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措施汇总十篇

时间:2023-08-20 14: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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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措施

篇(1)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的统计,非公有制经济占GDP的比重已从1979年的不足1%增长到目前的1/3强,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已达到50%。在40个工业部门中,非公经济在27个部门中的比例已经超过50%。大多数地市以下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于非公有制经济。

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我国数量最多、比例最大的企业群体。截至删5年9月底,全国注册私营企业已达419.1万户,比2004年底增长14.8%;从业人员为5738.9万人,比2船4年底增长14.4%;注册资金达到58157.1亿元,比2004年底增长21.3%。

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吸纳就业的主渠道。“十五”期间,我国非公有制企业平均每年净增600多万个工作岗位,占城镇新增就业岗位的3/4以上;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的就业人数从1.5亿人增长到2.07亿人。

非公有制企业的出口继续高速增长。2005年1-10月,非公有制企业(不含外资)出口总额达902.8亿美元,同比增长68.24%,较全国商品出口增幅高37.14个百分点;进口总额达441亿美元,同比增长27.24%,比全国商品进口增幅高10.54个百分点;进出口顺差达到461.8亿美元。

非公有制经济的经济效益稳步提高。2005年1-10月份,非公有制企业实现利润5413.12亿元,同比增长22.71%,比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速高3.3个百分点。

另外,非公有制经济的经营领域也在逐步扩大。随着2005年2月25日“非公经济36条”的颁布,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开始突破长期禁锢,逐步进入垄断行业、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国防工业等领域。

在自主创新方面,现在已经表现出民营经济的核心力量,根据专利申请的数字看,有将近百分之七八十是来自非公有制经济;同时,在经济发展过程当中,民营经济最能够充分利用经济上的比较优势,然后形成市场上竞争优势的一股力量。年不可忽视的一个贡献是沟通城乡。在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城乡鸿沟越来越深,现在由于民营企业的发展,使得城乡之间的鸿沟越来越被填补起来;另一个贡献是缩小地区差异,真正去投资西部的主体都是沿海的民营企业。

实践证明,在发展环境不断完善的情况下,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活跃市场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突出制约因素

非公有制经济是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出生的,在体制之外发展起来的。这样,非公有制经济具有某些先天性的弱点,例如:初始积累只能靠自有资金滚动造成严重不足;集中在产业链的低技术加工环节,依附性明显;企业平均规模偏小;缺乏现代企业组织制度及治理结构;企业死亡率比较高等等。另外,“非公36条”颁布已有一年的时间,但是因为其落实方面的某些欠缺,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仍受到政策法规、竞争环境等一些外部体制性因素的制约。二者相比,目前外部因素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制约作用更为突出。

(一)市场准入限制仍偏多

根据广东省的一项调查,在我国国有企业准许进入的80多个领域中,外资企业可以进入的有60多个,占75%,民营企业却只可以进入40个,不到50%。

因为部分产业行政垄断,形成国有企业寡头垄断的格局,民营经济难’以进入。市场准入的不平等使大量民营企业局限在有限的低端行业中,形成过度竞争。

尽管“非公经济36条”的颁布在国家政策层面上为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扫清了障碍,但是由于一些地方或部门的规章滞后以及在位利益主体的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在市场准入方面仍存在着许多看不见的障碍。这些障碍像一扇扇“玻璃门”,减缓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步伐,也违背了平等竞争、优胜劣汰原则。

另外,市场是企业配置资源的最基本的平台,市场准入限制将直接导致资源配置的限制(这种现象在能源和基础设施产品领域表现得更为明显)。这样,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势必受到更大的负面影响。

(二)融资难问题突出

虽然国家在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方面提供了多项优惠措施,但是融资问题仍是困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大难题。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辜胜阻民营经济在金融市场上处于“弱势”地位:首先,金融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整体改革的进程,银行对民营企业间接融资支持不够,2003年全国300多万户私营企业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的仅占10%;其次,我国的资本市场体系还较为单一,债券市场发展的不充分制约了民营经济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最后,正规金融制度和市场准入的限制使民间金融力量发展缓慢,不能满足民营经济发展的需要。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司当前,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是,非公有制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获得财税支持少等。据统计,截至2005年9月底,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为29.3万亿元,同比增长18%;贷款余额为20.3万亿元,同比增长13.5%。但非公有制企业短期贷款较上年同期少增216亿元。在短期贷款构成中,非公有制企业仅占14.4%。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厉以宁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如不解决,将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最大瓶颈,会使非正常融资得不到遏制,增大金融业风险,社会就业压力也无法缓解,国企改革将大大放缓。

(三)面临的外部不确定因素增多

生产的网络化、贸易的自由化和竞争的全球化,使我国民营企业面临巨大的国际竞争压力。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司2005年以来,共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针对我国大宗出口产品发起超过40起的反倾销等立案调查,欧盟和美国利用“242条款”已对我国加类纺织品服装出口实施所谓“特保”措施,另有13类正在调查中。由于这些案件和措施大多针对我国劳动密集型非国有中小企业,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生产造成一定影响。从2005年秋季广交会的情况看,部分订单已经出现向国外转移,今后一段时期的影响可能会更大。

近段时间内,我国国际贸易摩擦日益加剧,卷入贸易摩擦的主要是劳动密集型非国有中小企业,而劳动密集型非国有中小企业是非公有制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贸易摩擦等外部不确定因素的增多将对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四)政府职能转变、配套政策措施制定等滞后

非公有制企业主既希望得到政府的有力支持,又害怕政府过多干预,害怕政

府沿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来进行管理。这正是当前转变政府职能中需解决的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 张卓元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过程中,歧视性法规和政策尚未消除。目前,在宪法和其他法律中还缺乏对合法私有财产的保护和相关规定。在政策方面,对企业融资、土地使用等限制较多,审批手续繁杂。 “非禁即入”的政策出台后,针对民营经济的限制性法律条款已经不多了,但在具体问题上,很多由部门制定、掌握的规章、实施办法、配套文件等仍然存在限制性条款。

政府公共服务、配套政策措施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应该尽快完善落实。

三、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选择

目前而言,为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我国应该重点抓好“非公经济36条”的贯彻落实工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制度环境和法律环境。

要认真贯彻落实鼓动、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和政策,为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中央正进一步落实责任制,有步骤地出台“非公36条”的实施细则,做到成熟一个,出台一个,包括关于非公有制进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垄断领域的准入条件及相关政策规定,关于鼓励创办小企业、开办新岗位的意见等。

(一)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非公有制经济在市场准入过程中还存在某些歧视。从某种意义上讲,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最大优惠,就是平等准人、政策一致、待遇公平。

