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汇总十篇

时间:2023-08-04 17: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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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合同管理

篇(1)

合同是法律的依据。无论是成本管理、进度管理还是质量管理,都离不开合同的条款约定。在处理各个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时,合同是最有力的裁判者。所以,合同管理是统揽全局的管理,是渗透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方方面面的约定。

一、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多元性

主要表现在合同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多方面的关系,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管理,而承包单位则涉及专业分包材料供应和设备加工、以及银行、保险等众多单位,因而产生错综复杂的关系,这些关系都要通过经济合同来体现。

(二)内容庞杂、条款多

由于每个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建设项目受多方面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所以合同中除一般条款外,还包括特殊条款并涉及保险税收、专利等多项内容。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全面考虑各种因素,以免产生不良后果。

(三)合同履约方式的连续性和履约周期长

这是由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决定的,由于建设项目实施必须循序渐进地进行,所以履约方式也表现出连续性和渐进性,这就要求项目管理人员要随时依据合同和实际情况进行有效地管理,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实施。

(四)合同的多变性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设计变更或合同条款的修改,所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变更的管理、做好记录,作为索赔、变更或终止合同的依据。

二、我国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合同意识淡薄

我国的施工企业尚处于转型时期,还不能完全适应靠合同来维护企业自身利益这种市场竞争的方式,许多建筑施工企业不设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全过程进行有效地监管。

(二)合同管理人才缺乏

合同管理人才缺乏,无正规的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管理和合同索赔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和法律性很强的工作,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我国大多数施工企业尚未建立正规的合同管理机构,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实施有效的动态的合同管理。

(三)合同管理体制不完善

一些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变更、中止或终止、解除及合同的监督考核全过程未能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管理。有些企业合同管理滞后,未能随着产生的新问题适时更新完善。

(四)企业合同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

企业合同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的问题也普遍存在,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很多单位合同签订仍然采用手工作业方式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没有按照现代项目管理理念对合同管理流程进行重构和优化,没能实现项目内部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三、加强项目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增强合同意识和索赔意识

由于我国长期受计划经济影响,国内工程管理中合同管理和索赔尚未引起业主和承包商的高度重视,许多项目经理部对它们还比较陌生。所以,首先应加强对经理部各层次的管理人员进行合同、合同管理及索赔的宣传、培训和教育,使大家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重视合同和合同管理。合同意识是市场经济意识、法律意识、工程管理意识的综合体现。

(二)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重视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入,建筑企业内部应该加强合同意识,强化法制观念,加强对《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全体员工能够熟悉和使用这些法律、法规。只有依照法律、法规从事经营活动,才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才能真正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和改善企业的合同管理人才素质结构,可采用自己培养、外部聘用或与专业合同管理和研究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等方式。

(三)完善合同管理机构职能

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应当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合同各地区应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和特点,经有关建设主管机关批准,设立地区性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机构,承担合同管理的登记、审查等监督管理工作任务。这些机构都具有服务性和监督性的双重性质,在合同订立、履行以及协调过程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四)鼓励实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合同文本示范制度,是贯彻执行《合同法》,加强合同监督,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措施。国家逐步推行合同文本示范制度,是在总结无数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比较合理的、公平的、有效的解决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加强合同管理的的手段。这不但有助于各方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使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符合规范;另一方面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也有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建立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必须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可操作的作业制度。

1.合同审查制度

审查就是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格、资金、信誉、合同订立过程等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制度的内容应包括审查的机构与人员、审查的内容与方法、审查失误的责任等。审查的内容一般包括:主体是否合格,条款是否明确、全面、合法,合同是否可行,设立担保情况,登记、批准手续是否办理等。

2.档案制度

第一,合同档案应做到规范化、科学化、统一化;第二,合同管理员要对已经生效的合同编号登记,逐个建立档案;第三,档案的内容包括合同文本及附件,合同签订申请表,签约谈判纪要,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交货、付款、检验等合同履行情况记录,有关票据、单证,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卷宗等;第四,合同档案管理实行平时立卷,年终一次归档,专人保管的制度。

3.合同信息管理制度

由于工程合同在签订和履行中往来函件和资料非常多,故合同管理系统性强,必须实行档案化、信息化管理。首先应建立文档编码及检索系统,每一份合同、往来函件、会议纪要和图纸变更等文件均应进入计算机系统,并确立特定的文档编码,根据计算机设置的检索系统进行保存和调阅;其次应建立文档的收集和处理制度,有专人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各种工程信息,严格信息资料的查阅、登记、管理和保密制度,工程全部竣工后,应将全部合同及文件、包括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和决算等,按照国家《档案法》及有关规定,建档保管;最后应建立行文制度、传送制度、确认制度,合同管理机构应制定标准化的行文格式,对外统一使用,相关文件和信息经过合同管理机构准许后才能对外传送。经由信息化传送方式传达的资料需由收到方以书面的或同样信息化的方式加以确认,确认结果由合同管理机构统一保管。

四、结语

随着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发展,合同管理的核心地位日益凸显。法治时代必然实行“合同之治,契约之理”,通过合同管理提高核心能力,坚持按优良的合同办事,不断完善合同条款,善于通过合同索赔斗争,争取多赢,进一步推进项目合同管理。

参考文献:

篇(2)

Abstract: Contract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is a very important content of the project management. A contract management personnel must strictly conduct the performance and change of the contract based on familiar with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relevant content of project contract. Only in this way can we ensure the normal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s.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s; contract management; normal performance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一、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特点

1. 经济法律关系的多元性。

主要表现在合同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多方面的关系,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管理,而承包单位则涉及专业分包材料供应和设备加工、以及银行、保险等众多单位,因而产生错综复杂的关系,这些关系都要通过经济合同来体现。

2.内容庞杂、条款多。

由于每个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建设项目受多方面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所以合同中除一般条款外,还包括特殊条款,并涉及保险税收、专利等多项内容。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全面考虑各种因素,以免产生不良后果。

3.合同履约方式的连续性和履约周期长。

这是由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决定的,由于建设项目实施必须循序渐近地进行,所以,履约方式也表现出连续性和渐进性。这就要求项目管理人员要随时依据合同和实际情况进行有效地管理,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实施。

4.合同的多变性。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设计变更或合同条款的修改,所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变更的管理,做好记录,作为索赔、变更或终止合同的依据。

二、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1.建筑企业施工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脱节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有着密切的内部联系,它是有效控制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资金投入的法律性文件。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施工企业招投标中‘经济标’、‘技术标’编制及管理与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分属公司内不同职能部门及工程项目组。一旦投标中标,施工合同与甲方签订后,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技术交底往往流于形式,最终使得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严重脱节。

