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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新华医院统计,胎儿宫内窘迫95.57%发生于临产后。故临产时对胎儿宫内窘迫的观察尤为重要。胎儿宫内窘迫主要以胎心变化、羊水污染、胎动指标异常为判断依据。但临产后产妇对疼痛感觉敏感,而对胎动的感觉迟钝。资料与方法
对2002年月1月-2004年12月我院2024例住院分娩的产妇发生胎儿宫内窘迫情况进行观察。分娩总数2024例,新生儿窒息180例,占8.9%。其中羊水清1484例,新生儿窒息76例,占5.1%;羊水I度污染226例,新生儿窒息12例,占5.3%:羊水Ⅱ-Ⅲ度污染390例,新生儿窒息92例,占23.6%。Apgar评分均≤7。
结果 羊水污染出现的时机与预后。
讨论
羊水污染的发生率高达30.4%,除了过期妊娠、胎盘功能不全及脐带等因素外,可能与下面几个因素有关。①催产素及米索前列醇的广泛应用。临床上应用催产素加强宫缩及米索前列醇引产,使用方法及剂量不当,导致宫缩过频过强,使胎盘绒毛间隙和脐血管流量减少,引起胎儿宫内缺氧并致其肠蠕动增加和括约肌松弛,排出粪便,污染羊水。故临床应用催产素和米索前列醇时,一定要掌握适应证,并严密观察宫缩情况。②胎膜早破发生率高是羊水污染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对胎膜早破的羊水要特别注意观察,外观不能明确者,可在窥阴器下直视,同时加强外阴护理和抗炎治疗,预防感染,做到早期发现羊水污染早期处理。
胎儿宫内窘迫有关指标和处理建议:①单纯的胎心异常,与胎儿各个阶段的反应有关。胎心异常羊水清的新生儿窒息发生率为8.3%,与分娩总数中新生儿窒息率8.9%相比,P>0.05。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且窒息程度亦较轻,故应综合考虑,不能单纯以此作为剖宫产的指证,可予吸氧,左侧卧位,严密监护等处理。②对单纯的羊水污染(由一般资料可见羊水I度污染的新生儿窒息发生率5.3%,与羊水清的窒息发生率5.1%无明显差异,故羊水污染主要指Ⅱ-Ⅲ度污染),一定要注意污染的时机、程度及羊水的量。确定能很快分娩,而羊水量较多者,一般不需要剖宫产干预,在严密监护下吸氧,静推50%葡葡糖+DXMIOmg,缩短第二产程。⑨羊水量少且黏稠如粪状,窒息率最高,窒息程度也最严重,新生儿也易发生胎粪吸入综合征。头先露伴有明显胎粪者,胎儿仅有30分钟缓解期,持续30分钟以上胎儿未能娩出者,新生儿死亡率高达11%[2],故需争分夺秒结束产程。新生儿出生后需气管插管,吸净呼吸道羊水。④羊水污染出现的早晚,新生儿窒息有显著的差异(p<0.01),羊水污染出现的早(指宫口开<3cm),胎儿宫内窘迫的可能性大且预后较差,应根据胎心监护、B超S/D比值综合考虑,进一步确诊,建议医生尽早处理;羊水污染在产程后期(指宫口>3am)发生率高与宫腔压力有关(产程进入活跃期,宫缩急,持续时间长,强度大),并不真正预示着胎儿宫内窘迫,一般不必急于剖宫产,第一产程可设法尽快阴道分娩,尤其是经产妇,产程进展快,往往能在短时间内分娩,在诊断胎儿宫内窘迫时,特别要注意羊水污染出现的时机,并结合胎心和胎心监护、B超综合考虑。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胎心慢,尤其是
一、国外跨界水污染治理的发展趋势
尽管世界上各个国家的跨界水污染治理之间存在很大差异,但都已从以往的多部门单独管理或个别部门管理,逐步演变为一个部门为主导的多部门联动的管理模式。近些年来,国外跨界水污染治理出现以下发展趋势:从整体上宏观把握水污染治理。国外跨界水污染治理趋于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强调部门及区域问的合作与协调,建立一种跨界综合管理模式。进行以流域为单位的水资源综合规划,注重流域水环境容量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更加强调水污染控制管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管理。各流域普遍设立了水资源管理协调与咨询机构,防止决策管理内部化导致的公众参与减少、地方投资积极性下降等弊端,以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公众的参与度。
二、国内跨界水污染治理机制现状与不足
(一)国内跨界水污染治理机制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确立了我国流域管理与行政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但是流域管理与行政管理并没有真正结合起来,而且我国水资源管理由水利部、、国土资源部等14个不同部门共同负责,容易出现各部门相互推诿。
(二)国内跨界水污染治理机制存在的不足
现行流域管理机构缺乏全流域统一治理的实际权力。根据我国现有流域管理制度,流域管理机构要通过授权才具有水行政执法的法定职权,立法往往滞后于流域管理的具体需要。现行管理体制无法实现水污染跨流域统一治理。由于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的交叉,造成对水污染治理等方面的决策权较为分散,流域管理机构对跨界水污染治理无法起到实质作用。流域治理政策不能充分反映区域和用户利益。我国的流域水污染治理政策很难充分反映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等各种用户的利益,从而影响流域特别是跨界水污染治理政策的执行。跨界水污染治理措施难以贯彻到基层。我国一般流域管理机构只负责对省界断面水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对基层排污源头的治理则需地方政府、环保部门的介入,因此跨界水污染治理措施很难真正得以实施。
三、国外跨界水污染治理的经验借鉴
从田纳西河等流域水污染治理看水污染治理机构组成的多元化。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委员会的决策不仅由具有政府职能的董事会主导,还由具有咨询性质的地区资源管理理事会进行协调。地区资源管理理事会不仅包括流域内的州长代表,也包括其配电、航运和环境保护等各方代表,为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委员会与流域内各地区提供了交流协商渠道,对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决策起到了重要参考作用。
从莱茵河等流域水污染治理看水资源管理体制的多层次性。欧洲大陆各国都设立了多层次水管理体制。以法国为例,国家水资源委员会、流域委员会、流域水务局等机构,包括用水户协会、专业协会等,分别与国家、流域、地区、地方等4个层次相对应。欧洲大陆各国正是通过这些多层次管理体制对水污染进行多层次治理。
从泰晤士河等流域水污染治理看消费者协会参与水资源管理。英国采用中央对水资源按流域进行统一管理与私有化的水务公司进行水资源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注重建立公众参与管理的机制,使每个区域都有消费者协会参与水资源管理。消费者协会由地方行政人员和民众代表组成,对供水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从五大湖流域水污染治理看公众参与水资源保护。五大湖流域的水污染治理有赖于民众自觉参与管理。大湖区保护基金会利用市场手段和基金杠杆充分调动了公众积极性,将公众吸引到水资源保护工作中。
