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1 17:21:45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市场监督管理难点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物资设备采购是生产经营活动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直接关系到后续生产运营的质量、效率及成本,对于维护生产安全稳定、提高生产效益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物资设备采购面临着许多难题,商业贿赂现象也时有发生,因此必须加强物资设备采购监督管理,以保障物资设备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物资设备采购监督的难点问题
物资设备采购需要采购部门按需求计划结合市场信息确定采购的产品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实现货款交易,主要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选择产品及供应商,再确定价格,另一种在招标基础上选择产品和供应商,还有部分情况是限于资金不足向固定供应商赊购物资设备。但无论是哪种物资设备采购方式,都可能存在供应商不正当竞争的情况,或是采购人员的违纪现象,因此要对物资设备采购进行监督管理,以避免虚假招标、收回扣等问题的发生。
第一,物资设备采购监督的难点在于缺乏科学系统的采购需求分析,采购计划不够科学合理。采购部门在采购物资设备时,可能由于与生产部门缺乏沟通,无法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导致采购计划与生产实际不符。一些应急性物资设备的采购,由于时间紧迫,也给采购监督带来难题。
第二,未能科学、客观的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供应商的资信等级、供货能力、服务水平等存在较大差异,采购部门对供应商的评价往往不够全面、科学和客观,有时还会受主管领导个人意志的影响,对供应商管理和评价没有成熟的制度体系。
第三,采购监督管理程序不完善,执行不到位。有的物资设备采购存在决策、采购、验收等未分离的问题,内部控制不严,未实行物资归口管理,有的将集中采购模式变为分散采购,使采购成本、时间增加而质量、服务得不到较好的保证,也增加了采购监督的难度。
第四,采购人员的绩效评价不完善。对于采购人员工作绩效的评价,往往过于重视保证生产而忽略了采购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等指标,未能对采购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因而对采购人员无法实现有效的监管。
第五,招标程序监管难到位。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过程中,招标前后未按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情况屡有发生,监督部门对招投标情况缺乏了解,导致无法保证全过程监督的效果,个别监督人员专业能力的不足也会导致监督难以落实到位。
二、物资设备采购监督难题的原因分析
首先,物资设备采购计划提报随意性较大,有的人员在编制计划时人为扩大采购计划来谋取私利,采购计划提报准确性不高,导致物资设备库存积压或是不足,还可能以特事特办等为由出现违规越级采购问题。
其次,供应商选择存在倾向性。个别人员为了个人或小集体私利,可能从主观上提出技术、安全要求,对于资质相同的供应商也可能提出配套性、安全性等要求,倾向于选择关系户等供应商,给招投的公平性带来不利影响。
最后,采购价格难以确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采购价格受供应商、供需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物资设备价格往往起伏不定难以预测,某些专项产品因供应商少而使买方处于弱势地位,采购价格的不确定性给采购监督增添了难度。
三、加强物资设备采购监督的建议
(一)加强监督管理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强化采购监督的首要措施,因此要加强物资设备采购管理的内控制度建设,建立物资归口管理、集中采购制度,并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首先,物资设备采购监督的相关制度建设,要涵盖决策到使用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要明确采购计划编制、验收标准等各个细节内容的要求,做到采购全过程有章可循,落实岗位人员职责,规范管理严肃管理。其次,通过集中采购来提效减负,实行集中监控重点监督,能够有效杜绝采购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再次,制定供应商管理方法和评审程序,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把好采购的源头,避免供应商选择上的决策失误。最后,建立长期的采购监督领导体制,成立专门的领导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实行定期审计和采购效能监察,以避免腐败问题的发生。
(二)加强招标工作的监督管理
招标工作的监督管理首先要规范招标程序,保证招标的公平竞争性,避免暗箱操作,要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对招标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掌握采购计划情况,保证招标方式、招标方案、招标文件等客观、公正、可行,招标程序符合规定,评标过程、合同签订符合相关要求。监督部门及工作人员要明确招标监督职责,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监督服务能力,同时加强查处力度,查找制度漏洞和缺陷,健全完善管理制度。
(三)推进采购监督的信息化进程
要完善物资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利用信息技术来做好采购监督工作,提高采购管理效率和信息公开化程度,有效控制不规范采购行为,深化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从更多的层面进行物资设备采购的监督管理。
(四)完善采购人员绩效评价体系
要做好采购人员的培训工作,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完善采购考核评价体系,全面评价采购工作的各方面情况,奖优罚劣,同时还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增强采购人员的职业素养和自律意识。
四、结语
物资设备采购监督难度较大,需要以完善的制度建设为基础,做好招标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并加强采购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才能有效化解采购腐败风险,最大化发挥物资设备采购监督的作用。
参考文献:
近年来,我食品药品监管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整合执法资源为思路,积极探索协同工作机制,创新稽查模式,着眼一个“联”字,实行多层面、全方位、宽领域综合联动执法,全面扩大执法效应,维护了良好的药品市场秩序和经营环境。
一是横向联合,即加强与公安、卫生、工商、邮政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共筑监管防线,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威力,大力整顿药品市场秩序。通过组织开展联合稽查打假行动,达到了以稽查促规范、以打假促发展的目的,我市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违法违规经营现象明显减少,投诉举报率显著下降,未发生任何因监管不到位而引发的药品安全上访事件,药品市场环境得到有效净化,确保了医药市场的和谐稳定。
二是纵向联动,即加强市、县药品稽查部门的联合,形成稽查工作合力,通过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等形式,构建全员参与、全面监管、全程监控的稽查打假格局。围绕药品市场出现的热点、难点,加强与兄弟县市的区域联动,采取市县联动、县县互动的稽查模式,联动交流药械打假的最新动向和最新动态,强化取证的衔接处置,注重多种证据资源的链接和整合,充分发挥区域执法联动优势,有效提高了市场监管的力度、强度和准确度。
三是同标协作,即加强与涉药涉械企业的互动,督促企业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在监督管理经营行为中的作用,形成行政管理与企业管理“双轮驱动”的局面。
二、当前药品稽查联动执法存在的问题
