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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1(b)-0000-00
在商业银行的各类贷款业务中,流动资金贷款是人们经常接触的一个基础贷款品种。作为一种使用较为广泛的融资工具,它具有周期短、效率高、成本低等优点。针对此类贷款,银监会专门出台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1号,下称暂行办法)进行规制,本文结合该暂行办法的规定,拟对流动资金贷款的概念、管理要求、需求测算的意义、方法等进行初步探讨,以期在实践中能够有所借鉴。
1 流动资金贷款的概念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正确理解上述概念,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这里的借款人是指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并不包括自然人。但在实践中,以自然人名义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所在企业经营的,也多参照适用该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二,流动资金贷款系用于借款人的经营周转,期限相对较短,一般不超过1年,主要用于满足借款人的短期资金需求,当然也可以用于满足借款人的临时性、季节性等资金需求;第三,贷款的用途限于借款人的日常的生产经营,不能挪用于固定资产项目或股权投资等,并且贷款金额不应超过借款人的实际资金需求。
2 银监会对流动资金贷款的管理要求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银监会对流动资金贷款主要提出了以下管理要求:
2.1 全流程管理要求
暂行办法要求商业银行要全面了解客户的信息,包括各种财务和非财务的信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从受理到收回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2.2 资金合理测算要求
暂行办法要求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合理测算借款人的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该办法明确规定,超过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发放贷款的贷款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银监会可采取监管措施,并进行处罚。
为便于管理和实际应用,暂行办法在附件中对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提供了参考方法。
2.3 统一授信要求
暂行办法要求贷款人应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以防止商业银行对借款人的过度授信、多头授信。
2.4 用途合法要求
暂行办法要求贷款人与借款人约定的流动资金贷款用途必须明确、合法,并作了一些禁止性的规定,如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等,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等。
3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测算的意义
3.1 遏制借款人的盲目扩张,防止过度负债。
借款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获取更多的利润,经常会有盲目扩张的冲动。为解决资金来源问题,这些企业往往通过流动资金贷款的形式快速获得所需资金,极易导致过度负债的问题。对流动资金贷款的需求进行测算,客观上会促进企业了解、评价自身的营运资金周转、财务状况等情况,避免不必要的利息费用支出。
3.2抑制贷款人的放贷冲动,提高管理水平
当前商业银行之间竞争日益激烈,充分发挥贷款业务的龙头作用,带动其它业务的全面发展是各家银行的普遍做法。为完成利润等指标,受各种利益的驱动,各银行争相向所谓优质客户发放流动资金贷款,造成风险的不断累积,而在实践中,部分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却经常得不到应有的满足。对流动资金贷款的需求进行测算,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银行通过量化的指标将借款人的资金需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合规的形式抑制贷款冲动,提高其授信精细化管理水平,同时也有利于其形成健康的信贷文化和理念。
3.3控制贷款资金的流向,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在实践业务中,企业挪用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流入非实体经济领域等现象并不鲜见,商业银行对借款人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合理测算以及对贷款资金流向的控制,可以确保企业将贷款资金真正用于其实体经营,防止借款人任意予以挪用。为此,暂行办法要求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并对贷款支付方式、资金的回笼等作了明确规定,贷款人放任借款人将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以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的,会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4现行测算方法及存在缺陷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应基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与现有流动资金的差额(即流动资金缺口)确定。该办法认为影响流动资金需求的关键因素为存货(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现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当期财务报告和业务发展预测,按以下方法测算其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
4.1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
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
4.2估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将估算出的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其他融资,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上述测算方法是目前各家商业银行所普遍采用的主要方法,在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正常资金需求、提升贷款人的信贷管理水平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从实践情况看,该方法还存在以下缺陷:
(一)适用前提的缺陷。该方法适用的前提是企业所编制财务报表须具有可用性,能够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事实上,由于种种原因,国内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普遍不高,尤其是部分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不完善,会计核算不规范,提供财务报表的质量参差不齐,在这种情况下测算出来的资金需求量可能与实际情况大相径庭,从而失去其测算的意义。
(二)适用范围的缺陷。该方法以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作为流动资金需求的关键因素,对生产经营相对稳定的一般制造类企业具有较强的适用性,但对新成立的企业、特殊行业的企事业组织,如医院、学校、建筑业、娱乐业等可能难以直接适用。
(三)取值标准的缺陷。因缺乏统一标准以及从业人员的知识、水平、经验等方面的差异,对计算公式部分因素的取值标准和范围存在不同的理解,造成实践执行中的较大争议,调节空间过大,测算数据易纵。例如,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如何取值?以前年度的销售收入增长率是否可以不考虑?自有资金如何取值才算合理?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具体可以包括哪些?等等。
(四)选取因素的缺陷。计算营业资金周转次数时,测算公式选取了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预收账款等五个与流动资金需求密切相关的因素,但是各行各业的企业面对的经济环境不同,经营模式、资金结算方式等也有较大差异,完全照搬上述因素未必能真实、全面地反映企业的资金运转情况。例如,有的企业的应收票据、应付票据在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中占比较大,是否应该考虑?在达到什么程度时考虑?又比如,很多中小企业会计核算不规范,一些正常经营的应收、应付款项,甚至对外借款等都计入了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上述情况也有可能造成资金测算的偏差。
