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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游牧文化的概念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首先,草原文化是地域文化与民族文化的统一。作为地域文化,草原文化首先是指孕育、成长于某一草原地域的文化,包括原生文化、次生文化和共生文化在内。这就是说,从远古至今,生发在特定草原这一地理范围内的文化,都分属于我们指称的范围内。需要指出的是,生发在这里的文化,虽然形态各异,但都是以草原为共同载体的,并以此为基础建立起内在的联系与统一性,形成为统一的草原文化。这里,草原既是一个自然地理、历史地理概念,又是重要的文化地理概念,蕴涵着特有的普遍意义。
草原文化作为地域文化,相对于两河流域文化、黄河流域文化这些大的地域文化而言,重要区别之一在于它是一种多民族文化,是由部落联盟、民族族群共同创造开发的文化,而不是单一的或单一民族主导的民族文化。由于这些民族在文化上拥有各自的特性,又作为草原文化的民族主体相继跃活于不同历史时期,因而使草原文化在各个历史时期表现出不同的民族形态和族群文化样式。比如中国北方的草原文化,在秦汉时期主要表现为匈奴民族文化形态;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表现为鲜卑族文化形态;隋唐时期,主要表现为突厥族文化形态;宋、辽、金时代,主要表现为契丹、女真、党项族文化形态;元代前后,主要表现为蒙古族文化形态。由于蒙古族在世界历史上影响深远,实际上成为草原文化的集大成者和主要传承者,是草原文化最具代表性的民族。而游牧文化,作为一种经济类文化主要是产业经济与民族的统一,虽然游牧生产也离不开草原区域,但作为经济文化的游牧文化同作为地域文化的草原文化还是有重大区别的。
其次,草原文化是游牧文化与多种文化的统一。草原文化是以草原自然生态为基础产生的,而在草原自然生态环境中,从古至今相继产生采集、狩猎、游牧、农耕、工业等多种文化形态。这些文化形态在不同历史时期从不同角度为草原文化注入新的文化元素和活力,使草原文化一开始就成为以多种生产方式为基础的多种文化的集合,即游牧文化、农耕文化及其他文化的统一。例如,在中国北方草原地区,早在史前时期,继原始采集、原始狩猎业之后,就已出现原始农业,并成为中华文化的滥觞之一。只是后来由于气候的变化,游牧生产开始勃兴。但即使在游牧生产完全占居主导地位之后,农耕生产也没有退出历史舞台。以早期游牧民族――匈奴为例,农业生产仍是他们重要的生产方式之一。而游牧文化作为一种经济文化,虽然我们不能将之绝对纯粹化――事实上那种纯而又纯的绝对游牧生产并不符合历史状况――但我们仍然不能将一种经济文化同其他经济文化统一起来,实际上这种统一只能在地域文化中得以实现。
1引言
园林景观中的场地是表达艺术效果的重要框架结构,其特定的布局和建造形式代表着不同园林艺术形式的特点,而这种特点有助于观赏者解读其中承载的场地精神。西蒙兹曾在《景观设计学》一书中提到,当下是听从时间表严密计划和服从权威的时代,培养场地感情这样一个重要的方面却往往被忽视[1]。由于古老的蒙古族一直在大草原上过着游牧生活,他们对自己的场地具有深厚的感情,这份感情在蒙古族文化中转变为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理念,成为蒙古族特有的场地精神。现代设计师通过蒙古族特色建筑物、建造技巧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作用,创造出符合精神表达的场地,展示人与自然的和谐精神,本文对蒙古族特色园林景观中场地精神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解读,为丰富蒙古族特色园林景观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2蒙古族特色园林景观的场地精神内涵
2.1场地精神的影响因素
1.1.1蒙古族游牧文化与场地精神
游牧文化主要是指由欧亚草原游牧民族在适宜放牧牲畜的草原区域创造的独特文化,在草原地理环境、游牧经济生活和马背民族的历史传统等多方面作用而出现的文化现象和文化复合体。其中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居住于欧亚草原中部——蒙古高原的蒙古游牧民族,是游牧文化的集大成者,是世界游牧文化的典型代表。
游牧文化的产生当然离不开游牧生活的基础,游牧生活中临时性居住、流动性迁徙等特性对于蒙古族来讲,亦是一种“行”的游牧文化。“行”是一种运动状态,它富有生命力,造就了蒙古族游牧文化鲜活的形象,并与周围生活的自然环境产生动态联系,生活的一切都是草原赋予的,而草原上的人们又一直在保护着草原,具有一种亦此亦彼、融合共存的联系方式。蒙古族游牧文化在蒙古族与大自然相互交流、相互协调的过程中产生。“共生”、“和谐”的生态意识成为蒙古族游牧文化与美丽故土的结合点。
2.2蒙古族地域特色与场地精神
著名的蒙古学学者陶克涛说:“历史证明:自然环境或地理因素与游牧人的社会发展之间始终有一条无形的纽带相维系着[2]。”
在欧亚草原地区的蒙古族,生活在海拔较高、远离海洋的环境中,属典型的大陆性气候,夏季酷热、冬天严寒。按照和辻哲郎《风土》一书中所述,这里属沙漠型风土,生活在这里的蒙古族特性为注重实际、意志坚定[3]。这是生态规律的支配作用和生态条件的制约作用在古代蒙古族人观念和性格上的反映。它注重维护社会发展的生态基础,强调从生态价值的角度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生目的,进而形成了自然与游牧社会中蒙古族地域特色的那条无形的纽带——生态意识。
蒙古族游牧文化中蕴涵的生态意识具有很突出的实践特点和经验价值[4]。他们尊重自然规律,做到了最大限度的开发利用场地,是“和谐”生态意识的具体体现。而园林景观的场地建设是直接与自然对话的活动,蒙古族特色园林景观延续着这种意识,并将它注入其独特的场地精神。
2.3蒙古族宗教文化与场地精神
萨满教是蒙古族固有的原始宗教,其信仰主要是万物有灵论,它把万物都看成有生命、有活力、有灵魂、有神性的,认为日月星辰、风雨雷电、山川树木皆有神灵主宰。灵魂活力内涵于万物之中,给予万物以生机和灵性,并使之具有超自然的属性。经过了漫长的积累和发展过程,形成了一整套具有鲜明民族特点和独特内容的宗教世界观。
蒙古族先民的崇敬自然观启示人们,大自然不是人类的敌人,不是可以被人类无休止地索取的对象,而是人类的母亲,是人类的朋友,人与自然应该和谐相处,园林景观就具有这一根本属性,将特色园林景观的场地精神与生态环境协调共生关系提到了新的高度,无论是抽象空间形态的营建,还是具体场地的设计,都应富于人们的关爱,让其如生命体一样地有机生长。
2.4蒙古族特色园林景观中的场地精神与表达
人与自然和谐,使蒙古先民成为了人类最早的生态伦理实践者和环境保护志愿者,展现了蒙古人以自然生命为核心的生存理想和高度生态化的人文精神,是蒙古族特色园林景观的场地精神。