四、对我国跨界水污染治理的建议
(1)建立统一管理、垂直领导的流域管理体制。流域作为一个整体概念,包括水量、水质、地表水和地下水等各个部分,因此,必须有一个统一管理、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近年来,我国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之间的冲突有所增加,必须尽快建立与区域管理相协调的流域管理体制。
(2)加快流域立法进程。从国外经验可以看出,不论是现实流域管理的需要,还是今后管理发展的需要,流域管理机构应该是流域管理中最重要的管理机构,因此,应该提高流域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使流域管理机构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科学技术等综合手段,保护当地有限的水资源免于污染,尽可能满足社会和国民经济发展对水的需求。
(3)流域投资运行机制市场化。 把市场经济引入水污染治理中,使水资源管理机构企业化,激励流域管理委员会进行合理的国内融资和引进外资,从而开辟更广阔的资金来源,减轻政府负担。这需要赋予流域管理机构更大的权力,增强流域管理机构利用经济手段进行调控的能力。
(4)优化流域管理机构内部结构。由于我国现行的流域管理机构多是国家为了对主要江河实施大规模治理而设置的,客观上形成了流域管理机构忽视水域、水资源和水行政管理,难以承担起流域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且流域管理机构内部政企职责不分,人员结构不合理,造成其流域管理与执法能力不足,因此,应对流域管理机构进行改革,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权利和责任统一的高效流域管理机构。
(5)加大水污染处罚力度。对污染者进行经济和行政处罚,必要时进行刑事处罚,通过惩罚措施的加大遏制污染现状。从严治污,震慑潜在的污染者,改善水质。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X5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50732033
1 绪论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为了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忽视了对环境的保护,也为此付出了极大的代价[1-3]。由于缺乏经验,几大水域都出现了跨界污染的问题,对于跨界水污染的治理也不尽如人意。作为一个公共性质的问题,跨界水污染无疑可以看做是我国诸多跨界公共问题的缩影,如果能够妥善的解决好跨界水污染问题,对于当前极为棘手的跨界大气污染等问题将会起到重要的参考作用。
2 我国跨界水污染治理难的原因解析
2.1 相关法律体系不健全
随着跨界水污染问题的严重性日益凸显,我国也加大了跨界水污染治理的立法力度,制定了以新《水法》为核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但遗憾的是由于对水资源立法需要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出一部完备的、科学的、体系化的水法典。有关规定在具体的跨界水污染治理过程中,缺少相关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法律在执行过程中很难细化。
2.2 有关行政制度不协调
跨界水污染治理的过程十分复杂,一般都是通过流域各地区行政政府、水利环保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协同管理,可以称作是“多龙治水”。这导致了水管理决策权相对较为分散,有关部门很难在短时间内联合做出一个高效的治污方案。
2.3 经济保障措施不完善
目前流域的水环境治理与区域经济的发展水平并不匹配。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起较为科学的环保投入效率评估体系,地方政府在进行环境投入时没有合理的分配。没有规定对跨界水污染这类环境治理的投入标准,也没有确定环保经费的优先级别,这就导致在其他经费开支较大的情况下,削减环保经费的现象层出不穷。
3 国外跨界水污染治理对我国的启示
发达国家也曾出现了流域水污染问题,但很快意识到水资源的重要性,很早就开始探索对于跨界水污染的治理。从发达国家的跨界水污染经验看,相对成功的模式都趋向于设立一个主导部门,并由多个部门合作治理相结合。
3.1 设置拥有 一定权限和法律地位的专门流域管理机构
3.2 完备的法 律作为后盾才能够保证各项工作顺利的进行
3.3 在跨界水 污染的治理中,流域管理机构可以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各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
3.4 明确流域 内各区域的责任,赋予下游地区请求赔偿的权利
4 我国跨界水污染治理的对策
4.1 我国跨界水污染治理的法律对策
我国目前关于跨界水污染治理的立法不仅较为分散,而且可操作性较差。因此,以宪法、环境保护法为基础,构建更加完善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跨界水污染防治法律体系框架,对我国跨界水污染治理有很大的必要性。通过修订现在已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减少法律法规间的冲突,使我国流域管理实现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的高效结合,从而能够更加高效的治理跨界水污染。
4.2 我国跨界水污染治理的制度对策
我国当前实行的是属地水资源管理原则,在具体的跨界水污染治理过程中会涉及到多个地区、多个部门。这就要求跨界水污染的治理需要各地方政府之间、各行政部门之间协调合作,坚决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克服本位思想,最终实现跨界水污染的协同治理。
在我国现行的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基础上,建议应该向以流域管理为重点、地方区域管理为辅的新式管理体制转换。建议以整个流域利益作为基础,划分流域管理区域时以生态属性重新划分,从而建立一个统一管理的流域管理体制,以避免行政地域管理和流域管理间的矛盾。
5 结论
由于流域水资源的自然流动性和极强的关联性,我国主要的七大流域,都是跨越几个行政区域的。因此,解决跨界水污染是我国目前水污染治理中的重点,也是难点。
我国传统治理模式存在很多问题,相关立法不够完善,治理机制缺乏协调性,财政支持不能满足治理的需要。我们在跨界水污染的治理实践中,需要不断进行尝试:要明确跨界水污染问题不能完全依靠政府,更要发动各种非政府组织和个人,调动起企业参与治污的积极性;建立起完备的法律体系,让跨界水污染治理有法可依,同时加大对执法的监督,力求从严执法;优化流域的产业结构,注重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加大对跨界水污染治理的基金和技术支持。
参考文献
[1] 秦勤. 我国跨界水污染治理的对策研究[D].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4.
