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济责任制汇总十篇

时间:2023-08-20 14:5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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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济责任制

篇(1)

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是我国企业快速发展的产物,是企业最基本的综合管理制度,其核心是为企业创效增收,它始终本着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将职工的福利待遇与企业的经营状况紧密结合。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是企业各项经营管理制度的重中之重,它俨然成为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管理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对于规范企业管理,推动生产经营发展,增加企业收入,正确处理企业与职工的关系,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等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1. 指标合理、体系完备、主体明确是推行责任制的基础

经济责任制的主体思想是权、利、责的相互结合,规范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职责范围,责任主体落实,企业内部应该有严格的层级制度。要依据各部门的岗位设置、分工和具体的岗位职责来确定责任主体。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体系的建立第一要素是根据企业的经营目标,通过制定质量指标、效益指标、能耗指标、管理指标等技术指标定量企业各部门、各岗位的责任,建立内部经济责任制的指标网络体系,形成指标体系、考核体系及组织体系等。

1.1指标的制定要全面,要能反映企业各种体系和各个岗位的特点。内部经济责任制指标网络系统的基础是岗位责任制,因此指标应包括经济技术指标、生产经营指标、工作指标、生产管理指标、绩效考核指标、组织体系指标等来规范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1.2指标应符合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制定指标体系时,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企业的发展战略,依据企业的经营目标制定指标体系,同时应当把企业的生产经营作为内部经济责任制的重点指标。

1.3指标体系应当科学合理,在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高标准严要求,指标体系应当符合企业实际管理水平,指标体系应依据生产技术标准、指标标准和工作量标准、损耗标准、资金管理标准等作为制定内部经济责任制来制定指标。

2. 加强过程监控是推行经济责任制的必要手段

建立并完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指标体系后,指标体系能否有效运行是关键,这也是内部经济责任制能够见到实际效果的关键。因此,企业的管理制度和运营流程、绩效考核三者有机结合才能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制的多重功能。

2.1建立内部经济责任制运行的执行体系。其一应当组建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运行执行体系的领导机构,应当以企业主要领导为组长,再将分管企业经营的领导设为副组长,同时各职能管理部门参与组成领导小组,使领导的职能和责任得到加强。其二是应当设置合理的企业内部组织机构,规范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职责范围,责任主体落实,保证内部经济责任制体系在执行过程中能够有效运行。

2.2搞好经济责任制体系运行过程的及时管理,加强周期性考核和分析,保证各项经营指标和技术指标全面完成。应当对经济责任制体系进行动态监控管理,按月召开经济指标分析会,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将基层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归纳总结,建立管理流程。将绩效考核按月坚持运行,实行绩效考核与工资挂钩的原则。

2.3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和水平是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运行体系的人力资源保障。企业要完成内部经济责任制体系的经济责任指标,要求企业提高管理效益提升管理者的管理水平。要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益和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就应当提升员工素质,建立完善的员工培训、学习体制,建立适应企业发展模式的人才培养、储备模式。培训方式应当多样化,在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相结合的基础上提高员工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素养。其次还应在企业内部持续开展练兵比武、技能竞赛等活动,以此促进员工的学习热情,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3. 加强目标管理、严格绩效考核是推行经济责任制的制度保障。

企业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实现企业经营目标,因此制定合理的经营目标,同时运用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是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必要保证。企业经营目标通常被分化到各个职能部门,各部门实现经营管理目标是企业实现经营目标的基础。

3.1加强目标管理应当以经济责任制为核心,用严格考核的手段,依据各项经营指标有序运作,依据考核,对企业的生产部门、经营部门、安全部门等进行全方面、全过程、全员化的管理与考核,通过考核督促各部门努力完成各自的责任指标。

3.2以严格考核为手段强化经营目标管理。严格考核的体现之一就是按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体系和标准的要求,分阶段(周、月、季度、半年、年)对各部门进行严格考核,并依据考核基础进行奖惩。坚持权、利、责的相互结合,相互制约相互促进,正确处理企业与国家、企业与个人的利益关系。

结论

企业经济责任制的顺利开展既离不开科学目标的确立,又离不开目标的具体化,更离不开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贯穿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企业应当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用科学的方法制定全面的、全员化的符合企业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的总体经营目标,并通过严格的过程监控和奖惩分明、公正合理的管理制度及严格的考核手段、严格的目标管理方法,坚持权、利、责的相互结合,实现企业经营的总体目标,使企业在内部经济责任制的体系下,健康、可持续性地发展。

参考文献:

[1] 唐庆.如何构建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J].涟钢科技与管理.2003(06):8-10.

篇(2)

【分类号】:TD327.3

一、存在脱节现象的主要原因

1、缺乏系统的制度评审程序。目前多数企业规章制度的制订仍延续旧的习惯中,没有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规章制度考核评价体系,使企业规章制度制订一开始就存在一定的随意性与部门利益问题,造成制度间相互衔接差,执行反复繁琐等弊端,给企业业务操作带来许多不适应,影响制度的严肃性。

2、缺乏规章制度的宣贯培训。很多企业的规章制度之所以流于形式,操作性差,其根本原因是缺乏“群众基础”,规章制度缺乏宣贯培训。员工是执行的主体,只有实现与员工有效沟通,才能使员工充分了解和掌握规章制度,让全体员工公开透明的了解企业的要求,才能激发他们配合执行的热情,强化组织与个人的契合,使规章制度得到真正的执行。

3、缺乏形成执行制度的团队。个人或单个部门单枪匹马式执行规章制度是无法真正落实的,很容易造成按下葫芦浮起瓢现象,甚至还会造成这个部门做恶人,另一个部门做好人的现象,严重影响企业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制度执行是团队行为,一个团队,有好的管理理念,缺乏执行力,那是“空谈”;同样的,一个团队,有很好的执行力,制度不完善,那是“蛮干”。所以,“制度”和“执行力”对企业发展来说,是两个不可或缺的条件,两条腿走路才稳,才牢实。

二、避免两张皮应坚持的原则与做法

为有效克服企业规章制度与经济责任制考核两张皮现象,必须坚持四项原则,强化两项工作,抓好一项建设。

(一)坚持四项原则

1、责权利统一的原则。企业经济责任制的制订一定要为企业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服务,一定要坚持一级考核一级的考核原则,使制度执行形成大合唱,否则将直接影响管理的效能。这里,首先职责界限要清晰,内容要具体。其次要明确各管理部门的人权、物权、财权。同时各级都应建立相应的利益约束机制,保障员工合法的权益,提高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考核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企业规章制度的制订要体现科学性、系统性和全局性,既要与当前的工作密切结合,又要适度超前。同样经济责任制的制订,也必须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技术、服务等前瞻性工作紧密联系起来,既体现实事求是的客观思想,又要努力克服不顾实际或脱离企业规章制度,避免“长官意志”的主观作用,破坏规章制度与经济责任制的统一性和考核的客观性。

3、严格考核与以人为本的原则。企业规章制度只有进行严格执行和监督考核,才能通过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来检验制度与实际工作的衔接力度。我们应该认识到,现代企业管理的理念、方法和方式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企业规章制度的制订、执行,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既要符合工作实际,又要体现人性管理,坚持制度执行与全体员工素质提高、待遇提高两者的高度统一。

4、体现与时俱进的思想原则。企业的规章制度应该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原有的规章制度和经济责任制不可能始终适应于形势的发展和变化,如果继续执行原有的,就会阻碍企业的发展。因此,必须每隔一段时间(视实际情况而定)对企业规章制度和经济责任制进行重新审视,列出编制修订计划,按程序进行必要的修订或重新制定,保证规章制度与经济责任制的科学性、完整性、相溶性、有效性。

(二)强化两项工作

1、强化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大家都知道,没有质量信誉的商品,是无法赢得社会认可的;没有质量保障的企业,也是无法继续发展和长久生存的。因此企业要通过全员培训来引入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企业质量文化,明确企业质量管理宗旨、树立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等质量管理念,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程序文件、质量管理手册,明确质量管理目标,以员工优秀的工作质量来保证企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顾客的质量,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管理质量,夯实企业基础管理工作。

2、强化标准化企业建设。积极开展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规章制度,为企业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建立一套与自身发展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与质量管理体系相适宜,以技术标准为主体、管理标准为基础、工作标准为保障的标准化管理体系。使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全部纳入标准管理体系,使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划、建设、评介、改进、决策及评审、报批和有统一的部门来实施,使企业规章制度有定期评审和持续改进的监督、检查和反馈等管理标准,形成PDCA动态的循环管理,从而使企业建立科学有序的规章制度管理体系。

(三)抓经济责任制考核的规范化建设,不断优化企业管理工作。

篇(3)

