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31 17:02:28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债务资本价值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一.基本理论
在解释期权观念下的公司资本价值前,有必要对期权的相关理论做一个介绍分析。
期权是一种选择权,是以合约或合同形式存在的权利,期权持有人,即合同买方,通过支付期权购买费(权利金)向合同卖方取得了一种权利,有权决定在未来某一时刻按约定价格向期权卖方买卖某种标的物商品。
对资本价值的分析主要利用了期权的理财思想。所谓期权理财,是指利用期权的风险控制思想,保留谋利的权利,分离清偿的义务,通过风险转移实现财务风险控制。期权的财务功能在于实现风险的转移、套期谋利和价值定位。使用不同的策略可以实现期权的这些财务功能。
风险转移功能也就是套期保值功能,是通过“相等且相反”的原则建立对冲组合来实现套期保值的。它的资产保值思路是无风险状态可以通过资产权利与义务的分离来实现。套期谋利功能是将期权机制与期货机制相结合,在锁定风险的基础上,利用标的物未来价格有利变动的机会,谋取可能的风险报酬。价值定位功能是期权理财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功能。期权执行价格是供求双方对标的物商品未来价格的预计,是双方达成的市场均衡价格,给现货市场的商品价值定位提供了方向。而权利金的确定,为判断资产所附属权利的价值提供了衡量方式;也为如何把不确定性转换为经济价值提供了可行的思路。
期权思想中一个极为重要的观念就是等值理财。这一观念对本文中的公司资本价值解释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期权理论下的资本价值等值理财中集合了规避风险和延迟投资的思路,用等值理财恒等式可以表示出二者最终实现了一致的结果。
看涨期权价值+无风险资产价值=看跌期权价值+风险资产价值
恒等式左方表示了延迟投资的思想,右方表示了规避风险的思想。这一恒等式在于说明持有现金(风险资产)与买权多头的组合,与持有风险资产与卖权多头的组合,具有等同的理财价值。二者既具有保险的功能,保持无风险状态,又具有投资的功能,把握投资的机会。将这一恒等式作变换后,即可获得等值理财下的几种典型理财思路。
1.避险理财。无风险资产价值=股票价值+(看跌期权价值—看涨期权价值)=股票价值—(看涨期权价值—看跌期权价值)
即持有风险资产与一个卖权多头和一个买权空头的组合,是一份无风险资产的复制品。
2.套利理财。看涨期权价值=(股票价值—无风险资产价值)+看跌期权价值
即负债投资与一个卖权多头的组合,是一份看涨期权的复制品。
3.价值定位理财。股票价值=无风险资产价值+(看涨期权价值—看跌期权价值)。
即风险资产价值由既定的无风险价值和风险行动的价值所组成,持有无风险资产与一个在买权多头和卖权空头上的风险行动的组合,是一份风险资产的复制品
二.期权理论下的资本价值
建立了对期权理财思想的基本认识后,就可以看看期权思想下的公司资本价值是如何建立的。对于权益资本价值和债务资本价值的定位,都可以分别从公司的全部资产归属于债权人还是股东所有两个角度来分析。
(一)公司资产为债权人所有
1.权益资本价值
由无风险对冲机制:无风险资产价值=风险资产价值—看涨期权价值,得到负债=资产—看涨期权价值。到期执行价格E=债务到期偿付额B,资产到期价格为V,看涨期权为Vs。权益资本=资产—债务资本=V—B。
这说明,公司举债的结果,使股东无偿的获得了一个以债务到期偿付额B为执行价格的看涨期权。期权的到期日就债务的到期日。
即债权人拥有公司全部资产V,权益资本是一个执行价格为债务到期额B的对V的看涨期权。权益资本价值=Vs
2.债务资本价值
债权人无权分享公司资产价值超过债券账面价值的部分,而股权持有人也仅仅分享公司资产价值超过债券账面价值的部分。就是说,债务持有人拥有公司的全部资产V,又卖掉了一个看涨期权Vs给股东,获得了金额大小为债务利息的权利金,在期权到期日,即债务到期日,债务持有人将以债务到期偿付额B的执行价格将资产出售给股东。
这样,债务资本的价值就等于公司总价值与出售看涨期权的组合。
债务资本价值=V—Vs
(二)公司资产为股东所有
1.权益资本价值
根据套利理财的思路:看涨期权价值=股票价值—无风险资产价值+看跌期权价值。即认为负债投资与一个卖权多头的组合,是一份看涨期权的复制品。
将权益资本价值看作是看涨期权价值。权益资本=资产—债务资本+看跌期权价值(Vp)=V—B+Vp。因此,权益资本可以看作是股东通过借入无风险资产B拥有了公司的全部资产V,并从债权人手中获得了一个执行价格为债务到期偿付额B的对V的看跌期权。
2.债务资本价值
根据避险理财的思路:无风险资产价值=股票价值—看涨期权价值+看跌期权价值。又由无风险的对冲机制:无风险资产价值=证券价值—看涨期权价值。可以获得债务资本价值=债务账面价值+看跌期权价值。这里,股东拥有公司全部资产,债权人拥有了一项到期可以按履约价格B向债权人出售公司总资产。即债务资本价值=B—Vp。
债务到期时,当资产价值V>履约价格B时,股东会放弃行使卖权,债权人获得了金额大小为利息的权利金。债务资本价值此时为B—Vp(Vp=0);当资产价值V<履约价格B时,股东会行使卖权,债权人将以执行价格B的金额购买公司资产,承受了B—利息大小的损失。此时,债务资本价值=B—Vp(Vp>0)。
因此可以说,公司举债的结果,使股东最坏的结果是没有获得任何超过无风险价值的风险价值部分,而不会承受公司资产低于无风险价值部分的损失,这种损失全部由债务持有人承担了。这一状况正好解释了现代公司理论中,股东所承担的有限责任问题。
(三)公司总价值
公司的资产等于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和,因此公司资本就由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两部分组成。
由等值理财恒等式:看涨期权价值+无风险资产价值=看跌期权价值+风险资产价值。
以及在将公司资产看作为股东所有的情况,权益资本=资产—债务资本+看跌期权价值。债务资本的价值=公司总价值—看涨期权的组合
Vs表示看涨期权价值,Vp表示看跌期权价值,B表示无风险资产价值。V表示公司的总价值。可以得到Vs+B=Vp+V。即V=(B—Vp)+Vs。
为了更好的解释这个理论,我们举一个例子来说明。
假定公司价值目前为8000万元,债券面值3000万元,无风险利率10%,债券到期额3300万元,债券到期时,公司价值可能为10000万元(超过债券执行价格),也可能为2000万元(低于债券执行价格),未来结果状态如下分布:
现在价值未来预期情况一未来预期情况二
公司价值8000100002000
债券资本价值Vb33002000
权益资本价值Vs67000
利用无风险套利技术,根据对冲关系式:
看涨期权价值=股票价值—无风险资产价值
可以用A比例的公司资产和B比例的无风险证券来复制公司股票:
公司股票的复制:10000A-1.1B=6700
2000A-1.1B=0
A=0.8375B=1523(万元)
公司现在价值为8000万元,则:
权益资本现在价值Vs=8000×0.8375-1523=5177(万元)
债务资本现在价值Vb=8000-5177=2823(万元)
这个计算结果说明:
第一,由于未来公司价值可能为2000万元,低于债券执行价格即债券到期值,该债券存在违约风险,造成现在市场给债券较低的价值定位。(2823<3000万元)
第二,股东借入了1523万元,连同自己的资本5177万元,共计6700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0.8375倍,其余的1300万元由债权人投入,最终的结果是,股东投入5177万元,债权人投入了2823万元(1523万元+1300万元)。
再利用无风险套利为公司资本定价时,前提条件是必须知道它们的期末价值,也就是未来的结果分布,这也正是期权定价的特点。公司价值、权益资本价值和债务资本价值三个关联对象中,只要知道任意一个对象的现值,利用对冲关系式的复制,就可以推断其它对象的现在价值了。
三.意义
在以往的证券资产价值确定时,基于传统的理论,都是采用了资产未来的现金流量的贴现后的现值来进行估价。对债券而言,这种价值的确定,既要考虑必要的报酬率和利息率,还要考虑计息期的长短和到期时间问题。这些纯客观的因素完全没有考虑到处于市场主体地位的投资者的主观感受,就不能很好的说明投资者对风险的态度以及供求双方对标的商品的未来价格是如何相互博弈而获得的。在股票的定价上也是类似的道理。定价的模型中,将必要的收益率和公司的股利作为定价的主要因素,而且,定价模型中潜在的是认为将来公司必然是盈利和发展的。对于不利的情况分析就不足了。同样,它也没有很好的解释在投资者的主观感受下,供求的双方是如何达到一致的。
而期权定价对于这个问题给出了有效的解决方法。基于期权理论对公司资本价值的认识可以帮助我们在资本市场上为股票和债券定价时获得一个很好的价值定位依据。这种理论用于证券资产的定价可以使我们不再只是单纯的去看待资产本身的获利能力,更要从对资本的要求权来考虑证券资产的价值内涵。
期权理论下资本定价只需要知道资本未来的结果分布,而不需要详细的概率分布等就可以定价,这是期权定价的一个特点。只要知道了公司价值、权益价值和债券价值三者中任一个的现在价值,就可以利用对冲关系式的复制技术去推断其他对象的现在价值了。
传统的证券定价中,债券价值与股权价值是相分离的。而基于期权理论的资本定价模型考虑了估价资本资产与其他资本资产的相关性,把估价对象资本置于公司总资本的整体中考察,认为一类资本的价值变动必然会引起另一类相关资本的价值变动。这是期权理论下资本价值的一个显著特点。
期权理论中避险理财等使资产价值不会下降,能够套期保值的同时还具有保险和投资的功能。这并不是说没有风险的存在了。事实上,通过高于或低于执行价格的状况,已经充分考虑了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了。
参考文献:
1、约翰•赫尔《期权、期货和其他衍生产品》华夏出版社,2000
其中:FCF:经营性资产自由现金流;非营业性资产价值:如现金、流动性强的金融资产、不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等;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t:估值年限;非权益资本价值:债务价值、优先股价值等。
二、折现现金流法在权益资本价值评估应用中的问题分析
(一)正确区分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并采用不同的价值评估方法
在评估时,企业首先要将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进行恰当归类,即经营性资产的自由现金流不应包括任何来自非营业性资产的现金流,非营业性资产的价值应该单独计算。这主要是因为,对于经营性资产而言,其当前价值主要依赖于未来产生的现金流量,而非营业性资产其当前价值的计算采用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不合理。一般来讲,企业的非营业性资产可以分为两大类:一大类即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流动性较强的金融资产(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因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这些资产的计量属性均采用的是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而不是现值计量属性,因此在计算其价值的时候,一般应采用最新公布的资产负债表的信息,而不采用折现的未来现金流量。至于对不同企业进行评估时,到底哪些列入经营性资产哪些列入非营业性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这有赖于企业管理当局的持有意图。第二大类即缺乏流动性的投资(如不进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由于对于不进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来而言,对于母公司价值评估可利用的信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的规定,其可利用的报表信息取决于持有股权比例的大小,但如果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折现现金流,其折现率的选择应选择与投资风险相当的资本成本,与经营性资产折现所选择的折现率不相一致,因此对这类投资最好也应单独计算其价值,而不应将其列入经营性资产。
(二)对历史财务报表进行分析调整后预测经营性自由现金流
自由现金流量(FCF)是指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扣除资本性支出的差额,即扣除新增投资后公司核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反映了在不危及公司生存与发展的前提下可供分配给股东和债权人的最大现金额。它是企业折现现金流量法估值的基础。由于自由现金流受收入增长和投入资本回报率的约束,因此,在预测未来自由现金流之前,企业需要先考查公司的历史财务绩效,重点关注对自由现金流产生决定性影响的投资资本回报率与收入增长上。此外,由于投入资本回报率和历史自由现金流无法直接从公司的财务报表中计算出来,因此需要首先对历史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其调整为经营项目、非经营项目和资本结构区分开来的新的财务报表,在此基础上,利于调整后的财务报表来计算历史自由现金流量以构成未来预测的基础。在预测未来自由现金流量时,从价值评估的实践操作而言,短期来讲(一般1―5年),可以从会计报表的所有项目入手,如毛利、销售费用、应收账款、存货等。对于中期而言(通常为5―10年),由于具体的分项目预测涉及到太多的不确定性,而且预测准确性难以有效把握,因此可把预测的重点放在企业的一些关键财务指标上,如营业利润、调整税率等指标。再对于长期而言(一般10年以上),逐年预测企业的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对于价值评估没有太大意义,计算长期以后的现金流量就要利用连续价值的计算方法。
(三)选择合适的折现率