企业在环保部门的督促下配备了治理设施以后,出于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设施大多在运行一段时间后,一些起沉淀作用的主要药剂材料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处理或更换,如石英砂、斜管过滤设施等,这样的做法导致设备不能正常运行,从而配备的治理设施也形同虚设,当作上级部门监督检查时的摆设而已。再加上有些工业企业环保意识欠强,存在偷排、直排现象,治理设施得不到正常运转,生化设施中细菌因缺少营养而死亡,生化完全失去作用,从而也无法保证出水水质。
1.2企业水污染治理人员主观责任心不强
企业治理效果好坏不与治理人员经济直接挂钩,再有些企业治理人员不是尽力钻研治理方面的业务知识,而是整天想着如何变着法子偷排和应付环保部门的检查,平时不熟练掌握水污染治理设施的要领,等到环保部门监测时,手忙脚乱,药剂乱加,设备阀门乱开,水污染治理设施不能得到有效的运行。
1.3治理人员操作技术有待进一步提高
有些企业治理人员,本身文化素质比较低,虽多次参加环保部门组织的治理设施培训班,但由于每次培训时间较短,又注重理论,再加行业较多,无法面面俱到,所以培训效果欠佳,导致这些治理人员无法真正掌握治理方法,并且得到长足运用,技术不精的治理无法发挥治理设施的最佳效果。
1.4工业企业职工水污染防治意识有待加强
为了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在建厂时通常都自配有水厂,生产时使用自己水厂出来的水。因而企业职工基本没有形成节约用水的意识,冲洗地面之事也司空见惯。每逢检查,企业职工都习惯用水清洗设备、冲洗地面,导致清污不分流。即使不应付检查,当有物料泄漏在地面上或在上下班交接时,有些职工也还是习惯于用水来冲洗地面。水管一冲固然省事,其结果是既浪费水资源又加大了污水处理场污水处理量。有些冲洗废水甚至直接从雨水管道排至江河湖泊,污染水环境。
2对策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作者认为,要切实有效的做好水污染治理工作,必须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2.1排污收费依法征收
排污收费必须完全按污水排放监测结果征收,并实行“浮动制”,每季甚至每月随时调整,坚决杜绝协商收费的现象,同时各级部门不能单凭排污费的收缴情况衡量监察部门的工作好坏,相反,应以各企业的治理情况及周围水环境状况来评价监察工作。
2.2督促企业做好治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环境管理部门应对管辖区内的每个企业的治理设施建立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并经常检查治理设施的保养情况,对一些治理设施破损严重且污水超标排放的企业,应限期整改,必要时实行重新验收,督促企业做好治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2.3对企业治理人员实行奖惩措施
对辖区内所有企业的污水治理人员加强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在建议企业本身对治理人员实行治理效果实行奖惩的同时,环保部门也应对治理人员实行管理,对一年内有偷排行为及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转且连续多次排水超标企业的治理人员实行警告、严重警告,甚至吊销治理人员上岗证;对每次排水都达标的治理人员,环保部门给予精神奖励和一定的物质鼓励.并且建议企业本身对治理人员实行工资与效益挂钩的激励制度或者定期对其进行考核制度。
2.4治理人员培训注重实效
首先加强对企业员工水污染治理重要性的宣传教育,节水和减少水污染的意识要从每个员工抓起,要将节水和减少水污染工作落到平时工作的实处,调动每个员工的积极配合性。平时通过职工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在职工中全面普及节水、减少废水排放量的意识。只有提高每个职工的节水意识,才能将减少废水排放量落到实处。其次加强行业内治理人员的对流,请治理效果较好的企业治理人员进行现场讲解,使治理人员的操作技术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在原注重理论的情况下,逐步转变为理论和实践并重,并注重实践,使企业治理人员的水平有较大的提高。
2.5注重污染前的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加强对经济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对于有污染的项目,防患于未然,坚决不采取危害环境与资源的建设政策,不进行建设危害环境与资源的项目。二是尽快着手进行水污染源防治的研究和实践,并加大对水污染防治的投资。三是政府加快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提高城市废水无害化处理率,大力鼓励和采用适用于我国国情的高效、低耗的废水处理技术,不要照搬外国的方案和技术。四是工业污染的治理应从末端处理改变为源头控制,以达到节约资源、削减污染的目的。
【中图分类号】TU641【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1674-3954(2011)03-0299-02
水污染防治工作自70年代在我国开展以来,环保部门从管理工作入手,对污染治理工程实施规范化管理,建立了若干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推动了污染治理进程。但从近几年来的监测报告来看,水环境状况不容乐观。全国几乎找不到一条未被污染的河流,因污染带来的经济损失数目大的惊人,生态环境状况每况愈下,水污染问题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更直接危害到我们的饮水安全。据世界卫生组织调查显示:全世界八成的疾病是由饮用受污染的水造成。中国有三亿多农村人口饮水不达标,其中水污染造成高达九干多万人饮用水不安全。水污染已开始阻碍我国经济的发展。原因何在呢?笔者以为,污染治理工程达不到预期效果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对污染源进行治理是控制水污染的最有效手段,是改善水环境质量的出路所在。但近年来的污染治理工程却存在着大量的问题,影响了治理效果,浪费了资金,挫伤了人们的治污积极性,致使水污染得不到很好地控制.其主要表现有以下几方面:
一、工程投资居高不下
