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建议汇总十篇

时间:2023-08-12 09: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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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建议

篇(1)

[中图分类号] F239.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13- 0014- 02

1 经济责任审计运用绩效审计理念的意义

(1)有利于公共受托责任的履行。随着公共受托责任观念的不断增强,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公众对公共财产受托经营管理的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已不仅仅停留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上,而是更关心财政、财务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而绩效审计评价可以满足这方面的要求。

(2)有利于完善政绩考核和强化领导干部监督。目前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中实行以GDP和财政收入增长作为衡量政绩指标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领导干部职能“越位”,行为“错位”。因此,全方位地反映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能力,从宏观和全局的角度作出综合绩效评价,能够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能够有效完善政绩考核。

(3)有利于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目标、深化审计内容和创新审计方法。将领导干部单位职能履行情况、内部控制管理、重大决策等方面的工作实绩作为审计目标,可以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目标的层次和深化审计内容。在审计实施过程中,采用因素分析、量本利分析、回归分析、时间序列等方法,科学进行经济测定、效率测定和效果测定及其评估。

(4)有利于审计功能的发挥。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的内涵是经济责任审计发展所需要的,使审计在查错纠弊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免疫系统”功能,使被审计单位立足制度建设,及时纠正决策执行中的偏差,提高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的配置效果。

2 经济责任审计运用绩效审计理念所面临的困难

(1)缺乏广泛基础。目前经济责任审计中真实性和合法性的问题依然存在,财务会计活动和经济行为的规范化仍有待进一步提高,这就为绩效审计的广泛和深入开展造成一定的困难。

(2)缺乏清晰的认识。目前,部分审计人员缺乏从社会经济整体发展的宏观角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对如何把握绩效审计缺乏科学、宏观的认识,理论上的探索准备工作也没有跟上。

(3)缺乏相对独立性。我国的审计体制属于行政型体制,审计的委托者、审计者与被审计者拥有同一隶属关系和共同社会利益,权责关系不明晰,审计部门缺乏独立性。

(4)缺乏健全的评价标准体系。没有健全的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和衡量标准,审计质量和审计风险无法控制。一是现有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体系存在局限和不足,二是工作绩效具有多元性,差异性大,难以获取准确的绩效信息。

(5)缺乏高素质的专业审计人员。对公共资源使用的绩效审计需要具有各种知识结构的审计人员参与,而现阶段我国的审计人员配置较为单一、知识结构不合理,难以满足绩效审计的要求。

3 经济责任审计运用绩效审计理念的几点建议

(1)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财政资金的运用,无论盈利或非盈利,同样有效益的问题,由于其数额巨大,关系重大,影响广泛,更加需要核查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情况。因此,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需要转变观念,要在真实、合法的基础上,对财政资金的效益进行审计,在审计方法上更多的是了解事实、收集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

篇(2)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包括审计程序、取证、查证、定性、评价和处理处罚、责任化分等风险。从近几年审计实践来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计外部原因形成审计风险

1、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机关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制定滞后,制约审计工作的开展,随着市场竞争加剧,经济领域中产生了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市场经济形势不断变化。给审计工作提高了更高的要求,层出不穷的新的经济现象向现有的国家法律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特别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滞后于经济和审计的发展。影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形成审计风险。

2、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影响审计工作质量。领导对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视程度,直接影响审计工作质量,无论从领导干部调动、提升、免职,还是从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终结、审计成果运用,如果组织、人事部门不重视,会使审计工作难以开展,会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从而形成审计风险。

3、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有意制造虚假会计信息。会计信息的虚假、失真,直接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真实性和审计评价的客观公正性。近年来,经济活动中违法违纪行为更为隐蔽,造假的技巧更加高明。会计资料失真严重,审计人员稍有疏忽,就无法审计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不实和资产、负债、损益虚假的情况,造成审计判断错误,严重影响到审计结论,评价的客观公正性,形成了审计风险。

(二)审计内部原因形成审计风险

1、审计方法缺乏科学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行时间较短,尽管国家出台了一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内容、方法等作了刚性规定,但还是缺少具体的操作办法。大部分还是沿用财务收支审计的方法来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的深度和宽度把握不到位,形成了审计风险。

2、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范围过大。按照规定,在审计一个地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情况。必须要把单位收入、支出、资产管理、单位制度建设个人廉洁都要审清审透,而审计人员不是万能的,往往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或审计个人素质、水平限制加至不是完全掌握审计单位全面情况审计的不深不透,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形成了审计风险。

3、审计手段的局限性。审计主要是通过财务及相关资料来发现和查证问题,而有些违纪违法问题不一定就在会计资料中反映,单用审计手段难以深入查证,必须由有关执法执纪部门运用特殊手段进行调查、才能查清。如:受贿索贿、收受回扣、开假发票等问题。由于手段的限制,使审计限于僵局,容易造成对问题查处的不深不透,给审计结论带来风险。

4、对评价的范围掌握不当。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具体事议不应评价而评价,或不属于审计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而妄加评价,或对审计证据不足、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审计事项进行评价,都会产生审计评价风险。

5、经济责任界定难。经济责任的界定分为前任和继任者责任、个人和集体责任、主管和直接责任,涉及政策法规的变化、主观与客观原因、个人决策与集体决策的因素。在审计实践中,审计人员难以准确界定责任,由此加大了审计风险。

二、降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建议

篇(3)

1、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进而影响了审计结果运用的基础。这一矛盾虽然是各级审计机关普遍存在的,但在县级审计机关表现得尤为突出。从调研情况看,县级审计机关实有人员一般在20人左右,其中能够从事一线审计的一般在10人左右,而每年多头安排的审计项目一般在40个左右,其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平均20多个。特别是在领导干部换届调整时,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更为集中,超出了审计人员的承受能力。这样造成的结果是:一方面审计人员长期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身心疲惫,没有时间学习“充电”,业务素质难以提高;另一方面,迫于赶进度、保数量,审计中必要的程序过于简单、粗放,使一些重要的审计事项得不到充分的审查,审计的质量难以保证,个别审计项目甚至走了形式,埋下了一定的风险隐患,直接影响了审计结果的运用。

