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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行政绩效的制约因素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一、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内涵
思想政治教育是对人施加影响的一种实践活动。实践活动效果好既是教育者追求的目标,也是社会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期望和要求。概括来说,“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就是关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现实功能和期望功能的吻合程度。具体来说,就是指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者运用一定的教育方法、教育手段,对受教育者实施教育,其教育内容对大学生思想观念影响的深刻性、持久性,对其预设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对大学生思想与行为方式所产生的强化作用。”
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是衡量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成败的重要标志。他包括思想政治教育要素的有效性、过程的有效性和结果的有效性三个重要方面。“思想政治教育要素的有效性对于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及结果的有效性具有前提意义、条件意义;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有效性是思想政治教育有效性问题研究的中心环节,也是联接思想政治教育要素有效性与结果有效性的中介环节;思想政治教育结果的有效性是有效思想政治教育要素参与有效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产物,是我们判断、检验整个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有效性的基本依据。”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如果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被学生广泛接受且能内化为学生自己的思想意识和行为方式,那么,就表明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就强,反之则说明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不强。
二、制约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提高的主要因素
(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外部社会环境因素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新世纪以来,世情、国情、社情发生了深刻变化,这种社会环境的巨变,不可避免地对思想政治教育带来巨大冲击和提出新的挑战。
首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社会社会竟争渐趋激烈,两极分化加剧,生活成本增加,收入增加相对缓慢。高额的学费和生活费用使很多农村家庭和城市低收入家庭不堪重负。经济地位的低下和生活的困难,往往还会使大量来自农村或低收入家庭的学生产生自卑心理等异常心理现象,严重的甚至还会产生对他人和社会的仇恨和报复心理。现实与宣传教育的反差使思想政治教育难有说服力。
其次,转型期的中国社会日趋多元且法制不健全,各种社会思潮沉渣泛起,在优秀文化迅速生长的同时,一些腐朽没落的文化思想也粉墨登场,不可避免地对当代大学生的思想产生冲击,带来许多消极影响。
(二)思想政治教育自身的因素
1.思想政治教育观念没有转变
思想政治教育的观念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起决定性的作用。由于种种历史原因,我国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比较强调和突显社会需要、社会价值,而忽视和压制受教育者的个体需要、个人价值。在教育中往往单纯从党、国家和社会的角度出发,不是为了满足受教育者个人发展的需要和个体价值的实现,而只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存在着片面的社会至上的价值定位。这种状况往往使思想政治教育变成单纯的说教而失去亲和力,很难使教育和被教育者的思想产生共鸣,也不利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被学生广泛认可和接受。
2.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流于形式
据调查可知,我国很多高校都实行量化管理,学生处、团委这些部门也都有一定的量化考核指标。往往这些部门开展工作不一定是为了解决学生的什么实际问题,而是为了完成某种量化考核指标。在这种情况下开展的工作不可能起到什么实际效果,是显而易见的。
3.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打铁先须自身硬”。塑造人的灵魂的艰巨任务需要思想政治工作者具备很高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法律素质”等多种素质。而目前我国高校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并不尽如人意。一方面,思想政治工作在高校中有被逐渐边缘化的倾向;另一方面,思想政治教育者和专业课教师相比,往往福利待遇差、地位低下。在此种状况下,许多优秀教师纷纷通过各种途径离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岗位。而大量的非专业人员被安排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从而导致高校的思想政治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参差不齐。
4.思想政治教育机制不健全
长期以来,众多高校对机制建设重视不够,缺乏总体规划,缺乏有效的反馈和评估机制等。在这种情况下,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决策机构无法收集准确、完整的信息,自然无法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效果做出一个动态的、客观的评价,不能对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做出正确地判断和决策。因而,使得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缺少刚性约束,教育内容脱离实际,教育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高,制约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提高。
三、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改进途径
(一)加强和完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须发挥各方面的力量和作用。对此,一是要加强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专兼职队伍结合、各个方面紧密配合、学生自我教育的领导体制;二是要抓好思想政治教育者队伍建设。高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干部、思想政治理论和哲学社会科学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是大学生思政工作的主体,学校要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完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后勤保障机制。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崭新的任务,这就需要校党委充分发挥协调作用,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后勤支持物质基础。
(二)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改进教学内容
(1)在加强对学生进行立场、观点和方法的教育的同时,着重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分析现实问题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使理论知识紧密联系国家、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2)注意加强政治理论教学与人文学科的结合与渗透,注意从其他学科中汲取对学生科学世界观的形成有益的一切精华,同时有鉴别地从国外学术界引进反映现代社会发展和运行一般规律的理论、观点以及先进的分析方法和技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课程内容加以调整、改造、整合和重构。(3)注意把社会科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和理论观点充实到讲课内容中去,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尽可能避免教学内容落后于形势的发展。
2.创新教学形式和教学手段
(1)变单向式教学为双向式教学。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注重与学生的对话和交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把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结合起来,要把启发式、讨论式、辩论式等教学方法运用于教学活动中,实现师生的双向互动,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吸引力,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2)注重情感因素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运用。在教学过程中,要了解和分析学生的情感信息和心理需要,有的放矢地制定教学计划。教学中采用新颖多样,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调动情感因素,实现感情的升华,从而达到“亲其师,信其道,敬而受其教”的良好效果,使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真正人耳、人脑、人心。(3)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学的作用。
(三)加强校园文化环境建设
校园文化是指校园中所有成员共同创造形成的一切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及其这种创造形成过程。高校校园文化对于培养大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形成大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养成方面都有重要影响,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对于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效果意义重大。
首先,要加强校园精神文化建设。在努力促进良好的教风和学风形成的同时,大力倡导先进文化思想,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健康的校园舆论氛围。其次,加强校园制度文化建设。从学习、生活、娱乐、工作各个方面鼓励先进,鞭策落后;鼓励正确,惩罚错误,使奖励和惩罚成为校园文化的载体,使学校倡导的价值观念变成可见的、可感的、现实的因素,时时发挥着心理强化的作用。第三,加强校园物质文化建设。应在校园环境布置上根据德育任务进行选择和加工,有目的地“优化”“人格化”校园环境,力求给学生一种美的感受,并产生诱导、约束、凝聚、愉悦身心、传承辐射等作用。因此,在进行各种环境建设时,要注重对人的关怀,注重文化氛围对学生的熏陶。第四,要联系学生的思想实际和生活实际,以及每个时期学生关注的热点,成立相应的社团组织,与时俱进地开展相应的校园文化活动。
(四)加强校园网络建设
当今,网络的快速发展不仅对教育教学提供了便利,带来了机遇,也使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着新的挑战。一方面,师生可以通过网络很便捷地获取各种有用的信息,开展生动的教学;另一方面,各种网络垃圾等有害的信息也不断涌入学生的视野,污染学生的心灵,对思想政治教育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必须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发挥网络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要加强高校校园网络技术上的管理,做好对骨干网、局域网、校园网的管理和接入审查;二是加强对网络宣传的管理,完善实名制注册登记,重点加强对网站的信息和BBS的审查,严防各种有害信息在校园网上传播;三是通过各种形式,增强大学生上网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政治意识、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培养健全人格和高尚情操,树立良好的网络道德,自觉构筑抵制不良冲击的“防火墙”。四是在网上建立思想政治教育平台,充分发挥网络的无意识教育功能,创建一些贴近师生的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网站或网页、BBS、QQ等聊天室都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的很好的平台尝试。五是进行学习、生活信息进网络管理,开展网上查询、教学、信息交流与,设立网上的邮箱,收集学生意见和建议使学生参与到学校、院系、班级的管理中来。六是进行网上心理咨询,开辟思想政治教育新空间。网络具有互动性和身份的隐蔽性等特点,便于大学生敞开心扉,宣泄心理压力,达到排忧解疑,疏导矫正的作用。
(五)重点做好贫困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据有关数字显示,高校中经济困难学生约240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20%,特别困难学生的比例在5%~10%,人数大概在160万。调查表明,由于贫困生基本生活难以保障,不可避免地产生消极情绪以及心理上的焦虑抑郁,成为思想、心理问题易发的大学生群体。对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贫困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是及早了解学生,特别是从入校开始就做好制定贫困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应对之策。二是要设法解决贫困学生的生活问题。不断完善助学贷款制度、奖学金制度以及拓宽勤工俭学的渠道,让更多的贫困生从中收益,使他们能顺利地完成学业。三是搞好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在力所能及的限度内为贫困学生的就业提供便利。四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贫困大学生树立正确对待生活的心态,帮助他们消除自卑心理,培养他们坚强的意志和顽强的毅力。