投资问题多年来一直是污水治理工程的最实质问题,它的大小,直接关系到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周时又是衡量工程本身有无实用价值的关键。在水处理达到一定指标即我们获得一定的环境、经济、社会效益后,投资的大小成了衡量工程成败的重要指标。若以很多的投入而得到极少的产出(指环境、经济、社会效益)则说明投资是低效的。无论是七、八十年代的生化处理法还是九十年代的化学处理法,都存在投资高的问题。生化处理法,由于是由生物对污水中的污染物进行作用,将其转化为生存、发展所需的能量,故而降解速度慢,时间较长,占地面积较大,土建投资较高日处理800吨污水的污水处理厂,两座沉淀地、一座曝气池等,土建规模近1000立方米,投资45万元左右,加曝气设备、泵、管线等投资超过80万,而COD的降解量只有300―500mg/L。对于现在常用的混凝气浮一活性炭吸附技术,日处理500吨污水规模的设备投资约100万,加调节池、污泥池、厂房、管线等,共需投资约50万元。这样的投资COD降解量一般为400mg/IJ左右。处理好的污水除毛纺行业能用于洗毛工段外,其它行业很少能回用.至于冲厕、冲洗车间地面等,又因管线架设复杂、投资高也并无实用价值。因此,得到的只是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而经济效益不明显。这样的投资状况对我国现有的大部分企业来说并无积极性可言,对有些企业来说甚至是一种包袱。投资过高问题严重阻碍了污染治理的进展,也是水环境状况得不到明显改善的原因之一。
二、运转费用企业难以承受运转费用的高低是水处理设备能否正常运转的关键。
运转费用一般说来由药剂费、人工费、电费、设备折旧费,维护保养费等几部分组成。它们的高低直接反应设备、技术的可靠程度,同时又是直接影响水污染治理效果的重要原因。我国现有的常用技术工艺运转费用就比较高,对于经济效益不太好的我国大多数企业来说水处理负担过重。致使水污染治理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四方面
1、药剂费售价太高。如1吨碱式氯化铝价格约3300元,硫酸亚铁为400元左右。
2、工艺中动力消耗过大,电费太高。
3、设备自动化程度低,所需操作人员太多,人工费太高。
4、设备本身及所配电机、水泵质量太差,维护费用太高,如选用质量好的设备,则会增加投资成本。以混凝沉淀方法为例对COD800mg/L的低浓度纺织印染污水,用硫酸亚铁处理至 COD200mg/L左右仅药剂费、电费、人工费就要在 0.7-0.8元,而目前因对排放废水的氨氮指标也有要求,所以需在污水处理工艺内加入生化处理段。对CODl200mg/L的高浓度的纺织印染污水,处理费用则要超过2.0元。这样处理过的污水也只能循环使用部分废水至生产工艺中的粗处理工序,回用水量有限,经济效益不明显。更有甚者,运转费用之高超过治理污水以前的排污费。这对于经济效益第一位的企业来说是一种负担。由于运转费太高企业承受不了,污水处理设备时开时停,不能正常运转有的干脆直接不用,治理设备成了应付环保部门检查的幌子。几十万、上百万的投资就是为“环保局检查时说得过去”,治理污染成了种形式,出现污染源越治越多,环境质量不断恶化的现状。这应当引起环境管理部门和技术服务单位的重视。
三、设备使用寿命短
使用寿命过短可以说是现有污水治理设备的通病,投巨资上的设备多则使用七、八年,少则三、四年。还有极少数的设备由于设计、制作存在严重问题,不等调试运转正常就报费的。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水质恶劣。由于污水中时常含有酸性、碱性物质,有的还含有铰强的氧化剂等,使污水有较强的腐蚀性,设计时考虑不周全就大大降低设备的使用寿命。
2、产品质量低劣。由于技术服务单位偏面追求经济效益,设备在设计、制造过程中就存在问题。如设计时选取的保险系数过小,制造时选用的原材料质量较差,达不到标号,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等。另外,还有选用的配套产品质量不合格等原因。
3、工艺选择不合理。工艺选择不合理是导致设备使用寿命短的又一重要原因。常见的主要是活性炭吸附和离子交换处理单元。这两种技术对所处理的污水都有一定的要求,若进水污染物浓度过高,活性炭和交换树脂就会很快饱和,失去活性,就需要反冲洗活化.随着反冲洗次数的增加,饱和周期越来越短,以致全部失去作用。因此设计中要充分考虑到设备的使用条件,以延长使用寿命。
四、重点污染源难以治理
尽管造成水环境污染的不仅仅是一个企业一个单位,但从成百上千单位的排水状况来看,污水排放量大.污染物浓度高的重点污染源却是造成水环境恶化的罪恶之魁。虽然它们的数量不多,但它们对环境造成了相当大的威协,左右了区域内的污染状况。重点污染源主要是造纸、酿酒、石油化:工等,这类型企业的数量不多,但对环境污染的贡献值很大。因此搞好重点污染源的治理是保护水环境的关键措施。
但从我国的水污染防治技术和经济状况来看.对污染严重的造纸、酿造等行业的污水治理还未见有可行的技术。对造纸行业提倡的碱回收工艺,对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的确起到一定作用。但本方法只使用于规模宏大的造纸厂,对中小厂家来说是行不通的。投资巨大运转费用高,出现严重的负效益。即使是大型造纸厂,运转情况也不理想,普遍存在运转费高于回收碱价格的现象。而对于利用黑液提取木质素磺酸钠的工艺,也存在技术不完善、投资高,管理复杂、产品销售不好的原因而一直未能推广。只有白水回收技术工艺简单、投资少,经济效益较为明显,而有一定的实用价值。但白水不是造纸污水的重点,它的回收对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影响不大。因此,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污染。致于酿酒、石油化工等行业的污水处理也没有可靠实用的技术重点污染源难以有效控制是造成水污染的根本原因。治理重点污染源便成了今后改善水环境状况的根本出路所在。
五、总结:
几点对策建议从水处理工程的目前状况来看,水环境前景实在令人担忧,但究竟如何加以控制,有识之士提出厂许多切实可行的建议,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面笔者就水污染防治工程谈几点看法。
1、水污染应该防与治结合。单纯强调治理不仅投资巨大,收效也往往不太明显。污染物从根本上来讲是生产过程中设备、技术落后而浪费的原材料,排放的污染物越多,原材料浪费就越多,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就越差。因此,水污染一定应该从生产工艺上进行预防,提高工艺的科学性能和设备的先进性能,尽可能多地将原材料转化为成品,既可提高经济效益又能减轻污染。与污染治理有关的管理制度如“三同时”限期治理,环保目标责任制等,应当在政策上督促和鼓励将单纯对污水进行治理同改革工艺、设备,加强生产管理结合起来.减少生产中的浪费现象,选择无污染工艺、设备。同时,环保货款也应带有倾斜性,给予支持帮助,鼓励对污水进行防治结合的项目上。