药品稽查面广、线长、量大,流动分散、任务重、困难多,虽然近年来,我市在稽查打假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实践中发现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一是执法系统数据未能联网对接。目前,各省、市都有自己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网站和信息数据系统,但各省各市的网络模块相对独立,信息数据资源不能共享。跨省、市流通假药和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难以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查处。
二是案件协查机制还不完善。目前在稽查打假工作中,对相关假药和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往往靠发协查函等纸质文件来传递信息,信息共享的层次较低。由于缺乏信息联络和沟通机制,药品稽查信息互通没有形成比较稳定的机制,随意性较大,造成稽查信息传递滞后而且不完整,信息共享存在一定困难。
三是稽查打假手段落后。目前,我们仍然停留在经验执法的老路上,稽查执法人员缺乏先进、科学的及时检索、快速检测等仪器和设备,制约了药品稽查打假效能的进一步提升。
四是联合稽查的力度还有待加大。
三、完善药品稽查联动执法机制的建议
针对上述稽查联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推进稽查信息联网共享。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是时展的趋势和要求,也是加强药品稽查联动功能、实现动态监管的本质需求。要按照互利互惠、信息共享的原则,探索建立跨省联网稽查打假信息平台,建立与毗邻省市药品监管机构信息互通联动机制。建立和搭建链接省际间信息共享的药品稽查网络平台,实现一次输入、全网共享、一处修改、全线更新的信息资源管理模式。在药品稽查打假动态信息采集和监控、药品信息资源整合开发与利用、综合运行分析辅助决策和信息服务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全面构筑长三角药品监督管理信息资源共享体系。
二是建立案件协查通报机制。药品稽查打假工作中,对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离不开各地药监部门的协作配合。因此,打破地区间监管壁垒,实行信息对接、管理同步,建立与跨省药监部门、周边地药监部门信息互通、协查通报联动机制,相互之间的信息及时反馈,与毗邻省、市之间形成稽查合力,推进长三角区域药品稽查打假一体化非常必要。要建立长三角地区药品稽查打假信息通报制度,通过互相发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更好的沟通,进一步加强稽查信息交流,统一通报事项,统一通报时间,统一通报方式,明确通报单位。各地药监部门及时把查获的假劣药品信息和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及时通报给毗邻省(市)稽查部门,共同促进药品稽查追打假效能的提升。
如今食用农产品的监督管理已由“多龙治水”,改为“两龙治水”,即由原来的工商、农业、质检、药品、工信等多部门管理改为由农业、食品药品两个部门管理。中编办下文规定:“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环节到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也就是把销售、批发、加工以前(简称“三前”)的食用农产品归农业部门管理,以后的归食品药品部门按照食品管理。现在关键是“三前”需要有明确划分,中间地段也许就是监管的空白区域,最容易出事的地方,比如此前出现的“甲醛白菜”、“毒生姜”等事件。
目前急需对零售、批发市场、加工企业进行明确责任定义。凡是农产品经过交易后,也就是已经进入市场,属于“三前”以后的监管。如果这样认定,凡是交易后的食用农产品运输、储藏、保鲜的监督管理就应该由食品药品部门负责,而交易前的由农业部门负责。
其次,有争议的监管领域需要明确。如违法使用添加剂生产“毒豆芽”事件,这些监管领域需要中央编制部门权威认定,不能有监管空隙、盲区,避免职责不清,相互推诿。此外,对市场、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检测,应该由食品药品部门负责,农业部门负责生产基地、田地里的食用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检查、检测。
风险二:农药经营许可门槛过低
根据现有的政策规定,农药没有经营许可,只要工商登记过的经营单位,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设置许可的,都可以经营。也就是说所有的经营单位都可以买卖农药。农药应该有比人药更加严厉的管理措施,而我国人药的监管机构、人员、许可都远远严于农药。
在美国,不但生产、经营农药需要许可,就是使用限制农药也需要许可,一旦农场主发现自己的庄稼有病虫,需要使用限制农药,要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派技术人员调查,拿出使用时间、农药品种、数量的意见。限制农药使用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获得限制农药使用证书。如果农场主没有限制农药使用证书,则必须在持有限制农药使用证书的人的指导监督下方可使用。所以,他们滥用农药的现象很少发生,甚至有许多我们禁止、限制使用的高毒农药,他们仍在使用。
风险三:不合理用药难监管
我国农业生产是千家万户的小农生产方式,农药经营企业仅山东省就有5万多个,制假造假、非法添加、跨作物、超剂量、违规使用农药现象比较普遍,监督管理任务十分艰巨。按照中编办对食品药品部门和农业部门的职责分工,农业部门负责农药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农药的质量现在由工信、质检部门负责生产定点、许可,农业部门负责登记,而农药使用只停留在技术指导层面。
按照新的职能分工,农药生产定点、许可之外的农药登记、农药经营管理、农药使用管理都归农业部门负责,这里就包括农药经营单位和农药品种质量的监管,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人员培训、农药风险评估、主要作物病虫害推荐用药、农药监督检查、药害调查处理、小宗特色作物登记用药试验等工作。由此新增了许多工作,特别是对使用农药的监管,必须需要编制、经费、设备等方面的有力保障。这就必须加强部、省、市、县农药检定管理机构建设,真正成为监管有力、技术支撑、上下贯通、监管与执法和推广分离的一体化有效运行体系。
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影响因素
1.1 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意识
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意识对相应的工程质量的控制和管理有着重要的影响和作用,关系到相应建设工程的整体建设和实施。部分施工企业看到了眼前的利益却忽视了长远利益,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未形成相应的质量控制的责任意识,不仅使相应的建设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同时也忽视了相应建设施工企业的服务意识和品牌意识的树立,不利于建设企业的科学持续发展,同时也不利于建设行业的整体发展。
1.2 建设工程的管理机制
建设工程在施工中的质量意识影响到工程管理体制的建立和管理,从而影响了建设工程的质量和管理机制的建立,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未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那么相应的管理体制和管理规范也难以跟上工程建设的发展,难以从整体上着手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行管理和控制,管理体制和质量控制意识的缺乏致使相应的建设工程难以达到相应的建设要求,甚至相应的施工团队未按工程图纸进行施工,不按规程进行作业,造成了相应建设工程的质量难以保证。
1.3 建设工程的施工材料和相应的人员素质
建设工程的施工材料和人员的素质对相应的工程质量以及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工程的质量管理意识的树立影响重大。管理体制的缺失以及相应建筑市场的监管缺失致使相应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材料以及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相应的建设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缺乏具有专业素质的人才,不注重业务培训致使企业相应职工的素质偏低,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产生了影响。
2 建设工程企业质量监督管理的改革和研究
2.1 建立建设市场管理模式,增强工程质量管理意识
