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决算审计案例汇总十篇

时间:2023-08-12 09:15:37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竣工决算审计案例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竣工决算审计案例

篇(1)

2工程成本虚增案例

例二:2010年2月甲企业成立S酒店工程项目组,2011年11月建成,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对S酒店进行竣工验收,但未编制财产清单办理资产移交手续。该工程建设完工后材料库房剩余大量的工程物资,且部分已在工程项目中核算,库房管理人员分不清该部分物资。2011年12月S酒店开始试营业,截止2012年12月工程未竣工决算。2011年12月经营期间亏损100万元;2012年全年经营亏损800万元,全部计入了在建工程。该S酒店工程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①物资需用计划编制不合理,导致工程完工后剩余大量工程物资,占用资金。②工程物资采购、收发、保管记录不完整导致工程物资管理混乱,工程价值虚增。③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资产管理部门未暂估入账,计提折旧。④将经营性亏损900万元列入了工程项目,导致资产价值虚增。针对案例二存在问题的对策:

2.1抓好工程物资管理的源头:物资采购计划

工程物资管理的源头是工程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编制物资采购计划:①施工单位(承包方)应在收到设计施工图后,按单项工程编制“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采购计划”(以下简称“施工用料计划单”)及编制说明,并及时移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核。②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承包方编制的《施工用料计划单》后,应对照设计施工图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一定期限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承包方。③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地将审核签字后形成的正式“施工用料计划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后报建设方进行审批。④施工承包单位将工程监理部门和工程总监已经审批签字的《施工用料计划单》报项目部工程管理部,作为工程物资采购依据。

2.2工程物资管理关系工程核算的真实性

投入建设工程的材料、配件及设备的质量,交货期、价格的控制,是整个工程竣工质量、工期、造价控制的基础。加强工程物资管理:①项目部的工程材料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材料设备管理台账,管理台账应能准确反映材料设备的收入、支出、库存、单价、总价等情况。管理台账由项目部财务部门监督管理。②供货厂家(商)在送货时,填写一式五联的“材料/设备验收清单”,供货厂家在送货时,事先通知建设方(需方)送货预计到达时间。货物到达建设指定的现场后,由建设方、施工单位、监理对供货数量、质量进行验收,供货厂家并随货提品应具备的有关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产品证明书、产品检验或试验报告等保证资料原件。③经三方(供货方、工程承包方、建设方)共同验收合格的产品,由工程承包方妥善保管。因承包方原因发生的丢失、损坏,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建设方在没有通知承包方验收前,发生的丢失、损坏由建设方负责。④建设方向承包方提供的已进场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经报审发现与设计不符的产品,承包方应于验收时提出书面意见或拒收理由。⑤在施工承包方收到建设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及验收后,即为施工承包方在建设方已领取施工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建设方财务以施工承包方签收材料设备验收单做为依据办理施工用料出库单,并记入单项工程成本。⑥施工承包方在单项工程完工后,及时与建设方将单项工程实际领料与设计图纸计划用料进行核对。施工用料多余时,及时向建设方办理退库手续。

篇(2)

预计总收入、总成本、总毛利相同,由于选用的方法不同,本期的收入、成本和毛利均出现了差异,最终影响当期损益88.24万元,差异率7.74%。

产生差异的原因

一、根据工作量法确认工程进度,必须取得业主批复的工程进度、月报表或者工程结算清单,而在目前实际运行中由于多种原因在资产负债表日无法取得相应的计量或结算文件,所以实际工程进度与批复文件存在差异。首先是批复文件时间滞后,常常是实际工程细目已完工而计量批复却仍正在办理过程中,一般要滞后一月,如果业主有意拖延(减少业主资金支付)则滞后时间更长;其次是业主计量时点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差异。一般业主以每月15或20日为计量确认日,而资产负债表日为12月31日,计量时点差异导致工作量差异。此案例时点差异造成工作量差异200万元。再次是空间差异,有的工程细目实际已完工,但业主不给计量,例如混凝土预制细目虽已完工,但一般规定养生期内不予计量,该案例差异150万元。

二、变更项目批复困难,按《准则》规定确认变更收入的两个条件在实际运行中很难实现,一项工程细目变更,业主口头承诺,施工结束后,履行批复程序特别烦琐,甚至有的地方工程不竣工不予批复,依据《准则》规定取不到批复就不能确认收入,而相应的成本已经发生,所以影响项目工程进度确认的准确性和实际毛利状况。

三、在以上两种情况下,项目人员无法取得计量批复文件,为应对总公司决算,往往编制临时工程进度计量文件,找业主临时认可签字,这种临时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业主仍以日后真正的计量批复为准。这种情况又为项目管理者操纵项目毛利创造了可乘之机,项目管理者往往根据不同意图调整收入和毛利,有的为了完成利润目标、承包指标,可能会多计收入;有的为了以丰补歉、留有余地等目的而少计收入,待工程竣工决算以后再做调整,人为操纵项目当期毛利。如该项目当期少计收入200万元。

难点

一、对当年尚未完工的工程项目,审计基准日的工程进度与企业资产负债表日确认收入时的工程进度相比已经发生较大变化,审计人员难以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工程进度的准确数据,不能准确判断企业资产负债表日确认收入的可靠性。

二、对一些隐蔽工程已无法用一般测量手段来确认实际工作量,审计人员不能根据现场的实际数据判断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数据的准确性。

三、收入的截止测试失去了实际意义,对尚未完工的工程,依据被审计项目工程预算员编制的工程预算书进行收入截止测试,不可能发现收入截止存在的问题。

审计方法

一、运用与工程项目确认完工进度不同的方法,计算当期完工进度的百分比,再根据完工百分比计算当期收入、成本与毛利,作为分析项目会计报告确认毛利的参考依据,如案例所述。

二、检查企业累计结转收入和累计结转成本是否基本配比,分析、判断收入确认可能存在的问题。

三、抽查以往年度已竣工决算的工程收入确认的有关资料,将会计账面确认的收入与按竣工决算应确认的收入进行比较,计算出收入确认的误差率,作为对资产负债表日收入确认调整的参考依据。

四、可以取得监理公司监督的工程进度记录作为工程完工程度参考。

五、在审计中,可根据施工工程的规模、繁简程度、施工企业情况以及所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的质量水平等因素,采用不同的审计方法。

工程成本的审计

一、通过审计案例发现的主要问题

第一,合同预计总成本(工程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审批流程不规范,编制成本所采用数据之间勾稽关系不符,编制的随意性较大,导致预计总成本与实际成本相差过大,影响当期损益的真实性,有人为调整当期毛利的嫌疑,这是成本审计的重点问题。

第二,建造合同的甲、乙双方不能及时对账,特别是甲方供料的往来款项及供货数量不能及时登记入账,导致成本失真。

第三,项目部日常核算管理制度松懈,各种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转移、报废、清查等业务流程及内控制度不健全,导致材料管理和核算出现漏洞。

第四,工程项目在分包的情况下有的分包细目不计分包收入和成本,造成收入、支出数据失真。

第五,直接成本登记不及时,当期成本与下期成本划分不清;期间费用分配办法不规范,导致当期毛利不实,如承包人驻地建设费用一次进入当期成本。

二、审计方法

第一,重点审查合同预计总成本(工程项目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审批流程是否规范实用、健全有效,可运用内控制度审计方法,进一步审查、测试相关的内控制度下产生的数据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及合法性,通过对预计数据与实际数据的对比分析,验证差异是否合理,如果差异较大,可对重点工程项目采取全面审核法,分析差异过大原因,确定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数额;采用抽查法审查以前年度已竣工决算的工程项目的成本确认的有关资料,将会计账面确认的成本数据与按竣工决算应确认的成本进行比较,计算出成本确认的误差率,作为对资产负债表日成本确认进行调整的参考依据。

