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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年修编的《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动态变化,我镇现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处,以地面塌陷、滑坡和泥石流为主。其中滑坡隐患点个,泥石流隐患点个,地面塌陷隐患点个。
二、防治总体要求及防治重点
按照“以人为本、明确责任、预防为主,治避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调查、群测群防、监测预警,抓好勘查治理、搬迁避让和防灾队伍建设等工作,不断提高全市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镇地质灾害类型以地面塌陷、滑坡和泥石流为主。
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年)》,全镇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于交警队屋边,村, 村, 村。
上述地质灾害隐患是我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所在村要在汛期来临之前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编制防灾预案,并报镇土管所备案。同时,每个行政村要对本行政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建立档案,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宣传,落实防灾责任,切实抓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重点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梅、台汛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时段和重点防范期。在汛期来临之际,我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国土规划、农业水利、交通等相关人员在主汛期到来前,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内的交通路线、重要基础设施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现场实地检查,提出具体防范意见,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在整个汛期,镇地质灾害防治小组要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害预报、灾情速报等制度。一旦出现险情灾情,要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启动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开展应急调查,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着力强化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各行政村要立足于防大灾、应大急,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进一步细化本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组建包括国土规划、农业水利、民政卫生等部门在内的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配备完善应急装备。高度重视基层地质灾害防灾能力建设,加强对农村基层地质灾害监测员应急能力的培训。地质灾害多发的行政村应根据本地实际,把气象灾害协理员、山洪灾害预警员与地质灾害监测员有机地整合,平时加强沟通联系,信息共享。灾情发生时,齐心协力、合作防灾。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重点防治区与重要隐患点的监测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权、利要逐一落实,并向社会公布。
(三)继续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
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农村居民点地质灾害隐患,要结合新农村建设、下山脱贫和农村住房改造工程,通过加强勘查治理、有序组织搬迁避让等途径妥善解决。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公路和其他道路建设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级交通、农业、林业部门要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建账立册,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和治理,保障这些道路建设运营安全。铁路、水利、旅游开发等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任务。各地要严格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加强治理工程、监理工作的管理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四)积极做好山区中小学校舍场址的地质灾害防治
全镇中小学校舍场址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基本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要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校舍场址,组织编制治理规划,按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处置,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可以应急排险消除危险的,尽快实施应急排险工程;短期难以消除的,应划定危险区并设立警示标志,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灾责任人及日常巡查、监测人员,并因地制宜地开展预案演练;需要工程治理的,按要求实施勘查治理工程。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救治知识的教育,培养教职工和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实施
目前,我市新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公布实施。镇政府要将规划目标和防治任务分解为具体的年度计划,落实防治责任,并实行严格的年度目标考核。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信息化建设,做好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共享和服务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政府和各行政村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部署、检查、落实。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树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无小事的理念,以新思路、新举措促进地质灾害防治由被动防治向主动防治转变。要建立和完善防灾责任制,政府主要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国土资源、气象、水利、建设、交通等部门责任,并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监督,落实制度
1概述
在勘查区范围内开展高位隐蔽性地质灾害隐患专业排查和现状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调查核实工作,查明绥阳县高位隐蔽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特征、分布规律,综合分析其影响因素及成因机理,对绥阳县高位隐蔽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及危险性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划定危险区范围。本文以绥阳县高位隐蔽性地质灾害调查为实例进行浅析。
2地质灾害勘查方法
通过本次排查的工作方法主要包括资料收集、地面调查(包括1∶5万草测,1∶1万正测、原台账地灾点核实)、1∶2000工程地质测绘、数据库建设、地灾易发分区。
2.1资料收集与分析
(1)收集地灾现状及防治资料,包括:绥阳县最新地质隐患台账、地质灾害历史数据、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数据、绥阳县矿山地质灾害调查数据;(2)收集绥阳县相关基础地质图,地表水系分布图,气象、水文、地形、地貌资料;(3)收集社会、经济有关资料及遥感解译资料,将绥阳县地质灾害类型划分为一般调查区、重点调查区。
2.2地面调查
野外调查工作采用1∶10000地形图作为工作底图。地面调查采用穿越法与追索法相结合的方法。采用遥感、地面调查、地形测绘、物探及钻探等手段,详细查明调查区地质灾害形成的地质条件以及崩塌、滑坡和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分布状况。总结调查区地质灾害分布规律、发育特征,并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2.2.1新增地质灾害调查根据区域排查结果、群众报灾或地质灾害主管部门提供的信息,地质灾害调查工作严格按照《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调查规范(1∶50000)》(DZ/T0261-2014相关要求进行。对调查的崩塌、滑坡、泥石流、不稳定斜坡应填写调查表,绘制素描图。标注在1∶10000地形图上,注明地层岩性、产状等地质要素。2.2.2现状地质灾害核查应全面收集、分析已有的各种相关调查成果和资料,实地核查已有地质灾害。核查内容主要包括:(1)已有地质灾害调查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2)地质灾害体现状变化情况及演化趋势预测;(3)危险区范围变化情况;(4)威胁对象变化情况;(5)影响因素的变化情况(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
2.3工程地质测绘
1∶2000地质灾害测绘主要是针对典型灾害点,根据相关技术要求进行的大比例尺工程地质测绘,详细查明灾害的位置、空间展布、发育、结构、变形破坏迹象等方面的特征,查明其影响因素。
2.4地质灾害调查及复核情况
本次调查复核了绥阳县原有的4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新增了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合计地质灾害隐患点56处;其中滑坡18处,占地质灾害隐患点总数的32.1%;崩塌27处,占地质灾害隐患点总数的48.2%;地面塌陷2处,占地质灾害隐患点总数的3.6%;泥石流2处,占地质灾害隐患点总数的3.6%;不稳定斜坡6处,占地质灾害隐患点总数的10.7%;地裂缝1处,占地质灾害隐患点总数的1.8%;崩塌是主要的地质灾害类型,其次是滑坡。地质灾害规模为中型的7处和小型的49处,分别占总数的12.5%、87.5%。共威胁465户2086人的生命安全,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935万元,以崩塌、滑坡灾害的险情为主。其中高位地质灾害为1处,为旺草镇萝柏村小坪组柏乡湾滑坡,占总数的1.8%,地质灾害类型为滑坡,地质灾害规模为中型,共威胁22户88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地质灾害分布类型见图1。图1地质灾害分布类型饼状图
3地质环境条件及治理
3.1地质环境条件
(1)地层岩性上的分布特征。滑坡及不稳定斜坡主要分布于调查区内的碎屑岩分布区及软硬相间质岩类分布区,且主要分布于奥陶系中统十字铺组(O2s)、奥陶系下统宝塔组(O2b)地层中;在硬质岩组及软硬相间的组合地层和强风化地层中主要发育崩塌地质灾害,如寒武系中上统娄山关群(∈2-3Ls)。(2)地形地貌上的分布特征。在地形坡度较缓的斜坡地带(坡度为20°~40°)主要发育滑坡类地质灾害。在地形坡度较缓的斜坡地带(坡度大于50°)主要发育崩塌类地质灾害,调查区内在高陡临空面的陡坡和陡崖地段发育崩塌的地形坡度一般大于50°。(3)地质构造上的分布特征。地质构造的综合影响分布:地质构造可控制岩层的岩体结构及其组合特征又控制地形地貌,对地质灾害的发育起综合控制影响作用。调查区内断裂、褶皱地质构造发育,主要构造走向为近北东向、南北向,有利于地表水下切侵蚀形成深大河谷或峡谷等地貌。区内褶皱、断裂等地质构造发育,导致岩石破碎,在地形坡度大,在地形深切的区域为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提供了良好的地质条件。地质灾害一般发育在地形坡度大、地形起伏大、深切河流两岸、地质构造发育区域,说明了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河流发育情况对地质灾害的分布有较大的影响。
3.2地质灾害发育规律
(1)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发育于断裂破碎带及其影响区域内,受风化卸荷、地质构造等因素影响,区内发育有深、大主控节理裂隙面。在地震、暴雨等不利因素作用下,该崩塌体沿深、大主控结构面发生整体崩塌变形。该类崩塌规模、一次崩塌方量均较大。(2)主要发育于软硬相间地层、互层、工程地质岩组区内,由于差异风化作用影响,薄层岩体底部易形成差异风化凹腔。一方面由于差异风化形成凹腔使岩体失去支撑,另一方面加剧区内岩体风化卸荷作用。在这种差异风化和累进性破坏作用下诱发了崩塌变形破坏。(3)发育于由页岩、粉砂岩、粘土岩等组成的软质岩层内,为较好的隔水层,其中粘土岩层遇水易软化,为易滑岩层,此外,因抗风化能力弱,风化产物力学性质差,缓坡处残坡积层厚度大,降雨天气易形成滑坡。
