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生活论文汇总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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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生活论文

篇(1)

民族经济学自1979年创立以来,在学科归属、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上一直存在不少争议,一些学者对民族经济学学科发展持批判态度,另一些学者持拥护态度,但无论批判基础上的否定还是批判基础上的支持,民族经济学这一学科在发展过程中确实面临着“两难困境”,其原因主要在于民族经济学发展至今,尚未形成一个明确的和独特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逻辑理论体系,甚至没有独立的核心概念即逻辑起点。尽管学者们提出了上述问题,但仅有少数学者提出了民族经济学具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要厘清民族经济学的学科性质和目前出现的概念上和理论逻辑上的模糊性,首先应该确定民族经济学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通过比较和分析相关研究成果,对确立民族经济学学科的发展方向、理论体系的构建都是非常必要的。基于此,文中提出以民族内生因素产出的矛盾作为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以与大家进行探讨。

一、关于民族经济学对象的不同认识

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在学术界已有不同认识。黄云、王文长、黄建英等认为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各民族的经济问题,研究具体的各民族人民的经济问题。施正一先生、施琳等认为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民族经济问题,它是民族学和经济学的交叉学科。李忠斌等认为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我国少数民族经济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矛盾及其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特点和规律。邓艾等认为民族经济学的对象是从微观角度研究少数民族人民生活状况和家庭经济生活特点等。以上几种认识都集中讨论民族经济学究竟是经济学科还是民族学科。而刘永佶认为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应该是“在明确经济的民族性前提下研究民族的经济发展与关系的矛盾”。通过以上几种表述可见,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尚未达成统一。要么以民族人本身的经济活动作为研究对象,要么以要么以民族地区的经济特征作为研究对象;要么研究的范围过于狭窄,规定为中国各个民族经的经济问题研究;要么研究的范围过于宽泛,从全世界、全人类的共同体去研究。即便是刘永佶教授为民族经济学进行的创新性逻辑论证,但他是站在全人类鸟瞰的民族经济学,让学者们感到概念过度膨胀,似乎世界主流的经济学都应被囊括在民族经济学的理论之中,并且只要仔细阅读由其主编的《中国经济矛盾论》就会发现,《民族经济学》和《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学》的体系都似乎是对《中国经济矛盾论———中国政治经济学大纲》和《政治经济学大纲》体系的一种演绎,而内容则是对中国政治经济学与其他民族学理论的归纳(当然创新的智慧在其内容中无处不在,但从其构建的理论体系来说仍是不足的)。《民族经济学》的理论框架与《中国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框架本质是一致的,因为都是以劳动者主体而展开的对象、主义、方法、主题、内容、范畴、体系的规定,这样一定会让学者们质疑这样一个问题,即究竟什么是民族经济学,它与中国政治经济学的区别何在?鉴于此种原因,本文更倾向于将刘永佶教授规定的民族经济学看成是“中华民族经济学”或者“中国政治经济”(尽管这么看待也不尽合理)。尽管如上所述,民族经济学自创立以来存在诸多分歧,但是多数学者认同的是民族经济学是具有二重性的:“民族性”和“经济性”。因此在理论研究中应该从这两点去寻找学科的研究起点、研究对象,只有规定了对象才能明确研究的方法和学科性质,进而获得广泛认同。

二、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是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只要“民族与经济的辩证结合在理论形态上尚未溶于一体”,就永远无法解决关于民族经济学学科的分歧。各民族经济活动的特征以及经济矛盾都体现着本民族特征,民族因素与经济因素在”理论形态上溶于一体”,要求研究对象应该是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即考察民族人口经济和民族地区经济规律的民族性根源。将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规定为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具有合理性。民族的含义决定民族经济应突出民族性,也便于将民族因素内生于经济理论和经济模型研究。根据斯大林的定义,民族有四个因素,其中,共同经济生活是民族经济研究的重要内容,共同经济生活表现在共同文化上。不同的民族具有不同的民族文化,这必定是因不同民族的经济生活特点不同决定的。尽管随着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日益密切,斯大林定义中的四个因素在当今看来也许并不完备,但只要是存在着的人,一定有其社会属性、阶级属性、民族属性,在经济活动中一定会表现出具体的属性。譬如,像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国家,各个民族有自己的语言特征、心理特征、文化特征。回族、藏族、蒙古族、壮族、苗族、赫哲族等55个少数民族以及汉族,他们有自己的语言、心理特征、文化特征等民族性特征,这些特征对其表现出来的经济活动也不尽相同。譬如,回族信仰伊斯兰教,由其饮食特征发展了清真餐饮业;藏族信仰佛教,农业生产中不一;毛南族的“红筵”、“搭红桥”、“肥套”、“套三朝”①等迷信思想对本民族经济活动有影响。这意味着各民族的经济活动因内生的民族因素而呈现出不同特征,民族经济问题研究也应突出民族性,民族经济的研究对象应从各民族内在的特征去寻找经济特征和经济活动的主要矛盾,探寻民族因素内生的经济规律。

三、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与其他相关规定的区别

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更加明确其研究内容,也更能反映研究的任务是要揭示民族因素对经济影响的规律。首先,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表明不是简单地用民族学的眼光去研究经济问题;其次,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触及到了民族经济特征的源头性因素;最后,民族内生因素的民族经济矛盾研究规定了主体的民族属性。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与其他相关规定的区别表现在:

1.与“民族经济是研究各民族经济问题”相比,内涵更加明确。各民族经济问题研究比较模糊,以至于一些学者认为是各个民族的经济问题研究,比如,藏族经济、蒙古族经济、回族经济等。同时,各民族经济问题研究的是从宽泛的层面,诸如各民族的产业结构、就业结构、贫困问题、经济增长问题等都属于其研究的范畴,无法体现明确地体现经济的民族性,也很容易致使学者用一般的经济原理去分析经济问题,这样也必将陷入学术界关于民族经济缺乏特殊研究对象和理论体系的质疑中。

2.与民族经济学是“是以研究民族经济问题为对象的学科,它具有民族学和经济学的综合性质”相比,将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规定为民族性因素的内生的经济矛盾研究,明确了民族经济学是作为经济学的分支学科进行研究的,这无疑对民族经济学的长远发展是有益的。

3.与“民族经济学是研究我国少数民族经济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矛盾及其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特点和规律”相比,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研究这一规定除了在外延上更广。除了研究中国少数民族经济还可以研究世界民族经济,不仅研究少数民族人口经济还研究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是民族性因素与经济性因素融为一体的研究。

4.与规定为“在明确经济的民族性前提下研究民族的经济发展与关系的矛盾”相比,规定为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研究,不仅明确要在民族性前提下研究民族经济矛盾,还表明要将民族因素作为民族经济矛盾的内生变量,并由此能区分民族经济学与中国政治经济学,从而要求构建的理论体系也有所不同。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与一般经济学存在着必然联系。

民族因素内生的民族经济矛盾的规定是把民族经济学作为经济学的分支学科来构建的,其理论必定是在一般经济理论基础之上的改造,它将与一般经济学的联系具体表现在:

1.与政治经济学相比,政治经济的研究对象规定为“生产关系”,社会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是去民族的经济研究,抽象了民族因素的、具有普适性的经济研究。而将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规定为“民族因素内生的经济矛盾”则正是“穿上民族服装”的经济矛盾和关系研究。

2.与发展经济学相比,发展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发展中国家或不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问题研究,是抽象了各民族经济特征的一般经济理论。民族因素内生的经济矛盾研究作为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不仅仅研究经济的发展问题,而且还必须从民族性去探究其经济发展规律

。3.与区域经济学相比,区域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某一地理区域的经济问题,是具有某种经济特征和经济发展任务的“经济地理区域”。在民族经济学的发展过程中,尤其是硕士和博士的学位论文大多研究的是中国某一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问题,这恰恰也是学术界争议或批判民族经济学实际上是区域经济学的“致命伤”。是少数民族地区为研究对象的经济,故而不能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而存在的缘故。民族因素内生的经济矛盾研究作为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探索由民族的典型特征所引起的经济特征的变化规律,比区域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更加符合民族的发展特性。因为地理区域在研究过程中对于有的民族而不能成为其根本的影响因素。譬如,生活在中国的朝鲜族和生活在朝鲜的朝鲜族相比,中国的朝鲜族虽然保留有朝鲜半岛母体民族的部分文化,但也融合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并且中国与朝鲜的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经历的社会变革不同,于是二者表现出不同的民族意识和不同的经济特征,这并不是因为他们所在的区域不同,而是由民族性因素共同影响所致。因此,将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规定为民族因素内生的经济矛盾,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民族经济学有别于其他学科不同的独特的研究对象。综上所述,无论从已有的规定看,还是从与其他学科的区别看,将民族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规定为民族因素内生的经济矛盾更能体现民族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所存在着的独特的研究对象,更能反映民族经济的根本矛盾,也能更能明确民族经济学的研究任务。

作者:刘廷兰 单位: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周兴维.“‘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学”难题二则[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05).

[2]王晓君.论“民族经济学”主要问题及解决思路[J].甘肃科技,2013(01).

[3]黄磊,李皓.民族经济学发展中的“二重困境”[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06).

[4]庄万禄,陈敏,马秀琴.关于民族经济学学科建设的思考[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文社科版,2005(05).

[5]黄云.论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学的逻辑起点与学理价值———以壮民族早期发展史为例[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02).

[6]王文长.论民族视角的经济研究[J].民族研究,2004(05).

[7]黄健英.论少数民族经济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J].学术探索,2009(01).

[8]施正一.施正一文集(下)[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9]施琳.论中国民族经济学之路———发展轨迹与理论创新[J].黑龙江民族丛刊(双月刊),2006(01).

[10]李忠斌.关于民族经济学学科体系建构的宏观思考[J].思想战线,2004(03).

