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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等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门诊统筹,通过互助共济,逐步实现农民“病有所医”的医疗保障制度。
第三条新农合实行“全区统筹,区镇(园区)共管”,纳入区、镇(园区)和有关部门的目标管理。
第四条凡自愿遵守新农合有关规章制度,按时足额缴纳新农合经费,户口在行政村、村改居、转成村的农民(含外出打工、经商、上学或因其他原因长期居住外地的人员。已享有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合作医疗的人员除外),均可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农合。敬老院供养人员在院驻地村参合,不必到户口所在地参合。每缴一次费用,则界定为参加一年,中途不予办理加入或退出手续。
第二章参合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参合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受基本医疗、预防、保健等服务;
(二)按有关规定得到新农合医药费用补偿;
(三)监督新农合基金的使用;
(四)对新农合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
(五)对违反新农合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或投诉。
第六条参合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规定缴纳新农合经费;
(二)自觉遵守新农合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基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
第七条新农合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财政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年度每参合农民筹资总额为29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50元。
第八条鼓励各社会团体和有条件的镇(园区)、村集体对新农合筹资支持。
第九条各镇(园区)要由主要领导负责此项工作,要组成专门工作班子抓好参合群众的资金收缴、统一上缴新农合基金专用帐户、信息录入和证件发放。
区财政补助资金,由区财政部门一次性拨付至新农合基金专户;上级财政的补助资金逐级拨付到位。
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区民政部门全额缴纳。
第十条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实行全区统筹统管,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第十一条区财政部门设立新农合基金专户,并负责基金的监管。区合管中心在国有商业性银行设立基金支出帐户,用于支付参合农民区外住院医疗费用及特殊大额门诊慢性病的补偿款。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为参合农民垫付的医疗费用,由合管中心审核后,报区财政部门予以拨付。
第十二条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要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有关法规制度。各镇(园区)向区财政局购买由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收据,以户为单位为缴费的参合者开具收据。
第十三条补偿基本模式为:住院统筹+门诊统筹。
第十四条住院统筹基金用当年筹资总额扣除门诊统筹、一般诊疗费和风险金后的部分建立。
第十五条门诊统筹基金用于参合农村居民一般门诊和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一般门诊统筹基金按每参合农村居民40元提取。
第十六条筹资水平提高后补充提取风险基金,使其规模达到统筹基金总额的10%
第十七条一般诊疗费用于实行门诊统筹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乡、村两级一般门诊补偿。一般诊疗费的提取标准为每参合农村居民每年16元。
第四章医疗费用补偿
第十八条参合者医疗费用补偿遵行“补大亦补小,以补大为主”、“住院为主,门诊为辅”的原则,实现风险共担、互助共济。
第十九条新农合住院统筹基金只限用于参合农民因自然疾病和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所发生的住院费用以及参合孕产妇住院分娩的补偿。
(一)补偿范围: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和转诊医疗机构门诊、住院发生的诊疗费用,依据《省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及服务价格(试行)》予以补偿。跨年度住院的参合农民医疗费用按实际出院日期年度补偿标准执行。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和《省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住院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中医药(包括:中成药、中药饮片、中医诊疗项目、列入新农合报销目录的中药制剂),住院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二)不予补偿范围:按照《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补偿规定(试行)》执行。
第二十条参合者在补偿范围之内的医疗费用,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补偿:
(一)门诊病人补偿方法。门诊补偿仅限在镇、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镇级为40%,村级为45%。每参合农村居民年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为60元,镇级次均费用控制在50元以内,村级次均费用控制在为30元以内。各镇、村级补偿实行月封顶办法管理。各乡镇、村当年的门诊统筹基金总量确定后,包干使用,超支不补,年度结余入大病统筹基金账户。每名参合患者一天只能报销一次,家庭内不可调剂使用。参合农民原家庭帐户结余基金必须在年底前使用完毕,可以由家庭成员共同使用,冲抵门诊个人自付费用部分。年底前未使用完的列入全区门诊统筹基金。
(二)住院统筹补偿。
1、封顶线每人每年7万元,封顶线全年累计计算,包括住院补偿、正常产住院分娩补助、一般门诊统筹补偿、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和大病二次补偿等。
2、同一参合农村居民同年度同级定点医疗机构再次住院治疗的应再次扣除起付线;终末期肾病、恶性肿瘤需多次住院连续治疗的,同年度中从第2次住院起不再扣除起付线。
3、参合农村居民因同一种疾病,从上级医疗机构转入下级医疗机构连续住院治疗的(3日内),在计算下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费用时,不再扣除下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从下级医疗机构住院转往上级医疗机构继续住院治疗的(3日内),在计算补偿费用时,将下级医疗机构起付线费用从上级医疗机构起付线费用中扣除。同级医疗机构连续转院住院治疗的(3日内),只扣除第一次起付线费用。
4、参合农村居民可以自主选择统筹地区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因病情需要转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办理转诊手续,并由病人或其家属到合管中心审批备案。因病情急、危、重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患者或其家属应当及时电话报告合管中心,并在规定时限内住院期间补办相关手续。
5、参加人在异地居住的,在合管中心办理异地医疗登记备案后,在异地约定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补偿。
6、新生儿出生时不在缴费时限内,随其参合父母享受新农合待遇,发生的补偿费用与其父母其中1人合并计算,直至一人最高封顶线。新生儿免缴当年参合费用,不统计为当年参合人数,各级财政不追加补助资金。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新农合以参合农村居民实际支付部分为基数,按照补偿方案给予补偿:
(1)接受的医疗服务有专项资金补助的。
(2)接受的医疗服务有医疗机构减免费用的。
8、对于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生产、生活中造成的意外伤害,如劳动中意外损伤,机械、工具等意外伤害,意外跌落摔伤,农药、鼠药、一氧化碳、误服药物意外中毒,意外烧烫伤等),可报住院费用扣除起付线后,按30%的比例给予补偿,封顶为1万元。对下列有责任人的意外伤害,新农合基金不予补偿。
(1)因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发生的有他方责任的伤害;
(2)在工厂、工地等做工期间,因机器、机械、工具等造成的伤害以及不慎跌落、摔伤;
(3)为他人或他方务工、建筑等作业期间造成的伤害;
(4)因酗酒、打架、斗殴、自杀、自伤、自残、吸毒等原因造成的伤害;
(5)因医疗事故造成的伤害。
因见义勇为或执行救灾救援等公益任务而负伤住院,按疾病住院补偿政策执行,申请补偿者需提供区级或区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情节证据。
9、正常产住院分娩补助,正常产住院分娩在国家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补偿的基础上,新农合再按每例2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10、重大疾病医疗救治
对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肾透析医疗救治按省卫生厅下发的实施方案执行。
(三)特殊慢性病大额门诊补偿。
1、特殊慢性病是指经过相当一段时间住院治疗、不能使病情完全恢复,只是症状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的改善,需规范连续门诊治疗的疾病。区卫生局具体负责特殊慢性病的鉴定组织工作,合管中心具体负责特殊慢性病诊疗监督管理及补偿审批工作。
2、特殊慢性病大额门诊补偿范围。根据流行病学统计和我区新农合统筹基金情况,纳入新农合特殊慢性病大额门诊补偿的慢性病病种暂定以下十五种:1高血压Ⅲ级高危及以上,2各种心脏病合并慢性心功能衰竭,3脑血管病后遗症(有严重功能障碍),4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肝功能失代偿),肝硬化,5慢性肾炎,终末期肾病,6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7恶性肿瘤放化疗,8癫痫,9再生障碍性贫血,10血友病,11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12系统性红斑狼疮,13精神病,14活动性结核病,15器官移植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等。
终末期肾病、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血友病、精神病等特殊病种,比照住院病人补偿办法予以补偿。
3、申报及审批程序。