国有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是对企业法人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进行评判和界定的行为。评价结果是否客观、公正,不仅关系到审计工作的质量和风险,而且也是被审计人员和委托人关注的焦点。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是审计评价客观、公正的关键。就目前经济责任审计现状而言,一方面现有的评价指标体系以财务分析指标为主,尽管有关经济责任的法规已经考虑到企业的社会责任,引入了内部控制流程指标,但尚未形成规范;另一方面,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开始注重社会责任、提出终生学习等概念,如中国石化、中国移动等单位开始每年社会责任报告,审计评价已落后于企业经营管理实践。因此,如何适应形势,改进现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企业业绩评价模式分析

业绩评价是指通过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参照相应的评价标准,对企业一定期间的经营业绩和经营者的努力程度等各方面进行的综合评判。根据评价指标的不同,可将业绩评价系统划分为三种模式,即财务模式、价值模式和平衡模式。

财务模式是以财务报表的数据、财务指标作为评价企业绩效的依据。这种评价模式的优点是财务数据容易取得、财务指标容易计算,通过财务指标的层层分解,不仅可以发现企业经营中出现的问题,而且还能从不同的角度判断和分析企业经营状况;缺点是衡量公司业绩的传统财务评价指标体系不仅容易纵,而且无法从战略高度反映企业决策的要求。

价值模式是站在股东的角度来评价企业的业绩,即以股东财富最大化为导向,将企业战略与日常业务决策和激励机制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经济增加值(EVA)。EVA利用经济利润代替会计利润,只有EVA大于零,经营者才为企业创造了价值,否则经营者不仅没有增加价值,反而侵蚀了原有的价值,考核结果更能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缺点是EVA的计算仍然是以现行财务报表的数据为依据,且需要建立在强式或半强式有效资本市场的假设基础之上。

平衡模式相对上述两种模式,其最大的突破就是引入了非财务指标,通过指标间的各种平衡关系来体现企业不同利益相关者的期望。该模式最具代表性的是平衡计分卡(BSC)。BSC将业绩评价分为财务、客户、内部业务流程以及学习与成长等四个方面,财务是最终目标,客户是关键、内部业务流程是基础,企业学习与成长是核心。虽然根据BSC设计的业绩指标考核比较全面,但是如何将总体业绩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平衡计分卡并未提供一套规范的参照指标体系,使得指标的创建难度较大。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思路

通过对传统财务模式、EVA和BSC的比较,可以看出三种评价模式都有各自的优势与不足,同时又具有一定的互补性。因此,可以在吸收财务模式、价值模式和平衡模式各自优势的基础上,构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首先,运用BSC的原理从财务、客户、内部业务流程和学习与成长四个维度构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整体框架;其次,借鉴财务模式中合理的成分完善指标体系;最后,以EVA作为评价指标体系的核心指标,在财务层面突出EVA的统领地位,并在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中加以体现,使企业业绩考核更加真实。

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步骤

(一)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将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等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在BSC四个维度进行分解,确定战略重点,构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总体框架。财务业绩维度反映企业的综合业绩,是整个业绩评价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客户、内部业务流程、学习与成长等维度揭示了企业财务业绩的创造过程和实现途径。四个维度分别用一系列的指标来描述,各个维度之间的指标和各维度内部的指标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构成一个完整的评价指标体系。

(二)调整评价维度

国有企业的出资人是国家,决定了国有企业不仅仅要完成一定的经营业绩,而且还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建立和完善履行社会责任的体制机制,明确归口部门,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指标统计和考核体系”。截至2007年年底,已有中国石化等11家中央企业了社会责任报告。可见,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中引入社会责任已具备条件。因此,除平衡计分卡常用的四个维度外增加了社会责任维度。

(三)设计评价指标

战略重点是企业战略规划的重要方向和关键结点,体现公司战略成功的主要方面。每一个战略重点都对应着一个或者更多的目标,每一个目标能够分解成为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关键指标。关键指标是企业运作的考核标准,衡量每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根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战略目标,从五个维度确定战略重点,对战略重点进行分解确定主要目标,分析影响主要目标实现的关键因素,然后设计出衡量这些关键成功因素的指标,从而最终建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参见表1)。

(四)确定指标权重

指标权重即可采用经验法确定,也可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本文一级指标权重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下面以A=(Bij)5×5为例,说明如何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财务维度(B1)、客户维度(B2)、内部业务流程维度(B3)、学习与成长性维度(B4)及社会责任维度(B5)等一级指标的权重。

首先,通过两两比较构造判断矩阵。在与其他一级指标进行重要性程度两两比较时,社会责任指标赋值最低,不是因为它不重要,而是考虑到如何量化社会责任仍然没有明确的操作方法;鉴于学习与成长性指标评价采集的数据不够精细,难以客观全面地反映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所以重要性程度赋值较低;财务模式尽管对企业业绩评价不够全面,但是由于运用时间长且指标体系成熟,在与其他一级指标进行重要性程度比较时赋值最高。对财务、客户、内部业务流程、学习与成长性及社会责任等一级指标两两比较后,形成下面的判断矩阵:(五)确定评价方法

对于定量评价指标得分,可采用以下步骤计算:首先,计算各指标的实际值;其次,用各指标的实际值除以标准值,再乘以该指标所占分值;再次,得出各维度定量指标的总分。标准值可采用本单位历史年度该指标平均值或本行业该指标平均值,同一维度中各指标所占分值(分值合计100分)由审计人员依据审计任务的实际情况设定。对于定性评价指标,评价为“优”得95分,评价为“良”得85分,评价为“中”得75分,评价为“较差”得65分,评价为“差”得55分,各单项指标最后加权平均计算出该层面的得分。

综合评价分数=财务维度评价得分×40.31%+客户维度评价得分×20.90%+内部业务流程维度得分×20.90%+学习与成长维度得分×11.07%+社会责任维度得分×6.82%,表示对被审计人履行职责的评价结果。

【参考文献】

篇(4)

一、引言

企业环境责任(CER)源于企业社会责任(CSR),是指企业自愿承诺为促进社会和环境目标而采取的行动(欧盟委员会,2002)。本质上,生态环境问题是环境系统与经济系统相互作用发生矛盾的产物,这既是政府的责任,亦是企业的责任(Piotr Mazurkiewicz,2008)。美国经济伦理学家乔治·恩德勒(George. Enderle)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其中环境责任主要是指“致力于可持续发展——消耗较少的自然资源,让环境承受较少的废弃物”。

近年来,我国的环境破坏日益严重,频繁地出现了类似陕西“铅污染”事件(2009)、海正药业超标排放和违规排放污染物致癌事件(2011)、云南曲靖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废料铬渣非法倾倒致污事件(2011)、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2012)、全国范围内“雾霾”天气(2013)等环境污染问题。十报告正式将生态文明建设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统筹构成“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当前生态环境问题的清醒认识和治理决心,这也使我们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而从早期的PM2.5到如今的PX事件,社会舆论所关注的焦点渐渐从环境的检测数据转向了污染的源头——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缺失。对于污染源头项目的管理,政府机关的作用举足轻重。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要主体的政府机关应该重视对企业保护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

二、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培育的自我形成机制与外部监督机制

(一)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培育的内部聚集与外部保障

企业若要谋求长远发展,环境责任的履行将成为其必须面对的一项任务。为了更好地履行环境责任,企业必须树立环境责任意识。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可以从内部聚焦和外部监督两个方面来进行考量。

1.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培育的内部聚焦

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首先应当从自身做起,在企业的战略规划、组织结构与企业文化等方面均应体现出其对企业环境责任的重视,使环境责任由内而外体现在企业中。

在培育环境责任意识的过程中,企业应当在战略规划中体现环境责任理念。企业战略规划是指依据企业外部环境和自身条件的状况及其变化来制定和实施战略,并根据对实施过程与结果的评价和反馈来调整,从而制定新战略。完整战略规划的首要条件是可执行性,它主要体现在企业发展方向和企业资源配置策略两个方面。在企业发展方向上,就应当体现出企业的环境责任意识。企业只有在自己的发展方向中融入环境责任的要素,才能指引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看到自己所应履行的环境责任,才能在发展中不偏离自己认真履行环境责任的轨迹。企业资源配置策略直接决定了企业战略规划的可实施性。为了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必须在企业资源配置策略中为其作出相应的资源安排,才能够为企业环境责任的培育提供足够的资源保证,确保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培育的顺利实施。

企业的组织结构是企业全体成员为实现其组织目标,在管理工作中进行分工协作,在职务范围、责任、权利方面所形成的结构体系。企业的组织结构是企业在职、责、权方面的动态结构体系,其本质是为实现组织战略目标而采取的一种分工协作体系,其随着组织的重大战略调整而调整。因此,若要培育企业的环境责任意识,必须在企业组织结构中安排相应的环境责任职权部门,以此来体现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意志,使企业员工能够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企业对履行环境责任的重视。同时在组织结构中安排相应的职权部门对环境责任的履行进行监督。

企业文化是由企业的价值观、信念、仪式、符号、处事方式等组成的特有的文化形象,是企业的象征,体现出企业的内涵,因此,企业的环境责任意识应当融入其企业文化中,并由企业文化来展现企业自身对于履行环境责任的理念和决心。同时一个行业成熟与否取决于其是否拥有极其强烈的自我意识,而在其自我意识中就应涵盖企业的环保思维,即环境责任意识。如果把环境责任意识融入企业文化中,这对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具有相当大的价值。

