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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2003年10月,《中国澳大利亚贸易与经济框架》签订以来,两国经贸合作更加紧密,双边贸易迅速增长,贸易领域不断拓宽,中澳贸易总额从2003年的135.6亿美元增加到2011年的203.9亿美元,增长了50.36%;2005年又创下272亿美元新高,比2011年增长33.6%。目前,中国已经成为澳大利亚第二大贸易伙伴,而澳大利亚是中国第九大贸易伙伴。 中国对澳大利亚出口以纺织品、服装、鞋类、机电产品、玩具、化工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兼有少量高新技术产品;澳大利亚对中国出口主要是铁矿砂、铜矿砂、镍矿砂、煤、原油、羊毛、牛肉、棉花和大麦等矿产品和农产品。虽然中澳双边贸易商品结构的互补性很强,但在过去十年的双边贸易中,中国始终处于贸易逆差地位,而且贸易逆差主要来源于矿产品和农产品部门。因此,中澳自贸区协定谈判须着力解决的关键是中方资源性农矿产品的贸易逆差累计增大问题。本文拟就这一领域作深入分析,并试图提出综合有效的解决方案。
一、中澳农矿产品贸易结构
(一)产品结构 澳大利亚是一个后起的工业化国家,自然资源丰富,农牧业发达,盛产牛、羊、小麦和棉花,同时也是世界重要的矿产品生产国和出口国。澳大利亚的矿产资源不仅种类多,而且储量大、品位高,许多矿藏如铁矿石、铝土矿、煤等的蕴藏量均居世界前列。表1说明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的资源性农矿产品主要包括:金属矿砂(主要是铁矿砂)、纺织纤维(主要是羊毛)、谷类产品(主要是小麦和大麦)等。 中国是一个人均自然资源紧缺,劳动力资源相对丰裕的国家。在农、矿类产品贸易中,中国对澳大利亚出口的主要是水果、蔬菜等劳动密集型农产品以及以农矿产品为原料的劳动密集型制成品,如钢材、纺织品、肉类制品和粮食制品等。而中国从澳进口的农矿产品则主要用于工业制成品的生产,澳大利亚的羊毛和麦芽供应是中国服装和啤酒业迅速发展的原因之一,铁、铜、镍、铝等各种矿石也是中国工业高速发展的必备原料。 由此可见,中澳两国相互出口的产品呈现高度集中的特征:澳大利亚向中国输出原材料来换取廉价的劳动密集型制成品;中国对澳出口以消费品为主,从澳进口的产品则主要用于高速发展的工业化。
(二)厂商结构 澳大利亚经营资源性农矿产品的厂商经过大规模收购合并后已经非常集中,且规模都相当大。澳大利亚第一矿业巨头力拓公司(RioTinto) 2000年收购了澳大利亚北方矿业公司(NORTH),成为世界第二大矿石资源公司。2001年,澳大利亚另一矿石巨头BHP和总部设在伦敦的跨国矿业集团比利顿公司(Billiton),合并后成立的必和必拓公司(BHPBilliton),成为世界第三大矿石资源公司。在铁矿砂贸易中,力拓公司、必和必拓公司两大铁矿巨头的年产量就达到全澳年产量的70%以上,处于垄断竞争地位。在澳大利亚的羊毛和大麦生产中,主要厂商分布于种植业发达的新南威尔士州、西澳大利亚州、维多利亚州和南澳大利亚州。大麦生产是大规模机械化进行的,主要收购商的收购量都很大,形成垄断竞争的局势。在棉花生产中,澳大利亚有10个大型农工贸一体化的棉花集团。不仅如此,澳大利亚某些农矿产业由统一的官方机构进行协调管理,如大麦生产就统一由“澳洲谷物”(GRAINOFAUSTRALIA)进行宏观控制。 相比而言,我国初级制成品生产商分散,规模不大。从我国钢铁企业情况来看,2011年前15家钢铁企业钢产量才占我国钢总产量的45%。在这15家钢铁公司中,除了宝钢规模较大,优势比较突出外,其他14家规模相差不大,国内钢铁市场竞争程度激烈。 以上贸易结构分析表明,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的绝大多数农矿产品在澳都处于不完全竞争的市场,而属于寡头垄断的状态。中国向澳出口产品的生产商则相对分散,处于自由竞争的市场。在 定价中,寡头垄断的一方掌握着主动权,而高度分散的一方只能被动地接受,中澳农矿产品贸易就存在着这种情况。
二、中澳农矿产品贸易出现的问题
(一) 进口贸易中出现的问题 1.中国对澳大利亚农矿产品进口依赖性增强。中国是澳大利亚羊毛的最大买主,采购量占澳羊毛出口总量的40%,占中国进口羊毛总额的45%;同时,2011年中国已成为澳大利亚铁矿砂的第一大买主,吸收了44%的澳出口铁矿砂,占中国进口铁矿砂的50%以上。此外,中国75%的锰矿砂和26%的铜矿砂的进口均来自澳大利亚。 以最具代表性的铁矿砂贸易为例,虽然我国铁矿砂年产量居世界第一,但铁矿资源贫矿多、富矿少,分布不均匀,开采大多层次低,规模小,普遍缺乏先进的开采技术。由于工业高速发展,国内对铁矿砂的需求远超过自身生产能力的增长,因此我国已成为世界铁矿砂的最大进口国。澳大利亚作为世界铁矿砂出口量最大的国家,拥有丰富的资源,其铁矿砂的含铁量平均高达65%。在地理位置上,澳大利亚距离中国又比另一铁矿砂出口大国巴西要近,使得运费可以减少20%~45%,因此澳大利亚自然成为中国铁矿砂的第一进口国。随着中澳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我国对澳铁矿砂进口额将进一步上升。 2.澳大利亚资源性农矿产品价格继续大幅上涨。2002~2011年,世界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的羊毛、棉花、大麦、铁矿砂、锰矿砂、铜矿砂、铬矿砂、氧化铝8种主要农矿产品的进口价格明显上涨,而铜矿砂、铬矿砂、氧化铝3种商品的平均进口价格涨幅竟分别高达127%、154%和111%。2005年,我国钢铁企业更是被迫接受了进口铁矿砂价格71.5%的涨幅。目前,以澳大利亚、巴西等国为主的世界原材料出口国正在酝酿又一轮的铁矿石提价。澳大利亚作为原材料出口大国,在市场上处于卖方垄断地位,在定价上举足轻重,往往以提高价格的方式获得垄断利润。而中国制造业仍处于无序竞争状态,无法形成合力与其进行价格协商,从而处于不利地位。表3体现了澳大利亚农矿产品近年来的国际价格走势。
(二) 出口贸易中出现的问题 1.中国初级制成品出口价格有下降趋势。中国向澳大利亚出口的初级制成品量不断上升,但是平均出口价格却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下降。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中国初级制成品生产商没有充分考虑市场容量问题,盲目大量生产导致供过于求,因此压低了价格。这种情况在纺织品、鞋类贸易中尤为突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随着关税的逐步下降,优势产业纺织品、鞋类的出口迅速扩大。但是,近年来贸易呈现饱和趋势,出口价格逐渐下降,比如2005年中国棉制针织衬衫的出口价格就由2011年的3.12美元降低到1.71美元,降幅达45%。第二,中国初级制成品生产商较为分散,盲目追求销量,没有形成统一的出口定价协调系统,出现了厂商之间竞价出售的局面,形成恶性竞争的价格战。第三,中国的初级制成品加工程度低,技术附加值也不高,厂商没有将重点放在品牌形象的提升和产品的创新开发上,导致产业整体形象不高,所出口的大多数是处于产业链低端的价格较低的劳动密集型商品。例如我国大多数钢材生产企业主要生产出口粗钢制品,而高技术产业所需的精密钢材仍需进口。
2.东盟主要农业国在澳大利亚市场上的出口竞争加剧。我们采用巴拉萨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对中国和东盟各国农产品比较优势进行对比分析。显性比较优势指数表达了一国总出口中某类商品的出口所占比例相对于世界贸易总额中该商品贸易所占比例的比例。它可用公式表示为: 式中,RCAik代表i国在k类商品上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Xik为i国k类商品的出口额,Xi表示i国所有商品的出口额,Wk表示k类商品的世界出口总额,W表所有商品的世界出口总额。RCAik大于1,说明该国该类商品的出口相对集中,该国在这类产品上具有一定的显性比较优势;RCAik小于1,则相反。 2005年澳大利亚-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后,由于东盟与中国农产品出口的相似程度很高,并且从东盟运输的费用更低廉,因此澳大利亚从东盟主要农业国进口大量农产品及其制成品,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中国农产品的进口。由表4可见,泰国多种主要农产品比中国更具有显性比较优势。因此,中国农产品在澳大利亚市场上受到东盟主要农业国的强力竞争,对澳农产品贸易逆差出现扩大的趋势。
三、中澳农矿产品贸易问题的主要成因 第一,由于近年发展 中国家工业化进程加快,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铁矿进口增量很大。由于供给量在短期内难以快速增长,因此需求量的增加导致世界铁矿砂价格不断攀升。另外,发达国家如英、法、德、意等均成为世界铁矿砂净进口国,这些国家的铁矿砂进口基本来源于澳大利亚、巴西、印度、南非等几个国家,进口来源地相当集中。而且随着澳大利亚—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和日本、韩国的加入,东盟各成员国向澳大利亚进口的铁矿砂也将有所增加。 第二,卖方垄断已成气候。我国铁矿砂的进口来源地主要是澳大利亚、巴西、印度和南非,进口量占我国铁矿砂进口总额的约94%。目前,世界70%的铁矿砂出口贸易掌握在澳大利亚力拓公司、必和必拓公司和巴西淡水河谷公司(CVRD)三大矿业巨头手中,因此他们得以在世界范围内形成垄断竞争的局面。目前垄断竞争带来的后果是卖方联合提高价格,赚取高额利润,而买方成为价格的接受者,利益受到很大损失。
第三,我国钢铁行业集中度不高,议价能力薄弱。我国前三大钢铁公司产量总和占全国总产量的比例低于20%。集中度不高导致重点企业行业控制能力不强,行业里中小企业进口无序,不能集中整个行业的力量与出口方进行同等议价。与此同时,我国只有宝钢等少数大型钢厂有能力与澳大利亚和巴西铁矿砂公司签订价格较低的长期协议,而更多的小钢铁厂只能零购印度高价现货铁矿砂。目前,中国注册在案的铁矿砂进口企业共有523家,经常竞价进行现货购买,致使现货价格越抬越高。这种情况一方面变相助长了铁矿砂进口价格的上涨,另一方面也给了国际巨头们大幅提价的口实。 第四,某些国外大型铁矿砂进口企业在海外铁矿公司持有大量股份。在澳大利亚铁矿公司里,新日铁、三井、住友、伊藤忠等日本公司都在一定程度上控股。虽然铁矿砂涨价也使其利润受损,但上游利润却可以弥补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企业就有操纵市场价格以牟取暴利的动机,而铁矿砂价格上涨带来的利益损失很大部分则由中国钢铁企业承担。 由于以上种种原因,国际铁矿砂价格大幅上涨。作为国际铁矿砂的最大买方,中国成为铁矿砂价格上涨的最大损失者,2005年中国钢铁企业多付出了300亿元的进口成本;与此同时,澳大利亚铁矿巨头从中国获得了30至40亿美元不等的巨额利润。 在农产品贸易方面,澳大利亚动植物检疫标准(SPS)正在成为我国农产品进入的壁垒。中国农产品尤其是水果、蔬菜等很多都是采用木质材料包装,但这些木质材料无法通过澳大利亚近乎苛刻的动植物检疫标准而遭到退货或销毁。 综上所述,中澳农矿产品贸易中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中国对澳进口量大而价高,对澳出口不畅而价低。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对澳大利亚的贸易条件存在着恶化的趋势。 四、综合解决中澳双边贸易问题的策略 (一)整体、中长期策略 今年9月,中澳双方将启动新一轮(第六轮)自由贸易区谈判。目前双边贸易中的问题,必然成为双方政府和谈判人员关注的重点,也是权衡自贸区利益平衡的基本杠杆所在。
因此,它直接决定了双边自贸协定谈判的实质进程。与此同时,考虑到中澳自贸区具有显著不同于传统自贸区的差异特征,笔者认为,为保证双边利益的平衡和经贸合作的顺利推进,应尽快确立如下整体策略:
1.确立中国的发展中国家与市场经济国家地位。澳大利亚是一个经济发达国家,与之相比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正如中国加入WTO谈判所体现的原则一样,中国应当承担与发展中国家地位相称的开放义务,而享有发展中国家的相应权利。因此,中澳自贸区协定的谈判应当充分体现这一地位差异,同时确立中国市场经济国家的地位,使之成为解决中澳农、矿产品贸易所存在问题的综合指导原则。
2.确立双边的结构性对称开放原则。澳大利亚目前在对华开放市场方面存在的某些限制,如反倾销、技术壁垒、部分产品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待遇等,直接限制了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机电、纺织品和部分农产品的对澳出口。对中国企业对澳投资设置的审批条件和门槛也明显偏高。与此同时,澳方又十分强调中方应加快开放农牧产品、金融等服务业市场,并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很高要求。对此,我们认为应当根据中澳经济固有的结构互补特征,在部门之间和部门内不同产品之间寻求利益对等及相互补偿。例如,在开放农产品市场和引进农业技术、实现农产品及其加工品返销澳洲市场之间,在选择性开放服务业和扩大我国制成品对澳出口之间,在适当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程度和澳方降低中国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对澳资源、 能源类及其他产业投资限制门槛之间等,有针对性地均衡开放效益,实施跨部门的交互对称开放,由此将双方的利益平等地实现最大化。
