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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变电站施工的基本特点
作为整个宫殿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变电站在设计及建设阶段需要考虑的问题有很多。首先,变电站的建设在地质与地形方面有着较大的条件限制。新建变电站通常要依照供电系统的整体需要,再选择供电网络中的某区域进行布点、建设,因此会遇到复杂的地形和地质条件,继而使得变电站的工程施工难度加大;其次,与普通工程施工相比,变电站工程施工的精密程度以及所运用的设备和综合自动化程度要更高,许多项目均有着更为专业的施工标准和要求;再者,变电站工程质量要由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以及施工设计等多个阶段的工作而决定,因此必须要协调多方面的力量,做到各环节的有机统一,才能保证顺利完工;第四,监理方的主要任务是对变电站的整体施工进行现场的协调与监督,而目前变电站工地现状是一个监理人员,被施工人员通称“某工”,这些监理人员几乎都是刚从学校毕业的学生,没有现场管理经验,不懂工程监理程序,对于监理规范更是一窍不通,他们在现场的监理工作,认为是监督管理别人的,而并非是提供服务的监理工作者,更没有工程师职称,也未通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这就造成了监理队伍门槛低,素质差。
2 遵守法律法规,严把质量关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本着创优质工程的宗旨,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司质量体系程序文件中的有关程序和国家规程规定的有关施工工艺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工艺和质量满足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要求;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对关键项目、薄弱环节、新的施工技术和安装工艺组织技术攻关、质量攻关和工艺改进活动,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必要的管理措施,实行预控,达到逐步提高工程质量;落实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开展各项质量竞赛活动,增强职工的质量意识,使职工具备“严肃认真、周到细致、稳妥可靠、万无一失”的工作态度,把工程隐患和不满足运行要求的缺陷消灭在形成的过程之中和运行之前,为项目法人提供满意工程;坚持技术交底制度,即施工前由公司对项目经理部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工作,贯彻项目法人的要求、设计意图,对施工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施工方案等进行详细说明,使施工人员做到心中有数;坚持质量三级检查制度,建立质量跟踪卡,做到上道工序没检查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定期向项目法人、监理工程师通报质量情况,提供质量检查结果和有关记录;积极配合项目法人、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各项检查和验收工作,同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检测手段;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必须有项目法人代表签字;隐蔽工程、关键工序邀请项目法人、监理工程师到场,接受他们的监督和检查;前后衔接的分项工程,在前项工程结束后,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分项工程的施工,并提交有关的资料和施工记录;施工中与项目法人、设计代表、监理工程师密切配合,互相协作,沟通思想,共同协商,解决实际疑难问题,共同把好质量关,争创优质工程。监理单位针对进度情况,适时组织召开进度专题协调会,研究对策。抓进度时,要注意方法态度,要站在施工单位的角度思考问题,帮助施工单位想办法、出主意,想方设法具体地落实增加机械和人员,保证材料供应,保证机械设备的维修养护,从而保证了进度计划的实施。
3 严格控制安全措施
变电站工程项目的主要特点是综合风险指数超高,危险源点比较多。一个小小的隐患或者失误,都有可能引发电源点到电网或用户的系列重大事故。电力行业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最严,施工现场布置整齐有条理,材料分区堆放,各种安全标识齐全美观;在现场,从项目经理到施工管理人员、作业工人,着装统一,按规定佩带不同颜色的安全帽,便于管理;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课,每天坚持班前安全会;经常组织施工工人的安全学习考试,有时还采取奖励措施,对通过考试的人员进行精神鼓励、物质奖励,安全工作做得生动活泼。对于新上岗的工人,必须通过安全教育和考试合格才允许上岗;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票制度,只有开具了安全作业票,才允许进入现场施工,并且要求班组长随身带好作业票,便于随时检查。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这些安全文明工作的落实情况。在每日的安全巡视中,要注意吊机、钻孔桩机的钢丝绳、基坑边坡、配电箱、脚手架等危险源的安全情况。监理过程中除了采用W(见证)、H(停工侍检)、S(旁站)等监理手段外,建立起一套针对项目特点的教育、责任分解、安全交底、考核、通报等安全监督工作流程。
现场监理人员应坚持严格的请示报告制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要求相关责任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立即停工。在监理意见得不到落实时,监理人员应该及时按相关规定向业主及当地安全监管机构报告,并保留相关书面资料。
4 勇于摒弃传统监理思想,树立服务观念
监理单位必须要敢于摈弃传统的思想观念,积极地转变思路,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意识。第一,要主动和承包方深入探讨承包合同,尽最大努力协助承包方有效地规避风险,减少在整体施工中与业主方面的矛盾与冲突;第二,要主动向施工监理的两端延伸监理工作,因为运行变电站改扩建项目在整体设计的过程中有可能会由于设计部门对变电站现场施工条件和设备运行的基本状况了解不够,而导致工程在开工之后产生设计上的变更,监理必须要提前主动参与,向上延伸监理服务,在项目初设审查阶段就发挥自身的积极能动性,提出相应的建议。
综上所述,变电站的施工监理工作对于我国社会的整体稳定以及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着重大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要提高变电站施工监理的有效性,在施工过程中严把质量关,使监理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将质量问题的发现与控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继而保证变电站的工程能够达到安全、优质的建设目标。
参考文献:
[1]罗幸福.浅析电站厂房施工管理及其质量控制措施[J].建筑施工,2008
【中图分类号】 TU7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727-5123(2012)06-049-03
情势变更原则作为合同履行的重要原则早已被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以不同的形式采用,并在合同履行艰难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情势变更原则虽然也倍受我国立法界和司法界的关注,但是立法者出于种种考虑,一直未能把情势变更原则写进我国《合同法》。但这并不代表立法者否定了情势变更制度,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回避了这个问题,把它留给司法来解决。终于,2009年5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新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中正式确认了情势变更原则,首次以司法解释确认了情势变更原则的普遍性法律效力。
但是由于建设市场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殊性,情势变更原则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适用面临着特有的问题。建设工程一般具有标的大、履行时间长、风险系数高和人工需求多的特点,而施工合同由于建材、人工的暴涨暴跌等情势的变化导致履行艰难甚至无法履行的局面频繁发生,从某种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以及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利益。那么,作为业主,如何充分考虑建设施工的特殊性,在施工合同中引入情势变更原则,一方面保证承包商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又要确保情势变更原则的合理、谨慎适用,从而有效维护业主自身的合法权益,这对所有建设项目的业主来说,都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1 情势变更原则的渊源以及在我国的现状
情势变更原则起源于十二、十三世纪注视法学派著作《优帝法学阶梯注解》中的“情势不变条款”。到16、17世纪,自然法思想处于支配地位,情势变更原则得到广泛的适用。到18世纪,却因为适用过于泛滥,受到批评并逐渐被摒弃。直到20世纪20~40年代,由于两次世界大战和1929~1933年席卷整个西方的经济危机,给世界各国的政治、经济带来了剧烈动荡,导致了经济大萧条、物价不稳定、通货膨胀、货币贬值等变动,同时也使得许多合同无法依照约定履行。如果仍然坚持契约严守原则,将严重损害合同当事人一方的利益。因此,情势变更原则重新受到重视,并在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以及国际法领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情势变更制度。
情势变更原则最终被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许多国家所接受。但是,我国《合同法》却并没有确立情势变更原则。但司法实践中并不排斥对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很早就有相关的司法案例。而在建筑行业,更是早在2002年8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第二十七条就允许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规定如下:“因情势变更导致建材价格大幅上涨而明显不利于承包人的,承包人可请求增加工程款。但建材涨价属正常的市场风险范畴,涨价部分应由承包人承担。”
2009年5月13日《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6条更首次以司法解释形式正式规定了情势变更原则,规定如下:“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释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这一规定等于重新确认了情势变更,弥补了《合同法》之不足。自此,情势变更原则终于确立了正式的地位,拥有了普遍性的法律效力。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必要性
我们知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履行周期长、风险系数大、工程涉及的利益主体广而多,各种社会和自然环境相比合同订立时可能会发生异常变动,甚至变化幅度超过施工企业本身能承受的风险范围。在此情况下,若社会和自然环境等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往往导致大量纠纷,甚至导致工程停工、施工方拒绝交付验收合格的工程、生产劳务工人聚集讨要工资等恶性事件。这对合同双方来说,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因此,为了更好的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在施工合同中引入情势变更原则是非常有必要的。
3 情势变更原则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具体适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所有有名合同中最复杂、产生纠纷最多、涉及法律关系最多的合同。情势变更原则是合同履行制度最难把握的原则,所以要将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并非易事。因此,业主在实践中必须把握好一些关键性的问题,比如适用的范围、事由的判断、适用的度以及与相关法律制度的关系等问题,尤其与商业风险、不可抗力、显失公平等法律制度上的相近相似问题。如果在实践中这些问题处理不当,容易给合同双方带来很大的困扰。
3.1 适用情势变更的施工合同形式。我们知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计价方式不同,可以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三种。可调价合同对风险的管理是开放和动态的,已将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影响、造价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等因素规定为可调整因素,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意义不大;成本加酬金合同中,工程的最终总价完全依据客观发生的实际情况按实结算,全部风险由业主承担,承包商在履行过程中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根本不存在适用情势变更的必要。
而固定价格合同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固定总价合同,合同约定的总价或单价往往不能调整。所以承包方的投标报价包含正常商业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约定范围内的风险由承包方全部承担,超出约定范围才考虑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而实际中风险超出约定范围的情况时常发生,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可能性也就最大。因此,在建设施工合同中,情势变更只适用于固定价格合同。
