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标准汇总十篇

时间:2023-08-10 17:12:48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建筑设计标准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建筑设计标准

篇(1)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万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 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 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 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l.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 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 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签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年月日:

建筑设计标准合同范文二发 包 人: 设 计 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等、投资及设计费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的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注:1. 按照付费次序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 最终设计费按施工图面积核定,在第四次付费时一并结算,多退少补。

3. 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发包人责任: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员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 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 设计人责任:

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6.2.3 设计人按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4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5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规定支付设计费。

7.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7.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合同规定的份数,设计人

8.3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6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绵阳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双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7 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 份。

8.8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9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10除双方签名外,本合同条款原则上不认可手工痕迹,如确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手工增减、改动,须双方均在手工痕迹处加盖公章,方能认为手工痕迹有效。

(此下无正文)

发包人名称:(盖章) 设计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建筑设计标准合同范文三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2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工程勘查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工程设计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

2.1工程项目的名称:

2.2工程项目的地点:

2.3工程项目的规模:

2.4工程特征及附注说明:

2.5工程项目的投资总额:

2.6工程项目的设计内容及标准: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第五条 设计费及支付方法

5.1甲方应支付本合同项目的估算设计费为 元。 5.2 支付方法为:

5.2.1本合同生效后七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计 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5.2.2 乙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七日内,甲方应即再支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30%,计 元。(不含定金)

5.2.3 乙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后七日内,甲方应即再支付估算设计总额的45%,计 元。(不含定金)

5.2.4施工结束后七日内, 甲方应即向乙方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计 元。(不含定金)

5.3 收费说明:

5.3.1 取费计算标准: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6.1.3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6.1.4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6.1.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6.1.6 甲方应为乙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7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6.2乙方责任:

6.2.1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6.2.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对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金额相等。

6.2.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2.4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6.2.5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应参加有关部门设计审查会议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

6.2.6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 其他

7.1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7.2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7.3本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7.4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参加。出国费用,除了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7.5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6 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7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7.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其他约定事项 无

7.10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建设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7.11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在30日内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篇(2)

中图分类号:TU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伴随着绿色建筑材料的研发使用,高品质的绿色建筑技术的研究应用、有代表性的绿色建筑标准、法律法规的形成,以及评估系统的更深入的完善,促使绿色建筑投入成本减小,提高了使用率,进而带动了经济利益及社会效益的提升,特别是人们的环保意识的不管提高,绿色建筑设计得到了更广泛的关注。绿色建筑设计是国际上建筑产业的发展趋势及目标,因此,探讨商业建筑设计中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应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l绿色节能建筑的概念分析

绿色建筑是指,建筑物的整个生命周期时间内,尽最大可能得节约资源,提高现有资源利用率,保证利用最低的污染以及最少的能源来创造建筑物的价值最大化,最终为人们提供绿色、健康、舒适和高校的建筑空间,实现人与自然、建筑之间的可持续发展以及良性循环,达到经济、社会以及环境效益的和谐发展。这就对设计有如下几点要求及原则:

1.1主题和谐

建筑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构成部分,和大自然中的其他事物是一种互相约束互相影响的关系。所以建筑物应该与周围的环境融合,通过和四周的环境和人文背景的相互交融,从而进入一种动态的平衡中,形成一个和谐的建筑群体,这是绿色建筑设计的基础。对此,在设计之初应该重视应用当地文化、建筑材料和建筑资源,体现建筑的地域特色。

1.2降低损耗

我国目前的建筑行业术语高耗能低效率的产业,很多资源和能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引起了很大的损失,损坏了原有的自然和谐环境。因此,在对商业建筑设计中利用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应用最佳的计划进而提升资源及能源的使用率,节约用水、节省用电、降低房屋的保暖及制冷方面的能源浪费,这些都是绿色建筑设计的重要环节。应该对建筑耗能的每个环节加以管理,积极应用新型技术、合理使用绿色能源,努力使用自然条件直接获取能源,降低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实现建筑与自然和谐共处。

2绿色建筑设计技术及其在商业建筑设计中的应用

2.1绿色为建筑设计技术的含义

绿色建筑技术指的是使用这一技术建设的建筑,具有健康、舒适的室内空间,和生态环境和谐共处,在建筑的生命期限内的各个时期,都能够对自然生态环境起到保护作用,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绿色建筑技术术语技术研发范围,它也不是独立于传统的建筑技术,而是站在绿色环保的角度对传统的建筑技术进行再次审视,是新技术与传统技术的有机结合,是与可持续发展的新建筑设计技术相符合的。应用这些绿色技术能够形成一个适合商业活动的室内空间,进而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2.2绿色建筑设计在商业建筑设计中的应用

2.2.1.节地和室外环境

在对节地和室外环境的评价过程中,项目主要应该从四个方面对绿色建筑的空间利用进行设计和考虑主要为噪声、场地通风、优化设计和日照环境的模拟分析;室外地面透水性的设计和场地生态景观建设。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结合场地的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情况,设计适当的绿化方案来保护场地的环境。幕墙光要尽量避免污染,玻璃的可见光放射率要小于零,从而防止照明光污染,室外景观的照明要保证没有直射光射入,对溢出建筑物范围的光线要进行有效的限制,在商业建筑的主要道路沿线,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绿化带的设计,以减轻噪声对场地环境影响;商业建筑物内部车行道和人性道路的铺设都应该使用透水砖,停车场如果是地面的,需要使用植草砖设计。这样能够降低热岛效应,地下水涵养率也会增加,地表流量得到有效控制,同时,保证透水地面设计面积至少为室外地面总面积的百分之四十。

2.2.2.资源和能源的节约及效率的提升

商业建筑的设计中,能源利用评价过程中,主要从以下八个方面对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技术进行考虑:外墙与室内墙面的报温措施要做好;其中外墙使用性能高的节能玻璃和外部遮阳组件,并且利用节能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等手段来提高商业建筑的节能率;窗墙比和建筑朝向要控制好;如果空调系统采用全空气空调系统,应该使用可调新风比或全新风措施;排风系统使用排风热回收装置;使用高能效比空调机组;建筑需要的热水利用市政热网蒸汽凝结水余热来提供,也包括水泵和电梯等节能设备;商业建筑的照明利用节能灯具进行控制。

采取自然通风模拟的方式对建筑幕墙的开启位置进行优化,同时对室内自然通风状况也要进行优化,建立舒适、健康的室内环境。冬季的迎风面风压很大,就需要提高外窗气密性,以此来降低冷风渗透而造成的采暖能源消耗;利用新风热回收措施、可调新风比措施和变频调节措施对空调设备的能源消耗进行控制,以节约系统能源消耗;生活热水等热源的提供可以采用蒸汽凝结水的余热来提供,根据商业建筑的结构、照明和采暖空调系统等系统设备进行考虑,最大限度提高节能率,利用对系统设备、遮阳和建筑等方面进行优化,使商业建筑的总消耗能源低于国家标准,或者低于备案节能标准值的百分之八十。

