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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行政办案流程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一、严格实行正规化管理,是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牢固树立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应有之义
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检察院正规化管理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推进依法治国的重担。检察院各项管理制度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执法权力运行的基本前提。推行这些管理措施的目的,就是摒弃用行政管理手段管理检察院执法办案业务,按照执法工作规律管理检察院执法办案业务,确保执法办案权力正确行使。
二、严格实行正规化管理,是提升执法办案能力的必由之路
严格实行正规化管理,不仅可以协调配置各种执法资源,充分发挥现有执法资源的效能,而且可以充分调动检察官的积极性和创新性,促进检察院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走以正规化管理为核心的内涵型发展道路,是新形势下检察院增强执法能力的客观要求和明智选择。
三、严格实行正规化管理,是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新亮点
1.严格实行队伍建设正规化,确保队伍总体素质不断提高
建设高素质的检察官队伍,是做好检察院工作的组织保证。要按照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官队伍。
健全四项长效机制。一是健全思想政治建设长效机制;二是健全工作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三是健全执法能力建设长效机制;四是健全反腐倡廉建设长效机制。
健全四项制度。一是健全教育学习制度。坚持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提高检察官综合素质,向德才兼备的目标冲刺。二是健全检察官队伍管理目标责任制度。健全检察长、副检察长和各科室长的“一岗双责”制度,努力形成权责一致、互相制约、高效有序、监督有力的长效执法办案监管机制。三是健全检务督察制度长效机制。加大对执法办案检务督察的力度;将检务督察制度与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责任制度、业绩考评制度结合起来,把检务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转化为改进工作、完善制度的重要依据。四是健全业绩考评制度。建立分类管理、各具特色、简便实用的业绩考评体系,使考察有充分依据、个人努力有正确方向、群众评价有明确标准、监督指导有统一尺度。
2.严格实行业务管理正规化,确保执法工作实现公平正义严格实行业务管理正规化,是检察院推进正规化管理的重点。因此,必须下大工夫,严格实行业务管理正规化。
一是刑事办案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宽严相济的政策,防止片面从严或从宽的极端倾向。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财犯罪、犯罪和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继续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大对轻微刑事案件和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力度,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凉解,修复因犯罪行为遭到破坏的社会关系,有效化解进入刑事诉讼的社会矛盾纠纷。
二是民商事办案立足于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通过人民同部矛盾纠纷的调解和裁判,维护公序良俗,倡导良好的社会公德,制裁违约欺诈,支持诚实守信。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权、劳动权、获得报酬权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共事业健康发展。妥善处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事案件,促进人际关系、家庭关系、社会关系和谐。
三是行政办案充分调动和发挥行政前置程序的职能,尽量采取协调方式化解行政争议。
依法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支持政府打击制裁违规违法专项活动。依法调解涉及农村土地征收、城镇房屋拆迁等群体性行政争议,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行使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职能。
四是执法办案要健全案件流程管理、办案公开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建立联动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既要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注重改进影响社会稳定案件的执法方式方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工作加强源头治理,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预防和减少新访发生。进一步健全和创新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努力实现“无无理访、无进京访、无集体访”的目标。
3.严格实行内部管理正规化,确保检察院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检察院严格实行内部管理正规化的关键,就是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一、建设坚强领导班子,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好的队伍离不开坚强有力、开拓创新的好班子。党组书记、检察长林修荣严格自律,廉洁务实,坚持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团结带领班子成员,用干实事求实效的精神感染人,用榜样的作用激励人,是该院检察队伍的优秀领头人;领导班子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检察工作,坚持从严治检,大力加强纪律和检风建设,以端正执法思想为突破口,使干警牢固树立为民执法、公正执法的观念,做到在执法作风、执法行为、执法水平上过得硬。他们坚持走精兵强检之路,常年开展岗位练兵,鼓励干警参加素质教育。现全院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者已占全院总人数的62%,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6人。打造出一支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二、强化监督,公正执法,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该院始终把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任务,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责,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检察长林修荣和分管副检察长潘元洲亲自挂帅,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在省市有影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先后查处了工商分局原局长郑文姗贪污、受贿635万元案,油脂集团总公司原总经理李汉忠挪用公款1600万元案等,被人民群众誉为“包青天”。近几年来,该院共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76件,查办县处级以上违法干部26人,其中厅级干部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他们视公正执法为生命,通过强化和规范诉讼监督,执着地维护司法公正,确保法律严格实施。他们积极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创造优良法治环境,在处理企业法人代表和业务骨干问题时,不随意采取拘传、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为保证企业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行,不经易查封、扣押企业财产,不随意冻结企业流动资金和企业帐户;不查断企业产、供、销渠道,在办案中尽力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受到企业好评。
三、深化检察改革,强化规范管理
好的业绩离不开好的机制。该院领导一班人解放思想,围绕“公正、效率”目标要求,大胆进行理论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努力探索符合司法规律和检察特点的新机制。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围绕促进政务公开、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围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开展“阳光工程――规范事权行动”。以公开规范为要求,以制度创新为手段,以监督制约为保障,促使权力行使行为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正、效率提高、监督有力,为优化投资环境、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环保中心工作完成提供纪律保障。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阳光工程――规范事权行动”,切实解决行政乱作为,不作为和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突出问题,促进整章建制,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公平、以规范强素质、以规范树形象。通过开展“阳光工程――规范事权行动”,建立行政权力运行监管的长效机制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制度体系,提升环保机关依法行政、优质高效服务的水平,提高广大群众对“阳光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
20*年“阳光工程――规范事权行动”的主题是规范执法权,即规范全局依法行使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裁决等职能。通过向全社会公开已清理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等权力的行使依据、程序、幅度、时效、监督等一整套流程,建章立制,强化监督,促进全局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公开执法、规范执法。重点抓好以下几个工作环节:
全面清理执法依据。在前几年清理规范的基础上,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本科室的执法依据进行梳理,国家明令取消的项目要坚决废止。主要包括:行政许可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征收权、非行政许可的审批权等等。
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分两步进行。第一步,“自下而上”地进行梳理。先由各科室对自身现有的执法权进行梳理,列出条目。再比照法律、法规进行对照检查,列出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权力”,提出清理意见。第二步,上报审核。局规范事权行动领导小组对各科室的清理结果进行初审,拿出清理意见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然后报区法制办审核,并报市纪委监察局备案。
编制执法目录。执法目录按照权力的类别,逐项列明行政权力、行政办事项目的名称、行使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标准、承办科室等。凡未按要求经过清理列入职权目录并经核准的权力,将不得再予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履行的除外)。
制作流程图。对行政执法项目的运行程序绘制流程图。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程序的,按照法定程序绘制流程图;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程序的,依照工作程序逐项标明具体的承办岗位、办理制度、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流程图要简单明了,方便企业和群众了解。
规范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处罚权,运用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防止畸轻畸重或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要结合本科室的工作实际,制定规范自由裁量权的实施细则。同时要对排污费征收管理、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监测收费等作出明确规定。