3.确立均衡梯度开放原则。对于某些敏感性不同部门或同部门之间的市场开放,伴随同一领域的投资便利化,我们认为应当结合利益均衡原则,实施谨慎的梯度开放。例如在农产品领域,可根据比较优势状况先适当扩大水果、蔬菜和肉制品类的进口,后伺机扩大其他农、畜产品进口。即所谓依据利益均衡和产业、政策的成熟程度逐次开放,梯度推进。
(二)分类的、近期策略 1.发挥我国蔬菜、水果和农业制成品的比较优势。由于我国土地资源稀缺,在初级农产品如谷物、棉花的生产上不具有比较优势,受到澳大利亚初级产品强有力的冲击,因此在生产上要注意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和种植的技术含量,对受影响较严重的初级产品应考虑逐步放开,在关税谈判中争取较长的保护期限。另一方面,我国在劳动密集型产品如水果、蔬菜、水产品以及农业制成品上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应建立这些产业生产的补偿机制和优惠政策,逐步调整农业种植结构,以适应出口需求。还应加强对出口农产品的资金与技术投入,按照国际标准进行生产,以扩大对澳大利亚的出口。
具体做法如:
(1)在出口农产品品种的选择上,应针对澳大利亚的市场需求,加快品种改良及更新换代。可以在中国的传统出口农产品中甄选出在澳大利亚最具有市场潜力的品种,也可以引进在澳大利亚市场上适销对路的国外优良品种,利用中国自然条件多样化的优势,把这些优良的树种或品种安排在最适宜的区域种植,为果品生产的优质、高效打下良好的基础。
(2)加大对出口农产品的资本、技术投入,引进澳方先进的农产品追溯系统,不仅在生产的源头抓好标准化建设,而且把产品的质量控制逐步扩大到种植、加工、流通的全过程。按照国际卫生检疫标准、农产品技术标准、绿色食品标准对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规范和监督,以应对澳大利亚的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
(3)提高我国出口农产品的包装档次。针对澳大利亚的SPS包装条款要求,农产品的包装应采用严格消毒检疫的合格材料,尽量少用木质材料包装。
(4)对于我国具有优势特色的传统农业制成品,如茶叶、葡萄干、黄酒、白酒等,应建立专门生产基地,打造品牌优势,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产品档次。各厂商应联合起来,在出口贸易中争取卖方定价权,以获取较高的利润。
2.建立国内钢铁企业联合采购机制,争取铁矿砂的世界定价权。日本、欧洲拥有的定价权取决于其钢铁行业的大规模和高集中度,我国钢铁企业如果要想提高话语权,在定价方面施加足够的影响力,就必须通过优化组合、联合兼并,逐步组建大型钢铁联合集团,从而加强行业集中度,规范市场行为,并以相同的声音、一致的行动来应对国际挑战。在2005年3月与必和必拓的铁矿砂价格谈判中,中国钢铁企业首次获得了胜利。这表明,中国钢铁企业在铁矿砂定价方面的话语权得到了加强。2005年4月,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组织成立了进口铁矿砂工作委员会,全国有资格进口铁矿砂的70家钢铁生产企业成为其成员。这一组织进一步强化了全行业的铁矿砂进口协调工作,中国钢铁企业也将在未来铁矿砂定价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3.我国企业应“走出去”,加强垂直一体化方面的投入。我国必须加快制定实施境外资源利用战略,坚持"走出去"的政策,进入产业链的上游,建立多元、稳定、可靠的境外资源供应基地,提高利用境外资源的能力。以铁矿砂为例,早在2011年,武钢、鞍钢、唐钢和江苏沙钢四家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就通过合资的方式获得澳大利亚必和必拓公司转租的Jimblebar铁矿40%的股权,从而拥有每年购买1200万吨铁矿砂的权利。在2005年铁矿砂大幅涨价后,我国钢铁公司纷纷开始同海外铁矿石供应方签订合作项目,共同开发铁矿资源。其中最成功的一例是2005年10月,中钢集团与澳大利亚Midwest公司正式签署协议,双方合资勘探并管理西澳大利亚州中西部地区Koolanooka和Weld Range两处铁矿资源,协议涉及的总金额高达15亿澳元,合计近人民币90亿元。中钢集团将在合资公司中占50%股权,这将是目前中国公司在澳大利亚铁矿资源开采中所获取的最高比例。
和解协议是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就如何履行其债权债务而订立的一种民事合同,该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双方都应当遵守,不应违反。执行和解协议签订后,在协议履行完毕之前,被执行人可以随时反悔,而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对执行和解协议反悔不履行的是被执行人,再由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执行和解作为一项重要制度,有利于人民法院减小执行成本,减小执行对抗,确保执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如信用担保应由第三人出具担保书,如物的担保,应订立书面协议,并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执行和解中如果有担保的,应按照担保物的种类、性质将担保物移交法院或者权利人监管;需要到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的,必须办理。这样可以保证担保物不被流失,同时也能对抗其他权利人对担保物的执行。
关键词:执行和解问题对策
执行和解,即和解协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人自行协商达成的,处分属于自己民事、经济、行政赔偿、刑事附带民事、刑事自诉等案件权力的协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规定》第八十六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义务主题,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和解协议,一般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副本附卷。无书面协议的,执行人员应将和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民事执行程序中的执行和解已成为执行中常见的方式,但实践中对执行和解的效力及相关问题的理解和具体操作上存在差异,出现了不少的困惑。
一、执行和解的基本情况
执行和解属于民事处分行为,是执行权利人行使处分权的结果,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处分原则在执行程序中的具体体现。在执行程序中,执行和解是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自愿就执行依据所确定的内容予以变更达成的合意。实践中执行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为:(1)履行义务的部分免除。即申请执行人放弃部分债权;(2)履行期限的宽延。即申请执行放弃期限利益,允许被执行人对全部债务或部分债务的履行期限延长;(3)履行方式的变更。即双方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劳务抵债、债权转股权等方式履行义务;(4)变更被执行主体。被执行主体以外的第三人自愿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义务。
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执行和解协议,必须出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意思表示真实;(2)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政策,不能损坏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3)自行和解协议的期间,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前进行;(4)执行和解协议必须经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结束执行程序;(5)自行和解协议的内容,应由执行人员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从调查情况看,执行和解已成为日常执行中较多运用的执行方式。执行和解结案数之所以占较大的比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法律规定明确,操作便利
《民事诉讼法》第21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6条至第270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6条、第87条对执行和解作了明确的规定。除此之外,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解答中也涉及到执行和解的类似问题,如最高人民法院以法(民)发〔1991〕21号通知中指出: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协商以债务人劳务或其他方式清偿债务,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社会利益和他人利益,应予准许,并将执行和解协议记录在案。被执行人无钱还债,要求以其他财物抵偿债务,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应予准许。双方可以协议作价或请有关部门合理作价,按判决数额将相应财物交付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无钱还债,要求以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抵偿债务,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应予准许;要求以其他债权抵偿债务的,须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并通知被执行人的债务人,办理相应的债权转移手续。
2、实际履行能力与履行期限的矛盾是促成和解的客观原因
法院判决书主文中确定判决内容的履行期限时,基本上都是判决生效15日内履行义务。这种不考虑义务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做法,也是造成执行和解的又一成因。当判决生效后,只要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按照规定的期限履行法定义务,享有权利一方当事人大多及时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尽管执行人知晓生效法律文书确立的履行内容与义务人具有的实际能力相差甚远,但仍寄希望于执行法院有办法执行,或执行部分也可,在执行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后仍未能执结的,才会正视这一客观现实,作出让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3、部分被执行人通过执行和解来拖延执行是其主观原因
部分被执行人为拖延执行、逃避执行、转移财产,以种种借口要挟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往往会产生较大的心理压力,从而可能基于这种压力而作出让步,迫于无奈和解。
二、执行和解实践中的困惑
1、自行和解协议的履行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合法有效的,应裁定原执行案件中止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后,申请执行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和解协议的履行情况。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完毕,人民法院应裁定终结执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的法律文书。恢复执行时,和解协议已经履行部分应当扣除。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期限,应从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违反执行和解协议条件的,应裁定执行和解协议无效或不予确认,继续执行原生效的法律文书。