中图分类号:C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23-0041-01
1我国政府公共服务供给存在问题
1.1客观经济上的制约
因为需求旺盛,但是供给渠道单一,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不能够及时跟上。我国的公共服务供给投入将事权下移,财权上移,资金受到很大约束,资金不足,资金缺口大。政府公共服务资金分配结构也存在很大问题,不能够按照最有利于居民福利发展或公共产品需求的角度进行资金分配和公共服务的供给,导致资金的使用力度较低,还存在很多投入高,效益差的现象,这也导致了部分资金的浪费。这些都是客观经济上的制约因素。
1.2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不科学
政府在开展公共服务供给项目时,因为没有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导致工作人员的公共服务意识薄弱,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提高慢。目前,在我国政府的公共服务项目的实施中,对于具体的实施环节却没有制定完整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对于行政绩效的管理是十分欠缺的,政府内部系统进行的绩效评价,对于公共服务的对象、服务内容、资金来源、服务方式等都没有一套具体的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也没有权威性的来自民间的客观评价组织对政府公共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1.3公共服务政策制度执行不到位
政府垄断了社会公共服务的供给工作,却在公共服务的具体实施和投入力度上不够,在公共服务项目的实施上没有存在很多的暗箱操作和贪污现象,没有建立开放公正的竞争投标制度,对于公共服务中很多基本的保障性措施都没有办法落实到位,公共服务水平无法取得大的突破,这都是政府公共服务执行不彻底导致的。
1.4公民参与力度不够
公民本身就是组成公共服务的一部分。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公共服务缺乏公民的有效参与,公民的参与力度不够导致很多公共服务项目的实施缺少社会性,实施过程中公民对于公共服务的进程,水平都没有了解,也没有成为公共服务的参与主体共同维护公共服务的秩序和建设。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缺少互动导致对于公共服务的不了解,也会制约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高,因为公共服务本身就是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共同活动。
2我国政府公共服务供给问题的改善对策
2.1调整经济扶持策略
要实现我国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提高,要创新供给模式,增加服务渠道,让公共服务的模式和渠道更加多元化,更加细化更加具有效益,让地区的公共服务事业更加平衡,减少单一和失衡的现象。其次,要加大政府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减少资金缺口,对于公共服务资金的分配也要更加现实有效,能够根据人民实际需求进行资金和公共服务的投入,对于公共服务的具体实施情况也要进行管控起来,避免投入大,见效小的情况出现,要将政府的公共服务有效开展并全面落实到人民生活的实处上。
2.2完善政府绩效考核制度
要提高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就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考核机制,对于公共服务工作的各因素包括服务对象、服务方式、资金来源等等所有具体因素和环节进行标准设定,与行政工作人员形成绑定方式的问责制考核办法,有压力有方向有步骤的进行公共服务的迈进工作,可以更好的实现政府行政工作人员公共服务能力的提高和目标的达成。同时,应当有客观的非政府组织进行外部监督和评价,帮助公共服务工作质量更好的实现。
2.3加强公共服务政策制度的执行力度
要实现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就必须提高政府权责对等性,对于公共服务的建设项目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招投标制度,全面杜绝的现象发生。健全机构设置,对公共服务工作的开展进行管理个项目跟进,加大公共服务的基础利设施和保障的建设程度。保证政府工作的权责对等,保证公共服务是现实存在落实到位的。从政府管理工作上抓紧落实,推进公共服务的进程。
2.4加强公民有效参与
公民作为公共服务的主体之一,是来自社会的力量和支持,是公共服务有序进行供给能力不断提高的重要保证。加强公民的参与力度是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高的的必须要求。公民结合自身的政治、思想文化能力,与政府共同参与公共服务的建设,有助于政府与人民更好的互动,形成好的良性循环,有助于政府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3结语
要实现我国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提高,就要创新供给模式,增加服务渠道,加大政府的资金投入力度并进行合理供给资金分配;加强政策的执行力度;采用政府绩效考核问责制进行全面监督;并加强公民的有效参与力度,促进我国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全面提升。
参考文献
[1]刘影.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电子科技大学,2009.
政府绩效评估是政府自身或社会其他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对政府的决策和管理行为所产生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短期和长远的影响和效果进行分析、比较、评价和测量。政府绩效评估起始于上世纪40年代,而大规模的政府绩效评估则于70年代在西方国家兴起,然而一直到80年代初伴随着我国机关工作人员责任制的改革,政府绩效评估才开始在我国起步,虽然近些年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以及西方发达国家政府绩效评估经验的流入加快了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发展,但由于政治改革和相关立法的滞后,在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尚存许多制约因素。
一、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取得的现状
(一)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模式
在上世纪90年代,我国各地广泛开展的政府绩效评估活动的影响下,我国各地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政府绩效评估模式和典范主要为目标责任型模式;社会服务承诺模式;第三方评价政府绩效模式等。目标责任制的绩效评估模式是在我国最先发展起来的绩效评估模式,现已被全国各地广泛采用。笔者认为最为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模式为甘肃省实行的第三方评价政府绩效模式,由有相关资格认证的第三方评价机构起草评估计划书,并向政府监督委员会提出评价申请后,在接受监督委员会监督的条件下完成对政府绩效的评估。第三方评估模式基于第三方独立的地位特征和相应的评估能力,能客观、公正、科学的对政府绩效进行评估。除了这些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政府绩效评估模式外还有南通的三位一体模式,洛阳的干部实绩型模式,邳州的战略导向型模式等。
(二)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取得的成就不仅表现在各地结合本店情况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政府绩效评估模式上,更重要的变化是在价值取向上由政府本位、正走向社会本位、公民本位,以社会公民的满意度为政府绩效的终极标准。在理论研究方面,我国学界从最初的介绍国外政府绩效评估理论发展到现如今评鉴国外理论阶段并努力探究着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特色的政府绩效评估理论体系。
(三)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相应的绩效评估法律制度
立法是推进政府绩效评估的前提和基础,纵观世界各地,继美国国会于1993年率先通过了《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后,英国、日本及澳大利亚等国也相继制定了相应法律来保障本国政府绩效评估的有效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分散在目标责任制、社会服务承诺制以及效能监察制等具体管理机制中。我国目前政府绩效评估多以自发的形式发生在上级对下级,随意性、封闭性、神秘性、主观性较强,缺乏完善健全的政府绩效评估法律制度。
2.缺乏科学的政绩评估指标体系
在政府绩效评估体指标方面,当前我国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在内容和相应权重上设置不合理。我国目前政府绩效指标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可以看出:相比较于社会与人口环境等问题而言,我国政府的绩效评估指标高度重视经济建设方面的政绩,结合我国国情在理论层面上尚无明显缺陷,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此外政府绩效评估指标没有足够重视政府的廉洁状况和行政效率,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现如今和政府行政效率低下的状况。
3.评估主体单一,评估过程不透明,评估结果不可信
我国目前的政府绩效评估多是政府内部的自发,而且多发生在上级对下级绩效的评估。一些地方政府通过简单的瞒上欺下措施即可在政绩评估中取得是上级领导满意而群众不满的政绩,甚至是只需要迎合了上级领导的意图便可政绩显著。
4.绩效评估的技术手段落后
由于政府绩效评估在我国起步较晚,相关的研究普遍滞后,例如开展绩效评估所必须的配套设施不完备、专业评估机构和专业评估人才的缺乏等。此外,在评估的方法方面拘于条件限制较多采用定性分析的方法而较少采用定量的分析方法导致评估结果不够公正、客观、科学。
5.绩效评估的理论基础薄弱,对实际操作的指导不够
目前我国学界对绩效评估的理论研究尚处于对国外理论的介绍和简单的评鉴
阶段,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照搬国外绩效评估制度根本行不通,而结合本国特色的政绩评估体系还未形成。由于理论方面的不足,实践过程中不免漏洞百出、弊端连连。
二、完善我国政府绩效评估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制定完善的绩效评估法律制度
在世界范围内,许多国家的政府绩效评估都向着法制化推进,不管是政府绩效评估的先行者美国还是后起之秀日本,都将立法作为保障和规范本国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举措,并分别制定了《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和《关于行政机关进行政策评价的法律》。再次在立法上对政府绩效评估的有关事项作详细的规定,使政府绩效评估有规可循有矩可蹈。
(二)确定科学的政绩评估指标体系
面对我国目前被实践扭曲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用科学的发展观重构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操作性强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以迫在眉睫。笔者认为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应包含以下方面: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如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生态发展、廉洁水平、行政能力、行政成本和服务水平等。此外在相关权重分配上在结合当地实际的情况下,广泛听取各方面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构造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同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三)评估主体多样化、评估过程透明化。
科学的绩效评估主体应该是多方面的,既包括政府内部监督机制更应包括政府外部(主要是社会公众)对政府绩效的认可。
1.政府内部的绩效评估主体
目前政府内部上级对下级或者对自身的政绩评估其主观性、片面性太强。针对这一现状应拓展政府内部的绩效评估主体,建立立体的评估主体体系,主要包括上级评估、自我评估、同级相互评估以及下级评估等,并加强透明度建设,这样才能提高政府内部绩效评估的可信度。
2.政府外部的绩效评估主体
政府外部的评估主体可以是多样化的,既可以是政党、国家权力机关、大众传媒还可以是民间机构、公民、社会团体和专业绩效评估机构等。社会公众对政府绩效拥有毋庸置疑的发言权,而大众传媒作为社会公众的代言人其地位的提升有助于民意的上传和政府精神的下达。
3.提高政绩评估的技术手段
政府绩效评估的开展有赖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针对目前政府绩效评估技术手段的落后,一方面可以借鉴外国的绩效政府绩效评估技术,另一方面要大力开展相关技术的研究,和配套设施的完善。如构建网络评估系统,政府的绩效由社会公众打分评判,既可以让公众直接参与到政府绩效评估中来,更直观,高效。
4.加快绩效评估的理论研究,科学的指导政府绩效评估实践。
鉴于我国学界对政府绩效评估理论研究发展的落后,学界要加快相关理论方面的研究,在辨证唯物主义和马克思思想的指导下,借鉴国外理论研究成果结合我国实际构建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理论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发展。
5.提高政府自身对绩效评估的认识水平
在政府绩效评估中,政府的态度直接影响政府绩效评估的结果。如果政府不予配合或是消极应对,政府绩效评估也就化为空谈。还要对公务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开展政府绩效评估的专题培训,提高他们对政府绩效评估的认识水平。
参考文献:
[1]张强.美国联邦政府绩效评估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张成福,党秀云.公共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3]彭国甫.中国政府绩效评估研究的现状及展望[J].中国行政管理,2006,(11).