第二,审查当期实际成本费用的真实性,对重点项目采用详查法检查为完成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是否及时、准确地进行归集和登记,审查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预计成本的计算是否科学、合理。

第三,对以前年度开工且本年度尚未完工的工程项目,应重点审查本年实际成本与本年预计成本的差异程度,如出现差异较大,应以误差率对未完合同部分预计成本进行调整,配合收入审计内容,对工程毛利的差异变化予以披露。

第四,材料费用重点审查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是否健全、有效,材料出入库制度是否完备;有无材料消耗异常的项目,并查明原因;期末材料的盘点是否真实准确。

第五,人工费用方面可运用分析性复核程序,检查年度人工费有无异常变动,并查明原因,抽查外雇人工费结算凭证用以确定统计、计算、发放是否合规,为查明施工企业、建设单位与施工队是否串通舞弊,审查有无虚支冒领等违规行为。

综上所述,在公路施工企业按《准则》确认完工进度、项目收入、成本的条件下需要注意的事项:

篇(3)

根据审计实施方案的要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出的真实性是此次审计的重点。而支付项目工程款一般列入预付账款科目核算,当工程竣工决算后,由预付账款科目结转专款支出科目。所以,审计中以预付工程款为重点展开工作,利用电子数据,重点对预付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形成原因进行分析比较,并关注其对应科目,从中挖掘审计线索。

发现疑点

当采集被审计单位财务数据后,选择2010年项目支出账套,直接点击会计科目,打开预付账款科目,发现预付账款有“预付单位款项”和“预付个人款项”二级科目2个,其中:“预付单位款项”有17个子目,“预付个人款项”有22个子目。通过对全部39个子目2010年6月底余额分析和经验判断,发现“朱某某”科目期初无余额而期末余额为-185万元、H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公司)科目期初期末均为100万元而本期无发生额、J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J公司)科目期初期末均为825万元而本期无发生额等三个科目显示异常,决定将“朱某某”等三科目明细账生成为审计疑点进行重点关注。

落实疑点

审计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发现疑点落实疑点的过程,也就说审计疑点是我们审计过程中需要追踪的目标。当目标确立后,我们需要运用一定的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追踪审计目标,去伪存真,从而获取有价值的审计证据。

(一)从“朱某某”科目明细账发现,2010年1~6月两次支付朱某某工程款总计36.99万元,其中:6月11#凭证支付朱某某工程款尾数款21.99万元。在凭证附件中我们查看了J公司委托付款通知书、工程决算书和财政决算批复等相关文件。

(二)从J公司委托付款通知书得知朱某某所领工程款属J公司的,说明“朱某某”科目余额-185万元不是应付“朱某某”工程款,而是应冲转“预付账款――J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账面余额。“朱某某”科目与“预付账款――J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科目是相关联科目,只是会计核算人为地分立造成的。“预付账款――J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追溯审查“预付账款――J建设工程有限公司”、“H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到以前年度,一直追溯到2008年度,并结合查阅工程施工合同和询问有关人员,发现J公司承包2个项目工程,在同一科目里核算,一个项目已竣工决算,一个仍在建设中;H公司有一个项目仍在建设中,并且与J公司又是关联企业,因在会计核算上起初是按H公司单独核算,可后来将部分预付款列入了J公司,所以,造成H公司挂账100万元。

(四)特别关注J公司已决算项目工程预付工程款情况,2008~2009年度共预付J公司工程款185万元。与“朱某某”科目余额-185万元相符。

虽然J公司和H公司账面预付工程款余额合计与相关项目合同金额总计核对基本相符,但会计科目设置和使用不够规范,最终导致会计核算出现了混乱和重大漏洞。其实,查阅预付工程款作为审计疑点,只是一个铺垫,更重要的工作还在后面。我们不应该忽视另一个关键点,工程竣工决算后,预付账款科目如何结转专款支出科目。专款支出的真实性应该重点关注,审计是否存在重复列支等问题。

(五)选择2010年项目支出账套,点击会计科目,打开专款支出明细账。审核专款支出明细账,查阅专项支出凭证附件中的工程决算书和财政决算批复资料。审计人员重点关注的是J公司,还是2010年6月11#凭证,财政决算批复(×财基[2009]215号)建安工程费用审定数为221.99万元,从工程结算书中发现,其中:工程结算表一项7款管理费(乙方替甲方向爆破公司垫付爆破工程管理费)4.03万元;二项工期延误材料补差(因甲方征地拆迁未到位引起,开工日期由2006年12月延误至2008年6月)7、8、9款合计21.62万元,两项价格补差合计25.65万元。这样的特殊取费特别引起审计人员怀疑,到底有没有依据呢?

继续延伸审计2009年专款支出时,发现专款支出――其他――开发间接费用科目中也有一笔付J公司(朱某某)工程补偿款,金额与上述价格补差25.65万元分毫不差。查阅2009年9月6#凭证,在凭证附件中有K府办抄字[2009]182号文件,找到了对J公司补偿代垫管理费和材料补差的政策依据。原来该公司向政府提交了要求价格补差的报告后,政府经会议研究同意补差7财政拨出专款(9月4#凭证),于是会计将该补偿支出25.65万元相应列入专款支出科目。该项支出,会计人员未列入预付账款科目核算,后来又未发现2010年6月11#凭证财政批复的决算总造价中也包括补差项目款,造成重复列支。

篇(4)

一、公路系统经济责任审计现状

依据2006年6月1日开始执行的《审计法》,审计部门开始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但是专门针对公路项目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一直未能推行。笔者认为原因有四:其一,公路工程建设主要由交通系统自上而下的“条条”方式进行管理,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用于地方组织部门的干部考核管理;其二,公路建设项目审计已经有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和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好像是重复劳动,没有必要;其三,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目前主要针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而公路工程项目的负责人一般由单位副职兼任,甚至由级别更低的负责人分管;其四,项目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更多的是内部审计,其可信度和约束力会大打折扣。

二、开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1 项目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是社会环境的必然要求。由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耗资巨大,且牵动各方经济利益。项目负责人能否承受得住各种经济利益的诱惑和外来的压力,及其自身的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等,往往会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项目负责人在外来压力的干扰下,能否在工程建设的决策过程中做出基本正确的选择,这对保证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最大可能的减少诉讼案件,起决定性作用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不仅在技术上起决定性作用,更要面对招标过程的各种关系和人情,这需要项目负责人具备过硬的职业道德素质。总之,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项目负责人必须对工程管理活动的科学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全面负责。

2 工程项目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是公路系统干部任免管理活动的内在要求。由于以公路工程建设、养护为主的建设管理活动是其主要的业务工作,有工程技术背景的领导干部占较大比例,因此对工程管理岗位的领导干部的考评、任免,应该紧密结合其专业背景和专业经历进行考评,才能作出较全面的评价。经济责任审计能较好的对项目负责人的专业和管理能力作出评价。

3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项目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审计的必要补充。无论是跟踪审计还是竣工决算审计,都是外部审计,而审计对象是法人单位或项目指挥部,而非具体的“自然人”,因此,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许多人为因素造成的失误和损失,往往要由单位承担,作为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却得不到体现。工程项目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内部审计,属于内部控制的必要环节,而且审计评价的对象是项目负责人,审计结果要有项目负责人来承担。这一点对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约束力。