3.2 固定价格合同中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范围。建筑工程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必须是在排除了不可抗力、商业风险、显失公平等导致双方当事人利益失衡的其他法律制度之后,由于继续履行合同将导致一方利益严重失衡的情形,才可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从国内诸多法律法规的制定精神和原则进行探究,适用情势变更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①情势变更事由必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后至合同履行完毕之前这段时间内;②情势变更事由的发生是当事人无法预见的,通常包括全国物价大幅上涨(或下跌),且变化幅度超出了行业市场固有的商业风险幅度;各种经济行政管理措施;国际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外国货币大幅度贬值或升值;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和对经济的调整;③情势变更事由的发生导致继续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无法完成继续履约的。
3.3 固定价格合同中情势变更标准和度的确定。我们知道,建材大幅度涨价是出现情势变更的主要事由。因此,为保证情势变更原则能在履行合同中得到公平合理的适用,业主及承包商双方应重视事前控制,在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就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签订合理的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明确各方承担风险影响的原则,切实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业主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工程计价中的风险范围、控制和处理原则。双方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①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包含的材料范围;②承包方的投标价格中包含的材料价格风险的幅度;③当主要建筑材料的价格波动超过投标价格中的风险幅度时的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为区别正常的商业风险,也为确保因情势变更而遭受不利一方的利益,绝大多数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继出台了调差文件,并规定了一定的调差幅度。此调差幅度可视为情势变更的标准和度,在调差幅度范围内的价格波动视为正常商业风险,如果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则由承包商承担损失由业主受益,价格下跌则由承包商受益,由业主承担损失。在调差幅度范围外的价格波动视为情势变更,如果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则由业主承担损失,价格下跌由业主受益。
至于调差幅度,则根据各地建材市场行情确定,标准不一。如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规定钢材价格调差幅度为±5%、其他材料价格调差幅度为±8%;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规定为±3~6%;江苏、广东、福建和云南省建设厅规定为±10%,湖南省建设厅规定为±8%,深圳市建设局规定为±5%。由于各地标准不同,在遇到一些大的工程时,省与省之间出现冲突,上级法院与下级法院之间出现矛盾。对此,笔者将在后续内容中加以细述。
4 施工合同中合理运用情势变更原则的案例分析
4.1 实际运用案例介绍。新城总部大厦建筑群S-06地块办公楼项目,是江北新城核心区启动和示范项目,建成后将成为江北新城投资的产业孵化基地、招商引资的窗口、形象标志、总部聚集中心和公共服务中心。本项目由南京江北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负责投资建设,总投资约8.06亿元,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5518.5m2,建筑面积123618.6m2,地上总建筑面积89314.8 m2,地下室总建筑面积34303.8m2,建筑总高度为 99.050m。本项目形体功能布局主要分为三部分组成,即北侧A塔楼和南侧B塔楼以及西侧的裙房组成。A、B两楼使用功能均为办公,共23层,裙房为三层。两个塔楼由形如“飘板”的顶层连接,造型独具个性。
4.2 情势变更原则的实际运用。新城总部大厦建筑群S-06地块办公楼项目自2011年1月开工进展至今,已经陆续完成桩基、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土建、水电安装、钢结构及室外工程,幕墙工程,通风与空调安装工程,泛光照明工程等等施工项目的招标工作。为了充分体现情势变更原则在本项目中的合理运用,同时也为了体现合同双方权益对等原则,在招标文件的合同形式选择、合同条款设置、合同价款调整等方面,我们采用如下策略:
4.2.1 业主编制合理的招标控制价和评标方法。为了防止施工单位在投标时采用低价投标以期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再利用情势变更原则来获得合同价款的调增,因此,业主应编制合理的招标控制价,并在招标文件中设定合理的评标方法,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投标单位这种投机取巧的行为。所以,我们在施工招标过程中,通常采用较多的是苏建招[2010]333号文中规定的评标方法二: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控制价为B,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1×Q1+B×K2×Q2,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30%,35%,40%,45%,50%;Q2=1-Q1;K1、K2的取值范围见[2010]333号文件规定。Q1、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由业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4.2.2 合同形式。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量的风险由业主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商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
4.2.3 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政府文件规定的不可竞争费用、人工工资价单价应执行苏建价[2011]812号文件、政策性调整、及不可预见外的一切风险。除发包方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出具,变更须经承包人、发包人、监理、跟踪审计认可后有效)、发包方和监理方均认可的签证。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已充分考虑风险范围及风险程度,风险已含在合同价内,结算时不作调整。
4.2.4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照苏建价[2008]67号文要求,将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2%以上,不超过10%的各类材料定义为第一类主要建筑材料,材料费占工程10%以上的各类材料定义为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甲乙双方约定,施工期间当第一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在10%以内的,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此幅度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收益。
差价的确定以南京造价管理部门的材料指导价为基准,为施工期同类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格(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Σ(每月实际使用量×当月材料指导价)/同类材料总用量)与递交投标文件当月的材料指导价格的差额。
4.2.5 施工合同中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实例。譬如《新城总部大厦桩基、基坑支护、土石方工程》投标时间在2010年11月份,在其施工过程中一类主材水泥42.5级涨价或下跌幅度始终没有超过±10%,因此不予调整;而钢板(综合)则连续多月涨幅超过10%,因此,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业主予以调增。二类主材中钢筋(综合)、商品混凝土C35水下、商品混凝土C30等也是多次涨幅超过5%,同样地,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业主同意调增。
再譬如《新城总部大厦建筑群S-06地块办公楼工程合同》签订时间为2011年11月28日,当时人工工资单价执行的是苏建价[2010]494号文件。后来在施工过程中,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了苏建价[2011]812号文《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城市轨道交通、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规定自2012年2月1日起执行新的人工工资单价。毫无疑问,这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因此,业主对于承包商在2012年2月1日之后完成的工程量部分,都按新文件规定的人工工资单价标准予以调增。
5 业主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适用情势变更时应注意的事项
情势变更原则体现的是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协调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关系,排除因客观环境变化导致的显失公平的结果,避免停工纠纷等更坏的结果。但是,业主为了避免情势变更原则的滥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应用情势变更时一定要仔细慎重。情势变更的这一慎重适用原则同样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09]40号)明确提出来的。
业主和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严格约定清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以及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双方签订合同的正常商业风险因素、甚至承包商运用情势变更为理由来实现增大盈利的目的等,都是不能适用情势变更的,工程结算时业主应不予认可。
另外,由于情势变更原则的存在,在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难免会有投标人不能恪守诚实守信的原则,故意将材料价格报得很低,以价格优势来获得中标资格,在履行合同或工程结算时以情势变更为由提出调整合同价格。这就需要业主做好事前控制的充分准备,在招标、评标以及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仔细甄别、澄清及约定,预防此类不公平、不诚实不诚信的事情发生,从而真正做到有效保障业主自身的合法权益。
6 结束语
前面笔者已经谈及对于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建材调差幅度,由于各地标准不同,在遇到一些大的工程时,省与省之间出现冲突,上级法院与下级法院之间出现矛盾。因此,为使情势变更原则更好地服务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们期望在不久的将来,国家能够为建筑行业的情势变更问题出台专门的司法解释或者其它形式的法律文件,从而结束建筑行业当前这种无序的状态。譬如在全国范围内明确、统一规定因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价格涨落而引起合同价款调整的风险系数和调整方法;适时修改《合同法》,增加情势变更原则适用的要件、内容及标准的法律条款,使情势变更原则出现在正式的法律条文中;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中加入情势变更条款;笔者更希望有关部门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出台专门的细则,从而提高其操作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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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夏国银.情势变更原则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的运用[J].建筑监督检测与造价,2010(10)
3 吴珊珊.情势变更制度在建筑施工合同中的适用[D].大连海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6
中图分类号 F299.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7)13-0025-03
Theoretical Research and Establishment Practice of the Overall Planning of Land Resources Utilization in China in the Future
Peng Rong
(College of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al Sciences,Hunan Normal University,Changsha 410000,China)
Abstract:With the continuous advance of reform and opening up,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China has entered a new period of rapid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in the new period,the social development,land issues have become increasingly prominent,the problem of land since ancient times has been in continuous development and problems in the whole society,all kinds of people to think about. The author reads the literatures and works related to land use planning and future land use planning in China in recent years,Some suggestions are made for the theoretical research and practice of the overall planning of land resources utilization in China in the future.