(1)申报条件。参合农民患上述十五种慢性病病种中的一种或多种疾病,病程较长,需长期服药且无需住院的,可办理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申报慢性病患者应具有一年以上病史和相关资料,相关资料包括一年前二级及其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病历或一年前二级及其以上医疗机构门诊专项检查报告单。终末期肾病、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血友病、精神病等特殊病种,一经二级及其以上医疗机构确诊即可申报。
(2)申报程序。申报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的参合农民凭《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本、申报特殊慢性病相关资料到区合管中心进行申报,由合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慢性病申请表》。申请人填写后报合管中心。
(3)审批程序。特殊慢性病的审批实行专家集体审批制度,并将审批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区卫生局负责制定新农合门诊特殊慢性病界定标准,并组织成立5名以上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医生参加的特殊慢性病鉴定专家组。专家组按照界定标准对申报特殊慢性病患者病情进行鉴定。由合管中心审批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证》(以下简称《慢性病医疗证》),有效期一年。月份集中申报、审批一次,取得《慢性病医疗证》后可享受本年度内该病种特殊慢性病治疗补偿待遇,期满需要继续享受该待遇的,应到合管中心进行年检,否则自行作废。
4、就诊及补偿程序。特殊慢性病患者持《合作医疗证》、《慢性病医疗证》到镇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个人先行垫付医药费用。特殊慢性病患者每季度补偿一次,由患者本人或家属持《合作医疗证》、《慢性病医疗证》、户口本、身份证及合法有效票据(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记录、门诊费用清单和门诊费用收据)到区合管中心按照规定补偿。
对特殊慢性病患者医疗费用补偿实行总额控制。在门诊发生的可补偿费用按《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和《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补偿规定(试行)》执行,超过补偿封顶线的医药费用由患者自负。参合特殊慢性病患者的诊疗与《慢性病医疗证》上登记的慢性病无关的,不列入补偿范围。
每次处方用药量控制在三周内为宜,下一次处方用药在上一次药物用完后方可开具。
第二十一条参合者按照下列程序办理补偿手续:
(一)门诊补偿实行就诊直报。即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持合作医疗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补偿,参合农民在补偿登记表上签字。
(二)在实行出院即报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参合农民持合作医疗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登记,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需凭诊断证明书到区合管中心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出院时凭合作医疗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及由医院提供的全省统一住院结算收据(原件、复印件)、病历首页复印件、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住院费用汇总清单等住院相关资料到医院新农合窗口办理补偿,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补偿费用。
坚持“出院即报”,因特殊原因不能当日补偿的,最长不超过出院日7天。定点医疗机构要将此政策在患者住院登记、出院结账时向参合患者及家属提前告知。
(三)参合农民需转诊到区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的,需凭区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到区合管中心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在外省市暂住的需提供当地社区开具的证明或暂住证。急、重症患者先行到区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在出院前持诊断证明到区合管中心补办转诊备案手续,出院后一个月内参合农民需凭合作医疗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及由医院提供的全省统一住院结算收据(原件、复印件)、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住院费用汇总清单、转诊证明等住院相关资料,到区合管中心办理补偿手续,经审批后到指定银行领取补偿款。
(四)申请意外伤害住院补偿者在提供疾病住院所需材料的基础上,到区合管中心领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外伤害病人补偿审批表》,填写完毕经村级、镇级确认(签字盖章)无责任人意外伤害后,返回区合管中心。意外伤害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不实行出院即报。拨付意外伤害住院补偿款之前,将拟补偿者的姓名、年龄、性别、住址、参合证号、受伤时间和地点及详细原因、经治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用、拟补偿额等情况公示15天,接受举报。公示结束后,无上访举报,符合补偿条件,区合管中心批准后发放补偿款。
(五)参合农民同时参加商业保险的,可持保险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合管中心办理补偿手续,或由合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到保险公司办理补偿手续。
(六)区合管中心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和门诊补偿,实行年度补偿金总额控制和次均住院费用最高限额,超总额或超限额补偿患者部分由该医疗机构承担。
各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的门诊及住院补偿金于每月汇总后上报区合管中心予以审核拨付。
第五章监督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监督委员会每半年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监督。管理委员会要定期向区人大和监督委员会汇报工作,向区政协通报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定期进行专项审计并公开审计结果。
第二十三条要尊重参合人员的参与、知情和监督的权利。合管中心要定期向管理委员会汇报新农合运行情况。实行区、镇(园区)、村三级每月公示制度,采取张榜公布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新农合基金的具体收支和使用情况,接受参合者的民主监督。
第二十四条要严明奖惩制度。对在新农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区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规违纪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六章新农合服务机构
第二十五条区合管中心择优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并与之签订有关协议,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定点医疗机构要认真履行协议义务,遵守新农合有关制度规定,完善并落实各种诊疗规范和管理制度,严格掌握诊治原则,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严禁违规开方、用药、收费、检查。合作医疗药品、诊疗项目收费标准要向参合者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六条新农合统一使用专用处方、票据、表册。定点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汇总报表工作,及时整理、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做好信息反馈。
(一) 新农合筹资情况。
1.参合情况。2019年全县参合人数142757人,实际参合率99.87%,比上一年度年度增加4329人,参合率提高3.03个百分点,其中,民政、计生、残联三个部门共支助参合4991人;各乡镇人民政府兜底资助贫困人口参合2164人,贫困人口参合参合率达100%。
2.参合资金筹集情况。2019年筹资总额81371490元,其中,农民个人筹集16528080元,民政、计生、残联三个部门共支助参合资金598920元;各乡镇人民政府兜底资助贫困人口参合资金259680元,贫困人口参合参合率达100%。
(二)四重医疗保障落实情况。
1.第一重:新农合基本补偿。截止5月底,全县新农合补偿13.81万人次,发生医疗总费用4249.53万元,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支出2781.14万元。其中:门诊补偿12.85万人次,补偿资金334.09万元;住院补偿9652人次,补偿资金2420.03万元,住院实际补偿比66.82%,超过省州要求的65%的补偿水平。
2.第二重:大病保险报销。2019年大病保险个人筹资标准按筹资总额的6%提取,人均34.2元,全县共计488.12万元,上半年上划州级统筹账户240.87万元。截止5月底,全县新农合大病保险共为488人补偿,大病保险补偿资金120.07万元,资金使用率24.60%,新农合实际补偿比例在大病保险补偿后实际补偿比提高了10.54个百分点,达75.35%。
3.第三重:民政计生医疗救助“一站式”补偿。民政、计生医疗救助对象为11类精准扶贫医疗救助人员,补偿实行患者在医院住院连同第一重、第二重一起“一站式”结算,所救助的民政、计生资金由医院现场减免,新农合代付给医院。1-5月,全县11类精准扶贫医疗救助人员精准救助管理系统属性维护5908人,精准民政、精准计生救助补偿470人次,发生总费用223.19万元,其中保内费用213.43万元,民政、计生医疗救助共计补偿支出27.61万元。民政、计生医疗救助后,政策范围内实际补偿比达92%,超过省州规定的90%以上目标要求。
4.第四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兜底救助。按照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救助方案规定,2019年去1月1日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24种重大疾病和29种慢性病就医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偿和民政计生医疗救助后,剩余的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由慢性病救助基金予以全额兜底救助,使患者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达100%。1-5月份,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备案登记患者195人,共兜底救助87人次,救助资金6.07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保内费用报销比例达100%。
