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31 17: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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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北京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电网建设任务数量大、涉及面广,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已成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工程管理开展效能监察专项工作,有利于构建联合监督工作机制,深化“三化三有”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工程建设管理行为,杜绝工程建设项目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工程效益。本文探讨了电缆工程项目管理效能监察的原则和内容。
一、工程项目管理效能监察的原则
1、突出重点原则。及时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的关键问题或亟待解决的“热点”话题,抓住工程项目管理效能监察工作的重点,以“大局、可靠、法治、两效”工作方针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效益、强化管理和源头防腐的基本方向,紧扣生产经营管理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着力解决影响公司发展效率、效益、效果的重要问题。
2、监察部门与业务部门密切配合原则。工程项目管理效能监察的目的是解决公司业务部门中存在的问题,需要监察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但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时,监察部门唱独角戏或业务部门不重视的问题时有发生,这种不和谐的关系不仅浪费资源,更会危害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为了真正确保效能监察的成效落到实处,必须正确的组织与协调好二者的关系,监察部门与业务部门作为效能监察的主体,是效能监察的重要力量,二者目标一致,都是为了加强管理,所不同的是工作中各有侧重。
3、明确责任原则。查堵漏洞是效能监察的重要方法,但如只停留在查堵漏洞上,就失去了效能监察的意义。在效能监察过程中,经常出现查堵漏洞容易、追究责任人员难的问题,使得效能监察流于形式。因此,明确责任是效能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查堵漏洞的同时,把产生漏洞的原因和主要责任人弄清楚,开展事前监察明确责任,事中监察落实责任,事后监察追究责任。制定一个对失职渎职人员进行处罚的办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促进效能建设原则。效能建设是基础,是在效能监察中的事前监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效能监察是保证效能建设得以落实的一个手段或措施。效能建设本身具有全局性、长期性、稳定性的特点,而其与效能监察的主要区别在于主体和手段不一样。效能监察的主体是监察机关,通过监督检查,发现漏洞并促进整改、提高效率,同时对先进典型经验进行推广并扩大这种效率;效能建设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深化改革、科学管理、完善制度的手段来提高管理水平。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缺一不可的有机整体。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监察,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才能贯彻落实,从而进一步促进效能建设。
二、工程项目管理效能监察的内容
1、工程职能管理
(1)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完善民主制度。建立健全工程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制度流程情况,以及执行管理程序、业务流程、工作标准和岗位规范方面履职情况,修订《电缆公司工程管理办法》,理顺管理流程,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着力发现薄弱环节,纠正行为偏差,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程规范管理水平提升。监督检查工程项目立项的文件依据是否齐整,工程可研、初设审核、物资订货、招投标以及施工组织流程是否完善和规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将工程分包、发包工作情况定期以书面形式在公司党政联席会议上集体讨论通过,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设备、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
(2)重点前移,组织协调,安全审核。根据电力公司迁改移工程管理流程及特点,加大工程前期工作的力度,将工作重心向前期转移,有效推进规划手续审批、初步设计评审等关键节点的进度。配合基建部实施迁改工程周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与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沟通解决,有效推进工程管理相关工作。为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度,还必须对包括京供公司在内的22家企业的资质证照、安全许可证、培训教育情况等资料进行审查,在公司领导审核后发文对合格企业名单进行公布。
(3)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效能监察的作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效能监察人员通过日常巡查、反映工程项目的进度的会议等手段,对参与部门及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项目各方进行有效的组织与协调,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纠正与解决,尽量减少偏差,使工程项目健康有序地发展。
2、工程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工作是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效能监察人员将加强对生产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监督检查工程项目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投资概算、施工计划、资金来源、工程进度、资金金额等情况,实现对工程的全方位实时监督,掌握工程进度和调度资金,强化资金管理,提高透明度,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
3、物资管理
在开展工程管理效能监察的工作过程中,电缆公司将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违章”工作融入到物资管理工作当中。监督检查工程物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物资验收,剩余物资回收,废旧物资处置等情况,确保废旧物资处理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健康地进行该项工作,避免原来的粗放管理,有效实现闭环管理,从而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经济效益,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
4、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工作
一、前言
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给客户提供节能改造的相关服务,并从客户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模式,EMC是一种能给合同双方带来经济效益的新型节能减排机制。相对于传统的能源管理和节能改造模式,EMC是一种市场机制,其核心在于达到项目节能减排社会效益目标的同时,为合同双方带来经济效益。EMC是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在美国兴起并逐步发展起来的,目前在发达国家,尤其在北美和欧洲,已催生出一种新兴的节能产业,而且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但在国内还处于摸索阶段。
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应对可以分为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回避、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防范、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分散、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转移等四个子系统。其基本逻辑是在进行风险评估之后,首先是对根本性的风险予以回避,放弃或拒绝该项目:其次对无法回避的风险采取可行而有效的手段予以防范,降低该风险的发生概率:再次对无法回避而且降低程度有限的风险进行分散,即在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以及相关合同当事人之间进行风险承担与损失的分配:最后对于自留风险以及公共风险进行风险转移,将此种风险转移到其他进行风险管理的社会组织。