2、审计的时效性不强,审计结果滞后,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带来不利影响。按照《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要求,领导干部应当先审计后离任。但在具体操作上,“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并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大部分是先离任后审计;虽然推行了任中审计制度,但任中审计所占比重平均不足30%;有的地方甚至是审计归审计,任用归任用。先离任后审计的做法使审计结果严重滞后,影响了审计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一是造成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不明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已离开原单位,接任者推崇“新官不理旧账”,相当一部分接任者抱着一种事不关己的心态对待审计,有的以不清楚前任者为由搪塞审计,在资料提供、人员配合上不积极、不主动,使一些问题的核实和取证难度加大。三是有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已升职,审计出的问题无论大小,提出来都感到很为难。四是有的审计处理(比如罚款、收缴款项等)需要在原单位落实,接任者怨言大,审计决定难以执行。

3、缺乏统一、具体的经济责任界定标准和评价标准,责任界定难度大,审计评价质量不高,难以根据评价结论任用干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其中一个重要前提是责任界定和审计评价必须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具体明确。但是影响一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情况的因素是多样的、复杂的,有历史的,有现实的,有主观的,有客观的,有班子集体的,有领导干部个人的。要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应负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公正的界定,对其功过是非作出准确的评价,没有统一、具体的责任界定标准和审计评价标准是难以做到的。目前,由于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强的责任界定和审计评价规范准则,有些经济责任的界定和评价没有明确依据,如乡镇党委书记与乡镇长共同行使经济管理职权,而两者的职责界定却没有明确规定,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取证和评价的难度较大。这就导致工作中对领导干部所负经济责任的审计界定比较模糊,审计评价比较笼统。主要表现有三:一是有的审计评价超越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或过于宏观,或过于宽泛;二是有的审计评价等同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评价,未突出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经济责任的评价;三是有的审计评价干脆采用写实的方法进行描述,基本流于形式,缺乏应有的利用价值。这在客观上给有关部门运用审计结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4、联席会议制度的协调配合机制尚不完善,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全面运用。从目前情况看,各地虽都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但相关单位对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认识不到位,联席会议的召开和议题的确定带有较大随意性,成员单位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完善,职责履行不够充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结果的运用和深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与审计结果运用有关系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尚未实现经常化、制度化。相关单位条块管理比较明显,在审计结果运用工作中没有很好地合为一体,合力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二是重对事的处理、轻对人的处理。有的县市区近几年没有运用审计结果处理一名领导干部,某种程度上造成“审”、“用”脱节。三是不同部门工作人员间的配合不够默契。由于审计人员对干部管理与监督的知识掌握不够,有的审计行为脱离了审计目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审计专业知识缺乏了解,反过来又影响了审计结果与干部监管之间的对接。

5、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中的不透明和不具体,影响了运用效果的发挥。按照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机关根据审计情况写出审计结果报告,在报委托部门的同时,抄送纪检监察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不公开披露。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如何运用审计结果以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如何反馈等没有明确规定,至于存在什么经济问题的干部应提醒、谈话、诫勉、追究责任以及降职、免职等也没有具体标准。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审计结果运用缺乏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与领导干部任用脱节的问题,不利于将群众监督与审计监督结合起来。

二、加强和改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对策建议

搞好审计结果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环节和最终目的,也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果的最终体现。要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得到充分合理有效运用,高质量的审计结果是前提,健全完善的良性互动机制是保障,探索创新运用形式是动力,规范操作、充分履行职责是根本。只有具备上述条件,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篇(4)

近年来,国网国家电网公司不断深入推进“两个转变”,全面实施“三集五大”体系建设,经营管理模式不断创新发展;公司各级领导有效提升了规范经营的管理意识,大力开展依法从严治企工作。但是公司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资产规模大、员工人数多,历史遗留问题严重,工作中仍然存在管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对公司各级领导的履职尽责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着中央、国网公司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细则的出台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已成为企业对领导干部履职能力综合评价的最有力抓手。经济责任审计兼有监督、鉴证和评价职能,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时间跨度长、涉及单位多、须关注的业务内容宽泛等特点,如何科学安排和组织审计项目,提高审计质量、控制审计风险、发挥审计作用已成为多年来内部审计部门的重点、难点问题。

构建以风险管控为导向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体系的内涵和具体做法

构建以风险管控为导向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体系,是以完善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市县两级内部审计控制管理机制为目标,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标准化建设,改变以往经济责任审计事后监督评价的做法,对领导干部的各项经营活动进行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评估的全过程审计监督与服务,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经法律执行情况等进行有效评价,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能力,规避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在资金运营、成本控制、增收节支和资产管理等方面保值增值,持续健康发展。

发挥协调机制,制定《审计风险管理分类手册》

组织公司各职能部门,对近年来公司内外部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类汇总,客观分析公司经营管理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各专业管理中的风险类别、风险名称、风险点、风险评估办法、风险范围、风险表征、风险责任部门等,汇总制定审计风险管理分类手册,该手册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中九个方面风险点,为开展审计项目,各专业部门为风险防控提供了依据。同时审计部定期组织召开经营风险分析会,将风险明细分专业通报给各专业管理部门,通过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市县两级成果共享,进一步加强了专业管理,促进公司经营风险的防控水平。

开展风险宣贯,实现成果共享

为全面提升市县公司风险管控水平,邯郸供电公司审计部将制定的审计风险管理分类手册、审计方案和审计记录底稿与市县公司两级专业部门实现共享,组织专业管理部门结合国网通用制度和公司项目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学习,使其迅速掌握审计目的、标准和要求。

