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的本质汇总十篇

时间:2023-08-08 17:08:12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传统文化的本质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传统文化的本质

篇(1)

和谐是中国古代优秀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价值理念。从字源的角度探索“和”、“谐”的指物性、象形性及其涵义,对于分析中国传统和谐文化的起源、本质及其意义有很大帮助。

“和”必然有一定的“度”和“量”的要求。做到适中、恰好。这个“度”和“量”的要求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必中节”思想。《中庸》认为:“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和必中节”就是要做到恰到好处,无过无不及。如,儒家对于“乐”的教育就是严格遵守“中节”的原则的,“乐而不,哀而不伤”(《论语・八佾》),不、不伤就是适中、恰到好处,这样才算是真正的“和”。

从以上的字源分析可以看出,“和”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在多样中“调剂”,兼容各种矛盾关系,调剂以达相成相济的和谐理想之状。

“谐”也有两种写法――“”与“谐”。现在通用“谐”。“谐”与“和”同义,都指音乐的和谐与协调。《说文解字》释“”曰:“乐和也。从龠,皆声。《虞书》:‘八音克。”’可见“和”、“谐”两个字都有音乐或语言调和的意思。同时,《说文解字》对“谐”还有这样的解释:“谐。恰也。从言,皆声。”“凡从皆声字,多有和同义。”《说文解字》释“袷”为“谐也”。这是互训同义的现象。所以,“谐”具有恰如其分、恰到好处、协调一致等意思。

中国传统和谐文化的重心集中在“和”上,其主要涵义由传统“贵和”思想演化而来。《论语・学而》记载:“礼之用,和为贵。”礼的作用,以“和”最为可贵,含有价值判断的深刻意义。所谓“和为贵”,就是说和谐是宇宙和人生的最高境界和价值,是治国处事、礼仪制度的价值标准。中国古代在谈及“谐”的时候,更多与“和”相连。在中国很早以前就有“和”与“谐”互释的情况出现,如《尔雅》“谐、辑、协,和也”,《尚书・舜典》“诗言志,歌咏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伦也,神人以和”,《周礼》“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周礼・天官冢宰》),《左传》“八年之中,九合诸侯,如乐之和,无所不谐”(《左传・襄公十一年》),这些都是“和”、“谐”并用的例子。

“和”、“谐”原与音乐有关,指声音相应,伴奏适度,后来逐渐成为一个有着丰富内涵的哲学概念,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念。和谐是一种相对的矛盾状态和破解矛盾的行为过程,“和谐”的意思即通过“调剂”、“配合”等手段,建立“匀称”、“适当”和“恰当”的整体。和谐也是矛盾的特殊表现形式或特殊存在状态,它允许和鼓励差别的存在,它接纳和正视矛盾的出现,它更善于对矛盾进行解决,在和谐的发展过程中也会不断产生新的矛盾,矛盾不断解决的过程就是和谐不断实现的过程。和谐既是矛盾的统一体,也是矛盾的动态发展过程。

二、和谐本质析:“和”、“同”之辩

中国传统文化强调“和谐”,“和谐”的本质是理解、包容、尊重,即“和而不同”。其实,无论在历史上还是现在,都有不少人将“和”与“同”混为一谈,认为“贵和”就是无原则地追求毫无差异的“同一”。其实,“和”与“同”是两个本质不同的概念。矛盾的两个对立面的统一,是“和”;矛盾的两个对立面斗争,是“异”而不是“同”,但它们又同时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这就是“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和”一直与“同”作为一组相对的哲学概念出现,“和谐”的本质也是在历次“和同之辩”中逐渐凸现出来的。

开启中国历史上“和同之辩”先河的是西周末年思想家史伯。《国语・郑语》记载,西周末年,史伯认为:“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国语・郑语》)他对“和”与“同”的区别作了系统而深刻的阐发,认为西周最大的弊端就是“去和而取同”,对和谐的本质有了深入的认识。“以他平他谓之和”,“和”是聚集不同事物而得其平衡,是不同事物或对立之物之间的统一。“以同裨同”即为“同”,是同类事物的简单相合;是单一事物的机械相加,否认事物之间的矛盾和差异。史伯还论述了“和”与“同”的功能差异: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和”能产生新事物,把相同事物叠加起来的“同”却不能产生新事物。此外,在价值取向上,史伯主张“取和去同”,反对“去和取同”。“取和去同”可以使国家兴,而“去和取同”则必使国家亡。

继史伯之后,春秋末年的晏婴与齐景公进行了历史上第二次“和同之辩”,说明“和”是对立之物的相济与相成,将和谐的本质讨论进一步引向深入。齐景公问曰:“和与同异乎?”晏婴对曰:“异。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烨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泻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左传・昭公二十年》)在那次对话中,晏婴引用了一系列诸如“水、火、醯、醢、盐、梅”、“清浊”、“小大”、“短长”、“刚柔”等相反相成的概念,指出“和”不仅是对立物的统一,而且还是对立物之间的“相济”和“相成”。例如烧菜做饭,除了具备水、火、醯、醢、盐、梅等各种原料,还需“(火单)之以薪”,味道淡的,“济其不及”,味道浓的,“以泻其过”,这样才能烹饪出一道美味的佳肴,人吃了才能心情舒畅。“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单一原料相加,就做不出美味的汤来。五味相和,才能产生美食;六律相和,才能形成悦耳的音乐。他强调了“和”本来之“调剂”与“相成”的动态意义,是对和谐本质认识的一次重大深化。

历史上的第三次“和同之辩”是在孔子与其弟子之间进行的,他们对“和”与“同”进行了辩析,对和谐的本质进行了总结性阐释。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这里的“和”,是多样性的统一,包含着不同或差异。孔子从伦理道德的高度将“和”与“同”看成是“君子”和“小人”的区分标准,“君子”之“和”,讲求对话、兼容,从善如流;“小人”之“同”,囿于一团和气。由单纯地区分“和”与“同”,深入到治世与伦常的主体――人的层次。在此,“和”不仅仅是与“同”在本质上相反的概念,更是人们处世待物的基本原则,开始具有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意义。

从以上三次著名的“和同之辩”中可以看出,“和而不同”是和谐的本质意蕴,也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要求。尊重和允许不同要素、各种差异存在的“和”是万物产生和发展的根本规律和法则。“和而不同”的本质决定着事物 的发展,它是强调事物多样性的辩证统一,“同”是抹杀矛盾双方的差别性,是无条件、无原则的去异取同,而“和”并不是没有斗争,而是使斗争的各方实现和谐相处,是矛盾双方有差别的统一,是相反相成、互补互济的共生共处,从而能够促进事物向前发展。

三、和谐意义释:身心、人伦、社会、天人

和谐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一种状态,是人对自身、他人、社会、自然这四者关系的协调和平衡程度的一种确认。“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中庸》)和是天下万物所应遵循的普遍准则,和谐文化对于身心、人伦、社会秩序以及天人关系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身心方面,中国传统和谐文化重视通过修身养性实现人的自我身心和谐。自我身心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欲与理、物质与精神的关系。中国古代的儒家首先肯定人们对物质利益的正当欲求,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论语・里仁》但他又强调“欲而不贪”(《论语・尧日》),反对放念,“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已衰,戒之在得。”(《论语・季氏》)也就是说,人们在追求和物质利益时,不能将它们作为人生的全部追求目标,而要掌握适度的原则,见利思义,保持平衡谦和的心态,实现自我身心的和谐,这是中国传统文化将生命价值与道德价值有机结合以实现身心和谐的思想体现。孔子说:“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论语・述而》)可见,修身养性是实现自我身心和谐的关键,这需要做到“修德”、“讲学”、“向善”、“改过”,这是实现自我身心和谐的路径。

篇(2)

一、文献回顾与问题提出

众所周知,世界上有两个以质量闻名的国家,一个是德国,一个是日本。战后日本之所以迅速成为一个经济大国,很大程度上就与其产品和服务方面的“质量奇迹”有关。是什么造成了这种“奇迹”?

围绕上述问题,学者们发表了不少论著,相关研究主要偏重于日本的现代质量控制体系和制度规范。这大致有两个方面:一方面为宏观层面的政府规制体系,另一方面为微观层面的公司治理结构。就政府规制体系而言,学者们不约而同地指出,日本的质量奇迹缘于广泛的政府规制,通过政府干预一方面对市场失灵进行了矫正和改善,另一方面对相关产业进行了保护和扶植。对此,中国社科院日本研究所课题组(1994)就指出,日本的经济发展和质量奇迹可以归结为一种“制度上的创新”,即“日本作为一个资本主义制度的国家,却导入了一些社会主义制度的因素,采用了一些社会主义的调解手段”。莽景石(2001)的相关研究解释了日本政府规制的兴起原因,他指出,通过战后的改革,日本“成为一个具有权威主义倾向的官僚制多元主义国家,政党与官僚的长期结盟,导致了一种相对集权的政治结构的出现,形成了实际政治经济过程的官僚控制”,这一政治体制使日本政府具有了较强的议价能力,进而在协调与企业的关系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具有了较大的优势。车(1998)的相关研究介绍了日本政府规制的具体内容,他指出,日本的经济和质量奇迹主要在于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这些干预措施包括“制定经济计划和提供情报信息;采取适时灵活的财政金融政策;以产业政策进行平衡协调、政府对企业实施行政指导等”。除此之外,徐超平和秦勇(2001)的《日本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与政府规制透析》和谭珊颖(2002)的《论政府规制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通过考察日本相关企业立法》等文章,则从微观视角和具体案例详细论证了政府规制在保障产品和服务质量方面的作用。就公司治理结构而言,相关的研究也颇为丰富,如杜导正等人的《探索日本》、陈建安的《日本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及其方向》、莽景石的《略论日本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其改革趋势》和《日本的公司治理结构:对美国模式的偏离与回归?》、胡欣欣的《股份公司制度的机能与股票市场的利弊――关于战后日本股份制特点的思考》,其中,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是中国社科院日本研究所课题组(1998)所编写的《日本经济的活力》一书,在该书中,他们将日本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概括为五点:(1)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相比,日本企业的所有与经营的分离更彻底,企业经营者可以放开手脚干,经营者受到来自股东方面要求分红的压力较小,因此有更多余裕来考虑企业的长期发展。(2)以终身雇佣制、年功工资制和按企业组织工会为“三大支柱”的日本式企业经营方式使企业成为富有凝聚力的组织,成为一个通过职工的录用、训练、福利、升迁等各个环节“把职工完全掌握起来的系统”。(3)在日本形成了一种“要忠于企业”的近乎宗教式的社会伦理。(4)与战前相比,战后日本企业不仅消除了企业内部人员的身份等级差别和收入上的悬殊差距,而且企业内部的收入差距明显小于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显然,企业内部的平等化是发展现代化企业的必然要求。(5)为了追求长期发展的经营战略目标,日本企业往往把夺取市场占有率的需要看得比利润还重,把市场占有率当做经营状况的关键指标。