健全各项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运行机制,规范立案、办案、重大案件会审、自由裁量权运用、查处分离、处罚执行、执法公示以及案件分析等相关程序和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行政处罚备案和重大行政处罚听证等各项制度,使行政执法工作有章可循。
组织明查暗访。规范事权行动领导小组要针对执法不公、执法不严、裁量不当、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认真组织排查,研究整改措施,制定进一步规范和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措施。局党组要加大监察力度,组织明查暗访,促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按照区纪委、监察局的统一部署和时间要求,全局“阳光工程――规范事权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制定方案。*月中旬前,局成立“阳光工程――规范事权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动员部署。
2.完成清理执法依据工作。*月底前,各科室对照自身工作职能,对所有行政权力和办事事项进行梳理,列出目录,提出清理意见。由局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汇总、送审、备案。
3.编制执法目录和流程图。*月底前,各科室编制执法目录和流程图,局党组会同法宣科汇总、公开。*月底前,领导小组协调各科室制定“阳光工程――规范事权行动”的相关制度。
4.制定规范自由裁量权的实施细则。*月*日前,完成环保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监察大队制定排污收费有关规定、监测站制定监测收费自由裁量有关规定。
5.组织公开、公示。*月底前,在报请区纪委、监察局同意后,利用网络平台公开行政执法目录、行政执法流程图、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各项规章制度,正式运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和规范事权行动工作。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开展20*年“阳光工程――规范事权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各科室要严格按照局统一部署和要求,高标准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开展“阳光工程――规范事权行动”是建设和谐社会、法治社会、推动我区“全面奔小康,建设广陵新城”目标实现的迫切要求,是改进环保部门工作作风、优化服务环境的重要内容,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树立环保新形象,加强勤政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各科室要充分认识规范事权行动的重要意义,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配合,工作上尽心尽责,确保高质量地完成“规范事权行动”工作。
1 引言
城乡规划与建设工程的审批工作是一项法规严密、专业性强、纵横联系复杂的集体性工作,审批过程纵横交错,资料传递环节繁多,要求审批过程高度协调和统一。随着城市功能的调整和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城市地形地貌、用地、规划布局不断发生变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断增加,“一书两证”的办理及相关业务的工作量逐渐加大。传统的手工办案方式已越来越跟不上信息时代的城乡规划管理要求,建立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已成为规划管理领域信息化建设的趋势。
为了充分、合理利用佳木斯市的城市空间信息,提高佳木斯市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有必要对佳木斯市的城乡规划信息进行科学化管理,为此本文重点探讨建立佳木斯市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内容和方法。
2 系统的总体设计
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是直接为城乡规划管理服务的应用系统,系统通过建立一套城市建设和管理需要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包括地形图、遥感影像、规划图等),实现各种规划、建设和管理信息的快速准确检索;同时利用计算机信息化技术有效地为城乡规划日常业务办理,提供图、文、表一体化的信息服务,如建设项目的审批、监督检查等,并可对报建项目进行各项指标计算与评级,以提高规划管理工作的质量、效率和自动化水平。下面,分别从系统的目标定位、总体结构设计、数据库设计等方面对佳木斯市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进行探讨。
2.1 目标定位
佳木斯市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是以计算机网络为载体、GIS软件为平台,为佳木斯市的规划、管理、决策等全方位信息化服务的应用型技术系统。总体建设目标为实现佳木斯市各种基础地理信息、规划信息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并通过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为佳木斯市的城乡规划管理提供先进的技术手段,为城市发展规划的实施、大型项目的选址、国民经济的合理配置等提供宏观决策的辅助工具。
2.2 总体结构设计
(1)体系结构
系统采用目前流行的C/S、B/S混合结构模式。对于市城乡规划局相关科室的日常规划业务审批、规划编制审批、批后跟踪等的管理,主要采取C/S模式,这样可以保证业务人员进行快速高效的系统操作,节省办公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对于网上信息及共享服务主要采取B/S模式,这样各政府部门、相关的产权单位以及普通的市民,可以通过Internet浏览、查询相关的数据,满足各方不同的需求。
(2)逻辑结构
结合佳木斯市城乡规划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要求,在城乡规划体系的指导下,针对佳木斯市规划审批业务系统所涉及的各项研究内容,采用企业总体架构(EA)、面向服务架构(SOA)、IT服务管理(ITSM)、面向对象分析与设计(OOAD)和统一软件过程(UP)等主流的IT技术、理念和方法,基于框架的解决思路,构建了由数据层、平台层和应用层3个逻辑层次组成的系统体系。
2.3 数据库设计
佳木斯市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基础类空间数据库、规划类数据库、综合档案类数据库、政务办公类数据库、文档数据库等,它们被统一存储在服务器端(Oracle10g+ArcSDE),实现了各类地理数据的真正集成。
对于所有的空间数据,系统按3个时态进行划分,即现势数据、历史数据和临时数据。现势数据是指当前最新的数据;历史数据是现势数据被最新数据替代之后保存的数据;而临时数据则指新获取的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按照入库的要求经过预处理但尚未正式输入现势库的数据。
根据空间数据与业务数据之间,以及部门业务间的关系,从物理上把数据库划分为两部分,即基础地图库和业务数据库。
基础地图库用来存放基础地理数据资料,它是一组数据库,位于专门的服务器上,未经授权的用户不能进行访问。经过授权的用户可以与基础地图库进行单向或双向数据交换。
业务数据库中存放各子系统在规划业务中所需和产生的数据。业务数据库从逻辑上又分为办公数据库、规划数据库、审批数据库和图形成果库。各子系统数据库可以存放在同一个数据库中,在访问时,通过软件系统的权限进行控制,只有授权用户才能访问相关的业务数据。对各子系统之间业务上需要互访的数据,可以实现实时交换。
2.4 网络设计
佳木斯市城乡规划局的网络由局域网、政务网和互联网组成。业务办公以电子政务网为基础建立,与互联网完全物理隔离。通过政务网或VPN专网的形式,把市城乡规划局与市行政服务中心(收发件窗口)、市测绘院(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中心)互联在一起,构建成业务办公网。互联网用于向社会公众有关城乡规划审批需要向社会公众公布的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局域网用于内部数据采集、编辑和管理,内部业务审核、办理和审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维护和应用等。
3 系统主要功能模块
系统划分为三大分系统,每一系统对应着市城乡规划局一类特定业务的信息化管理。
3.1 自动化办公系统
根据市城乡规划局日常办公的特点及不同业务的运作流程,系统主要包括个人办公、公文管理、行政办公、信息园地以及电子邮件、网络通讯、视频会议等辅助功能。
3.2 规划管理审批系统
根据城乡规划办公业务流程规范化、图文传递电子化、各项管理科学化的要求,现实项目报建、分件、审批、发证、归档及报表统计打印等工作的信息化和自动化。
3.3网上及预报建系统
“网上报件预审系统”主要实现建设单位把要报建的项目在网上按照所需的要求,把要报建的项目信息、报建项目所需要的必备材料以电子文档的方式进行远程预报建。市城乡规划局的预审人员会根据项目的情况对其进行预审,不符合要求的可直接说明情况,报建单位可根据反馈的情况再次报建,直到预审通过;通过预审的报建单位可直接到市城乡规划局进行正式报建,提高了工作效率。
4 结语
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作为一个行业推广系统,具有统一性、通用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它不是一个个性化的软件。随着后续工作的推进,佳木斯市还将建立空间地理信息共享平台、电子报批系统、电子地图系统、三维决策系统等,以此推动佳木斯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信息化进程,向智能化方向迈进。
参考文献
[1]罗明海,城市规划数字化及其综合研究框架,武汉大学学报(工学版),2003.3.
低保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简称,我国自1997年就开始开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民生工程,然而在开展这项工作当中,有些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工作疏忽,导致在工作中失职、渎职,使得发生了骗保、人情保、关系保的情况。2011年度梧州市院反渎局和藤县人民检察院反渎局以涉嫌罪分别对低保领域的5名工作人员进行立案侦查,这5起案件都是发生在办理城乡居民低保工作过程中,由于他们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社区人员与其他人员利用虚假资料骗取低保金50多万元,国家遭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在社会上产生了严重的影响,使国家的惠民政策得不到正确的实施。综合这5件案件,笔者认为造成办理城镇居民低保领域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法律意识淡薄,执法责任心不强。
1、作为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对办理城镇低保工作的规定基本都是一知半解,虽然大家在民政部门工作有较长的时间,但往往表现在工作疏忽,不认真履行职责,又或者不履行职责,连自己触犯了法律也不知道。在申请低保的过程中乡镇民政办的工作人员明知道对申请低保的对象要进行入户调查,但很多时候是在有上级部门的参与下才例行公事般到社区进行入户调查,如果没有上级部门参与就只是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没有按照文件的规定到社区进入入户调查。
2、县级民政部门常常以人手不足,工作太忙为由,没有按照规定在每季末月份内,对享受保障待遇对象上一个月的家庭人口和收入情况进行核实,而直接根据乡镇民政办递交上来的继续享受低保金名册或者是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后就办理了延续、提高、降低或终止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续。
二、徇私徇情,执法不严。
对审查低保对象材料过程中,往往体现的是审查材料的人员任意妄为,随意性很强,对申请低保对象是否符合低保条件都依赖于审查人员的主观意识,而往往不是进行入户调查对申请人家庭实际收入进行调查核实才签署审核意见。有些社区的干部拿申请材料来的时候,说某某是他的亲戚朋友或者是某领导交待的,要求关照一下,就直接给办理人情保,在审查和审批的过程当中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往往会从手指缝中钻过,轻易得以享受低保待遇。
三、管理机制不完善,不能及时补漏。
1、低保审批程序没有实现公开公正。没有建立严格规范的低保救助审批程序,没有坚持实行“两榜公示”、 “五个步骤”的低保工作规程。“两榜公示”即村委会初审和村民代表民主评议后张榜公示申请人名单、民政部门审批后公示保障对象和保障金额,而在该5件案件中无论是县级民政部门还是在乡镇民政办都没有进行“两榜公示”,只是在民政部门审批后公示保障对象;“五个步骤”即个人申请、居委会调查初审、民主评议、镇审核、民政部门审批。
2、发现问题没有及时进行处理。在2011年3月份,县民政局低保中心与公安局联网,对户籍或身份证的真实性得到了保障,在录入低保信息的过程中发现了有人利用虚假的身份材料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却没有对全部的低保对象进行入户调查或抽查,只是对发现部分的人进行处理,没有扩大调查范围,将发现问题彻底解决,最终导致到2011年5月使用虚假材料骗取低保金的人还在领取低保金。