3.3地质环境治理方法
针对地质环境条件及地灾发育特征,在进行地质环境治理时通常采用切方工程进行降坡处理,在软弱地质环境地段针对不同的地灾类型提出不同的治理方法。崩塌治理方法有:削方、嵌补、支撑、主动网、被动网、锚固等治理措施。滑坡治理方法有:截排水沟、抗滑桩、挡土墙、拦石坝等。泥石流治理措施:排导槽、谷坊坝及植树等。在进行地质灾害治理过程中主要有搬迁避让或治理两种方式,同时辅以位移监测仪器对地灾的位移进行监测,做到派专人随时进行监测,一旦有危险发生及时通知人员撤离,发挥广大群众的力量进行群测群防工作。
4结论
(1)本文通过绥阳县高位隐蔽性地质灾害进行综合分析,查明了地质灾害的发育特征,根据其特征进行工程设计从而达到治理地质灾害的目的。(2)利用先进的勘查方法对绥阳县境内的隐蔽性地质灾害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查,查明了岩土体结构。(3)通过勘查对县境内的地质灾害进行分级,从而对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评价。
参考文献:
[1]向宁,吴俊,唐祺.地质灾害防治的勘察和设计工作探讨[J].中国金属通报,2019(8):267.
预测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4-9月。4月春雨期及5-7月梅汛期,由于降雨连续,土层含水处于饱和状态,当日降雨量达到50毫米或连续3天以上降雨时,易诱发山区风化残坡积土体、公路边坡滑坡以及矿山宕面、废弃矿山崩塌、塌陷地质灾害。8-9月台汛期,降雨强度大,由暴雨引发滑坡、山区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的概率较大。
二、我区地质灾害现状
我区是*省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之一。根据《*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全区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约1196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68%。截止2007年底,我区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73处,按类型分为滑坡、崩塌、泥石流、塌陷等四类,其中滑坡38处,崩塌12处,泥石流20处,塌陷3处,按规模分小型、中型两类,其中小型71处,中型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集中于南北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分布情况为:*镇9处、岭洋乡2处、黄坛口乡4处、廿里镇1处、后溪镇1处、*镇5处、全旺镇1处、*乡15处、*乡14处、周家乡2处、*镇12处、杜泽镇3处、灰坪乡2处、峡川镇2处。
全区7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对附近2200余人和2300余万元资产构成潜在威胁。
三、20*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今年4-9月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期。*乡、*乡、*镇、*镇、*镇等乡镇地质环境复杂,现状地质灾害隐患较多,属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乡镇。重点防治的对象是:建设工程强度较大、边坡较陡、风化残坡、积层较厚的山区,特别是新建简易公路沿线、开挖强度较大的民房屋后、旅游风景点内险要地貌处、闭坑矿山的采空区、稳定性较差的泥石流隐患沟等。
20*年全区需重点做好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7处:
1、列入市级以上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2处,即*乡竹埂底村杨梅岗滑坡隐患、*镇界头村叶树根屋后滑坡隐患。
2、列入区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5处,即*镇东仓村乔麦舒泥石流隐患、黄坛口乡下呈村泥石流隐患、*乡黄蒙村泥石流隐患、廿里镇黄泥村墩头山体滑坡、*镇里村胡家山体滑坡。
以上地质灾害点稳定性较差,危害性较大,威胁人口较多,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逐点编制具体的防灾方案和应急预案,认真做好监测、应急和防治工作。
四、20*年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
(一)拟订和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各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区应急办、区国土局备案。同时,各有关乡镇要按照《*区地质灾害调查和区划》,编制辖区内的市、区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方案,并在地质灾害隐患点设明白墙。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要发放到村、到户。要明确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及日常监测措施,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
(二)进一步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体系
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补充抗御台风防范地质灾害及暴雪低温气候条件下防范地质灾害的工作内容,要注意避灾地点安全性的评价,确保预案启动实施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要适时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区国土局要编制与*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相配套的应急预案操作手册,会同区应急办对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应急队伍、应急器材及物资储备、重点保障对象等作一次全面梳理。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配合区国土局做好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的编制工作。
(三)做好新一轮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防治规划编制工作
我区第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到期。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统一安排,我区今年将开展新一轮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区国土局做好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气象部门要及时通报当年及今后一段时期的暴雨气象信息;区水利、交通、教育、旅游等部门要将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山塘水库、重要交通线路、山区中小学、风景名胜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一次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区政府,并报区应急办、区国土局备案;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调查队伍做好管辖区域内地质灾害调查、核查工作,并负责地质灾害隐患防灾预案的编制及受威胁地区群众的宣传、培训工作。
(四)抓好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御,对保障山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街道)要花大力气抓好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对于已查明的泥石流隐患,要充分结合当地山区小流域的整治及水利部门的山洪防治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威胁人员众多、危害严重的,要及时编制防灾预案,确定监测人员,落实防灾责任人及防灾措施。在安排年度地质灾害搬迁避险及工程治理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防灾要求,安排项目和资金,切实保证受威胁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近年来地质灾害调查尤其是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的成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区、乡镇(街道)、村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使之覆盖到地质灾害易发区和有灾害隐患点的每一个行政村,不断完善村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有关乡镇要与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村签订“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书”。要加大规范化建设力度,建立健全灾害隐患点监测档案,加强对群测群防监测责任人的指导与培训,实行科学管理,统一监测要求,提高群测群防工作的防灾减灾效果。
(六)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搬迁避让
对生命财产有直接危害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乡镇(街道)及区水利、交通、教育、旅游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管辖职责,组织实施应急排险,及时消除灾害隐患。对规模较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勘查基础上实施工程治理。列入省、市、区级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区财政部门要优先安排资金,所在乡镇(街道)、区国土局要加强管理和监督,通过招投标等方式,选择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勘查与治理施工任务,加强治理工程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按标准完成勘查与治理施工任务。对处于山区,交通不便,工程治理成本高,且又难以有效根治,当地自然条件不适宜人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结合下山脱贫、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农村中心城镇建设及山区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对受威胁群众实施搬迁避让。
(七)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以及其他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结果须按要求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项目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区国土局不得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切实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乡镇(街道)和区国土局要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要通知业主单位及时整改,对因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实施不到位造成严重损失的,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八)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移民迁建及基础设施建设,要尽量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集中居民点、重要工程设施建设的,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使农民建房能选址在安全的地质环境,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对地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农民宅基地,由区国土局委托有资质的地质调查机构进行逐户调查和评估,分户填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表,按用地批次合成一个评估报告。我区农村“康庄工程”沿线存在较多的滑坡、崩塌隐患,乡镇(街道)要加强道路沿线边坡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五、有关部门职责
(一)区国土部门
1、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计划,建立和完善防灾网络,会同乡镇(街道)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