笔者十分认同上述学者的研究结论,即制度规范在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方面有着关键性的作用。除此之外,笔者还认为,一个国家能够持续地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意味着它的绝大多数国民具有持久而强烈的、以质量为基本取向的工作伦理,而在这种“质量取向的工作伦理”背后,又是以某种特定的人生哲学和价值观念为支撑。所以,对于日本质量问题的讨论就可以延伸到对日本人的工作伦理及其背后的生活态度、价值观念的讨论。因此,笔者认为,日本质量管理的成功实际上是一种整体的成功,是整个社会的规范体系,包括内在规范(基于文化传统的价值观念)和外在规范(正式颁行的管理制度)体系相互作用、共同产生的结果或“功能”。居于这一规范体系最深层的,是由日本独特的文化传统所型塑的国民的生活态度、价值观念;处于中间层次的是各种社会组织中的科学管理制度,如企业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制、职工中心主义以及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等;处在表层或宏观层次的是政府的各项规制体系,包括支持型规制和惩罚型规制等。正是这三个层次的相互作用,共同铸就了日本的质量伦理及其闻名全球的质量业绩。换言之,这种日本式的“质量取向的工作伦理”,既是其历史、文化传统持久培育、涵养的结果,同时又离不开科学合理的外在管理制度的规训作用。下面让我们对这一问题展开具体讨论。

二、文化精神与日本质量管理的“先验模式”

在日本文化传统中,蕴含着一些对现代日本管理产生非常重要影响的观念资本,如忠诚的观念,团队合作的精神,强烈的规则与标准意识,以及勤奋、敬业的精神和一丝不苟、追求完美精致的工作态度等等。这些观念显然受到中国儒家文化的影响,同时又是在日本独特的社会历史条件塑造下,发生了某种日本本土化的创造性转换,进而对日本国民的工作伦理、质量意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忠”的观念对于日本人“服从”与规则意识的塑造

日本文化中“忠”的观念虽然来自中国的儒家,但它在中日两国的价值系统中的含义却有很大不同,从而社会政治功能也是不一样的。在中国传统政治伦理中,虽然“忠”的直接含义是“忠君”,但是这种“忠”又是以君主能够“代天行道”、惠民保民为前提的,即必须以君主能够有恩于民为前提条件,否则就会如孟子所说,如果君不像“君”,视人民如“土芥”,人民不仅不应该“忠”,甚至可以视君主为“寇仇”;一个大臣如果不是服从内心良知的判断,处处迎合君主的意志而罔顾天道、民意,恰恰不是“忠”,而是“妾妇之道”、奸佞小人的做法,这就是有些历史人物如秦桧、严嵩、和等生前备受皇帝恩宠,死后却被史家贬斥为佞臣、奸臣的缘故。所以中国文化中的“忠”不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其实质是一种基于良心判断之上,以君恩为前提条件的“忠”。而在日本,“忠”的伦理却逐渐演化为一种对君主或主上的绝对、无条件的忠诚和服从。这首先和日本以天皇制和贵族等级制为核心的政治结构有关。不同于中国的皇帝之上还有个“天”这一最后的主宰,日本天皇本身就是至上的神,在他之上不再有高于他的“天”,天皇所代表的朝廷本身就是“公”(オホャケ)的最高层面(沟口雄三,1995)。因此,天皇像神那样是绝对至高无上的,是不可置疑的。这种绝对的天皇制为日本了树立了绝对观念,即:树立了对原则、对权威的绝对服从、绝对信守的思想观念。与天皇制相配套的是贵族制,它是一种由幕僚、各藩构成的贵族等级制,最高的实际权力掌握在幕府手中,下面是各藩,藩下面是武士,武士下面是农民,“士农工商”的级别森严而分明。在这种纵向等级之下,发展出了日本人的忠诚感和服从意识,全国忠于和服从于天皇,下级忠于和服从于等级制中的上级贵族。这种“无保留的忠”的产生也和禅宗的传入有关。受禅宗“忘我”、断绝生死方能“见性成佛”观念的影响,日本文化传统发生一种“死的觉悟”,其“忠”的伦理才进一步走向绝对化。所以,中国的“忠”说到底是对自我良心的忠诚,日本的“忠则基本上是一种旨在完全献身于自己领主的真诚,是一种无条件、无保留的献身精神、敬畏意识和服从精神(梁漱溟,1987)”。

中国文化中的“忠”固然能够让人面对权威(特别是横暴的君力)时保持某种良心的自由和独立,显示出一定的文化超越精神;但是它把判断忠与不忠的权力交给了每个人主观上的“良心”、“良知”,一旦主观判断出现问题,这样的“忠”就往往在实践中流于每个人“自行其是”、自作聪明,这样的人多了,什么规章制度、法律制度和质量标准都难以落实。日本人的“忠”看似愚昧、武断,但在近代的转型过程中,它所蕴含的对于抽象的规则体系、对法制和权威的敬畏感与服从意识,以及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的规则意识等,都非常自然而然地与现代企业制度和行政管理体制相结合,发挥了积极作用。正是在这些敬畏感、服从意识和规则意识的影响下,日本人比较能够养成忠诚于企业和政府组织,服从于上级,以及毫不走样地遵守规章制度的思维和行为习惯,以及为了公共的、公司的利益任劳任怨、不辞劳苦的献身精神和中规中矩的规则意识,而这一切,最终当然会表现为强烈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而提供好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日本人一般给人循规蹈矩甚至有些刻板、笨拙的印象,很大程度上恰恰是他们的规则意识所致。

(二)“共同体”意识对日本人团体认同和协作精神的塑造

质量意识也意味着一种重视社会整体利益、团体利益的价值观和人生态度。一个人如果自私自利,放纵私欲,没有整体意识或团体意识,自然就会做事懒惰马虎、偷工减料、粗制滥造、损人利己。而日本人的质量意识就与他们的团体取向的价值观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历史上,这种共同体意识、团体意识的发育主要是受其社会政治结构影响。在日本的那种等级式的贵族体制下,一个人生来就直接地隶属于某个藩、某个领地,这些藩、领地有着明显的共同体的范围界限,从而容易形成明确的共同体意识。另外,村落在日本历史上也比在中国独立性更强。对比中日两国的乡村结构,我们可以发现,中国人在乡村之间的自由流动迁移基本上没有什么制度上的障碍,在土地可以自由买卖的情况下,一个人在某地购买了田地,就可以迁居到此地,使得中国的乡村更具有开放性和流动性;而在传统的日本乡村则共同体意识、排外意识相对较强,村落有比较严格的规则体系,对内部成员的行为进行相对严格约束,同时排斥外来人员的迁入,形成了自律性、封闭性很强的共同体,而这也有利于日本人团体意识的发育。这种团体意识延续到现代,也很容易形成日本人对政府和企业组织的强烈归属感和对公共事务的责任意识,使他们在个人与共同体特别是与企业共同体的关系上,更重视团体、共同体的价值和利益,更倾向于从团体中获得生命的价值感和意义感。当1995年阪神大地震袭来的时候,许多日本人的第一反应不是往家里跑,而是往公司跑;看到自己的家变成了废墟,日本人没有哭,而一旦看到公司、企业震垮了,许多人却悲痛失声,支撑不住了,可见企业、公司对日本人来说是多么重要!正是在这种团体意识的影响下,员工们很容易产生以企业为家的思想,将其所服务的社会组织当成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从而形成对团体的强烈归属感和高度责任意识,在工作中表现出勤奋忘我、吃苦耐劳的“工蜂”精神,与企业、与团体荣辱与共、对工作质量一丝不苟的态度,从而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同时,这种团体意识也有助于培养人们之间的团结与协作精神。在现代流水线作业的背景下,一个高质量的产品是每道工序、每个员工相互协调和共同配合的结果,而日本人那种对团体的强烈归属感以及相互配合精神,正好在追求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的现代管理中找到了用武之地。

