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0 17:12:44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金融管理研究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一、后金融危机时代全国经济发展形势
自全球性经济危机以来,我国金融业也受到一定冲击。对于金融市场发展并不完善的国内地方经济金融来说,在此金融风暴中,暴露出很多的问题。在瞬息万变的国际金融市场下,地方金融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但这同时也是一次新的机遇。
在针对后金融危机时代关于全球经济的研究中,宋玮(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在就“金融危机使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实力和市场话语权均受到大幅度削减”这一说法,答记者问时说,“但西方价值观与规则根基并没有瓦解,新兴力量真正崛起并起主导作用尚需时日,”“中国既不能过于高估自己的实力与作用,也不应置身其外,应该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来参与国际事务,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协同其他发展中国家争取更大的话语权”。另在主权货币国际化的时间跨度问题方面,宋玮表示:“货币崛起与经济崛起之间往往存在着30年至50年的时滞。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这一时滞有可能会缩短”,“强势经济是强势货币崛起的必要支撑与起点。”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全球经济大幅度衰退的大背景下,中国的经济发展、对外贸易、市场动向和金融发展方向势必引起众多关注。面对现阶段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只有看清局势、找准方向、权衡利弊、慎重决策,才能在未来的发展中获得飞跃。
(一)在后危机时代,经济发展趋势会逐渐发生变化
1、发达国家储蓄资金增高、消费额减少;2、新兴市场经济飞速发展,即发展中国家经济地位急速上升;3、回归实体经济,减小金融危机影响和提高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4、低碳环保式经济发展壮大;5、国际化趋势加快。
(二)在现在的经济发展趋势下,我国经济必然会做出一些调整
1、企业进出口比率的变化,出口额的大幅度缩水,要求企业向精加工、提高出口商品质量方向发展;2、创业型经济急速发展,第三产业的形成,要求中国经济走向国际化的速度进一步加快;3、生产要素的转变,减少通过消耗自然资源获得的经济增长,提高资本、劳动和人力资源等生产要素的利用来带动经济增长。
中国的金融业在金融一体化的浪潮下,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深入改革,不断扩大发展,一直保持基本稳定。但中国金融业的发展明显不够成熟,金融结构并不平衡,国内金融业竞争日趋激烈。国内金融业如何在现阶段保持金融市场的稳定,同时实现国家针对金融发展的要求,是现阶段金融业发展的重要课题。
二、现阶段地方金融现状分析
地方金融,主要是为当地居民或地方企业提供服务的。包括三类机构:1、地方正规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2、地方准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3、其他地方性机构,贫困村发展互助资金社、农民资金合作社等。这三类地方金融业的发展并不同步,秩序性也依次减弱。随着近几年全国性的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地方金融业急速发展,各类机构不断涌现,但由于地方金融机构缺乏规范的管理制度、无法实施城市化金融市场监管,造成了地方金融业管理的混乱。现在地方金融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地方金融机构、同地方各类金融机构各自为政,造成地方性明显,使得吸纳来源广泛的外来资本困难,不利于地方金融的发展壮大。另外,地方金融机构对外借贷利率过高,借贷方式单一,这些都不利于吸引外来资本和零散资金的注入。
(二)地方金融机构的秩序混乱。城乡差异、或地方差异,导致某些金融管理制度,在地方金融机构中并不能发挥最大的效用。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监管力度不够,规章制度设置不甚合理,这些都不利于地方金融在面向本地居民和当地企业时发挥作用,对当地经济产生更深影响。
(三)地方政府过多干预。地方金融机构在地方上建立并实现运转,必然离不开地方政府的协助,但是地方金融中政府主导现象严重,或者地方政府利用行政管理职权,成立金融办、并授予金融办职权主导当地金融机构运作,如上海和宁夏等地,均不利于实现地方金融业的市场化。在地方政府主导模式下,应规范政府职权,明确政府干预方式,避免政府干预金融机构内部具体操作,影响金融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信用度和调控能力。
(四)地方各级部门、各类金融机构之间无法实现协调统一。各级地方金融机构之间,联系不够紧密,内部各级监管部门责任分工不明确,各机构之间交易手续繁杂、工序繁琐,无法适应高速的金融业的发展,不能实现统筹规划,促进地方金融的更深层次的发展。
三、后金融危机下地方金融管理问题的研究
在后金融危机下,我国金融业面对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严峻考验。在国际市场影响下,国内金融业高速发展,全面开放,地方金融业纷纷增加融资,提高经济影响力。但在现行金融制度下,地方金融管理暴露出很多问题,导致金融机构发展的不平衡,因此,地方金融管理改革刻不容缓。针对地方金融管理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方面来制定管理策略。
(一)金融管理模式方面
在“分类管理,专办协调”的模式下,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各级部门之间联系,增强金融管理。实行金融控股集团模式、政府监管模式与“分类管理,专办协调”模式相结合的方式,完善管理制度。一是完善国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人民银行在国债监管方面的工作职责和处罚措施,为人民银行依法行政提供较高层次的法律法规依据,使国债监管有规可循、有法可依,为国家筹资和个人投资主体创造一个良好的国债投资环境。二是按照《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考评办法(试行)》,加大对考评对象的国债发行组织和账务处理情况的检查考评力度,提高业务规范性,促进国债销售机构规范其国债业务核算,规避国债资金风险,自觉维护国债信誉。三是及时总结反映检查、考评情况,对于检查、考评工作中遇到的情况或问题,及时与上级国库沟通、反映。四是将储蓄国债发行时间纳入货币政策委员会“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时的考虑范畴,减少或避免因国债发行时间与利率调整时间冲突而取消国债发行的情况发生。
(二)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管理制度
针对地方金融发展状况,实时实地的实行国家相应政策。灵活运用,积极创新,增强地方金融管理制度在本地的适应性,使其更好的监管地方金融的发展,促进地方金融更好的为地方经济和当地居民提供服务。
(三)规范地方政府对地方金融的管理方式
规范地方政府参与地方金融管理的方式,明确地方政府权限,不干预金融机构自身业务操作,将管理重心由争取资金转向协调服务。使地方金融更好的融入市场经济,提高地方金融的市场调控性。为地方金融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创造更好的发展空间。
(四)完善各级各部门的工作机制
利用地方政府手中掌握的资源,发展地方金融。加强“一行三会”的监管体制,调动税务、工商等部门共同协作,加强联系,相互监督,增强监管力度,完善各级各部门的工作机制,增强各部门的协调统一。
(五)加强对中小型企业的重视
二、金融管理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分析
金融行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来临,金融行业对全球经济的影响力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金融行业的逐利性决定了金融行业发展存在着极大的风险,金融危机成为金融管理的头号死敌,而金融危机的影响日益扩展到全球经济发展领域,美国次贷危机、亚洲金融危机、巴西金融危机等金融危机的爆发,对世界经济产生了严重的冲击。因此,全球金融界对金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的人是越来越深刻,金融管理的可持续发展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金融管理的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对金融行业的客观要求,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各个层面上都离不开金融行业的资金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同样需要金融管理的可持续发展,就要求金融管理必须针对金融行业的具体条件,打破传统的金融管理思维模式,以可持续发展的观点科学对待金融管理中可能出现的诱发金融危机的因素,从不同层面多视角、多角度地剖析困扰金融管理可持续发展的障碍,进行认真的比对分析,找出金融管理中困扰金融行业资金良性循环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创新金融管理思路,在认真探寻金融管理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全面促进金融管理的可持续发展,谋求整个金融行业利润的最大化。要善于抓住金融管理可持续发展中的关键节点,努力开创金融管理的新局面。竭尽全力掌握经济运行过程中金融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规律,在金融管理实践中按照金融行业发展规律全面改进金融管理措施,善于总结金融管理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总结和吸收世界金融管理发展成熟的、经过金融危机考验的管理方式,不断更新金融管理理念,以世界金融发展中总结提升出的先进理论指导金融管理的实践,在金融行业内部建章立制,完善管理流程的基础上,针对金融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建立健全利于金融管理可持续发展的机制体制,保障金融管理的经济成果和社会效果。实现金融与社会、金融与经济、金融与环境保护的全面、协调发展。