2、认真落实年度防灾预案编制制度,严格汛期值班制度,坚持灾情巡查制度和落实灾情速报制度。
3、灾情发生后,配合当地乡镇(街道)核查灾情,帮助房屋倒塌灾民落实建房用地;查明灾害发生的原因、规模、造成的危害及今后发展趋势,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意见。
4、督促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制定本乡镇(街道)、部门的防灾方案,检查防灾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区水利部门
对水利工程项目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容易引起滑坡、泥石流、崩塌的水利工程,要制定防灾措施。对病险山塘水库、盘山水渠渗漏引起的滑坡、抽取地下水引起的塌陷等进行认真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灾情发生后,迅速查明水利工程损毁情况,制定损毁工程修复方案,及时抢修被毁水利工程。
(三)区交通部门
对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工程进行必要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新建公路未治理好潜在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不能投入正常使用。对因公路建设而引发的地质灾害负有治理责任。加强对公路沿线的巡查,及时发现和治理地质灾害隐患。
(四)区教育部门
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山区中小学,必须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治措施。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中小学新建、改建、扩建,要进行必要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山区中小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理地质灾害隐患。
(五)区规划、建设部门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农村集镇建房,必须严格按规划建设,远离地质灾害危险区。
(六)区农业、林业部门
认真落实防灾责任制,对不宜耕种的山地,要坚决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滑坡体上不能垦山造林。要督促乡镇(街道)将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的水田改为旱地。
(七)区旅游部门
认真落实防灾责任制,指导和督促旅游企业做好旅游景点和景区的地质灾害调查、巡查、防治工作,及时发现和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确保游客安全。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风景名胜区,需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治措施。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旅游工程建设的,必须按要求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八)区财政部门
落实必要的防灾网络建设、地质灾害动态巡查监测和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的工作经费。在灾害发生时,落实受灾人员救助资金和灾害治理资金。
六、地质灾害防灾对策和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和谐社会的建设,责任重大。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提高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利用各种方式,加强对地质灾害危害性和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完善机制,落实责任
(二)重点防治对象。双桥、太真、上方、黄坛口、湖南、大洲等乡镇汛期降雨强度大,地质环境复杂,现状地质灾害隐患众多,属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乡镇。重点防治对象是:大中型水库岸坡、新建新修简易公路沿线、山区中小学、闭坑矿山的采空区及弃渣堆放点、旅游风景点内险要地貌处、开挖强度较大的民房及稳定性较差的泥石流隐患沟等。
全区需重点做好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7处:
1、列入市级以上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黄坛口乡下呈村泥石流和上方镇界头村后山滑坡隐患防治点,由所在乡镇设立防灾明白墙,并根据《*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防治现状确定年度防治任务、目标,编制防灾预案,交区国土局备案。
2、列入区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5处,即黄坛口乡黄泥岭村桃源滑坡隐患、上方镇姐妹山滑坡隐患、上方镇大坪地村石灰石矿弃渣堆泥石流隐患、杜泽镇庙前枧头坞村泥石流隐患、双桥乡黄蒙村泥石流隐患。上述地质灾害(隐患)所在乡镇要逐点编制具体的防灾方案,并认真做好监测预警工作。
二、地质灾害现状
我区是*省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之一。根据《*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全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面积约1196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68%。截止20*年底,我区共分布地质灾害隐患点47处。其中滑坡13处,占28%;崩塌13处,占28%;泥石流19处,占40%;地面塌陷2处,占4%。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人员419户1736人,财产5599万元。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主要分布在低山、丘陵区,由于残坡积物相对较厚,修路、建房削坡、矿山开采、开垦种植等人类工程活动较多,破坏了山坡的平衡状态,易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岩溶地面塌陷隐患主要分布在覆盖型岩溶比较发育的上方镇,冒顶地面塌陷隐患主要分布于石煤、方解石等坑采矿山较多的上方、峡川等乡镇。
三、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
(一)拟订和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乡镇要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针对重点防治对象,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区国土局备案。要认真分析本地区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特别注意自然因素和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种类、分布范围、发生时间等规律,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要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特别要根据农村基层干部调整变动情况,及时明确责任人、监测员,并加强对新增人员的培训。汛前要组织一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重点检查人口密集的城镇地区、交通干线、旅游风景区、及山地斜坡地带、河流两侧边坡、库岸、矿山采空区及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及时排除隐患。
(二)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补充抗台风及暴雪低温气象条件下地质灾害防御的应急管理内容,并注意避灾地点安全性的评估,确保预案启动实施中的有效性。要适时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演练,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乡镇要结合汛期防洪,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设立安置区,并配置必要的应急装备,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三)抓好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对保障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街道)对于已查明的泥石流隐患,要充分结合当地山区小流域的整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威胁人员众多、危害严重的,要在汛期前编制完成防灾预案,确定监测人员,落实防灾责任人及防灾措施。在安排年度地质灾害搬迁避险及工程治理工作时,也要充分考虑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防灾要求,优先安排项目和资金,切实保证受威胁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与治理、搬迁避让。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的勘查与治理、搬迁避让。规模较大、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勘查的基础上实施工程治理;对经勘查比选后认定,防治必要性迫切,但治理技术难度大、经济不合理、自然环境条件差、不适宜人居的灾害点,则实施搬迁避让;对规模较小、危害较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用简易监测措施来监测灾体的地表位移,通过预警预报、临时避险等方式摆脱地质灾害威胁。通过勘查治理、搬迁避险和预警预报项目的开展,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质灾害隐患的威胁,保证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我区上方、灰坪、太真区域是*市三大石灰石集中开采区之一,有关部门及所在乡镇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加大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对废弃矿山,应进行削坡、复垦还绿,消除隐患;对生产矿山,应结合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要求,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对待采、待批矿山,要按照开采利用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严格管理、规范采矿行为。
(六)强化工程建设与运行的地质灾害防治。凡在地质灾害易发地区进行工程建设、新建矿山、移民迁建、旅游开发等,以及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对评估成果的监督检查。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和评估报告中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或监督检查。对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彻底的建设工程,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迟迟不整改的,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加以处罚。
(七)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在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移民迁建及基础设施建设中,要尽量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集中居民点、重要工程设施建设的,须按相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保证农民建房能选择一个安全的地质环境,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拟建房的农民宅基地,国土部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逐户调查,填写评估表,按用地批次合成一个评估报告,统一报批。我区农村“康庄工程”沿线存在较多的滑坡、崩塌隐患,在汛期,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道路沿线边坡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八)抓好交通及水利工程沿线、山区中小学、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防治。我区部分交通及水利工程沿线、山区中小学、风景名胜区,存在一些地质灾害隐患。在进行详细调查的基础上,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防灾预案,对存在较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段,要提出治理方案,进行工程治理。