创新审计方式,从源头查漏补缺

自我检验和专业评估相结合,将风险防患于未然。邯郸供电公司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全面风险管理自查的要求,要求各县公司每年底全面梳理全年工作,首先开展深入细致的风险管理自查,并及时上报风险管理自查报告,主要说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针对风险管理的良好建议。

大力推进信息化非现场审计,将隐患消除在起始。充分利用审计信息化平台,积极推进非现场审计、在线稽查与监督的审计模式,努力推进审计成果与非现场审计的有机融合。

以‘四统一’为基础,强化标准化管理

邯郸供电公司统一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标准和重点,按项目类型分别编制审计方案,突出对工程结算、财务决算、物资管理、签证变更、其他费用等的审核,进一步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梳理县公司及集体企业管理薄弱环节和关键风险点,统一收集、整理相关制度资料,统一制定下发审计工作底稿、记录、报告等模板,编制日志、周报等各类附件模板,有效保障了各单位检查标准统一、流程规范、重点突出、业务全覆盖,确保了检查工作实效。

以协同监督为平台,形成审计工作合力。充分发挥专业部门协同优势,联合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建立部门间审计沟通协调机制

以“五项”机制为抓手,力促审计整改落实。.建立问题整改销项制;建立整改专业负责制;.建立审计问题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建立重大问题整改协商机制

以考核评价为依据,实行绩效考核与控制。经济责任现场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部对查出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列明问题性质、涉及金额、是否已整改,按照重要性和敏感性进行排序,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对被审计人管理绩效评价、经营业绩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服务职能,提升服务价值,开拓增值空间。

构建以风险管控为导向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体系的实施效果

领导干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能力显著提升。通过基于风险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服务新模型的实施,大力开展经营管理风险管理分类手册的学习和宣贯,对领导干部进行了自我检验、各部门专业延伸、全过程审计三个层次的提醒和评价,使领导干部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切实做到违规事项不敢为、专业部室提醒不能为、审计最终评价为的程度,领导干部思想意识得到很大提高,努力营造了企业内部依法经营、遵章办事的良好氛围。邯郸供电公司县公司领导班子均达到了四好领导班子标准,各个领导干部评价均为优秀,各级干部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均有显著的提升。

标准化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率有效提高。以“四统一”为基础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化,通过科学合理的审计问题风险评估和分级来确定审计的目标和任务,使审计计划与公司领导安排部署有效结合,审计工作更全面、更节约、更规范、更高效,极大的缓解了当前人员不足、审计任务繁重的突出矛盾,大力提高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率。

市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的作用充分发挥。构建以风险管控为导向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体系,建立了市县两级风险管理体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强调以全面掌握被审计单位行业状况、监管环境、目标战略、经营风险、内部控制等方面为起点开展工作。通过风险防控和审计手册指引,借助公司协同监督有效平台,切实解决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难点,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服务企业中心工作的成果运用效果明显。通过审计整改“五项”机制进一步强化了整改责任,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针对问题,逐项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措施、逐项建账销号,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杜绝“习惯性违章”再次发生。

篇(5)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5-000-01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法定代表人在履行经济责任期间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所进行的审计。主要目的是将法定代表人在该期间所担负的经济责任分清楚,为组织人事部门选拔任用干部和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兑现承包合同提供参考依据。随着县级以下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不断增加,出现了审计和责任人认识不统一的问题,应给予解决,才能提高审计效率。本文就县级以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问题进行如下分析。

一、县级以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问题

1.审计标准不明确。目前,我国县级以下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没有明确的审计标准,使得经济审计工作难度增加,审计效率上不去,严重影响了审计质量。如我国某些乡镇单位同时设置两个并列职位,镇长和党委书记,二者并虽有详细的工作界定,但在行使经济审计工作时,权利出现严重交叉,进而导致审计工作模糊不清,出现相互推让的现象,从而使审计工作难度加大。为了提高审计效率,虽然制订了相关的评价指标体系,同时召集学者专家进行研究探讨,但仍旧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首先,评价方法不全面,如只采用了归纳法,并没有采用其它统计方法,使得评价指标之间的关系不明确。其次,评价标准不统一,如在经济审计时,通常采用不同的评价指标,使得审计工作缺乏一般性。再次,评价方法不同,使得审计工作容易出现重复,从而增加了不必要的操作流程。

2.审计原则没有有效落实。我国大多数乡镇行政单位普遍存在一种现象,即在某领导离任之后才召集经济审计工作,而在此之前,并没有进行此工作。这明显违背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因为该规定要求,在政党干部离职之前,必须做好经济审计工作,在审计中如果发现问题,应明确交代清楚,才能离任,否则,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这种先离后审的审计方式很容易造成严重的后果,如,如果前任领导在任时存在一些经济问题,但并没有及时查明,使其存在一些侥幸心理,而后任者由于前任的经济问题,负担加重,便会出现一种松懈心理,使得审计工作无法有效开展,同时也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据调查,这种现象在一些乡镇单位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经济审计工作有效开展。

3.经济责任不明确。首先,由于县级以下行政单位工作具有长期性特征,如果出现一些经济审计问题,很难分清楚是上任的还是现任领导的。其次,镇长和党委书记的权利存在着交叉。根据规定,党委书记的工作主要是负责该镇管辖地区的宏观经济,同时主管责任。而镇长主要负责经济工作。这两种权利由于界定不清,使得经济审计量加大,同时削弱了其它人员的监督力度,使得廉政效果无法达到。再次,乡镇行政单位在经济责任方面缺乏统一标准,如在乡镇集体和被审个人的经济责任,缺乏界定标准,使得经济责任承担者不明确,进而导致经济审计工作无法有效开展。

二、提高县级以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效率的措施

1.完善经济审计指标。由于经济审计工作涉及面广,再加上审计对象多样化,使得审计工作在开展上存在一定难度。以此,应遵照国家颁布的审计指标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制订较为统一的审计标准。在审计标准制订时,制订人员应当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不局限于纠正经济错误,而是实现有限资金高效使用。由于各地的经济情况不同,所以在制订时,需要着眼于当地的基本情况,在实践中探索出一条适合于该地区的经济审计标准。此外,还要考虑到行政单位的性质职能,考虑到它们的经济目标,再结合领导干部的工作情况,制订出一套合理的经济审计标准,使特殊性和一般性相统一。