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建立应建立在运行良好的建设市场的运行和发展模式之下,以监督管理体系的建立促进相应的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意识,从整体上和系统上贯彻相应工程的质量意识,从而奠定建设工程在精神上和主观上的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建设行业的新的管理体制,具体建立纵向管理和横向管理的良好结合和重点突出的管理体制,灵活建立新型的管理体制,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也为建设行业的管理和创新建立相应的典范和规范。在促进建设市场的管理过程中,还应从更广的层面上建立建设行业管理的创新秩序,建立统一的市场和监管的管理体制,从而为整个建设行业的发展建立相应的规范。
2.2 建立人员素质的提升和管理发展模式
建设工程的质量和相应监督管理体系的建立实际上依靠管理和相应的人员素质,因此,人员是建设工程的质量和监督管理体系建立的核心要素。企业应在科学合理的工程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建立相应的人员素质的提升和管理的体系,管理体系的建设是基本的因素,相应的管理人员实际上是对管理条例和体制的执行和协调。但在一定程度上,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对工程的管理有着很高程度的促进作用,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不仅能提高企业的工程管理和创新,更能促进建设企业的发展,形成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相应的企业应合理建立职工和管理人员的素质提升和管理发展模式。
2.3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法制化发展
通过对建设工程监管体系的资源整合实现统一的执法管理,实现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从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承包、施工以及验收等建设工程的资格审查以及建设的全过程实现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通过法律建立相应的规范机制,从而实现了相应过程建设的透明度和施工建设的明朗化,使相对较为复杂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调整为规范而有序的规章和体制的执行和控制过程。
2.4 建立多元化的监控防范体系
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和发展应建立在多元化的工程质量监控防范体系,将政府的监控和市场的监管调节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控制良好结合起来形成多元化的监控防范体系。强调建立重点的监督管理体系,形成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控和防范模式。在市场监督管理层面上应建立健全的协同管理机制,建立建设工程的质量评估机制,推进保险业务等新行业进入相应的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体系,形成建设行业监督管理的较全面层次的服务体系
2.5 深化拓展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
建立假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体系还应实现建筑行业的整体监督管理水平,向深入的方向发展,通过相应的工程项目的建设,实现相应工程项目的示范作用,从而实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综合化的执法发展,监督管理模式由单一的建设工程行业向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各方面延升,亩实现全方位的监管和服务,因此形成综合化的监督管理体系。同时监督管理体系由规范相应的经营和建设向提升参与建设的行业的社会责任的承担延升,从而扩大了监督管理体系的主体范围,将建设工程置于社会发展的整体范畴的监督管理体系之下,实现更为有效的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并且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中的施工质量向工程的建设、检测等各方面进行监督管理,从而实现了建设工程监督的全过程管理模式。
2.6 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防范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应建立相应的防范管理机制,从而防止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对相应的建设工程的结构和相应的基础质量造成的安全隐患进行一一排除。包括相应的建设工程的地基建设、交通的通道旁等工程建设的难点和重点建设技术进行重点关注和检测,明确各工程建设要点的掌握程度,从而对相应的施工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给予其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充分发挥相应建设企业的建筑优势,强化相应的技术手段,有效集合建设工程中的管理资源,对相应的建设工程的质量进行严格的监控和安全性能以及工程实施的可行性等方面的分析和控制,最大程度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3 总结
1.1.1成本管理与控制的意识欠缺
当前很多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并不了解成本管理极其重要作用,没有强烈的工程成本管理和控制意识,这就导致整个企业上下缺乏成本管理与控制的意识,不重视成本管理与控制的重要作用,不利于施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发挥优势。
1.1.2成本管理与控制系统不科学
施工企业在施工工程中具有较低的经营管理水平,成本管理部门难以进行高效、及时的交流,没有协调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材料的采购和工程预算等问题,对企业成本组织管理和降低非常不利。很多施工企业缺乏统一的成本管理和工程造价控制标准,成本管理与控制系统存在很多漏洞。
1.1.3监督管理部门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离不开有力的监督管理,然而当前很多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部门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导致成本控制管理的过程中出现人力和物力的浪费。很多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部门都是由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组成的,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成本控制。甚至一些管理人员存在着滥用企业财产的行为。
1.1.险评估机制和体系不完善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当前面临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当前很多施工企业片面追求经济,缺乏完善的风险防范意识,也没有将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和体系建立起来。一些施工企业不断承揽项目,在进行投标和承建之前却没有完成科学的成本预算,很容易造成累积成本、成本压力增大,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1.2针对成本管理方式的几点对策
1.2.1树立成本管理意识
施工企业要意识到管理与控制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有意识地不断提高自身的成本控制和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成本控制管理体系,并将其落到实处。施工企业要意识到要提高自身的市场生存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获得更大的绩效,就必须不断降低施工成本,发挥成本控制管理体系的作用。
1.2.2将完善的成本管理控制体系建立起来
建立和完善企业的成本管理控制体系,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能够有效的降低和控制施工企业的施工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提高,避免施工过程中人力物力的浪费,对各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使施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得到提高。
1.2.3发挥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