四、职责分工
(一)区国土部门。
1、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指导乡镇(街道)建立和完善防灾网络,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
2、加强年度防治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汛期值班制度,坚持灾情巡查制度和落实灾情速报制度。
3、对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查明灾害发生的原因、规模和造成的危害及今后发展趋势,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意见。认真配合当地乡镇(街道)核查因地质灾害冲毁、淤积的耕地情况,帮助房屋倒塌灾民落实重新建房用地。
5、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管理,对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区水利部门。加大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对易发区内进行水利建设工程的,督促业主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有人员居住的大中型水库岸坡,要进行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划分易发地段,落实监测、巡查责任。汛期之前,对病险山塘水库、盘山水渠渗漏引起的滑坡、抽取地下水引起的塌陷等进行认真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灾情发生后,迅速查明水利工程损毁情况,制定损毁工程修复方案,及时抢修被毁水利工程。
(三)区交通部门。加大交通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对易发区内进行交通建设工程的,督促业主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边坡未治理的交通沿线,要进行详细调查,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地段,落实监测、巡查责任。对因公路建设而引发的地质灾害,督促业主单位,及时治理,消除隐患。汛期加强地质灾害隐患较多公路沿线巡查。
(四)区教育部门。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山区中小学,须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治措施。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中小学新建、改建、扩建的,督促业主单位进行必要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汛期加强山区中小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
(五)区旅游部门。加大风景名胜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重要风景名胜区,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治措施。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旅游工程建设的,须督促业主单位按要求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汛期加强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
(六)区规划、建设部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未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对农村集镇建房,必须严格按规划建设,远离地质灾害危险区。
(七)区农业、林业部门。认真落实防灾责任制,对不宜耕种的山地,要督促乡镇、村坚决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的水田应改为旱地,滑坡体上严禁全垦造林。
(八)区财政部门。落实必要的防灾网络建设和地质灾害动态巡查、监测的工作经费。在灾害发生时,落实受灾人员救助资金和灾害治理资金。
五、地质灾害防灾对策和措施
年,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国土资源部门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预防和最大限度的减少地质灾害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损失,针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特点,我区制定了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积极主动地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汛前、汛中、汛后的不间断巡查和排查,特别是抓好强降雨后检查管理力度,真正把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位、落实到人。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工作要求,及时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两卡”发放等各项制度的落实。由于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责任到位,在强降雨多、闪电雷击频繁等恶劣天气下,辖区内没有发生一起地质灾害事故,没有造成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二、年度辖区内地质灾害趋势及防治措施
我区局部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致灾地质条件已经具备,在汛期降水量较大以及其他人为工程活动诱发条件下,有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
我区正常年份雨季于6月中、下旬开始,9月底结束,其间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据以往发生的地质灾害记录,汛期地质灾害以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为主。
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分布如下:
(一)山西侧不稳定边坡地质灾害
山西侧不稳定边坡地质灾害位于山西北侧,山坡坡度约为70—75度,局部可达80度,坡体体高约10—15米,长约250米,由冲积物组成。山体由于开山修路,对边坡进行过切坡,但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随着强降雨等因素影响,坡面有掉块现象。在降雨作用下,存在失稳可能,对道路及车辆等构成威胁。
监测、防治责任单位:街道办事处
防治措施:
一是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加强监管;
二是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对崩塌体进行监测;
三是对危石进行人工卸载;
四是在崩塌体滑落路线上采取建立挡土墙、植树造林或建立缓冲坡等措施,以消减崩塌体势能;
五是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如遇险情及时通知受威胁居民进行避让。
(二)山危岩崩塌滑坡地质灾害
1.山中部危岩于山的中部,公路的南侧边坡,山坡坡度为80—85度,局部呈“倒坡”,潜在崩塌体高约5—6米,宽约2—3米,厚约2米,体积约为30—36立方米。受人工开挖及降雨等因素影响,危岩体坡顶裂隙发育,呈水平、垂直分布,部分危岩基本脱离母体,在降雨作用下,存在失稳可能,对下方道路上的行人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监测、防治责任单位:街道办事处
2.山西坡不稳定边坡,位于水利局宿舍东侧山西坡,山坡坡度约为75-80度,局部可达85度,不稳定边坡高20-22米,长约77米。受人工开挖、风化及降雨等因素影响,部分危岩基本脱离母体,破碎严重,在降雨及地震等作用下,存在失稳可能,对下方小区内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监测、防治责任单位:区域内建设单位
防治措施:
一是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加强监管;
二是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定人定时监测,雨季加密监测;
三是对危石进行人工卸载;
四是堵塞滑坡裂缝,在后缘开挖排水沟,防止雨水沿裂缝下渗;
五是在滑坡前缘设明显警示牌,使过往行人、车辆等严加防范;
六是对难以实施治理工程的滑坡危险区,采取必要搬迁避让措施。
(三)坡危岩崩塌滑坡地质灾害
坡危岩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位于中井村南侧,山公园对面。山体由于开山修路,对边坡进行过切坡,使两侧山坡坡度约为70—75度,局部可达80度,坡体体高约10—15米,岩层岩性主要为厚层奥陶系马家沟组灰岩,受地质构造及风化作用影响,岩石破碎,因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随着强降雨等因素影响,坡面有掉块现象,存在失稳可能,对道路及车辆人员等构成威胁。
监测、防治责任单位:工业区管委会
防治措施:
一是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加强监管;
二是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定人定时监测,雨季加密监测;
三是对危石进行人工卸载;
四是在滑坡前缘设明显警示牌,使过往行人、车辆等严加防范;
五是对难以实施治理工程的滑坡危险区,采取必要搬迁避让措施;
六是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杜绝灾害隐患。
(四)山北坡不稳定边坡地质灾害
山北坡人工削坡位于山西北侧,山坡坡度约为70-75度,局部可达80度,坡体体高约15-20米,最高约25米,长约200余米。区域前期曾开展过破损山体治理工程,近期受人工开挖及降雨等因素影响,边坡坡面上形成高陡边坡,坡顶裂隙发育,在降雨作用下,存在失稳可能,对下方施工人员及车辆等构成威胁。
监测、防治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防治措施:
一是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加强监管;
二是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对崩塌体进行监测;
三是对危石进行人工卸载;
四是在滑坡前缘设明显警示牌,使过往行人、车辆等严加防范;
五是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杜绝灾害隐患。
(五)山人工削坡及渣土堆坡
山的中西部、西部、西南部(政法学院内),存在三处安全隐患点:
1.山的中西部,危岩于山坡中部,山坡坡度约为60-70度,危岩体体积约为20-30立方米。受降雨等因素影响,危岩体坡顶裂隙发育,裂缝宽度0.005-0.02米,在降雨作用下,坡体前缘可能产生失稳,对下方操场上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2.山的西部,由于长时间堆放建筑垃圾,形成巨大渣土山,堆体坡度约为70-75度,坡高5-10米,长约为400米。坡面无排水设施,坡体外侧主要在土质边坡上修建了毛石挡土墙,受降雨等因素影响,局部毛石挡土墙已出现破损及开裂,在降雨及震动影响下,可能产生失稳,对下方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3.山的西南部,边坡由人工切坡修建而成,坡体坡度约为65-70度,局部可达75度,坡高3-5米,长约为198.5米。边坡主要由基岩及其风化层组成,坡面无排水设施。由于未对坡面及坡顶进行有效的处理及处理不到位,坡面危岩分布,受降雨等因素影响,坡面可能产生失稳,对下方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监测、防治责任单位:省政法学院
防治措施:
一是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加强监管;
二是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定人定时监测,雨季加密监测;
三是对危石进行人工卸载;
四是在滑坡前缘设明显警示牌,使过往行人、车辆等严加防范;
五是对难以实施治理工程的滑坡危险区,采取必要搬迁避让措施;
六是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杜绝灾害隐患。
(六)采空塌陷地质灾害
废弃矿井,由于铁矿开采后,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造成山体出现采空区塌陷地质灾害。现该处废弃矿井已多次出现采空区塌陷地质灾害,形成的崩塌体立面高约35-40米,长约50-60米,陡崖上部还存在贯穿东西方向裂隙,且目前正处于发展阶段。在崩塌体前缘堆积崩塌物,体积约600-800立方米,崩塌巨石呈方形,最长约3米,宽约2米,厚约2.5米。在崩塌体的前部分有6处2层楼房,人口约12人,崩塌物距对楼房仅5米,对附近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监测、防治责任单位:龙洞街道办事处
防治措施:
一是设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警示牌;
二是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定人定时监测,雨季加密监测,发现险情、灾情及时上报;
三是对小型崩塌、滑坡体实施人工排险;
四是采取必要的避让措施,制定好撤离计划。
三、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落实