5几点建议
(一)建议修改暂行办法的附件,可以根据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类型、不同的贷款用途等提供多种测算方法(不局限于财务报表)进行参考和选择,增加灵活性,赋予商业银行更多的业务操作的自利。
(二)完善现行流动资金贷款的资金需求测算方法,建议监管部门进一步明确相关概念的含义和范围,或另行出台相关文件予以解释,缩小计算公式中取值可调整的空间,避免为达到目标数值而任意进行调节的现象。
(三)商业银行在实务操作中还存在运用上述公式过于机械和僵化的现象,建议充分利用附件中“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例如银行在预测周转天数时可考虑一定的保险系数,对小企业融资、订单融资等情况,可根据实际交易需求确定流动资金额度等。
(四)资金需求测算本身即含有内在的不确定性,并受企业对外投资、市场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以估计数、预计数来完全准确预测借款人的流动资金需求几乎是不可能的。在实务操作中,为避免受到监管处罚,资金需求测算在某些范围或程度上已经流于形式。笔者认为,手段与目的要进行区分,不能为了测算而测算,商业银行要树立正确的贷款管理理念,切实了解和掌握企业的业务运作模式,过于纠缠数字的精确是得不偿失的。建议在暂行办法中也可以考虑删除关于具体测算方法的相关规定,适当减少行政介入,而由各商业银行自行制订测算方法并报送监管机构备案。
“三办法一指引”(以下简称贷款新规)是银监会对贷款监管法规和政策进行系统化调整与完善的成果。其目的是引导商业银行在全流程管理、诚信申贷、协议承诺、实贷实付、贷放分控、贷后管理、法则约束诸方面遵循一系列指导原则。笔者就几个月来新规在基层行的应用情况和难点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一、贷款新规运用体现的突出亮点
贷款新规是我国金融监管领域的一次创新之举,它强化了银行贷款的全流程、精细化管理,有利于商业银行提高风险防范与控制能力,防范贷款被挪用,保护借款人合法权益,以及构建健康的信贷文化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应用中其突出亮点主要体现以下几点:
(一)全流程精细化管理得到强化
全流程贷款管理强调将有效的信贷风险管理行为贯穿到上述贷款生命周期中的每一个环节,改变了以往将贷款流程只划分为贷前管理、贷中管理、贷后管理三个环节的粗略划分方法,对贷款流程进行了更细的环节划分,同时,对每个环节制定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实现了贷款管理从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化的过程。
(二)倡导协议承诺实贷实付原则
协议承诺原则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应与借款人乃至其他相关各方通过签订完备的贷款合同等协议文件,规范各方有关行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调整各方法律关系,追究各方法律责任。协议承诺原则通过强调协议的完备性、承诺的法律化及管理的系统化,弥补过去法律合同的不足。一旦违约事项发生,银行或者免责,或者可以追责,这样不但能够切实保护贷款人的权益,还有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实贷实付要求根据贷款项目进度和有效贷款需求,在借款人需要对外支付贷款资金时,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有及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等方式,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的过程。实贷实付原则的关键是让借款人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用途,减少贷款挪用的风险。
(三)体现贷放分控贷后管理
是将贷款审批与贷款发放作为两个独立的业务环节,分别管理和控制,以达到降低信贷业务操作风险的目的。推行贷放分控,一方面可以加强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防范操作风险;另一方面可以践行全流程管理的理念,建设流程银行,提高专业化操作,强调各部门和岗位之间的有效制约,避免前台部门权力过于集中。要求监督贷款资金按用途使用,对借款人账户进行监控,强调借款合同的相关约定对贷后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约束性;明确贷款人按照监管要求进行贷后管理的法律责任。
(四)强调流动资金需求测算,防止超额授信
“流动资金管理办法”规范重点之一定位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贴近借款人实际,合理测算借款人的流动资金需求,进而确定流动资金贷款的额度和期限,防止超额授信。规定中明确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主要是基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与现有流动资金的差额确定。在实际估算过程中,总的思路是首先考虑借款人用于日常经营的营运资金需求量,再扣除其现有融资和能够投入到日常经营的自有资金,缺口即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在估算营运资金需求量过程中,还要结合借款人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状况,合理预测各项资金占用;同时考虑小企业融资、季节性生产、订单融资等情况。总之,充分体现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客户实际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和控制金融风险的要求。
二、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贷款新规”在促进银行信贷风险监控制度的系统化调整与完善、提高贷款的精细管理水平起到了很大作用。但由于环境条件等方面的限制,在推进工作中主要还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人员机构设置不足。一是人员素质与贷款新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部分信贷从业人员对国家产业政策不清楚,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规性、技术和财务的可行性、流动资金需求测算、项目管理分析把握缺乏经验。二是人员紧缺,难以全面满足贷款新规的全流程管理。现有人员岗位的设置难以实现对贷款调查、审批、支付和贷后管理环节的分离和对贷款相关账户的管理。
第二,客户配合程度差。企业习惯了“实贷实存”的方式,对“实贷实付”缺乏认识。从现阶段实际情况来看,一方面受托支付耗时长、成本高、交易不便、办理过程繁杂、收现滞后等原因,部分借款人及交易对方不一定接受,自主支付又会受各种条件的限制且监管细化;另一方面央行近期采取了信贷规模控制的措施,企业担心授信后,由于银行规模调整,无法获得全部贷款,会对生产经营带来损失,所以对支付管理普遍存在抵触情绪。
第三,结算渠道不畅导致支付管理出现盲点。由于目前金融系统结算渠道不是很顺畅,部分借款人在取得贷款后要转到在他行的账户,然后通过他行账户付给材料供应商,使得对这类客户的支付管理难以按新规执行到位。对于多数中小企业,存在交易对象较分散,大部分非现金结算难以执行,影响新规的有效落实。
第四,《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测算难以反映真实情况。一是由于存在很多中小企业,企业财务制度的不健全和欠规范,导致测算出来的可贷资金额度和实际用信额有时会存在一些偏差。二是流动资金贷款需求测算方法对流动资产平均占用只考虑了正常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科目,对非正常占用的科目完全不予考虑。这些非正常占用科目被排除在外,将造成测算所得的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普遍较小。三是流动资金贷款需求测算方法只考虑企业自身的角度,而没有从行业均值的角度来测算企业的流动资金需求。这样就造成了一些优质的企业,由于自身的生产经营周转速度很快,流动资金占用较少,从而测算得到流动资金需求量很小。而一些较差的企业,由于自身的生产经营周转速度很慢,流动资金占用很大,反而测算得到流动资金需求量很大。
第五,由于宣传工作起步晚、力度不够,而且宣传的面不宽,导致借款人不了解贯彻实施贷款新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工作中难以取得客户的支持和配合;另外,一定时期内,同业之间对贷款新规认识程度的不同,会出现宽严不一,影响竞争的公平性和降低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三、针对运用中存在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完善管理体制,落实风险监控。根据贷款新规调整设置调查、审查审批、评估、放款、放款核准、提款核准审查和提款等岗位,确保经营活动接受全流程的监督,确保独立开展风险评价、支付审核的有效性,实现执行贷款新规“正步走、齐步走”,真正实现贷款管理模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的转变。