2、执行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
经人民法院确认和批准的执行和解协议,具有三个方面的效率:一是终结本案执行程序。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结案处理;二是重新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执行和解协议的内容,是对另行解决执行标的物给付事项的变更;三是具有当事人民事处分权的效力。如部分债务的豁免、履行期限的延长、履行方式的变更,等等。
和解协议是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就如何履行其债权债务而订立的一种民事合同,该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双方都应当遵守,不应违反。执行和解协议签订后,在协议履行完毕之前,被执行人可以随时反悔,而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达成的和解协议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一旦反悔,拒不履行协议内容,只有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才能恢复执行。因制度的不完善怂恿了相关义务人屡次反悔,一是有些被执行人往往假借执行和解,或与第三人串通,恶意诉讼,给对方当事人增加诉累,以达到其不法目的;二是为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提供了一定的契机;三是加重人民法院的工作负担,延长办案周期,由此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浪费;四是易使申请执行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利于及时定纷止争。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结案处理,这仅是对已履行完毕的和解协议效力的规定,但对未履行的和解协议的效力问题,司法解释并未有明确的规定。
执行和解协议签订后对执行程序的效力如何?对此,实践中认识很不一致。有人认为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有的认为人民法院应裁定暂缓执行,还有的认为人民法院应决定停止执行。目前法律尚未将执行和解作为中止执行、暂缓执行和停止执行的法定事由,因此人民法院采取上述做法都缺乏法律依据。现在多数法院的做法是在执行和解协议签订后,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即作结案处理,和解协议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则依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这样做,使得案件的执行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不利于人民法院对执行案件的规范化管理。
3、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期限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7条规定:“申请恢复执行原法律文书,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19条申请执行期限的规定。申请执行期限因达成执行中的和解协议而中止,其限期自和解协议所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连续计算。”根据该解释,实践中有以下几种理解:一是认为达成和解协议后申请恢复执行的期限,应理解为申请执行前的时间加上和解协议逾期的时间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19条申请执行期限的规定。二是认为只要一申请执行就应将申请执行前花去的时间去掉,在申请执行中花去的时间就不能去掉了。从立法本意看,笔者支持第一种意见。理由如下:申请执行期限的规定,其要约束的是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是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其权利,不致产生长期的拖延后再申请执行的情形,免于使法院的执行工作陷入无法查证、执行困难的境地。正是基于此,申请执行期限的规定都应该是针对申请执行人的,要约束的也是申请执行人的活动。
4、申请执行人是否可反悔并申请恢复执行
一般情况下,对执行和解协议反悔不履行的是被执行人,再由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但是,申请执行是否可以反悔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而申请恢复执行原执行依据呢?我们认为,申请执行人不能不履行和解协议,当申请执行人不愿意履行执行和解协议而被执行人要求履行时,被执行人可以按协议履行义务或依法提存。因为达成和解协议是申请执行人意志自由的表达,在相关义务人未违反协议的情况下,其应依约履行,况且被执行人不按约履行的,法律规定应按原生效法律文书执行,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利益不受损。
5、执行和解中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问题
由于执行和解制度不尽完善,当事人的和解行为尚需进一步规范。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案件看,大部分都存在以下问题:(1)一些申请执行人为了权益尽快实现,不得不以牺牲部分权益或利益为条件去寻求和解;(2)部分被执行人为拖延执行、逃避执行、转移财产,以种种借口要挟申请执行人,迫于无奈和解。
6、执行和解能否提高执行效率
《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明文规定当事人一方反悔后对方还可以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有的当事人多次和解多次反悔,致使案件久拖难结,还有的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把履行的期限延长二、三年,法院只能中止执行。上述现象的存在,给一些赖债者提供了躲避法律制裁的依据。
三、对策与建议
执行和解作为一项重要制度,有利于人民法院减小执行成本,减小执行对抗,确保执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但执行和解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
1、明确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由于执行和解是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民事实体权利的一种正当行为,因而对双方当事人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义务。特别是申请执行人有权就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或继续执行和解协议有选择权。建议以一定的形式对其效力予以确认,法院对执行和解协议经审查后,可出具裁定确认其效力,被执行人及自愿承担义务的第三人反悔的,执行法院可直接予以执行。
2、对执行和解协议进行必要的司法审查
法院对于当事人和解协议的合法性应进行必要的审查,对和解符合真实自愿、平等协商原则且不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法院应予确认。对以欺诈、胁迫方式签订和解协议或者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或社会公益的和解协议,则不予认可。如以“以物抵债”为例,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以物抵债的“物”是否确系被执行人所有,是否存在法定或约定优先受偿的情节;协议是否损害国家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等。
3、注意控制被执行人财产,确保债务履行
执行程序开始时,应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全面审查,果断采取执行措施。除非申请执行人主动提出申请,即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也不宜立即解封,保证日后复执顺利进行。对一些确无足够财产履行义务,即使给予一段期限亦履行无望或和解只为拖延时间、转移资产的案件,应及时提醒申请执行人,使其对和解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充分了解。
4、完善告知制度,促进执行公开
一是要告知申请执行人和解后恢复执行期限的计算方法,避免因超过时效而导致申请执行权的丧失;二是要告知申请执行人反悔和解协议的法律后果;三是要告知双方当事人和解协议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即使和解协议得以批准并履行,只要有人认为该协议损害了自已的利益,那么受损害的一方可以通过诉讼对和解协议行使撤销权。上述三项内容的告知情况均应记录在案,以提高执行和解工作透明度,并保证执行和解的质量。
5、适当引导,妥善解决争议
依《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和解协议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法院没有促成执行和解的职权和义务,但执行实践中法院在促成当事人和解中的作用不可忽视,特别是强制执行程序难以顺利开展或无法取得较好效果的情况下,执行机构适当介入引导,促成当事人通过和解方式妥善解决纠纷,化千戈为玉帛,但执行人员必须掌握一个“度”,不能给一方当事人施加压力,迫使当事人违心和解。
6、履行期限较长的执行和解中,应让履行义务一方提供担保,办理执行担保手续
如信用担保应由第三人出具担保书,如物的担保,应订立书面协议,并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执行和解中如果有担保的,应按照担保物的种类、性质将担保物移交法院或者权利人监管;需要到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的,必须办理。这样可以保证担保物不被流失,同时也能对抗其他权利人对担保物的执行。
7、为了使和解协议的效力更好的解决,其具有合同效力的解释
目前和解协议的效力很弱,也导致当事人在和解问题上态度很不严肃,常常把达成和解协议作为对抗执行的手段。这方面的问题也需要将来下大功夫解决。为了使和解协议的效力更符合公众的意愿和理解,应当逐步采取使其具有合同效力的解释。有必要时从对诉讼中的和解开始作这样的解释,然后逐步扩大到执行和解。这需要在综合性的司法解释中处理,不易在具体案件中骤然作出解释。
参考文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企业的营销观念没有转变。在计划经济根深蒂固的当今时代,一些国有企业对买方市场仍然奉行传统的生产观念、产品观念和推销观念,但在目前的市场经济时期,由于商品供过于求,买方市场出现了“生意难做”的问题;还有一些企业对买方市场措手无策,随大流盲目地推销产品,其结果是要么是产品库存大量积压,要么是应收帐款急剧增加,资金周转出现困难,从而使大多数企业陷入停产或半停产的状态。
第二,高层营销管理缺位,导致营销部门以外的其它部门不能充分发挥营销职能。目前,绝大多数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都比较重视营销工作,但是,这种“重视”具有明显的局部性、不确定性和非过程性,不系统、不全面、不到位,从而造成高层管理缺位。高层管理缺位带来了许多危害。首先,其他部门的营销优势得不到全面利用。企业的每个部门、每个个体都具有自己的营销职能,但在高层管理缺位时,则只有营销部门发挥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其整体营销职能会大打折扣。其次,决策缓慢,影响销售工作高效进行的许多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这样一来,该决策的问题不能及时决策,对企业的营销业绩造成负面影响,甚至,会重挫业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最后,营销工作缺乏方向。高层管理决定企业的营销方向,当它缺位时,必然导致营销部门的盲目指挥。
第三,许多企业没有营销战略。没有战略的企业,就象在险恶的气候中飞行的飞机,始终在气流中颠簸,在暴风雨中穿行,最后,很可能迷失方向,即使飞机不坠毁,也不无耗尽燃料之虞。现在,中国的计多企业正如这架飞机,太需要战略了。得战略者得天下,真诚的“海尔”、永固的“长城”、绚丽的“长虹”、高飞的“小天鹅”,毫不屈服的“乐凯”与毫情万丈的“用友”,都为其它中国企业树立了榜样。而当前多数的中国企业只是计划当期,得过且过,初创时就不曾设想过将来,造成企业盲目运行。