篇(2)

尽管20世纪30年代的欧美资本主义世界经济疲软、社会动荡,然而乱世出英雄,这也给经济学家们提供了新的素材来发展他们的学术思想。当时还是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商学院本科生的罗纳德・科斯(Ronald Coase,1910-2013年)在前往美利坚旅行的途中完成了其本科毕业论文《企业的性质》一文并于1 937年发表在Economica杂志上,该文首次提出了“交易费用”的概念并以这一概念解释了企业存在的原因,即商业组织内部的治理机制代替了外部缺乏确定性的市场机制,从而降低了交易费用。这一观点现在被认为是20世纪经济学领域最有价值的思想创新之一,因为,正是科斯的这篇论文改变了经济学家对于经济生活,特别是对于商业组织的理解,即真实世界的经济活动远非古典理论中所认为的那样完美,交易费用的普遍存在使得商业活动存在诸多的不确定性――也正是因此,合同条款、商业组织的制度设计才变得尤为重要,而国家干预必须让位于契约自由。结果,科斯这小子年纪轻轻,却一不小心开创了经济学的一个伟大时代: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就此发韧。科斯也因为这篇在当年看似不起眼的文章及其20余年后发表的论文《社会成本问题》于1991年被授予了诺贝尔经济学奖――这两篇文章加在一起不足30000个英文单词,如果按字数计算,的确算得上一字千金了!沿着科斯的思路,新制度主义经济学经过美国学者Alchian、Williamson等人的发展,如今已然占据着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半壁江山并走出了包括科斯、威廉姆森等5位诺贝尔奖得主。值得一提的是,今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奥利弗-哈特(Oliver Hart)也是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常客:他曾于1980年代前期执教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经济学系并在移居美国后多次返回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任客座教授。

篇(3)

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是两种既联系又区别的经济学理论,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两种理论在我国的经济建设中都有其实践性,也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一、西方经济学的均衡和政治经济学的平衡的概念比较

西方经济学的均衡是“equilibrium”在经济学中的解释有:1.equilibrium as a balance of forces,即多种力量的平衡;2.equilibrium as a state of rest(a stationary state),即一种静止的状态;3.equilibrium as a state of uniform movement(a steady state),即一种不变的运动状态;4.equilibrium as a constrained maximum,即被约束条件下的最优化;5.equilibrium as an optimum,即最优化;6.equilibriumas rational action,即理性的行为;7.equilibrium as a situationof consistent plans,即计划一致的情形[1]。论文参考。所以均衡被我们理解为任何一个经济决策者都不能通过改变自己的决策以增加利益时的状态。

政治经济学中平衡所使用的单词是“balance”比如“Sofar as the balance is restored by the fact that the buyer acts later on as aseller to the same amount of value……”[2], “balance”的释义为:“conditions of being steady,conditions that when two opposing forces are equal.”。显然政治经济学中的“balance”与西方经济学中的“equilibrium”有其不同的内涵。

平衡主要包括两层含义:货币需求和商品价格总额相适应;社会再生产中总产品的实现。

二、马克思的典型平衡理论简述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创立了平衡分析法,指通过对事物发展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相对平衡状态进行研究,从而揭示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一种方法。马克思在分析价值和价格的关系、分析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的形成、分析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中都用到了平衡分析思想,但是我个人认为主要集中在第二卷第二十章和第二十一章阐述的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

1、简单再生产。我们知道简单再生产的均衡条件是:

马克思在“先不考察作为交换媒介问题的货币流通”的情况下,专门研究了简单再生产中实物量在第Ⅰ、Ⅱ部类内部以及两大部类之间的交换比例,从而得出简单再生产中价值补偿与实物补偿的条件:Ⅰ(V+M)=ⅡC即基本均衡条件表示第一部类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减去投入的不变资本后等于Ⅱc。因此,生产时投入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多于或少于Ⅱc时,平衡不能实现。另两个方程揭示出:第一部类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等于Ⅰc+Ⅱc,第二部类的社会不要劳动时间等于Ⅰ(v+m)+Ⅱ(v+m)。论文参考。

2、扩大再生产。扩大再生产在简单在生产的基础上放弃没有积累的假设,将m的一部分用于积累,用于扩大生产追加的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分别用c和v表示。设m用于消费的部分为 ,用于积累的部分为 ,则推导出扩大再生产的均衡方程式为:

马克思所揭示的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的条件表明:社会再生产过程“既要受社会产品的价值组成部分相互之间的比例的制约,又要受它们的使用价值,它们的物质形式的制约” [3]。即要使社会资本再生产顺利进行,必须使生产生产资料的部门Ⅰ和生产生活资料的部门Ⅱ的供给和需求之间保持实物量的平衡和价值量的平衡,即总量和结构都要平衡,甚至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述了在第Ⅱ部类的内部必要生活资料和奢侈品的生产和消费也要平衡[4],为此要求第Ⅰ、Ⅱ部类及部类内部各部门协调发展。

所以,可以看出平衡包含了:1.在价值量上,各部门的供给和需求应相等;2.在结构上各部门提供的实物量必须供需相等;3.在进行投资时,必须应用宏观调控使各部门间以及各部门内部的比例协调。

三、西方经济学的均衡理论简述

《萨缪尔森词典》中对均衡的定义为“在经济学中,其含义是指经济中各种对立的变化的经济力量处在一种均衡静止、不再变化的状态,其价格和数量使购买者和供应商达到愿望一致。”均衡分析方法是在对研究的问题所涉及的诸经济变量(因素)中,假定自变量是已知的或不变的,然后,分析当因变量达到均衡状态时会出现的情况及需具备的条件,即所谓均衡条件。均衡分析可分为一般均衡分析和局部均衡分析。一般均衡分析,是指在充分考虑所有经济变量之间关系的情况下,考察整个经济系统完全达到均衡状态时的状况,和达到均衡的条件。局部均衡分析假定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考察单一的商品市场达到均衡的状况和条件。

一般均衡论是研究整个经济体系的价格和产量结构如何实现均衡的一种经济理论,所以也称为总均衡分析。它由19世纪末里昂·瓦尔拉斯提出。一般均衡分析把整个经济体系视为一个整体,从市场上所有各种商品的价格、供求是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的前提出发,考察各种商品的价格、供求同时达于均衡状态条件下的价格决定问题。一般均衡分析重视不同市场中的商品的产量和价格的关系,强调经济体系中各部门、各市场的相互作用,用公式表达为:

是一种比较全面的分析方法。但由一般均衡分析涉及到的经济变量太多,而这些经济变量又是错综复杂和瞬息万变的,因而使用起来十分复杂和困难。

局部均衡是指某一时间、某一市场的某种商品(或生产要素)的价格或供求量所达到的均衡,是一个市场上的均衡。如果假定某一市场对其它市场不产生影响,其它市场对这一市场也不发生影响,即孤立地考察某一市场的某种商品(或生产要素)的价格或供求量达于均衡的情况,就是局部均衡分析,或称局部均衡论。马歇尔是局部均衡论的代表人物,他在其价值论和分配论中广泛运用了局部均衡分析方法。例如,他的均衡价格论,就是假定其他条件不变,即假定某一商品的价格只取决于该商品本身的供求状况,而不受其他商品价格、供求状况等因素的影响,这一商品的价格如何由供给和需求两种相反力量的作用而达到均衡。

四、西方经济学均衡理论与马克思平衡理论的比较

1.从假定前提来看,平衡分析假定市场是出清的,是完全竞争的市场。即此时供求是一致的、信息是充分的,资本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是自由流动的。均衡分析法的假设前提是变化的:一般均衡分析跟平衡分析一样,假定市场是出清的;局部均衡则认为市场是不对称的,是非完全竞争性的。

2.理论基础不同。均衡理论的理论基础是均衡价格论,均衡价格论主要关注的是不同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或不同商品相对价格的确定问题。这种均衡价格论只是停留在价格的现象形态上,它不涉及价格的内容——价值及价值的实体和本质等问题,因而是一种没有价值论作基础的价格论。平衡理论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之上的。对这个理论来说,价值的实体和本质是价值论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这样,通过对商品价值的分析,马克思揭示了被商品交换这种物与物之间的关系所掩盖的商品生产者之间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论文参考。从这个意义上看,马克思的一般均衡理论比西方一般均衡理论要深刻得多。

3.从行为主体的界定来看,平衡分析把消费者和厂商等行为主体界定为一定资本关系的人格化。“这种生产方式的主要当事人资本家和雇佣工人,本身不过是资本和雇佣劳动的体现者,人格化,是由社会生产过程加在个人身上的一定的社会性质,是这些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物。”[5]均衡分析中,一般均衡分析把经济主体界定为经济人,即理性行为人,“经济人”思想把追求私利作为经济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公开确认资本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和动机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局部均衡则把经济主体界定为相互影响的经济人,即相对理性行为人。

4.分析方法不同。均衡理论是一套比较严密的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从它产生至今,始终注重运用数学方法,对均衡的存在性、唯一性、稳定性及效率性等问题进行严格的证明。由于马克思经济学研究的目的在于定性地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和发展的规律性,证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暂时性和过渡性,因此,他主要是对与一般均衡有关的问题进行文字说明和理论论证,而没有像西方一般均衡理论那样,用高深的数学方法对一般均衡进行严格的证明。因此,马克思平衡理论没有取得西方一般均衡理论那样“严密”的形式,尽管这一理论的科学性是不容置疑的。

5.从主要结论来看,通过平衡分析法得到的经济结论时有阶级性的,这个结论是有利于劳动者阶级。均衡分析法得出的结论也具有阶级性,因为实质是研究经济利益在不同主体之间的分配和协调,所以不同的结论必定代表不同利益集团。由于理论研究的目的不同,均衡理论和平衡理论对均衡稳定性的看法也就不同。一般均衡理论的目的是要证明市场经济的有效性,而马克思平衡理论的目的则是要证明市场经济的局限性。一般均衡,只不过是一种与现实经济生活无关的假想状态。马克思的平衡理论则认为,均衡的稳定性只是相对的。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一般均衡只是作为一种趋势而存在的,现实的状态往往是一般非均衡,市场价格和均衡价格往往是不一致的。所以,马克思的平衡理论比西方一般均衡理论更现实,也更能经受经验事实的检验。

6.从政策导向来看,平衡分析法易导向宏观调控,其中包含的基本经济思想是:不平衡是绝对的,平衡是相对的。因此要实现平衡,必须依赖政府的调控。均衡分析分易导向自由主义,因为这种方法认为供求双方的运动自然会达到均衡,政府的干预会破坏均衡的实现。

