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1 17:19:45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研究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全面风险管理(ERM)的概念于2003年提出,根据COSO委员会的定义,“全面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受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的影响,从企业战略制定一直贯穿到企业的各项活动中,从而确保企业取得既定的目标。”
但由于风险管理在国内刚起步的客观原因,公司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及下设的风险管理部还应具有提升的空间。从公司治理比较完善的美国来看,美国活跃的机构投资者都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架构,如下图1就是高盛集团(Goldman Sachs Group,Inc.)的机构设置情况。
高盛的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风险管理的最高执行机构,将所有关于风险控制的信息最终报告董事会,并通过直接授权或委托授权方式审批公司经营活动、风险政策等。
因此,按照GARP提出的“风险控制信息直接报告董事会”原则,提升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地位,允许其直接向董事会汇报,并通过其下设的风险管理部门对各业务部门设立风险限额,最终形成“纵向业务发展,横向风险管理”的矩阵式结构,这也许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风险组织架构未来的发展方向。
风险组织架构是硬件,但软件同样重要,这里的软件指的就是公司的风险管理文化。国际经验表明,保险公司的失败往往不是由于缺乏程序和技术,因为即使设置了非常科学的政策、程序、检查、报告等控制手段,如果缺少一个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所有这些都将流于形式。比如“中航油事件”后,很多人怀疑该公司内部根本没有风险控制体系。其实,体系在形式上一直存在:中航油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编制了《风险管理手册》,设有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也有软件监控系统,当亏损50万美元时,提示平仓。但由于中航油没有真正树立风险管理文化并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使得一切架构与流程都成为了摆设。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风险管理
风险量化是本文主要探讨的问题。笔者采用NAIC(全美保险监督官协会)的保险公司风险分类标准,其中C-1风险:资产风险,它又包括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C-2风险:定价风险;C-3风险:资产负债匹配风险,指资产收益和公司负债不匹配的风险,C-险:经营风险,包括工作人员经营不善等。四类风险中,C-2风险是定价风险,主要涉及公司的负债管理,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关系相对不密切,此处暂略;C-3风险是资产负债不匹配而产生的风险,对此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通常在资产负债管理(ALM)的框架下,采用久期、凸性等传统工具进行管理,即要使不同的资产和负债在数额、期限、性质、成本收益上双边匹配,以控制风险。笔者在文中着重针对C-1和C-险展开。
资产风险管理
分析从投资资产的账户设置开始,当前很多机构投资者根据投资目的将投资资产归为配置账户和交易账户。
配置账户对应的是长期持有的资产(持有到期类和销售类),具体包括打算长期持有的国债和央票、金融债(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金融债券、次级债等)、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其中国债、央票属于金边债券,不存在信用风险。然而以企业债为代表的其他品种则存在大小不一的信用风险和长期市场风险。
交易账户包括短期持有的权益类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和清算头寸,前两者主要面临市场风险(即利率风险和股票风险),而清算头寸则存在流动性风险。
综上,我们在进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风险分析与计量的时候,需要考虑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但由于流动性风险一般用久期管理、缺口管理等比较成熟的方法进行,而且通常由财务部门负责(据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门设有“流动性管理岗”),因此下面讨论只针对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展开。
信用风险衡量
信用风险呈现偏峰肥尾的特征(见图2),其损失的绝对额服从Г分布,而损失比率服从β分布,介于0~l之间。
传统上,信用风险计量的方法包括专家评定法(如“5C”)、Z记分模型等等。当前很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采用的是“信用评估打分卡”的方式,即根据财务分析、行业分析、管理水平等几个方面进行打分,然后根据一定的权重计算出信用评分,综合评价企业的信用情况。当前公司正考虑把该信用打分体系和S&P的信用评级进行映射,从而可以通过外部评级得到某一评分企业的违约概率(PD)。
我们知道,目前将保险业的“RBC监管体系”和金融业的“资本充足率监管体系”融合是大势所趋,因为在混业经营的大背景下,不同的风险应该对应相同的资本要求。因此,本人认为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可以借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BaselⅡ)的框架开展。
对于信用风险,BaselⅡ鼓励商业银行使用内部评级法(IRB)计量并实施量化管理。内部评级法计量信用风险需要四项风险要素:(1)违约概率(PD),即特定时间段内交易对手违约的可能性;(2)违约损失率(LGD),即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的损失程度;(3)违约风险敞口(EAD);(4)期限(M),即某一项风险敞口的到期时间。通过这四项风险要素就可以计算出预期损失(EL)和非预期损失(UL)等相关指标,进而在风险计量、限额管理等基础管理中发挥决策支持作用。
根据保监会《保险机构债券投资信用评级指引》的规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进行信用风险管理时,应做到动态评级和二维评级,而CreditMetrics涉及的违约迁徙本身就是个动态的概念,同时CreditMetrics需要计量违约概率(PD)和违约损失率(LGD),内含了“二维评级”的特征。
因此,无论从模型特点还是从保监会的要求来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都应该以CreditMetrics为基础构建自身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型,同时模型必须体现出我国金融市场的特性和保险集团资产负债的特点。
由于CreditMetrics模型需要输入的数据主要有四项:违约率(PD)、违约损失率(LGD)、信用迁徙矩阵和相关系数,因此,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构建模型的时候具体的调整思路包括:
建立两维的内部评级体系:一维是客户风险评级,以违约率(PD)为核心变量;另外一维是债项风险评级,通过债项自身特征反映预期损失程度,以违约损失率(LGD)为核心变量。其中,违约率(PD)可以按照当前公司将打分卡映射到S&P评级,从而引用S&P违约率数据的方式得到;违约损失率(LGD)可以参考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对不同发债主体和担保方式下债项回收率的统计分析结果,并根据担保人资信情况、抵押品价值大小等因素综合确定。
在信用迁徙矩阵和相关系数方面,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参考专业评估机构对企业信用等级评估的结果和相关系数数据,并建立记录完备的基础数据库,不断扩大企业样本以随时调整信用迁徙矩阵和相关系数。
市场风险管理
比较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的计量方法更为成熟,这主要得益于市场风险基本服从正态分布的特征。目前,VaR已经成为业内计量市场风险的标准口径。VaR主要的计算方法分为三种:历史模拟法、方差―协方差法、MonteCarlo方法。历史模拟法即利用统计方法对历史数据进行估计,再模拟市场因素未来的变化;方差―协方差法首先分析市场因素,且将组合价值用市场因素表示,然后假设市场因素所服从的分布(一般假定为正态分布),估计出其分布的参数,再模拟市场因素未来的变化;MonteCarlo方法则是直接根据历史数据模拟市场因素未来的变化。
尽管VaR方法有如此广泛的应用价值,但它也有明显的局限性,即它是基于正态分布的指标,当出现肥尾的情形下,VaR对尾部的测量是不准确的,正如Jorion(1996)所说,“我们没有办法提供绝对最坏的预期损失,因为损益概率分布的尾部是无限的”。因此1999年以来,在基本VaR模型的基础上,以CvaR(条件风险价值)和极值理论为代表的各种针对尾部计量的新型VaR模型不断被开发出来,推动了VaR风险管理理论的发展与创新。
具体到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实际,由于历史模拟法的前提条件是“历史得到重现”,而中国正面临金融开放加速和市场爆炸性发展的阶段,这个情况不符合历史模拟法的前提条件。另外,MonteCarlo方法对人员素质要求太高,同时开发成本也相对较高,因此使用方差―协方差法计量VaR是最优的选择。
同时,考虑到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我国金融资产回报分布的尾部比正态分布更厚,有明显的肥尾现象,我们应该进一步通过CVaR对尾部进行修正。CvaR是条件风险价值的缩写,指损失超过VaR的条件均值,也称为尾部VaR(TailVaR),表达式为:。计算CVaR的方法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线性规划方法,另一类是根据参数法拟合出的收益率序列分布特征以及求出的VaR值,并求出相应分布和置信水平的条件分位数,最后得出CVaR值。
操作风险衡量
保险公司的C-险主要是指经营风险(又称为操作风险),而经营风险涵盖了高频低危事件(High Frequency Low Impact,HFLI)和低频高危事件(Low Frequency High Impact,LFH),而低频高危事件只有零星的案例数据,因此即使在国际范围内,对经营风险的计量管理也是个很不成熟的领域。
当前,经营风险计量模型可以划分为三类,即BaselⅡ倡导的基本指标法、标准法和国际先进机构的高级衡量法。
基本指标法是用总收入水平作为投资主体计量经营风险的基础指标,将总收入乘上一个比例指标来表示整个机构整体的经营风险水平。该方法的优势在于简单,缺陷在于太粗略。
标准法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所有业务划分为8个业务类型,对每一个业务类型规定不同的经营风险资本要求系数,而分别求出对应的资本,然后加总即可得到银行总体经营风险资本要求。
比较而言,标准法比基本指标法更精确,同时也具有更高的风险敏感度。