要计算经营性资产的价值,就要对预测的自由现金流按照时间和风险进行折现。由于自由现金流对所有的投资者都是可得的,因此自由现金流的折现系数必须代表所有投资者面临的风险。由于加权资本成本(WACC)综合了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要求的基于市场目标价值的回报率,因此折现现金流法模型在企业价值评估时折现率选择加权资本成本比较合理。
(四)评估企业整体价值(即经营价值+非营业资产价值)
在对未来期间的经营性自由现金流进行预测的基础上,通过选择合适的折现率(WACC)对未来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即评估得出企业的经营性资产的价值,再通过对现金、流动性较强的金融资产及不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的价值进行单独估值,就可以评估得出企业的整体价值。
(五)分项目评估非权益性资本价值
根据前面的分析,把企业的经营资产价值和非经营资产价值相加就得到企业整体价值,用企业整体价值减去所有非权益性资本价值,就可以评估得出权益资本的价值。企业一般常见的非权益性资本价值主要包括负债、经营性租赁、或有负债、少数股东权益等。在对这些非权益性资本价值进行评估时,要结合不同项目的特点采用相应的方法评估其价值,比如对于一般负债而言可以采用市场价值,如果不满足这样的条件,就应当按照预计未来支付债务所要偿付的本息选择合适的折现率予以折现,当然有些情况下,利用账面价值作为价值评估值也可能是一个合理的估计值。
在分项目评估非权益性资本价值并将其相加后,将前述已评估出的企业整体价值减去非权益性资本价值即可得出权益资本价值。基于这样的原理,在评估权益资本价值的基础上,价值评估人员还可以将这种方法用于公司股价的评估。
三、折现现金流法的固有缺陷及其他估值方法的选择
一是作为折现率具有可便于理解性及操作的简单性,但缺陷也非常突出。如果把资本成本作为一个常数来对未来所有的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实际上相当于假定企业是以固定的负债比率目标管理其资本结构的。但实际上这种假定与实际情况存在着很大程度上的背离。
关键词:人力资本出资 债权人 利益冲突
于2006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没有以列举的方式明确规定人力资本可以作为有限公司的出资标的。笔者认为,《公司法》从制度层面而言,除了考虑人力资本估价的难度之外,更重要的考虑应该是人力资本对债权人偿债的可能性。本文在梳理了人力资本出资可能对债权人利益造成的侵害之后,力图在制度设计上提出相应的对策。
人力资本出资可能对债权人利益造成的侵害
(一)人力资本价值难准确评估,损害债权人利益
人力资本价值既包括了过去人力资本所有者为获得人力资本参加教育、培训等的成本和相关机会成本,又包括了将来人力资本所能发挥的职业潜力,还包括人力资本所有者曾经的职业经历。而这些人力资本价值的组成要素在估价时由于通胀和机会成本的难于确定性,很难对过去给出一个准确的估价,而将来所能发挥的潜能要将来在实践中看其发挥作用的大小,通过绩效加以评价。因此,与物质资本相比,人力资本的价值很难准确的评估出来。另外,《公司法》对公司成立有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股东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会恶意串通,高估或低估人力资本的价值。如果高估,导致公司资本虚高,损害与之交易第三方和债权人的利益;反之,当人力资本被低估时,会导致人力资本所有者在生产经营中的短期行为和机会主义,最终同样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二)人力资本具有人身依附性,难以用于偿债
人力资本具有强烈的人身依附性,在企业陷入困境,需要以原始的股本构成来偿还债务时,由于人力资本的专用性,债权人既不能直接让人力资本所有者服务于债权人,也不能通过变卖人力资本所有者来进行债务的清偿,这种不能变现的人力资本的偿债功能基本为零,这对于债权人来说具有很大的风险。同时,人力资本出资者毕竟是人,会有生老病死,人力资本所有者万一发生意外或死亡,其价值必定大打折扣,甚至会随着载体的消失而消失,作为债务担保的公司资产就会减少,对于这一部分蒸发的资产,债权人的权力如何能够获得保障,这便成了一个问题。
(三)人力资本的重复出资,降低人力资本价值
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相比,最大的不同点在于物质资本具有独占性,而人力资本由于其人身依附性,公司拥有的支配权只是针对工作时间内的人力资本,超过工作时间范围其支配权重新归人力资本所有者享有。在工作时间之外,人力资本所有者很有可能再将其人力资本运用于其他企业,当人力资本所有者就其人力资本与公司之外的第三人合伙或单独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似的活动时,“人力资本出资者可能会把其掌握的公司秘密泄漏他人,从而损害其公司的利益”,最终间接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四)人力资本的变动或抽逃,损害债权人利益
人力资本投入企业之后,在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过程中,人力资本很可能会由于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惰性、不思进取,导致人力资本价值贬损,这对于债权人来说,相当于偿债资产的减少,偿债能力降低。另外,我国《公司法》将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作为公司成立的必备条件,人力资本一旦能够成为有限责任出资标的,就有可能存在公司成立之初公司寻找人力资本所有者虚假出资,虚增注册资本,一旦公司成立,人力资本所有者并不真正参与公司的经营,造成人力资本的抽逃,从而损害交易第三方和债权人的利益。
人力资本出资的制度设计
(一)人力资本评估制度
人力资本价值的评估方法目前来说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尚无完整、科学、系统的评估方法,笔者认为,人力资本与无形资产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因此,可以参照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中的收益现值法对人力资本进行评估。但关键是谁来评估,评估的主体是谁。国内学者就此问题分成两派,一派认为,应由全体股东协商作价;另一派则认为应由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人力资本价值的测定。笔者认为两派观点融合将更为合适,因各出资人基于其自身的利益和对人力资本价值的了解,能够快速、准确地评估出人力资本的价值,所以,首先由全体股东协商确定出一个人力资本的估价,再将此估价报专门的评估机构,由评估机构参照全体股东意见进行评估测定,这样一方面对人力资本作价起到了监督作用,另一方面,可以避免评估机构从业人员由于精力及专业限制,导致测评不准,高估或低估人力资本的价值。
(二)人力资本验资制度
人力资本作为一种出资方式,也应引入验资机构审核制度。笔者设想如下,公司成立时,法定人力资本验资机构发询证函到对此人力资本进行评估的评估机构,经询证核实,人力资本验资机构出具人力资本验资报告,公司凭人力资本验资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公司成立。人力资本验资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作为公司成立要件,报送公司登记管理机关存档备查,公司的营业执照中应特别在出资资本一栏中标明人力资本出资数额,以引起交易第三方和债权人的注意。再者,因人力资本在经营的过程当中会发生变动,因此,应当定期对人力资本存量进行测评。根据现行规定,工商行政管理局每年要对营业执照进行年审,因此可以要求每隔两到三年企业在年审的同时提供其年度财务报表和人力资本验资机构出具的人力资本验资报告,如果财务报表显示本年利润超过上年预期利润且物质资本没有明显增加,同时人力资本验资报告又表明人力资本存量增加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要求出资者变更股份比例,增加注册资本,这是对人力资本所有者保持人力资本存量的一种激励,同时也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相反,如果财务报表显示本年利润低于上年预期利润且物质资本没有明显减少,同时人力资本验资报告又表明人力资本存量减少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要求出资者变更股份比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由该人力资本出资者以其他物质财产形式补足出资差额,这在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同时也督促人力资本出资者尽量使人力资本保值增值。
(三)人力资本出资者强制保险制度
人力资本所有者在履行章程规定义务过程中有可能出现重大疾病甚至意外死亡,这一切并非出自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意愿,但却会对债权人及交易第三方造成损害。据此,笔者认为可以参考交强险的做法,以人力资本折价额投保重疾险和人身险,该保险的受益人为公司,一旦人力资本出资者遭受重疾和伤亡,其人力资本存量贬损或消失,则公司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用以充实公司资本,从而保护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人力资本所有者竞业禁止制度
为了防止人力资本重复出资,公司成立之初就与人力资本出资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明确人力资本出资者在公司协议期内不能到竞争对手企业工作,也不能自己从事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事务,不得在公司之外从事其人力资本的经营使用。对于一些掌握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人力资本出资者,其离开企业的一段时期之内仍然不能从事与企业业务相竞争的事务,但企业要相应地给人力资本出资者以补偿。
(五)人力资本出资者责任承担制度
当企业破产、解散时,人力资本对债务的偿还方式有两种选择,一是以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其他财产来承担其所占股份折价的债务责任,二是以其人力资本直接来承担债务责任。笔者认为,人力资本具有很强的专用性,直接以人力资本偿还债务在实践中可行性不足,而让其以其他财产来承担债务更易于实施,但考虑到人力资本出资者很可能没有能力以其他财产补足其所占股份,这时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具体做法笔者同意谢雅萍(2008)提出的想法:企业破产时,人力资本所有者提供的代偿人力资本价值的其他财产应该是扣除人力资本已经出资的份额,剩下的再补足,但这种做法会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当人力资本所有者预见到企业将要破产时,很可能会恶意贬损其人力资本,在人力资本年审时,减少其所占股份比例,以逃避债务责任。笔者认为,在企业破产时,人力资本的存量应参照最近一次人力资本年审前的存量来确定,以规避人力资本所有者恶意贬损人力资本对债权人所带来的侵害。
参考文献:
1.王碧英.人力资本的出资障碍及其立法对策.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7)
2.谢雅萍.人力资本出资―从经理到股东[J].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9)
3.谈潇.人力资本出资新解[J].法人,2006(1)
4.刘英依,梁经基.人力资本出资的法律思考[J].前沿,2006(5)
内容提要:中国财政部于2015年明确提出在PPP项目的前期论证中,加入对财政承受能力的论证。英国有丰富PPP经验及完备的项目数据库,故本文以英国为对象,研究其PPP项目中隐含的对财政承受力考量。文章以英国每年承担的PPp债务规模反映财政承受力,借助实证,建立宏观经济指标、PPP合同资本价值二者与PPP债务之间的线性回归关系。以实证结果为基础,对确保中国在财政承受力范围内开展PPP项目提出一些思考,旨在促使该模式真正发挥减轻政府债务,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的作用。
关键词 :PPP模式财政承受力债务英国
中图分类号:F81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544( 2015 )08-0037-07
[收稿日期]2015-05-22
[作者简介]黄徐会,经济学院硕士,研究方向为财政理论研究。
一、引言
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此前被译为“公私合作模式”,官方确定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的是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模式,形成政府与社会资本相结合,共享利益、同担风险的长期合作模式,旨在增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及服务的能力,保证公共服务的质量,充分利用民间闲余资本的同时,确保政府债务规模的可控性。