[4]朱文欣.当前我国政府绩效评估中的若干问题及对策探析[J].社科纵横,2010,(6).
[5]郑志龙.政府绩效评估的制度基础[J].河南社会科学,2007,(6).
政策是国家机关、政党及其他政治团体在特定时期为实现或服务于一定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目标所采取的政治行为或规定的行为准则,它是一系列谋略、法令、措施、方法、条例的总称,其本质是一种权威性的社会价值分配方案。作为政府对社会经济发展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杠杆,政策能否有效发挥作用,在根本上取决于政策执行的效率。我国政府在公共政策执行这一重要的环节,由于受到各种制约因素的影响,政策执行效果与政策确定的目标相差很远,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因此,分析影响政策执行绩效的主要因素,针对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找出改善政策执行绩效的措施,保证公共政策的有效实施,正是我们如今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项好的公共政策还需要良好的执行能力,执行公共政策是整个公共政策过程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社会实践活动。具体来说,在公共政策执行中出现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敷衍
面对制定出来的公共政策,执行者常常采取一种敷衍的态度,在实施政策的过程中只做表面文章,并未采取可操作的具体措施来贯彻执行政策,反而将政策束之高阁,表面上顺从的执行,实际上置之不理,阳奉阴违,敷衍塞责,从而使严肃的政策在形形的花架子下变成了一纸空文,根本谈不上解决具体问题,实现具体目标。若是每一个层级的政府面对公共政策都采取这样的态度,最终只会是政府公信力的下降,不利于政府更多的公共政策执行。
(二)选择对自己有利的部分,片面执行公共政策
公共政策的形成往往是由不同的规定组合而成,这些规定当中涉及到不同群体的利益,也就是运行的政策往往由相互依存的、有着共同政策目标的小政策组成,这就给一些政策执行主体创造了可乘之机,对政策 “断章取义、为我所用”,只执行符合自己利益的部分。这种选择性执行使完整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变得残缺不全,政策的整体功能难以发挥,政策目标的实现也必然大打折扣。
(三)政策附加,扩大范围执行公共政策
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由执行主体刻意附加了不属于原政策规定的内容,使政策的调整对象、范围、力度、目标超出了原政策的要求。政策附加的主要特点是执行者在原政策的基础上自行设置“土政策”,打着结合地方实际的旗号另搞一套,自行其是,谋取私利,从而导致政策变形。如本来是为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计划生育政策中的计划生育罚款却是乡政府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且故意扩大范围执行公共政策,行驶不属于本单位的权力,侵犯了原定执行机关的直接权力。使得本来的公共政策成为一些部门或个人谋取私利的跳板。
(四)政策歪曲或替代
指对政策的精神实质或部分内容有意曲解,利用曲解的概念改变公共政策的本意,利用政策的某些抽象性,借本地区或部门的特殊性做出不同的解释,从而导致政策失真,甚至被替换为与原政策完全不同的 “新”政策。政策表面上看起来是一致的,但其内容、目标、性质已发生根本变化。这是一种极为严重的政策规避行为。如以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为例,有些地方把一些重点官办学校改制,搞假改制、真收费,侵害了广大农民的利益,使党的利民政策不能落实。
(五)照搬政策,机械执行
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执行主体不知变通,机械地照搬照抄原封不动落实政策。虽然完全跟着政策走并没有错,但是这样呆板的政策执行往往不但不能解决具体问题,相反还会把责任推给政策本身,推给政策制定者,从而严重损害公共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志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指出,盲目地表面上完全无异议地执行上级的指示,这不是真正执行上级的指示,这是反对上级的指示或者怠工的最妙办法。这种执行或者表现为无视公共政策的精神实质,不考虑客观环境条件,对相关问题不能因时、因事、因地做出具体分析,机械地照搬其他地区、部门或行业的公共政策。
(六)政策抵制
除了执行主体的问题,还有公共政策执行对象对现有的政策不认同、不接受问题,若是执行对象对政策产生抵制情绪,就使公共政策不能够执行到位,达到预期的效果。一般来讲,群众对政策的认同既有自身利益驱动的原因,也依赖于对公共政策的了解程度。政策对象的心理或素质等因素,往往会对政策的执行起到一定的阻碍作用,如计划生育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等等。
(七)野蛮执行公共政策
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政策执行应更注重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思想教育手段的运用。然而目前我国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普遍存在着滥用行政手段的现象,有的公共政策执行人员对执行对象动辄命令、强制,使执行对象从心理上和行为上难以接受。行政手段在执行中扭曲变形,导致干群关系紧张,极大地影响了执行效果。还有一些政策执行人员向执行对象解释政策不够,宣传不到位,忽视了思想教育手段的运用,执行对象对政策不理解,出现为难和抵触情绪,执行人员就采取制裁、经济处罚等方式,野蛮执行公共政策。
二、解决公共政策执行问题的主要对策
针对现存的问题,我们有必要在探析公共政策失灵原因的基础上,进一步探寻解决问题的具体对策,从而保证公共政策的顺利实施。
(一)提高政府政策权威的合法性
公共政策的制定必须符合法律规章和制度程序。只有使政策制定的制度程序规范化,才能保证政策制定过程的合法性,使公共政策在严密的制度安排下得以产生,从而避免公共政策制定的盲目性和不规范性。同时,政府权威的合法性实质上来源于政府及其官员的客观行政绩效与民众对这种绩效的主观认识,政府权威合法性的根本依据则取决于政府的实际表现,这是政府合法性的基础。当民众对于政府政策执行给与肯定的时候,政府权威就建立起来,因此,要改进政府形象,增强政策认同,首先就应当提高政府的行政绩效。
(二)加强公共政策制定及执行的民主化、科学化、合法化
一项公共政策的制定若没有依据现实情况制定,则无法保证政策本身的正确性,其制定若是不能得到民众的认可,与大多数人的利益相悖,则无法实施,若政策制定不符合国家法律要求则无法体现其权威性。所以,我们无论是在制定还是在执行国家公共政策,我们都必须要保证它本身的民主、科学和合法。政策问题应该充分发扬民主作风,听取广大利益主体的意见,综合平衡国家利益、地方利益以及个人利益,充分发挥专家智囊团的知识才干,以保证公共政策制定的民主化、科学化。重要公共政策在全面实施之前都要在局部地区或者在试点中加以试验,以取得经验再全面铺开。这也是被实践证明正确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政策执行的一条基本经验。同时政策执行者必须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行事,不能够享有不受法律和政策制约的各种特权。
(三)建立有效的政策执行机制,强化监督控制
政策控制是政策运行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和手段,只有实行有效的政策监控,才能防止政策失控,才能根据不断变化的客观情况对该政策进行及时的调整和完善。因此,要制定可行的控制标准,并对照标准检查政策执行行为,发现偏差时及时采取得力的补救措施和办法,防止政策执行中失控情况的发生;同时,要加强监督反馈系统的功能,使监督反馈经常化、制度化,建立并完善多层次、多功能、内外沟通、上下结合的监督控制网络,增加行政执行的透明度,通过调查、质询、罢免、撤销、受理申诉、控告等方式,实现对政策执行过程的有效监督。
(四)建立高效的公共政策执行机制
政策执行能力的强化与提高,有赖于各个方面的综合改进与配套,而建立一个有效的行政执行机制,是进行其他改革的基本前提。首先,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管理体制对公共政策的执行具有很大的制约作用。它能够处理公共政策执行机构内部及其与其它组织机构的各种关系,使之运转协调、工作灵活,从而为公共政策的顺利执行提供根本的组织上和制度上的保障。而且,作为一种典型的组织行为,公共政策执行的过程也是在行政组织体系内从上到下的贯彻过程。优化政府内部的管理体制,简化其组织结构,就会简化政策执行的流程,防止或减少公共政策执行中的失控。其次,强化有力的监督控制。因为公共政策控制是政策运行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和手段,只有实行有效的公共政策监控,才能防止政策失控以及根据变化了的客观情况对该政策进行及时的调节和完善。因此,要制定可行的控制标准,并对照标准检查政策执行行为,发现偏差,及时采取得力补救措施和办法,防止政策执行中失控。
(五)优化公共政策执行的环境
首先,要形成公共政策的民主决策观念、专家咨询观念、集体决策观念,营造一种民主、平等、协商的公共政策环境。其次要完善公共政策的执行、评估等方面的制度,优化公共政策的制度环境。为了保证公共政策的执行,使公共政策更加合理化和科学化,有必要将公共政策纳入法律的轨道。第三,完善公共政策的组织环境。建立以决策为中心,以信息搜集、处理、咨询、监督、评估为支持的公共政策系统,理顺各决策组织与各决策主体之间的关系,从而为公共政策制定的科学性与执行的有效性提供保障。最后,要加强公共政策的资源投入。政策的执行离不开政策的投入,政策投入的主要因素是资源,这些资源包括有形资源和无形资源,有形资源主要指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而无形资源主要指公众的政治心理倾向和政治行为习惯。这些资源的投入对地方政府公共政策的执行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为了提高公共政策的执行,必须注意通过资源投入。为公共政策制定的科学性与执行的有效性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 贺东航、孔繁斌著.公共政策执行的中国经验(J).中国社会科学.2011(4).61-79.