(三)县级公立医院住院预付包干工作开展情况。
1.基本情况。我县于2016年7月出台由县人民政府出台《xx县县级医院住院总额预付制实施方案(试行)》,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方案确定县人民医院2016年住院总额预付包干资金为1537万元,标准服务量8618人次,县民族中医院总额资金167.9 万元,标准服务量为1029人次。
2.资金拨付。根据方案规定,2016年已经按时拨付县医院4个季度预付包干资金和上半年质量考核结算资金共计1333万元、县民族中医院50万元。但由于县人民医院多种原因导致住院费用突破1537万元总额,经县人民医院请示,县长办公会议通过,追加拨付了预付资金400万元,总共已经拨付1733万元,超出预付总额1537万元的196万元。
2019年度预付资金按照省合医办文件规定,在方案未出台前暂时按照2016年度预付标准进行拨付,已经于今年4月份拨付县医院第一、二季度预付资金538万元和县民族中医院58万元。
3.监测数据变化。
由于医疗机构对“总额预付”的核心内容理解不透彻,缺乏自主控费的意识,各种不合理和违规行为明显上升和外力因素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转诊转院制度的严格执行等原因影响,县人民医院的各项监测数据较上年度均大幅度变化,其中,住院人次增加1374人次,增长16.12%,超出总额预付方案核定服务量8618人次1278人次;住院总费用增加717.3万元,增长32.82%;系统补偿费用增加600万元,增长41.35%;住院次均费用增加368.8元,增长14.38%;自付费用自付费用高于全州县级医院平均值27.75%,增加 13.7元,增长1.62%;转诊人次县医院全年上转病人821人次,减少281人次,转诊率降低25.5% 。
二、存在问题
(一)各类资金未到位。
1.筹集参合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一是部分乡镇收缴的个人参合资金未能及时上划至县合医局收入专户。二是残联部门资助参合的残疾人2131人,参合资金255720元未落实。
2.县级参合配套资金未拨付。根据要求我县2019年参合人数为142725人,县级应配套资金161.89万元,县卫计局已将请示报县人民政府,目前未拨付。
3.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兜底救助,县级配套资金未到位。根据《xx州提高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实施方案》xx府办法〔2016〕78号文件要求,我县应配套资金133万元,但是因财政困难目前还暂时未拨付到账。
(二) “一站式”补偿工作未能全面推开。
1.部门协调配合有待加强。医疗健康精准扶贫“一站式”服务和慢性病兜底救助工作涉及卫计、民政、财政、扶贫、合医、医疗机构等多个单位和部门,目前协调配合还不够到位,对开展“一站式”及时结报工作存在“合医一家管,对接两头难”的现象。
2.“一站式”救助对象认定和维护工作量大。建档立卡精准人员身份属性维护、慢性病对象的认定和维护需要工作量大,涉及民政、扶贫、卫计、残联等部门,而且实行动态管理,工作量较大,精准扶贫救助人员的系统认定维护工作比较滞后, 出现“救助对象”多头跑的情况发生。
3.医疗救助部门要求的的申报材料不明确,缺乏规范性,合医局和医疗机构收缴整理材料困难。
二、基金用途和管理
新农合基金筹资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执行。其中。农民个人缴纳参合资金30元。并积极探索建立稳定可靠、合理增长的筹资机制。2011年按参合农民每人230元标准筹集。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补助每人200元。
基金分为三大类:住院统筹基金、门诊统筹基金、风险基金。
一)住院统筹基金。住院统筹基金用于补偿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
二)门诊统筹基金。门诊统筹基金用于参合农民普通门诊、特殊疾病和慢性疾病(以下简称特殊疾病)门诊医药费用和健康体检费用的补偿。按筹资总额30%~40%比例划分。
门诊家庭账户终止。用于参合农民家庭成员门诊医疗费用支出。门诊统筹开展后。家庭账户余额予以保留。
三)风险基金。风险基金是从住院统筹基金和门诊统筹基金中提取的专项储备资金。风险基金原则上保持在当年筹集基金总额的10%。提取的风险基金上解市财政统一管理。
基金管理按照《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和财政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实行“管用分开、钱账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封闭运行模式。
三、补偿模式
实行“住院统筹(含住院分娩)+门诊统筹(含特殊疾病门诊)补偿模式。
四、住院补偿
一)住院医疗项目范围。严格执行新医改中国家基本药物、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和《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以下简称《诊疗项目》严格报销审核。对使用目录外的药品费用、诊疗费用和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非疾病治疗项目以及违反基本药物政策规定。新农合基金均不予支付。新农合基金只限于参合农民的医药费用补偿。应先执行国家专项补助,药品超过统一限价标准等发生的不合理费用。应由政府另行安排资金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补助资金等不得从新农合基金中支付。对于国家、省、市明确政策规定的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剩余部分再按新农合相关规定给予补偿,但合计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住院总费用。
1参合农民在生产生活中意外伤害住院而无责任事故和他方责任的由患者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出具伤因证明。
2因见义勇为或执行救灾救援等公益任务而负伤住院。申请补偿者须提供县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情节证明。按疾病住院补偿政策执行。
3参合患者出院时所带药量超过3日量的部分新农合基金不予补偿。可由患者按门诊费用结算。
参合孕产妇住院分娩。当年出生的新生儿按参合对待。按照母亲姓名予以报销)4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由合作医疗基金予以补偿(报销时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5急诊抢救病人24小时内转入住院后。急诊抢救时发生的抢救费用纳入住院补偿。
二)住院补偿标准。参合农民住院所发生的医药费用(除不予补助的医药费用部分)根据就诊医院的级别按比例予以报销:
1住院起付线。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分别为1000元、800元、300元和100元。
2住院补偿比例。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分别为55%65%80%和90%
3住院封顶线。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单次住院补偿封顶线分别为40000元、25000元、13000元和30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的年度内累计补偿金额最高限额50000元。
4参合农民在县级、市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总费用超过10000元。分别按照住院总费用的50%35%比例补偿。且实际住院补偿比分别低于50%35%时。
剖宫产省、市、县分别为1500元、1200元和1000元。新农合补偿金额根据住院分娩项目补助后的余额计算。新农合补偿金额和住院分娩补助总额不高于实际住院费用总额。5住院分娩实行定额补偿。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正常住院分娩分别为500元、400元、300元和200元。住院分娩项目补助后其住院费用低于新农合定额补偿标准的按剩余金额补偿。
三)住院费用补偿程序。因务工、探亲、上学等原因外出患病的可就近就医。参合农民因病需住院治疗的可自主选择县内或县外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1县内住院补偿程序。参合农民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凭《合作医疗证》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县外住院补偿程序。住院病历》复印件。由户籍所在乡镇卫生院直接报销。参合农民在县外医疗机构住院的持《合作医疗证》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卫生单位统一住院费用结算单》住院费用清单》和《出院证明》或《死亡通知书》原件。由乡镇合管办访视调查核实后。
医疗卫生单位统一住院费用结算单》住院费用清单》和《出院证明》或《死亡通知书》原件。由转出医疗机构直接补偿。3转院补偿程序。参合农民经本县县级综合医院办理转院手续在市级及以上医院住院治疗的持《合作医疗证》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
四)住院补偿实行限时结报制。
1参合农民在县内住院的定点医疗机构在出院后(需要乡镇合管办访视的经访视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补偿。
2乡镇合管办接到参合农民住院访视调查申请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3参合住院患者出院后住院医疗费用原则要限期进行结报。县外住院的不超过30日。县内住院的不超过10日。
五、门诊补偿
一)基本原则。
1保障门诊基本医疗。满足参合农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需求。
2普通门诊以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的门诊为主体。引导病人就近就医。特殊慢性病门诊以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为主体。
3普通门诊统筹与慢性病门诊统筹同步推进。
二)普通门诊。
1普通门诊补偿标准。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乡、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单次门诊医疗费用补偿比例分别为:70%和80%每人当日累计门诊处方费用分别控制在50元和20元以内;单次门诊补偿封顶线分别为30元和15元。参合农民每人年度门诊补偿累计封顶线为90元。
2补偿程序。乡镇卫生院可以代村卫生室结算。定点医疗机构须提供“门诊费用补偿审批表”门诊补偿登记表”门诊医疗收费收据”复式处方”等材料。参合门诊患者凭《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直接获取补偿资金。定点医疗机构与新农合经办机构定期结算。
三)特殊疾病门诊。
1特殊疾病范围。但需要长期在门诊治疗且医疗费用较大的疾病。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的特殊疾病有:高血压病(II期及以上)冠心病、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肾病综合症、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反应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糖尿病合并并发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系统性红斑狼疮、甲状腺功能亢进(减退)尿毒症、强直性脊柱炎、癫痫病、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躁狂症等重性精神疾病)等。特殊疾病是指不需要住院治疗。