(三)“职分”思想对于日本人敬业精神与认真态度的塑造

一个企业乃至全社会能够持续地(而非在某种外在强制下偶然地)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也意味着其大部分社会成员必须拥有一种专注的、心无旁骛的工作心态,意味着能够认真严肃地对待每一件工作,并能从中获得满足感和愉悦感的敬业精神和职业庄重感。中国文化传统特别是在儒家思想中虽然也有些“居敬”、“庄敬”、“职分”等观念,对于中国的敬业精神的发育也会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总起来看,诚如牟宗三(1991)先生这位当代新儒家代表人物所指出的,“中国文化的浪漫性太强,英雄气太重,而‘事功的精神不够’,比较偏重于追求大目标、大事业,缺乏老老实实做好‘平庸’小事的精神”。这使得中国人的敬业精神相对不足。日本作为一个国土狭小的岛国,资源贫乏,而且饱受地震火灾的侵扰,这样的地理环境和国情一方面使日本人具有很强的忧患意识和危机感,同时也促使他们走向一种追求小而精的、内涵发展式道路,从而容易养成把小事做好做精、在“茶壶里翻波浪”的精神。另外,日本人的这种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也与其独特的宗教文化有关。日本是个多神教、泛神教的国家,他们认为万物都有道,都有灵。这使得他们把每一件事里面都赋予神圣的意义。而日本佛教的“职分”思想也对培育日本人的敬业精神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本来,佛教从中国唐朝的百丈禅师开始就倡导“一日不作,一日不食”,强调世间法即一切法,“担水砍柴无非妙道”,只要认真对待每一件工作,无论大事小事都可以成佛,从而每一件事都含有“道”,都有其神圣的意义。正是从这一思想出发,日本战国末年的禅宗僧人铃木正三也提出“任何职业皆佛行”的“职分”思想,认为“世法则佛法”、“佛法不异于世间法”(“修业之念愿”),“佛法世法同一”,只要专心于日常之职业生活即为佛法之实践,倡导在世俗生活中开显佛法之真精神。商人只要不违正直之宗旨,其经济活动是合理的。农人以锄镰尽心勤勉播种、耕作、收割,就是学佛和行佛之道。正是在这种思想传统和历史条件的影响下,很容易使人形成对于职业的神圣感和敬重感,做事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到过日本的人恐怕都同意这句话,叫做“日本人无小事”,同时也容易对日本人产生“小气”的印象。这种“小气”的风格甚至经常受到我们一些同胞们揶揄,但是这种“小气”用于工作时,恰恰使日本人能够认真做好每一件“小事”,庄重对待每一件“小事”,表现出一丝不苟、勤勤恳恳的职业精神和工作态度。也正是靠着这种“小气”,使他们在做事时追求精致完美,奉行一种尽善尽美的“完美主义”原则,把工作当做享受,在工作中追求艺术的美感。可以说,这种对工作庄重、认真、勤奋、敬业以及追求完美精致的态度和精神,正是日本质量奇迹的奥秘所在。

正如新制度主义所揭示的那样,制度作为一套实现社会秩序的规则体系,包括内在规则系统(内在制度)和外在规则系统(正式颁布的外在制度)两个基本层面。其中内在规则系统主要包括价值信念、道德伦理规范、风俗习惯等,它们构成了各种正式制度的基础或“先验模式”,各种正式制度实际上是对既存的社会内在规则的正式确认,而绝非被任意“制定”出来的(韦森,2005)。因此,一个社会如果没有起码的道德伦理规范的“社会资本”存量,其正式制度规范再完美也没有生命力。上述日本文化传统中的一些人生哲学、价值观以及由此产生的工作伦理,就是日本质量管理规范体系中的灵魂和基础。

三、政府规制与日本质量管理的宏观层面

虽然日本文化中的工作伦理构成了日本质量规范的基础和灵魂,但这种“内在规则”毕竟是依靠员工的道德自律发挥作用的,难免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和弹性,仍然存在诱发投机取巧的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再加上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本身就蕴含着外部性、自然垄断、不完全竞争、信息不对称和风险性等市场失灵的问题,如果没有政府的适度干预和规制,就无法保证企业等社会组织持续地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产品,进而为害社会。基于“内在规则”的模糊特点和“市场机制”的失灵可能,作为“外在规则”的政府监管与规制就显得必然与必要。那么,在质量问题上日本政府是如何发挥规制和监管作用的呢?

(一)政府规制的前提:协调型的政府―企业关系

众所周知,由于种种复杂的历史、社会原因,日本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十分独特。它既不是政府对企业的简单规制关系,也不是“消极国家”意义的政府对市场的放任关系,而是介于二者之间,是一种以政府为主导的、政府―企业相互依存的“协调模式”。“在这一模式下,政府和企业形成多元的或多渠道的协调沟通与调控关系。比如在宏观层面上,政府通过各种企业法规、金融政策方面的规制,积极介入企业”(Lee and Yamazawa,1990)。在中观乃至微观层面上,则是在政府各部委与所管辖的民间企事业团体之间形成长期的信息沟通和协调关系,其突出的表现就是企业以产业界为单位,由产业界团体与政府方面进行交涉,而政府(官僚)方面则按产业类别设立被称为“原局・原课”的部门,专门担当与企业的交涉,形成一种“关系型控制体系”(孙丽,2008)或“官民一体”(王德迅,1998)的产业协调发展体制。图1展示了日本政府与企业之间沟通协调的框架结构,这一框架结构具有以下特点:(1)日本政府各部委之间的管辖范围区分严格,各部委与各管辖范围内的民间企事业团体之间形成了长期的关系;(2)日本经济体制中的“政府―企业关系”由代表产业界的产业界团体和代表政府各部委的原局・原课按产业类别进行交涉,具体表现为图中的虚线部分;(3)日本政策的制定权分散于各个掌管工业的部门和其相对应的产业领域中 ,不同部门之间相互协调,执行地位平等。也就是说,与企业联系紧密的政府各部委在法律的制定上具有主导的作用;(4)日本公司和中央政府之间的关系向来以亲密友好著称,因为政府官僚执行法律主要是用非正式的“行政指导”方式,法律规定外的官员和企业之间的会议不计其数,政府视自己为国内产业的促进者,而非铁面无私的管制者。

上述的特点给我们清晰地勾勒出了一个“具有政策(甚至是法律)主导权、与企业相处融洽并了解企业动态”的日本政府形象,同时也告诉我们,在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政府与大企业保有紧密的合作。产业政策、规制体系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绝不是政府单方面计划行动的结果,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也参与和影响了政策的制定。世界银行1994年的报告对此评价道:“日本存在一个能力高、不正行为少的官僚机构,这样的官僚机构一边从政治的压力中保持相对的独立性,一边利用审议会等和民间企业进行情报的交换和协作。”由此,我们不难想象,在这种情报交流通畅、政府企业关系密切,并且知己知彼的情况下,政府能够制定出合理、有效、符合企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以及规制标准也就理所当然了。因此,协调的政府―企业关系是日本政府规制的前提。

(二)政府规制的保障:健全的法律体系标准

为了保障企业和各社会组织能够提供良好的产品和服务,日本政府在发挥规制功能方面的一个突出特色,就是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依靠严格而健全的法律体系对生产和服务的各个领域进行全面监管。从国家规制发挥作用的范围来看,日本《东银周报》曾在1995年7月20日的报道中指出,“日本在1990年受国家规制限制的经济领域占所有经济领域的41.8%,而在同时期的美国,这一比例只有6.6%”。这也使得日本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是政府规制最多的国家。从横向上看,这些规制类法律几乎涵盖了日本生产与服务的诸领域,包括电力、铁路、通讯、食品、商业等等;从纵向来看,这些规制类法律几乎涉及从生产到加工,再到销售的各个环节,包括市场准入(认证许可)、生产设备新增、进口、市场售价等等(莽景石,2000)。

日本规制类法律之所以健全,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这是规制的内在要求。所谓规制,主要是指运用法律、规章、制度等手段,直接对微观经济主体及其活动进行规范、激励和约束、限制,修正市场经济的先天性缺陷,引领社会的健康发展。因此,规制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制度依赖性”,它是以法律、规章、制度的存在作为前提条件和重要手段,只有这些法律、规制、制度存在了,政府干预企业、经济的行为才能变得合法、合理;另一方面,这是日本质量管理理念的必然结果。从规制手段实施的时期来看,规制可以分为事前规制与事后规制两个阶段。事前规制主要体现为制定绩效标准、规格以及偏差预警系统;事后规制主要表现为对规格、标准的维持进行确认和监督。但是质量本身具有公共安全性的特点,一旦造成伤害即无法弥补。因此,日本政府在质量管理上,特别强调“事前规制”,以期通过“预防行政”收“先下手为强”之功效。在这一管理理念的指导和诱发下,具体到规制类法律上,就特别强调“法律先行,防患于未然”。因此,日本的规制类法律健全不仅理所当然,更是为政府规制的顺利施行提供了制度支持和保障。

(三)政府规制的手段:支持型规制与惩罚型规制的并用

我们知道,政府对企业的规制可以分为惩罚型规制(矫正)和支持型规制(改善)两种类型。就支持型规制而言,有学者认为,日本政府对企业的扶持和支持,是日本质量管理能够长期反复进行的根本原因(张秀敏、高淑娟,2006)。这些支持和扶持主要有:(1)放手让企业进行竞争的同时,积极编制滚动式的长远规划,以引导和适应企业的发展需求。(2)日本政府以经济为杠杆(包括税收、信贷、经济立法等)对企业进行扶持和支持,政府先是通过各种规制建立了日本银行的“护送船团”方式和主银行制,进而直接控制了银行和金融业,再通过银行和金融业为企业进行各种贷款支持和产业扶植。(3)日本对中小企业采取特殊扶持方针,鼓励其提高质量,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日本政府为了解决中小企业筹资难等各种问题,一方面设立了专门的机构,另一方面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政策(参见表1);另外,还从劳动力、技术情报、原材料几个方面对中小企业进行扶持,协调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关系。(4)日本以“技术立国”为方针,着力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为此,政府将技术开发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由1.7%提高到3%,将技术开发费中政府负担的比例由30%提高到40%,并重点扶植一系列新技术的开发。(5)为促进企业质量发展,日本设置了各种奖励措施,如通产省的“出口企业产品标识制度”和科学技术联盟的国家质量奖――“戴明奖”等,以促使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国际竞争力。

就惩罚型规制而言,上述已经提到,日本的规制类法律不仅多而且严,除了国家严厉的法律规制外,通商产业省还有相关的产业政策的约束,这些法律和政策,无一例外地强调,企业必须依法照章办事,绝不允许投机取巧,绝不允许违法乱纪。如若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小的方面而言,将会失去国家政府的信贷支持;大的方面而言,高额的罚金足以会使一个企业及个人倾家荡产,甚至锒铛入狱。通过对于支持型规制与惩罚型规制的并用,日本政府真正做到了奖优罚劣,从而维护产品质量法规的权威性,促进质量管理的提升和发展。

四、企业制度与日本质量管理的中观层面

政府质量监管,在整个宏观质量管理体系中,最重要的职能是保证一个国家或区域总体质量的安全。政府当然有促进一个社会总体质量向更高目标发展的任务,但是由于更好的质量标准,实际上根本没有办法加以静态确定。更重要的还在于,“更好的质量标准并不是政府的直接行为就能达成的,它更多地取决于一个良好的、公平的质量制度环境,以及取决于企业的自身努力”(程虹,2009)。因此,要想从“质量安全”迈向“质量发展”,追求更高、更好的质量标准,关键在于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要依法进行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并根据市场规律进行自我经营和自我决策。