最后,高级衡量法是通过建立经营风险计量管理模型来进行的,具体又包括内部衡量法(IMA)、损失分布法(LDA)、极值理论模型(EVT)等,其中内部衡量法(IMA)通过模型对风险因素估计,最终得出经营风险的计量值。这与前面介绍的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类似,即IMA中的风险因素EI、PE、LGE相当于信用风险管理中的EAD、PD、LGD。而损失分布法(LDA)、极值理论模型(EVT)都是针对偏锋肥尾特点对VAR模型的改进,是专门用来衡量经营风险损失分布尾部(即损失极值)的方法。
具体到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虽然数据积累不足,并缺乏经营风险量化的技术基础,但是我们具有清晰的业务部门和产品分类,因此可以考虑参考BaselⅡ的标准法,反映公司在不同业务类型上的不同经营风险水平。同时,我们还应该参照《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和《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等行业规章,完善内部控制机制,进行经营风险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估(CSA),利用流程管理工具和情景模拟、专家预测等方法对经营管理的风险点(KRI)进行识别,并从影响程度和发生概率两个角度来评估风险大小,进而提出优化控制方案,变事后补救为事前防范。
长期来看,运用经营风险高级法是未来的目标,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国外经营风险计量模型的理论基础、设计结构,结合本企业业务系统的特点和管理现状,研究设计出适合自身特点的经营风险管理模型和参数体系。
资本配置与绩效考核
当前比较流行的资本配置和绩效考核工具是“风险调整资本回报率”(Risk-Adjusted Return On Capital,RAROC),其公式如下:
公式中分母的经济资本是考虑了各种风险之后的投资基金(实际上就是保险公司整个投资组合的VAR)。这种方法反映了全面风险管理的概念,也更准确地描述了“真实收益”,即去除风险后的收益。
具体到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配置,基本的思路是以RAROC为指导:当计算出某项投资的RAROC大于保险公司预定的保险资金投资回报率时,保险公司可以做这项投资;若相反的话,保险公司就不能做这项投资。进一步,甚至还可建立一个考虑承保风险、满足风险限额(VaR限额)约束和以RAROC最大化为目标的保险资金投资模型,以指导公司的资产配置。
资本配置和绩效考核是一个问题的两方面,只不过绩效考核是RAROC的事后运用。在进行资本配置后,应定期或不定期运用RAROC对业务产品进行盯市的动态绩效考核,通过该指标判断公司现有业务的绩效如何,风险资本的配置应做何调整。一旦发现某些业务或组合的RAROC值有所弱化或有明显的不利趋势,就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置。目的是将有限的资源(即风险资本)释放出来,为新的效益更好的投资产品腾出空间。
在资本配置和绩效考核阶段中,另一个关键是风险限额的设定。具体到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我们可以在总体风险资本确定以后,根据各级业务部门和不同投资品种的风险收益特征,把风险资本限额在不同层次的业务部门及交易员之间进行分配,并形成其风险限额,以此作为风险监控的依据。
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限额通常有三种形式:即头寸限额、灵敏度限额和VaR限额(风险资本限额),而VaR限额是最先进的指标,它适用于所有金融产品交易,不但可以对保险公司整体资金运用,也可对交易员个体进行风险监控。因此可以考虑创设:(1)基于每日的VaR限额,用于对经常发生损失和交易频繁的投资品种的风险限定;(2)基于每月的VaR限额,用于抵御不利月份发生的风险损失;(3)基于每年的VaR限额,主要用于对小概率事件下保险资金损失的限定,其VaR限额可通过压力测试或极值理论确定。
企业的生产经营因受到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而存在风险,即存在着经营结果的不确定性。这些风险广泛分布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各环节和各流程。企业的风险管理,应包括风险的辨识、评估、防范和控制,是防范这些风险的理念、措施、行为的集合。按照亚洲风险管理协会(AARCM)的定义,企业风险管理是企业在实现未来战略目标的过程中,试图将各类不确定因素产生的结果控制在预期可接受范围内的方法和过程,以确保和促进组织的总体利益的实现。
一般而言,风险管理有五种方式:回避、转移、减少、保留和利用。在风险管理过程中,当外部的风险转移方式无法满足或者无法完全满足企业风险管理的需要时,企业会寻求自保,即不通过传统保险而由企业自身对风险进行控制和转移。自保的方式有很多种,包括风险全部自留、建立风险基金、提取风险准备、安排“股东保单”、进行风险融资以及设立自保公司等。其中,自保公司是以成立商业保险公司的方式来为企业风险管理服务,在实践中受到企业的欢迎。
自保公司是指一个由非保险公司拥有的真正的保险或者再保险公司,其主要业务是对其母公司或者关联公司的风险进行承保或者再保险①。自保公司是在企业风险管理创新中产生的一种典型的非传统风险转移工具,称为Alternative Risk Transfer(简称ART)。自保公司的出现改变了企业传统的风险转移模式(见图1)。
母公司的风险转移策略可以通过自保公司与国际保险市场的直接接触而得到更好的贯彻。自保公司也通过参与这一风险转移流程而获得收益,包括获得承保收益和保费现金收益。
当然,自保公司并不适用于所有企业。一般而言,设立和运作自保公司要考虑风险单位是否符合大数法则,保费规模是否足够应付运营成本以及企业的内外部环境是否成熟等诸多因素。
二、全球自保公司的发展情况
全球第一家自保公司——凤凰保险公司②成立于18世纪中叶。20世纪20年代,一些大的跨国企业开始成立自保公司,到2004年,全球自保公司数量已经达到4800余家,保费规模达到560亿美元。自保公司行业已经成为一个非常成熟的行业领域,其主要分布情况见表1。
全球500强企业的80%都拥有自保公司。设立自保公司的著名企业也分布于全球各地。表2列举了全球主要的设立自保公司的母公司情况。另外也有很多的组织、协会以及连锁企业等设立自保公司。
三、自保公司的作用
自保公司在企业实际运作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企业直接与保险市场联系的专业渠道
自保公司的角色非常特殊,它一方面是执行集团风险管理策略的工具,同时也是一个商业保险公司,它在母公司集团(往往是非保险类企业)和商业保险市场之间具有共性,产生交集(见图2)。
由于自保公司在市场上已经存在了很多年,因此非常容易被商业保险市场所熟悉和接受,尤其是专业的再保险公司。自保公司与商业保险市场取得直接联系后,可以最快获得保险市场的最新动态和信息,对于企业制定合适的风险管理策略非常重要。事实上,很多自保公司的管理顾问公司会在每年末做一份针对市场情况和企业经营的风险管理策略建议,并向自保公司的母公司进行报告。
2. 全球化风险管理的工具
对于一个企业尤其是跨国集团而言,自保公司在其全球化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这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来体现。
第一种方式是,对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的项目进行统筹保险安排并参与风险管理。第二种方式是,实现企业制定的全球风险管理策略。作为一个在全球不同国家和地区有项目的跨国公司,当企业对这些项目安排保险的时候,会受到各国保险监管和法律规定的限制。自保公司作为再保险公司则可以很正当地参与到其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中去,了解其风险转移的策略以及项目运作的信息。
3. 为母公司减少保费成本
自保公司的参与一方面可减少支付给商业保险公司的佣金支出,另一方面,可通过与国际再保险市场的谈判,获得优惠的再保险条件,从而降低再保险保费支出,减少母公司集团的总体保费成本。
自保公司如果可以直接出具保单,则可以减少支付给商业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开支。一般而言,自保公司的管理费用支出不会超过总保费的20%,换言之,保费收入的80%可以用于真实的索赔支出。
自保公司如果不可以直接出具保单,则可以利用长期稳固的再保险安排渠道增加与传统保险公司的谈判能力,降低手续费,从而降低摩擦性成本。
4. 建立风险储备基金
母公司可以通过自保公司建立长期的风险储备基金来应对长期的风险。虽然商业保险公司也会建立风险储备基金,但由于它并非承保一家的风险,因此风险基金并不一定可以保证用在本公司的风险上。自保公司承保母公司的风险,可以保证风险储备基金使用渠道的专门性,并且方便快捷。这种风险储备基金可以表现为风险储备或者累计利润。相对于建立内部安全基金而言,这是从母公司系统内转出而以商业化的方式合理存在的真金白银,随时可用来弥补可能发生的损失。
5. 获得更多的承保能力
自保公司为母公司的保险提供新承保能力,使母公司增加风险转移的宽度和深度。
自保公司的承保能力受到投入资本的限制,但自保公司的承保政策要比商业保险公司宽松,并且许多自保公司的管理公司通过建立不同类型的再保险安排项目来充分利用其承保能力。例如香港自保公司监管机构只要求单一最大风险单位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中国海油自保公司在遵从这一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安排母公司的多个保险项目。
6. 减少商业保险循环周期对企业保费成本的波动影响
费率水平的高低可以反映保险标的风险的大小。保险费率水平会随着损失记录和市场环境的变化而发生经常性和规律性的波动,形成循环周期。因此,企业单纯运用传统方式购买保险来转移风险,保险的成本就不可避免地随之波动,这对于一个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而言是不利因素。自保公司的参与则可以有效地减少这种波动。自保公司承保一定的风险,通过稳定该部分的承保价格来增加成本的刚性,从而使得企业的保费成本稳定在一定范围内。
7. 增加母公司集团盈利能力
自保公司通过参与保险安排获得佣金收入、保费收入和现金收益。自保公司因为向国际再保险市场转移风险而从再保险公司获取佣金收入;通过自留母公司的风险而获得相应的保费收入;通过各种投资手段获得承保收入的现金收益。总之,自保公司的佣金、保费收入和现金收益最终将形成利润在报表中反映出来,也会反映在母公司整体的收入规模和盈利水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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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获得更宽泛的风险转移条件
不同资产、不同项目、不同地区乃至不同国家的保险条款都会不一样,甚至保单文字都不一样。尽管如此,母公司仍可以通过其自保公司在全球的保险合约对转移自留部分的风险提供更为宽泛、更具有灵活性的保障条款。例如,公司甲通过其自保公司的保险合约购买了限额为1亿美元的一揽子第三者责任保险,则这一保障适用于其母公司所有通过自保公司安排的项目。对于任何一个新增加的投保项目,都可以自动获得这一保障。
9. 为母公司无法在商业保险市场转移的风险提供保障
一个企业会根据其风险管理的策略将不愿意承担的风险转移到商业保险市场上去。但有些风险却是不可保的。有可能是因为市场上不提供这种保险产品,或者市场上可以提供这种保险产品,但所要求的保费成本又超过了公司愿意或者能够承担的限度,或者市场上可以提供这种保险产品,但并没有100%的承保能力支持,或者市场上能为这种保险产品提供的承保能力是不可靠或者不稳定的。中国海油自保公司在风险转移的过程中遇到类似的问题,例如安排井喷控制保险和井下工具保险。自保公司在对此类风险进行转移的过程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承保了“不可保”的风险。
四、中国海油自保公司案例研究
中国企业设立自保公司的步伐远远落后于其他国家。中国境内尚未对自保公司有明确的监管规定,而香港是最近的自保公司注册地。2000年8月,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在香港设立自保公司,公司全称“中海石油保险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NOOC Insurance Limited,以下简称CIL)。CIL最初资本金为200万港元,这是香港对设立自保公司的最低资本金要求。