第四,开发新市场的能力欠佳。比如就中国农村市场的开发来说,企业是主角,其市场行为完全受市场机制的调节和指导,多数企业仅仅盯着农村消费需求,而忽视了对农村投资需求的开发,企业不仅要考虑去赚农民的钱,而且要考虑怎样带动农民致富,使农民在认识到工业化好处的同时,也开发和培育出自己的市场,获取自己的投资回报。市场开发是企业自下而上发展的重要环节,而许多企业正是因为处于这样或那样的误区而不能做到合理地开发、启动自己可得的新市场。
第五,忽视了营销网络的功能。一位营销专家曾经说过,“市场,说到底就是‘网络+品牌’——销售网络加上品牌的影响力。”网络如同人体的血管,靠有力的销售完成资金的循环,滋着着企业的成长,其中任何部分的病变,都可能损伤企业的肌体,乃至企业的生命。在当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我国的多数企业并没有在市场网络上下过功夫,它们只注重产品生产,无计划、无目标地销售产品,这样,不仅浪费营销资源,而且无法取得好的营销业绩。另外,当前企业的市场定位、促销方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第一,建立科学、实战的营销组织框架,确立企业整体营销观念,使企业所有部门和员工紧密地协作,共同实现理想的经营业绩。现代营销强调的整体攻防能力,当前许多企业的业务人员没有真正地组织起来,从而难以有效地进行市场开发和管理。这就象两军对垒抢占地盘一产,其中一方军队管理不善,组织不起来,没有像样的攻势或者抢到了地盘却没有能力固守,这样的军队必输无疑。可见,高层的营销管理在市场营销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企业应当根据市场开发需要,建立销售组织体系、市场信息管理体系、目标和计划管理体系,通过完善的销售管理体系明确销售管理层次及其职责、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将目标市场和市场目标、销售管理人员和业务员、经销商、市场信息以最佳方式组织起来,充分发挥企业的整体攻防能力,最大限度地占领市场,实现最佳的营销目标。
第二,树立辩证的买方市场观。买方市场在给企业带来巨大的压力,产生激烈的市场竞争的同时,也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了良好的机遇。在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的购进方面,买方市场的压力只是施加给商品的卖方,而生产企业作为买方不仅没有压力,反而是大好的机遇,因为买方市场的压力,主要来自产品销售企业在采购时,处于买方的地位,可以充分享受买方市场的偏爱和优惠。在机电设备和原材料的采购上,企业可以充分“货比三家”地进行挑选,不仅可以讲质量,而且可以压价格。再者,买方市场带来的市场空隙,给企业提供了破土而出的希望,利用优质低廉的材料、机器设备生产高品质的产品,逐渐地适应买方市场,才能抓住买卖方市场带来的机遇,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
第一,企业的营销观念没有转变。在计划经济根深蒂固的当今时代,一些国有企业对买方市场仍然奉行传统的生产观念、产品观念和推销观念,但在目前的市场经济时期,由于商品供过于求,买方市场出现了“生意难做”的问题;还有一些企业对买方市场措手无策,随大流盲目地推销产品,其结果是要么是产品库存大量积压,要么是应收帐款急剧增加,资金周转出现困难,从而使大多数企业陷入停产或半停产的状态。
第二,高层营销管理缺位,导致营销部门以外的其它部门不能充分发挥营销职能。目前,绝大多数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都比较重视营销工作,但是,这种“重视”具有明显的局部性、不确定性和非过程性,不系统、不全面、不到位,从而造成高层管理缺位。高层管理缺位带来了许多危害。首先,其他部门的营销优势得不到全面利用。企业的每个部门、每个个体都具有自己的营销职能,但在高层管理缺位时,则只有营销部门发挥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其整体营销职能会大打折扣。其次,决策缓慢,影响销售工作高效进行的许多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这样一来,该决策的问题不能及时决策,对企业的营销业绩造成负面影响,甚至,会重挫业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最后,营销工作缺乏方向。高层管理决定企业的营销方向,当它缺位时,必然导致营销部门的盲目指挥。
第三,许多企业没有营销战略。没有战略的企业,就象在险恶的气候中飞行的飞机,始终在气流中颠簸,在暴风雨中穿行,最后,很可能迷失方向,即使飞机不坠毁,也不无耗尽燃料之虞。现在,中国的计多企业正如这架飞机,太需要战略了。得战略者得天下,真诚的“海尔”、永固的“长城”、绚丽的“长虹”、高飞的“小天鹅”,毫不屈服的“乐凯”与毫情万丈的“用友”,都为其它中国企业树立了榜样。而当前多数的中国企业只是计划当期,得过且过,初创时就不曾设想过将来,造成企业盲目运行。
第四,开发新市场的能力欠佳。比如就中国农村市场的开发来说,企业是主角,其市场行为完全受市场机制的调节和指导,多数企业仅仅盯着农村消费需求,而忽视了对农村投资需求的开发,企业不仅要考虑去赚农民的钱,而且要考虑怎样带动农民致富,使农民在认识到工业化好处的同时,也开发和培育出自己的市场,获取自己的投资回报。市场开发是企业自下而上发展的重要环节,而许多企业正是因为处于这样或那样的误区而不能做到合理地开发、启动自己可得的新市场。
第五,忽视了营销网络的功能。一位营销专家曾经说过,“市场,说到底就是‘网络+品牌’——销售网络加上品牌的影响力。”网络如同人体的血管,靠有力的销售完成资金的循环,滋着着企业的成长,其中任何部分的病变,都可能损伤企业的肌体,乃至企业的生命。在当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我国的多数企业并没有在市场网络上下过功夫,它们只注重产品生产,无计划、无目标地销售产品,这样,不仅浪费营销资源,而且无法取得好的营销业绩。另外,当前企业的市场定位、促销方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第一,建立科学、实战的营销组织框架,确立企业整体营销观念,使企业所有部门和员工紧密地协作,共同实现理想的经营业绩。现代营销强调的整体攻防能力,当前许多企业的业务人员没有真正地组织起来,从而难以有效地进行市场开发和管理。这就象两军对垒抢占地盘一产,其中一方军队管理不善,组织不起来,没有像样的攻势或者抢到了地盘却没有能力固守,这样的军队必输无疑。可见,高层的营销管理在市场营销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企业应当根据市场开发需要,建立销售组织体系、市场信息管理体系、目标和计划管理体系,通过完善的销售管理体系明确销售管理层次及其职责、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将目标市场和市场目标、销售管理人员和业务员、经销商、市场信息以最佳方式组织起来,充分发挥企业的整体攻防能力,最大限度地占领市场,实现最佳的营销目标。
第二,树立辩证的买方市场观。买方市场在给企业带来巨大的压力,产生激烈的市场竞争的同时,也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了良好的机遇。在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的购进方面,买方市场的压力只是施加给商品的卖方,而生产企业作为买方不仅没有压力,反而是大好的机遇,因为买方市场的压力,主要来自产品销售企业在采购时,处于买方的地位,可以充分享受买方市场的偏爱和优惠。在机电设备和原材料的采购上,企业可以充分“货比三家”地进行挑选,不仅可以讲质量,而且可以压价格。再者,买方市场带来的市场空隙,给企业提供了破土而出的希望,利用优质低廉的材料、机器设备生产高品质的产品,逐渐地适应买方市场,才能抓住买卖方市场带来的机遇,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
一、我国现在的企业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
我们企业财务工作,准确地可以说是企业财会工作,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会计核算,二是财务管理。会计侧重于核算,而财务侧重于管理。
(1)经济全球化和市场国际化进程的不断深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内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会计作为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中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它是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相结合的产物。会计准则以规范的形式出现又具有一定的实务性。但是从理论上看,它要受到一定条件下经济管理要求的制约。所以,会计准则既受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影响,又受我国特定社会政治经济环境的制约。在过渡期,新旧两种核算理念、两种核算方法的冲突避免不了。找到并分析这些问题,对使会计准则既具有中国特色、又能顺利地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进而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会计信息有着不可估量的现实意义。
(2)影响财务管理环境称为理财环境。理财环境是企业进行财务决策时难以改变的外部约束条件。企业财务管理环境分为金融市场环境、经济环境和法律环境。当前我国金融市场的改革处于关键时刻,国际金融机构纷纷进人中国市场,我们必须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世界金融自由导致税率完全开放,外汇管制解除,货币实现自由兑换,企业外部金融风险加剧。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宏观经济状况直接影响着企业的财务活动,企业财务管理面临的经济环境机遇增多。我国经济增长速度快,企业要顺应发展要同样加快增长速度,这就需要财务管理者在决策时留有余地,甚至要预见其变化的趋势。企业财务管理的法律约束环境扩大。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需要建立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来维护生产秩序。法律为企业经营活动规定了活动空间,也为企业的自由经营提供了法律保护。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与国际经济接轨越来越密切,这就要求企业财务人员不但要遵守国内法,而且要懂得相关的国际法。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我国企业将使用国际通行的会计语言与投资者“对话”,这对企业的财务人员的适应能力将是一个巨大考验。
(二)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几点问题
资金是企业的血液,它只有在充分有效的运作中才能体现其价值。企业的资金从数量到结构都很复杂,企业各单位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均应统一管理、安排,才能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使用效果。具体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资金融通方面。企业规模大小、实力强弱、声誉好坏,影响其在资金市场上的融资能力.在向银行借款时,企业用怎样的借贷方式寻求资金,才会取得较为优惠的条件,降低融资成本。目前,很多企业应没有充分利用在资金市场上的各种融资渠道筹措、融通资金,企业集团的发展没有良好的资金条件。
(2)资金控制方面。财务部门除了管理和协调集团资金调度和融通外,还应对集团资金正常运转进行控制和监督。资金控制的实质是理财权限的划分,一般应根据企业集团内部成员及企业规模的大小和数量的多少等因素来确定。但目前很多企业对于大额的资金支付没有规定一定的批准权限,导致巨额资金轻率付出而造成失误。
(三)企业财务机构在财务监督方面存在的漏洞
由于集团公司拥有明显高于其他部门的权利,直接参与企业的最高决策。经济活动日趋复杂,财务监督变得更有深度和广度。切实有效地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体现市场经济要求的会计监督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很多企业缺乏健全的财务监督机制,让众多人在“利欲”的驱使下,利用会计信息进行非法经济活以提高自己的提高经济效益,从而导致和经济犯罪犯罪产生.
