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2 09:15:32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市场监督管理标识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二、提升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积极性。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两大支柱产业和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确定标准化重点服务企业,了解企业标准化基础状况和标准化需求,积极宣传最新的标准化政策,帮助企业树立标准化意识,为企业在标准自我声明公开、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标准制修订、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积极支持相关企事业单位申报省标准创新贡献奖,鼓励企业和社会团体建立标准化工作激励制度,增强全社会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
三、指导重点企业参与标准化相关活动。组织企事业单位开展标准化业务培训,加强对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对接服务和业务指导,支持龙头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推进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对接全国醇醚燃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做好该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落户前期工作。全程帮扶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与《碳纳米材料导电塑料母粒》国际标准(ISO/TC256颜料、染料和体质颜料国际标准委员会)的制定。全力指导正丹化学、星华工业气体、一诺路桥工程检测积极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定,全年争取主导和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5项以上。
在此案办理过程中,我局曾通知仅就某些批号的“银屑敌胶囊”予以查处,对其余批号予以控制。鉴于该案在调查中“无法判定其余批次中是否含有‘松香酸’”和社会上多次举报和反映其余批次中的“银屑敌胶囊”服用后的不适,及陕西省药监局“对西安八达科研制药厂过去生产的所有‘银屑敌胶囊’由当地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地销毁”的建议等情况。为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各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标识为西安八达科研制药厂生产的“银屑敌胶囊”监督销毁。
特此通知
[中图分类号] S8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2017)05-0267-01
生猪的定点屠宰监督管理工作不仅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也对我国畜牧业的健康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1]。随着近些年各级政府与相关部门对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视,在一定程度上情况有所好转,但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人们对于食品安全的要求也不断的提高,生猪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工作也逐渐暴露了不少问题,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1 当前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监督管理难度大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目前我国所设定的生猪定点屠宰场点都是由个人出资新建或者是原有国企改制后的私企,这两者都为企业性质,为了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往往对管理工作不重视。再加上屠宰检疫费基本由屠宰场代收,但由于屠宰场任意压低收费标准,造成收取检疫费存在一定的困难,致使驻场检疫人员难以顺利开展日常工作,造成监督管理难度大。
1.2 检疫队伍的综合素质偏低
目前,大多数的驻场检疫工作人员都是在原来的基层兽医站中选派任职,这类人群对动物医疗与等工作非常精通,但对动物的检疫知识知之甚少,更谈不上检疫操作能力,并且对动物检疫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还有少部分驻场检疫员专业素质偏低且毫无工作责任心,对待屠宰中的检疫检验工作犹如事不关己,只管开具证明,造成目前定点屠宰监督管理工作严重失职的局面。
1.3 市场的O督管理力度不够
要想从根源去确保从定点屠宰场到市场流通的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就必须重视屠宰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将“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原则落实到位。国家有明确规定要求,生猪产品的市场流通主要有工商部门进行监管,从实际的监管情况来看,城镇与乡镇等大型的农贸市场都设有专门的监督管理人员,所开展的监督管理工作都比较顺利,然而在部门乡镇比较小型的农贸市场或者猪肉摊位中,目前还存在着一定的监督管理漏洞,这也表明生猪产品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2 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工作的相关对策
2.1 提高检疫人员对监督管理工作的认识
要想从根本上去提升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督管理水平,则首选需要完善相应的动物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并且将所有检疫人员的责任明确到位,将监督管理工作的绩效与个人奖励相挂钩,实行奖惩激励制度,继而充分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2]。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度让检查考核更加方便,使得内部管理中的责任追究更加明晰,通过不定时地对定点屠宰场进行抽查,对一切违法违规的现象严惩不贷,让每一位检疫人员都能认识到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从而确保生猪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2.2 提高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