二、项目全生命周期理论
项目全生命周期是包括整个项目的设计、建造、使用、以及最终的清理的全过程。项目全生命周期一般可划分为项目的启动阶段、实施阶段和使用阶段,这些阶段构成了一个项目的全生命周期。
项目全生命周期描述了项目发展所经历的各阶段的顺序。每个项目必然经过启动、实施、终止三个阶段,并且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个项目的过程都不允许少于这些阶段,否则就不是一个完整的项目。
在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定义和理解中,必须区分项目生命周期和项目全生命周期这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由以上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定义可以看出,项目全生命包含一般意义上的生命周期和产出的生命周期两部分。
根据我国基本建设程序,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在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定义和理解中,必须区分项目生命周期和项目全生命周期这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由以上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定义可以看出,项目全生命包含一般意义上的生命周期和产出的生命周期两部分。
根据我国基本建设程序,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决策阶段,包括立项选址、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材料生产、设备生产等前期工作;第二阶段为建设阶段,相当于一般制造行业的生产阶段;最后一个阶段为使用阶段(包括维修和废弃处置),相当于一般制造行业的售后阶段。
三、基于全生命周期的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管理框架的构建
基于全生命周期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风险管理框架是指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内,按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同阶段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设别、排序和评估,不断做出科学决策,从而使项目执行的全过程对风险的控制达到一个良好的水平,产生最佳的项目效果。
根据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阶段划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风险管理应也分为三个阶段:项目准备阶段风险管理、项目实施阶段风险管理和项目使用阶段风险管理。
而在相关文献总结的基础上,本文对合同能源管理风险管理提出了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应对和风险监控四个阶段。
l、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指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概念阶段、设计阶段、实施阶段和运行阶段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判断、分类整理和确定风险性质的过程。包括确定风险的来源、产生条件进行实事求是的调查,对各种倾向、趋势进行推测,得出判断。这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步骤。
风险可以分为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静态风险是自然力的不规则作用、人们的错误行为导致的风险,其前提是经济环境未发生变化,与静态风险有关的损失有一定程度的规律性,一般情况具有可预测性。而动态风险是由于宏观经济环境如生产方式、生产技术的变化而引起的,因其缺乏规律性而难以预测。进行风险识别的方法有:问卷调查法、德尔菲法、头脑风暴法、财务报表分析法,环境分析法、工作分解结构(WBS)分析法,和SWOT分析法等。
2、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指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定性或定量地分析项目生命周期四个阶段的风险因素对风险的影响程度,估算出其发生的概率及可能导致损失的大小‘1201,并对各种风险进行排序,找到该项目的关键风险,通过建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风险的模糊综合评价模型,综合分析在项目开发过程中的风险因素,确定该项目的整体风险水平。目前,风险分析的方法已经有很多,包括主观评分法,决策树法、层次分析法、模糊风险综合评价法、蒙特卡罗模拟法,故障树分析法、情景分析法等等。
3、风险应对
风险应对就是根据项目风险评估结果,为降低项目风险而提出的处置意见和办法。常用的风险应对措施有风险回避、风险转移、风险减轻、风险自留和风险预防等等。
4、风险控制
风险管理过程的最后一步是风险控制,即执行风险反应战略,监控风险引发事件,启动应变计划,防范新风险,保证项目向目标推进并尽量使项目实施与计划相符合的过程。
这里是一个图片
一般来说,控制过程通过三个步骤实现:一是制定实施工作;二是将这些标准,与实际实施情况进行比较;三是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四、结论
综上所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和风险监控等阶段和过程,风险监控以后又可能产生新的风险,是一种动态的不断循环的过程,在这风险管理过程中间风险应对又是重中之重。本文构建了基于全生命周期的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管理框架,如下图所示。
中图分类号:TK5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可再生能源的应用
可再生能源目前在我国的建筑应用上并不多,主要还是局限在太阳能热水器的利用上。为了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可大面积推广屋顶太阳能发电,目前该项技术已经比较成熟。
1、屋项太阳能发电介绍及现状
1.1屋顶太阳能发电应用介绍
太阳能现代技术设备的应用起步较晚,与全国先进地区相比差距较大。太阳能热水器的普及率还不算高,每千人太阳能热水器保有量仅为22㎡。目前, 在太阳能利用方面较为成熟的两大产品是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和太阳能空调系统还属空白。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工程还处于试验阶段,未全面推广。太阳能光伏利用基本以太阳能路灯、小区灯等为主。近几年 太阳能热水器市场呈总体递增的趋势。随着国家节能政策、节能法规的颁布与实施和 “两型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2008年 的太阳能热水器的销量与产值突飞猛进,产量与产值是前两年的近10倍。太阳能利用主要为光热利用,占太阳能总利用的99%,具有主导地位,光伏利用较少仅为1%。其中家庭式太阳能热水器占总太阳利用市场的62%,是 太阳能热利用的主要形式。
1.2太阳能建筑应用工程现状
对近三年15个已经建设竣工的太阳能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项目进行了调研。 太阳能集中热水系统主要为医院和宾馆使用,工程数量逐年增加,在调研工程项目中,太阳能热水器主要有平板型和真空管型。平板型和真空型太阳能热水器占有的比例分布为81%和19%,平板型太阳能热水器是目前太阳能集中热水系统工程项目中主要使用形式
二、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
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努力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水平,并做大做强相关产业,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一)加快新技术推广应用。在抓好成熟技术规模化推广应用的同时,切实加大对太阳能采暖制冷、城镇生活垃圾及污泥沼气利用、工业余热及深层地热能梯级利用等新技术推广应用,以进一步拓展应用领域,提升技术水平。可再生能源新技术应用,列入各地示范任务,中央财政将加大补助力度。
(二)加大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支持力度。鼓励科研单位、企业联合成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技术中心,加大科技攻关力度,加快产学研一体化。中央财政安排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重大共性关键技术、产品、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中央财政按研发及产业化实际投入的一定比例对相关企业及科研单位等予以补助,并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产品、设备性能检测机构、建筑应用效果检测评估机构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三)逐步提高相关产业技术标准要求。为促进行业合理竞争,提升产业集中度,更好地体现择优扶强,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将制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产品、设备推荐目录,提出相关技术标准要求,严格行业准入门槛。各地应主要从目录中选用相关技术、产品、设备用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将根据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情况,及时对目录进行调整,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