中国海油是中国第三大石油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海上油气勘探开发、专业技术服务、炼油化工化肥、天然气及发电、综合服务、金融服务六大良性互动的产业板块,成为主业突出、产业链完整的综合型企业集团③。中国海油所从事的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通常需要在国际能源保险市场安排保险,以转移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巨大风险。企业每年需支付5亿元人民币左右的保费,且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保费水平还在不断提高。
CIL在成立初期,由于自身承保能力低,商业保险市场提供的保险条件好,因此只是对母公司——中国海油的部分保险业务安排转分保,收取佣金,自留比例很小。
2001年“9·11”事件之后,国际能源保险市场的承保能力萎缩(见表3),中国海油同其他公司一样,面临保费成本大幅增加,保险保障范围却不断减少的境遇。免赔额水平从25万美元增加到100万美元,同时费率还上涨了25%。尤其是海上钻井所需购买的井喷控制保险,费率由4美元/英尺甚至增加到90美元/英尺。保费成本占总钻井成本的比例高达10%,远高于“9·11”之前1%的水平。
1. 根据市场变化,调险管理策略与经营策略
在保险市场承保能力急剧变化的形势下,中国海油审时度势,重新测算自留风险的大小,根据保险市场变化,做出了如下的风险管理策略调整。
1)对于油田财产保险项目,在当前的免赔额水平和费率水平下,赔付率将大大降低,CIL可以根据自身承保能力适当自留。
2)对于钻井保险项目,由于市场费率水平已经远远超过公司所能承受的成本范围,此风险属于不可保风险。因此,在对该种风险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上,CIL可以根据自身的承保能力,大比例自留风险,并收取合理水平的保费,通过长期的承保策略来降低巨灾风险的影响。
3)对于建造项目,鉴于风险较大,自保公司应谨慎自留风险。
4)随着公司发展步伐的加大,CIL应尽快参与到合资合作项目的保险安排中去,为母公司的全球化风险管理策略服务。
针对母公司调整后的风险管理策略,CIL对自身的经营策略也作了相应的调整。
1)CIL以转分保或者风险自留的方式尽可能多地参与到母公司的项目中去,成为母公司风险管理的一个专业平台。
2)对于油田财产保险项目,CIL考虑小比例风险自留,对转移到国际再保险市场的风险收取一定的佣金。
3)对于建造项目,CIL考虑小比例自留或者全部转分保到国际再保险市场,同时收取一定的佣金。
4)对于钻井保险项目,CIL自留大部分的风险,以较低的费率水平来收取保费。同时规定赔付限额,将巨灾风险的影响最小化。
5)CIL参与到中国海油大型合作项目的保险安排中,不以获取保费或者转分保佣金为目的,而主要是通过CIL将这些项目的保险安排纳入中国海油的整体风险管理体系中,为今后中国海油做好全球风险管理策略和保险筹划做好准备。
6)自保公司利用自身的资源与出单公司进行谈判,将一般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收取的10%~20%的管理费控制在5%左右,降低了公司的保费成本。
经过4年时间,CIL的保费收入规模由最初的1000万港元增加到5亿港元,资本金也增加到2亿港元。资本金的增加使得CIL的承保能力不断增加,从而更加有效地执行了母公司的策略。
2. 借鉴国外经验,重视战略与管理,使CIL获得快速发展
总结CIL快速发展的经验,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中国海油非常重视风险管理,为CIL的成立提供了战略准备和管理基础
中国海油从事的海上油气田勘探、开发和生产活动,属于高风险行业。中国海油从成立之初就很注重风险管理,为财产和项目购买保险以转移风险。企业内部不断完善的风险管理理念为自保公司的成立做好了战略准备。
此外,公司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就设立专门的岗位,贯彻风险管理策略并授权处理保险业务。公司制定了专门管理法规对公司风险管理策略和保险政策进行明确规定。职能的统一和明确也为自保公司的成立和运作提供了组织和管理基础。
(2)长期与外国油公司合作的历史,为中国海油自保公司的成立提供了可借鉴的实例
中国海油自1982年成立以来,就与壳牌、BP、雪佛龙、丹文、哈斯基(Husky)、阿莫科等国际大石油公司合作。在合作中,外国石油公司按照惯例,对于油气勘探、开发和生产等项目都提出要购买保险并写入石油合同。例如,对油田财产一定要进行投保,并要求购买免赔额为5000万美元的包括油污责任在内的第三者责任险。中国海油在对外合作的过程中,逐渐意识到保险的重要性,在风险管理理念方面逐步实现了与国际接轨。此外,外国油公司经常利用自保公司来进行风险管理,它们也愿意合作方的自保公司参与。这些为中国海油成立并运作自己的自保公司提供了借鉴。
(3)中国海油较早进行风险集中管理,成立内部风险管理公司,为自保公司的顺利运作提供了条件
在中国海油与外国石油公司合作的初期,外国石油公司是作业者,按照石油合同规定,所有的保险由作业者安排。随着中国海油逐渐成为作业者以及自营油田的出现,中国海油开始接手保险安排,并于1993年后逐步实现集中管理。风险的集中管理为中国海油建立整体风险管理策略提供了前提条件。
1994年,中国海油成立内部风险管理公司,对投保的保费进行内部统一核算,进行模拟化商业运作。这些有益的尝试为自保公司的产生和运作提供了有利条件。
(4)中国海油接触国际保险和再保险市场,为设立自保公司提供了信息和经验
中国海油从1993年开始正式接触国际再保险市场,包括知名的国际再保险公司和国际再保险顾问,这些再保险公司和保险顾问给中国海油带来了最新的国际保险市场的信息。尤其是国际保险顾问,如怡安、达信等,本身也是全球最大的自保公司管理机构,它们对自保公司的运作流程非常熟悉,有丰富的管理经验,为中国海油自保公司的成立提供了很多咨询服务。怡安保险顾问公司更是一手促成了CIL在香港的设立。
(5)国际保险市场持续坚挺,为自保公司快速发展创造了契机
根据国际保险市场的统计结果,1970年以来,国际上的巨灾事件尤其是自然灾害不断增加,在2001-2005年达到历史最高水平。这些损失导致国际市场的保费水平居高不下(见图3)。在这种情况下,自保公司的收益水平也自然水涨船高。
虽然中国海油自保公司还是一个年轻的公司,但其今天的成就,是与中国海油20多年的努力分不开的。在中国海油不断向中下游和海外拓展业务的大背景下,自保公司也将配合母公司发展的需要,不断解决经营中面临的许多新问题,继续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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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公司的运作过程中,必须要保证和客户之间的协调关系,即便是最少的投保人,依然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影响。另一方面,公司本身的理赔工作,一定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完成,现下的很多保险公司,都被冠以不讲诚信的标签,在社会上表现出臭名昭著的现象。财产保险公司作为特殊的一类,主要是针对居民、公司财产进行保护,所以必须将自身的业务水平、社会口碑有所改善,否则将会在今后的工作中造成极为严重的隐患。
一、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
(一)承保质量低、缺乏风险选择
对于财产保险公司而言,其在初期的发展过程中,都是以经济利益为主的,因此会要求自身的销售人员,在外推广业务的过程中,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来拉拢客户,并没有针对性的锁定目标群体,由此造成了承保质量较低的风险[1]。除此之外,在合同签署的过程中,有时会表现出草率的现象,未对后续工作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以至于在今后的发展上造成了很大的挑战。另一方面,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在发生风险的时候,并没有积极的采取手段来防范治理,而是通过简单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甚至是出现了突然“跑路”的现象,公司在一夜之间“人去楼空”,不仅给投保人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同时还在社会上掀起了很大的波澜,最终所造成的恶劣影响,难以在短期内消除。
(二)制度管理的整体完善不够
在现阶段的发展中,很多财产保险公司的进步,虽然在表面上得到了较多的荣誉,自身的工作也比较负责。可是从调查的结果来看,很多投保人都在反应,认为财产保险公司的制度管理非常不充足[2]。例如,基层的投保人在理赔过程中,将会遭遇很多的阻碍,财产保险公司内部的各个部门,互相推脱责任,没有按照规定的合同内容来进行理赔。同时,公司内部的负责人,直接对这样的事情视而不见,一直要闹到人尽皆知的地步,再加上地方相关部门过问以后,才能为投保人进行理赔。相反的,如果投保人本身拥有一定的“背景”,则很容易在财产保险公司拿到应有的理赔,甚至有人会“贡献”更多,这种制度缺陷所造成的恶劣后果,已经对保险行业构成了严重的危机。
二、财产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管理对策
(一)树立风险意识、防范意识
从客观的角度来分析,财产保险公司的存在,主要是为了帮助投保人进行意外的保障。但是对于自身而言,也需要树立较高的风险意识、防范意识。首先,财产保险公司在日常的经营当中,必须对自身所的险种进行分析,观察收益情况、理赔情况、后续发展情况等,及时的剔除不良险种,保留双方都能够获益的险种[3]。其次,在初步经营的时候,一定要与投保人进行良好的沟通,特别是中小型公司以及各大公司的分部,现阶段的多数投保人都存在很强的猜忌心理和不信任心理,这不能完全归结于投保人本身的问题,而是财产保险公司之前的工作不够优秀,需要在日后积极的改善。第三,任何一个财产保险公司,都应该将国家的法律法规作为工作的底线,尽量与投保人进行和平解决问题,减少国家相关部门的干预,避免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舆论压力。
(二)提高承保质量
现代社会发展中,虽然保险是一种必要性的东西,但并非所有的财产保险公司都值得信赖,即便是一些大型的财产保险公司,依然做出了很面的工作,之前的工作成果遭到了很大的打击。本文认为,财产保险公司想要在今后的发展中取得更好的成就,有必要将承保质量进行提升,将自身的信誉度提升,及时的扭转行业内的地位,要对投保人负有相应的责任。承保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赔付率和企业利润。要通过展业对风险进行选择,在此基础上对承保标的作进一步分析、审核。核保是承保的首要环节,要尽快建立核保人制度和核保检验工作目标责任制,对可保财产严格进行风险识别、衡量、控制。要提高对标的风险的评估能力,通过风险评估确定承保范围。
三、结束语
本文对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管理展开讨论,从现阶段的工作来看,很多地方的财产保险公司都有所转变,那些没有改善的公司,容易被淘汰,因为会对当地的民生发展上造成负面的影响。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比较多,自身的各项工作执行,都应该从长远的角度出发,否则很难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上取得更好的成绩。日后,必须加强对财产保险公司的监督,及时的完善工作体系。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李月明(1984-),女,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从事资产经营及法务助理相关工作,2010年起在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在职研究生学习,攻读经济学硕士学位,研究方向为金融学-投资方向。