所以,我认为马克思的平衡理论虽然没有取得西方一般均衡理论那样“严密”的形式,但它在内容上显然要比西方一般均衡理论深刻得多。

[1] 《商场现代化》2006.1下旬刊,总第456期第27页

[2] 《资本论》第二卷第二十一章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438页。

篇(4)

《政治经济学》侧重于对本质、制度、规律、方法的研究与探讨,概念抽象,原理难懂。目前,中职政治经济学内容包括了劳动价值理论、剩余价值理论、资本积累理论、资本流通与再生产理论、平均利润及剩余价值分配理论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还有对当前资本主义发展和经济全球化、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态势等经济形势的分析。总的来说,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内容比较抽象,但却与实际社会生活结合得异常紧密。课程教学中的一些抽象、深奥的概念、原理以及严谨的逻辑推理仍然是学生学好这门课程必须具备的,而这些往往又是学生所缺乏的。

(二)教师的教学方式单一

在政治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受到这门课程教学内容理论性较强的制约,教学方法主要是教师讲授,辅之于课堂讨论的以教师为主导,学生被动接受的方式。这种传统的教学方法授课的信息量大,便于教师掌控教学的进度,对于保持完整的知识体系具有一定作用,然而带来的教学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因为传统学习方式过分强调接受和掌握,学生只是在课堂上被动地接受知识,缺乏质疑的精神,缺乏思考、缺乏学习知识解决问题的快乐体验,学习成了完成课程学分,应付考试的活动。“政治经济学”课程教学过程中,教师经常采用的是注入式教学法,师生对话的机会较少,信息呈单向传递,学生的所思所想无法及时反馈给教师。有些教师授课的时候照本宣科,只注重介绍课本上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结合学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本学科发展的最新成就和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问题介绍不足,缺乏针对性和现实性,学生缺乏兴趣。

(三)教师与学生的互动不够

传统的教学方式下,教学的主体“教师”与“学生”的地位并不平等,教师常常被视作“权威”,学生只能接受,缺乏与教师的交流、沟通、协商、探讨。因而,学生无法在“质疑——探讨——思考——再质疑”的过程中,得到思维的锻炼,也无法更深刻的理解所学的理论知识,教师也难以了解学生的知识掌握情况,据此修改自己的教学方案,只能按部就班的按照原有的教学计划执行。在教学中,大多数教师都选择从基本概念出发,通过逻辑推理演绎出一套经济学原理,然后围绕这些概念和原理引用一些具体的事例加以分析和证明。实践表明,这种教学方式的效果并不理想,它使教师把备课、教学的重点及主要精力用在了概念的界定、逻辑推理和追求理论体系的逻辑性、完整性上,而较少关注经济现象的变化及学生关心的实际问题,这就很难引起学生的共鸣。

二、互动式教学在《政治经济学》课程中的应用

(一)教育平等是互动式教学得到贯彻的核心动力

人们深层次的思想观念主导着教育行为方式。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当代学生也随之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他们的自主独立意识较强,非常容易接受新鲜事物,个性张扬、叛逆,敢于表达自己的想法,比较注重实际或实用性。由于受社会环境变化的影响,他们拥有强烈的独立意识、民主意识、自我意识,对自己以及自己和周围的关系有一定的自我认知和评价,这使得他们并不甘于处在从属地位,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过程中,他们希望能够以平等的地位与教育者分享知识、互相交流、共同探讨,而不是教育者独霸的“一言堂”。因此,教育者应树立起平等的观念,把自己看成是与学生平等的主体,放下架子以平等的态度与学生交流思想,传递知识,尊重他们的话语权,满足他们平等参与、互相交流的心理。教育者与学生要消除身份、地位的差异,敞开心扉进行真诚的交流,才能使互动式教学获得持续的动力,进而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二)理论教学与现实探讨相结合

教材的编写大多是滞后于现实经济生活的,因而在《政治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必须要关注当前经济发展过程中,市场运行的各种现象和问题,将市场的发展动态引入到教学中来,无论是使用现成的案例还是自己编撰案例,都应使案例在时间上更贴近现实教学,让学生能够通过理论的学习,能够对身边现实世界的诸多现象有所思考。例如“民工荒”、“农村土地流转”等,这些学生通过报刊、杂志、电视、网络非常容易了解的经济现象,他们更有兴趣分析了解造成问题的原因,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当学习的内容是以现实问题形式间接呈现出来的时候,学生便有了探究的兴趣,成为知识的主动获取者和发现者,而不是纯粹被动地接受、记忆理论知识。尤其是对于学生未来进入劳动力市场可能遇到的诸如工作调整与搜寻、工资增长、收入分配问题、工会维权等,与其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理论学习,更是可以引导学生探讨,分析在不同假设条件下的最佳行为选择。这时候学生往往会表现出比较浓厚的兴趣,希望了解如何选择才能符合效用最大化的目标。用现实的热点问题把学生吸引到互动的平台,推动互动式教学的开展。

(三)课前案例导入与课后案例分析相结合

每一章都可以应用“案例导入——理论学习——案例分析”的课程安排。这种教学安排,一方面可以让学生带着兴趣和疑问进入课堂,卸下理论学习枯燥的“包袱”。案例可以将枯燥的理论还原于生活,让学生从案例中对即将学习的理论获得感性认识。“兴趣是学习的老师”,当学生有强烈的愿望去了解现象背后的原因,对所学知识产生兴趣,才能更投入,并在学习中保持高度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引发学生现实的关注,同时激发对此现实问题解释的兴趣。而课后的案例分析则是为了加深学生对理论的掌握程度,提升用经济学的思维来分析问题的能力,学会从经济学的角度来思考和分析现实问题。当然必须明确的是案例教学只是课堂教学的补充和完善,而理论教学是开展案例教学的基础,学生只有掌握好经济学的基本的理论、概念和方法,才能使案例教学发挥更好的作用。通过典型的案例分析,增加学生的兴趣,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辩证思维能力,保证互动的质量和效果。

(四)自主学习和互动学习相结合

《政治经济学》所涉及的理论知识深浅不一,传统的教学方式下无法针对学生的具体情况有的放矢的授课,常会出现基础好的学生希望加深理论学习,了解理论发展前沿,而基础差的学生就课本本身都无法跟上进度,对更深的理论学习望而却步。因此,教学改革必须是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自主发展的需要,自主学习与互动学习相结合。自主学习是实现互动学习的前提,是互动学习顺利展开的保障,互动学习使自主学习所获取的知识得以深化,通过二者的结合,提高学习效果。学生自主学习,是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学习方法对课程内容进行预习、温习、拓展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发现问题,尝试通过查资料、探讨交流等方法解决问题。为充分体现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在劳动经济学的学习过程中,可以让学生自己发现劳动力市场中存在的问题,让学生自己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让学生自己利用网络搜索相关的中外文献,并归纳总结其理论思想,在质疑中学习,在探索中学习,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当然课程的学习还是一个信息的交流过程,教师与学生都是教学过程的主体,在教学过程中,有必要引导师生间、学生间的动态信息交流,这种信息交流可以增进学生与教师的感情,增加彼此的了解,形成良性的互动。将传统意义上的教师教和学生学,让位于师生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学习。例如可以鼓励学生将不懂得问题在课堂上提出来,也可以通过邮件或者学校的教学平台提出来,让大家共同讨论,激发大家学习的热情。笔者在学校的网络教学平台上开辟了社区讨论板块,讨论的主题涉及每一章节的问题,可以由老师提出,也可以由学生提出,根据学生回帖的情况,即参与讨论的情况,了解他们对理论的掌握程度。把自主学习和互动学习有机结合,提高互动的主动性,扩大互动的范围。

(五)课堂学习与课后探究相结合

课堂教学可以让教师在集中的时间,将有限的信息授予所有的学生,然而,课堂教学的封闭性,以及课时的有限性,使许多相关理论无法在课堂得以拓展,学生难以完全消化,因此还必须利用课外的时间延伸学习。但是让本来就缺乏经济学理论兴趣的学生,课外再自觉学习有一定难度。这时可以尝试教师引导加团队学习的方法,教师在课后给学生布置需要思考的问题,让学生分成几个学习团队,让他们通过讨论、论文、调研报告等多种方式展开解难释疑的尝试活动,将自己所学知识应用于解决实际问题,教师也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引导他们讨论。例如在工资理论学习之后,要求学生收集各国各地区有关最低工资的法案,以及经济学家对此的不同看法,然后对劳动力市场作一定的调查,了解最低工资是如何制定,是否具有现实意义等。尽管这些学习任务要花较多的时间,对于学生来说也有一定的难度,但由于是以现实世界和生活实际为分析对象,学生大都表现出兴趣和热情,通过课后材料的收集分析和思考讨论,加强了学生对经济学理论的掌握,增强了学生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课堂学习与课后探究,促进师生进入更深层次的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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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82-0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13)04-0109-08

所谓“当代经济伦理研究”,可以从形式和内容两个角度来理解:从形式上说,它意味着一个专门的理论领域,并逐步扩展为一门学科即经济伦理学;从内容上看,它面向当代经济生活中的伦理问题。本文拟从三个方面人手,以比较的视角来说明当代经济伦理研究的兴起。其一,从经济伦理思想发展的角度,通过纵向比较以揭示当代经济伦理研究的理论特点。其二,当代西方经济伦理研究的横向比较。一是韦伯的经济伦理研究与当代西方的经济伦理研究;二是以叙述美国经济伦理学的兴起为主,比较当代美国、欧洲和日本经济伦理研究的理论特点。其三,通过比较中西经济伦理学的兴起与发展,揭示中国自身经济伦理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一、从经济伦理思想的发展看当代经济伦理研究的特点

在人类各大伦理学传统的初建期经济伦理思想就已出现,但在传统经济伦理思想之中,缺乏专门的经济伦理概念。这可以从传统社会生活的特点来解释。传统社会生活以政治为中心,经济生活的运转笼罩于政治权力之下而缺乏独立性。经济生活中的伦理问题,如果不联系政治权力的运作与政治制度的设计问题,就无法得到清晰的说明。同时,传统社会的经济发展程度较低,经济生活中的焦点问题是保障大多数民众的生存。反过来说,这一问题对社会伦理生活的影响,让人们首先关注的是经济公平,而不是经济效率。在此情况下,经济生活中伦理问题之解决,要求政府始终发挥主导作用。由此,传统的伦理思想、政治思想与经济思想往往是融合在一起的。