3.水资源的利用和节约

商业建筑工程项目的水资源利用与节约项目,主要从四个方面对绿色建筑技术进行分析:节水管材、计量水表和管件的充分利用;绿化带的灌溉利用微灌或者喷灌方式以达到节水目的,节水器具的使用需要按照用途来确定计量水表的使用;利用水质监控设备、精华设备以及雨水净水系统设计;并且在绿化中的灌溉方式采取微灌和喷灌方式,最大程度对雨水和蒸汽凝结水进行回收并用于绿化使用。

2.2.4建筑材料资源的利用

一般在选择建筑材料时应该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选择:尽量使用当地的建筑材料,可以节省开支投入;选择高性能建筑材料,能够保证建筑质量;可以选择可循环再利用的新型材料,对环境的破坏性小;建筑空间应该使用较为灵活的隔断,这种隔断对于商业活动非常适用。商业综合建筑的适合做通过复合空间设计,使用灵活的隔断,将室内空间的灵活性展现出来。

2.2.5室内环境质量。

建筑内应该与建筑的里面设计遮光反光板相结合。分部位进行照明管理并优化采光设计;研究建筑空间内每个功能区域的噪音来源,科学安排有噪音的功能区域,对隔音设计进行优化;在建筑设计及构造设计中凭借仿真模拟途径对通风进行设计优化;建筑空间内视野的优化设计:中央空调系统使用可以单独启动和调节温度湿度的空调尾端,同时在人员比较集中的部分安置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系统,确保人民能够在舒服健康的空间内进行商业活动。

3.结束语:

绿色建筑设计在商业建筑设计中应用有利于设计工作人员更加灵活地提出更优的设计方案,能够客观全面地掌握并清除建筑耗能形势和绿色建筑设计的发展趋势,并取得比较理想的经济利益及社会效益。为商业建筑的健康发展提供不可或缺的技术支持。

参考文献

篇(3)

城市商业活动是以追求最高利润为目的的,这是商业设计选址与布局的经济原则。同时,顾客是商业活动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建筑之布局与城市人口分布形态密切相关。

城市商业中心的形成和发展是城市、社会、经济和科技等领域综合作用的产物,按其相互作用的规模和范围的层次来分,可分为宏观的社会经济影响,中观的空间区位条件和微观的空间模式三个不同的层次。

商业设施选址的意义就在于它是一项长期性的投资,直接关系企业经营的战略决策,是零售企业贯彻以消费者为中心观点的重要体现,是影响企业效益的一个决定性因素,同时也是制定企业经营目标和经营策略的重要依据。

商业设施的选址应该考虑以下因素:(1)客流规律;(2)交通状况;(3)商业环境;(4)地形特点;(5)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一、客流规划是选择店址的最重要的因素商业中心是消费中心。

从经济效益上讲,商业中心必须满足整个城市消费市场的要求,争取尽可能多的顾客;从成本效益上讲,要争取最大的聚集效益,要求最大限度地利利城市的各种基础设施。所以,城市人口分布的空间形态是商业中心形成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1)相同客流规模的不同地区,因客充的目的、速度、时间不同,对选址条件有不同差别。

在商业集中的繁华地区客流目的一般是以购买商品为主流,或是与购买商品有联系的观光浏览,为以后购买作准备,这类地区的客流特点一般是速度缓慢,停留时间较长,流动时间相对分散。

有些时候,除了人口的密度因素之外,人口的职业分布、收入状况、年龄也是影响购买能力、购买习惯的主要因素,必须加以考虑。前者可以作为商业规模的主要参考指标,后者则除影响规模之外,还决定了商业的特色和内容。

(2)选择店址需要调查分析街道两侧的客流量规模,选择客流较多的街道一侧。

(3)选择店址要分析街道特点与客流规模的关系,街道交*路口客流最多,是选址的最好位置。

(4)对于大型的购物中心和商业街,除了被动适应客流规律之外,还可以在原有路网基础上加以改善开发,选择有开发前景的区域,开辟新的道路交通系统,主动地引导客流,制造客流,进而创造新的商业环境。

二、交通状况城市道路交通是联系顾客与商业设施的载体。

因此,它是制约商业聚集的又一个重要因素。商业活动的经济原则要求有尽可能大的吸引范围,保证尽可能多的顾客方便地到达商店。因此商业设施的选址必须是交通可达性最佳的地点。在商业的追求最大货物销售范围的原则下,选址应使交通费用达到最小。所以商业中心交通可达性最佳的实质是:所有购物出行者到达中心的出行时间总和最小。

三、商业环境选择店址应考虑设店地点附近的商店的规模和数量。

如果在同一地区内已有过多的同行业商店,势必影响商店的经营效果,此为趋异性。但是另一方面,由于顾客希望就近广泛地比较选择商品,以及希望一次购足所需的商品,有些商店又有集中趋势,相邻而庙,此为趋同性。

一般来说,比较专一的商品,顾客希望有广泛的比较和选择余地,希望有集中的专门店。这种顾客以购买一类商品为目的,对商业气氛、娱乐性、环境没有过多要求,把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商品,并比较其质量、价格等因素。

另外一此顾客,购物的范围比较杂,也比较随意,或完全以休闲为主要目的,当然不会去逛上面提到的结构单一的商业区,而是希望到集购物、娱乐、休闲等需要为一体的综合商场。一般大商场就是以此为目标而设置的,尽可能丰富功能来满足这类顾客的要求。

还有一种特性就是共生性,即指商店依赖于为其他原因而来的顾客,如商业中心区的小型商店设于大型商店附近,主要经营小商品,以品种齐全而取得优势。或开办大商场不能提供的小型服务业,有的经营连带消费商品的商店相互邻拦,互为补充,便利顾客。

篇(4)

建筑给排水设计是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建筑给排水设计标准是设计人员进行设计的技术依据和准则,正确理解和运用现行建筑给排水设计标准是设计人员能够设计出符合工程建设规定控制的质量标准、系统合理并能达到预期使用功能的产品的关键。

1建筑给排水设计标准应用存在的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建筑给排水技术标准有几百种,分为四级两类,四级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两类即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另外还有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用于设计参考的还有建筑给排水设计手册和各种技术措施。设计人员在进行设计时往往对这些标准、手册和技术措施不能明确地界定和在使用上不能准确地把握。审图人员在审图时常常发现设计人员在写设计依据时出现下列问题:1、重要规范漏写;2、把技术措施当作设计依据写;3、写了与本工程无关的规范;4、所列举的不是最新版本的规范。还有对于规范的地位、层次不能很好地理清,导致所写的设计依据层次混乱等问题。另外,对于规范条文理解和应用有误的现象普遍存在,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整体设计质量。

2建筑给排水设计标准体系

建筑给排水设计标准体系分为基础标准、通用标准、专用标准三个层次。

2.1基础标准

是指在某一专业范围内作为其它标准的基础并普遍使用,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术语、符号、计量单位、图形、模数、基本分类、基本原则等的标准。如给水排水制图标准、给水排水设计基本术语标准等。

2.2通用标准

是指针对某一类标准化对象制订的覆盖面较大的共性标准。它可作为制订专用标准的依据。如通用的安全、卫生与环保要求,通用的质量要求,通用的设计、施工要求与试验方法,以及通用的管理技术等。