2.很多中小项目没有按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

为了培育和发展规范化建筑市场,自1991年,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999年又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目的是规范合同当事人双方的行为,维护建筑行业内正常的经济秩序。但是,一些建设单位不能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个别企业自制不规范的施工合同文本,与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也有的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的程序报建及招、投标,由建设单位自己指定施工单位,用自己制定的施工合同文本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

3.施工合同背离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内容。

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招标文件是建设单位向施工企业发出的订立施工合同的要约,投标文件是施工企业回复建设单位要约中全部条款的承诺,是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做出按要约签订施工合同意思的表示。由此看来,招投标文件是签订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但有一些业主存在着买方市场优势地位,或者要求附加条款,或者强调施工企业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费,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出现较大的背离,从而为施工合同的执行带来很大困难。近几年来,建筑市场内的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完善。尤其是《建筑法》、《招投标法》及《合同法》的实施,各级政府对一定数额以上的建筑项目明确要求应按建筑程序办事。然而,仍有一些单位依仗天高皇帝远,对个别项目不报建、不招标;或先招标,后报建;或明招、暗定;较普遍的存在强行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施工;随意压减工期;压减造价;提高质量要求等等。最终都是使施工合同的管理及执行得不到保障。

4.施工合同中用词错误、矛盾及二义性问题,导致合同履约率低。

由于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多、相关文件多,其中错误、矛盾及二义性问题常常难免。按照建筑施工合同的一般解释原则,承包商应对施工合同的理解负责,业主应主动为合同文件起草,应对合同文件的正确性负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施工单位根据业主的意思,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草拟合同协议条款,经业主认可后签署,往往几经确认,最后招、投标文件中相应的合同条款已相差很远。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施工单位不重视,认为合同只是一种表面形式,重要的是与甲方代表及上面领导的‘沟通’,造成合同文字表述错误和矛盾用词大量出现,甚至一些施工单位被迫有意使合同用词错误、矛盾,或设置二义性问题,留待事后通过‘沟通’解决;另一方面,承包商常常在合同签署上过分迁就业主,主要表现在‘质量等级’要求提高;‘工程进度’要求缩短;‘工程造价’要求让利,最终或违反自然的建设规律,或低于工程成本,使得工程质量无法保证,合同执行必然受阻。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低。另外,确有一些施工企业在承接工程后放松管理,不能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或材料、机械资源从不同项目工地互相拆借,或资金投入不足,或部分资金转移,拆了东墙补西墙,使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工期拖延。

5.合同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

合同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的问题普遍也存在,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及总结、归纳,合同管理粗放。合同管理软件的开发、应用滞后,没有按照现代项目管理理念建立信息化的合同管理制度,没能实现项目内部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三、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措施

篇(3)

目前,会计人员针对建设开发成本的合同管理多采用两种方式,一是账外建立合同台账管理,另一是请软件工程师进行二次开发出合同管理模块。账外建立台账管理的缺点是合同登记在账外进行与账务处理不同步,做完帐再去登记台账重复劳动且强度大,容易脱节,容易出错。二次开发编制的合同管理模块与账务无法实现完全对接,合同前期会计人员就需要参与,合同管理人员不具备会计职能,会计人员又不具备合同管理职能,导致使用起来不流畅,且二次开发费用非常昂贵。为了使庞大的成本费用做到精细化核算,为管理决策提供详尽的财务数据,分析成本费用开支情况,对此,笔者根据自己的实践,灵活运用总账系统的会计科目核算、部门辅助核算、项目辅助核算、供应商往来核算,实现对各个合同的分次付款管理、合同执行情况系统管理。现就开发成本合同管理的相关设置方法介绍如下。

1开发成本科目设置

一个房地产企业在一套帐内要核算几个开发项目,在开发成本下的二级会计科目应该设置建设项目名称,如××花园小区项目。把开发建设项目名称作为会计科目核算对象的好处,一是可以很直观地在一个科目下完全反映出项目成本费用,二是可以按照成本费用实际入账时间顺序反映,三是可以方便地完整打印出项目成本明细,便于审计分析。在设置开发成本二级科目的建设项目名称时,同时挂接部门辅助核算、项目辅助核算、供应商辅助核算。在辅助核算选项下,分别在部门核算、供应商往来、项目核算前面的方框内打上勾即可。

2部门辅助核算设置

要灵活运用用友软件里的部门辅助核算,不要将部门辅助核算只理解为公司管理部门。可以将部门辅助核算作为需要的一项核算功能来使用。在软件提供的机构设置下的部门档案中设置一个“合同付款节点管理”部门,在这个部门下,设置“预付款”“一次性付款”“第一次付款”“第二次付款”“第三次付款”“第四次付款”,等等,如图1所示。

3项目辅助核算设置

用友软件的项目辅助核算是针对公司在一个账套内核算多个建设项目而开发的一项非常实用的辅助核算方法,项目辅助核算设置好后,在会计科目的控制下,一次设置完成,多个建设项目共享,可以更加精细化地核算成本开支情况,可以自动分门别类归集汇总。利用项目辅助核算的这一功能,可以将涉及建设项目成本各个类别的合同设置为项目辅助核算的项目目录。

3.1项目辅助核算大类设置方法

进入基础设置基础档案财务项目目录,出现项目档案设置界面,点击上图中项目大类右边的下拉箭头,选择“项目管理”,将待选的这两个成本科目移到右边已选科目内,意思就是这两个成本科目在“项目管理”内进行辅助核算,点击确定。然后,点击项目分类定义,项目辅助核算主要用于建设项目成本辅助核算,作为房地产企业,房建成本分类远远大于10,因此,必须要修改项目规则,要将“项目编码规则:1”变为2,这样改变后就可以满足成本的精细化分类要求了。可以在新项目大类名称中将软件自带的“项目管理”改成喜欢或更直观的名称,如“建设项目成本合同管理”。

3.2项目核算分类名称设置方法

项目核算分类名称,实际上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成本类别分类。这个分类要根据各个公司具体的会计政策、核算方法、房建工程的分包形式来确定。如果是采用全面总承包形式,成本分类就相对简单些,如果是采用清包方式,成本分类就相对复杂些。以下就以工程总承包形式来研究分类名称设置的步骤。大致分:土地及拆迁补偿、前期工程费用、主体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配套工程费用。