三、金融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具体措施
(一)建立健全运转协调的法人治理机构,全面落实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运转协调的法人治理机构,全面落实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是实现金融管理的可持续发展在金融管理机构保障方面必须采取的措施。对金融管理可持续发展起决定作用的就是金融行业的法人治理机构,法人治理机构是金融管理的大脑和神经中枢,金融行业是否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法人治理机构是否运转协调,能否适应金融行业发展的内部管理需求和外部发展环境的有效协调,直接决定着金融行业的有序扩张和健康发展。运转协调的法人治理机构有利于金融管理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有利于给金融机构带来巨额的利润,实现金融机构资金的良性循环、资产的保值和增值。现阶段,由于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期,又受到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基础相对薄弱,抵御市场风险和金融危机的能力相对较弱,资金市场的运行尚不规范,民间高息借贷、食利者阶层的出现严重影响了金融管理的健康发展。在这样的外部环境下,金融行业更应该排除干扰,认真进行法人治理机构的健全和完善,规范市场运作和金融管理行为,不断提高金融管理的现代化程度和金融管理的水平,促进金融管理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不断优化金融管理内外部环境,为金融管理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不断优化金融管理内外部环境,为金融管理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是实现金融管理的可持续发展在发展环境保障方面必须采取的措施。首先,要实现金融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管理行业规范和管理流程,并监督金融机构严格按照金融管理行业规范和管理流程开展各种金融管理活动,并尝试大力发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村镇银行、社区银行等多种类型的金融主体,丰富金融机构的构成,逐步开放金融市场,降低金融行业的门槛,规范金融市场行为,使大量有志于从事金融行业的资金拥有者拥有从事金融行业的机会,从而为金融行业注入新鲜的血液和大量的资金,为金融管理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其次,要建立健全规范的金融管理体系,建设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心,各大商业银行为主体,其他商业银行为补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村镇银行、社区银行等小型金融性公司、中小银行为链条的金融机构体系,完善各类金融性机构的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大力发展在农村基层和偏远欠发达地区的金融机构的建设,全面促进金融机构的发展深度和厚度,做好金融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后备力量的储备,确保我国金融管理的良性、健康、科学发展。第三,建立健全金融管理规章制度,并能够严格按照金融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各种金融活动,建章立制工作是金融管理可持续发展在制度建设方面的重要工作,这是一个长期的、相对灵活的、与时俱进的系统工程,既要从硬件上给予足够的重视,又要在软件上注入大量的精力,有效建立金融管理信息自动化控制平台,实现公共资源的共享。在具体的金融管理实践活动中,严格按照金融管理规章制度办事,将金融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到金融机构的每一个工作环节和重要节点,实现有章可依的良好局面。第四,加强对金融管理的监督管理,虽然我国的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着对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但是,由于力量薄弱,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和监督管理标准、风险控制措施过于程序化,缺乏有效的可操作手段,致使一些金融机构在资金运作过程中存在一些违规行为,给金融管理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制约着金融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健康运行。因此,必须参照和学习国际金融管理成功的监管经验和监管标准,结合我国金融行业发展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标准和相应的措施,加强对金融管理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金融管理的可持续发展得以实现。
(三)加强精通金融业管理业务、了解经济发展知识的复合型金融管理人才的选用和培训,为金融管理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
加强精通金融业管理业务、了解经济发展知识的复合型金融管理人才的选用和培训,为金融管理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金融市场的竞争,其实就是金融管理人才的竞争,我国金融管理复合型人才的缺乏是一项历史遗留问题,要实现金融管理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加强精通金融业管理业务、了解经济发展知识的复合型金融管理人才的选用和培训,大量培训复合型金融管理专业人才充实到金融管理人才队伍中去,为金融管理的可持续发展做好人才储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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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与金融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的。金融行业可以为经济的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保障,从而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而企业内部的金融管理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当前,企业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做好企业内部的金融管理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之一。我们需要对企业的金融管理活动进行正确的价值定位,以便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竞争的活力。本文就企业金融管理中的应用价值进行了一定的分析和讨论。
二、企业中金融管理活动的作用分析
在现代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资金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动力来源,也是企业利润的表现形式。企业运作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金融运作的过程。企业的金融活动是贯穿于企业运行的方方面面的一种活动。首先,在企业的资金筹集阶段,需要一定的金融措施来筹集发展的资金。通过银行贷款、发行股票等形式来进行资金的筹集,这其中就涉及到了大量的金融管理的内容。其次,企业在市场上保有一定的地位后,要想做大做强,扩大再生产,也需要拉拢资本对其进行一定的投资。再次,企业是构成国民经济的基本单位。企业在自身的运营过程中,必须做好相关的金融管理活动。最后,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会出现许多意想不到的运营状况。如果出现经营不善、产品滞销、停产等活动,则会很大程度上考验企业的金融运作能力。进行危机情况下的资金管理,无疑也是企业金融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的方面。按照国家要求的程序参与企业保险,是缓解这种金融困局的一种有效的手段。
三、提高企业金融管理应用价值的措施
(一)提高金融管理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企业金融管理活动是企业内部管理以及外部运作的重要的管理环节,因此必须要重视企业金融管理活动的队伍的建设,切实的加强企业金融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为了提高金融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我们可以为企业的金融管理部门制定一定的责任规范,明确不同岗位上的金融工作人员的具体责任。金融管理人员的管理过程需要进行一定的细化分工,只有明确每一个人的业务规范,才能更好的明确管理责任,细化业务范围,从而才能更好的提升金融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企业在吸收人才的过程中,还应该注意高级金融管理人才的引进,让这些高水平的金融管理人才担任管理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企业金融管理活动的综合水平,提高金融管理活动的业务标准,从而更好的提高相关人员的金融业务水平。