三、经济责任审计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应用

公路工程项目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可以充分利用项目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成果,这样可以避免重复的审计查证工作。但是由于经济责任审计与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审计的侧重点不同,在具体的应用上,审计委托人、审计目标、审计评价对象等与常规审计也是有差别的。

1 公路工程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人

由于公路工程经济责任审计属于内部审计,针对的是工程管理岗位上的技术干部,所以,审计委托人应该是单位内部的组织部门。

2 公路工程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

经济责任审计必须要有明确的审计目标。笔者认为,公路工程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目标是:以检查评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对工程管理、决策等经济职责履行情况为中心,进一步促进项目负责人工程管理、决策活动的科学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目标,要依据各个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负责人因个人决策、管理能力和工作方式不同而导致工作着力点的差异有所变化。因此,具体的审计目标要根据工程建设的类型、规模、负责人的管理特点等具体情况各有侧重。

3 公路工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对象

项目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审计有着共同的审计查证对象和监督对象,不同的是审计评价对象。常规审计评价是针对法人单位或工程项目指挥部的责任,评价对象是组织、机构;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对象是“自然人”。同时,笔者认为还应该区别经济责任是否属于项目负责人应承担的责任,这是因为项目负责人的行政级别一般要低于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些关键性的决策活动并非由项目负责人作出决定,而是由行政级别更高的负责人进行决策。因此,各项经济管理活动所对应的经济职责有谁来承担必须要有清晰地界限,以避免责任不清造成的审计失败的案例。

篇(5)

前 言:

工程造价是指建设一项工程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全部投资费用。工程造价审计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依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定额工料消耗标准、取费标准以及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参数、设计图纸和工程实物量以及工程造价的确认和控制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工程造价审计是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基础,是防范建设领域中国有资产流失的有效手段。它投入的精力较少,取得的效果最为明显。搞好工程造价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是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部门的职责。只有搞好了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才能树权威,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其它工作(如基建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投资绩效审计工作等)也才能全面展开。

笔者在竣工决算审计中,发现施工单位以各种手段高估冒算工程价款的现象却时有发生。如一8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结算审计,天棚粉刷原施工图中为混合砂浆底纸筋灰面,实际施工中考虑到以后各住户有精装修,实际仅做白水泥批白,施工单位结算时原天棚粉刷未作扣除,仅此一项金额达50万元;钢筋工程多计工程量200万元。笔者审计表明,工程造价“掺水”主要表现在虚增工程量或重复计量工程量,随意提高合同单价和计日工单价。违背招标文件规定,超细目范围计价。监理工程师签证随意,搞虚假索赔和超期限索赔。利用气候、地质条件等自然因素加大索赔范围以及计划外(项目外)投资搭车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势必造成建设资金的损失浪费和管理混乱以及腐败现象的发生,需要审计人员以敏锐的观察力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去分析、判断、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审计人员首先要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开工前的要约和承诺内容入手,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补遗书、合同文本、协议等进行详细研究,对照全部工程实际决算资料,检查是否有前后矛盾、自相矛盾、违背招投标和合同承诺内容的计量和支付。

下面笔者就结合自己多年从事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的实践,浅谈一下我国工程造价审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一、工程造价审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造价管理部门政出多门

由于我国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现存在着多部门、多层次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所以也就造成造价管理政策政出多门。诸如目前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就面临着一种无所适从的境地。建设、计划、财政、审计等部门均参与有关于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的业务或资质的管理。

2、履行合同不严格,造价控制乏力(中间一些插入案例等)

合同的程序性评审与合同本文评审是保证合同合法与规范的关键。工程经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标,按法定程序,通过公开、公平方式招标、评标、定标,对于一般包干项目,施工单位的中标价即可作为竣工结算价,如有其它变更、签证应按招标文件精神或合同中相关条款结算。然而,目前仍有不少工程经招投标后,在承发包合同签订时,在合同中再约定按实结算,招投标只起到确定施工单位的作用。有的工程,依据招标文件订立中标合同后,在不具备法定变更事由的前提下,采取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协议签证单、工程联系单、会议纪要)等形式。对合同中已明确约定的合同价款等实质性内容加以修改。如某桥梁拓宽工程在工程完工二个月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商定了《关于某桥拓宽工程决算审计有关事项》的会议记录。审计发现,有关内容与招投标文件、合同存在严重背离的情况,如决算方式由中标价增减工程量改为全部按实计算;主要材料价格不按招投标及合同约定改按信息价;工程造价下浮率不按招投标文件规定下浮,擅自少下浮等等。经审计若按此会议记录计算,仅造价下浮一块就涉及到多付工程款较多。

3、有的审计机关存在“以审代结”现象,扰乱了工程造价管理的正常秩序

《建筑法》第十四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根据《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的规定,一切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含各级审计事务所)均需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办并经批准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方能根据批准的资质等级在规定的从业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结算审核。但有的审计机关认为审计部门根据《审计法》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预决算实行审计,而工程结算是竣工决算的组成部分,他们不需持证,只要凭审计职能就可直接对工程结算进行审计。审计部门的这种借行政手段干预正常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承揽业务的做法严重扰乱了造价咨询市场秩序。

二、完善工程造价审计管理的对策(以下几段增加些案例或其他内容)

1、审计工作应向项目前期深入。

审计人员要在招投标阶段就介入,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避免出现招标文件内容不合理或招标范围不明确的现象,确保招标文件的严密性和完备性。如某工程施工项目,工程送审时发现,合同约定设计变更部分的取费按招标文件执行,而招标文件已规定的取费类别超出了国家规定的标准,使造价审计工作十分被动,增加审计工作难度的同时又不能很好地控制工程造价。所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是必要的。同时,也要加强标底的审核工作,保证标底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使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承包内容具体化,为施工中发生设计变更和材料调整价差提供依据。

2、确保合同条款的严密性和准确性

合同是甲乙双方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对工程造价的许多因素给予约定。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审计工作也应及早介入。应注重合同的严密性、完备性审查。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各项条款把关,特别要注意材料价格、取费依据、计价方式、索赔处理等,均应作明确规定,为结算审计工作掌握主动打下基础。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论工程大小,均应采用建设部统一制定的正规合同文本,以保证合同条款的完备性。审查合同条款时,针对不同的工程,应特别重视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的约定是否严密。

3、严格要求送审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对每一个送审项目都要求施工方将结算资料分类装订成册,由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审。所有结算资料要真实完整,杜绝补签资料现象。这样,既促使甲乙双方更加重视资料整理的及时和完整,又可减少造假证据的机会,同时对加强项目前期和实施过程的管理工作也起到了监督作用,使工程项目管理更趋规范,建立起实用、高效、统一、协调的标准和造价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全行业信息资源共享和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

4、工程造价审计结果的准确性

工程造价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计人员技术力量和职业道德水平,因此应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培养高标准的人才队伍。许多单位的内审人员,并非是建筑工程专业,大多是财会专业经培训后上岗,对建筑工程知识的掌握并不十分精通和全面。工程造价审计人员不仅要学习审计法规,还要加强建筑工程专业知识的学习,重视索赔知识的掌握。