[2] 丁煌、李晓飞著.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道德风险的成因(N).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0(10).16-23.
中图分类号:F7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3)24-0003-02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逐步从“工业驱动型”向“服务驱动型”转变,现代服务业已经越来越成为发达国家经济增长的首要驱动力。我国在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中就曾强调,要大力发展金融、信息、保险、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大城市要逐步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在“十二五”期间又将其现代服务业确定为转型升级的主要产业。
在我国产业结构转型的大背景下,快速增长的现代服务业给一、二产业的转型提供了较好的环境,并推进了我国的现代化步伐。但与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的现代服务业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存在的差距依然较大,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仍不能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要求,分析加快我国现代服务业阻碍因素,梳理这些因素与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影响的作用机理,将为提升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进程提供有益的借鉴。
1 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必要性
从世界范围看,越是经济发达的国家,其服务业占生产总值的比例越高,可以说,服务经济时代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阶段。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已经是国家或地区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当服务业的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0%以上时,一般将其称为“服务经济”,也可以用服务业所吸纳的就业比例来衡量,即当服务业吸纳的就业人数占就业比例的60%以上时,说明这一国家或地区已经达到了“服务经济”的态势。
经统一考查,2011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3.1%,我国的服务业跟发达国家来比水平还比较低,发达国家服务业比重一般要占到70%~80%。由于比重比较低,所以在服务业的就业比重也相应比较低,仅为35.6%。
可见我国的服务业与发达国家的服务经济的业态形式差距依然较远。因此我国强调要优先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因为可以通过现代服务业增强产业竞争力;是缓解就业压力的重要渠道;是产业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手段;同时也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体现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的必要条件。
2 现代服务业制约因素
在世界经济结构升级转型的今天,服务业的经济地位日益重要,我国的现代服务业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是总体比重、结构和品质方面,与发达国家甚至一部分发展中国家仍有差距,影响我国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2.1 思维层面的障碍
中国自古有轻商的意识,认为商业本身不能够创造社会财富,而只是实现了财富的转移,这种思维方式导致在建国初期,我国仍无意识地把服务业看成不创造新价值的非生产性部门,将其看作是生产行业的从属性行业,过分强调生产行业的决定性作用,从而将服务行业的价值性以及对生产的推动作用忽视掉,而亚当斯密早已阐述过,通过商业交换可以实现价值的增值,因此服务性行业不仅创造价值,而且能够通过促进消费而带动生产。在这种思维模式下,我国服务行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难免会较为偏颇。主要体现在更多地突出重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以政府为主导的投资模式也主要向重工业领域倾斜,而忽视对商业服务类的设施的投入,这种严重扭曲的投资结构既限制了服务行业的供给,又阻碍了有效需求。同时,由于早期的国营商业供给模式,也由于缺乏有效竞争而抑制了服务行业发展的活力,造成资源浪费和服务品质低下等问题。
2.2 投资欠缺,基础薄弱
在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下,由于意识形态方面的障碍,多年来政府主导的资源绝大多数都向制造行业倾斜,不仅中央政府对于服务领域的资源较少,而且由于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考核往往以大项目的引入和经济增长总量准则,使得各地方政府往往一味地追求GDP快餐政绩效应,通过上一些制造项目而达到在短期内迅速提高GDP的目的,而服务业由于收效慢、建设周期长等因素,往往被政府投资放在最后考虑的范围内。
虽然国内全部企业法人中,私营企业的数量已经达到一半以上。但是就占经济总量比重而言,国内服务业投资仍然以国有投资为主,占60%左右,而民营资本投资主要以传统服务业为主,难以进入现代服务领域。这种市场准入门槛维护垄断利益并阻碍了社会优质企业进入现代服务行业,也侵害消费者的利益。市场化不足也体现在对外资进入的限制上,出于对国内企业的利益保护和国家安全等因素的考虑,国内服务行业开放率仍低于80%的平均水平。这种对内和对外的准入使得现代服务业难以形成有效的资金、人才、技术的流动,从而延缓了发展进程。
3 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对策
3.1 深化服务行业的市场改革
市场需求是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第一动力,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就必须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首先,要弱化行政干预力度。长期以来,政府一直作为经济发展的设计者和执行者,这使得城市往往体现政府决策者的个人色彩,缺乏合理的供需体系。因此要弱化政府干预力度,营造公平的内外部竞争环境。其次,可以通过市场化改革,完善现代化服务的专业分工。重点在于突破体制障碍,降低进入壁垒,增大私有经济主体在现代服务业行业中的比重,在不涉及国家安全的领域尽可能地增加资金进入渠道,形成多元经济主体参与竞争的局面,弥补目前现代服务业投资不足、人才欠缺的问题,通过引入多方位的竞争,也有助于提高服务创新意识,促进现代服务业的专业化分工,从而满足多元的社会需求。
3.2 推动城市化进程
现代服务业往往在中心城市的商业区集聚的特性,通过集聚可以实现其产业互补、共享等效应,因此,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已成为城市现代化、城市国际化的重要指标。所以只有加快城市化的进程,推动经济的大发展,才能进而将自己纳入世界经济大格局当中,为本国创造社会财富。从长远来看,城市化的推进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必经之路,唯有实现城市的现代化,才能实现服务业的现代化,才可能实现资本的集聚和社会财富总量的增长和,进而实现现代服务业总量的提高。因此,要以城市化为依托形成中央商务区,完成金融商务服务、娱乐服务、休闲餐饮服务、高新技术服务为集群的产业聚集。
3.3 强化技术创新服务
现代服务业一部分是指用现代科学技术、新型服务方式及新型经营形态对传统服务业进行改造的服务业,它具有新技术、新业态、新理念、新方式以及高技术、高附加值等特性,因此技术创新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核心驱动力,我国现代服务企业领域内研发类人员所占比重平均不足1%,而欧盟的知识密集型企业研发人员比例则达到14%以上,非知识密集型企业也达到3.5%以上,因此我国应运用代技术创新手段为现代服务业发展奠定技术基础。另外,服务创新不仅仅是服务方法、手段、工具层面的技术创新,也有如金融服务中非技术性的功能性创新。进行服务创新首先要具有先进的服务理念,然后采用技术创新将服务理念加以实现和完善。
3.4 推进现代服务业的国际化
互联网已经使现代服务行业日趋国际化和一体化,许多外国企业已经将在信息技术、金融、人力资源、保险、会计等方面的服务延伸到世界各个角落,我国的现代服务业务的国际化,既要放进来,也要走出去,提高现代服务业的开放水平,制定规范有序的开放清单。积极接纳国际服务业转移,通过引入跨国服务机构,吸纳人才,学习他们的先进技术的管理制度及其伴随而来的网络、人才、管理、制度等。虽然目前我国服务业开放高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但距发达国家还有差距,今后仍需更多地引入国内缺失的服务类型、具有聚集效应的服务类型。
参考文献
[1] 熊尚鹏.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对策[J].安徽农业科学,2007,35(3):661-863.