(四)积极培育能源管理公司等新型市场主体。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原则上都要实行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并采取合同能源管理、区域能源系统特许经营等市场化推广机制,为能源管理公司发展创造条件。对能源管理公司投资、运营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可按推广应用面积等直接对能源管理公司予以财政补助。各地要大力培育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直接相关的资源评估、专业设计、工程咨询、系统集成等配套产业,切实增强产业支撑能力,提高应用水平。
三、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为抓手,促进绿色建筑发展
各地要充分整合政策资源,发挥资金整体效益,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与发展绿色建筑相结合,统筹推进。对应用可再生能源并综合利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及环境保护技术,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项目,应优先列入示范任务,中央财政将加大补助力度。鼓励在绿色生态城区、绿色重点小城镇建设中,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作为约束指标,积极制定专项规划,集中推广,并按推广应用量相应享受财政补助。
四、切实加强组织实施与政策支持
1、规划信息咨询,工程咨询、评估、审查、节能评审、合同能源管理及相关服务;工程设计、造价咨询服务;工程及设备监理、项目管理相关咨询服务;国内国际货物、工程、服务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中央投资项目招投标;自营和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防科研和建设项目财务决算审计及相关咨询服务;高技术产业(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及咨询。
2、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海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国内外公路、交通工程、铁路、桥梁、隧道、市政工程、公路养护、水运的勘察设计、规划咨询、工程施工、监理、科研、总承包、代建制及技术服务;技术检测、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
3、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接受委托,承担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地区经济发展和技术改造规划、工程项目的评估咨询服务和工程建设监理以及技术服务;国外各类工程项目的咨询、勘察和设计;承揽国外工程项目;承包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海外举办非贸易性企业;各类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及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标;工程造价咨询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其他业务。
(来源:文章屋网 )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简称EPC)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是一种基于市场的节能新机制。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合同能源管理定义为: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相关政府部门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企业的扶持力度,国内节能服务行业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众多节能服务公司进入资本市场,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会计核算问题日益引起社会公众和投资者的广泛关注。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较为特殊,具有多种运营模式,包括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融资租赁型、混合型等不同类型。目前,《企业会计准则》及其指南、讲解、解释等尚未就其会计处理进行明确规范,会计实务中存在多种核算模式,各种会计处理方法差异较大、对会计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具有较强的依赖性,给会计信息可比性和资本市场稳健发展带来较大挑战。本文将以一家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作为典型案例,针对其会计核算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一、案例背景
某节能服务公司(乙方)拟在新三板挂牌,其于2014年9月与某钢铁公司(甲方)签订“烧结厂烧结余热利用工程项目合同”,合同约定:1.甲方提供项目建设场地、余热资源及各类接入点,乙方负责余热发电项目投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等服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三台烧结环冷机各设一套余热锅炉装置、一套汽轮发电机组(即“三炉一机”),并设置一个主厂房。2.该项目在建造、运行和转让(BOT)的基础上实施,项目建设及投资风险由乙方承担,余热发电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以收益分享的方式实现收益。3.新建余热电厂建设期1年,运行期8年。合作期内乙方拥有该项目形成的动产、不动产的一切权益(不含土地);合作期满项目相关资产的所有权无偿转让给甲方。4.项目运行期内,双方按协议价格就共同确认的当期实际产出的电量计算本期款项,由乙方提供电费增值税发票,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二、案例解析
1.观点一:认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之混合销售业务进行核算。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向用能企业提供节能设备、负责安装并提供售后服务,其实质类似于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节能设备并提供后续节能服务的混合销售;由于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因此销售节能设备应作为销售商品核算,提供节能服务按照提供劳务核算。2.观点二:认为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规定参照BOT项目处理方式进行会计处理,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核算。项目合同明确规定“该项目在建造、运行和转让(BOT)的基础上实施”,节能服务公司需要履行“建造—经营—转移”的完整过程,具有明显的BOT特征,类似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规定的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交易合同对节能服务公司的经济影响也与典型的BOT合同一致,二者仅存在法律形式差异。因此在建造期间,节能服务公司应当就其提供的建造服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收入和成本;在运营期内,节能服务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3.观点三:认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进行核算。从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模式分析,节能服务公司的主要经营活动包括建造活动和发电运营。由于乙方本身并非一家发电企业,实质为一家专门从事节能环保和合同能源管理的公司,余热发电项目的主要利润来源于公司在节能技术和能源管理领域的专长和经验;公司实际主要为客户建造余热发电装置,并以与余热发电量挂钩的变动对价作为建造合同对价。因此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本案例中,合同总价款取决于未来8年运营期的实际发电量,由于时间跨度较长,预期经济利益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阶段建造合同的结果无法可靠估计。