2.3专用标准

是指针对某一具体标准化对象或作为通用标准的补充、延伸制订的专项标准。它的覆盖面一般不大。如某种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及质量验收的要求和方法,某个范围的安全、卫生、环保要求,某项试验方法,某类产品的应用技术以及管理技术等。

现在将给排水设计中最常用的基础标准、通用标准及专用标准列举如下:

基础标准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代号

1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50001-2001

2

给水排水制图标准

GB/T501062001

通用标准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代号

1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3-2006

2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4-2006

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9

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

GB50045-95

专用标准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代号

1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97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01(2005年版)

3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4

气体灭火设计规范

GB50370-2005

5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51-92(2000年版)

6

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96-93(2002年版)

7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38-2003

8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93-93(2010年版)

9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GB 50364--2005

10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50400-2006

11

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22-2008

12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140-2010

13

住宅建筑规范

GB50368-2005

14

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1999(2003年版)

15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2005

篇(5)

一、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体系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体系分为基础标准、通用标准、专用标准三个层次[1]。

1. 1基础标准

基础标准是指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术语、计量单位、符号、图形、模数、基本分类、基本原则等的标准[2]。在某一专业范围内普遍使用的标准的基础标准例如《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1. 2通用标准

通用标准一般是指为标准化对象制订的共性标准,具有广泛性,涵概率比较高,适用的方面比较广,也可以作为专门使用的标准与依据,比如具体的卫生与环保要求、施工要求管理技术等,通用标准主要有《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1. 3专用标准

专用标准指的是针对标准化对象的通用标准的补充与延伸的专项标准,覆盖面较小。比如适用于工程的规划、施工等步骤的质量验收要求与方法,关于卫生、环保的要求与规定也属于专用标准的范畴。

二、关于建筑给排水设计工作体系的应用分析

2.1要做好建筑给排水设计工作的协调

建立健全的建筑给排水体系是建筑设计工程的基础,在室内给排水环节,需要遵循我国建筑室内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完全落实好建筑给排水设计步骤与应用程序。近年来,我国经过一系列的建筑给排水项目的实践,吸取了丰富的经验,矫正了相关的错误,并紧跟国际的科学技术,借鉴国外的优秀的案例与经验,结合实际进行给排水的具体设计。

我国建筑业的发展一直结合实际的需求,进行科学化的体系构建。我国的建筑由于需求量巨大,对于排水资源的设计就显得尤为重要。在建筑给排水设计工程中,要充分利用实践人员的经验与专业知识建立完备而合理的排水设计体系,加快建筑给排水设计工作体系的完善。

2.2规范设计标准,保证居民生活

随着经济体系日益完善与进步,对于建筑设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设计系统的智能化发展使当前发展的趋势。对于高层建筑需要考虑防火设计,避免产生较大的经济损失以及人员伤亡,我们应规范设计标准,提高标准体系的执行力,对于建筑设计的各个环节都要进行协调与兼顾。这就要求相关建筑管理与设计人员遵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的规范,健全高层建筑的管道体系,同时要将防火设计作为设计的重点来抓,保证室内良好的排水性,可以利用防火套管等措施进行防火,保证人们生活的安全性。

常见的民用住宅建筑的建设中要将生活给排水设计作为重点,我国建筑的排水设备地漏装置不合理是比较常见的现象,在设计中应把握用户需求,按照设计规范标准对地漏装置进行合理的设计,尤其是阳台、卫生间等地方的地漏设计。

在建筑空间设计地漏的过程中,设计人员与施工人员应对管线的沉积性进行检验,不能忽视这个重要的环节,以防有害气体的产生,对人体健康造成巨大的影响。

我国的很多建筑设计都忽视了地漏设计,尤其是装修过多次的建筑,容易造成地漏数量的减少[3],一旦缺少地漏装置的支持,就会水分渗入地板,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损失与影响。

在建筑给排水设计中,要按照设计的规范标准进行管线的布置,先根据实际情况排水管线位置的确定,利用设计标准体系进行规范,保证管线处于适当的间距。同时要注意普通塑料排水管道的使用,防止因其管壁太薄而发出共振噪音,影响到居民的日常生活。

三、建筑给排水应用方案的更新

在建筑物设计施工中,要遵循以用户的实际需求为基础,保护用户自身的利益,为用户提供便利与人性化的服务,实现建筑给排水施工中所有环节的协调。

对于高层建筑要合理的进行消防系统的设计,按照排水设计规范进行设计与施工,工作,使用合适型号的排水管,有效的对火灾情进行控制。对于塑料排水管要进行管径的控制,还要根据实际需求设立消防水泵,保证居民建筑物内部的消防水栓的安全设计与施工,有效的对火灾蔓延进行防治,提现建筑设计的合理性与经济性。

在建筑物设计过程中要对地漏设计进行优化,按照我国的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进行实施与设计,控制地漏水封的深度,与防涸功能的相适应,摒弃传统的

地漏设计的应用。在在建筑物设计过程中对于特殊地段应采用特殊的地漏设置

比如在淋浴间工作中,可以采用DN75型号地漏,将地漏与存水弯配合使用,不提升了美观性,还对水封深度进行了有效的控制。

给水管设计中需要采用正规化的土建支模,为了防止建筑在浇筑过程中出现渗漏,土建施工过程中就可以采取相关的措施比如预埋套管的方式防止漏水现象的发生。排水管道在材料选择上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选用特殊的隔音材料,管道在施工中也可以加入减压阀门,从而更好的防止了共振噪声的产生,为人们创造一个宁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在建筑物设计中还应结合节能性分析,近年来,太阳能环保系统的设置为建筑设计增加了可持续发展性,节水型器具的广泛普及与运用,有效的节约了水资源,并减少了人们生活的经济开支。建筑设计人员应把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作为根本,严格按照规范设计标准进行建筑给排水系统的设计与应用。

四、结束语

在建筑给排水工程中,应严格遵循规范设计标准,同时要考虑节能设计原则。进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的控制有利于保证建筑设计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健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体系,落实好相关的建筑给水排水工作是建筑工程的重中之重。我们应协调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的各个环节,以人们实际生活的需要为基础,在实践中逐渐发展与完善建筑给排水工程的设计体系。

参考文献:

篇(6)

(1)社区日间照料设施是“十二五”期间的重点建设任务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指出:社区养老服务是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支撑,具有社区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支持两类功能,主要面向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家庭日间暂时无人或者无力照护的社区老年人提供服务。而社区日间照料设施的建设是实现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基本保障。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同时提出,要大力发展社区照料服务。把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星光老年之家、互助式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设施,纳入小区配套建设规划。本着就近、就便和实用的原则,开展全托、日托、临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社区照料服务。其中社区日间照料设施是“十二五” 重点建设任务。到2015年,增加日间照料床位和机构养老床位340余万张。