二、针对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应对政策
从财务管理的理念和发展我们可以知道,财务管理发展的动力来自财务管理的环境的变化、管理机制和管理人员的态度。新经济环境的到来,我国企业财务应该更好地提升和发展,以适应新经济的高要求。
(一)更新企业财务管理观念
财务管理观念是指导财务管理体制实践的价值观,是思考财务管理问题的出发点。企业只有全方位更新财务管理观念,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新经济环境下企业应树立以下观念:第一,财务管理战略国际化观念。企业财务管理国际公约是顺应经营战略国际化而产生的,企业置身于国际化大环境中谋划经营战略,企业财务自然也应从国际化的角度来加以配合。第二,资本多元化观念。
资本市场开放,大量的外国资本将涌人中国市场。企业应抓住这一契机,积极寻求与外资合作,提高管理水平,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第三,人本化理财观念。知识经济时代,信息和知识技术以及利用、加工、创造这些信息和技术的员工在整个财富的创造过程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第四,风险理财观念。风险投资将成为知识经济时代重要的投资方式和内容,风险投资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对象。
(二)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
一是从整体上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素质,财务人员素质不高、财务管理分析能力较差,不适应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等是导致企业效益低和经营不善的重要原因。而且越是规模大的企业,此现象越严重;越是层级高的管理人员,对此现象的认同感越强。因此,财务工作“发展”的关键是要靠“转变”,而“转变”的首要任务则是“变财务人员的观念”.
(三)完善财务管理法制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的加快,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相比较存在着明显的不同步。昔日的山青水秀土肥村美的秀丽乡村,出现了水体大面积污染、土壤肥力下降、垃圾随意堆放、工业污染加剧的情况。长期以来由于国家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力度不够,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落后于城市速度,对农村居民卫生和健康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尽管近期国家加大了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力度,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由于农村的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使农村环境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并危及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产品安全,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就要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切实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是否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的有效政策、法规与制度体系。
一、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表现
(一)水体污染严重,水生态系统破坏
农村水体污染主要表现是工业污水、农业污水和生活污水“三污合流”,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污染饮用水源,无法满足农田灌溉;同时近几年农村旱涝灾害频发,河流断流,湖泊萎缩,鱼虾绝迹,天然绿洲消失,水库蓄水减少,地下水位下降严重。
(二)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固体垃圾污染严重
长期以来,村庄建设规划差,基础设施少,道路无硬化、无公厕、人畜居住混杂、不可降解农膜使用量急剧增加却无法回收,固体垃圾随意堆放。
(三)农业生产不当,环境资源破坏严重
农民环保意识比较薄弱,滥施农药、化肥,恳荒围湖造田,乱挖乱采,不仅农业产品受到严重污染,也逐渐污染了土壤、空气、水源,对农业生态系统造成极大威胁。另一方面由于人多地少,再加上自然灾害多发,土地退化、沙化、碱化严重,进—步加剧了人地矛盾。
(四)集体林权改革滞后,林业生态系统破坏
集体林权改革滞后,经营主体不明确、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严重影响了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其次地方政府决策不当,盲目开发山区,发展果业,加剧了森林植被破坏。再由于农村经济落后,农民伐木为柴,乱砍滥伐现象屡禁不止,结果是森林生态系统的破坏,使生物多样性环境遭受了破坏,并造成了大量水土流失,土地蓄水量下降。
(五)工业向农村的转移,加剧了农村的工业污染
乡镇企业大多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布局不合理、无集聚效应、粗放经营为特征的工业化。由于其生存环境、基础条件及管理水平的相对薄弱,造成污染后缺乏治理技术与资金,治理困难,使农村生态环境产生工业化污染问题。同时大量污染严重的城市工业企业搬迁到城郊或农村地区,或者直接将城市垃圾运往农村,造成城市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二、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法制成因与对策
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有着自然、历史、经济与社会等诸多方面原因,这里只对其法制成因与对策进行分析。现行法制状况对环境的保护力度不够,立法是从过去的经济发展为重,环境保护为轻出发,“环境立法缺位,农村环境管理机构匮乏,环境保护职责权限分割并与污染的性质不匹配,基本没有形成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体系”。所以,要健全和完善我国农村环境法制建设,以新的角度和新的观念完善环境法治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下面对影响农村生态环境法制建设成因逐一进行分析。
(一)环境政策原因环境政策原因主要表现是环境政策失灵。环境政策失灵是指国家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宏观政策失灵和微观政策失灵。宏观政策失灵集中表现为政府在宏观经济政策制定过程中忽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缺乏必要的环境问题保护对策,只到07年国务院专门召开的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才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才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到了新的高度。与城市相比,城市早已在这些方面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环境噪声和烟尘控治、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循环经济与节能及减排、综合利用等方面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政策与措施。同时还有“创建环境模范城市”的鼓励政策以及有“飞行监测、限期治理、关停企业”等强制措施,而农村在这些方面几乎是空白。微观政策失灵是指具体的环境保护政策的缺陷而导致的环境问题。一方面是政策不够健全,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缺乏实效性强的政策,即使有政策但因原则性太强缺乏可操作性而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是已有的环境保护政策存在着不一致和不协调之处,尚需完善。无论是政策体系,还是工作力度,农村环保工作都还在起步阶段,其中农村生活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及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土壤污染防治技术、农药和化肥面源污染防治等政策几乎是空白。因此,要根据农村环境问题量多面广、监督对象复杂的内在特点和工作基础薄弱的实际现状,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政策支持工作,在政策上倾斜,在经济上扶持,在技术上支持。要多出台农村环保财政补助、污染减排财政奖励等政策手段,推动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尽管中国农村环境与经济的矛盾有别于城市,但城市环境保护积累的经验和各项管理制度足以供农村环境管理借鉴。”环境问题的出现与经济发展密不可分。资源、环境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和基础,农业可持续发展需要生态环境支撑。所以加大政策保障措施,优化农村生态环境,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
(二)立法原因
立法原因主要是指农村生态环境立法缺位,已有立法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够。《环境保护法》立法时间较早,受时代影响侧重于工业污染控制和城市环境保护,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关注不够,仅有几个条文很简单。我国目前的诸多其他有关的生态环境法规,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对农村生态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具体措施与制度规定不足。二是农业自然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缺乏统一规范,并且未能将农村环境、农村自然资源和农村生态的保护统一起来,农民的环境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三是行政法规不到位,本应弥补农村生态环境的上位立法的过于原则性和不足这种情形,却未能出台一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性行政法规。“一些重要环境领域还存在立法空白,如土壤污染防治、农用塑料薄膜污染、农村噪声污染、农村生活污水污染、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立法基本是空白”。各地方即使有相关地方法规,在规定上也不尽相同,比较混乱,并且是条块分割,形不成完整统一制度体系。如农业部负责农业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是保护和管理农业环境,控制农药、化肥、农膜对环境的污染,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国家环保总局负责农村村镇环境保护工作,各个地方政府所颁布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涉及到渔业、水利、林业多个部门,内容和规定都存在差异。因此,加强立法工作,完善农村环保的地方性法规体系是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将来的《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应强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并制定农村生态环境单行法;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也要关注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同时尽快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等专项法规,逐步把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法制化管理体系之中,修订原有涉及农村环境保护而不适宜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责权清晰,有效防止农村地区种植业、养殖业、工业、生活以及外来污水和废弃物的污染,防止农村生态遭到破坏。