中图分类号:F832.39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2.09.18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9-46-03
长期以来,不良资产管理作为担保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最后一道屏障,在担保业务开展的整个运作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金融环境不甚景气、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实体经济处于相对萎靡的状态,这些现状使得担保行业的经营环境变得更加复杂。在经济处于下行通道的低迷期,担保业务的代偿风险随之增加,如何将现有的不良资产进行有效的处置,真正实现担保运营的“有代偿、无损失”,成功化解主营业务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这已经成为衡量担保公司业务能力的一个重要体现,同时也是担保公司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的有力保障。
风险管理是指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驾驭、风险监控等一系列活动来防范风险的管理工作。担保公司不良资产的风险管理是指通过设计完备的代偿预案、密切跟踪项目运营、准备诉讼追偿方案、制定完善的资产处置经营策略等风险防范措施使得因担保代偿、投资的目标未能实现以及其他经营活动不顺利而形成的资产避免价值贬损。研究表明,代偿风险是担保公司经营发展必须面临的管理风险,因此,对代偿后不良资产的风险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一、担保公司不良资产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通过对不良资产开展有效的经营管理活动,可以为公司减少经济损失、降低不良资产余额和比率,实现提高资产质量的目的。这对公司业务和经营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不良资产进行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不良资产进行风险管理是担保公司适应经济形势变化的需要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世界各经济体和各国之间经济联系越来越紧密,而相互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经济动荡和随之产生的金融风险也随之增加,建立敏感且能够有效应对突如其来的金融危机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是十分必要的。而建立不良资产的风险管理机制,作为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中风险防范和化解的最终屏障,是上述防范和化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对不良资产进行风险管理是担保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担保行业自上个世纪90年代兴起,目前已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随着担保规模的不断增长,担保代偿并由此形成不良资产不可避免。担保行业自身机制的完善和成熟使得担保成为金融交易对手一个比较重要的增信补充手段,与此同时也对担保行业的风险化解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不良资产卓有成效的管理恰恰体现了这方面的能力。只有在承做风险、运营风险之后能够真正控制住资产损失风险,这才使得担保业务的运作流程真正形成良性循环,才能真正实现担保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对不良资产进行风险管理是公司完善经营机制的必然要求
担保行业在发展初期业务研发侧重点在于开拓市场,即设计较为新颖的担保嵌入式交易结构,来寻找市场中的潜在需求。伴随公司业务模式的创新和担保规模的扩大,对于担保流程优化的关注越来越多,建立更加完善且适应市场坏境的全面风险管理体制成为担保公司业务成熟的又一个标志。为业务规模化发展可能产生的不良资产搭建一个处置和经营平台,解决公司业务风险的最终出口问题,是公司完善经营管理机制的必然要求。
(四)对不良资产进行风险管理是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
社会经济活动是一个发现价值、创造价值的过程。对已经产生的不良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合理经营,既可以将资产损失降到最低,又可以提高不良资产的价值,即在满足公司流动性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实现代偿资产的保值增值,并为公司创造效益。
二、担保公司不良资产管理的常见问题及根源
同其他业务的风险管理组成要素相似,担保公司不良资产的风险也可划分为诸如法律风险、经营风险、管理(操作)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道德风险、政治风险、自然灾害等,但具体细化到担保业务的一个环节,风险识别与控制常常同现存的问题紧密相关。担保公司目前管理不良资产的现状主要有以下特点:
1、现存的资产质量不高、损失率大。大多数用来抵债的房产、地产均有法律瑕疵或者他项权利限制,处置的遗留问题很多。代偿预案中往往考虑的抵押物情况过于乐观,随着项目条件的恶化,纠纷以及衍生问题逐渐暴露出来,解决起来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
2、债权随着时间的推移面临落空风险。不良资产在发生初期如果错过了控制资产的最佳时机,被动局面不容易从根本上实现扭转。随着时间的一再拖延,可能面临合同对象被撤销、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等情况。
3、处置成本偏高且供过于求,很难寻找到合适的买方市场。为满足公开、公平、公正的资产处置原则,目前资产交易大多通过产权交易所进行,但程序较为繁杂。目前还没有信息相对透明的成熟公开市场进行便宜操作,增加了资产的处置难度和损失风险。
结合工作实践并经初步梳理,本文认为导致上述状况的主要原因是:
1、外部原因。
(1)债务企业费尽心力逃脱债务。 债务企业通常利用子公司、控股公司或者其他关联公司来转移公司资产,使得债务人本身丧失偿债能力。
(2)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 地方政府出于保护当地利益等因素出发,往往通过行政手段干预项目的实施或利益的分配,影响到公司的权益。
2、内部原因。
(1)合同、协议不规范,操作过程有疏漏。在众多遗留的有关不良资产的诉讼中,合同条款的不全面和疏忽为后来许多问题的滋生留下了隐患。最常见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合同要件欠规范甚至缺失。有些合同由于不是双方同时签署的,所以在签约地以及签约时间方面信息缺失,合同要件欠完备。这为后来涉诉后管辖的确定以及诉讼时效的起算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争议。
二是口头约定无证据。规范的合同条款没有确定时,许多口头的约定没有证据来证明,以至于在法律上得不到支持。
三是项目经手人较多时,在合同资料管理方面有待加强,项目原件资料的不完备常常使原本较有胜算的诉讼陷入被动。
(2)设置连带担保保证工作有待进一步改进。一般而言,在合作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在客户提供的保证金或者抵押物的估值明显低于预期代偿资金的情况下,担保公司一般会要求对方提供一个具有经济偿还能力的经营企业提供信用反担保或者再附加合作对象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在这种情形下,公司在实际掌控连带保证方、连带保证人的资产信息方面有必要进一步细化,尤其是实物资产的相关信息。一旦出现代偿,担保公司很可能面临追及的资产被转移或者权利已经被限制的情况,处理后续问题会变得格外复杂。此外,在对连带责任人的担保责任进行追索的过程中还必须注意诉讼时效问题,否则担保人可能以此为抗辩使得担保公司的正当权利落空。
(3)诉讼时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民法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与担保公司的业务密切相关。在初期的业务开展中,担保公司一般都是以债权人的身份介入的,所以就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一般债权的诉讼时效是2年,所以项目承办人在进行项目统筹管理时应该将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掌握清楚,以避免错过主张权利的最佳时机。未来担保业务一旦发生代偿,也应当在第一时间将诉讼时效期间进行统计,使项目在公司业务流程的开展中能够很明晰地提醒项目承做人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维权措施。
三、加强担保公司不良资产的风险管理
加强不良资产的风险管理要把担保公司的整个业务流程看成一个整体,综合予以考量。随着担保业务的逐渐规范和成熟,必须有相应的较为完备的制度与之匹配。
1、加强尽职调查中对资产调查部分的细节管理。在项目承做阶段,业务人员应着力对客户的资产情况进行较为完备的调查。除访谈外,尽可能辅助工商、房产档案查询工作,对关联资产做好相应的登记工作,以便在项目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应对,把握项目主动权。
2、项目代偿预案应细化并使之具有可操作性。在项目运营阶段,业务人员要提前预判,设计较为稳妥的项目运营方案,解决项目承做初期的一些措施落实难题。项目人员要对在保项目进行不定期跟踪,核实代偿预案的合理性与执行可能性。一旦出现资产缩水或者权属变动时要保持敏感,尽可能将风险化解于较为优化的运营管理过程中。
3、完善诉讼时效统计制度,制定相应的预警机制。担保公司的业务承做、运营人员都应具备基本的法律素养,对于诉讼时效的规定要灵活地应用于业务运作过程中。从公司管理的角度,建立比较完善的定期更新的诉讼时效统计制度是必要和可行的,定期更新数据的过程也是预警机制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
4、提高业务人员的资产处置能力,拓宽视野,使得经营手段更加多样化。资产处置是一门学问且随着金融企业的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对于资产处置方面的人才有更大的需求。担保公司的业务人员不仅要提高自己的业务承做能力,更应该拓宽视野,提高自己对资产价值的预判能力。如果能够将理论知识同具体的担保业务实践相结合,将不良资产处置定位为担保公司的又一业绩增长点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探索资产处置经营的方法,将会给担保公司注入新的活力。
5、加大同资产管理公司等专门进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机构之间的联系,探讨合作模式,增加公司资产保全的灵活性。担保公司的资产规模及人员配备同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无法相提并论,但业务的不断发展对担保公司的资产处置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探讨新的合作路径,将现有的资产管理公司的比较成熟的经验同担保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将现有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对于预期有较大收益的资产要穷尽一切手段追偿,而对于预期损失较大的资产可以尝试打包进行债权转让的途径,以期能够同资产管理公司的专业进行一个较好的衔接,互利共赢。