三、加一段对今后工程造价审计设想、建议、体会等等

在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中,要注重抓好工程造价审计的四个环节。一是把好工程量计算关。如审核工程量计算规则与方法是否与定额要求一致;核实图纸及有关现场签证的施工是否真实;分析施工方案的效益性等。二是把好取费标准审计关。重点审计结算中各项费用的计取比例、计算基础是否符合规定等。三是把好材料差价审计关。如材料质量是否合格;材料价差调整依据的市场指导价和预算价是否正确;施工企业自行采购的材料、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施工单位多领的材料是否按当时的市场指导价扣回等。四是把好套用定额审计关。如结算选用的定额是否正确;相关的定额子目套用是否合理,有无高套定额现象;由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不断涌现,导致定额缺项也不断增多,“定额缺项”的相关造价确定是否合理,有无利用缺项子目套取投资的情况;结算单价是否与中标时的报价相一致等。

结束语:

总之,审计人员应尽量到工程现场实施隐蔽工程察看与测量,将各个环节的实际施工情况与设计图纸核对,对重点基础数据、隐蔽工程测量后建立专门档案,为竣工决算审计打下良好基础,项目竣工后更需到现场勘察,检查全部完工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进而达到查错纠弊,规范投资行为、节约建设投资的目的。在此,笔者建议,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工程造价审计管理制度,从立法体系、行业创新、计价模式、人才培育、业务建设等多方面应配套的工程造价体系,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奠定基础。

篇(6)

跟踪审计的过程性和全面性决定了高校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范围大、周期长、环节多、环境复杂。尽管许多高校已开展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但建设项目众多管理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尚未合理界定,高校决策层、基建、财务、审计、监察、资产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有待加强。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建设管理者往往把建设管理部门的造价控制职能与审计部门的造价咨询和评价职能混为一谈,把造价管理的职责理解成审计的职责,认为跟踪审计是建设管理部门下面的造价控制组。高校校长经常把建设项目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施工时把工期放在首位,在规定时间内建造完成并投入使用,这样往往会导致工程时间紧、设计粗糙。校长最关心的是校舍是否安全、学生能否按时入住,而对建设项目的造价并不是很关注。施工单位往往会抓住学校这个弱点,在施工中频繁变更,漫天要价。由于跟踪审计的介入,限制了签署联系单的自由度,增加了建设管理部门的工作量,若因变更价格谈不拢,施工单位便以停工要挟,认为是跟踪审计影响了工程进度,矛盾便集中于内部审计部门,给跟踪审计工作造成巨大压力。

(二)跟踪审计力量有待提升

近年来,各高校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审计队伍建设,但离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需求仍有一定距离。一是审计力量的不足制约着跟踪审计工作的开展。随着高校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很多高校都在进行新校区建设,建设项目投资大,跟踪审计任务繁重。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方面受到制约,部分高校还采用纪监审合署办公的形式设立内审机构,没有专职审计人员。二是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与跟踪审计要求不适应。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具备工程、管理、经济、法律、信息系统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熟练掌握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但是,现阶段高校内部审计人员受传统结算审计思维的影响严重,知识结构以会计为主,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复合型人才缺乏。据调查显示,浙江高校内审人员中74.5%的专业类型为会计师类、审计师类、经济师类等,45.5%的专业类型为会计师类,而工程师类内审人员只有4.8%,从事基建工程审计和修缮工程审计的内审人员严重缺乏。[2]三是对社会审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尚需加强。目前,许多高校由于自身审计人员少,大多数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对社会审计机构选用、质量评估等具体管理办法,也没有精力对社会审计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高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构建

(一)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构建的意义

高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是指高校审计部门及由其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运用现代审计方法和技术手段,对高校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实施及竣工验收等各阶段业务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连续、全面、系统的审查、监督和评价。[3]全过程跟踪审计在高校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提升绩效和预防腐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有利于规范管理高校建设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投资金额大、控制环节多、计价次数多、处理关系复杂等特点,传统的结算审计属于事后审计,难以适应高校建设项目审计的要求。全过程跟踪审计克服了事后监督的局限性,审计人员提前介入到项目建设的各个重要阶段和关键环节,对建设项目的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结算等各项工作,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能及时发现、纠正建设项目管理中出现的漏洞和问题,并向建设管理部门及时、准确、持续地反馈审计意见或建议,促进建设管理部门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防范风险。2.有利于提升绩效全过程跟踪审计注重对高校建设项目的前期决策、设计、招投标的跟踪审计以及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有利于提高项目论证的可靠性、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在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下,审计人员从单纯的合同执行审计延伸到合同签订前对合同条款的审计,防止了因写入不合理条款而使高校建设资金损失的问题;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经常到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了解具体的施工过程,能及时对工程变更签证事项的合法合规性、材料设备价格的合理性、隐蔽工程验收情况等进行审计,为后期的审计结算确认签证,并将问题和矛盾提前解决,避免事后相互扯皮。3.有利于预防腐败造成高校基建领域腐败案件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监督,决策、管理、监督三者之间未能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高校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使审计人员提前介入建设过程,通过对物资采购、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等各方面的行为进行跟踪审计,在建设项目的各个阶段筑起了一道严密的防线,对权力形成制约,促使建设项目的各参与方一开始就依法规范自身的行为,认真履行各自职责。通过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监督和控制,能有效预防舞弊案件的发生,使审计由“秋后算账”转变为防微杜渐,从源头上控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的关键控制点

根据高校建设项目实施的基本程序,结合我国部分高校跟踪审计工作的实践,可以将高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分为投资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实施、竣工验收等五个审计阶段。在实施审计时,可以在每个审计阶段设置审计工作关键控制点[4],有助于审计人员选准介入时机,把握审计重点和难点。1.投资立项阶段关键控制点(1)审查决策程序。审查建设项目立项决策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建设方案是否在多方案比较、论证的基础上进行决策,是否经有效批复。(2)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否真实、完整、有效,拟建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功能是否符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学科发展规划和校园建设总体规划,投资规模是否适度。(3)审查投资估算。审查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是否合理、资金来源是否落实,投资计划是否得当。2.勘察设计阶段关键控制点(1)审查设计招标文件和设计合同。审查勘察设计等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的要求;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内容、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完整、准确,是否符合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投标程序及合同签订是否客观、公正、严密。(2)审查设计方案。审查设计单位和设计方案是否通过招投标方式征集;设计方案的论证,是否贯彻了优化设计和限额设计的原则;是否组织有关权威专家对图纸进行会审。(3)审查概(预)算编制。审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是否按程序进行评审,编制方法是否合适;概(预)算内容是否真实、全面,有无漏项或增项;编制原则和计价依据是否现行适用;设计概算与投资估算是否符合,施工图预算与设计概算是否符合。3.施工准备阶段关键控制点(1)审查招标文件。审查施工、监理、代建等单位资质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的要求;招标文件内容是否完整、严密,其中的暂定价、指定价等的确定依据是否明确;程序是否合法合规,评标工作是否公平、公正。(2)审查合同。审查合同是否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合同文本;合同内容与招投标文件内容是否一致,合同条款是否全面、合理,有无遗漏关键性内容,有无不合理限制性条件;合同条款表达是否清楚。(3)审查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审查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内容是否完整,编制说明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是否清楚,是否有漏项、重项;招标控制价编制的依据、内容、取费标准和计算方式是否正确、合理。4.施工实施阶段关键控制点(1)审查隐蔽工程。审查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如隐蔽工程现场签证的程序和手续等;隐蔽工程验收是否由建设管理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审计人员共同到现场验收、签证,否则不予承认;隐蔽工程记录的内容是否详细,与工程造价有关的信息反映是否全面。(2)审查主要材料及设备。审查材料招投标情况,建设管理部门是否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对于不需招标的其定价方式是否与审计组共同确定;材料、设备的采购是否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价格确定是否合理;在材料、设备进场使用或安装前,是否根据合同约定对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进行确认。(3)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查所报进度是否与实际工程进度及实物工程量相符;进度款计量计价方式及支付办法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是否存在重复申报、虚报的现象,工程预付款是否按合同约定扣回等。(4)审查工程变更和签证。审查工程变更理由是否充分,程序是否规范,要严格控制由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变更、签证的手续是否完备;签证内容、签证材料价格是否真实;签证是否及时,事后补签不予承认;是否符合签证批准权限;签证计量计价方式是否与合同有关条款相符。(5)审查索赔费用。审查索赔证据是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确实存在,是否反映实际情况;索赔证据的提出及取得是否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证据是否具有法律效率;索赔的工程量计算、套价、取费和工期是否合理。5.竣工验收阶段关键控制点(1)审查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竣工结算资料是否完整,实际施工是否与竣工结算资料相符;工程造价结算方式与合同条款是否相符;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单位是否一致,计算结果是否准确;竣工项目的单价计量、定额套用、相关规费和税金的计价标准是否准确、合理。(2)审查竣工财务决算。审查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依据和编制条件是否符合规定,数据填报是否真实、完整和准确;建设项目的内容与批复的概(预)算投资是否相符;建设项目结余资金是否真实,有无虚列来往帐隐瞒、转移、挪用结余资金的行为,债权债务是否及时清理;交付的资产是否符合交付条件,核算是否准确;工程项目完成投资是否超概算。