应该放宽非公经济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以及允许外资进入的领域并放宽不全比例限制等条件。

在重要转型时期,民营经济的市场准入将逐步放宽,逐步进入垄断行业、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国防工业等领域。

推进市场创新,进一步提高非公有制经济运用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能力。

放宽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实施公平政策待遇。具体讲,要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拓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空间;明确资质条件,统一市场准入标准,消除市场准人中的所有制歧视;完善企业投资核准和审批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国家有关部门考虑设立一个公平交易委员会,解决民营企业的不公平待遇问题。公平交易委员会应独立于各相关部门之上,这样其可以根据民营企业发展的实际,制订出相应公平的制度,以使民营企业享受到公平的待遇。

(二)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危要为非公经济提供融资的便利,慢慢解决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上市问题。同时,进一步扩大企业债的发行,提高企业直接融资的比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司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财税金融支持。对此,一是研究完善有关税收扶持政策,合理制定税赋水平;二是通过注入资本金、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措施,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三是鼓励各类银行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四是鼓励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创新,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五是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研究和借鉴发达国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经验,积极拓展中小企业间接融资渠道。同时加强政策引导,切实解决民营企业融资中的规模歧视和所有制歧视问题。例如,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改变单纯依靠政府出资设立担保机构的做法。同时,应该合并现行内资、外资两套企业所得税制度,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税收扶持力度。

对于以上政策措施,关键在于落实,因为只有落实的政策措施才能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切实产生积极作用。

(三)建立健全面向非公有制经济的公共服务体系

篇(2)

(一)有利因素

总结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利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国家和自治区领导重视,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氛围。近几年,国家多次下发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像被称为国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新旧36条”等,为各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政策指导作用。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的同时,成立了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推进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全区非公有制经济情况调研,在此基础上,制定了符合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2013年,自治区党委更是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我区深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国家和自治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必将进一步加快我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二是受整体宏观经济形势利好的影响。近几年,自治区依托资源和区位优势,经济发展保持了高速增长态势。“十一五”时期,我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达17.6%。其中,农畜产品加工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点行业都得到了较快发展。同时,围绕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及2013年党委提出的五大基地建设步伐的加快,产业集群化发展稳步推进,为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难得的机遇。

三是各项社会事业改革步伐加快。为了深化改革、破除经济发展的各种体制制度束缚,近几年,国家和自治区加快了社会事业领域的改革步伐。在打破垄断、医疗卫生、教育公平、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改革,逐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加强内部竞争机制的引进,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改革之中。随着社会事业改革的不断深入,部分行业的垄断局面将逐步被打破,为非公有制经济拓宽了发展领域。

(二)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

我区非公有制经济虽然发展较快,但由于起步较晚,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需要引起重视。

一是非公有制经济内部结构不合理,区域间发展不平衡。内部结构不合理突出表现为传统行业比重偏高,新兴服务业涉足不多,金融保险业、垄断行业比重低,流通服务型企业多而生产型企业少,多数非公有制企业仍处在以资源开发和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产业链下端。分区域看,呼包鄂地区集中了全区45%以上的个体私营企业。鄂尔多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程度最高,其次是包头和呼和浩特。发展程度最低的是兴安盟,与鄂尔多斯相比总量相差十几倍。

二是非公有制经济规模偏小,市场化程度不高。我区非公有制经济起步较晚、起点较低,与全国一些省市相比规模偏小,市场化程度不高。从规模上看,广东个体私营企业户数已达460万户,重庆为131.5万户,而我区刚刚突破110万户。以建筑业为例,2011年,我区建筑业非公经济单位数为882个,从业人员为39.7万人,建筑业总产值为1343.83亿元,利润总额为104.62亿元,分别在全国各省市排名第24、20、24和15位。从市场化程度看,我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经济模式和不平等竞争等因素依然存在,造成我区市场化程度不高,制约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从2010年全国各省市区市场化相对进程年度报告数据来看,内蒙古市场化综合指数为6.51,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34,在全国排名第18位,与我区自身发展实力与潜力不相适应。

三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水平层次较低。我区的非公有制经济主要集中在技术水平低、劳动密集型的产业中,而在对技术要求较高、创新能力较强、垄断性较强的行业中分布相对较少。像第三产业中的金融业、教育、社会保障等领域中,非公有制经济涉足很少。非公有制经济中的龙头企业较小,中小企业数量较多,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较低。在我区上市公司中,非公有制企业数量很少。我区的非公有制经济总体还处于发展水平较低的层次。

四是县域经济发展滞后,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步伐。县域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是相辅相成、共同发展的关系。县域经济的充分发展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同时,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又对县域经济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而现阶段,我区县域经济发展滞后,还不能完全满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土地、信贷、资源、技术等方面的需求。

五是非公有制企业素质不高。集中表现为“两低一少”:1.整体发展水平低。非公有制企业结构单一、规模偏小、产业层次较低,以初级加工和服务业为主,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工艺落后,利润空间小,竞争力不强。2.科技创新能力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非公有制企业非常少,大多数产品处于产业链低端,产品科技含量不高。企业技术研发资金投入普遍不足,技术创新能力较弱,非公有制企业及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强。3.专业人才少。多数企业实行的是粗放型和封闭的家族式管理模式,现代经营意识不强,专业人才严重缺乏,对技术人才的争夺尤为激烈。

六是政策体制、市场准入方面的制约依然存在。近几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但这些政策在落实和运行过程中面临一些现实困难,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所面临的体制还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同时,由于市场准入门槛的限制,非公有制经济投资进入的领域仍有许多,尤其在基础设施、金融保险、科教文卫等领域的投资进入很少,导致严重的投资结构不均衡。

二、加快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建议

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我们要正视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扶持,大力引导,促进我区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得单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垄断行业和领域等。

(二)各党政部门对非公有制经济工作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一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的“新旧非公有制经济36条”的规定,并制定出台我区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发展规划,围绕政策支持、优化发展环境、鼓励创业等方面,出台切实可行的政策,同时把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纳入自治区“十二五”规划的总体框架下,制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用目标引领发展,以硬的举措保障发展。二要尽快指导制定我区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办法,建立和完善概念清楚、科学规范、指标统一的非公有制经济统计体系,合理界定统计范围,全面科学统计有关数据,为党政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三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媒体深入宣传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有计划地对我区非公企业的发展情况进行报道,宣传和表彰非公有制经济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拓宽融资渠道