通过不定时、不定期地对定点屠宰场进行检查并加强对检疫人员的管理与监督,去不断提高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提升监督管理水平,严惩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对于生猪定点屠宰场的防疫条件要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一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动物防疫卫生条件的生猪定点屠宰场,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脏乱差、设施落后、屠宰量少的生猪定点屠宰场可考虑撤销,进行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合理布局。
3 组建专业的动物检疫队伍
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动物检疫队伍是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工作的首要条件,因此,要想让人们吃上“放心肉”,组建专业的动物检疫队伍显得迫在眉睫[3]。
3.1 要想组建一支足够专业的动物检疫队伍,则必须要求上岗人持有相关动物检疫员的资格证书,确保上岗人员拥有一定的动物检疫专业知识与操作技能的基础。此外,对于上岗的动物检疫员要进行岗前培训与定期在职培训,不断更新现有的动物检疫技术,并学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执法理论与技巧等。
3.2 通过制定相关的动物检疫员的岗位责任制度,有效加强对动物检疫员的管理力度,并且对在岗工作人员开展定期考核、年终考核以及动物检疫技能竞赛,对工作能力突出者与态度认真的检疫员予以奖励,对无业绩无责任心的检疫员予以批评,再三教育仍不改进者,可考虑处分或直接撤销检疫资格。
3.3 科学合理地设置检疫人员的岗位安排,做好检疫人员的专职化管理。可根据市场的发展去增添部分检疫项目,严格按照检疫操作去开展检疫工作,例如对“瘦肉精”、激素、抗生素等其他国家明令禁止畜牧投入品的检测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相关的补助资金对现有的检疫设备进行改良,确保显微镜、染色设备、采样设备等操作工具与检疫设备全都配备齐全。
3.4 为了进一步保障检疫工作人员的安全,解决后顾之忧,应积极争取相关管理部门与财政部门的支持,将下发的检疫经费全部投入到检疫事业当中,并结合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不断提高检疫人员的福利待遇,并为每一位检疫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进而提升检疫队伍的工作积极性与凝聚力。
3.5 各部门加强协作与配合
生猪的定点屠宰监督管理是一项复杂且系统性的工作,会涉及到工商、卫生以及税务等不同部门,并且会牵扯到不同的国家政策,所以开展起来会有一定的难度,因此这就需要各部门之间能够充分沟通,做好相互协作与配合。
结束语
综上所述,为了确保生猪产品的安全,让人们吃上“放心肉”,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显得尤为必要,这也是当下人们所时刻关注的焦点。所以,作为监督管理部门,一定要提高检疫人员对监督管理工作的认识、提高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组建专业的动物检疫队伍以及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进而保证流向市场的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了人们的身体健康。
参考文献
Abstract: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is the quality supervision institutions by the construction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to entrust, according to the relevant laws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Regulations and mandatory standards play a regulatory role on Incentive and constraint mechanism, all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mandatory law enforcement supervision, ensuring construction safety and environmental quality.
Key words: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198+.6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现针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笔者将阐述一下自己的见解和看法。
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对其形成过程的各个阶段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检查的监督管理,主要从三个方面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
1.施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
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对有关设计、勘查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对设计、勘察单位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监督,重点放在对设计、勘察文件的审查监督把关上。二是对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重点是施工招投标的监督,实现市场监督与质量监督有效结合,通过质量监督审查,促进市场竞争的规范化和良性运转,通过市场有效运作,保证质量监督有效性。三是对合同文本的监督,重点是施工合同监督,把质量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落实到合同条款中。通过这三方面内容的审查监督,实现政府对工程质量实施全过程的预控监督。
2。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
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应围绕三大分部的现场监督,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巡回闭环监督的管理。三大分部即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与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现场实体质量检查方式,应采取科学的检测仪器和设备,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增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3.。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