蒙古族特色园林景观的场地是“人与自然和谐”表达的载体,而“人与自然和谐”让特色园林景观的场地表达得到质的深化,场地内在的蒙古族文化会让看似普通的造园作品得到新的表达。这种关系让我们看到蒙古族文化在特色园林景观中存在的本质。因为蒙古族文化最重要的是用心感悟自然,所以这种文化在这个过程中就是一座沟通的桥梁,不仅将造园师和观赏者超时空地联系在一起,也让蒙古族有了自我内心与现实之间的交流。
蒙古族特色园林景观中的场地精神在园林中场地的表达,采用蒙古族特有的形式与空间观念。素材形成整体布局,即形式骨骼,也创造了相应的空间。形式是人类认识事物的依据,是人类可以认识和改造的对象。而抽象的空间,则是人类只能感知和无法深入认识的事物。场地设计就应抓住人类感知的这个特点:形式本身以易于解读的方式存在,而抽象的空间成为人们静思人生与感悟世界的物质素材和精神寄托。
3人与自然和谐引导的设计
蒙古族特色园林景观设计,既是融合的,也是发展的,为内蒙古地区的园林景观设计指明了方向,探讨人与自然和谐的场地精神设计理念在蒙古族地域设计实践中的应用。
3.1项目设计概况
项目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新华东街北侧,用地南北长372m,东西宽324m,包含大剧院、博物馆、停车场3个部分。博物馆将民族特色、地域特色与现代博物馆功能相结合,建成后将跻身国内省级一流大博物馆行列(图1)。
图1内蒙古乌兰恰特大剧院及博物馆全貌
3.2场地布局
场馆性质决定了建筑外环境的功能作用。博物馆将民族特色、地域特色与现代博物馆功能相结合,突出反映草原蒙古游牧民族的优秀文化。正在这种背景下,场地设计采用体现内蒙古特色和风情的天然原材料——这就是草原“再生”的概念,大量的草原乡土植物被应用,不但有助于提高成活率,还可以以这种方式建立简易的草原生态环境;“再生”就意味着循环利用,是蒙古族人与自认和谐生态意识的一种,表达了蒙古族文化中与自然相处的独特方式,营造出主体的景观环境,这也正是蒙古族出于自身生活需要而自发创造形成的一种独特文化景观。
通过设计来表现一种对蒙古族文化的表象大环境的超越和对内涵的深沉思考。场地不再只是表达景观的效果,更多地是表达设计者造景的思维,这种思维理念让使用者在场地中感受到的是景色背后深藏的含义而产生超脱表象的思考。以表象感悟内涵成为场地设计的宗旨。这种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设计宗旨也正是通过蒙古族文化在园林景观中运用达到从量到质的改变。
3.3空间布局
[中图分类号]J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2)09-0097-01
安代舞是一种具有浓厚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的蒙古族原生态舞蹈,集歌舞、乐曲为一体的综合性民族民间艺术。它流传在内蒙科尔沁草原,深刻表达蒙古人民的真情实感。萨满“唱白鹰”跳神治病是安代最初的舞蹈形式,它的发展经历了从过去以唱为主,后来逐渐发展为自娱性的群众舞蹈的过程。
一、安代舞的传承
(一)传统社会文化的传承
安代舞延续的是古阿尔泰历史文化,阿尔泰族系的人们都有游牧文化生活的经历,并且都有着自己的民族,后来经过发展,阿尔泰族人逐渐向农业、畜牧业等方面发展。在原始时代,人们就有“围绕树木”歌舞的习俗。在古代北方的一些民族中还存在有绕树跺脚的风俗舞蹈。绕树跺脚的风俗舞蹈在古代北方民族中普遍存在于鲜卑人、匈奴人、敕勒人、突厥人的历史生活当中。安代继承和体现了运载蒙古族原始生活“绕树”“敖包”祭舞祭祀的仪式。它是蒙古族文化的又一传承与发展,是历史文化的体现。
(二)草原游牧文化传承
安代舞深刻体现了蒙古族舞蹈典型的游牧文化特征,具有古朴、热烈、豪放的游牧民族风格。在草原上,常年生活在马背上的牧民间很松弛,牧民们用舞蹈的审美层面来表现生活。属于游牧生活的蒙古人民与马有着深厚的感情,在舞蹈动作当中体现着很多马的形象,这些形象通过形体语言和动作进行表现出来。任何一种蒙古族舞蹈都是以游牧文化为典型特征,具有传统奔放的游牧民族的风格,都同时体现着马背民族的文化色彩,是蒙古族草原历史文化的传承。
(三)古朴艺术文化传承
在宗教和艺术没有严格区分的时候,安代只是用来驱魔治病,人们还没有舞蹈的概念。当时的“舞蹈”是通过“跺踏”和“身法”来表述的。有学者认为安代的基本步法是顿跳踏步,以后所有的安代步法都是从它演变来的。手上动作应和步法,出现“顺拐”现象。但我认为安代舞手上动作,是和步法同时开始的,这是将蒙古人上、下马时的习惯动作表现在舞蹈中,形成了蒙古舞顺向动势。在之后的许多蒙古族优秀舞蹈作品中很多出场动作也都是顺向的,安代这一特点体现了对蒙古族古朴艺术文化的传承。
二、安代舞的专业性发展
(一)安代舞的表演创作
传统的民族民间舞是指产生并流传在民间,并受民族文化制约、有特有风格、自娱自乐为主要功能的,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的传统舞蹈形式。把传统舞蹈搬上舞台表演首先就是要了解民族文化特点,抓住传统艺术的精髓。
成功的舞蹈作品只了解民族文化特点,抓住舞蹈艺术的精髓是远远不够的。民族民间舞蹈表演同样要从生活出发,把具体形象审美化、风格化,将传统舞蹈艺术搬上舞台。当代的民族民间舞蹈作品只是表现民族地域区别,没有表现出民族文化生活的特征,没有体现出民族的审美韵律。蒙古族的代表作《奔腾》就是从生活实际出发,从马的体态特征提炼了经典的舞蹈动作,用形象化的动作体现勒马、骑马、驰骋等体态,表现了蒙古民族奔放洒脱、雍容大度的民族风格。一切艺术的源泉都是生活,所以舞者和编导都要从生活的实际出发,把生活中的原始形态提炼出来,再塑造出完美的舞蹈形象。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每个民族都有各自的信仰和鲜明的民族精神。舞蹈创作、表演的第二个层次是了解民族精神和时代特点。民族民间舞蹈无论表现的是生活还是人物,都离不开用民族精神和民族文化的来塑造鲜明的舞蹈形象。舞蹈作品《狼图腾》,借助狼的形象,以比兴的手法,赞美狼的团结凝聚力、坚韧不拔的精神风貌。《翻身农奴把歌唱》则以赞颂的表现方法,通过劳苦大众翻身得解放的形象,展示了朝气蓬勃的群众力量,用大写意的手法,创造军民鱼水的深邃意境,使整个舞蹈充满时代强者的博大情怀和奋发向上的民族风貌。传统民族舞蹈艺术要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舞蹈元素要从生活当中提炼、完善技法,并将新时代的观念、特征融入传统民族舞蹈当中。艺术家们要将民族民间舞进行更高层次的再创造,源于民间最后再回到民间。
(二)创建专业安代舞协会
目前,在内蒙科尔沁地区已经组建了蒙古安代舞队,许多安代舞队是为比赛和表演而临时组建的,在表演和比赛之后安代舞队也随之解散,对安代舞表演和比赛的管理和完善都无人去做后续工作。创建专业安代舞协会,能让安代舞从技术到理论上系统化、专业化。创办专业性质的安代舞协会,能够更好地为安代舞传承而服务。从舞蹈表演和比赛,将舞蹈技巧更好地应用在舞蹈作品当中,需要更多专业人员的参与,才能促进整个舞种的延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罗雄岩著.中国民间舞蹈文化教程.上海音乐出版社,
2001年1月.
