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保存在的问题汇总十篇

时间:2023-08-12 09:15:49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生态环保存在的问题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生态环保存在的问题

篇(1)

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重视,我国也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为生态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为生态保护参与综合决策创造了条件,促进了我国生态环境执法革新的步伐。

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现状

近几年来,我国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与执法方面的工作得到加强,加大了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的行政执法力度和经济处罚力度,有效地遏制了环境持续恶化的基本态势。

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方面,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积极参与国家的综合决策,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全国自然生态恢复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生态功能区划工作逐步推进;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取得新进展。“十五“期间,国家环保总局在全国107个地区开展了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与监管工作的意见》,加大了对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农村、非污染性建设项目及淡水与海洋资源、矿产资源、林草资源、旅游资源、滩涂与湿地等重点资源开发和外来物种引进、转基因生物应用的生态监管与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对流域开发和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04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与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方面,联合执法行动有力地推动了执法工作。2001和2002年连续两年开展了“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专项行动。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发改委、监察部、国家工商总局、司法部、国家安监局六部门联合开展了“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了地区性产业结构调整和局部地区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

总体来说,近几年来,我国在生态环境执法方面的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国家已建立起国家、省、地、县四级环境执法体系,拥有环境监察机构3063个,环境监察人员4.5万人。通过标准化建设,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正在不断提高。

二、当前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

虽然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与执法工作得到加强,加大了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的行政执法力度和经济处罚力度。尽管从2004年开始,国家环保总局已经发起了多次“风暴”,如圆明园事件、叫停30个投资过千亿的大项目、2007年1月份的“区域限批”等等,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由于我国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眼前和局部利益的现象在一些地区依然存在,生态环境恶化的总体趋势并没有得到有效地遏制。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公众环境维权意识的提高,人们更加关注生态环境的保护问题,环境保护的压力也越来越大,环境执法存在的不能适应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这些问题及其形成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与执法监督体系不健全。近年来,我国的环境执法工作正在逐步形成以集中式执法检查活动为推动,以日常监督执法为基础,以环境监察执法稽查为保证,以公众和舆论监督为支持的现场监督执法工作体系。一般来讲,环境执法部门对污染防治比较重视,不少地区对于生态环境执法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例如,生态环境督查机构少,力量薄弱,执法人员配备不足,加上执法权限有限,缺少协调各利益主体关系的生态环境督查职能机构,不能适应当前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执法对象数量庞大,我国目前的环保执法主体分散在水利、海洋、林业、矿产资源等10余个资源开发部门,环保部门难以统一指挥和协调,其执法能力大受影响。而环保局人员编制有限,相对于繁重的执法任务,往往显得无能为力。再加上执法人员的权限不明确,处罚力度不够,所有这些都为环境违法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2.生态环境管理体制不顺,环保部门难以发挥统一监管作用。我国的每一部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几乎都有管理体制的规定,而最基本的管理规定模式就是“某某行政主管部门对某一事项进行统一监督管理”,“某某、某某、……部门结合各自的职责对某某事项进行监督管理”。到底怎样“统一”?统一监督管理的部门对结合自己职责进行管理的部门可以提出什么要求?分管部门不履行职责时统管部门怎么处置?等等,都没有作出规定。这就使得统管部门想统统不起来,得不到有关部门的有效配合。而分管部门总感觉自己是处于配角的地位,进行监督管理也是为统管部门做嫁衣裳,有了成绩尽是统管部门的,因而缺乏管理的积极性。另外,使分管部门不能很好地行使监督权的另一个原因在于,立法中在规定统管部门的职责时,往往对审批权、收费权、处罚权规定得比较具体,而对分管部门虽然有时规定一些监督检查权,但却不让分管部门参与审批、收费和处罚,这样就使得分管部门觉得自己的管理没有权威。比如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1章第4条第3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的水利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地质矿产部门、市政管理部门、重要江河的水源保护机构,结合各自的职责,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但在具体管理规定中,除了在制定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确定重要江河流域的省界水质标准时统管部门要会同水利部门外,对其他的几个协管部门到底在水污染方面能够管什么完全没有涉及。

3.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较为突出,消极执法、执法不到位、不作为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严重存在。在我国,有些地方的环境监察队伍在工作中严重脱离群众,对群众反映的环境破坏问题熟视无睹、不闻不问,导致群众的意见很大,以至于越级上访者有增无减。还有些地方的有关执法部门放松日常监管,依赖专项行动,经常性的工作采取突击抓的方式,致使工作陷入被动, 当遇到重大的损害环境行为或事件时,往往采用重点治理、专项整治的方式来应对。这种权宜之计显然也影响到环保的执法力度的长效发挥,甚至会使违法者产生侥幸心理,起到负面效应。再一些地方的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片面强调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不敢碰硬、不敢执法、不愿执法。不少基层环境执法队伍对开发区不敢查,对重点保护企业不敢查,领导不点头的不敢查,查过一次但处理不了的不敢查,危及人身安全的不敢查。有的基层环保局不是在加强执法,而是千方百计地应付上级检查,替企业说情。有的地方政令不通,要求查办的案件、上报的情况,三番五次催不上来。

4.地方保护主义干扰环保执法的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地方环境保护意识淡漠,重经济、轻环境,盲目引进重污染项目,形成了引进容易治理难,关停更难的困难局面。对环保执法工作不支持,甚至干预执法,辖区环境污染问题久治不愈,环境纠纷不断。

三、提高环保执法的力度,保护生存环境

有法可依,仅是生态环境法治的前提,实现了有法可依,也仅是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第一步。任何理想的环保法律如果不能付诸实施,终究只是一纸空文。因此,强化环保执法是环保工作中至关重要的环节,是我国各项环保方针、政策得以贯彻与实施的重要保证。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环保法制建设,提高我国环保执法的能力,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着重采取以下几方面的对策和措施:

1.加大环保法制宣传力度。“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指南,如果不为人知而且也无法为人所知,那么就会成为一纸空话。”因此,要做到既要增强企业事业单位和普通民众的环保意识、环保责任和环保法制观念,又要增强广大环保执法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和环保法制观念,必须加大环保法制宣传的力度,这是强化环保执法工作的至关重要的前提条件。毫无疑问,如果环保法律意识和环保责任能够成为扎根于民众内心的观念,领导干部能够真正树立起法律至上的理念,自觉维护环保行政执法,养成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积极性,那么,国家颁布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必然能得到切实的贯彻和执行。

2.强化环保执法责任制,建立领导干部环保实绩考核制度。各级政府部门必须切实转变观念,去除那种将“发展就是硬道理”庸俗地理解为经济增长就是发展的全部内涵,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对立起来的错误认识,在评定干部政迹方面,不能仅以经济增长数据为标准。应当建立领导干部环保实绩考核制度,将领导干部对环保部门的机构建设、人员编制、财政投入等的重视程度作为环保实绩纳入领导干部本人的人事档案,作为评价干部政绩、评定年度考核等级、实行奖惩和干部晋升提拔的依据之一,而且应将各项考核的指标予以量化,使环保实绩考核制度明确、具体、可操作;并且应当在干部晋升提拔中实行环保工作一票否决制,加强环保实绩考核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度。

3.强化环保部门的执法权力,提高环保部门的执法能力。环保法律的实现虽然不是必然地需要国家强制,但是如果没有强制作为后盾,也很难付诸实施。因此,我国应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环保部门的强制执法力度。具体体现为:其一,赋予环保部门查封、冻结、扣押等必要的强制执行权力,使环保执法真正地硬起来。其二,赋予环保部门限期治理决定权。其三,在环境监理队伍的基础上,建立环境警察制度。其四,确立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各级环保部门要变“被动”为“主动”,不仅要“站的住”,而且要“顶得住”。要联合电力、公安、司法、金融、工商、水利、铁路等部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拒不执行环保处罚的企业要限水、限电、限贷、限运,形成一股强大的执法力量,彻底改变环保部门势单力薄、权力有限的现象,真正做到执法必严。