(二)在企业内部建设独立的金融管理监督部门。为了使企业内部的金融管理活动更加具有效率,我们可以在企业内部进行独立的金融管理部门的建设。金融管理部门除了专门负责企业的金融活动的管理外,还应该行使一定的监督权限。企业内部的金融管理需要有一定的管理方法,如果管理方法不善,可能会造成企业的损失。而企业内部的金融管理监督部门就应该担负起这方面的监督责任。对于企业对外的贷款,应该由金融管理部门进行专门的回收,以确保企业固定资产的规模。企业的金融管理部门还应该研究金融市场的具体形势,对企业的负债情况和金融情况进行统一的规划,对企业的资金流向进行一定的跟踪考察。只有切实的行使企业金融管理机构的责任,才能更好的使企业走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三)加强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力度,实现金融的信息化管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面临潜在的金融风险,而金融风险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较大的危害。因而,我们应建设起信息化的企业金融管理模式。提高企业金融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可有效的降低企业的金融风险,提高企业的金融管理效率。为使企业的金融管理更加的信息化,我们首先应该加大信息化管理队伍的建设力度。通过引进信息化人才和加强金融管理人员的信息化技术培训,才能更好的发展企业的金融管理的信息化网络。企业的金融管理部门在信息化的过程中,可以更好的加强与企业的其他部门的联系,从而有利于企业管理活动的统一运作。
结语:
企业的金融管理活动对于企业的发展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其具体的应用价值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不言而喻的。在当今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企业内部的金融管理活动对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企业应该充分认识到企业经营过程中金融管理的重要意义,使自身的经营生产有着更为强有力的后续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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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672―3198(2014)21―0025―01
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也在发生着较大的变革,信用、货币、银行等金融活动无不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带来了重大影响。金融管理贯穿于企业发展的全过程,并逐渐成为企业整体经济增长的推进器,企业要想求得长足稳定度的发展,就应该高度重视金融管理工作。
1金融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的内涵
金融管理主要指的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即对货币流通活动和信用活动进行的发行、兑换、结算等经济管理与规范。信贷资金的吸收与运用,外汇、有价证券买卖、保险信托租赁及国内国际货币支付结算等都属于金融管理的范畴。企业经营管理是指企业通过外部环境变化及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变化等对企业管理思想、发展战略及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的实时的适应性规范管理。企业经营管理主要包含预算编制和财务管理两方面,金融管理是其重要的组成内容。
2金融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2.1金融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基本前提
企业的经营发展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经营资金,才可以正常开展生产与经营活动。一般情况下,企业的经营资金主要来自于企业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资金及金融融资资金。而这三个资金来源的方式也分别拥有其必要的处理程序。首先,企业自有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股票的发行,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对股票的性质、价格、发行时间及利率、信贷方针等有充分的了解;其次,企业银行贷款资金的获得,也需要企业对银行信贷政策、利率、贷款期限等有必要的了解;最后,企业在金融市场中筹集的资金也需要企业懂得股票的发行方式、买卖方式等。而这些资金来源方式中,都较大程度的涉及到金融管理活动。因此,金融管理是进行企业资金筹集的前提,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前提。
2.2金融管理是企业正常运营的保障
企业的正常运营离不开金融活动,金融管理是企业正常运营的保障。一方面,企业在投资过程中,除了通过扩大企业再生产的方式进行投资,还可以通过发行股票与债权、信托等方式进行投资,这必然要求企业对金融市场尤其是各类有价证券的收益水平及利率情况有足够的了解,以便于适时的买进与卖出。另一方面,企业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在一定的社会外部环境与市场环境下进行的,在当今复杂多变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与挑战,面对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挫折,企业必须加强日常金融管理工作,这样才能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
2.3金融管理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企业实现长足发展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生产的产品,只有生产能适应社会变化、适应人们需求的新产品才能保障企业的发展。然而,生产这一新产品也需要有足够的资金作为保障,对于资金的安置离不开金融管理。将金融管理应用于企业经营管理,能更加合理充分地利用企业现有金融资源,促进企业金融管理绩效的提升,进而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
3目前企业金融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企业资金回收困难
资金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的必要前提,然而目前企业资金回收困难却成为企业普遍存在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在现代复杂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项目多样且复杂,使得企业对欠债的公司缺少必要的信用风险评估,缺少对其资金流动情况的了解,导致资金回收困难。不及时现象时常发生,最后导致企业出现资金链断层的问题。同时,较多的企业也未安排专员负责资金回收工作,导致资金回收过程不合理、回收极度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营。
3.2过于依赖银行借贷
企业的资金来源虽然有自有资金、金融融资和银行贷款等三种主要方式,但从现状来看,大多数企业都主要依靠银行贷款来筹集资金,过于依赖银行借贷。然而,通过银行借贷的方式不能为企业带来稳定的现金流,较大程度的制约了企业的自主运行,影响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此外,企业过于依赖银行借贷,给企业带来了较大的金融风险。原因在于当国家的经济政策进行了较大幅度调整时,企业会面临较大的风险,给企业的运营发展带来安全隐患。
3.3企业金融资本结构不合理
企业的金融资本结构与经济体制有较大的联系,当前较多企业新增的贷款都以非正常的途径消耗,造成了企业资产的流失,致使企业遭受较为严重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导致了坏账现象的大幅增加,直接影响了企业的银行贷款信用,因而便进一步导致企业金融资本结构的不合理,阻碍企业的经营发展。
3.4企业金融管理手段落后
虽然现代企业都开展了一定程度的金融管理,但较多
的企业却还未设立专门的金融管理部门与专业管理人员。
基金项目:
2013年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201310368118)。
作者简介:
郭甜甜(1991-),女,河北邯郸人,本科在读,研究方向:预防医学。
即使有的企业安排了相关金融管理人员,但其缺乏对金融管理工作的科学认识,更未充分认识到金融管理对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性与作用性。在金融管理工作上手段落后,技术不先进,仅仅对日常财务核算工作较为重视,严重忽略了财务数据的分析工作,发挥不出金融管理的效率。
4完善金融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应用措施
4.1设置专业金融管理部门与管理人员