2特殊疾病门诊补偿标准。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3000元。参合人员在年度内既住院又进行门诊治疗的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的补偿分别计算。按符合补偿范围费用的60%报销。
3特殊疾病的申报。特殊疾病诊断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机构成立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组成的专家组。需享受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偿的可向县合管办申报。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通渭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疾病门诊费用补助申报表》2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及相关检查、化验结果报告单;3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负责特殊疾病的诊断和认定工作。凡患有新农合规定的特殊疾病的参合人员。
4特殊疾病的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办理《特殊疾病门诊手册》享受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偿。县合管办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5特殊疾病的治疗。必须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享受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偿的患者。
6补偿程序。应提供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明、新农合特殊疾病门诊手册》以及门诊收费票据、复式处方或药品清单、门诊病历等相关材料。2特殊疾病门诊补偿费用结算和程序与住院费用补偿结算方式相同。县外就医的特殊疾病门诊费用在户籍所在乡镇卫生院报销。1参合患者办理门诊特殊疾病补偿时。
四)门诊费用补偿范围门诊补偿用药和诊疗项目必须遵循《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外药品费、未纳入《诊疗项目》范围的诊疗费用以及在定点医疗机构以外的医疗机构所发生的门诊医药费用不予补偿。
六、中医药报销优惠政策
1 引言
我国的医疗信息共享模式经历了很多年的发展历程,从早期的传统共享模式下的手工记录到院域内的信息共享再到现在的区域医疗信息共享模式,从单机单用户应用到部门级和全院级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从以财务、药品和管理为中心到以病人信息为中心的临床业务支持和电子病历应用,从局限在医院内部应用到区域医疗信息化应用[1],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与医疗信息资源的最大利用还有距离,远没有达到区域信息化建设的最终目标,即资源互补、共享和信息数据互认[2]。这主要是因为传统的医疗机构各自为政,条块分割,医疗卫生系统的海量医疗卫生数据和信息得不到充分利用,再加上病人重复检查治疗,农合、医保无法实时监管,医疗信息资源不能共享,大量的医疗卫生信息资源重复建设造成了严重的浪费,直接造成人民群众医疗支出年年攀高和医疗信息共享的效率低下,不仅阻碍了我国卫生事业发展,还严重制约了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成为落实和贯彻各项医疗卫生政策的瓶颈。因此,建立统一、高效的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农村合作医疗、妇幼保健、疾病防疫、计划免疫、卫生监督、医疗费用控制等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整合,已势在必行。
2 区域卫生信息共享模式的内容和载体
区域卫生信息共享涉及卫生管理、医院、社区卫生服务、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健康教育、科研教学、急救、血液供应等数十条业务主线,而且这些业务又与其他社会部门如银行、保险、民政等相联系,进行各种业务交互[3]。按医疗卫生业务信息产生的来源进行分类,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共享的主要内容包括:
医院医疗业务信息:主要来源于门诊、药房、医技科室、医生站、护士站及财务、人事劳资、医务质量、后勤管理等业务。内容包括门诊业务信息(门急诊流量、挂号、门诊收费、科室及医师工作量、病人资料、处方用药等)、住院业务信息(病人费用、住院病人统计分析、死亡病人统计分析、床位使用状况、用药情况统计等)、病案首页业务信息(分科医疗费用、诊断质量、手术质量、分科登记统计表、疾病分类、年龄分类、单病种质量控制、部分病种费用、死亡分类情况、产科情况统计,就诊病人来源、病案质量情况等)、药品业务信息、医技业务信息、医疗保险信息、处方医嘱信息、科研教学信息、疾病发病信息、病人死亡信息、医院卫生统计报表、医疗资源信息 (人员、设备、床位)等。其中门诊业务信息、住院业务信息、病案首页业务信息是医院医疗业务共享信息的主要组成部分;
社区卫生业务信息:社区卫生业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精神病人等健康服务为重点。信息内容包括个人健康档案(出生信息、户籍信息、联系信息、健康信息、疾病情况、个人既往史、过敏药物、手术情况、家族病史、个人行为与生活习惯、就诊记录等)、妇女专项信息儿童专项信息、老年人专项信息(基本信息、老年保健、康复管理)慢性病档案、精神病人档案、残疾人档案、全科诊疗档案等信息;
疾病预防控制业务信息:包括疾病监测、传染病管理、计划免疫管理、地方病和流行病防治、死亡和死因管理等信息,以及从业人员健康证件管理、卫生检验等方面的信息此外,还有区域内结核病监测、性病监测、恶性肿瘤监测、慢,非传染病防治等业务信息;
卫生监督执法业务信息:包括卫生档案类信息(卫生档案、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检测采样等),行政执法类信息(行政案件统计报表、行政处罚审批表、立案、结案报告、采样物品明细、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调查听证及采样记录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卫生监督听证意见书等),卫生行政许可类信息(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卫生许可证申报材料及卫生设施、卫生许可证年检申请书等);
妇幼保健业务信息:主要包括妇女保健(孕产妇保健、分娩登记、计划生育、婚前检查、节育手术、妇女病普查普治等),儿童保健(出生基本信息、体检记录、疫苗接种登记、生长情况监测等),健康教育业务信息(健康教育计划、健康教育知识、健康教育活动、健康教育报告、健康教育普及情况等);
急救业务信息(急救中心受理求救情况、医院出车情况、中心值班人员情况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业务信息(来源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院直报、社区直报、社会举报、媒体网络、交通通报以及其他部门等的公共卫生信息);
其他卫生业务信息:包括卫生科研教育管理信息(科研项目实施管理、科技成果鉴定、全科医学管理、住院医师乡村医师培训、学术交流科技情报管理)、卫生技术人员信息(执业资格、考试)、医疗机构信息、卫生综合业务信息、采供血信息、医疗事故信息、财务业务信息、各种统计信息等[4]。
如此纷繁交错的内容要同时反映在一个载体上,不是易事。通过对传统的医疗档案资料和医院电子病历的改造和发展,电子健康档案(EHR)浮出水面。HER是随着“Life-safe”概念的提出,将大量的个人健康保健信息,公共卫生信息,遗传学信息等全部囊括,并以电子化的方式记录有关个人的终身健康和医疗保健行为等信息,是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的整个生命过程中、因健康状况的发展变化而接受的各项卫生服务的电子化记录的总和,不仅包括人们接受医疗服务的记录,还包括免疫接种、接受保健服务、参与健康教育活动的记录等[5]。美国医疗信息和管理系统学会(Healthcare Informa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s Society, HIMSS)对EHR定义为一种为临床医生服务的安全、实时、面向医疗点、以病人为中心的信息资源系统,美国卫生组织卫生标准7(Health Level Seven,HL7)对EHR归纳为是向每一个个人提供的、一份具有安全保密性、记录其在卫生体系中关于健康历史与服务的终身档案[9]。
电子健康档案内容全面充分,实现了多档合一[6](见图1);相关信息能快捷、全面的提取,为远程诊断和人员流动时的诊断提供方便[7];存储集中,有利于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流,是实现区域医疗信息共享的最佳载体。 但电子健康档案在区域医疗信息共享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如缺乏数据传输和交换的标准
我国独特的源远流长的中医医疗体系,以及由我国国情决定的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与国外的情况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HL7要在我国进行实际应用,如何进行本地化就成了一个关键。另外,要实现电子健康档案需要整合一些异源异构的数据,必须采取一定的技术手段来完成否则会丢失部分数据。
。
图1 电子健康档案实现多档合一
3 实现各种医疗信息向健康档案的统一
电子健康档案还需要和其他信息系统进行互通互连,如人口管理系统,还需要整合卫生系统各个部门的医疗信息文档,为达到这一目标,需要建立数据中心并制订信息交换格式,提供数据库中间技术。
3.1 构建相关关键事件核心数据结构
如定义门诊数据相关数据结构: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检验检查、诊断(中医、西医)、处方(中药、西药)。
3.2 建立地市一级的数据中心
从安全性、可扩充性、稳定性、合理性,以及保护用户的隐私、存储容量、访问并发数、权限控制,网络,各类软硬件性价比等综合考虑具体物理数据中心的建设[8]。
3.3 建立病人主索引
所谓病人主索引信息是指一组用于描述病人基本特征的数据集合。这组信息有效地标识了一个病人区别于其它病人。对于鉴别医疗保健对象,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在主索引信息中体现唯一性的关键是对每一个病人分配一个标识号,无论其在门诊就诊多少次或住院多少次均使用同一条主索引信息,使用同一个标识号作为其唯一标识号。因此,对病人主索引信息的管理实际上是对这个唯一标识号的管理[9]。
3.4 构建标准业务流程,实现健康档案数据自动上传至数据中心并整合
如出院后,由病案室或质量监控室在病案审核通过后,触发数据上传事件,通过调用健康档案数据中心提供的Web 服务,将相关数据上传至数据中心并实现整合。如计划免疫事件发生后、可将时间、地点、疫苗名称、下一次疫苗接种时间等上传至健康档案数据中心。再如某一次出院时,病案室审核通过,将主要病程记录、出院带药、出院注意事项等相关数据自动上传至健康档案数据中心并实现整合。从而实现健康档案数据中心的动态更新与数据的自然积累。
参 考 文 献
[1]《中国医院信息化发展研究报告(白皮书)》(摘录三)[J].中国数字医学,2008(8).