(三)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的运行程序

根据上述审计阶段的关键控制点,结合审计工作的常规程序[5],高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运行程序可划分为三个步骤。1.审计准备(1)确定审计工作方案。高校审计部门依据学校年度审计计划、年度建设项目工作计划及相关规定,综合单项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审计立项,并确定跟踪审计工作方案,并报学校批准。(2)成立审计组。根据学校批准的跟踪审计工作方案,高校审计部门完成社会审计机构的选聘、委托和合同签订等前期工作,成立由社会审计机构和高校审计部门共同组成的审计组。2.审计实施(1)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组根据立项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方案,经批准后实施。(2)下达审计通知书。向高校建设管理部门下达全过程跟踪审计立项通知书和实施细则,明确告知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关键控制点的业务活动、具体送审要求以及相应的审计时效承诺等事项。(3)送交送审资料。对于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细则列为关键控制点的业务活动,建设管理部门应对送审内容进行审核,并根据审计时效承诺,提前送交送审资料。(4)出具审计意见书。收到建设管理部门相关业务活动的送审资料后,审计组按照规定的审计时效承诺,及时出具审计意见书。(5)反馈意见落实情况。送审业务活动审计完成后,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将相关业务资料以及审计意见的采纳与落实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报审计组备案。(6)出具阶段性审计报告。审计组听取被审计对象意见后,出具阶段性审计报告,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7)开展竣工结算审计。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管理部门提交完整有效的竣工结算送审资料,审计组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8)开展财务决算审计。在财务部门提交完整有效的竣工财务决算送审资料后,审计组开展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3.审计终结(1)出具造价审计意见书。高校审计部门出具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意见书,用于工程款项的尾款结算和审计费用的结算。(2)出具最终审计报告。高校审计部门出具最终的审计报告,如实反映跟踪审计过程中已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尚未整改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审计意见和建议。(3)归档审计资料。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完成后,审计组对建设工程各阶段的审计成果资料进行收集、汇总、整理和归档。

三、提升运行效果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是提升模式运行效果的基础

为了使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更好地服务于高校建设项目,应建立一套系统的规章制度。1.建立健全校内跟踪审计规章制度高校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管理办法和标准,围绕高校建设项目的总体目标,在校级层面建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制度,如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等,界定高校审计部门、建设管理部门、社会审计机构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范围、目标、主要内容及操作规程,形成完整、规范、操作性强的跟踪审计管理工作流程,既为建设单位制订项目管理制度提供可遵循的依据,也为审计部门提供衡量的标准;建设管理部门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措施,如变更联系单管理办法、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等具体制度,与跟踪审计形成良好的制度衔接,使审计目标与建设目标协调一致,促进跟踪审计与项目管理的和谐进行。2.建立和完善委托跟踪审计相关规章制度当前,高校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基本上以委托社会审计机构或聘请社会审计人员的形式来开展,因此,建立和完善委托社会审计的相关制度显得十分必要。高校审计部门要细化对社会审计机构选聘的程序和要求,制定聘请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审计组的管理办法。加强对委托社会审计的合同签订、过程监督、报告核实、质量评价等重要管理环节的制度建设,以确保高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质量,如制定审计组岗位职责制度、重点审计环节工作流程、审计工作汇报制度、审计交叉复核制度、委托跟踪审计质量考评制度、审计组廉洁自律制度等。

(二)夯实跟踪审计队伍,是提升模式运行效果的关键

高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可以由高校审计部门完成,也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社会审计机构完成,但要求跟踪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工程造价审计、财务审计及法律、经济等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而且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1.加强在职内部审计人员的培养高校要为在职内审人员开展职业规划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内审人员的业务能力;鼓励内审人员要勤下工地,掌握现场第一手资料,做好调查、咨询、协调沟通等基础工作,努力提高审计实战经验;要经常与兄弟高校及社会审计机构之间开展横向审计业务交流,为内审人员提供学习新思想、新经验、新方法的平台。2.适当引进具有实际施工管理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充实高校内部审计队伍,完善和优化内部审计队伍的专业知识结构。3.聘请社会审计人员或社会审计机构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审计组,或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社会信誉良好的社会审计机构实施审计,不仅可以减轻高校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工作量,而且可以提高跟踪审计的效率。为此,在开展社会审计机构的招标过程中,要加大对社会审计机构的信誉、审计业绩和质量、审计人员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验等方面的考核,选择更优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另外,社会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一般都具有专业倾向性,在不同的审计领域其实力各不相同,因此,要根据技能匹配原则,选择与跟踪审计内容匹配的社会审计机构,聘请与审计任务要求相适应的专业审计人员,从而提升审计效果,保证审计质量。

(三)控制委托审计过程,是提升模式运行效果的保障

在全过程跟踪审计模式下,委托审计已成为高校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个主要控制环节。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的频繁互动,容易使审计人员偏离监督者的定位,侵入管理者的职责范围。审计人员一旦越位,全过程跟踪审计所建立的权力制衡机制就会不复存在。因此,要强化对委托跟踪审计过程的监督、检查与控制。1.做好关键环节的直接控制把关做好建设项目的委托跟踪审计,除了受托社会审计机构按合同履行职责外,高校审计部门还必须做好关键控制点的直接把关,如工程量清单审核、招标控制价编制、合同审核、隐蔽工程签证、工程量变更签证、材料价格签证、工程进度款审签、竣工结算审计等关键环节。2.加强对委托跟踪审计的复核、检查高校审计部门要组织审计组进行定期汇报,讨论、询问有关问题,促进审计的深化和补漏;对审计内容相同的项目,要组织审计组集中对账,进行横向比较,揭示差异,促进平衡。另外,高校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抽查工作,抽查结果与审计人员的业绩考评及社会审计机构的聘用、报酬挂钩。3.明确跟踪审计的角色定位高校审计部门要建立事前议事机制,使审计人员做到到位而不越位,不代替建设管理部门的职责。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要避免口头答复的做法,对需要回答的问题,要通过议事机制来妥善处理。4.提高委托跟踪审计的时间效率高校建设项目有工期要求,每个环节具有时效性,跟踪审计的介入时间应先于或同步于项目建设的进度,才能及时跟进,发现问题、分析解决问题,控制风险。跟踪审计要为提高建设项目的效率服务,而不是影响工程进度。