[2]国家民委编.中国少数民族·蒙古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中图分类号:G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25X(2012)O8-0009-03
在人类文明的历史进程中,没有任何一种动物的影响对人类文化的推动作用超过马,马是游牧民族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它对游牧文化和游牧文明的产生和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马文化可以是游牧文化的核心,“马背民族”之称的蒙古族的马文化是丰富多彩的。青海蒙古族是蒙古族的主要分之,他们至今还处于比较原始的游牧生产状态,所以马有一定的生产价值。对“马文化”概念的界定,各国民俗学者们认为,有两个含义,一是指动物民俗中的一类,即本意;二是指驯马人和骑马人的民俗,即引申意。后者探讨与马有关的人类社会行为。这引申意的马文化概念,在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中,以不同文化方式而不同程度的影响了对人类的生活习惯、、民族文化等诸环节。这种民族传统文化和人类自然环境因素影响人类生活习惯的例子很多。因此,我们不能说是人类征服了大自然,而只是人类适应了大自然。[1]马文化是人类适应大自然的产物,笔者认为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马文化,纵观人类历史几乎每个民族都有驯养过马匹,但是其所处的自然环境,,经济模式的不同,有了文化的差异性。
一、青海蒙古族马文化分析
(一)历史记忆
人类驯养马匹的历史悠久。“据考证,蒙古先民早在青铜器时代就有养马的文化遗迹。公元前200年冒顿单于在大同附近以四十万骑兵围困汉高祖刘邦,曾以马的颜色分类编队,“匈奴骑,其西方尽白马,东方尽青龙马,北方尽乌骊马,南方尽卒马”。可见匈奴“良马”的数量和品种已有相当规模。以后陆续兴起于大漠南北辽阔草原上的鲜卑、柔然、突厥、回鹊、契丹等游牧民族,均富以马。唐代诗人白居易曾有“阴山道,阴山道,绝逻敦肥水泉好;每至戎人送马时,道旁千里无纤草”的名句,描绘出当时居住在阴山一带的游牧民族,每逢与中原汉族进行交易时,阴山道上那茂盛的野草,被过路的马群吃得净光的景象.史载:“成吉思汗的七纪祖母莫挚伦的马多到无法计算,当她坐在山头上,看到从她所坐的山顶上直到山麓大河边,遍地畜蹄。”[2]
蒙古马是世界各大马种中的优秀品种。在历史舞台上,以其冲力、耐力、速度快、体质健壮等特征,被誉为世界著名马种。这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礼物、是蒙古人的卓越创造,更是蒙古人对人类文明的贡献。正如《蒙古古代战争史》所总结的:由于养马业发达,从而依靠为数众多、品种优良的蒙古马为基础,建立了一支日行400里的“箭速传骑”,成为当代世界上最优秀最精锐的犹如今日之机械化部队一样的快速骑兵,使蒙古人的特长得以发挥,百万铁骑则成征服者的象征。[3]还有准格尔铁骑突袭拉萨,固始汗率领和硕特部迁居青海等等。纵观蒙古族历史,我们可以发现蒙古族的每一次重大历史事件中马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以上所述都是蒙古马对蒙古民族灿烂历史形成所作出的不可磨灭的功勋,以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而言马是他们征战、迁徙、放牧时所需的重要交通工具。因此在几百年的历史发展中蒙古人和马产生了浓厚的关系,这不仅体现与他们的物质生活领域的需求,更重要的是精神领域的崇信。
(二)蒙古马的文化功能分析
蒙古族马文化询丽多彩,调训马匹的习俗也多是多样,在蒙古语中形容马的词汇非常丰富,这是蒙古族与蒙古马几百年朝夕相处的结果。笔者认为蒙古马之所以能够成为青海蒙古族崇信的“义畜”,其主要原因大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1.马在蒙古族地区的社会用途
马在古代社会是非常重要的战争工具,马在蒙古族征战史中所发挥的作用本文暂且不做讨论。
马成为人类最主要的交通和运输工具之后,极大的提高了人类的移动和迁徙能力。蒙古族是北方游牧民族,游牧民族的属性是逐水草而游牧,在交通工具不发达的古代社会,人类需要大规模,远距离的移动和迁徙那么就得需要机动性和承载能力较强的代步、运输工具,那么马的耐力、体型、速度、承载力都无非是所有家畜中最适合的,
在全世界关注生态环境问题的今天,研究生态问题不仅要了解有机体与周围外部环境的关系,而且要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对于蒙古族来说,正是在草原这种特殊的生态环境下,创造了游牧文明。从人与自然的关系来说,游牧文明是合理而有效地利用和驾驭自然资源和自然力,寻求一种人与自然的高度协调性,它是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生产力,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资源。蒙古族创造的游牧文明,不仅与其生产方式相关,同时也与其所处的自然环境以及游牧人有意识地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所形成的文化传统有着内在的联系。游牧民族在干旱少雨的高寒地带创造了适应蒙古高原气候、土壤、雨量、无霜期等自然地理和环境的生产方式——游牧生态文明类型。游牧文明的显著特征在于充分利用自然永续资源和环境来延续游牧人的生存技能。在这个特殊的生产生活方式中长生了很多保护草原资源的风俗习惯。
一、追逐水草的迁徙习惯
蒙古族世世代代繁衍生活在北方广袤的草原上。他们逐水草而居,依靠大自然而繁衍生息。由于严酷而封闭的内陆自然环境促使蒙古族根据季节变化和牲畜地习性来进行游牧活动,所以携家带口随畜群移动是游牧生活的基本经营方式。“如果以生产方式的能量的基础出发,农耕文化是一种土地文化,而畜牧是一种草木文化。” 正因为游牧生活依赖的就是草木,所以游牧文化的最大的特点就是对自然的适应性。蒙古族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长期从事游牧生活早已认识到了自然环境对他们生存的重要性,他们敬畏自然,顺应自然。他们深刻的领略到了人与天地之间万物的密切联系。游牧生活中牲畜依靠自然而存在、牧民依牲畜而生存、家畜和草场又离不开牧民地饲养和保护,所以草场、牲畜、牧民这三个是游牧生产生活的基本组成要素三要素。对于牧民来说,对草场的选择是很重要的,因为草场的好坏决定着牲畜和牧民的生存问题。草场的选择要看地形、气候、水源等自然因素,更要看在这些自然因素的情况下这片草场能容纳多少牲畜,什么阶段放哪种类牲畜,什么时候迁徙到另一片草场,这些都依靠牧民的丰富的游牧经验来安排。“从亚洲干旱草原的生态系统来看,不是游牧民族选择了‘迁徙-适应’行为,而是环境促使游牧民族做出‘迁徙-适应’的举动。”他们的衣食住行、婚丧嫁娶、、伦理道德乃至工艺器 、文化教育必须与奔波移动的生活相适应。 牧民一年中多次迁徙、二次搬迁、走“敖特尔”等游牧方式,因为只有以游牧的生产方式,才能解决保护自然环境与牲畜繁殖的矛盾,才能正确处理好保持生态的多样性与饲养畜牧的关系,才能继续的繁衍生存下去。
二、牧场的利用