Key words:Reform and opening up;Social development;Land issues;The overall planning of land use in the future.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各级行政区域内,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求并结合所在地的自然、经济、社会、土地资源特性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对土地的开发、利用等在时间、空间范围内所做的总安排[1]。
土地资源自古以来就是人类赖以生存、生活和发展的物质载体和基础,在我国社会发展背景之下,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已变得至关重要,因此国家根据社会发展状况和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了总体的规划和差别化的区域规划[2]。规划的制定一定要顾全整个大局,并考虑今后的可持续发展,不能只看重于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必须要考虑后代人的发展,而且规划在制定过程中一定要听取多方意见,吸取采纳各方意见,考虑到未来的发展来编制规划,同时规划的编制也要结合当前的时代背景,根据实际情况而进行适当地调整。由于一些历史原因,中国城市和农村发展极不均衡,城乡差别巨大,目前所实行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目的就是要促进城乡一体化,实现区域发展一体化[3],以解决当前中国农村和城市的发展不平衡问题。城乡一体化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未来的规划要把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整合在一起,也必须把两者未来的发展结合在一起,惟有如此中国的经济社会才能更加完好的发展和进步。结合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2006―2020年)的内容与实际生活中的一些思考,笔者初略的总结了当前一些土地资源管理中所面临的实际情况,分别从农村、城市的视角对我国未来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实践进行了一些论述。
1 当前农村土地利用方面存在问题
1.1 农村土地荒废严重 现今中国农村的现状是人多地少,经济发展水平低,农业生产比较落后,很多人特别是年轻一代的人大多外出打工或到城市生活,村里仅留下些能力有限的老年人,劳动力素质低下以及劳动力出走,导致大量土地荒弃,耕地效益低下。由于农业经济效益不高,生活在农村的大部分居民都外出打工,家中的耕地很大部分都被荒废,对于有的农户来说,种地就为了混口口粮[4]。有些地方气候是可以生产两季稻的,然而现在很多农民就只选择种一季,因为种地主要依靠人力,对于家中劳动力不足的家庭来说,种地收入不高,他们宁愿将同样的劳动力花在务工上,因为这样取得的收入更多且更稳定。农业现代化水平不高,农业生产则靠天吃饭,投入和回报不成正比且付出的劳动力较大,加上每个家庭人均耕地数量不是很多,种地的经济收益难以供养一个家庭,种种社会实际情况,导致了农民积极性不高,土地荒废严重。
1.2 农村土地乱用严重 人均宅基地占用面积大,很多宅基地处于空置状态。此外,农村实行土葬,逝者占有的土地面积过大。宅基地和坟墓占用耕地面积过多,导致耕地面积减少,基本农田数量难以得到保障。有很多农民都已成为城镇居民但是在农村却依旧占有宅基地和耕地,这也是当前中国社会中存在的普遍问题。
1.3 农村土地污染严重 由于农业化水平低下,在农业生产中大量农药化肥的使用导致农村土壤和水资源污染严重,生态环境破坏,各种生态问题频发,这也是目前农村土地利用所存在的一大问题。
1.4 农村土地产权界限不清 土地征收或农地转非农等问题显著存在,现今中国实行的土地承包责任制30年限期,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这些已不符合现今社会的发展。这正是土地制度改革和规划必须要考虑到的实际情况,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是必须要思考的大问题[5]。
2 当前城市土地利用方面存在问题
2.1 建设用地占有量大 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大量的耕地都转化为了工业用地城市建设用地,在这过程中土地资源浪费、乱用情况严重。城市建设和工业化进程中导致的各种污染,如大气污染(中国很多城市现在都普遍受到雾霾的困扰)、噪音污染(城市各种建筑工地各种建设和交通等导致的噪音污染)等各种环境污染。
2.2 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不高 早前规划建设的老城区十分落伍,整个老区完全跟不上整个城市现代化进程的节奏,有很多危房和城中村,在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突出的问题特别多,特别显著,因此在规划中应该要着力解决老城区改造和土地利用问题。
2.3 城市规模盲目扩大,房地产建设在不断扩张 整个城市在不断的向外扩张规模,多年来大力发展城镇化演变成了房地产化,出现了很严重的社会现象“鬼城”,即城市中建设得房屋根本没有那么多的人购买,或者是购买了而没有居住,很多房子被拿来炒而不是拿来住,大量的房子积压在那里,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6]
2.4 城市规划缺乏前瞻性 城市之前的规划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节奏。之前的城区规模和房屋建设以及道路交通都没有考虑到经济社会的发展,随着经济社会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普遍出现道路拥挤,交通堵塞。房屋质量差,危房旧房增多,在扩大城市规模的过程中,大量土地被占用为建设用地。
3 我国未来土地资源利用以及规划编制实施建议
我国的现实情况是人口众多、人地关系紧张。现在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矛盾的凸显期。必须科学全面分析掌握建设当前我国所处的新形势,深刻分析和把握工业化、城镇化、国际化、信息化、城乡一体化、区域发展一体化的新要求,充分认识我国土地利用和管理面临的挑战,转变土地利用模式和方式,优化行业土地利用结构。同时区域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以及各行各业、各区域土地利用情况各异,因此必须协调、调整、优化各行业和各区域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统筹协调行业、区域土地利用。因此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要随着到国际、国内形势的总体变化方向而适时的得以调整改变,从而不断地优化土地利用和布局。
3.1 在编制土地利用规划中必须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着力保护耕地 按照稳定和提高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立足解决农村民生问题和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从农民的实际需求出发,立足当前展望未来,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着力保护耕地数量和质量,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粮食安全就是国家安全[7]。城镇化推进不可避免地占用耕地,现代农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也需要调整一些耕地,我国耕地后备资源少,生态环境面临的挑战大,制约了我国耕地补充的能力,耕地保护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和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随着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的加大,我国可用作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资源十分有限,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统筹协调土地利用的任务相当艰巨。而同时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时期,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区域一体化发展,还需要一定规模的建设用地,因此一定要掌握耕地和建设用地的平衡发展,从土地规划方面严加把控。展望未来,我国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挑战与机遇并存,必须本着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土地资源危机意识,树立全民节地观念,妥善处理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的关系,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积极探索土地利用新模式,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强化土地宏观调控。按照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立足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加强和改进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增强土地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围绕提高建设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
3.2 规划编制要增强集约节约用地意识 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节约集约各项用地都是极其重要的。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立足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合理控制建设规模,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努力转变用地方式,加快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防止用地浪费,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统筹各业各类用地,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大力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挖掘潜力度。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强城镇闲散用地整合,加强农村和城镇的土地整理,整合城镇中的集约利用度不高的城中村和农村中的宅基地,鼓畹托в玫卦鋈莞脑旌蜕疃瓤发,积极推行节地型城、镇、村更新改造,重点加快城中村改造,研究和推广各类建设节地技术和模式,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8]。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积极发展和利用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建筑技术,积极创新提高建设用地的集约度,开发建设用地的地上和地下的新空间。加强规划统筹和政策引导,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优先开发缓坡丘陵地、盐碱地、荒草地、裸土地等未利用地和废弃地,积极引导城乡建设向地上、地下发展,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积极支持和推进新农村建设。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切实搞好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合理引导农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促进自然村落适度撤并。重点保障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必需的建设用地,支持农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人口计生等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禁止超标准占地建房,逐步解决现有住宅用地超标准问题。这是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农民新建住宅应优先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村内有空闲地、原有宅基地已达标的,不再安排新增宅基地。引导和规范农村闲置宅基地合理流转,提高农村宅基地的利用效率。稳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按照尊重民意、改善民生、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加强对“空心村”统筹安排交通用地[9]。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的要求,优化各类交通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严格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大力推广节地技术,促进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综合交通网络的形成和完善。按照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要求,立足形成国土开发新格局,优化配置各业各类用地,引导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土地生态建设。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立足构建良好的人居环境,统筹安排生活、生态和生产用地,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促进生态文明发展。
3.3 加强公众参与规划机制建设 我国规划编制阶段公众参与比较少,难以有效引入和利用市民的志愿式参与。应该想办法吸引公众参与到总体规划编制与实施中来,可以采取适当的行政手段,例如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来要求公众参与,或是加强总体规划编制的舆论宣传,培养民众的公众参与度,吸引公众自觉参与规划编制事业中来等[10]。
4 切实监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实施
土地利用的编制和研究固然是很重要的,但其意义在于实践和实施。因此必须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和手段保障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我国土地管理制度不完善,管而不严的问题突出。在土地管理制度上,现状是中央的制度地方很难严格贯彻执行。对于土地资源各省市都有整体规划方案,但在实际操作中宏观规划如同一纸空文,很多地方为了求得经济的发展,建设用地早就超出了规划范围。虽然国家一再进行土地资源的整理和清查,但是执行和处罚的力度很不够,查而未禁的现象普遍存在。必须让规划更加法制化,以法律的方式来保障规划的实施。可以利用一定的方式来促进规划的实施,如加大媒体和舆论宣传力度,宣传动员全社会的公民都来参与,支持配合土地管理。加强土地执法监督力量,建立土地监察网络,对用地情况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处罚违法用地行为。要既看到了存在的问题也想办法解决问题,这样才是最有益于整个人类和我们的子孙后代的。
5 结语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于我们未来的发展极其重要,我们既要重视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实践,也必须要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效编制和实施不仅可以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也可缓解生态环境破坏加剧的趋势,有利于全人类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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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苏培科.不能再让新型城镇化沦为房地产化[EB/OL].中国新闻网,2013(2):26.