3.3项目目录设置方法

所谓项目目录,就是工程合同。就是将各个大大小小的工程合同和无合同费用根据费用性质在分类项下设置成项目目录。如,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及拆迁合同费用、可研、地勘、设计等合同、××标段主体承包合同、××设备安装采购合同等。点击“项目目录”,同时,点击项目大类右边的下拉箭头选择项目大类“建设项目成本合同管理”,点击“维护”出现图2所示界面。点击菜单栏上的“增加”菜单出现图3所示界面。“项目编码”可以按前面的两位数按成本大类的编码做为合同的所属分类编码,后四位数是流水号。这样会计人员每拿到一份合同就可根据成本分类首先确定前面两位数,然后按照合同到来的流水号对合同进行编码,并可以轻松排序将成本合同进行分类。到此为止,工程建设项目成本归集涉及到的科目设置、付款次数管理设置、“建设项目成本合同管理”合同目录设置的框架设置全部设置完毕。

4填制成本类会计凭证方法

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时,要做几个判定:一是要判定这笔款属于哪个建设项目,以便在开发成本下准确选择二级科目中的建设项目;二是要判定这笔付款是第几次付款,以便在部门核算的付款次数管理中选择第几次付款;三是要判定这笔合同付款属于哪个成本类别,如果是首次付款以便将这份合同正确增加到成本分类中去;四是要确定这家单位是哪家供应商。这些基本涵盖了合同管理的几个基本要素了。

篇(4)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建筑工程施工是项复杂的活动,它与技术、经济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时建筑工程施工有着投资额巨大、流动性强等特点,施工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无论是对发包人、承包人而言都有着重要的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计划经济逐渐被市场经济所取代,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计价方式也产生了变化:现阶段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式已经取代了计划经济时代按时定额编制概预算的计价方法,这也导致合同的签署及保管越来越被企业的经营者所重视。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是施工企业在经营管理中避免合同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工作。

一.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特点

项目工程本身具有固定性,但其施工生产却具有流动性;因为工程项目本身的侧重点不同,对建筑产品的要求也就不同,自然形成产品的个体性和生产的单件性;建设项目一般体积庞大,对资金的需求量,人财物三力的消耗都是巨大的。这些最终决定了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与其他经济合同的不同,建设项目的施工合同一般条款多、合同的变更多、实际施工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多、合同的履行时间较久以及合同的涉及面广。这些都让建设项目合同更具难操控性。

二.施工合同的管理特点

1.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起点,它为整个项目管理做好基础的铺垫。项目管理首先要做的就是合同分析,它控制着整个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可以说合同分析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所扮演的角色相当于人的大脑。

2.合同管理也是有数个相互间联系的程序组成的,他们共同维护着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合同分析、合同资料、合同网络、合同实施控制和索赔管理等共同构成了合同管理。

3.合同管理不可能一个单列出来进行,它必定与整个项目工程的其他管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合同管理与计划管理、成本管理、组织和信息管理等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工作处理顺序关系,即信息流通和处理过程。

三.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签订

1.合同签订是指招标人与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施工合同。承包方必须重视合同签订前的合同管理工作,在合同签订前,合同当事人可以利用法律赋予的平等权力,进行合同谈判,充分协商,就双方的利益牵扯点划分清楚,直到双方满意为止;

2.一份合法有效的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合同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或撤销合同。如果有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必须承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3.承包方应遵守施工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合同签订的程序,必须掌握一定的合同谈判技巧,只有这样才不会在谈判桌上受制于人或者茫然进入一些‘合同陷阱’里。

四.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文件的履行

用人单位的建设项目和承包合同下的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和标准,对作为合同规定完成,这是执行施工合同:合同保证任务的顺利完成,承包商履行合同要求的一套完整的施工合同管理系统的建立,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项目的快速、顺利地完成;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进度和质量的分析,与施工质量和施工成本,处理任务和雇主及其授权的工程师和分包的分析。如果发现该项目实施的时间和项目计划、建设目标的偏离,应停止工程分析,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偏差,避免更大的损失。

五.违背合同规定的常见情况及其处理

1.工程变更引发合同变更

建筑项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常常会因为一些工序、材料或者其他施工程序导致工程无法按照原先计划完工或者进行作出的变更。项目工程在发生合同变更时,承包方一般可以按照以下条款进行处理

1.1若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或者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按照该价格变更工程合同

1.2当承包人自己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时,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方能执行。监理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这里有点需要注意,如果是承包人自身问题导致的工程项目出现变更,法律角度承包人是无权追加合同价款的。

2.出现合同违规时的索赔

索赔是指非己方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工期顺延的要求。

2.1承包人应掌握足够的索赔知识,并依照法律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索赔。索赔必须要有正当的理由和充足的证据,按照项目管理施工合同的规定办理,认真如实、合理正确地计算索赔的时间与费用;

2.2索赔需要有法律依据: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发包人延误施工期限造成了承包人的损失;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等;

2.3再出现违反合同条约时间发生后,顺延28天内,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监理工程师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违约

违约是指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无论是否有过错责任;如果一方没有合同不能履行,应对不可抗拒的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可抗力当事人的延迟性能,不能免除责任。当事人一方因第三方违反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否则使本可避免的损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用人单位未支付预付款;雇主不支付项目合同的约定,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业主;业主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别人的合同义务,雇主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包商应赔偿其经济损失,顺延工期

4.合同执行后出现争议

合同双方发生纠纷问题时,除了出现单方面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调解和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协议双方接受,停止施工;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等情况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维护项目施工的连续性。用人单位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纠纷的承包商,可以妥协或部门的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合约范围内,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同意仲裁委员会仲裁;人民法院有权。

结语

建设项目合同纠纷往往和工程造价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所以归根结底合同管理的重点应放在对工程造价的管理上。从依法治国这个角度出发,不论你是业主亦或是承包人,为了完善经营管理促进经济发展,对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都应成为今后企业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的重要管理面,应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规范合同双方的行为,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各项条款全面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参考文献

[1]. 李素芳.建筑企业资金调控与监控管理探析[J].中国建设信息.2006(20)

[2]. 黄太基.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J].大众科技.2007(04)

篇(5)

合同是建筑工程中甲乙双方的契约,贯穿整个工程建设的始终,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充分理解合同对建筑工程的重要意义,要在实际工作中对合同管理进行探索研究,不断对本单位的规范合同样本进行升级,全面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一、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1 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可以有效避免合同纠纷

工程建设项目一般都有较长的建设周期,巨大的建设资金投入以及严格的质量和工期要求。但当前我国部分建筑施工项目的发包方与承包方比较欠缺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部分承包建设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而部分发包方则利用部分合同条款不规范或者不明确的内容来增加质量或者工期的要求,延缓付款的速度,给建设工程项目带来了很多合同纠纷,不利于我国建设工程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完善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可以有效的解决合同纠纷,督促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和工期组织工程建设施工,确保发包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相关的工程建设款项,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工期,促进我国工程建设项目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1.2 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是我国建筑企业进入海外市场的前提