蒙古族长期在天然草原上放牧,如果在草原上没有任何限制的放牧的话,牲畜的繁殖和牲畜对草场的掠夺很快就会超出草场的承载量,让草原丧失它原有的功能。所以在草原上牧场和牲畜之间的矛盾是牧业生产中贯穿始终的必须不断解决的主要矛盾。一般情况下“此种游牧民族因其家畜之需食,常为不断地迁徙。一旦其地牧草已罄,则卸其帐,其杂物器具以及最幼之儿童,载之畜背,往求新牧地”。 在掌握了自然环境的一系列情况下选择“游牧”(蒙古语“敖特尔”)是解决牧场和牲畜之间矛盾、利用牧场的最合理最有效的好办法。他们已然掌握了季节变化与移动的方向、畜群数量与草场承载力、牲畜的种类与牧草、畜群的大小与水草等诸多关系而进行一年又一年的循环游牧。 笔者在内蒙古兴安盟代亲塔拉草原对牧民进行访谈时发现,牧民们都在一个地方集中放牧,前面一群刚过去不一会儿后面又来了一群,他们一年又一年的都在同一个地方放牧。牧民们说,只要雨水好这片牧场的植被还是很好,牲畜地承载量也增长,但他们也不会盲目的追求牲畜的数目,或者说他们不会追求让牲畜涨到草场最大容量,获得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
“看羊群经过的足迹草像用刀割的一样被吃的那么整齐,只有一些有毒的草被留下来,还有羊群牛群边吃边拉的粪会变成草木生长需要的养料。分季节选择不同的牧场,所以不可能把所有的草都吃光反而通过牲畜适当的限制草和刺激草木茂盛的生长。” 也就是说,被牲畜吃这种现象本身就能改善牧场。很多人都认为游牧生活本身就是很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比如众所周知的奶制品,它的制作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会有一种奶制品出来,所以不会浪费一丁点的牛奶。也许这不是有意识的环保活动,只是为了不浪费,但这种活动本身就是环保的。
三、平衡牲畜与牧场之间的关系
在一个牧场上长的草量受这个牧场处于的气候、地形、土壤等各种自然条件的支配,不可能超出适当的量。但是另一方面一头牲畜为了生存必须吃掉一定量的草。所以一定范围的牧场载畜量也是有限的。简单的说就是牧场在控制牲畜的数量。那蒙古族是如何做到两者之间的平衡的呢?蒙古族一整套与环境相适应的生产方式与技能。
(一)饲养牲畜的技能
蒙古族饲养的牲畜的种类只有马、牛、山羊、绵羊、骆驼这五种,统称“五畜”。每一种牲畜的饲养和管理都有着详细的技能,从牲畜的、接羔育羔、、挤奶剪毛、给牲畜饮水、大印记及造围圈打草,哪个季节要打预防针,还有给牲畜治病的传统方法乃至内容丰富的有关牲畜、畜牧业生产方面的语言学知识和天气方面知识等。,就从打草来说,牧民们把草地围起来,春夏两个季节不让牛羊进,找到秋天打完草,拉出去后才牛羊进,拉不走的草垛来年春天草发芽之前必须拉完,因为载重的机动车会压坏刚发芽长出来的小草。笔者在进行访谈时也发现,牧民根据自己的羊群的情况,每年两到三次洗羊群,这是为了预防各种疾病洗的时候会选一个特定的地方,而且附近的牧民也来这边洗,不会随便找地方破坏草地。这种习惯,事实上就是有利于护草原。
(二)对牧场的合理选择
牲畜并非随水草游移就可大量的繁殖起来,自然的条件只是牧业发展的可能,而逐水草的牧业靠牧人的勤辛劳动中积累的经验技能。依赖粗放天然牧场,“夏饱、秋肥、冬瘦、春死”,成为养畜的规律,因此牧场的选择至关重要,是维护牲畜的生命线。牧业生产是在自然生态环境中游牧食物链的基础上,加进了人类的生产活动,是一种短链生产,因此它必然受制于自然环境,人们追逐水草而游牧,首先要遵从大自然的节律。比如:气候冬长夏短的节律,草场类型复杂的节律。由于大自然的节律,牧草的生长也有周期的,牧人从一个牧场迁徙到另一个牧场,不仅是为了保护牲畜的饲料,更是为了恢复牧场的繁殖力,以便在下一个生产周期相对的季节有可能重新返回。选择牧场是一自然地形、水源、气候为依据的。近代方志《内蒙古纪要》说:“春季雪融,则聚低洼之乡,依就天然水草,草尽而去。年复一年,都与一定境内,渐次移转。其倾全力而采索者,惟水与草。至若冬季,霏雪凝冰,即草根亦被雪淹无遗。必先选居山阴,冰足以资人之饮。草根没于雪者稍浅,家畜赖以掘食。” 就这样他们的每个季节的转移都有适应自然,利于牲畜的选择牧场的原则,合理的使用牧场,更好的保护了牧场。
有的牧民把山羊群和绵羊群分开来放,把羊群赶上山,把绵羊群放在地形不高的牧场上,这也能说明他们在依据牲畜的吃草特征来利用牧场,也可以说牲畜的本性让牧民很好的利用了牧场。这种想法从以往的研究中也能看到,牲畜吃吃牧场上的草,被吃的草又能重新长出来,但是如果牲畜数量的超出了,草能重新长的速度,那会怎么样?毋庸置疑牧场不能保持原有的样子。牧场因为牲畜而变模样,严重的时候牧场会进过度放牧状态,草不能满足畜群,牧场也变成贫瘠土地,或者还有些别的功能但会丧失牧场这种价值。所以牲畜受牧场的限制,也能影响牧场,甚至也能限制牧场本身,因而产生牲畜和牧场的平衡。可喜的是牧民也遵循这种规律。
在很多领域内,从历史的角度还是游牧文化的角度研究者们对于蒙古族有意识的保护草原这方面是持肯定的态度。但也有些人持怀疑态度,日本研究者梅棹忠夫在他的《蒙古游牧文化的生态人学研究》一书里这样写道:“根据我的实际调查,让我意想不到的是,牧民对牧场的态度是有些轻视的。不说积极保护牧场的针对性的策略一点儿也没有,连关于牧场变好变坏的自然规律——牲畜、牧场的能动变化,从这里归纳出来能表达规律的积极概念都没有。他们说到的很多关于牲畜与牧场的关系都是从牲畜的角度来说的,也就是说,只关心牧场对牲畜好还是不好。他们对牲畜有很多细致的知识但对牧场的知识甚少。对于牧场他们只从质量方面来衡量不会进行数量的观察。所以在这样情况下,赞美蒙古族经营牧场的方式是不公平的。” 但他也说甚至可以说疑惑,他认为牧民们为了确保让自己的养畜一年又一年的肥壮的生长的根本问题就是保持牲畜和牧场的平衡。如果他们破坏了这种平衡,牧民的生活早就面临危机了。然而没有积极的数字计量,牧民怎样做到这两者之间的平衡,是让牲畜选择牧场的结果吗?或者是牲畜的数量没有达到牧场能载量?总之最能肯定的是,牧民没有让牧场的载量和牲畜的数量的比例达到极限的经济意图,这是这个民族的思想特征。某种程度上牧民由衷的爱那些牲畜。蒙古族对于他们的家畜是有特别的感情的,比如在那些英雄史诗当中主人公骑得马都是只次于主人的英雄。在广袤的草原上没有太多的人家畜就是他们的朋友,所以他们不会追求最大限度的经济利益。就因为这样蒙古族没有破坏牲畜和草原的平衡,也保护了草原资源。
调查中还发现,蒙古族对于自己赖以生存的自然充满了感激之情。在生产活动中他们总惊奇的发现各种神秘的事情。比如,一头牛的眼睛明明瞎了,而且都陷进了。可是后来发现那头牛的眼睛竟然已经重新长出来了。他们相信,在他们的草场上长得某种草药,治了牛的眼睛,所以他们更敬畏这样充满神奇的自然,禁止任何破坏草原的行为。
(三)打草
蒙古族很早就开始打草以便过冬或者在早春的时候给那些跟不上群的瘦弱的牛羊。储存的草的用处早春的时候尤其明显,因为新草还没有长出来,一些抓不好的牛羊就开始瘦,得把它们留下来用存储的草来饲养。牧民们上个秋天打的草下大雪以前拉不完的草,放在草场上。来年早春,雪化了、道路清晰了以后就向“敖特尔”拉,必须草发芽以前拉完,一旦草长出来了不会让重型车进去拉草,因为这时候土壤已经解冻很松软,重装车走来走去会把刚长出来的嫩草压死,所以这是一个禁忌。打草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没有去年干枯草植物的影响,草植物重新长出来的时候更茂盛,而且还避免荒火。这真所谓一举两得,既让牲畜没有减损得过了春饥也保护了草原。
四、捡牛粪的习惯
中图分类号:J5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1)12-0181-01
中国是一个以汉民族为主体的多民族的国家 ,中华传统服饰以汉民族的着装传统为基础并融合了其它民族的着装特点,这其中突出体现着北方游牧民族的影响。
一、概念界定
游牧文明产生于狩猎和游牧生活。不言而喻,其产生于不适合农耕的区域。当狩猎生活成为人类祖先一种占主导地位的主要的生活方式时,游牧文明的特点开始形成,与农耕文明的差异正式展开。所以,从文明发展的路径看,他与农耕文明可以说是分道扬镳了。
二、审美取向比较――审美意识影响民族性格