因此不能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需要根据《建造合同》准则第25条的规定判断成本是否可以收回,分别作出相应会计处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4.认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中的融资租赁进行核算。根据合同安排,该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系节能服务公司按用能企业的要求建造一项特定的固定资产,建设的资产及设施具有专用性,仅供用能企业使用,履行该协议依赖于上述特定资产;该项目合同期为9年,合同期内资产所有权仍归节能服务公司,用能企业拥有使用权,且未来收益不能合理确定。因此可以确定该项协议包含租赁业务。运营期满后项目资产无偿转让给甲方,可以合理推测乙方在运营期内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的价款实质已经相当于相关资产的公允价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中“租赁资产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承租人(用能企业)”关于融资租赁的确认标准。因此,该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本质上属于融资租赁,与租赁资产相关的风险报酬已经全部转移给承租人(甲方),而乙方通过收取节能经济利益作为租金以回收相关投资价款,应当按照租赁准则中融资租赁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讨论与分析
对比上述不同会计处理,均能将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商业实质与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相结合进行分析,都具有事实依据和一定的合理性。由于节能服务公司从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是提供节能服务解决方案,具有多元化、综合性,与一般混合销售业务、建造合同业务、BOT业务以及融资租赁业务存在显著区别,需要深入研究、全面分析,从而得出较为合理、公允的会计处理结果。1.关于“观点一”,根据项目合同规定,节能工程项目在建设结束、完成安装、试运行成功且验收合格后,项目资产的所有权仍归属节能服务公司(乙方),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并未实质发生转移。节能服务公司是否能够收回投资并取得合理利润取决于节能项目未来能否创造节能效益,而且节能效益的具体金额取决于项目资产未来实际的发电量,未来实际的发电量具有不确定性,导致收入金额不能可靠计量。因此上述交易不符合混合销售的收入确认条件,不能按“观点一”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进行会计处理。2.关于“观点二”,《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通知》(财会[2008]11号)规定,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涉及的BOT业务应当同时满足三项条件:(1)合同授予方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政府授权进行招标的企业。(2)合同投资方为按照有关程序取得该特许经营权合同的企业。合同投资方按照规定设立项目公司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项目公司除取得建造有关基础设施的权利以外,在基础设施建造完成以后的一定期间内负责提供后续经营服务。(3)特许经营权合同中对所建造基础设施的质量标准、工期、开始经营后提供服务的对象、收费标准及后续调整作出约定,同时在合同期满,合同投资方负有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合同授予方的义务,并对基础设施在移交时的性能、状态等作出明确规定。前述项目合同确有规定“该项目在建造、运行和转让(BOT)的基础上实施”,但BOT业务的合同授予方必须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政府授权进行招标的企业,本案例中交易双方皆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政府授权进行招标的企业”,也未设立单独的项目公司,建造的标的资产也非公共基础设施;BOT项目建成后项目公司仅取得特许经营权,并不拥有标的资产的所有权,而本合同管理业务中不存在上述特许权。因此,根据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原则,上述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不能按照“观点二”参照BOT业务进行会计处理。3.关于“观点三”,由于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具有多种运营模式,节能服务企业分享的节能效益可以是变动对价,以运营期内的实际产出为基础进行确定,如本案例所示;也可以是固定对价,比如根据资产建设完成后甲乙双方共同进行一个月测试确定月度节能收益且在运行期内月度节能收益保持不变。因此,合同能源管理核算的争议主要集中于节能服务企业是“自建资产并提供给客户使用”还是“为客户建造资产并提供后续运营服务”,根据前述分析,后者缺乏充足的理论依据和现实可行性,因为在建设阶段很难对建造合同的结果做出合理估计,甚至难以确保可以收回成本,而且这种处理模式涉及大量的会计估计和职业判断,将为相关会计核算和审计鉴证带来极大挑战,难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此外,《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一般来说,判断企业的一项交易是否适用《建造合同》的主要标准为:当买方可以在相关业务开始前指定专业结构元素的设计和/或在建设过程中可以指定重大的结构性变化,则该类业务合同通常情况下应当适用《建造合同》准则,如房地产建造合同。本案例中,用能单位(甲方)只能选择节能服务公司(乙方)所指定的设计选项,仅有有限的能力影响所建造资产的设计,且指定设计相对基本设计仅有轻微变化,因此该类业务合同也不应适用《建造合同》准则。4.关于“观点四”,该合同能源管理交易依赖于特定资产(即主厂房、三炉一机等节能设备以及依附于该设备的专有技术等),且节能服务公司授予用能企业对建造的节能资产使用的控制权,符合IFRS体系下的IFRIC4关于《确定一项交易安排中是否包含租赁》所规定的判断一项交易安排中是否包含租赁成份的判断指引,因此该交易可以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在该交易中,所有的租金都是根据各租赁期的实际发电量计算的或有租金,且租赁结束后资产无偿转让给甲方,因此乙方能否获取报酬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即与租赁资产相关的风险仍由乙方承担,并未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甲方),而且乙方无法对合同期间可获得的节能收益作出合理估计,不能将上述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因此不能依照“观点四”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中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二)会计处理建议
综上,本文建议将案例企业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视为节能服务公司自行建造长期资产并为客户提供后续劳务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同期内,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节能服务公司(乙方),且由乙方负责余热发电项目投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等活动,乙方视为自行建设项目资产,确认为自身的固定资产,并提供给甲方使用;项目在运营期内,根据双方事先确定的协议价格就共同确认的当期实际产出电量计算各期节能收益,按照《收入》准则确认电费收入;项目合同期满,节能服务公司向用能企业无偿转让项目资产,视同节能服务公司处置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如下:(1)项目资产的会计处理建设期内,节能服务公司按照建造成本确认在建工程成本。在项目资产经验收合格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为固定资产并开始计提折旧。(2)节能收益的会计处理运营期内,节能服务公司根据双方事先确定的协议价格就共同确认的当期实际产出电量计算各期节能收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当期电费收入。(3)项目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项目合同期满,节能服务公司向用能企业无偿转让项目资产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视同节能服务公司处置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中图分类号:TE08文献标识码: A