[7]国家粮食局.2016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解读[EB/OL].安徽粮食政务网.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三个转变”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们党在深入探索和全面把握我国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提出的重要方针,是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是要:在需求结构上,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在产业结构上,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在要素投入上,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由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反映了我们党对经济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增长主要是指国民生产总值的提高,它以产出量的增加作为衡量尺度,而发展较之增长具有更广泛的含义,既包括产出扩大,也包括分配结构的改善、社会的变迁、人与自然的和谐、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提高,以及自由选择范围的扩大和公平机会的增加。经济增长强调财富“量”的增加,而经济发展强调经济“质”的提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仅包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即从主要依靠增加资源投入和消耗来实现经济增长的粗放型增长方式,转变为主要依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来实现经济增长的集约型增长方式,而且包括结构、质量、效益、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转变。世界各国工业化进程中,发展初期技术水平低,主要依靠资源投入来提高产量。当工业化进入一定阶段、经济总量达到一定规模、明显受到资源供给约束时,就必然要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工业化日益面临规模扩张与资源、环境、技术、人才和体制等方面的约束,面临“三农”问题和西部发展问题等难题,迫切需要转变传统的增长模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仅符合世界性经济增长方式变革的一般规律,更关系到我国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确立实现经济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的方针以来,我国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方面取得了不少成效,但总体上还没有转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难循环、低效率的增长方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有效解决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战略方针。
一、教学中呈现的新问题
从学生学习的特点来看,由于时展中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特点、价值取向越来越多样化,每一届的学生相比与上一届在思维的独立性、自主性、创造性都有很大程度的提高,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对价值观念的认同都需要通过自身的自主辨析来达成。
从教师教学的方式来看,笔者在一些教学交流中发现有些教师在教学中出现学科知识过度训练的现象,走上传统教学的老路。而对四年以来的高考研究我们不难发现作为书面考试,高考在考查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的同时,更加凸显过程与方法,体现对思维过程的考查。
笔者认为以学科知识训练为主的教学方式也许在短时期可以获得成绩的提高,但忽视学生思维品质提升的教学是没有生命力、不可持续的。只有建立在学生自主辨析的基础上生长出来的知识、能力和情感才是真实有效的。笔者尝试通过借鉴PCK结构研究,优化辨析活动从而推动学生自主思考提升思想政治课的有效性。
二、课堂教学PCK结构研究
任何一个教学实施首先需要了解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使用的是什么样的知识,才有可能进一步提出这些知识要如何去处理。华东师范大学的董涛博士研究了教师在课堂教学上使用了什么样的学科教学知识(pedagogical content knowledge,简称PCK),以及这些不同成分对教学的影响机制。他认为PCK是特定的学科内容知识、教学法知识和情境知识的整合或转换。PCK的主要成分有两种:教师学科教学的统领性观念和特定课题的学与教的知识。特定课题的学与教的知识包括学生理解的知识、内容组织的知识、效果反馈的知识和教学策略的知识四类。
他对这五类知识做了如下的定义:统领性观念是教师对教学目的的看法、学科的核心概念与过程、对学生最有价值的知识、教学信念的总和;学生理解的知识,主要指学生对特定课题的理解的起点,理解的模式,理解的层次,典型的误解;内容组织的知识,主要指特定课题在学科体系中的来龙去脉及其定位,与其他学科的横向联系;效果反馈的知识指学生学习特定课题的效果评测及其调整学习方式的知识;教学策略的知识,主要指教学内容的选择与组织,教学内容的表征与呈现手段,学生学习活动设计的知识。
研究中他发现这五种成分对教学的影响的机制是不同的。大体来说呈现这样的结构,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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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教师课堂教学PCK结构
从图1可以看出,PCK的各种成分是相互缠绕,关联在一起的。内容组织的知识与学生理解的知识从不同的视角看教学内容的组织,通过很多共同的部分关联在一起。学生理解的知识是效果反馈的知识的基础,效果反馈的知识也会加深或拓展学生理解的知识。教学策略的知识以学生理解的知识、内容组织的知识和效果反馈的知识为基础,它反过来也会拓展或加深上述三种知识。这四种具有不同功能的成分关联在一起,会形成特定课题学与教的知识。在教师的学科教学的统领性观念指导下,筛选教师的特定课题的学与教的知识,能使教师看到或看不到特定的知识。教师的特定课题的学与教的知识有时也会重组教师的学科教学的统领性观念。
三、辨析活动PCK及其机制
辨析活动就是在教学过程中,对教学中的重点或难点展开辨别分析的活动,它的内容针对是不是、值不值、对不对、能不能、该不该等问题的判断,进而进行比较、辨析、质疑、权衡等引导思维活动的设计,大致包括展示观点、澄清观点、辨认观点和提炼观点四个环节。它的辨析活动开展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授课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
如何设计一个优质的辨析活动?PCK的结构研究能否给辨析活动的开展提供方法论的指导?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确定PCK教学理论和具体教学活动关系。PCK教学理论是对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了相关知识的归纳和总结,而我们要设计的辨析活动是一个具体的教学活动,前者是后者的概括和升华。
于是,笔者尝试通过董涛博士的PCK结构的研究结论,运用在我们思想政治课辨析活动PCK的成分及运行分析中。根据董涛博士结论的推导,我认为这个过程也可以分为两方面:辨析活动实施的理念和活动开展中教与学的知识。而后者又包括了辨点的选择和设计、辨点反映的知识结构、学生水平及学习风格、师生对话四个方面。呈现方式如图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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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辨析活动PCK结构
不难发现,图1和图2的联系展现了课堂教学PCK结构和一个具体教学活动PCK结构之间一般和个别、抽象和具体的关系。
四、辨析活动PCK运用
(一)案例呈现
通过以上途径我们了解到创设有效的辨析活动所需的PCK成分及其结构,在接下来的教学实践中笔者有意识的在辨析活动环节的处理时加强对以上要素及运行机制的研究和反思,为提高辨析活动质量和水平提供了理论支持。
比如,在《经济生活》“依法纳税”的教学中,本人设计了这样的辨析活动,取得了不错的效果,设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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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例反思
以此我总结了PCK教学理论指导下的思想政治课辨析活动的实践应把握的几个原则:
1.辨析活动实施的理念――关注知识性和人文性的统一
辨析活动实施的理念在整个PCK结构中居中心地位,它直接影响和限制其他知识的运用和发挥。在上述辨析活动的实施中我始终秉承着这样的理念,它包括两个方面:知识层面上着眼于辨析过程,对知识结构有效组织;在目标设定上动态实现知识,能力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的三维目标。
2.辨点的选择和设计――注意过程性和结果性的统一
一般来讲,辨析能激发不同层次的思维。注重辨析的过程,但不能迷失辨析的目的,不是所有的经验都具有知识经验的价值,也不是所有的辨析都具有理论思维的意义。辨点的选择和设计既要着力于学生学习过程的引导,又要致力于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实现。对以上活动辨点的选择,我倾向的角度是:之所以有辨的余地是由于认知的偏差;之所以有辨的余地是由于有社会意义,之所以有辨的余地是由于有探讨的空间,而这些过程的最终指向都是为了“不辨”。在话题的引入上我选取了漫画,因为漫画直观性、趣味性、探究性和实效性的优点,有助于激发不同层次学生的思维活动,帮助他们积极地参与到自主辨识的过程中。
3.学生水平及学习风格――落实基础性和创造性的统一
学生水平及学习风格是师生对话的基础,在这次辨析活动的开展中我对学生理解的知识做了这几个方面的考量:辨析是否适合所教学生的水平和风格,可操作性如何?不同层次学生在活动中能否成长?辨析内容对学生而言是否具有生活化、现实性、可扩展的解释空间?辨析的结果是否促成了学生学科逻辑思维的形成?
4.师生对话――把握导向性和开放性的统一
就思维活动而言,有些辨析取向趋同,有些辨析取向求异,但任何取向都不能导致“价值中立”或“价值多元”,所以师生对话的关键在于教师要处理好主流价值观和多样性的关系,要在预设的轨道上,沿着正确的价值取向展开,给学生提供确定的结论和观点,维护自己的正面形象,促使学生趋之、信之、仰之。学科性质和功能定位所决定的,理应如此,但是跟PCK关系如何?