(三)法律制度原因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方面,考察现有的有关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法律制度,会发现现有的制度比较零散、不全面,缺乏对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法律制度系统而明确的规定,无法满足生态环境建设的实际需要,从而导致制度缺位、制度执行和监督不力的情况。目前相关法律法规虽已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污染集中控制制度、限期治理污染制度等一系列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但这些制度主要应用于城市环境污染的治理方面。同时在农村生态保护方面仍存在制度缺位现象,至今仍没有一套治理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制度具体安排。在这种制度缺位的情况下,诸如土地退化、水土流失、水资源浪费与污染严重等重大生态环境问题难以得到有效治理。再次,尽管在有些方面建立了制度,但由于制度执行不力,致使制度功能不能有效发挥。从环境污染的治理制度来看,如排污收费制度,资源收费制度虽然对控制环境污染有积极的作用,但在实施中存在着一定问题。此外,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计划、农业、林业、畜牧、水利和科技等多个部门,管理体制与环节多、各项治理措施相互脱节,造成制度执行和监督不力。因此要尽快建立起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制度。“农村环境保护制度和考核体系建设要尽快建立,将城市环保和农村环保置于平等位置,从法律、法规体系上,对农村环境保护制度的建立提供依据”,它是构成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法律的基本内容,对于实现生态环境建设法律的目的与任务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些制度应当包括:除继续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征收排污费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制度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中切实可行外,还应建立如下制度: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制度、农村清洁生产促进实施制度,生态环境建设问责制度、农村环保责任制度和农村生态环境考核制度,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农村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农村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生态环境破坏事故防范与预警制度、农村环境纠纷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制度等。
(四)政府管理原因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环境管理不当。主观上来看农村生态环境管理是有政策但政策在部门之间协调不足或冲突,无手段和措施来达到政策目标;农村环境管理机构匮乏,环境保护职责权限分割并与污染的性质不匹配,基本没有形成有效行政管理工作体系和管理措施。客观上是农村生产与生活中不科学的行为,长期形成的一些生活陋习和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的缺失,企业地处偏远、点多面广,排污主体具有不确定性,监管主体很难界定,难以用城市的监管的手段与用行政执法的手段来治理。因此要克服以上不足,农村环境治理要走与城市环境治理不同的工作思路,要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服务意识,变监督管理为预防管理,变单纯的依法行政为服务与执法相结合。具体工作中要将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实行行政问责制的工作体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落实工作人员与经费,探索多元化、市场化、专业化的农村环保治理社会化管理模式和机制。其次,制订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意见,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将各项整治和建设任务分别落实到相关部门,并建立农村环境保护责任制,设立环境指标作为对乡镇考核的重要指标,专门出台年度生态任务和环保专项行动考核办法。再次,要强化农村环境服务与执法力度。在服务上,要象创建国家环保城市一样大力开展生态乡村示范创建,重点开展农村工业点源污染防治、生活污水与垃圾治理、农村畜禽养殖业的管理、土壤污染防治、流域河道整治、生态产业实施等关键工程。加大农村农业污染控制与治理技术的推广运用力度,落实好“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的政策措施,做好农村环保项目申报,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里的专项资金,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在执法上各执法单位要切实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乡镇企业的监管和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打击力度,加大农村环境执法力度。
(五)生态环境技术规范制定与推广原因现阶段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还不强,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尚不足,对环境保护的知识很欠缺。滥用化肥与农药、秸杆随意焚烧、家禽粪便污染水源等问题日益突出,农民却对破坏环境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浑然不知。长期以来,农民缺乏环保理念,而政府在农村环境保护中主导作用不足,农民缺少科学规范来保护环境,也缺乏科技与资金,导致农村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机制难以建立。过去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随着各乡镇精简与压缩,基本处于瘫痪与失灵状态。既是尚存的农技推广系统由于缺少财政支持,也无法开展农业技术推广,从而切断了农民获取环保措施的最重要渠道。农村的环境污染治理正是由于存在着政策、技术、经济等方面问题,从而使农村污染治理体系滞后于农村现代化进程,基本没有形成有效防控与治理机制。因此要组织农业科技服务专家队伍,在农村中大力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提高农村干部群众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和维护生态平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大力推广绿色植保和环保防治技术,引导农民发展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畜牧业、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等环境问题;要发展生态农业,控制农药、化肥、农膜等对农田和水源的污染。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的监测工作,加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要针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现状和农民群众的特点,采取符合农村实际、贴近农民群众的形式,制订简单易懂的安全控害技术规程,把农产品安全生产安全与监控、农村生活污染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秸秆综合利用、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农药化肥面源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技术编发成切合实际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手册,把生活与生产活动的科学规范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送到农民身边、农户家中,使环保科技知识与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三、结论
环境法制建设是事关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措施,因此针对农村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农村可持续发展。
民族文物有着长期的历史积淀,经过长期的挖掘、收集而成。每件文物都是不同历史时期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艺术、军事、风俗等方面的缩影,是反映少数民族进步的历史见证。
1.2永久保存性
对于一般物品管理与保存,都有一个发现、流动、管理、消失的过程,就算是档案保管,也不一定能做到永久性保存。然而民族文物的管理对象则不同,只要民族文物的身份确定后,就具有和值得永久性保存,其管理对象个体身份永远不会被取代。
1.3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团
民族文物一般是在历史演变过程中,在艺术、科学或经济等方面具有代表性的历史文化产物。无论是文物的纹饰、色彩、器形、铭文、质地等都能从不同的角度展示久远文明和辉煌历史。而民族地区的文物更是少数民族发展过程中历史遗留下来的保贵财富,是研究各民族人类历史的证据。这一特点决定了其在宣传教育方面的不可替代性。
1.4管理的连续性
民族文物的管理会依据文物的不同质地、珍贵程度,对环境、设施的不同要求等进行不同程度地加以防护。在对民族文物进行管理的同时,应不断通过观察、测试、分析等科学手段来加以控制和研究。文物在被管理的过程中,会根据需要被调用到库房、陈列厅或展览厅,而不管出现在哪里,出现的环境会发生变化,管理人员必须对文物进行跟踪,而不能出现间断。
2民族文物管理的内容
民族文物管理分为三个方面:即文物管理、文物保护和文物研究。三个方面相互交叉和依赖。文物保护可以成为文物管理的一部分,而管理过程中又必须加强文物研究,而文物研究的对象可能也是文物管理。因此,必须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而不能完全分开来。在民族文物管理方面。从文物标本接收开始,其登记、排架提用、核对、统计和注销等都有相应的要求和标准。文物管理过程中,科学规范和操作具有重要作用。比如在文物登记过程中,由于文物种类繁多,差异大,科学规范操作可以保证文物的真实性与安全性。而对于完残情况登记,不同的管理人员会有不同的理解、这样对相关文物的处理也相差较大。比如一件文物上有污迹,不应粗略地记为污迹,而应通过观察、分析和对比,进一步确定其是水迹、墨迹、油迹、锈迹还是霉迹。这不仅决定于管理人员的工作态度,还与其业务素质有很大关系。在民族文物保护方面,其主要包括日常养护和修复处理两部分。为了防止民族文物因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而出现的损坏或损伤,必须延缓各种不利因素的侵害,其主要的对策有防潮、防尘、防虫、防污染、防机械性损伤和防盗等[3j。对文物应进行日常的清洗、消毒、加固和复原处理。