第二,培育信贷文化,引导诚信合作。一是树立“实贷实付”的信贷管理理念,明确银行对贷款用途管理的责任,引导其在信贷管理中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二是正确认识贷款的风险,要以贷款用途和持续经营状况综合分析贷款风险。三是以科学的绩效考核引导信贷文化,通过量化风险管理的办法加强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使信贷人员自身报酬最大化和创造增加值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遏止信贷管理人员因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偏离所有者目标的现象。四是促进广大申贷的中小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和财务制度,确保诚信申贷;强化贷款协议承诺,确保企业守约用贷;通过贷后检查,促使企业规范经营,不隐瞒重大事项,以保障银行债权的安全性。
第三,加强与客户沟通,确保支付新规落实。与客户沟通,让客户清楚实贷实付客观上都能降低客户的贷款日均余额与利息负担,帮助银行贷款客户降低财务成本,从根本上扼制客户挪用贷款从事高风险投资的冲动,帮助其有效防范财务风险。防范财务风险;完善贷款操作流程,对受托支付企业贷款和个人贷款的信贷资金支付前做出明确规定,争取借款人的理解和配合,最大限度维护好与客户的关系,对衍生出的贷款新风险制定出防范措施。
分析营运能力的常用指标是资产周转率(周转天数),主要包括:总资产周转率(周转天数)、流动资产周转率(周转天数)、固定资产周转率(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率(回收期)、存货周转率(持有天数)等。借款人营运资金量影响因素主要包括现金、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
在实际测算中,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可参考如下公式: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
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
二、估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将估算出的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其他融资,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如短期债券)。
上式中的借款人自有资金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
1、借款人自有资金=未分配利润+净利润+折旧-资本性支出-股利支出-到期银行借款和其他借款
2、借款人自有资金=折旧资金+所有者权益-各种资产净损失
3、借款人自有资金=货币资金
三、其他因素
(一)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情况,如借款人所属行业、规模、发展阶段、谈判地位等。
(二)对集团关联客户,可采用合并报表估算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原则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成员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总和不能超过估算值。
(三)对小企业融资、订单融资、预付租金或者临时大额债项融资等情况,可在交易真实性的基础上,确保有效控制用途和回款情况下,根据实际交易需求确定流动资金额度。
(四)对季节性生产借款人,可按每年的连续生产时段作为计算周期估算流动资金需求,贷款期限应根据回款周期合理确定。
其实举个例子是最能说明如何测算流动资金需求量的:
某企业向某农村信用社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需测算该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合理需求量。该企业部分财务报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贷币资金 600 700
应收帐款 1600 1850
预付款项 400 500
存货 1090 2150
流动资产合计 3690 5200
短期借款 120 100
应付帐款 1650 1500
预收款项 550 600
应交税费 140 13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30 300
流动负债合计 2890 2630
其他资料:
1、贷款申请年度企业销售收入总额1亿元,销售成本7000万元,销售利润率为30%。
2、企业预计第二年的销售收入年增长率为10%。
3、企业拥有自有资金200万元。
4、企业近期内有一笔50万元的短期贷款需要归还。
5、企业目前主要是通过银行贷款来筹措营运资金。
其测算过程如下:
企业营运资金周转次数测算表
科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平均余额 周转次数 周转天数
应收帐款 1600 1850 1725 5.8 62.1
预付帐款 400 500 450 15.56 23.14
存货 1090 2150 1620 4.32 83.33
应付帐款 1650 1500 1575 4.44 81
预收帐款 550 600 575 17.39 20.7
测算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过程如下:
1、估算营运资金周转次数,以存货周转次数计算为例
存货平均余额=(1090+2150) /2=1620(万元)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存货平均余额=7000/1620=4.32(次)
存货周转天数=360/4.32=83.33(天)
依此类推,分别计算出应收帐款周转天数、应付帐款周转天数、预付帐款周转天数、预收帐款周转天数(见上表)
则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帐款周转天数-应付帐款周转天数+预付帐款周转天数-预收帐款周转天数)=360/(83.33+62.1-81+23.14-20.7)=5.38(次)
2、估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量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10000*(1-30%)*(1+10%)/5.38=1431(万元)
3、估算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我国的小企业融资市场属于典型的卖方市场,定价权掌握在卖方,卖方根据各小企业的素质施行价格歧视。所以,小企业的“形象”从一定程度上决定自身的融资成本。
(一)“好看的”财务报表和新增流动资金缺口的测算方法
小企业报表的特点。一是流动资产比例较高,占总资产的60%-70%,主要是由于应收款项和存货引起的;二是固定资产偏低,通常不超过30%;三是流动负债较高,主要由于偏高的应付款项、其他应付款项造成;四是中小企业资产负债率偏低,尤其长期借款偏少,但民间借贷具有隐蔽性;五是所有者权益较高,但注册资本偏小;六是为避税,纳税申报表反映收入偏少,真实收入核实有一定难度。
“好看的”财务报表应具有的特点。一是适度增加固定资产占比;二是控制好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评价指标,流动比率控制在1左右尚好,速动比率控制在2左右尚好);三是合理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和存货周转天数,商贸型企业该天数应尽量控制在30天以内,生产型企业可适当放宽;四是资产负债率过低,说明企业没有很好地利用财务杠杆,企业正常的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0%左右较佳,这样面对银行贷款测算时有新增流动资金缺口;五是注册资本可适当增大,小企业常将所有者权益项中的未分配利润做得很大,一来不符合小企业发展规律,二来银行在测算新增流动资金缺口时可认为该项能弥补缺口,从而使企业失去银行的信贷支持。六是企业的增值能力主要看营业成本和营业收入的比值。一般来讲,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值越小,其增值能力越强。
下面介绍3种银行常用的新增流动资金缺口的测算方法。
方法(一)根据银监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中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的测算公式来确定借款企业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在实际测算中,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可参考如下公式: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
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方法(二)本方法为实际工作中的一般经验做法,主要考虑客户的销售内在需求、保证能力及负债水平制约等三个方面的因素,具体操作中确定需求规模应该考虑周全,计算精细。
具体做法是:根据客户从当前开始到一年后的合理销售规模净增长数,由此引起的合理应收账款及库存净增加额,减去应付账款净增加数之后得出的合理数额,即为我行给予该客户新授信规模最大理论值.
方法(三)成本周期法.