2.处理好离任和审计之间的关系。目前存在着先离任后审计的审计弊端,使得出现的经济问题无法解决,也使先任领导存在侥幸心理,后任者有鉴于前任的事迹,也出现松懈心理,在工作中投机取巧,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效率。以此,县级以下领导干部在离任之前,必须做好严格的审计工作,才能做出离任决定。只有这样,才能对现任领导形成警示,让他们在就职期间做好当地的经济工作,才能让他们全身心的投入到当地的经济建设中去。另外,实施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还会起到禁止违法乱纪的行为,对于廉政执政具有重要作用。此外,该原则还避免了先离任后审计所带了的弊端,使经济审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提高了审计质量。

3.明确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首先,由于县级以下的经济工作具有连续性,并且时间跨度大,在较短时间内无法分清前任和后任的经济责任。所以,应聘请专业经济工作人员,采取专业的分析方式作出合理的审计方式,使各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得到明确划分,使他们在离任及就任时担负相应的责任。其次,做好领导者的责任划分工作,使镇长和党委书记两者的工作更加清晰分明;使审计个人和集体具有明确的界定,以免出现经济审计问题时,相互推卸责任。

4.提高审计效率。首先,由于县级以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内容广泛,所以应合理使用当地的资源,才能提高审计效率。如在出现审计人员缺乏时,需要向上级部门申请增加审计人员,还可以专门聘请专业审计人员,使他们长期从事审计工作,此外,可以和相邻乡镇做好沟通工作,做好联合审计工作。其次,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一些县级以下的乡镇地区也呈现出繁荣景象,对审计人员也出现了较高要求。以此,这些乡镇审计机关应聘请专业审计人员,还应积极引进金融、会计专业的人才,以弥补审计方式单一、审计人员缺乏等不足。另外,还应做好审计人员培训工作,使他们专业技能不断提高,以适应现阶段的经济审计工作。

三、结语

目前,我国县级以下乡镇地区经济快速增长,原先的审计标准已经不能适应现阶段的发展需要,需要制订新的经济责任审计方案,才能满足经济审计工作,才能避免审计中出现严重弊端。本文就县级以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问题进行分析,希望具有参考价值。

篇(6)

随着近年领导干部违规现象的日益突出,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显得更加严峻,切实提高和保证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显得更有必要。因此,针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保证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环境因素的影响

1.经济环境。在经济市场化的转型期里,经济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普遍存在;经济成分的多元化发展也导致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在设计和执行上显得滞后,在内部控制弱势的情况下,干部权力相对集中,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决策失误等现象频繁发生,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又具有较强的隐蔽性而难以查证,种种原因都使得审计人员难以对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进行全面的了解和评价。经济市场化引起的后果是审计难度的提升,这大大影响了审计质量。

2.政治环境。我国政治体制的特性决定了我国的国家审计体制属于行政主导型。由于审计机构直接附属于行政机构,国家审计在形式上属于“内部审计”,审计独立性争议一直存在,加之我国公众参政和监督意识普遍薄弱,并未能形成规范的群众性监督体系,使得审计质量水平不高。

3.法律环境。新的《审计法》虽然明确提到了经济责任审计,但并没有具体提及相关的细节;而最新颁布的《规定》也只概括性地提到了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些要求,至于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的具体方面例如具体的审计内容、详细的评价标准、审计结果公开披露等规定仍然留有空白。

4.审计文化宣传环境。经济责任审计属于国家审计范畴这是毋容置疑的,但自其诞生以来,其地位始终是异常的尴尬。经济责任审计文化宣传不到位导致了该审计模式并未受到审计人员与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足够重视,从而无法保证审计的高质量。

(二)审计风险因素的影响

1.固有风险方面,经济责任审计任务重,主要表现为审计范围大、审计内容多,而且审计时间比较仓促,由于审计人员有限,审计人员通常要在短时间内完成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难以保证审计质量。

2.控制风险方面,由于领导干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的缺陷,相当部分的领导干部出现个人专断的情况,在进行审计前有些领导干部会故意将有关资料尤其是会计资料操纵到满意为止再签字接受审计,造成了信息传递受阻,使得审计实施的难度悄然增大。

3.检查风险方面,受到审计人员自身因素的影响,审计人员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取证时可能会发生程序不合规、方法和技术不合理、检查内容不全面、职业判断失误而导致的审计遗漏或审计低效情况,影响审计的过程质量。

4.社会风险方面,在公众较高的社会期望下,经济责任审计在承担重要的社会责任之余,承受的社会压力也是非常大的。经济责任审计一旦失效,便会产生巨大的社会期望差,极可能引起一定的社会震动。

(三)审计资源因素的影响

1.审计人力资源。审计人才紧缺是我国国家审计的一个长期性顽疾,表现为审计队伍建设不够完善,整体素质不高。现时国家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仍然偏向单一化,由于缺乏充分的后续教育,知识水平显得滞后,综合素质仍未能很好地迎合国家审计工作的需求,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2.审计实务资源。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同的审计机关所拥有的实务资源差异较大。例如,先进地区现今已经实现审计信息化,但还有部分极度落后地区并无此条件。落后地区的审计机关可能由于审计所需设备的缺失或者功能低下而大大影响审计效率从而降低了审计质量。

3.审计无形资源。审计无形资源对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审计技术障碍。由于经济责任审计长期以来缺乏强有力的理论体系支撑,因此在实践中存在一定的技术困难,审计评价往往带有随意性。