企业的金融管理工作必须设立专门的金融管理部门,并安排专业的管理人员进行工作的开展。尤其对于企业贷款的回收工作,企业要设专人负责,并交由专职科室进行资金管理,企业要明确划分工作职责与权力。同时,企业要重视对欠债公司资金流动情况及资产负债率情况的分析,以及对其信用风险的评估工作,应积极引导金融管理部门将该项工作落实到位,要明确欠债公司欠债超期的具体原因,并有效使用适当的回收欠款的方式。此外,企业还应该按照收款余额保留坏账准备金,通过专业金融管理部门与人员进行有效的金融管理,促进其余人金融管理效率的有效提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
4.2规范企业预算编制工作
企业预算质量是企业绩效的关键性因素,企业应该加大对企业预算编制工作的重视力度,规范预算编制工作的开展。企业在进行预算编制之前,要加强事前调查、取证,巩固预算编制基础的真实有效。在进行预算编制过程中,必须依据科学的程序进行,不可随意更改或调整编制的预算,保证预算对资产管理的约束力。同时,企业要严惩部门虚报预算的行为,保持预算编制工作的公平公正性。最后,企业要尽可能的详细记载预算的项目,有效考核与核对各部门绩效,并高效引导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提高企业资产的管理与使用效率。
4.3加强企业信息化建设
在现代信息化技术不断壮大的科技社会,企业金融管理也应该与时俱进,不断引进现代信息技术,促进企业金融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企业应该重视集中的财务管理,不断完善企业金融管理信息系统,利用ERP系统实现企业的精细化金融管理。通过采用ERP系统能推动企业经营管理手段的更新,提升企业财务数据分析的效率,实现企业财务信息的顺畅沟通与使用,以此为企业的预算决策与成本管理提供必要依据。此外,企业要及时更新和升级金融管理软件,积极开发生产项目的内部数据库,实现原料――生产――出厂的全局网络控制,促进企业生产订单与销售订单的管理,提高企业的信息化运营水平。
4.4开拓企业融资新渠道
最近以来,随着中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各行业均呈现上升的势头,金融业也取得了相对较快的发展,地方政府逐渐担起了更多的职责和工作,但是随之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如何通过一些方式或者方法,来解决这些问题,推动地方金融事业的健康发展是一个关键的问题。
一、我国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的基本情况
就目前而言,我国地方性金融管理体制主要以金融办为主,根据各个地方政府的自身情况,有的倾向于服务,有的倾向于管理,有的管理域服务并重。第一家金融办是在2002年在上海成立,随即全国各地便相继成立金融办,甚至一些相对偏僻的省、市、州乃至个别县都先后的成立金融办,金融办的工作人员从20-100人不等,从实践上看,是联系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桥梁,性质是政府为企业搭建的一个金融平台,以政府的名x协调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关系,主要承担的责任是研究并制定金融业的发展规划,促进金融行业市场的发展,对地方融资机构进行监管,为地方金融业改革和发展提出指导和建议等等。
二、我国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职能部门多
在最近的几年中,有部分地方政府设立区域性的金融协调统筹发展机构,承担金融管理相关职能的部分是多个部分同时负责。那么,这种管理模式本来的意思是想调动相关政府资源对地方金融发展形成支撑,但实际在执行管理时,却发现管理权限重叠、限制等等问题,对任何事情都缺乏强有力的约束力,造成推诿扯皮、工作推脱,工作效率低下,甚至到无法负责的情形。
(二)金融管理体制重发展,轻风险防控
现如今很多地方性政府越来越重视金融的发展,重视金融机构平台的建设,以及自己政绩的打造,建立了大量金融融资平台,重视金融的发展,和业务方面的拓展,却忽略了随之带来的风险,从而加大了风险调控,除此之外,在地方的金融机构里面,大多数机构都有忽略金融风险因素,特别重视金融的管理和发展,在金融机构的管理当中,也有一些地方政治色彩存在,甚至严重者,,管理工作问题频现。
(三)地方政府管理观念落后,方式不对
众多地方性的政府的金融管理体制未形成有效统一的系统,无统一的管理体系框架,且在人员配置上,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较少,大部分的员工对金融管理知识了解和知道的较少,忽略日常的监管,同时,某些地方政府在管理上,出现程度不同的政治管理情节,严重者,,而且,在市场中,缺乏持续性关注的管理理念。
(四)地方金融监管重审批,轻日常管理,存在重叠和空白
各个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对待小型公司及融资担保的审批十分的重视,但却在日常的监管管理中,做到相对不足。
同时,某些地方的金融机构在管理执行时,存在着较为明显的监管漏洞或监管重复的情况,像某些银行会受到重复性的监管,某些市县级的保险机构也存在监管漏洞,同样,在跨省监管方面,也存在着不足,缺乏监管上的协调。
(五)目标有别可能削弱地方金融监管实效
众所周知,机构性质和职能不同,各自的目标也有所区别。实现最大化收益是金融机构的目标,经济发展最大化是地方政府目标,风险最小化是监管的目标。目标不同,在相互配合和合作中,各个机构和政府之间,就会出现一定的工作倾向性,由于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之间利益相似度较明显,更容易促进关系的发展,但使得监管机构在执行工作时处于尴尬局面,在一定程度上,监管的效能达到一定的消弱。
三、我国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改革的意义
我国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改革已处于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地步,已迫在眉睫,需要彻底根除以上提到的几点问题,彻底实现金融管理体制的改革,使各个机构之间权责更加分明。如若做出改革,首先,有助于促进金融管理的成效,消除地域金融差异的存在,所以,需要在地方金融管理的能力提升上,需要格外的注重,可有效提高我国金融管理成效,但需要依靠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的完善。其次,有助于推动地方经济的稳定发展,经济指标的发展是地方政府每年都需要准确的指标之一,但如果金融管权过于集中于中央,则会欠缺发展金融的信心和力量,通过改革,可以有效的刺激地方金融的积极性,对地方经济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一)加强政府部门的金融管理职能
地方政府的管理部门相互分散,相互独立,没有相互的交流与沟通,导致各个部门在工作时,工作的难度增加,交流沟通及职责划分有难度,实现金融管理的专业化相对较难,降低金融管理的工作效率。因此,需要政府部门为促进金融管理的便利性,更好的加强金融管理,需要单独设立一个部门,将相关部门管理职能进行统一,合并到一起,促进和改善金融管理和监管能力的提升,只有这样,职权才会统一,才能将金融管理效率发挥至最大化,高效的进行运转,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明确中央、地方金融管理边界
首先,金融管理体制系统,十分的复杂而又庞大,因此,为了将复杂进行简化,需要将中央和地方的金融管理完成职责的明确划分,避免工作的遗漏、缺失或者重叠,总的原则应该是中央金融管理机构需要对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进行引导,地方金融管理机构的发展促进中央金融管理机构,明确其工作范围及职责界限,促进两者的协同性。中央在进行政策落实实践时,地方应积极给予反馈意见,以此来实现地方金融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风险管理
应当在地方金融管理机构中,建立监管部门,专门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并明确其部门的监管职责,对地方上的大多数金融单位和平台实时监管,严格把控,发现问题,及时的进行反馈,并立刻能够制定出相应的措施来解决问题。除此之外,应该了解地方上各个金融平台及单位的抗风险力,并有针对性、有计划性的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加大地方政府的监管范围,使其更具有广泛性,以确保监管的全面性。
(四)进一步对管理目标几标准进行确定
中图分类号:F83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9)11-0022-04
一、我国地方金融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地方金融的发展现状
地方金融是指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并主要为当地居民或企业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相对于全国性金融,地方性金融具有管理机制灵活、贴近地方实际、信息对称性强等优势,是金融体系中不可替代的组成部分。[1]近年来,随着国家金融改革的深化和地方经济持续较快发展,我国地方金融呈现蓬勃发展态势,地方金融机构的形式和规模进一步提升,已经成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从地方金融机构的业务类型看,我国地方金融机构包括以下四类。
1.银行业机构。银行业机构是地方性金融机构中资产规模最大、对地方经济影响力最大的一类。从机构注册类型和自身规模看,包括三个层级:一是区域性商业银行,如上海银行、北京银行、江苏银行、徽商银行等,大多由城市商业银行重组合并而来,营业范围主要在本省,由省级政府参与出资并对其进行管理;二是城市商业银行,目前我国现有城市商业银行约110家,通常由所在城市政府(地级以上)参股并对其进行管理,营业范围一般限于本市;三是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这类机构一般主要由所在地的县级政府参与管理。
2.证券业和保险业机构。主要包括地方性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公司等。由于证券和保险业机构的资金主要运用于股票市场、债券市场、银行间市场、商品期货市场等全国性金融市场,与地方经济的关联度相对较小。因此地方政府通常不将这类机构作为金融管理的重点。