[2]江一民,杜兆辉,孟仲莹.区域卫生信息共享模式的探索研究[J].中国数字医学,2008,3(8):21-23.
[3]唐继志,朱国清,王小合,汪胜.医院信息系统与社区卫生信息系统资源共享性研究[J].中华现代医院管理杂志,2005,3(5): 321-323
[4]彭想,陈敏.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共享的类型及内容[J].中国医院院长,2008(1).
[5]王文,张福林.浅议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设.中华医学会第十三次全国医学信息学术会议,20070901.
[6]沈伟珍等.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建立与作用[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6 (8).
今年上半年,我局加快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积极做好申请中央财政资助项目工作。今年3月初,召开了全市卫生局长工作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加快乡镇卫生院建设工作。在3月底,举办一期“全市乡镇卫生院省级财政补助申请材料撰写学习班”,邀请省药学院专家授课,并对调查和申报材料撰写作具体指导。完成了对全市乡镇卫生院现状摸底调查和乡镇卫生院房屋现状情况调查表填报和乡镇卫生院总平面图、业务用房平面图及相关图片资料采集,并制定了乡镇卫生院建设计划。
二是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快乡镇卫生院改扩建工作。今年我市89个乡镇卫生院获得了省财政补助,人员补助经费中80%用于在职员工工资补助,20%用于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装备添置等。省财政对我市翁源龙仙、坝子等9所乡镇卫生院下拨了共900万元用于业务用房建设、设备添置等的补助经费。中央拉动内需增加对基层卫生建设的资金,经过努力争取,我市有4个乡镇卫生院获得了第一期新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央投资计划各50万元建设资金。有6所乡镇卫生院已上报中央争取第二期新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央投资计划各50-90万元建设资金。
二、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
三、积极推进医疗卫生区域中心打造
一是加快重点工程建设。粤北医院门诊医技楼建设,积极做好用地拆迁、规划设计等前期工程,到目前已全部完成拆迁户签定搬迁或补偿协议,进入工程招投标程序,力争在8月份动工。职业病防治中心大楼、中医院医技大楼等重点建设项目进入完善功能配套阶段。市妇幼保健院新大楼和新中心血站建设正在进行选址和立项申报。
二是抓好医疗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市直医院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别出台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各项政策和措施,采取从外地引进、本院专家带培和鼓励自学成才等办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医疗卫生技术队伍,全市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有567人,同比增加22人。同时,各医院不断完善绩效激励机制和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如市一人民医院今年初实行工资奖金与工作量和工作业绩挂钩,大大调动了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三是加强专科建设,建立优势学科群体和特色专科。肿瘤防治、心血管疾病介入、肝胆外科等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得到加强。
四是强化医
院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在巩固医院管理年活动成果基础上,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创建“平安医院”和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各医疗单位认真落实各项医疗核心制度,把三级查房制度,首诊负责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会诊制度、交接班制度等作为医疗护理质量的重点,严格落实医疗护理缺陷、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和输液反应等报告制度,防范于未然,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今年2月对部分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了督查。
进中医强市工作。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药房的规范化建设,抓好翁源县中医院改扩建工作。积极开展申报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和创建省中医药先进县工作,曲江区在积极开展申报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工作,翁源县积极开展创建省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工作。积极推动中医药继承创新、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继续开展“韶关名中医”学术经验师承和“治未病”工作。
四、认真做好妇幼保健工作
今年,我们把做好妇幼保健工作作为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一是全力推进免费婚检工作。在市妇儿工委的协调下,卫生、民政、计生等部门积极配合,4月份在仁化召开了全市免费婚检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6月份召开了全市卫生系统免费婚检工作推进会,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推行免费婚检的实施方案》。目前仁化、新丰等县的婚检率达70%以上,南雄市达40%,其余各地婚检率均稳步提高。
二是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召开了全市妇幼卫生工作会议,对我市实施“两纲”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12年全市妇女儿童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6月份召开了全市妇幼信息工作会议,对全市上半年实施“两纲”目标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确定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和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作为下半年的工作重点,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工作措施。
三是认真实施妇幼安康工程。省卫生厅已把市妇幼保健院为妇幼安康工程乳腺癌防治项目定点单位,并协助省保健院在我市组织了相关培训,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的拟定工作。
四是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对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母婴保健执业许可证和从业人员的技术考核合格证进行考核验证(发证),对全婚前医学检查的单位和个人资格进行了审核,并举办培训班,保证依法提供技术服务。上半年组织发放出生医学证明18100份,核查外省和本省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166份,发现无效证36份,其中假证9份。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我局起草并下发了《韶关市卫生系统b超配备管理规定》。
五是加强基层妇幼保健的指导,组织专业力量重点对新丰、仁化妇幼保健院业务进行指导,提高基层妇幼综合服务能力。六是针对我市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较高的情况,积极开展调研,查找原因,积极采取措施降低死亡率,确保全年指标达到或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五、进一步提高农村合作医疗水平
三是提高保障水平。住院报销比例比去年相应提高,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的比例提高到70-80%,县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60%,县外医院住院报销40%,县(市、区)级定点医院需转诊到县外住院治疗,经当地合作医疗办公室同意,县外补偿比例可调整到60%,每年最高住院报销封顶线5万元。将慢性肾功能衰竭、肝硬化失代偿期、癌症、脑中风后遗症、心肌梗塞恢复期、精神病、糖尿病、高血压、肺结核、白内障手术等10种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范围,年封顶金额与住院补偿一并为5万元。个人交费部分可直接用于门诊费用,使农民真正享受到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
四是加强新农合信息化管理。将2012年全市农民补偿情况在网上公布,浈江区合医办与农村信用社合作,投入100多万建设局域网络,实现全区新农合信息化管理,目前正试运行。全市县、镇合医办于8月15日开通了网络直报b/s系统。五是市级财政配套资金及时到位。至5月31日止,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配套资金全部到位,全部资金已存入财政社保专户,确保了合作医疗资金的正常运作。
六、狠抓创卫整改,迎接国家技术评估
今年上半年,重点围绕国家级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市创卫创园办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整改期限。同时成立了由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的创卫督导组,不定期地开展创卫督导工作。
一是加强农贸市场熟食档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督。全面清理熟食档内卫生死角、修复破损“三防”设施。尤其是针对推荐线路周边100米范围内的集贸市场,做到百分百过关。