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态势相对疲弱的新常态下,PPP模式因其能够缓解地方财政支出压力,减少债务规模而被寄予厚望。我国于2014年由财政部设立了统筹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由于该模式在英国等国已发展多年且较成熟,当前我国的整体PPP模式框架与操作指南极大程度参考了英国PFI模式。主要区别在于,英国强调开展PPP模式的首要考虑原则为物有所值,而我国则在此基础上,依照国情增加了对财政承受力的考量。原因在于,尽管PPP模式被认为是一条具有效率且极可能解决当前政府债务扩大与政府支出需求扩大二者矛盾的途径,但是,由于PPP项目针对的主要是具有非排他、非竞争性的公共物品或服务,审批通过PPP项目一方面意味着社会资本的引入,另一方面也增加政府的直接财政支出或隐性债务。故PPP模式只有被限定在一定规模内才能发挥其作用,我国应在开展初期,重视财政承受力的论证,将每年因PPP项目而引起的财政支出从总量上给予限制,防止PPP模式成为地方隐藏债务的炸弹。
对于财政承受力这一概念,学术界并未广泛研究使用。高建初、马巾英(1993)指出,所谓财政承受力就是财政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所提供的财力负担。延伸至PPP模式,这一概念是指对于PPP项目,财政支出所需要承担的多少。梁尚敏(1987)也认为量力而行就是考量财政的承受能力,使之不致突破“防线”,任何财政支出都必须把住财政承受力的计划和关口。宗禾(2015)解读称,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是根据PPP项目预算支出责任,评估PPP项目实施对当前和今后年度财政支出的影响。杨志勇(2015)更是指出,对财政承受力论证相当于为项目装上“安全阀”,给民营资本吃了定心丸,又利于规范PPP项目财政支出管理。综上所述,政府在安排PPP项目时需要考虑到每个项目将给政府自身带来的财政支出责任,并按照量人为出的原则,充分考虑政府所能承受的最合理的财政支出责任,为PPP项目设置“天花板”。财政承受力的研究虽仍处于概念界定理解的阶段,但有理由认为,政府所能承受的最合理财政支出责任这个“天花板”即为财政承受力。笔者以此出发,试图对我国PPP模式是否有必要通过考量财政承受力来限制整体规模,又如何确定财政承受力等问题进行研究并做出解释,为合理开展PPP模式提供思考。
鉴于中国PPP项目才刚起步,项目思路与相关数据并不清晰,无法直接研究我国对财政承受力的考量。而英国作为最早开展PPP模式且具有丰富经验的国家,已设立了全国PPP项目统筹部门,且拥有健全完善的预算制度。故英国虽未明确指出对财政承受力的考量,但笔者假设其预算制度实质上已将财政承受力的考量包含在PPP项目的前期审批中,从而确保了PPP项目的规模被控制在财政承受力范围内。基于该重要假设,结合英国PPP项目数据,证明其财政承受力即PPP项目所带来的财政支出责任确实被限定在一定范围。
而由于英国采用的是PFI模式,由私人企业进行设计一建设一融资一运营一维护基础设施,期间政府按照合理资本回报率每年给予私人企业一定数额补贴,合同到期后,私人企业无偿移交给政府。这意味着由PPP项目带来的财政支出责任主要为给予私人企业的补贴,故在前文重要假设下,笔者将以英国历年因PPP项目所实际产生的债务量反映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大小,延伸至代表PPP项目财政承受力的大小。通过对英国历年PPP债务量变化,与相关影响要素进行回归分析,旨在发现其中存在的线性回归关系,确定“英国将考量财政承受力作为审批PPP项目潜在条件”的假设成立与否,并尝试估算出适当的财政承受力,最终为我国PPP项目考量财政承受力,限制规模举措提供借鉴经验。
二、英国财政承受力与各项影响要素的回归关系
本文论证思路是建立在一个重要假设上:英国在确定PPP项目时会考量财政承受力的大小,并依此判断采用PPP模式的项目数量与总额。该假设成立时,政府每年在PPP项目的财政承受力将被限定在一定范围内,而其变化与相关影响要素保持一定线性关系。全文使用三个模型:(1)根据英国PPP项目特点,以英国政府每年因PPP项目而承受的债务总额代表PPP项目财政承受力,通过因子分析法将组成债务总额的几个指标整合成若干个因变量;(2)再次采用因子分析法确定财政承受力的影响因素;(3)通过对财政承受能力及影响因素进行回归确定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而支持或否定假设。而具体各项变量的选择在各个模型内将予以说明。
数据来源于对英国财政部基础设施建设局(IUK)的全国PPP项目汇总数据进行整理而得,因英国PPP项目自1997年始才真正步入正轨,趋于成熟,因此笔者又以1997年到2012年为跨度整理,该跨度内各年数据完整、连续,能真实反映该国PPP项目情况。同时,文中若干个与PPP可能相关的宏观数据指标,均从英国统计局(ONS)网站上获取,保证了数据的客观准确性。需说明的是,原始数据的货币单位均为百万英镑。
(一)模型一:财政承受能力的确定
如前文所述,笔者用英国政府每年因PPP项目而承受的债务总额来代表财政承受力的大小。本模型选择以下3个指标用来全面反映PPP债务总额以说明英国财政承受力大小,原因在于对财政承受力的评估包含了PPP项目实施对当前和今后年度财政支出的影响的评估,选取指标用以反映PPP债务总额时,应考虑新增项目带来的债务、历史项目遗留的债务总额;而对于新增项目,又包含为引起当年直接债务及未来潜在债务。只有全面考虑方能描绘出因PPP项目而承受的债务总额。另,对于未来潜在债务,为使模型不至于太复杂,本文未考虑现值因素。
三个指标分别为:(1)第i年批准的PPP项目引起的当前及未来债务总额,包含政府在第i年及随后年度支付给私人企业的款项;(2)第i年以前年度所有PPP项目遗留的债务总额,包括往年签订但仍需在未来支付给私人企业的款项。(3)第i年以前PPP项目带来的第i年应支付给私人企业的债务总额。而这三个变量的数据均可通过整理英国财政部数据得到。通过spss对这三项指标进行因子分析,目的在于发现这几个数据之间的联系,进而归类降维,将同一类变量整合成一个因子。
该因子分析中,KMO为0.56,略小于0.6,但Bartlett的球形度检验中,显著性概率sig是0.000,表明该若干变量适合做因子分析。故笔者利用最大方差旋转法进行因子旋转,最终得到1个公共因子及其因子解释的总方差(表1)。从表1可以看出,方差的累积贡献率为68.225%,即成分1可解释这三个变量68.225%的内容,因此我们有足够理由认为这个公共因子能够基本反映绝大部分信息。由于笔者选取的三个要素均与债务相关,代表着每年所面临的PPP当期及未来债务大小,我们将这个整合出来的公共因子命名为债务因子(DEBT)。
借助spss软件,我们还可以得到债务因子(DEBT)的综合得分(见图1),可见债务因子(DEBT)整体呈现上升的趋势,一方面是由于每年签订新的PPP合同直接扩大债务规模,另一方面则是之前年度签订的PPP协议遗留的历史累积债务。其中2006年综合得分暴跌,就原始数据而言,该年PPP各项债务数值出现了大幅上涨导致得分降低,究其原因,2006年市场良好,利率等贷款条件非常宽松,吸引了大量银行和资本参与PPP项目。但这一异动年度并不影响实证结果,故保留该得分。
在该因子分析下,笔者达到了预想目标,将整理的3个英国PPP债务相关变量归类整合成为1个债务公共因子(DEBT),该因子涵括了英国每年因PPP项目而引发的债务增加及累计额,反映了英国某一年度因PPP项目而承受的债务情况,数值不断增加,可见政府财政承受力并非静态固定不变,而是按照一定模式逐年增加。因此在后续线性分析中,以债务因子(DEBT)代表财政承受力,作为因变量,分析影响其大小的因素,再有的放矢地提出将债务规模控制在政府财政可承受范围内的建议。
(二)模型二:影响因素的确定
由模型一可见政府就PPP项目的财政承受力每年发生变化,笔者猜想该变化可能受到英国本身经济发展的影响,也可能受到政府财政收支规模变化的影响,还可能在全部政府债务中占据一定比例,同时与政府PPP项目签订的资本额可能存在一定相关关系,故综合考虑后,本模型选取了5个宏观变量对英国各个年度宏观背景进行考量,充分考虑政府的财政大环境。宏观变量如下:(1)英国当年通过预算审核的财政总支出;(2)通过预算审核的财政总收入;(3)政府全年承担的政府债务净值;(4)国内生产总值;(5)当年英国政府与私人企业签订的新增PPP项目合同中注明的总资本价值,即全年所有新增PPP项目账面资本价值量的总额。与之前类似,该部分同样使用SPSS对这5个数据进行因子分析。
该因子分析中,KMO为0.73,大于0.6,而且Bartlett的球形度检验中,显著性概率sig是0.000,表明该模型非常适合做因子分析。笔者依然利用最大方差旋转法进行因子旋转,最终得到2个公共因子及其因子解释的总方差。从表2可以看出,两个公共因子方差的累积贡献率为97.938%,即成分1、2几乎完全解释所有因子。而根据表3的旋转后成分矩阵图,我们可将前四个宏观变量归为第1个公共因子,因其表达的是宏观经济环境,故命名为宏观因子(MACRO);而最后一个变量归人到第2个公共因子,命名为PPP资本因子(PPPCAP)。
我们通过软件得到该部分两个公共因子的得分曲线图。由图2可见,MACRO公共因子趋于稳健上升,这得益于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英国各项宏观数据指标逐年稳健上升。而PPPCAP公共因子整体趋势上呈现的是先上升,并在2006年达到峰值后,持续下降。原因主要有两点:(1)随着PPP模式在英国不断发展,已经由热烈追逐降温,逐渐形成新常态,政府无论是对审批程序还是模式本身均趋于理性,而私人企业也理性对待;(2)如前文所言,2006年后英国国内市场下滑,银行利率下降,贷款条件苛刻等因素打击了部分私人企业参与PPP项目热情,08年经济危机后更是雪上加霜。
该部分通过因子分析法将笔者选取的5个变量归为2个公共因子,一个是宏观因子(MACRO),代表每年宏观经济情况,另一个是PPP资本因子(PPPCAP),代表每年政府与私人企业签订的PPP项目合同标注的资本价值。这二者都是可能影响到英国财政承受力(即PPP项目债务总额的内容)的重要影响要素,因此均可作为自变量,用来分析了解二者分别对政府PPP项目债务总量造成何等影响,方便建立关系,为我国提供宝贵经验。
(三)模型三:英国财政承受能力影响因素的回归分析
假设英国政府每年因PPP项目而承受的债务总额与宏观环境存在着同归关系,即宏观环境的好转恶化与PPP项目资本价值量大小二者均对PPP债务总额有影响,从而建立回归模型如下: DEBT=αPPCAP+βMACRO+ξ 其中,α为自变量PPCAP的系数,表示PPP资本因子每增加一单位引起的债务因子变动数;β为自变量MA CRO的系数,表示宏观因子每增加一单位引起的债务因子变动数;ξ为误差项
利用eviews6.0做线性回归得到表4,因此线性回归方程如下:
DEBT=-0.121*PPPCA P+0.984*MACRO
其中R2及修正R2分别为0.982和0.981,表明线性方程的拟合优度非常高,而且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P值也远小于0.05,说明方程犯错的概率很低,该线性回归方程是有效的。D-W检验为1.287,位于dU与dL之间,属于不能确定是否存在自相关,但进一步进行LM检验后,P值非常小,故并不存在自相关。
据此可以得到相关结论。首先,PPP资本因子对债务因子的影响仅为0.121,这意味着在PPP模式框架下,政府与私人企业签订PPP项目合同时确定的项目的资本价值,对该PPP项目所带来的债务总额的实际影响比较小,这提醒我们,政府在前期审核论证过程中,不能简单地借助资本价值来判断政府每年整体承受的债务,而应当以严谨科学的方式预计债务规模,方能掌控PPP模式。
其次,该线性回归中PPP资本因子与债务因子呈反向变动,与笔者设想的不同。反向变动的原因在于,英国每年签署的PPP项目资本价值总量整体在减少,处于下降趋势,但PPP债务总额却因以前年度PPP项目累计的债务而不断攀升。二者呈现一定的反向关系,但不应一概而论,即这种反向变动关系并不意味着PPP项目资本价值升高时,PPP债务总额反而会减少。结合其对PPP债务总量影响小的结论,我们可以有所侧重地接受这种反向变动关系,即认为签署的PPP项目资本价值总量与债务总额同步增长,但债务总额并不会因资本价值总量下降而下降。
再者,回归方程反映了英国财政支出、GDP等宏观变量对PPP债务总额呈同比关系,且系数为0.9838,其影响更明显更强烈,这表明笔者的“英国政府每年因PPP项目而所承受的债务总额与宏观环境存在着回归关系”原假设是可接受的。英国政府每年承受的PPP债务总额与宏观指标呈正比,具体而言,财政支出等宏观经济指标与政府每年PPP债务总额呈同方向变动关系。
这就为我国政府考虑财政承受力的举措提供了实证基础。正如一开始笔者的设想,英国政府虽未提出我国类似的“财政承受力”原则,但实际上每年PPP项目带来的总债务即财政承受力与经济发展及财政能力同步,项目带来的总财政支出责任被有意识地控制,表明实质上英国依靠本身出色的预算制度,在统筹安排PPP项目规模时充分考虑项目所带来的财政支出责任,并将PPP债务规模控制其财政能力所能接受的安全范围内。因此可以得出结论,以英国实践为借鉴,我国在确定PPP项目时,一方面,应当考虑为PPP项目设置相应财政承受力,将财政支出责任限定在一定范围;另一方面也应当使PPP项目发展与宏观经济发展同步,让财政承受力的设定随经济发展不断调整,从而PPP模式的发展不至于过快或过慢。
(四)估算英国财政承受力大小
究竟应当如何为PPP项目设定合理的财政承受力,这个问题值得深入研究,但并非本文重心,故笔者试图仍以英国为经验,粗略估计英国潜在考量的财政承受力大小,并希望借此为我国提供参考。结合我国财政部文件思路与本文结论,笔者将财政承受力设定为PPP带来的财政支出责任占当年公共支出预算的比例,并简单粗略估计英国每年新增PPP项目带来的债务,由于属于粗略估计,主要从预算角度考虑新增项目对预算的影响,该数值仅由两部分组成,既包含了因往年PPP项目而引起本年支付的债务,又包含因本年新增PPP项目而引起的本年及未来的债务,两者的和对当年英国财政支出预算的比例,得图3。可以看到,在英国,该占比一般在4%-7%之间,最高不超过10%,且有不断降低的趋势。
三、对我国财政承受力考量的启示
(一)与宏观指标挂钩,确保可控的债务总额
为防止PPP项目的实施加剧财政收支不平衡,我国应当充分考虑设置财政承受力,而不管其设置数额为多少,均意味着应当合理控制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即限制每年的PPP债务规模。本文以PPP模式最完善的英国为实证,充分表明,财政承受力大小的设置与财政支出等宏观指标呈同比变化趋势。我国可从中借鉴:要达到PPP模式限制与推动发展并存,二者寻求平衡点的目的,应将之与财政支出等指标挂钩,如将每年政府PPP支出义务预算总额与财政支出之间确定比例进行限制,一方面保证每年PPP项目审批总额自动随着经济发展状况提高或降低,使之与经济本身匹配,达到减轻政府财政支出压力,缓解债务危机的目的;另一方面,以硬指标从制度上倒逼地方政府重视PPP项目的前期财政审批论证,迫使地方政府梳理出质量高、需求更迫切的公共项目,并避免与市场争利,真正发挥PPP模式的作用。
