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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关爱弱势群体的建议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中图分类号:G25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47-0112-02
弱势群体,也叫社会脆弱群体、社会弱者群体,其主要包括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病患、失业者、贫困者、下岗职工。而今年来随着中国快速地城镇化,农民工也被纳入弱势群体的概念之中。需要注意的是弱势群体既有物质方面的追求,也有精神层次的追求,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弱势群体更需要精神方面的鼓励和关爱。作为社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图书馆,本馆深刻意识到在目前社会环境下精神层次的探索是对未来稳定社会环境、培养下一代的基础。而具体则体现在让弱势群体到良好的环境去读书,去拓阔视野,从知识上充实自己。而对未成年人、儿童的启蒙教育,图书馆则肩负着更长远的意义。
一、图书馆为弱势群体服务的必要性
1.关怀弱势群体的读书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我国未成年人的数量约有人口基数的19%,少年儿童的成长关系到祖国的未来,而这个年龄段的年轻人在如今信息化高速发达的时代不免会感到迷茫与困惑,如何培养少年儿童的正确价值观和读书习惯是图书馆服务管理的重点。而另一方面老年人约占人口基数的10%,我国即将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退休生活不仅仅是子女的责任,作为图书馆应该关注老年人的健康阅读生活,并提供一个场所使得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多姿多彩。某些残疾人、下岗工人,作为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具有物质生活欠缺、精神迷茫等特征,积极推动满足其精神面貌也是本馆的工作重心。所以图书馆为弱势群体的特殊服务必须得到重视,因为正是这些形形的人群组成了我们的社会。
2.坚持公益原则,为弱势群体服务。在《图书馆服务宣言》中:“图书馆在服务与管理中体现人文关怀。图书馆致力于消除弱势群体利用图书馆的困难,为全体读者提供人性化、便利化的服务。”公益图书馆应向弱势群体提供更好的、更周到的服务。这一要点不能以性别、职业、身体差异、年龄差异为借口,应更人性化地为全体公民提供一个安全、舒适、快捷、人性化的读书环境。作为文化气息浓厚的公共场所,图书馆应充分考虑读者的特殊需求,如提供人性化的咨询服务、宽敞明亮的阅览室,空调、网络等设施则保障了读书者对舒适环境的需求,简化并有效的借阅流程则方便弱势群体将书本带回家。各种活动的举办,有效提高了社会各层人士对读书的浓厚兴趣。
二、图书馆为弱势群体服务的具体措施
1.公益图书馆的收费。弱势群体在财富、社会地位、知识、生存能力等社会资源的占有上存在不足,处于劣势,他们的生活质量在物质上得不到保证。而图书馆对弱势群体的收费则增加了甚至抹杀了弱势群体的读书欲望,如何降低甚至减免收费,是图书馆的天职,更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图书馆是公益机构,早于20世纪90年代,我馆已意识到社会弱势群体的特殊性,并积极开展为福利院老人送书、在节假日组织少年儿童读书日等活动,开展在乡镇周边地区为农民送去相关农业书刊、提供讲解等服务。而如今随着国家政策对弱势群体的着重关注,图书馆也已经几乎是零门槛为社会公民进行服务,所以从收费管理上,可以说如今的图书馆几乎可以免费地为所有弱势群体服务,并且我馆积极开展相关服务的宣传教育,对我馆员工进行服务培训,使得热忱服务成为我馆最重要的人文标志之一。
2.增强服务意识。图书馆面对弱势群体的特殊情况,也应有特殊的服务特色。首先要对弱势群体的心理进行分析,在服务态度和语言表达方面,一定要热情谦和,甚至在特殊情况下提供一些上门服务、阅读服务等等。从硬件设施来讲,图书馆应该建立无障碍通道,备有轮椅等设备,在书库的走道设计上要保证残疾人的方便,并且提供网络、电脑等现代化设备,尽一切能力去完善图书馆的建设。在软实力上,应积极主动组织各种专题讲座、培训班,不仅仅在读书中使弱势群体得到精神上的安慰,更是要全方面地针对各种人群的不同需要,合乎各种人群的利益去组织活动。要让弱势群体在这样一个积极向上、轻松愉快的环境中解决切身问题,增加活动交流心得,增强生存的信心。
3.图书馆员工的素质。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应具有乐观积极、乐于助人等特质,人与人的交流中能够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相关专业的培训则是良好提供服务的基础,如何划分、分析具体弱势群体的切身精神状态,并加以引导,介绍其阅读相关书籍也是评判一个图书管理员业务熟练的标准。今天少年儿童的精神状态是重中之重,由于我国家庭结构的特殊构成特点,少年儿童可能背负太多的升学压力,课外培训等活动也使少年儿童精神负担甚重。图书馆应针对少年儿童活泼好动、兴趣广泛的特性,对少年儿童的图书进行详尽分类,并提供建议供学生参考,培养少年儿童的读书习惯,在未经引导下的少年儿童可能对大千世界有些迷茫,正确引导学生的读书兴趣,可以防止学生误入歧途。我馆更是推荐少年儿童多读经典著作,从经典中读历史、读人文,并且尽量避免选择那些枯燥无味的经典文学著作,从而让少年儿童以读故事的心态,去了解人文历史,在娱乐中学习知识,潜移默化地让少年儿童觉得读书是有趣的,而不是父母、老师安排的任务,让学生自发地去读书。
中图分类号:G258.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812-2485(2013)09-040-03
十提出:要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加快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加大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文化建设的帮扶力度”。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建立和谐社会,达到全社会的和谐发展。这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的方方面面。弱势群体是社会成员的一个层面,关注弱势群体,为弱势群体服务是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有序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也是公共图书馆应履行的职责。
1弱势群体
1.1 弱势群体的概念与范围
弱势群体是指凭借自身力量难以维持一般生活的困难者群体。广义上的弱势群体是指社会中的弱者即需要人们给予特殊关怀和援助的人群;狭义上指在社会性资源分配上具有经济利益的贫困性、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和承受力的脆弱性的特殊社会群体,或是在经济收入、社会地位、权益维护、竞争能力等方面处于劣势的一部分劳动者所构成的相对落后于社会发展先进水平要求的人群共同体。
目前我国的社会性弱势群体主要包括:下岗和失业职工、进城务工人员;老年人群体等;生理性弱势群体主要是孤寡老人和残疾人。
1.2 县级图书馆弱势群体的文化状况调查
弱势群体作为一个社会群体,也有着对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需求。目前我国公共图书馆的发展与弱势群体的文化需求不相适应。而基于资源合理配置的信息平等似乎越来越远,获取信息的机会不均衡问题日益凸现。这种不均衡主要表现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象宁蒗县属于西部偏远地区,位于滇西北高原川滇交界处,属典型的高寒冷凉地区、全县总人口25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87%,区位偏僻,交通闭塞,农村人口较多,经济生活处于贫困化,弱势群体的收入一般都处于社会平均线下,只能维持生存和生活需要,生活质量较低。生活来源是靠国家接济或家人抚养,生活十分困难。象这样贫困地区的弱势人群获得信息的机会是不确定的,甚至是困难的,更有不少人被排除在图书馆服务之外。因此,关注弱势群体的特性,研究其心理特点,了解、掌握其知识信息需求,为他们提供满意的服务,是各级公共图书馆必须承担的一项重要而光荣的任务。
1.3 图书馆应在服务和管理中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
图书馆的人文精神是在服务、管理中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人的关怀,体现人的价值。重塑自我形象,强化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弘扬人文精神,真正体现“一切为了读者,为了读者的一切,满足读者对图书馆的需求”,已被确认为现代图书馆的服务宗旨。
弱势读者与其他读者一样,享有读书学习的权力。知识援助并不是施舍,只是履行图书馆为读者服务的职责。关爱弱势读者,不是由于怜悯,而是人性自我完善的需要。图书馆的服务不仅要有板有眼,更要有情有义,要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读者需要。
2县级图书馆对弱势群体的服务举措
2.1针对残疾人特点开展助残服务
本人觉得县级图书馆应该开辟“盲人读物中心”、“残疾人法律服务中心”等专门的服务窗口。还应该成立 “弱势群体服务部”,专门为残疾人、老年人、少年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特殊服务。县级公共图书馆在一个县内只有一座,图书馆门前应设轮椅专用坡道,馆内必须建设轮椅专用通道,一个县城只有一座图书馆向他们提供服务,没有适合轮椅通行的专用通道,图书馆几乎是把他们排斥在外啦。至于安装电梯目前绝大多数县级馆限于经费捉襟见肘可能基本上都没有建设打算,倘若能够开通筹措经费的渠道,特别是现在图书馆也是越建越高,加之人们的生活节奏普遍高频率,到图书馆一趟不容易,人人都渴望图书借阅的方便快捷,县级公共图书馆完全可以通过设计,在保证方便坐轮椅读者使用的同时,也为一般读者提供力所能及的便捷服务。还有残疾人座便器,一座图书馆至少要为男女读者各建一个蹲位,这也是既保证有最低限的设施配备,又不因设施数量超过实际需求,导致利用率低下而造成浪费。