(一)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根据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辖区地质灾害实际状况,制定《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同时对存在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会同相关部门,拟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条件的组织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以确保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若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到现场进行应急调查处理,同时做好险情、灾情上报工作。
(二)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工作。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在乡镇国土资源所推行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继续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落实责任,扎扎实实抓好“五到位”工作,即:
(1)对辖区内居民建房,地质灾害隐患简要评估到位;
(2)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员联系到位;
(3)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巡查到位;
(4)对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材料发送到位;
(5)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预案和人员到位。
(三)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和灾害速报制度,保证防灾信息畅通。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立群测群防网络,落实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24小时值班等制度。对辖区内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重点地段,要指派专人监测,汛期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值班人员要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重要岗位实行主副制度,并切实安排好节假日应急准备工作,确保有足够的应急力量随时启动应急预案。如遇突发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必须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迅速报告,并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展开调查,及时主动地向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在区政府统一指挥下,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认证负责地进行应急处理。同时,进一步做好“两卡”的填制和补发工作,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真正明白怎样防灾、如何避险。
(四)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执法力度。加强对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跟踪管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修路、建房、开矿、取土等工程活动,必须事先做好地质勘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施工,杜绝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对因工程诱发的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有关单位要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责任落实到人,组织好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工作。
(五)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合理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工作。对规模较小、危害较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应急排险,消除隐患;规模较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勘查的基础上实施工程治理;防治迫切,但治理技术难度大、经济上不合算、自然条件不适宜居住的,应实施受威胁人员搬迁避让。
(六)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处于易发区内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未做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项目,政府将不予办理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手续。此外,建设单位要对建设项目周围破损山体和地质灾害进行治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项目周围破损山体整治方案,治理破损山体,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建设活动中要加强对地质环境的保护,坚决杜绝挖坡建房、修路,破坏地质环境,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
四、保障措施
灾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到灾害现场亲自指挥抗灾救灾工作,其余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为乡镇党委第一书记下沉到基层一线,查看灾情、安抚灾民,指导群众抗灾自救,要求各乡(镇)、村、组、隐患点、监测人员按照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科学避让的原则,把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作为生命工程来抓,确保人民群众生命不受伤害。一是强化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县国土资源和气象局密切合作,联合强降雨天气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确保预警预报准确传达到个乡镇及监测点。二是强化汛期值班。进一步细化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强化信息保畅、监测预警和主动防灾等工作要求,确保防灾应急时效性。三是抓好关键区域、重点区域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和在建工程的地质灾害防范,将防灾工作落实到操作层面。四是加大部门间协调和政策扶持力度,确保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避险搬迁得以顺利实施,从根本上消除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
二、强化责任,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措施
全方位推进,形成地灾防治强大合力。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实行关口前移,以村为主体,村民为群测群防员,进一步发挥群测群防在实践中所体现的积极作用,筑牢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道关口。着力构建属地管理、条块结合、部门联动的地质灾害防灾体系,进一步落实各级人民政府为第一责任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经信、教育、公安、城乡建设住房、交通运输、农业水务、安监、旅游、气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承担行业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和会商机制,发挥各自监测网络优势,及时协调处理地质灾害。进一步严格汛期值班,实行定期巡查,确保地质灾害险情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应急处理。确保在建治理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加强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申报立项力度,进一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力度,做好灾后地质灾害排查工作
中图分类号:P6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0)10008103
1 引言
长兴县在创建浙江省群测群防“十有县”过程中,通过不断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强化县、乡、村群测群防三级网络建设,加强与气象部门的紧密合作,不断提高预警预报能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与搬迁,开展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地质灾害基础性调查,为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得到了长兴县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广大人民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逐步增强,近几年来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长兴县没有发生过一起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2 长兴县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长兴县县域面积1 430km2,现辖10镇6乡2街道,行政村254个,总人口62万人。地形复杂、地势西高东低,呈现“六山一水三分田”的地貌。长兴县地质灾害有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4种类型。主要分布在西北部的白岘、煤山、槐坎、二界岭等乡镇。根据《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15),全县易发区面积580km2,占县域面积的40.6%。地质灾害(隐患)点28处,其中滑坡11处,地面塌陷3,崩塌1处、泥石流通13处。2009年发生2处地质灾害。30个地灾(隐患)点共涉及12个乡镇和街道24个行政村,威胁59户、244人、950万财产安全。长兴县地质灾害的形成,主要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有关。同时,切坡建房、矿山开采、弃碴、修路、陡坡开垦等人为活动也是近年来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
3 地质灾害的主要防治措施
长兴县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国土资源部门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的职责,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三级网络的作用,协同各乡镇和部门,出色完成了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全县至今未发生一起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了社会稳定。第一轮防治规划实施以来,县财政共投入地质灾害监测和治理资金2 000多万元,完成14个治理项目,搬迁农户4家。
3.1 领导重视,责任到位
长兴县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长兴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长兴县主要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亲自调研,指导工作,并成立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今年以来,为了推进十有县深入有序开展,长兴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工作会议,强调通过创建活动,使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和能力有全面提高。
3.2 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应急机制