3、没有建立健全年度核查制度。没有严格按低保政策逐户进行核查,对低保申请材料只是进行书面审查、审核,没有建立谁核查谁负责的的工作责任制,不能做到对象准、情况清、底细明。
四、工作不到位,职责不明确。
1、作为乡镇民政部门的分管领导要对分管民政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但是在我们所办理的案件中周某某作为分管镇民政办的领导却对民政工作没有具体布置,也没有召开过会议对镇民政办人员进行分工,如何开展工作,特别是没有认真了解城镇低保工作,对办理低保程序如何都不清楚特别是乡镇民政办的工作职责如:申请低保对象所在的社区是否需要开评议会议,乡镇是否需要开评审会议都不清楚,城镇低保工作开展得如何也没有要求镇民政办主任向其汇报,应该发现的问题却没有发现。
2、县民政局低保中心对乡镇民政办和社区如何落实申请低保规定没有进行监督。文件规定乡镇民政办要成立评审小组、开评审会议,社区要在乡镇分管领导或民政办领导主持下开评议会议,乡镇民政办和社区要对申请人入户调查等等,县民政局都没有对这些情况进行过检查,自认为这些工作都做了,而从来没有到乡镇或社区检查监督过。
顺利开展低保工作是我们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是保护弱势群体的根本,必须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系统及其工作人员的高度重视。为此,结合查办案件的工作实际,对如何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工作提出以下对策:
(一)突出重点,正确分析和把握城乡低保工作的规章制度,完善制度。
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由于长期工作和生活在基层,人情观念很重,必须要正确分析和把握低保工作的规章制度,否则在关键时刻他们就会分不清怎样做是合法或违法的。通过办理案件,坚决贯彻执行“惩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对民政系统工作进行深入了解,找出问题所在,将预防犯罪工作放在重中之重,惩治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在对有关城乡低保工作法规规章和政策性规定以及执行落实的基础上,加强将案件中发生的突出问题重点加以梳理、分析和研究,作出合理而明确的规定,并结合案件以案释法,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认识和重视,推动低保工作的法律规章制度建立更加完善,从而从源头上遏制危害低保工作职务犯罪的发生。
(二)强化素能,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对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全体动员,通过深入开展法律教育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做到自身守法、廉洁。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廉政建设,树立自身新形象,每一个民政系统工作人员都要本着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提高服务意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低保对象的根本利益为本;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深化为民奉献意识,增强为民办事能力,提高为民服务效率的宗旨,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强化自身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将法治理念贯彻到低保工作各个方面和环节,切实担负起保障弱势群体利益的责任,为改善民生、服务民生和保障民生这一项工作发挥好作用。
我院是继1965年3月国务院批准设立__县后于1965年7月1日正式建立,辖区共7个乡镇、两个国营农场,197 个行政村,辖区面积960平方公里,辖区人口22万。我院现有在岗干警64人,其中正式在编干警 42 人,临时聘用人员19人,借调人员3人,缺编3人;庭室队11 个,其中纪检组、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庭、审判监督庭、法警大队、政治处、行政办公室各一个,派出法庭1个。1996年,我院建成综合办公楼,占地面积2600平方米,院内设大审判庭1个,中审判庭1个,车库8个,楼内共有办公室18个,会议室1个,档案室、打字室、机房、伙房等。我院现有各类警车和交通用车共13辆。
多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法院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院整体工作的规范化程度迈上了新台阶。学风、会风、工作作风有了明显的改变,出现了严格执法、作风过硬、人和气正的大好局面。法院党组一班人,带领全院干警团结拼搏,为__县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我院连续七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实绩突出单位,并先后被评为文明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政治思想先进单位、普法先进单位,1998年执行工作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20__年被省高院评为优秀人民法院,记集体二等功,20__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档案工作优秀单位和县级先进单位。
二、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方面:多年来,我院将解决好涉诉问题作为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内容,逐渐形成了“以预防为前沿、以制度为保证、以流程管理为途径、以究责为促进、以当事人满意为检验标准”的工作新格局。我院推行首问负责制,院长接待日等措施,对老户建立了档案,对上级督办的案件,实行主管领导与业务庭负责人包案制度,确保案件及时、公正解决。三年来,我院共处理群众来信207封,来访1241人,办理党委、人大交办的、督办的案件5件,及时化解矛盾48起,连续五年没有发生一起越级涉诉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为__的稳定和谐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审判方面:三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2650年,审结2587件、受理执行案件__5件,执结1125件,为社会各界挽回经济损失10275多万元,充分发挥了审判职能作用。我院还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10条,发表法制宣传稿件213篇,有力地促进了全社会法律意识的提高。
三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47件,审结247件。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注重突出打击重点,对抢劫、、投毒、绑架等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从重从快判处,切实保证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侵犯。
三年来,我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379件,审结2316件。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我院坚持以平息纠纷、维护稳定为重点,平等地保护一切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依法处理了大量的民商事纠纷。特别是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我们正确把握有关宏观调控、经济体制改革、结构调整的政策和法律,着力为企业改制保驾护航。我院充分发挥了人民法庭“保一方稳定,促一方繁荣”的前沿阵地作用,及时、妥善地处理了婚姻家庭、债务、房屋、土地、相邻关系等民事纠纷,防止了矛盾激化,杜绝了民转刑案件,为全县的改革、稳定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年来,我院共受理行政案件24件,审结24件,执结非诉执行案件287件。在工作中,我院一方面注重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依法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注重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对合法的行政行为及时予以确认和保护。在日常工作中,我院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结合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多次举行座谈会,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执行方面:三年来,我院共受理申请执行案件__5件,执结各类案件1125件,执行标的总金额达3100多万元,执结率达到了97%,达到了08年执行案件基本执结预期目标。我院扎实开展了清理执行积案、清理执行款物、清理执行卷宗“三清理”活动,加大了对执行积案的清理力度.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切实做到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的作用。
二、队伍建设情况
我院现有正式干警42名,其中法官26人,其他法院工作人员16人,另聘用临时工作人员19人,借调人员3人,缺编3人。多年来,我院党组致力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院队伍,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纪律作风面貌发生喜人变化,队伍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执行庭、档案室、民庭等庭室被省市院授予先进集体称号,安保安、赵风珍、曹传宝等干警十几人次被授予个人三等功或受到省、市、县有关领导机关的表彰奖励。
狠抓干警的业务知识培训。我院积极鼓励干警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院党组成员在学习上争当“领头羊”,院长和两名副院长参加了正科级干部培训班的学习,全院参加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电大、政法院校等本科函授的干警达12人,干警个人出资交纳学杂费、书本费、学习差旅费等费用年人均达20__元以上。通过两年多的素质教育,极大地促进了审判工作,20__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102件,较上年增长12%;审结案件985件,结案率较前大幅度提高。案件质量较前明显改观,上诉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呈大幅度下降。
__县人民法院是继1965年3月国务院批准设立__县后于1965年7月1日正式建立,现有干警42人,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学历;现有办公综合楼总面积2600平方米,内设纪检组、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庭、审判监督庭、法警大队、行政办公室、政治处十个机构。
建院初,法院共有干警5人,房子五间,每人一间,连办公带宿舍。到1978年改革开放初期,我院才在原有5间的基础上又接起6间,达到11间。一个堂堂的人民法院,办公室全是土木结构的平房,审判办公场所面积仅有100多平方米,人均不足10平方米,10来平米的办公室却经常拥挤着2、3名法官同时办公。审判庭就跟一间车库一样大,刑事案件的开庭一般都安排在法庭进行,但是大多数民商事案件就只得到处借办公室开庭了。临时布置的审判庭极为简陋,审判法台就是仅有的几张破书桌,没有法椅,法官们就找来几把破椅子充当,当事人和审判人员围坐在一起,无法容纳旁听群众,此间来立案、执行、咨询的人声、走动声不绝于耳,开庭不像是在进行一场庄严的审判,而更像是处在闹市中,庭审的严肃性无从谈起,就连羁押室也只能在法警队的办公室兼用。
冬天取暖靠火炉,夏天一下雨更是满院子的泥泞。一台铅字打字机和一台手动滚筒式复印机承担了全院法律文书和行政文书的制作,书记员记录、审判员制作都是靠纸和笔,写错一个地方都把重新写一遍,审判效率很低。一辆北京 212 吉普车是唯一的交通工具。由于车辆不够用,干警外出调查和取证经常是骑自行车前往,最远单程达 40 余里,干警往返一次得两天的时间。没有一个全国正规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的干警,法律书籍基本没有,法律知识十分匮乏,干警办案多数凭的是政策的号召,人们的感觉和道德舆论的认同度,办案方式和方法也显得简单粗暴。法院基础设施的落后,严重制约了审判工作的开展,全院干警 11 人,全年审结案件不到 50 件。。
伴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__法院在30年的改革开放中,也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春天。尤其近几年来,人民法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后勤装备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几年来,__法院累计投资300多万元,完成办公楼、家属楼、伙房、车库等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配备警用车辆13辆,添置微机 50台,各种办公设备240件,全院基础设施和物质装备建设取得重大成就.