(2)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仍存在规划和建设方面的不足

近年来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养老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服务规模不断扩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改善,社区日间照料服务逐步拓展,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初步形成等方面。但是,仍然存在着缺乏统筹规划、总量不足、设施简陋、功能单一、发展不平衡、投入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优惠政策落实难、市场监管有待加强等问题,需要认真加以研究解决。据北京市老龄办统计,北京市城乡已先后建设社区托老(残)所4397个。但目前,部分托老所闲置,多数托老所混同于社区活动站,为老服务功能尚未完善。

(3)各地方积极推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

2013年9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其中明确指出要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并提出“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m2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到2020年,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要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各地方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来促进社区日间照料设施的建设。以北京为例,北京民政部门将通过租金补贴等多种形式,在新建居民小区和老旧小区“找地儿”,普建社会托老所,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全面落实《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的规定,新建小区配置的养老服务设施,采取无偿使用或通过建设支持、租金补贴等方式,统一移交到民政部门,用于社区养老服务。老旧小区按照规定,将改造中扩建、腾退的设施改建成社区托老所。

2图集的编制原则

(1)统筹性原则――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属于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应遵循居住区规划和老年人设施规划相关指标要求,与社区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2)经济性原则――图集应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保持一致,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与其他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实现资源整合或共享。

(3)适用性原则――日间照料中心的功能及空间设计应以老年人生理和心理特点为基础,满足日托老年人的照护服务需求。合理确定各类用房功能及面积,保障使用。

(4)灵活性原则――充分考虑日间照料中心建筑结构选型、空间布局的适应性和可持续发展需求,为今后功能变更或改造做出预留。

3技术考察及调研情况

(1)收集技术资料情况

本图集主要参照的技术资料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43-2010)(下简称《建设标准》)。其重点针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面积指标等制定了全国统一标准,是确定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水平的重要依据。本图集的编制主要以《建设标准》为基准,对相应的功能空间提出设计要求,并给出不同类型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设计方案。

本图集收集的其他技术资料包括:

国内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相关养老服务设施的设计图纸、实景照片等。主要通过调研的途径获得。

国外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或相关设施的设计标准、设计图纸等。主要通过文献查阅的方式获得。

(2)调研情况总览

编制组于2013年5月至2014年3月赴上海、北京、大连、长沙、兰州5地开展了实地调研,共考察了14家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含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并访谈了多位地方民政局相关领导。调研信息汇总如表1。

调研中了解的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日间照料中心的普遍规模偏小,面积范围通常在几十平方米到几百平方米,一般不超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中的三类建设指标(750m2),远小于二类(1085m2)、一类指标(1600m2)。日间照料中心的服务人数通常不超过30人。多为旧建筑(如空置的公共建筑、居委会、住宅等)改建而成,或是与社区或街道中的日间照料中心多与居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合建。相关数据情况见表2。

日间照料中心的服务对象多为健康、自理的老人,主要解决其就餐和白天活动问题。以上海为例,设施无车接送,老人必须自行到达和离开(或由其家庭成员接送)日间照料中心。以兰州为例,部分日间照料中心由于缺乏专业的医疗保健、居家养老等设施和人员,暂时不能针对半失能、失能老人以及失智老人提供服务。

日间照料中心常会出现一室多用的情况,例如活动室兼做餐厅、休息室(图1)。南方地区(如上海、长沙)的休息室通常不设床,而是采用躺椅、折叠椅、休息沙发,供老人午睡休息(图2)。北方地区(如大连)单独设置的休息室虽然布置了床,但利用率并不高(图3)。

沐浴间、公共卫生间设备条件较为简陋,无障碍设计不到位(图4~6)。

由于日间照料中心的规模较小,因此通常不会单独设置厨房。以上海外滩社区为例,是几家日间照料中心或社区助餐点共用一个社区厨房,每天午餐、晚餐由厨房统一配送(图7)。

日间照料中心的室外空间普遍有限,活动场地狭小、局促,部分无停车场地。

(3) 典型调研案例分析――上海咏年楼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设施基本信息:

上海市外滩社区咏年楼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是一家公办公营的养老服务机构。这家机构是由非政府组织(NGO)上海新途健康促进社和上海外滩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联合创办的服务于失智、失能老人及家庭照料者的项目。由政府出资和协调,新途健康促进社组织策划,利用外滩社区的街道居委会旧楼进行改建而成。日间照料中心位于建筑的首层,面积约150多m2,能容纳20位老人在此活动。目前实际使用人数为16人。具体信息见表3。

该设施主要服务对象为本社区内生活较为困难的老人,比如家里住房紧张、经济收入不高或者独居生活有困难的人,也接收失智和半护理老人,但由于设施无车接送,街道环境也无法做到完全无障碍,所以老人(或其家庭成员能够协助老人)必须自行到达和离开日间照料中心。

服务内容:

早上9:30左右,老人陆续到达设施后,工作人员开始为老人读报,讲新闻,并组织老人集体做操;中午11:00前后,由附近的助餐点(集中厨房)送来午餐,工作人员分餐后并安排老人吃午餐;就餐后至下午2:00为午休时间,老人可以自由选择在休息室或多功能厅进行休息。下午2:00~4:00为自由活动时间,老人们可以进行看电视、聊天、打牌等娱乐活动。在告知工作人员的情况下,老人可以自由使用设施内的洗浴设备。下午4:00以后,安排老人吃晚餐,其后老人就可以自行回家。

建筑空间及使用现状分析:

日间照料中心共一层,面积约150m2,包含活动室(兼餐厅),开敞式厨房,卫生间(含洗浴功能),休息室,及办公室(图8)。

篇(7)

GB50189-2005的颁布与实施是为了规范全国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提高公共建筑能量利用率,从根本上扭转公共建筑能量浪费的局面。GB50189-2005共分5章和3个附录,总计条文93条。其主要内容反映在第4章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第5章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节能设计。GB50189-2005用两条途径(两种方法)进行节能设计,一种为规定性方法,如果建筑设计符合GB50189-2005第4章中对窗墙比等参数的规定,同时也符合第5章强制条文的规定,那么,设计者可以方便地按所设计建筑的城市(或靠近城市)查取GB5018-2005中的相关表格,得到护结构节能设计参数值,按此参数设计的建筑即符合节能设计标准规定;另一种为性能化方法,如果建筑设计不能满足第4章中对窗墙比等参数的规定,必须使用权衡判断法通过计算判定护结构的总体热工性能是否符合节能要求,权衡判断法需要对全年采暖和空调能耗计算,以确定该建筑的节能设计参数。规定性方法操作容易、简便;性能化方法则给设计者更多、更灵活的余地。

GB50189-2005给出了节能设计计算参数,如室内采暖设计温度、新风量设计。在加热的情况下,室内温度每降低1度,能耗可降低5%~10%。根据温度与节能的关系可以设置温度,但同时还要考虑室内的功能划分,不同室内,温度规定在不同的范围。

热传系数对建筑耗能影响很大,寒冷地区,护结构热传系数限值要求较高,夏热冬冷地区,主要考虑隔热,综合我国不同地区的情况,本标准认为屋面传热系数定为0.7w/(m2・K),外墙为1.0w/(m2・K)较为合适。