4.加强环保执法的民主性,让环保执法充分体现民心民意。加强环保执法的民主形式就是保证环保执法的公正性,增强环保执法的透明度。它既是实现环保部门依法行政的必要手段,也是贯彻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原则的重要举措。如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排污许可证的核发、较大数额的排污费的征收等重大执法领域,设立听证程序,并建立鼓励公众参与环保执法的激励机制,增强公众参与环保执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此外,全面推行环保领域的政务公开制度,各级环保部门应当向公众公开执法的依据、环保方面的政策、办事的具体程序、各类环保收费的项目、标准和依据,从而实现公众对环保执法的民主监督。值得指出的是,环保部门还可以考虑建立环保执法的回访制度,多方面、多渠道征求公众对环保执法的意见和建议。

5.建立有效的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与分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机制。环保部门与其他部门应建立起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环保工作的协作配合关系。我国立法机关在修改《环境保护法》和环保单行法规时,应当明确规定环保部门和其他部门在环保工作上是横向协作配合关系;并在适当的时候,建立强有力的、可行的协作配合机制,具体而言,是指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解决环保执法中的“扯皮”现象。该机构的运行机制可以参考和借鉴法院的指定管辖制度。一旦遇有“扯皮”现象,由该机构指定某部门处理具体的执法事项,被指定的部门应在指定的期限内,向该机构汇报有关执法事项的处理结果。值得注意的是,俄罗斯在这方面有可资借鉴的做法,如该国《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如果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执行权力机关与俄罗斯自然保护部之间意见不一致,则由仲裁法院依照规定的程序解决争议。”总之,“在处理部门关系上,我们既要坚持原则,又要树立大局观念,主动协调、相互沟通、搞好服务。这样就能把各个部门充分发动起来,形成合力。”

6.加强环保执法队伍的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在资金上向环保工作倾斜,改变环保执法能力弱,装备差,监控手段落后的现状,增强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要重视加大对环保执法部门的资金投入,这些资金重点要用于必要的执法人员培训,增加、更新必需的各种装备等方面。通过培训,使环保执法人具有相应的执法知识和能力。通过增加、更新装备来提高环保执法效率和质量。这些都能更有效地加大环保力度,完成环保执法任务。同时,要加强环保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建设和廉政建设,严把“人情关”、“金钱关”和“权力关”,杜绝环保执法人员与环境违法企业有金钱来往或在执法过程中的现象,将环保执法队伍打造成一支敢作敢为,敢打硬仗,善打困难仗的强兵。对环保部门乃至各级政府的环保执法行为以及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建立事前监督机制、公众监督机制和媒体监督机制,形成一种全社会的监督力量,督促环保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让环保执法真正的硬起来,污染防治工作才能得到有效开展,环境违法行为才能无处逃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才能够早日成为现实。

参考文献:

[1]王灿发:论我国环境管理体制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途径.法学论坛,2003~4期

篇(2)

[中图分类号] F323.22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4-201-2

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伟大事业,是一项漫长而艰巨的任务,是我国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体现。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和改善,但是我们不能掉以轻心,因为生态环境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甚至部分地区生态环境出现进一步恶化,这警醒我们,解决当前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问题刻不容缓。

1 保护生态环境的含义

生态环境是影响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复杂系统,是与人类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的水资源、气候资源、土地资源以及生物资源质量和数量的总称。生态环境问题则是人类在利用和改造大自然的过程中产生的负反馈效应,主要表现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

在过去,人们毫无顾忌的追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导致我国水资源紧缺、污染严重,大气质量降低,气候异常,森林覆盖率下降,大量生物濒临灭绝……这些损失我们无法弥补,只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才能缓解当前的严峻形势,这不仅是大势所趋,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对自己及子孙后代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就是热爱大自然,珍爱生灵,节约资源,植绿护绿,抵制污染。

2 我国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环保法律体系不完善

近年来,我国针对保护生态环境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并在逐步完善环保法律体系,但法律规定范围广泛,内容较笼统,缺乏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当前制定的资源法针对性较强,且注重污染企业职责,轻政府职责,相关的法律规范交叉、重叠,条款间互相矛盾,存在冲突,追究环境污染的诉讼制度存在缺陷等等,总之,我国统一、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还未形成,急需改进和完善。

2.2 环保投入不足

部分人对生态环境保护存在质疑,多年来我国一直没有停止环保和治理污染的脚步,但为什么成效不大反而少数地区的生态环境质量日益下降,专家称还是投入不足,不仅是投入的机制不健全,更重要的是资金投入不足。目前我国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基层政府投入不足,缺乏相应的资金保障,在研究相应的科学技术时缺乏经费,监察生态环境保护的人员力量薄弱,最终导致工作能力差,质量低,严重阻碍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2.3 执法力度不够

执法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管理体制不顺,导致环保部门的监管作用无法发挥,主要是生态环境涉及到水利、农业、土地等多个方面,加上环保部门协调机制和管理模式规定不完善,互相争取“五权”现象严重,分管部门自我感觉处于配角地位,工作积极性不高,不能正常发挥监督权,最终造成各职能部门配合不默契,使生态环境保护的整体性被分块划分。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突出,部分地区执法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或敷衍了事或视若无睹、不管不问,严重脱离群众,致使群众越级上访事件只增不减,执法部门工作被动,应付上级检查的现象司空见惯,针对性的处理重大环境问题的现象更是常见,另外部分地区声称受保护主义影响,对领导没有批示的地区、重点保护企业、开发中的地区、查过但没解决问题的地区都不敢执法,更不敢碰硬。此外个别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不仅不配合执法工作,甚至干预、扰乱执法,造成环境问题纠纷不断。

2.4 人们对生态环境保护认知不足,环保意识低

环境问题的出现,归根结底还是人们对生态环境的认识不足,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而且错误的认为生态环境保护会制约经济发展,导致环保素质低。从我国整体的生态环境问题来看,一方保护、多方破坏的现象依旧严重,尤其是基层农村,生态质量持续下降,面污染源发展快速,自然灾害和事故时有发生,主要原因就是农民缺乏环保意识,在农业生产活动中过度强调自身利益,滥用农药化肥,在生活中乱扔垃圾和废弃物,多数乡镇企业乱砍滥伐,占用耕地,加上设备落后,排放工业废水废气严重等,虽然城市人口环保意识有所改善,但付诸行动效果还不尽人意,总之提高我国我国人口环保意识十分迫切而实际。

3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控制对策

3.1 完善环保立法

首先是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制定切实有效的具体措施,使其有一个综合而统一的基本制度,并填补部分环保领域法律空白,严格审查环保条例,及时处理存在矛盾和冲突的规定,确保相关部门执法时有明确的实施细则;然后进一步强化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地位和承担方式,督促其有效落实环保工作,并加大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的处罚力度;最后是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依靠公众力量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并保障其诉讼请求的法律效力。

3.2 各地加大环保投入

一是,政府要做好表率作用,逐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投入的比重,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为引入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创造机会,同时大力发展科学技术,为有效的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科技支持,或者实行征收环境税,用于保护环保工作。二是,各基层要贯彻落实上级指示,根据自身条件,完善环保体制,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加快科技创新,通过优化财力、人力、物力资源,保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3.3 加大执法力度