3.非银行金融机构。这类机构包括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大多具有地方政府背景,在20世纪80、90年代以信托公司为代表的地方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有过一个高速发展和清理整顿的阶段,其形成的不良资产和社会问题也给地方政府带来很大的包袱。目前此类机构多集中在省会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数量较以前大为减少,新设立的门槛也较高。
4.准金融机构。近年来,为弥补“三农”、中小企业等领域的正规金融服务不足,国家放宽了地方性准金融机构的设立门槛,地方性准金融机构发展迅速。如自2007年国家批准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以来,截至2009年3月末,全国已有583家小额贷款公司开业,正在筹建中的有573家,而这些小额贷款公司在符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可进一步改造为村镇银行。与之相类似,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具有准金融性质的机构也呈现高速增长态势。
(二)地方政府行使金融管理职能的主要特点
1.地方政府对金融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金融管理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随着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核心作用不断加强,各级地方政府对金融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对金融事务均持积极参与态度,均明确表示要促进地区金融市场的发展,充分发挥金融对地方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3]为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进驻和更多的资金流人本地区,地方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如北京市在2005年出台《关于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规定,金融企业进京最高可获补贴1000万元,并在高管人员购房、购车、培训等方面制定了奖励政策。[4]
2.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地方金融统筹协调工作。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省级政府(截至2008年末为26个省级政府)、大部分的地市级政府和少部分县级政府成立了隶属于政府的金融协调机构。大部分机构的名称是XX(地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也有称金融服务办公室或金融管理局的。从省一级的金融工作办公室的职能设置看,主要承担五个方面工作:一是配合协助国家货币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大金融业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持;二是拟定全省金融发展规划,协调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促进金融业发展;三是协调组织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四是组织协调金融风险监测防范与化解,维护金融秩序,开展生态环境建设;五是承担地方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公司培育及规范发展方面相关工作。各市、县金融办的基本职能与此相近。
3.由多个部门承担具体金融管理职能。从地方金融管理的总体情况看,对各类金融机构基本遵循审批准入与日常管理合一的原则,但具体职能部门不一:如省级信用联社受省政府的委托,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行使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的职能;省、市国资委对同级的信托公司行使出资人和监管职能;典当行的管理由经贸委负责管理(地市级为其下属商贸局负责);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由金融办暂为管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由中小企业局负责等。
4.地区间金融发展和金融管理侧重点差异较大。由于我国东部、中部、西部三大经济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因此相应的地方金融发展水平和结构存在较大差异。如地方性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提供高端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几乎全部集中在东部发达地区和中西部的省会城市,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为低收入群体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在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发展较快。由此也使得不同经济区域的地方金融管理工作的内容和侧重点差异。
二、地方金融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地方政府管理、指导、协调金融工作的方式方法有了显著的改进,对金融机构的直接行政干预明显减少,但当前地方金融管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影响着区域经济金融的协调发展。
(一)地方政府对中央金融政策进行选择性配合
实行市场化改革以来,地方政府作为中央在地方的延伸和机构的角色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其自身的利益诉求逐步彰显。特别是在财政分级包干体制和以GDP为主要政绩考核指标的情况下,作为“经济人”的地方政府,其行为目标首先是追求任期内GDP和财政收入的最大化。在这种经济增长的偏好下,地方政府具有强烈的争取金融资源、推动经济扩张的动机,而缺乏主动收缩调节的动力。[5]反映在地方金融管理方面,表现为对中央金融政策特别是货币政策实施选择性配合:对宽松性货币政策的配合度与积极性远高于紧缩性货币政策,亦即通常所说的“遇到绿灯赶快走,遇到红灯绕着走”。这种地方与中央的金融博弈,相当程度上抵消了货币政策的执行效果,加大了经济金融运行的波动风险,增加了宏观调控和维护金融稳定的运行成本。同时,也导致对金融支持经济发展功能的片面化认识,过度强调金融将储蓄转化为投资的功能,把贷款总量、存贷款比例作为衡量金融对地方经济支持程度的主要指标甚至是惟一指标,忽略金融市场的均衡发展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二)地方政府对具体金融业务存在隐性干预
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化,地方政府对具体金融业务的直接行政干预明显减少,但与此同时,隐性干预现象仍然存在,并有加剧趋势。金融部门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通过市场化手段进行资源配置。而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利用手中掌握的资源如财政性存款、重大项目金融服务、财政性资金补贴等对金融机构进行“诱导性”干预,促使当地金融机构增加对地方政府所推荐的行业和项目的投入。甚至通过选择性执法等手段,对“不听话”的金融机构进行环境干扰。[6]而通常地方政府所极力推荐的行业,并非是基于地区专业化分工和比较优势的内在要求,而是能在短期内为GDP和地方财政收入做较大贡献的行业,很多是一些高污染、高耗能和资源消耗型的重化工业项目和产能过剩行业。从长期看,这种地方政府对金融业务的隐性干预,必将扭曲资金的市场化配置,损害资源配置效率和金融市场定价机制,并加剧金融领域的寻租行为。[7]
(三)地方融资平台扩张过快,出现“财政信贷化”
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呈高速增长态势。据粗略估计,各类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在3万亿元以上。特别是2009年以来,推动辖内金融机构向地方融资平台提供资金成为地方金融管理的重要内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占新增中长期贷款的30%以上。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以地方融资平台为载体的地方政府信用扩张,抵消了市场信用紧缩的负面影响,对于弥补短期内民间投资不足、加强公共基础设施投资投入、推动“扩内需,保增长”均有较强的正面意义。但也应看到,“财政信贷化”使得地方政府直接参与金融资源竞争,对于民间投资具有一定的挤出效应。特别是从长期看,在货币政策宽松时,以政府信用为基础的“银政合作”推动信贷资金快速流入地方融资平台,使国有部门投资增长大幅领先于民间部门,而一旦货币政策收紧,由于地方融资平台项目体量大、期限长,在短期内难以压缩贷款,金融机构很可能将回收贷款的压力转到贷款期限较短的民营中小企业,造成信贷领域的“国进民退”。此外,由于地方融资平台的还款来源主要是公用事业收费和土地转让等非税性收入,地方政府为扩大和维持其信用规模,存在着推高公用事业收费和房地产价格的动机,将对货币政策形成倒逼,导致未来控制通胀的难度增加。
(四)地方金融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效率有待提高