2、加强对技术服务市场的管理。由于环境工程起步较晚,环保技术市场管理没有走向正规化,一直较为混乱,没有形成正常的竞争机制。环保部门应当从服务的角度出发,对技术服务市场进行管理,对服务单位的技术状况,设计、施工能力,以及工程方案的可行性、投资、运行管理等进行严格把关,给企业当好参谋。企业则应当加强信息联系,对所上工程进行投标,展开竞争,对竞争单位的方案进行审查、论证,选出投资最少,运行费最低,处理效果最好的方案,保证工程质量。
中图分类号:X7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24-0053-03
1 引言
浓度控制是指以控制污染源排放口排出污染物的浓度为核心的环境管理方法体系。总量控制是指以控制一定时段内一定区域内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总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方法体系[1]。污染源达标排放属于浓度控制范畴;污染物总量控制属于总量控制范畴。2000年之前我国的“排污收费”、“三同时”、“环境影响评价”等都是以浓度排放标准为主要评价标准,2000年以后,特别是进入“十一五”以后,环境管理是以浓度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为评价标准的,并且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减少[2]。对于存在环保欠账的机械行业某老企业来说,污染源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减排控制要求给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严峻的挑战。对于污水国控企业而言,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和重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是非常重要的。
2 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和重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内涵
2.1 有助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环境保护责任是企业的重要社会责任。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人们开始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从各个方面着手保护环境。企业作为社会的一员,理应承担起相应的环境保护责任。这一责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产品绿色化,二是保护和治理环境。而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这也是为企业进行污水治理工作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因此,企业对污水进行治理,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和重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是对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非常重要的。
2.2 有助于企业防范环境法律风险
国家在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对水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超过水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法律责任都进行了明确规定,上级部门和母公司也将水重点污染物如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排放总量作为绩效考核指标。
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对企业违法排放污染物的,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处罚外,还规定了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水污染防治法也对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处罚进行了明确规定。另外,省环保厅总量办对企业COD、氨氮总量指标也进行了核定,同时企业的上级母公司也下达COD、氨氮指标绩效考核规定。如果企业污水超标排放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将面临环境处罚和绩效考核的风险,所以为规避这一风险企业必须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和重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
3 水污染源现状
3.1 水污染源概况
据调查,机械行业某企业2010年生产生活用新鲜水量270万t左右,排放污水约200万t。主要水污染源包括机械加工车间产生的的废乳化液,油漆喷涂线产生的油漆污水,锅炉冲渣污水,探伤产生的的废磁悬液污水,洗浴产生的生活污水等。主要污染物有COD、石油类、悬浮物、氨氮等。
公司有两个污水处理站,都是采用集中处理方式进行水污染防治。需要把污水集中收集后运送到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3.2 水污染源存在的主要问题
污水总排放口石油类、悬浮物、氨氮、pH值能够达标排放,但COD偶有超标排放现象,最高浓度达314.6 mg/L,标准值为150 mg/L。
3.2.1 部分水污染源没有进行治理,不能保证COD达标排放
企业无第一类污染物。影响COD浓度的主要污水有乳化液污水、油漆污水、磁悬液污水和生活污水,具体污水情况如表1。生活污水每年排放量30万t左右,COD浓度超过排放标准,没有进行治理。其余各类污水水量虽少但COD浓度高,其中乳化液污水收集后运到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油漆污水、废磁悬液、生活污水直接排入下水管网。
3.2.2 污水总排放口无污水处理设施 ,不能保证COD稳定达标排放
由于污水最终要汇集到总排放口的特殊性,总排放口没有污水处理设施,使污水总排放口COD偶有超标排放的现象。