二是抓好餐饮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要求各单位做到食品卫生信誉等级牌匾上墙公示,落实餐饮具消毒措施,完善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杜绝使用非食品添加剂。
三是加强公共场所特别是小美容美发和小旅业的卫生监督。重点完善清洗消毒、登记制度和化妆品、床上用品清洗消毒索证制度,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穿戴工作衣上岗,保持店内环境整齐清洁。
七、加强机关和行业作风建设,促进作风明显好转。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等方面问题深入调研,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局直各单位围绕“加强作风建设,保障科学发展”的主题,广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廉洁从业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思想防线。落实反腐纠风任务,制定了
《韶关市卫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牵头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同时把反腐纠风工作列入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中。深入开展“抓作风,塑形象”整改活动,规范权力运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行为、严肃机关纪律和工作作风、规范采购招投标行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认真对照省直机关暗访专题片和韶关市机关效能察访核验《通报》中反映的问题,查找局机关作风建设的薄弱环节,制定了《关于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并抓好落实,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建设,完善便民措施,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监督、卫生行政处罚等行为,落实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服务承诺和限时办结制度。落实医德考评制度,抓好诊疗、收费、采购三个关键环节的监督。积极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务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全市医疗投诉明显减少,卫生局服务窗口上半年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685个,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95个,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05个(含变更校验),卫生行政许可提前办结率达100%。
2012年下半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
2012年下半年,以深化医药卫生改革为契机,着力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医疗服务区域中心打造,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提高公共卫生防控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积极探索公立医疗机构改革
成立市卫生局深化医药改革领导小组,按照国家和省的总体改革方案,逐步探索施行改革措施,积极配合发改委、劳动保障、物价等部门同步实施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探索医疗保险总额预付、单病种收费、门诊统筹等方式方法,建设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配合市物价局积极做好乳源县药品“零差率”改革试点工作。
二、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建设
三、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在总结、借鉴已完成的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制改造工作经验基础上,下半年加快推进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改造。出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四、积极推进医疗服务区域中心打造
加快粤北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楼建设,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力争在8月动工。推进市中心血站迁建、市中医院医技楼建设,尽快完成市职业病防治院职防中心大楼装修工程,积极做好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和粤北三院扩建等工程项目报批。精心打造好已确定的5个重点学科和23个特色专科,提高市直医院医疗技术区域化水平和知名度。
五、强化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创建“平安医院”和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活动。在第四季度开展全市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落实三级医师查房、死亡病例和医疗事故讨论分析制度等各项核心医疗制度。
六、大力推进中医强市工作
今年完成15个中心卫生院中医科标准化建设,抓好翁源县中医院改扩建工作。抓好曲江区申报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和翁源县创建省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工作。8月份完成国家级特色专科申报工作。
七、加强重大疾病的防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八、加强卫生监督工作
强化卫生综合执法,推动全行业依法依规办事。做好重大节假日食品安全,完善农村和社区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
九、扎实推进妇幼卫生工作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由于医药资源分布不均衡、贸易不对等、人口膨胀、经济发展落后以及医疗保健体制不完善等因素的存在,使得非洲各国面临沉重的疾病负担。据最新数据表明,非洲人口占世界人口的15%,承担世界上25%的疾病负担,但消耗的卫生资源不到全球总水平的1%。目前,非洲的疾病负担主要源于疟疾、艾滋等恶性传染病,2015年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疟疾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分别高达90%、92%,是世界疟疾最高发地区。艾滋病是非洲许多地方的主要疾病和死亡原因,同时,接受抗逆D录病毒疗法的人数也在逐渐增加,从2003年到的10万人增加到2005年的81万人。近年来,随着非洲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部分慢性病发病率明显增加,预计到2020年,非洲的高血压、冠心病和糖尿病等非传染性疾病的负担预计将增加到非洲总疾病负担的60%。到2020年,非洲的医药市场销售额预计达到400-650亿美元,为药品制造商提供机会。非洲医药经济负担的加重一方面是由于过度使用价格远高于同类仿制药的专利药品,另一方面则是缺乏药物生产和研发能力,使得近70%的药品依赖进口,不能自主控制药品价格从而控制医药费用。加之假药、劣药的盛行进一步降低了当地医疗保健系统的运作效率。为了改善非洲的医疗保健水平,降低疾病负担,非洲应与一些制药大国开展医药贸易。而中非关系一直交好,非洲各国与中国贸易不仅更易获得物美价廉的药品,还可通过技术贸易来引进中国较为先进的制药技术促进非洲医药产业可持续发展。
1中非贸易优势
1.1外交优势
非洲各国与中国一直以来都有着密切的往来。良好的外交关系使得近年来中非医药贸易平均增速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进出口额已从2001年的1.84亿美元增长到2012年的20.85亿美元。其中,非洲已成为中国医药企业制剂出口的第一大市场,出口额占总额的13.92%。
1.2价格优势
非洲药品供应严重不足且价格普遍较高,各国政府负担很重,因此相比西方国家价格高昂的专利药品而言,非洲国家更需要价格低廉的仿制药。数据表明,中国药品的价格比当地从西方进口的价格要低90%以上,中国药品尤其中药凭借疗效确切、价格低廉的优势更能满足非洲医药市场需求。在制药技术方面,中国的技术水平位于非洲下游,相比发达国家技术引入成本低,更有利于非洲制药业发展。
1.3质量优势
与印度相比,中国医药在非洲公立采购体系中所占比重依旧较低。印度医疗用品虽然价格低廉但存在质量隐患,有关研究表明印度生产的抗生素和治疗肺结核的药物中10.9%左右的药品包含的活性成分很少,或根本就不含活性药物成分。而中国CFDA自2016年开始正式步入实施阶段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政策进一步规范了仿制药的质量,使其出口药品更有利于取得非洲国家的信赖,因此中非医药贸易潜力巨大。
1.4用药习惯优势
非洲与中国的用药习惯相似,都是西药为主、以传统草药为辅。因此中草药更容易被非洲民众所接受。中国中成药出口非洲的主要国家为贝宁、尼日利亚和加纳等国家,主要出口商品包括清凉油、薄荷膏和回春丸等。2012年至2014年中国对非洲国家中成药出口额见表1。
2非洲在医药贸易中现存问题
2.1注册壁垒阻碍药品进口
近年来,中非医药贸易快速发展,但是由于非洲国家受到欧洲国家的长期殖民统治,在药品准入与注册方面大多参照西方标准,建立了较为严格的市场准入条件与注册标准。尼日利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6年6月出台的新药品注册规定,要求所有在该局登记注册的医药企业,必须成为“尼日利亚进口商协会(APIN)”或者“尼日利亚制造商协会医药生产企业集团(PMGMAN)”的会员,尚未成为会员的企业必须在2006年11月8号前完成入会否则吊销其药品注册证书。这种注册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已形成进口限制,不利于中国药品的输入。
除此之外,按照西药的研发思路所设置的注册审批程序,并不适合中药本身,其检验标准和程序严重阻碍了中药的进口。对于没有经过正规注册的中药产品大多只能以保健品或保健品的名义通过非正规渠道进入非洲市场,无法在医院及药店等正规渠道销售。
2.2进口药物质量较低