建立适合非公有制经济特点的信用征集体系、信用评价体系及失信惩戒机制、企业信用档案和信用数据库,实现非公有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非公有制企业要强化信用意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赢得市场和社会的认同和尊重。积极探索多种渠道的融资办法。一要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产品有市场、有效益、诚实守信企业的贷款支持,积极创新适应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信贷服务品种;二要积极争取政府专项扶持资金支持,从今年起,自治区及各盟市、旗县将逐年建立非公有制经济专项扶持资金,非公有制企业要向政府进行积极申请,争取获得专项资金的支持;三要充分发挥投资公司的作用,积极引导非金融机构、企业集团、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资本组建风险投资机构,培育和壮大非公有制科技企业;四要通过股份制改造、上市、资产重组等多种方式支持非公有制企业直接融资。

(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非公有制企业整体实力

篇(3)

一、西藏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现状

西藏作为一个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经济基础薄弱,各产业尚不发达的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已成为财政、税收收入的新的重要增长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得益于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比如,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于99年8月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强调“要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加快全区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重点,制定优惠政策,创造宽松环境,鼓励放手发展。”

二、新形势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有利条件

1.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不断健全完善

后,党对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断深化和发展。出台了一系列适合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规范,这些法律的实施和立法的逐步完善帮助人们消除了非公有制企业与公有制企业的“差别待遇”,在经济领域实行了同权利、同义务、同处罚。非公有制经济在受到法律保护的同时,其法律责任也不断科学明确、具体可行。

2.西部大开发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带来大好机遇

第一,国家对国有企业实行“抓大放小”允许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企改革,通过转让、租赁、拍卖、兼并等多种形式对国有小企业、困难企业进行资产重组,为西藏非公有制经济低成本扩张和结构转换升级创造了条件。第二,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的机遇。农村结构调整的战略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另一种全新的思路和广阔的空间,通过加盟参与市场开发与建设。第三,有缓解资金和人才瓶颈制约的机遇。西部大开发将导致人才和资金回流西部,可以缓解西部地区资金短缺的情况,另一方面国家已出台解决非公有制经济资金匮乏的措施。

3.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振兴地方财政的客观要求

西藏财力十分有限,引进外资不易,国企振兴也尚待时日,促进财政增长可谓任重而道远。而非公有制经济自发展以来,不要政府投资,没有财政补贴,也不要政府承担风险,由于其产权明晰,责、权、利一致的财产机制;自我投入、自我积累、自我扩张的资本聚集机制;短小精干、快捷灵活、互惠互利的营销机制,使个体、 私营企业保持旺盛的活力和竞争优势,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增长做出了重大贡献。

三、促进非公有制的财政对策

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转变理财观念,积极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努力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

1.在资金方面加大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

财政部门加大对基础设施、公共支出的投入,可以改变并完善城市的基本面貌,这是优化投资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财政部门要积极探索增加对非公有制经济投入的新途径。如设立贷款担保基金,吸引银行资金投入,对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经营业绩好、有发展前途、讲信用的非公有制给予大力支持。对市场销路好、经济效益高的种植和养殖项目、畜产品深加工项目、农畜产品购销的贸易流通项目及从事民营企业、开发性企业应适当运用财政资金加以扶持,通过贴息优惠等办法,改变国家财政资金投入不涉足非公有制经济的观念,实行政策倾斜。

2.强化服务意识,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做好促进工作

财政部门应转变职能在强化服务上下功夫,第一,做好信息咨询服务,财政部门要发挥宏观经济部门的调控作用,及时收集、整理和区域内非公有制经济所涉及的行业布局、数量前景预测等相关信息,引导他们发展。第二,做好管理服务,要帮助非公有制企业的企业主及财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对个体、私营企业财会人员的持证上岗、职称申报评聘等工作要纳入全区财务人员统一管理渠道。第三,抓好资产评估工作,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要积极为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企改革做好服务工作,在评估过程中既要客观公正,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又要做到服务优质高效,积极促进企业的资产重组。

3.完善税收征管措施,做到合理公平税负

西藏各级税务机关主要施行“定期定额”,对少数有建账能力、帐证齐备的私营企业采取“查账征收”。在新形势下,税务部门要统一认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第一,要做好服务和咨询工作,对国家出台的税收政策和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的减、免税政策要全部公开。第二,完善税收征管办法,各征收机关应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更简洁、更实用、更能方便纳税人纳税的征收,努力形成适合西藏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税收征管方式。

4.加快市场体系建设,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发展舞台

财政部门在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要对市场建设进行投入,会同工商管理部门按照“多方集资、多方兴建、统一管理、共同受益”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多渠道吸收资金,加快市场建设步伐。要鼓励个体户、私营企业投资联建市场,对出资者应在场地、房租、管理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管理部门应统一规划市场,把现有条件较好的小商品、服装、农副产品等专业性零售市场逐步发展为以批发为主、批零兼营的市场。把初具规模的专业市场发展为产、供、销服务一条龙的功能齐全的市场。在拉萨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创办各类具有一定特色的诸如民族服饰、传统手工艺品等经济小区,集中管理、连片开发,形成特色经济群体。

综上所述,西藏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积极的财政政策进行扶持指导和规范。随着各项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必将迎来非公有制经济大发展、大突破的春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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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在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过程中,非公有制经济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中最具生机和活力的组成部分。同时,党和国家也非常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恩施州由于受地理环境、历史原因、经济基础、传统观念等因素的影响,经济发展缓慢,属于贫困地区,突出表现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滞后。然而,非公有制经济融资难是导致恩施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因此,如何解决非公有制经济融资问题对于加快恩施州开发建设就显得尤其重要、更为紧迫。这个问题在全省、全国也具有普遍意义。

一、恩施州非公有制经济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目前,企业融资的渠道和方式主要有四种:银行信贷、发行企业债券、发行股票和企业内部积累。但体制、政策、企业内部等原因导致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恩施州非公有制经济融资难的问题表现得尤为突出。

(一)非公有制经济自身信用不足

有的非公有制经济内部管理不规范,沿用家族式管理,缺乏市场化经营机制和科学化决策机制,极容易产生经营风险和决策风险。有的非公有制经济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能提供准确、完整的财务会计资料,使银行很难掌握其生产经营资金运行的真实性,从而对其开展信贷业务缺乏信任感。有的非公有制经济规模小、产权不清晰,很难提供信用保证措施。有的非公有制经济信用意识淡薄,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普遍存在。

(二)银行防范金融风险的“惜贷”