按照COD控制指标要求,污水总排放口COD浓度应低于标准值150 mg/L才能完成总量要求,低于的数量取决于污水排放量,对于污水总排放口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厂区而言是有难度的。
4 对策与建议
企业为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满足政府和行业环保要求避免环境法律风险[3],考虑了环保历史欠账,采取措施予以应对,主要对策措施是对污水实施过程控制,研究中水回用系统[4]。
4.1 积极实施节水项目以减少用水总量,使新鲜水量逐年降低
企业对没有循环利用的冷却水实施循环利用;对已经循环的冷却水实施内循环系统替代外循环系统;对宅区和厂区供热系统实施改造,取消燃煤锅炉,减少了除渣及除尘系统用水和系统补水等等。最终使得新鲜水量逐年降低。
4.2 对所有除生活污水以外的重度污水进行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
企业与高校合作,对油漆污水、磁悬液污水进行科研攻关,也实现了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2011~2015年累计处理重度污染废水1243.48 t,如表2。其中2014年处理水量390.05 t与2010年调查出的重度污染废水412 t仅差5%。至此,除生活污水以外的影响COD浓度的乳化液污水、油漆污水、废磁悬液污水等重度污水都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和控制。
4.3 在污水总排放口安装重点水污染物COD和氨氮在线监测设备
企业将在线监测设备相关运维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企业管理,保证了在线监测设备的有效运行。在线监测设备在运行过程中,COD和氨氮浓度一直在指标控制范围内。由于取水系统受冬季燃煤采暖锅炉冲渣污水携带炉渣进入下水管网的影响,影响污水悬浮物浓度,在取暖期间出现了取水泵抽不上水的情况,导致在线监测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燃煤采暖锅炉取消以后,彻底解决了这一问题,也降低了悬浮物排放浓度。
通过以上三项措施的实施,企业实现了污水达标排放,重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在指标范围内,并呈递减趋势。2011~2015年有关重点水污染物总量和浓度指标完成情况如表3。
5 结语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辖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和水功能区划要求,在满足水环境容量及水质目标的前提下,科学制定地区产业发展规划,确保跨界河流达到环境功能区划和水质责任目标断面考核要求。
(二)要按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依法强制淘汰或关闭落后生产能力和工艺。对辖区内存在超过国家或者省规定的水污染排放标准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应依法实施限期治理、限产限排或停业关闭。
(三)当水环境质量达不到水环境功能区划和水质责任目标断面考核要求时,可以根据总量减排的原则,对排放水污染物的单位采取限制生产、停止生产等行政措施。
(四)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新上项目不得突破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上游县(市、区)环保部门审批可能对下游区域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征求下游县(市、区)环保部门的意见。上下游县(市、区)环保部门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争议的,报市环保部门审批。对于新建项目未批先建、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的,要依法责令停建、停产。
(五)对污染严重、造成跨界污染纠纷、超过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该区域内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建立健全协商机制,科学防范跨界污染事故发生
(一)上下游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定期召开水利、环保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相互通报跨界河流水质、水文、闸坝运行、饮用水安全等情况,商讨跨界水污染防治工作,跨县界河流上下游县(市、区)环保、水利部门每月互通断面水质、水文、闸坝运行等信息。
(二)在敏感时期和闸前水质超标时,跨县界河流上下游县(市、区)环保、水利部门应加强协调沟通,及时通报河流水质、水文、闸坝调控等情况。水利部门要将闸坝放水计划及时告知环保部门,环保部门对闸前水质监测,提出放水建议。在放水期间,环保部门应加密对河流水质监测,根据下泄水质情况,及时提出应对建议。通过环保、水利沟通和协调,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调控闸前蓄水量和下泄流量,既避免污水在闸前聚集,又防止污水集中下泄造成水污染事故。
三、建立健全协作处置机制,努力减少污染危害和损失
(一)当上游县(市、区)发生污染事故或者污染物排放和水量、水质、水文等出现异常时,上游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水行政等相关主管部门应立即通知下游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水行政等相关主管部门,并加强水质监测、闸坝调控,对有关污染源采取限产限排或停产整治等限期治理措施,下游县(市、区)政府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做好防范。
(二)当下游县(市、区)发生水质恶化或者污染事件并确认由上游来水所致时,应及时通报上游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等相关主管部门,同时要密切关注水质变化并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不得将污染水体向下游排放;上游县(市、区)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同时对排入下游的污染水体进行处置,直到达标,并向下游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时通报事件调查处理情况。