对于建筑在设计时要对平面、朝向、太阳辐射、通风等对能耗的影响进行分析,降低冬季采暖的能耗,尽可能利用太阳能取暖,多获得热能,降低热损失。夏季最大限度地减少热对室内温度的影响,通过自然来降温冷却。建筑的朝向是获得足够的日照并避开主导风向,夏季能利用自然通风并防止太阳辐射,要想真正做到通过建筑物朝向获得夏季防热,冬季保温时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因地制宜地选择朝向,尤其是根据本地区或本地址的特性选择朝向,尽可能避免东西朝向。建筑物的体形越复杂、护结构面积越大,传热损失或受热影响就越大,因此,在设计体形时,要多方面考虑其耗能与体形的关系。

近年来,公共建筑的窗墙比有越来越大的趋势,窗户越来越大,这是由于人们希望公共建筑更加明亮,建筑整体更加美观,建筑视野更加宽阔,但窗户比墙体传热能力高许多,要想维持室内正常温度,需要采暖设备和空调的工作才能达到。本标准对窗墙比进行了规定,不大于0.7。

有些建筑为了追求视觉效果和保持建筑整体风格,整个建筑设计成全封闭式,或外窗开启率逐渐下降,这种做法不利于室内空气的流通和散热,室内温度、湿度完全靠采暖和空调控制,不利于节能。

GB50189-2005还对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节能设计进行了规范,比如对空调冷负荷进行逐时计算,作为施工时依据,避免装机容量大,投资成本高,能量消耗增加等想象,热水集中采暖系统是比较合适的节能措施。

GB50189-2005中附录A是关于建筑外遮阳系数计算方法;附录B是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计算;附录C是建筑物内的空调冷热水管道绝热厚度表,该表是从节能的解读出发,按经济厚度的原则制定的。

GB50189-2005对档案馆建筑的启示

GB50189-2005于2005年7月实施,其中10项条款为强制性条文,用黑体字注明,必须严格执行。建筑设计时必须要满足各式各样的规范,其中包括建筑设计的规范,节能规范,结构的规范等,是强制性的,这些规范有很多条文和基本内容与建筑可持续发展相关,比如施工图设计阶段,必须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其中很多条款并不是强制性的,只起规定或建议的作用。

而对谓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比如我们国家推出了中国绿色标准标识,覆盖了住宅、公共建筑。GB50189-2005的许多条款及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不属于强制性是强制性的,因为对于目前整个基本建筑行业的现状来讲,满足基本要求规范前提下,强制要求所有建筑项目都朝这个标准靠,可能有一定的困难,要有一个逐渐进步的过程。另外,国家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比如住宅,对于风环境、自然采光、通风、节水、节地、节能、节材等等都有很明确的指标,国际通行的评价标准也基本如此,都有相当多非常明确的指标。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00)为强制性标准,见下表。其中对档案馆馆址、面积、建筑设计、用房、建筑防护等作了规定。强制性标准要求在设计和建设时需要满足标准的要求,但从实际情况看,每一项都符合JGJ25-2000很难做到,与其这样,倒不如将此标准中的部分条款定为强制性条款,如防震等级为7级可列为强制性条款,部分内容只作为规定或建议,尤其是如今后加上节能评价参数,可否考虑将其列为非强制性标准或条款。因为各级档案馆建筑基础条件不同,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其节能的目标。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00)实施已有10年时间,按标准建设的要求,标准实施5年后可以修订。JGJ25-2000部分内容已经不能满足当今建筑的要求。如通风方式,过去主要采用的是自然通风,现在很多档案馆是利用空调系统进行通风,通风的计算方法也不同,通风量的规定不统一无法指导实际操作。另外JGJ25-2000缺失部分内容,对指导目前档案馆建筑设计规划和建设有一定影响。比如建筑节能参数、节能建筑设计计算方法、节能措施如冷暖设备、通风、遮阳节能等都没有涉及。近些年来,档案馆的业务工作也做了部分调整,建筑用房功能需要重新考虑和定位,比如数字化业务是目前档案馆正常工作任务之一,建筑用房需要将其考虑其中。这些内容的调整、补充都需要在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中体现出来。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00)需要参考GB50189-2005的部分内容,但要考虑其自身的特殊性。比如保存对象的特殊性。档案馆建筑设计时需要考虑节约化、有利于档案保存、无害化、集约化。这些原则服务于可持续档案馆建筑

的最终目标。实现档案馆建筑的可持续发展就要以建筑结构功能的灵活使用、可拓展性与现实可行性为基本准则,实现最大限度的统一;节能降耗,尽量减少营运成本是档案馆建筑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讲究环境效益是档案馆建筑设计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标准;结构化综合布线是满足图书馆建筑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

中国的传统档案馆建筑或藏书楼建筑,比如北京的皇史成、需要关注它的护结构、采光、通风、照明,是否做到防光,是不是自然的对流,建筑方向是不是南北,防潮。现代档案建筑对防光、防潮、采光、地面承重、密闭与通风等有一定的要求,在建筑设计时要考虑这一特点。

档案馆建筑的节能措施

GB50189-2005节能的目标是在保证相同的环境条件下,与未采取节能措施相比,全年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照明的总能耗应减少50%。第一个阶段,到2010年,全国新建建筑争取三分之一以上能够达到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的标准,同时,全国城镇建筑的总耗能要实现节能50%;第二个阶段,到2020年,要通过进一步推广绿色建筑和节能建筑,使全社会建筑的总能耗能够达到节能65%的总目标。

节能档案馆的功能是要实现在没有使用任何采暖或制冷设备的前提下,让一年四季的室内气温尽可能地维持或接近档案库房保管的要求范围内,即温度14℃~24℃(±2℃),湿度45%~60%(±5%)。这一基本原理可以运用在每个档案馆,并能指导以尽可能小的功率和能耗设计满足的档案馆建筑的要求。

我国大部分地区属于寒冷地区,冬季时间长,不论是冬季采暖,还是夏季防热,都离不开能源,怎样使冬季室内热量传出的少一些,夏季室外热量传人的少一些?采暖能耗投入非常大。低温对纸质档案、胶片档案、磁性载体、光盘等保存是非常有益的,在冬季,对于夏热冬暖地区的档案馆可以不使用采暖设备,对于夏热冬冷地区的档案馆,尽量低标准地使用采暖设备,只要保证室内温度不在0℃以下即可。对于单独的档案库房,可以整体关闭采暖设备或尽可能降低采暖温度,对于档案库房与办公楼在同一楼的档案馆,可以完全或部分关闭采暖设备。我国北方档案馆冬季遇到的突出问题是档案馆建筑湿度严重偏小,这与使用采暖设备息息相关,采暖时间越长,采暖设置的库内温度越高,湿度会越小,库房内长期湿度低,会导致纸张水分减少,纸张发脆,严重影响纸张寿命。尤其是冬季的长期干燥和夏季的湿度增大这种忽高忽低的变化对纸张档案的长期保存是非常不利的。冬季可以适当降低室内温度,保证一定湿度,不但有利于保存档案,还有利于节能。