2.2电子阅览室应为盲人设专座
作为县级图书馆,电脑应装配专门的盲文操作系统,座椅也要充分考虑盲人的生理习惯,尽可能选择没有突起和尖锐部件的软座,避免盲人在摸索的过程中受到伤害。还要考虑到儿童活泼好动的天性,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的电脑桌应全部采购棱角经过磨圆的,电线也经过PVC塑料管包装,座椅为皮革软座,镀铬的弯曲钢管扶手光洁平滑,最大限度减小儿童和盲人受伤害的可能。图书馆的楼梯栏杆扶手不留突出部件,消防栓门也不采用玻璃门,避免盲人和小读者不注意挂住衣服,打碎玻璃而伤着自己。
2.3活跃残疾人的各种文化生活
弘扬独特的聋哑文化,活跃聋哑人的文化生活,提高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县级图书馆应联合残疾人联合会举办了针对聋哑人的“手语世界”活动。其目的在于消除聋哑人与正常人之间的交流障碍,促进互相了解和沟通。我个人觉得为了活跃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还应该适时举办一些“残疾人电影展播”活动,免费为残疾人放映反映残疾人自强不息生活的优秀影片。考虑到残疾人的特殊情况,为残疾人提供专项服务;为听障者安排字幕电影,用手语做影片故事情节、任务关系介绍;为视障者安排中文对白影片,对无声场景、任务表情、动作、场景切换等进行现场解说。
3县级图书馆对弱势群体的服务方向
3.1 目前现状
国际图联已经成立了“图书馆为弱势群体服务部”专门为有困难的人群服务。因此,公共图书馆作为各类型图书馆中与社会关系最为密切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必须确保那些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得到主流服务的少数群众也能够平等地享受各种服务。失业、贫困、残疾、行动不便等原因造成弱势群体获取知识障碍。为方便残疾读者获取信息,本人觉得县图书馆应该有针对性地为弱势群体举办各种专题讲座、报告会、培训班。
我觉得象我们县级图书馆还应常年设立的未成年人心理咨询服务,针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咨询辅导活动经常走进社区与学校,并在附近的中学设立一些心理辅导站点;让处于贫困地区的弱势群体享受同等的阅读快乐;应该组织馆员进行手语培训,邀请聋哑学校的专业老师讲解基本手语,通过学习以更好地帮助聋哑朋友,与他们进行零距离的交流;与老年大学合作举办各种展览活动,如2009年至今,宁蒗县图书馆与宁蒗县书法协会联合举办了4次书画作品展,展出作品均体现老同志老有所为的精神风貌和艺术追求,非常具有意义,得到了广大读者和群众的好评。
3.2 存在的不足和建议
县级图书馆和大城市的图书馆相比,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改进,例如,如何更好地为盲人服务,为残疾读者提供网络信息服务,如何与有心理障碍的人流等等方面都还比较薄弱。
本人认为,基于县级图书馆的自身条件,作出如下建议供参考和探讨:为老年人在看书的同时配备舒适的桌椅;针对老年人视力差的特点,在阅览室备有不同度数的老花镜。为方便视障者利用图书馆,可以组织志愿者上门服务,对坚持来馆的视障者可以派专人接送;针对盲人读者,可以成立一个专门的盲人阅览室,在阅览桌面中间放置木雕水杯托,以避免盲人读者碰翻水杯烫伤,并设专门引导员,安排志愿者进行对面朗读服务等;引导残疾读者利用电子阅览室,让这些读者利用网络更好地获取信息资源。
另外,很多农民对政策法规知之甚少,不了解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政策法规,在自身合法利益受侵犯时,不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还有很多人存在治病难的情况,享受不到公费医疗福利,得不到疾病防治、卫生保健、药品和医疗机构的信息。所以,可以利用图书馆丰富的信息资源,通过众多的检索途径在较短的时间内向弱势群体提供相关文献资料,供其参考;向受害者提供法律咨询、为失学者提供免费学习机会、为病者提供医疗咨询、为生活失足者指出正确生活之路,等等。
4结束语
综上所述,为弱势群体服务既是图书馆的社会责任,也是其服务内容之一,在信息时代这个问题更是日趋重要。作为社会知识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图书馆应大力弘扬和坚持公共性、公益性、读者至上、服务社会的基本理念,为广大的青少年、老年人、农民和残疾人以及其他的弱势群体服务。关爱每位读者,不以社会地位、财富、权力划分读者,真正把人是社会发展目的的神圣原则落实到工作上,为每位读者提供人文意义上的帮助。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图书馆独特的职能,为实现社会的全面发展,为中华民族的振兴和长治久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
参考文献
1程鹏. 弱势群体——中国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2002(4).
2余杏安.公共图书馆为弱势群体服务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 云南省图书馆,2007(3).
弱势群体的存在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它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稳定。公共图书馆作为公益性的文化机构,是正规教育的延续和补充,是主体文化的体现着,做好弱势群体服务的工作是对弱势群体给予人文关怀是图书馆应尽的社会义务。而公共图书馆又是社会文化的核心,拥有全面、优质、完善的信息资源和设备,对社会起到一定的整合调控作用,尤其在知识经济发展的今天,公共图书馆可利用自身信息优势发挥独特作用,消除弱势群体获取信息障碍,为其提供全方位的咨询服务。
1.弱势群体的概念和特点
1.1弱势群体的概念
弱势群体是指在经济收入、社会地位、权益维护、竞争能力、心理状态等方面处于劣势,经常被排斥在社会生活之外的群体,弱势群体大致可分为两大类:生理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生理性弱势群体是因生理上的缺陷或劣势,如:年龄、疾病等,要包括盲人、聋哑人、智力残疾者、肢残者、精神病人、老年人、少年儿童等;社会性弱势群体则是因为在经济上或文化上、地域上处于劣势,如: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农民工、农村贫困人口等。
1.2弱势群体特点
弱势群体是社会成员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对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需求,他们是个特殊群体,他们和普通人群有所不同,其外在主要特点有:一、经济贫困化,收入低于社会平均线,生活质量不高;二、心理脆弱,缺乏社会竞争力,心理承受能力差;三、生活边缘化,长期处于社会边缘,精神文化及生活匮乏,部分弱势群体,由于长期生活在经济贫困中,脱离了主流社会文化及生活方式,生活压力大,导致了他们的行为方式偏离常规,变得敏感、易怒。
2.公共图书馆为弱势群体服务的重要意义
2.1为弱势群体服务是公共图书馆神圣职责和重要职能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公共图书馆宣言》中明确指出:公共图书馆的大门必须是自由平等地向全体社会成员敞开,每一个人都有平等享受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权利。不受年龄、性别、种族、、国籍、语言和社会地位的限制,对因故不能享有图书馆常规服务和资料用户的,如:少数民族用户、残疾用户、医院病人或监狱囚犯等,必须向其提供特殊服务和资料。另外,公共图书馆的免费开放和公益,也使其成为各类图书馆中与弱势群体联系最密切的文化教育机构,能够确保那些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得到主流服务的弱势群体平等地享受各种知识和信息服务,这是公共图书馆神圣职责和重要的职能。公共图书馆作为社会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在做好普通读者服务的基础上,从经费安排上、服务设施、服务方式等方面都要特别关注弱势群体的服务工作。做到既为强者锦上添花,更为弱者雪中送炭,体现了一种真正的平等,是对弱势群体文化权利的尊重。
2.2公共图书馆是弱势群体终身学习的学校
知识匮乏是导致弱势群体经济贫困和精神贫困的根本原因,因此,提高弱势群体的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是对其最根本、最重要的救助方式。公共图书馆作为一所没有围墙的学校,不仅蕴藏着丰富的馆藏文献、信息资源,而且学科分布齐全,其广博知识信息储藏和全方位,多层次的教育范围,是任何一个教育机构所无法比拟的,这就为弱势群体提供了一个平等的、免费的终身学习教育的场所,他们在这里能够自由地,无偿地获取各种文化知识、就业创业信息,得到客观自由的发展,增强自我完善能力,提高适应社会生存的能力,从而更多地获取摆脱困境,改变命运的机会。
2.3公共图书馆是弱势群体的调护情志,是心灵抚慰精神的乐园
弱势群体由于社会地位的卑微,经济收入的低下以及社会保障的缺失,使得他们整体上大多自卑感强、心理敏感、精神脆弱,甚至有焦虑和报复情绪,更需要精神慰藉和心灵的充实,若不及时加以疏导和安抚,很容易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公共图书馆承担着丰富人民精神和文化生活,提供娱乐休闲活动的社会责任,利用丰富的文化信息资源,开展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使弱势群体免费平等、自由地参与各种活动,有效地消除他们的失落感、自卑感、不公平感,使他们心理健康、精神愉悦地面对生活,这样也就舒缓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的和谐安定。