2.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培育的外部保障

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仅仅依靠企业自身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社会外部因素的共同作用来督促企业履行环境责任。这些外部因素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制定机构、政府与行业、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互动及其同行业企业之间的利益冲突等。

法律法规制定机构所制定的相关政策具有强制性。培养企业的环境责任意识必须由强制开始,为企业履行环境责任提出约束。只有这样才能够让企业意识到自身所应负担的环境责任。虽然在我国的《环境保护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均对企业环境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是目前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仍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例如环境保护法的价值定位、指导思想还不清晰,法律体系还不完善等。所以对于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仍需要相关机构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督促。

政府与行业、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互动对于企业的影响不同于法律法规制定机构对企业的影响,其更多地倾向于一种引导作用与监督作用,引导企业向着更利于社会发展的方向前进,同时对于企业的行为进行监督。因此对于企业环境责任的履行,政府与行业、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互动能够引导企业首先意识到其自身所应承担的环境责任,进而自觉树立环境责任意识。同时政府与行业、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互动还能够及时监督企业对于环境责任的履行,及时引导企业纠正其偏离环境责任履行的行为。

同行业企业之间的竞争对于企业自身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是企业在市场中得以生存的关键。而对于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同行业企业之间的竞争同样十分重要。如果在竞争中履行环境责任能够成为一种优势,则更多的企业将选择履行环境责任,从而培育出其自身的环境责任意识。但是现阶段履行环境责任与否并未成为同行业企业之间竞争的一种要素,这就需要社会的努力。只有在竞争中能够作为一种优势项目,环境责任履行才能更快地为企业所理解和接受,并督促企业培育其自身的环境责任意识。

(二)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培育的自我形成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

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在于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而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又是渐进的,无法一蹴而就,更需要全社会的努力。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需要企业自身的内部聚焦和社会各界的外部保障,由此就需建立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培育的自我形成机制与外部监督机制。

1.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培育的自我形成机制

一个企业若要谋求长远发展,其内部必须有一套自我约束机制,此种约束能够促使企业在谋求自身利益的同时承担起其应承担的环境责任,从而提高其自身的市场竞争力。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自我形成机制能够很好地督促企业对自身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能够使企业尽快地建立起自身的环境责任体系,并将履行环境责任尽快发展为自身的竞争优势。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培育的自我形成机制主要包括战略规划机制、组织机构适应机制与企业文化拉动机制。

(1)战略规划机制要求企业在制定自身发展战略时将履行环境责任融入企业的发展方向与企业资源配置策略中。企业发展方向和企业资源配置策略是企业完整战略规划具有可执行性的基础,将企业环境责任融入其中,有利于企业环境责任意识体现在企业的整体发展设想中,保证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具有可持续性与延续性。

(2)组织机构适应机制要求企业内部设置相应的环境责任机构,为企业环境责任的意识培育及履行过程保驾护航。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涵盖企业的方方面面,需要有相应的责任部门来具体负责,根据企业自身的状况来随时调整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培育的进程,同时对于企业环境责任的履行过程进行监督。只有在企业内部设立相应的环境责任机构才能使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真正放在企业的议事日程之上,而不是作为一种口号,持续不断地在企业内部呼吁却从未落在实处。

(3)企业文化拉动机制要求企业在自己的企业文化中体现出其环境责任意识,体现出其对于履行环境责任意识的决心,从而拉动企业对于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企业文化是企业的象征,体现着企业的内涵,只有将环境责任意识融入企业文化中才能够使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贯彻于企业上下,也才能够提高企业对环境责任意识培育的积极性。同时将环境责任意识融入作为企业象征的企业文化中还能够提升企业在社会以及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

2.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培育的外部监督机制

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企业自身的战略目标与企业外部的监督环境决定了企业的前进方向。所以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仅仅依靠企业自身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企业外部的监督。因此对于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还应建立企业外部监督机制,主要包括法律约束机制、政府与行业的引导与监督机制、社会监督机制等。

(1)法律约束机制要求法律法规制定机构制定针对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法律规范,对企业履行环境责任提出强制性要求。现阶段我国的《环境保护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虽然对企业环境作出了规定,但是其要求相对来说比较笼统,例如环境保护法的价值定位、指导思想还不清晰等,同时没有形成较为系统的环境责任法律体系。这些对于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有百害而无一利,所以应当建立法律约束机制,对企业环境责任的履行提出具体的、强制性的要求,将大大有利于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

(2)政府与行业的引导与监督机制要求政府与行业提出利于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要求,引导行业内形成以履行环境责任为优势的风气,同时对企业环境责任的履行实施监督。处于同一产业链并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之间的监督约束会促使企业承担更多的环境责任。政府与行业的引导与监督机制不同于法律约束机制,前者对于企业更多的是一种引导与督促,而后者则更多的是一种强制性的要求,两者之间互相支撑、互相补充,能够为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保驾护航。

(3)社会监督机制要求各类社会组织、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公众能够组成联盟,对不履行环境责任的企业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同时形成相应的诉愿表达体系,对企业的环境责任履行状况实施监督。此种约束机制的影响力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而变得越发强大,同时对于企业的刺激性也变得更强。当电视、报纸等舆论媒体对企业环境责任履行状况密切关注并及时报道时,便会对企业形成强大而无形的舆论压力,督促企业承担环境责任。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现阶段对生活环境与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公众的社会责任感也逐步增强,其对企业的监督力度也会加大,因此建立起完善的诉愿表达体系十分关键。

三、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奖励式的正向培育机制”与“惩罚式的逆向培育机制”

(一)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奖励式的正向培育机制”与“惩罚式的逆向培育机制”的理论分析

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不可避免地需要相应的激励措施。现有的激励措施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正向型激励,即对于履行者给予一定的奖励;一种是逆向型激励,即对于不履行者进行处罚。在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过程中对于激励措施的选择无疑能够对企业的行为选择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选择“奖励式正向培育机制”还是“惩罚式逆向培育机制”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

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奖励式的正向培育机制”指的是对于切实履行自身环境责任的企业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奖励,从而使企业在履行自身环境责任的过程中获利,以此来提高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积极性。对于企业来说,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奖励式的正向培育机制”能够给企业在履行环境责任过程中提供动力,为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产生重要的推动力。但是对于政府来说,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奖励式的正向培育机制”虽然能够促使企业积极履行环境责任,但是却为政府财政增加了负担。

企业环境责任意识“惩罚式的逆向培育机制”指的是对于未按照要求履行企业环境责任的企业进行一定数额的经济惩罚,从而使企业为未履行环境责任付出代价,以此来督促企业履行其自身的环境责任。在“惩罚式的逆向培育机制”中企业往往会出于避免惩罚以减少损失的心态而履行环境责任,但是罚款的数额又成为了一大难题。如果罚款数额过低,则企业可能会在衡量其履行成本与惩罚成本后选择接受罚款;若罚款数额过高,又可能出现政府部门追求罚款收入而忽视对于企业环境责任履行的监管。另外,在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惩罚式的逆向培育机制”中极易出现企业贿赂相关官员以避免相关惩罚的情况,从而助长了贪污受贿风气。

(二)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奖励式的正向培育机制”与“惩罚式的逆向培育机制”的博弈分析

对于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能够采取“奖励式的正向培育机制”与“惩罚式的逆向培育机制”两种方式,两种方式各有利弊,现对两种方式进行博弈分析。

企业承担环境责任所付出的单位成本为I,得到的收益为R。以下主要使用博弈论方法分析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奖励式的正向培育机制”与“惩罚式的逆向培育机制”。

1.假设

(1)企业均处于完全竞争市场的环境中,都是P——市场价格的接受者。

(2)C1为企业为履行环境责任所付出的净成本,C1=I-R>0。

(3)C=C1+C2+C3。其中,C是单位产品总成本,它涵盖履行环境责任所付出的净成本C1、生产成本C2以及企业的治理环境成本C3。

(4)所有企业均以单位产品的成本定价,不考虑规模经济。

2.“奖励式的正向培育机制”与“惩罚式的逆向培育机制”博弈分析

(1)奖励式的正向培育机制

奖励式的正向培育机制指的是对履行企业环境责任的企业来进行一定数额的经济奖励,奖励A≥(C1+C3),因此A-(C1+C3)≥0,则博弈矩阵即为表1。

在“奖励式的正向培育机制”的情况下,履行环境责任企业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与此同时也使得没有履行环境责任的那些企业出现了亏损。因此,表1博弈矩阵便具有了唯一纳什均衡,即(履行,履行)。

(2)惩罚式的逆向培育机制

所谓的“惩罚式的逆向培育机制”,就是对未履行企业环境责任的企业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处罚B≥(C1+C3),因此B-(C1+C3)≥0。博弈矩阵即为表2。