人们对夏热冬暖地区,从3月到6月,9月到11月,室外温度不高于28℃的天数占总天数的比例较大,有的可达60%以上,完全可以利用自然室外温度达到控制室内温度的目的,这样可以大大减少空调运行的时间,节约能源,同时也不会影响档案馆保存的档案。

档案馆建能源消耗最大的是采暖和制冷空调,其次是照明,前者约占60%~70%,而采暖和空调耗能中,50%以上是被护结构传热而消耗,要做到节能,需要从护结构设计和照明措施等入手。

减少建筑物的外表面积和加强围护结构保温,以减少传热耗热量;提高门窗的气密性,以减少空气渗透耗热量。在减少建筑物总失热量的前提下,尽量利用太阳辐射的热和建筑物内部的热,最终达到节约采暖设备供热量的目的。对于采暖供热系统来说,建筑节能的主要途径:改善采暖供热系统的设计和运行管理,以提高锅炉的运行效率;加强管道的保温,以提高室外管道的输送效率。

节能是点点滴滴的行为。新加坡用雨水收集系统灌溉花草节约了大量的淡水;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新馆装置“雨水采集系统”,―方面回收生活用水,一方面收集雨水,经过处理后,用于卫生间冲洗和园林绿化灌溉等方面,以达到节水的目的;在档案馆建筑的周围种植绿色植物,尤其在建筑物的东西墙方向种植高大的绿树,一方面可以遮挡阳光,另一方面可以明显改变空气质量;沈阳市图书馆在屋顶种植草坪和花草,也起到了屋顶隔热的作用;有的单位将空调热回收,节能约25%;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新馆设计中除广泛使用室外低负荷太阳能供电系统,为路灯、庭院灯、广告灯路牌导向灯提供照明电源外,还安装了大量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利用玻璃窗来收集太阳能,解决图书馆白天的照明问题。湖北省图书馆面积10万平方米,空调耗能是“大户”。为此在设计时考虑了两种空调模式“接力”省电:中央空调冷热系统采用地源热泵,节能40%。到峰谷电价最低值时,再“切换”到冰蓄冷系统空调,可以省电费30%。

按照瑞士的标准。完全依靠技术,节能率达到60%-70%不是梦想。档案馆建筑节能设计除了上面谈到的护结构,照明节能也是一条途径。档案馆照明规定应选择白炽灯,从实际使用情况看,很多档案馆选用日光灯。日光灯照明发光度高,均匀,但释放紫外线。近些年来,节能灯越来越普及,被应用于室内照明。节能灯的最大优点是节省能源,一般可以达到节能80%,而在公共建筑特别是档案馆还为被采用,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之一是人们还未建立节能的意识。

篇(8)

中图分类号:TL35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LEED背景介绍

LEED标准是由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U.S Green Building Coun-cil)建立并推行的,是目前在世界各国的各类建筑环保评估、绿色建筑评估以及可持续性评估标准中,被认为是较完善、较具影响力的评估标准。

LEED主要通过六个方面进行评估:可持续性建筑选址、有效利用水资源、能源和空气环境、材料和资源、室内环境质量以及革新技术。该评估体系主要涵盖新建建筑(LEED-NC2.2)、既有建筑(LEED一EB)、商业装修(LEED-C1)、建筑结构(LEED-CS)、住宅(LEED-HOME)、社区规划(LEED-ND)等方面。本工程属于新建建筑,即采用LEED-NC2.2~认证系统标准。而LEED—NC2.2认证系统标准的分布如下:可持续性选址20%(14分)、材料与资源19%(13分)、节水7%(5分)、能源与环境25%(17分)、室内环境质量22%(15分)、创新与设计7%(5分),共计69分。根据分数,分为:通过(26~32分)、银奖(33~38分)、金奖(39~51分)、白金奖(52~69分)。从中可以看出,就给排水专业而言,LEED—NC2.2认证系统主要在可持续性选址以及节约水资源两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H工程在设计立项之初,就制定了达到LEED金奖和绿色建筑三星认证的目标。作为集团公司总部办公大楼,地处该城市的中心位置,是一幢设施完备、具有国际先进水准的公司总部办公大楼。项目建筑面积13万m2,地下3层,地上11层,建筑高度50m。,

2、可持续性选址

可持续性选址包括环境破坏与侵蚀控制、场址选择、城市改造、污染地再开发、可供选择的交通设施、减少场地对环境的影响、雨水管理和综合利用、景观设计和降低热岛效应、光污染的减少。结合H工程的实际情况,与给排水专业相关的是雨水管理和综合利用。LEED要求除去开发后年平均雨水中80%的总固体悬浮物(TSS),实施雨洪管理方案,降低不透水铺装,实施过滤和分离,使得平均年降雨径流的90%得到处理,并且所实施的雨水管理措施应使得雨水流失在速率和流量方面减少25%。该工程采用雨水回用系统,增加屋顶花园和地面植被的种植,降低不透水的路面铺装,通过土壤和植物来收集和处理雨水,同时拦截污染物,保证平均年降雨径流的90%得到收集和处理回用。

2.1 H工程建设前后的非渗透率(见表1)

表1H工程建设前后的非渗透率

2.2计算高峰径流量

该地区的暴雨强度公式为:

(1)

式中q——暴雨强度,L/(s·100 hm2);

P——设计重现期,a

t——降雨历时,min。

经计算得,该地区1年重现期的暴雨强度q=221.92 L/(s·100 hm2)。

根据雨水流量计算公式:

Q=K1qψF (2)

式中Q——雨水设计秒流量,L/s;

K1——考虑屋面蓄积能力的系数,本计算采用Kl=0.9;

q——设计暴雨强度,L/(s·100 hm2);

ψ——径流系数;

F——汇水面积,hm2,计算结果见表2。

表2雨水径流流量计算结果

通过上述计算结果,可以看出通过雨水回用系统,增加屋顶花园及地面植被的种植,降低不透水的路面铺装等方式,实现了雨水管理和综合利用,达到LEED要求。

3、节约水资源

3.1 LEED认证要求

节约水资源包括节约景观用水、废水利用等方面。LEED认证对该项要求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高效浇灌技术或者使用收集的雨水或再生水进行浇灌,以达到与一般方法相比节约50%饮用水。

(2)减少市政自来水的使用量并将建筑废水排放量减少50%。

(3)1992年能源政策法案中规定,设备性能作为基准采取措施使建筑的总用水量(不包括浇灌)比建筑基准用水量减少30%,只包括下列洁具:冲水便器、小便器、盥洗水嘴、淋浴器和厨房水槽。

3.2采取的设计措施

根据上述几点内容,本工程采用了如下设计来满足要求:

(1)工程用水来源为市政自来水和经过再生回用的生活污水、空调冷凝水和雨水。在地下室设置中水处理和雨水回用机房,并进行中水、雨水回收利用系统。

(2)卫生器具选用新型节水型产品。水龙头选用节水陶瓷型,大便器选用节水型4.5 L水箱,小便器选用延时自闭式冲洗阀,洗手盆选用限流节水型装置。

(3)冷却塔采用节水型冷却塔,要求飘水少,补充水量小于循环量的1.5%。冷却水进行循环使用,用自来水作为冷却塔的补充水并设置计量装置。设组合式冷却塔组,并进行水量的重复应用,节约水资源。对冷却循环水系统设置自动化学加药装置进行水质稳定处理。对空调冷凝水进行回收利用。