具体做法是:根据借款人上年末的财务数据,计算出应收账款和存货周转天数,减去应付账款周转天数,然后计算出借款人从生产投入到货款的收回所需的时间,再根据借款人当年计划实现的销售收入和上年的销售成本率,最后计算出借款人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用计算公式表述如下:
营运资金需求量=(存货天数+应收账款天数-应付账款天数)÷30×(当年计划月产品销售收入×上年销售成本率)
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营运资金量-借款人自有资金-现有流动资金贷款-其他渠道提供的营运资金
(二)充足的银行对账流水
银行对账流水能覆盖财务报表的销售收入和实际销售收入,证明企业营业能力,这是取信银行的关键,即使企业在纳税报表的销售收入与实际有偏差,也可以通过银行对账流水得到佐证。企业不能忽视银行对账流水的连续性和合理性。
(三)良好的银行征信记录
这是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首要准入条件,一方面包括小企业主、实际控制人、法人代表等关系人的银行征信记录,另一方面包括小企业自身的银行征信记录。对于小企业贷款,银行在看重企业产品的同时更关注关系人的人品。当然良好的银行征信记录不代表空白的征信记录,空白的征信记录让银行失去评价的标准和空间。良好的银行征信记录首先是有记录,再是无不良信用记录,这些记录包括银行的个人和企业的以往和现在的银行信贷记录、企业的垫款记录、担保记录、被担保记录、法院的记录、行政处罚记录等。
(四)连续的纳税记录
纳税是每个社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这件事情每个人都知道,小企业也知道,但是财务制度的不完善导致我国大部分小企业没有规范的纳税。企业连续的纳税记录是记录企业经营情况的重要依据。我国大部分银行不会对未纳税的企业提供经营性贷款,这也是银行对社会负责的表现。
(五)独立、专业的财务制度和财务人员
这是记录企业经营的客观要求,避免产生一张报表都没有,一张税票都没有的企业,也是企业规范经营的前提。
(六)足值的抵押物
小企业贷款的担保方式有抵押、担保公司或一般企业担保、质押(应收账款、全额现金、股权等),其中抵押是银行较为认可的担保方式,抵押物可为住房、商铺、商住两用房等。能够提供抵押物的企业可充分证明企业的实力。
二、自我宣传、突出专长
第一,打造特色产品。产品是一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现在很多小企业的产品同质性很强,没有特色,经营销售情况全靠小企业主或关系人的社会地位或人脉关系,这样缺乏市场竞争力的产品,迟早会遭到市场淘汰,银行一般会选择谨慎贷款。
第二,整洁、规范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的整洁、规范可以看出企业的发展状态,是企业给银行的第一印象,犹如人靠衣装,佛靠金装。
第三。优秀的企业文化。这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优秀的企业文化能提振企业员工的工作热情,增强企业员工的创新能力,提升企业产品质量。
三、忠诚与贡献
(一)小企业主
小企业主作为企业的所有人,其本身也是银行的潜在客户,要保持与银行的日常联系,包括日常的个人贷款业务、信用卡业务、存款业务、结算业务、基金业务、黄金业务、三方存管业务等。
(二)小企业本身
小企业本身对银行的贡献也颇大,例如存款业务、贷款业务、结算业务、票据业务、工资业务、代收代付业务等。
(一)确定敏感性分析指标
一般选择项目IRR与NPV指标作为分析对象。
(二)选择不确定性因素(假设变量)
影响项目经济效益的因素很多,敏感性分析通常选择对投资项目资金流量起主要作用的因素,包括项目投资额、营业收入与经营成本。
(三)确定不确定性因素的变化范围
一般选择±20%、±15%、±10%,以5%为间隔,变化范围越大,需要测算的次数越多。
(四)进行敏感性分析并找出敏感性因素
分别对投资额、营业收入、经营成本按变化范围进行测算,得到不同变化范围下的IRR与NPV。如本例不确定性因素的变化范围选择±20%,则需要测算8(变化率)×3(不确定因素)×2(分析指标)共48次,过程较为繁琐。
(五)编制敏感性分析表,绘制敏感性分析图
二、案例资料
甲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20万元,其中第1年年初和第2年年初投资分别为70万元和50万元,第1年年末项目竣工并投入试生产;项目生产期10年,固定资产直线法折旧,预计净残值率10%;项目投产时需垫支流动资金50万元,第1年年末支付30万元,第2年年末支付20万元,项目结束时收回;项目投产后第1年营业收入60万元、第2年80万元,第3―8年100万元/年,第9年每年减少为85万元,第10年减少为60万元,项目投产后第1年经营成本38万元,第2年45万元,第3―8年65万元/年,第9年减少到48万元,第10年减少到35万元;该企业适用所得税率为25%,基准折现率10%。根据以上资料,甲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简表)与基本评价结果如表1所示。
为进行敏感性分析,表1中回收固定资产余值(N6)、回收流动资金(N7)、调整所得税等项目都应设计为公式自动计算,因为当投资、收入与经营成本发生变化时,其结果也会发生相应变化。其中公式:
三、运用Excel模拟运算表进行投资项目敏感性分析设计思路
如何利用Excel进行投资项目敏感性分析,现有的做法归纳有两种:一是枚举法。先设计一个NPV与IRR的基本计算表,其中NPV与IRR运用Excel公式计算;然后对每个不确定性因素(假设变量)按变化率分别测算,得到各变量不同变化率的评价结果。这种方法仅解决了NPV与IRR的自动计算问题,但未简化繁琐的测算过程。二是利用Excel“窗体”中的“微调项”工具按钮设置变化程度,通过移动滚动条得到每一变量不同变化程度下的评价指标。这种做法必须假设投资是一次性投入,收入、经营成本在不同的时期保持不变,而现实中大多数项目是分期投资的,收入与经营成本在投产前期受投产率影响逐渐提高,临近项目结束时因产能下降而逐渐下降。本文案例按此情况设计。另外,现有的两种做法测算的结果不能保存,每做一次测算都需要单独记录评价结果。因此在设计中应解决分别测算问题、测算结果保存问题以及分期投资、收入、经营成本在不同时期不等的问题。
Excel模拟运算表是一种只需一步操作就能计算出所有变化的模拟分析工具。它可以显示公式中某些值的变化对计算结果的影响,为同时求解某一运算中所有可能的变化值组合提供了捷径。因此运用Excel模拟运算表能很好地解决敏感分析中的分别测算问题和测算结果保存问题。但如何解决分期投资、收入、经营成本在不同时期不等的问题,则需要单独设计。模拟运算表中引用行或列是对应原计算公式中的一个单元格。显然,表1中投资、收入与经营成本的行引用在NPV与IRR的计算公式中都是多个单元格。因此运用Excel模拟运算表的难点是解决行单元格的引用问题。
为此,本文创新地设置一个不确定性因素基本系数区域,将不确定因素的基本系数乘到基本现金流量表运算公式中,模拟运算表只需将引用行或列单元格设为基本系数就可以解决1个单元格的问题了。
四、运用Excel模拟运算表实现投资项目敏感性分析
第1步:将“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复制到sheet2,将sheet2命名为“敏感性分析表”,表1“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更名为“表2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含基本系数)”。
第2步:设置不确定性因素基本系数区域(图1)。
第3步:用基本系数乘表2中的每个营业收入、建设投资、流动资金、经营成本,将基本系数与表2联结在一起。公式为:
经过以上处理,项目基本评价结果与表1结果完全一致。
第4步:利用模拟运算表得到各不确定性因素±20%变化区间的NPV与IRR(图2)。对固定资产投资的测算,设置从0.8、0.85到1.2共9个变化区间。
在E24与E25单元格分别输入IRR与NPV的计算公式,E24=$C$18,E25=$C$19,选中E23:N25区域点菜单栏“工具”―“模拟运算表”,在引用行的单元格输入$C$23(固定资产投资的基本系数),就得到了9个变化区间的IRR与NPV的评价结果(见图2)。
对垫支流动资金测算,将E23:N25区域复制到E27:N29区域,将模拟运算表中引用行的单元格改为C24即完成,同理营业收入与经营成本见图3。
第5步:编制敏感性分析表(图4),绘制敏感性分析图(图5)。
将第3步模拟运算表中的计算结果直接复制到图4中的表3、表4中,就完成了敏感性分析表的编制。公式:
设C41=F24,C42=F28,C43=F32,C44=F36,向右填充,完成表3;设C48=F25,C49=F29,C50=F33,C51=F37,向右填充,完成表4。
根据图4中的表3、表4绘制敏感性分析图,如图5、图6。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贷款人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