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部分大型施工建筑企业开始了开拓海外市场的进程,海外市场的开拓对企业合同管理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我国国内环境相比,海外市场更加注重合同的严谨性,合同会涉及到汇率变化、国家外交政策调整以及国际环境局势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部分大型施工建筑企业已经因为合同管理不善的原因在海外市场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因此,我国建筑企业要想开拓海外市场,首先需要强化合同管理的能力,防止因合同管理不善导致的大规模亏损事件的发生。

1.3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是提高国家投资效率的需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改善了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水平,提高了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还刺激了经济的发展。在大量投资建设的背景之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至关重要。在投资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工程建设成本过高、工程工期不能保证以及工程质量太差,这些问题都严重的影响了国家投资的效率,不利于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只有提高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水平,利用严格规范的合同来引导和督促工程施工企业的施工行为,才能保证国家投资目的的实现,提高国家投资的效率。

2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职能缺位

在合同管理方面,职能缺位是一个重要问题:第一,在部分施工企业内部管理合同的机构还不够完善,直接导致职能缺失。第二,没有能够有效落实合同管理的配套规则以及相关制度等。以上问题直接导致了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出现条款不全面以及内容不严谨等问题。

2.2 合同签订不规范

标准合同文本是有其特定的样式和蓝本的,但是在实际的合同签署过程中,有部分业主从自身的经济利益出发,为了逃脱国家的管理,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往往要求与施工单位既签署符合规定的假合同(阳合同),同时又私自签署实际执行的合同(阴合同),这种阴阳合同致使合同管理市场一片混乱。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处理工作难以进行,各方利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2.3 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标准合同文本应该是公平公正的,但是在实际的合同签署过程中,施工单位为了能够迎合业主的口味,进而实现竞标成功,组织建设的目的,对投资方要求的部分不合理条款有退让,合同签订的条款不规范,甚至出现了极为不公平的现象,这样,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失去了自身的严肃性,同时也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3 施工企业改进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对策分析

3.1 明确规定管理职能

目前,在一些施工单位当中,管理合同的部门为其他管理部门的附属部门,为了改善这一不良现象,则需要将管理合同的部门独立出来,形成一个专业化的合同管理部门。此外,不管施工企业的规模是大型还是小型或是中型,都应在其内部设立管理合同的专门机构,如果企业具备相应条件,则可以在其内部建立起自下而上以及相对完善的系统用于合同的管理。为了进一步确保管理合同的部门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则应在企业内部设立专业法律顾问机构。

3.2 规范化管理合同流程,应用合同范本

施工企业要在合同范本的基础上针对实际工程情况进行补充。总结既往的经验,对合同中容易发生纠纷的环节进行详尽的研究和周密的补充,最大程度的完善合同内容,并以此为基础,总结出使用与本单位的合同范本供后续使用,从本质上加强合同管理水平。在签订附属或补充合同时,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流程进行,不能对原合同中的实质性条款进行更改,导致两份合同、两种约定的情况发生。

3.3 强化管理合同文件

施工单位在制定工程施工合同的过程中,应尽量确保合同文件与标准化的施工合同条款相符合,以便将合同当中的有关义务方以及权力方的职责规定下来,以预防出现过度承担责任风险;如若不然,导致风险成为现实,将可能带来严重损失。对此,工程的承包方应对合同文件进行仔细研究,并评价可能存在的合同风险,尽量避免在履行工程合同的过程中,签订双方可能发生严重风险纠纷的合同。同时,强化管理合同文件也能够降低出现额外成本的几率,使合同双方的关系变得相互融洽,避免了权责不明的争端。

3.4 完善评审合同以及监督合同履行的管理机制

在评审合同方面,应建立相应的制度,以规范工作程序。在评审合同时,应采用会议的形式;会议应由企业当中的高层领导负责组织以及主持,技术、财务、供应等相关部门应参加。在对工程进行投标时,负责管理合同的部门应及时与财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以便对招标文件进行全面化的评审,将投标企业确定下来;当中标之后,应对合同中的难点以及风险进行研究,研究之后将书面材料交给企业领导以及相关部门确认签字。在合同的签署阶段,应对合同文本进行再次评审,在此阶段,应对合同中的条文进行仔细推敲,以便及早将问题找出来,使之得到有效解决。在履行合同的阶段,管理工程的部门应连同管理合同的部门不定期或定期对项目进行评审,以便当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加以纠正,进而确保顺利履行工程合同。

3.5 当工程合同出现变更以及索赔纠纷时,应重视管理

在我国的工程建设行业当中,合同发生变更是普遍现象,特别是一些建设环境较为复杂、建设质量的要求较高以及施工建设投资较大的工程项目。对于发生变更的合同应重视管理变更过程,关注各方权力以及义务发生变化的问题,确保施工进度。此外,还应在工程合同中明确相关索赔问题,以免在发生纠纷时,使自身处于亏损状态。投标时,量力而为;在履行工程合同的过程中,不得疏忽一丝一毫。施工企业还应将自身的索赔意识提高,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仔细阅读相关索赔条款,以便在出现纠纷时索赔工作具有充足依据

4 结语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作属于施工建设企业的核心业务之一。本文所探讨的问题以及所给出的解决办法都是针对当前施工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以及具体的解决措施,但问题的根源在于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对合同管理重要性的忽视,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施工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还需要施工建筑企业高层管理者充分意识到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相关的制度建设和人才培养,依照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来管理本企业的工程建设合同。

篇(6)

关键词:

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索赔问题

一、引言

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对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合同纠纷等进行筹划和控制的过程,合同直接管理的主体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因此两者之间应该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力,并且履行义务。为了做好建设施工工作,加强施工项目合同管理是重要的环节,同时对于合同双方也是一种约束,约束他们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由于合同管理涉及到建设项目的签订、实施、解除以及修订等环节,所以一旦业主与承包商之间发生纠纷,则合同可以作为处理纠纷的重要依据,解决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矛盾,从而使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二、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合同条文不够规范、严谨。由于建设项目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所以包含很多内容,自然也涉及到多种合同,所以管理起来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在合同文件之中难免会因为条款较多而出现用词错误、意思含糊等问题,所以如果出现纠纷,将合同作为参考依据时合同的履约率就会降低。此外,建设项目的施工合同一般都是先由施工单位进行拟定,他们自然会按照示范文本拟定对自身有利的条款,在移交给建设方签订的时候,双方都会以自己的利益为出发点,站在有利于自身的角度修改合同,通过这个过程合同条款经过修订,所以与招标文件存在一定的差异,严重时可能出现笔误或者是遗漏的情况。2.合同管理意识淡薄。当前建筑交易市场的情况是供小于求,所以建设方占主导地位,面对激烈的竞争,施工一旦中标便会尽快施工,同时为了保证施工的顺利,在签订合同时经常会发生合同不规范、不严谨的现象。合同的不规范和不严谨主要原因在于合同管理意识淡薄,所以为后续的很多问题埋下了风险隐患,因此建设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纠纷。此外,在建设项目施工时施工单位不按照合同条款进行,遇到问题之后,施工单位经常会采取拉关系等不正当的手段解决。3.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稀缺。合同管理具有专业性强、技术型强等特点,随着我国与国际之间的经济往来愈加密切,建筑市场的竞争也日益激烈,合同作为业主和承包方之间彼此行为约束的重要文件,加强合同管理显得更为重要,这对合同管理的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建筑项目施工合同涉及到多方面的内容,所以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应该较高,知识体系也应该更加宽泛,头脑中具有全局观念。当前我国在合同管理方面缺少专业的人才,所以合同管理一直都不能够得到很好的完善,这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是不利的。