在理学的影响下,宋代的文化类型是相对封闭、内向和淡雅的。宋人在对人生意义、宇宙社会秩序以及历史文化的发展上, 追求复古、理性的思考和伦理的自觉。这对宋代服饰产生较大的影响。在服饰制度上,表现为十分重视恢复旧有的传统,推崇古代的礼服;在服饰色彩上,强调本色;在服饰质地上,主张不应过分豪华,而应简朴。可见,宋人的服饰是十分拘谨和质朴的。
而游牧民族的审美就明显的机动和善变了许多,强调阳刚之美,这种差别就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民族性格。
三、宋代农业与牧业的服装差异比较
宋代农业与牧业的服装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在款式和外形上的体现
清冷消瘦的宋朝文人风格,在服装造型上,重视二维空间效果,不强调服装与人体各部位保持一致,更不注重用服装表现人体的曲线。
相反,游牧民族的服装,非常重视合体性,外形也不是那样的宽松。整体造型稳健, 线条舒展奔放。男装多直线呈T型,夸张肩部, 挺拔而有力,上松下紧, 富夸张效果, 衬托男性豪迈刚健的威武形象。
(二)在色彩上的体现
在服饰色彩上,农业文化的服装颜色较为清淡,通常采用间色,例如淡绿、粉紫、银灰、葱白等色,或素或绣,质朴、清秀,强调本色。
而游牧的服装对红与绿、黄与紫及赤与蓝等纯度极高、反差极大的色彩运用极多,草原生活是单调寂寥的, 只有鲜亮的色彩才能表达生命的激情与活力。
四、宋代农业与牧业的服装相互影响关系
中国服装是中华各民族相互借鉴、取长补短的共同创造。宋代服饰是隋唐以来北方少数民族与中原汉族服饰融合之后的结果。由于服饰制度被不断地破坏,百姓与官吏的服饰常常混淆使用,加之五代时期南北方社会动荡,中原人士深受北方少数民族的影响,许多少数民族的服饰进入中原。中原地区的汉民族在与北方游牧民族接触的过程中 ,一方面将自己的先进的服饰文化传播给这些民族 ,另一方面也深受其影响。
北方少数民族服装强调实用功能的特点 ,影响到汉族民族的服装 ,还表现为不断丰富着服装的款式结构,表现在领子、襟摆开衩等方面。
(一)“圆领左衽”
左衽服装更方便穿着者引弓搭箭的动作 ,而相对紧窄的圆领形式则更好地起到防寒保暖的功能。宋代的官服也承袭着“圆领袍衫”这种式样。此外,有领座带翻领的式样 ,是北方游牧民族为适应寒冷的生活环境而创造出来的款式。
(二)裤褶、o裆和半袖衫
都是从北方游牧民族传入中原地区的异族文化,经过群众生活实践的优选 ,由于他们具有功能的优越性而为汉族人民所吸收,从而使汉族传统服饰文化更加丰富”。
(三)襟摆开衩的变化
从襟摆开衩的变化中可以看出北方民族服装的实用性对汉民族的服装的影响。与游牧、渔猎经济不同 ,农业文化服饰在款式结构上少有丰富的式样变化。
五、结语
关键词:中亚;民族;农耕;游牧;交融
[中图分类号]:K3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2)-07-0100-01
众所周知,历史上的中亚西域是连成一体的,我们在中亚史的研究当中,经常会看到许多民族,如丁零、高车、柔然、鲜卑、回鹘、匈奴、突厥、黠戛斯等,他们在历史的变迁当中,好像是在一个时期出现了一个新的民族,进而其得到了发展,但后来又被周边其他部族征服了,似乎前一个民族从此就消失于历史舞台。表面上看,好像是征服民族代替了原有的被征服民族。但前面的那些人就真的在历史上消失了吗?历史证明完全不是这样的,原有民族只是接受了外来民族的统治,因而在文化习俗上不再保持原有的独立性,等到他们与其他民族通婚、交错杂居之后甚或在体质上都发生了变异,这就是一种民族的融合,但并不能说他们就消失了,人还是生活在同一地域上的人,只是发生了许多变化,名称叫法发生了改变。
从研究中亚史和中国历史的关系上看,中亚文明实际上是一种处于几大文明中心的夹缝中的文明,它和古老的中华文明有所不同。
古老的中华文明是世界几大文明当中唯一不曾中断过的古老文明,古老的中华文明是有着旺盛生命力的典型东方农业文明,它源远流长,在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底蕴和文化内涵。历史上无论是哪个民族作为统治者,它们都无一例外地被这种古老的汉文化为中心汲取其他诸多民族新鲜血液而交融铸就的古老华夏文明所征服。比如中国历史上游牧民族蒙古族南下所建立的元朝,立国百余年,在其作为统治者入主中原后,在之后长期的历史发展中所形成的独特文化,都无不深深地打上了华夏文明即汉文化的烙印。
在中亚史的研究过程当中,我们一定要把它放在相对广阔的历史视野当中来认识。实际上整个中亚史的发展过程是围绕游牧、农耕两大文明不断冲突,博弈,交流,融合的历史大背景下而展开的。历史上的欧亚大草原北部是一个典型的连贯的游牧社会群。欧亚大草原繁衍了一批批,一群群的游牧民族,他们在欧亚大草原这个宏大的历史舞台上上演了一幕幕的历史活剧,形成了其独特的历史发展进程和地缘文化。并且,它与南部以农耕为主的定居民族之间发生了持久而广泛的联系。历史上,一旦当草原的游牧民族强盛起来,它就总是试图南下,去征服南部相对发达的定居文明。
这有两个原因,一方面是由游牧生产方式的脆弱性所决定的,游牧民族所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生产生活资料都来源于草场,但草原这种生态形式在自然界又显得特别脆弱,一旦遇到干旱,严寒或者虫害都会引起草场的退化,牛羊等家畜纷纷倒毙,这对牧民来说是致命的,因为牛羊就是他们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遇到这种情况,在最基本的生存条件都无法满足的情况之下,他们就会铤而走险,向南部的农耕定居区入侵,以获取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资料。而长期生活在艰苦条件下的游牧民族体格强悍,忍耐力强,能征善战,而且具有天生的侵略性,这些都为他们入侵农耕区提供了便利。由此就造成游牧与农耕民族之间的一种制约与反制约的关系,或者说是控制与反控制的关系。
另一方面,北方游牧民族具有“南向性”。具体表现为北方草原的游牧政权一旦强大起来,总是将南部发达的农耕定居区作为自己占领的目标。与定居民族争夺对中原地区的控制权,因为这些南部发达农耕区会带来更加丰富的生产和生活资料。北方游牧民族对南部发达的定居民族所创造出来的高度发达的生产生活方式,总是有一种向往的情愫,这一点是驱使他们向南部发展的原动力。这就是游牧与农耕两大文明之间冲突的根源。这种控制与反控制和对文明中心的争夺,勾勒出了欧亚大陆历史变迁的总体轮廓。另外,历史上农耕民族所建立的政权对游牧地区控制的比较好时,这个王朝就能发展其辉煌灿烂的农耕文化,如果控制不好,就会上演游牧民族入主中原,推翻旧有王朝,开创崭新的游牧文化为特征的新的王朝的重大历史,但这种状况不会持续时间很长,原来的游牧民族逐渐在学习发展定居民族的文化传统当中,不自觉的接受并把这种发达于自身的定居文明的传统融入到自身文化当中,因为那毕竟是一种发达于自身的文明,而且游牧习俗的传统文化要想统治农耕地区,显然是不能适应的。于是游牧、农耕两大文明开始碰撞,博弈进而互相学习,相互交融。而后,他们之间发展为开始通婚,其结果是用武力战胜并取得政权的游牧少数民族政权,在文化、精神上完全被比自身发达许多的定居民文化所征服。其旧有的游牧民族的传统文化逐渐变为一种历史的印记渗透在血液中。其实反过来看,游牧文化逐渐被农耕文化代替,这也是落后生产方式被先进生产方式代替的反映,是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先进生产方式代替落后生产方式,这是历史发展的潮流。