第七条贷款人应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八条贷款人应根据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贷需求等,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标,不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
第九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
第十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对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受理与调查
第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依法设立;
(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四)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贷款人应对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材料的方式和具体内容提出要求,并要求借款人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第十三条贷款人应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形式履行尽职调查,形成书面报告,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的组织架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团队的资信等情况;
(二)借款人的经营范围、核心主业、生产经营、贷款期内经营规划和重大投资计划等情况;
(三)借款人所在行业状况;
(四)借款人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存货等真实财务状况;
(五)借款人营运资金总需求和现有融资性负债情况;
(六)借款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等情况;
(七)贷款具体用途及与贷款用途相关的交易对手资金占用等情况;
(八)还款来源情况,包括生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综合收益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九)对有担保的流动资金贷款,还需调查抵(质)押物的权属、价值和变现难易程度,或保证人的保证资格和能力等情况。
第三章风险评价与审批
第十四条贷款人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价机制,落实具体的责任部门和岗位,全面审查流动资金贷款的风险因素。
第十五条贷款人应建立和完善内部评级制度,采用科学合理的评级和授信方法,评定客户信用等级,建立客户资信记录。
第十六条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经营规模、业务特征及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资金循环周期等要素测算其营运资金需求(测算方法参考附件),综合考虑借款人现金流、负债、还款能力、担保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结构,包括金额、期限、利率、担保和还款方式等。
第十七条贷款人应根据贷审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建立规范的流动资金贷款评审制度和流程,确保风险评价和信贷审批的独立性。
贷款人应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授权与转授权机制。审批人员应在授权范围内按规定流程审批贷款,不得越权审批。
同签订
第十八条贷款人应和借款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
第十九条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与借款人明确约定流动资金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用途、支付、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二十条前条所指支付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贷款资金的支付方式和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
(二)支付方式变更及触发变更条件;
(三)贷款资金支付的限制、禁止行为;
(四)借款人应及时提供的贷款资金使用记录和资料。
第二十一条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由借款人承诺以下事项:
(一)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材料;
(二)配合贷款人进行贷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及相关检查;
(三)进行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以及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前征得贷款人同意;
(四)贷款人有权根据借款人资金回笼情况提前收回贷款;
(五)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及时通知贷款人。
第二十二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借款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贷款人可采取的措施:
(一)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二)未按约定方式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的;
(三)未遵守承诺事项的;
(四)突破约定财务指标的;
(五)发生重大交叉违约事件的;
(六)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五章发放和支付
第二十三条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流动资金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
第二十四条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应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第二十五条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的行业特征、经营规模、管理水平、信用状况等因素和贷款业务品种,合理约定贷款资金支付方式及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
第二十六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一)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
(二)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
(三)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根据约定的贷款用途,审核借款人提供的支付申请所列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信息是否与相应的商务合同等证明材料相符。审核同意后,贷款人应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
第二十八条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定期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第二十九条贷款支付过程中,借款人信用状况下降、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强、贷款资金使用出现异常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根据合同约定变更贷款支付方式、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贷后管理
第三十条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发放后的管理,针对借款人所属行业及经营特点,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分析借款人经营、财务、信用、支付、担保及融资数量和渠道变化等状况,掌握各种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风险因素。