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管理的作用,结合企业成本管理的实际情况,以现代管理模式为依据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监督管理人员要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及时上报和解决问题。与此同时施工企业的会计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也要与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积极配合,对成本控制管理工作进行协调。
2.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的控制措施
工程造价控制是施工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管理内容,对整个施工项目的成本控制和效益有着直接的影响。市场的变化、工程的变更和材料价格的波动都会影响整个施工过程,这就需要科学有效的工程造价控制措施。
2.1对项目成本预算进行编制
编制项目成本预算能够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要将成本明细建立起来,严格把关各项工程成本。要及时汇总成本费用的收支情况,以工程项目施工的实际需要为依据,对资金进行安排和调整,及时地记录所有的实际用款,并由监督部门对项目成本预算的编制进行审查。
2.2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工程造价管理队伍
管理人员的素质对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和工程造价有着直接的影响,从而影响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施工企业要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控制,就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工程造价管理团队。施工企业要选派具有较高的业务管理能力和丰富的专业知识的人员来担任管理岗位,并对其进行严格的培训。施工企业要引进和培养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经验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控制水平和业务素质,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将管理人员的职能作用充分的发挥出来,将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控制落到实处。
2.3做好施工合同的管理
施工企业要重视施工合同的管理,不仅要做好合同签订阶段和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还要做好合同中的索赔管理,对合同中的索赔执行进行严格的监督。科学的合同管理能够将有效的信息提供给工程造价控制,将施工合同管理的优势和作用发挥出来。要认真研究合同中工程承包内容和范围、工程保修、奖罚条款、双方责任、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标准、工程验收、结算和付款方式、物质供应、工期等条款。
2.4减少无效消耗的人工成本
在工程造价控制中要对无效消耗的人工成本支出进行严格的控制,将人力资源的无效损耗降到最低,不断堵塞管理漏洞、减少冗员,合理的调配人力资源。要降低无效的劳动和过高的物质消耗,施工企业可以将增加有效劳动和降低物耗与职工的薪资调整联系起来。
2.5把好材料关
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施工材料的利用、进货和选购,这也是工程造价控制的一个难点。施工企业要了解和掌握材料的市场价格,选择信誉度高、材料质量过关、价格合适的供应商,与其进行长期合作。要详细的对比分析各种材料的成本偏差,把好材料关,对施工材料的使用进行优化。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近年来,随着国家基本建设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工程质量监督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工程质量监督领域实现了有法可依,依法执监。同时,伴随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监督管理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步入了依法执监的快车道。一对于政府在建筑工程中监督管理与质量检测的行为和问题
1.加强对投资的监管符合国家政策
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负有一定的监督管理的责任,但过多的介入往往会对市场造成过大的冲击,有悖于市场经济原则,易于造成市场混乱,也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精神。但对于政府投资工程,政府是投资商, 是业主,业主在法律框架下管理自己的工程项目是有法有据,也符合国家政策的。有利于增强市场活力。过度的监管在保持市场秩序的同时也部分地扼杀了市场的创造力,不利于提高市场活力,长远看。也不利于工程质量的提高。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的管理,相对弱化对其他业主的管理,既有利于发挥市场主体的活力,让其他业主能够在更大的空间中发挥其能动性,又能保持市场的稳定,因为毕竟政府业主才是市场的主导力量。
2.建筑工程工期长、多专业、多工种和材料设备多品种的特点,决定了传统单一的实物质量监督方式已远远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单纯依赖质量监督机构的几次到位。施工几百天,“判断”一阵子,难免使监督的全面性受到约束,造成无法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准确的核验、评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现有素质,尚不能保证政府监督的有效性。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不断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监督制度,严格遵循质量监督程序,充分发挥各方责任主体的主导作用,依靠先进的建筑施工技术、质量管理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充分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监督管理工程质量活动,不断探索和实践适应新时期要求的质量监督管理新模式.建立起规范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3.开发商是推动建设市场运转的根本动力,也是推动工程质量提高的最基本的动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开发商处于主导地位是有其合理性的,对业主加强监管不能伤害到业主的投资热情,伤及业主投资热情的监管是不成功的。开发商之所以有投资行为是来自于他们对投资回报的期望,这种投资回报多为经济方面的,也可能有精神或其他方面的,发展商和开发商的投资行为一般不会以工程质量为终极追求目标,发展商和开发商所真正关心的是投资回报,工程质量仅仅只是业主实现其投资目的的手段之一。当工程质量成为发展商和开发商实现投资回报的必要条件时,他们会发自内心地、千方百计地提高工程质量。这时来自业主的提高工程质量的驱动力就会非常强大;当工程质量不影响业主投资目的的实现甚至是阻碍了其投资目的的实现时,发展商和开发商便不再会发出很大的推动力,甚至会发出负推动力。
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并在管理中的方式
1.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保证执法监督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力度的重要手段是加强监督执法。应改变现有的监督方法,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一个专业配备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并规定要持证上岗。在日常工程质量监督和调查违法行为过程中,推行“一人为私,两人为公”的执法理念。同时规定不同级别的监督文书分别由各科室的监督人员、科长以及站领导按权限范围签发,保证执法检查和处罚的严肃性和准确性。建立预见性、服务性的质量监督模式,做到服务与执法有机结合。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针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过程和事后控制三大环节,在做好过程监督和工程违规行为的严肃查处的同时,加强工程质量的事前监督,提高监督工作的预见性、服务性。当工程质量出现下降的趋势或工程施工到难点部位、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时,监督人员应及时到现场提示和指导,以此扭转滞后监督、被动应对的局面。