篇(7)

1.机构设置情况。我局未单独设立资源环境审计股,由投资审计中心负责资源环境审计业务。局党组书记同志分管投资审计中心。

2.队伍建设情况。投资审计中心共有5名审计业务人员,年龄均在35岁以下,平均年龄为28岁。大专学历4人,本科1人。财务类专业2人,工程类专业3人。

二、资源环境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共开展了资源环境审计项目及调查项目18个,包括: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资金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县茶场121队县级财政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审计;县茶场127队县级财政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审计;县镇村县级财政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审计;县镇村市级财政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审计;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县黑凼子水库枢纽除险加固补充工程审计;县响水洞水库枢纽除险加固补充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镇村、坝村县级财政投资土地整理项目;镇新权村、永兴村县级财政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县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审计;县水利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县-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项目审计;重大水利项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县新发乡村市级财政投资土地开发项目审计;县乡村漆树坪市级财政投资土地开发项目审计;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审计;县响水洞渠系配套项目的审计。18个项目总投资11,585.29万元。近三年来资源环境审计项目占所有审计项目比例为28.13%。

三、面临的主要困难及问题

1.审计人员力量不足,结构单一。一是资源环境资金管理使用上存在点多、面广、分散,项目遍布广大农村,涉及到千家万户,由于审计人员严重不足,加之审计点较远、条件艰苦,审计过程费时费力,致使许多应该延伸单位和重点户不能及时延伸,许多资金难以查深查透,潜在风险较大。二是目前审计人员比较缺乏具有资源、环境专业(如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经济学、土地资源管理和矿业工程等)人才。制约了资源环境项目的开展。

2.资源环境审计处理难度大,审计执法难以到位。资源环境审计处理难、有的问题是屡查屡犯,主要是资金繁杂,规定繁多,但可操作性不高,处理的法规依据滞后造成依据不充分,难以处理。

3.被审计单位资料提供不完整、不及时。资源环境审计资料繁杂,由于被审计单位资料管理存在问题,致使不能完整、真实提供审计资料,给审计工作带来风险。

四、努力方向及建议意见

2013年暂定资源环境审计项目10个,以土地整理和水利项目为主。为创新方式方法,提升资源环境审计水平,更好的完成资源环境审计工作,建议:

1.进一步充实基层审计机关工作人员,拓宽渠道,招收复合型人才,提高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实行资源共享,采取上级组织专业人士,集中开展资源环境项目审计。

3.制定和完善资源环境审计规划,研究制定资源环境审计工作规范,不断促进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4.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和完善合作审计工作制度,从制度上明确被审计单位职能职责。

篇(8)

中图分类号:E232.6 文献标识码:A

1高校基建工程内部审计问题

高校一般擅长于教学与科研,在基建工程的管理与审计方面经验欠缺,审计力量薄弱,给不法分子造成了可乘之机,致使“象牙塔”也随之成为腐败的高危区。面临这样的形势,高校审计人员应保持清醒的头脑,深入分析当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目标定位与审计理念问题。高校基建工程内部审计的目标、审计理念、委托、受托责任的履行方面均存在较大问题,即未能完全按照科学发展观对目标进行科学定位,风险与绩效意识不强,未具体明确委托关系,受托责任的履行效果不佳。审计目标定位不科学,审计的作用不能有效发挥;缺乏风险意识,风险管理审计的成效不显著;缺乏科学的绩效审计理念;委托关系不明确,受托责任履行效果不佳[1]。

(2)审计缺乏独立性与客观性问题。内部审计机构缺乏独立性,基建工程审计科室(岗位)不够健全;内审人员数量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审计的客观性得不到保证[2];

(3)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执行问题。多数高校在基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基建工程审计质量控制、基建工程委托审计、基建财务决算审计、基建工程监理审计、审计公示方面的制度建设还比较薄弱;高校内部审计制度的出台对于制度的系统性、科学性考虑较少,与高校的发展相比则相对滞后;在审计人员职业规划、审计信息化、绩效审计、风险管理等方面,均未被加以重视,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建设和完善。

(4)审计工作质量问题。审计内容不全面,审计重点太局限;审前准备不充分,‘审计方案不完善,审后跟踪不到位;审计技术与方法较落后,审计方式较保守;审计报告不够客观与实用[3]。

2工程案例

建设项目为体育馆,建筑面积17170m2,框架结构,资金自筹。建设单位为X高校。土建施工单位为Y建筑公司。A大学建筑设计院为土建设计单位、网架第二次设计单位,网架第一次设计单位为B网架公司,网架施工单位为C工程公司。学校委托D监理公司对项目进行监理(土建监理人E)。学校委托F单位地勘,委托G事务所对土建与网架工程进行审计。

土建工程预算造价1832万元,控制价为1684.16万元,合同价1471.72万元。网架工程预算造价991万元,控制价为902万元,合同价793.04万元。双方发商定在工程竣工前,监理酬金暂按工程估算价2000万元的0.8%计取(即壹拾陆万元)。

土建和网架合同价款采用合同价包干方式确定。工程竣工按中标价款的85%(应扣除甲供材料价款)付款,工程结算经审计完毕后3月内完清财务决算并付清工程保证金以外的其余工程款。

学校成立了招投标领导小组,组长为校长,其成员单位为纪委、监察、工会、设备处、审计处、财务处、基建处。

学校基建处负责对基建事务进行管理,审计处负责对工程的审计管理。学校一级财务负责对基建工程财务收支核算及工程决算。

3案例分析

3.1对X高校基建管理的分析

X高校的招投标领导小组由几个职能部门的行政负责人组成,多数是行政领导,对基建工程管理而言不懂专业,加之工作头绪多,在研究一些重要的事项时常派一般人员参会,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近10年,X高校的新区工程投资10多亿元,修建期间基建处工作人员16人,从数量上看还不少,但是具有大学本专科的仅有5人,工程师3人,其他人员为退伍安置人员和家属子女,只具有初高中文化水平。在本土建工程送审时,已经没有工程师能对Y企业编制的工程结算进行初审。

正值X高校体育馆修建时期,审计处2004年10月与纪委、监察合署办公,机构的不独立大大弱化了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挫伤了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当时审计人员5人,研究员1人,副教授1人,会计师1人,副处级审计员1人,科级审计员1人。相对于其他管理部门而言管理素质略高,但是仍然缺乏专业的基建工程审计人员。

一级财务配备了专职的基建会计和出纳(各1人)负责工程的财务核算与决算,但是内部缺乏业务稽核人员。审计对该工程甲供材料、基建财务核算与决算没有进行审计。

从修建中发生的事项可见:基建处在工程建设中缺乏必要的建设日记,现场代表的工程签证不及时、不准确,授权不当,一人负责该项目,缺乏内部牵制。学校对基建处的权限更未明确限制,关于同意变更、材料认价方面权限太大。签证材料基本都是因变更而增加了X高校的造价,没有相应减少X高校造价的情况出现,这是不正常的。

X高校对相关管理部门的约束与激励不合理,不利于工程质量、造价、工期的有效控制。X高校对管理部门及有关人员没有针对基建工程的约束性规定。X高校规定基建处按照工程造价提取工作经费(优良工程0.5%,合格工程0.3%),使其对工期与造价不重视;纪监审按照审减金额的5%提取工作经费,因而对质量与工期不太关注;其他部门没有提成则大大挫伤了其主动参与管理的积极性,配合管理往往也是走过场。