1.钢铁企业发展面临的节能减排压力。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一些钢铁企业已处于城市包围之中,其中有些钢铁企业还分布在省会和大中城市;钢铁工业作为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给城市环境带来了压力。“十二五”以来,为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了对工业行业节能减排力度。党的十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国家相应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新的政策和标准,对钢铁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关系到钢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问题。而近期全国大面积持续雾霾天气,又一次对节能减排的紧迫性提出警示。
2.钢铁企业在建设项目决策阶段就要树立节能减排思想。
节能减排就是节约能源、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而钢铁企业在烧结、焦化、炼铁、炼钢、轧钢等生产过程中,存在大量过程余热、放散煤气、蒸汽等资源,这些资源放散到空气中就是废物,会危害环境,妥善利用完全可以作为清洁能源,降低生产流程中的动力成本。钢铁企业在建设项目决策阶段,就要以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作为重要的决策指导原则,始终坚持选择先进、适用的环保、节能、节水技术措施,降低能耗和环境污染,实现清洁生产。主要措施包括: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高标准、高效率配置节能环保设施;融入循环经济理念,使切割渣、铁磷、除尘灰、高炉渣、钢渣、粉煤灰等废弃物全部资源化利用;对大宗原料实现封闭运输、密闭储存,原料堆场设挡风抑尘防护网;二次能源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全系统采用节水新工艺,废水资源化等。
3.钢铁企业近年来开展的节能减排项目。
主要有:干熄焦(CDQ)余热发电机组、烧结烟气余热发电机组、高炉煤气余压发电机组(TRT)、饱和蒸汽发电机组、低热值煤气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装置(CCPP);热电联产技术、空冷岛技术、变频调节技术、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技术;城市污水回用、冷凝水的回收以及工业废水零排放工程;焦炉煤气脱硫脱氰制酸、烧结机脱硫脱硝;燃煤锅炉改燃气;能源监控中心项目;生态园林化工厂建设,等等。
4.对节能减排项目的实施管理建议。
随着钢铁企业对节能减排的重视,节能减排项目数量在增多,项目建设的步子在加快,对于将要实施的节能减排项目,为实现既定目标,笔者结合工程管理实践及经验,提出业主方节能减排项目管理的一些建议。
4.1重视项目决策和设计。
4.1.1由于建设项目投资的不可逆转性,投资建设项目决策对于项目的成败具有决定性的作用。项目要符合国家环保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标准,要广泛开展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并聘请钢铁领域或环保专家进行分析论证。要通过大量的调查、交流、对标、分析、研究,经过反复论证,确定项目建设方案,而且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优化。
4.1.2据有关资料分析,在初步设计阶段影响工程投资的可能性为75-95%;在技术设计阶段影响工程投资的可能性为35-75%;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影响工程投资的可能性为25-35%;而到了施工阶段,影响工程投资的可能性只有10%。很显然,工程投资控制的关键在于设计阶段。
4.2节能减排项目本身要倡导“绿色施工”。在节能减排项目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和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包括扬尘控制、噪音和振动控制,以及光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的控制等)。实施“绿色施工”,在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上,要明确相关要求和必须采取的措施,为“绿色施工”提供基础条件,并在施工过程加强管理和监督。
4.3坚持科学规范的施工管理
4.3.1项目进度管理。
4.3.1.1在工程建设的初期,通过编制网络进行工期优化,和全面掌握各项工作之间相互制约和相互依赖关系,对各施工项目工序、施工作业面进行合理安排,合理配置施工人员,缩短施工周期时间。
同时,在总体网络计划基础上,开展全面计划管理,即制定月度设计管理、质量管理、预算管理、结算管理、安全管理、设备供应、材料供应等工作计划。每月进行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出现偏差则及时采取措施。
4.3.1.2 在工程建设中期,针对项目已经全面开工,作业交叉点多的实际,合理确定施工顺序、合理划分施工场地,加强对主要设备、施工材料、机具进场的安排与控制。按合同约定、预算审核与监理、业主方项目管理机构确认的项量完成情况,有序安排工程进度款的审批,确保工程进展稳定。
4.3.1.3在工程建设后期,重点抓好尾项工程的处理与工程结算工作,定期梳理工程尾工项目清单,确定尾工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及质量要求,并严格落实。
4.3.2加强项目合同管理。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
4.3.3加强重大施工方案管理。重大施工方案也属于安全专项方案,报价时要作为施工专项措施费单列,业主需予以认可;施工图方案审查时,施工承包商与业主方共同审大施工方案,或者聘请专家参与论证;业主方项目管理机构、监理和施工承包商要共同抓好重大施工方案的组织实施;对涉及重大施工方案的相关资料要按相应规定整理立卷,与竣工资料一起移交业主归档,以利于指导今后类似工程施工。
4.3.4对施工承包商分包队伍的管理。首先,要做好对分包内容及分包队伍资质的审核。其次,对于工程分包队伍,同样要求其制定质量保证体系,特别要求其自检、自查体系运行的有效。第三,要建立业主、监理,施工承包商及分包队伍四位一体的质量监管体系,明确业主、监理,施工承包商及分包队伍的质量管理责任。第四,要针对项目总体质量目标,动态跟踪、检查分包队伍确保工序质量控制主要工作的落实情况。
4.3.5做好对业主方项目管理机构的工程项目绩效评价。
4.3.5.1工程项目绩效是工程项目实施活动和过程的结果。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是采用特定指标体系,对照统一的评价标准,按照一定程序,通过定量定性对比分析对工程项目在一定时期内和整个寿命周期内的实施情况和管理者成绩,作出客观、公正和准确地综合判断,并用评价结果来判断项目管理的好坏和管理的努力程度,有时亦称为项目跟踪评价或中间评价。
4.3.5.2业主方项目经理部是业主方项目管理机构,受项目业主委托负责工程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程项目绩效评价的目的就是确认项目经理部的工作成果,改进项目经理部的工作方式、方法,使项目经理部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以持续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4.3.5.3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内容一般分为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设计管理、档案管理、招投标管理、合同造价管理、材料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团队管理等方面,从项目经理部成立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毕分阶段或定期评价检查。
4.3.6钢铁企业节能减排可以考虑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成本的一种市场化运作的节能机制。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约定节能目标,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显著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是钢铁企业节能减排一个好的选择。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型经济为理念,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心任务,大力实施以农村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家园富民工程,普及推广猪—沼—果(菜、粮、渔等)生态农业技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高效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以使用清洁能源为切入点,结合改厨、改厕、改圈,改善农村公共卫生和生态环境状况;广泛开展综合利用,提高沼气综合利用效益;积极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努力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农民生活质量和农村文明程度,实现家居温暖清洁化,资源利用高效化和农业生产无害化。
二、目标任务
根据我市“十一五”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十一五期间,我市农村户用沼气占适宜建沼气农户的30%左右,乡村沼气服务网点覆盖率达90%以上,新建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30处。按照优先安排退耕还林、血吸虫疫区和县区人民政府与群众积极性高、配套资金到位地区建设农村沼气的原则,统筹兼顾各县区任务和投资平衡,确定各年建设任务。20__年建设任务为:农村户用沼气4322户(居巢区1535户、庐江县768户、无为县868户、含山县1151户),乡村沼气服务网点96个(居巢区14个、庐江县14个、无为县23个、含山县45个),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2处。