(4)采用变频给水系统。

(5)对消防水池进行循环处理,保证水质,减少排放的水量。

3.2.1 中水及雨水回用系统

由于中水、雨水回用系统需要一定的机房面积,而建筑设计希望能满足业主的最大需求,因此地下室机房面积紧张,本工程采用了中水、雨水一起处理的方式,并采用了技术较先进、占地面积小的MBR处理工艺。整个处理流程见图1。特别要指出,2010年12月1日实施的《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5.1.15条:建筑或小区设有雨水回用和中水合用系统时,原水应分别调蓄和净化处理,出水可在清水池混合。该条文是希望能够优先采用雨水回用。本项目设计是在2006年,当时规范并没有执行,而且通过计算并考虑到该城市是一座缺水城市,本工程设计了雨水蓄水池容积为300m3,远远大于MBR处理池、清水池的体积,并且通过液位控制和阀门控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两种水源进行切换。这应该与《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5.1.15条的宗旨相符,当然这一设置对控制系统有一定的要求。

图1 中水、雨水回用处理工艺流程

3.2.2卫生器具节水量分析。

H工程采用节水型卫生洁具的用水量计算见表3。计算得平均年总用水量为12250 m3,其中用中水替代的冲厕用水为6050m3。

表3节水型卫生洁具用水量计算结果

按照常规用水量计算结果见表4。计算得平均年总用水量为13900 m3,其中,用中水替代的冲厕用水为7700 m3。

表4按常规用水量计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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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E08文献标识码: A

一、绿色建筑设计的概念

绿色建筑设计是当前建筑设计的主要观念和重要方向,其主要内核就是在建筑设计中尽量利用可再生资源和材料,在不违背自然现象和规律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环境因素,在不破坏环境、不浪费材料的前提下,尽量做到建筑设计的节约资源和对环境的保护。绿色建筑设计要遵循生态保护、能源高效利用、环境维护、经济适用等原则,使建筑设计尽可量地贴近自然,回归到环境之中,形成建筑与自然、建筑与环境的和谐共处。暖通空调系统是建筑的功能系统,进行建筑暖通空调设计同样需要实现绿色设计的方向,这样才能在践行绿色建筑设计的同时,将建筑暖通空调设计推向科学、合理可持续的高度。

二、绿色建筑标准下暖通设计存在的问题

(一)供暖方面存在的问题

1、规范对供暖系统的热力入口处有相关规定,即要求在热力入口的供回水

总管上设置温度计、压力表、除垢器,甚至在必要的时候要装设热力计。但是当前许多设计人员在设计时会经常不考虑入口设置,而仅仅考虑入户热力装置的设置。

2、暖通空调设计时不考虑人口数量,设计存在诸多隐患。这主要表现在两

个方面:

第一,设计时忽略居民房屋供暖系统的合理性;第二,出于缩短工期考虑,设计存在一定的盲目性,甚至会埋下一定的安全隐患,危害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

3、楼梯间散热器立支管设计存在问题,通过调查发现,很多工程将将楼梯间散热器和相邻房间散热器设计为共同使用一支立管,这样的设计会埋下一定的隐患,即楼梯间供暖出现故障,那么便会影响到其他相邻房间的供暖。

4、带底层商铺住宅供暖设计存在问题。具体表现在将底层商铺和上层住宅的供暖系统设计为一个共用的系统,而不是彼此相互独立的系统。这样设计的后果是底层商铺数量一旦增加,就会暴露出共用一个供暖系统的麻烦,这样会大大影响上层住宅的采暖效果。

(二)空调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1、制冷机装机容量指标估算不准确

对制冷机装机容量的指标估算不准确是空调通风方面设计的常见问题。这样会导致制冷机装机容量偏大,从而大大降低制冷机的效率,并造成很多不必要的浪费。

2、保温材料选用不当

保温材料选用不当也是较普遍的问题。市场上保温材料品种众多,在选择时要考虑其使用寿命、使用场合、费用和施工难易等多种因素。3、水泵扬程选择不准确

在我国,水泵扬程设计存在差异很大的现状,大的设计差异是不符合规定的,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相应的改革。

4、防火、防烟阀设置不合理

在空调通风系统的防火和防烟阀设计时存在着混合使用的情况,防火阀和防烟阀设计不合理会引发极其严重的后果,即会导致在火灾时火势沿通风渠道蔓延的后果。[1]

三、绿色建筑标准下暖通设计应注意事项

(一)设计原则与要求

1、设计原则

(1)绿化性原则

首先,对材料的选择要注意环保性,一旦材料选择不当,会对暖通空调性能造成严重影响,甚至阻碍整个暖通系统的正常运行,进而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与资源浪费。因此,要就地取材,重视材料的选择,多使用可再生资源,尽量选择环保、质优的保温材料,严禁使用HCFCS与CFCS。

其次,便于回收与再利用。暖通空调设计与绿色建筑的回收再利用有密切关系,所以说,暖通空调需要为独立的系统结构,大部分零部件能够更换、拆卸。众所周知,暖通空调的系统比较庞大,在运行中会不可避免地出现各种问题,能够通过零部件拆卸,进行设备的保养与维修,促进其可回收利用。

(2)节能性原则

绿色建筑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最大限度地减少能源消耗。因此,在暖通空调设计时,需要充分考虑到制冷系统、采暖系统、通风系统的消耗能源问题,注意建筑物内外部环境的协调一致性,尽可能使用高性能材料与可再生材料,提高原材料的使用效率,从而降低环境污染与能源浪费。

(3)再循环利用原则

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重要途径就是循环再利用,这不等同于原材料的重复性使用,而是将暖通空调系统中报废的材料、设备统一进行回收,再输送到相应工厂,变废为宝,进行再循环利用,有效实现原材料、产品、废品、原材料良性运转的过程。

2、暖通空调设计的要求

第一,设计人员必须熟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1/T825-2011)及《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11/938-2012)要求。在设计过程中,注意贯彻国家的环保政策与技术政策,积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因地制宜,综合考虑绿色建筑的使用寿命以及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建筑物使用之间的辩证关系,与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相吻合,进一步实现环境效率、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

第二,暖通空调设计需要结合当地环境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建筑物标准、气候条件等因素进行。

第三,在暖通空调设计中,需要掌握高新科学技术,重视能耗软件以及CFD模拟软件的应用,设计暖通、办公、照明的合理比例,设计建筑物形式、体形系

数、朝向、窗墙等因素,设计良好的室内外通风环境等等。

第四,暖通专业人员必须认识到在绿色建筑设计中本专业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充分考虑节约能源与环境质量等方面要求,并与其他专业相互配合,认真做好方案的筛选、技术选择,不断优化设计方案,进一步满足星级评价标准的需求。