从结算审计结果分析:工程建筑面积17170m2,土建控制价为1684.16万元,合同价款1471.72万元(为控制价的87.39%)。土建工程增减变动送审l624.20万元,审定额958.79万元,审减额665.41万元,审减率为40.97%,土建总造价2430.51万元,超过控制价746.35万元。网架施工合同价款793.04万元(含设计费17.45万元),增加工程送审589.16万元,审定346.25万元,审减242.91万元,审减率为41.23%,网架造价为1139.29.万元,增加工程占合同价款的43.66%,超过控制价237.29万元。以上数据体现了低价位中标高价位结算,审减率奇高的结果。

X高校在项目管理上的不规范还体现在以下方面:该工程的勘探、监理、网架设计、土建设计为校方委托未通过招标(比选)确定,未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的跟踪审计。基建处、纪监审没有建立和实施相应的内部牵制制度、工作质量管理制度。这期间审计未对相关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也未对基建财务决算进行审计。X高校对监理合同、委托审计合同的执行缺乏有效的监督,基建处对监理公司的监管从资料上无从查证(除监理报告外),审计处也缺乏对事务所结算审计的过程监控。从外墙面层由挂贴棕黄色仿石砖改为玻璃幕墙,拼木地板改为PVC塑胶地板,可见X高校对工程修建设计方案考虑不成熟。

X高校网架第一次委托B公司设计支付设计费17.45万元,但是该设计失败,致使与之配合的土建工程延期半年之久,由此产生的脚手架租赁费、人工赔偿费、其他机械费赔偿数额达200多万元。

3.2对Y建筑企业的分析

Y建筑企业以较低价款中标该土建工程。竣工时得到85%的合同价款,修建过程中垫付了大量资金,加之因网架设计变更致使工程延期半年之久,资金成本进一步加大。Y企业在修建中凭借信息和专业技术优势,获得了一些工程经济技术变更,使投标时报价较低项目得以变更,实现其不均衡报价策略为公司赢利的目的。

Y企业在玻璃幕墙、PVC塑胶地板的价格协商中处于有利地位。

Y企业对于X高校委托B公司网架设计失败而延误工期的索赔,在各项价格的协商中处于有利地位。

Y企业于2009年6月报送工程决算资料,按照合同约定应在竣工一个月内报送,并且存在较严重的高估冒算。Y企业聘请的土建结算报告编制人为

D监理公司的土建总监E,这是典型的一人双重身份。

3.3对D监理公司的分析

D监理公司以0.8%的监理费用接受X高校的委托对土建与网架工程进行监理。D监理公司派驻的监理工程师只有2人。按照格式化的监理合同,D监理公司具有多项权利,但是在X高校没有得到行使(如;工程款支付的审核、签认权)。同时,D监理公司也没能全面履行其义务。监理合同(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一切经济活动”,土建总监E却担任Y公司的结算资料编制人。

3.4对其他方面的分析

在X高校近十年的新校区建设期间,政府审计未对贷款资金修建的工程项目进行过审计。

按照规定发改委要对高校的招投标备案管理,建设局要对高校的合同备案管理,然而,对X高校委托设计与监理未进行招标(比选)却没有实施行政干预,在网架设计图会审时也未发现重大问题。市造价站接受了土建结算中关于脚手架定额方面的政策咨询,为双方提供了规范的解释。

X高校在该工程修建期间很少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基本处于缺乏上级监管的自主管理状态。

该项目为委托勘察、设计。在网架委托设计中,由于第一次的设计单位B公司未能成为施工的中标单位,其设计方案与土建设计单位A的方案不配合,校方多次与之联系未果,最终重新聘请A大学的设计人二次设计。因设计更改延误X高校建设工期半年之久。

土建设计的费率2.4%,设计费估算为72万元;网架第一次委托B公司设计费17.45万元,费率约为2.25%,第二次委托A设计院的设计费为5万元。以上费用大大低于政府指导价格。

在该项目建设期间,电业局的所属企业为X高校修建了周边的高压线、配电站,水务部门将主水管铺设到位,环保局修建了化粪池。消防、安全办、档案局均例行到位。以上价格均为不可谈判的价格。

4审计建议

对本审计案例结合以上简要分析,作如下审计建议:

(1)X高校在体育馆项目的修建上对管理部门应明确授权。授予基建部门重点监管质量、工期的权限,授予工程造价3万元以下管理权限。3万元及以上的事项由学校授权招投标领导小组商议后报学校决策。

授予宙计部门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的权限。尤其对设计、委托监理、工程招标、设计交更、工程款支付、工程经济签证、材料议价等环节明确授权。

在建设的关键时期,X高校应确保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纪监审合并后,学校招投标领导小组的成员中就少了一个监督部门的声音,审计是从经济上实施监督,其监督的效果较之于党纪与行政监督更为有效。

(3)X高校应重视内部管理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业务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去行政化,鼓励专业技术人才的成长,使学校的招投标领导小组成为名副其实的智囊团。通过补充专业管理人员和加强对在职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管理队伍的业务水平。

(4)X高校应制定激励到位的内部利益分配机制,将各部门的经济利益与控制工程的质量、工期、造价目标挂钩,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保证实现管理目标。

(5)X高校应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对该工程实施计价与管理,并对清单实施全面的审计。本项目的土建和网架合同价款均采用合同价包千方式确定,从数据结果可知,增加工程数额很大,如果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对这部分能起到一定的控制效果。

(6)对投资规模如此大并且修建复杂的体育馆工程,X高校应对工程勘探、设计、监理、施工以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方,并不应单纯最求最低价格,应在合理价位上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全面执行合同条款的约定[4]。

(7)该项目增加工程数额之大,有校方主观变更、设计深度不够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建议X高校将成熟的方案交给设计单位做好细致的设计。

(8)建议基建管理部门对项目实施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专人管理工程档案资料,两人共同负责项目管理,按时做好工程建设日记,及时、准确完成各项签证,对监理实施必要的监督管理。

(9)审计部门应对基建管理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对监理公司的工作规范进行监督,对基建部门领导的经济责任结合工程建设进行审计,对工程物资管理实施监督,对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完善工程的各项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5结论

规范高校基建工程内部审计管理的对策:

(1)明确内部审计目的,明晰委托与受托管理责任。

(2)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保证审计机构的独立设置和权威性,并保证审计人员的全面配备及综合性。

(3)实施制度导向的基建工程内部审计管理。实施基建工程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制度;实施基建工程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实施基建工程的财务决算审计制度;实施基建处处长经济责任的审计制度;实施基建工程监理的审计制度。

6参考文献

[1]曹慧明.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务.1版.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l-269

[2]刘世林,方伟明.2006年.经济责任审计理论与实务.第1版.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1-308

篇(9)

1、造价审计严控公司投资风险

通过预算、结算、竣工决算三类建设项目审计,防范投资风险,并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促进建设部门加强工程全过程管理。20XX年1至10月,建设部门送审项目共xx个,送审金额XX亿元。审定项目XXXX个,审定金额XX亿元,平均审减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建设部门送审XX个投资项目,投资金额XX亿元,年内全部完成并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开展XXX全过程跟踪审计,审计总金额XX亿元,提出审计事项XX个,均获得业务部门认可并纳入整改计划。

2、多管齐下实现审计提质增效

一是加大协同,积极配合工程线条超长项目清理,持续缩短造价审计时长。截至20XX年11月,现场勘查XX次、三方对数XX次、四方会议XX次,XXX个长期未定案项目审定时长比往年提速18.49%。