1996年,__法院在上级法院、县委、政府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多渠道筹集资金,终于建成了建筑面积20__多平方米的四层独立的审判办公综合楼,建成干警宿舍和车库12间,实现了办公区、审判区和生活区的分立,使干警们告别了拥挤、阴暗、土木结构的办公室和晴天灰尘飞扬、雨天满是泥泞的工作环境.法庭从简陋的小桌方凳变成了宽敞庄严的法台法椅,书记员从耳听笔记到电脑速录,案卷也被电脑归档,档案借、调、还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庄严的法袍替代了过去的肩章、大盖帽,体现了中国的法治逐渐和世界接轨。
一、坚持服务发展主旨,特别助动,提振经济
(一)鼓励创业引领。催生市场主体,让更多的自然人成为更多的市场主体,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为抓手,梳理出台帮扶企业解困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坚持履行职责与优化服务相结合,以一流的服务态度,一流的服务质量,一流的服务效率,一流的服务形象运用好工商职能帮扶企业。鼓励传统产业升级,积极帮助国有企业改制,主动帮助企业集团化发展,大力支持民营企业进入现代服务业、新行业新领域。指导和帮助企业用足、用活、用好股权出资、股权出质两项政策和省、市、区里的相关扶持政策。政策性规定减免的收费项目要梳理汇总在工商办事大厅公示,并严格落实。进一步免费做好企业不动产和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为企业融资排忧解难。鼓励多种形式创业,注重创业人才培养和创业技能培训。要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分析公示制度,引领社会创业。
(二)拓展品牌引领。深化行政指导服务企业多维创牌,抓好*-2010年品牌培育规划的落实。帮助企业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地开展驰名、著名商标培育和国际商标注册。建立以广大注册商标为底、证明商标为腰、驰著名商标为塔尖的金字塔型*柑橘商标品牌体系,09年启动“*蜜橘”商标培育工作,争取09年同时获得省、市著名商标,2010年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特别抓好“农”字号商标注册和“农”字号品牌建设的力度。
(三)推进市场发展引领。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在商品市场培育发展主导作用。以管促办,以管助兴,推进市场建设标准化和现代化,增强市场改造提升后劲,加强对重点市场的指导和联系。总结提升市场商品准入工作。开展市场信用建设,每个所重点指导1-2个市场实施经营户信用监管。建立经营户退出机制,对严重失信的经营者,通过举办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租赁协议,确定提前解除或到期不续签期的退出办法。引导鼓励建设模具塑料、电动车、汽摩配、物流配送等网上市场,助动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互促共进。市场服务中心要在市场发展中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四)助动新农村发展。进一步推动农村小菜场专项整治,争取再通过一至二年努力,基本完成*农村小菜场改造提升工作计划,建立一批整洁亮丽的农村菜场。立足职能推进西部经济社会发展。扩大订单农业覆盖面和农民参与面,普及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增强农村种养殖大户以订单求市场的意识。大力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走“品牌+订单+合作社+农户”发展之路。
(五)强化企业凝聚力引领。企业凝聚力的引领要融入日常性工作。要依托个私协会,坚持“活动兴会”原则,强化协会职能,拓展协会阵地,提高工商和协会的向心力和引导力。按照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部署,开展教育进民企、政策进民企、服务进民企、品牌进民企活动。进一步引导民营企业家解放思想,激发创业激情,树立创业信心。积极营造民企发展良好生态,用成就来鼓励民营企业的士气,用典型来引领民营企业的创新。
二、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特别维护,体现民生
(一)严厉打击严重违法行为。维权维序、管好秩序不是管死企业,但也不能无视企业的无良行为。要认真领会,科学把握省局的“三不政策”,落实好省局《关于促进全省民营企业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要强化对食品安全、制假售假、不正当竞争、合同欺诈、传销等严重违法行为案件的查处,查处一个,规范一批。针对当前经济形势,切实处理好监管与扶持的关系,对打击的尺度要准确把握,集中力量办大案,抓重点、放轻微,攻大奸、戒小过,树立权威,不犯众怒,这是我们执法办案的基本守则。
(二)扎实推进无照经营整治。无照经营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一定要以高度的敏感性和责任感,落实好黄政办〔*〕160号文件和《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流程》。对无照经营按照成因实行分别对待,打扶结合,疏堵并举的办法,对符合登记条件的,通过行政指导,帮助其办理证照;对娱乐场所、酒店、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或区域无照经营行为,属于省市局部署的严厉打击的4个安全性违法行为,要按照“依法查处、责令改正、抄告相关、釜底抽薪、进行到底”的20字方针,切实推进。对涉及前置审批的,在职能到位依法查处的同时,按照政府发文部门分工,抄告相关前置部门。对少数对抗性比较强的无照经营户,既要坚决取缔,又要讲究方法,理性处置,依靠政府,联合相关部门,必要时借助社会舆论,尽力避免直接暴力冲突,切实保护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经营场所和前置许可是无照变有照的两大瓶颈,要认真研究办法,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综合治理。确定2009年为无照经营整治年,开展重点行业和难点区域专项治理,并加强检查考核,力争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整治成效。
(三)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不能松懈。“放心店”不是“免检店”,要对所有的食品安全示范店重新梳理,重新检查。对社区食品安全示范店要稳步提升,对农村食品安全放心店要回头看。小食杂店整治规范工作要按照“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制订标准、示范引领、适时总结”的原则稳步推进。探索建立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贡献奖励基金,争取社会支持,扩大社会影响。
(四)有效治理广告市场秩序。以贯彻《浙江省广告条例》为主线,进一步加大广告监测力度,重点突破网络广告、短信广告和涉农广告,从防范、查处、曝光三个关键环节入手,进一步完善监测制、通报制、典型违法广告曝光制和广告信用监管等制度,有效遏制和查处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广告。
(五)加大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力度。抓住热点领域和热点问题,加强与纪委、检察、公安等部门的联动,积极查处垄断性行业强制交易、强制服务、侵害消费者和其它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特别注重查处制假售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件背后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借鉴学习温岭等地经验做法,加强案件线索的排查调查取证工作,探索研究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规律,逐步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分区域、分种类,有重点、有目的地开展2009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适应“两费”取消后的经费保障环境,把有限的检测经费用在刀刃上。检测计划检测商品的的经费预算要事前报批。要认真摸排,借鉴兄弟单位经验,科学有效送准检测商品,要对钢材、水泥、煤炭、电线、食品等重点关系公共安全、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的商品加强检测。要加强后续处理,不能测而不处。检测结果要抄送辖区工商所和办案单位,相关单位后续要跟上。要以商品检测为突破口,严肃查处严重侵犯消费权益的行为,发挥检测的最大效应。深化食品安全检测识建设体系,提高检测预警与后续处理能力,构筑一道安全放心的防火墙和隔离网。
(七)稳步推进格式合同监管。拓宽新行业新领域,开展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领域的格式合同检查和评审委员会论证点评。开展备案格式条款的回头看检查,重点检查备而不用或擅自更改已备格式条款的行为。
(八)强化消费维护引导科学消费。开展消费试验,倡导理性消费。继续深入推进“新消费运动”,让实用消费进农村,责任消费进商场,爱国消费进家庭,科学消费进社区。以食品安全规范管理为抓手,积极行动,牵手三家(厂家、商家、买家),重树消费信心,提升消费内需市场。进一步健全12315维权体系建设,强化消费维权。
三、树立固本强基意识,特别巩固,夯实基础
(一)坚持依法行政,做到合法合理。要始终把依法作为工作的基本准则,只有在依法的前提下,才可以作出灵活性的适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场主体登记行为,提高登记质量和工作效能,做到“依法登记、微笑服务”。对该登记为企业的按法律规定登记为企业,对已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应结合前置审批规范,责令变更为企业。依法行政,更要体现文明行政。要严格规范涉企检查和处罚行为,科所队之间要加强沟通,防止在短时间内多头重复检查。要规范执法态度,规范处罚程序,规范办案文书,全面推行行政告诫、行政指导,严防因执法不当粗暴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和行政强制措施等行为而引发和激化监管与发展、与民生、与弱势群众的矛盾。
(二)推进责任区监管。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进一步推进责任区监管。要结合责任区监管,进一步加强经济户口数据的清理工作,要及时做实做好准入、商标、抵押登记、格式合同、不良行为等各类信息的录入和补正工作,切实把好数据质量关,保证数据的全面、准确和完整。
(三)着力抓好信息化应用。以应用为目的,培训为抓手,不断提升基层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依托信息化技术,拓展监管领域,不断提高对网络经济的监管水平。大力推动信息化手段在企业登记、合同监管、商标注册、广告监管、消费维权、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公平交易执法等方面的运用,着力提高监管执法科技水平。
(四)充分运用社会化宣传机制扩大工商影响。宣传报道是社会认知工商的窗口,也是工商职能外化的平台。全系统要高度重视和关注信息宣传工作,要建立健全社会化宣传机制。要做到内宣和外宣的结合,重点策划和面上宣传的结合,请进来和走出去的结合,理性思考和政务动态的结合,搭建“大宣传”的框架。要加强专题策划,集中反映系统工作,形成拳头产品,增强社会影响。