一、我国关于民营企业财政政策的演变和特征
我国整体经济发展的速度和综合实力的提升比较快,国家的发展也带动了各个省和地区的发展,我国的民营经济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并且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在1987年的6月,我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条款条例,这标志着私营企业开始作为我国一种独立的经济成分,开始逐步步入到了我们的日常经济和生活中。2001年以来,江西省委以及省政府响应国家政策,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条款条例来促进并且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江西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政策条款在2002年,江西省大力建设发展工业园区,这一政策举措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民营企业在发展中所遇到的诸如征地较为困难、发展速度较为缓慢、生产经营成本比较高等问题。2016年5月,国家发改委七方面着手稳定民间投资,民资市场准入再放宽,围绕解决部分地区和部门政策落实不到位、出台措施不配套,影响民间投资积极性发挥等问题,完善政策、狠抓落实,努力稳定民间投资。可以发现关于民营企业的政策有以下特征:第一,民营企业的政策总体稳定,渐进调整。无论是国家还是省政府,都是通过渐进式调整来探索能提高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以此推动民营企业政策的良性演进。第二,遵循“稳定优先,兼顾效率”的价值逻辑。每一项关于民营企业的政策改革首先要维护社会稳定,在社会稳定和政策稳定的前提下再考虑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率的问题。第三,可以总结发现我国有关于民营企业的政策主要还是首先以党的文件规定为主要内容,因为程序较为简单,在实际操作中更简捷。第四,在中央政府的政策出台后,地方政府也会呼应国家政策陆续出台地方政策来引导民营企业的发展。
二、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因素分析
(一)民营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问题
目前民营经济的发展形势而言,政府在统筹协调和监督机制方面仍存在一定程度的欠缺,一些部门和单位有时候会执行一些不是很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政策、条款以及规定,在具体的执法和行政过程中,出现收取的费用比较高、提供的服务少且不完善、罚款的数量较多等现象,还有如政务公开、政企分开等不到位,程序和手续办理比较复杂繁多,有时候难以把握,监督机制有所欠缺,而责任落实不明,业务办理效率较低。行政机构设置臃肿、收费项目较多、审批环节过多且杂、税费不公平等现象的存在导致很多企业承受着一定的困难。
(二)民营企业内部竞争力不强
现代民营企业管理缺乏科学化和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程度比较低,较少的运用现代化的经营管理方式和技术。大多数民营企业对现代企业在有关经营管理知识、技术和创新的认识不足,以及企业管理方面的人才匮乏,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还有待加强,不但核心技术比较少,而且对技术研发的投入也不多。除此之外,绝大多数的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企业公民意识比较淡薄,在有关社会责任感、社会参与感、团队与合作意识和群体意识等方面不是很强。
(三)企业融资困难
融资难是影响民营企业发展速度的关键因素所在。融资渠道存在的障碍使得中小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威胁,融资方式主要有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这两种方式。但是,普遍而言,中小企业与大企业总体享受着不同的融资待遇,中小企业在融资上有一定的困难,有时候银行无法真实甄别贷款企业的真正实力。另一方面,个别中小型企业自身的信用观念比较差,中小企业的整体信用度以及银行对其信任感整体都较低,贷款担保和抵押难的问题也普遍存在于中小型企业,这给民营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困境。
三、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可以适当放宽民营企业进入市场经济领域的要求标准,努力减少甚至消除关于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方面受到的歧视。政府需要加快进行角色的转变,民营经济的民营企业应该由过去的扮演的“管理者”角色逐渐向“服务者”这一角色进行转变。要进一步鼓励支持发展民营企业,还建议各地方部门可以把是否为民营经济做了优质服务、是否真正切实推动了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是否有拟定并落实到位了有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等,来作为各级地方政府在政绩评价和政治作风和素养方面的衡量指标之一。
(二)优化融资政策
经济环境和税收体制也是影响民营经济是否能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之一,建立一个合理完善的税收政策体系可以很好的积极促进民营企业快速发展,要以减轻税负为目标,构建一套具有完整配套、目标导向、可操作性强的政策优惠体系,争取向民营企业实行税面广、税率低的税收政策。对民营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和间接融资机制给予扩宽和支持,努力消除目前的信贷歧视,各商业银行可以依据我国产业政策为导向,同时发放贷款应该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三)加强对企业的权益保护
为了推动民营企业的发展,还需要在完善法律体系的基础之上,依照法律适当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权益保护,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政策扶持和积极引导力度。民营企业自身应加强企业战略管理,走产权多元化的道路,进行科学合理的组织设计、任务分工科学化,构成权、责、利相对应一致的组织体系,先从制度上保证民营企业稳健发展、再提高民营企业的管理水平。民营企业自身应该提高自主技术创新能力、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力度,努力提高民营企业自身的技术装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创新力度。
参考文献:
[1]王碧珺,谭语嫣,余淼杰,黄益平.融资约束是否抑制了中国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J].世界经济,2015(12)
中图分类号:F273. 7 文献标识码:A
一、政府绩效管理内涵略论
绩效可认为是成效、效益、效果或效率,指“从过程、产品和服务中得到输出结果,并用来进行评估和与目标、标准、过去结果以及其他组织的情况进行比较”。绩效管理是“明确组织绩效目标并收集绩效相关信息,定期对组织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予以评价和反馈,最终提高组织整体绩效”。夏夫里茨和卢塞尔认为绩效管理是“组织系统整合组织资源达成其目标的行为,绩效管理区别其他方面纯粹管理之处在于它强调系统的整合,包括了全方位的控制、监测、评估组织所有方面的绩效”。美国绩效评估衡量小组将绩效管理定义为“利用绩效信息协助设定同意的绩效目标,进行资源配置与优先顺序的安排,以告知管理者维持或改变既定目标计划,并且报告成功符合目标的管理过程”。本文所说的政府绩效管理指通过制定政府提供指导和服务的长期目标、达成目标的策略、评估绩效的标准,而对政府的公共产品行为和服务的管理活动,以期达到提高政府生产力,满足社会需求结果的一种管理行为。
二 、新公共管理理论对于政府绩效管理的基本主张
(一)市场取向。
新公共管理提倡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竞争机制,使公共服务市场化。
(二)绩效管理。
新公共管理理论是以经济、效率、效能、公平和环境作为其基本价值,突出了其对对经济价值优先性的强调和绩效的关注。
(三)引进私营部门管理理念。
新公共管理主张引入绩效测评、战略管理、全面质量管理等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举措。
(四)掌舵而非划桨。
新公共管理理论既主张政府拥有掌舵的职能,又主张将其原来拥有的管理职能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外包给下级公共组织、非政府公共组织甚至私营部门,使政府不再划桨。
(五)责任政府。
新公共管理理论主张由错误责任制走向成就责任制。新责任制主张双向回应, 即高层公共管理者对政治家负责,公务员对公民的需求保持灵敏的反应。
三、我国政府绩效管理的现状
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绩效管理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尚处于起步阶段。实践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政府绩效管理理论研究欠缺。
政府绩效的公共性,决定了很多内容难以量化。在政府绩效管理方面,针对中国实际而进行的系统的、全面的和具有操作性的研究成果尚不多见,加上我国政府绩效管理起步较晚,现在基本处于萌芽状态。已有的关于政府绩效管理的学术文献针对中国的国情民意很少,研究成果大都注重引用西方国家这一领域,以至政府绩效管理的实践带有很大的盲目性。目前政府绩效管理的研究主体是高校等科研机构,政府部门的主动参与甚少。
(二)缺乏科学化的绩效评估体系和评估机制。
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缺乏具体可操作的政策性指导,更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作为制度保障。当前各地各部门采用的绩效管理和评估活动多数都处于无监管状态,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依据和保证。从目前我国政府实施的实际情况来看,法律建设相当薄弱,只有当政府本身问题复杂、困扰多、社会抱怨强烈时,才会采取手段进行专项检查以求有所改进,争取上级或民众的理解,也俗称为“形象工程”,使政府的绩效管理处于零散或放任自流的状态,也造成政府绩效管理由于主观性较强而有失公正性,难以使政府绩效管理得到长期有效的发展。
(三)绩效管理的目标错位。
政府绩效管理的目标是提高政府行政效率以改进政府服务水平和质量,要通过政府工作人员的业绩、政府与公民互动情况等体现出来。但我国政府绩效管理还处于初级探索阶段,没有将绩效管理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加以贯彻实施,造成政府绩效管理的目标设立错位。不能针对具体的政府事务设立相应明确的绩效目标,或者是设立的目标没有规划性和系统性,由此出现目标错位的局面。
(四)政府绩效管理的体系不完善。
首先,评估主体不齐全。从评价的参与者来看,政府绩效评价只重视自我评价,漠视社会评价,或者只注重社会评价而忽视自我评价。其次,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尚未建立。我国目前的绩效评估存在片面地将经济业绩等同于政绩,将经济指标等同于政府绩效的评估指标,指标单一缺乏科学性。再次,评估方式存在误区。从评估的方法上来看,政府绩效评估存在着重视定性评估,忽视定量评估的误区,从评估手段上来看我国对政府部门的评估主要是定期进行评估,缺乏严格的监督制度。
四、完善我国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对策
(一)注重引进西方绩效管理工具。
对于政府管理来说,提高政府效能,在当前更需要的是解决技能分析和事务操作的问题。而西方国家兴起的绩效管理在一定意义上能够满足我们这一需要,为我国政府管理效能分析提供一个有效的工具。只有将政府实践与学术研究结相合,才能保证绩效管理实施过程的科学性和严谨性,提升公共部门绩效管理的水平。
(二)健全和完善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目前我国各级政府都在积极探索一套新型的考核办法,力求构建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和评估机制。当前绩效考核指标的设计要结合各级各地政府部门行政改革的实际。在统一、规范的原则和要求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点为指导,保持以GDP为核心的经济指标考核的同时相应地增加体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指标,增加设立政府应对公共危机和突发事件的指标考核。
(三)科学设计政府绩效管理的评估指标。
绩效评估指标是政府有效实施绩效管理的标准,也是政府绩效管理的核心问题。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合理的指标体系,政府绩效管理所确定的各项指标必须要针对政府事务而展开,还要对各个方面作充分调查,对指标进行相关分析,在此基础上对指标的信度和效度综合测量,保证其可靠性、有效性,指标的确定要根据其主次轻重,确定各项指标的权重,从而降低政府成本、减轻社会公众负担。绩效指标要能够全方位的体现政府职能,不仅要重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效益,更要重视指标的公平合理,指标的确立还要实现定性与定量的结合,既要具有可操作性又不能过于抽象或笼统,这样才能科学分析政府的绩效,促进政府绩效管理的有序发展。
(四)构建合理的绩效管理监管系统。
一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出版物公开政务信息,还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开通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微博,设立网上特色栏目,公开政务信息。二要充分发挥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推行公众满意的服务项目,明确各部门的人事考核机制,促进政府绩效管理的民主化。三要尽快建立完善的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对政府各项工作做到信息及时收集分析、工作及时分配落实、结果及时控制反馈、成就及时积累推广,通过改进政府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来实现政府绩效管理持久发展的目标。
五、总结