由于医药基础工业薄弱,相关技术落后以及缺药情况严重,非洲70%的药品依赖于进口。药品进口国主要以欧美、日本、印度及中国为主。虽然非洲进口药品数量巨大但进口药品质量不高,容易从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进口假药和劣药,而在非欧贸易和非美贸易中则容易进口淘汰药。以青蒿素为代表的抗疟疾药物中尤其容易出现假药和劣药,Mike等人的调研表明,77个抗疟药样品中42%的药品质量不合格,其中10.6%来自于合法销售途径(公共和私营药房及社区保健站),90.0%来自非法销售途径(无授权商店,街边摊贩)。非洲进口药品质量不高主要原因在于非洲各国药品监管部门缺乏及药品监管机制不完善,据WHO统计,只有约7%的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国家设立了药品监管机构(MRA),非洲各国只注重大量低廉仿制药和国际免费资助药品的获得而忽略了进口药品质量的监管,使得药品的利用率极低不能有效的改善公共卫生。
2.3医药工业基础设施薄弱,缺乏相关技术的引进
非洲各国医药工业基础相对薄弱,制药技术水平低下,相关服务及药品供应很难自给自足,对于当地疾病的防控大都依靠外界的医疗援助或药品进口。只有南非、埃及、肯尼亚等少数国家的制药水平相对较高,可以生产成品药物,但生产的药物种类和制剂类型都较为单一。近半数的国家甚至不具备制药技术,也没有制药企业,只是从事一些如成药包装、粘贴标签等简单的加工工作,其药品供给完全依赖于进口。以安格拉为例,2008年其人均GDP达到3738美元,远高于中国2008年人均GDP2460美元的水平,但是安哥拉全国却没有一家制药厂,全部药品均从国外进口。非洲各国仅注重药品贸易而忽略了技术贸易,阻碍了其制药水平从中低端向高端过渡,阻碍了其医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3对策与建议
3.1完善药品监管体系,提升进口药品质量
伪劣药品广泛存在于非洲许多国家,而尼日利亚这一问题尤其突出,其伪劣药品占所有销售药品的50%。由于非洲药品多源于进口,因此药品监管尤为重要,只有通过提高GMP认证、药品注册、药品检验等多方面的管理水平和加大伪劣药品的处罚力度来完善药品监管体系,才能有效的减少伪劣药品从而提高进口药品质量。
尼日利亚的主要监管机构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NAFDAC)。尼港务局在NAFDAC要求下为检查员提供运输和货物清单,只有获得GMP认证的药厂才能进口药品到尼日利亚。在对药品注册或再注册时,NAFDAC都要对生产该产品的工厂进行严格检查,不论药厂在何处。尼还要求对进口药品进行装船前和到港后双重检验并标明尼日利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志,从而降低不合格药品的流通。非洲其他国家可以借鉴尼日利亚的药品监管体系通过加强对进口药品的监督来获得更高质量的进口药品。
3.2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技术贸易
非洲国家普遍比较落后,缺乏必要的基础设施,工业化程度较低,这会为别国药企在非洲投资建厂增加阻碍,不利于吸引外资的同时也不利于本国制药业的发展。一方面,非洲国家政府可以将一部分国际组织捐助用于基础工业设施建设,为外资投建厂奠定良好基础,同时可以通过制定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外资。相比欧洲和美国而言,中国药企看重原料药供应商的垂直整合,因此更愿意在非洲国家投资建厂。而中资投资建厂带来的技术外溢效应更有利于非洲医药业的技术创新。另一方面,非洲国家可以通过与中国药企通过技术贸易来学习获得中国药企先进的制药技术,促进产业创新升级,最终实现药品自产自销,从而保证制药业的可持续发展降低对进口产品的依赖程度。
3.3完善注册标准,促进中非双边医药贸易
完善药品注册制度,一方面有利于保障上市药品的安全有效性,减少假药劣药流通;另一方面,合理的药品注册制度有利于削弱国际贸易壁垒,简化药品注册流程,可以吸引更多国外知名药品企业与本国贸易或直接投资,让更多物美价廉的药品流入非洲国家。由于非洲大多国家都是参照欧洲国家的药品注册标准,因此不利于中国药品特别是中的进口,非洲国家可以颁布相关法律法规简化中药注册流程,根据药品特性适当将低其注册标准,例如可以适当降低中药复方制剂的注册申报材料要求,只对复方中的主要活性成分及其活性和稳定性检验进行报告,而不是对复方中的每一种药物成分都进行报告,从而降低复方制剂提交申报材料的难度,降低其准入壁垒。此外,非洲各国可以与中国签订双边自由贸易协定,通过加大税收优惠及降低非关税壁垒等措施来促进中非双边医药贸易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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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李险峰.世界卫生组织药品情报(摘译)[J].中国药事,1991,(S2):4253,16.
一、因地制宜地开展新农合健康体检工作
各地在确定是否开展新农合健康体检工作前,要充分考虑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技术、设备和管理能力,条件不具备的地区,不宜开展新农合健康体检。要遵循参合农民自愿原则,不得以强迫或变相强迫方式,要求农民接受健康体检。新农合健康体检资金原则上应利用家庭账户或门诊统筹基金结余,要鼓励承担健康体检任务的医疗机构给予一定的优惠。同时,也应积极争取政府提供健康体检专项资金。
二、明确新农合健康体检对象、时间和方式
新农合健康体检对象(受检者)可以是上年内未得到补偿的参合农户,以户为单位每户推荐一人,也可结合当地实际,在参合农民中确定特定人群。
新农合健康体检原则上在参合的下一个年度进行。可以采取常年健康体检与集中健康体检相结合的方式。常年健康体检是指受检者在健康体检年度内自主选择时间到指定医疗机构接受体检;集中健康体检是指受检者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在指定医疗机构内接受体检,也可由指定医疗机构到村(组)提供上门体检服务。
三、合理确定新农合健康体检项目
各地确定新农合健康体检项目时,在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和三大常规检查等基础项目检查以外,还可以由受检者从血糖、肝功能、胸透或胸片、心电图、B超、妇科病检查、地方病筛查等比较实用的项目中自主选择几项。体检项目和费用应提前告知参合农民。健康体检项目原则上要一次查完。体检结束后,受检者要在体检表上签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医疗机构应及时将体检结果及建议意见反馈给受检者。
四、承担新农合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原则上,从县、乡两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服务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作为承担新农合健康体检任务的医疗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明确体检数量、质量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承担新农合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要具备与健康体检工作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心电图、B超、X光机、生化分析仪等),具有足够数量的有相应执业资质的医务人员,能够遵循相应的技术操作规范。承担新农合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要根据健康体检项目合理设置体检岗位,每个健康体检项目至少配备1人(其中检验项目至少配备2人),从事体检的人员应具有与健康体检工作和农村居民常见病防治有关的知识和经验,要明确管理职责,确定相应的管理和质量控制人员。
五、新农合健康体检费用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根据确定的新农合健康体检项目的收费标准,结合医疗机构提供的优惠条件,合理确定新农合基金支付标准,使提供健康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能够接受,使新农合基金能够承受,使受检者能够满意。体检工作完成后,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要根据新农合健康体检服务协议和医疗机构的申报材料,对医疗机构已开展新农合健康体检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将体检机构、受检者名单、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等广泛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或举报的,方可将健康体检经费拨付至医疗机构。不得采取预算安排或预拨的方式,将健康体检资金直接划拨给医疗机构。
六、建立和利用参合农民健康档案
承担新农合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要为受检者建立健康档案,并逐步建立健康体检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免费健康档案查阅和健康咨询;要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农民健康档案,对体检中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进行专案管理,达到早期发现疾病并进行干预的目的,从而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七、新农合健康体检组织与管理工作
为庆祝年“5·12”国际护士节,弘扬南丁格尔精神,展示我区护理队伍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职业风采,同时,也为进一步深化优质护理内涵,提高我区护理服务质量,促进护理工作的良好发展,决定举办系列活动,以下是具体方案:
一、系列活动安排
1.“天使风采社区行”健康知识宣讲比赛。面向全区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围绕高血压、糖尿病等社区慢性病、常见病,能够开展自我护理、自我保健等专项健康知识宣讲比赛。
2.“优质高效、安全创新”护理金点子征集评比。面向全区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征集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热点、疑点问题进行改进;日常工作用物、设施设备等方面改进;在临床工作中护理经验总结;有利于帮助病人康复的创意等金点子,经遴选进行评比。
3.“爱与奉献、精神永传”退休护理专家座谈会暨新护士授帽仪式。安排老一辈护理专家与新护士面对面进行座谈交流,并对新护士进行授帽仪式。
二、时间及地点
具体各项活动安排见活动方案
三、活动面向对象
全区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护理从业人员,具体见活动方案。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5·12”国际护士节系列活动的组织工作,充分认识到开展系列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组织单位内部的评比筛选,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提升护理工作质量,确保本次活动的质量和成效。