首先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并建立环保执法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有效落实责任到人、领导分管和定期考核,严把金钱、权利和人情三关,以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环保意识和自身素质,督促其加大执法力度;其次是完善管理体制,强化环保部门的执法权利和执法能力,借此处理好各职能部门的关系,使其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作配合,避免争相夺权、互不配合现象的发生;再者是加强环保执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要及时进行实地调查和采取有效措施,并将环境问题情况和结果告知公众,涉及到排污许可证的核发等重大事件,环保部门要设立听证程序,鼓励公众参与监督;最后是相关部门在平时要加大监察力度,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至于重点企业、开发区等以往不敢查的地区不仅要进行常规检查,还要重点监察,杜绝保护主义思想和行为的蔓延,严格依法处置扰乱执法工作的相关人员。

3.4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环保意识

生态环境保护是全民事业,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各地必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宣传,并普及相应的法律知识和环保知识,特别是乡镇政府要根据农村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制定相应的宣传措施,如派干部和相关技术人员下基层,将当前的环境问题和影响切实传达给农民,并指导其如何科学的进行农业和工业生产,设立专门的环保宣传和咨询小组等,切实促进农民环保意识的增强。此外国家还应推行科学、合理的政策规定,督促人们将环保落实到日常行动中,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4 结束语

总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造福人类的伟大而艰巨的工程,只有提高环保意识、健全环保法律体系、增加环保投入、加大执法力度,才能促进环保事业顺利进行,使我们共同的家园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篇(3)

截至2004年,全省各类湿地总面积达到365.17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1.87%,而全国湿地总面积仅占国土总面积的6%。江西的湿地总面积在全国处于前列,并且湿地占国土面积的比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湿地类型较齐全

按照《国际湿地公约》的划分,湿地分海洋湿地、陆地湿地和人工湿地。江西没有海洋湿地,而陆地湿地的20种类型中江西有15个类型;人工湿地的10种类型中江西有8种,包括了除咸水湖和荒原湿地外的内陆湿地的所有类型,类型较齐全。

3.湿地水系完整、水资源丰富且水质良好

江西湿地水系是以鄱阳湖为中心向四周呈放射状分布,境内的赣、修、抚、信、饶五大水系均汇入鄱阳湖而进长江,湿地水系非常完整。全省水资源总量为1416亿立方米,居全国第七位。江西境内的河流湖泊水质基本良好,除极少数流经城市和工业集中区的河段外,绝大多数达到国家Ⅱ类及以上水质标准。

4.湿地生物资源丰富

江西种类繁多,面积巨大的湿地,成为野生动植物迁徙、繁衍生息的优良场所。江西湿地中有湿地高等植物127科、332属、697种,上了国家第一批重点保护植物名录的有12种。尤其是鄱阳湖珍稀水禽在国际上产生了重要影响,鄱阳湖保护区记录的鸟类有310种,约占全国鸟类总数的四分之一,属国家级保护的动物有白鹤、白头鹤、灰鹤、大鸨、白鹅雁等51种之多。

二、江西湿地资源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1.过度围垦和无序开发造成湿地面积萎缩

江西湿地大规模的开发是在最近五十几年,开发的目标是以农业生产,特别粮食生产为主。为满足建国后人口剧增的需求,不得不倚重于省境内丰富的湿地资源,尤其是在“以粮为纲”的年代,全省掀起向湖泊要耕地的,湿地呈现出无序围垦和过度开发的状态,湖泊面积急剧减少。以省内最大的湿地鄱阳湖为例,从1954年到1976年这22年间,湖面面积累计减少1245km2,年递减达56.6km2,速度惊人!

江西省同时也是我国血吸虫病的高发区,为了消灭钉螺,在一些重点疫区不得不对湿地进行排涝和围垦,在过去的几十年间,仅鄱阳湖区域由于对钉螺的控制而减少的湿地面积达600km2。进入20世纪80年代,对湿地的围垦以水产养殖为主。改革开放后,全省的城市建设进入历史最快发展时期。城镇化导致围湖造地,河道淤塞,市区及周边农村的湿地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失。

2.湿地环境污染逐渐加大,生态环境面临威胁

近年来,江西经济开始进入快车道,自“九五”以来,全省GDP一直保持9%以上的递增速度,环境污染问题开始凸显。湿地受到其周边地区的工业污染、农业污染与生活消费污染的影响不断加大。如:鄱阳湖湿地虽然总体环境尚好,但近年来局部污染逐渐加重,“九五”期间水质监测结果表明全湖平均有64.2%的断面为Ⅱ类水,30.5%的断面为Ⅲ类水,劣于Ⅲ类水的超标断面占到5.3%。

同时,环境污染导致湿地水体富营养化出现,使浮游生物单一,甚至出现藻类爆发性增殖,破坏了生态平衡,最终降低了湿地生物的多样性。总磷浓度来看,省内最大的湿地鄱阳湖也已开始出现富营养化。

3.生物资源利用过度,生物多样性受到破坏

长期以来,人们对湿地生物多样性的价值缺少全面和科学的评估,一般只注重生物资源的直接消耗价值(食物、医疗、原料等),而忽视生物资源潜在的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不少地区将湿地当作大自然赐予人们的免费财富进行“掠夺”式的开发利用,竭泽而渔、滥采滥挖、随意捕猎现象很是普遍。如:在鄱阳湖南矶山自然保护区,每到秋冬季,渔民就挖开湖堤放水捕鱼,即所谓的“堑秋湖”,对湿地生态带来严重影响。

生物资源利用过度使越来越多的生物物种,特别是珍稀生物面临濒危或灭绝。据20世纪60年代的调查,鄱阳湖有湿地植物119种,到20世纪80年代调查时就减少为102种,物种消失速度令人震惊!江豚在鄱阳湖数量不断减少,白鳍豚已濒临灭绝。生物资源利用过度也使江西的渔业资源遭到破坏,渔获物群体结构呈低龄化和个体小型化趋势。

4.湿地管理机构不健全,法规不完善

湿地作为一个庞大的生态系统,包含许多资源,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如林业、农业、渔业、牧业、环保、水利等等。管理部门纷杂、众多使江西湿地的管理长期处于混乱当中,关系不顺,界限不明,湿地保护处于各自为政的尴尬境地。江西湿地管理机构普遍不健全,设置也不合理,尤其缺少综合管理机构。

目前,我国尚未制定专项的《湿地保护法》,拥有丰富湿地资源的江西省对于湿地保护的地方性法规长期处于空白。2005年,《江西省鄱阳湖湿地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江西省成为继黑龙江省之后,全国第二个通过地方性法规保护湿地的省份。然而,法规条例在实施时依然存在问题,对湿地的界限不清――到底哪块是湿地没有明确界定,很难达到治本的目的。除鄱阳湖,东江源外,江西境内的其他湿地基本上没有立法保护,处于非严格意义的保护状态,仅限于一般的行政保护性管理,亟需进行开发、利用、保护等多目标并行的科学管理。

三、江西湿地资源保护的对策与措施

1.加强湿地的基础研究、科研监测

江西省的湿地研究基础薄弱,湿地专门研究机构较少,人才匮乏,尤其是缺少国家级的研究队伍。长期以来,江西在湿地科学研究方面获得国内外的资助相对较少,本省的科研资金投入不足,严重制约了江西湿地研究的深入开展。

从现实情况看,迫切需要加大对湿地基础研究的投入。同时,需要整合研究机构,各个部门通力合作,尽量避免研究项目的重复和缺少创新,要加强对湿地资源可持续高效经营的原理和技术的研究,探索湿地生态系统的逆向演替和衰退规律,提出退化湿地的恢复与重建的生物对策、技术和措施,建立健全湿地监测和评估系统等等。

2.加强和完善湿地立法工作,建立湿地资源保护管理体系

截至2004年,政府已颁布了与湿地保护有关的法律15部,法规18部,然而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统一的湿地保护法。针对这种情况,江西地方政府完全可以先行制定地方湿地保护法规或条例,来对本省丰富的湿地资源进行有效的保护和管理。目前,鄱阳湖湿地、东江源已有法规出台,但江西境内的绝大部分湿地还处于法律真空状态。随着江西经济近年持续快速增长,对湿地资源的影响程度也与日俱增,迫切需要需要在全省逐步建立完整的湿地法规体系。