近年来,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有了很大改进,管理专业化水平显著提高。但总体上看,管理体制架构不健全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从纵向看,表现为管理盲区和管理重叠并存。例如对于农村信用联社,除金融监管部门外,省、市、县三级政府都在不同程度上对其进行管理干预。而对于市、县两级的证券机构和保险机构,既无当地的监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也基本不对其进行管理,甚至部分地区连行业自律组织也没有,成为实际上的管理盲区。从横向看,由于地方金融管理中的纳税管理、金融机构出资人管理、典当业管理、信用担保管理和打击非法集资等职能分别由税务局、国资委、商贸局、中小企业局、公安局等多个部门负责,由于部门人员配置及相关管理细则不完善等原因,后续管理力度有所欠缺。如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管理细则尚未出台;典当行监管虽出台了《典当管理办法》,但日常监管未定期开展,影响了地方金融管理的效率和效果。虽然目前省、市、县三级都有金融办公室负责金融事务协调,但由于金融办是挂靠在当地政府办公室的下设机构,不具备完整的行政管理职能,缺乏专业金融人才,在订制地方金融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地方性金融机构改革与发展、预防地区金融风险、改善地区信用环境等方面均有较大难度。
(五)地方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有待完善
与全国性金融机构相比,地方金融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还存在较大差距。多数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都有政府参股,而地方政府是在行政管理与行使出资人权利中职能混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损害其他股东利益和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现象时有发生。[8]个别地方金融机构对大股东发放关系贷款、违规提供担保等,甚至将金融业务变为利益输送的工具。农村信用社等股份合作制金融机构偏离合作制初衷,中小股东难以实施有效监督管理,所有者缺位和内部人控制现象较为严重。
三、规范和改进地方金融管理的对策建议
金融体系不是一个孤立运行的系统,而是倚赖于所在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制等基本环境要素。想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金融改革的成果,实现金融资源在微观层面的有效配置,需要地方政府切实转换职能,合理运用行政资源,进一步改进地方金融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一)树立科学合理的金融观,确定地方金融管理的行为边界
随着金融改革的推进,金融机构逐渐成为完全意义上的市场主体。地方政府要从金融改革和国民经济发展大局出发,真正树立起科学合理的金融发展观,明确地方金融管理的行为边界,有所为有所不为。将地方金融管理工作的重点从争取资金投入转为协调和服务,以市场化的金融资源配置为主导,不干涉资金在地区间的正常流动,不干预金融机构的具体业务操作,依据地区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规律制定本地区的金融业发展规划,着力加强地方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建设,为地方金融体系整体功能的发挥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二)规范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明确部门职责
针对目前地方金融管理中效率不高的局面,建议强化地方金融办的统筹协调职能,将同级地方政府部门的金融政策统一进行汇编,避免政出多门。明确金融办的风险处置职责,并会同基层央行和监管部门,建立地区性大金融稳定发展协调机制。并促使银行、保险、证券机构和其他金融中介机构完善行业自律管理组织。通过大金融稳定发展协调机制这个平台,建立地区性金融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和危机紧急干预机制,促进地方政府与基层央行、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提高金融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共同应对金融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三)合理控制地方信用规模,防范融资平台风险
以地方融资平台为载体的政府信用扩张过快,不利于地方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地方政府应科学评估可用财力,合理控制地方信用规模,切实防范融资平台风险,避免与民争利、与民争贷现象。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金融机构应严格遵循国家信贷政策和自身风险控制要求,加强贷前评估和贷后监督,坚决避免形成“政府投资项目地方融资平台地方金融机构”的风险传递链条。
(四)促进融资结构多元化,推动地方金融产品创新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资本市场发展滞后,融资方式过于依赖银行体系,风险过于集中在银行,加大了金融体系的脆弱性,也不利于金融整体功能的发挥。因此地方政府应在促进区域融资结构多元化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推动辖内企业通过股票上市、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引入风险投资等方式进行融资。同时,对于传统信贷产品,地方政府应鼓励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优化操作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扩大借款人有效担保与抵押财产的范围。政府有关部门对于抵押物登记、产权过户、资产变现处置等环节应予以费用减免等优惠。
(五)完善地方金融机构治理结构,推动组织创新
对于现有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特别是政府参股的机构,应尽快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晰产权关系,保障其独立法人地位的长期稳定。并在此基础上引入适度的外部竞争压力和可持续的扶持政策,使内部人的权益与金融机构的长期利益紧密结合,强化激励约束机制,避免出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对于各类新型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既要大力支持、鼓励组织创新,也要审慎管理。要不断完善管理细则,通过外部监管规范其经营,关注其成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同时,加大监管力度,管理不能仅限于对其数据的掌握,更要通过实地的检查发现其经营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并督促其整改落实。
(六)促进区域内部的金融平衡发展
对于区域内部金融发展不平衡,特别是经济落后地区和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不足问题,地方政府应加强引导,通过税费减免、财政补贴、优惠提供营业场地等途径,推动“金融下乡”,引导金融机构向薄弱地区增设网点、增加服务品种、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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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sessment and Countermeasures of Local Government’s Financial Management
ZHANG Yi
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是指,地方政府为促进地方金融机构的发展,减少处置责任风险、更好配置地方金融资源而建立的体制。从常设性领导机构到设立专门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充分说明了其发展在我国金融体制中的地位。关于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的现状本文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探讨。其一,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地位逐渐上升。在我国经济发展初期,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主要负责风险的处置,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其职能开始向推动地方金融机构发展、合理配置地方金融资源方向发展。20世纪九十年代初的时候,地方政府仅仅负责农村合作社的风险处置。从2004年到2008年分别将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权、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权分别下放给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对金融管理权力的下放充分体现了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对促进地方金融业发展的重要性。其二,随着地方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和中央政府的重视,我国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初步建立起来。比如,近年来各地政府相应中央政府的号召,在各省、市、县等地方建立了金融办。目前,来看各地方政府已经充分发挥了其在地方金融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地方金融管理规划、地方金融资源管理、地方金融业风险防范等方面的职能。
2 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发展存在的问题