(二)合理设置财政承受力的大小
针对财政承受力的论证,我国财政部当前出台文件提出:“每一年度全部与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0%”,结合前文对英国财政承受力的粗略估计,并考虑到英国有较发达的政府举债体系,我国将因PPP项目引起公共支出责任占当年公共预算支出比例适当提高到10%是符合国情,比较合理的。以此为PPP模式发展的天花板,待PPP模式在我国发展成熟,配合同步趋于完善的财政预算体系,在下一阶段可考虑重新调整该比重,并在最后与英国一样将其转变为一种软限制。
(三)PPP项目纳入预算,落实财政承受力原则考量
英国预算制度已经深入人心,成为了PPP项目考量财政承受力的隐含前提条件。而我国财政预算制度仍在发展完善中,在制定PPP项目准则时提出考虑财政承受力,明确将PPP项目纳人到公共支出预算中的举措非常具有必要。只有将PPP项目纳入预算中,方能确保PPP模式依照财政承受力原则进行的前期论证有效,对财政支出责任进行有效控制。这是PPP项目周期长、见效缓的特性结合我国当前强调的中长期预算制度的结果,是PPP模式中国化的关键一步。有了英国等第一梯队国家的成功经验,中国应更多的吸取经验的同时,结合国情谨慎前行,逐步放开。笔者认为,我国初期展开PPP项目仍应重视项目的前期考证,以财政承受力为前提,再强调物有所值,双管齐下方能达到预想效果。
(四)各地尽快成立PPP中心
英国本身国土面积小,行政划分相对简单,当前仅设立全国性的IUK负责统筹安排全国PPP项目。但我国地大物博,行政划分复杂。除国家财政部设立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外,各地也应加快设立省级、市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一般由各地财政部门牵头组建中心,参照财政部公布的PPP指南充分学习领悟PPP精神,统一部署,各地方PPP中心在前期审批论证PPP项目时,应按照地方财政收支情况合理论证当地PPP项目的财政承受力大小,并以此为上限合理安排各地方PPP模式开展规模,使财政承受力原则得到自上而下的贯彻。这对各地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推进城镇化建设与控制地方债务规模”二者矛盾至关重要,也更有利于从国家层面上把握规划PPP项目。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10月11日
通过研读相关文献资料,笔者发现国外企业价值理论的发展历程一般分为两个阶段:企业价值评估经典理论阶段和现代企业价值理论阶段。企业价值评估经典理论包括艾尔文・费雪的资本价值理论与莫迪利安尼和米勒的价值评估理论;现代企业价值理论即企业价值及其增长理论,主要指核心竞争优势理论、智力资本理论、委托理论以及经济增加值理论。本文对这些理论的核心思想分别加以归纳和评述,采用规范性分析的方法,阐述可能影响企业价值的各种因素,以期为笔者和其他学者的相关实证研究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
一、资本价值理论
艾尔文・费雪于1906年出版了专著《资本与收入的性质》,第一次完整地论述了收入与资本的关系以及价值创造的源泉问题。费雪认为,资本能带来一系列的未来收入,因此资本的价值实质上就是未来收入的折现值,即未来收入的资本化。1907年,费雪在其专著《利息率:本质,决定及其与经济现象的关系》中分析了利息率的决定因素,深入研究了资本收入与资本价值的关系,确立了资本价值的评估框架。之后,费雪于1930年又出版了《利息理论》,指出在确定性情况下,一个投资项目的价值就是未来预期现金流量按照一定风险利率折现后的现值。根据费雪的资本价值理论,资本价值与未来收入有关,一个投资项目的价值与未来预期现金流量有关;企业价值是投资者投入到企业中资本运作所产生的价值,是对企业整体投资带来的价值,因此也应该受到未来收入和未来预期现金流量的影响,而企业未来收入和未来现金流量一定程度上是根据企业目前的盈利状况来预测的,盈利状况越好,未来收入和现金流量就会越多,企业价值越大。所以,笔者认为盈利能力是影响企业价值的一个因素。
二、价值评估理论
该理论是由莫迪利安尼和米勒提出的,包括无公司税的MM理论与修正后考虑公司税的MM理论。前者是学者于1958年在其《资本成本、公司财务和投资理论》中提出的,明确了企业价值的科学定义,指出企业价值就是企业的市场价值,由债务市场价值和权益市场价值共同决定。但该理论仍然认为任何企业的市场价值与其资本结构无关,利用财务杠杆的企业价值等同于没有利用财务杠杆的企业价值,这点和资本价值理论的内容是一致的。后者即修正后的MM理论是两位学者于1963年提出来的,将公司所得税引入原有的分析模型,在《公司收入、所得税和资本成本:一个更正》一文中分析了企业负债会因为税盾效应而增加企业的价值。企业的债务利息费用是税前列支项目,可以减少利润,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即负债可以享受节税利益,负债增加了企业的价值,负债的比率越高越好。但是该理论的假设前提是所有负债都是无风险的,没有考虑破产成本的存在。公司的负债程度越高,承担的利息费用也就越多,公司受盈余波动而发生财务危机的几率就越大,那么公司的股东及债权人就会因公司风险增加而要求更高的报酬作为补偿,公司资本成本随之提高,公司价值就会下降。可见,资本结构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方向在理论界尚存争议。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资本结构即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的构成比例的确影响企业的价值。笔者有理由认为偿债能力是影响企业价值的一个因素。
三、核心竞争优势理论
企业核心竞争优势理论是围绕企业战略管理展开的,其中最有代表性的理论是迈克尔・波特的竞争战略理论、哈默和普拉哈拉德在1990年提出的核心竞争力理论。核心竞争优势理论提出了可持续竞争优势的概念,即企业拥有的有形资源自身并不能产生可持续的竞争优势,企业还应该拥有良好的运作能力,才能将其独特的资源转化为可持续的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获利。那么如何来评价企业的可持续竞争优势呢?企业的资产结构反映了其拥有的资源以及分配情况,企业的资产运营效率反映了其运作能力,而资源以及运作能力的有效结合则又体现在盈利能力方面,那么企业的可持续竞争优势就可以通过企业的资产结构、资产运营效率以及盈利能力来评价了。因此,笔者有理由认为资产结构、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是影响企业价值的因素。
四、智力资本理论
该理论重点强调了人力资本对企业价值的影响。美国的著名学者帕特里克・沙利文将企业的智力资本划分为智力资产和人力资本,认为人力资本是企业运作能力的载体。笔者认为人力资本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作为企业运作能力的载体,间接影响企业资产的营运能力,进而影响企业的盈利水平;二是人力资本通过企业员工的素质和员工为企业创造的效益来衡量,而这两点体现了企业的增长潜力,人力资本越多,就越能保证企业可持续发展,实现未来企业价值的增长。因此,要准确识别出影响企业价值的关键因素,对企业增长潜力的研究也是不可或缺的。帕特里克・沙利文在《价值驱动的智力资本》一书中总结了智力资本管理大会的成果。1999年的智力资本管理大会把智力资本定义为“可以转化为利润的知识”,说明智力资本在提高企业盈利水平和增加企业价值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组成智力资本的主要因素是人和外在的既有知识体系,其中外在的既有知识体系即被称为“智力资产”。智力资本理论认为智力资本正日益成为现代企业价值的关键驱动因素,并以多种形式贯穿于企业价值的创造过程;智力资本作为一种新型的资本形态,将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整合到一起,揭示了企业真正的价值所在及价值增长的源泉――以员工的能力及知识为基础的智力资产,从而为促进企业价值增长指明了正确的方向。笔者从智力资本理论中得到的启示是:员工的知识、素质和能力影响企业的成长性,进而影响企业价值的大小,智力资本的构成要素智力资产和人力资本都体现了企业的增长潜力,因此增长潜力是影响企业价值的因素。
五、委托-理论
该理论的中心内容是研究在利益相冲突和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委托人如何设计最优契约激励人。在委托的关系中,一方面由于委托人与人的效用函数不一样,委托人追求的是自己的财富最大化,而人追求自己的工资津贴收入、奢侈消费和闲暇时间最大化,由此必然导致两者的利益冲突;另一方面委托人和人由于双方的地位不一样,会获取不对称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有效的制度安排,人的行为很可能损害委托人的利益。为了预防和惩治人的败德行为,委托人既要对其人进行激励,又要对的过程实行监督,使得人的行为符合委托人的效用函数。由阿尔钦和德姆塞茨(1972)、詹森和麦克林(1976)开拓的实证理论或成本理论重点研究表明委托人和人之间关系的均衡合同的决定因素和面临的激励问题,其侧重点在于寻找以最小的成本构造可观测合同的方法。尤其是詹森和麦克林两位学者提出了成本的概念,为研究企业价值影响因素做出了重要贡献,认为成本是企业所有权结构的决定因素,来源于管理人员不是企业的完全所有者这样一个事实。在部分所有的情况下:当管理者尽力工作时,他可能承担全部成本而仅获取一部分利润;当他消费额外收益时,他得到全部好处但只承担一小部分成本。由此其工作积极性不高,热衷于追求额外消费,因此企业的价值小于他是完全所有者时的价值,两者之差被称为成本。为了降低成本,就必须建立完善的人激励约束机制。对于企业来讲,股东和经理、股东和董事会、董事会和经理就是委托关系。在现代公司的委托关系下,股东将公司财产委托给董事会管理,董事会将公司财产委托给经理层经营;董事会代表股东负责公司的经营决策,并对经理阶层进行控制和监督;只要董事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经理的行为就能得到有效的约束,股东权益就能得到切实的保障。企业股权集中可以避免部分成本和“搭便车”问题,同时也可避免经理人员利用自由现金流量过度投资从而浪费公司资源的现象的发生,因而较集中的股权有利于对企业经营者进行较好的监督,并控制经营者的短期行为;但是如果股权过度集中(如一股独大),这就会导致股东间约束难以形成,尤其是中小股东对第一大股东难以实行有效的制约,股东也难以形成对管理层的监督和制约,从而发生大股东和经营者合谋共同侵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最终使得企业价值下降。由以上分析可知,为了促使企业价值增长,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企业必须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方面的各项制度体系,包括高管人员薪酬激励制度、股权结构、董事会结构等。因此,公司治理结构是影响企业价值的不容忽视的因素。
六、经济增加值理论
经济增加值理论的核心是经济增加值(EVA)指标的计算和应用意义。其理论渊源可以追溯到Alfred Marshall于1890年提出的剩余收入概念。所谓剩余收入即净收入减去投入资本的同期利息。完整的EVA概念是由美国学者Sterm和Sterwart于20世纪90年代初提出来的,与剩余收入的概念一样强调是经济收入和经济成本之间的差额,不同于会计收入和会计成本的概念。EVA的基本理念可以阐述为:一个企业只有在其资本收益超过为获取该收益所投入资本的全部成本时才能为企业的股东带来价值,考虑资本成本特别是权益资本的成本是EVA的明显特征。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或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是上市公司的基本目标,这就要求价值评估的指标能准确反映公司为股东创造的价值。传统的会计利润指标如权益净利率、资产利润率、销售利润率等涉及到会计利润的计算,但是都只考虑了债务资本成本,没有考虑权益资本成本,高估了企业利润,夸大经营者的业绩,因此无法准确衡量公司为股东创造的价值;传统会计利润指标的计算以会计报表信息为基础,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原则编制的报表信息对公司业绩的反映本身就存在部分失真,存在盈余操纵的空间;以会计利润为经营业绩评价指标,容易引起经理人员追求在任期间“高业绩”而不顾将来发展的短期行为。EVA是基于经济利润而非传统会计利润的概念,是税后净营业利润扣除全部资本成本后的净值。其中的资本成本既包括了债务资本成本,也包括权益资本成本,即考虑投入资本的规模及市场收益率风险。EVA为正,表明公司经营收入在扣除所有成本费用后仍有剩余,这种剩余收益归股东所有,也就是说EVA为正数时公司价值上升,反之则下降。因此,经济利润指标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一致,较传统会计利润指标而言能更有效地评价公司价值,更好地解释公司价值的变动,因而被称为现代公司管理的一场革命。但是不管是经济利润指标还是传统会计利润指标都是反映企业盈利状况的,可见盈利能力依然是企业价值的影响因素,只不过不同类型的盈利能力评价指标对企业价值的解释度是不同的,国内外学者关于这方面的研究结论也尚未达成共识。笔者将在搜集筛选相关有效数据后基于本次规范性分析做进一步实证研究。
基于上述规范性分析内容,笔者认为可能影响企业价值的因素有: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增长潜力、资产结构以及公司治理结构。那么,这些因素对我国上市公司价值的影响方向和影响程度如何?哪些财务因素值得公司管理层和投资者重点关注呢?是不是所有这些因素对我国上市公司价值的影响都是显著的呢?笔者将在选取有效样本、搜集筛选好财务数据后,通过对我国上市公司价值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得出相关结论,并借以对我国上市公司价值管理和价值提升提出一些有效方案和措施。
主要参考文献:
[1]段小萍.基于EVA法的中小上市公司绩效评价研究[D].湖南:中南大学,2007.