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保证机制的政策建议

(一)宏观层面的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保证机制

1.经济责任审计环境的完善。

(1)政治环境。随着经济责任审计政治功能的日益突出,应考虑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支持力度。现时经济责任审计受到重视程度不足,更需要各地方党委、政府加大对审计工作的政治支持力度,这也十分符合我国现时行政主导型审计体制的特性。此外,在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条件下,应该将审计监督与政治参与有机地结合起来,为媒体、公众创造一个积极、宽容的审计工作监督环境,从而为审计工作的外部监督提供政治保障。

(2)经济环境。经济体制改革使得我国经济发展迅猛,经济体制和经济管理体制亦显得日益复杂化。由于经济关系的复杂,加之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权力过于集中,其隐藏错误或经济问题的可能性就将会大大增加,使得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更容易发生错判、漏判,大大影响审计质量。因此,在经济环境方面,建议从优化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入手,建立完善的干部管理机制,加强约束领导干部的行为,降低审计机关的审计风险,从而提高审计质量。

(3)法律环境。虽然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政策文件越来越多,但到现时为止,真正意义上的经济责任审计法律性文件仍然缺失,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详细的指导性文件亦未形成。由于法规条例的缺失使得经济责任审计仍然未形成统一的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审计报告制度,各地方在审计业务运行上仍然各自为政,这势必会影响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性。因此,建议尽早颁布诸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具体界定方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准则》、《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南》等指导性文件,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施。

(4)文化环境。文化环境建设主要体现为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宣传力度,培育良好的审计文化和舆论环境。审计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力,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同时,应加大社会公众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认知度,通过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社会宣传工作,鼓励公众参与,培养大众监督文化,以加强外界对公共机构运行状况、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舆论监督。

2.宏观层面的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保证机制的构建。

(1)体制内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保证机制的构建。根据新《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由此可知,联席会议各机构都负有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监督责任。此外,联席会议的组成机构均隶属于政府,因此,联席会议的监督活动属于行政监督。但受制于审计体制的缺陷,仅靠联席会议的行政监督并不能确保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充分有效的监督。要实施充分有效的监督,就必须做到“多管齐下”。体制内经济责任审计行为主体包括领导干部、审计机关和监督机构,但监督机构不应只局限在政府下设的其他行政机构,还应该包括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体制内要实现对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全面、有效监督,应充分运用现有的监督资源,构建一个集立法、司法、行政等机构于一体的经济责任审计质量评估和问责机制。

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评估机制。建议联席会议应该设立由国家审计人员和社会审计人员共同组成的专门的审计质量评估中心,专职对经济责任审计质量进行评估工作。在具体的评估流程上,首先由评估中心出具质量评估报告,交给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报告呈递给人大进行二次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人大决定是否对审计机关进行问责。

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问责机制。经济责任审计质量评估完毕之后,必须根据评估报告由问责机构决定是否对审计机关实施问责。若评估报告反映审计机关存在审计质量问题时,相关问责机构应立即启动问责机制。

(2)体制外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保证机制的构建。体制外经济责任审计行为主体包括大众传媒与社会公众,要从外部实现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的有效监督,必须建立政府、传媒与公众之间的审计信息传导和沟通机制,这也是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公众参政的内在要求。

信息传导机制。设立面向媒体、公众公开信息的渠道。最根本的手段是实施信息公开,审计工作的信息网络披露是重要的途径。审计机关和监督机构应针对公众意见和举报等随时做好信息接收准备。

沟通机制。沟通机制的建立需要以培育良好的舆论环境为前提,这就有赖于在审计工作评价中不断地扩大公众参与。

(二)微观层面的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保证机制

1.基于质量文化的审计机关内部治理机制。该机制包括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基于质量文化的内部约束机制,主要发挥约束性作用,包括对组织成员观念上的引导和规范等功能;第二部分是基于质量文化的绩效评价和激励机制,发挥的则是激励性作用,体现的是对组织成员意识上的认同和凝聚等功能。

2.经济责任审计业务的过程质量保证机制。若审计机关内部能够做到优化治理,各方面(包括人力、物力、制度)都已齐备,便具备了实施高质量审计的基础,接着要解决的就是审计业务过程中的问题。在具体的审计过程中,在审计人员本身素质水平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审计程序和审计技术将会决定着审计效率和效果,对审计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建议针对经济责任审计的业务过程建立“程序+技术”的质量保证机制,以确保审计过程质量。

审计程序的优化。现阶段,审计机关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一般先接受相关部门的委托,再制定相应审计计划,送达审计通知书,然后进行现场审计,审计工作程序在计划、时间和地点等方面普遍显得僵化。审计虽然是“良药”,具有“免疫”功能,但审计程序若没有任何变化,容易使领导干部出现“抗药性”,审计质量必定下降。建议审计机关应该活化审计程序,建立审计程序优化机制,具体可以从审计计划、审计时点和审计地点等入手。

审计技术的优化。审计技术方法不成熟是经济责任审计多年来一直未能彻底解决的问题,审计机关应该力求在审计技术方法上有所突破,保证审计过程质量,因此建议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技术方法创新机制,鼓励审计人员进行创新。审计机关在探索创新审计技术方法时还应该通过完善员工技术培训机制来实现。

3.经济责任审计业务的报告质量保证机制。加强审计配合,完善审计结果传递机制。在审计结果传递上,审计机关应与其他部门加强审计配合,与其他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在保证审计结果及时准确地传递到相关部门的同时,也应该确保相关部门的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到审计机关。对此,审计机关应设立专职小组,专门协调与审计报告利用部门的沟通协作。

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披露机制。多年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虽然取得了相当的发展,但遗憾的是至今为止始终未能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真正意义上的公开化,多数审计结果只被记入被审计领导干部的人事档案,且只有特定的机关和部门才能进行查阅,社会公众根本无法了解到详细情况。应尽快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机制,实现审计报告的全民共享。

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机制。建议今后应该继续完善相关的审计结果运用法规,积极推行任前、任中审计,推动审计监督关口的前移,这有利于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领导干部的选拔和任用进行关联,并将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调职、升迁的重要参考标准之一。