地方政府虽然在规划、管理、推动地方金融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不断增强,但由于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体系混乱、地方政府金融管理能力弱、央地金融管理部门矛盾等原因。
(一)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体系混乱
近年来,很多地方政府为迎合当地金融业的发展设立了众多金融管理部门。比如,自2002年北京设立金融办以来,各地省、市、县纷纷效仿,成立了地方金融管理机构。时至今日,全国已经有200多个市已经设立了金融管理部门,县区的设立的金融管理部门则更多。此外,地方政府除了设立了金融办还设立了相关的办事机构,形成了多部门分头管理的模式。这样的管理模式虽然有利于更好的监管当地金融的发展,但是出现了重复监管、推诿扯皮等问题,严重阻碍了地方金融管理效率的提高。
(二)地方政府本身金融管理能力弱
虽然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在我国已经初步建立,很多省、县、市、区已经建立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但是其中大多数金融管理部门因缺乏有效的运行机制如同虚设,并未起到实际的管理作用。比如,据统计在500个地方金融办中有大约90%的金融管理部门是挂靠在相应的部门之下的。除了资金不足,人员配置方面也十分匮乏,更缺乏相应的监管权力。此外,还有一部分地方政府并没有建立相关的金融管理部门。总之我国整个地方金融管理体制不健全,其带来的结果是地方风险处置得不到加强,更多非法集资案的发生。
(三)央地管理职权责任不协调
地方政府金融管理权力有两个来源,一是来自于中央的授权,二是,地方自由的管理权。比如,地方政府对小型金融机构的准入和监管的权力。但是实际中,地方政府对当地金融业的管理权十分有限。而随着近年来地方中小企业和各类金融机构的发展,现有地方政府管理体制中责权不协调的矛盾逐渐突出,严重阻碍了地方金融业和地方企业的发展。在目前,以中央垂直分业管理为主的金融管理体制下,由于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缺乏承担相应职责的权力,一旦出现金融风险当地政府将十分被动。
3 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的对策
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系要以服务当地经济发展为目标,针对问题的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合理规划地方政府金融部门建设
针对目前出现的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分纷乱的现象,有以下建议。中央政府应加强对地方金融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具体老说应制定相应的政策对地方政府金融办部门进行整体规划,明确当地金融办的职责和绩效考核目标,对其进行统一管理;地方政府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设立专职的金融管理部门,不能盲目设置过多的金融管理机构。精简目前的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做到因事设人。此外,制定有关地方规章政策,以严格的规章制度来明确各部的权力和职责。比如,设立一个负责关于借贷机构、村镇银行、保险机构等全部业务的地方政府金融管理机构,在机构内部可以设置不同的部门来具体负责相关业务。
(二)提高地方政府本身的金融管理能力
要提高地方政府的金融管理能力,应首先由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进行定期指导,使地方政府引起对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门的重视。其次,地方政府应该加大对建设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的财政投入。设立专项拨款扶持其发展;应进行专业人才的培养和输送,提高金融办的业务能力。另外,地方政府应该将取消金融办挂靠制度,应该赋予金融办独立的职权使其有权力充分发挥其在金融业的作用。地方政府应该采取新的管理手段和监督模式,将金融部门管理与客户和市场充分结合。最后,建立金融部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金融管理机构虽然应该是一个独立的部门,但是它绝对不是孤立的而应加强其与政府相关部门的交流沟通。政府应该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建立一个信息共享系统,更好的提高金融办的办事效率。
(三)合理划分中央地方权责任界限
一、新形势下的企业集团金融创新
面对金融市场化大潮,企业集团必须更新金融管理理念,按国际通行做法变革金融管理方式、管理机制以及管理体系,进行企业金融创新。
在企业集团发展战略层面,应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谋划好“金融管理子战略”,即要做好金融支撑发展的规划,又要根据企业实际探索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融合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制定出相应的长远目标。
在管理体制方面,应突破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完善企业集团金融功能,建立集约化金融管理、集团化金融服务、集成化金融网络于一体的集约化金融管理模式。将管理的幅度及金融资源配置由财务管理的资本链拓展到金融管理的供应链,涵盖投融资管理、资本运作、产业金融、公司理财、内部管理、财务分析与控制等方面。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置相应的金融管理部门或金融机构,建立企业集团自己的“司库”。
在管理手段方面,企业集团应建立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金融运作模式和管理制度。及时跟踪国内外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票据市场、货币市场、基金市场及银行借贷市场行情,建立金融市场资料库和融资组合方案模型,分析各种方案融资结构与融资成本、融资风险之间的联系,为融资决策提供依据。利用风险工具对冲金融风险、利用合理避税行为减轻税负、利用跨国投融资工具进入管制国市场。利用合理的投资组合和资产分配,分散投资风险,实现目标收益。建立信号显示机制,改善信息分布结构,强化信息传递,以缓解信息不对称,利用金融比较优势,以取得双赢或多赢。
二、新形势下的企业集团金融管理
大型企业集团不可避免的会出现较长的管理链条,由于相互缺乏信息联系和数据集成,资金流向无法掌握,资金分散,效率低。企业集团以资本联合为纽带,其母公司和成员企业之间有着不同程度的资本联系,但受到产权制度的约束,企业集团各成员之间不能共用各自的资源,尤其是资金,企业规模的扩大与资金的供应能力极不相称。在这种情况下,实行资金集约化管理就成为企业集团的首要任务。
(一)设立资金管理中心
设立资金管理中心能够使企业集团建立以预算管理为主导,以现金流量管理为支撑,各专业管理相互衔接配套,上下结合,过程控制,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的资金集中管理体系。
资金管理中心应搭建以网络技术为基础、以银企合作为支撑的资金管理网络系统。系统能够按预算控制资金收支,能够实时采集成员企业资金信息并实施网上收付款,能够对成员企业每一笔收支进行实时监控,能够自动对收支异常情况进行报警,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能够不受时空限制查询有关资金情况。系统向内延伸到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向外延伸到协作银行。
资金管理中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承担资金预算管理、现金流量监控、融资管理、金融风险管理等资金管理职责。成为企业集团的资金结算中心、融资配置中心、金融风险控制中心。
(二)组建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是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是国家给企业集团量身定做的金融机构,它行政上隶属于企业集团,业务上受国家金融监管机构管理、协调和监督。
财务公司具有内部结算功能,通过办理内部结算,可以加快成员单位之间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防止成员单位多头开户及向高风险项目投资,协调解决企业集团内企业间的三角债。财务公司具有筹资功能,在集中企业集团资金的同时,利用同业拆借、信贷资产转让、组织银团贷款、发行金融债券等金融手段和金融工具,扩大企业集团外部的融资渠道;利用直接发放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与贴现及提供贷款担保等方式,为成员单位提供融资服务。财务公司具有投资管理功能,通过参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股权转让市场的金融运作,实现资源配置,投资于各种金融产品或股权,以便于分散金融风险,发挥资金效益;配合企业集团的整体发展战略,收购或持有相关公司的股权,实现战略性扩张。财务公司具有中介顾问功能,以金融技术为手段,以金融中介服务为核心提供财务顾问、投资策划和信息咨询等方面的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具有资源配置职能,可以在企业集团内外部大量筹资,通过利率的变动促使增量资金向企业集团重点项目或高效企业转移;通过金融运作可以协助成员单位进行资本调整和资本置换,实现对存量资源的优化配置。
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产业性、金融性、企业性三重属性,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具有专业性、灵活性、创新性、风险小等特点,在促进企业集团改革发展中具有其他金融机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资金管理中心与财务公司一体化运作