综上所述,随着担保行业逐渐发展至稳健、成熟阶段,作为担保业务风险管理的最后一道屏障,不断探索不良资产管理、经营的新途径成为当务之急。风险无处不在,且风险与收益在一定程度上正相关。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并着力研究不良资产的风险管理策略、方法、机制,以便形成一个健全、完善的担保业务风险管理体系,真正提高担保公司应对系统性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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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创空间作为面向大众创业者而搭建的新型创业孵化平台,逐渐成为我国创新创业的主要载体,并在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形成了以创客文化为主题的创新创业热潮,其中包括中关村创业大街Binggo咖啡、深圳的柴火创客空间等著名的众创空间。众创空间的发展可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对我国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以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作用。然而,目前我国众创空间的发展还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众创空间的各方面发展尚未成熟,发展创客教育、构建众创平台应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期任务。
一、众创空间概念及特征
众创空间是为顺应创新全球化新阶段,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一个新型创业服务平台。众创空间作为针对初创企业的重要创业服务载体,可以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工作空间、创业辅导和政策咨询等服务,对拓宽创业孵化链条具有重要意义。众创空间的具体特征主要表现在:
(一)人人性。众创空间准入门槛较低且面向草根群体,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给传统通讯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开源软硬件、3D打印机等的普及使人们可以轻易地获取和使用数字化制造设备,这为人人创新提供了便利条件。
(二)共享性。众创空间是一个为大众提供创业硬件资源与软件资源的开放性场所,能够消除时间和空间障碍,从不同渠道获取与共享知识、产品或服务的协同合作、创新成果的转化以及知识产权的保护等,为参与各方实现价值共赢。
(三)协同性。众创空间的核心精神在于分享和协作,良性的互动是众创空间发展的不竭动力。众创空间提供了一个载体来聚集各行各业中具有非凡创造力的人,在平台中协同合作、分享成果已成为众创文化的重要理念。
二、众创空间功能
众创空间的主要功能是通过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以开放推动创业者开发新技术、推广新产品、开拓新市场。
(一)思想启蒙,培植大众创新创业文化。纵观人类文明发展历史,文化的变迁与科技的进步往往会带来社会经济体制的发展、社会意识形态的巨变,进而带来社会结构的重组。国务院号召大力发展众创空间,不仅促进了文化创意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而且直接关系到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产业竞争力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空间。构建“互联网+”背景下的众创空间,必须要从转变大众思想观念、推动需求方式进步着手,对社会资源进行重组,充分发挥众创空间的引导作用。
(二)结构重组,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众所周知,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一个关键的转型期,发展速度在放缓,经济结构在转型,发展动力在转向。经济要素投入结构由传统的“土地、资源、劳动力”等生产型要素转变为“技术、人才、知识”等高级要素,经济发展动力由注重“出口、投资、消费”拉动经济转型为依靠“制度变革、结构优化和要素升级”来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助推我国的产业转型升级由“中国制造”时代迈入“中国智造”时代。这是我们构建众创空间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促进就业,解决结构性的就业矛盾。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转变为大众教育,大学生就业问题愈发严峻。究其根源,主要原因在于高等教育与就业市场存在着结构性的矛盾,高校在专业设置方面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力推广使高校推送给人才市场的供给与市场的真实需求之间的错位越来越严重,进一步加剧了就业形势。高校通过与众创空间加强合作,可以更好地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增强其对市场需求的适应能力,从而科学地缓解就业形势,实现大学生群体的高质量就业。
三、创新众创空间发展模式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管理的内涵
融资性担保业务流程分为:担保调查与信用分析,担保审查与担保办理,保后管理。融资性担保业务流程管理实质就是风险管理,以保证最大限度地获取收益的过程。融资性担保风险分为广义与狭义两种,广义风险,是指融资性担保担保公司在经营融资性担保产品中,由于事前无法预料的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或是未来的实际情况变化与预测不相符,或使其实际的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背离,从而导致担保公司蒙受经济损失或不获利,丧失获取额外收益的机会的可能性。狭义风险是指融资性担保公司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融资性担保公司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保费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由于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提供担保产品的金融企业,特别是担保产品的特点决定它对各种风险要严格控制与防范。
风险管理是融资性担保公司在提供担保产品时,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处理等方法,预测、回避、分散风险,从而减少或者避免经济损失,保证不发生垫款损失的行为。按照现在经验,可以分为非全面风险管理与全面风险管理。
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管理的定义、特点、意义COSO委员会认为:全面风险管理是一个受到该实体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个人的影响,并应用在整个机构战略设施的过程。他被设计用于识别整个实体的潜在重大风险。他能组织的具体情况提供一个风险管理框架,并为组织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的保证。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是指融资性担保公司各业务层次、各类型风险所进行的通盘管理,在对风险进行科学量化的基础上,以“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为核心,从而在内部实现对风险通盘管理,同时借助监管部门和市场力量的约束,形成一个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者及市场的三位一体的风险管理体系。
全面风险管理的特点是:
1 整体化的风险管理,对各种风险进行统筹管理;不是以各个部门为单位,对风险管理分割的分散化管理。
2 连续性的风险管理,将风险管理纳入到时日常经营之中;不只是某时点的一定时段的风险管理。
3 全面的、大范围的风险管理;不是小范围、局部的风险管理。
二、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意义
(一)强化全面风险管理理念是融资性担保业务健康持续发展的监管需要
去年,我国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对担保公司进行整治,通过省金融办检验达标的,广东省共301家获得获得地方性金融许可证,这301家则取得与银行合作的“通行证”,融资性担保公司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大举措。通过对历史问题的整治,如何管理融资性担保公司,强化全面风险管理理念是监管的重要工作,是确保融资性担保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
(二)融资性担保公司确保竞争力的需要
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提供担保产品的非银行金融企业,是高风险行为,是管理风险并收取超额利润的企业,风险管理的水平决定其生存与发展的能力,是竞争的要求,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是融资担保公司发展的基本保证。
(三)融资性担保公司提升风险管理水平的需要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管理如何人手,是管理者应当首先解决的问题,我国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新生事物,所以目前大都分融资性担保公司处于非全面管理阶段,在探索管理经验,而全面管理是商业银行的先进管理经验,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自觉掌握全面风险管理精华,创造出适合自己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三、我国目前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管理的问题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管理意识刚起步,处于处自发阶段
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我国2010颁布《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规范管理,作为省级新设立的金融办公室不象银行监督委员是从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的,从成立之日就有大量成熟的监管队伍,而省级以下的金融办公室的组成人员,机构新,人员新,监管能力有待提高,而融资性担保公司又是以提供担保产品为主的金融企业,对其经营规律因出现时间短而未能掌握,所以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风险监管刚起步,处于自发阶段。
(二)公司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与体系未建立
融资性担保公司行业在我国刚起步,公司对风险管理处理探索阶段,根本不可能按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设置组织结构与体系。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规模较大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有律师或注册会计师作为首席风险官,但并没有对风险管理提出理为科学的要求,担保不仅是法律问题或是财会问题,而是金融问题,金融是法律、会计等综合运用的有自己规律的专业领域,将风险视同法律问题或是财会问题,也误导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组织结构与体系的建立。