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各部门各级湿地管理机构。与此同时,尽快建立一个统一协调和管理部门,也即成立湿地综合管理部门,统筹兼顾地进行湿地保护和开发利用,发挥湿地的经济和生态综合效益,实现江西湿地资源的永续利用。

3.加强湿地环境宣传和教育,实现公众参与

湿地生态环境的保护最终需要全民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对湿地资源保护的有效性和资源合理利用水平的提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众和管理决策者对湿地重要性的认识和观念的转变。因此,应通过教育设施和报刊、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提高公众对湿地生态效益的认识,强化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

湿地环境教育的重点对象是湿地及周边的居民,他们的行为对湿地资源有直接重要的影响。近50多年来,在江西广大的湖区,人口已翻了一番多,并且贫困人口比例高,人口素质普遍偏低,给当地湿地保护带来难度。应当重视对这部分人口进行湿地保护法规、条例的宣传以及湿地生态环境重要性的教育。

4.转变湿地利用模式,开展湿地生态农业

江西传统的湿地利用多以扩大耕地为主,这是一种典型的粗放型开发模式,对湿地自然生态系统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使其环境功能遭受一定的破坏。湿地开发的强度必须在湿地生态系统可承载的范围内。把对湿地资源的粗放型开发模式逐步转变为集约型开发模式是实现江西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

当前,应当积极引导农民退耕还湖,适时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以水产养殖、果树栽培等为主的生态农业,应成为江西湿地开发的重要模式。另外,还应开展多种途径的资金筹措,推广湿地生态补偿政策,尽量使工业占用的湿地能够置换出来,逐步恢复其优良的自然生态功能。

5.发展湿地生态旅游业

篇(4)

1.园林绿化管理的现实重要性

现代城市建设发展阶段中,日益频发的雾霾、环境污染现象向人们敲响了警钟。为打造节能环保城市,通过进行园林绿化建设,充分发挥其净化、美化环境等功能。一些乔灌木则可吸收反射噪声,密集度较高的林木可达到更好地减缓噪音传播辐射的效果,水生植物可吸附污水中的高毒害物质,如芦苇可吸收酚类物质,去除污水中的大肠杆菌,同时园林树木各种色彩的和谐搭配可与周围的环境、建筑、城市文化相结合,有利于塑造鲜明的城市园林景观。

2.园林绿化管理包含的问题

我国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然而却仍然存在一些不足问题。例如,欠缺持久性规划,相应的理论指导不足,使得绿化项目无法跟上现代城市快速发展的步伐。为改变这一现状应首先通过科学合理的计算,依照整体用地的特征做进一步规定。目前,我国园林绿化管理中绿地率总量仍旧不足,无法体现更丰富的层次感,且品种、布局欠缺合理科学性,导致取得的效益难与现有投入达到有效平衡。同时,城市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也面临淡化、弱化、边缘化的“三化”困境。

3.园林绿化管理有效策略

3.1应用现代化园林绿化管理方式

为赢得更大的管理效益,可采用现代化的园林绿化管理方式,采取专家咨询、信息化管理系统,提升实践工作效率,预防传统工作模式弊端。近几年,我国各类大型、重型城市逐步采用专家咨询方式从事园林绿化管理,收效较为明显。还可通过多环节决策管理,实施动态化的监督控制,以处理各个阶段有关的决策问题,达到事半功倍的处理效果。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任务量大,涉及到较多复杂的工序环节,具有一定的操作难度,为此,采用上述多措并举的方式,则可有效地缩减困难,使得一些难以处理的问题得到合理的简化。

3.2优化园林绿化项目规划管理

园林绿化项目做好科学的管理规划十分重要,应看重实用性、合理性、环保性、节能性。应依照当前区域特点、资源状况,促进规划管理工作由大中型城市的中心空间向周边地段延伸。另外,可创建城乡一体化绿色生态系统,在规划阶段中注重绿地应有的生态效应,尽量保存好典型系统与珍惜品种的繁衍生息场所,以维护物种多样性,创建形成生态环保、和谐自然的景观系统,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荣发展,使得生态环境真正的返璞归真。近几年,湖州在围绕打造“最美、最洁、宜居、乐活”的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的建设中,美丽乡村建设就有一些成功典范,彰显了地方的生态文化特色;实践工作中还应预防过于单一的种植模式,否则会出现适得其反的效果,呈现出绿色沙漠的不良问题。通过完善绿地空间环境的合理布局,促进园林绿化发挥其美化功能,营造出符合人类居住生活的完美空间。

3.3完善法制建设,强化监督考核

篇(5)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企业是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源头。本文通过分析企业环保面临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环保的建议。

一、企业环保问题分析

1.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依存关系

1.1企业发展影响环境

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在带给我们富裕、丰富多彩的生活的同时,也造成了大量资源的浪费和严重的环境问题。同时,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作为一个盈利组织,其本质是追求利润、谋求发展,目的就是增加产量、降低成本、追求利润最大化。企业的发展必定要向环境索取原料、燃料等各种资源,在产品生产的过程中,忽视对各个环节的污染控制,或者企业自身的工艺设备落后,污染严重,向环境排放废水、废气,带来噪声等污染,甚至造成污染事故。企业增长方式和环保管理水平低下是造成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生态破坏的主要原因。然而要解决这些环境问题,企业就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技术改造、产业升级或污染治理,这与他们追求利润最大化形成矛盾,所以企业想尽办法逃避环境问题,从而获得更大经济利益,结果导致经济发展与环境问题更加突出。

1.2环境制约企业的发展

环境破坏的同时制约着经济的发展,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逐渐加强。现在的消费者更加重视企业的环保水平,那些采用绿色原材料、生产过程更加环保的企业更受消费者的青睐,从而增加企业的收入。健康的环境也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前提,无论是资源密集型企业还是劳动力密集型企业亦或是知识密集型企业,都离不开一个健康的环境。自然资源对资源密集型企业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资源作为企业的原材料,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失去了这宝贵的资源,企业将寸步难行。

国家在2011年制订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对污染控制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在国家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的背景下,企业面对的环境保护压力更大,环保工作不到位,将会受到更严的限制甚至被淘汰。

2企业环保存在的问题

(一)环保理念尚未深入人心

环保问题归根结底是理念问题。当前,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任务重、压力大、难题多,在企业当中,环保理念不强和环保制度不落实以及环保知识的普及缺乏,影响员工环保意识的提高。人们对环保的忧患、责任及参与意识不强,特别是在付诸行动上还有差距,许多人对如何做好环保工作和参与环保工作并不清楚。

(二)清洁化生产管理仍然粗放

企业重生产、轻环保的现象比较普遍,有些企业在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等方面,存在管理不精细、控制不严格、排放不达标等问题,更达不到清洁生产的基本要求,特别是一些突发性环保事故,对环境影响较大,与可持续发展总体要求相差甚远。

(三)环境保护管理上存在不足

企业的环境保护管理面广,涉及内部多部门,虽有分工和协调,但遇到问题,往往是环保部门独自处理,其他部门主责发挥不够,行不成合力。面对“末端治理”的生产工艺,环保管理难度大,仅靠企业内部环保部门的管理难有根本性改变。

大多数企业制定了环保制度,但不落实或执行难,其主要原因环保管理成本会或多或少的增加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对于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以承受,反之,经济效益不好或亏损的企业,则环保管理处于表面应付的状况甚至处于无管理状态。

凡有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其自身污染治理所需投入的资金有限或不足,国家在支持企业污染治理的资金存在不足,要让企业自筹资金进行污染治理,主动性不高或力不从心。