(五)加强理财,开源节流。要充分认清“两费”取消后当前工商经费保障面临的新情况,科学编排预算,积极争取扩大财政拨款。大力开展节约型工商建设,进一步严格控制预算调整,强化预算执行刚性,规范会议和接待支出。要加强系统的财务管理。以财务规范化达标为抓手,规范财务管理程序,开展财务和收费工作专项检查,从严抓好收费监督、票据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财务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杜绝问题发生。
一、上半年行政执法工作简要回顾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六城联创”为契机,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全面履行各项执法职能,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了行政执法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了新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上半年,我局共接听96310群众热线电话1939次;处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类案件2804件;查处违法建设案件523件次(其中莲都区167件次),拆除违法建筑291处24223平方米,其中莲都区共拆除162处14406平方米;查处环保类案件11件次,市政设施类案件16件次,园林绿化类案件19件次。
(一)积极开展体制机制改革,城管执法外部环境进一步理顺
改革是推进各项工作的动力所在。今年来,根据城市管理发展的需要,我局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
1、局机构改革稳步推进。我局现行重心过高的“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弊端日益显现,已不能适应当前的城市管理要求。执法分局与街道、社区不能做到无缝对接,工作重心难以下移,不能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城市管理主体作用,导致市、区两级政府在城市管理工作中难以融合的矛盾。在同一中心城区因隶属不同分局,在具体执法上难以做到步调一致,难以做到执法标准统一。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局党组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确定了我局机构改革方案:保留经济开发区分局、莲都区分局,撤消城南、城北分局,按照市容、规划、环保、市政、园林绿化等职能设立市容支队、规划支队和综合支队(综合支队行使环保、市政、园林绿化、燃气等方面的执法职能);在城区四个街道和市环卫处派驻五个执法大队,协助指导街道社区和环卫部门行使城市管理方面的职能,夯实城市管理的基础。目前,三个执法支队、五个执法大队人员已全部到位并正常开展工作。
2、相关职能划转进一步落实。根据浙政函[2004]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我局在市规划区范围内和经济开发区依法“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考虑到我局刚成立时在业务能力、管理水平的欠缺,在该职能的行使采取逐步到位的做法,故在“三定”方案上做了一些限制,即“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非机动车辆侵占城市人行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经过四年多来的执法实践,我局已具备管理汽车占用人行道的能力。通过与市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该项职能划转给我局已基本确定。目前,我局已与省法制办沟通相关职能划转问题。同时,积极与交警部门做好对接工作,正在开展筹建汽车占用人行道管理电脑网络平台等工作,争取年底前完成相关交接工作。另外,经多番努力,市领导已原则同意将市区户外广告的审批管理权授予我局。市政府成立户外广告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并由我局牵头做好市区户外广告的调查摸底和清理整治工作,为正式接管户外广告的审批管理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3、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筹建工作有序进行。通过积极争取,市领导已同意我局成立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现在正在走相关报批程序。服务中心成立后,对于停车米表管理、广告经营、犬类办证管理、建筑垃圾消纳场地、拆除违法建筑的民工使用等事项,将通过服务中心进行市场化运作,这不仅节约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而且还可增加财政收入,更为重要的是为我们局今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探索城市管理市场化运作提供了平台。
(二)全力破解城市管理难点问题,城管执法工作进一步推进
今年以来,我局以破解市民关注的城市管理难点、热点和历史遗留问题为重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城管执法各项工作。
1、坚持以疏为主,疏堵结合,市容管理成效明显。一是开展马路市场疏导试点工作。我局通过认真调研,与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在天宁、国税等马路市场开展整治试点工作。在整治的基础上,由社区牵头,对原有马路市场进行改造,固定摊位,统一供电、供水、保洁,并由社区向每位摊主收取少量管理和卫生费用,变原先的无序经营为规范管理,基本实现了市容执法与社区管理的无缝对接。该做法在总结经验后,下一步将在市区范围逐步推广。二是开展文明示范街创建活动。以中山街步行街改造为契机,我局拟定了中山街市容管理标准,现已上报市政府。执法队员采取徒步巡查执法方式,严格按照标准实行市容管理,逐步探索重点路段市容管理执法机制。三是开展继光街夜市整治。我局通过调查摸底,结合府前菜市场改造,制定了继光街夜市整治方案,现已上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
2、坚持分类处理,重点突破,规划工作在试点中寻求出路走出困境。为有效解决规划管理中存在的旧违章难拆、新违章难控的问题,我局积极探索规划管理新途径、新方法。主要是结合新规划法积极探索区域统筹,分类处理历史遗留违章问题和对违章建筑实施没收、罚款来遏制新违章的发生,在白云花苑区域历史违章处罚上探求新路子。6月22日,我局抽调专人组成白云花苑违章建筑处理专案组进驻白云花苑进行现场办公。一是做好方案制定工作。针对白云花苑的违章情况,制定了统一的处理标准,处罚通告,并将处罚通知书送到违章户手中,要求违法业主在7月15日前主动接受处理,凡在7月15日前主动到市城管执法局申报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接受处理的,按照工程造价的18%对地下室进行处罚,对占用绿地的,处以绿地补偿费2倍的罚款,如果超过7月15日这个期限,将进行从重处罚,对情节严重的,将给予没收违法建筑,强制回填地下室,等处罚。二是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入户走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利用手机短信、电话告知、媒体曝光等手段,积极向白云花苑住户宣传违章建筑处理的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主动上门申报的违章户发放温馨提示单,一次性告知所需提供的全部资料内容,共发放宣传单400余份,发送手机短信237条,打电话告知237次,接受上门咨询服务100余人次。三是做好服务办理工作。组织专案组人员开展政策、业务及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办案人员的办案水平和质量,进一步简化办案流程,安排办案人员和审核人员一同办公,采取办案流水线作业,方便违章户申报,提高办案效率。四是做好新违章的治理工作。联合物业共同开展日常巡查,发现和制止新发违法建设12起,实施拆除2起,有效打击遏制了新违章的蔓延。经过努力,截至7月20日,白云花苑239户违章户中已有201户主动申报,同意接受处理,还有38户正在积极联系和沟通。通过对白云花苑违法违章案件的处理,重新树立起执法局公平、公正、透明、依法的新形象。
3、坚持源头管理,部门联动,综合类执法稳步推进。一是开展“绿色护考”行动。积极做好噪声污染源排查,加强早晚两个时段巡查,“96310”举报热线24小时受理市民举报电话,及时查处噪声举报投诉案件,确保中、高考圆满完成。此次“绿色护考”行动共查处环保噪音投诉案件136起,并对5起严重影响考生学习、休息的噪声超标排放行为罚款41000元。二是继续加大对高音促销、小五金加工扰民的整治力度,实施娱乐场所噪声污染源头防治措施,强化噪声整治。三是以行业联动执法为主要模式,推进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四是结合公建项目管理,及时查处破坏园林绿化行为。五是加大市政占道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制度规范促进市政公用设施的保护与管理。六是完善内河整治排查台帐,加大对污染内河行为的整治力度,按照权责明确的属地流域责任制管理模式进行长效管理。
(三)继续完善内部管理,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1、解决队员身份和协管员待遇问题。我局属于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必须是公务员身份,但从建局开始,本单位性质属于参照公务员编制单位,近百名正式执法队员的公务员身份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虽经多番努力始终未能解决。今年,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多次派专人与省人事厅、市人事局等部门沟通协商,通过不懈努力,终于解决了困扰多年的执法人员身份问题,现在正式执法人员已全部参照公务员管理,消除了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年初,经过与市政府部门的多次沟通和争取,给全局协管员每年增加工资3000元,这对稳定协管员队伍起到了积极作用。
2、加强教育培训注重监督考核。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强执法队员的政治思想教育,逐步树立以人为本、亲民执法、和谐执法的文明执法理念。四月份,开展了协管员军训,通过军训,锻炼了大家的意志,与此同时,我们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了多次执法工作的研讨,通过各种途径查问题、找对策,切实解决了执法过程中的问题,从而增强执法队员的综合素质,提高了执法水平。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制度,尤其是加强了对协管员的绩效考核,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考勤考绩相结合,切实建立起奖罚制度,实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充分调动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