第三十一条贷款人应通过借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指定专门资金回笼账户并及时提供该账户资金进出情况。
贷款人可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融资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签订账户管理协议,明确约定对指定账户回笼资金进出的管理。?贷款人应关注大额及异常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加强对资金回笼账户的监控。
第三十二条贷款人应动态关注借款人经营、管理、财务及资金流向等重大预警信号,根据合同约定及时采取提前收贷、追加担保等有效措施防范化解贷款风险。
第三十三条贷款人应评估贷款品种、额度、期限与借款人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的匹配程度,作为与借款人后续合作的依据,必要时及时调整与借款人合作的策略和内容。
第三十四条贷款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借款合同的约定,参与借款人大额融资、资产出售以及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破产清算等活动,维护贷款人债权。
第三十五条流动资金贷款需要展期的,贷款人应审查贷款所对应的资产转换周期的变化原因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展期,并合理确定贷款展期期限,加强对展期贷款的后续管理。
第三十六条流动资金贷款形成不良的,贷款人应对其进行专门管理,及时制定清收处置方案。对借款人确因暂时经营困难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可与其协商重组。
第三十七条对确实无法收回的不良贷款,贷款人按照相关规定对贷款进行核销后,应继续向债务人追索或进行市场化处置。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贷款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监管措施:
(一)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流程有缺陷的;
(二)未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的;
(三)贷款调查、风险评价、贷后管理未尽职的;
(四)对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发现而未发现,或虽发现但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第三十九条贷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除按本办法第三十八条采取监管措施外,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对其进行处罚:
(一)以降低信贷条件或超过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发放贷款的;
(二)未按本办法规定签订借款合同的;
(三)与借款人串通违规发放贷款的;
(四)放任借款人将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以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的;
(五)超越或变相超越权限审批贷款的;
(六)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的;
(七)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的其他情形的。
章附则
一、项目投资估算的相关概述
项目投资估算是指估算拟建项目建设期所需固定资产投资和投产后所需生产流动资金。投资估算是项目基本经济数据预测的重要环节。这一估算准确与否,直接影响项目建成投产后的企业成本和收益,是项目投资和贷款决策的一个关键问题,因此需要加强重视。当前针对项目投资估算的方法是编制概算法,它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审查并估定拟建项目各单项工程的规模或工程量,比照编概算的方法,运用概算指标测算所有单项工程的建设投资,再加上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汇总为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估算价值,这一方法估算比较准确。至于流动资金则是保证项目建成投产后维持正常营运垫支于劳动对象和其他生产费用所必不可少的周转资金。这项投资的需要量,通常均比照核定企业定额流动资金的方式采用周期占用额计算法或比例计算法进行测算。
二、油气田开发项目投资估算值
油气田开发项目投资估算值的一大部分就是工程费用,浅层油气田的开发一般按照“成果法”核算成本,而探井和评价井的投资费用也都泪如开发费用中,这些费用不计算在笃定资产其他费用和预备费。浅层油气田开发项目中的新钻开发井的钻井综合成本采用综合指标估算的方式,也不需要再另外记取固定资产其他费用和预备费。地面工程投资费用时油气田开发项目投资估算值的一大部分,地面工程投资费用不计取固定资产其他费用和预备费。油气田的开发还涉及到很多固定资产,这些固定资产其他费用也是一笔很大的开支,建设单位需要一定的管理型,工程咨询公司需要收取可行性研究费用,环评部门需要收取环评费,勘察单位、设计单位都需要收取相应的费用,这些费用都是油气田开发项目的投资估算值的一部分。油气田的开发使用必然涉及到各种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还会涉及到土地使用权、商品权都一系列权益,在土地征用过程中还会涉及到土地征用以及拆迁的费用,这些费用也都是油气田开发投资估算值的一部分。
一、筹资管理实论
筹资活动是公司根据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在自有资金不能满足和保证公司正常运转及项目投资等特定用途时,从公司内、外部获取资金以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筹资必须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掌握好筹资策略和方法,确保融资成本和风险最低,资金运用效益最佳。下面仅就债权筹资方式作以论述。
1、理智的筹资决策。我公司是国有大型企业,筹资业务最高决策机构为集团公司董事会,每笔融资业务规模及运用必须经董事会授权,控制了决策风险。
2、综合的效益测算。新增资运用效益测算和对原有资金占用项目影响双关测评,以评定筹资规模和投放方式。炼治行业库存准备资金和材料预付款以及存货占用资金合理度因原料和成品市场因素很难介定,但我公司通过安全生产储备、效益储备、风险储备测算,来确定合理的资金占用量和借款额以及恰当的借入时机。
3、安全的资金链和还款预案。我公司从流动资金占用或项目建设投入相对讲属资金密集形企业,资金占用和需求量很大,几乎每月都有到期借贷资金,如何保证资金链安全呢?首先,确保专项筹资专款专用,严格区分固定资产借贷和流动资金借贷的使用,避免短贷长投造成资金的风险。其次,根据年度财务预算和项目预算制定全年借款和还款计划,按月分解和落实。项目建设必须采用固贷,固贷不到位不开工,到位不挪用;每月初根据供、产、销计划编制月份资金调度计划,月底编制本月资金来源运用表,评定资金运用效率。有预有立、远近结合,既维护了企业商业信誉,又保证了公司资金动作安全性和效益性。
4、科学的筹资策略。筹资策略本着全局性、必要性、效益性和长期性目标,作好筹资的风险评价、筹资时机、筹资规模和筹资组合等工作。必须全面地衡量收益情况和偿还能力,做到量力而行,避免风险。内部融资本着风险小、期限短,外部融资本着以四大银行为主、小规模商业银行为辅的策略。同时,严格控制相关指标:
1)严格控制产权比例和负责比率。股权筹资前提确保国有控股,股权明确;负债筹资确保投资项目或投资经营活动的回报绝对大于资金成本。产权、负责比率基于控制力下的最佳效益的临点。
2)充分论证各种担保方式。特别是基本生产经营设备和不动产用于债务抵押的安全性,抵押方式的成本和限制条款,质押方式物权监管对公司正常运营的影响;评价互相担保人的资信和持续经营能力来控制或有损失。
3)筹资适度,合理安排筹资时间和金额,避免因资金闲置浪费增加资金成本,也要防止资金滞后错过资金投放时机。
4)采用多种筹资方式及筹资组合,分散筹资风险;长短期筹资确定合理比例。
5)在充分利用商业信用筹资时,保证合理占用期限,避免信用危机。
5、严格控制二级公司对外融资。二级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及内部集资,其担保采取抵押或与外单位间相互担保,一次贷款在一定规模以上的或年利率超过同期银行利率一定比率以上的,须报集团公司审批。贷款担保是公司的潜在负债,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原则上各二级单位不准为外系统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子公司之间的贷款担保,也须报请集团公司批准,确保上下利益一致,行动统一。