2.没有高素质的企业,高素质的施工队伍,就没有高质量的工程。提高工程质量至关重要的是提高人的素质,提高企业职工队伍的素质,关键又是领导班子的素质,不管是手工作业或使用自动化控制设备,都离不开人去操作。操作工人都就经过技术培训,特别是重要工序、关键设备,更需要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去操作。我们建设事业不断取得成功,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的关键,就是要建设一支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要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使工程建设完全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自身素质的轨道上来。
三深论高素质的建筑人员,才能效率落实监督管理
1.为了保证政府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监督机构应不断提高监督队伍的素质和监督工作水平。没有高素质的质监队伍,就很难建立与质量监督职能相适应的权威。因此,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加强质量管理、质量控制的学习,提高监督队伍的业务素质。还应不断完善质量监督手段,增加检测设备,改变传统的“敲、打、看、摸”等落后的检查方法,加大科技含量,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水平。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不断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监督制度,严格遵循质量监督程序,充分发挥各方责任主体的主导作用,依靠先进的建筑施工技术、质量管理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充分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监督管理工程质量活动,不断探索和实践适应新时期要求的质量监督管理新模式,建立起规范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2.工程质量是多因一果的问题。影响因素非常多,涉及方方面面。但总结几十年来的经验。包括研究国外的经验。我们得出一个结论:要把工程质量管理好.必须有一个健全的、有效的质量控制管理体制。这个体制不外乎三个层次:一是政府监管,二是建设单位(业主)负责,三是建筑产品的直接生产者负责。由这三个层次构成对整个工程质量进行控制、监督、管理的体制。从政府这个层次来说,政府对工程质量的控制、监督,又包含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宏观层次就是政府通过立法、建制,构造一个市场的运行规则。
Abstract: with the deepening of the market economy, construction quality supervision work also needs to continuously reforming and deepening. Based on the work experience, explore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work, and how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measures is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建设工程质量关系到人们的利益和生命财产的安全。为保证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实施安全工程,必须强化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治理。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是工程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的关键环节,工程质量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阶段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高低。因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尤为重要。
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重点和任务
现阶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主要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据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对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特别是对建设、施工、监理等各参建方单位质量行为进行监督,这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工程质量监督的重点工作之一。
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方面实施监督,重点是要对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加强监督,尤其是加强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和竣工验收备案四项程序的监督;对施工、监理等单位质量行为方面的监督,重点是要加强对施工、监理等单位人员现场到位情况及执行工程建设程序的检查监督。以上质量监督工作的重点包括施工前监督管理、施工中监督管理、竣工后监督管理。施工前对有关设计、勘察文件审查进行监督管理;施工中则围绕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三部分进行现场质量管理,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巡回闭环监督管理;竣工后的监督管理工作,则是对竣工后的建设工程投入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以确保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工程不投入使用,避免低劣工程对国家和人民造成直接的危害和损失。
2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现状
(1)部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和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管理不够严格。一些建设和监理单位质量行为不规范,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过分相信和依赖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
(2)检测市场管理还不规范。一些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从业人员素质偏低,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不强,检测人员队伍素质和检测单位质量行为还有待规范。
(3)部分监督人员的质量监督方法及手段不够科学。一些质量监督人员还是喜欢采用“眼看、手摸、耳听”的传统监督方法,缺乏现代化的科学监督手段。
3 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措施
针对上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现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严格内部管理,树立执法人员形象。首先,应严格规范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执法行为,促使工程质量监督人员正确依法履行职责,实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情况的定期书面汇报制度,努力做到监督记录制度化、规范化,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做到勤检查、勤督促、记录及时、台账健全、考核到位,保证高质量工程的全面竣工。其次,要加强监督机构自身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通过监督机构考核认证工作和采取层级监督管理办法,构建一支权威、协调、高效的工程质量监督队伍。