2.4为弱势群体提供服务是公共图书馆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
弱势群体作为公共图书馆服务对象重要组成部分,就要求我们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的馆藏、设施等相关的资源,为其提供专门的服务,这是现代社会发展对公共图书馆发挥社会公益性的具体要求,为弱势群体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吸引更多的人走进图书馆,使图书馆社会效益最大化,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图书馆的使用价值,同时引起政府和社会广泛的关注,获得更多经费和社会支持,加快自身发展。
3.公共图书馆为弱势群体服务的新举措
3.1加强馆藏、设施建设,营造平等、关爱和谐的阅读环境
公共图书馆是公益性公共文化场所,在建筑设计上建立无障碍残疾人通道,以保证残疾人等行动不便者充分享受社会为他们提供的无障碍学习环境,条件具备的图书馆可配备弱势群体专门阅览室,如:“盲人阅览室”为盲人读者提供盲文图书和有声读物的阅览与外借服务,有些盲文图书借阅室配备安装有专门盲人软件电脑,通过语言提示,盲人就可以实现网上浏览,为盲人读者打开了溶入社会,观察世界的又一扇窗口。图书馆还可根据老年读者的特点,建立老年人阅览室,订阅老年人喜爱的历史知识、文化生活、养生保健等方面的报刊,并摆放舒适的沙发座椅,提供笔、墨、纸、砚等材料,准备老花镜、放大镜等,为老年读者提供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帮助,使老年读者既增长了知识,又娱乐了身心,阅览室成了老年人休闲的场所。
3.2加强馆员为弱势群体的服务意识,确保服务质量
由于弱势群体具有脆弱、敏感等心理特点,图书馆工作人员在为其服务过程中要端正思想,为他们投入一份深厚的感情和关爱,这就需要我们始终把维护和关爱弱势群体利益思想落实、渗透到每一项工作之中,包括服务的每一个细节,工作人员的言行举止,不管他们身心如何,也不管他们的要求多么微小,要是他们深切感受到图书馆服务的温馨,体会到图书馆是一种快乐、满足、尊重,努力营造良好和谐的人文学习环境,让他们亲身体验到神圣的平等权利,没有歧视、等级、压迫、清规戒律,在自由平等、温馨的氛围中学习新知识、获取新信息,让他们感受到馆员的温暖和人文的关怀,使图书馆成为他们的精神乐园。
3.3建立弱势群体信息数据库,提高就业能力
弱势群体是公共图书馆服务的对象,图书馆要加强与他们的沟通和交流,了解他们对信息的需求。与地方残疾人联合会、妇联、劳动就业等相关单位联系,将他们的基本情况建立读者信息数据库,还要经常更新和补充读者信息数据库,收集他们对图书馆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弱势群体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了知识信息的匮乏,图书馆要利用自身文献资源的优势,分门别类地为他们提供学习资料和指导。与劳动就业单位联系,举办职业培训班,例如:计算机培训、家电维修等实用性技术培训班,培养他们就业技能,提升他们综合素质,以适应社会新的就业需求。
3.4开展多种读者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充分的学习机会
公共图书馆是社会公益性的服务场所,为人们提供了精神食粮,弱势群体也有对精神生活和文化的追求,公共图书馆要常开展趣味文化娱乐活动,如:读者讲座、手工制作、新书推荐等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增加工作人员与读者、读者与读者之间相互沟通交流,激发了人们的学习兴趣,同时吸引更多弱势群体读者走进图书馆,通过开展读书活动、知识竞赛等活动,让他们消除焦虑心理,失落感,不公平感,使他们体会到社会对他们的公平和关怀。
4.结束语
公共图书馆始终树立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的宗旨,作为社会知识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应强化服务意识,大力弘扬和坚持公共性、公益性、读者至上、服务社会的基本理念,为广大的群众以及其他的弱势群体服务。关爱每位读者,为每位读者提供人文意义上的帮助。真正体现了列宁所说的:“一切为读者,为一切读者”,充分发挥公共图书馆自身的优势,为和谐社会构建竭尽全力。
参考文献:
[1]陈月华,浅谈增强图书馆对弱势群体服务的功能【J】,河南图书馆学刊,2002(4)
[2]宋立娟,关注弱势群体,图书馆公益性的当代思考【A】中国图书馆事业百年【G】,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传媒业逐步步入产业化,然而,人们似乎更多的只是看到了其正面影响和光明的一面,而未对其负面的影响加以深入的思考。用西方政治经济学派的观点来看,传媒的产业化和市场化从来就没有给一般的社会大众带来福音,综观西方大众传播业的发展,大众传播领域出现了商业化、私有化之后,就以市场原则取代了公共服务原则,大众传播业作为文化业部门而不是公共服务机构的角色也就日益凸现。①我国的情况虽然与西方不同,但是传媒市场化的发展也给受众的利益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害,尤其是对于处于社会弱势地位的弱势群体。
一、传媒市场化及其影响
1、大众媒介的话语霸权与商业利益
从字面上来看,话语不过是对于事物的论述,任何大众,只要具备言语能力,都可以拥有话语权。但是,由于经济条件和经济地位所导致的阶级冲突以至阶级统治,使得话语也要依照一定程序说出口,这个程序包括受到控制、挑选、组织和分配。而话语所包含的对事物的价值判断,以及构成陈述的逻辑、句法、语义等都是由权势提供的,因此,出现话语霸权问题。②
媒介组织,是指专门从事大众传播活动以满足社会需要的社会单位或机构。大众传播媒介利用先进的传播技术,通过传播直接、正式的信息,在大众心目中树起无可替代的权威。大众传播媒介的话语霸权一直存在,只是随着传媒市场化的深入,其背后的商业利益成为媒体利用话语霸权实行控制的最大驱动力,传媒竞争的加剧使媒体想尽各种办法吸引受众的眼球,以赢得更大的市场份额,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
2、传媒娱乐化趋势
在近二十年来我国传媒改革的进程中,伴随着传媒市场化步伐的加快,产业性质日益凸显,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媒介大众化、市场化浪潮的勃兴,媒介市场与信息消费观念的兴起,我国传媒业在新闻理念、大众传播理念以及文化理念等方面都发生了极为重要的变化,这些变化在媒介实务上最为重要的影响就是催生了一股传媒娱乐化的热潮。③
其实,娱乐本无可厚非,娱乐是现代紧张生活的调节剂,也是大众媒体的一项重要功能。然而,一些媒体却为了激发受众的欲望、迎合受众的低级趣味而提供娱乐,或为了娱乐削弱了媒体首要的告知、解释新闻的功能,说到底还是受到经济利益的驱动。在这样一个泛娱乐的时代,传媒热衷于把所有的节目和时段都以“娱乐”的形式加以包装,传媒的娱乐化趋势愈演愈烈。
二、传媒市场化对弱势群体利益的损害
所谓弱势群体,按有关学者的归纳,就是“相对于主流群体而言,他们在政治上无权势,缺少社会支持网络,经济上日益贫困,文化心理与自身价值不被认同,自信心低落。”④传统意义上,弱势群体主要是指老弱病残者和无劳动能力的依赖人群,但那些在劳动市场和生活资源、机会分配中由于竞争力较弱、综合能力较低而受到不平等对待的群体,如妇女、非城市人口、农村贫困人口和失业、下岗人员等,也被纳入到弱势群体的体系中来。
弱势群体是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都会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根据社会学的社会支持理论,社会支持的主体结构是一个由国家支持子系统、群体支持子系统和个体支持子系统组成的结构系统,媒体在此系统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保护和援助弱势群体方面起着特殊的作用。因为媒体通过专门渠道的报道和宣传,可以激发起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同情心,唤起包括弱势群体人员在内的全体公民的维权意识,以及对不公正现象的憎恨心理和对社会公平的强烈愿望。然而现实的情况是,弱势群体由于在社会组织、经济、文化资源的占有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一方面他们无法主动获取畅通的渠道接近媒介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另一方面,随着传媒市场化浪潮的进一步加强,促使媒介将注意力更加偏离他们,继而转向能为其带来更多经济效益的“强势群体”或“精英群体”。此外,即便媒体对弱势群体进行了关注,也越来越多地表现出不尽如人意甚至违背了新闻职业道德的地方,应引起人们的深思。
1、在信息面前的不平等导致话语权的缺失
从人类社会有信息传播开始,信息传播权力的拥有和行使就不是平均地掌握在每一个社会成员手中。而媒介的市场化进一步造成了公众在信息面前的不平等。出于对于经济利益的追求,传媒在很大程度上过分依赖发行与广告收入,如此一来,几乎所有媒介在受众定位时,都自然而然地将注意力转向收入较高、消费能力较强、社会地位较高的群体,而收入少、消费能力弱、社会地位低的广大弱势群体就常常被有意无意地忽视了。这在客观上造成了大众传媒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排斥,使他们基本上处于失语的状态,导致话语权的缺失。
所谓话语权,是指每一个公民都有出于对个体自己或整个社会发展的形势考虑,将自己的诉求、建议和意见通过大众传媒表达出来的权利。由于大众传播媒介在现代社会中扮演重要角色,当一个群体无法通畅地向社会表达自我时,实际上也就是失去了其话语权而无法确立在社会中的地位。
2、弱势群体置于被娱乐的处境