筹资管理并不是独立的,而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不可缺失的重要环节,筹资给公司带来经营资本,也带来一定的风险,筹资管理作为财务管理的重点,最终目标实现资金成本最低,风险最小,资金充实及时而又避免闲置或滞后。
二、投资管理实论
广义的投资活动除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其他投资外,还包括流动资产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我公司将投资管理分为内部投资管理和对外投资管理。
1、内部投资管理。内部投资管理可分为流动资产投资管理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在流动资产投资管理中,我公司根据年度财务预算和经营计划,按季、月分解,安排流动资金投放数量和时间。存货投资本着保证生产的安全储备、根据市场预测的效益储备,根据对客户信用评价和适应市场竞争的应收款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首先确定公司中、长期规划,慎重评价新建、改、扩建项目,安评、环评、政策评价、市场份额等,重大项目征得股东会通过。对已确定项目,根据项目进度计划,采取招标方式,以最小的资金投入,保质保量,确保项目及时投产。其次,在立项前充分论证项目投入资金保证,投产后配套工程和追加流动资金保证,投产后对原有项目影响,投产后全公司物料平衡,公司中长期发展,上下游产品链,增容开口,综合效益测算等。
2、对外投资管理。
1)决策保证。我公司对外投资管理最高权力机构为集团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经相关部门会专家组论证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必须取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才可实施,对部分董事提出异议的必须重新论证或解决后再形成决议。
2)投资原则:风险小、收益高、变现快、符合主体战略。具体如下:
①投资增值程度:实现最大限度的投资增值是分析投资方案最重要的尺度。
②投资保本能力:必须遵循投资后原有价值不下跌的原则。
③投资风险性:投资有风险,事先必须考虑政策风险、利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投资项目风险等。
④纳税优惠方针,在投资时应充分考虑到尽量享受纳税的优惠条件。
⑤全面、科学、准确预算投资的预期成本。
⑥正确估计公司的筹资能力,严格控制投资额度。
⑦投资是否符合公司的发展方向及经营思想。
⑧充分考虑实际资产和经营控制能力,对投资项目管得住,控制有力。
3)加强控股公司管理。集团公司对二级控股公司日常监管理方式主要体现在制度管理,通过下发各项管理制度定性、定量指标管理;人员组织管理,依法履行出资人管理职责,明确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职责;加强统一核算制度,核算办法,核算原则;加强资金结算监管,保证结算安全和效益性;加强资产、存货管理,实行采购定额招标制度,转发存收、发、存制度;加强会计信息报告管理;加强事中、事后检查、监督。
此外,二级单位对外设立分支机构,设立联营企业等,必须事先进行可行性研究,对可行性报告、立项、审批、注资额、注资方式都要慎重研究,并注意上述原则,经集团公司董事会通过后,报有关部门审查。
二级单位在用专有技术、商誉、实物等对外投资,要确保主业安全,其计价必须经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核定,报董事会通过。对连续三年亏损或亏损严重,没有发展前途的投资项目,及时退出股份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中图分类号:F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3791(2014)02(a)-0205-02
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必将要求更多的土地资源、淡水资源、交通资源等,同时由于水利、交通、城建等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征用土地数量较大,基于国家严格的土地政策,土地的供给已越来越成为嘉兴港区域发展的瓶颈。本围垦工程的实施,将为港区的开发和建设提供腹地和开发用地,缓解了港区建设发展用地紧张及港区人多地少的矛盾,一定程度上可缓解港区用地紧张之急,适应目前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因该地区受台风影响较多。国家和地方进行了大规模的标准堤建设。该区段内堤塘,已具备百年一遇的抗洪标准。但其中有一段约5 km的围堤防洪标准偏低。工程实施后,与相关围堤形成整体,共同抵御台风暴潮,有利于提高该区域的综合防潮抗台能力。因而实施工程是提高防潮抗台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
该围垦工程主要建筑物一线海堤为3级建筑物,防洪(潮)标准按50年一遇设计位加同频率风浪爬高、允许部分越浪组合设计,堤顶路面高程8.2~8.4 m,挡浪墙顶高程9.3~9.5 m,堤轴线总长10576 m。
1 评价依据
本围垦工程的经济评价包括国民经济评价和财务评价。编制有关参数说明如下。
1.1 社会折现率Is与财务基准收益率Ic
由于本项目属以治江目的为主的水利基础建设项目,很多效益目前难以定量估算,因此,在国民经济评价同时采用社会折现率12%、7%进行分析,并以7%分析为主;财务评价时财务基准收益率取10%。
1.2 影子价格、影子工资
(1)影子价格:由于资料条件的限制,影子价格采用2004年市场平均贸易价计算。
(2)影子换算系数:由于本工程主要以土石方为主,施工工艺不很复杂,但受潮汐、台风等不可预见因素影响又较大,为简化计算,建筑工程影子换算系数取1;设备购置不多,且均为国内设备,故设备影子换算系数也取1。
(3)影子工资: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影子工资换算系数取1。
1.3 经济评价计算期
本工程工期为4年,经济评价计算期取29年。时间基准点统一定在工程建设的第一年。
1.4 经济评价指标
国民经济评价指取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经济净现值(ENPV)、经济效益费用比(EBCR)三项指标。
财务评价指标取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财务净现值(FNPV)二项指标。
1.5 利率
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取5.85%。
2 经济评价
2.1 国民经济评价
2.1.1 费用估算
(1)固定资产投资。
①以围涂基建投资为主:根据围涂部分估算,静态投资为70082.96万元。根据国民经济评价影子投资的简化调整方法、剔除国民经济内部转移资金和相应影子价格换算后,估算得到本工程的影子投资是69097万元。
工程分4年实施,根据施工总进度测算,工程部分投资各年的比例分别为21%、25%、22%、32%;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部分各年的比例分别为45%、0%、55%、0%;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部分各年的比例分别为45%、0%、55%、0%。
②生产性基建投资:为使围区产生效益,除了需投入围涂基建投资外,尚需根据围区综合开发规划进行相应生产性基建配套建设,如围区场地回填(场地高程按3.2m计)、五通一平等,根据类似工程经验,配套工程费用为26000万元。
(2)年运行费和流动资金。
年运行费是指水利工程设施在正常运行期间每年需要支出的经常性费用,包括燃料动力费、工资、行政管理费、维修养护费、观测和试验研究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围堤部分取综合年运行费率为第一部分工程投资(扣除征地投资)的0.5%、围区生产配套部分取综合年运行费率为工程投资的0.5%,计算得年运行费为341万元。
流动资金包括维持项目正常运行所需购买燃料、材料、备品、备件和支付职工工资等的周转资金。按年运行费的1.5个月计列,则流动资金为42.6万元。
2.1.2 效益计算
本工程经济效益包括直接效益与间接效益。直接效益主要包括土地综合开发效益、流动资金回收与固定资产回收;间接效益主要包括治江效益、防台潮效益、增加国土增加就业、改善当地投资环境等社会效益,由于这些间接效益较难用货币形式统计,根据当地河口段经济研究可将防台潮效益量化计算,故间接效益只计入防台潮效益。
(1)治江效益。
本工程实施后,可削减图山以上潮势,有利于该地段海塘的安全,并可相应减少维护费用。但因该项效益难以定量计算,故评价暂不计入。
(2)防台潮效益。