5.辨点反映的知识结构――关注系统性和综合性的统一
教师在活动终了时应该对活动过程所反映的理念和知识做必要的选取和整合,提供的相关内容要支持课堂效率和效果的提高,服务于课程双基目标的实现,并有利于呈现和运用相关学科知识的核心概念及方法。在上述的例证中将开放性的对话思维成果通过梳理和整合,以知识结构化方式的加以形式化和固定化,更容易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理解和运用。
五、关于PCK教学理论运用于教学实践的思考
PCK教学理论能促使和帮助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有意识地关注PCK的构成及运行,并促使教师个人在特定情境中不断地将诸方面知识进行整合、创新的探究,从而不断更新自我,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但PCK的运用和教学情境密不可分,很多时候是教师在与真实的教学情境相互作用中由教师自主构建,具有个体性和实践性;PCK是以将各种知识成分化合的形式存在且永远处在动态和变化当中的,一味地追求分类则可能使我们陷入机械主义的泥潭。
参考文献:
[1]董涛.课堂教学中的PCK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8.
摘要:针对某次某电厂主变压器复压方向过流保护因220 kV母线全部出线缺相运行而导致的不正确动作情况,就当时的各参数、动作结果进行了定性分析,就变压器复压方向过流保护条件组合的合理性进行了论述,并提出了解决方案。
关键词 :非全相运行;变压器;90°接线;方向元件;不正确动作
0引言
变压器复压方向过流保护在变压器或者相邻元件发生相间短路时,经过一定时限以切除故障。因此,复压方向过流用做主保护(即差动保护)的后备保护,同时亦作为相邻元件的后备保护。然而,由于电力系统结构不同、设备类型多种、设备数量不等及运行方式变化等原因,加之在故障类型不定、故障发生位置等因素的作用下,事故时的电气量往往复杂而不可预计,因此给保护的基本四性带来了严峻的考验,尤其是采用多种不同类型电气量条件的复杂组合来判别故障的保护,如复压方向过流。本文就将针对某次某电厂一台主变复压方向过流保护因为全部出线在非全相运行状态而非主变事故时误动作导致的主变全停事故,对该保护的逻辑组合的合理性进行论述。
1事故经过
该电厂采用220 kV单母线结构,共有两回出线、两回进线,主接线如图1所示。
1.1事故发生过程
线路双套保护一套采用光纤差动保护,另一套采用闭锁式高频距离保护。在事故发生前,261、262、201、202断路器均在合位,1号主变1B中性点接地运行,全厂负荷接近满载。事故发生时刻,出线2E的C相由于发生单相接地故障,其保护将其跳闸;相邻出线1E高频保护虽然判定为区外故障并发闭锁信号,但由于在发信过程中出现大概80 ms的中断时间,导致该线路纵联零序保护动作,其C相也跳闸。因此,220 kV系统在两回出线各自的C相重合之前维持了A、B两相约1 s的非全相运行。而在出线1E的C相跳闸后,即进入非全相运行状态后约0.5 s(复压方向过流保护Ⅰ段动作时间整定值),主变1B复压方向过流保护动作,1B各侧开关跳闸。
1.2事故概述
在分析220 kV母线电压及各支路电流时均以指向母线为参考正方向。依据保护动作时刻相关数据记录绘制了220 kV母线各支路电流向量关系图及220 kV母线电压与主变1B三相电流向量关系图,如图2、图3所示。
在保护动作之前,220 kV母线两回出线跳闸并进入非全相运行状态后各支路电流相量关系发生了变化,稳定并维持至主变1B复压方向过流保护动作。由图2可知,主变1B复压方向过流保护动作时,出线1E、2E C相无电流;主变1B的A、B两相幅值基本相等而相差90°,其所产生的零序电流无法提供两回出线全部所需,主变2B的C相经主变1B的C相向主变1B提供剩余零序电流;主变1B的C相与主变2B的C相幅值相等、方向相反,主变1B的C相电流向主变方向反供。由图3可知,220 kV母线电压各相间、各相电压与各正常相电流之间向量关系维持大致不变。
2方向、过流分析
主变复压方向过流保护的方向元件采用90°接线。复压方向过流保护一般动作条件如式(1)、(2)、(3)所示,三个条件为“与”关系。
PA(PB)(PC)>0(1)
IA(IB)(IC)>Ig(2)
U2>U2g(或UCA<U1)(3)
注:PA、PB、PC为各相的90°接线功率。
根据事故发生时的数据记录,IA、IB、PC、U2达到动作值,并经过整定时限保护动作。由于全部出线在非全相运行,因此220 kV母线三相电压非对称运行状态必然产生非对称分量,负序电压达到动作值没有疑问。以下仅讨论90°功率方向及过流。
2.190°接线功率方向倒向分析
主变1B方向元件灵敏角整定为30°并且方向指向主变,因此方向元件动作区为:
-60° ≤argUAB/IC.1B ≤120°(4)
依据保护动作时刻录波装置记录的数据,主变1B的C相电流滞后220 kV母线线电压UAB约70°。由于参考正方向为指向220 kV母线,因此对于主变而言必须将电流反向,即指向主变时,主变1B的C相电流为超前220 kV母线线电压UAB约110°,即方向元件进入动作区,并由此而绘制出主变1B的C相方向元件相应动作区,如图4所示。
2.2过流动作分析
复压方向过流保护的过流整定式为:
Ig=Krel/Kre Ie(5)
根据整定规则,Krel一般取1.2~1.3,Kre一般取0.95。根据事故时所记录的动作数据来看,在全部出线进入非全相运行状态后,正常相电流一直呈上升趋势,直到保护启动时,过流动作值已超过整定值,并且继续增长至保护动作。
2.3复压方向过流保护实际动作逻辑
由上述分析可知其动作条件为:复合电压条件,任一相过流,及任一相功率方向为正,保护即经时限出口。据此,该保护动作逻辑如图5所示。
3逻辑组合合理性分析及解决方案
复压方向过流保护整定为指向变压器,因此其应作为主变及其低压侧的后备保护,在出线非对称运行时或区外故障时,应当按照选择性的要求可靠不动;并且在故障类型为非相间故障时保证其可靠制动。在该电厂220 kV母线两回出线非全相运行时,尽管正常相电流在保护动作时最大达到1.5Ie,确超过过流动作整定值,但毕竟实际功率方向仍是流向220 kV母线的,即故障在区外。非全相运行状态是由两回出线故障造成的,其所产生的故障或非正常运行状态也应当先由线路保护装置去反应,从而防止扩大事故。作为非全相运行时产生的零序电流,虽然经过主变1B的C相产生了部分指向主变的电流,在主变保护段也应该由接地保护去反应;而且对于相间后备保护也未达到过流动作值。因此,目前保护动作时的过流与方向元件逻辑的组合确不合理。由于90°接线方式是以各相电流与另外两相相间电压为功率接线,故在复合电压满足条件的前提下,应当某相功率方向指向主变,并且该相电流亦达到动作值,三者同时达到动作条件才是更为合理的逻辑组合。最后该电厂主变复压方向过流保护逻辑亦如此更改。该逻辑如图6所示。
4结语
复压方向过流保护广泛用做变压器主保护(差动保护)的后备保护,应当反应区内相间故障或者作为相邻元件的后备。其依靠的电气量(复合电压、90°功率方向、过流)的组合,应当对区内、区外故障或异常状态做出选择,同时对于故障类型的反应也应当准确、可靠,这是对继电保护装置的基本要求。
[
参考文献]
[1]郭光荣,李斌.电力系统继电保护[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0 引言
目前,随着我国电力事业的大发展,运行中汽轮机逐年增加,出现汽轮机结合面的变形漏气缺陷的情况非常多。汽缸的变形会造成蒸汽通流部件内部中心偏离,产生摩擦,从而引起部件的损坏,内部摩擦还会造成启动时的振动过大。结合面变形后无法完成密封作用,造成它所密闭的腔室产生漏汽,漏汽包括内漏和外漏。无论内漏、外漏,泄漏的蒸汽都会长期冲刷结合面,形成沟槽,泄漏量逐渐增大。如果蒸汽沿前后轴封处泄漏还会造成汽轮机油中带水的缺陷,如果从低压内缸泄露到低压外缸内,不但损失能量还会破坏凝汽器真空。由此可见,结合面变形漏气严重危害大型汽轮机运行的经济性和安全性。
1 汽轮机结合面变形产生间隙漏汽的主要原因
1.1 制造加工造成结合面变形
1)在机械生产中,为了稳定铸件尺寸,常将铸件在室温下长期放置,然后才进行切削加工,这种措施也被称为时效。汽轮机汽缸是铸件,大型铸件要经过时效处理,该措施可有效防止变形。而近几年我国电力发展十分迅猛,汽轮机产品供不应求,生产厂家加快了生产速度。因此汽缸这个大型铸件所能进行时效处理时间就比较短,而如果时效时间短,汽缸在铸造过程中产生的内应力未全部消除,已加工好的汽缸在运行中会继续变形。
2)汽缸体积庞大,结构复杂,焊缝较多,在机械加工的过程中或经修整补焊后所产生的应力,没有充分进行回火处理加以消除,致使汽缸尚存较大的残余应力,汽缸受热后,应力逐渐释放,在运行中产生永久变形。
1.2 安装、检修问题造成结合面变形
1)在安装或检修过程中,汽缸隔板、隔板套及汽封套的膨胀间隙不合适,运行后产生强大的膨胀力使汽缸变形。由于汽缸与缸内隔板、隔板套及汽封套等部件的材料不同,在运行中受热膨胀的系数也就不同,而它们之间的间隙相对较小,因此在安装汽轮机时就要对它们之间的间隙有一定的要求,即膨胀间隙大于一定标准,一般是大于2mm。在汽轮机的实际运行和安装过程中,由于检修安装工艺不当,膨胀间隙小于标准值就会造成汽缸在运行中承受了缸内部件强大的膨胀力产生变形。
2)为了保证汽轮机结合面的密封作用,每台汽轮机都会根据汽缸运行过程中,不同结合面部位所受作用力的大小,设计不同尺寸结合面大螺栓,每个螺栓的冷紧、热紧螺栓伸长量也都有明确的规定,该伸长量为了方便也可以转换为冷紧力矩和热紧弧长。但是如果在实际检修工作中,如果没有按照要求紧固螺栓,都会造成结合面变形漏汽。
1.3 运行操作不当造成结合面变形