近几年建立并完善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制度,落实各职能部门的防灾职责。制定了《长兴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长兴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操作手册》、《长兴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从2009年起,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范纳入到长兴县防汛指挥统一系统中,长兴县防汛办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危害程度及责任人的信息,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乡镇。乡镇和街道办每年编制年度防治预案。每个隐患点的防灾预案发放到乡镇、村和国土所。国土局制定了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每年暴雨天气,局机关组织了6个应急小分队组,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协同乡镇做好群众撤离转移工作。
3.3 群测群防网络发挥积极作用
按照“预防为主,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层层落实,部门、乡镇、村三级都建立了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建立了防灾应急机制,形成了县、乡镇、村三级防治网络。国土局制定了《地质灾害巡查职责暂行规定》,建立巡查台帐和值班记录。制作了《防灾通知书》和《撤离通知书》,遇到特殊天气,向群众下发。每年调整、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今年邀请规划编制单位,对明白卡的发放对象重新进行了一次调查,共发放明白卡110份。
3.4 提升预警预测能力
预警预测能力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前提。为了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每年5~9月在长兴电视台播出地质灾害等级预报。长兴县气象局通过预警信息平台,乡镇分管领导、村级监测责任人及国土部门相关人员发放降雨信息。长兴县国土局利用系统信息平台,发送特殊天气地质灾害防治指令。长兴县防汛指挥部也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气象的动态情况进行通报,有效地推进了防灾预警预报机制的实施。加强技术监测,并在太傅变电所和白岘三洲山2个滑坡(隐患)点安装了滑坡自动伸缩仪。
3.5 推进工程治理和农户搬迁
避让与治理是降低地质灾害危害的有效途径,坚持防、治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2007年长兴县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资金来源是采矿权价款的5%。几年来,充分用好、用足县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大力推进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到目前已累计完成10项治理工程,搬迁4家。先后完成了煤山尚儒小学后山滑坡、白岘三洲山村茅山后山滑坡、和平周坞山、方家庄滑坡、龙山川步古山庵泥石流等项目的治理,大大减轻了当地的防灾压力。
3.6 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通过电视报道、报纸专栏、发放宣传资料、上门赠送防灾年历等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全民普及。根据省厅部署,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建委和县教育局,共同开展了全县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行动。为了贯彻《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精神,2010年4月,为乡镇、部门和村级监测责任人、国土干部职工举办了《条例》讲解培训会。国土局还翻印了2 000本《条例》,发放到部门、乡镇及山区行政村。制作了防灾避灾知识的图片展板,在全县地质灾害及山区行政村进行巡回宣传,进一步提高山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遇险自救能力,增强全社会的防灾意识。
3.7 推进地质灾害基础性调查工作
地质灾害基础性调查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技术支撑。长兴县先后完成了《全县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长兴县1∶10 000乡镇地质灾害与易发区图编制》、《长兴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修编了《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为长兴县的防治、监测与治理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完成了《长兴县中小学校校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查明了全县中小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的基本情况,为下一步治理、防范奠定了基础。
3.8 开展项目评估,从源头上减少地质灾害
从2006年起,长兴县易发区内建设用地都开展了评估工作。几年来,全县共对124个项目完成了评估工作。各乡镇也十分重视地质灾害评估工作,在创建生态乡镇、村规划编制过程中,将地灾防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论证,为各项建设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4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对策
4.1 领导重视是根本保证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公益性强,涉及面广,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因此需要长兴县委、县政府及各乡镇、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才能有效地推进这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调、运行顺畅的良好机制。
4.2 群测群防网络是关键
地质灾害的发生,随机性很大,特殊状况下防不胜防,单靠专业技术部门是不够的,必须走群专结合的道路。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网络,上下联动,层层推进,是当前有力的手段。特别是作为第一线的村级监测责任人,应在地灾防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4.3 预警预测是有效手段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雨量有着密切的关系。准确的气象预测,能有效地指导防范措施,避免盲动。同时抓好日常巡查与监测,随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展趋势,能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开展防灾知识的培训,使山区群众和中小学生掌握识别滑坡、泥石流等类型的征兆,能有效地帮助群众自救。
4.4 资金投入是重要保障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大至规划编制、小至农房评估,即有隐患点的防治,还涉及到交通、水利、旅游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经费投入作保障,就无法顺利推进这项繁杂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近年来,长兴县顺利完成了一系列基础性技术调查、完成了一批灾害点的治理,都依赖于充足的资金支持。通过用足专项资金,到2015年将利用治理、搬迁,使28个隐患点的威胁基本得到消除。
4.5 加强宣传教育是基础前提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形成领导重视、责任到位,全社会积极参与防灾救灾的良好氛围,是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的思想基础。开展防灾知识的普及,能够提高群众防灾救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4.6 基础性调查是技术支撑
开展各项地质灾害专项调查,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技术保障,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深入、有针对性。真正摸清全县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状况,为防治奠定基础。虽然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不足之处,面临新的问题。
(1)地质灾害调查的准确度还不能满足防灾的要求,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往往未进入防治视野。
(2)山区农民建房的地质灾害危险性防范仍然薄弱。
(3)干部群众对于地质灾害防治的警惕性有所降低。
(4)茶叶开发、工程建设引发了新的地质灾害,山区农家乐旅游开发大多集在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
(5)与邻近县、市相比,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规范化管理、运用专业技术力量等方面还有不少需要提高的地方。
5 长兴县未来防治地质灾害的建议
5.1 全面开展汛期巡查
目前已进入汛期,针对2010年天气异常的情况,应联合防汛办、交通、旅游等部门,对所有隐患点及地质构造复杂、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开展一次防灾工作大检查,尤其是对中小学校舍、山区削坡建房、切山筑路、山区农家乐、水库等加强地灾监测管理。对一些建设时间早、存在地质灾害隐患但未进行危险性评估的建设项目,要进行一次调查梳理,落实责任单位进行危险性评估,落实防范措施。落实好汛期值班,台风雨天气,做好群众的转移撤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5.2 强化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健全部门、乡镇的共同防治责任机制。目前正在筹备召开长兴县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座谈会,建立部门地质灾害会商制度,开展联合检查。进一步巩固和健全县、乡(镇)、村为基础,全民参与的群测群防体系,走群专结合的路子,提高防灾的群众参与率,提高群众的防灾水平和自救能力,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对地质灾害防治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实行考核奖励。对照十有县创建标准,不断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建立监测责任人考核和奖惩制度,进一步强化村级监测网络建设。国土局已经制定了《长兴县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考核办法》,由乡镇和国土局联合考核,对考核合格的监测责任人奖励1 200元。按照省厅部署,开展创建“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5个到位)国土资源所,使一批基础好的国土所通过达标验收。
5.3 加强预警预报,增强快速反应能力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提高预警预报水平,使各级防灾责任人能在第一时间及时了解雨情,落实防灾工作。同时,要根据《长兴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落实包括国土资源、建设、水利、公安、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在内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组织一次全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演练,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5.4 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和搬迁
一、切实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稳定大局。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不断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由于我省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发,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管理体制不顺,经费投入不足,基层管理力量薄弱等问题也比较突出,直接影响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对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反应能力,努力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高我省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一)全面排查,加快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在全面查明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基础上,加快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级以上市的规划编制工作务必于*年底前完成,县级规划编制也应尽快完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必须编制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在开展农业、林业开发利用时也应重视预防地质灾害,确保生产安全。