上面谈到了在传媒市场化下弱势群体失语的现实,然而,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忽视大众传媒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只是这种关注在传媒娱乐化趋势愈演愈烈的当下,违背了媒体的初衷以及对其报道的真正意义所在。媒介市场化的问题也正在于走向市场的媒体把受众看作消费者,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着力于满足他们的各种需求,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媒体违背了基本的道德原则以及新闻职业道德,放弃了本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拿一些媒体对农民工的报道来看,总是处于一副居高临下的姿态,且以负面报道为多,不能做到冷静客观,取而代之的是娱乐化、冷漠化的报道。传媒市场化下,媒体为了追求“眼球效应”,甚至不惜牺牲弱势群体的利益而将他们的形象任意地歪曲,同时,媒体努力从各种信息中提取娱乐的元素,一味地迎合受众的低级需求,在这个过程中丧失了媒体本应担负起的责任。
3、媒体“越位”,“代表”弱势群体说话
在传媒市场化浪潮的推动下,媒介逐渐引入商业机制,以追逐利润为目标,将受众看作是消费个体,而且由于电视的收视率和报纸的发行量等受众规模直接关系到媒介的商业广告的利润,因而媒介还经常采用收买受众的方式来扩大其在受众中的影响,这种对于受众的收买方式之一就是把自己打扮成社会公众的代言人,他们经常强行代表社会公众发言。⑤
不可否认,弱势群体相对于一般的公众,拥有更少的接近媒体自我表达的机会和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媒体可以代而行其权。众所周知,媒介说话的背后隐藏着巨大的商业利益,一些媒体为了自己的“卖点”而大肆炒作,这不仅没有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反而是对其利益的损害。
三、传媒市场化下对弱势群体的利益保护
1、使弱势群体拥有更多的话语权
福柯认为,“人类的一切知识都是通过话语而获得的,任何脱离话语的事物都不存在,人与世界的关系是一种话语关系,话语意味着一个社会团体依据某些成规将其意义传播于社会之中,以此确立其社会地位并为其他团体所认识的过程”。⑥当农民工、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无法通过大众媒体发出自己声音的时候,他们的话语空间就受到限制,话语长期被遮盖、误解和扭曲,加之敏感、脆弱的心理,很容易造成与社会的对立以致暴力、自杀等失范行为,成为社会潜藏的危机。作为现代传媒的受众,他们应该有平等利用传媒的权利以实现自己的主张和话语陈述。因此,扭转弱势群体的话语弱势,使其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具有重要意义,需要政府、媒体以及弱势群体自身共同努力。
首先,政府应该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引导媒体对弱势群体进行关注,必要时可用法律的形式对弱势群体的媒体话语权进行有效保护。其次,要提高弱势群体的个人素质和知识水平,培养弱势群体的媒介素养,主动充分地运用各种媒体传达利益诉求,同时,也要强化弱势群体的相关法律意识,维护自身的权益。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媒体要搞好对弱势群体的报道工作,弱势群体理应成为大众传媒关注乃至关爱的对象。作为全社会的守望者,大众传媒身负重任,其任务之一就是要积极改变弱势群体在信息拥有量与媒体资源使用上的弱势地位,为他们尽可能多地提供实际需要的有用的信息,努力帮助他们有效地使用媒介表达意见、诉求利益。
2、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
人文关怀,简言之,就是关注人的生存与发展。主要表现为强调人的价值、人的尊严,关注人的生存状态和社会权益,把对人性的根本关怀作为最终要义。人文关怀,不仅是传媒应尽的社会责任,也是传媒进步与成熟的重要标志。媒体是公众舆论的代言人,是社会良知的守护者,新闻工作者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人文素质和专业水准,提倡对人的生存状态的关注,尤其在对弱势群体的报道中更要加强人文关怀,提倡以平等对话的方式报道新闻,洋溢对人性的美好追求,努力地关爱他们、尊重他们、帮助他们。
参考文献
①郝雨,《传媒市场化对受众的威胁——从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得到的一些启示》,《新闻记者》,2004(10)
②李岩:《媒介批评:立场、范畴、命题、方式》,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52
③郑根成:《传媒载道——传媒伦理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127
④张和清、向荣、高万红:《弱势群体的声音与社会的介入》,中国经济出版社,2002:1
⑤郝雨:《媒介批评与理论原创》,上海三联出版社,2009:53
中图分类号:C912.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07)-12-0044-02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在分配政策上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打破平均主义,打破铁饭碗,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个人收入差距逐渐拉开,社会上逐渐出现了个人收入悬殊的不同阶层。来自弱势群体家庭的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心理状况如何呢?他们是不是和其他弱势群体子女的心理有共同特征呢?进行这方面的工作是很有意义的。
1.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及其子女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处于大学阶段的青年,精力充沛,思维敏捷,记忆力强,情感丰富,充满理想与幻想,是我们国家未来的希望,弱势群体家庭学生同样是未来建设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应该享有和其他青年一样的权力,应该和其他青年一样健康地成长。然而,弱势群体家庭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不容乐观。据资料显示,弱势群体家庭学生具有如下的共同心理特征:焦虑、自卑、孤僻、胆怯、自我封闭等。因此,对来自弱势群体家庭的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的心理状况进行调查分析,无疑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2.现状分析
体育教育专业的学生普遍都活泼好动,相互交友,结伴学习、玩耍。在学习的过程中,体育专业需要学生间的互相配合,互相帮助,有些项目还需要极大的热情,尤其是篮球、足球、排球等。常年的学习体育技术与训练改变了学生的性格,让他们勇敢地面对生活,直面人生。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体育学院弱势群体家庭的学生虽然有一定的学习压力,但他们对考试不再象小学生和初中、高中生那样普遍感到恐惧和害怕,出现这样的情况可能与体育专业学业难度相对不是很大有关,但也不能完全说明他们心理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比较好。有些弱势群体子女往往对人很冷淡,个别人在行为上常表现为办事独来独往,即便是与教师交往也显得生疏,对教师的关怀不易接受,甚至抱怀疑态度。
调查结果表明,体育学院的同学有相当一部分不愿主动地邀请同学到自己家里玩,天真活泼的天性被自卑取代,自己家庭和别人家庭的巨大差别阻隔了与人交往的渠道,贫富的巨大差距使他们回家后很少邀请同学一起玩耍,这似乎和他们在学校的表现有些矛盾。体育学院弱势群体家庭学生的学习情况不容乐观,相当多的学生明确表示“自己有过逃学、逃课的行为发生”,“上课玩手机、发短信”,有的认为“读书没有意思”, “不想吃苦,害怕艰苦的体育训练”,厌学的心理状态使部分同学表现出对学习毫无兴趣,缺乏上进心,对自己的前途感到渺茫,更有甚者影响其他学生学习或与教师作对。有些学生看到班上一些学习好、家庭条件又好的同学学习很努力,不是向他们学习,而是自暴自弃,对未来的期望值很低。当问到为什么不报考研究生时,许多同学这样写道:“学费太高,负担不起”,“考上研究生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好工作”,“时间太长,还要挣钱养家”。造成他们性格孤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经济条件差,缺少与他人交往的机会是很重要的原因。弱势群体家庭的青年人,由于自卑心理,害怕别人嘲笑,很多事情谁也不告诉。体育学院弱势群体家庭学生把内心想法告诉老师的人最少,绝大部分人有了心事还是选择告诉自己的好朋友,值得注意的是,有高达17.28%的同学选择了“谁也不告诉”。在学校及日常生活中,同学之间发生矛盾时,选择责骂和还击的学生的比例也是比较高的。
3.共同心理特征
经调查研究发现,体育学院弱势群体家庭学生身上存在一些共同的心理特征:
2.1体育学院弱势群体家庭学生学习压力较小。
体育教育专业由于其专业的特殊性,在当前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下,在就业难度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在考研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多数学生在面临考试时还是处于较为适应的状态,和初中、高中的学生心态有着明显的不同。
3.2部分弱势群体家庭的同学存在冷漠、孤僻、自卑心理。
他们在这方面存在明显的矛盾心理,具体表现为虽然在学校和同学在一起时有快乐感,但很少主动邀请同学到家里作客,看到同学高消费时,还是感到心理失衡,在回家后家庭和别人的家庭出现巨大差别时,自惭形秽,觉得抬不起头,处处不如别人。
3.3有一部分弱势群体家庭的学生存在胆怯、羞怯的性格特点,封闭自己。