资金管理中心具有行政管理职能,财务公司具有金融运作功能,两者一体化运作,一方面可以进行企业集团内部管理,优化资金配置,实现货币乘数效应内部化,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整体经济效益;另一方面,通过外部运作,在寻求低成本资金降低财务费用的同时,搭建企业集团金融运作平台,稳步将业务界面向外部推移,获取更大范围的经济效益。
三、基于金融市场化的产融资本结合
目前我国的企业集团虽然竞争状况各不相同,但均已开始向竞争充分或比较充分的方向发展,部分大型企业集团在其专业领域已初步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力,具备实施产融结合的条件和能力。而我国的金融机构是在国家政策的高度保护下成长起来的,现阶段尚不具备搞产融结合的能力,产融结合的途径只能是“由产到融”。具体方式为:
产业资本直接设立金融机构。这种方式比较简单,一般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企业集团直接投资设立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这样的金融机构可以是单独设立,更多的则是在企业集团的某些职能部门,如金融部、银行部等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参股现有金融机构。参股已有的金融机构是企业集团涉足金融业的主要方式,通过直接购买金融机构的股份控制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再通过这些金融机构控制其它企业。
第一,社会资金供求的市场调节机制和政府宏观调节机制基本建立,为混业经营创造了十分良好的外部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曾出现了几次需求过热、信用膨胀、价格涨幅过高的不利局面。总起来看,主要原因是在传统经济体制占主导地位和短缺经济条件下,企业和地方政府忽视结构调整,通过非法融资渠道,盲目扩张投资,从而导致金融秩序混乱,“瓶预”制约突出,供求总量严重失衡。经过6年多来的艰苦努力,我国的经济体制、经济运行机制和宏观调控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混业经营创造了十分良好的外部条件。一是长期困扰我国的短缺经济状况已不复存在,买方市场初步形成,扩大内需已成为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战略性选择。二是国有企业转机建制和政府机构改革取得重要进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基本建立,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三是金融体制改革步伐较快,整顿金融秩序取得显著成效,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过程中,国有商业银行的内控机制建设明显增强。四是中央银行金融调控手段的市场化改革有了实质性突破。如借鉴国际经验,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取代贷款规模指令性管理,大幅度下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适时多次降低存款贷款利率,扩大中小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稳步推进贷款利率市场化进程。五是努力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发展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直接融资方式。
第二,混业经营体现了金融市场内部相互沟通的基本要求,有利于提高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
金融市场由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组成,二者之间及其内部各子市场之间必须通过合理渠道相互沟通,协调发展。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分业经营。目前我国在金融市场领域推行的一些改革措施,如开辟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合法融资渠道,允许其进入同业拆借市场进行信用拆借、债券回购和现券交易,以股票质押取得融资;允许保险公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回购交易,以及允许保险资金通过证券投资基金进入股市等,都直接向混业经营方向发展了一大步。这可以说是对金融市场理论认识深化的结果。
第三,混业经营是适应跨国公司和大型企业集团实施多元化经营和大规模资产重组的要求而出现的一种主流趋势,有利于促进金融资本更好地服务于产业资本。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决定金融,金融反作用于经济,金融服务必须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相应的拓展和创新。跨国公司和大型企业集团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往往是多方面的,出于业务便利和财务经营保密等方面的考虑,一般都优先选择能够提供优质全能服务的金融机构作为其主办银行。混业经营在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发展历史最为悠久。进入90年代以来,一向坚持分业经营的美国、日本等国家也纷纷解除禁令,鼓励其大中银行向混业经营方向发展,以适应经济全球化和资产重组的要求。当然,在混业经营体制下,也不是说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全方位开展业务,除了少数金融寡头外,大部分金融机构仍是以一业为主或单业经营。
第四,发展混业经营,允许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相互持股,有利于改善金融服务,优化金融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国际综合竞争力。
目前我国正面临加入WTO的挑战,首当其冲的就是金融保险证券业。虽然我国金融保险证券业竞争力低下有多方面的原因,如经营体制不健全、不良贷款比例较高、营销方式落后、经营规模偏小等,但实行分业经营体制和不允许企业和非金融企业相互持股无疑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我国近几年来新组建的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和今年以来证券公司的增资扩股主要是允许企业投资入股,即产业资本进军金融资本。这为金融市场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为剥离不良资产,化解金融风险,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先后成立了资产管理公司,实行债转股。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为金融资本进军产业资本。国内外经济发展的实践已经并将继续证明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相互融合,有利于推动经济与金融的良性互动。第五,混业经营与分类监管可以相得益彰。作为金融企业应根据自身优势和客户要求,确定适合各自的经营发展策略和发展重点,以体现灵活、开放的原则;而作为政府分设金融监管机构,同有利于对各类金融业务提出符合实际的发展战略和监管对策。这也是大多数国家所采取的一种常见的金融管理体制。
根据以上论述,特提出如下建议:
1.适时修订《商业银行法》,逐步推行混业经营,鼓励产融结合,允许有条件的金融企业稳步开展混业经营,大型商业银行可以直接持有一定额定的企业股份,培育具有国际综合竞争力的金融企业,积极应对加入WTO后的挑战。为此,必须重建银行内部机构,大力充实产业分析和项目评估力量,使金融业人员对产业经济的技术水平、工艺流程、合理经济规模、管理模式、国内外竞争与盈利状况、发展趋向等方面都有一个较为准确的把握,逐步培育一大批晓市场、懂技术、会管理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企业和银行家,促进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良性循环。
2.借鉴国际规范,协调发展货币和资本市场,消除沟通梗阻,提高整体效率。在货币市场方面,一是改革结算方式,大力推广使用资信良好的企业或银行签发的商业票据,建立全国统一的票据市场;增发短期国债和企业债券,为央行运用再贴现和公开市场业务手段创造条件。当前可考虑允许现有房地产公司和汽车销售商以现有房屋和汽车为抵押,滚动发行商业票据,以消费者分期付款收入为偿还保证。二是继续扩大同业拆借市场参与主体,保持拆借规模较快增长。在资本市场方面,一是目前我国直接融资的发展一定要以确保间接融资这个大头的稳定为基本前提,避免顾此失彼,得不偿失。二是通过配售、回购等方式,在充分保证原有股东利益的基础上,逐步平稳解决国有股的上市流通问题。三是积极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特别是高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培育高技术产业,促进产业升级。
3.积极推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加强银行内控制度创新。全面实行审贷分离和贷款责任终身制。根据绩效原则,减少冗员,改革人事和分配制度,实行职位能上能下,工资能增能减。把防范金融风险与增加盈利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资产质量和利润目标的双向考核,健全约束与激励机制,赋予基层信贷机构相应的贷款权限,使金融从业人员既有压力,更有动力,不断开拓新的贷款增长点,改变当前不少银行简单地通过提高贷款条件消极防范风险的不恰当做法。同时,加强以企业为重点的资信评价体系建设,依法制裁逃废债务行为,探索增强居民个人信用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大力整饬社会融资的外部环境。超级秘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