近年来,由于受“抓大放小”的影响,商业银行投入的重点普遍放在大企业、大项目上,由于非公有制经济大都是中小企业,缺乏必要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资料,银行无法对其进行信用等级评估,使银行把非公有制经济视为高风险贷款,过分强调了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忽视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贷款支持。近年来,商业银行实行集约化经营,加强信贷管理,以总行为一级法人,上收信贷审批权限,总行对各分行实行有限授权,除低风险授信业务外,所有的信贷审批权归总行。加之非公有制经济规模小、信用度低,难以符合银行的信贷准入标准。这些都从客观上给非公有制经济放贷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社会中介服务体系不健全

目前对非公有制经济进行服务的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有的非公有制经济在向银行、信用社贷款的过程中,往往对企业的不动产、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作抵押登记,因手续复杂、费用高而增加了融资的成本,使非公有制经济贷款增加了难度。还有的非公有制经济由于社会上的中介担保机构实力较弱,无法提供足够的担保,使融资难以实现。

(四)非公有制经济科技含量低、规模小、发展方式粗放

由于多数非公有制经济产品结构单一,起点不高,自主创新能力弱,发展方式粗放,没有受国家宏观政策支持的高科技项目,使得非公有制经济失去了向银行融资发展的机会。

(五)融资渠道狭窄、单一

目前,恩施州的非公有制经济通过上市融资尚无可能,多数又不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融资主要通过自筹资金和民间贷款来完成。因而,融资规模往往不能满足其发展需要。

二、恩施州非公有制经济融资的思路与对策

(一)认清非公有制经济的成长规律,有针对性地确定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政策

按照格雷纳分类方法,企业发展通常要经历五个阶段,即创新成长期、指导成长期、授权成长期、协调成长期和合作成长期。在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其主要的融资方式也随之不断变化,并且明显表现出一种周期性。简要地说,企业成立的时间越短、规模越小,其家族性或“亲友性”特征越鲜明,内部信息的透明度就越低,这就决定了在企业的初创时期,一般很难借助风险投资、中短期贷款、投资基金等中间类型的外部融资获取资金,而只能依赖初始内部人融资、贸易信贷或天使融资等方式获得资金。所以,我们不能笼统地说非公有制经济融资难,而是要针对那些具有一定的市场前景,但仍处于初始或资金负债率偏高、内部管理不够完善和透明、信用状况不理想等状态下的非公有制经济。只有这样,制订出的解决方案和政策才能有效。

(二)政府要为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搞好环境建设

各级政府一定要从长远利益出发,强抓“中部崛起”和“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机遇,利用好国家给予的各项优惠政策,正确处理好保护银行债权和发展地方经济的关系,引导银企关系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一是要稳步推进信用工程的实施。努力创建“诚信社会”,严格规范管理改制企业,切实保护金融债权。二是要通过建立政银企联系会议制度等途径,解决好信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是要强化法制建设,切实解决银企借贷官司执行难的问题。四是建立非公有制经济信贷担保机构,建立地区性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担保基金,切实解决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担保难的问题。五是扩大招商引资,为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提供更加宽松的环境。六是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企改革,为非公有制经济收购国有中小型企业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七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上市融资,进一步拓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空间。

(三)加大国有商业银行对非公有制经济融资的支持力度

在当今信用缺失的情况下,风险防范显得更为重要。一是各大商业银行要在加强信贷风险防范、落实信贷担保的基础上,积极面向非公有制经济开展小额信贷业务。二是要完善信用的评级体系,积极探索建立适应非公有制经济的信贷评估标准和审批制度,提高授信效率,建立灵活、高效的非公有制经济授信制度,改变单凭财务报表评估的做法,应根据实地调查核实企业现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判断信贷风险。三是要增加信贷品种,多方提供非公有制经济信贷服务,积极开办动产抵押、优质非公有制经济联保等多品种信贷业务,提高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信贷比重。

(四)非公有制经济自身要规范企业内部管理

在政府扶持、银行强化服务的同时,非公有制经济自身要全面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产品产量,不断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来建立企业的信誉。一是要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企业内部改革,明晰产权,改变家族式管理模式,实行多元式产权管理模式,完善企业内部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二是建立健全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都要按照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客观地、准确地记录反映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的运行情况,按期编制财务会计报表,接受外部审计和银行对信贷资金的监管,同时也为投资者了解企业财务信息提供方便,从而增强银行和投资者对企业的信任。三是要加强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企业首先要建立一套规范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企业自身要重信用、守合同,同时要制约客户讲信用、守合同。加强信用管理不仅能够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公众形象,而且能够增强企业的信贷能力。

(五)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业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方融通资金为承租方提供所需设备,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的租赁交易。融资租赁可促进投资,增加银行在非公有制经济的间接融资;可提高资产管理效益,发挥资金的最大效应;可加速技术更新降低固定资产折旧,发展融资租赁能够拓宽非公有制经济筹资的渠道。

(六)发展面向非公有制经济的中小型金融机构

在不少发达国家,中小型金融机构具有广阔的施展空间,而且其90%以上的资金贷给中小企业。一些中小型银行还对中小企业实行特别的资金融通办法,逐年大幅度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规模。对那些前景良好、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则采取低息和优先支持措施,并且进行技术、经营等方面的指导,向中小企业提供最大限度的服务。有的还制定出中小企业特别支持政策和创立中小企业振兴基金,帮助中小企业进行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推广等活动。目前看来,我国应大力发展中小型金融机构,在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或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以及未来的社区银行中扩充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金融业务,以满足广大非公有制经济的需要,让其在发展中得到中小型金融机构的支持。在大型国有银行对非公有制经济普遍“惜贷”的情况下,鼓励民间中小型金融机构的发展是个好办法。

(七)逐步将民间借贷活动纳入规范轨道,承认其应有的地位,发挥其积极作用

近年来,我国民间借贷活动十分活跃,也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解了燃眉之急,而且规模不断扩大,正从“地下”走向“半地下”。在中央银行2005年度的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中,首次对民间融资活动做出了积极的评价,认为民间融资“具有一定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减轻了中小民营企业对银行的信贷压力,转移和分散了银行的信贷风险。”而据中央财经大学《地下金融资本调查报告》课题组的估计,目前我国民间金融的规模已经是正规金融规范的1/3,全国地下信贷规模大约在7400-8300亿元。央行对这一数值的估算则达到9500亿元,约占GDP的6.96%。实际上,即使是在计划经济期间,我国民间互质的借贷活动也比较活跃,其特点是运作灵活方便、服务及时到位,因此需求很大。这就要求我们对民间信用活动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并予以正确引导,推动其健康发展,并建立起相应的以商业担保、互助担保为主体的非公有制经济信用担保服务体系。