(四)企业经济转型能力较弱

我国许多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尚没有长远发展战略,缺乏适应市场竞争的经营管理理念和科学有效的控制体制,企业规模与结构不尽合理,人员素质较低,产品技术含量低,工艺设备落后,规模偏小,标准化程度低,不能适应国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也不能很好地满足环保日益严格的规范要求。

二、加强企业环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环保已成为影响人民生活幸福感的重要因素

环境问题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已成为重大民生问题。据统计,2000年以来,全国环境投诉和上访每年分别以25%、35%的幅度递增,成为社会投诉热点之一。2002年-2010年,全国“12369”环保举报热线接到群众投诉387万件。在一些地方,环境问题已经严重破坏、威胁生态环境和群众健康。

(二)国家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地位

进入“十二五”,国家提出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提高生态文明的水平等新要求,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保新道路,以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统筹排污总量削减、环境质量改善、环境风险防范和城乡均衡发展关系,优化经济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国务院出台《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十二五”各地区节能目标、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从节能减排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提升企业环保管理水平的对策

(一)切实增强环保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企业是落实环保责任的主体,深刻领会和执行国家环保政策,结合企业特点及生产工艺,持续开展有成效的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增强全员环保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把清洁生产、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排污违法的理念融入企业活动的各个方面,才能更好地转变生产方式,实现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加强环保管理,从严把控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依靠健全的制度规范作业行为,通过规范的作业行为控制污染物的产生。要牢固树立“清洁优美、持续发展”的理念,以经营可持续、社会责任可持续、环境可持续为总体目标,坚持“宁可让生产停工,也要保证环保达标”的思路,增强全员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的意识,将环保责任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外化于行。

(二)不断完善环保管理机制

企业环保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结合企业的实际,不断的完善企业内部的环保管理机制,从清洁生产、综合利用入手,从严控制或消除生产过程中各环节所产生的的污染物,以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责任心,认真做好环保管理工作,促进企业环保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1、要调整优化结构,加强源头预防

源头控制和预防是搞好环保工作的前提。要根据原材料、生产工艺、设备运行、能耗、综合利用、经济技术指标、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方面的情况,适时开展环保达标评估,有针对性地优化生产结构,合理利用资源,发展优势产业,收缩或退出高污染、高耗能产业。

对产业升级、技术改造的建项目,要充分做好前期市场调研、技术论证、环境影响评价,加大清洁原料应用力度,采用无污染或低污染的清洁生产工艺和可靠的环保设施,提高环保本质水平。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环保“三同时”要求,对新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环保管理。

2、要落实环保管理责任,加强过程控制

过程控制是强化环保管理的关键。要强化环保责任,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和生产操作管理,严格执行工艺规程、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和环保设备、设施稳定长周期运行,减少或避免生产波动导致的异常排放。要全面落实环保达标责任,加强精细化管理,抓好环保瓶颈攻关,加大节能增效和污染减排考核,杜绝“跑冒滴漏”,降低能耗物耗。要建立环保应急管理体系,逐级落实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的责任,加强日常应急演练,合理储备应急物资,提高异常情况下环保应急保障能力。

3、要保证资金投入,加强末端治理

末端治理是实现环保达标的保证。要抓住环保达标排放、废物总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保证环保资金投入,推进环保科研开发,加大环保专项攻关。要完善环保设施,推进资源梯级利用,实施污水深度处理,加强废气排放治理,合法处置固体废弃物,减少排放总量,确保排放达标。要加强污染检测和监控,提高信息化水平,构建预警机制,及时削减风险,杜绝环保事故。

(三)要着眼长远,统筹规划,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

环保已成为产业升级、经济结构转型的重中之重。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加强环保管理,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立足现状、着眼长远,突出抓好企业环保顶层设计。

1、要制定清洁生产规划

清洁生产的目标是节能、降耗、减少生产过程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量,从生产工艺上强化管理,最大限度的提高资源利用率。企业要认真贯彻国家清洁生产的标准,对照清洁生产的规范,分析生产工艺上存在的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在谋划企业发展规划和制定企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应将实施清洁生产的措施列入计划,落实资金,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现清洁生产正常化。

2、在有条件的企业,积极推行ISO14000标准,提高企业环保管理水平

ISO14000标准是企业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和通过审查认证的准则,在国际上具有很高的权威性。该标准从原材料、生产工艺、节能减污、综合利用、新产品开发等多方面实行全方位的管理,使企业经营发展处于较高的水平。有条件的企业依照ISO140000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从长远上、根本上推动企业更高层次的持续发展。

3、要主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要把落实环保责任同加强员工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教育全员自觉参与环保,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要敢于接受社会民众对企业环保的监督,努力建设“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科学发展、环境友好”的企业。

结语:

“谁污染谁治理”是环境保护的一条重要原则。要真正落实环保工作职责,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管理中,对企业现有的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污染源和污染物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通过建设项目技术升级和技术改造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

参考文献:

\[1\]张根文.我国环保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8,(25).

篇(6)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人民生活水下半年日益提高,生态平衡、环境保护问题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尤其是广大农村,经济发展与环境恶化的矛盾十分突出,生态环境的形势非常严峻。所以,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积极探讨对其进行治理的对策。

一、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必须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环境为我们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必需的资源和条件。在广大农村,人们的生存与经济发展对环境的依赖就更为直接。应肯定的是,经过二十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农村环保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就,主要表现是:开发建设了多种绿色工程,增强了农村自然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水平;农村环保投入有所增加,且环保投入已经纳入到国家重点投资领域;农村环保科技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环境科技支撑能力逐步增强;农村治理、控制环境污染的能力在显著提高,已经有了较成熟的环境保护经验和管理办法;环保理念开始渗透到农村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

但是,从总体上看,农村生态破坏的趋势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生态质量继续变差,功能持续降低;生态环境污染继续加重,已经由点源污染向面源污染的趋势发展;生态灾难增多,生态建设跟不上生态破坏的力度和速度。因此,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已经是迫在眉睫的大事,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需求,我们必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处理好农村建设、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二、农村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的具体表现

1.规格化养殖污染严重

畜禽养殖及水产养殖是农民致富的一个重要途径,但由此带来的是集中、高密度养殖,其产生的污染往往超出了环境容量。

2.生活垃圾污染广泛

村镇居民产生活污水、垃圾随意倾倒,造成了很大污染,特别是在夏季,到处蚊蝇滋生、臭气熏天;还有在农田、村庄院落焚烧秸秆,造成了大气污染;塑料地膜和塑料制品的无控制使用,使农村的白色垃圾污染不断增加。

3.化学肥料造成污染面积大

化学肥料替代有机肥料造成的污染随着农业的发展越来越严重,烈性农药成本低、效果大,厂家商家有利,农户使用方便,所以屡禁不止,使用这类农药后,暴雨冲刷,必然形成大面积污染。

4.乡镇工业污染加剧

据统计,全国每年因工业废水而污染的耕地面积达2亿多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5%左右,每年因污染减少的粮食超过了100亿kg,直接经济损失125亿元,其中因农业工业污染和破坏而引起的达47%以上。

5.滥垦滥伐和滥捕滥猎,使生态失衡

在农村,滥垦滥伐,滥捕滥猎现象严重。有的栽上几年的小树,就被随意砍掉。更有甚者受经济利益的驱使,肆意乱捕蛙、中华蟾蜍、蛇等国家保护动物。这都严重地破坏了生态环境。

三、农村生态环境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农民环保意识淡漠,对污染后果没有危机感

由于多方面因素,目前我国农民的整体素质水平还底,环保意识淡漠,对环保没有迫切的要求和污染后果的危机感。因此,人为的、随意性的破坏环境问题十分突出。

2.环境基础设施落后,使日常生活造成污染严重

由于农民多年的生活习惯和农村落后的环境基础设施,生活污水任意排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随意丢弃,造成垃圾成堆、污水横流、河道淤塞等现象突出,对农民健康构成了巨大的威胁。