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是建设工程投入使用的最后把关监督管理。首先要保证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工程不能投入使用,避免低劣工程对使用者造成直接危害和影响。其次是把装修、维修、维护的质量监督纳入建设工程全寿命质量监理的范畴。对装修、维护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使建设工程质量目标得到有效实现,为用户创造安全、舒适、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使建设工程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质量监督管理的措施
1。建立健全法律体系
健全法律体系,使建筑市场高效有效运作的根本保障,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水平高低的标准,加强对市场主体要素的监督管理,推动工程充分发挥工程担保、保险和建设监督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中的社会保障作用,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的专业化和社会化。
2。建立健全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即各建设主体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建设监理与工程保险在内的社会监督保证体系,完善各种监督手段和措施,不断保证工程质量,才能保证公共利益和安全,保证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3。改善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段和方法
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效能,对建设工程质量提高监督管理,必须以新兴的信息技术为支撑点,实现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实现监督方法的科学化,不断创新改进检测设备和仪器,以适应建筑技术发展需求,保证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科学化、有效性,提高监督管理技术能力和监管效率,推动全行业信息化和建筑科学进步。
4。严把资质审查关
把好建筑市场准入关,应加强对参建各方资质审查。凡无资质或资质较低的建筑设计、施工单位不予立项,规划部门不发建筑许可证,建筑安全管理部门不发施工许可证。由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进行检验和检查。重点查处无证、越级、超范围承接建筑设计施工、监理业务行为,取消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从事业务资格或降低资质等级。
多年来我一直从事纺织品服装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纺织品服装的质量状况有一定的了解,综合归纳为四个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纤维成分含量标实不符,以及用高科技材料概念欺骗消费者。二是安全指标不合格。不合格项占总数的19.2%,主要是甲醛含量、色牢度等安全指标不合格。三是标识不全或不规范。主要是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洗涤说明、执行标准编号等不规范,没有按规定对纤维成分含量进行标注。四是物理指标不合格,主要是粘合衬剥离强度、裤后裆缝接缝强力不合格、耐磨性能不合格、纰裂不合格、水洗尺寸变化率不合格、填充物重量不合格。
以上问题,究其原因,经分析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是把关不严。一些商业企业只看供货商有无检验报告,对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缺乏辨别能力,有的甚至不查看检验报告。
二是检验报告参数不全。为了应付上柜要求或为了降低成本,不少企业只检一至两个参数,而不是对产品的整体评价。例如:有的只检外观质量,有的只检纤维成分含量,用部分代替整体,以偏概全。
三是随意标注标识。不少企业特别是为数众多的中小微型企业仅凭面料供应商提供的数据或凭感官经验来估计、判断,随意标注纤维成分含量,因对标准不了解而随意标注洗涤(维护)方法。
四是对相关标准和规范缺乏了解。有的企业只注重服装的款式,至于适用什么标准、标准的技术要求以及如何标注标识不予重视。
五是质量意识不强,特别是安全意识不强:不少企业特别是为数众多的中小微型企业只要销售量,走一步算一步,没有质量意识,没有品牌意识,没有做大做强意识,认为“服装又穿不死人”,对安全指标不重视。
质量监督的要件和现状
纺织品服装行业涉及人们的“穿”(当然还有“用”,如被子、毛巾、窗帘等)。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纺织品服装的面料品种、花色款式、质地等的要求越来越高。尽管国家制定了相应的产品标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了各层级的质量监督机构,加强了政府的监督管理,但是市场之大,加上存在有法不依、有禁不止和对相关标准、法律法规不了解的情况,要保证消费者和企业自身的利益,避免出现抽查中存在的那些问题,还需要生产者、经营者、监督管理者(执法人员)、检验人员掌握必要的关于纺织品服装质量的有关知识,特别是监督管理者(执法人员)、检验人员,尤为必要,因为所有的检测报告都是建立在检验数据、检验结论的基础上,客户有疑问时有的也会直接向检验人员咨询,只有检验人员自己懂,才能更好地服务客户,即检测服务、咨询服务;监督管理者(执法人员)在监督管理(执法)过程中除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外,同时要具备相关的纺织品服装专业知识,才能更好地为企业服务,提高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有效性,达到“质量兴省”的目的。
那么,同时具备纺织品服装的检测咨询能力和执法能力的机构是哪个呢?笔者认为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莫属。但是,一直以来,对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国家“三定方案”规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管生产领域,工商行政部门管流通领域”,全国不同地方的市场管理有着不同的运行模式:有的地方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管理,有的是工商行政部门管理,有的是工商行政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都管,也有的是工商行政部门管不了也不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管。
笔者认为:任何产品都是从生产企业生产出来后进入市场销售,监管产品质量要对每一个环节进行监督,不能脱节,对产品而言,最重要的是产品质量,而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是以产品标准为依据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管是在生产环节进行监督还是在销售环节进行监督,监督的重点是产品质量,因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拥有技术优势,可以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也可以为企业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服务,企业也会因此认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能真正从实处帮助企业。比如:生产企业,从进原辅料把关到裁剪、缝制工艺、后整理技术进行指导讲解,产品标准从提供信息、进行宣贯至标准更新;流通领域,从如何把好产品入口关到日常巡查的方式技巧,等等,这些都是有效监管产品质量的办法,也只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才能真正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缺乏应有的技术支撑,对在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督管理也只能进行简单的抽样,所抽样品也只能委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对检验报告证书也不一定能向企业进行全面的解读,更不一定能向企业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只能根据技术监督部门的检验结果对流通领域进行处罚。