三、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对策

1.规范合同管理。合同管理人员具有评估合同执行状况的责任,所以他们应该进行实地考察,掌握项目进度计划的实施进展,了解现场实施的情况,做好监督工作,所以合同管理人员加强和现场施工人员之间的沟通是重要的,这有利于合同管理人员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进展的了解。规范合同管理应该设置合同管理岗位,并且配备专职的人员,法律顾问、合约经理、采购员等都是必要的,其中合约经理在合同管理中具有统筹的作用,法律顾问对合同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全面掌握,这两个岗位对于提升合同管理水平具有决定性作用。此外,在合同终止时还应该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估,从中不断吸取经验。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对于加强合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当前的首要任务,企业应该组织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在职学习,可以通过培训的方式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在每一阶段培训之后可以以考核的方式评价他们的培训效果,此外在加强专业素质教育的同时还应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岗位责任制对于加强合同管理也有重要作用,通过具体责任的落实,明确每位工作人员的责任、权利、义务,有利于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四、建设项目施工的索赔问题

1.建设项目施工的索赔内容。如果在施工合同实施的过程中,出现不应该由当事人承担的情况而造成的损失,则当事人可以向另一方要求补偿或者赔偿,这个过程被称为索赔。由于合同是维护双方利益的,所以所以索赔也是双向的,索赔的性质不属于惩罚,而是经济补偿行为。索赔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有利于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对于建筑行业的发展也具有促进作用,一次你掌握索赔处理的方法和技巧是很重要的。建设项目索赔与合同双方的利益直接相关,同时索赔所涉及到的管理内容也是多方面的,包括工程技术、公共关系以及工程管理等,所以工程索赔作为合同管理的重要部分,对于合同的执行结果具有重要影响。索赔的原则是赔偿经济损失,因为项目实施时难以避免会出现于合同不一致的情况,也会因此而增加投入成本,承包商通过索赔的方式可以挽回经济损失。2.建设项目施工的索赔范围。索赔包含的内容很多,按照合同类型可以分为分包索赔、劳务索赔、总承包索赔等;按照索赔业务性质可以分为工程索赔、商务索赔两种;按照索赔目的介意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两种。总之,建设项目施工索赔的范围很广,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多种。3.如何进行建设项目施工索赔。首先应该认清索赔不是惩罚,而是一种补偿的要求,在索赔时应该以合同文件和相关法律作为依据,具体的事件必须要与合同中的条款进行比较,还需要有充足的证据作为支持,确定已经发生实际的损失,才可以提出索赔,此外索赔应该具有合理性。如果当事人一方因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其他不恰当的行为造成损失,则应该采取补救措施,并且赔偿损失。一般索赔应该在合同事件发生的28天之内进行,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之后提交要求索赔的报告和相关资料作为支持,监理工程师应该在受到资料的28天之内进行答复,如果超过期限,则认为该项索赔被认可,之后承包人应该在每个阶段向监理工程师表达索赔意向,并且在索赔事件结束之后的28天之内提交最终的索赔报告。总之,索赔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建设项目难免会与合同有差异,因此做好索赔工作对于提高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有重要意义。通常索赔是国际工程建设中一种常见的做法,由现有的经验也可以知道索赔对于建设管理属于一种非常有效的手段,因此进行合理地索赔工作有利于我国企业工程项目的管理。

五、结语

随着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当前建设项目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结构也越来越复杂,因此为了促进建设项目的发展,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和索赔处理是必要的。针对当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合同条文不规范、合同管理意识淡薄以及管理人员不够专业等问题,规范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是有效的解决方式。此外,完善索赔工作对于建设项目的工程管理具有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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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气东输工程档案管理部门在开展工作之初,就遇到因合同中未包含有关工程资料要求的条款,在要求乙方单位提交相关资料时发生扯皮现象的情况。档案部门及时协调合同管理部门,向他们说明问题,提出在合同签订时加入档案有关要求条款的想法,努力取得他们的支持。开始一个阶段,是合同管理部门在审核合同时,代档案部门审核是否包括档案有关要求条款,但受专业所限,合同管理人员不了解档案有关要求,每次都要与档案部门沟通后才能确定档案有关条款,于是,在合同管理部门修订合同会审程序时,就加入了档案部门会审环节,由档案部门自己审核,确保了合同中都加入明确档案有关要求的条款,相关条款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

1.有关项目档案要求的条款。各部门签订的合同中,必须要结合合同内容,编写具体条款,明确合同执行完毕时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的项目档案的范围、内容、版本、套数、时间以及对所提交的项目档案的整理、归档责任。这项条款使合同乙方单位在签署合同时,就对档案要求有了概念,也明确了档案的有关要求,避免了合同结束时,就合同执行中产生的资料的归档问题发生扯皮现象。

2.有关档案保证金的条款。在合同中设立有关档案保证金的条款,预留项目档案质量保证金。这笔预留款的多少,由制定合同的各有关部门来确定。施工合同中,档案保证金可与工程质量保证金捆绑在一起,通常在合同价款的10%左右。这项条款加入了经济制约手段,把项目档案的编制和提交作为工程实施的一项内容,不完成就无法拿到完整的工程款,强制合同乙方单位及时认真完成。

通过合同会审流程中加入档案审核的环节,强化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意识,在全公司范围内建立了通过合同签订环节控制档案管理的概念,避免了合同资料归档时的扯皮现象,促进了工程档案归档工作。随着公司员工档案意识的不断加强,经协商,档案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在修订合同管理程序时,直接将档案有关要求条款写入公司通用合同范本的专用条款中。也就是说,按照公司合同范本,公司签订的每一份合同,都有关于资料要求的不可省略的专用条款,省去了档案部门的审核过程,在简化合同会审流程的同时,达到了通过合同签订环节强化档案管理的目的。