(八)通过“小股市”的发展,积极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直接融资

早在1931年,英国麦克米伦报告就指出了中小企业融资中面临的缺乏长期性资金来源这一难题,认为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着长期资金缺乏的“麦克米伦缺口”。发展区域性证券市场,为生存状态好但缺乏流动资金的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的便利,不但是对优质中小企业的巨大推动和实实在在的支持,而且也有利于将国务院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三十六条”落到实处。因为与间接融资相比,考虑到中小企业融资所具有的风险相对较高、缺乏足够的经营信息、“麦克米伦缺口”等缺陷,直接融资具有更强的导向性和征对性,对于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是十分有效的。因此要积极发展中小企业股票市场,开拓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要借鉴世界各国开辟面向中小企业新兴股票市场的成功经验。如美国NASDAQ市场、英国未上市股票市场(USM)和专门为小规模、新成立的成长型企业服务的另类投资市场(AIM)。法国、荷兰在原已有SM、PM市场的基础上,20世纪90年代以来又开通了欧洲新市场(EU-RO-NM)网络,欧盟则开设了欧洲的NAWDAQ-EASDAQ,专门为欧盟内部的高成长型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在当前国有银行对向非公有制经济贷款“不屑一顾”或怕产生风险的情况下,在恩施州或者武陵地区发展区域性证券市场,使具备相应能力的企业通过兼并买壳上市,科技型企业利用高科技产业优惠政策,有条件的企业在海外上市等,这些都是改善恩施州非公有制经济融资环境的可行办法。

参考文献:

1、陈烨.论政府对武陵地区农村金融资源配置的控制及其效应[J].当代教育研究,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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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政策落实难。近年来,我区虽然相继出台了鼓励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优惠政策,但受部门利益驱动。优惠政策扭曲变形。个别地方在落实中还没有完全到位。一些政策措施在落实过程中,部门之间缺乏有机的衔接机制,互相推诿,导致政策悬空,无法落实,没有积极地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创造条件、解决问题。

三是贷款融资难。目前全市部分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机制依然不够健全。私营企业缺少获得银行贷款的正规渠道,民营企业融资依然面临困难,企业的大发展,需要资金的支持,而这些资金一部分需要企业主的自筹,而另一部分需要银行贷款,来进行生产和扩大规模,特别是市场经济瞬息万变之时。企业针对市场的需求,及时调整对策,使产品更新换代,如果此时得不到金融部门的支持,那就只能半途而废,自生自灭。

四是企业自身问题解决难。管理体制较落后,家族式非公有制企业依然存在,整体规模分散、产权结构不合理、产权不明晰、经营水平低,缺乏科学合理的企业治理结构,整体竞争力不强:经营机制缺乏创新。在经营决策方面,不少企业重产品经营,轻品牌经营;重实物经营,轻资本经营;经营约束机制老套,激励措施随意性较大,同时由于对产品研发投入不足导致企业自身创新能力差。企业管理与技术人才缺乏。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业主文化素质偏低,自我提升的内在动力不足。没有长远的企业发展规划和思路,缺乏高科技知识和现代管理能力,企业难以迅速做强、做大。

加快我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我局非公有制经济在巩固原有发展成果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开发名优产品,打通销售渠道,加强内部管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开创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新局面。

一是努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倡导企业自行研发或与研究机构合作开发技术创新项目,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帮助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开拓国际市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是继续关注私营企业家的成长,对优秀企业家要做到“经济上有实惠、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加大宣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宣传典型企业典型人物的力度。建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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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造条件,进一步拓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空间

从我区的实际情况看,着重要在“四个结合”上下功夫,拓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空间,一是要结合国有资本退出拓宽发展空间。随着国有资本从竞争性领域中全面退出,大量的发展空间需要新的经济主体去填补。要大力支持和鼓励非公有制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发挥自身优势,采取参股、控股、收购等方式积极参与国企改革,实现低成本扩张。二是要结合小城镇建设和园区建设拓宽发展空间。小城镇和园区是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载体。要按照统筹兼顾、突出优势、科学布局、注重规模效益的原则,重点抓好铺镇、河东店、宗营等小城镇建设和铺镇、宗营两个工业园区建设,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经济开发政策,有计划、有意识地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向这些地方聚集,鼓励和支持产业相联、产品配套的企业,实行产业联合和企业重组,打造“板块经济”,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向集约化和规模化发展。三是要结合市场建设拓宽发展空间。市场是商品集散和流通的载体,对兴一方产业、活一方经济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目前全区已建成了30多个具有一定规模和特色的专业市场,要充分挖掘这些市场的发展潜力,进一步完善市场配套设施,健全市场体系,畅通各种生产要素和商品的流通渠道,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平台。四是要结合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服务功能拓宽发展空间。充分利用国家“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制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待业和领域”的优惠政策,彻底打破国有、集体经济在能源、交通、通讯、 水利等基础设施领域一统天下的局面,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建设谁管理”,积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业主投资兴建路、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要改变社会事业由政府包揽的做法,大力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学校、医院、体育场馆以及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兴办医疗保健、文化教育等服务项目,用社会的钱来发展社会事业。我区在这方面的尝试已经取得成功,如友好医院、前进东路都是利用民间资本来修建的。今后,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优惠政策,扩大领域,密切合作,不断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

(三)突出重点,扶持骨干非公有制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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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现状

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将更加重要,将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与公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融合的成分,并将在以后相当长时期内发挥重要作用。

第一,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特点看,在我国经济非公有制的产出结构中,国有、集体经济的比重最大,私营经济、股份制经济的比重也有大幅度增加;在全国民营经济的投入结构中,外商、股份制经济的比重最大,增长率也高于国有、集体经济;民营经济的产业结构以轻工化为特征,主要集中在轻工业领域;民营经济主要分布在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发达地区;民营经济的产业组织规模结构水平总体较低,对其适应工业结构高度化进程带来困难;民营经济的资本、技术密集度低,这也对其适应工业结构高度化进程带来困难。但是民营经济天生具有与市场经济接轨、融合的特点,对中国经济转轨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第二,从国家政策看,目前,针对政策环境不平等,缺乏法制化的财产保护体系,融资困难,“”与“寻租”等问题,私人财产的保护问题及地位等急需解决,对应不失时机地制定政策措施,促进非公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要逐步建立法制化的财产保护体系、税收体系和其他经济活动规范体系。要大刀阔斧地改革复杂繁琐的审批制度。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因此,非公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有利于基本经济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

第一,非公有制企业与公有制企业之间的关系。原则上说,在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这个大框架下,两类企业之间本应是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关系。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主体,它们不仅必须根据法律的要求照章纳税,还必须尊重劳动权和劳动收益权,同时也必须依法有效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但是,这并不排除目前阶段客观存在的各种制度性和政策性歧视。