三、结论

综上所述,认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保证机制的设计和运行只是过渡性措施,对于未来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保证审计质量就必须彻底改革审计体制,大概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是实现经济责任审计从现行国家审计体制中的剥离;第二是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的去行政化。

(注:本文系浙江省审计厅2012年审计科研课题资助)

篇(7)

(一)共同参与,制定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近年来,经过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各成员单位的逐步协调一致,在确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方面,我们形成了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格局。每年由我们根据其他专业审计和历年覆盖情况,提出任中审计名单,与其他成员单位沟通后,交组织部门,连同离任审计名单,报领导小组确定后,由组织部门统一向我局逐项下达审计委托书,纳入我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统筹安排。

(二)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查出的问题,加强成员单位间的交流和沟通。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过程中,我们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与经济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沟通,充分利用各成员单位的优势,组织部门教育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教育惩戒等。各成员单位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融入自身的日常工作之中,加强了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做到齐抓共管,加大了案件查处力度,促进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及时利用。

(三)在确定审计事项时,明确审计时限、范围和重点,做到有的放矢。针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大部分领导干部任期时间较长,需要投入审计力量多,审计成本大的特点,经领导小组确定,我们一般都以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在任或离任时最近三年为限,如有重大问题向以前年度延伸审计。审计中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和纪委、组织部门要求审查的问题,这样做重点突出,目标明确。

(四)认真做好审前调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审前调查时,都要到组织、纪检、财政等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收集被审计对象的背景,任职期间职责权限、单位情况、组织结构、经济活动状况、个人廉政及有关部门检查监督的情况等。对收集的材料进行归纳整理,认真分析,确定审计目标和实施步骤,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并把审计方案提交审计业务会议,大家进行讨论交流。这样就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具体实施打下了基础,明确了审计方向。

(五)认真取证,恰当评价。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个人的经济责任进行界定与评价,是一件极严肃的事。因此,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中,我们对涉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经济事项的决策背景证据、关键环节的证据认真取证,做到充分扎实。对未进行审计的事项不评价,对证据不充分的事项不评价,对评价事项采取写实手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

二、注重成果运用,切实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作用,是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地位的有效途径

我们每年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送审计报告的同时,都要将所审计的全部项目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归纳汇总制成表格,同时报送主要领导,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篇(8)

经济责任是指行业所属企业或部门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所在企业或部门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行业所属企业或部门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行业所属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县级局、物流配送中心等非法人独立核算主体的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分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期间,以人事部门任、免文件为依据。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的起止点一般以人事部门任、免文件发文之日的前月末来确定。

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程序

审计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制定工作计划、下达审计通知、编制实施方案、召开进点会议、开展现场审计、编制审计底稿、出具审计报告、下发审计意见、上报整改报告、建立项目档案。

1.制定工作计划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本着“凡提必审,凡离必审,任期内轮审”的原则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由审计部门负责制订,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人事部门拟订审计对象名单以及审计要求,交审计部门制订工作计划。如因年中临时人事调整导致审计计划调整的,由人事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提交联席会议审议后进行调整。

2.下达审计通知

经济责任审计通知应在实施现场审计三个工作日前,向被审计责任人所在单位(以下简称被审计单位)下发审计通知书并抄送被审计责任人。因特殊情况,审计通知书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

3.编制实施方案

审计部门根据审计通知组成审计组实施审计,审计组负责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经审计组组长审核后实施。

4.召开进点会议

审计组进点时,由被审计单位负责组织召开由被审计责任人及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进点会。

5.开展现场审计

审计组实施审计时,可以运用检查、观察、询问、监盘、重新计算、外部调查等方法,获取充分、适当、可靠的审计证据。对被审计单位的信息系统,可以采取复制、截屏、拍照等方法取得审计证据。

6.编制审计底稿

审计人员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均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应当经审计组主审、组长复核。

7.出具审计报告

现场审计结束后,审计组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以书面形式征求被审计责任人及被审计单位意见,审计组长对审计报告负责。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责任人基本情况、企业财务绩效分析、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需要说明的事项和审计评价等六个部分。被审计责任人及被审计单位应当在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达审计组,如逾期提交或不提交书面意见,均视为无意见。

8.下发审计意见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收到审计报告30日内,完成审计报告的审定工作并拟订审计意见书,经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下发给被审计单位,抄送被审计责任人。

9.上报整改报告

被审计单位要在接到审计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审计意见书的要求,对照审计报告和底稿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逐条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10.建立项目档案

审计终结后,审计部门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所有审计资料整理归档。经济责任审计档案按“项目立卷、审结卷成”的原则定期归档。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的项目,要在委托合同中明确审计项目工作底稿、报告的归属权。

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评价及责任界定

审计组对被审计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施审计后,要根据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对被审计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审计评价。审计评价要以审计数据为基础,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审计责任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评价指标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审计评价不应超出审计的职责权限和审计范围,与审计内容相统一,评价结论要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撑,与审计事项不相关、审计证据不充分的问题可以不评价。

审计组对被审计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要区别不同情况作出界定。

三、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工作成果运用

1.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除向下达审计指令的管理层提交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外,还要抄报上一级内部审计管理机构并抄送本单位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审计结果和整改报告作为干部业绩考评、职务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被审计责任人的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纳入人事干部档案管理。审计部门要对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的需在审计中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审计并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反馈。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审计查出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意见书后15天内,要以一定的形式在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传达。

2.各单位要建立审计整改报告制度、跟踪检查制度和问责制度。被审计单位按时上报整改情况,审计部门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意见和整改建议,对执行审计意见或整改不彻底,要查明原因,及时督促落实,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有效整改。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纪检、人事部门要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以及领导干部管理档案,作为单位、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整改措施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问责。

参考文献:

篇(9)