要改变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需要国家和社会力量给予帮助或支持,也就是说,他们是一些需要他人帮助、支持、甚至是救助的群体。外力的帮助和支持是改善、改变他们的状况的主要力量。当然,现代意义的社会支持不是一种被动的帮助或施予;它强调借助外力的支持,同时以通过与弱势群体成员自身的力量的结合,提升社会弱者的能力,增加他们社会参与的机会,从而达到改变他们弱势处境的目的。这便是现代社会工作所强调的“助人自助”的理念的具体体现。
4对策及建议
4.1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这是教育的基础,也是教育的出发点。能得到老师的关爱,是每个学生最基本的心理要求。弱势群体家庭学生在这方面的要求更为强烈,这是因为他们缺少周围人群的关爱,他们迫切需要用师爱来弥补亲情的缺损。因此,教师在对学生进行教育的过程中必须用真挚的爱对待他们,作为教师对待学生要亲切、和蔼,让学生有安全感和信赖感,争取做他们的朋友。
4.2教育是双边活动的过程,心理教育更不例外。在弱势群体家庭学生的心理教育过程提出个体原则是基于教育活动中学生的个体能动性发挥对教育效果的积极作用而言,也是要求教师在实施教育活动中必须以适应学生为前提,没有他们的主体选择,没有他们内在的对教育内容和方式的积极性,就谈不上教育活动,更变不上教育效果。大学时期的大学生,其内心世界的自我评价的意识迅速增强,独立意识强烈,这种现象本身是一种进步,应给予肯定。因此,教师在对他们进行心理教育的过程中必须善于引导他们正确评价自我,从内心深处知晓自己的优、缺点,长、短处,从而有效地扬长避短。
4.3要充分改变弱势群体家庭学生孤僻、压抑、自我封闭等不良心理状态,教师还应当注意营造一个和谐的班级环境,要想法让他们与同学们交朋友、做知己,让他们感受到集体的关爱,同学的友情。如建立互助小组,开展一帮一等,可以使他们从被动到主动参加集体活动,融入到大集体中来;其次,要创造一个良好的活动环境,对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弱势群体家庭学生,可以有意识地把活动中最重要的任务交给他们,培养他们的责任感;对能力弱的学生,也可以有意识地让他们为同学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以增强他们与同学之间的亲和感。
参考文献:
学生弱势群体按照其原因和表现大致可以分成四类:心理性、生理性、社会性和成就性弱势群体。[2]心理性弱势群体包括性格和思想品德不好的学生,比如自卑、暴躁、自私、嫉妒、攻击性强的学生,以及适应力差、承受力弱、控制力差的学生等。生理性弱势群体主要由身体状况差的学生、不漂亮的学生和生理状况处于弱势的学生构成。社会性弱势群体主要包括家庭背景和人际交往方面处于弱势的学生,比如家庭收入较低、父母社会地位不高的学生。成就性弱势群体主要指那些学业成绩相对较差的学生。
尽管学校教育一直尊奉公平理念,一直强调对学生的爱、尊重,但由于制度、教师个体因素及学生本身因素的共同作用,总有一部分学生在学校场域处于不利处境,学生弱势群体就是这部分学生的代称。“他们在学校生活中难以获取尊严、快乐、进步和自我实现,自身才能独特性得不到展现、欣赏和鼓励……他们在学校里处于或被贬损或被忽视或被压抑的地位,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没有适合的教育措施,没有充足的学习机会,自信心被打击,尊严被侵犯等等。”[3]归纳起来,学生弱势群体的不利处境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地位弱势。学生弱势群体常被教师及其他学生轻视、歧视,或遭遇拒绝、呵斥等粗暴对待,在班级中缺乏话语权,在人际交往方面常被漠视和边缘化。
2. 权利和机会弱势。学生弱势群体相对而言不易获得各种奖励、荣誉,课堂教学过程中较少获得提问、讨论、对话等教育机会,缺乏展现自我的机遇和能力。
3. 消极情绪和预期。学生弱势群体容易产生自卑、沮丧、失望、怨恨、愤怒等消极情绪,自尊与自我效能感一般不高。部分学生还可能会产生攻击、退缩等不良个性和行为,无论是自己还是教师、家长还是其他学生,对其未来发展的期望值均较低。
从本质上讲,学生弱势群体的形成是社会不平等在教育领域内的一种反映,也可以理解为社会通过教育的身份赋予功能实现了社会不平等的再生产。不平等是人类社会难以完全避免的现象,但如果不平等超出了一定的限度,就会危及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使得社会陷入动荡不安。
二、社会支持的内涵及价值
由于个体自身因素及社会制度安排的影响,弱势群体的产生是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难以完全避免的现象,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古今中外也并不鲜见。而作为一个学术概念,社会支持最初源于20世纪70年代初精神病学关于生活压力对身心健康影响的探究。社会支持一般被看作为个体从他人或其社会关系网络中获得的物质或情感方面的支持,这些支持可以帮助个体应对工作或生活中的问题与危机。
由于研究视角和取向的不同,多个学科关于社会支持概念的界定并没有达成一致的看法。比较有代表性的看法是美国社会病理学家卡普兰(Caplan·G)的界定,他认为社会支持是一个人的基本需要(情感、自尊、评价、归属、身份以及安全的需要等)通过与显著的他者之间的互动而得到满足的程度。[4]我国学者李强从心理健康的角度认为,“社会支持应该被界定为一个人通过社会联系所获得的能减轻心理应激反应、缓解精神紧张状态、提高社会适应能力的影响。”[5]社会联系是指来自家庭成员、亲友、同事、团体、组织和社区的精神上和物质上的支持和帮助。
一般认为,社会支持从性质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为客观的、可见的或实际的支持,包括物质上的直接援助和社会网络、团体关系的存在和参与……另一类是主观的、体验到的情感上的支持,指的是个体在社会中受尊重,被支持、理解的情感体验和满意程度,与个体的主观感受密切相关。[6]社会支持从内容方面可以分为四种:一是工具性支持,指提供财力帮助、物质资源或所需服务等;二是情感支持,涉及到个体表达的共情、关心和爱意,使人感到温暖与信任;三是信息性支持,提供相关的信息以帮助个体应对当前的困难,一般采用建议或指导的形式;四是同伴性支持,即能够与他人共度时光,从事消遣或娱乐活动。[7]从社会支持的主体来看,社会支持可以分为正式支持与非正式支持,前者是指来自正式社会系统如政府与各种正式组织机构的支持,非正式支持指源自个人社会关系网络如家人、亲友、邻居、伙伴等的支持。
多数学者认为,良好的社会支持有利于身心健康。对于在学校场域中处于不利处境的学生弱势群体而言,及时、可靠、全面的社会支持对其身心健康发展的作用大致体现在两个方面,即一般情况下的增益作用和应激状态下的缓冲作用。具体说来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社会支持能够满足学生归属和尊重需要。帮助学生建立恰当的自尊,促进学生产生较多的积极情绪体验,提高学生的适应能力和主观幸福感。
2. 社会支持能够为学生提供较为丰富的信息资源。有助于学生对日常生活事件的认识、理解和应对,避免不恰当的行为方式。
3. 社会支持在一定范围内能够为学生提供恰当的人力和财物资源。有助于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自信心。
关于社会支持的增益和缓冲作用已经得到了许多实证研究的证实。有研究发现,“社会支持水平不同的初中生在学校适应的质量上存在显著差异,高支持水平学生的适应质量显著高于低支持水平学生的适应质量,高支持水平的初中生表现出较少的内化问题行为和外化问题行为,孤独感较低,学习成绩较好,同伴的评价更高,对学校的态度也更为积极。”[8]也有研究证实,“教师的肯定与支持、青少年对师生关系的满意度、与教师之间的冲突与惩罚、教师提供的陪伴与亲密等与青少年的人际自尊、学业自尊和整体自尊有密切的联系。”[9]
三、教育场域内学生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
就教育场域而言,关爱、支持学生弱势群体既是出于功利和社会正义的考量,也是教育伦理本性的自我确证。学校一方面是相应的国家责任的具体承担者,另一方面作为专业部门和组织,理应在支持学生弱势群体方面担当主要角色。这些支持从内容维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工具性支持。必要的财力、物资帮助。学校和教师应针对学生学生弱势群体及其家庭的实际生活状况,从政策和制度层面制定帮扶对策,如助学金、奖学金、各种费用减免制度等。
情感性支持。长期处于弱势状况的学生容易导致自卑、退缩或攻击等消极的情绪和行为表现,渴望来自于教师、父母等重要他人的关心、慰藉、接纳、认可和信任,渴望获得对未来生活的美好希望。教师作为专业人员,理应在充分认识学生情感需要的基础之上,通过与家长的密切合作,通过言语、表情、姿态、空间距离等特定方式,较为充分地表现出对学生的喜爱、关切、欣赏、激励等积极的情绪和情感。如,一对一的亲密聊天、表示欣赏的言语与表情、学生挫折或困难时的安慰等等。
讯息性支持。学生弱势群体经常会面临许多困惑与问题,包括知识学习困难、人际交往障碍、自我意识偏差等,迫切需要教师有针对性地指导和帮助。教师应针对学生的特定问题提供相应的信息、建议,帮助其思考、决策,促进其合理、有效地应对困难。比如,对学困生的学习辅导、对班级边缘学生的人际关系指导、对性格偏激学生的心理辅导等。
同伴性支持。同伴群体是青少年社会化进程中的重要影响力量,青少年总是渴望被一定的同伴群体认可、接纳,渴望与同伴们亲密无间的玩耍、嬉戏、聊天,这是他们归属与爱、自尊等需要获得满足的重要渠道,学生弱势群体对这方面的需要可能更为强烈。教师应该有意识地创造机会促进学生弱势群体与同伴们的沟通、互动,鼓励其他同学对学生弱势群体的认可、接纳。比如,结成对子互相帮助、组织各种各样有利于展现其才能和独特性的活动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家庭是学生弱势群体,另一种重要的社会支持来源,教师应注意组织、引导父母、亲友乃至邻里、社区对学生弱势群体的各种社会支持,努力协调校内、校外社会支持,共同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社会支持也许不能解决学生弱势群体的所有问题,但至少能够让他们感受到学校、教师、同学们对他们的关怀与尊重;也许个体之间能力、性格、成就的差异难以消除,但学校和教师应努力消除人与人之间的心灵隔阂,努力消除师生之间、生生之间人格的不平等,力争让每个学生都能感受到现实的温暖与美好,让每个学生对未来都充满希望。
注释:
[1]佟雪峰.学校教育对学生弱势群体生成的实然影响和应然态度[J].教育探索,2011,(7).