当前我们许多部门更迫切需要做的是科学制定和规范管理编制,整合机构职能,优化行政流程以及提高公务员综合素质等工作。政府绩效评估要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和部门由点及面地逐步试行,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政府绩效改革的目的。
(作者:贵州财经大学2012级研究生)
参考文献:
[1]J.E.莱恩,新公共管理[M].中国青年出版社.2004
20世纪90年代,一些发达国家的审计行业完成了从传统财务审计为中心向绩效审计为中心的转变。绩效审计是对政府事业、项目、组织是否经济、高效率、有成果运作的情况进行独立评价和检查,目的是为公共措施的执行和后果提供相关信息。长期以来,我国的政府审计主要以真实和合法性审计为重点,已远远落后于世界审计的发展。面对这种情况,审计署已经做出实行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审计与效益审计并重,并逐年加大效益审计分量的战略决策。我们国家的效益审计,相当于西方国家的绩效审计,但又不完全等同于西方的绩效审计。由于条件所限,我国的效益审计主要是审核国家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效益,不搞全面的效益评估。为了推进我国的效益审计,必须跳出就审计论审计的思维模式,从更加广阔的领域深刻认识我国开展政府效益审计的必要性,并探索出我国开展政府效益审计的对策。
一、深层次理解开展政府效益审计的必要性
(一)开展效益审计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
我国国家审计恢复至今,国家的、经济、和文化环境都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特别是近几年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政府的职能逐步转变。同时,公众对政府行为也提出了公开、公正、公平的要求。
因此,审计机关不但要在规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创建高效率的市场环境、健全宏观管理体制方面发挥作用,也要在确保社会公平、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对权力的有效监管、保证公众权力的正确使用等方面有所作为。这就要求我们根据变化了的审计环境,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原则,我国经济社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按照审计发展的一般,积极开展效益审计,实现审计监督重心和审计目标的转移。深入开展效益审计正好适应了这种要求。
(二)开展效益审计是克服官僚主义的需要
根据公共选择,政府官员更容易犯官僚主义的错误,其原因在于:
1.政府官员头脑中已没有利润的概念,再加上所受约束比私人所受约束要小得多,因而在追求个人利益时,其自由度要大得多。这种条件使得政府官员在许多活动中不计成本,使其为社会服务的费用超过社会本应付出的限度。
2.由于政府官员有着强烈的追求个人威信和政绩的强烈动机,因而使得政府部门具有提供过多公共服务的倾向,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
3.由于对政府部门和官员的工作业绩进行监督的机构和人员所需的信息通常是由被监督者提供的,因而很容易使真实情况被掩盖起来,从而使监督者的监督行为常常无效。同时,由于监督者不一定是被监督者所提供公共服务的消费者,因而监督者对于监督政府工作质量缺乏热情。
4.政府行为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爱做表面文章,其决策的着眼点往往不是去增进公众的实际利益,而是去扩大自身的。
官僚主义的实质是滥用权力,其结果是资源利用效率的低下,对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产生消极影响。因此,常规的真实、合法、合规性审计已不能满足对官僚主义实施有效监督的要求,需实行效益性审计,从根本上挖掘官僚主义的弊端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
(三)开展效益审计是建立高效廉洁政府的需要
从民主的发展进程看,人们对民主的要求是不断提高的。在民主启蒙时期,人民只要求取之于民的资产能有一定的限度,过此限度,人民有权拒绝。至于取之于民的资产如何花费、使用,人民并不过问;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主意识的增长,人民逐渐要求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如果官员不按人民意志来使用公众资产,人民就要求他们负政治责任;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民主权利的进一步增长,人民进而要求,一切取之于民的,必须经济有效地用之于民。因此,当社会的进步和民主的发展到达一个更高境界的时候,人们不仅要求政府自身要廉洁,而且工作要高效。如前所述,政府官员有产生官僚主义的倾向,民众对政府的高标准要求仅仅依靠政府本身很难实现,必须有一定的机构对之实施、合理、专业、独立的监督,审计机关开展效益审计就可以较好地实现这种监督目标。如果能对政府工作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经常性的审计监督,那么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就会少一些,经济决策就会更科学、更合理,国家的经济损失就会减少,社会效益也会大大提高,为建立高效廉洁的政府奠定坚实的现实基础。
(四)开展效益审计是有效利用资源和财力的需要
我国人口众多,人均所占有的自然资源较低,资源短缺严重制约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财政实力大大增强,但与的投入、西部开发、东北振兴、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经济发展仍需要大量的资金,现有的财力很难满足需要。要解决上述问题,最佳方式就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开展效益审计,有助于提高决策水平,以最少的资源投入换取最大的经济收入,解决我国自然资源和财力不足的矛盾。
二、开展政府效益审计的对策
从我国的审计环境看,审计主体和审计客体都还没有完全树立效益审计的观念,政府体制、公共财政体制和审计体制尚不完善,相关法规还很不健全,效益审计方面的理论研究还很不深入,这诸多原因都影响到效益审计的顺利进行。当前,要逐步推广和切实开展效益审计,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对效益审计重要性的认识,为效益审计的进行扫清障碍
人们的观念指导着人们的行为,要使效益审计在我国顺利开展,必须大力宣传实施效益审计的意义,提高全社会尤其是审计和被审计单位对效益审计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为此,必须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审计机关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采取措施,开展对效益审计重要性的宣传。既要教育审计人员,也要向被审计单位做宣传,使他们认识到效益审计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二是审计部门要运用所取得的效益审计成果,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效益审计的重视。三是通过宣传教育,使全国审计系统的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效益审计中所要承担的职责,增强审计人员开展效益审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遵循三条原则,勇于探索
在开展效益审计时,主要应遵循如下原则:
1.重要性原则。由于我国政府审计的人力资源有限,开展效益审计必须切合我国实际,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部门进行,不断经验,逐步推广,这样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不分轻重缓急,全面铺开都进行效益审计,可能在表面上很热闹,轰轰烈烈,但易流于形式,走过场。
2.实效性原则。审计机关的法定权限和审计手段是有限的,效益审计的任务十分繁重,而审计力量与繁重的审计任务相比较显得很薄弱。因此,必须把与当前中心工作紧密相关的热点项目作为效益审计的重中之重,将有限的审计资源用到关键项目上,以切实提高效益审计的质量,对其他项目起到一种示范作用。
3.可行性原则。从理论上讲,效益审计应对被审计对象的效益进行全面而准确的评价,提出可行的审计建议。但就目前我国的国情看,要达到这一目标有一定难度。因此,应该侧重选择一些相对比较容易操作,又具有重大借鉴价值的项目。对于一些重要的而目前审计难度大的项目,则要通过理论研究和积累经验后逐步加以解决。
只制定原则不勇于实践,这些原则只能束之高阁。
只有在实践中政府效益审计才能不断深入和完善。2002年,我国首次在深圳实行政府效益审计,并取得一定成效。2003年又对一些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进行效益审计,公开效益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工作建议,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引起强烈反响。现审计署已将效益审计作为今后审计工作的重点。因此,各地审计部门应勇于开展这项工作,在工作中探索和积累经验。
(三)优化审计人员结构,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比,效益审计要求更高,需要审计人员掌握管、机、工程学、宏观学等方面的知识,而现在许多审计人员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因此,需要在以下两方面改变现状。
1.优化审计队伍的专业结构。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效益审计的比例越来越大,分量越来越重,这就需要多学科的人才,甚至需要一些工程技术人员。从现在起就应注意充实一些相关方面的专业人才,以改变的审计队伍结构与效益审计不相适应的状况。
2.提高现有审计人员的素质。作为一名合格的效益审计人员,不仅要有的思维方式、较强的宏观意识,而且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是知识全面的复合型人才。
这就要求加强对现有审计人员的培训,以提高其素质。
(四)完善和制定与政府效益审计相关的法规
我们要避免先自由发展、然后再去规范的老路,适时做好效益审计的有关立法工作,明确效益审计的法律地位,使效益审计有必要的法律保障。另外,要抓紧制定效益审计的有关规范,以明确效益审计准则、效益审计质量控制办法、效益审计结果公告办法,从而保证效益审计规范有序进行。
(五)加强对效益审计技术的和开发力度
要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开发出一套实用的效益审计技术方法,加强对先进审计技术和方法的。目前,要加强“金审”工程即审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强计算机开发应用方面的投入,利用先进的技术进行效益审计。
(六)制订科学的政府效益评价指标体系
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具有多层次性、多样性和系统性的特点,不同部门和单位,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差别很大。
各级审计机关应在积极探索的基础上,按项目分属的不同行业和财政资金的不同用途,采取以相似性进行归类的办法,逐步探索和完善效益审计评价标准体系,量化评价指标,为效益审计的顺利进行提供科学依据。
根据国际经验和我国的现状,在建立指标体系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1.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定性标准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定量标准应包括政府预算、计划的各项指标,各项业务规范和经济技术指标。
2.效益与公平相结合的原则
不同利益主体对效益和公平各有偏好,因此,在评价政府效益时,应坚持独立性原则,不能偏于一方,力图找到一个最佳平衡点。
3.长期效益与短期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长期效益往往有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难以在短期内见到政府工作政绩,而短期效益政绩明显,但多要通过一些急功近利的形象工程体现。制订效益指标评价体系时要在兼顾考虑两者的同时尽量使短期效益服从长期效益,保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4.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制订效益指标评价体系时不仅要关注投资本身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而且要关注投资对地区经济、就业、环保等各方面的,更关注投资的社会效益。
(七)不断经验,加强对效益审计的研究
政府效益审计的理论研究在我国仍很薄弱,已成为制约我国效益审计的实践的一个突出。没有科学的效益审计理论,也就没有科学的效益审计实践。为了更好地开展效益审计,必须加强对政府效益审计的理论研究。目前,要加强对如下问题的探讨:效益审计的手段、开展效益审计的制约因素、实施效益审计的程序与方法、审计环境对效益审计的影响、效益审计的规范化建设、效益审计的对象、职能、范围等。
(八)深化我国政府体制、公共财政体制和审计体制的改革,从深层次上解决效益审计存在的问题
要想从深层次上解决我国效益审计面临的难题,推动效益审计的开展,跟上国际审计界绩效审计发展的步伐,必须从我国的政府体制、公共财政体制和审计体制等多方面进行彻底改革,这方面难度很大,但不做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1.深化我国政府体制改革
深化我国政府体制改革,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政府部门人浮于事、投资大却效率低下的状况,以利于建设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经济,促进政府审计由纯粹的监督机制向完善的公开财产激励约束机制转变。从而全面解决制约我国政府效益审计的深层次问题。
2.构建和完善公共财政框架,巩固和完善各项财政改革成果
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要求政府职能转变为提供公共产品,创造公平、公正、透明、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促进公开与效率;这就要求进一步优化财政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和部门预算管理制度,为效益审计的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审计环境。
3.加快政府审计体制的改革