第二,非公有制企业之间的关系。竞争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企业间的基本关系,更是非公有制企业间的基本关系。各类企业之间在市场上展开竞争,必然派生为对市场利益的争夺,包括对更多、更好资源的争夺,对更多、更好技术的争夺等。对于这类争夺,处理得好,有助于经济发展;处理得不好,则会导致矛盾加重。

第三,非公有制企业内部所有者与管理者间的关系。这实质上是雇主与雇员的关系。企业招雇经营管理者,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但是,双方事先达成的聘任契约,并不能保证经营管理者一定能够在事后表现出色,而即便表现出色,实际上又有一个事后重新谈判的问题。这是一个双方间的博弈过程。一旦利益失衡,博弈的链条则很可能会发生断裂,产生矛盾。

第四,陈旧的思想观念制约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目前,来自社会各方面一些陈旧思想观念,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其表现为:一是认为非公有制经济是市场行为不规范的制造者。二是社会上仍有一部分人用老眼光看待今天的非公有制企业家,总以为他们是靠偷税漏税赚钱的暴发户。三是有极少数非公有制企业家经不起困难的考验和激烈的市场竞争的磨炼,想见好就收,不思进取,这是一种小富即安的心态。

三、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江西经济发展的现实选择

第一,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加快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选择。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革开放的春潮中,我国个体户、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断加快,江西也是这样。非公有制经济的逐步发展壮大,形成了多元化市场主体竞争的格局,形成了充满活力的市场竞争环境,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旺盛的生机和强大的活力。非公有制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生力军。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已从改革开放初期的不足1%,提高到现在的三分天下有其一,固定资产投资占社会投资的比重也超过了50%。近年来江西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也很快,从经济总量上看,2005年江西非公有制经济实现的增加值占到全省的生产总值的35%以上,从投入上看,近年来非公有制投资比重逐步提高,去年的非公有制投资比重达到了40%以上。

第二,坚持以创新为动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创新是一个永恒的主题,非公有制经济也必须努力创新,才能把握发展的主动权,才能在竞争中赢得先机。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规模不断壮大,发展的质量也不断提升,但是由于非公有制经济起步晚,起点低,经济领域有待于拓宽,产业层次有待于提高,竞争的实力还有待于壮大,竞争能力还有待提升,因此面对全球化竞争日益激烈的新的形势,非公有制经济必须坚定不移以创新为新的动力,进一步谋求发展的新趋势。

第三,切实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毫不动摇地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党的既定方针和政策。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环境显著改善,但在思想观念、体制、政策法规、生产要素的获取、竞争环境等多方面还存在着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诸多问题,需要各级政府、经济理论界、企业界等进一步探讨和努力加以解决。

参考文献:

[1]张源: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状况的调查与思考[J].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

[2]鲍洪俊: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J].经济日报,2006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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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兴黔的重要增长极

贵州的非公有制经济虽说总体上落后于全国,但也是发展喜人,成就辉煌。据统计,1979年至2007年,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左右上升到31.4%,非公有制工业企业总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不足4%上升到44%,非公有制商业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由7%左右上升到57.2%。

非公有制经济为贵州创造了一个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2007年底,国有中小工业企业改制面达到82.4%,促进了对外招商引资。一批省外、境外非公有制优强企业落户贵州,不仅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也带动了相关产业的产业化发展,有力地推进了贵州省产业结构调整。

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贵州做大做强地方经济的重要力量。贵阳市2007年非公经济对全市GDP年增长贡献率达到44.15%。遵义市非公有制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979年的不到0.5%上升到2007年的38.1%。2007年黔东南自治州非公有制经济工业实现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64.09%。2007年的23个经济建设强县(市、区)毫无例外地都是非公有制经济活跃的地区。

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支撑贵州财政收入增长的重要来源。2008年我省非公有制经济纳税约占全省税收的半壁江山。

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贵州促就业、保民生的主渠道。2007年,全省工业单位中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提供的就业岗位71.89万个,占全部工业行业的63.7%: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单位中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提供的就业岗位74.14万个,占全部批发零售贸易餐饮行业的81.8%。

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贵州新技术、新产业发展的重要源头。据统计,1985年至2005年,我省非公有制企业申请职务发明占全省的43.02%,授权职务发明占全省的40%。贵州省高新技术企业中的95%以上为非公有制企业。

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贵州经济社会扩大开放的生力军。如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公司的产品已出口到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贵州味美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成为新加坡、德国一些国外“大牌”食品企业的主要供货商。

非公经济人士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到2007年底,非公经济人士在我省实施光彩事业项目累计达812个,投资总额227亿多元,到位资金141亿元。

作为全国非公有制经济的一股支流,贵州非公有制经济在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已成为创造社会财富、增加就业岗位、实现经济增长、增加财政收入、推动创新、催生产业、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坚力量。

经济发展的重要突破口

2004年,我省在省经贸委中小企业处和六个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的基础上,成立了全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与改革的职能管理部门――贵州省中小企业局(贵州省非公有制经济办公室)。这就理顺了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管理体制。

省中小企业局(省非公有制经济办公室)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赋予的职责,制定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在全省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通过政策、资金扶持,重点支持了一批优强的“小巨人”非公有制企业,同时积极建立针对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协调企业融资难问题,开通中国中小企业贵州信息网,实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和“贵州省中小企业星光培训工程”等免费培训,加强对信用担保、典当的行业管理和指导,构建由各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中介机构组成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中小企业、非公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开展经济理论研究等,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提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全省上下大力发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形成合力。2007年,省政府在2001年成立“全省推动中小企业发展联席会议”的基础上,成立了“全省推动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35个,办公室设在省中小企业局(省非公有制经济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对全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实行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保障权益。除此之外,省委组织部、统战部、省人大财经委、省政协经济委、银监局、证监局及各金融机构等在私营企业人才需求、非公经济人士培养、政策法规支持、社会舆论宣传、上市融资服务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

全省9个市(州、地)和部分县(区、市)已建立了以监察部门、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牵头的非公有制经济投诉机构,非公有制经济投诉网络和机制不断完善,初步形成全省上下维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联动机制和良好氛围。

公共政策的重要着力点

2009年5月8日,毕节市嘉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挂牌开业,这是毕节地区正式挂牌营运的第二家小额贷款公司,也是全省首批17家小额贷款公司之一。目的在于解决中小企业贷款、改善农村金融服务、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

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是中央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贵州加大政策落地力度、为非公经济解决急难问题的一项具体举措。近年来,贵州对非公经济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