(二)落实预案,切实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印发〈广东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府办〔*〕73号)要求,突出汛期和重点防治区两个重点,积极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市、县两级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要加快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信息化、传输网络化、地质灾害预测预警科学化和地质灾害信息服务社会化的进度,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反馈机制及网络体系,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畅通。加强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落实监测责任制和预防措施,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三)消除隐患,加快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治理工程。实施搬迁避让工程是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的最有效手段,也是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灾的有效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按照轻重缓急,逐步对危险性大、危害严重、治理经费大于搬迁费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实行选址搬迁避让。对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集中、搬迁难度大的隐患点和危险点,要尽快进行勘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加强监督,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执法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将防治地质灾害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依法加强监管。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或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民建房、新村建设选址等,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与主体建设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和地下水开发利用以及工程建设项目造成的地质灾害,减少人为地质灾害的发生。
(五)加强研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科技创新战略。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地质勘查单位、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技术力量,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的开发研究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工艺等关键性技术的攻关与探索,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与监测预报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加强与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大力开展对典型地质灾害灾种和重灾区的调查研究,建立若干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示范县,为全面提高防御地质灾害的能力提供经验。
(六)加强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和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活动,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科学防灾避灾意识,提高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逐步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管促防、以管促治”的目的。
三、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灾工作责任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实现监管方式从事后追究为主到事前监督为主的转变。各级国土资源、建设、水利、民政、*、交通、农业、林业、经贸、卫生、气象、旅游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违反规定或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不落实,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我区系丘陵地形,地面起伏大,背斜陡急带岩层倾角大,乡镇和街许多地方起伏较大,岩层稳定性较差,易发生山体滑坡和危石崩塌等地质灾害,就其诱发因素多为降雨量集中、持久或人为活动不当。根据气象部门2014年气候趋势预测:我区2014年总降水量比2012年偏少,与多年同期平均值基本持平,为750mm左右;汛期旱涝交错,有中等强度的夏旱,有一般性的伏旱,干旱比2012年偏重;主要降雨时间为5—9月,预计5月份降雨量60-80mm、6月份降雨量180-220mm、7月份降雨量140-160mm、8月份降雨量220-260mm、9月份降雨量70-90mm。上述5个月为我区地质灾害的主要发生时段。
二、2014年地质灾害防御重点
(一)重点防御区域
1.黄桷坡断裂带:
2.河谷岸边陡坡带:
3.岩层稳定差易滑坡地带:
(二)重点防灾点
2014年汛前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出的36个地质灾害隐患点。
(三)重点防御时间
1.春、秋绵雨期。绵雨季节,雨水长期浸润岩土或沿岩石裂隙渗透,易形成滑坡泥石流和岩石垮塌。
2.夏季暴雨期。山洪和洪水暴发,容易造成河岸陡岩垮塌危岩危石滑坡、坠落。
三、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防范工作,区政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钟向林同志兼任,各乡镇、街道及区级相关部门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充实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人员,构筑区、乡(街道)、村(社区)防灾网络体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使防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1.区发改局
(1)负责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对选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工程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予批准或者核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2.区教育局
(1)组织排查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点,并对威胁学校安全的地质(隐患)点落实险情巡查、监测、预警预报等安全防范责任人和措施。
(2)负责督促各学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工作,普及中小学生地质灾害防范知识。
3.区财政局
(1)负责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群防网络体系的建立和维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勘查设计和工程治理等。
(2)对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区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
(1)负责对因建设而形成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高坡、陡崖进行监督管理。
(2)组织开展因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监测。
(3)制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等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的应急排危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开展相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4)指导监督相关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在规划和建设工作中开展相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5)评估、核实、统计因地质灾害引发的危房情况。
5.区交通运输局
(1)组织本行业本部门地质灾害调查、汛期地质灾害检查和地质灾害专项治理;负责全区县道及以上公路沿线及两侧地质灾害隐患的治理,落实险情排查、巡查、监测、预警预报等安全防范责任人和措施,检查与维护危险路段安全标志,督促公路部门有关单位加强巡查排查,及时发现公路安全隐患,并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2)督促因公路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责任单位对地质灾害进行治理,督促业主落实险情巡查、监测、预警预报等安全防范责任人和措施。
6.区水务局
(1)及时向区政府、各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提供汛情、水情、雨情等实时信息,并向公众提供相关信息。
(2)组织本行业本部门地质灾害调查和汛期地质灾害检查;负责对水库周边、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巡查排查,发现隐患或险情时,应及时落实监测、巡查,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3)组织本行业本部门地质灾害专项治理。督促因水利工程施工引发地质灾害的责任单位对地质灾害进行治理,督促业主落实险情巡查、监测、预警预报等安全防范责任人和措施。
7.区安监局
督促矿山企业安全开采、科学堆放尾矿,防止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落实安全防范责任人和措施。
8.区国土资源局
(1)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2)组织编写区本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报区政府批准实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组织相关部门在汛期期间进行地质灾害汛期检查,指导、监督做好汛期内地质灾害的预测预警工作。
(4)对较大级地质灾害(包括突发性地质灾害)组织专家和专业单位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方案。
(5)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
(6)指导群测群防,组织监测员的培训,核准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界定地质灾害治理责任。
9.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1)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健全乡(街道)、村(社区)、组三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监测网络,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监测责任人,落实各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责任。