中亚地区作为亚欧大陆的地理中心,长期以来在国内的历史研究当中,始终处于不被重视甚或被忽略的境地,这一方面是由于国内长期的治史传统,重视国史的研究,并喜欢以中原王朝为主线来研究中国历史,对其他周边的少数民族的历史则倾向于用边缘化的视角来看待,这种厚此薄彼的态度是不足取的;另一方面,中亚地区处于几大文明的交汇地带,又是农耕和游牧两大文明的过渡地带,因此,造成了这一地区多民族聚居的多元文化特征,和相伴而生的民族关系上的错综复杂。因此,由于民族、宗教习俗、语言问题等原因,使中亚史的研究比起中国历史的研究,要困难得多,复杂得多。鉴于如此种种,我们对中亚史的研究在国内更加应该引起重视,而且应该把它作为世界史研究当中的一朵色彩鲜艳的奇葩给以特别的关注。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9682(2012)04-0089-02
一、地方课程概念的不同认知
概念是认知所有事物必须首先面对的问题,简单的说就是下定义,一旦确定了事物的概念,为它下了定义,无论这概念和定义准确、完善与否,它都从根本上决定了所下定义人对事物的认知。这也成为下定义人对有关该事物的指导原则,也必将成为该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助力或阻力。同样的,放在对地方课程的认知上亦如此。在地方课程概念的看法上存在诸多不同,笔者简单的划分为:狭隘的和广义的地方课程;行政划分的和文化划分的地方课程。这两种划分只是从不同视角的划分,两者之间本质上是相似的。
1.狭义的地方课程和广义的地方课程
(1)狭义的地方课程。教育部文件中有关地方课程有以下表述“即为了适应城乡经济发展和学生滋生发展的不同情况,在国家课程计划中划出一定比例,交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自由研制的课程”。[1]这种涵义的地方课程使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成为了所在行政区域内地方课程的制定者,享有开发和管理的权利。我们可以将这种地方课程看作为狭义的地方课程。
(2)广义的地方课程。广义的地方课程,泛指经教育部批准,单独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使用的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以及相应的课程方案。即国家授权于地方,将课程的研制权利交于地方,由地方来完成地方的基础教育课程。简单的说,就是由地方管理,或由地方参与的课程,都可以看做是地方课程。
2.行政划分的地方课程和文化划分的地方课程
行政划分的地方课程,是将地方教育部门在地方课程研制以及管理中的权利大小作为划分标准的,更多的是侧重地方教育部门的权利;文化划分的地方课程是将地方文化作为划分的标准,这更多的是在区分不同行政区域内的地方课程。
(1)行政划分的地方课程。教育部有关地方课程的相关表述中,存在着“比例型”和“自主型”[2] 两种不同的地方课程。所谓的“比例型”即在国家的课程计划中划出一定的比例,交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自由研制。很显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只是决策的执行者,没有对地方课程的决策权,而研制也只能更多的限制在国家课程的相关范围之内。而“自主型”则是将地方课程与国家课程区分开来,交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研制和管理的课程。相对而言,地方教育部门从某种意义上讲拥有了对地方课程的决策权,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权利也相对大了许多。
(2)文化划分的地方课程。文化的区别多是历史长期发展而来的,不同地区的人,由于文化的不同,很容易被区分开来,大到国与国,小到村与村。偌大的中国实施地方课程,犹如“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中国传统文化区大致分为东部农业文化区、西南少数民族文化区、西部游牧文化区。东部农业文化区可细分为:①关东文化副区;②燕赵文化副区;③黄土高原文化副区;④中原文化副区;⑤齐鲁文化副区;⑥淮河流域文化副区;⑦巴蜀文化副区;⑧荆湘文化副区;⑨鄱阳文化副区;⑩吴越文化副区; 11岭南文化副区;12台湾海峡两岸文化副区。西部游牧文化地区:①蒙新草原—沙漠游牧文化亚区:内蒙古文化副区、北疆文化副区、南疆文化副区;②青藏高原游牧文化亚区位。”[3]
不同的文化区内有着自己独特的文化特色,例如关东文化副区的代表性艺术形式就是人们熟知的“二人转”;燕赵文化副区的代表艺术形式则是“京剧”等。所以在地方课程实施的过程中地方行政部门要适应地方文化经济的发展就必须要结合自身的文化特色,这也决定了不同的文化区内地方课程有着显著的区别。例如广东的地方课程绝不可能大力推广京剧,地方课程不建立在自己文化区的文化积淀上是很难进行的。
二、地方课程的不同认知产生的不同价值定位
事物的存在是它本身所具有的价值,这种价值更多的是由它的创造者所赋予的。创造者必须为它进行价值定位,如若不然,创造行为会变成一次无聊尝试。地方课程作为国家课程体系改革的重要一环。它的价值定位,决定了它在课程体系改革中所产生的功效。
1.狭义的地方课程和广义的地方课程产生的价值定位
(1)狭义的地方课程产生的价值定位。狭义的地方课程,也就是“比例型”的地方课程,它是国家课程中有一定比例的部分,这也就决定了它的价值定位是附属于国家课程的。简而言之,在国家统课程的价值指导下允许出现地方特色的“国家课程”,这种地方课程存在的价值首要的是服务于它所从属的国家课程,在尊重地方课程产生的多元化的同时更强调国家课程的主导性。
(2)广义的课程产生的价值定位。广义的地方课程也就是“自主型”的地方课程,它是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研制和参与的课程。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成为该种地方课程的创造者,也必将赋予地方课程更多的地方特色,以服务于地方的经济文化的发展。使得地方课程更多的成为地方经济文化发展的助力之一。
2.行政划分的地方课程和文化划分的地方课程产生的价值定位
(1)行政划分的地方课程产生的价值定位。行政划分的地方课程的侧重点在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所扮演的角色,是从属者还是主导者。这样看来行政划分的地方课程,其价值更多的是在考量课程体系改革中的权利划分问题。
如何处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关系,其实也是在处理国家、地方、学校之间的权利划分问题。
(2)文化划分的地方课程产生的价值定位。文化划分的地方课程的条件是地方文化的相异性,地方课程是建立在不同的文化基础上的。那么它的价值就在于文化的选择、传承和创新。“首先,地方课程开发通过对地方特色文化资源的筛选和整理促进文化的系统化;其次,地方课程的开发为地方文化的传承提供了途径;最后,地方课程的开发促进了地方文化的创新。”[4]
三、地方课程的不同认知产生的不同课程建设
地方课程的概念只有在它的不断建设中才能变得更清晰、更完备,地方课程的价值也必须在地方课程的建设中加以实现。
1.狭义的地方课程和广义的地方课程产生的课程建设
(1)狭义的地方课程产生的课程建设。狭义的地方课程由于从属于国家课程的地位,决定了它的课程建设也是从属于国家课程的,首先面临的是比例的问题,国家课程中它能占据多大的比例,也是它所能得到的支持多少的关键,没有哪个学校愿意在不受重视的教学板块里浪费时间,这是个不争的事实。其次面临的是内容的问题,它更多的是附和国家课程的主题内容,使地方特色或许会变得不贴切。
(2)广义的地方课程产生。广义的地方课程在地方教育部门的研制和管理下,其课程建设更多的是在展示地方文化的独特性,同时会加入地方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元素。
2.行政划分的地方课程和文化划分的地方课程产生的课程建设