由于不同少数民族地区的气候、湿度、温度等不同,应对文物根据环境的不同而进行不同的处理。而对同一件文物在不同的防护期有不同的防护措施。比如在日常的观测中,通常认为文物保存环境的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的标准数值分别为15一25℃和45%一65%,然而,对于不同质地的文物,其温度与湿度的控制范围是不同的。如有机制品对湿度的要求比无机制品更为严格,有机制品在相对湿度过高的环境下会造成霉菌的滋生。而如湿度过低则会导致文物的脆裂和翘曲变形,而这些指标要求需要通过不断的观测和分析,从而找到最优化的环境指标。在民族文物的研究方面,对民族文物研究的深度与广度,体现了文物工作者的业务管理水平和研究水平。在文物管理中,我们必须对于每件文物进行科学鉴定,确定其政治、经济、历史或艺术价值,这样的鉴定工作既是挖掘文物自身价值的过程,又是研究民族历史发展的过程。通过对文物的科学研究,才能正确地辨别文物的真伪,确定文物真实的文化价值。民族博物馆的文物来源主要为考古挖掘工作结束后经过整理移交,另外还有经过社会捐赠或征集到馆的。不管哪种方式人馆,工作人员都有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研究的任务。这是因为对事物的认识人们都有一个从感性到理性不断深人和完善的过程。对文物进行研究中,不断地对文物进行新的探讨和反思,可以起到不断地论证与纠正错误的作用。而在科学地辩证过程中,通过相关材料的整理,也能起到建立和不断健全文物档案的作用。
3民族文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民族文物管理工作过程中,标准化建设是非常重要的一环。由于文物工作的特殊性,对所有工作内容与工作方法都必须有严格的工作条例与操作规程可供操作人员参考。实践证明,标准化建设不仅关系到民族博物馆是否能符合规则按要求正常工作,也关系到文物管理是否能符合质量要求,做到最大程度地保护和利用民族文物,发挥民族文物的优势。当前,在具体的工作中,我们发现有很多基础工作仍没规范,也没有实现管理的标准化,更谈不上工作人员会按具体标准来进行工作。在文物管理工程中,各项工作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混乱情况,其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3.1民族文物定名没有统一的标准
文物的定名应反映文物本身所具有的特征。比如文物所代表的年代,文物的功能,或是制造文物时所用的材料等。还有,必须符合当前已使用文物名称的习惯性叫法,而不至于产生歧义。定名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一般人可以直接根据文物的名称就能了解文物的特征、价值。定名要求在文字上力求准确和简明,还要考虑便于文物检索,便于在工作过程中实现快速搜索取用。当前,各民族博物馆均根据当地的一些习惯来对民族文物进行定名,由于各地的习惯不同,加之各位管理员对定名的理解不同,取名的方法与方式也是不同,随意性相当大。这样,对于同一种文物,出现在不同的民族博物管内,可能出现多种定名,很不利于文物管理。
3.2民族文物的分类没有统一的属性规定
对于分类工作,必须有统一的分类属性。而对于不同的文物,其属性的侧重点也是不同的。比如朝代,材质,功能,花纹,出产地等。而当前国家在文物分类方面还没有统一的标准或法规,那么,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来对文物的存放进行分类管理或收藏就成了一个很大的问题。这样的问题就造成了各民族博物馆对文物的进行分类保护时,出现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局面。而在各博物馆进行相互交流或是文物统一规划时,有的按年代归类,有的按材质归类,而有的则按出品或出产时间、来源进行归类。由于分类的属性的不同,就使同一种文物在不同的博物馆会被归人不同的文物类型。而这样会导致不同馆之间文物的融合工作变得非常困难。
3.3民族文物系统信息化建设落后
因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均相对落后,因此,当前许多民族博物馆仍尚未建立完整的信息管理系统,未将文物上网,造成馆际之间信息无法沟通,无法形成统一管理。
3.4民族文物管理与经济建设严重脱钩
当前许多民族博物馆成了文物的专门贮藏单位,而对文物的使用与价值开发关注很少,没有充分发挥民族文物的文化宣传优势,也不能创造收益。这对事业单位的发展是极端不利的。
4文物管理的解决对策
4.1民族文物资源与旅游资源的整合
民族文物与旅游业的开发是相互矛盾与相互依赖的。对于少数民族地区,人们为了解民族地区的风土人情,必须对民族的历史进行了解,因此,文物的保护与展览是弘扬民族文化的重要方法与途径,同时对民族地区旅游资源的开发也是很重要的一环,这也是民族文物管理所具有的优势。而同时,民族地区的旅游资源的开发也能加强文物发现与挖掘。同时也能使文物的利用与展览找到人流市场,加强了民族文化与民族历史的宣传。国家《文物事业“十五规划”和20巧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逐步完善和探索文物管理既有利于文物保护,又有利于文物利用。在确保国家所有权的前提下,民族博物馆可以积极探索合理利用文物的各种形式。因此,博物馆在管理文物的同时,既不能全部工作用在文物的经营而赢利,也不能全部工作用于文物的保护,而不与社会利益挂钩。当然,民族文物的保护总是放在第一位的,不能过份地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对文物造成损坏或损伤。
4.2文物管理系统的信息化建设
进人二十一世纪后,信息化成为整个时代标志。当前我国部分实现了文物信息的互联网展示,然而,对于民族地区,由于信息人才的缺少以及地方经济的不发达,文物管理系统的信息化建设仍处于落后水平。文物管理信息系统包括文物信息、检索查询、显示等信息的存储,还应可以根据不同文物层面的空间属性、分布特点、规律,对文物进行分割、提取和分析的功能,这不仅有利于对文物进行系统化管理,也便于文物的交流与研究。建设文物信息化管理系统,首先要构建设可以与互联网相通的网络软硬件系统。同时必须有网络数据库管理系统,如SQLServer,这样能满足大数据量和多用户的网络查询要求。系统包括所有民族地区的文物点、全部文物数据、地理信息等,以最大限度地实现文物资源区享。同时也可以与外地文物工作人员及文物研究人员实现资源共享。另外,随着信息化的提高,虚拟现实(VR)的使用可以使文物的利用与展览达到一个很高的高度。VR是最近十几年得到迅速发展的技术,它采用计算机技术生成一个逼真的视觉、听觉、触觉及味觉等感官世界,用户可以直接对生成的虚拟实体进行考察和操纵。这可以进一步加强人们与文物的交流与感官,这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对文物感兴趣,从而带动民族地区的历史与文化的发展。总之,文物管理信息化是文物管理的现代化过程。文物管理信息系统的构建对于现代文物管理是一个新的、有效的途径,对提高文物管理工作水平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中学体育教学面临的严峻现实问题
1.中学体育教学认识不到位,教育观念落后,没有深刻认识到体育教学的重要性
在应试教育阶段,中学生学习任务和学习压力都比较大,长期忙于文化知识的学习,缺乏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较差。在这种情况下学校不重视体育教学和学生的体育锻炼,反而轻视体育教学的重要作用,学生身体素质差的状况得不到改善,最终不利于文化科目的高效学习,影响学习成效。近年来,随着国家在新教学大纲中强调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体育科目受到了中学教育一定的重视,忽视体育教学的传统观念有所转变,但体育教学的重视度依然不够,距离现代体育教学理念还相距甚远。很多学校为了提高学生的文化成绩,过度强调学生偏重文化科目的学习,使学生的学习认知出现了一定的偏差,导致体育教学课时偏小,甚至出现偏废,这不符合现代体育教学观念,必须要有所改善。
2.体育课程教学科目设置不合理
在应试教育占据主导地位的中学教育环境下,课程设置不合理,体育课程被边缘化的现象严重。强调文化科目的学习,期望学生能通过文化考试考上好学校,在应试教育理念下,这种现象较为常见,这种理念将会直接导致体育课时在整个中学课程中所占比例较小,出现重文轻体的怪异教学现象,不利于中学体育教育事业的发展。
3.中学体育教学设施落后,体育器材缺乏
纵观我国中学体育教学环境、体育教学场地和器材缺乏的现象较为普遍,没有条件开展体育教学。造成这种状况有多方面的原因,由于中学教育受传统教育理念的束缚,致使体育教学得不到重视;学校体育场馆的建设偏废,缺少必要的资金投入,体育教学器材缺乏、落后,长期得不到更新,导致体育教育事业滞后。
4.体育教学方式过于单一,教学目标不明确
体育教学是一项十分注重教学方式和教学目标的课程,制订科学的体育教学目标,采用合理、丰富、完善的教学方式可以有效地提升体育教学的成果,实现中学体育教学的良性发展。反观当前我国中学体育教学现状,我们可以很清晰地看到我国体育教学面临的一系列问题。首先,体育教学缺乏明确、合理的教学目标,开展体育教学活动长期停留在形式上。如,一些学校根本就没有明确的体育教学目标,开展体育教学活动只不过是为了从形式上满足中学教学大纲的要求。这种教学方法显然不会对体育教育事业发挥多大的作用。其次,教学方式太过单一,学生不参加体育课也能知道教师要讲什么。这是中学教学长期停留在应试教育阶段的结果,照本宣科式的教学方式不适合体育课程教学,单一、乏味的教学方式会导致学生的学习兴趣下降,参与体育锻炼的热度降低,不利于体育课程的学习。
三、加强中学体育教学,优化教学模式的可行性措施
1.必须从教学观念上对体育教学给予足够重视,培养良好的体育教学观念
要使中学体育教学获得较大的突破,仅仅采取一些很小的调整措施是不够的,必须从整体的教育观念上树立正确的体育教学观,以提升学生身体素质和体育锻炼意识为出发点,制订科学、完善的体育教学目标,并在实际教学环节中得到贯彻落实。
2.加大对体育教育事业的资金投入
针对中学体育教学场地建设落后,体育学习、锻炼器材缺乏的现象,学校一定要加大对体育教育事业的资金投入,采购体育教学必备的体育器材,落实科学、高效的体育器材管理制度,使器材的效能在体育教学中得到最大限度的显现。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转变教学观念,优化体育课时
传统的体育教学观念下,教师的体育教学思维固化,只擅长于流于形式的体育教学模式。首先,完善中学体育教学必须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使教师从根本上转变教学观念,改变应试教育模式下的体育教学困境,这是解决中学体育教学问题的前提条件。其次,要充分发挥学生在体育学习中的主体地位。任何课程的学习脱离了学生的教学实际都是很不现实的,体育教学作为一门户外锻炼课程,最终要依靠学生的体育实践活动得到落实,因此,在体育教学活动中一定要以学生为教学主体,改变教师传统的理论式体育教学模式,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体育教学环节中,有利于学生体育知识的学习和参与实践的积极性,从而使体育教学成果得到显现。
4.创新教学方式,刺激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升参与度和体育教学实践的效果
当前中学体育教学仍然停留在传统理论教学方式上,教师的教学方式太过单一,缺乏体育教学魅力和吸引力,致使学生参与度低,不想参与体育课程的学习,或者一提到体育课程,思维认识就停留在自由活动上面,根本就违背了体育课设置的初衷。鉴于这种情况,中学体育教师一定要按照体育教学大纲的要求,从学生的实际状况出发,不断创新和完善教学方法,使体育课程从枯燥的理论教学中走出,变成生动、有趣、具有实际教学效果和目的的实践型课程,这样学生将会更加积极地参与体育实践活动,使中学体育教学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随着各行业在生产、管理上信息化程度日益增高,计算机和网络已经成为政府、企事业单位日常办公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电子文档已成为办公信息的重要载体。2010年11月28日,维基解密网站泄露了25万份美国驻外使馆发给美国国务院的秘密文传电报。这个事件震惊了全球,同时也反映了当前电子文档面临着严重的威胁。电子文档看得见,摸不着,在保密性、完整性、可读性等方面存在很多安全问题。
1 电子文档的定义及特点
所谓电子文档是指人们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以计算机盘片、磁盘和光盘等化学磁性材料为主要载体的文字材料。它主要包括电子文书、电子信件、电子报表、电子图纸等。电子文档主要有以下六个特点:存储介质多样、容易编辑修改、容易传递、容易复制、容易损坏丢失、容易还原再生。
1)存储介质多样。电子文档存储介质很多,目前主要有计算机硬盘、各种光盘、U盘、闪盘,甚至手机和娱乐用的数码产品也可以用来存储电子文档。
2)容易编辑修改。借助于各种专业软件,可以很容易的编辑修改电子文档,而且修改的痕迹很难发现。这是电子文档有别于纸质文件的优点之一,但是如果不能很好的保护,就可能受到非法的修改,会破坏文档的完整性和可读性,给文档所有者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这时候它又变成一个缺点。
3)容易传递。纸质文件的传递必须要当面递送,而电子文档的传递则方便很多。借助于网络,通过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FTP服务等方式可以快捷方便的传给有关人员。