在“惩罚式的逆向培育机制”的情况下,履行环境责任的企业显然拥有成本优势,而未履行环境责任的那些企业则出现亏损。因此,表2博弈矩阵便具有了唯一纳什均衡,即(履行,履行)。

“奖励式的正向培育机制”与“惩罚式的逆向培育机制”各有利弊,“奖励式的正向培育机制”能够促进企业对履行环境责任具有更高的积极性,但与此同时却给政府财政增加了负担;“惩罚式的逆向培育机制”能够督促企业履行环境责任,但容易出现以罚代管的恶劣局面。由于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奖励式正向培育机制”与“惩罚式逆向培育机制”各自拥有其自身的特点,能够在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培育过程中发挥不同的作用,选择“奖励式正向培育机制”与“惩罚式逆向培育机制”相结合的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培育机制无疑能够为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保驾护航。

四、构建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培育机制的基本架构

一个企业如果要增强其核心竞争力,则必须承担起环境责任,不能以损害公众利益为代价来为自己谋利,应当自觉减少排污,或者在排污后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使危害降到最低。企业要想赢得市场,赢得消费者,必须承担起基本的企业社会责任,从而赢得社会对其的支持以及公众的认可与信任,得到较为忠实的顾客群,为自身发展获得最基本的保障。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对于企业的期待正在发生改变。企业环境责任的履行已经成为社会公众对企业关注的重点内容之一。但是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培育是渐进的,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期的努力。

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形成需要一个过程,而且极可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污染却日日危害着人们。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因此,有必要建立一种多维度环境责任意识培育机制。在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培育的过程中需要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应当建立自我形成机制与外部监督机制相结合、“奖励式的正向培育机制”与“惩罚式的逆向培育机制”相结合的多维度环境责任意识培育机制,多角度对企业环境责任意识进行引导与监督。同时现今社会是一个变化的社会,企业的外部环境都处于不断的变化中,对于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培育的要求也在不断变化,所以应当建立环境责任意识培育机制的联动机制,针对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调整环境责任意识培育的方式、方法,从而使企业从被动履行环境责任转变为主动承担环境责任。

【主要参考文献】

[1] Hayam Wahba. Exploring the moderating effect of financial performance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orporate environmental responsibility and institutional investors:some Egyptian evidence.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2008,6.

[2] Chan,R.Y.K.. Corporate environmentalism pursuit by foreign firms competing in China. Journal of World Business,2010,45(1).

[3] 李建发,.我国企业环境报告:现状、需求与未来[J].会计研究,2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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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社会责任、诚信、可持续成长等问题,越来越成为企业在实践中难以回避的话题。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发现企业具有双重性:一是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它有经济属性;二是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组织形态,它又具有社会属性。当今社会,人本主义思潮对世界的影响日益深远,范围日益扩大。要求企业重视经营行为对社会、对人类的影响也就成为理所当然。因此,企业的目标定位应由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管理理念,向追求企业可持续成长的管理观念转变,把追求利润与对社会负责统一起来。

在知识经济时代,在产品、技术、知识等创新速度日益加快的今天,企业的可持续成长已成为现代企业面临的比经济效率更为重要的课题,一个比管理效率更难实现的目标。同时,也有大量的企业实践证明,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对企业的赢利有一种积极的影响和巨大的好处。其中包括:提高企业声望,减少企业运作成本;提高销售率和客户回头率;更容易招募到优秀员工和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减少常规性错误和事故;提高员工生活质量,增加企业赢利。所以,从根本上讲,企业的社会责任与赢利并不是对立的,现代企业所推崇的回报大于索取的哲学原则,用双赢思想超越二元对立思维,也逐渐在改变企业的目标与标准。

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是什么?在我国,有不少人认为就是企业做好事,比如捐款建希望小学、救灾、救济贫困地区等等。这是一种片面认识。现代企业管理理论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由三个元素组成,即企业的市场、监督及自愿行为。

人们在鉴别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时,首先评判的是顾客、社会在这个企业心目中的地位、角色。比如,北京同仁堂药店的创始人留给后人一幅对联是:“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从对顾客的态度可见同仁堂的企业精神核心。所以同仁堂的声誉与其药品质量一样,给顾客和社会的印象是可靠二字。然而有些企业,特别是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业行为,其社会责任程度是值得商榷的。比如北京首都机场,有心人统计,从进入机场侯机大厅办完所有手续到登上飞机,起码要走600多m。同样,到京出港,要穿过长廊,上下电梯,走500多m。乘客很不方便。所以机场完全是以管理者为中心,而不是以乘客为中心。这种缺失人性化的管理很难说有较高的社会责任。一些发达国家的机场则是以乘客不同流向确定管理模式,乘客不必穿梭奔波,以最少时间、最短距离一站式登机。所以,企业的社会责任并不是高深莫测的理论问题,而是随时随地发生在你我之间。企业的社会责任是通过对顾客态度的市场行为体现出来的。

企业不相同的社会责任也表现出了不同的价值观。美国兰德公司调查结论认为,社会责任感很强的企业其价值观共同的特征是:人的价值高于物的价值;共同的价值高于个人的价值;客户价值和社会价值高于公司价值。那些能够持续成长的公司,尽管他们的经营策略和实践活动总是不断适应变化的外部世界,但都能始终保持着稳定不变的超越利润最大化的核心价值和基本目标,并成为企业的精神文化基础和长寿的基因。

在人们逐渐关注企业的社会责任时,社会责任国际于1997年制定了全球第一个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SA8000。该标准是根据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以及世界人权宣言而制定的。它是世界上第一个以社会道德责任标准来规范组织道德行为的新标准,并依据该标准的要求审查、评价组织是否与保护人类权益的基本要求相符合,它不仅适用于发达国家,也适用于发展中国家;不仅适用于工商企业,也适合于公共机构,SA8000可以代替公司或行业制定的社会责任守则。

SAI是一个NGO组织(非政府组织),所以它制订的SA8000是一个自愿认证体系,还不是强制性标准,并非贸易壁垒。但一旦事实上被公认并施行,将对一国贸易产生较大影响。据统计,已经有200家跨国公司对其全球供应商实施社会责任评估和审核。只有通过这项审核,才能与之建立伙伴关系,如沃尔玛、雅芳、家乐福等。有调查显示,84%的荷兰人、89%的美国人在购买消费品时都考虑这些标准。

“道德认证”、“社会责任”的字眼现在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跨国公司定单的附加条款中,一些没有认证的企业出口开始受阻。德国进口商协会已制定了《社会行为准则》,规定德国进口商应对其国外供应商的“社会行为”进行审查。并且,该准则有可能被其他一些国家的进口商协会所采用。美、法等国家的有关贸易组织正在讨论,准备把企业是否通过SA8000认证作为他们选择供应商的依据。

目前,发达国家越来越多的企业取得SA8000认证。我国从1995年以来,约有8 000家企业被外商要求做SA8000认证,而目前国内通过这一认证的企业还不到100家,其中大部分集中在珠三角一带,长三角地区大概有20家左右,其他地方几乎是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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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龚志文,景德镇陶瓷学院工商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企业管理,江西 景德镇,333001

[中图分类号] F272-0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23(2012)08-0018-0003

随着经济区域化的不断发展,区域特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劳动者权益、商业伦理以及对利益相关者和社会承担责任,已经成为企业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成为提升区域形象和区域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自1924年由英国学者欧利文·谢尔顿(Oliver Sheldon)[1]提出企业社会责任(CSR)以来,企业社会责任得到了迅猛发展。1971年,美国经济发展委员会用“三个同心圆”来定义企业社会责任。“三个同心圆”认为,企业首先要履行经济职能的基本责任,并且企业履行经济功能要与社会价值观和关注重大社会问题相结合,同时企业必须履行更广泛的促进社会进步的不明确的责任[2]。1979年,Carroll用“金字塔”定义企业社会责任。他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四个范畴[3]。Elkington(1997) [4]提出的“三重底线”理论认为企业行为要满足经济底线、社会底线与环境底线。

20世纪90年代,国内学者刘俊海[5]、卢代富[6] 李伟阳等[7]、王世权[8]等学者对CSR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多从政府或社会俯瞰企业的单一视角进行研究,还没有学者从区域角度研究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和实现机制。因此,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对CSR概念进行深入研究,不断丰富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构建适合中国特定背景的区域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模型和实现机制,是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和实践的一项重要课题。

不可置疑,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作为全国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统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经济示范区和中国低碳经济发展的先行区,该经济区的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是一项十分紧迫而重要的使命。有基于此,本文试图运用系统分析的思路和方法,结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的机遇与挑战,探讨该区域企业社会责任实现机制模式及相应路径。

一、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机遇与挑战

(一)机遇

第一,从宏观环境看,可持续发展成为广泛共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成为基本国策,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第二,随着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深入推进,鄱阳湖地区作为中部的重要增长极,面临着重大机遇;第三,近二十多年来,江西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其中山江湖工程是江西实施时间最长、涉及面积最广、参与人数最多的宏伟工程。特别是“十一五”以来,江西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建立标本兼治的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实行项目准入的环保部门否决制、环境责任追究制、生态环境一票否决制,将节能减排纳入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指标,成效显著。