[2]冉伦,李金林.因子分析法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综合业绩评价中的应用[J].数理统计与管理,2005.1.
人力资本进入企业,就会和物质资本一起创造价值,可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人力资本不同于物质资本,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价值的不确定性
对于物质资源而言,其价值是可以评估的。而人力资源则不然,它具有不确定性。物质资源随着时间推移,会发生损耗,从而贬值。人力资源则既有可能增值也有可能贬值。那是因为人力资源的价值是由多方面因素共同决定的,不仅管理者的知识水平,工作经验以及对未来的洞察能力等会影响到其提供的人力资源的价值,外部环境的复杂多变也会影响到其提供的人力资源的价值。从产出的角度看,人力资源的价值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可计量的,也是无法预测的,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
(二)载体的主观能动性
物质资源一旦投入企业,它是被动的发挥价值,而人力资源则不同。人力资源的载体会独立思考,具有独立的性格特征,它不是像物质资源那样被动发挥价值。很大程度上来讲,其带给企业的价值取决于载体的主观意愿。在激励水平相对较低的企业,载体创造的价值可能非常有限,甚至是负效应,而在激励水平较高的企业,载体可能会倾尽全力,发挥所能发挥的最大效用,甚至还会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创造超值。因此人力资源的载体具有很高的主观能动性。
(三)巨大的增值空间
一般情况下,物质资源是会贬值的,而人力资源却有极大的增值空间。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人力资源的载体是人,而人的知识和能力是可以积累的,而且这种积累是无限的;其次,人力资源不同于物质资源还在于其再生性。当人力资源的载体所掌握的知识能力不能给企业带来价值时,企业可以通过教育、培训开发新的增值途径,激发人的潜能与学习的积极性,使人力资源载体的新价值创造能力实现再生,从而维持人力资本价值的增值性;再次,人力资本的增值可以带动物质资本的增值。物质资本的增值和人力资本密切相关。人力资本的载体通过其知识和技能能够让物质资本创造出超越常规的价值。
二、人力资本的公允价值及其确认
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投资者投入的物质资本不能自己创造利润,需要与人力资源相结合共同创造价值。由于资源的使用者不是资源的所有者,因此很难达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因此人力资源主体所投入的人力资源应当同投资者投入的物质资源一同被确认为实收资本。这样用自己的资源为自己赚钱会大大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不少企业已经认识到了这个问题,并通过实行股票和期权等激励措施来确认人力资本。但这只是部分投资者同管理者私下达成的契约。而人力资源作为一种资本并没有像物质资本那样被社会认可并得到确认。并且由于人力资源具有不确定性和主观能动性的特点,这种用股票和期权的激励措施存在自身的局限性,其公允性值得怀疑。比如说管理者已经很卖力的工作,并且充分的发挥其创造力,如果在正常情况下,企业会获得巨大收益,但是由于发生了金融危机,企业出现了亏损,责任并不在管理者,但是管理者的期权可能因此没了。又比如说企业获得了巨额利得弥补了由于管理者工作不当造成的损失,而管理者依然享有相应的激励政策。这样的激励是有失客观公允的。
因此,要把人力资源作为一种资本确认下来,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计量问题。
三、人力资本价值的计量方法
既然企业的净利润是由投资者投入的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源主体投入的人力资本共同作用产生的,则其分配也应当由双方博弈产生。就像债权资本的利润是由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博弈产生的利率一样,投资者和人力资源主体也应当通过博弈产生一个公允的一般利率来进行利润的分配。笔者认为可以用以下公式计量人力资本价值。
人力资本价值=基本工资+净利润―投资者的股权资本×一般利率
这样只要确定净利润、投资者的股权资本和一般利率,即可确定人力资本价值。
(一)基本工资的确定
由于人力资本的特殊性,它带给企业的经济利益应当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力资本的主体所投入的创造性,而另一部分则是人力资源主体所付出的劳务。对人力资源主体发放基本工资是对人身损耗的基本补偿。这一部分应当记为企业的费用,因此单独列出。
(二)净利润的确定
净利润是指在利润总额中按规定交纳了所得税后公司的利润留成,一般也称为税后利润或净收入。
(三)投资者的股权资本
根据投资者投入的多少来确定。
(四)一般利率
一般利率的确定相对复杂,既要保证其公允性同时也要保证其可行性。笔者认为,一般利率的得出可以效仿三权分立的模式。由投资者、职业经理人和政府官员三方选出代表组成。每年各个行业的相关数据由政府提供,因为政府每年都需要统计相关数据。因此,这样可以大大降低谈判双方收集和处理信息的成本,同时政府作为第三方,与二者没有直接的利益联系可以确保数据的公允性。在公开场合通过投资者和职业经理人双方的代表谈判决定各个行业的一般利率,而政府作为整个过程的监督者,确保谈判的公平公开公正。如果谈判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的观点,则交由仲裁机构仲裁。这样可以最大程度上保证一般利率的公允性。
四、关于人力资本计量方法的思考
(一)一般利率计量的可行性
一般利率的确定相对复杂,它既需要大量的统计数据,还需要投资者和人力资本主体进行谈判,会不会造成成本过高,谈判会不会不了了之?可以肯定回答:不会。因为所需的数据是现成的,政府每年必须统计各个行业的相关数据,因此并不需要投入大量成本去统计数据,同时谈判的时间是可以予以限制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达成协议,可以交由仲裁机构仲裁,因此一定会有一个确定的结果。公平是相对的,如果在谈判不能解决的情况下,仲裁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二)通过实施人力资本计量能否将蛋糕越做越大
或许大家会觉得,不论成本怎么低,都是要消耗成本的,消耗成本就必然会使蛋糕变小,其实不然。通过定量的方式确定人力资本,可以提高管理者的积极性,具有极大的激励作用,同时优胜劣汰有利于人力资源市场的高质化发展。
(三)人力资本价值能否为负
如果仔细观察该等式,大家很容易会发现,人力资源可能为负值。而这一现象实际上也是符合现实的。因为如果管理者的水平很差,不能够给企业带来应有的(公允的)效益,那么他的价值就应该是负的。我个人认为这一部分损失应当由投资者承担。因为投资就有风险,管理者是他选择的,风险也应当由投资者承担。如果管理者不能够为他创造他所期望的价值,造成的损失应当记为投资者的风险成本。
中图分类号:F24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10)03-0147-04
一、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
(一)人力资本概念及其分类
人力资本(Human Capital)一词,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西奥多・舒尔茨(T・W・Schutz)1960年提出。根据他的研究,人力资本可以被定义为“存在于人体之中、后天获得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技术、能力和健康等质量因素之和”。它是体现在劳动者身上的以劳动数量和质量表示的资金投入,主要是通过教育、卫生保健和劳动力流动的投资形成的,而其中教育投资是最重要的人力资本形成途径。继舒尔茨之后,贝克尔(Becker)也对人力资本进行定义,并且把人力资本观点发展为以人力资本收入函数确定劳动收入分配关系的一般理论。
企业不同人力资本投入过程与产出效果的不同,使得不同员工的不同人力资本有质与量上的区别,因此人力资本有各式各样的类型。随着人力资本理论研究的不断发展和深入,对人力资本的分类也日益多样化,如从劳动类型、形成方式等方面进行区分。
表1 人力资本的不同分类方式
研究者分类依据划分类型
贝克尔知识专用型一般价值人力资本、特定人力资本
周其仁能力工人人力资本、管理人力资本、企业家人力资本
李建民形成方式教育资本、技术与知识资本、健康资本等
丁栋虹边际收益同质型人力资本、异质型人力资本
唐元虎投入产出观静态人力资本、动态人力资本
这些分类方式有助于我们从不同方面深入理解人力资本的内涵,但多数分类方式并不专门针对某一行业或企业,对烟草行业而言实践意义不大。我们结合烟草行业现状与国家烟草专卖局204号文件,按照不同人力资本所属岗位性质的不同,将烟草行业的人力资本划分为以下六种类型:
(二)人力资本特性决定其应参与企业收益分配
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是由产业资本与人力资本组成的契约,两者一起为企业创造财富,承担风险,都应参与企业收益分配。
(1)人力资本的稀缺性及其对企业收益的巨大贡献决定了人力资本应该参与企业收益分配。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社会财富不断增加,物质资本不断积聚;人力资本开始逐渐在生产过程中发挥其主要作用,边际收益率高于物质资本,使得人力资本的稀缺性不断增加,人力资本的开发、培养、形成和利用成为企业生存和长远发展的关键因素。
(2)人力资本风险承担者的角色为其参与收益分配提供了充分条件。鉴于人力资本具有与所有者不可分离性、专用性和团队性等特点,企业经营风险将直接给人力资本所有者带来职业变动、收益变动、乃至声誉损失的巨大风险,人力资本日益成为企业风险的主要承担者。
(3)人力资本的使用具有能动性。物质资本在交易完毕取得所有权后就可以自由地使用。而人力资本在被雇佣后的使用过程中必须依赖于其所有者的努力程度。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不可分离的特征决定了对人力资本要进行充分激励,以调动人力资本所有者的积极性,使其最大限度的贡献人力资本。
(4)企业中人力资本同时又是物质资本的运营者。在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条件下,极易产生人力资本产生鲸吞物质资本所有者财富的败德行为和内部人控制现象。为避免这种行为的发生,物质资本要加大对人力资本的激励。当人力资本成为企业部分产权的所有者后,能够参与企业税后利润的分配,满足了物质激励需求,同时也获得了权力分配,满足其精神激励需求。因此,要使企业更好地发展,更有效地利用自身的各种资源来创造价值,有必要给予人力资本企业剩余索取权。
(三)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必要性
在物力资本稀缺的时代下,金融资本、物质资本、土地这些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将其拥有的生产要素投入企业,成为企业的所有者。作为劳动力所有者的劳动者将其所拥有的劳动力投入企业,与物质资本相结合,创造出新的社会财富。离开了劳动者的劳动,任何社会财富都不能创造出来。但是,劳动力这一重要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却没有被确认其在企业的所有权。对于这种不公情况,劳动者也无力改变。
当前,人力资本正在成为知识经济时代最具增长潜力的核心资本,掌握着先进知识和技能的高素质劳动者成为一种稀缺资源,企业间的人才争夺日益激烈。在这种背景下,人力资本的所有者便能与物力资本的所有者平等对话,从而确认其对企业的所有权,进而确立人力资源权益,参与企业的收益分配。同时,只有让人力资本参与收益分配,即确认人力资源权益,才能使企业的经营者、管理者、劳动者把自己的利益与企业的命运紧紧捆在一起。确立人力资本对企业的收益分配权,不仅是出于社会公平性的考虑,更是解决对人力资本所有者激励问题的关键,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必然趋势。
二、烟草行业人力资本价值计量方式的发展
人力资本与产业资本共同参与企业收益分配,就必须对人力资本的价值做出准确衡量,才能区分人力资本与产业资本之间的分配比例,也才能区分出不同人力资本之间的分配比例。通过梳理传统的人力资本价值计量方式可以发现贡献系数法较适合产业资本与人力资本之间分配比例的确定,而个体人力资本价值的衡量需要将“人”、“岗”结合起来考察,才能客观公正而又充分地加以反映。
(一)传统人力资本价值计量方式综述
人力资本之间的价值计量研究分为直接法与间接法两种方式。直接法即直接为人力资本价值定价,包括市场法、成本法、现金流折现法等。市场法是买卖双方以市场为基础,谈妥一个市场价格作为测量人力资本价值的货币标准;成本法可以分为历史成本法与重置成本法,主要模仿资产估价方法来计量;现金流折现法是根据人力资本未来的收益贴现来估计人力资本价值。间接法认为管理等活动所付出的努力及产出水平难以估算,直接度量成本过高,因此企业的剩余索取权最好由管理者获得,这个剩余索取权就体现了管理服务的间接价格。
人力资本价值的大小,不仅需要“岗位”载体,还有赖于“人”的发挥,因此需从“主观能动性”、“岗位平台价值”两方面估算人力资本价值。
(二)贡献系数法
人力资本与产业资本在企业生产过程中最直接也最容易测量的便是贡献度,而稀缺程度与承担风险大小的判断都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因此我们倾向于选择贡献系数法来作为产业资本与人力资本之间的价值测量方法。
一方面,贡献度的测量在理论界已有较为成熟的研究,如经典的CES生产函数,及其延伸出来的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等等,相对于稀缺度及风险程度的测量,贡献度的测量更易于实现。
另一方面,按照贡献度区分产业资本与人力资本的价值,符合十六大、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而稀缺资源法与风险承担法没有相应的制度支撑。
(三)岗位价值估算
知识、技能等不同类型的人力资本要参与收益分配,就必须为企业创造价值,而只有将不同类型的人力资本放在能让其适宜发挥功能的不同岗位上,才能充分体现出不同人力资本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大小;换言之,将一名技术工人放在企业管理岗位上,而将一名管理人员放在技术岗位上,两者的人力资本都无从发挥,也无从区分,因此必须将岗位与其所需的人力资本相结合,才能使人力资本最大化地为企业创造价值,基于此,测量人力资本之间价值的大小也必须以岗位为依托。
岗位价值估算,也称岗位价值评估,是在岗位分析的基础之上,对岗位的任职条件、工作过程、对组织的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估,进而确定出岗位所需的不同类型的人力资本及其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大小。目前业内较为通用的岗位价值评估工具有排序法、分类法、因素比较法、点因素法等,以点因素为例,其先选取若干关键性的薪酬因素并赋予权重Fj,再对每个因素的不同水平进行界定并赋予分值Sij(即点数),那么岗位j的相对价值Gj=ΣSijXFj。
(四)主观能动性考察