(三)风险管理人才匮乏
目前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人才来源主要是有三种,一种是从银行退休人员,因为从银行一线人员挖管理人才是不可能的,这一类有丰富的管理经验,但对风险管理的理论水平低,未能掌握科学有效的全面风险管理的知识,未能自觉的运用该知识指导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管理。一种是从律师等法律界人士招聘作为风险管理人才,因为目前中国没有财税金融专业的律师,而多为通才,不能融合财会等经济实际状况,未能提交高效、简单、促进业务的风险管理措施;一种是注册会计师等财会界人士招聘作为风险管理人才,因为目前中国没有财税金融专业的会计师,为通才,不能融合法律而未能促进业务与风险管理并存的风险管理措施。担保业务属于金融行业,必须培养自己风险管理高级人才。
四、解决我国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管理的现状的对策
(一)加强监管力量与监管规划的建设
金融办公室的组成人员,机构新,人员新,未掌握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产品经营规律,风险监管刚起步,处于自发阶段。金融办公室监管人员要加强金融、财会、法律等综合技能的学习,多从银行等金融单位招聘精英,充实监管力量;根据目前我国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不同规模、发展历史、市场定位和担保产品策略等,适当引进全面风险管理观念和方法,制定系统的全面风险管理监管的规范,指导监管日常工作,使监管规划实用、高效,使担保业务健康发展。
(二)建立全面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与体系
全面风险管理应当建立包括决策、实施、执行、和监督部门在内的自上而下的垂直化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构建一个严密、高效、健全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立直接对股东会负责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融资担保公司的各类业务以及各个部门的风险进行集中的统一管理,不要将风险管理分散由各业务部门单独负责。在操作层面上,对风险度大的岗位,设置与业务经理平等的风险经理,风险经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领导,负责对业务部门经营中所涉及的风险进行日常监测、评估、管理、和报告。风险管理人员实行垂直管理,确保风险管理的独立性。
(三)完善风险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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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保险行业的规模和数量不断扩大。财产保险公司主要以经营财产保险为主要业务,市场竞争中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因素,这些因素会给企业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当前很多财产保险公司的风险防范意识比较弱,在经营过程中,忽略了风险管理和控制。如果企业没有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那么可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所以财产保险公司要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一、我国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
当前,我国保险行业起步时间比较晚,所以保险行业各方面还有很多问题,根据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的外部环境和自身行业特性。财产保险公司主要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风险。
1.自然灾害造成的风险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是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是保险公司面临的最大风险。特别是地震、台风、火灾、天灾等人力无法抗拒的因素,对已经营财产保险公司来说威胁巨大。比如2016年5月18日,云南大理云龙县发生地震后,诚泰财产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2800万元。又比如2011年日本地震引发的大海啸,财产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金总额超过1兆2346亿日元,创下财产保险理赔之最。随着全球极端气候的加剧,灾害事故频繁,该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带来极大的影响。一般来说,风调雨顺的年成,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相对比较好。
2.人力资源风险
人力资源风险是保险公司面临经营管理风险之一,人力资源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专业能力不足,企业经营过程中,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缺乏风险分析能力和控制能力,无法辨识存在的风险,所以在经营过程中,会遇到很多风险。第二,保险公司缺乏风险管理制度,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公司往往缺乏风险管理意识,所以没有引进专业的风险管理人才,所以导致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无章可循,也无法对业务人员进行有效地管理。第三,业务员不按照操作流程工作,这是保险公司最常见的问题。一些基层的业务人员,为了做好业绩,往往不按照公司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导致保单本身就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从而无法起到风险防范的作用。
二、提高财产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策略
1.建立现代企业保险公司管理制度
当前中国经济进入改革的深水区,社会各个领域正在进行改革,体制改革是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根本要素,企业也是如此。财产保险公司必须建立一套现代化的管理制度,提高企业资本利用率和安全性。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并制定企业发展目标和风险管理制度。企业风险管理制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将预防放在首位,建立风险防范制度。比如引进一些优秀的企业风险管理人才,对保险公司存在的风险情况制定相关的预防措施和应对措施。
2.精细化管理,控制财产保险公司的风险
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风险。采取精细化管理方式,确保财产保险公司稳定发展,从而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精细化管理也是现代化企业管理的一种方式,在风险控制方面具体步骤如下:第一,实施动态化管理,对财产保险经营过程中的风险进行研究,发现其存在的规律和特性,并调整险种,将少数无法获利的险种退出保险交易市场。对出现赔付率比较高的险种要仔细研究,找出问题的原因,并采取有效的手段预防,降低赔付比率,从而获取利润。第二,对赔付业务进行有效的控制,也就是核保。在保证双方利益的同时,减少诈赔事件的发生。
3.提高财产保险公司全体职工的风险防范意识
想要提高保险公司风险防范意识,首先要提高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在日常的工作中,始终将风险防范意识贯彻到各个工作环节,业务人员按照工作流程办理业务、降低操作风险。保险公司定期开展相关风险控制的培训课程,向员工介绍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和防范策略,提高工作人员防范意识和管理风险的能力。或者结合企业成功或者失败的案例,并结合企业自身的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分析其成功或者失败的主要原因,提高工作人员风险管理防范意识。
三、结语
财产保险公司风险虽然会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但是归根到底还是人的因素。所以财产保险公司想要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那么就必须从企业内部入手,建立财产保险公司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创新风险管理机制,提高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促进财产保险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一、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发展迅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十一五”规划纲要对保险业发展的阐述,对我国保险业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也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遇。目前经济发展全球化、市场化的大趋势,用竞争促发展,用改革求生存,创造更大的生存与发展机遇,也使得社会的各方面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民众出于投资与增值的考虑,以及面临着经济发展过程中生活的压力必将产生风险管理,获得一定的保险服务的需求,现对此课题进行探究。
二、 当前湖南社会平安建设的现状及风险管理服务需求分析
在我国社会平安建设大背景的影响下,全国各地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地方社会平安建设,争创“两型社会”。民众生活水平也提高了,其自身的人生财产安全也有了新的需求。下面将从几个方面对湖南社会平安建设的现状进行介绍与分析:
1、从湖南社会经济等各方面发展现状分析
第一,居民收入稳步增加。2011年全省城镇居民均可支配18844元,比上年增长13.8%;农民人均现金收入6567,增长16.8%;
第二,民生投入力度加大。全省为民办实事共投入各类资金543.18亿元。改造县乡公路3290公里。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185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70元,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标准达1556元;
第三,社会保障进一步完善。全省城镇新增就业71.6万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就业援助,农村新增劳动力转移就业82.67万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306.25万人,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的县市区达115个,统筹地区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补偿率73.2%。