(二)挑战

第一,随着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推进,能源资源需求将大幅增加,节能减排任务更加艰巨,环境保护压力更加突出;第二,承担社会责任的经济基础先天不足。区域竞争力较弱,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不多,工业传统产业比重过高,高新技术产业比重偏低,产品结构多为原料型、资源型;第三,重开发、轻保护的传统发展模式惯性依然较大,有利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政绩综合考评体系尚未建立,有利于促进资源整合、强化污染综合防治的宏观统筹机制仍然存在障碍;第四,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普遍淡薄,对社会责任重要性认识不够。认识上的滞后性使得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方政府及社会各界力量以企业社会责任为专题内容的推进工作仍处于萌芽状态。

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企业社会责任协同推进机制模式的构建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作为一个特殊的主体功能区域,有其不同的现实背景和时代要求,因此其实现机制的构建也有差异。企业社会责任协同推进机制构建应该与当地的政府、社会环境和企业发展情况结合起来。第一,由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大部分企业还没有自觉形成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仍处在被动应对企业社会责任的阶段,鉴于此,仅仅依靠企业内部力量来推动其承担社会责任并不现实,必须加强外部压力。同时实践显示,企业社会责任外部推进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政府主导进行,另一种是由非政府组织(NGO)力量从社会推进。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NGO的权威性不够,消费者维权意识差,劳工运动的社会影响作用较小,要推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尤其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而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国企实力强大,国有企业与政府有先天的紧密关系,因此,也有利于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企业社会责任实现机制。第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消费市场和投资市场还远未健全,单纯依靠市场调节也不能完成这项系统工程。第三,当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时代赋予了其特殊的使命,促进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转变发展方式,成为主旋律。从地理版图看,涉及38个县(市、区),国土面积5.12万平方公里,所以企业社会责任尤其需要各层级政府和各地政府的积极引导和协调,需要社会多方共同参与。因此,笔者认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实现机制应为:坚持以区域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为前提,以不断创新发展为手段,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自律、多方监督”的动态机制,通过体制和机制的不断创新,企业社会责任从低层次向高层次演化。

具体而言,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企业社会责任协同推进机制包括如下四个子机制:

(一)责任市场机制

责任消费和责任投资是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重要推动力量。Mohr等认为,影响企业策略的主要变量是责任市场的规模以及消费者对责任产品的偏好强度[9] 。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目前的情况来看,责任消费和责任投资市场还远未健全和完善,因此,迫切需要政府通过政策来引导和规范。同时,财政、工商、质监、劳动保障等部门要提供相关扶持,配套政策,完善责任市场环境。就消费者而言,要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提高维权实力,积极促进责任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制度保障机制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企业社会责任发展仍处于较低阶段,政府作为制度保障机制的主体,其角色至关重要,应发挥主导作用。第一,制定和完善有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自身特征的地方法律及政策法规,为企业社会责任推进提供行动的支持和依据。第二,转变政府职能和加强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能力建设。地方政府要转变传统的GDP一元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标准与政绩观,以推动者、规制者和监督者的身份,运用相应政策,激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同时地方政府要提高认知能力、组织能力、决策能力、专业能力和自律能力,认真落实政府部门的服务职能。第三,努力消除区域内不同地区的制度壁垒,整合区域经济资源,培育和促进区域企业社会责任文化环境。针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地理区域跨度较大的现实,应成立专门负责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机构,制定、协调和整合各层级政府和各地政府,以及各职能部门之间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政策和措施。

(三)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由监督、评价和信息三个子机制组成,除了政府以外,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环保组织、消费者协会、工会、媒体、高校、科研机构和社会公众的作用,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社会责任监督机制,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的完整体系;打造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的“鄱阳湖生态开发区标准”,进行政府指导监督下的第三方机构评估或认证,并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指导和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升经营水平,将责任转换成“新型生产力”;规范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保障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连续性,向企业及其利益相关者反馈信息。

(四)企业内部机制

首先,企业管理者必须具有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素质和能力,树立正确的企业责任观,增强使命感。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企业高层管理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视度明显不够,为此,要加大社会责任意识的培训和宣传力度。其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多数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往往是短期性、临时性和片面性的,很少将社会责任与企业的发展战略相关联。因此,必须结合企业自身现状,实施责任型战略,提升竞争力,应把社会责任,特别是伦理的和自愿的社会责任,作为一种长期的战略目标始终贯穿于经营活动之中。最后,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系统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制度。重塑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由利益相关者的代表加入企业董事会,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同时,企业通过组织制度的确立,使社会责任管理更为正规化、日常化和专门化。

三、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企业社会责任实现的路径选择

实现机制本身是一个需要不断培育和完善的动态过程,需要根据企业所处的区域特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企业自身的现实特征,通过选择具体的社会责任实现路径来实现。新时期,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进程中最显著的现实就是:在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中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因此,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企业社会责任推进的路径可以概括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以生态和经济协同发展为目标,以工业化、城镇化为切入点,走推进企业社会责任与实现工业化、城镇化结合之路。

(一)始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是一个欠发达地区,相对来说,其企业社会责任推进起步较晚,历史、现实背景特定。地方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通过政策法规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进作出整体部署,将企业社会责任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着力点,坚持经济、社会和环境平衡发展的战略。从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来看,从区域自身实际出发,将推进企业履行法律责任为重点,促使企业严格遵守劳动保障、劳动安全卫生、消费者权益保护、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引导和鼓励企业和企业家积极履行道义责任。在构建与实施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中,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

(二)在城镇化建设中推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当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坚定不移地统筹城乡发展,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在此进程中,企业要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通过到乡镇出资办厂、开设分支机构或是投资农村项目,在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中树立企业公民的良好形象,特别在对员工承担责任时,要主动为农民工解决工资待遇、福利保障问题出策出力。在把小城镇建设成辐射和带动农村发展的消费中心、生产要素集散中心、“三农”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和公共社会服务中心的进程中,有所为有所不为。

(三)通过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平台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由于历史原因,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主要是以资源加工型的低端产业为主,产业规模比较小。要想实现跨越式持续发展,必须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促进项目集聚、产业集群,打造沿江、沿线特色产业集群,以此构建以生态农业、新型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产业体系。从产业集群的治理结构来看,无论是全球价值链治理还是网络治理,企业社会责任均是非常重要的约束条件[12]。因此,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企业社会责任推进主要从“诚信、维权、环境、和谐”四个方面构建企业社会责任标准,重点放在构建企业社会责任诚信体系,通过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平台,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四)通过大力发展社会责任投资推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企业社会责任,要大力发展和引导社会责任投资。一方面,通过政府的积极引导将社会投资向符合社会责任投资理念的领域集聚,在采购、投资和对企业的资助等方面实行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认证制度,对社会责任达标企业在政府采购、投资项目的投标、申请科技发展基金、报关、企业年检、各类认定、补贴资助等便利措施等方面予以支持,在信贷政策上充分体现环境保护等社会责任政策。另一方面,大力发展社会责任中介和相关评级机构,为责任投资提供信息依据。

[参考文献]

[1]Oliver Sheldon.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Management The Phiosophy of Management[M].London:Sir Isaac Pit-man and Sonsl td.1924.

[2]Basu,K.and Palazzo,G.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A Process Model of Sense-making[J].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2008,33(1).

[3]Carroll,Archie.B.A Three-Dimensional Conceptual Model of Corporate Performance[J].The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1979,4(4).

[4]Elkington,J.Cannibals with Forks:The Triple Bottom Line of 21#Century Business[M].Oxford:Capstone Publishing,1997.