随着传统向现代社会的演变,经济生活表现出愈益独立的倾向,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也逐渐增强。这一点在西方社会的现代化时期表现得最为明显,并得到了当代各种西方现代化理论的普遍认同。近现代经济生活的变革使经济伦理思想的形态发生了重大变化。就西方思想史看,传统的经济伦理思想往往被归为伦理学或宗教伦理的范围,而近现代的经济伦理思想主要在政治经济学的范围内展开。如现代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其代表作《国富论》即划归于政治经济学。马克思的《资本论》也属于一种政治经济学研究。政治经济学仍是联系政治来探讨经济问题,但突出的是经济制度及其运行在政治考量中的重要地位①。与传统的经济伦理思想相比较,近现代经济伦理思想中经济的维度更突出。在西方的近现代时期,中国的经济伦理思想还没有发生类似西方的转变,也没有从中分化出特定的学科。但就宋明以降的伦理思想史看,经济伦理问题之重要性较为突出。如朱子强调“义利之辨,乃儒者第一义”(《朱子文集·与延平李先生书》)。朱子与以陈亮、叶适为代表的“功利学派”争论的焦点便在于经济政策中的伦理导向。而“理欲之辨”、“公-私”关系问题也成为其后的重要论题。这些都是宋明之前从未出现的思想状况。

当代经济伦理研究的理论基础及其观念之建立,离不开传统以及近现代经济伦理思想的滋养。在此意义上,它也可以视为经济伦理思想发展之中的一个特定形态。而正是在其“特定”的意义上,它有着不同于以往的特点。可以通过社会背景的比较作进一步的解释。

经济伦理问题的性质与社会生活的变革息息相关。社会生活的政治、经济、伦理三大领域及其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相对重要性和相互关系,直接影响到人们对经济伦理问题性质的判定。

相对于传统与近代,当代社会生活之中三大领域之间的关系已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在当代社会生活中经济领域显示出前所未有的重要性,发挥着重大而广泛的影响。简单地说,传统社会生活是以政治为中心,政治与伦理或宗教的关系最为重要,经济生活处于相对从属的位置。在近现代的社会生活中,经济领域逐渐由边缘转向中心,政治与经济的关系日见其重要性,并逐步取代了原来政治与伦理或宗教之间的关系所占的地位。在当代社会生活中,经济领域即使还难说已取代政治先前所占据的位置,但毋庸置疑,它已成为社会生活的中心,而伦理领域则相对而言日益被边缘化了。经济领域的中心地位不仅意味着经济领域在社会生活中彰显出其独立性,而且使得当代的经济生活与伦理生活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一方面,它已由传统的“以伦理驾驭经济”的状态转为以经济为主导,经济考虑不仅左右着人们行为的目的,而且对人们的价值观和意义世界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整个社会的伦理生活表现出明显的“经济化”趋势。另一方面,社会伦理规范对人们经济行为的导向作用大大削弱。这不仅表现在当代主流的伦理学研究已逐步远离现实的经济生活,难以产生对经济实践具有解释力和指导意义的伦理规范,而且伦理规范是否应当对经济实践发挥指导作用、发挥到何种程度,都成为颇具争议的问题。当代经济与伦理之间的这种不平衡的关系,从前一方面看是两者的关联日益紧密,就后一方面说却是日益脱节。这也说明当代经济伦理问题表现出高度的复杂性。

伴随上述变化,当代经济伦理研究的问题重心已经转移。从当代关于个人与公共领域的划分来看,传统社会中探讨的经济伦理问题集中于个人生活领域,公共领域中的经济伦理问题集中于政治运作的层次,从属于对政治与伦理关系的思考。近代社会中经济伦理问题的重心逐渐由个人生活转向了公共领域,其关注点仍集中于政府的层面,但从属于对政治与经济关系的思考。当代经济伦理问题的重心虽集中于公共领域,但其关注点在于非政府组织的层面,即企业制度与经营的层次,而对其中经济与伦理之间关系的考量,不再附属于政治考量而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社会生活的样态不同,经济伦理问题的表现方式必然有别,思想家观察和思考经济伦理问题的视角亦不能不因此而有所调整。就此而论,只有了解当代社会生活不同于此前时代的特点,才能理解当代经济伦理研究的问题意识之所在,以如此而非如彼的方式着手解释和说明经济实践的缘由,才可能切实把握经济伦理思想史发展的脉络,弄清当代经济伦理理论与传统及近现代伦理思想的关联与差异。但无论如何,传统经济伦理思想中缺乏专门的经济伦理概念,这可以说是与当代经济伦理相区别的一个标志。

二、经济伦理概念的提出以及当代西方经济伦理学的兴起

专门的经济伦理概念由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于20世纪初提出。韦伯于1904-1906年间发表了一系列关于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论文,其后又于1915-1919年从文化比较的角度开展了相关研究,发表了一系列作品,并归之于“世界诸宗教之经济伦理”的课题之下。所有这些研究成果结集为《宗教社会学论文集》,于1920年出版。其中,经济伦理最初是说明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之间关系的一个核心概念,在其后拓展的比较研究中则是课题名称的主题词。可以说,韦伯的经济伦理概念主要服务于其宗教社会学研究。

在随后的西方理论研究中,围绕韦伯经济伦理的探讨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关于宗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现代资本主义的缘起之间的关系;二是伦理文化与经济现代化之间的关系。第一方面的研究首先开展于德国,是德国史学界争论的一个重要问题。二战后,帕森思将韦伯的理论较为全面而系统地介绍到美国学界。美国转而成为韦伯经济伦理研究的重镇,研究的重点则从第一个方面转向了第二个方面,并逐步与美国兴起的现代化研究合流,成为现代化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①。这两个方面的研究对韦伯经济伦理概念的使用略有不同。前一个方面基本上沿用了韦伯宗教社会学的原意,侧重从文化史、经济史的角度探讨韦伯的经济伦理;后一方面则对韦伯的经济伦理概念从规范的方向上做了延伸,其中的经济伦理实际上已被理解为解释社会结构的一个功能变量。但总的来说,它们都属于社会学的范围,与韦伯的经济伦理研究之间有着明确的关联。但是当代西方的经济伦理学与韦伯的经济伦理研究之间并无直接关联,可以通过回顾前者的兴起历程来说明。

当代西方经济伦理学发轫于美国。作为美国经济伦理学的奠基者之一,德·乔治(Richard T.De George)对美国经济伦理学的兴起做过细致的探讨,分别见于其代表作《经济伦理学》和两篇论文即《对经济伦理学过去和未来的定位》(The Status of Business Ethics:Past and Future,1987)和《经济伦理学的历史》(A History of Business Ethics,2005)。这三处讨论的侧重不同:在《经济伦理学》中是介绍性的说明;1987年的论文重在论证经济伦理学的学科地位;2005年的论文则结合对经济伦理的理解,从比较的视角勾画了当代美国经济伦理学的发展轨迹。

德·乔治指出,“business ethics可以多种方式来使用。使用的方式不同,其历史也就有别”。总的来说,其使用方式或者说被赋予的含义有三:“商业中的伦理”(ethics in business);学科形态的经济伦理学(business ethics in an academic field);作为一种运动的企业伦理(business ethics as a movement)。从不同的含义出发,business ethics就有不同的发展史。

“商业中的伦理”意义上的经济伦理,可理解为日常道德或伦理规范在商业中的应用。如果按照这种理解,经济伦理可谓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至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关于正义之德的论述。亚里士多德指出,经济关系和商业贸易中正义之德的体现是交易前后都遵循公平原则。中世纪基督教思想家如阿奎那等强调诚信贸易,对贫困和财富、所有权等问题多有讨论。近代思想家关于商业道德的讨论更多地与政治思考结合在一起,如洛克关于捍卫财产是一种自然权利的研究,斯密对个人权利的强调,穆勒、康德、黑格尔对于经济事务和正义分配问题的讨论,19世纪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和对剥削的谴责等。其中,宗教经济伦理思想对人们日常生活的影响最大,如阿奎那、路德、尼布尔等的经济伦理思想,以及包含于各种宗教规训中的经济伦理思想,如《圣经》、1891年教皇利奥十三世(Pope Leo XIII)的《新事通谕》(Rerum Novarum)、教皇约翰·保罗二世(Pope John PaulⅡ)分别于1981和1991年的《论人的工作》(Laborem Exercens)和《百年通谕》(Cenlesimus Annus)等。美国大众通常在这种意义上来理解Business ethics。

学科形态的经济伦理学的历史相当短,其发展可划分为五个阶段:20世纪60年代以前的前学科时期,20世纪60年代以前企业经营中的社会问题引起关注期,20世纪70年代的学科萌芽期,20世纪80年代前半叶的学科初步形成期,以及1985年之后的学科确立期。前学科时期又被德·乔治称为“商业中的伦理”阶段,其中关于经济伦理的讨论主要在天主教和新教的社会伦理之中展开。

就学科形成来看,经济伦理学作为一个学科概念是在20世纪70年代由医务伦理学的提法演化而来。其中促进学科形成的大事有:1974年11月举行了首次经济伦理学会议,随后出版的会议论文集被用于课程讲授;1979年出版了3部关于经济伦理学的合著;1982年出版了2部关于经济伦理学的个人专著;首期《经济伦理学杂志》(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于1982年2月出版。随着经济伦理学在多个层次的制度化,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这一学科已基本形成。其标志是全国至少有500所院校开设了经济伦理学课程,学生人数达到4万;出版了二十多种经济伦理学教科书,十多种案例读本;成立了研究经济伦理学的协会、中心和杂志。其后美国经济伦理学又有了重要的进展,如在其影响下欧洲成立了欧洲企业伦理学网络(EBEN),并于1987年召开首次会议;1989年成立国际企业&经济与伦理协会。到1990年,经济伦理学作为一个学科领域已完全确立。