(1)行政划分的课程建设。行政划分的课程建设是狭义和广义的结合,行政划分的地方课程关键在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权利强弱上,强则利于广义的地方课程建设,弱则利于狭义的地方课程建设。
(2)文化划分的课程建设。文化划分的课程着力于地方文化的选择、传承和创新,其课程建设也必须对地方文化进行选择、传承和创新。地方文化的发展状况同时也是地方课程建设的状况,两者息息相关。
四、结束语
作为国家基础课程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地方课程负载着特定的意义,它使得多元化融入到了三级课程体系之中。三者之间不可替代,共荣互补。要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只有如此才可能建设良性的国家基础课程体系。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基础课程改革纲要(试行).2001.6.8
[中图分类号]G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3)08-0082-02
一、草原文化的内涵和特质
草原文化是指世代生息在草原地区的先民、部落、民族共同创造的一种与草原生态环境相适应的文化,这种文化包括草原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风俗习惯、社会制度、思想观念、、文学艺术等。其中价值体系是核心内容,从目前文化定位特征来看,草原文化是具有浓厚地域特色和民族特征的一种复合型文化。
内蒙古大草原是草原文化的典型代表,也是草原文化的传承者。草原文化是中华文化的源头之一。草原文化通过与中原文化长期的碰撞、交流、吸收、融合,今天已经熔铸为以内蒙古为主要集聚地,以蒙古族文化为典型代表,历史悠久、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文化体系。草原文化不断参与中华文化的构建与发展,积极地融入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体系中,遂与黄河文化、长江文化相互交融辉映,使中华文化成为一个多元一体、丰富绚丽的文化体系。
草原文化不仅内涵丰富,而且特色鲜明,其特质可简要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民族性和地域性
蒙古族是草原文化的集大成者,主要分布在我国北方地区,草原文化是中华各区域文化中分布最广的区域文化。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他们创造的风格粗犷豪放、魅力无穷的草原文化,世代沉积、延传,不仅给中华文化增添了动力和活力,也激发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在人类文化史上涂抹了浓重的一笔。
(二)崇尚自然、“天人合一”的自然观
草原上特殊的生态环境,使先民们选择了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方式。游牧生产是严酷的,它是人们妥协于自然力的结果;但游牧生产又是理性的,它是顺应自然的选择;游牧生产还是人类自我牺牲精神的一种体现,它是古朴的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①蒙古民族生活方式是古代游牧民族生态观的集中体现,也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必然结果。
(三)开放进取、充满活力的文化观
草原文化不仅是开放型文化,而且也是充满活力的文化。北方草原民族对外来文化采取兼收并蓄、博采众长的方式。蒙古族的征服战争,虽然不可避免的带来血腥和灾难,但客观上也加速了腐朽王朝的灭亡,为中华文明的进步、世界文明的演进带来激情和活力。
(四)恪守诚信、崇拜英雄的伦理观
诚信是草原文化的精神内涵,草原上古老的民谚“宁可失良驹,切勿失诺言”广为流传。成吉思汗的铁骑踏遍大半个世界,英雄的形象刻在每个草原儿女的心中。因此,可以说,每个游牧民族的历史大都是战争史、英雄史。成吉思汗的一生是战争的一生,通过战争、征服而达到融合,客观上达到了以战止战、“致天下于太平”的目的。
草原文化的这些特质,表面上看是分割的,实质是有内在关联的。草原民族的特殊民族性和地域性,是产生“天人合一”这种世界观的前提和基础。如大草原上恶劣的天气,意外的或然性使人们产生了敬天意识和保护草原的意识。因为面对大自然的不确定性,需要人们相互合作,需要有开放的心态和英雄的带领,共同抵御外在的侵害。草原文化的特质不仅鲜明而且相互关联。
二、草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观
(一)中国哲学史上的“天人合一”观与草原文化
在中国思想史上,“天人合一”是一个基本信念,就是人与大自然要合一,要和平共处,不要讲征服与被征服。
“天人合一”是中国哲学根本观念之一。“天人合一”有两层意思:一是天人一致。宇宙自然是大天地,人则是一小天地。二是天人相应、天人相通。是说人和自然在本质上是相通的,故一切人、事物应顺乎自然规律,达到人与自然和谐。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②即表明人与自然的一致与相通。先秦儒家亦主张:“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③认为人只要发扬“诚”的德性,既可以充实自己个体内在的德性,又可以向外扩展到与自然相和谐一致。
作为中国古典哲学的思想命题“天人合一”,体现了古人与大自然和谐相处的科学生态观,反映了古人认识世界的能力和智慧,也是中华民族自觉地处理人与自然和谐的理论法宝。
(二)草原文化中“天人合一”的自然观
蒙古族的思想理念中,历来崇尚“天人合一”和“回归自然”。人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是自然界的一个存在。把人的存在与自然发展变化相互联系、平衡运动就是“天人合一”。“天人合一”是蒙古民族长期生活实践的一种经验总结,并最终把它内化为蒙古族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体现在他们全部的生产、生活过程中。内蒙古社会科学院乌恩先生认为:“草原文化作为东方文化的组成部分,其中包含浓郁的‘崇天’、‘敬天’思想。‘天’在草原文化中有双重含义,一是表示精神存在,是世界的本原;二是广义的自然。因而‘天’是一个普遍意义的哲学概念,也是一个具有广泛文化含义的概念。”④自然是一种完美和谐的秩序,人与自然是共生共存的关系,万物和谐共存就是“天道”,尊重自然就是对“天道”的尊重,人是大千世界中的一部分,人类更应该认识自然、尊重自然。蒙古族谚语“苍天就是牧民眼中的活佛,草原就是牧民心中的母亲”,体现了草原民族对大自然的热爱。所谓“春不合围,夏不搜群”、“天人和谐”的思想融入了草原民族意识形态的每一个方面。草原民族“天人合一”、“天人和谐”的自然观,标志着草原文化保护生态平衡的思想已经上升到自觉的高度。
草原民族在与自然、社会以及与人相互之间的关系发展历程中,逐渐形成了对一切事物的用途、作用与意义进行评价的原则,一系列的价值原则构成了草原文化的价值取向。草原文化的价值取向集中体现在和谐共存的自然价值取向,注重实用的经济价值取向,崇拜英雄的人生价值取向,恪守诚信的道德价值取向,自然纯朴的审美价值取向等方面。⑤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在自然环境中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关系。一部草原民族的社会发展史,也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史。草原民族所传承的善待自然,崇尚自然的观念是“天人和谐”、“天人合一”自然观的集中体现。