市场准入方面。贵州放宽了非公有制经济在高新技术、成品油、国防科技工业、外贸、公用事业、医疗机构、林业、金融业等行业和领域的市场准入。截至2007年底,全省加油站中非公有制经济数量为653户,比重为38%。

税收减免方面。贵州省先后出台了《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再次提高增值税起征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落实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的文件。对非公有制经济在创业、提供就业与再就业岗位、技术创新、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方面实行税收优惠政策,非公有制经济在上述方面的税收政策优于公有制企业。

财政扶持方面。国家、省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政扶持力度加大。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基本能对各种所有制一视同仁。

技术创新方面。2007年,我省出台《贵州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进一步放宽了非公有制企业进入高新技术行业的准入条件。省国防工办出台了《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指导意见》,放宽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军工产品生产的

准入条件。省科技厅和省经贸委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技术创新优惠政策的意见》,对可申请减税的技术开发项目内容进行了规定。

劳动就业方面。2006年,提出对下岗职工、复员转业退伍军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给予税费减免,对吸纳再就业人员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和贷款支持。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技术人员培训制定了具体措施。从2003以来,国家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从2005年起贵州省实施“中小企业星光培训工程”,这两大培训工程由财政资金进行补助,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免费培训。仅2008年两大免费培训工程共举办各类免费培训班41期,培训人员6837人次。

通过对非公经济的各种积极有效的政策扶持,我省正努力一步步向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迈进。

改革开放的重要试验场

在近期省有关部门组织的两次非公经济座谈会上,针对贵州非公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搜集到大量的问题。归纳起来有:思想保守、融资困难、管理混乱、负担较重、用地困难、环境不好、实力不足等等。

最根本的一点,结合我省非公经济在全国靠后的座次来思考,这表现了贵州非公经济对制度性公共产品的深切渴求。现在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许多还停留在宏观层面。在具体的制度安排、法律制度和运行细则方面,同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原则有很大差距。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改革缓慢,对制度性公共产品的供给现状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新阶段的需求不相适应。

具体反映为投融资环境、人力资源环境、市场环境、内部管理等方面的不足。

投融资环境。与国有企业相比,私营企业由于规模大多比较小,抵押担保难、内部管理不规范和经营信息披露不够等原因,与银行之间存在较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银行为规避信贷资金风险,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非公有制企业发放贷款时更加谨慎,对企业的审核更为严格,银行反映对私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多有碍难,显现支持力度不够,也反映在非公有制经济一直存在的“贷款难、担保难”困难。

人力资源环境。非公有制经济整体上由于自身经济条件、职工保障等方面劣于国有企业,再加上许多非公有制企业建在县城,远离大城市和教育、科研中心,因此人力资源环境要劣于国有企业。因此非公有制经济相对于国有单位而言缺乏对人才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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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现行《刑法》第2条规定的内容来看。虽然将“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写进了刑法的任务之中,但“私有财产”与“非公有制经济”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并且私有财产的范围较之非公有制财产的范围要小得多。另外在刑法典和刑法修正案中多处使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字样来表述犯罪行为侵害的对象,而非公有经济无此刑法待遇。

(二)同种性质的犯罪行为因主体所在的单位的性质不同,构成不同的罪名,处以不同的刑罚

同样是在公司、企业中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用单位的财物,只因所在单位的性质不同,刑法规定的罪名和刑罚适用就不相同。公有制经济中的国家工作人员的上述行为构成贪污罪,而非公有制经济中的人员的上述行为却构成职务侵占罪。对此《刑法》第183条的规定表现最为明显。其表述如下:“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271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382条,第38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另外,贪污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死刑,而对职务侵占罪,法定最高刑只有15年有期徒刑。对贪污罪的立案起点是5000元,如具有较重的情节,4000元也可以立案;而职务侵占罪的立案起点是5000到10000元,发达地区是10000元。基于同样的利用职务之便的受贿行为,公有制经济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构成,而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工作人员则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前者的法定最高刑是死刑,而后者的法定最高刑是15年有期徒刑。同样是挪用本单位的资金,公有制经济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构成挪用公款罪,而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工作人员构成挪用资金罪;前者的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而后者的法定最高刑是10年有期徒刑。同属公司、企业的人员犯罪,同样侵犯公司、企业的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或者公司、企业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但所定罪名却迥然不同,所处刑罚也明显有别,这也体现了对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区别对待的态度。

(三)相同的犯罪行为,因发生在不同的所有制经济形式中,导致罪与非罪的不平等

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求刑法在保护其经济利益方面,不能因所有制经济不同而区别对待。现行刑法对非公有制经济利益的保护力度与对公有制经济的保护力度显然不同。例如根据《刑法》第165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的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根据《刑法》第166条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具有该条所列情形之一,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根据《刑法》第167条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为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根据《刑法》第168条第1款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分别构成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人员罪。根据《刑法》第169条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或者可能发生非公有制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为亲友非法牟利,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失职、,低价折股、低价出售公司、企业资产,并且造成非公有制公司、企业财产或者经济的重大损失的行为,这些行为也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该受到刑法的规制。现行刑法以行为对象的所有制性质作为制罪的标准,明显具有轻非公经济的保护而重公有制经济保护的色彩,体现了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在刑法上的不平等地位。

二非公有制经济未得到公平保护的原因

由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尽管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宪法地位已经确立,但由于人们传统观念的惯性以及经济、政治体制诸方面的原因,致使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过程中遭受不平等待遇的现象屡屡发生,不同程度地阻碍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一)传统观念因素。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计划经济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改革开放初期很多人认为“公有制即社会主义,私有制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出现违背了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初衷,甚至在有些人的心中非公有制经济是“唯利是图”的代名词。从某种程度上说,这种错误的传统观念正是非公有制经济在前进道路上步履维艰的根源。

(二)经济体制因素。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物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意识反作用于物质,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改革开放前由于我们没有非公有制经济或者主观漠视非公有制经济形式的存在,经济体制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实行的是纯正的计划经济模式。改革开放以后非公有制经济应运而生、为了适应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是,由于体制改革的天然滞后性造成了我们目前的经济体制还是难以适应迅猛发展的非公有制经济。

(三)法律体系因素。非公有制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于1999年写入宪法修正案,2004年宪法修正案进一步确立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宪法保护原则。这必将带来非公有制经济的新一轮腾飞。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宪法不能司法化,当非公有制经济受到犯罪行为侵害时,不能直接依据宪法规定寻求法律保护,缺乏配套的法律保护体系。