二是通过嵌入式风险防控机制及后评估项目,持续提升造价审计质量。截至20XX年11月,组织造价审计机构签署廉政承诺书XX份,廉洁风险关键职位每季度开展面谈9次;通过后评估项目,对20XX年4月-20XX年9月审结的XXX个建设项目进行检查(抽检占比6.94%),涵盖基建工程、通信工程、网络维护以及物业维修项目,涉及XX个造价审计中介机构。 

二、存在的短板与困难

1、省公司建设项目审计新系统将于20XX年1月正式使用,目前待办工单目录未呈现流程环节、影响按优先顺序及时处理,报表数据输出等功能有待完善,影响审计工作效率。

2、20XX年省公司集中管理成本类送审项目后不再划拨内审线条成本类审计费,部分归属历史审计合同的长期未定案项目,审定后需支付成本类审计费,存在超管控金额风险。

3、集团公司工程管理攻坚行动对审计时效性要求高,送审资料完整性、单价和工作量核定存在争议,建设部门对审计时长、流程环节的预期,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差异,影响审计服务满意度。

三、20XX年计划

新的一年,我们将抓住投资审计服务转型机遇,进一步优化信息化支撑手段,开展大数据分析监测,同时强化嵌入式风险防控,为建设部门做好服务支撑,有效防范公司运营风险。

1、立足投资审计服务转型,做好建设项目服务支撑

篇(10)

中图分类号:F27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2

重资产型企业指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金额之和占据总资产金额比重较高的公司,一般为总资产金额的60%以上。通常,这类企业多属于传统制造企业,为我国工业化发展进程作出了突出贡献。但这类企业在建工程转固普遍存在一些问题。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规定: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第九条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因此,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其转固时记入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就必需做部分暂估价值,对未决算的工程款按暂估价值记入固定资产原值。

一、重资产型企业在建工程转固存在的问题

一项固定资产的建造,从立项开始到最终办理竣工决算,涉及预算价、招标价、合同价和决算价等,这些价格与最终的决算审定价或多或少存在一定差异。工程项目越大,差异一般也会越大。尤其是建设项目的有些设计工作在施工后还要不断修改,施工合同也多为开口合同时(即材料按用量计算,施工量按实计算),这些常见的因素会进一步加大前述价格与最终的决算审定价的差异。

一般来说,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建造合同价若是固定的,合同价扣减已按工程进度支付的价款就是需要估价入账的部分。如果发包的建造合同是开口合同,虽然合同价与决算审定价肯定存在一定差异,但这种差异是双方认可的。这样需要估价入账的金额为外包工程合同价减已按工程进度结算的款项。在实务中,企业多采用开口合同,且出于避税的目的,建造合同的签署价格明显低于最终的决算价格,工程竣工决算时间滞后。基于以上实际问题的存在,重资产型企业在建工程转固问题通常表现为:

1.工程竣工后久拖不决。企业投资者一般在工程完工前会较好的按照建设合同与承包方合作,但在工程竣工达到可使用状态之后,投资者往往会拖欠承包方工程款项。承包方处于弱势地位与投资者谈判,最终承包方做出妥协,投资者支付相对较少的款项。

2.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不完整,转固时点不正确。前期已经发生的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费用、成本已在账面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但在建工程转固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规定,需按照固定资产实际总价值转入固定资产。而企业投资者在工程竣工后久拖不决,如此给企业会计估计带来一定的难度。影响固定资产的原值以及入账时间。

3.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实物脱节,固定资产折旧计提随意。企业投资者在公司发展初期尽可能的节税、避税甚至偷税、漏税,出于上述目的,公司将发生的支出尽可能多的费用化,导致一些前期投入的固定资产在公司固定资产核算中无法看到。公司久拖不决的工程导致了转固时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不准确,从而使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不准确。当公司发展壮大到一定阶段后又想借助资本市场使公司成为公众公司,此时有些公司为制造利润,故意操纵转固时的固定资产原值,从而使固定资产折旧更加随意,成为调节当期利润的直接工具。

4.账面负债不完整。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之应用指南的规定,一些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对应付而未付的工程款项随意计提或者根本不计提,计提之数也仅仅企业单方面任意计提,而不是与承包方沟通之后进行计提。之后若因承包方催账、讨账或者提讼而导致需要支付前期工程款项时,再进行计提或修改前期计提的负债。若此类事项影响的金额大,变化多,实质已构成滥用会计估计。

二、案例背景

本文结合国内某较大的建材企业进行分析。该企业位于我国西部地区,最近几年伴随着西部大开发政策的推进,该企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发展迅速。

2012年年末该公司总资产达人民币30亿元;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合计22亿元;应付账款5亿元,其中较多为暂估的应付工程款项;属于典型的重资产型企业。2013年公司对自身资产进行清查,对已竣工多年未决算的固定资产价值进行重新清理,需要增加高达2亿元的应付工程账款。

2010年——2012年三年的固定资产当期折旧分别为:2000万元、5000万元、9000万元。2009年——2012年四年期末固定资产账面金额分别为:3亿元、7亿元、16.7亿元、18.6亿元。2012年固定资产原值增加较少,但当年在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固定资产折旧金额为上年固定资产折旧金额的1.8倍。

该公司财务报表出现如此异常,主要原因在于公司在建工程转固时入账价值的混乱。最初公司统一不转固,待年底时不得不转;转固时按照已结算价格转固,而对应付未付的工程款不做暂估;每年年底在审计、税务以及承包方的压力下公司陆续计提部分暂估价值,且不断地根据重新计提的负债对固定资产卡片原值进行调整,使得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数逐年变化并且逐年增加,从而导致公司账面出现了上述异常现象。

三、重资产型企业在建工程转固的建议

1.加强公司诚信建设,从投资者自身做起。当今世界投资者除了赚取投资利润外,还需考虑有关公司及投资人自身的社会责任,只有这样才可实现企业的价值最大化及可持续性发展。社会对企业的期望已发生变化,企业已不仅是一经济组织,更是一个参与社会、政治、和法律的事务组织。原始的、掠夺式的发展在当今社会环境下,必将是短暂的、不符合社会发展潮流的模式。

2.工程部门和财务部门一起,对工程的暂估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对已完工未决算的工程款项进行暂估,需要公司内部各部分主动、积极的配合起来共同完成。工程部门直接跟承包单位进行业务沟通,财务部门详细的记录前期已与承包单位结算的情况,将来需要支付多少,相关部门联合起来才能做出较为可靠的暂估价值。

3.财务核算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规定执行。财务人员遵守基本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已完工固定资产按照预计的总价值进行暂估入账,同时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因公司各部门信息沟通的不畅通导致的固定资产暂估价值迟迟不能决定时,财务人员应以专业人员的角色,作为重大事项及时向公司权力部门反应,督促各部门尽快的解决,以保障财务核算满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后期发生的后续支出,严格区分是否与固定资产价值相关,根据会计准则规定进行资本化或费用化处理。固定资产卡片中的使用日期需与实际使用日期一致,固定资产卡片与实际盘存实物相对应。若需调整固定资产卡片原值,需有适当的证据、报经相关的审批机构同意后方可调整。

4.审计、税务等部门及时进行监管。企业做好上述三项要求,外在力量对企业进行监督。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自立项至入账一系列内部控制进行相关了解,识别相关的风险点。督促企业对于不规范、不合理的控制点进行纠正,在此基础上对公司账务核算发表意见。税务部门从税收的角度对企业财务核算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尽快进行竣工结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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