本工程新围堤总长为10.6 km,按50年一遇防台潮标准设计,将与原有钱塘江标准海塘(其中部分围堤设计标准50年一遇、省管海塘段100年一遇)形成二道防台潮屏障,使以后位于二线的标准海塘的防台潮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
该围堤工程防台潮效益是按工程实施以后保护区内全行业比现状工况下可以减少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停工停产等各项损失计算。工程前后的多年平均台潮灾害损失值采用频率法计算。台潮灾害损失按不同频率下的潮位、围堤工程条件和保护区内的地形条件,结合保护区内的经济数据以及不同淹没水深下的各类资产损失率计算。
根据本工程的堤线长度所占防台潮封闭线总长度的比例以及在保护内的权重,初步测算得到本工程的多年平均防台潮减灾效益为1650万元。
(3)土地综合开发效益。
根据港区总体布置规划,本工程围区主要作为港区一部分,规划为千吨级泊位发展区,自东向西顺次为散货作业区,拆船修造区,预留发展区和城镇生活区。
本工程实施后,将净增国有土地1.3万余亩。扣除围区道路、排水等公建用地,实际可得综合开发用地约10400亩。通过分析,扣除建设码头等基建工程投资后摊销得到的收益为每亩每年12500元。根据围区开发进度,初步按工程运行后第一年开发面积1040亩、以年每年新增开发面积1040亩计算效益,10年后全部发挥效益。
(4)固定资产与流动资金回收。
固定资产原值以固定资产投资计,围堤工程折旧率取2%,按直线折旧法计算,则计算期末固定资产回收值为36965万元;流动资金回收值为42.6万元。
2.2 财务评价
2.2.1 费用估算
(1)固定资产投资与投资分摊。
①围涂基建投资:根据围涂部分估算,工程总投资为76014.46万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工程分4年实施,根据施工总进度测算,工程部分投资各年的比例分别为21%、25%、22%、32%;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部分各年的比例分别为45%、0%、55%、0%;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部分各年的比例分别为45%、0%、55%、0%。
②投资分摊。
围涂部分投资按可量化的那部分社会效益(1650万元/年)与土地综合开发效益(13000万元/年)的比例进行投资分摊,得到参予财务评价的投资比例为89%。
(2)年运行费和流动资金。
年总运行费用同国民经济评价,按前述分摊比例89%得到的参予财务评价的年运行费为303万元,流动资金为38万元。
(3)折旧费。
按直线折旧法计算,围堤工程按年折旧率为2%计,则按前述分摊比例89%得到的参予财务评价的年折旧费为2242万元。
(4)税金及附加费。
按规定交纳营业税5%、城市建设维护费1%及教育费附加3%;在有销售利润的年份还应按利润总额的33%交纳所得税。
(5)银行还贷利息。
银行贷款总额59668万元,年利率5.85%,建设期利息计入固定资产投资,(按全部投资评价时不再计入,按自有资金评价需计入)。以上贷款拟在生产期由土地开发所得利润还清本息。
2.2.2 财务收入估算
本工程财务收入主要为土地开发效益、流动资金回收与固定资产回收。
(1)土地开发效益。
本工程实施后,将净增国有土地1.3万余亩。扣除围区道路、排水等公建用地,实际可得综合开发用地约10400亩。新增土地主要作为临港工业区和城镇生活区。
通过对该区域年土地需求分析,拟将新增土地在十年内出让,年均出让1040亩,每亩净收益按20万元计,则每年获得土地净收益20800万元。
(2)固定资产与流动资金回收。
固定资产原值以固定资产投资计,围堤工程折旧率取2%,按直线折旧法计算,则计算期末固定资产回收值为32898万元;流动资金回收值为38万元。
3 结语
国民经济评价的计算结果表明各项指标满足要求。本工程是以治江、防台潮、增加国土为主要目的水利公益性项目,间接效益非常显著,因此,若计及治江、增加国土资源、增加就业等间接效益进行国民经济评价时,各项指标将更好。敏感性分析的结果表明要求围垦开发经营单位要做好土地综合开发文章,努力提高土地综合开发效益。综上所述,本项目国民经济评价可行。
财务评价是从海涂围垦开发经营与堤闸维护管理的经营者角度进行分析,各项财务指标均能满足规范要求,因此,本项目财务评价可行。由于本工程属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很多社会效益如投资环境改善、增加国土增加就业、治江效益等因无法量化而未进行分摊投资,若考虑上述因素,则财务指标将更好。
参考文献
[1] 刘玉明.工程经济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2] 许方莉.工程项目经济评价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1(12):210.
企业与银行之间客观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使得企业为获得信贷资金,可能隐瞒自身真实信息甚至提供虚假信息,导致银行出现风险与损失。财务信息作为信贷决策的重要信息来源,向银行传递着企业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情况,但财务信息仍然存在一些局限性,需要银行利用非财务信息进行弥补,以实现信贷决策的最优化。本文尝试就银行在审查审批信贷业务时,如何更充分的利用企业非财务信息,做出有益的探讨。
企业的财务信息是对企业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最直接的反映,财务报表提供的定量信息有利于对借款企业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但企业的经营管理受到内外部多重因素的共同影响,仅仅依靠财务信息分析企业的信用风险存在不足和局限性。首先,审查审批时使用的财务报表多为年报,报表中的数据存在滞后,上市公司的公开报表更是如此,而且有些财务比率例如各项资产的周转率,销售利润率等须放在较长的时期内才有意义;其次,财务报表的编制一般遵循历史成本原则,部分资产如固定资产存货等以实际成本入账,在通货膨胀成为常态的今天,无法真实反映资产价值的变动;各家企业对部分科目可能选择不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例如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存货计价的方法、对外投资的核算等等,这些选择和估计的存在降低了不同企业之间财务信息的可比性。
企业财务信息的局限性,使得非财务信息成为审查审批决策的必要补充,非财务信息能够通过财务数据得到印证,而财务信息的归纳整理往往也能总结出企业一些非财务的情况,银行应该通过两者相互佐证,共同揭示企业的风险。银行在进行信贷决策时需要考虑的企业非财务信息涵盖面非常广泛,要进行全面地考察分析是比较困难的。本文着重分析的企业非财务数据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参考行业特有的非财务指标
对企业进行准确的行业定位,有助于发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积极借鉴企业所在行业所特有的非财务指标进行判断,该类指标往往比通用财务指标更能针对性地反映该行业中企业运行的真实情况。比如:对矿山企业的资源利用效率评价可以采用资源消耗系数,医院可以关注药品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率,超市和购物中心的经营效益可以参考坪效指标,仓储服务企业则可以计算单位面积仓库的收入,酒店则需要考虑平均客房出租率,建筑施工企业在计算债务/净资产的比率时需要考虑企业以施工为主还是以项目投资为主。推荐阅读>>>经济学硕士论文范文推荐
二、结合企业运营模式进行分析
贸易类客户相比加工制造行业,资金运行过程呈“货币―商品―货币”的循环状态,财务上具有资产周转快、固定资产少、销售利润低、负债率较高的特点,银行审查审批时需关注贸易商品的行业面,特别是商品价格下跌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关注贸易渠道的可靠性,特别要关注上下游交易对手实力,是否具有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关注贸易背景的真实性,确保银行融资的资金流与货物流、现金流相匹配。
一些企业财务报表上表现不佳的数据需要银行进一步深入的分析企业在产业链上所处的地位和商业运作模式。大型超市的营运资金可能算出来是负值,也就是流动比率出现小于1的情况,表面上看企业流动性欠佳。了解企业的运作模式后可能发现大型超市所处的合作地位较为强势,对其上游供应商的付款期长,而下游销售几乎全部为现金,收付账期的时间差导致其应收账款明显小于应付账款,则报表上的财务数据即体现为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
在进行流动资金测算的时候也是如此。大型企业凭借其优势地位,流动资产周转迅速,自身资金较为充裕,简单运用公式测算出来的结果往往不准确,甚至出现负数,因此测算流动资金需求时还需要考虑结算模式、季节性因素和三项费用等,适当调整测算参数,才能得出吻合企业实际经营模式的测算结果。
三、重视实地调查与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