(2)组织基层群众及相关单位认真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定期检查和监测管理工作,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设立警示牌,并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一旦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按速报制度规定程序上报,并迅速撤离可能遭受灾害的人员和重要物资。
(3)负责编制辖区内已确认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单独防灾预案,并安排专人定点、定时监测记录,按时报告。同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放到监测责任人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由监测责任人和监测员对危险区内的群众宣传避险常识,告之报警信号、受灾时撤离路线、疏散顺序和避险安置点,并向当地群众公示。
(4)临灾时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组织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助的部署和协调工作,组织受灾群众的避险安置和搬迁工作。
(5)负责治理辖区内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
(6)负责辖区内灾情、隐患点的统计和上报。
(7)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
10.其它各有关部门:
(1)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服从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3)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者险情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应急工作。
(二)强化措施,确保安全
[中图分类号] F407.1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4)-3-247-2
1引言
珠海市位于中国广东省南部,珠江口西岸,全市海陆面积约7650km2,其中陆地面积为1630km2,大小岛屿146个,海岸线690km,珠海市是一座著名的花园式海滨城市。
随着珠海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类工程活动范围、规模和强度不断增大,特别是近年来全球气候异常,极端性天气增多,使得本地区地质灾害呈现频发态势,本文分析了本地区地质灾害发育成因和提出了较为系统的防治对策。
2珠海市地质灾害发育现状
珠海市属地质灾害多发区,根据《珠海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调查结果,全市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208处。
按地质灾害灾种分类,滑坡17处、崩塌29处、地面沉降23处、潜在滑坡23处、潜在崩塌116处。
按地质灾害规模分类,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15处、中型80处、小型113处,其中滑坡和崩塌以浅层为主。
按地质灾害险(灾)情等级划分,中型为9处,小型为199处。
目前,全市发生的地质灾害共造成1240.5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共威胁2813人和近1.9亿元财产安全。
3地质灾害发育成因分析
3.1地质灾害基本特征
3.1.1滑坡
全市共发育滑坡地质灾害点共17处,其中中型规模2处,小型规模15处;主要分布于低山丘陵地区的公路两侧和村庄居民住宅区。
调查区滑坡微地貌基本为陡坡,滑坡平面形态主要为舌型,剖面形态多为凹形和直线,滑床形态以凹形和直线为主,滑坡体外形特征呈多样性,滑坡体主要由松散残坡积物和基岩碎块组成,滑动面(带)埋藏深度一般介于1.5~4.0 m之间,滑带岩土体多为残积层及强风化土。
3.1.2崩塌
全市共发育崩塌地质灾害点共29处,其中中型规模8处,小型规模21处;多分布于公路沿线和切坡建房陡坡地段。
调查区崩塌基本发生于坡度为70°~90°之间的岩质边坡上,崩塌体主要为基岩碎块,基本发生于表层,埋藏深度一般为1.5~4.0m之间。
3.1.3潜在崩塌和潜在滑坡
全市共发育潜在崩塌和潜在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39处,其中大型规模9处,中型规模60处,小型规模70处,潜在崩塌和潜在滑坡主要分布于山坡坡脚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地段。
潜在崩塌和潜在滑坡多以小型岩土质斜坡为主,不稳定体主要由松散残坡积物和基岩碎块组成;该类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集中于地形坡度为61°~80°之间,通常发生在暴雨之后,大部分存在滑动和崩落潜在危险。
3.1.4软土地面沉降
地面沉降是珠海市规模最大的地质灾害灾种,软土地面沉降共计发生23处,其中大型规模6处,中型规模10处,小型规模7处,主要分布于东部海岸带和西部滨海平原工程建设区域。
软土沉降主要体现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区软土地基沉降;高速公路、市政道路及桥梁软土地基沉降;港口、码头软土地基沉降和防洪堤坝软土地基沉降等方面。
3.2地质灾害的影响因素
地质灾害影响因素多种多样,对于不同类型地质灾害或不同地区的地质灾害,各影响因素作用效果不尽相同。通过分析归纳,影响本地区地质灾害因素主要为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而自然因素又分为地质环境因素和气象因素两类。
3.2.1自然因素
3.2.1.1地质环境因素
斜坡不稳定因素:斜坡环境为物质的重力运动和地质灾害的发生创造了动力条件,它的失稳主要孕育了滑坡、崩塌等灾害性地貌过程,滑坡和崩塌边坡类灾害是调查区内广泛发育的花岗岩丘陵和阶地坡面上的主要地质灾害。
地基不稳定因素:地基的稳定性主要取决于土体类型及其物理力学性质,海陆交互相的淤泥、淤泥质土等是调查区分布较广的不稳定地基土体。
3.2.1.2气象因素
强热带气旋:广东是热带气旋最活跃的地区之一,而调查区又是受热带气旋影响的主要地区,强热带气旋活动过程中,伴有狂风、雷雨、巨浪和暴潮。
降雨量充沛:调查区年平均降雨量为2060.3 mm,主要集中在汛期的4~9月,一般年降雨量高的地区,地表径流活动强烈,使土体力学强度降低并增加土体孔隙水压力。
3.2.2人为活动因素
调查区经济发展迅速,城乡工程建设日益扩大,人类活动也成为强大的地质动力,其主要表现有重大工程建设、交通、水利设施的兴建,改变了坡形,加大了坡角。
4地质灾害防治对策研究
根据本地区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和特点,本人认为该区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4.1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4.1.1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体系,充分发挥现有监测、巡查人员作用,及时更新补充和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员队伍,加强群测群防员培训,加大面向基层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知灾、识灾、防灾、避灾能力和临灾监测信息的准确性。
加强地质灾害防灾专业技术指导力度,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科学合理地确定监测范围、监测巡查路线、监测巡查内容、险情预报预警方式、防灾撤离路线、避灾安置点、监测记录档案等。
4.1.2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建设
加强与气象、水利、交通等部门资源共享和协作,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时传输相关数据到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室电脑终端显示、分析,自动生成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利用各类传播通讯方式,准确、及时地向各级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广大市民和灾害频发区域民众进行信息传递,努力做到全面监测、准确预报和及时预警、快速处置。
4.1.3地质灾害专业监测
根据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危害程度和危险性,对一些危险性大、危害严重、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治理难度较大或治理费用高的灾害(隐患)点,建立专业监测点,利用先进的仪器设备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站网式监测,实现远程视频监控、监测模块管理、监测数据自动采集、监测信息的远程传输、系统通讯、自动处理、智能研判和自动报警等功能。
4.1.4地质灾害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以地质灾害调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成果为基础,以地理信息技术为平台,建成地质灾害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地质灾害相关信息采集、查询、统计、等自动化。通过地质灾害点的年度复核,不断更新地质灾害点发展变化情况和防治管理级别,实现地质灾害相关信息动态管理,相关部门能及时查询、了解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及防治动态变化,提高地质灾害主管部门决策和快速处理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能力和水平。
4.2地质灾害减灾工程
4.2.1应急排险
对规模较小、危险性较大、易于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应急排险等简易治理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地质灾害应急排险本着施工简单、经济实用、安全可靠的原则,在专业队伍详细调查并提出施工方案的基础上,采取削方减载、清除危岩、坡脚反压、截排水、修筑挡墙、坡脚设置栅栏或种树等简易工程措施达到消除隐患的目的。
4.2.2勘查治理
对规模较大、危险性大、危害严重并难以实施避让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依据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在勘查设计的基础上实施工程治理,并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形成的责任主体和受益对象,明确治理责任主体。
4.2.3避让搬迁
对工程治理难度大、工程治理效益明显低于避让效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可结合新农村建设,实施有计划的避让搬迁。
4.2.4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研究
积极推广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加强部门合作与交流,吸收国内外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理论和技术方法,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技术研究;研究制定适用于本地区的规程标准,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全面提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预报及治理工作新水平。
4.3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4.3.1地质灾害预案体系建设
在地质灾害全面调查和年度排查的基础上,根据各地实际和地质灾害变化、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健全预防和预警机制,落实相关责任,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加强应急物资及人员保障。对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城镇和重点防治路段,辖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和群测群防人员要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的巡回检查,以群测群防为基础,重点强化临灾避险,明确撤离路线和避灾场所。
4.3.2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
完善市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负责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应急专业人才的储备建设,通过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组建人员精干、响应迅速、协同联动的应急队伍,配备技术先进、高效快速的应急调查监测仪器和远程会商装备,全面提升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能力,保证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4.3.3地质灾害预警应急装备建设
根据地质灾害应急技术工作的装备要求,制定地质灾害应急装备规划,分轻重缓急配置、改造必要应急装备,建成基本满足专业队伍应急需求的装备系统,提高地质灾害巡查和应急处置效率。
4.3.4宣传培训与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