3、听民声、集民智、顺民意,实行岗位干部队伍大调整。为充分调动广大队员的工作积极性,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结合体制调整,深入开展了处室领导调整、五个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竞聘上岗、一般队员双向选择,撤销南明湖和应急两个中队等干部队员和机构大调整工作。这次干部队伍大调整,体现了几个特点:一是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自从4月底我局体制调整方案得到批准后,我局以个别交谈、召开座谈会和民意调查测评等方式,广泛听取广大执法队员的意见,在这个基础上,局领导班子充分酝酿、统一思想,最后确定调整方案。二是坚持能者上的用人导向。对于肯干事、能干事的干部通过竞聘及党组考察任用等不同方式提拔使用。三是充分考虑岗位的匹配性。这次中层干部的调整,既充分考虑了工作岗位的性质、特点和要求与干部个人的特长,综合素质、能力相匹配,又充分考虑了中层干部班子间相匹配。四是充分体现了中层干部选人组团的主动权。这次一般干部和协管员实行的双向选择,除了机关和开发区大稳定外,支队和大队的人员组成,主要由支队、大队领导根据干部的意向性进行选择。
(四)强化工作指导,促进莲都区基层执法工作稳步推进。
今年以来,莲都区执法分局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三强化一突破”为措施,以新的执法体制为依托,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一是重心下移,强化乡镇基础。进一步贯彻落实莲政办[2008]84号文件精神,真正做到执法队伍人员到乡镇,执法责任主体到基层,强化乡镇的管理执法职能。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考核,加强对乡(镇)、村干部的责任教育和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彻底消除村级组织和广大基层干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深入做好违建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劝止违法建设行为。二是狠抓控违,强化拆违力度。创新工作举措,强化日常巡查,保持“制违”高压态势。将执法关口前移,搞好事前预防,对违建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切实把违法行为消除于萌芽状态。适时组织大型专项行动对违法情节严重、典型的案件,予以,切实起到震慑效应。三是齐抓共管,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健全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事件函告、审批抄告等工作机制,理顺职能,健全全区宏观防御监控网,有效预防控制违章行为。四是积极争取政策,突罚困境。借鉴龙泉、云和、青田等地做法,尽快制定出台切合工作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意见,为处置历史违章提供依据。
(五)加强协调配合,城市管理警察支队的执法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上半年,城管警察支队以城管执法工作正常开展为己任,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全力支撑和保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打击了各类阻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违法犯罪活动。共接处警21起,出动警力54人次。其中,查处治安案件1起,化解纠纷12起,配合执法6次,治安拘留1人。同时,积极参与、配合“绿色护考”及市容整治等各类大型活动,对城管执法工作中发生的突发性事件以及,做到严防死守,注重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执法保障到位而不越位。
(六)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全面开展
我局自3月份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全局及局属各单位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在全局掀起了学习实践活动的新,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动员迅速,部署周密,学习调研阶段成效显著。我们切实加强了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强化政治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切实增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一是广泛发动,科学制定方案。先后召开市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会议、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学习调研阶段的各项工作,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工作日程表,将每项工作细化量化,明确责任科室、负责人和完成时间,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整个活动呈现良好开局。二是创新活动方式,认真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专家辅导和个人谈体会相结合,重点学习理论读本和各级领导讲话精神。通过党组召开专题学习会,邀请省法制办领导和市委党校教授开展专题辅导讲座,党员撰写心得体会和工作案例,并组织学习实践活动专题大讨论和交流会,共征集了城管“金点子”81条。三是深入开展调研,积极探索思路对策。我们根据市委确定的重大调研课题,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确定了4个与当前工作密切相关的调研课题,并成立了各专题调研组,由局相关领导牵头组织调研,采取面上了解与深入基层相结合的办法,深入思考探索,撰写调查报告,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四是真心服务基层,帮助基层排忧解难。积极开展“服务农村、服务企业”的双服务专项行动,深入龙泉市道太乡的吴庄村、蛤湖村、垟头村等3个联系村、中石化分公司等联系企业开展蹲点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多层面的座谈会等形式,查找制约科学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力求破解问题的方法和举措,积极为联系村的经济发展创新思路、规划项目、争取资金。为联系企业尽快走出金融危机困境出谋划策、排忧解难。
2、查准问题,明确方向,分析检查阶段工作不断深化。分析检查阶段是学习实践活动从思想层面进入实践层面的重要阶段,我们在继续抓好学习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自我教育、自我发现问题、自我解决问题的自觉性。一是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召开转段动员工作会,对全局党员干部进行思想再动员,安排部署分析检查阶段工作,出台了《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阶段实施方案》和分析检查阶段主要工作安排表,多次召开局学习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研究分析检查阶段工作,抓好组织实施。二是征求意见,找准问题。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问卷调查表,召开民主恳谈会和网上交流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查找我局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共向省建设厅、省法制办、五大班子、市直部门、莲都区政府、街道办事处、“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等发送征求意见表140余份,调查问卷表1400余份,召开民主恳谈会5次,开展网上互动交流2次,面对面征求意见5次。经过梳理汇总,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意见和建议共8条。三是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严格按照“会前抓谈心、会中抓批评、会后抓总结”三步骤,召开了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谈心交心活动,真诚坦率交换意见,各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了发言提纲,党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查找了自身的差距和不足,对单位的分析检查报告开展了讨论。四是边查边改,突出特色。对分析检查阶段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具备解决条件的,立即着手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时限,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机构调整、马路市场整治试点和白云花苑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都取得了良好效果。
上半年以来,通过全体执法队员的共同努力,我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在新的体制下,部门间如何协作、执法效能如何提高、制度落实如何到位、执法队员素质如何提高等诸多问题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去研究、探索、实施。
二、下半年工作重点
从7月份开始,我们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已经进入到整改落实阶段,这是进一步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所在。我们要以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立足城管实际实践科学发展,提升执法水平实现六城联创”为实践载体,以“落实整改措施、集中解决突出问题”为主题,以学习贯彻市委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和落实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为重点,以破解城市管理难点、热点和历史遗留问题为突破口,进一步理清科学发展的思路,勇于创新、敢于实践,全面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一)创新工作思路,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城管执法局是城市化进程中的新生事物,建局时间都不长,北京也只有10对年的时间,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都还不完善,要靠我们自己去思考,不断探索创新。
1、重心下移,以疏促堵,争取市容管理新突破。要将市容管理执法重心下移,依托街道、环卫五个派驻执法大队的力量,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实现市容管理与街道、社区、村(居)及相关部门的无缝对接。在天宁、国税马路市场成功开展疏导试点的基础上,以派驻执法大队为主力,做好调查摸底,制定合理的疏导方案,逐步在市区范围内全面开展以下三个层面的疏堵工作:一是抓好马路市场的疏导工作;二是抓好郊区农民自产自销产品销售的疏导;三是做好流动小摊贩的疏堵。对这三个层次的疏堵要把握时段、地点和行业等特点进行,要通过合理有序的疏堵,既解决弱势群体的出路问题,又维护好市容秩序。这项工作任务四个街道执法大队要在一年的时间内完成,并且要在疏的工作到位的基础上,加大堵的力度。加强对中山街等市区繁华街道的严管重罚。积极开展文明示范街创建活动,制定重点路段市容管理标准,按照管理标准实行严管重罚,以点带面,逐步在全市范围内铺开,彻底改变市容管理被动应付的局面。对一些为自已私利,不遵守疏导管理,且履劝不改、妨碍正常执法的摊贩坚决予以取缔。要与工商等部门协作采取措施,解决沿街后面的门前三包工作,对有一定规模的商店要求其派专人开展门前的管理,确保门前整洁有序。