二、强化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档案管理

工程开展过程中,对工程资料进行及时收集、整理和编制对于保证工程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至关重要,西气东输档案部门注重合同执行中的过程管理,强化过程培训、指导、检查工作,及时了解工程资料产生、收集、编制情况,督促参建单位竣工资料编制工作。

1.加强项目档案编制管理培训工作。根据实际需要,档案部门在工程整体开工前、分段开工前、工程进展中可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各类档案培训。培训中明确项目档案编制要求及各方责任,下发项目档案编制手册、表格模板等,指导项目档案表格的填写方法等。做到项目开工之初,各参建单位就清楚项目档案的编制要求和方法。

2.不定期开展项目档案编制现场指导、检查工作。参建单位因为工期忙、人员紧张等多方原因,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容易滞后,必须要有外力推动参建单位实现项目档案编制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的目标。档案部门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将档案指导、检查、督促工作延伸到工程一线。在西气东输工程开展过程中,档案部门开展了大量的沿线竣工资料编制检查、指导工作,通过现场检查、指导,不仅能随时了解各单位档案收集、编制工作的进展情况,发现存在问题使之得到及时纠正和整改,还可提高项目经理对档案管理的重视程度,配备足够人力、物力进行项目档案编制工作,保证项目档案编制进度。

3.通过竣工资料监理周报制度,强化工程档案过程控制。西气东输工程横跨新疆至上海十一个省、市、自治区,工程档案过程监控难度大,档案部门充分发挥监理职能,建立“竣工资料监理周报制度”,要求监理对所辖区段参建单位竣工资料工作定期检查、巡回指导和监督,每周汇总区段参建单位竣工资料编制情况,形成竣工资料监理周报,上报到工程和档案管理部门。通过监理单位对参建单位竣工资料日常管理、时时监督,加强参建单位对档案、竣工资料的管理力度,从而实现了档案部门对西气东输全线竣工资料的过程控制。

在合同执行过程的跟踪管理中,档案部门会及时发现档案编制工作严重滞后或忽视项目档案管理的情况,通过协商工程管理部门,采取延迟支付合同进度款措施,强制项目档案管理薄弱的参建单位重视项目档案编制工作,确保工程资料收集及时、编制整理规范,建立了全线竣工资料编制管理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的良好局面。

三、通过财务付款程序,严把合同付款关

篇(8)

引言:

合同管理作为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将直接关系到整个公路工程的成败,然而目前还有一部分建设方或者业主没有对合同管理加以重视,同时,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正确认识,使得整个工程的建设不尽如人意。因此,笔者认为应该从合同管理具体工作中的问题出发,分析总结导致问题出现的原因,进而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来予以解决,实现建设方效益的最大化。

一、加强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中,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安全措施、质量标准、施工组织、施工工期、支付方式、合同价款、变更索赔、验收标准以及争议解决方案等都做出了详细说明,而合同又是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故公路工程建设中的一切活动都必须要严格按照合同行事。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把握住安全关、质量关、进度关以及投资关,这也是建设方以及承包商能正确履行自身责任以及行使权力的重要依据。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可以让建设方的各项建设目标都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从根本上保证建设方的利益;而一旦建设方没有对合同管理引起重视,甚至于让合同管理形同虚设,势必会影响到公路工程的建设质量和施工工期,同时还会因合同执行不善而增加建设方额外的成本。由此可见,建设方如果能在正视合同管理必要性的基础上,加强合同管理,那么对整个公路工程而言将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二、公路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在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终止过程中,合同履行跟踪、监督、管理和控制机制的缺乏是合同纠纷多发的主要原因。现如今,仍有一部分建设方只注重静态管理,而轻动态管理,主要表现为:过于注重合同的签订,对合同的编制以及谈判过程异常重视,对合同中的条款逐一确认并讨论,以期签订一份能保障自身利益的合同;但是在合同签订后,往往会将合同抛之脑后,也不会对其进行更深入的分析研究,疏于合同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尤其是对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2、在公路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未实行归口管理,归口部门无法掌握合同履约情况,归口部门、业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合同管理粗放。还有些建设方单纯的认为合同管理是相关合同管理人员的本职工作,与自身没有太大联系,这就使建设方的现场安全质保人员或者管理工程师,很少去认真仔细的研究合同中的各项条款,长此以往,公路工程的施工就很容易出现因管理不当而引发的质量问题、进度问题或者成本问题等,从而在无形中损害了建设方自身的利益。3、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些建设方认识到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但是他们很难准确把握好管理的力度,有些时候会过分干预承包商的施工,甚至于会存在不合理干预的现象,使整个施工工期被延长,导致一些承包商就可以根据合同条款来依法进行经济索赔,从而增加建设成本损害到建设方的利益。因此,在公路工程建设中,建设方应慎重使用行政手段来直接指挥生产。

三、应对公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问题的措施

规范的合同管理,是确保公路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以及投资控制的关键。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建立完善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是保证整个公路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关键。建设方应该结合合同管理的每一个细节,包括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批、交底以及履行等,来建立一个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从而最大限度的维护建设方的合法权益;(二)落实合同管理责任。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建设方应该在一定时间内,明确合同管理业务部门和承办人的职责,将合同交由指定的承办人进行责任分析以及责任划分,并在了解以及掌握合同真实意图的基础上,将合同管理的责任落实到人,而相关责任人也要在合同交底确认栏上进行签字;(三)建立科学管理方式。合理的合同管理模式不应是静态的、也不仅仅是某个部门的工作,而应该是动态、连续、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管理过程。采取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可以减少合同管理中期和后期争议的发生及避免措施建立的滞后性,加强对合同的履行情况全过程跟踪。(四)强化履行过程管理。在公路工程建设中,拥有监督合同履行职能的责任方通常为合同的签订部门或者相关的合同履行部门。首先,明确监督的要点,比如工程的工期、造价以及质量等是否与合同规定的目标相符,而承包商是否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行为,一经发现要立即予以纠正,如纠正不力就应该就违约行为提出索赔;其次,对合同履行监督过程进行阶段性检查,除了每月一次的常规检查,还应该在主体工程开工前、主体结构封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检查工作。最后,整个合同履行的监督过程,要对设计变更以及计量签证的管理加以重视。要注重书面资料的收集,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管理的需要,也是履约的一种手段,有效的资料文件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也是区分责任的重要证据。

四、结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作为我国目前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它的管理效果以及质量将直接影响到建设方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为了保证合同管理的顺利展开,建设方应对可能干预到合同管理效率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解决,从而为我国公路建设事业的良性发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篇(9)