建议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
加强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直接关系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确保农民增产增收的关键。建立健全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对农资市场实行科学的监督管理,是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市在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市场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部分干部群众思想认识不到位,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滞后等问题,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对此,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农资的力度,净化农资市场环境,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商品。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会议和文件精神,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核心,通过对农资经营主体进行清理整顿,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规范超范围经营,使全市农资经营主体控制在600-700家。引导农资经营者牢固树立农资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强化自我管理责任意识,防止不合格农资商品流入市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建立和完善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农资市场经营秩序持续好转,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经济顺利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三、工作职责
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范围主要是生产经营农药、肥料密切相关的农业投入品单位和个人。市农业、工商、公安、质监、畜牧、供销等部门单位以及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加强沟通联系,相互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农资市场监管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具体职责如下:
市农业局: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审核、管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及时查处经营和使用国家禁限用农药和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行为;推广生物农药和安全高效农药肥料;负责农药产品的质量监测;负责培训农药经营人员,发放农药经营上岗证和农资经营监管责任人标识牌。
市工商局:负责重点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不具备资格经营农资产品;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农资产品;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生产、销售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厂名、厂址的各类农资产品;假冒伪劣,伪造或者买卖生产、经营许可证、批准文号或者产品登记证、推广许可证;利用各种广告或媒体对农资产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作虚假宣传,并负责流通领域农资产品质量的全程监管。
市质监局:负责对生产农资产品(农药、水溶肥料和有机肥料除外)的企业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生产许可证管理,依法查处生产农资产品企业的违法行为,并对生产农资产品企业的计量、标准实施监督管理、监督抽查,负责对复合肥、复混肥、掺混肥的质量检测。
市畜牧局:负责兽药生产经营许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经营条件审查;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监督、监测、检查、检验,对生产经营行为规范管理;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违法违章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取证、行政处罚。
市供销社:负责监督基层供销社网点进货渠道、产品质量、销售价格;协助工商、质监、农业等部门规范农资市场,打击违法违规经营。
市物价局:负责加强农资市场价格监管。
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执法保障和构成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职能,落实专职监管人员、办公经费、办公场所,配备交通工具和检测仪器,建立完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负责对辖区内农资经营门店进行审查,作为农业局、工商局复审核发证件的条件;配合执法部门严厉查处剧毒、高毒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根据区域内农作物种植情况,本着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有利于监督管理的原则,合理规划布局区域内的农资经营单位,保留厂家直营、连锁经销店及经营管理规范的单位,取缔无证经营,淘汰信誉差的农资店。
四、保障措施
中图分类号:TB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5-0356-01