近年来,我国对事业单位中经济责任和责任审计已愈加重视,并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条文。这为明确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率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经济责任是指主要以资金作为责任标的,从产生的原由分类,可以划分为约定经济责任和法定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对法定代表人在任期内是否履行经济责任的审查。它的目的是为国家相关监察机构审查提供依据。

一、经济责任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在

(一)经济责任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义

经济责任的定义在前言中已经提到,此处不再赘述。下面补充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义。

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义是: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部门接受委托,依照国家相关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对事业单位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情况、财务收入和支出的可靠性、合法性和效率性以及领导层有没有肩负起经济责任、是否遵纪守法所做出的监督和评定行为。经济责任审计是财务收入和支出审计的深层次化,具体体现在思路和成果上。

(二)事业单位领导层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作用

依据我国事业单位管理的特征,领导层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作用主要有:

1.审查经济任务的完成状况

主要考察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是否符合规范,有无盲目预算和夸大预算。其考察指标有:年末的负债总额同资产总额的比率、费用自我供给率、投入的人员费用占总费用的比率、公务费占全部费用的比率、社会效益等等。

2.审查收入和支出活动是否具备可靠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在该类审查中,重点考察:财政津贴的发放是否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并严格按照财务预算拨付;各类收入是否经过有审批权限的机构审批,并依照标准进行审批;业务性收入是否与服务性收入分开账目进行核算等等。

3.审查资金、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在该类审查中,重点考察:事业单位管理资产的人员在任职期内和任期结束时债务的权利和义务;审查账面信息和实际信息是否相符合。另外,考察所有者权益是否真实有效。

4.审查内控制度是否完善

该审查环节是审查内控制度是否完善和高效、贯彻是否彻底。另外,考察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是否得到了强化,从而规避内控风险、提升资金利用率。

二、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规程

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是委托相关审计部门审计完成的。一旦审计汇报结果、审计建议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报告“出炉”,则宣告审计的完成。其步骤为:

(一)制作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审计部门在接受委托后,应依据审计工作准则制作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对审计的汇报方法、分工合作、问题处置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划。

(二)审计前进行调察

该环节要求事业单位对财务归属问题、机构建设、人员编排做出说明并拿出报告并说明职业范围或运营范围。另外,应出示银行账户、会计报告等相关的原始报告及电子财会信息表。

(三)审计通知书的传送

审计机构应在经济责任审计开始前三天向事业单位传送审计通知书,并抄录审计通知书给事业单位的管理人。

(四)经济责任审计的进行阶段

该阶段包括的内容有:搜集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材料并且要求事业单位出具领导履行经济责任的汇报资料。另外,还应收集重要的经济策划的记录材料。

(五)草拟审计报告并征询被审计事业单位的建议

审计告一段落后,由审计单位负责草拟审计报告,并综合事业单位领导的建议,必要时对审计报告进行整改。

(六)审计结果报告的出炉

审计机构依据审计结果制作审计结果报告,并上交省市或国家审计机关。另外,还应抄录一份审计结果报告给事业单位的领导层。

三、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方式

(一)领导层的内控评价方法

内控调查的方式主要有:通过问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检查内控文件。另外,通过观察被审计事业单位的运营情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来确定评价方法。因此,通过观测不同的工作环节和整个工作体系,可以明确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体制是否完善、是否具有高度的可靠性。

(二)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实质性的检测办法

实质性检测的一般办法有:通过基本的财务审计,结合具体的会计审计目的,对不一样的审计目标采取不同的审计办法。该类审计测试办法的内容包含:对经营业务是否符合法律规范进行审计、对会计账目的完整度进行审计并对财会账目的可靠性进行审计等。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领导层应肩负起经济责任,在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应全力配合,从而规避审计风险,保证审计结果的可靠程度。要做到该点,寄希望于审计部门一步到位是不现实的。监管、财务机构与审计部门应通力合作,并且多交流多沟通。审计部门在事业单位各部门的有力协助下审查财会材料,而监管部门则查阅百姓的意见薄做到内部检查外部抽调。另外,审计人员也应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执法技能、完善服务态度。秉承谨慎、公平、实事求是的工作风格和服务态度,帮助事业单位规避风险。对于审计过程中实证不足、评定标准不明确的情况,审计单位应只作披露而不作评定,进而有效规避因得到的证据不足引起的审计风险。相信在事业单位和审计部门的通力合作下,会进一步强调承担经济责任和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事业单位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

[1]霍怀功.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及其评价体系[J].交通财会,2012,(8):52-55.

篇(10)

1、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进而影响了审计结果运用的基础。这一矛盾虽然是各级审计机关普遍存在的,但在县级审计机关表现得尤为突出。从调研情况看,县级审计机关实有人员一般在20人左右,其中能够从事一线审计的一般在10人左右,而每年多头安排的审计项目一般在40个左右,其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平均20多个。特别是在领导干部换届调整时,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更为集中,超出了审计人员的承受能力。这样造成的结果是:一方面审计人员长期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身心疲惫,没有时间学习“充电”,业务素质难以提高;另一方面,迫于赶进度、保数量,审计中必要的程序过于简单、粗放,使一些重要的审计事项得不到充分的审查,审计的质量难以保证,个别审计项目甚至走了形式,埋下了一定的风险隐患,直接影响了审计结果的运用。

2、审计的时效性不强,审计结果滞后,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带来不利影响。按照《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要求,领导干部应当先审计后离任。但在具体操作上,“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并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大部分是先离任后审计;虽然推行了任中审计制度,但任中审计所占比重平均不足30%;有的地方甚至是审计归审计,任用归任用。先离任后审计的做法使审计结果严重滞后,影响了审计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一是造成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不明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已离开原单位,接任者推崇“新官不理旧账”,相当一部分接任者抱着一种事不关己的心态对待审计,有的以不清楚前任者为由搪塞审计,在资料提供、人员配合上不积极、不主动,使一些问题的核实和取证难度加大。三是有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已升职,审计出的问题无论大小,提出来都感到很为难。四是有的审计处理(比如罚款、收缴款项等)需要在原单位落实,接任者怨言大,审计决定难以执行。