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合同管理工作至关重要,是工程建设有序进行的保障,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的资金投入,提高工程的效率,保障工程的质量。加强招投标合同管理势在必行,可以完善建设市场机制,对市场资源合理配置使用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只有加强招投标合同管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措施,才能够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有序展开,完善建设市场的秩序。

1 建设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概述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原则

建设工程在进行招投标工作时应具备透明公开性的原则,工作中的每个部分都必须公开,要求招投标工作必须依托法律程序进行,工程项目建设根据法律程序以及签订的合同条款记录在公共平台上,使招投标工作具有标准性以及规范性,对项目的建设开展做好数据统计,有利于大众监督。招投标工作应具有竞争公开的原则,避免不公正的竞争,其也是保证建设市场经济稳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保证竞争的公正能够提供提高工程建设企业的积极性,能够使他们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不断的完善自身的管理机制以及技术要素等。招投标管理的参与者都应该明确平等公正的意识,使招投标工作能够有序的开展。

(二)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建设工程的招投标阶段是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在签订之前的前提条件,也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重的是一盒具有竞争性的合同,招标单位应以节约成本实现最大化经济效益为目标,规范建设工程,要求禁止低价竞标。然而投标人追求用最低成本来完成符合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的项目任务来完成工程建设,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因此招投标实质上就是满足招投标双方之间的利益需求,但需要法律制度上的制约,但在实际上的招投标过程中双方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只能采取投标保证资金来对投标方进行约束,确定中标者后保证资金需要如实退给全部投标方。因此建设工程招投标是合同管理的基础,需掌握招投标工作与合同管理之间的关系。

2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同管理要点

(一)合同管理与招投标配合

合同管理与招投标之间相互作用、相互联系,因此需要将合同管理人员与招投标人员紧密协调起来,合同管理人员应积极参与到招投标工作中,全面了解招投标文件,另外招投标人员也应积极协助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协助合同管理人员更好的了解项目流程,弥补专业上的不足。合同管理人员参与到招投标中,为合同的管理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便于合同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招投标人员应定期对合同条款进行监督,使合同条款符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使建设项目能够严格按照合同进行,为招投标工作提供参考性依据。

(二)完善招投标管理机制

将法律法规体系落实好,为招投标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便于招投标工作能够有效的进行管理,成立专门的管理部门,秉承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管理,提高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确保招投标管理机制可以更加规范性以及科学性。加强监督管理,具备监督管理的理念,对投招标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监督,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的数据信息统计,确保工程的正常展开;成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审查机制,确保招标者的资质,制定规范的合同文件,规范招投标的程序;加强招投标管理部门的投资建设,明确部门的岗位职责以及职能,对工程的内部也应加强管理,规范内部招投标工作的环境,避免出现虚假招投标。合同管理部门需要积极配合招投标项目的工作,要求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内容,按照项目合同、招标文件等资料,对合同进行定期检查,强化双方之间的合同意识。还应监督合同的履约程度,提高合同的履约率,来实现招投标工作的目标,对合同进行履约检查,在每次的检查过程中做好统计记录,生成评价文本,为后续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三)规范合同条款的签订

合同条款是保证双方权益的重要关键因素,必须具备合同规范的意识,按照标准来签订合同,确保合同的科学性以及真实性,成立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条款加强管理,认真核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对不合理的合同条款的及时进行修改,在合同签订结束后,合同管理部门应做好跟踪工作,确保工作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进行。以某个建设工程为例,合同中应具备中标价格的内容,工程造价应选择固定价款的制定,在结算的过程中不可一味的按照图纸结算,确保工程的有序开展。

(四)提高合同管理意识,推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明确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提高工作人员的职责意识,建设工程中在签订合同时应规范流程,依据相应的标准进行签订,不得采用口头的形式,应采用规范的书面形式,双方各持一份,在施工前就要确保合同的制定,不得在施工阶段或者施工结束后签订,必须规范合同管理制度的签订,防止出现虚假招投标及违法的行为。参考优秀的合同示范文本,借鉴其他工程优秀的合同文本,积极推行示范合同文本,对工程建设带来促进作用。做好合同档案管理工作,对合同条款的相关负责人、工程的具体内容以及合同流程等都应建立起档案;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监督部门,加强监督力度,对于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具体环节都要进行监督管理,合同管理意识不断加强,才能够保证建设工程稳定运行。

(五)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建设工程应认识到培养人才的重要性,加大人才的投入力度,加强招投标合同管理,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学习,培训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以及实践能力,应确保人员掌握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来提高人员的实践能力,并且确保培训保持长期性,在对人员培训后,需对人员进行考核,根据人员的考核结果为人员发放相应的合格证书,保证人员持证上岗,在工作人员上岗后,为人员实行激励机制与惩罚措施,提高人员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还应加强对工作人员法律内容知识的培养,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避免出现纠纷现象的情况,不断的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为培养专业的高素质人才做准备。只有工作人员的素质不断的提高,才能够制定出规范的合同文本,使招投标以及合同管理工作能够有序进展。

3 结语

招投标文件与项目合同是建设工程中的重要法律依据,合同在建设招投标中具有很大的恶意以,对工程质量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需重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在实际的工程建设中,将两者有效的协调起来,才可以实现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管理一体化。应加强招投标合同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策略,完善招投标机制,规范合同条款内容,提高合同管理意识,推行示范文本,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序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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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建设项目合同是指项目开发主体与勘察、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等单位,为完成一定的建设工程任务而签订的一种经济合同,其内容包括对施工合同、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和借款合同等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决争议[1]。现阶段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普遍存在着履约意识不强、项目合同管理水平不高、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水平迫在眉睫。

1.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意义

1.1决定着项目的计划与实施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重要作用于对建设项目任务的分配,对建设项目一系列问题展开明确的规定,对建设项目所相关的设施设备、生产材料运输供应,不同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分工协作关系,建设项目相关人员的行为进行协调统一,对建设项目相关人员不同内容的工作分配情况、经济债权关系进行合理安排;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项目合同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项目承接和委托的重要法律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不仅能够有效调节建设项目相关参与者相互间经济从属关系,还能够为建设项目相关参与者相互最高行为准则、调解相互争执提供有利依据[2]。

1.2是项目管理工作中的核心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周期长、内容繁多、面广泛,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项目合同涵盖的范围宽、层面复杂、金额庞大,经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对建设项目任务进行有效落实,将建设项目计划工期、经济成本以及质量任务进行和谐统一[3]。从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化内容出发,对建设项目合同管理进行严格规范,严格规范项目设计、项目施工以及项目运营,经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积极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项目如期、保质保量的完成。