三、建设方式
(一)农村户用沼气。以户为基本项目单元,建设8立方米沼气池,同时进行“三改”,即户用沼气池建设与改圈、改厕和改厨同步设计、同步施工,指导建池户开展“三沼”综合利用,取得综合效益。
(二)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在人畜分离、实行小区集中养殖的村,以畜禽粪便污水为原料,以供气50户为基本建设单元,建设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向附近农户提供沼气。
(三)联户沼气工程。以养殖农户为核心,以相邻几户为单元,建设沼气池,配套进行改厕、改厨,通过输气管道实行集中供气。
(四)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村级沼气服务网点建设应有一处固定服务场所,新建一个原料发酵贮存池,配备一套进出料设备、检测设备和维修工具,购置一批沼气配件。每个网点至少配备1名技术服务人员,负责300-500户沼气池的维护维修、沼液沼渣进出料、综合利用和安全使用技术指导等服务工作。
(五)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每处建设畜禽粪污处理沼气工程一座,主要包括发酵池、贮气柜、沼气利用设施等。具体建设内容和标准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批复执行。
四、资金筹措
农村沼气工程建设资金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受益农户共同投资建设。
(一)农村户用沼气。根据国家农村沼气工程建设标准,中央补助1200元,受益农户承担500元,其余部分由省与县区按8∶2比例承担。
(二)乡村沼气服务网点。每个服务网点投资约3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补助70%,其余30%资金由服务实体或项目村承担。
(三)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大中型沼气每处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占项目总资金的40%左右,省财政给予定额补助,其余资金由项目建设单位承担。
五、项目建设要求
(一)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安徽省户用沼气项目建设技术规范与质量标准》、《安徽省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会计核算实务》(试行)、《安徽省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验收(试行)办法》、《安徽农村沼气国债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组织实施,严格标准,规范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符合国家要求,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二)推进管理公开。使用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购置的沼气灶具及配件等,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安徽省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实施招标采购,项目建设任务、资金补助标准、物资采购与分配、监督服务联系等情况要在村内公示。沼气服务网点专用设备和物资由各县区农村能源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集中采购,将统一采购的设备拨付到各服务网点,并就政府投资购置的乡村服务网点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使用权做出规定和进行设备拨付监管。
(三)严格资金管理。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杜绝挤占、挪用。严格执行农村沼气国债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中央及省补助资金直接下拨到项目县,由项目县根据建设进度进行拨付资金。
(四)保证建设质量。严格执行农村沼气建设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加大职业技能鉴定力度。从事户用沼气建设的施工人员和直接面向农户的技术服务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有“沼气生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养殖小区沼气工程要委托专业的设计机构和建设队伍组织建设,联户沼气要有技术过硬的技工或施工队伍负责建设。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要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设计机构设计和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建。
(五)严格项目验收。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完成任务后,各项目县要及时整理相关资料,先行自验,并进行项目审计。自验合格并经市农村能源管理部门核验后,向省农委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省农
委将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安徽省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验收办法》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养殖小区沼气集中供气工程、联户沼气工程及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项目由市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负责验收,报省农委备案,省农委组织抽查。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由省农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项目县区要成立农村沼气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建立行政领导责任制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县区政府农业主管领导应作为项目行政负责人,对项目的领导、组织、协调、配套资金落实、计划任务完成等负总责;县区农委主任为项目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实施和管理负责;县区农村能源部门为项目法人单位,对项目建设、管理、技术指导和项目建设质量负责。县区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使用管理。各项目县区要按照定领导、定任务、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的要求,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目标,将建设任务落实到部门、乡村和农户,制定实施方案,报市能源办备案。
(二)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年1-9月份,*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总量26.45万吨标准煤,万元产值能耗0.245吨标准煤,较去年同期下降23.6%,能源消耗主要集中在通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纺织业、金属制品业和电气机械及器械制造业等六个行业。六个行业的用能总量达24.1万吨标准煤,占规模以上工业企
二、节能减排工作的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县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节能降耗政策措施,加大对节能工作的投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开发和推广节能技术,强化节能执法监督检查,加强节能基础工作建设等一系列工作举措,使我县节能减排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是,我们应当看到,在节能减排方面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节能减排政策不配套。目前节能工作还存在着政策配套措施和经济调控手段不力的状况,在节能财税政策、专项扶持投入、示范引导激励等方面尚未形成配套体系,难以更大程度地调动方方面面的节能积极性和创造力。特别是支撑节能工作的财税、金融、价格、贸易等政策措施还没有完全到位,有些政策措施之间还不配套,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和企业仍有盈利发展空间,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不完善,执法不严,违法成本低,导致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等行为屡禁不止。