日本在经济上具有自由化的特点,市场经济也比较发达,日本各企业为了应对市场自由竞争的压力,提出了“以质量求生存”的口号,积极进行管理改革和制度创新,并发展出了一系列具有共性和特色的制度成果,从中观的企业层面保证了日本的质量管理。概括而言,这些制度成果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终身雇佣制

日本企业在用工制度上比较普遍地实行终身雇佣制。这种看似不符合市场逻辑的制度模式,其实内含着深刻的经济理性,符合雇佣双方的权利要求。从企业角度来讲,这一用工制度提供了稳定而优质的劳动力资源,进而推动了企业的技术革新与质量发展。培养一个高技术的员工,既需要高成本的投入,也需要中长期的培训。终身雇佣制度恰恰为此提供了资金与时间的保障,并在企业和员工之间形成了一种受到法律规范和保护的契约关系。因此,企业可以放心对员工进行长期经营和培训,而不用担心企业员工的跳槽和辞职,以及由此给企业带来的严重人力资本损失及其相关的成本代价。反过来说,受过培训的高技术员工又会进一步改进生产技术,进而推动企业的技术革新与质量发展。从职工角度来讲,有利于规避失业的风险,充分调动职员的积极性。这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方面,有利于企业员工安于本职。日本劳动力市场的流动性较小,从业人员离职很困难。一旦辞离原来的企业,一般只能到中小企业就职,而这些企业工资低、劳动条件差、福利设施几乎没有,并且还要被嘲笑为“懒惰、轻浮”之人,因此,离职的代价是极其严重的,这进而塑造了日本企业员工“既来之,则安之”的思想观念,强化了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感。另一方面,这一制度也有利于企业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和主人翁意识。企业的发展繁荣与职员的物质利益密切相关,所以他们为了自身的利益就十分关心企业的经营。如果企业经营搞活了,不仅能增加奖金,劳动条件和福利设施也会得到相应改善。但企业一旦亏损或破产,就会减少奖金,甚至失业。因而日本企业的职员为了自己所在企业的繁荣不仅能尽力工作,还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而让企业员工形成了一种“干一行,爱一行”的心理观念。总之,终身雇佣制在企业和员工之间形成了一种契约关系,既规定着双方的义务又保障着双方的权利,使双方都有了安全感,有利于创造相互合作及和谐的组织管理气氛,从而间接地促进了质量管理。

(二)年功序列制

日本企业在报酬体系上实行年功序列制,主要体现为工龄工资制和工龄升迁制。这种工资制度不是根据劳动力的供求关系来确定工资额,而是按照职员劳动熟练程度和对企业贡献大小的工龄来决定的。同时根据定期增薪和提高工资标准的规定,使职工每年工资都有所增加。基本工资的增加,决定因素主要是工龄。在年功序列制的前提下,年轻人员的工资所得比较少,在一定程度上是与其贡献度并不匹配的,与之相反,中老年从业人员的工资所得则会比较多。因此,对于年轻从业人员而言,过少的支付意味着对企业的变相投资,年轻时的“投资”会在年老后的“分配”中得以回收。从业人员的这一显性出资甚至比股东的股票所承担的风险还大,因为从业人员在中途离职和企业破产都可能意味着收益的直接损失,日本企业的从业人员也因此不得不与企业结成长期一体化的命运。除此之外,日本企业还通过工龄升迁制来满足从业员工渴望提高社会地位的要求。换言之,对于企业员工而言,物质酬劳、公司职位与工龄大体呈一种正相关关系,工龄越久,酬劳和职位就越高。这就让企业员工一方面对未来有了预期和期待,另一方面也避免了企业内部、员工之间的勾心斗角,有利于创建和谐的员工关系和企业氛围,在这样一种现在时态和谐、未来时态可期的工作氛围下,质量的提升的也就理所当然。

(三)职工中心主义

日本企业“职工中心主义”观念和制度的形成,源于历史和制度两个方面。就历史原因而言,二战后,日本政府通过解散财阀、农地改革、劳动立法等三大民主改革,对既存权力进行了瓦解,对既有资产进行了分配,进而缩短了专业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经济和社会距离,从根本上变革了日本企业的所有观;就制度原因而言,日本企业采用的终身雇佣的用工制度和年功序列的报酬体系,增强了职工的主人翁意识,职工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企业,不遗余力地为企业做贡献。

具体而言,这种“职工中心主义”主要体现在所有观念、实际操作和最终受益三方面。(1)所有观念方面,从业人员虽然不是企业所有者,但是具有所有意识。股东尽管是所有者,但不具有所有意识。1990年日本经济新闻社采用抽样调查对100名企业课长进行有关“企业应属于谁?”和“现实中是谁的?”等问题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参见表2),无论在应然观念上,还是在实然观念上,“属于职工”的回答分别以80%和77%的高比例占据榜首。这进一步表明,日本企业的所有观是以职工为中心的含有其他利害相关者的观念体系。(2)实际操作方面,日本企业中的经营者与职工的关系与欧美等国不同,企业职工进入公司时,没有多少受雇之感,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很多人都能逐渐进入经营管理层,而且还是职工代表。在1990年对日本113名大企业社长进行的调查结果表明:作为社长支持的基础,最需要重视的主体是职工(63%),其次是董事(18%),最后是股东(12%),可以认为,日本公司从实质上而言,已经变成了职工的财产。(3)最终受益方面,公司收入虽然首先要满足投资者的利益,但全部余额则用于确保公司的未来发展和保证职工的未来利益,因此职工是最终控制者和剩余索取者。

(四)全面质量管理

正如日本科技联盟理事长铃江康平在一次管理者大会上所说:“我们国家什么也没有,只有全面质量管理,我们一定要深入地推行和发展它,否则,我们在国际上战斗的武器就丢掉了。”对于全面质量管理,日本学者狩野纪昭曾这样解释到:“它是指以质量保证为核心的经营管理。各部门和阶层都必须在经营者的领导下,以日常管理(各部门管理)和各种职能管理为基础,实行方针目标管理。”(1984)概括而言,就是全员参加、全员管理、全员教育。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实践,目前的全面质量管理又有了两个新的趋势:(1)向广度、向普及的方向发展。表现为在全社会各行各业都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把销售服务工作推进到产品使用全过程,考虑延长“包修期”,乃至考虑到“社会保险”;注重跨企业组织质量管理协作,这是因为日本企业从外部购入的零部件占到制造成本的一半以上,为了保证质量,企业间相互真诚的质量保证就极为重要。(2)向纵深、向提高方向发展。这表现为:重视加强产品形成早期阶段的管理,把质量管理的重点放在设计方案、加工样品、调整工艺流程等阶段,事先把好关;注意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搞形式主义、突击生产、超负荷运转;提高人的素质,进行普遍的质量管理教育,把人当成全面质量管理的核心,强调“把质量意识注入每位员工的血脉之中”。日本企业全面质量管理的推行,也为日本带来了高质量的奇效。

五、结语

总之,日本质量管理的成功是文化传统与制度创新合力的结果。经过上述讨论,我们得出了以下两点结论和启示:(1)好的质量首先源自文化和制度两个方面。一是文化,文化的传统以及文化所产生的价值观、世界观和生活的态度,会对人的质量意识产生濡染,要想有良好的质量意识,必须有能够培养忠诚、服从、合作、求精、敬业等观念的文化土壤;另一方面则来自于制度,这里说的是正式设立的制度,而不是习惯和惯例,好的制度既能对人形成一种外在的控制力,又能对人形成一种激励机制,日本质量管理的成功显然是与政府规制、企业政策等制度离不开的。(2)好的质量又源于整体层次功能的发挥。日本质量的成功是宏观政府规制、中观企业制度以及深层文化传统共同作用并且长期坚持的结果,从结构功能主义的角度来看,这三者是缺一不可的,因为任何一者的缺失都会影响到其他层次作用的发挥。这三个层次恰恰是有序存在、相互作用,共同推动了日本质量管理的发展和进步。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两点的结论和启示,对于正处在转型时期、产品和服务质量问题十分突出的中国来说,无疑是值得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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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张秀敏、高淑娟,2006:《日本质量管理的三个层次》,《新东方》第1期。

篇(3)

一、发展智慧,为学生全面发展打底立本

儒家教育把发展人的全面智慧作为根本追求,以培育和造就通才为鹄的。孔子认为,“君子不器”,即君子应当博学多识、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用中国传统语言表述,就是能够“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明群己之分,合内外之道”,正确认识天、人、物、我,把握和处理好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他者、人与己的关系,开发自我潜能,实现人的自我价值和全面发展的自由。

为发展智慧,实现人的价值自我实现和全面发展。儒家一是强调修身立志。孔子讲,“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1],把立志追求高远的道,提升心灵境界作为修身立学的第一要务。这本身符合“动机是一个人走向成功重要内驱力”的心理学规律。潘光旦先生认为,“志是心之所在,心之所止,是一个人生命比较清楚的目的,也是要打定一个健全的立身处世的主意。”[2]儒家“士志于道”的人生追求,为养成健全人格、实现人的自由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北宋著名思想家张载说“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横渠四句教,成为自宋以降历代知识分子的内在价值追求。二是突出道器并重。这就是孔子所强调的“绘事后素”[3],即要造就优秀人才,先要发展人的素质。儒家以六艺教人,六艺首先是“诗、书、礼、易、春秋、乐”六种经典,同时又是“礼、乐、射、御、书、数”六种技能。这种重视知识与技能、理论与实践同步提高的教育实践,着眼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养成,体现了儒家道器并重的素质教育理念,正确地处理了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通才与专才)的关系。三是强调道通为一。人类知识在纵向上,用中国传统概念可以表述为道、学、术三个层次。“道”与价值追求相关,是心灵所能达到的境界,为人提供安身立命基地和精神家园。“学”与专业理论相关,为人提供解释世界的知识体系。“术”与现实应用相关,强调用规律解决实践问题,为人提供改造自然和社会的技术方法。孔子讲“吾道一以贯之”,强调用以“道”贯穿思想、认知和行为的全程。有鉴于此,文化素质教育要发展人的智慧,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应当贯通道、学、术,做到从知识到技能再到心灵境界的全面关照。