2、从政府的管理与服务的角度进行分析
社会平安建设是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举措,政府加大补贴商业保险和强制商业保险,从重点工程、进出口贸易、工业、农业、服务业、巨灾到社会医疗养老、低保等,使社会受保的范围逐步拓宽,保险深度逐渐加大。良好的政策支持对于保险行业的发展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也推进了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服务的完善与推进。
3、从保险行业的发展状况进行分析
目前我省保险行业再次迎来新一轮扩容潮。作为现代金融的主要支柱、市场经济前提下风险治理的主要手段以及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保险在全球经济金融中阐扬的作用和意义不断凸起和强化。
近年来,湖南保险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人们对保险功能与作用的认识,从初期注重经济补偿和保障“单一功能论”到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的“复合功能论”,有了较大的提升,也就是说风险管理服务有着很好的发展前景。
4、从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服务工作与社会平安建设关系角度分析
第一,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服务与湖南社会平安建设间的关系。当前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是伴随着民众对自身安全风险管理所产生的,目的在于保值与增值以及保障人生财产的安全,而这种需求正顺应了社会平安建设的大趋势。
第二,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服务与其自身发展间的关系。当前各大保险公司力求改革创新,实现风险管理服务的专业化与智能化水平的提高,与其本身的发展是一脉相承的,创新风险管理服务是在市场经济中取得突破性发展一个新方向。
第三,保险公司如何加强自身的风险管理服务工作,积极参与湖南社会平安建设。在“两型社会”建设的背景下,保险行业在实现自身经营发展的同时更应当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这也体现了企业经营与管理的最高层次是实现社会效益,加强风险管理服务对社会平安建设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 充分认识在湘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对社会平安建设重要作用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进一步大力发展保险业,对我国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在湘保险行业的壮大,来源于该行业的专业技术与服务水平的提高,更来源于民众的需求。
1、风险管理服务具有经济补偿能力
保险业的发展可以增强社会整体的抗风险能力,大大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提高社会运行效率。
第一,当前,湖南社会保险公司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使得整个保险行业的实力得到了壮大,同时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也是比较激烈的;
第二,民众选择的范围广了,抵抗风险的能力也增强了。如果我们充分的运用保险这种市场化的风险损失财务转移机制,对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有助于预防大量事故的产生,减少灾害事故给人们带来的不利影响,保障生产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这正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需要。
2、风险管理服务承担部分社会管理功能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缓解了社会矛盾,推动了社会管理模式的创新。在湘保险公司开创了促进平安建设的新思想,加大了社会服务功能发挥的力度。其中商业保险联手社区医院,参与新农合、城镇基本医疗和健康险。根据发展农业强省、保障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平安建设的需要,加大农业保险的参与范围,做好农村养老保险的政策扶持。
3、风险管理服务在 “三农”问题中大有作为
保险业风险管理可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重要的作用。湖南是农业大省,也是较容易受自然灾害袭击的地区,为帮助广大农民化解自然灾害风险、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商业保险公司介入农业保险业务,对于改变湖南省救灾模式、放大救灾资金、加强风险管理,有着积极意义。
4、商业保险是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
社会保障体系所包含的范围、广度和深度是比较广阔和深入的,但这更需要商业保险公司的介入,需要风险管理服务的推广,同时,商业保险就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撑。保险业风险管理服务承担着社会“稳定器”的职责,有利于稳定民众对不确定的未来预期,减轻精神焦虑,增加即期消费,把潜在的消费需求变成实际支出,推动整个经济的长期发展。
5、风险管理服务的发展有利于完善现代金融体系
社会平安建设包括两个方面:第一,社会公共环境的安全;第二,社会经济发展的安全。保险业风险管理服务可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促进金融行业的均衡协调发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此外,这主要体现在金融安全,规避金融次贷风险,就国外之前所面临的金融问题所引起的一系列次贷危机,我们不能忽视金融风险的危害,只有良好的风险管理作为保障,才能更好地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四、 新时期,湖南社会平安建设对风险管理服务的需求
社会平安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保障工程,是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为人民所期盼的民心工程。社会平安建设对风险管理服务到底有着怎样的需求,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风险管理服务在现代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第一,社会的和谐、平安对风险管理服务工作有大量的、迫切的需求。生产中的安全事故居高不下、社会治安形势的严峻及自然灾害的频繁,这些对我省的社会平安与和谐构成了致命的威胁,特别是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依据国民生产总值的变化幅度这一衡量标准,造成了企业及个体经营者认为“GDP的增长能以牺牲人命为代价”的错误思想;
第二,相对于其他社会管理功能(如社会信用管理)而言,风险管理服务短期内取得较好成效的条件更为成熟。社会信用管理主要产品是:风险报告、普通企业资信报告、消费者风险评级、工业规范、国家风险分析报告等,其功能远远没有保险行业风险管理服务全面、专业,民众购买偏好必将朝向风险管理服务;
第三,风险管理服务既能有效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又能对改变保险公司的外部形象产生深远影响。整个社会以及在湘民众对风险管理服务需求及偏好在于保险公司自身风险管理服务的实力及专业化水平,以及其公司品牌形象的塑造,一方面保险公司通过做大做强风险管理服务,另一方面也将感染民众对其的偏好,最终推动公司的发展,以致实现整个社会平安建设。
2、加强风险管理服务是当前保险公司必然的战略选择
第一,风险管理服务工作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中国保监会2011年9月正式《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2015年,全国保险保费收入争取达到3万亿元,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2100元/人,保险业总资产争取达到10万亿元。保险公司发展前途光明,仍将得到民众在风险管理服务方面的亲睐,同时整个社会的平安建设也将起到一定推动作用;
第二,创新改革,发挥风险管理服务的特性成为趋势。当前,我省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还不能很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的需求。做大保险业,必须在做大规模、拓展覆盖面、提高服务程度、强化功能和作用,增强全社会保险意识五大环节。而创新点就在于风险服务管理服务,社会平安建设的需求也在此处。就我省而言伴随着私家车数量的急剧增加,建筑施工的面积逐步扩大,交通安全、建筑施工等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其社会平安面临着挑战。
3、加大风险管理服务的宣传,满足民众趋利避害的需求
第一,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服的范围、重点取决于我省的社会需求,就目前而言主要存在交通(公交、地铁建设等),但总体上应是帮助民众分析风险、对付风险及处理与风险相关事宜,其中,风险不能局限于纯粹风险,服务对象也不必局限于保户;
第二,“现代保险的功能”理论落实。中国原保监会主席吴定富一再提起“现代保险功能”的讨论,其中“现代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是讨论的重中之重。而在国际上,随着风险管理研究在半个多世纪以来的快速发展,有关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服务工作的理论与实务也发展迅猛,如,日本富士火灾海上保险公司在此方面就保持着世界领先水平。国外先进的经验值得学习,也有待中国化,对中资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服务水平的跨越式提升与中国社会的平安、和谐意义重大。
4、社会平安建设对风险管理服务的需求有着理论和实践基础
“实践出真知”,根据湖南社会平安建设的现状调查与分析,我们发现社会平安建设对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需求有着理论和实践的基础:
第一,规范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服务有利于丰富平安、和谐社会建设,又能发展和深化现代保险功能,特别是现代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还能为保险竞争中的差异化经营理论添砖加瓦。
第二,在实践上,风险管理服务既能为湖南社会的平安建设、为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出谋划策,又能为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服务工作提供指导,还有助于改善保险公司当前的经营业绩及长远的经营环境。
5、在湘保险公司应自觉投入湖南平安建设