(三)草原文化中“天人合一”的观
草原文化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作为一种重要行为准则和价值尺度,使之能够在知、行上得到统一,成为草原民族最宝贵的文化结晶。这一点在草原民族领域也有广泛的体现。例如草原民族信奉的萨满教,也是以万物有灵、崇尚自然为主要特征的自然宗教。在这种宗教看来,万物有灵,如果随意破坏,将是对神灵的不敬。这种宗教生态观实际上是草原民族“天人合一”的自然观在领域的反映。
这种宗教生态观抱着敬畏的心情崇尚自然、爱护自然,包含着深刻的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化理念,也对保护生态平衡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草原文化“天人合一”观的现代意义和价值
草原文化是一种生态文化,是一种人与自然互动的文化。它有开阔的视野、宽阔的胸襟、奔腾的热血、苍凉的韵律、悠远的心声、细腻的情怀。⑥内蒙古草原文化不仅是区域文化中最具特色的文化,而且也是中华文化宝库中的璀璨瑰宝。草原文化给华夏文化带来了活力和魅力,我们应该善待草原,很好地传承和发展草原文化。
人们在经历了以牺牲自然环境、破坏生态平衡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之后,回过头来寻找一条人、自然、社会和谐相处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很自然地把目光投向蒙古民族创造和延续下来的以游牧文明为主要内容的“草原生态文明”。可以自豪地的说,蒙古民族创造流传下来草原生态文明不仅是中华文明宝库中的一朵奇葩,也是世界文化遗产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天人合一”是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结晶,是中华民族“最完美的生态智慧”。草原文化由于以游牧文明为基础,天然的把“天人合一”理念贯彻到“行”的层次上,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发挥到极致。因此,在当今全球草原荒漠化、沙漠化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形势下,中国蒙古族草原文化“天人合一”理念仍具有先进性,这种固有的先进生态理念更能彰显出新的价值和生命力。
草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观,不仅对建设生态文明和促进可持续发展有其理论启示和现实价值,“天人合一”的先进生态观在草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中也有不可估量的理论意义和现代价值。要很好地传承博大精深的草原文化,离不开“天人合一”、“天人和谐”的自然观指导,草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尤要以“天人合一”理念为基石。只有这样,才能彰显草原文化永久的魅力和活力。
[注 释]
①李凤斌:《草原文化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年版第51页。
②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59页。
③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1页。
战争中的礼崩乐坏――礼仪背后的关系模型
然而秦国却是这一礼仪制度的破坏者,商鞅变法中涉及军事力量提升很核心的是破坏了既有的战争礼仪。《汉书》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说明了奖励的做法:将卒在战争中斩敌人首级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各级爵位均有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等规定。直白地说,就是战争中敌人的头颅可以直接兑换土地。在此因素之下,礼仪这样的“游戏规则”在战争中被清洗掉了。
从秦国起,中国的社会形态转变为集权模式。社会学家有观点认为:人类之间的人际关系可以统分为两大类――伙伴式关系模式和统治式关系模式。而集权形态是典型的统治式关系。
保留至春秋时期的“战争礼仪”使得当时的战争更像是一种解决利益划分的模型,其核心目的在于“解决”而遵循“礼”的原则来尽量弱化暴力和杀戮;这种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型的“礼仪”,所表现出来的是参与战争双方的伙伴式关系模式。因为尊重对方的存在和价值,通过一种尊乎“礼”的游戏规则,以平等的伙伴关系完成一场“有礼有节”的战争形势,达成一个双方均认可的结果。说白了更像是按规则下一盘棋,或是武侠小说中高手比武所谓的“点到为止”,只论武学高下,不伤及性命发肤。
而以暴力杀戮为形式的、摒弃了礼仪的战争,如秦国士兵系敌人头颅于腰间,意在灭六国,其目的性并非把敌方当作平等的伙伴,而是要消灭或对其进行权力控制。这则是统治式关系模式的体现。一方统治(或试图统治)另一方,并形成权力领域的不平等。
当然,统治式关系模式并非只体现于战争,也体现于各种类型的群体行为模式,而更多的则体现于人类个体与个体之间,比如男权主义是男性群体对女性群体统治式关系模式的体现。而礼仪也正是一种对于人际关系模式最深刻而直接的表现形式。
握手与作揖――感性与理性的心理认同
同样与战争相关,源于欧洲却成为当下世界通用的“握手”礼仪源于中世纪战争期间,骑士们都穿盔甲,除两只眼睛外,全身都包裹在铁甲里。如果表示友好,互相走近时就脱去右手的甲胄,伸出右手,表示没有武器,互相握手言好。
这似乎是人类之间的关系从统治式关系向伙伴式关系转换的体现,用展示不具有伤害性的工具来表达愿意以伙伴式关系进行沟通。
有学者提出,欧洲文明的起源混杂着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且在某一阶段(大约公元前4500年)游牧文明“战胜”了农耕文明。一般来说,农耕文明的主流价值和文化更倾向于人际间建立伙伴式关系,通过合作从自然界获得物质收获;而游牧文明的生活方式注定了其必须选用统治式的关系来构建自身的价值理念,起初是人类对狩猎动物的“统治”,通过暴力获得控制权和使用权,继而转为通过战争来“狩猎”其他部族的人类,将其作为奴隶而获得控制权和使用权……
当游牧文明战胜农耕文明的时候,人类社会的意识形态则更多体现出统治式关系模式,而基于此形态的社会意识形态礼仪则会成为这样关系的具体表现,比如握手礼仪――在统治式关系为主的默认形式下,试图表现伙伴式关系意愿的一种形式。
相比之下,中国传统文化中亦有“握手”礼,古作“执手”。 古时用于离别、会晤或有所嘱托时,皆以握手表示亲近或信任。结合诸多的中国文学作品中的应用,可明显感受到其“情感”的成分,比如“执手相看泪眼”,甚至执手亦有对于情感盟誓的含义。
著名的“电话亭实验”就说明了这一点。握手这样的肢体接触能够让握手双方在心理上建立友好的感受,也得到了心理学领域的认可。可以说,以握手礼仪为主要形式的人际间合宜的肢体接触,能够让参与者在潜意识中建立与对方的好感,这种好感具有更多的感性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