东南大学在文化素质教育实践中,坚持“以立志为先,以体道为本”,把具有远大的理想、坚定的信念、健全的人格、健康的体魄,良好的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的拔尖创新人才作为人才培养目标。学校将儒家尊德性与道问学并重的教育思想,与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高峰体验”理论融合,提出了“塑造高峰体验,升华人生境界”的教育理念。[4]一是努力创造条件,使学生接触大师、接触优秀的文化成果、产生心灵的震撼,启迪智慧发展,从他人身上间接获得高峰体验,树立人生理想和远大志向。二是以学生自我为主体,开展文化创新活动和科技实践,使学生在实践中探索新知、体验美感,在感受成功的喜悦与失败痛苦中动心忍性,增益能力,树立超越自我、追求卓越的信心。

为塑造学生的高峰体验,学校着力建设了“三高两进”为主要特点的高峰体验教育平台。所谓“三高”即以“高水平讲座和课程”、“高层次大型活动”、“高层次学生创新实践活动”为主要内容的高层学术活动,强调活动的高端性,以开阔眼界和提升境界为主。所谓“两进”即通过开展“学术大师文化名人进校园”和“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强调活动的吸引力,用大师的人格魅力引导学生品味精彩人生,树立高远志向,通过艺术之美引导学生欣赏美、了解美、追求美。自1999年以来,学校延请和组织科学大师、文化名人和人文名家数百名来校讲学,举办高水平讲座2000余场,合计听众40万人次,举办高雅艺术精品活动以及高品位大型活动数百场。充分发挥了重大学术活动、科技比赛的创业创新淬炼作用,增强了学生社会责任意识、提升社会实践能力,发挥了音乐、戏曲等艺术形式对想象力、创造力的开发作用,有力提升了广大同学的审美视野、精神品格和创新能力。

二、研经习典,增强学生文化主体意识

文化素质教育兼具文化和教育的双重属性,培养学生的文化主体意识和传承创新能力,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是其天然使命。经典是民族心灵和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经典教育是培育学生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重要途径。朱自清先生认为,“中等以上的教育,经典训练应是一个重要的项目。经典训练的价值不在实用,而在文化。”[5]中国近代启蒙思想家严复指出,“大凡一国存立,必以其国性为之基。国性国各不同,而皆成于特别之教化,往往经数千年之渐摩浸渍,而后大著。但使国性长存,则虽被他种之制服,其国其天下尚未真亡。”[6]强调一个民族丢失了自己的文化,这个民族就会异化,不复存在。大学是文化传承创新的基地。美国芝加哥大学原校长哈钦斯强调“大学并非仅仅是创新之所,而首先是文明传承之所,大学应该是人类文明历代积累的文化精华的储存所,并通过现代通识教育使一代又一代的学生首先能够吸收和掌握这一共同文明财产,从而才能成为一个有教养的人”[7]。

东南大学在文化素质教育实践中,秉持“与经典同在”的理念,推进经典教育。一是开出了《文化素质教育经典阅读书目》,定期与院系和图书馆举办各种阅读经典和名著活动,每年举办中华经典诵读活动,通过创新活动形式吸引广大学生接触经典,欣赏经典,研读经典。二是在人文选修课中设立了涉及文、史、哲、艺术、科学等多领域的“经典导读”课程,延聘和组织著名校内外学者授开设了《论语》、《老子》、《庄子》、《坛经》,黑格尔《美学》、《精神现象学》等等精品人文选修课程,深度解读中西文化原典。通过“原典、老师、学生”三者互动的教学模式,经典研读活动和课程开展,促使学生养成了读好书、好读书的良好阅读习惯,启发和激励学生开展深度学习,契入高深学问,有力培育了学生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

三、六理统合,帮助学生构建完备的知识体系

人的全面发展离不开完备、合理的知识体系,要构建完备合理的知识体系必须沿着正确的修学路径,突破学科藩篱,融合文理教育,均衡人文与科学,提高人的全面素质。儒家经典《大学》“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的“三纲要”和“格致诚正,修齐治平”的“八条目”为加强文化素质教育,培育学生全面素质,养成健全人格,提供了完整的修学路径指导。“明明德”,强调开发人的灵性慧根,发挥人的创造潜能。“亲民”,强调不断培养爱心,超越自我,提升心灵境界。“止于至善”,强调树立远大理想,不懈地追求至善的终极价值。“格物致知”,强调通过在认识自然和社会的实践中,获得知识,侧重于提高人的智商(IQ)。“诚意正心”强调涵养心性,合理调节情志,侧重于提高人的情商(EQ)。“修身齐家”强调在调节好内心情志的基础上,建立良好的人伦和人际关系,侧重于提高人的“德商”(MQ)。“治国平天下”强调积极地为社会和谐、国家太平、世界和平贡献力量,侧重于提高人的“政商”(LQ)。哈佛大学前校长洛厄尔认为,“每个学生应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无论是学生的强项还是弱项。大学应该培养的人不是有缺陷的专家,而是有全面智慧、广泛的同情心和自主判断的人。”[8]就使学生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而言,格致诚正,修齐治平之道为人的成长成才提供了一条清晰的中国式的心灵攀登路径和获得完备知识能力的指南。

为帮助学生构建完备的知识结构,学校借鉴和改造朱熹的“理一分殊”哲学概念,合理设计课程结构。以“六理统合”即物理、法理、心理、伦理、艺理、哲理等的统一和谐来概括和划分整个知识和能力结构。物理指自然科学教育,侧重培养学生格物致知、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伦理、法理指社会科学教育,侧重培养学生经世致用、求仁务善的人文精神。心理、艺理教育指心育和美育,侧重提升学生诚心正意、求美务达的内在修养,提升其审美和人生境界。哲理侧重世界观教育,目的在于通过顶端统摄,使真、善、美合一,使人格日臻完善。学校充分整合培养方案,在教学计划中明确要求理工科学生修读人文类课程,人文专业学生修读自然科学概论课程。学校依托学科优势建设了“文科物理”“大学语文”“唐宋诗词鉴赏”“美术与技术鉴赏”等国家级精品课程,同时延聘著名学者开设一批精品课程,构成了结构合理、品质优越的文化素质教育课程群,为学生提升能力,发展素质,构建了完善的知识结构。

四、五教并施,为学生营造良好的生态场域

文化素质教育本质上是一种养成教育,这种养成应当基于人性的潜能和外部环境的良性互动。孔子在论述人性时指出,“性相近,习相远”,强调后天熏陶对成人成才的影响。墨子见染丝而感叹:“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所入者变,其色亦变,五入必,而已则为五色矣。故染不可不慎也!”[9]认为环境对人的塑造甚至起到决定性影响。孟子的成长得益于“孟母三迁”,荀子强调“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这些先贤大哲均强调外部环境对人的影响和塑造,启迪我们重视育人环境的营造和文化素质教育场域的建设。

大学的文化育人,重在大学校园场域性作用的发挥。育人手段和途径的多元化,使得学生在校学习,存在着“上大学”与“读大学”的差别[10]。近代著名教育家潘菽用“言教”、“身教”、“物教”来概括综合教育因素在培养学生中的作用。香港中文大学前校长金耀基先生认为,文化生活常决定大学的风格,常影响学生的气质品性和有文化情调、有生命意义的生活方式。著名学者涂又光先生提出“泡菜理论”,即泡菜的味道取决于泡菜汤,形容校园环境好比泡菜汤,它影响和决定了浸泡其中的学生的精神风貌和行为风格。台湾通识教育专家黄坤锦教授认为,“学校的教育,校园文化景观和建筑其潜移默化‘境教’功能不容忽视”。[11]“言教”“身教”“物教”或“境教”综合发挥作用,将形成一种具有强大育人功能的文化生态场域。

学校借鉴中国传统教育理念,结合学校育人实际,形成了“言教、身教、乐教、礼教、境教”“五教并施”的文化素质教育思路,通过文化场域营造,对学生进行熏陶化育。一谓言教,即通过教师的课堂教学,以语言文字教会学生系统地接受知识和技能。二谓身教,即施教过程中,教师“修己安人”,通过人格魅力和学术风范与学生的崇敬之情互相感染,促进学生的道德修养和人格完善,实现教师文化素养和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共同提高。三谓乐教,即艺术教育,通过开展校内大型文艺汇演和高雅艺术进校园,坚持“以乐导和”,使广大学生在陶冶情操,愉悦身心、提升心灵境界的同时,增强集体合作和团队意识,实现德育与美育贯通。四谓礼教,坚持“以礼导志”,精心设计讲座礼仪和各种学术仪式和典礼等,增强学生的文化使命感。五谓境教,即通过学校所处的地理环境,以天地大美,培育学生“钟山之崇高,大江之雄毅,玄武之沉静”的精神特质。通过将重大活动安排在学校标志性建筑,精心布置讲座报告厅,悬挂学术大师和文化名人的肖像,和设置校园文化雕塑等手段,使学生感受到学校深厚的学术传统和文化积淀。

“阐旧邦以辅新命”,我们坚信,随着文化素质教育的深入推进,深深扎根于中国的传统文化思想沃土,在融汇中西,深化实践的基础上,文化素质教育必将成为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行之有效的优秀人才培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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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从远古走来的中华文明历经兴衰荣辱,依然绵延不绝,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它培养了独具特色的中国传统文化,繁衍了无数光辉灿烂的文化成果。这些优秀文化成果的诞生、融合和传承,伴随了整个中华民族繁衍生息的历史进程,并在华夏子民长期的社会生产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整个文化传统的继承与发展的基本精神,最终培育了整个中华民族的精神内核。