在湘保险公司需要积极工作,大胆开拓创新,应用创新发展观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狠抓风险管理工作,提高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湖南平安建设,达到双赢的目的。首先,规范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服务范围,重点取决于湖南省的社会需求,真正为促进社会平安建设提高良好的风险管理服务。其次,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服务工作需要必要的组织保证,但其形式可以多样化,也可以专业化经营。专业化的服务才能获得民众的长期需求与购买欲望。
五、 结束语
湖南社会平安建设的发展既有机遇,也将面临挑战,如何加强社会平安建设,推动“两型社会”建设与发展实为重要。在湘保险公司只有加强自身的风险管理服务工作,积极参与湖南社会平安建设,才能实现发展自己和构建平安、和谐湖南这一双赢目标。新时期,我省保险公司仍将面临新的挑战还需要保监会、保险行业专家学者给与支持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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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07)05-0038-04
引言
保险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是保险业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进行监管的主要途径之一。作为经营保险产品的特殊企业,保险公司承担着投保人未来风险的保障和保险金的给付责任。而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双方达成交易的前提,同时也是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进行依法监管的重要途径之一。
目前国内关于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程度与保险资产的风险水平的关系的研究很少,大多数研究使用了比较简单的信息披露程度与保险资产的风险水平的模型,简单地认为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对于降低保险公司的风险水平起到了积极、正面的约束作用。安祥、梁世平-2006)运用博弈论分析了保险信息披露的内在动因和信息披露不理想的原因,主要从政策层面进行了论述。为了更好地论证信息披露与保险公司风险水平的关系,笔者借鉴Cordella和Yeyati-1998)模型,分析信息披露降低保险公司风险水平的内在约束条件。
Cordella和Yeyati-1998)研究了信息披露和银行资产风险之间的关系,得出如果银行的风险水平是自己选择的结果,那么对于那些冒险倾向比较强的银行,信息披露降低了这些银行选择的风险水平;反之,如果不实施强制性信息披露,公众不知道银行的风险水平,未来收益的贴现率较小的那些银行就将选择风险较高的项目。该模型是针对完全信息披露的状况进行讨论的,在本文中,笔者在该模型基础上进行改进,基于信誉机制更为一般地讨论信息披露与保险公司资产风险之间的关系。
信息披露与保险公司
风险水平的关系研究
在保险公司可以自主选择和调整自身的风险水平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信息的披露将引发保单持有人对保险公司活动的监控,并减少保险公司在资本市场上承担风险的动力。具体来说,投保人将对保险公司施加更加严格的控制,通过对保险公司风险暴露要求收益补偿来约束保险公司的冒险行为。
为了研究信息披露与保险公司资产风险之间的关系,笔者构造如下模型,在此模型中假设所研究的保险公司只经营投资型产品,如投资连接保险、万能保险和变额年金,保险公司从投保人和投资者那里获得资金进行风险项目的投资。考虑一个存在N个相同投保人的经济体系,每个投保人拥有1/N单位现金,他们需要决定投资于保险公司或者银行存款。投保人是风险中立者,如果购买保险产品的预期收益大于或等于银行存款利率,他们将向保险公司提供资金。保险公司是风险中立的,它投资于风险性的项目并最大化收益现值。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整个顺序为:(1)保险公司设计保险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水平;(2)保险公司确定预定的结算利率;(3)在预定结算利率和银行利率确定的基础上,投保人决定是否该买保险;(4)保险公司将获得的保险资金进行投资;(5)最后,保险资金收回并偿付给保单持有人。如果在期末,保险公司不能全部偿还保险基金,它将被拍卖、清算,所得资金将按一定比例分发给保单持有人。
综上所述,在保险公司可以自主选择风险水平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信息的披露将引发投保人对保险公司活动的监控,减少保险公司在资本市场上承担风险的动力,从而降低保险公司的风险水平。也就是说,投保人通过对保险公司高风险的资金使用要求更高的结算利率的办法来约束保险公司的冒险行为,这将对保险公司施加更加严格的风险管理控制要求。
信息披露促进保险公司
风险管理的条件
(一)保险公司的风险选择能力
1. 约束机理。
我们已经论证,保险公司的风险选择的自是信息披露促进保险公司降低风险水平的前提条件。但是在实际运行中,保险公司并不会有完全的风险选择自,保险公司选择风险水平的能力往往会被某些超越它对资产风险选择控制力的因素所限制。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的风险选择自是信息披露能够改善保险公司风险水平的重要约束条件。
在保险公司没有风险选择的自情况之下,如果保险公司对自身投资组合风险的相关信息进行披露,由于保险公司不能选择无风险投资组合并支付相应的结算利率,保单持有人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的投资组合选择信息,也就无法确定一个能够补偿保险公司可能发生的任何风险的保单结算利率,即使保险公司选择在低风险状态下进行投资,保单持有人也无从知晓,也就是说,保单持有人无法利用保险公司投资风险方面的信息去约束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行为,保险公司安全投资并不能有效降低保险成本和破产清算的可能性、提高信誉,因此也失去了进行稳健投资的原动力。如果保险公司选择不披露风险信息,保险公司在稳健经营状况下向公众提供的任何结算利率都会与保险公司在采取冒险策略的状况下提供的结算利率相同。
总之,当保险公司投资组合的风险由保险公司自主选择时,信息披露减少了保险公司冒险的动力进而降低了保险公司破产的可能性。但是,在保险公司不能自主选择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当保险公司的风险水平波动范围较大时,信息披露将增大保险公司破产的概率,这将引发信息披露情况下结算利率反映风险水平的变动的现象。特别是,对于大范围的波动,冒险状况下高结算利率对保险公司破产的抵制作用往往要超过低风险状况下低结算利率对保险公司破产推动作用。在此情况下,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不公布信息而使自身能在各个时期均匀地分布成本是其最优决策。
2. 影响保险公司风险选择水平的基本因素。
保险公司的风险选择水平应该包括两部分的内容:一是保险公司选择不同风险水平的资产组合的自主性;二是保险公司对于风险资产的配置能力和控制能力。在我国当前,保险公司的风险选择水平还受到较大的限制。
(1)我国金融资产的稀缺和保险公司投资范围的管制,决定了保险公司的投资组合中只能以存款为主,缺乏高风险资产和对冲工具。由于中国的保险公司受到金融分业监管的要求,目前的业务还比较单一,在保险公司的投资组合中,大多数保险公司只能够选择为数不多的渠道来获取利润,由于债券市场产品的稀缺,保险公司的资产主要还是存款、基金,因此容易受到宏观经济状况的影响,系统风险居高不下。
(2)保险公司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的不健全导致保险公司无法有效控制资产风险。“官本位”的治理体系导致保险公司不能对金融风险实现有效的控制,风险控制手段上比较落后,无法对资产的风险水平进行科学的识别和评估。
(二)市场约束机制的有效性
通过信息披露促进保险公司改善风险管理水平,本身就是市场约束机制-Market Discipline)发挥作用的过程。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的指导思想和核心原则都充分肯定了市场具有迫使保险公司有效而合理地分配资金和控制风险的作用,而市场约束机制的基础条件是否满足,乃是信息披露能否促进保险公司降低风险水平的重要约束条件。
1. 市场约束机制的运行机理。
Bliss和Flannery(2000)研究认为,市场约束应当分解为两个要素:市场监控和市场影响。市场监控指的是投保人应该具备对于保险公司及其监管框架的实时的风险评估能力。投资者传递出来的价格信号,使得保险公司会自动打消从事超出风险控制能力之外的活动的念头,而不是要等到监管者采取强制措施,或保单持有人流失来迫使其降低风险。投保人的分析同样有利于保险公司的稳健性,通过分担监管者评估日益增多的复杂的和形形的金融机构的风险概况的事务。市场影响是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对于通过保险公司的证券-包括次级债、股票等)的价格反映出来的投资者反馈消息的敏感性,这是市场约束的终极目标,也是市场约束能逐步渗透的测试举措。
2. 市场约束机制运行的基础条件。
从理论分析角度,市场约束机制如果发挥功能,通过信息披露加强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效果就能够达到。但在实践中,市场约束机制却可能存在失效。
根据Cem Karacadag和Animesh Shrivastava(2000)的研究,笔者认为保险市场约束机制运行的基础条件包括:(1)准确而及时的关于保险公司资产状况的信息披露,以对保险公司资产风险状况实施有效监督;(2)市场上存在大量的投资型保险产品,并且具有大量潜在的投保人,从而产生对销售投资型产品的保险公司进行风险评估的激励;(3)投保人相信购买保险公司的投资型产品是有风险的;(4)一个强有力的信息披露监管框架,以实现对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的有效监管。
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笔者主要分析以下三方面:
(1)保险公司资产的可监控性。保险公司不同于其他金融机构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其资产质量难以为外部人所知晓。保险公司的特殊性并不在于其提供融资功能,而是在于他们对于客户关系的投资和信誉的投资。而投保人对保险公司风险状况实施监督的内容,也因为我国薄弱的公司治理机制、远未完善的信息披露与审计体系而发生变化,包含了对企业组织和执行能力、以及面临的制度环境的评估,再加上不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和不可信赖的法律环境,更加增大了风险评估的难度和复杂性。
(2)丰富的投资型保险产品。市场上存在的投资型保险产品的数量,直接影响投保人的选择范围,进行影响了投保人的风险选择能力,同时也使保险公司丧失对所销售投资型产品进行风险评估的积极性。只有市场上具有丰富的投资型产品,才能形成一个具有竞争的市场,同时也会扩大投资型产品的市场的规模,有利于培养市场约束机制。
(3)对保险公司实施有效的监管。监管机构关注的是如何维护一个高效、公平、安全及稳定的保险市场以保护保单持有人的利益。通过前面的论述我们知道如果有适当的信息来评价保险机构行为及其内在风险,市场就会作出有效反应,奖励那些对风险进行了有效管理的公司,同时惩罚其他公司。为了加快建立市场约束机制,保险监管部门应该规定保险公司至少披露以下内容:财务状况,财务表现,风险暴露程度及其管理,信息准备的基础、方法以及假设,包括会计政策-以及对任何变动的评论和经济影响),以及基本业务、管理和公司治理方面的信息。通过及时可靠的公开信息披露有助于保单持有人、潜在保单持有人以及其他市场参与者了解保险机构的财务状况和他们可能承担的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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