岗位价值评估测量的是不同类型的人力资本,并不涉及同一类型的人力资本在相同或不同岗位上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情况。但如果不对此加以测量,那么人力资本不论发挥好坏,其参与分配的结果都是一样的,将明显打击人力资本为企业创造价值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只有对相同或相近类型的人力资本的主观能动性加以区分,才能刺激人力资本投资,进而提升人力资本创造价值的能力。
不同类型的人力资本在相同岗位主观能动性的具体表现即为工作绩效的不同,因此对于主观能动性的考察可以通过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设来完成。目前从考核对象上可以划分为四种考核策略:人、过程、目标、结果的考核,我们认为,烟草行业的绩效考核需将企业各个层级、各个部门的考核策略分开研究设计。具体来说,首先将企业发展战略的关键目标逐层分解,并落实到各个部门各个岗位,然后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具体工作设计不同的考核策略。
三、烟草行业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方式的探讨
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最终落实便是分配方式,对此中外经济管理学家与企业家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做了卓有成效的探讨,形成了如利润分享、股票期权等各式各样的分配方式。通过梳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收益分配制度的变迁历史可以发现,利润共享制才是适用于现阶段烟草行业的分配模式。
(一)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模式
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有各式各样的分配模式,如利润分享、股票期权、管理层收购等,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现状,加以具体选择。
1.利润分享制:利润分享制包括两种形式:纯利润分享制是企业完全按照市场价格支付员工固定工资,把企业的纯利润或亏损按照预先确定的比例在工资与资本收益之间进行分配;纯收入分享制不存在固定工资,员工的全部收入是依据一个既定的份额来分享企业的纯收入。
2.股权分享制:通过让人力资本所有者持有企业股份或给予其一定数额的购股选择权,来实现人力资本对企业剩余收益的索取。按照分配对象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股权分享模式主要分三种模式:股票期权、期股、现股,其具体特征见表3:
3.管理层收购(MBO):目标公司的管理者利用借贷或其他方式所融资本购买所经营企业的股份,从而改变本企业所有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管理层收购之后以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一的身份经营企业,进而获取收益。管理层收购通常有三种情况:收购上市公司、收购企业集团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作为临时措施应对敌意收购或其他形式的企业危机。
(二)烟草行业应采取利润分享制
从实践模式上看,管理层收购(MBO)与股权分享都不适用于烟草行业。首先对管理层收购来说,一方面资产评估过程中很有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另一方面,即便资产评估合理,MBO改制过后,拥有独立经营权的地市公司将成为烟草行业的市场主体,很有可能又会出现2000年前后划地为政、管理不善的现象,不仅不能促使烟草行业各方面效益增长,还会使其生存环境恶化;再者即便改制评估合理、改善后经营得当,烟草行业作为国家财政税收重要来源,国家也是不希望并且不允许其出现管理层收购的现象;其次对于股权分享制来说,一方面在现阶段烟草行业员工流动性较差的情况下,期权分享对于人力资本所有者来说只是分多分少的问题,不仅不能起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还有可能出现“柠檬效应”,使员工工作积极性下降,企业经济效益下滑;另一方面期股与现股都会使员工逐步拥有企业产业资本所有权,尽管短时间内控股权不会发生变化,但随着员工所有权的累积,未来国有资产是否会发生流失难以保证。而利润分享制既能保证国有企业产业资本的企业所有权,又为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提供了一种新模式;同时只要辅以一定的绩效考核,利润分享制更能对烟草人起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不失为烟草行业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优秀选择模式。
四、烟草行业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模型初探
基于本文上述分析,烟草行业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应首先根据贡献系数法确定产业资本与人力资本之间的分配比例,再根据岗位价值评估与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不同的人力资本之间的分配比例,最后结合利润分享制实现最终分配。
(一)确定企业剩余分配总额
传统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方式一般以企业净利润作为分配对象,但此方式下,人力资本已获得工资性收入作为其劳动补偿,而产业资本却无劳动补偿,这对产业资本是不公平的。我们将会计上的“资本成本”看作产业资本的劳动补偿,扣除资本成本后的企业剩余即为经济增加值(EVA)。因此应以经济增加值作为分配对象,才能充分揭示产业资本与人力资本在平等条件下共同参与企业收益分配。
进一步结合我国法律规定与烟草企业的国企特色,经济增加值应扣除法律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公益金后才可作为企业剩余收益分配对象,其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剩余收益=经济增加值(EVA)-法定盈余公积-公益金
经济增加值(EVA)=税后经营净利润-(股权资本+债务资本)×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债务资本成本×债务资本比例×(1-企业所得税率)+股权资本成本×股权资本比例
(二)确定产业资本与人力资本的分配比例
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是将人力资本与产业资本结合起来考虑产出的经典模型,我们以此函数为基础,探求烟草行业产业资本与人力资本的分配比例。
首先构建添加技术进步要素的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
Yt=A(t)LatKβt;
其中Yt为企业剩余收益,Lt为人力资本投入量,Kt为产业资本投入量,A(t)为技术进步参数;
然后两边求导,并同除以Yt可得:
Δytyt=ΔA(t)A(t)+αΔLtLt+βΔKtKt;
其中ΔYtYt为企业产出增长指标,ΔA(t)A(t)为技术进步增长率,即要素生产力增长率,ΔL(t)Lt为人力资本投入增长率,αΔL(t)Lt为人力资本贡献份额,ΔKtKt为产业资本投入增长率,βΔKtKt为产业资本贡献份额;
最后求得人力资本贡献率H=αΔLtLt/ΔYtYt。
(三)确定各人力资本之间的分配比例
个体人力资本的贡献与其所在岗位、工作业绩有关,因此可以结合岗位价值评估结果与绩效考评结果,设计各人力资本之间的分配比例。
首先企业人力资本总分配数额V=EVA×H,EVA为企业当期增加值;
个体人力资本的分配数额Vi=V×GiJiΣGiJi;
其中Gi为个体岗位价值评估系数,Ji为个体绩效考核系数。
(四)最终实现并反馈
根据以上分配比例的确定,结合利润分享制,最终实现烟草行业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科学实践“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
但需要引起注意的是,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改革,并不是以企业生产效率下降,效益下滑为目标,而是通过进一步刺激员工积极性与竞争性,从而使企业效益的进一步增加,因此必须建立并健全企业的绩效考核体系,设计科学的绩效考评方法,提高全体员工的考核意识与考核能力,及时追踪反馈,形成一完整的循环系统。
五、结 语
理论上,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研究不仅对企业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一定的理论导向,更是对社会主义科学分配体系的积极探索。实践上,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充分体现了人力资本的价值,使人力资本的剩余控制权与收益权合二为一,既激励了企业人力资本的投资力度,使企业人力资本存量不断增加,又充分调度了人力资本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进而提升企业业绩,增强企业竞争力。
西安烟草专卖局结合本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机会,联系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分配制度的变迁,尝试提出了一套适合于烟草行业的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模式。但需要值得注意的是,烟草行业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体系的建立必须结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以及烟草行业特性,因此其将是一个需要长期认真探讨的课题。本文只从体系建设上进行了初步探索,还有很多细致的工作需要结合实践,科学而又合理地拓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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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自R.H蒙哥马利20世纪初提出“内部牵制”理论、美国AICPA协会首次提出“会计控制”的概念、Crossman和Hart等人开创了控制权理论研究以来,内部控制引起了理论和实务界的很大关注。1992年9月,美国反对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的赞助委员会(COSO)提出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后,内部控制理论得到进一步发展。美国安然事件后,随着《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及404条款的陆续出台,会计学者掀起了内部控制的研究热潮。我国财政部于2001年6月印发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2008年5月28日,我国财政部、审计署、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等部委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自2009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非上市的大中型企业执行。2010年4月26日,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分阶段、分步骤在上市公司施行。可以预见,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理论与实务必将得到健全与完善。
尽管我国近年来所实施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体现了内部控制的各节点,包括:物流控制、资金流控制、信息流控制、人力资源流控制等。然而,现有内部控制规范并未涉及股票期权控制这一特殊的衍生金融工具控制,这并不符合时展的潮流。当今时代,人力资本已经成为企业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对其进行有效的激励将有利于降低企业的成本,增加企业价值,而股票期权则不失为有效的制度选择。事实上,萌芽于20世纪40年代的美国,显见于70年代并于90年代得到长足发展的股票期权,其目的就是为了激励人力资本的服务潜能、使企业价值增值。因此,对该类企业股票期权实施有效控制理应成为其内部控制的关键节点。本文拟以此为切入点,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范意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从人力资本角度探讨股票期权的内部控制方法。
二、基于人力资本视角的股票期权内部控制
(一)股票期权内部控制的目标
我国《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指出: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由此可见,内部控制目标体现了会计控制目标与管理控制目标的融合。
就股票期权内部控制的目标而言,股票期权内部控制能保证公允价值核算模式下,股票期权会计信息的相关可靠;能发挥股票期权制度对人力资本的激励效率,降低成本,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二)基于人力资本视角的股票期权内部控制设计 路径
尽管2004年COSO委员会在原有的《内部控制框架》基础上,结合《萨班斯——奥克斯法案》(Sarbanes—Oxley Act)推出了《企业风险管理——总体框架》(即ERM框架),并将风险评估要素进一步细分为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对策等,但内部控制所函括的大部分——会计控制与管理控制依然存在。会计控制将解决企业信息不对称矛盾,并能降低信息搜索成本,从而降低交易成本;管理控制将通过各种管理方法提高经济主体的组织效率,最终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为了发挥股票期权对人力资本的激励效率,其内部控制不妨从股票期权会计控制与管理控制两方面展开。本文主张在完善股票期权会计控制的基础上,通过创新管理控制来实现控制效率。
(三)基于人力资本视角的股票期权内部控制的完善与创新
企业实施股票期权是为了激发人力资本的效率潜能。从人力资本角度研究股票期权的内部控制,其核心在于反映期权价值以及赋予对象的价值,并能体现控制效率。这就要求企业不仅提供股票期权价值信息,而且也要提供赋予对象的人力资本价值信息以及与企业业绩的比值信息。因此,我们必须完善现有的会计准则、从人力资本角度运用会计与管理方法对股票期权价值流实施有效控制,从而实现控制效率。
1.基于人力资本视角的授予对象的选择