一、中国传统文化基本精神的内涵

所谓文化的基本精神,可以视为文化发展过程中的内在动力,即指导文化不断前进的基本思想。其既可以表现在特定社会群体的思想意识、心理态度、生活习惯、精神信仰等抽象领域,又可以表现在建筑风格、文学艺术、器物工具等具象领域。就一个民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而言,则是指导和推动整个民族文化不断前进的基本思想和基本观念,它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具有稳定的共同精神、心理状态、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等精神成果的总和,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另一个民族的外在表征和精神内核。

简而言之,所谓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实质上就是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而民族精神,则是指导中华民族延续发展、不断前进的精粹思想,其内核实际上是优秀民族文化成果的思想集成。从性质而言,它是一种伟大的卓越的精神;从表现形式而言,它蕴含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优秀成果之中。

作为优秀传统文化成果的集成,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本身是文化进步与发展的结果。从华夏文明诞生之日起,随着中华民族的不断融合、发展、壮大,

奠定民族精神的基础的,正是在传统文化长期演化、融合、提炼、萃取的过程中那些不断推进社会进步的文化思想和观念,这些思想和观念在推进传统文化传递衍生的同时,逐步形成了可以代表民族独特气质的精神因子,并最终支撑起整个民族的精神天空。

二、中国传统文化基本精神的主要内容

中国传统文化基本精神的主要内容,其实质就是在民族精神形成过程中发挥了重要推进作用的重要社会思想和文化观念的总和,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起主导作用、处于核心地位的那些基本思想和观念。其实,这并不是高深玄妙的思想体系,而是早已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形成的,深植于民族潜意识之中的共有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总的来说,我们可以从中国传统文化发展演进的过程中,选取几个极具代表性的思想因子来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进行大体的描述和概括。

1.“天人合一”的自然世界观。在中国的传统思想中,对于人与自然、人与宇宙的思想认识以“天人合一”的自然世界观为代表。中国古代思想家大多数主张天人协调,而反对把天和人割裂、对立起来,在他们看来,天与人、天道与人道、天性与人性是相类相通的,因而可以达到统一。而这实际上就是将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强调人的发展与自然的循环相适应,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与之相区别的,西方文明则强调人要征服自然、改造自然,才能求得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大陆文明与海洋文明对自然世界的不同理解,最终形成了截然不同的文化传统和民族精神。

在中国传统文化的演进过程中,处处体现了“天人合一”这一思想内涵。春秋时期,郑国大夫子产说:“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实则之。”,这里的“礼”是天经地义,就是自然界的必然法则,人民按照天经地义的“礼”行事,就是天与人可以相通、可以按照同样的法则运作的思想。战国时期,庄子认为,人与天地自然都是由气构成,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因而天与人是统一的。他极力主张“无以人灭天”,反对人为,追求一种“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精神境界。汉代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论更是以天人合一为基础,董仲舒认为天有阴阳,人也有阴阳,提出“以类合之,天人一也”。两宋时期,天人合一思想发展成为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文化思潮,几乎为各种派别的思想家所接受。张载第一个明确提出了“天人合一”的命题。在张载看来,“世界的本原是太虚之气,人与天地万物都由气构成,气是天人合一的基础”。

2.“以人为本”的人文主义思想。“以人为本”的人文主义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独特之处,也是中国传统文化基本精神的重要内容。“以人为本”,就是指以人为考虑一切问题的根本,在天地人之间,以人为中心,在人与神之间,以人为中心。长期以来,中国各种传统哲学派别、文化思潮的关注焦点,以及整个中国传统文化的政治主题和价值主题,始终围绕着人生价值目标揭示、人的自我价值的实现、实践而展开。人为万物之灵,天地之间人为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调。

中国古代思想家,特别是儒家学者,一贯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文主义立场。孔子的弟子问孑L子如何事鬼神,孔子回答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又问人死后的情况,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可见,孔子是将现实的人事、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而将侍奉鬼神、人死后的情况等放在无所谓的地步。而这种以儒学为代表的人本主义思想,在后来的封建社会中得到广泛的认同和创造性的发展,并最终奠定整个中国传统文化的人文主义基础。

3.“刚健有为”的人生价值观。“刚健有为”的人生价值观,是中国传统文化基本精神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中华民族的积极向上的人生价值观和民族进取心的最集中的理论概括和价值提炼。

在传统的儒家思想中,孔子已经提出了“刚健有为”的思想因子,他说:“刚毅木讷近仁”。这里“刚毅”指坚定性。所谓“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便是其生动写照。在孔子心目中,刚毅和有为是不可分割的。有志有德之人,既要刚毅,又要有历史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所谓“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固就是强调知识分子要有担当、有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孔子本身的经历即是积极践行这一理论的生动写照,他饿陈蔡、游列国、倡仁政,作春秋,“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

从中华民族的漫长历史长卷来看,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精神对促进社会发展、国家强盛和文化繁荣有重要意义。刚健有为的精神,不仅在我们民族兴旺发达时期起过巨大的积极作用,而且在我们民族危难之际,外族人侵、政权易手之时,也总是成为激励人们起来进行反侵略反压迫斗争的强大精神力量。且看“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式的激动;“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式的感慨,“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式的雄心,这些无不是民族自尊自信而表现出来的自强精神。所以,才会有文天祥的那句著名诗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三、中国传统文化基本精神对当代思想政治教育的意义

所谓思想政治教育,就是指社会或社会群体用一定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对其成员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使他们形成符合一定社会所要求的思想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就其根本来说,思想.政治教育本身即是一种传播民族传统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增强民族自信心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而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核,则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目标、内容和方向。

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是在中华民族长期繁衍生息中,经过长期社会实践所总结和概括出来的,是民族精神形成的胚胎,其本身具有无法比拟的积极性、先进性和优越性,而这正与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和目标相契合,在为思想政治教育指明方向和规定内容的同时,也必然地成为其最初的出发点和最终的归宿点,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对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而言,依然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篇(5)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30-0236-02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过去,构成的就是这个民族、国家的传统,传统文化。了解自己的历史和文化,以史为鉴,是必要的。也因此,《中国传统文化》课的教学目标,被界定为“向大学生们展示中华民族在五千年文明史上创造出的灿烂的古代文化成就”,以期增进“一个民族的社会成员、尤其是年轻成员对本民族的向心力”,使他们具有“深刻的爱国情怀”(陈廷湘《中国文化》前言),照理说,这是非常正确的。不过,如果从学生角度来看,这就意味着学习传统文化,只是为了回到历史,回到过去,而不是立足于自身的需要,立足于当代的需要。因此,这门课的价值和意义离自己太远,空泛不实际,学习的积极性和兴趣也就不高。这是学生的错吗?其实,学生也是懂得“鉴古以知今”的,学了知识,对自己总有用,他们这样想并不是过于功利。然而表述迂回,目标不具体不明确,到底还是会打击学习自觉性的。

最关键的是,把传统文化课的学习定位为了解过去,很容易让教师把课堂讲授变成单纯的罗列、介绍。既然中国的历史那么悠久,文化有那么丰富多样、灿烂辉煌,那就像开店铺那样一一陈列展示,加以说明;于是驳杂涣漫,不分轻重,结果是事半功倍,费力不讨好。学生呢?虽然也惊叹于传统文化的丰饶精深,但也就止于惊叹而已。他们会觉得,那都是过去,而我们现在却似乎在走下坡路,走到了死胡同,什么都不如人。炫耀过去有什么用?

那么当我们把传统文化的学习目的直接指明为“了解我们自己,认识我们当代的社会”的话,情况会好得多。我们知道,“人逃不出历史的掌心”,人是历史的产物。要理解“我们是谁?我们为什么这样?”之类的问题,就必须回溯历史,到传统中寻找答案。如此一来,庞大驳杂的传统文化,该讲哪些,可以不讲哪些,就比较明确了。这是就教师而言。就学生而言,由于本就生活于这个文化中,本就是中国人,对我们自己,对社会,到底也还是有所了解有所认知的。追究自己何以是这个样子,对于他们来说,就很有意思,很有必要。这样,学习的积极性自然会高涨。

是的,如克罗齐所言,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了解历史,学习传统文化,必须立足于当代,立足于我们自身。《中国传统文化》课的教学指导思想,必须首先确立于这一点上。

高校教师,既是教育者也是研究者。对于中国文化的本质,我们更应该有自己的独到见解。事实上,文化虽然包括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或加上制度层面),但动物未有文化而人独有之,说明文化其实是根源于人的精神需要。任何文化产品都是负载着人的精神理念的,在根本上,文化是人的精神产品。由于作为人的精神所在,人的意识领域包括的内容,按一般的划分,就是知、情、意三部分(也有论者把“意”归并到另二者中,于是人的意识就只是“知”和“情”两大块),那么,这样来划分,一种文化,要么是偏于认知,要么是偏于情感,或者是两者交杂。如果我们认为,西方文化属于理性主义文化,则中国文化则属于情感主义文化,是以情感为本位的。情感本位,是中国文化的本质和内核,是贯串中国文化的方方面面的纽带,因此也是我们讲授传统文化这门课的逻辑主线。

把中国文化的本质界定为情感本位,对不对呢?我们知道,中国传统文化以儒家文化为主体。儒家创始人孔子,“述而不作”,努力要恢复三代的礼制(老庄的道家说返璞归真,回归自然,也是指向三代。当三代这种理想社会消失时,儒家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努力去恢复;道家则失望而消极对待现实。儒道其实有相同的社会理想,只是话语方式不一样而已)。而三代其实就是以血缘为基础,以家庭为单位构建的部落社会。在这样的部族社会中,人因为有血缘关系,有自然的人际伦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情感关系,所以也就相亲相谐,民风古朴,社会安宁。“儒学”也称“仁学”。所谓“仁”,按许慎《说文解字》的解释,就是“二人”。孔子又说,“仁者爱人”。这就是说,孔子所肯定的社会,以及社会中理想的人际的关系,就是人与人都相亲相近,就是要通过用情感来维系人际间,建立起和谐幸福的世界。而当儒家思想一当建立,特别是成为统治意识形态,而且也使统治行之有效之后,以情感为内核的文化,于是也就牢固下来,并不断延续下去。问题只是,这种内核,越来越隐蔽(人口扩大、社会发展使得人与人的关系变得更多样更复杂了),以至人们都注意不到了。但文化的情感本位主义,即使在今天也依然体现着――通常我们说中国人喜欢讲关系,讲人情,甚至是江湖义气,这不就是极好的注释吗?