2.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项目各阶段合同管理

2.1项目招投标阶段

2.1.1分析合同合法性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务必要确保合同签订与实施是在合同有根据的法律基础范围之内,若合同没有法律根据则会造成合同一定程度的无效,为合同签订双方形成不可估量的损失,由此可见分析合同合法性是十分重要的一项工作。就分析合同合法性可从三个不同角度展开:①分析发包人的相关资格,即对发包人所具备的相关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等进行明确确认;②分析建设项目合法性,即对建设项目所拥有招投标、签订以及实施合同的所有条件,包括一系列批准文书、许可证及满足法定招投标流程等,进行明确确认;③分析合同内容合法性;即对合同内容是否有法律依据,包括是否符合劳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等,进行明确确认。

2.1.2分析合同完备性

受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项目涉及内容复杂、周期冗长及未知因素繁多等影响,势必会给合同的实施造成一定的风险,因此在项目招投标阶段对合同完备性进行有效分析自然是不可或缺的。就合同完备性的分析,第一步应当分析合同文件的完备性,包括分析建设项目专业技术、建设项目环境等文件完备与否;第二步应当分析合同条款的完备性,针对为选取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款分析,可通过选取相关合同示范文本作为参考,就实际使用合同进行逐一比对,找出合同潜在不完备的地方。

2.1.3明确合同双方权益与职责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应当明确合同双方权益与职责,确保权益与职责的全面平衡性。合同管理过程中,若合同在先规定业主拥有某方面的特权,此时应当分析了解此类特权的使用会给承包商造成何种影响,此类特权应不应当得到一定的制约,针对业主就特权不正当使用情况下应当如何处理等;若合同在先规定承包商需要履行相关职责,此时应当分析了解履行这些职责存在何种条件前提,若这些条件前提需要得到业主的配合方能够实现,则需要将其作为一项职责明确规定于合同中以展开共同制约;应当尽最大限度清晰明确的界定业主、承包商双方权益与职责,同时要重视对权益与职责范围的限定,业主、承包商需要特别注意合同中保障自身权益的保护条条款款。

2.1.4分析合同条款关系

合同条款所界定的合同事件问题具有各种建设项目技术相互依赖、建设项目开展流程以及权益与职责平衡和制约等逻辑关系,即促使合同条款方方面面存在一定的内在关联性,相互结合成一个有机的系统,由此可见,分析合同条款关系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项目各阶段合同管理中十分重要的工作内容。分析合同条款关系,首先应当对建设项目工作范围、进度计划、建设项目质量、建设项目款项以及支付问题的方面展开计划,然后在开展全面分析与实施工作,经对分析的结果展开控制,经对寻找出的相关问题展开解决,最后对合同文件展开持续地完善。

2.2项目建设阶段

2.2.1合同对象选择

第一步,结合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在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身需求的前提下,对合同对象展开选择。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通常选取的发包方式包括根据国家定额整体发包方式、定额发包并由甲方给予相关材料的方式、同建筑企业协同采取劳务+机械部分材料的发包方式等[3]。为了实现对项目建设成本的有利控制,当前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通常选用定额发包并由甲方给予相关材料的方式、同建筑企业协同采取劳务+机械部分材料的发包方式。由于这两种发包方式存在相互推诿责任、责任分工不明确的潜在隐患,往往会导致项目建设后期出现管理困难、管理风险的局面,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责任及风险;尤其是最后一种发包方式,事实承包商在结束自身项目建设任务后别撒腿走人,对项目后期质量、维修不进行一定的承担,而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全部项目建设风险进行承担[4]。

2.2.2合同洽商签订

合同的履行与实现是一个需要耗费很长时间的过程,在这个长周期内的各类影响因素,包括市场供求关系、设备材料价格及劳动工资等,均有着不确定性,无不对合同最终的顺利履行与实现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双方通过对自身风险因素、利益因素进行评估,取得共识后签订合同,合同的签订不仅要明确规定双方达成的标的物、合同额、价格、工期等常规要素,还要明确规定双方为完成合同任务而务必倾心付出的职责范围;防止由于双方职责模糊,当合同出现难以根据约定有效履行与实现时,形成追究责任无果的情况[5]。

2.2.3合同文本制作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项目项目建设阶段合同文本制作可从三方面可能存在合同风险内容出发,风险一:对合同协议相关页码进行替换,以达到对合同条款变更的目的。为了防止一些不守承诺的承包对合同内容进行恶意变更,应当对合同文本进行改骑缝章、标注明确页码处理。风险二:针对合同条款手写内容、文字间隙做恶意变更[6]。一些不良合同签订方为了谋求自身利益,对合同条款文字间隙大做文章,变换合同真实涵义;不良合同签订方还会针对合同出现手术方式进行做手脚,在合同中擅自增添对自身有利的条款。③风险三:合同签订对象疏忽对待。一些合同签订方为了快速签订合同,对合同中潜在纰漏不予以重视,让拥有合同签订权的人员代替签订合同,造成不良后果。因此合同的签订必须是双方企业法人代表或者授权委托人。

2.3项目销售阶段

2.3.1销售合同内容分歧销售合同内容分歧常见之处包括装修内容分歧、房屋实际面积分歧等,这些分歧一定程度给房地产开发企业造成风险,为了防止这些风险形成,以相互负责为原则,于签订房屋销售合同过程中,相互做好权利、义务约定工作,约定好合同中不明确的相关内容[7]。

2.3.2球销售政策

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获取眼前利益,针对国家实行的法律法规推行打球销售政策。

2.4项目使用阶段

项目建设完毕达到入住条件,业主入住后,在对房屋进行装修时往往会根据自身喜好对房屋整体架构进行大肆修改,对房屋正常安全使用造成不良影响。由此可见,在项目使用阶段要提升对合同文书的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以将各流程可能产生的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下。

3.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房地产开发各个阶段总是会存在相应的合同风险,合同风险属于房地产开发各阶段的一个系统性风险,但经科学合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项目各阶段合同管理,这一风险是能够被控制的。提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项目各阶段合同管理关注度、重视度,积极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各阶段的规范、完善、效率,促进开发企业、承包商及业务相互关系的和谐、融洽。(作者单位:天津京铁房地产开发公司)

参考文献:

[1] 徐凤廷. 房地产企业加强合同管理的策略分析[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4,(09):154-155.

[2] 杨皖苏,朱远,吴坤灵. 新形势下合肥市中小房地产企业发展对策研究[J].工程管理学报,2010,(04):212-213.

[3] 汪越成,司静波. 我国房地产项目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8,(03):167-168.

[4] Iyer K C,Sagheer M. Hierarchical Structuring of PPP Risks Using Interpretative Structural Modeling[J].Journal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And Management,2010,136(02):15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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