2、区域统筹,全面整治,规划管理争取实现“零”违章目标。针对历史遗留的规划违章问题,按照区域统筹,一次性整治的方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合法的原则,利用街道执法大队这一载体,发动街道、社区、城中村的干部群众一起,对历史违章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摸,摸清底数,建立台帐,规划支队要对排摸出的情况依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进行合理分类,并对分类情况进行合法处置,且做到处置彻底,处置到位。同时,加强与莲都区政府的协作,明确街道、社区、村(居)对违章建筑的监管职责,制定出相应的考核制度,对街道、社区、村(居)实施考核,充分发挥街道、社区、村(居)基层组织作用,抓好源头管理,杜绝新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要与建设部门联合,明确物业对小区违章的监管职责,通过监管职责的落实,执法给予保障。对新的违章要发现早、行动快,依法依程序坚决予以拆除,从而争取实现“零违章”的目标。
3、拓展职能,强化素质,综合类执法实现新起色。一是积极拓展环保、市政、园林绿化等综合类执法职能,着手深入一些新建小区查处一些违法行为,提升执法为民的形象。二是针对综合支队职责多、违法情况复杂的现状,因此要推广案件标准化模版工作。通过认真办理,仔细分析,梳理出一批典型、规范的综合类执法案件,制作成格式化、规范化的执法案件标准模版,供给执法队员学习参照,提高大家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三是在综合执法支队建立全员办案制度试点。要求每位一线执法队员都会办案、能办案、办好案,并规定最低办案指标。
4、突出重点,形成特色,整体推进开发区分局的各项工作。开发区执法分局由于其地理位置和管辖范围的特殊性,在全面履行各项工作职能的同时,要注重突出工作重点,形成开发区分局的工作特色。一是要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寓执法于服务中,积极探索服务企业、严格执法的新方式、新方法,深入推进企业的执法服务工作;二是要抓好市容管理执法的基础性工作。开发区分局要吸取市区在城市化进程中因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体制滞后而产生的市容管理工作执法难的教训,要及早做好市容管理执法方面的基础性、前瞻性调查摸底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到未雨绸缪;三是抓好农民违章建房问题。开发区分局管辖范围许多都是农村和郊区,随着开发区的不断发展,其区域也在跟着发展,因此,我们一定要追求“零”违章目标,给开发区管委会的征用工作减轻压力,为市政府节省征用成本。
5、加强指导,上下联动,开创基层执法工作新局面。一是强化基层组织的管理责任考核工作,细化考核目标。莲都区执法分局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乡镇管理责任尤其是违章建筑管理责任的考核。同时,要强化对街道社区城市管理职责履行情况的考核;二是增强执法力度,全面开展基层各项执法工作,同时要积极做好农村危旧房改造的监督管理工作;三是莲都区执法分局要积极探索乡镇城管执法机制体制,把乡镇城管执法工作真正地列入到乡镇的年度工作目标,摆上乡镇日常工作议程。
(二)加大宣传力度,重新树立城管执法形象
一是加强与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的沟通联系,通过媒体定期、不定期对城管执法的正面宣传,做好舆论导向,逐步培育城管执法在市民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二是借在城区四个街道和市环卫处派驻执法大队之机,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在街道、社区、村深入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的大城管意识。三是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信息员的素质。局属各单位要对照目标责任制对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开展自查,办公室要定期对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四是以城管执法局成立五周年为宣传重点,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五是各支队建立网络信息员,对网络中反映城管执法工作要进行及时进行正面跟贴,消除不利影响,同时要求网络信息员经常一些执法工作亮点,让社会各方面理解、支持执法工作。
(三)提高队伍素质,努力打造城管威武之师
较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局正积极推进机构改革,部分执法队员在工作和作风上出现松、散、懒等不良现象,有些在执法工作中甚至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影响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在此,我们借这次体制调整之际,实现新岗位、新思路、新方法、新形象。要着重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
1、严肃队伍纪律、整顿队伍作风。全体执法人员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队伍作风整顿活动,深刻剖析、认真查找当前队伍在执法工作和生活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政治处、纪检监察室要经常组织队员对工作纪律进行重申和学习,加强队员的纪律意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同时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发现队员工作和生活上的不良苗头,实施谈话诫勉,提高防范队员作风问题的预警能力。弘扬敬业、团结、有为、廉洁的执法精神,不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机关文化建设和爱岗敬业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建立健全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坚决查处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审判管理信息公开是选拔主审法官及遴选法官的要求透明、公开的法官遴选程序,不仅能够防止暗箱操作,选出足够优秀的法官,又方便社会各界了解法院、认识法官,推动对法官职业的尊重和保障。在实行法官员额制的国家,法官岗位一旦出现空缺,都会向社会公示。法官候选人一旦被提名,个人信息就可通过互联网查询。如果是初任法官,公众可以查询到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学术成果;如果是准备晋升的下级法院法官,公众可以查询到候选人撰写的裁判文书、经办案件的处理情况。④而审判管理信息公开是选拔优秀法官的前提,如果没有审判信息的公开,则公众无法监督法官选拔的公平、公正性,也无法认同法官的业务和道德水平。如日本在进行法官遴选时,不仅要听取法院法官提名咨询委员会的咨询意见,还要收集法官个人的工作、学习及品性信息,并收集国民对拟任法官的意见。⑤(四)审判管理信息公开是实现当事人监督权利和建立倒逼机制的需要当事人监督法官,必须信息透明,而审判管理信息公开,不仅为当事人监督法官提供了依据,也创造了便利条件。我国2013年最高法院出台的《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将司法公开扩大到法院基本信息、审判人员基本信息等法院信息的范围。但由于规定不够细致,包括审判管理信息在内的司法信息不公开仍然存在,不仅审判执行信息公开不够透明,法院人事信息公开也不透明。严重影响了公民的知情权和申请回避权。因为当事人只有了解审判或执行人员的基本信息,才能知道法官的受教育背景、专业特长,从而对该法官的职业技能及人格品行有所了解,才能判断出是否需要对其申请回避。再如每个法院审判委员会成员有多少,是哪几个人,只有告知当事人,当事人才能对其行使申请回避权。否则,不进行公开告知,有可能原来的案件承办人作为审判委员会成员参加案件讨论,不利于公正对案件进行处理,也剥夺了当事人的申请回避权,使申请回避权就成为无法行使的权利。如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规定,法官不得承办当事人所在地,与本人出生成长地系同一个区县的案件,都要主动回避。①因此公开法官的出生籍贯、教育背景等对审判有影响的信息,对于司法公正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十分重要。通过对主审法官审判质量与效率情况的了解,对其庭审工作信息的了解,当事人可以判断出法官的忙碌程度和敬业程度,便于监督法官及时对案件进行审判,防止法官工作懈怠。也只有在当事人对法官工作量及审判信息知晓的情况下,才能实现对法官的倒逼机制,逼迫法官按照审判流程和审判期限的要求审理案件,不能无端地进行审理期限的延长、变更。将审判管理中对发回重审及改判案件评查通报公开,利于当事人真正明白案件发回重审或改判的原因,逼迫二审法官必须将发改原因讲明讲透,使当事人对一、二审法官的监督权能够行使到位,使一、二审法官摆脱各种案外因素的纠缠,通过当事人的充分监督,促进主审法官独立、公正审判,使对司法审判的干预不存在盲点,也使当事人的监督避免盲点。
二、审判管理信息公开的难点溯源
目前,我国审判管理信息公开不充分、不及时,主要表现为只愿意公开审判管理决策类信息,而不愿意公开真实的审判管理数据信息;只愿意公开对法院有利的审判管理数据信息,而不愿意公开对其不利的审判管理数据信息;只愿意公开局部的审判管理数据信息(即选择性公开),而不愿意公开整体、全部及连续性的审判管理真实信息。不愿意公开审判管理信息,主要有如下原因:
(一)对审判管理信息公开认识存在误区长期以来,我国审判管理一直存在信息公开不畅的问题,一是因为法院工作信息化水平不高;二是因为法院把审判管理当做自家的事情,管理重内部、轻外部,对法院的评价主体过于单一,只关注上级法院及人大代表的意见。审判管理运行方式封闭、评价结果内部化是现行审判质效评估体系的重要特征,当事人等外部主体对司法业绩无发言权,使审判管理走向了自我封闭的反面,也加剧了审判管理的行政化。而要想改变审判管理重内部轻外部的局面,必须使审判管理信息公开,增加外部力量参与评价的机会,而这种外部评价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是通过直接参与诉讼的当事人及其他参与人的感受来进行评价;二是通过对法院审判管理信息公开的了解和认识程度来进行评价。
(二)对审判管理公开的信心不足在我国审判管理信息中,既有案件受理、审结、发改、审理周期、上诉等案件数据类信息,也有案件管理决策类信息,还有发改案件的评查情况通报信息。在我国,尤其是基层人民法院与中级人民法院之间,对案件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方面往往会存在分歧,发回重审或改判案件也在所难免。但是往往不少发改案件难以评查得出科学的结论,尤其是在我国一些地区试行主审法官负责制以后,发回重审案件大量增加,原因为二审主审法官为了减轻自身负担或责任,不愿意直接改判案件,而选择一些所谓的“法定”理由将案件发回重审,这不仅给一审法院增加了负担,也为科学进行审判管理提出了新问题。①对一、二审不同裁判结论的科学性难以认定,带来了案件发改评查通报公开的困难,如果公开对一、二审认定的分歧,并对外公开评查通报,则可能会引发新的涉诉或申诉,带来新的社会问题。