以情感为本位,在中国的传统礼俗,中国传统文学、音乐和绘画艺术中都得到了充分体现,在中国古典哲学美学中也是如此(宋明理学作为中国传统哲学的高峰,由于其鼓吹“存天理灭人欲”,主张以理抑情,很容易让人误认为它不属于情感本位而是理性主义的。但其实只要明白宋明理学诸人其实都是承孔子之衣钵,是在解释和阐发儒家仁学,这种误读就可消除),甚至在传统的教育制度、官宦制度上也沁润良深。因此,把情感本位界定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本质,将之作为《中国传统文化》课程的讲授的逻辑线索,是可以成立的。对于学生而言,通过学习了解中国文化的方方面面,最后能够认识到自己文化的这一本质特征,就是一个很大的收获。因为达到了这一点,也就实现了前面我们说的“了解自己,认识我们的当下处境”这个目标。

必须要让学生明白,了解和学习传统,不是为了回到过去,按旧的方式来生活。社会现实是向前发展的,一切都不可能停滞,更不可能回头;文化也是动态的,永远处于运动变化之中。学习《中国传统文化》课,不仅是要在认识和了解我们传统的基础上,达到对我们自己,对我们这个社会的认识理解,更要在此基础上,不断进行更新和发展文化,构建起适合于我们当代世界和未来发展需要的新文化。简单地说,中国传统文化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新文化的建设。

既然每一个“现在”都是“过去”的延伸,既然我们都是历史的产物,那么,这就意味着传统不仅塑造了我们,而且这传统有适合于我们生存的东西。而同时,文化作为一定时代和环境的生活样式,当环境和时代变化时,它的适应性就会有问题。对传统的所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或“批判地继承”,说的无非就是保留对我们依然有价值的方面,舍弃其中不再适用的观念、取向或行为方式。问题在于,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哪些是它的精华,哪些又属于糟粕?我们要继承哪些东西,又抛弃哪些东西呢?这就有需要辩明的地方。

篇(6)

(一)基质与文化基质。基质,顾名思义,可简单理解为“根基与本质”,即影响着事物产生与发展,并在事物产生与发展过程中起着指引、主导等不可替代的作用,继而也决定该事物未来发展方向、发展状态、发展前景的根源性、本质性的因素。从不同的角度,人们对基质的定义有所不同,但都与以上阐述相关。所谓文化基质,就是非遗传因素、非生物基因,指后天习得的,通过主动或非主动的形式,自觉或不自觉地置入人体内的最小信息单元或链路,主要包括信念、价值观等。 

(二)越剧传统文化基质。从基质和文化基质来看,越剧传统文化基质就是越剧产生与发展过程中,对其产生与发展起到决定性作用的中国传统文化中已经根深蒂固、不容更改的文化基因,这些文化基因是越剧发展需要继承,或者以此为基础进行创新发展的基因,是本质性、根源性的文化元素。越剧在发展的过程中,必然要以这种特质为基准,为实现多方的发展尝试,不断继承、创新发展,而传统文化基质便是这一特质。 

二、越剧传统文化基质的审美价值 

(一)越剧的文化创造审美价值。所谓文化创造,即越剧发展在传统文化基质的引导和推动下,在现代先进文化的影响下,基于越剧本身发展需求,广泛而深刻地汲取、借鉴现代戏曲文化精髓,不断迎合新一轮的文化浪潮,实现传统文化基质与现代流行浪潮的有机结合,以此来产生迎合大众越剧观赏审美趣味,推动越剧健康发展的“新的文化”,这就是越剧传统文化基质的文化创作价值。越剧在自身发展过程中,不断创造新的文化形式,它表现力强、内涵丰富,旋律质朴优美,曲调婉转动人,清新淡雅中略带乡土气味,令人百听不厌,白看不烦。 

(二)越剧的社交审美价值。越剧发源于中国的浙江嵊州,因此很容易解释为什么绍兴、嵊州一带男女老少皆能哼唱越剧,并以此为乐这一问题。很显然,在越剧起源与发展的地区,越剧俨然已成为群众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在民间,人们也习惯于组织各式各样的越剧演出活动与演唱比赛,以此来丰富业余文化生活。因此,在越剧传统文化基质中,有一类审美价值叫社交价值,为群众广泛的社会交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于是,越剧逐渐成为一种社交手段,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意义重大。当然,随着越剧海外市场的不断拓展,越剧在发展中外关系、巩固中外情谊、实现中外文化艺术的结合上也正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三)越剧的娱乐审美价值。越剧作为一种独特的传统文化类型,历史和文化赋予其得天独厚的发展环境、独有的灵气与艺术魅力,这都使得越剧成为备受民众喜爱的艺术形态。从越剧产生、发展到繁荣壮大,其娱乐审美价值一直伴随其中。越剧不仅能给人视觉、听觉上的满足感,更能给予观众心理上的极大满足,达到为群众舒缓压力,愉悦群众身心的目的。中国传统越剧中的《梁祝》、《牡丹亭》、《狸猫换太子》等一大批优秀的越剧剧目给人们带来精神的寄托,是当时人们愉悦身心的重要方式之一。例如,越剧《牡丹亭》曲折的故事情节、唯美的爱情故事以及艺术性的舞台设计等不仅缓解了人们的生活压力,同时也促使人们自身修养的提升。 

综上所述,越剧自二十世纪被搬上历史舞台后,先后经历了小歌班、男子越剧、女子越剧等多个发展阶段,每一个发展阶段都是以其传统文化基质为根本,并对其审美价值进行深度挖掘的过程,在这种发展态势的推动下,越剧这一剧种逐渐发展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艺术形式。越剧的过去是璀璨辉煌的,但其未来是否光明灿烂,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越剧艺术家以及研究者对其传统文化基质和其审美价值的科学把握。毋庸置疑,针对传统文化,越剧发展要“取其精华,弃其糟粕”,这样才能实现现代越剧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篇(7)

汉族传统绘画形式是用毛笔蘸水、墨、彩作画于绢或纸上,这种画被称为“中国画”,简称“国画”。国画在古代无确定名称,一般称之为丹青。中国画在内容和艺术创作上,体现了古人对自然、社会及与之相关联的政治、哲学、宗教、道德、文艺等方面的认识。

一、国画创作与传统文化结合的重要意义

首先,国画创作从作品的背景、内容、情节等方面的社会价值角度来讲,是我国的传统绘画,有着鲜明的特点和风格。尽管在发展过程中,它吸收了全世界各民族文化的精华,是全世界古文明的融合,但其主体是中华文明。所以,我们应理清思路,把握好中国画本体的基因,继承中国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及本质特征,纠正传统文化中的一些偏差,使传统文化在向当代转变的过程中能够持续发展。不让中华文化艺术被西方文化同化、湮没,是当代每一位画家的历史使命。

再者,中国画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博大精深,内涵深厚。其绘画程式的出现与完善、继承与变革,都是中华文化在艺术领域中的体现,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每一个时代有每一个时代的绘画风格。只有在传统程式的基础上探索出的具有画家主观精神并蕴涵中华传统文化精神的笔墨特征,才能成为无可替代的时代风格的一部分。要做到这一点,画家就得深入理解传统文化精神,认清大自然的本质,在自然中内省彻悟,从而实现内外沟通、主客合一,达到自我意识认知的最高境界。

二、国画创作与传统文化结合策略思考

1,提高美术专业学生的高考文化成绩。改变高考艺术学生的录取模式,提升文化成绩所占比重。尽管各艺术院校越来越看重文化成绩,但入学门槛的文化成绩偏低却是不争的事实。对于美术生源,一定要从开始抓起,控制好生源的文化素质,在考察艺考成绩的同时也要把文化成绩作为一个与艺考成绩同等重要的标准。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源保证输送到大学的艺术人才的基本素质和文化涵养,加深他们对传统文化的了解。一个艺术人才的培养,由他们的基本美术天赋和综合性文化素养构成,缺一不可。

2,对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于传统文化知识,我们要具备自己的辨识能力,任何事物都是双面的,我们不能盲目地全部相信。五四以后,很多国画作品对传统文化的借鉴和取舍也是很盲目的,没有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其片面性使得作品显得很偏激,也不具有美术作品的艺术性,表现出对国外文化过于盲目地追捧,这极不利于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使得中华元素流失严重。这样的前卫和追捧,以及死板硬套,使得作品失去了生动和意境,简单的复制粘贴不利于国画视觉效果的呈现。

篇(8)

中图分类号:J5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3)08-0072-01

一、中国传统元素的思考

作为中国传统符号,应该是积极向上的正面形象,应该是能够体现中华精神的元素,同时还应该是反映中国文化本质的符号。

第一,在思想上,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就得先深入学习中国传统思想,中国人的儒家文化思想根深蒂固,“和谐、中庸、忠孝礼义”这些都是中国人一直崇尚的哲学思想,传达了中国人对真善美的追求,体现人本向善的精神本质。

第二,在形式上,汉字、斗拱、宫灯、图腾、皮影、白鹤、四圣兽、祥云、阴阳等,还有天圆地方的造型,呈中轴线对称分布的布局,都是一些能反映中国传统文化的符号。

第三,在色彩上,每一个民族都有属于自己独特的色彩情感,人们对于颜色的理解通常是跟民族的和神话故事联系在一起的,比如中国红就是趋利辟邪欢乐喜庆的象征,而中国的绿色也有独特的意蕴。因此,颜色是有符号特性的。

第四,在装饰样式上,中国传统纹样的装饰不仅仅只是表现审美更多地是体现在特定的时期内文化环境,这就要求我们在学习应用和借鉴装饰的时候要透过现象看本质。

所以说,中国元素并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符号,而是一些具有中国深远文化意义的符号。