(2)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监督,重点应加强对执行工程建设程序的监督,特别是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和竣工验收备案四项程序的监督。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监督应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一是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监理细则、旁站方案的编制工作,并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二是通过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通过责任追究的办法提高监理人员工作责任心;四是加强见证取样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见证取样工作不流于形式。
(3)创新工程质量监督思路,逐步实现质量监管与建筑市场监管相互协调。监督机构要积极配合建筑市场管理部门和招投标管理部门,建立一套企业质量诚信与市场准入相联系的管理制度,对多次受到质量处罚、处理和质量投诉较多的企业在投票时应给予一定的限制,让其失去市场份额,达到优胜劣汰的目的,从而使优秀企业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企业质量诚信管理制度。对质量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现象和质量投诉多的项目和单位,除进行诚信记录外,还应在招投标网站进行公布。对于违法违规严重的单位,根据其行为恶劣程度在招标评分时给予相应扣分;企业因质量事故进行整改的,在整改期间应限制其投标。
(4)加强检测单位质量管理工作。加强检测工作质量监督和检测市场的管理,把规范检测市场、规范检测单位质量行为、提高检测人员队伍素质和检测单位效益作为促进质量管理工作的主要措施。同时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对属于新开展的节能检测项目,要从技术和管理上做好指导工作和服务工作。
(5)对工程质量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工程质量鉴定工作是工作质量事故处理、质量纠纷裁决、对存在质量不确定因素的工程进行质量状态甄别的工作,其鉴定结论是工程质量验收、质量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因此,工程质量鉴定工作是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纳入质量监督范畴。未经备案的鉴定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文件不能作为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依据。
(6)抓好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推进难度较大的住宅分户验收、质量通病治理等重点工作,通过现场会、观摩会、典型经验介绍等方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7)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工程主体结构质量的监督。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是建设工程的受力主体,是建筑物的主要受力构件,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危。加强对工程主体结构质量的控制,是质量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当前,加强主体结构质量监督工作,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要严格按照监督小组制定的《监督方案》中确定的监督控制点实施监督,经监督员检查符合要求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二是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发现问题必须进行处理;三是要加强主体结构质量的抽测,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确保主体结构安全。
(8)继续做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一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深化质量检查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继续维持高压态势,并增加灵活多样的检查方法和检查内容,以达到增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的目的。对重点工作,将适时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并突出随机性的抽查。二是加强对进场材料质量抽查,发现问题要追根溯源,对出现问题的环节和岗位,要采取严格的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强制性条文、涉及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安全、建筑节能等方面的质量问题,以及弄虚作假、明知故犯等现象,要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加强对建设单位质量责任的追究力度。通过检查,总结全行业质量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制定相应措施改进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三是在工程质量检查过程中,要重视对质量责任主体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寓指导、宣传、服务于检查之中,提高检查工作成效。
(9)加强竣工工程备案管理。竣工工程备案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重要工作职能,但由于涉及公安消防、人民防空、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等部门职能,具有一定复杂性,加之其他种种原因,容易导致竣工工程不能按时备案。对此,一是要求建设单位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二是提前完善消防等验收条件,三是加强备案工作管理。房屋建设工程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机关不得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的,工程不得进行交接。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所居住的环境要求日渐提高,由此建筑工程的建设质量逐渐受到了重视,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对建筑的使用寿命和建筑的安全性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体系的建立则能在很大程度上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产生较大的影响,促进了建筑工程的监管体系的创新和发展。具体的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管体系应通过法律和规制的建立实现。提高监督管理的效率应建立创新和发展中的质量监管体系,从而建立工程项目的有效监督管理。
一、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
1、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意识
质量管理意识对建筑工程质量的控制和管理有着重要的影响和作用,影响了建筑工程的整体建设和实施。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和施工中容易忽视建筑工程所能实现的长远利益,从而未形成与建筑工程相应的质量控制的责任意识,不仅难以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同时也对建筑企业的服务水平以及品牌意识的树立造成了影响。不利于建筑施工企业的科学持续发展,同时也不利于建设行业的整体规范发展。
2、建筑工程的管理机制
建筑工程的管理机制实际上构建了建筑工程的管理和调整平台。管理体制的建立是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未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那么工程项目的管理体制和管理规范也难以与项目发展相适应。建筑工程管理体制和质量控制意识的缺乏致使建筑难以达到相应的建设要求,甚至项目施工团队未按工程图纸进行施工,不按规程进行作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的质量。
3、施工材料和施工人员素质