4)容易复制。电子文档相比纸质文档非常方便快捷。如果不采取技术手段限制拷贝,通过点击几下电脑鼠标就能轻松完成复制。这样,人们就可以非常方便地进行信息共享。
5)容易损坏丢失。一是存储介质物理损坏或者丢失。电子文件对保存场地的面积要求不高,而对环境的温湿度、防磁性等条件的要求很高,磁盘不能长期保存。磁盘、光盘、U盘等存储介质如果损坏,那么相应存储的电子文档也就不能读取使用。一些U盘、闪盘体积很小,容易丢失,相应会造成电子文档丢失。二是电子文档容易被误操作删除,或者被病毒破坏。如果文件被删除不及时恢复,有可能永远无法恢复。
6)容易还原恢复。电子文档误删后,可以通过数据恢复软件还原,这本来是电子文档的又一个优点,但是对一些原本要删除的机密的文件,又存在被非法还原的隐患。有研究表明,普通的删除和格式化根本不能将数据彻底清除,硬盘被改写12次还能将原有数据还原,只要存储介质未被物理损坏,进行特殊处理就能将数据还原。
2 电子文档寿命过程
电子文档寿命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制作保存、传递使用、归档销毁。
1)制作保存阶段。主要是指工作人员为了工作需要撰写、编辑生成电子文件,并保存在某些介质上的阶段。电子文档的制作一般在计算机上操作,制作完成后可以保存在计算机硬盘、U盘、光盘等各种介质上。
2)传递使用阶段。主要指按照规定将电子文档传递给相关人员查看的阶段。主要途径包括电子邮件、FTP等网络方式,也包括通过光盘、U盘等物理方式进行传递。
3)归档销毁阶段。主要是指在电子文档使用完后,需要保存的由档案部门保管,其他部门和人员所存电子稿销毁的阶段。归档以后,服务器及所有处理过本文档的计算机及存储介质都应将文件删除,相关存储介质也要进行处理。
3 电子文档面临的安全威胁分析
电子文档面临的安全威胁整体来说可分为内部泄密和外部泄密两大类型。
3.1 内部泄密
主要是指内部人员有意或者无意将重要电子文档泄露,在电子文档的整个生命过程中,内部泄密的威胁都存在,而且很难防范。
1)无意泄密是指内部人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涉密电子文档泄露。无意泄密最常见的就是内部计算机非法外联和移动存储介质交叉使用。有的人缺乏安全知识,将处理过涉密电子文档的计算机重新安全后接入互联网,就有可能被情报人员将涉密文档还原。移动存储介质未经授权在内部计算机使用,内部移动存储介质被带出在外部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发生故障维修时,里面存储的涉密文档被还原,等都会造成内部涉密文档泄露。移动存储介质带来的隐患还包括攻击者利用移动存储介质对内网进行摆渡攻击,从而窃取更多的涉密电子文档。
2)有意泄密是指内部人员通过各种途径获得涉密电子文档,并主动传递出去。内部人员获取电子文档的途径很多,文稿撰写者可以直接拷贝到U盘、光盘等介质保存,其他人员可以通过网络下载,有阅读权限的人员甚至采用手抄、截屏等方式获得。
3.2 外部泄密
外部泄密主要通过攻击实现。外部泄密的威胁主要存在于电子文档前两个阶段,即制作保存和传递使用过程。具体方式可分为两种:
1)恶意代码。如果内网终端使用时不注意就有可能感染木马、蠕虫、僵尸网络、间谍软件等恶意代码,这是目前造成泄密的主要原因。比如安装未经检测的软件,使用来历不明的存储介质,防护软件安装不到位等,都有可能感染恶意代码。一旦感染,恶意的代码就会通过网络窃取重要信息,伺机往外部发送。
2)网络入侵。攻击者借助各种手段,对特定目标进行渗透,最终控制目标,进而获取所需的信息。从攻击类型看,当前主要有物理攻击、主动攻击和被动攻击三种类型。
4 电子文档保护的对策与思路
电子文档保护的目标主要是防止涉密电子文档被越权访问和泄漏给无关人员。做好电子文档保护需要管理与技术并用,同时要加强人员教育。
4.1 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首先应该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切实管用的制度,规范电子文档的制作、使用、传递、销毁等过程,规范电子文档的存储介质使用管理。其次,应设法搭建内网办公平台,将涉密电子文档集中管理,采取网络存储方式,将涉密电子文档存储在网络服务器上,为每位用户分配存储区,用户只能访问自己的存储区,存储区只能存入文件和进行文档的编辑,而不能利用复制、剪切等方式将文档带走,减少内部人员泄密可能性。
4.2 借助技术手段
综合运用终端防护技术、身份认证技术、加密技术、网络监控技术等当今先进成熟的软件技术,加强技术防护。
1)配齐防护软件,确保网络环境安全。对内部计算机进行准入认证,防范非法终端接入和网络入侵,定期升级终端病毒库,定期查杀网络病毒,防范恶意代码和“摆渡”病毒窃取电子文档。
2)使用文件加密工具,网络传输加密,终端硬盘加密等加密手段,保证电子文档被窃取后“打不开”。对电子文档进行加密处理,以加密形式保存、传输,导出电子文档要审批。
3)加强内网审计。采取网络审计手段,按照安全性、规范性、真实性等要求,对电子文档的操作进行客观、实时的监控与审计,将各种违规操作、可疑操作及时主动阻断且报警审计。对操作人员的各种操作行为设置相应的监管策略,按照时间、部门、终端、操作行为、源/目标地址等关键要素进行实时的操作审计,以备日后需要时进行审计记录查询。
4.3 加强人员教育
一要大力普及信息安全知识及网络窃密知识,使广大人员了解电子文档的特性,防范电子文档无意丢失和泄露,提高对各种攻击手段的认识和警惕性,如不随意下载安装不明软件,不随意打开陌生电子文件等。二要进行保密意识教育。使他们认清电子文档泄露的危害性,认真遵守规则制度,不主动泄密,不协同泄密。
5 结束语
在信息价值日益突出的时代,电子文档的安全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随着计算机存储技术不断发展和计算机病毒种类的日新月异,电子文档安全将面临新的威胁和问题,需要我们时刻关注,以便进一步提高电子文档安全防护能力。
近几年来,房地产产业的大力发展,全国范围内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大量成立,在对传统
建筑观念及技术冲击的时候,也在不断的更新与完善现代化的施工技术。近几年来在国家一线城市不断被兴建的用作城市地标的建筑物,不仅在建筑物的形式上不断进行突破,还越来越多的要求建筑物外形的美学性质的包含,而且这种建筑设计理念也逐渐成为主流。但我们要看到,外形的不规则性,所带来的就是对建筑工程测量要求的不断提高。作为一个建筑的施工过程来说,建筑物的施工测量可以看做是整个工程施工的主线任务之一,所以作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以及使其更加合理规划与安全施工等的重要关键就是是否做好了前期的建筑工程测量工作。
1.员援建筑工程测量技术的概述
我们知道所谓的建筑工程就是指在进行新建尧扩建或改建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的构筑物设施所作的规划尧勘察尧设计与施工尧最后到竣工交接等各项技术工作与完成整体后的配套线路尧管道尧设备的安置工程等。对于建筑测量技术而言就是对建筑工程中各阶段工作进行测量工作,可以说是完全为建设项目勘测尧设计尧施工等进行的配套服务
的,没有测量工作为建筑工程建设提供各种数据,并根据设计图纸进行配合工作的话,任何工程都将无法开展与完成。
2.工程测量的重要意义
工程测量学是研究地球空间等具体的几何实体测量描绘与相关的抽象几何实体的测设实现的方法与技术的一种应用性极强的学科,现在主要被用于建筑工程尧机械与设备为主体的研究服务。下面粗略的介绍下测量工作对工程各方的影响。
2.1 测量工作对在各阶段对工程的影响
(1)在设计阶段,测量人员首先要对建筑用地进行各种测量并绘成相应比例尺的地形图,由设计人员在地形图上进行设计。
(2)在施工阶段,测量人员还需将设计建尧构筑物的平面位置与相关的高程在实地标定出来,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放线工作,这些都会成为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的依据。
(3)在施工工程竣工后,还要求测量人员进行相关的竣工测绘工作,绘制相应的竣工图,以供日后建筑物所进行的改建尧扩建与维修时及城市管理方面的应用。必要时还要进行建筑物变形测量,保证建筑物的安全等。
2.2 测量工作重要性的分析
2.2.1 对施工质量的影响
现代建筑项目施工中的测量包括数字地形测量尧控制测量尧勘测规划测量尧工程施工测量尧工程变形监测尧地籍测量尧土地管理和GPS 测量等,贯穿着建筑施工的全过程,所以在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主体中,我们通常将建筑的工程测量工作看作是建筑物质量好坏与否的重
要标志。测量工作对建筑物有着重要的影响。在现代建筑施工领域,建筑工程测量中对精确度要求的不断提高,要求相关的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技术,能够根据设计师的要求精准定位,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施工设计图纸在施工中的准确性。具体来讲,建筑工程测量在工程施工的前期,从通过测量工作对工程中主要建筑物的实地定位,到对工程项目基准提供的重要前提,最后还直接关系着工程项目在进行具体施工时的施工质量等。现阶段,随着房地产事业的升温,涌入越来越多的施工企业,因为技术人员的良莠不齐,经常在工地上出现相关人员在进行测量工作时不能很好地确保其测量质量,从而导致施工与验收阶段出现错误,频繁发生返工现象。这些问题经常使企业损失惨重,也变相地增加了施工企业的资金投入。
2.2.2 对建筑物开发商的影响
作为保障现代化工程施工质量的基础工作之一,建筑测量工作对工程的主要投资方产生重大影响,它经常是保障投资方效益尧保证相关投资人所获经济利益多少的重要因素。
3.建筑工程测量工作常见错误及成因
测量工作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具有实践性尧技术性尧专业性都很强的技术特点,在平常的施工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
3.1 人员流动大,测量设备管理混乱
建筑测量技术人员往往奋斗在工程项目的一线,建筑工程的因为其本身的条件所限,往往工作环境较为艰苦,特别是工程的测量人员,因为工作需要,在工地的作业时间也比较长,加上都是露天作业,往往会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较大,所以从测量工程师到相关的测量技术员,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工程没做完就离职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些情况,严重时甚至会导致建设方无人可请的尴尬局面,从而严重影响了相关的项目测量工作的正常进行。严重影响建筑工程工
期的正常交付,损害了企业的利益。
3.2 测量人员能力不足
目前因为我国建筑市场的活跃,大量人员涌入建筑业谋求生存,导致相关的技术人员,质量不一,很多企业往往招不到专业的测量人员。而在另一些私营企业中,因为资金等因素的原因,在进行项目施工过程中,常常指派其他技术员兼任测量工作,而这些人员有的严重缺乏实地测量的工作经验,只能称得上是业余水平,甚至很多都无法取得相关的测量工作所需的精确数据,往往导致工程质量的缺失。
4.建筑工程测量工作中问题的应对措施
鉴于建筑工程测量工作在建筑工程的质量方面起的重大作用,也为了不让项目施工阶段甚至是建筑物的使用阶段产生安全隐患,使企业不致蒙受巨大经济损失,在此对建筑项目中测量工作常见的问题提出一些应对措施:
(1)重视测量工作,观念转变。不仅是企业的决策层管理层要重视测量工作,就连进行测量工作的技术人员本身也要转观念,要对测量工作有一个更加系统的看法,知道其重要性及产生后果的危害性等。相关的技术人员要通过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借鉴先进的测量技术,学会以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建筑测量工作在建筑项目施工中的重要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从而根本上改变测量工作的现状,从而有效地提高从事测量工作的技术人员的综合水平。
(2)重视测量仪器的保养,并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仪器。测量仪器是精密仪器,为保证测量精度,应该做好相应的保护措施。
(3)加强设备更新力度。随着建筑施工技术的不断提高,从事的测量工作所要求的数据精度也越来越来高,越来越准确。所以不管是施工企业还是相关的技术人员都要学会适应这些变化,特别是领导层要结合企业的发展需要,不断的引进更新实用的测量仪器,以适应时代建筑的需求。
(4)加强测量质量监督管理。对整个建筑工程来说,工程施工质量是整个工程质量监督中最重要的一环,却往往忽略了对工程测量工作质量的监督,导致测量质量不过关,为建筑工程质量带来隐患。
5.结束语
只有做到严格规范管理制度,加强相关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与技术水平,建筑工程测量中的问题才会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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