(三)法院内部对公开审判管理信息阻力较大首先,审判人员不愿意公开审判管理信息。审判人员之所以不愿意公开审判管理信息,因为审判管理信息往往体现了审判人员的审判质量与效率数据,体现了审判人员的工作能力、勤政程度与服务水平。对于一个热爱审判工作且比较敬业的人,公开其审判管理的各项数据信息,对他本人不会带来多大压力,反而会体现其个人价值和正面形象。但是,从我国的审判人员整体来看,仍然存在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不少审判人员因职务升迁慢而产生懈怠心理,对审判或执行工作投入不够、责任心不强,再加上有个别审判人员还存在廉政问题,从而导致案件发改率高,案件审判质量与效率均不够理想,如果公开这些人的审判管理信息,不仅可能遭到外界的批评或指责,也会对其本人带来负面影响,从而使审判管理数据信息只在内部公开,而不为外人所知。其次,院庭领导不愿意公开。法院院庭领导不愿意公开本院或本庭的审判管理信息,主要出于三种考虑:一是出于政绩观考虑。在当前各级法院行政化模式的绩效考核下,审判管理信息(特别是审判质效数据情况)直接反映了一个法院领导的工作能力与管理水平,如果审判质效数据在互联网或对社会公开,则会导致法院各级领导工作压力很大,时刻面临社会监督,使他们难以偷懒或懈怠。二是出于权力观考虑。在中国熟人社会尚未解体、法治社会尚待完善的情况下,对案件说情打招呼的现象仍然存在,这就影响了案件的正常审理,造成案件长期超审理期限未结的现象。如果将审判管理数据信息对外界公开,将会严重压缩法官或院庭领导对案件的自由裁量权,使院庭领导不能对案件明确地指手画脚,使院庭领导的“权威感”丧失,这是院庭领导所不愿意接受的。三是出于维稳的顾虑。虽然我国对工作不断进行改革,法治化也出台了不少举措,但是应当看到,属地或属人的维稳要求没有放弃,各级法院仍然对涉诉案件有化解维稳职责。在涉诉案件中,有不少案件因涉及群体性纠纷或政策问题,法院难以在短期内寻找到破解之策,往往此类案件在法院难以正常解决。如果将审判管理的信息全部公开,可能会带来社会问题。甚至有可能使人员更加借助互联网进行投诉,引发更大的舆情。
三、审判管理信息公开的路径
(一)审判管理信息公开的域外做法信息公开是一种国际潮流,也是一种改革趋势。国际非政府组织在《公众的知情权:信息自由立法的原则》中提出了一套原则,确立了信息公开的实践标准,即最大限度公开原则。最大限度公开原则涉及三方面的最大化:相关信息范围的最大化、公开机构范围最大化、信息公开权利主体的最大化。②俄罗斯是信息公开立法最发达的国家,在2010年就公布实施信息公开法。其信息公开法第14条规定以下信息应在互联网上:一是关于法院的一般信息;二是有关法庭诉讼程序的信息;三是法院向国家立法(代表)机构提交规范的草案文本和法律文件;四是司法统计资料;五是法院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六是有关公民、组织等与法院人员预约见面的时间和程序的信息。俄罗斯信息公开法第15条还规定了在互联网司法文件的要求:一是除判决书以外的司法文件应当遵从相关人员的意愿公布在互联网上。二是除本条第4款规定的情形外,公开的司法文件和由俄罗斯联邦、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宪法()法院和仲裁法院签发的其他司法文件,应依法全部在互联网上。①为了促进审判管理信息的公开,国外或境外不断加大对审判管理信息公开的人员整合与投入力度,促进了审判管理信息的及时公开。如美国司法部司法统计局有50多人,分为四个行政办公处(研究与公共政策事务处、规划管理与预算处、出版发展与鉴定处、出版与电子处)和五个统计业务处(刑事统计增强项目处、犯罪测定的方法与制度支持处、执法、审判与联邦统计处、受害统计处、矫正处),是美国司法案件统计、司法信息标准制定、管理、乃至调查研究等方面的唯一机构,是真正的司法信息中心。同时,美国联邦法院下设行政管理局,负责联邦法院行政事务的管理,其下设信息技术处,负责联邦法院信息系统的开发、调度、信息传输、信息安全和管理维护。我国台湾地区“司法院”统计处有16人,分为公务统计、调查统计及资讯、行政业务三个科,具有调查统计、信息管理等综合职能。
(二)审判管理信息公开的推进路径1、建立科学的审判管理工作机制。科学合理的审判管理工作机制是审判管理信息公开的前提,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首先应当按照主审法官负责制的改革要求建立审判管理工作机制,尊重主审法官的裁判权,强化法律、制度、程序约束与审限监督,形成主审法官高度自律、严谨公正审判的工作氛围。其次,要加大审判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工作水平,加大对审判管理信息化投入的物质及技术保障力度,强化审判管理各项审判执行数据的集约化输入管理,强化法官助理的工作职责,确保案件在审理期限内结案的同时,审判质效数据的信息化同步生成,便于审判管理数据的及时公开。应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将法院的审判管理数据及信息进行整合,拓展其研究及信息职能,成为法院的综合性司法信息管理中心。再次,要强化对发改案件评查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要建立二审法院集中公开通报发回重审及改判案件的工作机制,以避免一、二审认识的不统一而带来法律适用的混乱。对于二审法院定期公开在网上的发回重审或改判案件评查通报,应征求一审主审法官的意见,并应对发改理由进行详细说明,充分做到于法有据,能够以理服人。2、建立审判管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审判管理信息公开不仅是法院的责任,更是法院作为公共服务机构的义务。必须破除各种思想上的壁垒,才能顺应主审法官负责制的改革潮流。首先,应强化审判管理的流程信息互联网公开。应突破法院审判管理信息化的主体范围与服务对象仅局限于上下级法院之间和法院内部之间审判管理工作的现状,拓展对社会公众提供审判管理信息的服务内容,为诉讼参与人和社会公众提供全面的审判信息共享平台,提高跨系统司法查控效率和法院人员外出执行公务信息化指挥保障力度,通过审判信息化技术实现法院与社会的无缝对接、资源共享。②目前,流程信息公开在执行领域做的较好,主要得益于法院分权集约执行工作的开展。但在审判领域,流程信息公开还有改进空间,当事人不仅要能查询开庭、送达、主审法官或陪审员变更等情况,还应当了解案件延期审理或审理期限扣除的原因,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日程,将审判过程管理信息全面公开。其次,应进一步明确法院法官、法官助理及院、庭领导个人信息在法院互联网的适度公开,主要包括上述人员的籍贯、教育背景、专业特长、从业经历、个人荣誉、奖惩情况等,使当事人或民众通过法院互联网可以了解上述情况,以确定案件承办人或法官助理是否与自己有利害关系,是否申请法官回避。第三,要利用互联网实现各级人民法院审判质量与效率数据的同步公开,主要包括各级人民法院每月、每季度、每年的审判质量与效率数据表、法官个人审判质量与效率数据表、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报告、发改案件的质量评查通报等。利用审判质效数据信息化管理技术,在每月20日前后自动生成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质量与效率数据及报表,在数据或报表生成后3日内在法院互联网上公开或更新,并可以下载。对于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报告、发改案件的质量评查通报可以在每季度或半年的最后一周内在互联网上进行公开,使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及法官的工作情况及时公开并接受监督,真正做到审判管理过程公开与结果公开并重,过程监督与结果监督并举,实现审判管理信息公开的常态化与现代化。3、合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并防止泄露司法秘密。①司法秘密包括工作秘密和审判秘密。工作秘密是指机关单位在公务活动及内部管理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泄露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②审判秘密的规范主要见于1990年最高法院的《关于保守审判工作秘密的规定》,所规定的审判秘密主要包括:审判、执行合议庭合议情况,包括合议案件的个人意见和内容;合议庭合议案件的笔录;主管院领导召集相关人员或庭室人员对案件处理的请示或报告函件;上级人民法院或主管领导对案件处理的意见等。从上述规定来看,审判秘密主要是指案件在处理过程中的意见。为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对于合议庭讨论案件情况、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情况采取依据当事人申请进行公开的做法,当事人不申请的,讨论结果可以通过庭审公开宣判及裁判文书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开。对于上下级法院关于案件审理的规范性意见,因为具有普遍适用性,可以在各级法院互联网站上进行公开。对于发回重审及改判案件的质量评查报告,因为涉及对案件的定性及定量问题,对于一、二审法院及社会各界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因此应当在评查案件生效后将评查报告由二审法院在互联网站上进行公开。这样做有四个优点:一是便于指导全国各地法院法官及律师进行交流和办案;二是利于统一司法尺度;三是便于学术界及时研究法院裁判中的新情况及新问题,掌握实证素材;四是利于倒逼机制作用的发挥,促进司法公正。因为通过发改案件评查通报的公开,当事人及社会可以实时对一、二审裁判不同的原因进行监督指正,使一审、二审法官必须公平公正。为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按照裁判文书公开的要求,发改案件的评查通报应对涉及当事人隐私的信息进行技术处理,但要对一、二审裁判不同的原因要进行彻底公开。4、建立审判管理信息查询及救济机制。审判管理信息查询机制的建立是进一步公开审判管理信息的要求。需要查询的往往是不适合全部公开的内容,如审判委员会对案件的讨论过程及合议庭评议案件的过程。由于合议庭讨论意见的过程及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过程不适合全部公开,因为大陆法系普遍认为评议秘密是法院独立的守护神,评议保密原则主要是保密过程而不是结果。①为了保护法官评议的独立性,并避免遭受当事人的报复,在公开合议庭讨论意见及审判委员会讨论意见时,可以建立许可查询机制,当事人或诉讼参与人可以申请查询或复制抄录,但法院应对可公开的内容进行整理加工,在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合议庭评议后制作统一样式的讨论或评议意见书,载明多数意见及少数意见,并附具体理由。但不能具体讲明是哪个法官的意见,这样就能最大限度地公开审判委员会及合议庭对案件讨论或评议的结果。一审案件,由当事人向一审法院审判管理部门查询相关讨论内容,二审案件,由当事人向二审法院审判管理部门进行查询,一、二审法院对查询要求应当在案件审结后一周内进行答复,对于故意拖延或不给予查询的,应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对于法院调整及变更案件审理期限的各类信息(即所谓“四项案件”信息)②,当事人可以在各级法院的互联网上进行查询,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进行查询。人民法院应当主动向相关当事人公开此类信息。法院应当研发信息公开平台,在诉讼中将各流程节点情况以短信形式第一时间告知案件当事人。对于认为不应当办理审理期限暂时停止计算、延长、中止、中断的,当事人可以向相关法院进行投诉,并要求纠正对审理期限不当计算的错误行为。因为审理期限的长短直接关系到诉讼成本和当事人的利益,当事人应有权进行监督。相关法院审判管理部门必须在短期内(如一周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当事人对答复不满意,可以向上级法院审判管理部门进行申诉,由上级法院审判管理部门做出终局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