我国现行行政型审计体制是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时期的产物,虽然它取得了很多成绩,但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国家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为此应改革现行审计体制,创造条件,逐步向立法型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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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审计是财政审计中的一种专项审计,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绩效审计的本质含义就是“3E”,即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目前国际上已经基本达成共识,有些学者提出了“5E”的概念,主要是对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公平性和环保性进行的评价。做好政府采购绩效审计不仅可以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节约相应的营运成本,还可以促进政府采购制度的全面发展,增强政府工作的社会满意度和公众认可度,是国家经济正常高速地发展。
一、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内涵
政府采购的主体是依靠国家预算资金运作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等。政府采购为非商业性、非盈利性购买行为,以购买者的身份,在商品或劳务市场上购进商品或劳务时所发生的支出。政府采购绩效审计是由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依法对被审计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等采购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评价,以达到维护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宏观调控的目的。但是由于我国现阶段的特殊情况导致的各种经济活动中存在资料的不真实、舞弊行为的存在以及各种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的存在,因此决定现阶段的政府采购审计的目标是建立在合法性、真实性的基础上以“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为主要目标,以公平性和环保性为辅助。
二、当前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存在的问题
政府采购审计能够利用政府审计的相对独立性、强制性对预算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但是与此同时,我国的政府采购绩效审计中还存在着较为突出的问题,如:绩效审计标准制度不规范,审计缺乏标准;政府采购绩效审计不彻底,事后审计具有滞后性;审计监督部门协调性差,妨碍绩效审计的独立性;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难以获得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审计标准缺乏,绩效指标评价体系不完善
由于我国的绩效审计起步晚,相关的研究资料相对较少,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而且对于这部分的实际操作尚处于摸索阶段,并且理论研究还没有到达成熟的阶段,因而我国的绩效审计没有明确的评价指标体系,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着较大的不规范和随意性。故实际审计过程中只能遵守审计法和政府采购法,再根据采购活动中的资金节约率为主要的衡量指标,再结合一些财务指标来判断采购活动的经济效率性,这样并不能反映政府采购活动是否符合经济效率性的。
(二)对政府采购不能全面实行绩效审计,并且审计缺乏深度
由于政府采购活动是涉及面比较广泛、程序比较复杂,而且起步较晚导致公众对绩效审计的认识只存在于片面了解,不仅如此甚至有的审计人员对绩效审计也只是一知半解,对其认识非常局限,对为什么要审计、需要审计什么以及怎样审计都知道的太少。在执行绩效审计的时候只是单纯的审计有无舞弊行为的发生,只是针对采购部门对资金的使用效率进行审计,和一般的审计并没有区别,然而政府采购绩效设计不仅仅是审计资金的使用效率,它的“5E”目标就决定了政府采购审计要不同于一般的审计,要考虑采购活动是否有利于国内产业的发展以及对宏观政策的影响等等。事实上政府采购活动是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的,而现行的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只是对采购活动结束后才对其进行审查、评价及总结并提出相应的措施的一种“事后监督”,并未对采购活动的前和采购活动中发生的一系列事项进行审计。
(三)绩效审计相对缺乏独立性
审计的有效性会受到审计实施者独立性的极大影响,若在审计过程中不能保持应有的独立性会导致审计结果的可信度受到质疑,由于审计单位与被审计单位同时律属于同一集团的领导,他们之间极大可能产生共同利益,一旦有这种共同利益的存在,审计实施者会在审计过程中包庇被审计单位,甚至为了这个共同利益与被审计单位合谋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这样的绩效审计形同虚设,完全不能产生任何效用。
《采购法》明确规定:政府采购有关的监管部门、审计部门、监察机关要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对政府采购实施监督。但是,由于各部门之间未能很好协调,各监督部门职能相互交叉重叠,且未能做好沟通工作,造成重复多头监督和监督存在空白地带的情况,也会影响绩效审计的独立性。
(四)审计人员专业性不强
之所以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停留在采购资金收支审计上,疏于对招投标、项目进展和政府采购绩效等重点方面的监督,主要原因是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没有达到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需要。政府采购绩效审计所需知识超过单纯政府采购资金审计的范畴,它涉及到财政政策、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等多方面,是政策性强而又复杂的综合性审计监督。正是由于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工作涉及面广,一些采购专业性强,而又缺乏相应的规范性具体措施,仅靠审计部门现有的人员及专业知识是不能适应对这一工作监督需要的。它要求审计机关拥有具备如下知识的人才:如经济学、社会学、法律、财会、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建筑学等,要求审计人员要非常深入地掌握政府采购工作方面的专业知识。
(五)较难获取充分可靠的审计证据
由于现行的绩效审计的方法和技术不够成熟以及对绩效审计的认识不够充分等导致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很难获得充分的审计证据,更别说对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做出判断。若审计证据不够充分或者缺乏证明力度,则会有失结论的公正性,并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绩效审计是根据采购活动的一系列具体事宜形成的相关证据做出系统客观的分析,并不只是通过简单的财务数据来对采购活动进行审计,还需要大量的非财务数据来做支撑。这些非财务数据本身比较难获取,获取这些数据还要借助其他学科特定的方法对其进行处理,但是碍于审计人员对其他学科知识的匮乏,将导致不能很好地处理这些证据,不能将其形成为充分可靠的审计证据。
三、提高政府采购绩效审计质量的对策
针对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存在的问题,可以采用以下措施加以纠正和解决,以达到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效果的目的。
(一)加强绩效审计开展的内外环境建设
完善国家制度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建设,深化政府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公共财政,转变政府职能,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淡化GDP意识,从全局出发,把社会的发展看成一个系统,用绩效审计来衡量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业绩,并要树立有限行政取向、服务行政取向和法治行政取向的思想,做好由全能政府向效能政府的转变。加强审计宣传,在全社会范围内树立绩效审计观念,加大对绩效审计的宣传力度,使整个社会都了解何为政府的绩效审计,转变过去单一监督主体的模式,采取评估主体多元化的模式。
(二)处理好绩效审计与传统审计的关系
目前我国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法、违规现象仍十分严重,在这种基础下开展政府绩效审计,则不能脱离传统的审计。要在绩效审计实践中,既要克服旧习惯和定式的制约,将绩效审计导入传统审计,使绩效审计缺乏实质的内容,跳不出传统审计的圈子的问题;同时应意识到财务审计与绩效审计具有一定相容性,要通过财务审计使被审计单位的财务资料达到正确、有序,从而使绩效审计有可靠的保证:一方面对被审计单位有了相对详实客观的了解,另一方面有助于确保审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从而得出科学客观的审计结果以及相应的评价意见和改善路径。
(三)审计关口前移,加强事前和事中的监督
克服现行的绩效审计只是对事后这个环节进行监督,并未对采购活动的前和采购活动中发生的一系列事项进行审计的弊端,充分进行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为了防止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出现“马后炮”我们要从政府采购的预算编制、申报、审议、预算执行、监督等全过程跟进,做到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检查,审计监督从“事后审计”逐步转向“事前、事中”监督和分析,加强对采购的实际成果与预算目标进行比较,就差异进行分析,切实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不论做什么事情都需要在事前做好计划,防止出错,绩效审计也不例外。在具体实践中,审计人员必须要有相应的采购计划,因在对采购活动进行绩效审计时必须对采购活动的计划进行审查如果发现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严重不实,则不能再进行绩效审计程序而应进行传统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充分处理好绩效审计和传统审计的关系。
(四)加强政府采购审计人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审计监督管理水平
要提高绩效审计人员的素质,并要定期对监督人员进行培训,使审计人员能够掌握公共管理学、电子计算机、工程学、心理学等多方面的知识,满足审计机关在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绩效审计时所需要的对各种能力的要求。明确绩效审计人员的职责范围,并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使他们明白知道自己要做什么。要实行严格的审计质量责任制、审计工作稽查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进一步明确审计人员的审计责任,规范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提高政府绩效审计的绩效。借用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部门的力量,吸纳社会专家,优化审计人员结构,改变现有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单一的情况,保证监督的科学性。
(五)建立健全的绩效审计评价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建立一套科学可行的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不仅包括对经济效益的评价,同样也要对社会效益进行评价,因此在制定评价指标体系时不仅要考虑相关的经济效益指标,也要考虑如何对社会效益进行评价,所以在制定绩效审计评价指标是既要制定定量评价指标也要制定定性评价指标,毕竟社会效益不能完全靠定性指标来评价,可以制定一些原则性较强的定性规定,但是凡事都不是完全的,所以可以通过日常实践的经验来做一些补充性的规定来完善评价指标。
应该将政府采购各项监督制度的内容具体化、规范化,使得法律的这一规定具有可操作性,而不至于留于形式。法律应该对各项监督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切入点”监督的具体对象和内容、具体程序等方面的内容做出明确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各部门对政府采购的监督重点、方式和方法,协调好这些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规范好综合管理与行业管理的衔接问题,发挥好这些部门在监督上的优势,理顺监督管理关系,形成综合管理与行业专业监督相结合的协作机制,共同构筑对政府采购全方位、多层次、科学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约束。
四、结论
开展政府绩效审计有利于实现财政资金配置最大限度的优化,有利于促进政府采购的效率性和效果性,体现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和行政效率;能促使他们为了更好地完成各自的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加强内部控制,并且实现资源的最佳利用,使政府部门更加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同时还可以节约政府采购本身的成本开支,取得更好的效益,建设一个廉政的、取信于民的政府,增强政府采购工作社会满意度和认同感,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S].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八号,2002-6-29.