由于负荷增减过快、暖缸方式不正确、法兰加热器使用不当、停机检修时打开保温层过早等原因造成的温度应力,导致结合面变形。在起动过程中,若汽缸温升过快,首先是汽缸内壁受热较快,而外壁温升较慢,汽缸内外壁将产生过大的温差。内壁受热金属的膨胀受到外壁和法兰的约束,内壁产生压应力,外壁产生拉应力。因为汽缸法兰部分不易变形,所以只有在较薄的汽缸壁的内径部分才引起变形。于是汽缸横截面的垂直轴线缩短,水平轴线增长,即汽轮机结合面出现外张口。反之,当汽缸内部被急速降温冷却时,如停机时温降过快,汽缸内壁受到冷收缩受拉应力,外缸受压应力,致使汽轮机结合面出现内张口。汽轮机在运行中由于汽缸法兰变形出现的水平热翘曲,直接影响整个汽缸横截面的变形。由于法兰的温差过大,使法兰内外产生热应力,当温差热应力超过金属的屈服极限时,即产生永久变形,导致汽轮机结合面漏汽。
2 处理汽缸变形漏气的一般原则
2.1 高点去平的处理原则
汽轮机结合面变形的高点去平处理原则就是把结合面的高出部分,通过机加工、打磨等方法去平,也就是把假想的基准平面放到结合面的最凹点,将基准平面以上的部位全部去掉,那么结合面就会与基准平面重合,恢复成为一个平面,达到我们处理变形的目的。
2.2 凹点填平的处理原则
汽轮机结合面变形的凹点填平原则就是把结合面的凹陷部分,通过刷镀、焊补等方法填平,也就是把假想的基准平面放到结合面的最高点,将基准平面以下的空间全部填平,那么结合面也会与基准平面重合,恢复成为一个平面,达到我们处理变形的目的。
3 两种原则对应的处理措施
3.1 高点去平原则的处理措施
3.1.1 结合面的机械加工
就是利用机械加工方法将变形的汽轮机结合面车削水平,一般将汽缸固定在大型的刨床上,找正后一刀将结合面刨平,这与加工结合面工序一致,这是最常用也是最彻底的处理措施,但是对加工机具要求高,加工工期长、费用高。
3.1.2 结合面的对研
对研适用于变形数值不大,而面积较大的汽轮机结合面。根据结构特点,可选取以下两种对研方法:
1)对于刚性好而结构尺寸小的高压缸,将结合面螺栓全部卸下,清除螺栓孔边缘毛刺,个别高点打磨掉,将汽轮机结合面打磨出光泽。在不拧法兰螺栓情况下,将上缸放在下缸上,装上定位销,用塞尺测量结合面间隙,并记录测量结果,然后再将上缸吊起,将上缸结合面涂一层红丹,上下缸对扣后,将上缸按轴向来回移动几次,根据颜色标记及测量结果确定应刮研的部位。如果需要刮去部位较厚,先用磨光机打磨,然后用刮刀刮削。如果刮削面积较大,应该从中间开始刮削,用平尺检查刮削量,然后向两边展开,这样重复若干次,直到颜色在下缸表面均匀分布为止。
2)对于结合面面积较大的汽缸,同样要将汽轮机结合面打磨出光泽,汽轮机结合面涂上红丹粉,上下缸对扣,装上定位销,先用塞尺测量一次,再将螺栓紧1/3,再测量一次。根据两次测量结果,确定拧螺栓后间隙改变数值,再根据颜色确定该刮去金属厚度。汽缸对研既可以以上缸为基准,研刮下缸平面。也可以用大平尺或大平(下转第75页)(上接第74页)板修刮,直到0.05塞尺塞不进时,再用上缸研刮下汽轮机结合面。
3.2 凹点填平原则的处理措施
3.2.1 结合面的补焊
焊补用于汽轮机结合面局部面积变形不大的地方。补焊采用冷焊较好,为保证质量采用氢弧焊为宜,焊条用纯镍焊条,焊后保温。
3.2.2 结合面的刷镀
该措施系应用电镀原理和电焊工艺在法兰面上涂镀一薄层金属镍。该法简单易行,质量可靠,适用于面积不大而凹坑较深的平面修理,镀层厚度可在0.001-1.5mm范围内根据平面变形情况控制。刷镀后的结合面仍需进行研刮(参考结合面的对研措施),以修去凸出点,故涂镀层应比原法兰平面高出0.01-0.02mm。
刷镀后用长平尺和刮刀对刷镀的法兰结合面进行研刮,直到该平面任取的1平方厘米平面内有1-2个红丹斑点且无沟痕等损伤即为合格。
4 结束语
总之,汽轮机结合面变形情况复杂,面积大,变形的处理非常困难,如何根据变形类型、现场需要确定处理方案是实际工程中处理结合面变形漏气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希望通过研究对其它电厂处理汽轮机结合面变形漏汽缺陷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4-0239-02
在中国高等院校理论经济学的教学中重视运用案例教学,是近几年的事情,开始主要是在国内一些著名大学的经济学院(系)中进行的。今后,随着中国教育体制和教学方法改革的日益深入,传统的教学方法将会受到冲击并发生深刻的变革,案例教学将会在各类高校经济学教学中得到大力推广和应用。可以说,中国对经济学案例教学的探索,方兴未艾,其前景是极其广阔的。
一、经济学课程需要应用案例教学法
首先,经济学分析的问题是对现实的高度抽象,是建立在假设条件之上的,很多理论离开了假设或者假设变化了就不再成立,因而学生学习这些理论时有一定的难度;其次,微观经济学使用的分析工具很多,如定性和定量分析、均衡和非均衡分析、静态和动态分析、边际分析、短期和长期分析、局部与一般分析等等,这些分析方法学生也不易掌握,或者即使掌握了这些方法,也很难了解其中经济学含义;再次,图形较多且复杂,上述各种分析工具和分析方法,都可以用图形表达出来,由于理解这些图形往往需要一定的数学基础,如果学生对所使用的数学知识所要表达的经济学含义难以理解的话,那么就更难理解图形所要表达的经济学含义;最后,数学知识运用频繁,在经济理论中,许多是通过数学推导出来的。通过数学证明其自变量的变化是如何导致因变量变化及变化的程度,对数学知识掌握一般且缺乏应用能力的学生来说,掌握这些知识有一定的难度。由于太过抽象,如果缺乏必要的案例使理论和实际联系起来,高职生则会感到难懂又难学,往往会产生厌学情绪。
因此,有必要寻求一种中介性的载体,将经济学理论以一种生动的形式呈现给学生,案例教学恰恰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我们可以根据经济学的特点,通过各种方式的案例教学,使学生在理解、巩固和掌握经济学基本理论知识的基础上,能运用所学原理去分析和解决现实的一些经济问题。
二、经济学课程具备案例教学的条件
经济学作为一门解释、概括和预测经济现象的理论学科,在很多方面具有案例教学的条件。
第一,经济学虽然是理论经济学,但是经济学的理论是从市场经济运行的实践中概括出来的,是解释和预测经济实践的理论,如果离开了实践的支撑,理论便会成为无源之水。因此,其理论的成长和创新都与市场经济运行的实践联系得非常紧密,从这个意义上说,经济学有着极强的社会实践性和应用性,任何一个规律和原理,都针对着某一特定的实际的经济运行环节。因而案例在经济学中具有广泛的基础,其理论大都可以在实践中找出与其相关的案例来佐证。
第二,这种理论与实践的联系,相对于其他学科,对于初学者而言更加具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对于案例中的情景设定必然不会产生陌生感。其实,现实经济活动中存在大量的可以选择的案例,这就为案例教学提供了大量的素材。剖析这些案例可以为学生提供关于理论运用的一些方法、方向、视角和技巧等,从而培养学生分析实际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三,经济学教学内容在很多方面表现为逻辑推导、图表、公式及其数学证明等内容,比较抽象,因而,单纯的讲授法往往会使学生对所学的内容难以理解,或者即或理解了也只是知道原理而不会应用原理来分析、解释实际问题。经济案例可以把理论和实践联系起来,因而案例教学的介人,有利于经济学原理的学习和运用。
三、经济学案例教学方式的选择
1.讲解式。讲解式讲授案例侧重于讲述与解释方式呈现案例,用于说明和论证经济学原理与规律。教师在讲解某一章节基本原理过程中,可以使用各种案例作为理论的一部分穿插其中,使学生通过案例理解基本理论问题。这一形式主要用于理论讲解过程中对重点难点的理解。如在讲授“机会成本”的时候,可以结合学生自己选择就业还是就学来解释;在讲效用理论和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时,以学生自己喝水的亲身体会为例,喝第一杯水、第二杯水、到第三杯水的感觉,以此讲解说明效用理论和边际效用的递减规律;通过邻居种花及工厂污染来讲外部经济和外部不经济等。此外,还可以引入一些寓言故事、历史故事等作为案例,使学生“乐”起来,使学生感到了经济学就是身边的学问,有助于他们更好地理解经济学理论。
讲解式讲授的案例主要是针对知识点,能起到加强学生理解知识点的作用,但这种方式由于其形式单一,往往导致教学缺乏形象性、生动性和灵活性,而且在这种形式下,教师讲的多,学生参与少,师生间缺乏互动,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培养和提高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能力。因此,还需要其他的案例讲授方式。
2.讨论式。讨论式即是由教师提供案例,引导学生参与讨论,各抒己见,从而拟定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讨论式的案例教学,教师可以在某章或某一问题系统讲授后,提出一个或几个案例,在课前以书面形式将案例素材交给学生阅读并准备,再在课堂上进行讨论。比如在讲授公共产品的外部性问题时,可以引导学生对一个城市建设规划中存在的外部性及“搭便车”的问题进行讨论,并从中找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在讲完市场结构理论后,可以引导学生思考和讨论企业为什么要创造自己的品牌等等。讨论中应当注意,所选案例要符合所讲的理论问题,也不宜过分复杂,过分复杂会使学生难以解决案例所涉及的各种问题。教师在讨论时应启发引导、组织调控,创造民主和谐的氛围,促使学生在宽松、自主的状态下,大胆进行独立思考,积极参与交流和讨论。