[5]刘俊海.公司的社会责任[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6]卢代富.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学和法学分析[M]. 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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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善 企业之善 善的层次 善的循环 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是从事生产、流通、服务等经济活动,以生产或服务满足社会需要,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依法设立、具有经济法人资格的一种营利性经济组织。企业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从定义分析,营利是企业存在的物质基础。在这种理念指导下,部分企业为了营利而不惜损害消费者和员工的健康和利益,三鹿奶粉事件、黑砖窑事件都是如此。如果企业的存在只是为营利而营利,只注重其经济性而忽视其社会价值,不关注社会责任,这样的企业不可能持续发展。

企业需要灵魂,这个灵魂就是价值观。企业价值观是什么,关系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这个问题不明确,企业为利益而损害消费者的事情就会一直存在并恶性循环下去。

企业发展“善”的意义

企业要生存发展,需要社会和谐有序;社会和谐,有助于企业的生存发展。俗话说,和能生财。善,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是企业价值观的核心和基础。只要人们之间能以“善”的思想规范自己的行为,企业能以“善”进行生产,参与社会活动,人与人,人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和社会及环境之间就能最终实现和谐相处。

中国历来有“善”的传统,孟子说:“人生皆有善性”。他还具体地定义了善即仁义礼智四端,“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大学》首章也开宗明义:“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这是《大学》的“三纲领”。所谓“明明德”,就是发扬光大人所固有的、天赋的光明道德。所谓“在亲民”,是指发扬了善性之后,即从事治民。治民要爱人民。所谓“止于至善”,就是要求达到儒家道德的至善境界。

企业,应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特别是其生产活动由人开始,产品最后由人消费。从这个层面上说,企业应该是有“善”存在的,也是发扬善的途径和平台。

善与企业之善

(一)善的内涵

在哲学上,善被认为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是具体事物的运动、行为和存在,对社会和绝大多数人的生存发展具有正面意义和正价值,是具体事物具有的,有利于社会和绝大多数人生存发展的特殊性质和能力,是人们在与具体事物密切接触、受到具体事物影响和作用的过程中,判明具体事物的运动、行为和存在符合自己的意愿和意向,满足了自己的生理和心理需求,产生了称心如意的美好感觉后,从具体事物中分解和抽取出来的,有别于恶的相对抽象事物或元实体。

由于善所产生的正面意义和正价值的大小不同,范围不同,自然也有就大善、小善之分。

总的来看,善可以分为三个层次:最低层次的目的之善;中间层次的义务之善;最高层次的直觉之善。康德认为事物就其本身是善的。因为这样行为是善的,我追求善,所以我选择了这样的行为,这是善作为目的的本质意义。著名学者黑格尔认为,作为义务的善,并非把善本身作为义务,而是把向人行善作为义务。因此,人在这里是主体的终极目标指向;正是满足他人利益的需求构成了主体善行发生的直接动因。最高层次的直觉之善,其主体与客体实现了最完善的同一,客体本质上已等同于主体,客体的利益已经同化为主体的利益。所以,主体会把由自己生存与生活本能所激发的全部热情与意志力都倾注到自己的利他行为之中。表现在外,主体的行为就是一种大公无私、毫不利已的行为。

(二)企业之善的内涵

善,是企业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是密不可分的组成部分,它与生产服务活动同样重要,并伴随着生产服务活动始终,企业必须对此予以重视。企业之善,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首先是责任之善,这是企业善行的最低层次。其涵义主要包括:为社会提供质量过硬、性能安全、健康环保、服务周到等产品或服务,为员工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和健康愉悦的工作氛围。企业生产的产品首先不能是损害消费者利益和健康,其生产不能是破坏环境的罪魁祸首,其服务不能是人际关系矛盾的源头,其员工不能是劳无所得,身心受到伤害,而应该做到“修已以有用”,“修已以安员工”,这是企业存在的最低要求,所以说责任之善是企业扇形的最低层次。

其次是目的之善。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该有助于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解决人们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推动生产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解决人们日益增长的科学文化需求与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当然,企业主体的善行在满足他人利益的需求时,应该要求该需求是健康的、合法的,有一定价值的,不损害他人身心健康,不会破坏自然、社会环境的,或者引导低俗之风,企业主体的善只能是雪中送炭或锦上添花,不能是助纣为虐。

最后是直觉之善。当企业通过自己的善行取得社会的认同,经济利益得到一定的满足,经济实力得到增强时,所得利益不是用来满足个人或企业的奢侈消费,而是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企业的利润除了上缴国家税收外,还可以捐款、资助、慈善活动、创办基金会等多种手段来回报社会。

目前,美国有各种基金会5万多家,这些基金会承担起了大量的社会责任,向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公共产品。这样,社会财富就不仅实现了自身的财富循环,还参与了社会的大循环,办企业也不只是赚钱谋生的一种手段,而是人生极有意义的、造福他人的事业。

本文认为,前两个层次是与企业的生产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不能割裂开来,是自觉的,更是必须的,这是企业“修已”的要求,第三个层次是完全的自觉自愿,是建立在前两个层次之上的,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善行,是“兼善天下”、“平天下”的表现。如果不注重前两个层次而只关心第三层次,那只能是伪善。

善:企业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

企业是市场主体,更是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其存在不可能独立于社会,与社会的联系密不可分。

企业的发展壮大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需要政府对社会的管理,政策支持;需要市场需求;需要人才的支撑。企业的发展得益于社会,企业也应当承担恰当的社会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涉及经济、文化、教育、环境等方面。

2000年7月联合国正式启动“全球协议”,该协议号召公司遵守在人权、劳工标准和环境方面的九项基本原则,该协议的内容是:企业应支持并尊重国际公认的各项人权;绝不参与任何漠视和践踏人权的行为;企业应支持结社自由,承认劳资双方就工资等问题谈判的权力;消除各种形式的强制性劳动;有效禁止童工;杜绝任何在用工和行业方面的歧视行为;企业应对环境挑战未雨绸缪;主动增加对环保所承担的责任;鼓励无害环境科技的发展与推广。

同时国际上也开始进行SA8000即“社会责任标准”认证,对企业进行道德方面的要求。通过SA8000认证工作的开展,确保供应商所供应的产品,符合社会责任标准的要求。

综上,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环境问题,劳动者保护问题,网络健康问题等逐渐被人们所关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相处问题也日益得到社会各有关方面的重视。企业,再也不能是只关注经济效益的纯经济组织,而是一个与社会和谐共生的社会组织,其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还必须要承担文化、教育、环保等方面的责任,而这些,都是企业“善”的本质要求。

企业之“善”的可行性

(一)从我国古代思想来看

善,不是企业的负担,而是其长期存在和发展的必要行为。老子说,“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已愈有;既以与人,已愈多”。其意思是:道家的圣人不积累财物,他尽量用财物帮助人,而自己却愈加富有;尽量把财物赠给人,而自己却愈发增多。“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生财要取之有道,仁者“生财”是用来发展“仁”的事业,让“仁”的事业久远,“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生财”是实现“仁”的事业的手段。其最终目标就是企业直觉之善的最高层次,追求“达则兼善天下”的理想,实现救世济民的远大抱负。

(二)从日韩思想来看

韩国企业家李秉哲也说过:“从一开始就只把赚钱作为目标是不能成就事业的,于世有益的必要事业,必然会繁荣兴旺,事业繁荣兴旺起来,钱自然就会赚到手”。“企业家的本领不在单纯赚钱上,而在于企划有前途的事业,并坚定的实现其事业”。

日本企业家吉田忠雄创办并领导着一个闻名全球的公司:“吉田工业株式会社”, 简称YKK(英文全称Yoshida Kogyo Kabushibibaisha),将普通的拉链发展到和松下、索尼、丰田一样,成为世界市场竞争中优秀的日本工业产品的象征,其依靠的就是“善的循环”理论。吉田解释说:“不为别人的利益着想,就不会有自己企业的繁荣”,在其内容上他也做了具体地说明。他说:“我一贯主张办企业必须赚钱,多多益善。但是利润不可独吞。我们将利润分成三部分,1/3 以低价的方式交给消费者大众,1/3 交给销售我们公司产品的经销商及人,1/3 用在自己的工厂”。“如果我们播种善的种子,予人以善,那么,善还会循环归给我们。善在我们之间不停地循环运转,使大家都得到善的实惠”。

(三)“善因营销”理论

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的“善因营销”,就很好的处理企业行善和发展之间的关系。该理论兼顾了企业、消费者和社会的利益,将企业与非盈利机构,特别是慈善组织相结合,将产品销售与社会问题或公益事业相结合,在为相关事业进行捐赠、资助其发展的同时,达到提高产品销售额,实现企业利润,改善企业社会形象的目的。实际上,它把企业之善提升到了战略的高度。

结论

综上所述,善,是人之本性,是企业价值观基石,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价值基础。只要每个人,每家企业都能遵循“善”的理念,向社会奉献自己的善心善行,就一定能够实现社会的和谐共生,共同发展,在实现“达则兼善天下”的同时,实现社会“善”的良性循环,也只有这样,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和谐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杨伯峻,孟子.滕文公章句上(M).巴蜀书社,1996

2.杨伯峻,孟子.告子上(M).巴蜀书社,1996

3.周忠华.论黑格尔对康德善性思想的超越及其局限性――兼论善的层次性.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6)

4.老子.道德经.第八十一章.广西民族出版社,1996

篇(8)

修订后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基本指标与分类指标,其中基本指标包括利润总额和经济增加值指标(EVA),并对相关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予以详细阐述。

1、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是指经核定的企业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利润总额计算可以加上经核准的当期企业消化以前年度潜亏,并扣除通过变卖企业主业优质资产等取得的非经常性收益。

2、经济增加值

经济增加值是指经核定的企业税后净营业利润减去资本成本后的余额,即经济增加值=税后净营业利润-资本成本=税后净营业利润-调整后资本×平均资本成本率。

其中,税后净营业利润=净利润+(利息支出+研究开发费用调整项-非经常性收益调整项×50%)×(1-25%)。

调整后资本=平均所有者权益+平均负债合计-平均无息流动负债-平均在建工程。

为了规范资本成本的计算,国资委也对资本成本率作出了规定。国资委明确规定,央企资本成本率原则上定为5.5%;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较重且资产通用性较差的企业,资本成本率确定为4.1%;资产负债率在75%以上的工业企业和80%以上的非工业企业,资本成本率上浮0.5个百分点。资本成本率确定后,三年保持不变。