3、缺乏统一、具体的经济责任界定标准和评价标准,责任界定难度大,审计评价质量不高,难以根据评价结论任用干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其中一个重要前提是责任界定和审计评价必须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具体明确。但是影响一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情况的因素是多样的、复杂的,有历史的,有现实的,有主观的,有客观的,有班子集体的,有领导干部个人的。要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应负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公正的界定,对其功过是非作出准确的评价,没有统一、具体的责任界定标准和审计评价标准是难以做到的。目前,由于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强的责任界定和审计评价规范准则,有些经济责任的界定和评价没有明确依据,如乡镇党委书记与乡镇长共同行使经济管理职权,而两者的职责界定却没有明确规定,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取证和评价的难度较大。这就导致工作中对领导干部所负经济责任的审计界定比较模糊,审计评价比较笼统。主要表现有三:一是有的审计评价超越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或过于宏观,或过于宽泛;二是有的审计评价等同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评价,未突出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经济责任的评价;三是有的审计评价干脆采用写实的方法进行描述,基本流于形式,缺乏应有的利用价值。这在客观上给有关部门运用审计结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4、联席会议制度的协调配合机制尚不完善,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全面运用。从目前情况看,各地虽都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但相关单位对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认识不到位,联席会议的召开和议题的确定带有较大随意性,成员单位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完善,职责履行不够充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结果的运用和深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与审计结果运用有关系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尚未实现经常化、制度化。相关单位条块管理比较明显,在审计结果运用工作中没有很好地合为一体,合力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二是重对事的处理、轻对人的处理。有的县市区近几年没有运用审计结果处理一名领导干部,某种程度上造成“审”、“用”脱节。三是不同部门工作人员间的配合不够默契。由于审计人员对干部管理与监督的知识掌握不够,有的审计行为脱离了审计目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审计专业知识缺乏了解,反过来又影响了审计结果与干部监管之间的对接。

5、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中的不透明和不具体,影响了运用效果的发挥。按照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机关根据审计情况写出审计结果报告,在报委托部门的同时,抄送纪检监察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不公开披露。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如何运用审计结果以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如何反馈等没有明确规定,至于存在什么经济问题的干部应提醒、谈话、诫勉、追究责任以及降职、免职等也没有具体标准。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审计结果运用缺乏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与领导干部任用脱节的问题,不利于将群众监督与审计监督结合起来。

二、加强和改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对策建议

搞好审计结果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环节和最终目的,也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果的最终体现。要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得到充分合理有效运用,高质量的审计结果是前提,健全完善的良性互动机制是保障,探索创新运用形式是动力,规范操作、充分履行职责是根本。只有具备上述条件,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1、进一步整合审计力量和审计任务,做好统筹结合文章,确保审计质量和时效,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充分运用奠定良好基础、创造衔接条件。目前,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是个不争的事实,这既有审计人员少的原因,也有审计任务安排方面的原因。审计机关审计任务的来源主要有四个方面:预算执行审计、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专项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这些任务虽然安排主体不同、安排时间不同、目的要求不同,但审计期间、审计内容和审计程序却多有交叉和重叠。这样,一方面不可避免地造成重复审计,增加了被审计单位的负担;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审计资源的浪费,增加了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工作量。这种现象在县级审计机关尤为突出。就经济责任审计而言,之所以“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落不到实处,不仅是委托部门任务安排滞后的问题,即使委托部门在被审计领导干部离任前安排审计,审计机关由于上述矛盾也无法按时保质完成任务,进而影响到审计结果在干部考察任用中的运用。为解决上述矛盾,可设想将审计力量、审计任务、审计目标进行全面的大统筹,实行单一化审计模式。即用一年一度的预算执行审计取代其他三个方面的审计任务,将审计内容涵盖其他三个方面任务的审计内容(如专项资金方面、财务收支方面、经济责任方面、绩效方面等等),每年对所有一级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全部审计一遍,做到“一年审一次,一次审一年,一次审全部单位和全部内容”,实现一次进点出多项成果。这样,既可从根本上避免多头安排、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缓解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又可保证审计结果的连贯性,满足所有任务安排主体的需要。实行这种审计模式后,经济责任审计无需每年安排审计项目,有关部门需要审计结果时,从审计机关报送的审计报告中即可得到满足,而且时效性非常强,从而彻底解决了审计人员、审计任务、审计质量、审计实效、审计结果运用等多方面的矛盾。目前,实行这种做法要受到法律、体制、制度、审计任务安排主体等诸多因素的制约,而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全面推开不现实,但可选择部分县市区搞试点,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待试点成功后,逐步在面上推广。从调研的情况看,县级财政一级预算执行单位一般在60个左右,单位大小不一,资金悬殊。县级审计机关从事一线审计的人员按10人计算,可分成5个审计组,平均每个组承担12个审计项目。如果从每年的1月份开始,利用半年的时间搞审计(其间有些审计程序可以压茬进行),7月底可以结束全部审计程序,根据需要将审计结果报送有关部门。剩余的时间可完成其他特殊审计项目或开展其他工作。我们认为,这种做法理论上是可行的,实践中也是值得考虑的。

2、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前移审计关口,进一步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时效性。在目前“先审计、后离任”原则难以落实的环境下,加大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不失为一项重要的补充措施,既可有效地增加预防力度,防患于未然,还可将审计工作量化整为零,减轻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工作压力。为此,要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办法,将任中审计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逐步提高其所占的比重。在具体工作中,每年11月底前,干部管理部门应与审计机关及时沟通,研究提出经济责任审计名单。审计机关要根据干部管理部门的要求,优先把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列入审计计划,并根据考察干部的实际需要,突出审计重点,提高审计效率,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市、县直属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届中安排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其他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不同情况,一般三至五年安排一次审计;特殊情况需要时可以随时安排审计,力争三年内市县两级任中审计比重逐步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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