(二)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缺乏,企业生产节能意识滞后。我县开展节能工作的部分机关和企业都面临缺编严重、人员老化、人员结构不合理和人才流失现象严重等问题。掌握市场经济规律、熟悉现代企业运行规则、拥有先进生产经营理念的高级管理人才和熟练掌握先进生产技术、工艺的高级技术人才严重缺乏。节能工作更多是靠行政手段推动,在实行行政和社会共同监督,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管理和经济杠杆等各种手段促进节能减排方面的工作思路和工作力度尚显缺乏和不足。
(三)节能工作资金投入尚显不足,筹措难度较大。一方面要减少企业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淘汰落后的、高耗能高污染生产工艺,另一方面要发挥政府财政性资金的扶持引导作用,加大对企业实施节能减排的资金扶持,鼓励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如工业领域实施工业用电设备节电工程项目、燃煤工业锅炉窑炉节煤工程项目、余热余压利用节能工程项目等都需要政府投入一定数量的引导资金,实施限制和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要财政安排节能专项资金,这对我县薄弱的财政能力来说是一个比较大的压力。此外,节能减排工作中还面临着解决人员就业、社会保障等社会问题所带来的资金需求问题。
(四)部分领域节能工作难度较大。首先是产业结构调整难度较大。企业调整以后,缺少符合产业导向的新项目,盘活存量资源比较困难。目前,已关闭的企业中,只有1家企业已开始技术改造,其余企业还没有好的项目入驻;个别企业专用设备报废较大,调整资金补贴额与企业因调整带来的损失差距太大,部分企业经营者存在一定情绪。调整企业由于无法立即实现转产或中转,因此企业开展职工安置、分流等工作难度较大。其次是工业领域节能减排难度较大。我县较多工业企业设备陈旧,能耗较高,要降低能耗标准难度较大。特别是高能耗行业节能减排工作难度很大,黑色金属压延加工业中的轧钢企业,是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经营稳定性较差,开展节能技改难度大。
三、节能减排的工作举措与建议
节能减排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任重而道远。建议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做好各项节能减排工作,为*经济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一)建立财政支持节能减排工作的长效机制,逐年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投入力度。要围绕实现到*年全县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年下降20%左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能耗比*年下降45%的目标,抓紧建立财政支持节能减排工作的长效机制,逐年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投入力度,以持续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健全节能政策措施,加大节能减排工作的政策导向。要高度重视节能减排相关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工作,根据国家和上海市出台的一系列促进节能减排的有关政策,落实国家对节能和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发展的财税和价格优惠政策,研究制定促进节能减排财政性引导资金投入的具体实施办法。根据*实际,逐步制定和完善工业企业促进节能减排的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对改造落后运行设备、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能的企业实施补贴的具体办法和补贴标准。
(三)着力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监督和执法检查,建立健全重点用能单位分析监控制度。要强化对节能工作的监督和执法检查力度,对我县节能工作进行联合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开展月度能源消费总量监管工作。实施对各乡镇节能指标和年能耗5000吨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月度分析监控工作,加强对全县节能减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乡镇、园区确定年能耗1000吨以上重点用能单位户数,实施月度分析监控工作。二是建立能源统计巡查制度。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及时掌握我县重点企业的能耗情况,一方面各乡镇、部门要加强数据的自查和互查工作,另一方面县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对乡镇和重点能耗单位进行监督、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三是要对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用能产品能耗标识、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用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限制和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落后产能执行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违法违规用能和超标排放的单位和企业,要公开曝光,实行限期整改,促使其增强节能意识,自觉依法用能。
(四)继续完善节能减排的考核机制,加强对乡镇、园区和重点用能单位主要领导的节能考核。制定乡镇、园区和重点耗能单位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具体考核办法,实行年度考核,由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负责,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范围。
(五)推进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工作,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一是督促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每年对能源消费情况、能源利用效率、节能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进行节能效益分析,制定节能措施,并按内容及深度要求完成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于每年的2月底报送县政府主管部门。二是在*年开展的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工业用能企业能源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工业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工作,并逐步扩展到耗能2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工业用能企业,这对于企业摸清家底、挖掘潜力、完成节能降耗目标任务至关重要。
(六)不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推进企业结构节能。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工作计划,做好被调整企业法人代表及职工的政策宣传工作,摸清调整企业的资产、经营状况,指导有关乡镇及企业制订好单篇调整方案,并落实好调整资金,稳妥推进企业关停并转迁。重点加大对铸造、锻造、热处理、电镀四大工艺行业的调整力度。
(七)继续加强科技创新工作,推进企业工艺节能。要鼓励和引导企业技术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开展替代技术、减量技术、再利用技术、资源化技术、保温新技术的应用,对产品生产全过程进行逐步分析,优化每一道工艺,使产品的生产工艺达到最优化,实现企业的工艺节能。
中图分类号:TE08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人类正在步入大数据时代和新节能时代。
大数据让一切好像都可预测――人们不必再像以前那样严苛地追求原因就能“预知”未来,只要能够合理运用好云计算技术,找出数据之间的相关性就能探知未来和发展趋势。新节能时代,能源形势越发严峻,节能渗入人们生命的每一个细小环节,也要求我们在任何工程和生活、生产中考虑节能、减排和循环利用。
可是,《黑天鹅――如何应对不可预知的未来》(The black swan――The impact of The highly improbable)的作者纳西姆•尼古拉斯•塔勒布告诫人们:大数据时代带给我们更多的极端斯坦(斯坦,即国度;与极端斯坦相对应的是平均斯坦。),与之相伴的是“黑天鹅”事件越来越频繁(即:这个世界灾难性的风险将无处不在)。
我们如何在这个极端斯坦的世界里开展节能工程管理?一着不慎可致满盘皆输。
不过,人们大可不必为此惶惶恐恐。因为有一种被我叫做“业主工程师”的理念和模式,正在被人们利用在防范节能工程管理风险中。
一、节能工程管理的困境
1、过于专业。
节能工程管理工作不是谁都能够做的,既要懂工程,又要懂管理,还要懂节能。像这种“既要、又要、还要”的工作,如果不是专门人员来承担的话,很难做好、做专。可是,对于业主来说,除非超大工程,从任何一个角度来说,都是不可能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的。所以,目前的情况是大多数的节能工程采取的是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2、过于繁杂。