[2]李屏.学生弱势群体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1, 11—17.
[3]胡红梅.理解教育视野下“弱势学生”发展论[D].华东师范大学,2008,28.
[4]黎春娴.高校贫困生的社会支持及其对价值观影响的研究[D].上海大学,2009.18.
[5]李强.社会支持与个体心理健康[J].天津社会科学,1998,(1).
[6]汪向东等.心理卫生评定量表手册[M].中国心理卫生杂志社,1999.128.
二、基本制度
1、建立弱势群体分类。将符合条件的弱势群体分为A、B、C三类,登记造册,发放困难家庭帮困卡,凭卡领取政府补助、临时救济、捐赠衣物调剂以及其他救助方式等。低保人员、五保户列为A类,实施政府正常化补助机制;伤残无劳动力、孤寡老人、大病重病户列为B类,作为进入低保、五保的后续人员;目前无工作但有工作能力的特困职工、残疾人员、病灾户列为C类,实施临时救助。通过对不同对象的分类管理使办事处的弱势群体管理工作层次分明,为今后人员的变化动态管理建立了基础,促进社区弱势群体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科学化。
2、建立弱势群体救助基金配套制度。社区五保户、低保户、特困职工、残疾人员、孤寡老人、病灾户的正常救助与临时救助资金,办事处承担70%,社区承担30%,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3、建立弱势群体的日常认定制度。凡符合弱势群体条件的人员,可随时向户口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经初审合格,张榜公示后,按月上报认定。社区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作为弱势群体工作监督员,对弱势群体人员审批管理、救助金拨付发放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收集、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
4、建立弱势群体的年审制度。办事处民政办每年对辖区弱势群体人员逐户上门调查了解,将符合条件的人员,集中登记审核,进行年审,对符合条件的,加盖年审印章。
5、建立弱势群体的管理与服务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弱势群体工作列入年度社区目标考核范围,建立弱势群体社区管理目标责任制,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落实任务,责任到人,力争大部分弱势群体通过社区能实现救济、帮扶和就业。办事处对社区实施跟踪考核,对完成目标任务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因工作不力而未完成任务的,要追究责任。
6、建立弱势群体的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定期入户调查机制,随时了解低保户情况。明确社区、办事处各自在受理、审核、公示、审批弱势群体的工作职责及工作时限。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未严守工作程序,超越法定时限、法定权限或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认定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弱势群体的管理和服务
弱势群体的管理与服务要按照“广覆盖、社会化、可持续”的原则。在社会目标上,要达到公平和大多数人的基本权利;经济目标上要达到收支方面的可持续性和对经济增长的激励作用;政治目标上要达到不同人群利益关系的平衡及其连续性。
一是实行总量控制,坚持动态管理。切实做到管理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真正实现动态管理意义下的应管尽管。
对一般低保家庭,在认真落实低保政策的前提下,做好其收入情况跟踪统计、管理和就业再就业工作。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根据其年龄、特长、健康状况,再结合工作的需要,给每个劳动对象都定好劳动工种和劳动岗位,并进行登记造册,目前主要工种有社区的卫生管理、绿化养护、治安巡逻等。每季度对低保人员参加服务的次数和质量进行统计考核,将考核结果上墙公布。对表现突出的低保人员给予表彰和适当奖励,并免费提供就业培训,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对不服社区安排,连续2次无故不参加社区公益劳动的低保人员,将减半发给当月保障金,连续三个月不参加劳动的,取消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待遇,并在半年内不得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积极创造条件,促进低保对象再就业,对积极再就业的低保对象,就业以后,可继续享受1-3个月的低保补助。
对家中有重病及重症残患者,或因其子女正在接受义务教育,且学费明显超过家庭负担能力,以及夫妻双下岗并需要供养无收入的高龄老人的家庭,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并视其具体困难程度确定临时补助额度。探索建立限期保障办法,根据居民家庭状况和劳动能力状况,实施限期保障,明确保障期间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到期即可终止低保待遇。
妥善解决特困老人的生活困难问题,各社区要根据调查登记状况,认真组织一次全面核查工作,对特困老人逐一核实,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特困老人,要确保低保政策全面落实,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户一人。对五保户供养状况要做好摸底调查,切实落实五保供养政策,针对五保老人高龄多病的情况,要重视解决其基本医疗问题。对于不符合低保和五保供养条件,生活确实处于特困状态的老人,要区分不同的情况,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对有赡养能力而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进行法制与道德教育,实行司法调解,签订赡养协议,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一些“女儿户”老人在丧失劳动能力后陷入特困的情况,要对这些老人的女儿宣传《老年法》,使她们认识到女儿同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落实老年人的供养问题;对无依无靠、生活难以自理的特困老人,各社区要组织开展定期走访、帮扶活动,严防老年人因生活无法自理、生病无人照顾而死亡,甚至死后无人知晓的极端事件发生;对于因病因灾致贫的特困老人,要尽量列入临时社会救济对象,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特困老人的医疗救助活动,为他们提供最基本的医疗服务;对由特困老人抚养、在中小学就读的孙子女,要帮助协调教育部门减免其学习费用,使他们不致于因贫辍学。
二是狠抓社区配套资金的到位。低保人员低保金以及临时困难补助资金的来源渠道,以办事处与社区三七承担的方式筹集,资金发放到位之前,社区配套资金必须提前到位,社区配套资金不落实将从预留款中扣除。救助救济资金采取“街管居用”方式,独立帐户、专款专用,由社区申请,经民政、分管领导、行政主要领导签字后划拨,坚持“严格支出,加大收入,控制缺口”的原则。捐赠款物由办事处根据灾情和实际需求,统筹平衡、统一调拨分配,发放救灾捐赠款物应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等程序,做到帐目清楚、手续完备、制度健全,并向社会公布。民政办公室应加强对低保资金及其他临时救助钱物的经常性检查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三是加强弱势群体的基础管理。将救助弱势群体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抓好抓实,建立动态性弱势群体人员档案,做到“家庭情况清、身体状况清、就业现状清、职业技能清、就业愿望清”,同时建立弱势群体增减变化台帐和月报制度。做好弱势群体人员分类资格审查工作,做到严格把关,不虚报,不瞒报。严格进行家庭收入调查,核实保障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规范申请、评审和资金发放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是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对弱势群体,不仅要从政治上爱护,从制度上保证,从生活上关心,更要从素质上提高,加强引导和扶持,帮助树立自力更生的意识,培训其自力更生的能力,促使其自谋生路。改进扶持方法,改生活救助为生产援助,使扶贫方式由现金和实物援助为主转变为培育自我发展能力的援助为主,扩大在技术、项目、培训、生产和销售等方面的有效援助。
五是形成全社会关注弱残的氛围。财政为弱势群体提供的保障只能解决其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他们的医疗、住房等具体经济困难还难以由政府统包。要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使他们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需要全社会的关爱。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送温暖”、“一帮一”结对等扶贫帮困活动,深入持久地把救助特困家庭的工作做好,在全社会形成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将扶贫帮困纳入各社区目标管理内容。同时,大力宣传表彰助弱济困的好人好事,动员全社会力量都来关注弱势群体的生活。
六是全面实施再就业专项援助行动。
1、弱势群体可享受以下再就业免费服务项目:(1)提供政策咨询;(2)提供一次面对面、个性化的职业指导;(3)提供三次基本符合条件的劳动力市场就业信息;(4)提供一次减(免)费技能培训机会;(5)提供二次免费求职登记;(6)提供各项劳动保障事务服务。
2、弱势群体可享受下列再就业援助:(1)通过劳动力市场,促进有一定市场就业能力的弱势群体竞争就业。劳动保障服务所要充分发挥信息采集员队伍作用,广泛采集有效岗位信息,常年滚动储备200个左右岗位,只要“不挑不拣”,提供及时上岗;鼓励具备资质条件的社会办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岗位,帮助弱势群体实现再就业。
(2)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帮扶弱势群体实现再就业。对由政府投资形成的公益性岗位和街道、社区居委会开发的社区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弱势群体就业。同时加强现有公益性岗位管理,对出现的空余岗位,及时补充弱势群体再就业。
(3)对愿意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弱势群体,提供优惠扶持政策:一是凭《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国家规定的税费减免政策;二是对已领取《营业执照》从事自谋职业的,可享受创业小额贴息贷款优惠政策。三是对在社区内自谋职业的,对添置生产经营性用具确有困难的,给予500元的实物帮扶。
(4)广泛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助弱势群体实现再就业。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办事处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力量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助弱势群体转变就业观念,积极寻找就业门路,想方设法帮助弱势群体实现再就业。