3.辩论式。在案例教学中,采用专题辩论的方法能够引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主动参与的兴趣。组织辩论就需要选择一些综合性案例。选择案例后,将学生分为正反两组,通过场景模拟、角色扮演等,充分发挥经济学案例教学的功能。如在讲授市场结构理论后组织学生辩论“彩电价格战是好还是不好”,讲完收人分配理论后组织学生辩论“中国现阶段的收人分配是效率优先好还是公平优先好?”等专题。组织专题辩论可以调动学生充分运用所学的经济学理论知识,还可以促使学生去查阅大量资料,拓展知识面,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但这一方式需要教师多花精力去组织、调动学生来参加,并且要维护好辩论秩序,使正反双方都能很好地表达自己的观点。由于教学课时有限,组织辩论往往需要较多的时间,因此,组织辩论最好利用课外的时间。
教师在讨论式和辩论式的案例教学中,其角色定位是要领导案例教学的全过程,不仅要引导学生去思考、去争辩、作出决策和选择,从而解决案例中的特定问题,进而从案例中获得某种感悟,而且还要引导学生探寻特定案例所蕴涵的复杂性及其背后隐含的各种因素和发展变化的多种可能性。
四、经济学案例教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正确处理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的关系。在进行案例教学的过程中,应重视案例的作用,发挥案例教学的功能,避免陷入案例教学的误区。经济学案例教学是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经济学的思想和方法服务的,在教学过程中,既要避免忽视案例的作用,又要避免仅介绍案例,而忽视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及其运用。
2.案例与理论怎样结合的问题。 案例教学大体分为四种基本模式,一是案例导入型,先“案”后“理”;二是案例证明型,先“理”后“案”;三是复合型,“案”和“理”有规律地结合。不同模式的案例教学,在课堂教学中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教学中处理的方式、方法也应有所不同。案例导入型案例在新课前先引出,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案例证明型案例一般在讲解完基本原理后再出现,起到印证原理、加深理解、巩固知识的作用。复合型案例在课堂教学中出现的时机要视教学实际情况而定,因为它们是“案”、“理”同步或“案、理”有规律结合,在此案例教学中,最重要的是能够恰到好处地创造情景,使学生在情景中实现自主学习。因此,在经济学案例教学中,需要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恰当地设计好案例与理论结合模式,使案例教学发挥更大的效果。
3.应选择恰当的案例。目前,经济学教学中使用的大量案例,不是从国外的经济学教材中摘取的,就是从目前相对比较成熟的MBA教学案例中移植过来,缺乏符合经济学教学特点、既有中国特色又有研究和应用价值的反映中国经济现实的案例。经济学也是一门跟现实有很强联系的实践性学科,学生要学好经济学,应该立足于实践,而不能只是面对自己从来没有体验过的外国经济社会的案例情景,面对严重脱离中国实际的问题。显然,这样的案例不足以支持学好经济学的。在教学中,应该努力使用本土化案例,借鉴其原理、方法来总结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实践,服务于中国社会实践。
4.案例和有关专业相结合。经济学是经济类各专业的基础课。因此,在案例教学中,应该尽量和其他学科相结合,以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学生运用学科知识交叉的能力。如在讲述收人分配的衡量指标―基尼系数时,可与现在中国进行的和谐社会建设、三农问题、西部大开发和高校助学贷款等结合起来;讲外部效应理论时可以和环境污染与发展战略关系联系起来;讲效用论可以和心理学联系起来等等。这样,在进行经济学案例教学的时候,就不会局限于经济学自身的范围,而是拓展到其他学科,这不仅仅能扩大学生视野,增加学生对其他课程和相关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的了解,更能培养学生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树立运用交叉学科分析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光.中国制度变迁的案例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
[2]雁.微观经济学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J].教学研究,2008,(1):55-57.
鉴于案例教学法对法学教育多层次目标实现的巨大贡献,该教学方法在当今法学学科教学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一种相当普遍的教学方法。
2法学教育中传统案例教学法的缺陷
在传统案例教学法中,教师负责案例的选取、案例的具体讲解分析等全部工作,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很难体验到相应的主动性,因此,这种案例教学方法在法学教育领域已经开始受到相应的批评。总体而言,法学教育中的传统案例教学法存在以下缺陷:
2.1传统“授课式”教学方式缺陷的延续:学生参与程度不足
长期以来,我国不同阶段的教育体系中,教学方式主要以“授课式”教学方式为主。在这种教学方式中,主要强调教师点对面的单纯授课,学生被动地授受教师所讲授的知识和信息,对所接受的知识和信息缺乏自我思考与独立判断的训练。在法学教育中,案例教学法引入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要打破这种刻板的教学模式,使学生在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点与社会实际案例结合的过程中对教师的讲授和分析提出质疑,以批判和怀疑的视角来授受应掌握的知识。
然而,从现实来看,法学教育中传统的教师主导型案例教学法仍然没有起到提高学生参与程度,培养学生批判视角的效果。实际上,在绝大部分教师主导型案例教学法中,教师一般只按照自己备课的资料和理顺的思路来讲解相关案例,在课堂上很少有针对案例讨论的师生互动过程。即使个别教学中存在相应的师生互动,也仅仅是教师为了检测学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或基本知识的程度而进行的测验式的提问,很少涉及师生针对案例的分析而产生不同意见或对立观点的情况。因此,法学教育中的教师主导型案例教学法基本上承袭了我国传统的“授课式”教学方式的缺陷,在教学过程中,学生缺乏相应的主动性,参与程度整体不高。
2.2教学效果不深刻:传统案例教学方式的“后遗症”
在传统教师主导型案例教学方法中,由于学生参与程度不高,因此,这种案例教学法对学生所产生的教学效果相当有限。学生上课时被动地接受教师对某个案例所作的介绍、讲解和分析,但由于没有作为案例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人的角色参与其中,案例讲解分析完毕之后,应该掌握的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点仅被学生浅显接受,没有留下深刻印象,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已经学过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很可能又将“付之东流”。
3法学教育中学生主导型案例教学法概述
所谓学生主导型案例教学法是指由学生选取案例资源、由学生分析案例和讲解案例,并由学生对案例进行辩论,学生在案例教学中发挥主导作用的案例教学方法。[1]在法学教育中,英美法系国家的学生主导型案例教学法适用较为普遍,这种教学方法的特点及优势如下。
3.1学生全程参与:学生主动性增强
在学生主导型案例教学法中,学生参与了案例选取、案例分析、案例讲解以及案例辩论的全部过程。在这些案例教学过程中,任何一个步骤缺少学生的参与,都可能直接影响到该案例教学方法的效果。
例如在案例选取这个经常为大部分法学教师所忽视的阶段中,学生在考虑一个案例是否合适作为某个法学基本理论或基本知识点的讲授资源时,应当首先考虑该案例是否充分涵盖基本理论或基本知识点内的全部有效知识内容,同时还应当就相关辅知识点的涵盖范围进行适当考虑。例如在选取公司法中有关股东派生诉讼的案例时,学生除了应注意案例中是否涉及股东持股比例、持续持股时间等知识点之外,还应注意股东派生诉讼的前置程序等知识点的内容;由于是诉讼类案例,因此,除应注意案例中的公司法基本知识点之外,还应注意案例中是否涉及诉讼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诉讼法中相关知识点的问题。
因此,从上述内容可见,案例教学中的每一个步骤对学生来说都是相当重要的,就案例选取阶段而言,案例选取的过程其实就是考察学生是否牢固掌握好法学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点的过程。案例分析、案例讲解以及案例辩论阶段对学生而言都能起到类似的效果。
3.2教学效果深刻
学生主动参与案例教学过程中的每一个步骤,这本身对于巩固和加强学生对相关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点的学习有较强的帮助作用,经过案例教学中的案例选取、案例分析和案例讲解等阶段,准备案例教学的主讲学生对相关理论和基本知识点都应有一个全面系统的掌握。