在美国,作为社会运动的企业伦理,其渊源可追溯至20世纪初关于企业家社会责任的探讨。但直到20世纪60年代以前,这些探讨并不系统,影响范围也有限。60年代初,企业经营中产生的社会问题开始引起公众的关注。到70年代,企业伦理问题已成为一项重要的社会议题,得到了各社会团体和组织的响应与讨论。许多其他领域的专家学者也积极参与这一研讨,从而扩展为学术研究中的一个问题领域,关于这一领域的理论和思想也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到80年代,“有关经济伦理学的活动空前高涨,足以称之为一场运动”。

德·乔治指出,学科形态的经济伦理学有其自身的定位,可以通过与另两者的比较来说明。先看它与“商业中的伦理”的区别。作为“商业中的伦理”的经济伦理,其最新进展主要见于宗教神学和宗教伦理。它用宗教伦理或训诫来指导和规范商业活动,其理论附属于宗教伦理,可用于商业,也可用于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因而它并非学科化的形态,可归入经济伦理思想的范围。学科形态的经济伦理学则有其专门的问题和理论目标,且已发展出属于自身的理论框架。其基本问题是探讨伦理与经济的互动关系;其理论来源是多方面的,除宗教伦理理论之外,还可以来自一般的哲学和伦理学理论。这种意义上的经济伦理学,有其自身的学科性质和研究对象,可定位为一门交叉学科,定性为一种专业伦理学或应用伦理学。其研究对象可划分为微观(个体经济行为和决策)、中观(企业组织)和宏观(经济制度)三个相关联的层次,由此还可衍生出第四个分析层次即国际经济伦理。就已取得的成果看,则可概括出五个方面的理论内容。

再看它与作为一种运动的企业伦理的区别。后者以企业社会责任为主题,围绕由企业行为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展开讨论。学科形态的经济伦理学则不同,德·乔治对此有三点概括:其一,“经济伦理学力图提供一个明确的伦理框架,并在此框架之下去评估经济活动尤其是企业的活动”;其二,“至少就其潜力而言,这一学科对经济实践的批判力比企业社会责任的方式要强得多”;其三,“这一学科也关注负有责任和权利的管理者与员工,但更多地聚焦于企业的组织和活动,包括企业经营的所有功能性区域”。

当代西方其他国家经济伦理研究的学科化都是在美国经济伦理学的激发下启动的,其学科发展轨迹与美国经济伦理学大同小异,其理论旨趣和重心则因各自文化传统和社会经济背景的不同而有别。可以美国经济伦理学为参照做个简要的比较。

美国经济伦理学表现出很强的应用面向,注重运用发展出来的经济伦理理论来分析案例以及美国现实的经济伦理问题。就构建理论的来源而言,美国经济伦理学的主流观点是道德原理多元。也就是说,可用来发展经济伦理学分析框架的哲学伦理学理论应该是多种多样的,但道德原理上的差异并不意味着相互排斥,用它们来评价经济实践,其结论往往殊途同归。由此美国的经济伦理学理论有着多样化的特点,如德·乔治在其《经济伦理学》中重点发展的经济伦理学方法分别来自功利主义、道义论、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唐纳森(Thomas Donaldson)和邓菲(Thomas W.Dunfee)在《有约束力的关系》中的契约论方法;鲍伊(Norman E.Bowie)在《经济伦理学》中的康德伦理学方法;所罗门(Robert C.Solomon)在《伦理与卓越》中运用的亚里士多德美德伦理学方法;弗里曼(R.Edward Freeman)的利益相关者方法;等等。美国经济伦理学的理论重心在于中观层次。具体说,其初期集中于企业经营的层次,其后兼及对经济制度即宏观层次的思考,但未成体系,也不占主流。

欧洲大陆的经济伦理学以德语区(包括德国、奥地利、瑞士)为中心,其学科启动晚于美国,但此前欧洲就已发展出深厚的经济伦理理论传统。仅就20世纪以来的发展看,有两大理论传统产生了重大影响:一是宗教经济伦理研究的传统。其中影响最大的当数韦伯的宗教经济伦理研究。其后则有20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德国基督教两大教派新教和天主教就经济伦理问题展开的深入论争。二是反思和批判市场经济的思想传统。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这方面影响最大的当数法兰克福学派的阿尔都塞、哈贝马斯等的批判理论及其对手卢曼的社会系统理论。而美国经济伦理学的理论原理,其根源多在欧洲。因此,有学者指出,经济伦理学的产生可解释为一个“从欧洲传到美国而后返回”的过程:从欧洲传出的是非学科形态的经济伦理思想,从美国返回的则是学科化的经济伦理学,后者转而促进了欧洲相关研究的学科化。

欧洲经济伦理学更为注重自身的基础理论建构。它植根于欧洲大陆的思想传统,表现出重理论思辨、讲求界定和系统论证等特点。如它对经济伦理学(Wirtschafts)与企业伦理学(Unternehmensethik)就作了较为明确的区分。其一般观点是,在严格意义上经济伦理学的定位是经济秩序伦理学,企业伦理学则研究与企业组织及其活动相关的伦理问题,与前者是并列关系。欧洲的经济伦理学与企业伦理学在译为英文时,可分别确切对应于Economic Ethics与Business Ethics。美国学界则不注重两者的区分,往往通称为Business Ethics。欧洲经济伦理学的理论重心在于经济制度方面的探讨,而后才逐渐扩展到企业伦理研究。而欧洲的企业伦理研究,其关注点在于与企业相关的具体经济制度及企业内部的组织制度,鲜有像美国经济伦理学那样讨论微观层次上具体个人在两难情境下的经济伦理行为抉择。两者的这一差异,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是企业现实的经济制度环境不同。欧洲的市场法律法规较严,对企业的规范问题一般都是在制度的层次解决;美国市场经济制度的约束则相对宽松,留有更多企业自由选择的空间。二是文化背景的差异。与美国相比,“就社会变迁的动力而言,欧洲文化更相信制度,而不是自由行动的个人”。

日本的企业伦理实践二战后就已启动,其方式是将日本的家庭伦理推广到企业予以拓展和应用。日本的这一传统,实践上说是重视企业内部的文化建设,理论上一般被理解为管理哲学。日本经济伦理研究的学科化始于20世纪90年代,其形成标志是1993年日本经营伦理学会的成立。日本企业伦理学的理论重心在于微观的个人行为层次,注重经验实证研究的方法。这相应于日本企业伦理传统中的一个重要特点,即企业伦理偏重于积极的义务而忽视消极的责任;也就是说,传统的主流理解是:企业行为的伦理性体现在企业对社会的额外付出,如慈善、公益活动等,而不在于对自身行为的约束。其肇因至少有二:其一,二战后至20世纪60年代中期之前,日本一直推行的是经济发展优先的国策,企业责任限于法律规定的范围,而无需考虑外部性问题;其二,在日本20世纪80年代的泡沫经济时期,企业管理“高度重视在企业内外各方之间建立合作而灵活的关系”。

总之,作为当代西方经济伦理研究的三个重镇,美国、欧洲和日本的经济伦理学经历了相似的学科兴起与发展历程,但表现出不同的理论特点。可以说,依照经济伦理学三层次的划分,欧洲、美国和日本的经济伦理研究,其理论重心构成了一个从宏观到微观的系列。而本文之所以倾向于将美国学科化的business ethics译为经济伦理学,主要考虑有二:其一,它虽偏重于中观的企业层次,但对宏观的制度层次也有所探讨;其二,它应当与作为一种运动的企业伦理研究区分开。后者集中于企业的层次,且随着探讨的深入,其基本趋向是微观层次,表现出重视经验实证和管理操作的特点。在此意义上,后者与日本经济伦理学有着相似的研究旨趣。总体上说,当代西方的经济伦理研究与韦伯的经济伦理研究迥然有别。前者不仅有着另外的概念渊源,而且其问题意识、研究方式、学科性质和定位都与韦伯的经济伦理缺乏交集。

三、结论及其对中国经济伦理研究的启迪

综观前文,可得出如下结论;其一,当代经济伦理问题因社会生活不同于以往而具有高度复杂的特征,需要专门的研究和系统的思考才能予以有效应答。在此意义上,当代经济伦理研究的学科化乃大势所趋。其二,当代经济伦理研究与韦伯的经济伦理研究有实质性的区别。后者就其内容而言可归于经济伦理思想的范围,形式上说经济伦理虽然也是作为一个专门概念而提出的,但属于宗教社会学,而非经济伦理学。其三,当代经济伦理学兴起的直接诱因乃是西方发达国家在其现代化过程中经济伦理问题的不断积累、扩大和深化。它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了自身的基本理论框架,并发展为一门面向应用的交叉学科。其四,当代西方各国的经济伦理学,其学科化的轨迹相似,但理论形态和理论面向各有特点,这主要是因为文化传统和经济制度上的差异。上述结论对于当代中国的经济伦理研究至少可以提供三方面的启迪。

首先是对当代经济伦理学学科发展史的理解问题。国内经济伦理学界往往将当代经济伦理研究的缘起追溯到韦伯经济伦理概念的提出,这其实是个成问题的说法,易误导人。要将两类没有直接关联的研究建立联系,必须有所交代,梳理相关的思想史,否则只会造成理解上的混乱和概念的混淆,进而将经济伦理思想与经济伦理学混为一谈。

要从经济伦理学的角度讨论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也必须意识到类似问题的存在。当代西方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探讨有其自身的传统和发展历程,其研究方式实际上更接近企业管理,而有别于学科形态的经济伦理学。因此,德·乔治称之为“作为一种运动的企业伦理”。它更重视经验实证,贴近企业的经济实践。而责任总是对应于自由。企业社会责任的限度及其落实必须考虑的一个前提性问题是社会经济制度给予企业的自由选择空间有多大。美国的经济制度较为自由,因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讨论较深入,社会反应较强。欧洲企业伦理学重视对企业的制度性约束,企业伦理实践的自由选择空间较小,因而欧洲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有其特殊的困难,并对主流的企业伦理学构成了挑战。

在中国经济伦理学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讨论是近年的热点之一。但存在着理论解释和实践操作两方面都难以落实的窘境。理论上说,我们借用的西方相关研究成果不少,但很少考虑经济制度和文化传统的差异而做出相应的讨论和调整,因而对中国企业伦理实践的解释力和指导意义有限。从实践上看,我们的经验实证研究不少,但企业的反应并不积极。其中一个关键问题在于未充分考虑企业伦理选择的自由度。参照当代西方经济伦理学的学科史来看,我们须先厘清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各个理论层次,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经济制度和文化传统的因素予以综合考量,我们的研究才能充分展现其现实生命力。