股票期权控制是对股票期权计划与执行的控制,包括对实施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股份来源、授予股票的数量、授予时机的选择及行权价格、行权期限、财务资助等的控制。上市公司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范意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的基础上,对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授予股份的来源、行权价格的确定、行权期的选择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股票期权合法、合规。上述控制的核心之一在于授予对象的选择。授予对象选择不当,必将引发期权计划无效,可能导致企业无法发挥激励效率。从人力资本角度看,要正确地选择授予对象,则必须考虑授予对象——人力资本应作为企业的一种资本要素,纳入企业融资计划以及资本结构中。对企业而言,则必然涉及两方面问题。其一,必须对这部分资本进行正确的融资决策;其二,要对这部分人力资本所有者正确地激励——授予人力资本所有者合理的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等。因此,企业应根据这部分人力资本筹资目标和规划,结合企业的实际承受能力,拟订这部分人力资本筹资方案,明确其筹资规模、结构,对这部分人力资本的筹资成本所带来的收益以及和潜在风险之间作出权衡。
2.现有涉及股票期权会计核算相关准则的不足及完善
就股票期权的会计核算而言,尽管股票期权的核算依据有内在价值法、最小价值法以及公允价值法,且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也存在费用化、资产化以及收益分配化之争(股票期权费用化,即将股权激励支出直接计入费用;若企业将股票期权激励支出计入资产即为资产化观点;而将股票期权激励支出视同企业对激励对象的收益分配即为收益分配观)。但美国SFAS123(以股票为基础报酬的会计处理)、英国FRS20(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IFRS2(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以及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等都倾向于在股票期权采用公允价值核算的前提下,将股权激励费用化。
我国现行准则有关股票期权费用化致使上市公司业绩降低,影响了行权条件,从而挫伤了人力资本所有者的积极性。此结果也影响了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热情并导致2008年以及2009年部分上市公司宣布放弃股票期权计划。这使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问题:与股票期权相关的准则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水土不服”现象。为此,我国实施此准则的上市公司是“原路返回”还是“就地治疗”?显然,“原路返回”不可取,否则会降低准则的权威性,并将影响整个准则体系的实施。因此,“就地治疗”就是现实的选择。“就地治疗”不仅需要股票期权计划的完善,也需要相关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完善。
就股票期权相关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完善而言,为了激发人力资本效率潜能以及实现人力资本价值,避免挫伤人力资本的积极性,股票期权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完善可沿以下两种路径进行。
一方面,实施股票期权的上市公司在按照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等的规定进行股票期权会计核算的同时,公司在设置股票期权业绩考核指标时可考虑剔除现行准则核算方法对上市公司业绩及行权条件的不利影响。从而真实体现人力资本的服务效能。为此,公司在财务报告中可提示投资者关注因股票期权费用化对收益的影响,甚至列示股票期权不同会计处理的比较信息。
另一方面,应重点关注赋予对象的人力资本价值,并对核算依据进行有效控制,从而体现股票期权授予对象的价值。至于如何确定赋予对象的人力资本价值,本文将结合股票期权公允价值来探讨。
3.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控制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规定:公允价值,是指公平交易过程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美国的FASB157号(2006)规定:公允价值是指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在公平交易的基础上销售资产所收到的金额或转移负债所支付的金额。由此可见,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与FASB157号有关公允价值概念的界定并无实质性区别。
尽管理论上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有成本法、收益法以及市场法。但FASB157号指出:公允价值评估方法的选用应有一定的层级顺序。即:首先应考虑市场法,参考活跃市场中同该资产或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其次应考虑收益法,利用资产未来收益的现金流量现值进行估价;最后才会考虑成本法,即该资产的现时重置成本。与此相应地,形成了公允价值评估方法的市场法、收益法以及成本法。
就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而言,由于上市公司的股票市价易于从证券交易所、交易网站等处获得,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价格,所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主要采用市场法,这也与FASB157号的精神相一致。
我国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准则进一步规定: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时,则应采用估值技术进行计量。采用“估值技术”进行计量时,对于无风险利率、预期的股票价格波动率等参数应当尽可能使用市场参与者在金融工具定价时考虑的所有市场参数,包括无风险利率、信用风险、外汇汇率、商品价格、股价或股价指数、金融工具价格未来波动率、提前偿还风险、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服务成本等,尽可能不使用与企业特定相关的参数。
在此,需指出的是,尽管理论上期权价值“估值技术”很多,如考克斯和罗斯(1976)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以及布莱克—休斯模型等,但被国外理论界与实务界广泛运用的主要是布莱克—休斯模型。该模型需要严格的假设条件,包括:金融市场不存在交易成本和税负;无风险利率是一个常数;市场是连续运行;股价是连续的,不存在股价跳空现象,股价波动率σ为常数;股票不支付红利;没有卖空限制;市场中不存在套利机会。
布莱克—休斯期权的定价公式是:
期权的价值(V)=PN(d1)-EXe-rtN(d2)
N(d)为累计正态分布的密度函数;EX为期权的行权价格;P为目前的股票价格;σ2为每一时期股票收益率的方差;t为期权距离到期日时间;r为无风险利率。
由上述公式可见,影响期权价值的因素有:股票的当前价格(P),期权的执行价格(EX),股票收益率的方差(σ2),期权成熟期(t),无风险利率(r)。其中:股票价格越高,期权价值越高;执行价格越低,期权价值越高;股票收益率的方差(即股票价格的波动率)越大,期权价值越高;期权距离到期日时间(t)越长意味着期权价值越高;无风险利率(r)越高,期权价值越高。
尽管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并未明确规定期权“估值技术”,但使用布莱克—休斯模型估计期权价值时,最难确定的影响因素是股票收益率的方差(即股票价格的波动率)。股票收益率的方差往往根据以往股价的波动来计算,但股价波动期的选择值得商榷。股价波动时间窗口的不同选择将带来不同的股票期权价值,因而,这也应成为股票期权内部控制点之一。
4.股票期权授予对象价值的控制——人力资本价值
就股票期权授予对象——人力资本的价值控制而言,在企业持续经营假设下,则授予对象的人力资本价值为:
Vn表示企业赋予对象的人力资本的价值;I表示该企业每年预对赋予对象的薪酬支出;r是适用于该企业的收益折现率;V表示股票期权价值,可以由上述股票期权定价模型确定。
在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设下,若企业股票期权赋予对象每年薪酬保持同一水平,则上述公式变形为永续年金求现值加持股价值。即:
式中:Vn表示企业赋予对象的人力资本的价值;I表示该企业预计每年对赋予对象的薪酬支出;r是适用于该企业的收益折现率。
5.体现股票期权设置与控制效率——提供授予对象人力资本价值与企业业绩的比值信息
企业可以通过提供授予对象人力资本价值与企业业绩的比值信息来反映股票期权设置与控制的效率。一个合理的股票期权制度应能充分发挥授予对象人力资本的效率潜能,从而带来企业业绩的增长。因此,企业可以以净利润、股东财富的增加等作为衡量业绩的指标。在此基础上,提供两者的比值信息,体现股票期权的设置与控制效率。
三、结语
总之,当前全球金融危机以及中国企业因个别事件在国际间造成的恶劣影响,从客观上要求我国上市公司提高管理水平。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内部控制的完善与优化是当前我国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与核心竞争力,优化资本市场效率的制度保证。从人力资本角度完善股票期权内部控制也是我国内部控制规范过程中的现实选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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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主要风险因素
房地产信贷引起银行巨额坏帐从而引发金融动荡,可谓屡见不鲜。1955~1980年间,日本住宅地地价上涨约40倍,而同一时期各产业现金工资总额仅增加14倍,进入1980年代以来,日本商业用地地价高涨,另一方面为抑制急剧的日元升值,采取金融宽松措施,使房地产信贷进一步扩大,并最终成为进入1990年代日本“泡沫经济”破灭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在1992年之后的二、三年间出现了房地产开发热,尤其是海南、北海的房地产更是热得炙手,要不是及时采取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措施抑制过度的房地产开发热,后果不堪设想。尽管如此,海南和北海的积压房地产的处理问题,至今仍未彻底解决。前几年发生在东南亚的金融危机,过度的房地产信贷也是元凶之一。
房地产业是我国近十年发展最快、关联度最大、对GDP增长贡献最大的行业,房地产的发展带动房地产金融的发展,个人房地产贷款余额从1997年的190亿元上升到2003年末的1.2万亿元,增长63倍。2003年末的坏帐率为1‰~2‰,但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往往在3~8年后大量显现,而2003年末的贷款余额大部分是在2000年之后发放的。那么,讨论和分析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的风险因素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大体来说,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的风险因素分为政治风险、法律政策风险、道德风险(或信用风险)以及市场风险(或商业风险)。所谓政治风险,是指贷款住房所在地区或国家发生社会动荡,政权极不稳定,从而引起房地产价格的急剧贬值,导致个人住房贷款难以收回的风险。而法律政策风险,是指个人住房贷款手续的完备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存在问题以及税收法律制度、宏观经济政策在个人住房贷款期内发生大的变化或调整,从而影响到整个住宅类房地产的市场租金和市场价格,进而对个人住房贷款的安全性带来影响的风险。道德风险(或信用风险),是就开发商和购房者而言,如果他们不注重自身信用,故意违约导致个人住房贷款不能如期支付给贷款银行的风险。市场风险(或商业风险),则指因市场供求的变化,使贷款住房的市场价格出现较大贬值,或者取得贷款支持的购房者发生非故意违约不能支付到期贷款,因而不能全部归还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政治风险不属本文讨论的范畴,下面仅就与法律政策风险、道德风险(或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或商业风险)相关的一些具体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1.选择项目风险一种情况是个人住房贷款所选择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本身存在严重问题,具体来说又包括如下情况:一是规划报建手续瑕疵,如因土地出让金未交而未领《国有土地使用证》等,这些房地产项目极容易在购房户和开发商之间产生集体纠纷,现实中这种纠纷的往往造成购房户集体拒付个人住房贷款,对这种项目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将给金融机构带来极大的风险。二是该房地产开发项目事先未作好市场分析,市场定位不明确导致该项目本身根本就没有市场前途;三是开发商自有资金不足,或者开发商缺乏经验,没有高素质的人员组成的管理队伍等。出现以上两种情况都有可能造成“烂尾”或不能如期交房,如果银行不慎选择了这样的项目开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则该贷款从开始就面临成为呆坏帐的可能。
还有一种情况是银行需了解商品房类型的不同,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有较大差别,一般来说以投资为目的的客户的违约风险大于以自省居住为目的的购房户的风险,商业房大于住宅,而住宅中易于成为投资品种的小户型和酒店式公寓大于一般住宅。目前成都市市场上小户型购房户中投机淘金的购房者占很大比例,在前几年投资高回报的示范带动下许多普通市民也加入投资小户型的行列,推动小户型的价格快速上涨,一旦租金达不到预期水平,违约的风险将大大增加,从金融部门反馈的信息来看,这类小户型违约的概率明显高于一般普通住宅。故银行对投机性客户应从严审查,对容易成为炒房户目标的项目谨慎介入。
2.销售价格不实风险。开发商销售价格严重不实,普遍高于同一供需圈类似住房的市场价格。实际工作中已经出现这样的情况:有的开发商因种种原因,将销售价格人为抬高;;或者将银行提供按揭支持的售房价格抬高,有的销售价格甚至比同一供需圈的类似住房的公允市场价格高出20%~30%.试想,如果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之初,贷款金额就高于相应的住房的公允市场价格,还奢谈什么防范信贷风险之类的话题呢?成都市市场上也出现了通过提高单价,同时对购房户高赠送返现的方式,达到实际降低银行按揭的首付比例,销售单价实质并未抬高的方式。