3.化学肥料施用成为提高土地产出的途径

农村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的开发程度极高,化肥、农药的大量施用已经成为提高土地产出水平的重要途径,而这种“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方式正是面源污染最为重要的来源。

4.乡镇工业环境管理不力

农村中对环境冲击最大的是非农产业的快速增长,乡镇工业污染可以归咎于产出增长快、资源利用率低、污染处理率低、技术进步慢和环境管理不力等原因,集中表现在四方面:一是污染排放总量增加迅速;二是污染治理水平明显落后;三是环境管理制度落实不够;四是缺乏适宜的诱导政策。

5.农村环保管理基础严重薄弱

农村环保机构没有设立,环保经费严重短缺,环境基础设施严重滞后,成为影响农村环境的重要因素。目前的农村乡镇,受经费和编制的限制,没有设立专门的环保部门,环保经费更是不足。同时,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提醒农民关注环保问题。

6.对自然资源形成了掠夺性利用

我国人口基数过大,增长速度过快,通过对粮食、能源、水、住宅等基本生活条件的巨大需求,给自然资源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和破坏。

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对策探讨

1.政府要强化对农村环境的管理

政府对农村生态环境管理的基本手段有三个: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政府要确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加强农业污染的监管和执法力度,把农村环保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同时,要增强各级领导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非常重要。

2.加大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力度

2.1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积极发展有机农业、鼓励建设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通过传统农业向生态农业转变从根本上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

2.2二是扩大农业生产规模

制定政策,鼓励土地由分散经营向集中经营转变,由农户经营向农庄经营转变,努力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农业的规模化经营,不仅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更主要的是有利于农业面源的污染控制。

2.3加强污染控制研究

目前,我国环境管理主要是通过对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而这种管理方式只对点源污染的控制有效,对解决面源污染问题的意义不大。这种情况下摸清面源污染的状况,收集农业面源污染可靠的基础资料,进行适合国情的面源污染控制技术与政策研究已是环境污染治理的当务之急。

3.从农村环境治理上控制生活污染

当前,农村生活污染控制的重点应该放在环境治理上,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应操之过急。对于广大的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实力及技术手段的欠缺,一味地采用城市环境处理体系显然是不现实的,必须针对农村地区的资源与环境条件,开发推广切实可行、因地制宜的、较低成本的处理技术,然后共聚财力,分级实施。

4.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乡镇工业污染

当前,乡镇工业污染控制应采取的措施是:建立环境管理机构,完善农村环境管理网络;完善乡镇工业园区,建设一套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配套污水等环境治理设施;优化乡镇工业布局,增强农村环境管理的能力;加速技术创新和推广,发挥技术创新在乡镇工业环境管理中的作用。

5.努力提高村民文明素质

篇(7)

近年来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发展迅速,作为我国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山区公路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为我国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与此同时产生了较大困扰,比如公路建设中产生的水土流失、生态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等将持续破坏人们的生活质量和生存环境。山区高速公路的建设对生态环境以及沿线景观环境的破坏引起了国家以及公路建设者的高度重视。线形与环境协调设计是解决生态破坏以及环境污染的根源所在,山区高速公路线形与环境之间的和谐统一,有助于从道路规划之初对道路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和预防,这对保护我国山区脆弱生态环境、提升高速公路建设质量,推进公路行业可持续发展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因此,把环境保护科学融入到山区公路路线设计过程中,使公路与自然环境相协调,是山区公路设计当中一项十分紧迫的课题。

1 山区高速公路修建的特点

与平原地区相比,山区公路布置主要依地形、地质、水文、生态等自然条件为基础,路线控制点较为分散。无论进行公路选线还是进行工程施工,山区公路往往受地形限制较大,回旋余地较小,我国山区公路普遍存在弯道多,坡度大及坡道长等特点,连续弯道路段的有效行车视距短,转弯半径不足,容易发生追尾或撞击等交通事故在水平曲线和纵向曲线交汇的路段,下雨时容易积水,出现“水滑”现象。山区公路复杂的路线走向通常伴随着大面积的高填深挖和山体原有植被的破坏。山^公路绵延不断的曲线和高填深挖情况不仅造成了大量的水土流失,同时破坏了许多宝贵的生态资源和环境。目前,我国公路设计多重视高标准的线形指标,忽略了环境问题,环保、绿化工程缺乏设计。随着我国山区新建公路和改建公路覆盖区域的大幅增加,如果不引起重视,将会酿成极大的生态破坏。采取主动预防的态度、合理的选线可以降低公路建设项目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公路建设项目的选线是公路建设之初一项重要的决策工作。在考虑安全的基础上,从可持续角度考虑,采用何种技术使路线空间位置与环境影响问题相结合,以环保和安全兼顾的思想择优选择方案是当前存在的问题。

2 山区高速公路的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2.1 对水文地质方面的影响

公路建设会改变地表径流的固有态势而造成冲、淤、涝、渍等局部影响。高路堤阻隔地面径流,改变径流方向。路堑边坡会导致路基边缘以及开挖的边坡渗水,最终会导致地下水位下降,地表植被萎缩或枯死,导致水土流失,甚至产生滑坡现象,进而破坏生态平衡,破坏景观。高速公路施工中,不可免地使用大型机械,对土地进行挖掘,破坏当地植被,进而影响当地的水土保持能力,导致夏季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频发,威胁当地居民的生命安全的同时也影响高速公路的正常使用。

2.2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物群落会因为用地性质的改变而受到影响。在高速公路施工中,当地生物必然因为人类活动的加大而选择迁徙,当地生物圈受到影响,生态环境被间接人为改变。由于山区公路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使得这些区域内的生物及自然生境消失,同时还会影响到该区域内的其他生物资源的存在,从而造成生物资源的减少。同时在取土场、堆料坪和采石场等地方,因为施工的需要,这些区域内的植物资源将会被破坏,生活在该区域内的生物死亡或者迁移,影响了该区域的生物资源。

3 山区公路的线路时的环境保护对策

3.1 山区选线的原则

公路建设不可避免地对山区的自然环境造成影响,从实际情况出发,遵循基本的山区公路选线原则,探索实现协调发展的方法和对策,提出环保选线的设计原则和要求。山区公路设计时一定要将对环境的保护作为一条根本原则,深入到线路选址设计的每一个环节中。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差异很大,在进行公路设计时,公路线形、结构物的造型设计等除具备应有的功能作用外还应避免破坏生态环境空间。把握不破坏就是最大的保护的思想,充分顺应山区的地形、地貌,保证山体稳定,避免大填大挖,采用整体式路基与分离式路基相结合,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

3.2 山区公路时的设计要点

公路设计应尽可能保护现有的景观,少破坏公路周围的自然景观,通过人工构造物和植被构造路线周边的新景观。靠近水域的公路应注意保留沿岸的绿化,这样有利于净化空气、涵养水源、降低噪声,使其与水域有适当的空间。选线时争取保存现有植被,分析公路沿线现有的植被保留和利用的可能性。景观绿化应配合自然环境,体现自然植物生长特性。绿化主体以自然的山野景观为主,通过地形的起伏变化与林木的组合形成层次变化。植物品种的搭配以模拟自然为主。同时,结合该地段的地形、土壤、水体、气候等环境特点来规划景观,兼顾景观多样性的保护。为减少弃方,路线平、纵面设计中,结合构造物布设,尽量避免深挖段落及路堑高边坡,路基断面设计中,结合沿线具体地形、地质情况,选择稳定、经济合理的断面形式及边坡坡率,尽量减少挖方量。

4 结语

高速公路地处自然环境中,不可避免的与环境发生冲突和矛盾,如何让高速公路与自然环境相协调,如何将这一人工构造物与自然环境融为一体成为工程技术人员必须面临的问题。山区公路建设具有特定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在设计山区公路时,应结合公路和地区各方面条件。公路路线设计是公路建设过程中的基本问题,也是控制公路环境变化的关键问题。解决选线中的问题有利于控制公路建设对周围环境不利的影响,最大限度处理公路沿线生物多样性、水土保持、大气污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公路实用性和安全性。山区高速公路线形设计应重视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进行勘测,以及环境保护,在施工前充实准备好具体相应的处理对策。

参考文献

[1] 钱国超等.高速公路环境景观设计[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 2009.