(二)暖通空调设计技术

1、有效利用自然通风

在绿色建筑系统中,利用自然通风是改善空气质量、降低能耗的重要措施。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以及相关软件分析,进行自然通风设计。比如说,日本很多建筑物都采用自然通风系统,有效避免了过渡季节的空调使用。夏季晚上停运空调后,有效吸入夜间冷空气,降低空调的启动负荷。英国设计人员通过五个烟囱的设计,在无风环境下,充分利用烟囱顶部引风机以及烟囱效应,将新鲜空气带入室内。

2、优化冰蓄冷系统

通过优化冰蓄冷系统,能够进一步降低电能用量,降低能耗,提供高经济效益。在夜间,把冷量在水中蓄积,在白天用电高峰期释放冷量,降低电费开支。同时,冰的蓄冷量要超过水蓄冷量,且热损失比较小。在1℃~4℃冷水环境下,可降低风机动力,采用低温送风,有效起到制冷调节的效果。整个系统COP值不断提高,特别是夜间温度较低时,COP更高。制冷机处于满负荷状态,设备利用率、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

3、应用地源热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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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界定居住空间设计中健康标准的重要性

完善和健全居住空间健康标准已经迫在眉睫。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环境破坏也日趋加剧,健康问题将是21世纪的重要命题之一。居住空间中健康标准的构成应以标准化的考核来界定,不仅可以提供一个完整清晰的科学数据参照,还对居住空间组成因子要求的更加完善。

1)人体健康的要求。

健康是每位家庭成员关心的问题,而居住空间中存在对人体有害的因子,更是会激化人与居住空间之间的矛盾,随着矛盾的不断增大,人会自动的远离环境或改造成新的环境。不同人群对居住环境的要求有所不同。特殊人群要求会更加严格,例如:患有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肺炎、肺结核、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等这类人群对空气质量比一般人要求会更高。

2)整体(社会)节能减排需求。

居住空间由不同属性的客观物质构成,有些则是不可再生资源。从长远的规划和科学的利用的角度使用资源,不仅可以提高居住环境的质量,同时也能节约物质资源,减少和避免不可再生资源的浪费。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随着社会在不断地向前进步,家庭中不利于健康和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最终将会被拆除丢弃,这一过程会产生大量的建筑环境垃圾。若从设计开始就将观念与标准植入其中,就无形中节省了社会的物力、财力和资源。

3)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人们的意识观念在不断地向前推动,对居住空间中的客观物体标准也会更加严格,提前做好健康标准界定,不仅在发展方向领先世界,同时也在资源上做到节约。保留那些暂且不开发物质资源为后代的需求留有余地。

3居住空间中健康环保指标的构成

1)空气质量。

空气在所有空间中扩散流动,是人们密切接触的生活要素。随着现代城市的发展和社会节能减排要求的提出,建筑物密闭程度不断增加,人均占有面积相对较小,加上空调通过降低通风率来维持原供暖和制冷的做法,会导致室内与室外空气的交换量减少,使居住空间内一些污染物的浓度甚至高于室外。居住空间中的空气污染如今也像外环境污染一样,给人们带来许多健康危害。所以居住空间的空气质量是健康标准中最重要的指标之一。

2)通风量。

通风量即从外界进入空间的总气流量。居住空间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建筑的围合空间,需要被输送一定量的新风以改善居住空间空气质量。保障通风量是改善居住空间环境的重要手段。所以,将通风量引入居住空间的健康指标是很恰当的。保证居住空间中所需的通风量不仅可以将室内污浊的空气及时的排出,引进新鲜空气,加强空气流动,而且,在冬季采暖和夏季空调期间也有一定新鲜空气的交换和补充。营造更加健康良好的高品质居住空间环境,有益于人的心理和身体健康。

3)采光量。

采光量即空间所进入的光通量。居住空间的采光可以分为人工照明和自然采光,白天大多来自自然采光。柔和的光线和充足的采光量使人从视觉和心理上切实地感受到居住空间的和谐与温馨。太阳光可以杀死居住空间空气中的微生物,有益于人的身体健康。如今大量的装修设计随意封闭窗户或者减少开窗面积带走了明媚的阳光,居住空间中的采光并不能得到满足。所以居住空间中的采光量是衡量居住空间健康标准的重要组成元素。

4)装修及装饰材料污染控制值。

装修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了居住空间内的空气质量。通常有毒有害的装修材料是居住空间空气污染的重要源头。就当前充斥在中国市场的各个品牌的装修材料来说,很多都不能达到环保标准,污染物含量及物理性能等项目超标问题很普遍。目前市场状况并不乐观。要想真正还原健康的居住空间,就必须细化装修材料的控制标准并将其作为重要指标加入健康标准的界定中。这样不仅能在行业中提供有效的依据,并且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规范材料生产上所忽视的问题。

4在设计中具体的实施要求

1)设计观念的转变。

从居住空间的设计上来说,健康标准的界定不仅仅是对材料和施工方面的具体把控,更重要的是一种观念上的转变。在设计开始实施阶段就把健康和环保理念作为出发点和目标运用到设计中去。因为节能、低碳、环保设计已经是现代设计发展的主流趋势。

2)自然元素的还原。

居住空间健康标准的界定还应该强调自然元素的还原。将人们所感受到的自然元素要最大程度地得到还原。在居住空间的设计中可以考虑窗户的开启面积,经过不断的采集数据并将这一数据做到科学化、合理化,以保障日照采光及通风换气的基本要求。比如居住空间内的自然采光系数即室内全天光照度与室内距离采光窗中点地面1m高、1m远的采光天然光照度应不小于1%,居住空间的窗地比不应小于1/8等等。

3)装修及装饰材料合理选择及使用。

居住空间在入住前都要进行装修和装饰。而现今大多数人在此方面往往过度装修,只顾追求居住空间的奢华与美观,而很少考虑布局和材料应用的环保性能,致使一些危害人健康的装修材料像隐形杀手一样进入居住空间。不论是像花岗岩这样的自然材质,还是经过加工的合成材料,都有一定的危害性。比如,天然的大理石具有很强的放射性,运用在居住空间的设计中会对人的健康有潜在的威胁。另外,在装修中常常被用到的三夹板、人造板等板材,甲醛是作为粘合剂的重要成分隐藏在板材的夹层中。随着室温的上升,甲醛释放到空气中的浓度就会增加。长期处于这样的环境对身体的损害都是致命的。设计师应增强环保意识,加强环保知识。在设计中推广绿色设计。把健康、安全的居住空间环境作为衡量工程质量的重要指标。优先选用有环保标志的绿色环保材料,并进行绿色施工,改革传统落后的施工工艺。

4)施工过程中的检测与考核。

居住空间存在的问题很多是在设计初期和施工前期就可以加以控制的。国外的一些小学在施工和设计中都非常重视过程中的材料考核与检测。在每个环节都有专业的团队制定一系列的环保健康标准来规范和考核。在居住空间中我们也可以适当合理的采纳这样的模式,依照具体完善的健康指标,将这一合理的数据真正的运用到居住空间的健康环境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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