三实现非公有制经济平等刑法保护的措施

(一)转变观念,建立市场经济主体平等思想

实现非公有制经济的平等的刑法保护,就是要解决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在刑法意义上的平等性问题,也即实现对非公有制经济财产与公共财产的平等的刑法保护,对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的犯罪,应当处以与侵犯公有制财产的相同的刑罚。而这一切都需要从根本上转变全民所有制经济与集体所有制经济优于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的传统观念,进一步树立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市场主体地位平等的新型市场经济主体观,充分认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大量岗位空缺,能够有效地吸收国企改革中的下岗职工,从而解决国企改革的后顾之忧,加速国企的改革步伐;非公有制经济的稳健发展势必形成强大的竞争力,迫使公有制经济寻求更为迅捷的发展之路。从而间接地增强公有制经济的竞争实力;作为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活跃程度的标志,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在有效增加当地财政收入,加快当地发展步伐的基础上,更能促进外资的融入,形成良性经济循环,为经济的发展谋求新的经济增长点。而这一切,都必须依靠新型的非公有制经济市场观的形成,也只有建立了剥离了所有制外壳的纯粹的市场经济主体的平等观,才能在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与公有制经济相同的法律条款,也才能最终实现非公有制经济的平等刑法保护。

(二)立法机关应及时修改并完善刑事立法,填补现行刑法对非公有制保护的空白,消除现行刑法对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不平等保护。

1、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的独立客体地位

在《刑法》第2条中以列举的方式增设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财产权”的内容,这样不仅可以将非公有制经济的财产明确规定为刑法的客体,同时也可以大大调动非公有制经济的积极因素,为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体系注入强劲的动力。

2、实现定罪的平等。

篇(10)

答: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近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下一步要以改革为动力,加快体制创新步伐,努力创造一视同仁的法律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记者:为了确保《若干意见》落到实处,当前应该做些什么?

答:《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抓紧制定和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及配套办法。关于贯彻落实工作,大致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凡属建章立制的,有关部门要抓紧相关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起草,这是“立”的问题;二是凡属改革举措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这是“破”的问题;三是凡属提出原则性要求的,有关部门要尽快组织专门力量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的意见。

贯彻落实工作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贯彻落实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牵头单位,在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正在研究提出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二是地方各级政府的贯彻落实工作。截至到2004年,各省市已经出台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近150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若干意见》出台后,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牵头单位,委内也要按照职责分工,提出分工方案,在贯彻落实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记者:《若干意见》指出,“国家有关部门与地方人民政府要尽快完成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规定工作”,“加快清理、修订和完善与保护合法私有财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这是消除体制的一项基础工作。请问我们采取了哪些举措?

答:为了加快清理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完善私人财产法律保护制度,我们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一)尽快完成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规定工作。消除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从根本上说,就是要按照与其他性质经济成分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原则,赋予其作为市场主体应有的权利。

(二)以贯彻落实宪法修正案为契机,加紧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配套完善。

(三)清晰界定各类产权,加快建立现代产权制度。进一步消除产权流动中由思想观念、政企关系、所有制性质等诸多因素形成的体制和政策障碍,促进各类产权在更广领域,以更高的效率流动。

记者:据我所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非公有制企业在市场准入过程中还存在某些歧视。从某种意义上讲,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最大优惠,就是平等准入、政策一致、待遇公平。请问我们准备怎样做到这一点?

答:这个问题也要分三个层次来讲:(一)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拓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空间。对于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等行业的非自然垄断业务,公平市场准入,鼓励符合资质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市场竞争;对于自然垄断业务,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对于涉及国家垄断资源开发利用、需要统一规划布局的重要矿产资源,鼓励具备资质的非公有制企业参与项目招投标,平等取得探矿权、采矿权,鼓励非公有资本进行商业性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对于实行专营专卖的商品,应逐步建立特许经营权社会招投标制度。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以及国防科技工业等领域要尽快落实放宽市场准入的具体措施。

(二)明确资质条件,统一市场准入标准,消除市场准入中的所有制歧视。要逐步建立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的市场准入体系,为非公有资本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创造条件。

(三)完善企业投资核准和审批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记者:当前,非公有制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已成为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应当如何解决?

答:必须针对非公有制企业融资中的体制性、政策性及操作,制定符合非公有制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的政策措施,以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支持。

(一)研究完善有关税收扶持政策,合理税赋水平。首先,合并现行内资、外资两套企业所得税制。研究解决非公有制企业投资者的双重纳税问题。其次,放宽并规范税前费用列支标准。研究改进“计税工资”规定,改按企业实际支付的工资金额税前列支;取消对公益性、救济性捐赠的限额,准予税前列支。第三,合理界定一般纳税人的标准,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二)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通过注入资本金、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经营性的公益事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国家国债资金和预算内资金应按照公平原则,配置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对承担社会事业、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的非营利性机构,应平等享受财政的支持和补贴。尽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扩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规模,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各类中介组织的综合服务能力。

(三)鼓励各类银行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通过税收支持、扩大利率浮动幅度以及再贷款、再贴现等方式,鼓励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提高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比例,合理确定中小企业贷款期限和额度,切实发挥银行内设中小企业信贷部门的作用。扩大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创新中小企业信贷发放模式,依托地方商业银行和担保机构,开展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转贷款、担保贷款等业务。

(四)鼓励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创新。针对中小企业自身特点,改进对中小企业的资信评估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开展授信业务;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拓展公司理财和账户托管业务;放宽融资租赁公司的准入条件,支持开办融资租赁;开展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试点。支持中小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投资和使用国外贷款。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共同推动面向中小企业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改进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方式和手段。

(五)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继续发挥主板市场作用;在完善现有中小企业板块基础上,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和辅导体系,整合和规范现有产权交易市场,为非公有制企业股权转让提供服务,鼓励符合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探索债权融资方式。通过税收政策支持创业投资和中小投资公司发展。

(六)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研究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评级、制度以及奖励惩戒机制,加强中小企业内部信用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全国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的行业准入、风险控制和损失补偿机制。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管,建立担保业自律性组织。

记者:非公有制经济的主体是中小企业,请问如何建立健全面向非公有制企业的公共服务体系?

答:目前考虑从这样几个方面去做:(一)大力扶持、培育和促进各类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发展。

(二)完善创业辅导体系,积极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完善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大学毕业生和归国留学生等各类人员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的自主创业政策;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和社会资源,推进创业辅导体系建设,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

(三)加强人才培训。

(四)推动企业技术创新。

(五)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记者:最后请您谈谈是如何改进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监督管理和宏观指导的?

答:一是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宏观指导和政策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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