篇(8)

文物是我们古文明存在最好的证明,也是我们与历史沟通的桥梁,它还反映着我们人类的发展历程,对我们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但是现在我们国家的经济飞速发展,科学技术也在不断进步,但是伴随而来的便是我国的文化生态也因此而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古文物遗产以及其生存的环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改变,尤其是在工业化的现代,其生存环境在逐渐变得糟糕,所以我们不能仅仅局限于保护古文物的实体,更重要的是为其提供良好的文物环境。因此研究文物考古环境保护问题及对策就迫在眉睫,我们必须找到合理的考古环境保护方法。

一、自然环境对古文物的影响

1、酸雨对文物的危害

工业化进程是我们国家经济发展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而工业化进程必然会引发一系列的环境问题,比如由于工业气体的排放,空气中就会形成大量的硫化物以及氮化物,而这些就会引发酸雨的形成。酸雨不仅会影响我们的生活,也会对一些文物带来不可恢复的损害。其影响主要表现在地表上的建筑,尤其是对与大理石有关的建筑影响尤为厉害。但是当期渗透到地下时,就会腐蚀一些藏在地下的古文物,比如青铜器、石器等。

2、水质污染的影响

在工业化进程中另一个问题便是工业污水的排放,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水资源的质量。现在我国的污水处理技术并不是很先进,并不能完全净化工业污水,而且我们也没有完善的污水排放管理制度,由此就引发了水质污染问题。而这些被污染的水资源就会对尚未开发出土的古文物带来毁灭性的损伤,而且伴随着现在全球气候变暖导致水位不断上升,其对文物的危害程度就会更大化。

3、光辐射对文物的影响

光辐射不仅会对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它同时也会对文物造成一定的损伤,众所周知紫外线的杀伤力是非常强的,由于现在环境的破坏,臭氧层也遭到了很大的损伤,这就导致了地球表面的紫外线增强,大气中的一些氮、氢等化合物就会发生一系列的反应而产生具有腐蚀性的污染物,而这些往往就是破会文物的罪魁祸首。

二、现在文物考古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1、进行考古作业的人员环保意识较弱

一般进行野外考古工作时,都会进行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而在这段时间中必定会知道一定的生活垃圾,而且还会产生一定的废弃物,而由于这些工作者的环保意识不强,往往会所以丢弃这些污染物,这就会对考古环境造成很大的污染。并且这些问题还在不断地加剧。

2、野外考古作业导致环境问题

在考古侦查完毕后,下一步的考古发掘作业,无疑会进行大量的挖掘工作,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中还会进行挖山挖石等工作,这样就会产生大量的废石等物,有时还会破会山体地势等结构,这就容易引发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而在有些时候还会对原有的地表植被进行改变,这不仅会引发一些自然灾害,还会破会环境的生态平衡。

3、考古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可以说经过时间的变迁,大量的文物都是深埋底下的,所以在挖掘这些古文物时就不得不进行深入地下的工作,但是由此就会引发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可能会改变原有的地表植被,会对当地原有的生态环境带来改变,甚至会导致当地的生态环境失去平衡,这些问题我们不得不仔细考虑。

三、文物考古环境保护的具体方法及对策

1、要加强管理规划,制定相关法律

在进行考古的同时要加强环境保护整体规划,在考古中不能只是注重于保护文物,要同时注意考虑文物周边的环境因素,要制定出各级各类的环境区域性保护规划,并且要量身制定合理的文物出土方案,在制定挖掘方案是要在最大程度上考虑当地的地理环境,尽量不去破坏。再者要考虑的便是法律法规的问题,我国现在尚没有一套关于这方面的完整法律体系。法律是最好的约束手段,也是最能引起相关人员注意的方法,所以我们必须尽快完善关于考古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政策才能最大程度上的保证考古环境。

2、要有“因地制宜”思想,尊重自然规律

我们国家民族文化多种多样,同样的地理环境也是各不相同,我们在进行考古挖掘时必须考虑到当地的环境因素,结合因地制宜的思想制定出保护环境的挖掘方案。比如在山地进行考古行动时,就要注意挖掘工作,不能因为考古而导致当地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发生,自然地力量是无法抗拒的,我们必须在尊重自然活动规律的前提下进行考古作业。

3、要加强与环保部门的合作

我们国家机关的部门有很多,我们应该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考古部门在文物挖掘保护方面无疑是最具有权威性的,但是其在环境保护方面就会显得束手无策,此时我们就应该让环境保护部门发挥其长处以弥补考古部门的短处。所以我们要加强两个部门的合作,环保部门应该先了解地理环境然后在与考古部门合作制定能最大限度保护环境的考古挖掘方案。加强两个部门的合作一定会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4、加大资金投入

经济是一切发展的前提,所以我们应该加大在文物考古环境保护方面的资金投入,只有有了足够的资金投入,才能采购高科技的具有环保型的考古器材。有了相关的资金才能制定相关环境保护方案。还应该有一部分资金用于考古相关人员的环保技能与意识的培训,他们在整个考古过程中起到相关重要的作用。再者就是用于对已经遭到破坏的环境的整治。这些都必须拥有一定的资金才能得以实施。

四、结束语

文物是古代文明存在的象征,是古文化传承最好的载体,所以古文物对我们现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环境因素对不仅对我们的考古工作有着重要的影响,还对古文物实体的保存影响重大。所以我们在进行考古工作的同时要注意研究文物考古环境的保护措施,考古环境的保护是文物得以保护的重要保障。我们要将考古环境保护问题作为一个重要课题进行研究,我相信,在将来我们一定会研究出一套完善的考古文物环境保护措施。

作者:李林轩 单位:吉林市博物馆

篇(9)

中图分类号:J5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3)06-0212-01

绿色设计也称生态设计,环境设计。其“3R”的原则,即Reduce,Reuse,Recycle,减少环境污染、减小能源消耗,可回收再生或者重新利用。环保材料越来越受到人们的追捧。

短短两年内,中国的木料进口量就增加了一倍多,中国木材及相关行业的原料荒已经迫在眉睫。我国是个木材消费大国,但又是个森林资源十分匾乏的“穷国”。长久以来.废旧家具处理就是一个让消费者和环保部门头疼而又被家具行业忽略的问题。废弃家具中木质家具占的比重最大。木质家具寿命一般都在60年以上。但是由于建筑业的迅猛发展和人们住宅条件的不断改善,加快了更新换代的步伐,淘汰率大幅增长。每年都产生数量惊人的旧家具,如:橱柜、木沙发、桌椅等。另外,居民购房和搬迁,往往都要淘汰旧家具,产生了丰富的废旧木材资源。但我国目前对于这部分的资源回收利用率不高,因而产生了极大的浪费。

那些未达到年限的家具弃之可惜,继续使用又觉得缺乏新鲜感。那么久家具该如何处理呢?1.送人,别人是否愿意接受呢?2.旧家具市场处理掉,但几个很低且又有些浪费; 3.再次加工利用。在加工利用就解决了上述所有的问题,既不必担心浪费,优惠增添新的气息。