其次是如何确立有自身特色的经济伦理学理论。从当代西方经济伦理学的发展看,经济伦理学要有理论活力,就必须立足于自身的文化传统,形成有自身特色的理论。如美国从道德原理多元论的态度和实用主义哲学传统出发,构建出了多种理论应用型的经济伦理学框架;欧洲的经济伦理学基于其批判哲学传统,表现出重理论思辨和制度分析的特点;日本经济伦理学重经验实证和企业实践操作的特点,也与此前形成的企业文化建设传统有关。中国经济伦理研究开展近三十年,在建设自身的经济伦理学理论方面取得了不少成果,但存在明显的不足。

中国经济伦理学主导理论的根基在于中国的传统,其特点可概括如下:其一,用来分析和说明的理论术语源自中国的。其二,其基本立场和依据也来自对中国的理解。如就经济与伦理的关系来看,其基本思路是在语境中从讨论道德与经济的关系问题人手,认为经济是基础,道德对经济具有反作用。由此中国经济伦理学有一个常见的命题,即经济与伦理同构,它意味着伦理与经济的一致性或应当保持一致。其三,在经济伦理学研究对象的问题上,典型的观点是“四环节”说:“经济伦理的研究对象包括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诸关系中产生的道德现象、道德原则和规范及经济伦理的发展规律、伦理理念对经济发展的作用等问题。”由此形成的理论框架大致可辨识出两个理论层次:一是与第二点相对应的宏观层次,主要探讨经济与伦理的关系以及经济伦理学的学科定位等问题;二是在第三点指导下的衍生研究,由此有生产伦理、交换伦理、分配伦理和消费伦理的专题研究。

但这一理论的说服力有待加强,存在着需通过进一步思考来解决的问题。其一,对本身的理解问题。从理论根据看,它尚未完全摆脱辩证唯物主义教科书式的理解。这种理解的根源在于苏联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影响,并非马克思的本意。正如葛兰西所认识到的,“这种将自身理解为精确的历史科学,自此马克思的思想精髓消失了。它必然是排它的(尤其排斥更高明的理论)……阻碍着理论和实践的展开”。可以说,以为根基的经济伦理学理论,要增强理论说服力以说明当代中国的经济伦理实践,就必须克服教科书式的的消极影响,采取对话而非独白的姿态,以包容和吸取当代其他形式的的有益成果。其二,与相关学科的理论对话和沟通能力不足。经济伦理学是一门交叉学科,需要吸取其他学科尤其是伦理学与经济学的理论资源。中国的经济伦理学的宏观层次主要采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模式。说到底这是一种社会哲学的研究范式,其观察角度、致思趋向和理论术语都不同于一般的伦理学理论。其衍生层次则属于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模式,也与当代主流经济学理论的研究范式迥异。因此,固守原来的理论样态,势必与当代伦理学与经济学的理论相隔膜,更不要说对话和沟通。这许不是说的理论过时了,而是说不能采取简单套用的方式,必须注意理论形式的转换。如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也属于政治经济学,当代有美国学者从经济伦理学的角度来研究亚当·斯密的思想,但其所关注的并不是亚当·斯密具体的理论方法和理论术语,而是梳理亚当·斯密思考经济伦理问题的思路。要发展的中国经济伦理学,其关键也应是抓住马克思思考和解决经济与社会问题的基本思路,而不在于具体的表述和结论。这样才能有效地切入当代的经济伦理问题。通过对话来吸取其他学科的成果,从而展现出理论活力。其三,其基本命题“经济与伦理同构”值得商榷,至少需要厘清和交代。作为理论根据的基本命题,应经过充分而明确的论证,但“经济与伦理同构”的解释却失之模糊笼统。就现实而言,当代经济伦理学的兴起所针对的恰恰是经济与伦理的不一致。理论上看,如何算是“同构”并不清楚,而且缺乏对“如何能够实现两者一致”的解释,由此从理想的“应当”意义上来讲“同构”也有落空之嫌:一种“不能做到的应当”只是一厢情愿的空洞承诺。综而言之,这一命题要有充分的理论说服力,就应该在分清理论层次的基础上予以论证和说明。

篇(6)

首先,必须正确把握关注怎样的现实生活。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关注的生活,大致可以从由点到面、由个人生活到社会生活三个层面来考虑:

一是关注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发展需要。初中学生随着年龄的增长,活动范围不断扩展,认知水平逐渐提高。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现代大众文化传媒的发展,使得他们对人生、社会的观察思考不断扩展和深入。因而有着不同于成年人的许多困惑、烦恼和见解。

二是要关注学生所关注的社会现实生活。

学生受自己生活环境、家庭条件、兴趣爱好、目标追求等因素的影响,对社会现实问题有着自己关注的热点、兴奋点,如招生制度改革、劳动就业形势与政策、人才管理体制改革、社会治安形势等。同时,出于对祖国前途命运的关心,也会对国家政治经济生活和国际关系中的一些重大事件表现也浓厚的兴趣。教学中不能对学生兴奋点视而不见,只是根据铜识学习的需要指令性地组织探究现实问题。对学生关注的问题进行分析引领,是思想政治课教学应尽的职责,也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契机。

二、生活化教学的实施

在具体的教学实施过程中,本人对如何让学生在生活中学习,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做法有:

1、让学生在生活中发现问题。

人们的认知活动、实践活动总是源于和基于现实生活。学生也正是基于自己的生活经验和生活需要来观察社会、认识世界,进而创造生活、发展自身的。让学生在生活中提出问题,可以有效地激发学生去学习和研究。由于带着问题去研究,学生学习主动,课堂效果很好。

2、让学生在生活中分析问题。

在教学中如果让学生结合自己的生活实际去分析和研究,将会使教育和教学更有针对性。如在学习艰苦奋斗精神时,我让学生结合自己的生活实际,撰写“中学生消费面面观”的小论文。同学们对目前中学生在消费中普遍存在的“攀比”、“求异”等现象进行了分析。教学中,让学生结合自己的生活实际分析和讨论,让学生自己教育自已,此种方法收到了很好的教育教学效果。

3、让学生在生活中解决问题。

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思想政治课教学的宗旨是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学会做人。让学生在生活中去领悟和感受,这要比教师在课堂上滔滔不绝去讲要好得多。劳动就业是当前学生普遍关心的问题,围绕这些问题我让学生开展“寻找当地创业者的轨迹”的社会调查。学生调查的对象十分广泛,有当地著名的企业家,也有自己的爸爸、妈妈等亲友。孩子们在调查中深受教育,有同学在调查报告中写道:“从企业家身上,我们看到了新一代企业家应具备的品质那就是肯干、勤奋、自信、诚信以及善良。通过这次调查,我深刻地体会到企业要抓住机遇、开拓创新的重要性,更让我领会到在竞争如此激烈的市场中产品的质量才是发展的保证。”

篇(7)

长期以来,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只注重从知、情、意、行四方面人手,力图使学生在短短的一堂课上形成正确的思想认识,培养正确的品德行为。一堂课的教学都是从外到内,自上而下地灌输.教师成为“知识的搬运工”。但是由于教师的教学内容与学生实际生活发生严重脱节.导致课程内容脱离了学生的生活体验和生活需要而变得抽象、空洞和苍白无力,从而使学生感到厌倦,无法感受到学习的乐趣。这样造就出来的学生往往是在课堂上和生活中表现出截然不同的两个人。因此,让思想政治课回归生活是使课堂唤发生命力的首要前提。

构建以生活为基础、以学科知识为支撑的课程模块是新课程的基本理念之一,《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课标》明确提出:本课程要立足于学生现实的生活经验,着眼于学生的发展需求,把理论观点的阐述寓于社会生活的主题之中.构建学科知识与生活现象、理论逻辑与生活逻辑有机结合的课程模块。可见,思想政治课生活化教学是贯彻新课程改革的必然要求。在这一新的教育理念的指导下.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以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的主题为基础设置三个课程模块,并与科学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形成为主导的生活和哲学并列,将思想政治课的内容设计为四大模块。这反映了新课程整体改革的理念、设计和要求,体现了思想政治课的独特性质和内在价值,符合高中阶段学生的个性特征。同时也为思想政治课教学走向生活化奠定了基石、指明了方向。那么,怎样在思想政治课教学中落实“生活化”的理念,以满足学生对生活的关切,从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让政治课堂焕发出生命的活力呢?

一、高中政治课堂教学“生活化”的基本涵义

高中政治课堂教学“生活化”:是指在政治课教学中,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已有生活背景出发,联系生活讲政治,把生活问题政治化。政治问题生活化。体现“政治源于生活,寓于生活,又为生活服务”的思想。以此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会运用政治经济哲学的思维方式去观察、分析现实的社会问题,去解决日常生活中的问题。

二、高中思想政治教学“生活化”实施策略”

(一)课前准备生活化

1.教师:立足生活,改造教材

创设生活化的学习内容是实施生活化教学的前提。建构主义理论认为: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对于他们理解政治书本知识十分重要。因此,教师在进行教学设计时要有意识地在生活中寻找与课本中的知识有联系的、学生熟悉的场景、事例,用以沟通已有的生活经验与政治学科知识的联系.瞄准课堂教学与学生生活的最佳联结点.以此来诱发学生已有的真切体验,感受其境。但由于教材中呈现的案例有的与本地区学生的生活实际以及原有知识背景存在一定的差距,这就要求教师在充分理解和领会教材编者意图的基础上.从学生的现有经验和本地区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使用教材。

2.学生:体验生活.积累经验

学生的生活经验是课程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宝贵的教学资源,是学生学习的出发点。如果教学中学生缺乏相应的生活经验,就无法建构起知识与生活的联系这就要求学生在课前要有目的地收集相关资料,体验生活,积累经验,为新知识的学习奠定基础。例如:教师可以在教《经济生活》模块“股票、债券、保险”一框内容的前两天给学生布置任务:到本区的证券交易所、银行、保险公司收集有关资料;丰富了与课文相关的知识;通过观察与采访,学生体会到了这些投资品种的特点,同时也初步感受到金融市场的风险。上课时,学生带着课前收集的资料,带着自己的情感体验积极参与课堂活动.从而使课堂生活味浓、趣味性强。