[2]王利.谈谈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儿个问题[J].现代审计,2003(5):10.
[3]张艳.我国政府效益审计实施中的制约因素及对策[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4(3).
[4]刘春艳.浅谈政府采购绩效审计[J].财务与会计,2005(4).
[5]杨鹏鹏,张研,杨亚争.政府采购绩效审计浅析[J].肃农业,2006(8)
[6]周英美.政府采购绩效审计[J].审计与理财,2008(5):19-20.
[7]李江鹏.政府绩效审计重点与难点[N].光明日报,2008-2-20.
一、我国政府推进BOT的现实意义
(一)减轻政府负担。优先发展基础设施是世界经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据专家分析:GDP增长1%,必须以基础设施至少增长1%做保证,并应适度超前。“九五”期间,为实现国民经济增长的目标,国家采取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拉动内需的宏观调控政策,而国家的财力显然是难以承担的。采用BOT融资方式可以有效筹措大量社会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以缓解基础设施资金需求与政府财政之间的矛盾;同时,BOT项目所需资金由项目公司自筹,在经营上实行自负盈亏,国家最大限度地做到了风险规避,不存在财政负担。因此,BOT融资方式不仅可以减轻政府直接的财政和债务负担,缓解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中资金短缺的问题,而且还可以将原来用于该项目的建设资金用到其他项目上,从而加快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改善人民的生活条件。
(二)改善投融资环境。长期以来,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单一,基本属于政府垄断状态,存在着管理落后、效率低下、缺乏维护和维护费用高等弊端。对其中一些项目,政府往往不得不投入巨资以维持项目的运作。随着BOT融资方式的推广,无论国外公司还是国内民营机构都可以参加基础设施建设,在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下,制定出符合我国基础设施投资现状的BOT项目政策,就可以使投融资结构多元化;引进竞争机制,有利于加快制度创新,打破目前存在的由单一投资体制形成的严重的行业和部门垄断局面,理顺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价格体系,改变基础设施建设由政府包办的局面,提高企业的市场化意识。
(三)优化投资结构。目前,我国利用外资的方式主要有外商直接投资和外国贷款两种。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吸引外商投资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进展。但目前大部分外商投资都集中在加工工业和第三产业,投资于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比例较低,外商投资结构不尽合理。因此,根据我国经济建设的具体情况,有选择地开发一些基础设施项目,鼓励和引导外商采用B0T融资方式进行投资建设,将有助于调整和优化我国外商投资产业结构,使利用外资工作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更加健康地发展。
(四)促进科技进步和技术管理水平的提高。一直以来,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着重投入、轻质量和重建设、轻管理的严重倾向。这一方面给国家带来了沉重负担和极大浪费;另一方面造成运营效率低下、人浮于事、机构臃肿、服务质量差等现象。这种状况的改善,一要深化改革;二要扩大开放。采用BOT融资方式将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办法,有利于提高基础设施项目的运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推动我国特别是河北基础设施技术和管理水平与国际接轨,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效需求。
二、我国政府在BOT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BOT政策和法律框架。我国政府之所以推进BOT,首要动因是为了弥补政府财政资源不足与国家发展需要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之间的缺口。国家推动BOT的主要手段是政策推动,在体制外开辟一块政策区间进行探索。外贸部于1995年1月16日了《关于以BOT方式吸收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计委、电力部、交通部在1995年8月21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试办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两个通知构成了我国推行BOT的政策与制度环境,然而通知中仅仅对BOT的定义、适用范围、审批机关及审批权限、风险分担、权利与义务、监督与管理等做了简单的规定。至于BOT必须依赖的宏观政策环境和微观管理体制并没有一开始就形成可以“一揽子”解决的框架。这一现实衍生出了我国BOT过程的两大特点:一是增量改革战略下依靠政策推进;二是制度建设的滞后性(二)BOT要求的建设、运营体制与现行体制之间的矛盾。首先,从规划来讲,实施BOT意味着政府规划“掌舵”与“划桨”分开,政府集中精力在政策规划上,而将建设和运营交给市场去做。这种分离,导致了制约规划的决策变量的变化,财量不再是主要的政策约束,政府可以改变高度集中的决策体制,适当划分中央和地方的基础设施规划决策权,摆脱基础设施不足的状况。也就是说,适当调整高度集中的规划决策体制可以促进地方政府利用BOT的积极性,也可以减轻中央政府的财政负担。其次,从投资来讲,传统体制下,政府作为直接的投资者和BOT融资方式是完全不同的。推进BOT有必要改变这种政府直接投资的融资体制。传统上,政府制定了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后,就通过财政预算,直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这样就容易引起两大弊端:一是政府的财力有限,许多大型工程没有力量投资,与此同时社会上的民营资本和外国资本不能有效的利用;二是建设、经营采用非市场化的经营管理导致资金浪费、效率低下、工程质量没有保证。最后,从运营来讲,BOT要求改变政府作为直接运营者的角色。政府作为基础设施的直接运营者其特点在于:政企不分、地区分割和部门分割导致垄断和过度竞争并存、政府管理缺位,等等。这种体制下由于没有形成良好的激励约束机制,经营效率低下成为一个普遍的现象。只有改变了政府作为直接运营者的角色,才能保证政府与企业分开,为BOT制度框架的建立提供前提。
(三)政府角色的缺位、越位和错位
1、政府角色的错位(越位)。在BOT的招标和规划阶段,官员将主要精力放在了政绩上,对于一些项目的合理性缺少关注,一项基础设施项目涉及很多方面的利益,特别是在城市现代化的进程中,“经营城市”成为时髦的口号,很多地方政府只顾招商引资,忽视了城市变迁过程中的公民权利,为了政绩和项目承包商的利益而损害公民权利的事件层出不穷。而一旦承包商和公民权利发生冲突,政府往往倾斜于承包商的利益,造成了公共利益天平的失衡。
在BOT授予特许权的阶段,有些政府部门的决策过程缺少科学的论证,缺少民众的参与。不当的高估政府的能力,匆匆决策,对于一套明晰的管制框架和合同框架没有投入必要的关注。结果项目一旦建成,进入运营阶段后,签订的合同遭到公众反对时,政府就陷入公众和项目承包商的两难之中。有些政府部门往往用权力干预合同的实施导致交易费用的攀升和政府信用的丧失。
2、政府角色的缺位。一个规范的、有效率的、兼顾公平的BOT框架中,政府扮演特许权授予者、管制者、合作者和支持者、推动者和帮助者的角色。但是,由于BOT主要是政策推动,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没有根本改变,从而政府的职能没有发生改变,这直接导致了政府角色的缺位。首先,特许权授予时的政府角色缺位。政府在授予特许权的时候,并没有培育一个适应市场竞争的体制,对交易成本、风险的结合,运营和控制等方面缺少严格的控制。其次,政府作为管制者角色的缺位。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单独的管制机构针对BOT项目进行管制。再次,政府作为合作者和支持者角色的缺位。一种是政府过多的政策支持,导致公共利益和项目承包商利益的天平偏向于项目承包商利益;另一种是政策支持不足,制度不健全,政府与项目承包商之间利益失衡。最后,政府作为推动者和帮助者角色的缺位。政府作为缺少意愿和能力提供必要的担保、税收减让或者竞争承诺都是资本不愿投资于BOT的制约因素。三、我国政府推进BOT发展的政策选择
(一)建立完善的政策框架和法律框架。结合目前我国有关BOT的政策建设的落后局面,放宽政策的覆盖面,实施国民待遇,允许国内民营资本平等竞争参与BOT的项目建设等。在我国,外资享有“超国民待遇”,在BOT项目投资中,这种“超国民待遇”表现为外资优先准入,而实际上内资BOT相对于外资在回避BOT的政治风险和外汇风险、不影响国家的完整性、比较熟悉国情、容易与政府顺畅而有效地沟通等方面更有比较优势。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尽快建立《BOT法》。因为BOT运作中需签署大量的合同文件,对BOT单独立法就显得很必要。按照国际惯例,在英、美、法等国一般都对BOT单独立法或制定条例性法规。我国也应借鉴此种做法,通过专门的法律形式把报批与招标程序、BOT项目的合同范本与BOT的运作规则等固定下来,单独立法,这样有利于BOT的规范运作。只有严格遵守国际惯例,保证国内政策、法律的稳定性,国外投资者才有信心来我国投资。
(二)由政策推动到制度推动。我国30年的改革开放过程是一个国家通过政策调整,渐进的增量改革的过程。国家首先通过政策引导、推动经济的发展,培育市场的发育;然后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