(三)一旦发生跨界水污染事故,上下游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应对突发事件的要求,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同时上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游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查明事故原因,控制污染发展,并及时向下游县(市、区)通报情况。
水不仅是人类宝贵之源,而且是生命之泉。人类的生命不能离开空气,也不能离开水。从太空中看,我们居住的地球是一个椭圆形的极为秀丽的蔚蓝球体。水覆盖了地球70%以上的表面,所以地球是名副其实的大水球。
我们地球是宇宙中最为独特的星球。可是,在对水资源需要不断增长的同时,人类的活动对水体的污染也日益严重,使许多可用的淡水资源遭到破坏,就连清澈见地的小河与溪流也被我们污染。因为死亡有机质能消耗水中缺氧,危机鱼类的生存,还能导致水中缺氧,致使需要氧气的微生物死亡。而正是这些氧微生物能够分解有机质,维持着河流小溪的自我净化能力。
为了预防和保护水资源,合理利用好水资源,每一个生活地球上的人都有义务和责任了解水污染形势,防止水污染蔓延。作为地球一员的我提3点建议:
1.政府调节水资源时,应当统筹兼顾,维持江河的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体的合理水位,维护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
中图分类号x5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10)23-0267-01
辽宁省土地面积15万km2,主要水系有辽河中下游、浑河、太子河及大辽河、沿渤海西部诸河、沿黄渤海东部诸河、鸭绿江等,有大型水库25座。全省多年平均降水量677.8 mm,70%~80%集中在6—9月,多年平均地表水量302.4亿m3,加上地下水资源量后,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342.0亿m3,年际年内分布很不平衡,水资源短缺,人均水量不足900 m3,是北方缺水严重的省份。
1辽宁省水污染状况
1.1污水排放量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辽宁省12年入河(海)排污水总量呈阶梯下降:1998—2001年为29.7亿~29.1亿t;2002年27.8亿t;2003—2009年26.6亿~24.5亿t。总体下降为17.5%。全省12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海)排放总量呈台阶式下降趋势:1998—2003年245万~166万t;2004—2007年128.0万~124.3万t;2008—2009年96.7万~83.4万t。总体下降为65.9%。
1.2地表水水质评价
辽宁省30条河流58个水质站(河段)总计评价河长2 411.6 km,采用公报中“全年”水质评价成果,进行综合分析,选定水质现状评价结果如下:一是按水系评价。评价站数、评价河长,占总评价站数、总评价河长百分比为:辽河中下游11个站,河长516.6 km,分别占19.0%、21.4%;浑河、太子河、大辽河等21个站,河长837.5 km,分别占36.2%、34.8%;沿渤海西部诸河14个站,河长656 km,分别占24.1%、27.2%;沿黄渤海东部诸河7个站,河长290.5 km,分别占12.1%、12.0%;鸭绿江5个站,河长111 km,分别占8.6%、4.6%。二是按水质类别评价。评价站数、评价河长分别占总评价站数、总评价河长百分比:ⅰ类1个站,河长75 km,分别占1.7%、3.1%;ⅱ类14个站,河长694.1 km,分别占24.1%、28.8%;ⅲ类6个站,河长253 km,分别占10.3%、10.5%;ⅳ类3个站,河长89 km,分别占5.2%、3.7%;ⅴ类6个站,河长379 km,分别占10.4%、15.7%;劣ⅴ类28个站,河长921.5 km,分别占48.3%、38.2%。综合分析ⅰ、ⅱ、ⅲ类达标水质21个站,占总站数36.2%,河长1 022.1 km,占总河长42.4%;ⅴ类、劣ⅴ类污染水质34个站,占总站数58.6%,河长1 300.5 km,占总河长53.9%。
1.3ⅴ类、劣ⅴ类水污染状况
辽宁省12年58个水质站中有34个ⅴ类、劣ⅴ类水质站,占58.6%,劣ⅴ类水质站28个,其中23个站连续10年以上出现劣ⅴ类水质。辽河、浑河、太子河、大辽河占了19个站。在34个ⅴ类、劣ⅴ类水质站12年共计408站中有333站是劣ⅴ类水质,占81.6%。
1.4氨氮污染严重
34个ⅴ类、劣ⅴ类水质站中12年每年有25~30个站劣ⅴ类水的氨氮超标(占73.5%~88.2%),其中有60%的站超标2~7倍,有12%的站超标10~30倍,最大超标53.2倍。污染高超标长期居高不下,严重制约全省水质好转。
1.5主要污染物严重超标
单项评价最大“超标倍数”的站,超标倍数及出现年份如下:高锰酸盐指数以建平站为最大,超标19.9倍(2006年);化学需氧量以营口站为最大,超标19.3倍(2006年);生化需氧量以海州站及建平站为最大,均超标37.8倍(2002年);氨氮以海州站为最大,超标53.2倍(2004年);挥发酚以锦州站为最大,超标475倍(2004年),到2009年已快速下降到超标11.8倍,进入ⅴ类水质。
2水污染变化趋势分析
将全省34个ⅴ类、劣ⅴ类水质站、5个污染项目12年(其中化学需氧量仅有23个站8年资料)逐站、逐项、逐年水质单项评价成果(超标倍数、水质类别)等内容,得出每年159(或136)站项共计1 816个数据。
34个站5个污染项目12年最大超标倍数的出现年份共154个,从每年出现个数多少,可以看出水污染程度,划分3个时期分别小计年数、出现个数、平均个数及占平均数总计的百分比如下:1998—2002年,5年、54个、年均10.8个、占26.1%,为水污染上升期;2003—2005年,3年、66个、年均22个、占53.3%,为水污染高峰期;2006—2009年,4年、34个、年均8.5个、占20.6%,为水污染下降期。
达标水质(ⅰ~ⅲ类):1998年、2000年、2004年分别出现19、11、20个站项,分别占14.0%、8.1%、12.6%;2005—2009年15~55个站项,占9.4%~34.6%,呈上升趋势,水质好转。重污染水质(ⅴ类、劣ⅴ类):1998年、2000年、2004年分别出现93、117、125个站项,分别占68.4%、86.0%、78.6%,高位百分比上升后小幅波动,水污染加重;2005—2009年123~72个站项,分别占77.4%~45.3%,水污染呈下降趋势,水质好转。