计量与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在当今的经济社会,努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利用计量器具违反国家法律而获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稳定市场秩序,做好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提升计量服务水平是非常重要的。
一、加强计量监督管理的重要性
计量工作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要想实现计量的公平和公正,就必须保证产品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同时企业为了更好的生存和发展,能够在最大程度上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就必须提高计量监督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企业计量保障能力如何直接关系到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因此,加强计量监督管理,提升计量服务水平,是充分发挥计量工作作用的关键。
二、加强计量监督管理,提升计量服务水平
计量工作关系着我国的国计民生,关系到我国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能够获得一席之地,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建立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有利于推动和促进市场健康稳定运行。因此,加强计量监督管理,提升计量服务水平,对新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以下主要是从几个方面来进行阐述:
(一)树立健全的计量法制观念,注重工作的宣传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计量工作所要求的技术含量和相关法规的约束越来越严格。在新时期的计量工作中,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企业开始注重产品的计量结果,同时我国的计量水平对企业产品的生产和研发都起着决定性作用,同时对产品的质量控制也起着重要作用。因此,衡量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关键性因素就是计量工作水平的好与坏。
随着社会整体结构和社会意识的转变,为计量工作创造了发展的有利条件。第三产业的逐渐形成,使计量监督的手段、管理方法以及服务水平都在一定程度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计量工作不仅可以使社会经济秩序稳定,而且还能保证产品计量值的准确性,这样能够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另外,一些大包装的产品、人们日常生产生活的用水量等计量问题都已近成为了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因此,作为计量监督部门,应该注重计量工作的宣传和影响,努力增强所有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力,对违反计量相关法律的行为,应该进行法律追究,严厉制止欺骗消费者的不法分子,以保证市场经济井然有序。反之,如果没有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那么就会严重阻碍我国经济的发展,致使我国经济落后。由此可见,加强计量监督管理,努力提高计量结果的真实准确性,对提高计量工作质量具有促进意义。
(二)增强计量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为了维护社会安定和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必须将民生的计量工作放在首位,同时还要努力做好能源计量工作,要在节能减排方面寻找到新的突破口,另外,还要树立计量监督管理工作自信心,要将视野打开,要从市场经济长远发展的角度看待问题,要不断增强计量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三)加强计量监督管理,还要加大计量的执法力度
加强计量监督管理,是需要通过法制管理工作的实施来逐步实现的,其中计量工作是法制性管理的最基本的特征之一。计量工作的结果如何,需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通过运用法制管理手段对计量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同时,在保证计量结果准确性的前提下,对违反计量工作相关法律的,或者一些遭受不公平、不诚实计量侵害的消费者,在最大程度上努力维护他们自身的利益,以此来稳定市场经济秩序,以提高企业产品研发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的积极性,从而使我国的经济能够快速的发展。
(四)做好计量检定工作
计量检定工作是计量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计量检定工作也是计量工作的基础环节。为了确保计量结果真实准确,就需要社会能够建立一个健全完善的计量检定标准,这样才能为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提供比较可靠、准确的计量。作为计量检定机构,一定要遵循计量检定的科学性和法制性,并且要将自己的计量行为约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同时还要根据国家相关的计量法律和法规,建立科学规范的计量标准,并且要求计量人员要严格按照计量检定的相关规程进行。另外,还要对计量检定人员进行定期的考核。
开展校服的质量监督要抱着对学生身心健康认真负责的态度来开展此项工作,这是该项工作是否能持续开展和有效管理的条件。所以需要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各负其责,积极配合。首先生产企业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义务,保证和提高学生校服的质量水平;各学校凭合格检验报告发放给学生使用,杜绝不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就发放使用的现象。
通过有效的监督管理和企业自律及学校的严格把关等措施的落实,实现从原料到成品、从企业到学校、从学校到学生全过程的质量监控,达到“监督企业全覆盖,检验范围全包括,检验报告全普及,检验产品全囊括” 的目标,才能全面保障学生用校服的质量安全,同时也需要政府在经费保障方面提供支持,才能扎实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校服质量监督需要探讨新的方法和措施
校服质量监督应按照“认真负责、积极配合、保证质量、合格发放”的基本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管理,但无论怎样都离不开基本工作方式,主要以“企业把关为基础,学校报验为补充,质监检查为保证”来进行,将面料检验、学校报验和监督抽验等各类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有效性,减少重复性,杜绝盲目性,相互配合来完成辖区内校服的质量监督工作。开展校服管理工作要做好以下环节的准备:
(一)前期准备工作的必要性。首先,需要建立企业、学校等相关单位的名目和档案,完成基本情况的收集和整理,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清楚辖区内有多少生产企业、有多少学校、各个学校有多少学生、统一发放的学生校服的学校有多少等情况。该方面信息可通过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同时要分析检验的批次和检验量的情况,承担抽样、检验任务的能力状况和应对策略。另外考虑相同面料给不同学校制作校服的情况,如何抽样,如何检验和监督。其次,要求各企业和学校应做好合同上报备案工作。各个企业应及时将生产供应计划、合同报送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自治区纤检局,以方便安排整体监督工作计划。做到提前计划,及时安排,快捷完成。