二、产品设计中的传统符号

第一,产品设计要求将美观与实用功能完美的结合起来,运用现代的设计手法将传统的文化符号合理的变形和融合就可以有效实现设计文化的延续性,同时又不失现代感。

第二,一个产品如果能够取得成功,那么一定就是生动传神的设计,一定是能够体现一定的文化内涵的设计,也一定是能引起人们某种情感的共鸣而这种内涵通常就是一种文化的东西,一种能唤醒人内心深处记忆的东西,也是一种象征传统意义的符号。

第三,中国传统符号讲究图形的虚实关系和审美装饰性,而产品设计同样也讲究结构地均衡和统一,形式的连贯和呼应,产品的设计形式同样也可以从传统符号里面找到灵感。

第四,传统文化的符号通常是看起来简洁而实际意义丰富深远,运用传统符号将产品进行重新设计,以传统而又不失现代时尚的构成方法,创造出人文化时尚化的产品。

所以产品中的传统符号应该是一种现代与传统的整合,是意义与形式的统一,而不是部分设计情况和内容胡乱地把传统文化的形式硬塞在没有对应意义的产品身上去。

三、传统符号在产品设计中的应用

首先,中国文化里面有很多传统元素,但并不是每一种元素都可以应用产品的设计中来,所以在应用传统文化符号时不能只是停留在表面,而要结合不同的设计背景和意义,合理选择适当的元素。

其次,产品的形式与功能是相互统一的,有很多传统形式已经无法承载现代产品的功能,所以在进行产品设计时,应该打破传统形式的束缚,在不改变传统文化实质内容的前提,融合现代社会流行的时尚元素,创造出新的传统符号形式,这才是传统符号应用的本质所在。

最后,作为中国元素应该是中国所特有的,它是一种能够被识别和记忆的,让人一看就知道是中国的设计。所以,在经济全球化文化交融的时代背景下,产品设计要想在国际竞争中脱颖而出,就必须体现本土化的特点和创新,既要让世界都认识和接受中国文化,同时也要保留文化的精髓不断地用现代方法进行创新。

四、总结

随着中国2008年奥运的召开,对中国文化的继承、发扬和对中国元素的发掘已经提升到了不可忽视的地位。对于产品产品设计而言,远不止运用色彩和造型这么简单,还需要顺应时展趋势,结合我国受众心理,从过去对功能的满足进一步上升到对人的精神关怀,继承、重视和发扬中国文化,在设计中融入文化,增加产品的文化附加值,那么中国的产品设计也必将会辉煌于世界。作为设计师应该正确认识我们的传统文化、传统符号,我们应该在进行创作时,也应从我们自身的传统文化中吸取丰富的素材,创造出属于中国式的现代设计作品。

参考文献:

篇(9)

二、研究中国建筑设计史课程的教学和中国传统文化的联系

(一)传统文化是研究中国古代建筑的基本依据

中国传统建筑的历史是漫长的,经过长时间的社会变革和发展,随之不断发展的,中国古代建筑形成的根本原因是当时的历史文化背景的影响[3]。实际上,中国建筑设计的发展和中国传统文化发展一样都是逐渐发展完善的,受到孔子儒学思想、易经理论、阴阳八卦、星辰天文等传统学说理论的影响,与现实环境相适应,逐渐形成了独具中国特征的文化理念,发展完善之后就变成了一种附有深层次内涵的标准。这个标准影响着中国古代建筑设计的发展和转变,同时也对绘画、服装、药品等学科的发展产生了影响。古代建筑设计的留存、延续,完善了传统文化的发展,两者相互影响。因此,开展中国建筑设计史的课程教学,要分析古代建筑的表面特征,依据中国传统文化,才能把握建筑设计的内涵。但是,现代教学往往忽视了这方面的研究,因此,要加强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国建筑设计教学的联系。

(二)传统建筑体现传统文化

建筑物是依据设计进行建造,人的思维活动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因此,传统文化作为一种社会存在一定会对建筑物的设计者产生影响。从人类出现直到清朝灭亡,传统文化一直对建筑设计起着制约作用,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开展分析。1.宇宙观对建筑设计产生的作用。宇宙观是通过天文现象来预测国运变化、人事凶吉、天灾人祸等,其本质是人类无法掌握命运。2.自然观对建筑设计产生的作用。在中国古代,自然的本意是自然而然的意思,就中国文化本质而言,自然是被分为“自”和“然”两部分,指的是人体本身和世界的物质。人自身、花、鸟、水等是物质界的组成部分,在这种观念下,人同其他物质要素是处于一样的位置,提供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维观念。3.环境观对建筑设计产生的作用。环境观是指人和周围的环境因素相互联系以及认识。古代人们对环境是非常重视的,比如:人去世后,埋葬的位置要经过风水先生的推算,盖新房子,要选择大门的朝向以及房子的方位,这些都非常讲究。

篇(10)

在服装设计中如何秉承中国传统民族文化,是一个设计界与文化界长年来频频探讨的话题。起先,我们提倡继承传统文化,大多出于一种对民族、对传统自发的、本性的爱。然而,当我们的市场渴望看到更丰富的能够体现民族文化的设计时,我们不得不陷入沉思。中国民族文化是一个庞大的文化体系,如何选择、如何继承、如何与服装设计相结合,要既不失传统、又能符合现代生活品味,都需要不断的尝试与反复的验证。关于这个话题可研究的层面很多、能借助的方法也很多,我就从符号的角度来谈谈我的看法。

一、少数民族服饰款式结构特点

中国少数民族服饰就其物质形态和具体的功能要求,就我国传统的分类方法,服装又可区分为头衣、体衣和足衣三部分。有人将其划分为非永久性的人体装饰和永久性的人体装饰两类,宋兆麟先生将人体装饰定义为:“是指用一定的物质资料,通过技术手段在人体上造成一定形态或附着一定的装饰物,以便反映人们的爱好、感情和风尚,唤起人们的审美感情。人体装饰就是诱惑异性、加强两性联系的手段。”人类几千年服装文化的结构形式,大致上可归纳为两类:一类被称为“有结构形式”,此类服装的款式以“突出表现人体”为主要特征;另一类则可称为“无结构形式”,此类服装的结构设计不要求突出人的形体,而要求服装款式以装饰人体为主要特征。具有典型东方服装文化特征的中国民族服装多为无结构形式,服装款式表现为“宽袖大袍”,如中国传统的马褂、旗袍、少数民族中苗族少女的绣花上衣和皱褶花裙、侗族姑娘的右衽大襟无领衣等,皆是此类结构形式的代表作。这种普通采用的无结构形式的界限,将一种重伦理、重道德、讲究群体性与社会性的博大的精神内涵诉诸于具体的服装形式之中,从而形成了中国民族服饰艺术的主要特征。

二、少数民族服饰色彩的特色

尽管我国民族众多,各民族都有自己的色彩崇拜,但是热爱生活、向往美好是各族人民共同的愿望和永恒的追求。除了汉民族极为喜好传统的大红、金黄色之外,各少数民族服饰中多大胆应用鲜艳夺目、层次丰富的色彩,少数民族服饰之所以具有这样动人的魅力,其中丰富的色彩感当是重要原因之一。我国少数民族服饰的色彩大致可归纳为三大类型:其一,以五色斑斓的大红、大紫、大蓝、大绿为装饰特点,其色调层次十分明显,色块间所形成的对比和反差较大,因而视觉冲击力十分强烈。各少数民族在服饰色彩的应用与追求上,既有共同之处,也有明显差异。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各民族之间有着共同的地理环境,同居一地构成了重要的民族地缘关系,也导致了各民族之间长期共生存的外部空间联系,及其风情习俗、传统文化上相互间的互容与互补。同时,各民族生存空间和地理环境又有各自的独特性,从而产生和保留了各自不同支系源远流长、个性突出、特点鲜明的民族特色,并由此积淀发展成为“有意味的服饰色彩形式”。

三、少数民族服饰图案的特色

中国各民族服饰装饰图案的设计,虽受历史与环境的影响,各民族的传统文化存在一定差异,但在服饰的装饰图案设计上,却表现出一种趋同的倾向,即取材于大自然。将大自然中的山川流水、飞禽走兽及奇花异草,随手拈来,融入本民族的服饰设计之中。这里除了像汉族服饰中常见的“吉祥如意”、“龙凤呈祥”、“连年有余”等深含寓意的图案外,如:土家族服饰中的“富贵长春”、“鸳鸯戏水”、“鹿羔靠松”、“孔雀牡丹”等,堪称异曲同工。装饰设计不仅可理解为一种艺术,更应理解为一种文化,它是中华民族行为方式和造物方式的反映,从这个角度上说,它是文化品类,它的存在价值由其文化本质所决定。服装装饰既然可称为文化,说明它已成为了一种特定的文化符号,它可以承载和传达一定的文化信息和社会属性。

四、真正体现中国传统精神的本质。

华夏大地56个睿智的民族在数千年的变迁中创造了丰富而绚丽的民族文化。任何一种民族文化符号,在经历了岁月的洗练后都渗透出浓厚的历史凝重感,我们应该尊重这份历史的凝重,并用今天的设计语言诠释与重现这份凝重。再者,我们不能将目光仅仅锁定在文化符号的形式之上。中国的民族传统文化之所以拥有强大的生命力,是因为其文化符号是形式与内涵的完美结合。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达意”要远重于“绘形”。我们一定要学会批判的继承,并不是所有历史遗留下来的文化符号都适用于现代服装设计。

由此鉴,我们需要继承和发扬的不单单是几个形式化的传统符号,关键是要弄清楚什么才是中国民族传统文化脉络中的永恒,更重要的是秉承隐藏在符号背后能够真正体现中国传统精神的本质。这是一种对传统文化规律的把握,只有掌握了规律,明白了传统文化符号是通过怎样的组合、变化方式来传达寓意,才能使传统文化元素在现代设计中出现合理而丰富的变化。再者,一旦我们掌握了这些规律,又能够很好的把握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我们完全有理由抛开文化形式的束缚,尽可以用现代设计语言去设计能够传递传统文化内蕴的符号,到那时,我们能够自豪的说,我们继承和发扬的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灵魂与精髓。(作者单位:扬州生活科技学校)

参考文献:

[1] 《中国民俗通史原始社会卷》,宋兆麟著,上海文艺出版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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