(二)课堂教学“生活化”

“生活化”教学的关键是课堂教学的生活化。根据多年来政治学科教学实践,笔者总结了政治课堂“生活化”教学的“三环节教学模式”。

转贴1.激活生活经验,置疑导入

教师将教学知识与学生熟悉的生活素材相融合,并设计成富有挑战性的问题让学生借助课前收集的资料和以往的生活经验加以解决。由于学生只能找到一些简单的办法,不能将问题彻底解决,从而进入一种“心求通而未通,口欲言而不能”的悱愤状态。例如:在学习高二年级《生活与哲学》模块“意识的作用”一节时.教师提出问题:通过上一节的学习,我们了解了不管是正确的意识还是错误的意识,都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物质要决定意识。那么大家思考我们学校现在正在建造新的教学楼,在建造前要先有图纸,然后根据图纸去建造,那是否意味着先有意识后有物质呢,在造楼的过程中,图纸(意识)究竟起什么作用呢?教师顺势提出: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就让我们一起来研究“意识的作用”。这样就给学生提供了一个思考的空间,激活了他们的生活经验,使他们的思维泛起涟漪,从而拉开了教学的帷幕。

2.创设生活情境,探究新知

置疑导入使学生感受到已有的知识经验不能解决眼前的问题,从而产生学习新知识的紧迫感。这时,教师可以通过提供相应的教学资源,让学生在具体的生活情境中探究知识的发生、发展.感受知识的本来面目.最终达到既学习新知识又解决实际问题的目的。根据知识的具体特点和实际的教学条件,教师可以创设如下生活情境作为学生探索新知识的平台。

第一,创设直观化的生活情境。教师利用看得见、摸得着的身边事物创设探索问题的教学情境,让学生在观察、活动中提出问题——合作探究——交流结论——体验成功,学习终身发展所需的知识、技能、方法。在学习《小康社会的经济建设》一课时,我要求学生课前调查龙湾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主要包括皮革、不锈钢、电器等发展状况。学生通过查找资料、社会调查等方法,写出调查报告。在课堂上我向学生展示一些直观的材料,通过提出问题、合作交流使他们对自己的知识、能力上升到更高的层次。在这一过程中,学生可以体验成功的喜悦,分享合作的快乐。第二、创设体验性的生活情境。教师创设真实的生活情境,让学生通过现场体验.有话可说.有情可感,深刻理解知识。例如:在学习“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时,教师可带领学生“小记者”走出课堂,采访龙湾区相关企业、领导干部和村民,调查本地环境变差的真正原因。“小记者”争着向有关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提问.比如:你们认为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是什么?你们认为实行什么措施才能有效制止环境进一步不受污染?环保局或政府来此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吗?有没有试着改变环境,等等?采访回来后,在课堂上大家又对自己的所提问题进行分析评论,评出“最有价值”“最有深度”的问题奖项。接着,教师趁势提出问题,运用调查资料,并结合有关内容,分析局部经济利益与社会全面发展的关系,给学生以无限的情趣。

3.总结升华知识,服务生活

总结能使所学的知识系统化和条理化、思维方法科学化,使情感体验逐步升华为价值观、人生观。教师要指导学生及时地总结学习过的知识、使用的思维方法以及涉及到的人生道理。因此,在学习新知识后.教师要为各层次的学生设计巩固练习题,同时指导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技能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这样可以使学生在获得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掌握一定的学习方法,发展情感体验,实现“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共同发展。例如在学习了《经济生活》中“价值规律的作用”这一框以后,在同学生共同总结了课堂的内容以后.让学生去分析龙湾当地养殖业的实际问题:为什么前几年价格很高的文蛤,今年价格比较低,为什么前几年收益丰厚的养殖户,今年却陷入困境,有的濒临破产?如何才能使养殖户尽快地走出困境?这使学生在解决问题中明白了价值规律就存在于我们的身边。生活化教学要把抽象的学科知识还原于生活,使知识在实践中得以验证和完善。学生通过学用结合还可以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享受学以致用的快乐。

篇(8)

    由于当时的经济理论权威们不熟悉数学推理,而无人问津,直到40年后因受到英国的杰文斯和法国的瓦尔拉斯的高度推崇,才知名于世,并被当做数理经济学和数理学派的正式起源。此后英国的埃奇沃思、马歇尔、美国的费希尔、意大利的帕累托等进一步发展了数理经济学。

    库尔诺并没有用过“数理经济学”的名称,他采用的书名用意不仅在于理论研究,而且在研究中要运用数学分析的形式和符号。他认为在财富理论中运用数学分析 ,是为了探索不能用数字表现的数量之间的关系,和不能用代数表现的函数之间的关系;即使不需要精确数字,只要能更简明地陈述问题、开辟研究途径、避免脱离主题,数学也有其有用之处,如果仅仅因为不熟悉或怕用错而拒绝数学分析,是荒谬的。

    杰文斯1862年发表的论文《略论政治经济学的一般数学理论》是数理经济学的最早名称,到1879年他的主要着作《政治经济学理论》一书再版时,附上1711年以来的“数学的经济的”文献目录,等于公开宣称数理经济学的存在。他认为经济学要成为一门科学,必须是一门依赖于数学的科学,简单原因就是研究数量和数量之间的复杂关系,必须进行数学推理,即使不用代数符号,也不会减少这门科学的数学性质。

    杰文斯的目的是要为价值的最终理论以及建立在这个理论之上的市场规律提供数学解说。他的理论中心是“价值完全由效用决定”。他把商品对所有者的效用分为总效用和最后程度的效用(即后来的边际效用),后者是商品拥有或消费总量增加时,总效用增加量对商品增加量的比率。

    他认为随着商品拥有量的增加。最后程度的效用会逐渐降低,并据此用数学方法推出:一种商品所有者和另一种商品所有者互相交换商品可以增加总效用,交换要进行到两种商品的最后程度效用相等、总效用最大达到均衡时才停止,这时两种商品在两个所有者之间的交换比率应该等于交换完成后两种商品的最后程度效用的反比。

    瓦尔拉斯在1874年出版的《纯粹政治经济学纲要》一书中认为,纯粹经济学实质上就是在假设完全自由竞争制度下,关于价格决定的理论;价格存在是因为商品具有数量有限和有用的自然条件,只要有交换就会有交换价值。

    交换价值是个可计量的数量,正是一般数学的研究对象,所以交换价值的理论应该是数学的一个分支;数学方法并不是实验方法而是推理方法,经济学的纯粹理论也象“物理-数学的”科学一样,从经验的真实概念中抽象出理想的概念作为基础,可以超出经验范围进行推理,在建成这个科学后再回到实际,也不是为了验证,而是为了应用。

    瓦尔拉斯的主要理论是建立在边际效用价值论之上的一般均衡理论体系。库尔诺虽然也考虑过个别商品的产、销、进出口对其他商品生产者的收入会产生反作用,但仍然限于局部分析,没有同时照顾全局,瓦尔拉斯企图用数学方法加以补救。

    埃奇沃思最早研究商品各种议价的经济后果,并且提出无差异曲线的概念以便避免用货币作为计量边际效用的固定单位,后经帕累托改进,用以代替边际效用,作为一般均衡的理论基础。马歇尔的理论核心是认为一种商品的均衡价格就是在其他情况不变时,该商品的需求价格与供给价格达到一致时的价格,所以又称为局部均衡论。

篇(9)

一、我国目前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同志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明确指出:我们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不断努力地实现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的一体化建设。这一重要论述,指明了法治社会建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丰富和发展了法治思想和社会治理理论。建设法治社会,要求我们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社会。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随着我国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进程,中国法学教育事业虽然有了明显的进步和发展,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严重缺乏法律人才这一局面。但是目前大多数的法律院校培养出来的法律人才均不能够完全很好地适应中国现阶段社会主义政治经济的发展需求。未来,从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方向来看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将会进一步大量地增加。然而,目前我国存在的严重问题是,一方面一些人仅仅有着单一的法律知识,还不足以运用到日益复杂的环境中去。另一方面我国目前正面临着对于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的严重缺失状态,应用复合型法律复合型人才表现在素质、能力、层次上,随着金融领域、房地产领域等等的发展,对于专业型技术人才的需求缺口越来越大,而供给的高素质人才却供不应求。这些问题都有待于解决,更专业化,更多元化的人才有待于培养,也有待于投入到市场中去。

二、培养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的缘由与意义何在

(一)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是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长久以来,我国对于法学人才的培养模式基本上沿袭的是前苏联所谓的“对口教育”,“专才教育”模式。[1]但这种传统的苏联模式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课程体系梯度设置的不合理性,专业课的设置过多,教学方法落后,学生实务的操作能力明显欠缺,培养目标的单一匮乏性,考试模式固定呆板,忽视了对学生创造性新思维的开发与培养,严重缺乏创新性,不能够很好地适应现代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而早在20世纪60年代,国外就已经兴起了以科技教育、人文教育与通识教育并重的一种探索性教育模式,后被人们称之为应用复合型人才培养教育模式。[2]新时期,为适应社会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由此带来的社会对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强烈需求这一社会现象,卓越法律人才计划的实施正是为了应对社会出现的这一现象。目的在于要切实提高我国法律人才培养的质量,同时也响应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旨在通过各高校对法学学生的切实有效,具有较高强度针对性地教育培养中,逐步造就出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以满足社会政治经济不断快速发展,所引起的对这类人才的高度需求!从而进一步促进人类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与进步。

(二)培养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是法治社会下的必然要求

依法办事是社会主义法治化背景下的一项重要准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当中,只有严格地遵循法制规范,才能够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进而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序健康发展!然而,在现实社会的政治经济运行中,不断出现各种类型的新型复杂的社会问题。为应对这些复杂的社会问题,就进一步推动了高校对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是提高学生运用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方法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是法学教育与不同类型的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多元化教育的目的在于要求学生一方面精通法律基础知识。另一方面熟悉不同行业领域的专业知识,从而将两者熟练的相结合并运用,最终解决社会中不同类型的纠纷,这符合现代社会发展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的最佳标准。[3]