综合上述统计分析总结如下:一是全省入河(海)排污水总量12年从29.7亿t降至24.5亿t,减少17.5%。二是全省入河(海)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12年从245万t降至83.4万t,大幅减少65.9%。污染物浓度大幅下降,水质好较。三是水污染最大超标倍数的“出现年份”的个数及占百分数,分析得出已从高峰期2003—2005年的53.3%下降到2006—2009年的20.6%,已进入水污染下降期。四是34个ⅴ类、劣ⅴ类水质站中的达标水质(ⅰ~ⅲ类)近5年逐年从9.4%上升到34.6%,呈上升趋势,水质好转;重污染水质(ⅴ类、劣ⅴ类)近5年逐年从77.4%下降到45.3%,水污染下降,水质好转。
3治污举措
国家明确要求水污染治理要加大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水处理率城市要达到70%以上,县城要达到50%以上[1-4]。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投入大量资金,采取治污重大举措——大力建设污水处理厂,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措施。一是大力建设好污水处理厂。全省“九五”投资10亿元,建成7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97.5万t,2008年底省政府提出要在2009—2010年投资110亿元,新建99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453.6万t,到2009年底已建成67座,其余32座可于2010年底全部完成。到2010年底城市污水处理率由2008年的50%提高到86%,县城由8.6%提高到82%,大大超过国家确定的污水处理率指标。二是运行好与管理好污水处理厂。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实行每月考核制度,加强新厂配套管网建设及旧厂提标,通过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等措施,解决运行资金不足的难题,促进提高稳定运行率。建议要通过探索建立新型管理机制、配备强有力的领导、充实专管人员、明确职责、多方筹措管理经费、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等措施,强化管理工作。要加强厂内设备的维修、检测,组织专业人员培训以提高技能,管理好全省污水处理厂,充分发挥其治污能力,推进全省水污染全面下降,使水质全面好转。
4 建议
通过上述分析,到2009年底全省水污染已呈下降趋势,水质开始出现好转。到2010年底全省将有147座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日处理污水将达到876万t,污水处理率将达到82%(县城)~86%(城市),治污将初见成效。建议近期尽快采取三大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巩固提高现有污水处理厂,使其运行好、管理好,强化旧厂提标改造,充分发挥治污效能。二是针对治污薄弱的地区、企业,筹资继续兴建一批污水处理厂。三是对氨氮重污染的治理,一方面控制污染源头,对高含氨氮的化工等企业继续实施减排限排污水总量政策,大力倡导适量施用化肥农药;另一方面对污水处理厂要尽快采取强有力的工艺措施,驱走氨氮重污染这只“拦路虎”,充分发挥治污的决定性作用。编辑
5参考文献
[1] 罗兰,陈峡忠,庞海岩.流域水污染治理模式创新研究[j].河南科学,2010,28(6):740-743.
本次调研通过了解镇江在水污染方面的现状,主要针对其在工业水污染与生活水污染存在的问题,在调研中我们不难发现,镇江水资源的污染源约70%来自于工业污染。在镇江的城市规划中,工业化几乎已经成为镇江城市发展的主旋律。这样的发展规划在带来高效益的同时也给镇江带来了严重的水污染,很多工厂为了降低排污与净化成本,将污水与工业废料投入河水中,这给水环境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其次,我们通过调查居民区的水资源利用情况,情况还属乐观,最主要的问题在于水资源浪费,但是在近几年政府的积极宣传下,水资源的合理利用观念显然已经深入人心,这样的发展趋势是很乐观的。针对本次调研结果,我们主要针对工业方面的水污染防治提出一些措施。
本次研究力图运用系统工程学、运筹学等相关理论对水资源危机问题处理进行分析,构建包括水资源浪费、水资源缺乏、水资源浪费三个维度的基本衡量指标体系,配合科技发展对当代中国水资源危机进行实证研究,提出基于国家国情的路径与对策建议。
在此调研基础上,结合资料查询与实地实验,我们针对不同的污染程度,提出一级、二级、三级处理工艺。对一级污水采取物理物理方法,如筛滤、沉淀等去除污水中不溶解的固体和漂浮物质,污水二级处理应用生物处理方法,即通过微生物的代谢作用进行物质转化的过程,将污水中的复杂的有机物氧化降解为简单的物质。污水三级处理是在一、二级处理的基础上,应用混凝、离子交换、反渗透等物理、化学方法去除污水中难溶解的有机物、磷、氮等营养性物质。污水中的污染物组成非常复杂,常常需要以上几种方法组合,才能达到处理要求。通常情况下,污水一级处理为预处理,二级处理为主体,处理后的污水一般能达到排放标准。三级处理为深度处理,出水水质较好,甚至能达到饮用水质标准,但处理费用高,应用较少。考虑到成本,我们推荐建立一级与二级处理,既能有效处理污染又能控制成本。
通过我们的实地实验,首先,我们选取了一个占地面积约为10平方米的污染区,首先进行了污染物打捞,通过三级不同的处理工艺,结合生物接触氧化法,加入适当的常用药剂例如聚合硫酸铁,水污染得到了初步的缓解,通过测量,我们发现,水中的污染物降低了约2%,虽然只是小量的变化,但是我们有希望去加以实践,使水污染得到缓解。水污染的防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更加需要做的是从源头做起,杜绝水污染源,加大水污染防治的宣传,提高居民、企业的绿色意识。当然,水污染的治理还要结合政府与民众的共同努力,政府可以出台相应措施促进企业建立绿色机制,出台相应优惠与资助政策,三位一体地促进水污染源头的防治。
水资源危机的有效处理预计可带来三方面的效益:一是经济上的,大量水资源的节约一方面减少了国家、企业、个人的现时成本,另一方面也是为长远上国家的经济效益创造了条件;二是环境上的,水是生命之源,亦是发展之本,促进良好的自然环境的形成,实现绿色环境的美好愿望,引导社会趋向于“人境合一”。
致谢:非常感谢本次调研中孟庆峰老师的认真指导,为本次调研的成功打下了非常见识的基础,更为我们提出可行性的工艺措施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同时也感谢缪波、杨骁同学对本次的倾力付出!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