节能也好,工程也好,管理也好,都是系统性的工作,也只要形成系统性才能正真做好节能、做好工程、做好管理。但是,要把三个系统性的工作糅合在一起已经不是件容易的事,而且还要把三个系统工作融合成一个系统性工作,其工作的繁杂成度可想而知。可是,在现代商业社会里,大部分业主不可能拿出那如此多的时间应付这项“辅助”工作。
3、见效缓慢。
这主要指的是经济方面的投入和产出的关系,虽然现在有很好的“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激励业主参与节能改造和建设,可是,成本回收期限确实不短。这跟以“快速盈利”的现代商业社会价值观相比,确实显得经济效益不明显。这一点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业主主动开展节能工程的积极性。
二、节能工程管理分析和再造
1、节能工程项目管理和实施管理
一直以来,节能工程项目都把项目管理和实施阶段当成重点(如图)。这个工程管理模式一共分为以下几个环节:节能项目设计、采购、建设以及调试。对于业主来说,一直以来只看重采购和建设环节,项目设计从来都是“附属品”。这么一来,为了节省成本,造出来的节能工程往往并不节能,或者节能效果不显著、不长久。长远来看,还会造成重复投资的“节能浪费”。
2、节能工程项目基础设计
当人们意识到了前一种节能项目管理和实施的弊端以后,一些有节能意识和责任的业主转而重视节能工程的“基础设计”(如图)。节能工程管理基础设计环节,在项目管理和实施环节的基础上,前置一项“初步设计”的环节,并把之前的“设计”环节改为“详细设计”。基础设计包括:基础设计、项目审批计划以及经济评估。有了这个前设的基础设计环节,节能项目的节能效果显著提高,并且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3、节能工程概念设计
虽然有了基础设计,解决了节能效果的部分问题,但是作为一个节能项目的总成本降低得并不明显,而且并没有解决业主的三大困惑(专业、繁杂、成本)。于是,经过我的研究分析和实践经验总结,如果在基础设计环节再前置一个“概念设计”(如图),就能解决一问题。它包括:明确项目需求和基础数据、初步计划和方案设计,从专业角度、工作方案和经济效益等角度完善节能工程管理工作。
三、节能工程项目业主工程师
节能工程项目管理的风险主要反映在三方面:质量风险、经济风险和社会风险。为防范这三方面风险,在工程项目管理增加“概念设计”阶段,引入一个“业主工程师”的角色,帮助业主解决专业咨询、委托管理、成本控制等问题。
1、专业咨询
由业主提出要求,业主工程师提供意见包括菜单式方案,并为业主准备可研问题、确定可研主题单位、确认设计单位、讨论确定节能方案等。
2、委托管理
在业主工程师的协调下设计单位实施设计,和业主提供供应商并确认最终方案,由设计单位,供应商提供项目预算(+-10%),和业主共同确认,提供PMC服务,参与由设计单位、供应商和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参与业主和能量审计单位进行验收,提供PMC服务并参与评审等,让业主从繁杂的节能工程大管理工作中解脱出来。
3、成本控制
一、坚持节能与产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与加强管理相结合。
一是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通过淘汰落后技术和设备,加快发展以服务业为主要代表的第三产业和以信息技术为主要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业结构向节约型、环保型转变。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节能。节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当前,我们要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调、行业协会配合、全社会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贯彻已经出台的资源节约法规政策。年,我市在全国省会城市率先成立了能源归口管理机构——市能源办,率先启动了创建全国节能型试点城市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推动节约能源工作若干意见》、《市百家企业(机关)节能工程活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初步构建起了有特色的节能政策体系,组建起了保障各项政策措施执行的企业节能专干、能源专家等节能工作队伍,使建设节能型城市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是切实完善工作考核机制,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政绩考核体系和加大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是加强节能工作的重要抓手。目前,市已把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目标,列入对各区县(市)、工业园区和各单位的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实行了节能目标责任制。
二、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
一是建立节能信息制度。利用现代信息传播技术,及时国内外各类能耗信息、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先进的管理经验,营造有利于节能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去年,市能源办与市政府新闻中心、市统计局联合建立了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与市政府新闻中心建立节能产品导向目录新闻制度,开通我省首家能源管理与公共服务官方网站——能源网。
二是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目前,由市能源协会推介的第一、二批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达到7家,市场发育良好,7家公司先后完成了90多个用能单位的节能改造项目。远能公司打捆推进节能改造工程,获得国家发改委节能专项资金的立项支持,全部实施后可望获得1000万元资金补助。
三是建立能效贷款担保机制。要在财政、税收、金融和价格政策中支持节能,积极引导其他社会资金向节能领域投资。市能源办与兴业银行携手推动能效贷款,首批4个用能单位进入兴业银行考察范围,单笔贷款最高可达到4000万元。
三、坚持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
一是加强能源监察执法和节能评估工作。要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项目,提高节能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审查和项目核准程序,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从源头控制高耗能企业、高耗能建筑和低效设备(产品)的发展。
二是加快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节能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引导企业有重点地开发和应用先进的节能技术,促进节能技术产业化。为引导用能单位和个人正确选择使用节电、节能、质量可靠的产品,市制定了《节能产品推荐评审实施办法》,公布了两批《市推荐使用的节电技术、节能产品导向目录》和《市推荐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名单》,取得了良好效果。如恒宇公司通过导向目录的吸引境外投资1000万元。
三是制定和实施强化节能的激励政策。我们要对生产或使用节能产品实行鼓励政策,将节能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对一些重大节能工程项目和重大节能技术开发、示范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从去年起,市每年拿出3000万元作为市节能专项资金,对重点节能改造和建设项目给予支持或补助,目前已经完成两批项目申报。
四、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全面推进
一是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对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要严格依法管理,明确目标措施,公布能耗状况,强化监督检查。去年,确定了100家年耗能3000吨标煤的重点耗能企业名单,建立了重点用能单位监测网络,开展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和编制节能规划。
二是抓好对建筑和交通行业的节能管理。交通节能的重点是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建立和实施机动车燃油经济性标准及配套政策和制度。建筑节能的重点是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加强政策导向,积极开展绿色建筑、低能耗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工作。
三是实施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大力抓好创建节能型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社区节能示范工程,培育示范引路节能。目前,通过启动政府大楼中央空调节能、大力推进油改气等一系列节能示范点的培育工程,百家企业(机关)节能工程顺利实施。
五、坚持全社会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