建筑工程的施工材料和人员的素质影响了施工建设质量以及工程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管理体制的缺失以及相应建筑市场的监管缺失致使相应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材料的选择不符合工程项目的建设要求,相关的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建筑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缺乏具有专业素质的人才,不注重业务培训致使企业相应职工的素质偏低,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产生了影响。
二、建筑工程监督管理体制的创新
1、建立规范的市场管理,增强工程质量管理意识
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构建应以规范的市场管理为基础。通过建筑工程监督管理体系的建立提升质量管理意识,在具体的工程项目的建设和实施过程中能从整体以及宏观层面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水平。实现对建筑工程监管体制的创新,通过纵向管理和横向管理的良好结合,建立重点突出的监管体制,促进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水平的提高,同时也为相应的建筑工程的管理提供管理的经验。在促进建筑市场的管理过程中,还应从更广的层面上建立建筑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的创新秩序,建立规范的市场管理,从而为整个建筑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实现具体的监管规范。
2、提高人员综合素质,为工程监管提供人才支撑
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和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体系应从实际上依靠人才,由此,人员因素是影响建筑工程的质量和监督管理体系建立的核心要素。企业应在科学合理的工程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建立人员素质的培训和提升的管理体系。建筑工程的管理体制是监督管理中的基本因素,管理人员实际上是对管理条例和体制的执行和协调。但在一定程度上,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对工程的管理有着很高程度的促进作用,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不仅能提高企业的工程管理和创新,更能推动建筑工程的顺利施工和创新管理,形成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建筑工程的法制化质量监督管理
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涉及因素较多,各管理之间的关系较为复杂,由此应通过规范的质量监督的管理体系实现建筑工程的规范化发展,最有效的规范和执行方式是实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立法,通过法制化的手段建立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依法查处工程建设中的违规行为,发挥法制对建筑工程的监督作用。通过对建设工程监管体系的资源整合实现统一的执法管理,构建完善而有执行力度的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从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承包、施工以及验收等建设工程的资格审查以及建设的全过程实现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通过法律建立的监督管理机制,能提高工程项目建设的透明度,促进施工建设的明朗化,使相对较为复杂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调整为规范而有序的规章和体制的执行和控制过程。
4、多元化的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体制
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和发展应以多元化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为基础,实现政府、市场以及工程项目建设中的监督管理三者相结合的质量监管体制。强调建立重点的监督管理体系,形成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控和防范模式。在市场监督管理层面上应建立健全的协同管理机制,建立建设工程的质量评估机制,推进保险业务等新行业进入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体系之中,形成建筑工程监督管理的较全面层次的服务体系。具体在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实现相应的监督管理模式,推进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建设层次分明的施工控制的流程,从而在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效率同时实现相应的监督管理的效率提高。
5、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预警机制
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应建立较为灵敏的预警机制,从而避免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对建筑工程的结构、基础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一一排除。包括建筑工程的地基建设、交通的通道旁等建筑工程施工的难点和重点建设技术进行重点关注和检测,明确各工程建设要点的掌握程度,从而建立灵敏而有效的工程项目的预警管理机制,通过有针对性的措施,实现了建筑施工中的技术强化,有效整合建设工程中的管理资源,对相应的建设工程的质量进行严格的监控和安全性能以及工程实施的可行性等方面的分析和控制,最大程度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应对相应建筑工程的常见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和管理,通过对相应工程的分析和归纳总结以及用户感想的反馈等收集较为全面的评价信息,组织专题分析,通过对安全事故的根源和现实案例的分析、实地考察等具体技术手段进行分析,实现对类似建设工程的资源利用以及监管模式上取得相应的经验,对重点工程建立严密的监督管理体制。
参考文献:
[1] 沈洪忠.工程质量监管理论和实践创新与发展[J].住宅产业.2009(12).
[2] 陈 进. 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创新监督管理模式[J]. 甘肃科技纵横.2009(06)
[3] 周 斌. 新时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创新管理措施的分析与思考[J]. 中外建筑.2010(08).
[4] 郑广锋.试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及其对策 [J].建筑安全.2009(11).
前言
街头食品主要集中在城乡街头、学校附近、集贸市场等其他一些人口密集的地方,街头食品往往价格便宜,而且大部分都很美味,方便了我们的生活,但是食品安全大多数都有一定的安全风险。所以为了更加方便人们的生活,我们必须加强对街头食品的监督管理,把更加安全的食品推出市场,保障居民的健康。
一、街头食品监管现状
(一)街头摊贩不顾交通和市容随意摆摊
街头食品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食品,但是街头食品的现状来看,目前的监管措施还有存在一定的问题。街头食品贩卖的地方一般在人流量很大地区,这些地方一般是在交通的十字路口或者学校的附近和集贸市场,人流量大,车流量和很大,在这个地方进行街头食品的贩卖,商贩会有可观的收入,但是这些地方也是交通不容易疏导的地方,街头商贩的随意摆放食品摊位就会造成交通堵塞,而且街头食品摊位还会影响市容市貌。
(二)监督管理者不合理执法行为
对街头食品进行监管的主要是城管,近年来城管在我们的印象中一直扮演着恶人的角色,并且确实在一些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出来,城管对街头食品的监督管理存在一定的问题。对于街头食品的监管应该做到疏导和围堵相结合,既要保证食品的安全,还应该做到让街头食品的贩卖者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缺点,和如何改正;既要维护市容市貌,也应该让街头食品贩卖者有一定的生存空间,监督管理工作应该刚柔并济。但是这些监督管理着在进行实际监管的过程中,往往只是用强制手段,对这些街头食品摊贩进行处罚或者强制将这些街头视频进行砸毁,不考虑影响和对市容的更大破坏,这些事情我们在新闻报道中并不少见,如何合理的加强对街头食品的监督管理也是我们应该考虑的问题。