四、保证措施
为了解我区法律援助机构当前的现状以及近年来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的情况,我们从多方面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研,深深感到我区法律援助中心现有的援助力量与我区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量之间的比例,已经处于一种严重的失衡状态。
一、我区法律援助中心近年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现状
根据某某区司法局提供的材料反映,某某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20__年8月,现有专职工作人员3人(无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具体的援助案件都由瑞盈、劲峰、金钰三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承办。由于政府投入的法律援助经费的不足,无法满足办案需求,应该支付给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援助办案补贴,也一直都是在打欠条。自成立以来,共受理案件256件,其中刑事案件216件,民事案件40件,免收诉讼费60余万元。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人次,解答法律咨询865人次,发放各种法律法规读本和宣传资料1万册,为老弱病残等社会群体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
根据某某区法院提供的材料反映,自20__年以来,法院共受理并审结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94件,涉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案件和执行案件150件。法院除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94件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依法发函给援助中心为其指定了辩护人以外,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案件这一块,当事人受到法律援助的状况,却成为一纸空白。而民事案件牵涉到的恰恰又是最贫弱的群体,包括妇女、老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等。法院虽然在受理涉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案件的入门过程当中,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给予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和免交,但是,在整个诉讼过程当中,由于这些群体请不起律师,又得不到应有的法律援助,根本不知道应该从哪些方面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基于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法院也无法代替当事人去收集一切必要的的证据。由于诉讼技巧的欠缺和举证不力,严重影响了弱势群体请求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法院对弱势群体在诉讼费问题上提供的司法救助失去其应有的意义,不利于法院公正裁判,无法体现司法为民的精神实质。
我们到各律师事务所了解到的情况是,律师事务所在20__年——20__年期间,都已经脱钩改制走向市场,成为一个自打鼓、自划船的社会中介机构,原来的国资律师事务所都不复存在。根据司法部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的规定,走向市场的律师只是作为法律援助队伍的一支协助力量,倡导的是一种行业奉献。但由于某某区法律援助中心没有配备法律援助专职律师,所有的援助案件都由原某某区改制出来的三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承办。三家律师事务所现有的执业律师合计只有20来人,本身人力资源不足,又要面临激烈的社会竞争环境和生存的压力。而且在办理援助案件的过程当中,不仅拿不到法律援助的办案补贴,还要垫付大量的办案成本费用。因此,办案过程当中的积极性不高,大多流于形式,在开庭时应付了事,直接影响了援助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
我们在调研过程中,直接接触了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农民工等几个方面的弱势群体。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反映不知道政府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的性质和目的,不知道应该如何去申请得到法律援助。小部分人虽然知道法律援助中心这么个机构,但是因为门槛过高,手续繁琐,而且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不高,而丧失寻求法律援助的信心。在这些弱势群体当中,因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而迫切需要得到法律援助的,以农民工为多数。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国务院在《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要求:“要把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这是《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之后,国务院第一次明确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不容分辩,农民工已经成为法律援助对象的特殊弱势群体。我区现有人口为56.5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4.17万人,占总人口的77.9。目前已进城务工的农民数量多达12万人,占我区农业总人口的27.16,这些农民工,都无奈地游离于城市社会正规组织和制度之外,面临着工资低、生活困苦的种种困境。据有关部门的调查表明,全国72.5的农民工工资都遭到不同程度的拖欠,劳动合同平均签订率为57左右,私营企业签订率仅为30左右,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又得不到必要的法律援助,维权将极为困难。
二、影响某某区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工作开展的原因
从我们调研的情况来看,直接或者间接影响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的因素很多,如政府的支持力度、社会各界的关心程度、法律服务人员的积极性、特殊群体的知晓率、法律援助的服务质量、经费保障等等。经综合分析,我们认为
主要原因是以下三个方面:1、能够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人力资源短缺,应援尽援难。
既然国务院颁发的《法律援助条例》,已经将法律援助明确为政府的责任。那么政府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的本意,也就是在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能够直接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的一个政府救助机构。因此政府有义务组织、配备高素质的法律队伍来为受援当事人提供最优的服务,以达到其所能达到的最佳援助效果。但是,从我区法律援助中心目前的人力资源现状来看,由于法律援助专职律师配备不足,基层法律工作者能力又较弱,从而使作为协助力量的社会律师充当了法律援助服务者主力军的角色,法律援助中心事实上成为一个中转站的性质,这与政府设立该机构的本意相违背。
2、部门配合机制不健全,维权成本高、难度大。
当前在法律援助方面的政策、机制还不是很健全,相关部门不把法律援助案件当一回事。比如,工商、房产、国土、档案等部门对援助人员的调查、查询、复印资料等仍然坚持要收费,不收费就采取推诿、拖延等。这些情况明显违背国务院颁发的《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使本来就严重不足的法律援助经费雪上加霜。再比如,农民工发生工伤后,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要以劳动争议仲裁为前置条件,即一定要先仲裁才能诉讼,仲裁费、鉴定费等又无疑给弱势群体的维权设置了一道门槛。而且如此一来,光走程序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就大大增加。加上弱势群体的法律意识普遍淡薄,不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不知道怎样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导致超过诉讼时效,或者因举证不力而承担败诉后果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都无形之中增加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难度。
3、法律援助经费的拨付不能够满足需求。
资金是援助事业发展的保障。因此,资金不足是影响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的关键因素。有了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队伍,有了广泛的法律援助对象,但缺少资金这一纽带,法律援助工作还是不可能真正落到实处。我区财政虽然已经将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列入到预算当中去,但预算额明显偏低,与法律援助的需求相差甚远。今年区财政拨付的援助经费,和普法、安置帮教、清明纠纷调处等费用一起打捆,总共才拨了5万元。省财政拨付的援助费用唯独零、冷两区的没有到位。因此,仅凭借现有的财政拨付经费,我区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工作的开展,也的确是举步维艰。
三、对某某区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工作开展的几点建议
1、加强援助中心人力资源建设,整合法律援助的社会力量。
为援助中心配备必需的法律援助专职律师,是保障法律援助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单纯靠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来承办援助案件,既不利于律师事务所事业的长远发展,也不符合政府设立法律救助机制的基本精神,不能够确保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工作的落实到位。