一、我国旧木材回收利用途径

我国旧木材回收利用途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利用回收的旧木材制造木质人造板;利用回收的旧木材制造木工板等建筑装饰材料;利用旧木材,塑料制造木塑复合材料;利用旧木材制浆造纸等。可见,这些回收再利用的方式都是从原料的再制造方面入手的。我们从设计的角度来作些尝试又何尝不可呢,比如选择旧木材中的可用之料,通过合理的设计和再生产,做成新的家具或家居用品,这或许将开创废旧木材回收利用的新途径。 现代木制家具的生产工艺主要过程分为:配料、白身加工、组装、涂装、包装。

二、旧木质家具处理存在的问题

丢弃实木家具因为发生腐朽,造成霉变等,从而使木材利用率降低或不能利用:人造板家具则因为其中含有不同的化学工业填料,在光照、酸雨等条件的影响下会发生各种化学反应或生物降解,释放出有害物质,从而会对人体的健康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或者达不到材料的使用要求而不能被利用。

旧家具市场的低档的人造板家具比收购的旧家具价格更为低廉,所以来买旧家具的人越来越少,对回收的家具很挑剔。旧货家具市场中,知道和愿意购买旧家具的人本来就较少,而随着家具业突飞猛进的发展,购买旧家具的人也会随之减少,所以进入旧货家具市场的家具也会越来越少,因而大多数家具会面临如何被回收再利用的问题。对此,业内人士普遍表示,设计是环保家具的关键。环保家具在设计之初就要考虑到它的回收和再利用等方面。要实现家具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需要牢固树立家具的绿色设计理念和思想,实现家具材料的再循环与利用。

三、旧家具木材的回收设计及意义

回收设计可以有效的解决产品生产、使用及达到使用寿命后的再利用,再生和回收处理问题。家具产品的回收设计是实现废旧家具有效回收所采用的手段和方法。

在选择材料的时候尽可能选用具有良好性能和与环境有良好协调性的材料。如易再生的速生材、人造板、竹材,藤材等材料。另外,在同一件家具产品中尽量限制材料的种类,最好不要超过2种。特别少用那种多相复合材料,这些材料往往增加了回收再利用的难度。

旧木材的直接加工再利用,主要是对旧家具中保存较好的板材直接经过机械加工后的再利用。废弃的实木家具中的木材是制作沙发等家具内部支撑结构很好的材料。此外,这些旧木材也可制成拼板用于桌、椅等家具中主要受力部件,起支撑作用。板式家具大多都较容易通过拆卸得到幅面较大的板材。这些保存较好的板材经过一定的修补后目口可直接运用于家具生产。

本文意在寻找新的途径,解决旧木材旧家具的处理和使用中遇到的浪费问题。要求做到无污染的,可回收,且具有新意。旧木家具的合理再利用理念从另一个角度来分析的话,就是现代设计所提倡的绿生设计理念。

篇(10)

中图分类号 X3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2-0224-01

作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不仅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也是落实“三同时”环境管理制度的必要措施。其中,现场检查是环保验收的首要步骤,是对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生产工序、生产设备、配套工程的勘查,现场环保检查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验收监测工作能否全面反应出验收项目环保工作的情况[1]。现场环保检查是在认真研究环评及批复的基础上进行的,通过各项环保检查,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给环境管理部门提供比较全面的验收依据,检查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生产工艺流程的检查

根据环评中针对项目生产流程、排污情况、生产原料、生产工艺的介绍,主要检查项目的生产原料的种类和数量、生产设备的数量和型号、主要产品的年产量、工艺流程和生产工艺等的实际生产情况是否与环评中预测的情况相符。如有变更,应让企业提供完整资料或证明材料,并详细记录在验收报告中的环保检查部分中,并对预测情况和实际情况做出比对和说明。特别是建设项目中有重污染的生产废水排放的情况下,要注意整个项目废水的管网布设规划、防渗防漏处理情况、最终排放去向等。要检查废水的集水井、化粪池、处理池等存水设施的运行情况,有必要的情况下,要勘察建设项目周边地下水水文、井的分布及位置等,做好检查建设项目排水对周边环境影响的调查,为监测工作做好准备[2-3]。

2 配套工程的检查

对建设项目的配套工程的环保检查,能够反映出建设项目的部分排污状况。检查主要核实生产能耗年用量(建设项目用水量、耗电量、年用煤量等)及来源、项目供暖情况、生产人员数量、工作制、食堂情况等,进一步确定项目验收的范围。在检查项目能耗时,既要检查企业提供的数据和说明,又要核实台账、账单等。例如:建设项目的年用水量,由于环评中的用水量是预测出的结果,而建设项目在实际生产中,不一定有环评中预测的使用量。这时就需要建设项目提供说明及数据,而最准确的依据是建设项目水费的发票。很多情况下必要的票据,是环保检查不可缺少的依据。

3 污染因子、污染节点的检查

根据环评及项目实际的生产工艺,从原料开始,逐项检查建设项目生产的流程、工艺、直至成品出库,检查每道工序产生的污染因子,核对每个产生污染的工序。明确项目产生污染物的类型、种类。为制定验收监测方案做准备。在明确污染物类型和种类后,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确定污染物监测点位,以及监测点位是否规范。建设项目产生和使用的试剂等,要逐一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核对,检查生产、储存过程中,是否有危险废物的产生,及时备案,做好危险废物的处置管理工作[4]。

4 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的检查

项目试生产阶段,主要检查生产过程中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申报,环境保护设备是否设置并运行。重点检查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按照设计计划建设;建设项目为新建还是改扩建项目,改扩建项目是否需要“以新带老”;生产工艺中产污环节产生污染因子的排放方式,以及是否有治理措施;核对环评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及批复是否全部落实,是否有变更。

5 项目周边环境情况的检查

检查建设项目周边情况时,重点关注环境敏感点。了解项目周边居民区、以及其他企业和道路等污染源对监测项目的影响。此外,检查建设项目所处地理位置,及紧邻项目的情况也很重要。最后,项目在试生产过程中是否发生扰民或者是污染事件,也是环保检查的一部分。对于已经发生过污染事故的项目,还需对事故污染物的类型及性质,项目是否建立相应的应急体系、应急设备和人员等进行重点检查[5-6]。

6 环境生态恢复调查类的检查

有些项目既是工业类型污染项目又是生态类项目,现场进行检查时,应该进行生态恢复的相关调查,重点关注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和边坡防护工程等收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恢复。此外,生态类项目通常有一个漫长的恢复期,验收监测期间,并不一定是生态恢复最佳的时间段。现场检查过程中,要明确后续生态恢复负责单位或人,说明最后生态恢复的情况。生态类项目的环保检查中,还应该包括对项目周边进行相关的问卷调查。

7 潜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情况的检查

有的项目可能存在潜在突发性污染事故,针对这类项目,应了解可能发生事故污染物的性质、影响、危害,相关的应急人员、制度、设备的准备和运行情况,是否进行过针对污染物事故的应急演练。对于事故池、排水管道等应急构筑物,需在查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报告的同时,实地检查相关的构筑物。

8 有关环境保护档案的检查

作为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各项环保制度落实和执行的凭证和记录,环保保护档案的保存、整理和归档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建设项目执行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连续性。检查的环境保护档案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环境管理人员、环境应急预案、应急设备档案、危险废物进出台账、废水清运台账、固废清运台账、建设项目总投资、环保投资概算等。

9 参考文献

[1] 刘方,敬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中的环保检查[J].中国环境监测,1999,15(1):10-11.

[2] 王曦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J].绿色科技,2011(9):141-142.

[3] 赵华山,兰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宁夏农林科技,2013(4):121-122.

上一篇: 社会治理思想 下一篇: 汽车制造工艺的流程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