(三)街头食品的不安全因素过多
街头食品,顾名思义就是在室外街头进行贩卖的食品,影响这些食品安全有很多的因素,正是这些因素提醒我们必须加强对街头食品的监控力度。街头食品在室外经营,而且没有固定的摊位,在进行贩卖的过程中,很容易以次充好,食品的安全问题无法保障,而且在室外经营各种灰尘和浓烟也会对食品的安全造成影响,街头食品贩卖的人员没有经过健康检查,可能本身携带的病菌传播到人群中,对人的健康有很大威胁。街头食品还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如果将这些安全隐患彻底解决,街头食品的监管还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二、加强街头食品安全监管的方法措施
(一)规范管理,坚持整顿
对于街头食品的监管措施,我们进行过很多的整改,在进行监管的过程中发现采取取缔和硬性监管并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在进行强制监管之后不久街头食品的流动摊贩又重新出现,并且不断进行监管不断出现,因此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在监管的过程中应该使用疏导和围堵结合的办法进行监管。疏导的办法就是认可街头食品出现大的合理性,对街头食品进行安全监察,对符合安全标准的街头食品发放经营许可,并且规定在相应的地方进行摆摊,规范街头食品的安全和经营地区。围堵的办法就是对那些没有经营许可也不符合安全规范,随意摆摊的经营者,采取相应的措施,限期整改或者按照规定进行罚款等等措施,使用刚柔并济并且坚持整顿的办法就能够取得一定的成效。
(二)依法执法,对合格经营者进行帮助
对街头食品的监督管理应该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对合格的经营者进行保护,对不合格的经营者依法取缔,在进行质量监管的和监督管理的时候,执法者应该注意用规范的语言和合理的行动规范进行执法,提高执法效率,避免出现粗暴执法,成为人们心中的恶人。街头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是在人群的关注下进行的,因此执法者要树立在人们心中的好印象就必须加强自身的修养,合理执法、依法执法,让街头食品的贩卖者心服口服的接受处罚,这样才能减少不安全街头食品死灰复燃的几率。
(三)加强对街头食品商贩的教育力度
加强对街头食品的监管力度不仅是执法者提高要求,也需要街头食品商贩的配合,因此在执法的过程中,要对街头食品的商贩进行一定的教育,让他们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从思想上认可街头食品监管行为,保证今后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街头食品的贩卖。对街头食品贩卖者进行教育时,应该注意实事求是的进行教育,避免出现夸大处罚措施或者夸大影响的行为。街头商贩教育的内容应该包括食品安全教育,城市管理处罚条例等等相关内容,让他们从思想上认识到自身的缺点,改变观念,开始合法的经营行为。
(四)加强对不合格街头食品的查处力度
加强对不合格街头食品的查处力度,应该从两个方面着手进行,首先应该进行街头走访,执法者在街头走访的过程中,发现那些没有安全经营条件,工具不卫生,有较强流动性的街头食品摊位,对这些摊位进行彻底的检查和取缔,保证街头食品的安全。另一方面是应该对那些从事街头食品加工作坊进行走访,这些作坊中有合法经营的,当然也有不顾食品安全的黑加工点,利用廉价和不安全的材料进行食品加工,然后投入到街头食品的贩卖中,应该对这些黑加工作坊进行依法取缔和相应的处罚措施。在进行监管时,可以根据群众举报,进行查处,进一步保证街头食品安全,方便人们的生活。
三、结语
街头食品我们每一个人在生活中都会碰到,尤其是我们每个人可能都吃过街头食品,所以我们对街头食品存在的问题的也有一定的了解,也希望能够加强对街头食品的监督管理,让安全的街头食品,方便我们的生活。对街头食品的监管还能够美观城市面貌,便利我们的生活。
参考文献
[1]张远征,杨传珠,荣爱红.加强街头食品管理 确保食品卫生安全[J].山东医药.2002(36).
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完善药物管理体系。通过整治工作,强化抗菌药物依法经营流通意识,规范抗菌药物流通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我市抗菌药物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体系。
二、整治范围及主题
范围:全市抗菌药物有关经营企业
主题:促进抗菌药物管理,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三、实施阶段及工作措施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2年5月
1.宣传动员
相关药品经营企业制定抗菌药物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对内教育与对外宣传等途径,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
2.成立专门领导小组
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各相关科室及药品经营企业为主体,成立本单位抗菌药物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于5月15日前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邮箱备案存档。
(二)检查整治阶段:2012年5月至2012年6月
1.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5月15日至2012年5月20日
各相关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按照抗菌药物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自查自纠,主动对发现的问题加以纠正、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
2.指导检查阶段:2012年5月21日至2012年5月31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药物流通领域对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随机抽查。检点包括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药品分类管理及执业药师在岗情况等。与相关药物经营企业签订《规范抗菌药物流通保证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专项检查阶段: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6月20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专项检查,加大对药品流通领域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药品零售单位的负责人和营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对患者要凭处方报销等特殊原因造成处方留存确有困难的,零售药店要做好详细处方登记及销售记录,确保用药安全。终止妊娠药品和蛋白同化制剂等零售药店不得经营的品种,严禁违规销售。
4.总结上报阶段:2012年6月2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内开展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检查结果和工作总结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2年7月至2012年10月
1.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不定期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企业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2.各相关企业及时上报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市局,并积极准备迎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督导检查,确保我市抗菌药物整治工作万无一失。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本次整治工作是近期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为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出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部门、企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2.扩大宣传,广泛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