(二)各部门相互配合的重要性。校服质量监督工作单靠质监部门单打独斗是很难全面完成的,需要各部门的积极配合和有效支持。目前,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各地质监、工商和药监等部门都在整合,有的已经整合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如何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作和配合,需要认真研究,因为这些机构对校服等纺织产品的知识和要求不很熟悉,培训和交流是十分必要的,不但要理论上介绍,还需要实践操作指导;同时也要将管理办法积极宣贯,明确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也有对校服质量监督管理的职责。这是提高其积极性和有力配合的条件。
校服质量监督工作需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纤检部门在学校开学前后加大检查力度,根据企业生产合同和学校报验申请及时安排抽检工作,一般抽检应以各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主,主要考虑地域和时效等方面的要求,抽样可在企业和学校内,以学校为单位,每批次样品数量应根据批量确定,但不少于5套,用相同面料制作而供应不同学校的校服可在抽样单中注明,以便检验报告能分门别类地出具给不同学校,保证学校收到的都是正式的报告而非复印件。特别强调的是生产企业应执行GB/T 31888《中小学生校服》标准,虽然是推荐性标准,但四部委以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下发执行,各企业应按要求执行。检验项目包括:标识、成分、接缝强力和其他物理及化学指标。为了快捷完成抽样、送样等工作,可以与各市场监管协商抽样、各学校和企业等单位的送样,可采取集中送样或邮寄送样方式进行,并注明相关事项:生产单位、送样单位、送样数量、检验项目、抽样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纤检部门提高效率,及时安排检验,检验周期也需要明确要求,正常情况是多少天,特殊情况是几日以及加急样品的时限要求等。
教育行政部门需要在宣传管理办法和加强对学校招投标管理方面宏观控制,纤检部门要及时与其沟通,形成合力,整体推进质量监管工作的开展。企业应将所有面料送纤检部门检验,纤检部门可根据企业要求和用途安排检验,对于拟生产校服的面料,检测项目以GB 18401标准规定的甲醛、pH值、偶氮、色牢度、异味等安全指标为主,同时探讨建立面料的电子质量档案,及时滚动更新,并在监督抽查时结合档案情况安排面料抽查工作,保证面料质量检测无遗漏。
在年度工作结束前,为保证目标的实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纤检部门在完成每一批产品监督检验的同时,由市场监管部门适时集中对辖区内的学校使用校服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出有多少学校的校服是检验合格发放使用的,有多少是没有检验的,有多少是检验不合格而发放使用的。
(三)质量问题处理的严肃性。检查和检验等发现的质量问题一定要求落实质量责任,要用严肃的态度来对待,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否则管理难以收到实效。市场监管部门和纤检部门要对在质量检查和集中巡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认真及时的处理,对一般性问题责令企业和学校及时改正,对严重质量不合格的问题应依法对校服的供应企业进行处罚,对不履行质量把关义务的学校给予处罚,并通报给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同时纤检部门应于每年年底前做好统计工作,全面分析全区校服质量检查、学校送检和企业面料检验等情况,整理成综合分析报告,并报相关部门。一方面是工作的整体总结,另一方面是报告相关部门的质量状况,是工作的积累和汇总。这样能够做到有头有尾,前后呼应。
按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了保健食品市场专项检查
我局联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8户,重点对经营企业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店内广告宣称情况,保健食品标签标识情况等开展检查,同时严肃对待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的销售行为,并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存在问题的有关食品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
二、开展直销企业专项检查
我局对辖区内的无限极、玫琳凯等直销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依据《直销管理条例》对经营者的直销员招募、培训和考试、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建设、直销企业计酬奖励制度、直销宣传活动和经营活动等5个方面进行了检查。
3月21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稽查专员王立明异性到我县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督促检查,并对县检验检测中心有关情况进行了工作调研。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孟守堂和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督导组一行先后来到县局检测中心、星大地超市、新华中学进行了督查调研。详细了解了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建设和设备、场地、检测能力等基本情况。对星大地超市保健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资质、保健食品销售专区的摆放、保健食品标识标签,是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是否存在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等内容进行了检查。在新华中学重点检查了食堂环境卫生情况,查看了食堂物品采购、索票索证、人员配备等情况,要求学校教育学生不购买食用“辣条”食品,切实保障在校学生日常饮食安全。
在工作汇报会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顾彤同志做了汇报,督导组对我县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强调,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一定要把好产品的进货关,合法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动,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让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保障人民群众食品食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