三、国外多元化教育培养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的模式范本。

(一)将必修课与选修课按照适当比例做出安排

美国本科法学教育基本上大致涵盖了一名合格律师所应具备的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与实务技能,分为必修课与选修课两个方面。其中,以必修课为主,选修课为辅。学生在学好必修课的基础之上,根据自身的情况可以自主的选择选修课来弥补自己认为的知识有所欠缺之处,从而不断丰富完善自己的阅历和思维方式。

(二)着重培训法律实务应用技巧能力

英国的律师资格考试分为“职业适合性阶段”和“基础法学阶段”。首先主要向学生开设基本法律的内容,使学生具备一名法律从业者的学术知识。进而法学院与律师学院或其它法律实践技能培训中心联合开设法律技术训练课程。另外开设课程专门提供一些更为传统的写作技巧,英国高校十分重视将理论学术基础知识与法律实务技巧应用相结合。

(三)建设双学士学位制

澳大利亚在进行法学本科的教育培训的同时也注重对其他相应学科的培训,学生在本科学习的时间里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以及兴趣爱好去选择两项不同的专业去学习,在本科毕业的时候,即可获得法律和其他一个专业的双学士学位。

四、如何不断完善多元化教育对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建设

(一)完善实践教学的改革,将必修课与选修课有效地相结合,相互补充。

“必须课+选修课”,法学课程目前大致包括法理学、经济法学、法制史、刑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民法学、商法学、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和军事法学等。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中的许多细微之处虽然也会涉猎到法学领域,但这些细微的领域却并没有被包含于现有的法学学科当中。在社会生活的实践中,我们必须充分地把握每一个不同的细节知识,在面对各种新型的复杂问题的时候,才能得以很好地去解决这些问题。生活中往往细节决定成败,作为一名应用复合型性法律人才,他必须具备敏锐的观察力和高度缜密的心思,才能更好地实现自己作为一名法律人应有的真正价值意义所在。

(二)切实实行“行业导师+实务导师”的双重培训方法。[4]

在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中,高等院校应当将校内导师的教育和校外导师的引导相结合,方能够取得最佳的效果。在引进通过社会人士带动学习和帮助提高法律人才的实际操作能力的初衷下,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帮助学生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提高自己的业务效率。首先引入一些有着丰富的社会经验的法学界法官、公检机关的检察官以及优秀的律师,让这些人员深入校园,深入教学实践课堂,充实师资队伍,快速帮助法学专业的同学提高能力。其次,具有法律和实务经验的人才将大量地加入法学师资。可以通过各种机制例如定期考核评教来督促和提高这些师资的实际教学能力,同时也给予他们更多的出国进修等机会,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最后,将专家带入课堂,专家致力于最前沿的法律研究,同时也有必要将优秀的法学观念带入到基础教学中去,在初期培养人才的时候就将观念注入新一代的法学学生的理念中,优秀的学者不仅仅局限于我国国内,更应吸收和采纳更多优秀的外籍专家,明确专家的职责,实现专业化教学和实践化教学相结合,通过各种各样的多方位的培训来增加学生的积极性,增加学生的实践机会,为培养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增加亮点!

(三)鼓励倡导学生获取双学士学位

在主修法学专业课的同时,通过辅修第二学历,学生能够掌握两门不同的专业知识,从而达到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基本标准。在毕业之后,走向社会后,将更加具有竞争优势,能够更熟练地处理各种复杂的法律实务问题。积极鼓励同学将所学到的法律知识与其他各方面的知识广泛的互相结合,综合运用,从而在不断形成法律思维的过程中,也注重了对自身逻辑思维的有效训练,广泛关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的知识,决不能仅仅局限于单一的法律知识,才能更好的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快速的发展变化,真正成为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

(四)建立行之有效的实践教学体系,全面提升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5]

为了强化学生法律技能和综合性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要求各高校在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集中设置模拟法庭、专业研讨课、法律诊所、课外研学、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等校内实践教学相关的环节。同时,应当积极组织和鼓励同学们参与法院开庭审理、模拟法庭和辩论竞赛、法律援助、普法活动等丰富多样的法律实践活动。切实努力加强与法律实务部门的紧密联系,进而建立“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的新机制。(作者单位:吉林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李龙.《论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载《中国法学》1997年第6期.

[2]徐维祥.《创建一体化双专业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载《中国高等教育》2009年第7期.

篇(10)

    一、劳动价值论中的劳动是生产商品的劳动

    劳动价值论中的劳动是生产商品的劳动。价值是商品生产中交互劳动的社会生产关系。创造价值的劳动当然是指生产商品的劳动,而不是非生产劳动。问题在于有些生产劳动被看做非生产劳动,或者某些非生产劳动又被看做生产劳动。

    第一,直接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从商品生产关系来讲,劳动生产力必须高到能够提供剩余产品,才有可能进行产品交换,使产品转化为商品。生产劳动不仅包含必要劳动(维护劳动力再生产的劳动),还必须包含剩余劳动,从生产结构来说,就是生产劳动是能够生产剩余产品的劳动。从价值形式讲,就是能够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这一定义有两个条件:生产力的高度使劳动包含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进人流通转化为商品。

    第二,直接生产过程外的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商品生产是和商品运动分不开的。为了商品生产必须从市场购运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进人直接生产过程后流水作业,产成品流通流到消费者手中。纯粹商业劳动只是为价值转型的劳动,不生产新的使用价值属非生产劳动。但商业劳动又是和物流结合在一起,就属于生产劳动。农业、采掘业、工业都生产了商品,提供了服务,它们的劳动当然属生产劳动。这是广义的服务。一般是就狭义而言的服务,即未提供商品,只提供劳动的服务。这里的界限在于,或者是生产有形商品的劳动,通过商品间接服务;或者是生产无形使用价值的劳动,直接为消费者服务。超越这个界限,就是非生产劳动。

    第三,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生产劳动从劳动方面上,由于商品具有二重性一使用价值与价值;生产商品的劳动也就相应具有二重性,作为具体劳动生产使用价值,作为抽象劳动创造价值。生产劳动从生产方面上,由于生产具有二重性一生产力(物质内容)与生产关系(社会形式),前者是具体劳动生产使用价值的能力,后者是抽象劳动创造价值所体现的生产关系。当具体劳动抽去具体现象成为抽象劳动,具体劳动的生产力便表现为抽象劳动的生产力,即单位劳动时间生产使用价值(商品)量,或单位商品所耗劳动量。

    第四,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劳动是体力和脑力的支出。简单劳动以体力支出为主,复杂劳动以脑力支出为主。脑力劳动的复杂程度在于它积累了前人和今人的科技劳动,再加上自己的创新劳动。体力劳动多墨守成规,未具有这样的脑务支出,故称简单劳动。因此,从量的比较讲,复杂劳动等于倍加的简单劳动。

    第五,共同劳动与一般劳动。直接劳动与间接劳动、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或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在同一期间(横向)共同协作,马克思称之为共同劳动。但在复杂科技劳动中不仅包含横向协作,还包含(纵向)传递下来的脑力劳动结晶。这种劳动即为一般劳动。

    第六,活劳动与物化劳动。价值是活劳动创造的。凝结在价值中的劳动是已经过去的劳动,或称“死”劳动,不是正在运行的活劳动。

    二、劳动价值论的两种形态及划分意义

    劳动价值论具有两种形态:第一种形态是劳动价值论的抽象形态,其特点是所论述的内容都是一些“最简单的规定”、“稀薄的抽象”和“最一般的形式”。正因为它“抽象”,所以马克思的论证附有若干假设和前提,一些比较复杂的因素如市场竞争、供求关系等都被暂时舍去了,仅仅从它的“纯粹形态”方面进行考察;正因为它“一般”,因此不仅适用于简单商品生产,而且适用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当然也适用于社会主义商品生产。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第二种形态为具体形态,它是第一种形态的逐步具体化,其特点有三:一是不再从“纯粹形态”方面进行考察,一些原来被舍去的因素如市场竞争、供求关系等逐步进入研究的视野。二是贴近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经济生活。三是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第一种形态是劳动价值论的核心和基础,第二种形态是第一种形态的逻辑推演、逐步展开和具体化,两者构成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劳动价值论的整体。划分和研究两种形态的劳动价值论,对于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研究和认识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特别是要发展抽象形态的劳动价值论。这一部分是马克思长期对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进行批判、扬弃和对历史和现实中的大量材料进行深人研究得出的结果,具有很强的科学性;更是马克思整个政治经济学的基础,竖立其上的马克思经济科学大厦就是依赖其支撑的。其次,结合新的历史条件,在深化劳动价值论具体形态的研究上下功夫。《资本论》的出版已经过去了一个多世纪,世界经济和政治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抽象形态应该说还是普遍适用的,但是它的具体形态将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发展,从而对当代经济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说服力的回答。

    三、面对经济发展的新问题以及理论研究的新进展

    由于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我国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出现了与马克思写作《资本论》时许多不同的新情况,主要是:(1)由于生产自动化的发展,单位商品中活劳动的含量大大减少;(2)由于科学技术特别是高科技的发展,精神劳动(科学劳动)已大大超过工人的直接劳动;(3)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产业结构的变化,已使工农业等物质生产部门在社会总劳动中所占的比重日趋减少,而商业、金融业以及各种为生产服务和为生活服务的部门即第三产业所占的比重则日趋增大。任何社会科学理论,包括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都应随着社会经济实践的发展而有所发展,不能凝固化,一成不变。劳动价值论研究有如下的新进展。

    第一,劳动主体队伍的多元性。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所研究的劳动主体,主要是私有制下的商品生产者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雇佣工人。在现代市场经济下,劳动价值论研究的劳动主体对象与传统意义上的对象有很大的不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既有公有制经济中的劳动主体,也有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劳动主体,还有为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中介服务的劳动主体。多元结构的劳动主体成为研究者的关注对象。

    第二,生产性劳动范畴的广泛性。马克思曾依据不同的标准,对劳动范畴进行了一系列区分。但他把自己研究、考察的重点放在物质生产部门,这也是当时的条件所限定的。在当代市场经济中,金融、保险、通讯等服务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生产部门的比重越来越高。劳动价值论的研究已把生产性劳动的范畴扩大到那些为物质生产者生活服务的,并通过市场进行交换的劳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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