二、指标解析

1、引导央企做强主业,提高发展质量

国资委限制央企涉及非主业投资,引导央企通过主业经营取得好效益的意图明显。从上述指标概念和计算公式可以看出,此次公布的新考核办法充分体现了国资委对央企的考核以“主业价值”为重的新思路:央企的非经常性收益在基本指标得分计算过程中,均被列为扣除项。在计算利润总额时,要扣除通过变卖企业主业优质资产等取得的非经常性收益;在计算企业税后净营业利润时,对企业非经常性收益按减半计算,而对符合主业的在建工程,则可从资本成本中予以扣除。

在原有的考核体系下,为了增加利润和效益(净资产收益率)的最大化,一些央企的非主业投资乱象较为严重,热衷于追逐股市、房地产和期货等“见效快”的收益。此举不仅挤占了原本应用于增强主业发展的资本资源,还往往带有较大的潜伏风险隐患。以房地产为例,据一些媒体统计的资料显示,约130家央企中,只有十几家的经营主业是地产,其他央企的主业均与地产无关,但实际上却有多达数十家的央企涉足房地产,想尽办法以旗下地产公司参与房地产市场的争夺。

上述现象的背后,是一些央企经营理念失当的症结所在:热衷于非主营投资、漠视主营业务的战略投入,且在盲目多元化的过程中忽视多元化经营快速扩张的高风险等。长此以往,势必会严重影响到央企主业核心竞争力的打造,削弱央企长久稳定的可持续发展根基。

以新考核指标体系衡量,那些通过土地等资产出售、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收益提升利润总额的央企经营业绩将现出原形,即原体系的考核排名若按新考核指标来评判,必将出现一些颠覆性的变化。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非主业活动对管理层业绩的影响,可以对央企从事非主业经营的活动产生较大的限制影响力,央企非主业投资乱象也将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面对日益变化的新形势和新挑战,中企唯有做好自己的主营业务,突出主业、发展主业、做强主业,才是最科学的可持续发展观。

2、强化权益资本成本概念,引导央企重视国有资本投资回报水平的提升

利润总额指标是个绝对量指标,且只确认和计量债务资金的成本,没有将权益资本成本从营业利润中扣除。这样计算出来的会计利润会造成一种错觉:权益资本是一种免费资本。从而使企业经营者忽视权益资本成本,忽视权益资本成本就容易忽视股东利益,不重视股东资本的有效使用。

经济增加值指标的引入,就是要引导企业增强价值创造能力,提升股东资本回报水平。对央企经营者而言,国有资本及其权益如同企业有息贷款,不再是“免费的午餐”,其也是有最低成本率要求的。从国际上看,多数行业的资本成本率在10%以上,根据测算,我国央企应为7%~10%。国资委从中央企业的实际出发,本着稳健起步的考虑,参照了商业银行3年期贷款5.4%的基准利率标准,将央企资本成本率原则上确定为5.5%。央企的盈利只有高出其最低资本成本(包括股权成本和债务成本)的部分,才是股东资本所取得的真正投资利润。对国有资本而言,如果一个央企经济增加值指标(EVA)为负值,即使利润总额为正,也意味着资本成本要求尚未得到满足,换言之,央企的经营运作没有创造出真正的国有资本投资回报率,其主业经营仍处于失败状态。

以经济增加值指标(EVA)作为考核的基本指标,对传统以利润总额来考核效益好坏的管理理念产生了重大冲击:以前规模大、利润高就是好企业,现在却不一定。因为有利润的企业也不一定真正创造了价值,经济增加值(EVA)高的企业才是真正的好企业。通过用经济增加值(EVA)的增长数额来衡量央企经营者的贡献,将经营管理者的经营水平与股东的最低资本要求紧密挂钩,可以反映经营者真正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效激励经营者从企业角度出发,创造更多的价值,从而提升国有权益资本的回报水平。

3、进一步鼓励央企加大培育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投入

国内外知名企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无一不是靠高科技取得所在领域技术和市场的“话语权”,靠自主知识产权及技术成果快速转化保持本企业在领域内的“龙头”地位,使企业进入不断发展和攀升的良性循环轨道。因此,加大科技投入、贴近市场加强科技创新就应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

为鼓励企业培育自主创新能力,国家通过《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作为企业应交所得税税额的加计扣除项,更多地抵减企业应交所得税税额,减少企业税费的负担。

在此次新增的经济增加值指标的计算公式中,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作为税后净营业利润的调增项,能加大央企考核分值,再次凸显了国家鼓励企业加大关键领域和占领未来制高点研发投入的战略意图。中央企业应切实担负起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任,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努力开创科技发展的新局面。

三、小结

篇(9)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13-0022-02

1 实证设计

1.1 变量设计与研究假设

现在国外关于社会责任的研究多借助于企业社会责任量表的运用。但是运用量表进行研究会有更多的不确定性如数据是否可靠等,而且难以获得大量的样本,研究结果受到质疑。在我国来说,针对我国国情的量表很少,基本上是借鉴国外的,但是国外的量表在中国的经济环境中,其信度和效度让人怀疑。因此,本文将通过利益相关者理论,本项目拟选取政府、员工、投资者、供应商、债权人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计量指标。本文采用王建琼(2009)的部分企业社会责任指标:Y1:对政府的社会责任:Y1=(支付的各项税费――收到的税费返还)/ 经营现金流入;Y2:对员工的社会责任:Y2= 支付给员工以及为员工支付的现金/ 主营业务收入;Y3 :对投资者的社会责任:Y3= 支付的现金股利和现金利息支出/ 主营业务收入;Y4:对供应商的社会责任:Y4=应付账款/ 主营业务收入;Y5:对债权人的社会责任:Y5=1/ 资产负债率。 上述指标y1―y4的经济含义是企业每1元的收入会将其中的舵手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政府、员工、投资者以及供应商。指标y5的经济含义是企业每1元的债务会有多少资产可以给与偿还。

被解释变量:企业社会责任;解释变量:公司治理、企业经济绩效。

1.1.1 公司治理与企业社会责任

(1)独立董事比例(DLDS)。独立董事由于不像内部董事那样直接受制于控股股东和公司经理层,其超然的独立性对保证上市公司的决策的合理、公开、公平,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作用。如果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中所占的比例过小,受董事会集体决策机制的限制,独立董事难以对董事会决策过程施加影响,独立董事的职能无法发挥。因此,我们得出假设1。

假设1:①独立董事比例高的公司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②两职合一或分离(LZHY)。学术界针对董事长与总经理的人选是否两职分离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一部分学者认为,当今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如两职合一,经理人可以拥有很多的自,可以更灵活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另外一部分学者认为,两职合一会使高层执行人员掌握了过高的权利,并严重消弱董事会、监事会等监管机构对高级管理人员监督的有效性,股东的合法权益难以保证。而且两职合一对难以使董事会保持独立性。由此,我们得出两职合一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假设2。

假设2:两职合一公司与社会责任存在相关关系,但是具体影响方向不是很明确。

1.1.2 企业经济绩效与企业社会责任

(1)净资产收益率(ROE)。关于净资产收益率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一直是学者争论的焦点,一部分学者实证研究结果证明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经济绩效是相反的,另外一部分学者认为二者是正相关关系,本文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可以有更好的无形资产等,这有利于企业绩效的提高,所以有假设3。

假设3:ROE与企业社会责任情况正相关;

(2)资产规模(size)。一般认为,企业规模越大,管理越混乱,成本越高,越不利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所以有假设4。

假设4:资产规模越大,企业社会责任状况越差;

(3)每股盈利(EPS)。每股盈利是企业经济绩效的一个重要指标。一般认为,企业经济效益好,每股盈利高,更有利于搞好企业内部与企业外部的相关利益者的关系,即有利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同时也会降低成本,促使企业经济效益更好,因此有假设5。

假设5:EPS与企业社会责任正相关。

各个变量如下:

解释变量为Y1、Y2、Y3、Y4、Y5,被解释变量为:两职合一,合取1,分取2;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资产规模,总资产的自然对数;每股收益,净利润/普通股总数;上年净资产收益率,上年净利润/期初净资产。之所以加入07年的净资产收益率是有学者研究证明,上年的经济绩效对影响今年的经济绩效,进而影响企业的社会责任的履行,也就是说企业经济绩效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起到延续的作用。

1.2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我国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强化更多的是体现在上市公司中,由于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更为规范,财务数据也较容易获取,所以本为选取从深、沪两市的A股制造业公司中选取样本。本文主要选取的是2008年的会计年报,但由于需要控制前期绩效的影响,因此同时选取了2007年的财务数据。剔除被ST、PT、财务状况异常等之后,共得到研究样本781家。本文数据来自锐思数据库和CSMAR数据库。