3.开发商恶意套现风险。开发商可能因为工程建设资金的短缺而恶意套现,一是开发商组织一批假的购房者到银行办理按揭手续,或者开发商出具虚假的首付款证明从而放宽实际交付的首付款限额(比如,首付款应达房价款的30%,开发商私下答应为购房者在一定期限内垫付10%~20%的房价款),从而达到套取银行现金的目的。而不论是开发商组织的那些不真实的购房者,还是开发商擅自降低首付款的真正购房者,归还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能力都是有极大疑问的。
4、个人信用风险。这里谈到的个人信用风险,仅指购房者故意违约,如本来没有还款能力而骗取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或者具有还款能力而恶意拖欠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至于借款人经济状况恶化,以及发生借款人死亡、失踪而无人带其履行合同或继承人或代管人拒绝履行合同等情况造成的借款人违约,属于通过健全有关法规、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解决的问题,可以不纳入个人信用风险范围。6~}1[o?/*s::%&98,3LqE7r&u.tkNHs数学论文=\7(*_&Q)+*;??u-h#AHy€
5、资本价值风险。房地产的资本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预期的收益现金流和可能的未来经营费用水平,然而,即使收益和费用都不发生变化,资本价值也会随着收益率的变化而变化。这种情况在证券投资市场上反映的较为明显,房地产投资的收益率也经常变化,这种变化也影响着房地产的资本价值。预期的资本价值与现实的资本价值之间的差异即资本价值的风险。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按揭住房的资本价值风险,是指该住房的预期市场价格与现实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差异。影响住房的资本价值的因素主要有:
论文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防范来自免费
(1)未来住宅类房地产市场的走势关注房地产发展的阶段,房地产市场是个周期性的市场,房价水平处于波峰时期的贷款风险肯定大于其他阶段的风险,未来的预期市场价格可能普遍低于目前的市场价格。故金融机构要对不同阶段在首付比例上区别对待,从宏观上控制住该风险。
(2)住宅功能陈旧。以后人们对住宅的功能要求(如户型设计、外部景观、室内设施等)总是日新月异、不断增强的,当前的住宅在功能上以后总会逐渐陈旧过时,相应地,其资本价值也有贬值的可能。
(3)房地产估价。如果某地区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均有高估房地产价格的倾向,则房地产的融资能力、获利能力均被抬高,相应地,房地产的资本价值也就容易高估,从而推动经济泡沫的出现。
住宅资本价值风险的出现,可能使按揭住房的未来市场价格极大地低于办理按揭之时的市场价格,导致借款人大面积理性违约,造成严重的金融动荡和金融危机。
6.个人住房贷款资金的流动性风险。由于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期限长达10~20年,甚至可达30年,贷款资金的流动性问题如不能解决,个人住房贷款抵押的一级市场必然出现自身无法解决的难题:资金占用的长期性与资金来源的短期性问题,住房抵押贷款市场的巨大需求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资金来源有限的矛盾。个人住房贷款资金的流动性风险,使银行的长期资金使用和短期资金来源的不匹配,使商业银行自身加大了资金短缺的压力,从而让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难以开展下去。
7.法律风险。个人住房贷款的法律风险,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1)合规性问题。个人住房贷款的手续是否完备、合法和有效,如住房抵押登记和商品房预售的备案登记应办妥等。(2)按揭住房的权利瑕疵。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要求按揭住房不存在权利瑕疵,如果按揭住房还存在其他抵押权人、典权人或其他买受人,则银行的贷款缺乏安全、有效、足值的抵押担保品,银行的贷款风险自然就很大了。(3)抵押住房的处分问题。借款人不能归还银行的贷款本息,尽管抵押住房不存在权利瑕疵,但如果借款人不能从抵押住房迁出或者借款人迁出后无立足之地,银行就不能顺利地处分抵押物。
8.档案管理风险。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档案保存相当重要,因为在如此长的借款期内(可长达30年),银行工作人员必然产生变动,甚至从领导到信贷员要换四、五次班,现在已经发生了因工作人员变动而造成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档案流失的情况,若银行内部有人与外部勾结,则问题更为严重。若出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档案的失真、失实,则银行的贷款就面临极大风险。
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风险防范
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风险因素虽然很多,但其中许多风险因素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个人住房贷款的信贷管理工作是可以防范的,亦或减小风险。具体来说,有如下一些防范风险的措施:
1.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前期评估工作。通过个人住房贷款的前期评估工作,可以选择市场前景好的项目给予贷款支持,从而避免项目选择风险、销售价格不实风险,部分避免资本价值风险和开发商恶意套现风险。个人住房贷款前期评估工作包括的基本内容有:
(1)贷款项目评估。通过对按揭项目的建设条件评价、市场前景分析、开发商素质和业绩评价、项目的财务盈亏平衡分析和风险分析,可以判断项目是否具备给予按揭支持的条件,从而择优挑选好项目。
(2)对拟提供贷款支持的按揭住房的期房价格进行市场评估,经银行确认后,确定合理的贷款成数。
对期房价格的市场评估,避免了开发商高价销售策略给银行带来的风险。有的商业银行通过评估机构曾发现,开发商针对按揭住房的销售价格高出一次性付款售价的30%左右,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获得了暴利,但银行贷款的风险从一开始就额外加大了。通过评估,还可以部分避免开发商的恶意套现风险。因为即使开发商组织假的购房者办理了按揭手续,套取了银行现金,但个人住房贷款毕竟拥有了合法有效、足值的抵押担保品——住房抵押,在开发商仅能获抵押住房的公允市场价格的七成贷款的情况下(银行还可以根据按揭住房在建项目的形象进度,预留开发商对购房者的保证金,以保证在建项目的资金需求。),开发商终究会想方设法按月代替虚假的购房者归还贷款,否则银行一旦处分抵押住房,加上银行预留的保证金,应该可以使贷款风险降到最低,而开发商则得不偿失。
对期房价格的市场价格评估,还可以避免抵押住房的资本价值风险。通过对未来同类住宅类房地产市场走势的分析,对住房功能陈旧的判断,以及对城市空心化趋势的出现等诸多因素的分析、评估,可以评测出较为公允合理的住房理论价格,根据该理论价格计算的贷款成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无疑可以减小抵押住房未来的资本价值风险。当然,减小抵押住房的未来资本价值风险的前提,还是要有规范的房地产专业评估机构进行市场价格评估,而且对期房评估得出的理论价格应能基本反映类似房地产的未来市场趋势,做到公允、合理和可信。否则,如房地产市场价格的虚假和不真实,远远高于其理论价格(往往由房地产抵押人、贷款银行和评估机构三者共同推波助澜),就会和证券投资的过度繁荣一道,形成“虚拟经济”的极度兴旺,即“泡沫经济”,最后导致经济的全面崩溃。
2.建立个人信用评级制度。不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离不开个人信用评级,其实只要是开展个人消费信贷,都离不开个人信用评级。人们常说“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其实也可以说“市场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个人信用评级制度的建立,目的就是要通过评级掌握借款人的个人真实收入和财产,掌握借款人有没有个人负债,借款人以往有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从而据以判断借款人的还贷能力和还贷意愿。但是,目前对个人信用评级制度的建立缺乏权威部门的统筹,往往难以实际推行。比如,建设银行在1999年出台了个人住房贷款资信评定标准,工商银行也出台了《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资信评估指导意见》,但都限于住房贷款借款人资信评估和各自银行系统,资信评级结论不能在其他商业银行通用,也不能用于其他个人消费信贷。并且如果开发商同意卖房给购房者,购房者又支付了首期购房款,资信评级势必流于形式;如果先办个人资信评级,达不到资信标准的个人不担不支付评估费,还可以换一家银行办理按揭。
因此,为了建立有效的个人信用评级制度,应抓好以下基础工作:
(1)建立独立、公正、权威的资信评级中介机构。该机构应由人民银行进行业务指导,能够调阅各商业银行的电脑网络资料,出具的资信评级结论在各商业银行通用,适用于一切个人消费信贷领域,并可进行实时跟踪,一但发现不良信用记录,随时调整其个人信用等级,对近三年信用良好的个人,可以按操作规程调高其个人资信等级。
(2)尽快建立个人存款实名制和个人财产申报制度。通过这两项制度的建立,可以掌握个人真实收入和财产,评价个人的还款能力。所幸的是,二年伊始,人民银行已宣布即将实行个人存款实名制,相信个人财产申报制也将很快出台。
(3)实行个人信用实码制和计算机联网查询系统。个人信用实码制就是将可证明、解释和查询的个人信用资料都存储在该编码下。当个人需要向有关方面提供自己的信用情况时,个人资信评级机构通过个人信用实码可以查询所需资料,从而评定信用等级。
(4)建立个人银行帐户。将目前个人收支以现金为主,改为以个人银行帐户转帐收支为主,个人只有零星的现金收支。这样,银行对个人的货币化资产、不动产等非货币资产(通过转帐和税收确认),个人收入和到期偿付能力就可以全面掌握并进行评估。
3.健全法规,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涉及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修订和完善房地产抵押法律制度、房地产转让和预售法律制度,通过制订物权法、个人破产法、社会保障法等法律,可以使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手续在合法有效的基础上更加完备、简明,使抵押住房不存在权利瑕疵,保障抵押权人拥有能够顺利、合法地处分抵押住房的权利。
中图分类号:G6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6)11-026-01
对于现代企业来说,财务风险特别是负债引起的财务风险是一个重要话题。能够合理利用则可以让企业通过财务杠杆收益来增加股东利益。反之,则会加快企业的亏损。因而,在这个日趋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了解财务风险,分析其产生原因,采取强而有效的防范措施是当今企业得以生存的关键。
一、风险分类
在各种不同的理财环境和理财阶段,对于不同的财务主体和财务对象,财务风险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形成了多种财务风险的类型,根据一定的标准对财务风险进行分类,了解熟悉各种财务风险的性质,则是掌控财务风险的首要前提。
财务是一个开放性的系统,在运转过程中又不停的与外界市场相互联系和作用,从而引发财务风险的要素来自企业的内部和外部两方面,从而可以把财务风险分为两大类: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
系统性风险是由公司外部风险因素的变化导致的整个理财环境的不稳定性,从而对社会所有公司的财务经营都产生影响的共同性风险。值得一提的是,系统性风险主要表现形式是市场风险。包括资本商品价值下降的价格风险,资本商品的价值上涨的再投资风险,货币资本价值下跌的购买力风险。但是,所有的系统性风险都与市场利率和投资期限两大要素相关联。 那么系统性风险的本质可以归结为利率风险。因此,只有投资报酬率高于市场利率时, 资产价值才会高于资产价格,才会有套利的机会,才能得到超过市场平均报酬率的超额回报。 以产业经营财务管理为例,是没有必要对系统性风险按其类别来分门别类的进行管理,而应把风险管理集中在市场利率因素将来的浮动趋势和预期上。
非系统性风险是由特定经营环境和特定的条件的变化导致的不确定性,从而对个别项目的资本价值产生的特有性风险。公司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是经营风险和筹资风险。公司特有的风险是通过履约风险、变现风险、破产风险等多种形式表现出来的。
二、财务活动与财务风险的联系
经营风险归结于财务活动的不合理运作,来自于资金运用的盲目性和缺少效率。筹资财务活动带来资本成本,投资财务活动实现生产要素的配置,耗资财务活动带来的营业成本,收入与分配财务活动还原资本原始形态,每一项财务活动中都有妨碍资本价值形态转换的因素:资本配置环节、资本消耗环节、资本产出环节、资本回收环节,每一个资本运动环节都有无法实现资本价值期望要求的可能性。可以总结来说,筹资风险是经营风险的结果在经济关系上的总结和反映。财务关系的恶化,使企业得不到驱动经营活动的本金,绝大部分企业破产的直接原因是无法清偿债务,无法满足权益人的利益要求。财务是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的统一,公司风险也是经营风险和筹资风险的统一。
财务管理应当以资本结构管理为主线。首先,资本结构是业务活动形成的,根据产品经营的要求进行资本结构调整,财务管理的直接对象是财务活动而不是业务活动。
三、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过程中的作用
风险管理是一个企业管理层的一项首要任务,管理层在确保企业有良好的风险管理过程的同时发挥其职能作用。内部审计的职能是运用风险管理方法和控制措施,对风险管理过程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价,提出意见,为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提供帮助。目前我国管理审计存在着一些问题。第一,会计资料不真实,影响管理审计的开展。第二,审计效果不直观,难以迅速取得领导的有力支持和关注。第三,与企业协调不够,难以实现审计成果。目前出现了一些新形势,一些企业采用风险管理工作外包的概念。愈来愈多的各种规模的企业都开始聘用企业外部的机构为企业从事与风险管理有关的工作。对于大多数小型企业来说,把握风险识别和评价的工作是十分有必要的。小型企业对风险管理的所有工作都自己操作显然是不实际的。因此,可以把风险管理中最困难也最重要的风险识别和评价工作交给保险公司,经纪公司或者其他专业服务公司。同时,在确定对每个风险的应对措施时,它们也常常接受专业服务公司的帮助。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把企业风险管理工作外包时锁定得到的结果往往是令企业满意的,但是这样的结果目的往往是为了取悦管理层。一些企业把风险管理工作外包并不是出于理性的选择,而是为了企业裁员减员的需要。
四、风险控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