2022年5.12国际护士节活动方案
为了隆重纪念“5.12”国际护士节,进一步推动我院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我院护理工作的发展,弘扬南丁格尔精神,展示我院护理队伍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职业风范,激励全体护士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勇于奉献,在实现我院跨越式发展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纪念“5.12”国际护士节系列活动,具体方案制定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为纪念“5.12”国际护士节,弘扬南丁格尔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为护理事业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充分激发我院广大护理工作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热情,表彰奖励在护理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人物,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增强我院护理工作者“以人为本”、“细节服务”的理念,促进我院护理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二、活动主题
以人为本,细节服务,深耕社区引领创新照护。
三、领导小组
成立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活动内容
(一)评选“优秀护士”活动;
(二)争创“星级护士站”活动;
(三)开展护理岗位技能操作大练兵暨护理技能操作比赛;
(四)召开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暨表彰大会。
五、时间安排
(一)4月27日前完成“优秀护士”和“星级护士站”的评选工作;
(二)4月30日前完成护理技能操作比赛;
(三)5月9日下午召开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暨表彰大会。
六、评选条件
(一)“优秀护士”评选条件
1. 本单位在册在岗且连续从事临床护理工作一年以上的护理人员;
2. 热爱护理工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3.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
4.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视病人如亲人,关心体贴病人,在文明优质服务方面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并得到同行和病人的普遍好评;
5. 熟练掌握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知识,护理操作技术熟练,业务水平较高,成绩显著;
6. 近一年未发生重大护理差错事故。
(二)“星级护士站”评选条件
1. 护士站环境优美,布局合理,物品摆放规范;
2. 全体护士仪表端庄文雅,精神面貌积极向上,使用文明用语,行为举止符合护士行为规范;
3. 团队协助精神好,医护关系融洽,患者投诉少。
七、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各科室(护理单元)按照有关标准,自下而上,层层评选、逐级推荐,确保推荐质量,原则上每个科室(护理单元)限推荐“优秀护士”候选人一名;社区体检部可参照一个护理单元推荐。
(二)申报“星级护士站”的集体,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附1000字以内的事迹介绍,于4月24日前报护理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医院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活动领导小组按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评出“优秀护士”6名和“星级护士站”2个。
(四)护理技能操作比赛由护理部统一组织,每个护理单元推荐1名代表参加比赛,按成绩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
2022年5.12国际护士节活动方案
护理工作是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护士在防病治并抢救生命、促进康复和减轻痛苦等方面担负着重要责任、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日常繁杂的医疗护理工作中,在重大自然灾害,疾病流行和人民健康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到处都有护士矫健的身影。广大护士恪尽职守,履行救死扶伤,服务人民的神圣责任,以忠诚的服务理念,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精湛的专业技术,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战斗在护理岗位上,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的思想品质。这种以人为先,勤勉敬业,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得到了全社会的尊重和称赞。
“5·12”国际护士节是全世界护士的共同节日,是为了纪念近代护理的创始人——英国护士弗洛伦斯·南丁格尔而设立的。1912年,国际护士理事会将南丁格尔的诞生日——5月12日定为国际护士节,旨在激励广大护士继承和发扬护理事业的光荣传统,以"爱心、耐心、细心、责任心"对待每一位病人,做好护理工作。在这天,大力宣传护理工作,鼓励护士们学习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护理界的一件盛事。
在“5·12”国际护士节到来之际,为了弘扬南丁格尔精神,传承护理文化,丰富校园生活,使学生稳固职业思想,强化职业技能,提升职业素养,塑造职业形象,培育争先创优意识。护理系特举办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追寻南丁格尔足迹,弘扬人道主义精神”“5.12”国际护士节系列活动。
宣传口号:大力弘扬南丁格尔精神立志做优秀护理人才
二、活动内容
最牛女生评选活动;首届护理技能大赛;“大手拉小手,健康一起走”手拉手联谊活动;首届“天使载青春,梦想驻永恒”演讲比赛;首届“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主题班会大赛;首届护士礼仪大赛;文明之家;“生命因我而精彩”征文赛;“祖国在我心中”合唱比赛;“5·12”国际护士节庆祝晚会及“中国南丁格尔服务总队鹤壁分队”授旗仪式。
三、时间安排
x年3月 1日—x年5月12日
四、组织领导
总策划: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活动办公室:
五、具体活动
1.护理系最牛女生评选活动
活动时间:初赛:3月9日
复赛:3月16日
决赛:3月25日
主办单位:护理系学生会
承办单位:体育部、文艺部
指导老师:
责任人:
参赛对象:全体护理系同学
参赛方式:由参赛人员报出自己所选项目、班级、姓名、联系方式。由班长或体育委员统计交给体育部。
表彰与奖励:评出一等奖、二等奖各一名。(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1)
2.首届护理技能大赛
活动时间:20xx年4月14日—20xx年4月30日
主办单位:护理系学生会
责任人:
活动内容和方法:本次大赛以护理学基础,常用护理技术为基础进行比赛。初赛以技能展示为主,采取试卷的形式,从初赛中造出5%优秀选手参加复赛。复赛以展示技能为主,内容为常用护理技术。
表彰与奖励: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组织奖若干名。(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2)
3.“大手拉小手,健康一起走”手拉手联谊活动
活动时间:20xx年3月至5月
责任人:
指导老师:
活动内容:
1.健康知识讲座
2.健康洗手七步法
3不可小视的刷牙
4.健康护眼齐分享
5.健康知识大讲堂。(具体实施方案见方案3)
4、首届“天使载青春,梦想驻永恒”演讲比赛
活动时间: 20xx年3月23日—20xx年3月31日
责任人:
比赛项目: 演讲比赛、知识竞赛
参赛对象:护理系全体同学
评分标准:所有选手的得分为评委打分的平均分;参与知识竞赛的选手酌情加。
表彰与奖励: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组织奖若干和参与奖。(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4)
5、首届“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主题班会大赛
活动时间:20xx年4月27日晚7:40—8:40
责任人:各班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参赛班级:护理系所有班级
实施方案:每小班至少选出1名同学参赛
表彰与奖励:分别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6.首届护士礼仪大赛
活动时间:20xx年4 月9日——20xx年4月28日
主办单位:护理系
承办单位:办公室、女生部
指导老师:
责任人:
参赛对象:护理系全体学生
比赛项目: 护理基本礼仪、举止礼仪、护理基本知识问答。
参赛规则:比赛过程中要求所有参赛人员着护士;通过预赛取40名优秀选手参加决赛;参赛选手通过抽签决定出赛顺序。
表彰与奖励:分别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组织奖若干。(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6)
7.文明之家
活动时间: 20xx年3月30日—20xx年4月13日
主办单位:护理系学生会生活部、宿管部
责任人:
生活部、宿管部成员对男生宿舍、女生宿舍
8.“生命因我而精彩”征文比赛
报名时间及地点:从20xx年4月13日截止到4月23日在晚自习放学后交于101教室。
主办单位:护理系学生会
承办单位:卫生部
指导老师:
责任人:
参赛方式:选手可以独立报名,也可以由班长以班级为单位报名参加。
参赛对象:护理系全体学生
表彰与奖励: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20名,组织奖20名。(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8)
9.“祖国在我心中”合唱比赛
活动时间:20xx年3月2日—20xx年3月3日
主办单位:护理系文艺部
评委:
表彰与奖励:评出一至三等奖。
10.“5.12”国际护士节庆祝晚会及“中国南丁格尔服务总队鹤壁分队”授旗仪式
活动时间: 20xx年5月12日
活动地点: 学院操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