基于我区法律援助中心目前人力资源匮乏的现状,我们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给予缓解:第一、向社会公开招聘已经取得律师资格并且愿意从事援助事业的有志人士来充实援助队伍;第二、整合法律援助的社会资源,鼓励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和组织,为本社团范围内特定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第三、由政府牵头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动员社会各界符合条件的人士自愿参与,为弱势群体提供与其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相适应的法律援助。
2、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确保援助途径的畅通。
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现阶段援助经费本身紧张的情况下,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将有利于大大降低援助的成本,减少不必要的人力和财力的投入,加快援助案件的办理进程。
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我们认为:第一,要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不仅要让弱势群体了解法律援助工作的性质和目的,还要让社会各界都认识到援助工作深远的社会意义;第二、由政府出面,以文件的形式直接协调援助机构与相关部门的关系,调集一切社会力量参与到援助工作中来,共同开通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
一、青年弱势群体的界定及类型划分
青年弱势群体是指由于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客观因素与自身素质状态,导致其在现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地位、竞争实力处于劣势,社会地位与社会权益处于不利境地的脆弱人群。他们具有经济上低收人、生活上低层次,政治上低影响和心理上高度敏感的“三低一高”特征,属特殊社会群体。
根据有关学者统计,我国目前有八千万到一亿的“弱势人群”,其中青年占相当大的比例。青年弱势群体作为庞大的社会人群,其发展态势必然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与经济发展进程。
依据青年的生理、经济、精神等方面状况,我们将现阶段我国处于社会弱势群体的青年,划分为经济贫困、精神匾乏、身体残疾、无业闲游四种类型。
1.经济贫困青年
经济贫困青年主要指收人来源不稳定、收人水平低下的企业下岗人员或再就业岗位极不稳定人员、进城的农民务工人员以及贫困家庭虽已成人但尚未自立的子女等。在社会转型时期,由于受地域、行业等差别的影响,青年在职业状态、劳动时间、经济收人、生活质量等方面存在着极大的差异。经济贫困青年大多从事着低技术、重体力性工作,且劳作时间较长,岗位极不固定,经济收人较低。同时,贫困家庭虽已成人但尚未自立的子女在受教育等方面的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这种劣势不仅影响着他们的身心健康,还会直接影响他们的就业能力。
2.精神匾乏青年
精神体现着一个人的意志、情感、品质等心理素质和价值取向,是青年社会生活的主导因素。在社会生活过程中,特别是面对社会转型所形成的社会利益格局的多元化,尽管大多数青年接受教育的程度在不断提升,生活质量在不断提高,但他们所承受的下岗、失业、低薪、生活困难等各种各样的冲击与压力,却远超于以往时代的青年人群。特别是在社会生活节奏加快、贫富分化日益显现、社会腐败现象严重的情况下,相当数量的青年会因个人发展机会相对减少,社会收人差距日益拉大以及心理平衡能力失调,产生了一系列的精神匾乏反应。这类青年因不能辩证地看待社会,往往一叶障目,致使其对理想信念失去了追求,对社会生活失去了信心。他们深深感到人生无意义,学习无兴趣,工作无动力,人际过敏或人情冷淡,精神心理颓废。严重者还可导致青年心理障碍或精神崩溃,引发自杀、犯罪行为。
3.身体残疾青年
在我国,由于环境、遗传、意外伤害等原因,形成生理缺陷的青年仍占有一定的比例。这类青年多因感官、肢体、生理等方面的残疾与神智方面的缺陷,难以完全胜任正常人的社会角色,因而属不完全成熟的社会人。现阶段由于社会救助体系不健全等因素,造成了一些残疾青年在生活保障方面仍处于弱势地位,如有人生活温饱得不到基本满足;有人无法组建家庭;有人不能接受常规教育;有人不能正常择业或无法融人主流社会。他们心理极其稚嫩或脆弱,时常遭受孤立、冷落、贬低等社会歧视,自尊心损伤严重。这将造成残疾青年的心理失调和社会行为障碍,极易演变为社会逆反心理。
4.无业闲游青年
“无业闲游青年”也可称“无业游民”,是指因较早脱离父母或遭受家庭遗弃,无固定生活来源、无谋生技能、无长住居所,长时间游逛街头或寄人篱下的闲散青年。他们终日无所事事,比较容易接受社会上不良思想的影响,在一定诱因作用下,将导致青年滋生社会逆反心理与反社会行为。
此外,青年弱势群体中还包含部分虽已成人但尚未自立的单亲家庭子女与失学、失业和刑满释放青年等等。
二、青年弱势群体社会逆反心理的表现特征
1.社会异向心理
社会为维持协调统一,必须要求其成员遵循社会规范、接受社会角色培养。在社会生活过程中,青年弱势人群最需要理解、信任、关爱与支持,倘若社会不能正确对待他们,或无视他们的客观需求,将会挫伤青年弱势人群的积极性,使他们形成难于同社会生活相适应、与社会规范相一致的社会异向心理。青年弱势人群的社会异向心理,作为对社会的怀疑、消极态度,将导致青年在理智、情感与社会关系上适应不良,甚至产生对立情绪和违抗社会规范行为。
有社会异向心理的弱势群体青年,往往思想、人格尚未成熟,却过早地涉足社会,特别是遭遇人生坎坷后,缺乏正确认识和适应社会的基本能力,看社会问题片面、偏激;社会政治意识弱化,对政治思想教育与社会宣传不感兴趣或反感;对待现实社会态度消极,精神压抑,或工作消极怠工,或逃学旷课,或离家出走等。有社会异向心理的弱势人群在社会上占有一定的比例,如其矛盾心理激化,将成为影响社会安定与社会生活正常秩序的一大隐患。
2.社会冷漠心理
社会冷漠心理是社会转型时期与生活磨难、社会压力紧密相连的一种消极的社会心理。由于职业的低收人、生活的低水平以及就业、就医、就学等问题,剥蚀着青年弱势人群的人格尊严,他们对贫困生活束手无策,对未来茫无头绪,对社会失去公平感,形成了卑怯、畏缩的人生态度,同社会主流与社会生活显现出一种“隔离”状况。社会冷漠心理使青年弱势人群处于与社会“无缘”的境地。
有社会冷漠心理的弱势群体青年,主要表现为以下情形:不能辩证地看待社会发展与社会问题,缺乏主见和生活勇气;自卑感严重,对他人的评价过于敏感,害怕受到歧视;精神心理颓废,时常自暴自弃,破缸破摔;困惑感、失落感、挫折感强,对学习厌倦、工作缺少激情;不愿意与人交往,不通人情,对他人的痛苦无动于衷;生活格调低俗,孤独、抑郁、悲观等。
3.社会挫折心理
青年常怀有许多理想与愿望,为将其变成现实,他们会付出不懈地努力与追求。当理想与愿望持续得不到实现或满足时,就会产生使情绪处于紧张状态的挫折感。在社会生活过程中,青年弱势人群有着对人生的失意、学业的担扰、爱情的烦恼、社交的障碍等情感体验,如果他们身处逆境持续时间过长,外界压力过大,就会使其身心发展受到阻碍,形成失望、压抑、沮丧、忧郁、苦闷等心理与行为表现。青年弱势人群中存在着“不患贫而患不均”的传统价值理念,把自身的贫困责任归结为政府,认为是政策失当引起的,易于形成财富被剥夺感和社会冲突心理;有人因挫折特别是遭遇厄运,而变得怯懦自卑,沉默寡言,一撅不振;还有人因生活的自愧不如人,导致了自私自利、唯利是图、见利忘义等极端心理,甚至为追求某种利益而不择手段。
4.社会攻击心理
社会攻击心理是人格发展畸形、社会适应力差的青年弱势人群,由于贫困、挫折、受到歧视、受到侵害以及社会不公、矛盾激化等原因,所酿就的对社会极具危害的“绝望”和反抗社会心理。具有社会攻击心理的青年弱势人群,在社会生活中,往往缺少师长的引导,缺少亲情的温暖,行为习惯和现实社会规范相悖,延续着社会的落后与丑恶。他们竭力寻找具有反社会倾向的“臭味相投”的同龄者,结帮成伙,甚至结拜兄弟,一有机会就发泄对社会的不满或产生不可逆转的仇视心理,直至导致酗酒、吸毒、械斗、抢劫、报复杀人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青年弱势群体社会逆反心理的改善措施
青年弱势群体社会逆反心理的形成,主要归因于其基本权益受到了损害。为保障青年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防止青年弱势群体生成社会逆反心理,需实施以下五项措施:
1.优化社会利益分配机制
物质利益矛盾是青年弱势群体实质性、根源性矛盾。为此,国家应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优化社会利益分配机制,保障青年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缩小社会贫富差距。
保障青年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绝非某一部门的工作,它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这就需要通过多种途径,建立广泛的社会参与机制。各级政府要高度的重视与支持保障青年弱势群体基本权益的工作,对青年弱势群体基本权益保障工作要实行责任目标分解与目标考核,做到责权利相统一。有关部门要组织相关力量,加强对青年弱势群体问题的研究,使其研究成果成为制定相关政策、法规的重要依据。
2.建立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
享有教育、劳动与社会参与等权益是公民特别是青年公民最基本的社会权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立法机关在保障青年弱势群体权益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相继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我国青年弱势群体司法保护政策还不完善,社会服务机制还不健全。鉴于此,建议立法及相关部门应根据青年弱势群体的特点,建立《失业保障法》与《保障青年弱势群体基本权益工作条例》等法规,从而使保障青年弱势群体基本权益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有关行政部门还应对社会公平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为青年弱势群体提供行政与法律等方面的救助。对造成青年弱势群体基本权益损害的部门或个人,应依法给予惩处。
3.大力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国家不仅是青年权益分配的主体,而且也是青年权益保障的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生机遇并不均等,特别是遭遇始料不及的失业、疾病、伤残等生活不幸,会使青年自身及其家庭陷人贫困,甚至出现。为此,各级政府大力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青年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要全方位、多渠道实施青年弱势群体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健全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与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完善劳动力市场体系和劳动就业服务体系,扩大青年弱势群体救助的覆盖面。
4.积极开展社区帮扶工作
二要切实抓好弱势群众帮扶工作。局机关全体领导干部要着眼解决困难群众脱贫难、过冬难、五保户看病难等问题,从最需要帮扶的贫困人群、从应该关爱的留守儿童、最应该关注的农村五保户等弱势群体帮扶做起。在我局前期留守儿童、失独老人、困难群众摸底的基础上,及时与镇村进行对接,每名领导干部至少要帮扶其中一户,帮助他们过一个温暖的冬天。
三要认真抓好节前安全排查。局机关全体领导干部在节前要深系村逐户排查群众(尤其是留守儿童及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取暖设施安全情况,并做好造册登记,杜绝煤气中毒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