与此同时,没有准备案例教学的非主讲学生在听取主讲学生对案例的分析和讲解之后,主要通过案例辩论阶段参与该案例的学习。如果赞同主讲学生对相关案例的分析和讲解,则非主讲学生在学生主导型案例教学法中所得到的教学效果与教师主导型案例教学法没有太大区别。如果不赞同主讲学生的分析和讲解结果,则非主讲学生可以在该阶段与主讲学生进行相应的辩论,通过辩论来增强对相关法学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点的掌握。
当然,在教师主导型案例教学法中,学生对教师的分析、讲解不满意时,也可以和教师进行相应的辩论。但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所形成的“尊重师长”的历史传统,学生很少对教师的观点与看法持怀疑态度,更遑论要求学生在课堂上就教师刚刚发表过的观点进行“针尖对麦芒”式的辩论。这一问题在学生主导型的案例教学法中可以得到很好地解决。在学生主导型案例教学法中,由于案例准备与主讲人是学生,课堂下的听众也是学生,听众与主讲人都是平等的身份关系,因此,对于主讲学生在案例分析、讲解阶段所发生的问题,非主讲学生都可以以一种轻松的心态发表自己的见解,甚至会根据所应掌握的法学基本理论或基本知识点对主讲人的案例选取的合适性提出自己的看法。因此,通过主讲学生对案例的选取、分析和讲解以及非主讲学生与主讲学生的辩论,学生主导型案例教学法对学生所产生的教学效果要比传统案例教学法更为深刻。
4学生主导型案例教学法在法学学科教学中的具体适用
在法学学科教学中,由于学生主导型案例教学法自身的特点,因此,这种教学方法应有其特定的适用对象,同时,教师在这种案例教学方法中也应起到相应的引导作用。
4.1学生主导型案例教学法的具体适用对象
由于学生主导型案例教学法对学生的自学能力、分析能力、讲解能力以及辨析能力有相应较高的要求,因此,这种案例教学法最主要的适用对象是研究生(包括法学研究生与法律硕士研究生)。对于本科阶段的法学专业学生,在法学相关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点不复杂的情况下,也可以适用学生主导型案例教学法,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应对非主讲的学生布置相应的提前阅读要求,以保证非主讲学生在相关案例探讨时可以与主讲学生进行相应的互动。
1.1 研究对象 我校2008级护理专业全日制本科生83名,男7名,女76名;年龄19~22岁,平均(20.6±0.5)岁。授课教师3名,其中讲师2名、助教1名。
1.2 方法
1.2.1 教学内容及方法 《护理伦理学》是我院护理学专业本科学生必修课程之一,共27学时。教学内容以尹梅主编的《护理伦理学》为主,并参考国内其他同类教材。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内容进行教学,采取讲授法、小组讨论、应用多媒体等多种方式教学。期末成立教学考核小组,对教学内容、方法及考核方法统一认识并按计划实施。
1.2.2 考核方法 课程开始时即向学生介绍考试的具体措施和评分标准。“情景演示-辩论-总结”式考核方法主要是关于《护理伦理学》知识应用的考核:考核主要包括3个部分: 一是案例情景演示(40分):以宿舍为单位,4~6名学生组成1个小组。要求学生选择目前教材上或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伦理问题,设计方案,充分拓展思维,将案例以小品或者情景剧演示出来,然后表明此案例中的伦理问题。②辩论环节(40分):该组同学针对案例中所呈现的伦理问题进行辩论,辩论过程中各自表明自己对此伦理问题的观点,提出自己的看法以及解决方法,时间不超过10 min。然后回答其他组的学生对本组情景演示以及伦理问题的意见或者看法。③总结:(20分):课程结束后,小组根据自己的表演和辩论以及回答问题情况等详细地整理记录下来,以作为书面作业。
1.2.3 评价方法 采用自行设计的问卷,问卷内容包括学生对创新式考核方法的满意程度、对学习效果的自我评价等。全部考核完毕后,组织学生进行集体答卷, 共发放问卷83份, 收回83份, 有效率为100%。
2 结果
调查结果:对创新考核方法的满意程度:满意74.7%,一般14.5%,不满意10.8%;是否赞成考试改革:赞成66.3%,一般24.1%,不赞成9.6%;对强化护理伦理理论知识的理解的帮助:有帮助72.3%,一般16.9%,没帮助10.8%;对分析和解决护理工作中的伦理问题的帮助:有帮助68.7%,一般18.1%,没帮助13.2%;对提高沟通交流能力的帮助:有帮助69.9%,一般21.7%,没帮助8.4%;对提高团队合作能力的帮助:有帮助67.5%,一般20.5%,没帮助12.0%。
3 讨论
3.1 《护理伦理学》考核方式改革是时展的必然 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以及整体护理模式的深入开展,护士在临床护理过程中与患者的交流也越来越多,护士的角色不再简单的是“打针、发药” [1]。 传统的闭卷考试方式容易造成诸多弊端:考试题型中客观性试题比例大,而综合性思考题、分析论述题少,其鼓励的是学生对知识的死记硬背,不利于学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和创新精神的形成。因此传统的闭卷考试已经不适应当前的发展。另外,课程结束时进行闭卷考试仅仅是一次性考试,很容易让学生产生误导,使其认为平时可以不认真参与学习,只要临考前“抱抱佛脚”,考试60分过关就行。这些弊端若不克服,势必影响护理人才的培养[2]。从改革实施的实际效果来看,《护理伦理学》课程的考核改革确实可以从多方面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考核学生多方面的能力,从而培养适应护理学发展的人才。
3.2 “教学互为一体”可促进《护理伦理学》教学方法和内容的改革 传统是采用在课程讲授完成后,通过一次性的理论考核给护生记本门课程成绩,根本无法考虑其教学的实际效果[3]。在新的考核方式中,教师从多方面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不仅能发现学生的优点和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还能从考核过程中发现自身在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从而进一步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达到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相互学习、相互成长、相互提升的效果。在考核评价过程中始终由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既增强了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又改变了以往教师期末“一卷定分”的考核方法,全面提高《护理伦理学》课程的教学质量。
3.3 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沟通交流能力 新的医学模式将护患交流提到了重要日程[4],而以往的闭卷考核都是注重学生的理论知识的掌握,学生沟通交流的机会很少,几乎是没有的,因此使学生的沟通交流能力不能很好地体现出来。而在新的考核方法中不论是情景演示还是辩论的环节过程中需要与同学进行沟通交流,这种模式正好提供给学生展示自己语言表达能力的机会,提高其沟通交流能力,为将来更容易地面对临床复杂的护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3.4 能较全面的评价学生掌握护理伦理知识 《护理伦理学》课程的考核方式,贯穿了护理伦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以及护患关系、护护关系的沟通及处理原则等,提高了学生在一门课程的学习中将多门知识融会贯通的能力。首先选择案例环节,需要学生查找相关资料、分析案例,并思考如何才能将案例更好地展示出来;在情景演示过程中学生运用相关学科( 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等) 知识的能力;在辩论环节可培养和提高学生对《护理伦理学》案例的综合分析、判断、解决问题的能力。
3.5 有助于学生将护理伦理知识和实践相结合 《护理伦理学》是一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学科, 通过情景演示和辩论把枯燥的理论考核变成对理论知识的应用,同时在考核前帮助学生选用或制作教材上以及现实发生过的案例,然后让学生分析、判断、解决护理案例中的伦理问题,在此过程中选择合适的方法和技巧, 加深学生对《护理伦理学》知识的理解,增强学生做一名合格护士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观[3]。
4 小结
经过实践发现,“情景演示-辩论-总结”式考核方法有助于学生理解、掌握和应用《护理伦理学》知识,它的目的不单是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更重要的是让学生在将来的护理工作中能很好地面对并解决护理伦理学问题。《护理伦理学》考核方式的改革,探索顺应了素质教育的要求,是让学生从应试型人才向应用型人才转变的一个重要环节。
参考文献:
[1] 孙艳华.浅谈护患之间的沟通技巧[J].中外健康文摘,2009,6(4): 21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