1.3 模型构造及数据处理

在检验过程中,我们首先进行相关性检验。各变量间的相关关系矩阵如下:

根据表,各个自变量之间不存在显著的相关性,即模型自变量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在不存在多重共线性下,我们可以用spss软件将样本数据代入估计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得下表:

2 实证结果

从表我们可以看出R2最小的为企业对投资者的社会责任,数值仅为1.7%,最大的为企业对政府的社会责任为41%。总体看来,模型显著性不是很好。这可能与我国现有的社会主义特色市场经济有关,也可能与各区域及制造业各细分产业的情况各异有关,因为这些上市公司分布在我国的各个省份,由于我国疆土辽阔,每个地方经济环境、文化等有很大差异。又由于Y3的F值只有2.169,因此可以认定,Y3没有通过检验,将其剔除模型。

由上表,我们可以得出结论:

(1)净资产收益率这一变量通过员工社会责任和债权人社会责任的t检验,且回归系数均为负。当用员工社会责任和债权人社会责任来衡量企业社会责任时,实证结果拒绝假设3。这可能的原因是由于我国的上市公司大部分都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而国有企业经营中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企业存在着过重的社会负担,这种负担势必会加大企业的经营成本,进而降低企业的绩效。朱金凤(2009)选取了沪市A股上市公司,也得出了企业经济绩效与企业对员工的责任负相关的结论。

(2)上一年的净资产收益率这一变量通过了供应商社会责任的t检验,且回归系数为负。同样拒绝假设3,这可能是因为对供应商的利益保护短期内影响到了企业的产品成本。

(3)资产规模这一变量通过员工社会责任和债权人社会责任的t检验,且回归系数均为负。当用员工社会责任和债权人社会责任来衡量企业社会责任时,假设4得证。

(4)每股收益通过了政府、供应商、债权人的社会责任的t检验,但回归系数为政府和债权人社会责任为正,供应商社会责任为负。因此,选择度量企业社会责任的变量不同,得出的结果也不同。因此,针对这一假设要分情况讨论。

(5)两职合一或分离没有通过检验,也就是说实证结果拒绝了假设2,这可能是由于中国资本市场有效性不强,CEO受董事长牵制过多。

(6)独立董事比例没有通过检验,拒绝了假设1,这可能是因为中国的独立董事没有发挥起应有的作用,很多独立

董事在其位不谋其政,也可能是因为独立董事与董事或者CEO等存在诸多牵连,使其受后者的限制。

3 结语

实证结果表明,先阶段公司治理和企业经济绩效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还不显著。在企业经济绩效的变量中,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规模、每股收益对企业社会责任有影响,前两者对社会责任负相关,后者与其有相关关系,但是用不同的指标表示企业社会责任时,每股收益对其的影响方向是不同的。在公司治理变量中,两职合一和独立董事两个变量都没有通过验证。总之,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市场还是一个很新的概念,公司治理结构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反馈不是很敏感,这就说明了我国进行企业改革的必要性。尤其是国有企业改革,因为国有企业承担过重的员工负担、福利等压力,造成经济效益低下。“分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推进失业、医疗、养老、住房等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与完善,使企业真正甩掉“包袱”、“轻装上阵”。

参考文献

[1]斯蒂芬・P・罗宾斯.管理学(第四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

篇(10)

经济法的价值在于实现由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所决定的实质正义、社会效率、经济自由和经济秩序的和谐统一。企业社会责任作为经济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毫无疑问,它应当对实现实质正义、社会效率、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的统一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下面,笔者将通过分析企业社会责任与前述经济法的三大价值的一致性,说明健全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的必要性。

第一,企业社会责任制度有利于实现实质正义经济法是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的部门法,其根本目的追求社会的实质正义。然而,"正义就像是普罗休斯的面庞,变化无常,随时可能呈现出不同的形状,并且具有及不相同的面貌"。[1]在企业生产过程中,企业往往会产生很多的消极影响,如浪费社会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给利益相关者造成损害,而且,企业也不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这样对于受害者是极其不公平的,也与经济法的实质正义的价值相违背。面对此种情形,政府应该运用法律手段,建立合理的企业社会责任制度,消除企业造成的消极影响。因为,良好的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强调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公平分配,注重企业与劳动者、消费者、环境保护等弱势群体的共同发展。这样有利于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实现社会的实质正义。

第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制度有利于提高社会效率

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制度要求法律的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率的统一。前者的含义是企业以最低的成本投入获取最高的经济利益,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后者的含义是在分配和利用社会资源时,法律从社会公共利益出发,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就经济法而言,在市场经济中,经济法要求以市场为导向,鼓励合法竞争,同时,对于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予以规制,以促进竞争,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企业的社会效率。经济法中的企业社会责任制度更是要求重新分配企业、居民、劳动者、消费者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以企业对社会环境的影响为例,随着现代化工业的不断发展,企业的生产规模逐步扩大,生产能力显著提高。与此同时,企业的不断扩大也导致了环境污染、资源枯竭、废物排放等社会问题的出现。

第三,企业社会责任制度有利于实现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的统一

法律根本目的在于保障自由,尽可能地构建良好的社会秩序。[2]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是经济法体系中的构成要素之一,经济法通过限制政府的权力,规范企业的行为,建立合理的经济秩序。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对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的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传统意义的企业仅仅需对股东负责,对环境保护、开发资源、社区没有强制性的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然而,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之下,经济法要求企业不能单纯地考虑某一方主体的利益,而是应当承担起对社区、对消费者、对社会环境等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这就要求企业应当以企业的利益为核心,努力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建立完整的社会责任制度,唯有此,企业方才能够得到社会的支持,受到法律的保护,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脱颖而出。[3]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与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的统一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的现状分析

第一,第一,企业社会责任制度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我国制定了《公司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环境保护法》等部门法律来规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但是,如此多的部门法并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其中存在严重的漏洞亟待完善。具体而言,《公司法》的第五条规定过于原则化、抽象化,本身缺乏可操作的实践性,政府对公司的监管出现了失位的状态,除此以外,并没有更多保护利益相关者的法律规定。《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企业的违法行为惩罚力度不够,在市场经济中,企业为了牟取暴利而进行违法生产,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还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这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宗旨不符。然而,根据这两部法律的规定,消费者仅可获得双倍的赔偿,我国并未规定真正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例如,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三鹿"乳业集团生产的奶粉含有超标的三聚氰胺成分导致众多婴幼儿患上尿路结石事件,成极具影响力的社会事件,社会公众对此事件予以了广泛的关注,虽然国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纷纷起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但仍然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多名婴儿死亡,"三鹿"集团直接破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落后,迫切需要修订,而且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制度没有得到贯彻和落实。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企业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但是不能够受到应有的法律处罚。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律约束机制,企业对自然环境的过度破坏,目前,我国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城市垃圾、工业废弃物排放、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和沙尘暴等环境问题已经成为构建和谐中要着力解决的凸出问题。

第二,企业社会责任制度中非政府组织的法制建设滞后

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Organization)是指在现代社会中,独立于企业和政府之外,存在于民间的按照章程规定运行的社会组织形式。它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中具有两大功能:一是社会监督功能。二是中介功能。我国是传统的"官本位"国家,政府在社会生活中占居主导地位。这种思想的存在,直接导致了我国的非政府组织大部分是政府部门派生出来的,一方面自身没有独立性,带有严重的行政色彩,成立的非政府组织的工作重点依然是政府行为,无形中继续强化政府的职能,忽视了行业利益、违背了非政府设立的初衷。另一方面非政府组织缺乏独立性、资金来源和财政支持。

第三,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淡薄

我国大多数企业只从自身利益出发,注重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认为履行社会责任会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不能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忽略了企业对社会的责任。例如,2005年吉林石化公司违规操作导致本厂的苯胺装置发生爆炸事故,引发了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令人吃惊的是,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领导邹海峰在爆炸当天的新闻会上称,此次事件没有给大气造成有毒污染。故意隐瞒对水源造成的严重污染,这在后来被事实证明水污染是此次污染事件的重点,导致沿岸居民无法正常饮用水,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这说明了我国缺乏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的法律制度,缺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法律意识。

三经济法视野下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对策

第一,强化立法,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

政府要主动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制化,构建完善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体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需要法律的约束,因此,政府应当制定法律,将企业社会责任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所以,政府应该以《公司法》为核心,解决《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等部门法中存在的问题,使之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4]具体而言,一是将公司法第五条进行细化,明确规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实施细则,可以考虑在公司法中设立专门一章规定企业社会责任,规定企业应对哪些行为、哪些人员承担责任。若企业不履行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尤其是突出对法律责任的规定;二是建立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笔者建议将对劳动者的责任、对消费者的责任、对债权人的责任、对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的责任、对社区发展的责任、对社会福利、社会公益事业的责任这几个方面全部纳入到企业信息披露的内容。这样既有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也有利于加快企业责任的法制化进程。

第二,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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