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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及对策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一)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认识不到位
首先,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审计工作人员主要是审计和会计专业方向的财务人员,而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复杂的项目,涉及的内容广泛,除了财务方面的问题还涉及到其他的方方面面,这就需要熟悉各个方面的复合型人才。其次,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不高,部分人对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认识不够端正。
(二)审计质量不高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范围广、内容多,专业要求高,因而需要大量高素质专业能力强的审计人员开展工作,保证审计的质量。而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审计力量不足与审计任务繁重的矛盾,以及审计人员素质无法满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的问题,影响了审计的质量。
(三)审计风险较大
在实际审计工作中,由于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审计内容的广泛性、审计成本的制约性等方面的限制,审计人员往往很难收集到足够而直接的证据,虽然《暂行规定》中要求被审计单位要“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但是被审计者相关的会计资料未必真实,当然难保所得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审计评价缺乏针对性
首先,为规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往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缺乏针对性、空乏、无深度,比如“基本合规合法”等“中性”的审计评价,致使审计结果的运用程度差。其次,审计评价重点难确定。领导干部一般任职时间较长,期间所从事的经济活动往往很多,如果对其进行逐项审计、评价必须投入大量的时间和人力。
二、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的成因
(一)审计立法层次较低
目前,关于经济责任审计最有权威或层次最高的法规性文件有《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审计署关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细则》、《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有关部门协调与配合的意见》等几个法规性文件。这些法规性文件不仅立法层次不高,而且也不具备立法的特征。
(二)审计独立性缺失
我国现阶段的干部管理任命基本上实行委任制,单纯依靠行政手段任命干部,这导致领导干部权力过于集中,甚至能够驾驭审计权力,使得审计难度陡增。加之我国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实行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由于独立性的严重缺失,对领导干部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评价自然效果较差。
(三)审计人员处境尴尬
现阶段,审计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评价的认识上往往存在着两种偏差,一是表现为怕承担风险,怕得罪人。二是表现为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期望过高,希望评价能面面俱到,使审计结果报告变得冗长、繁琐,并且增大了审计风险。对审计机关来说,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都是地位高、权力大的领导干部,这样开展审计工作存在难度大、风险大和压力大等问题。
(四)联席会议制度执行不力
经济责任审计由组织、纪检、监察、审计、人事等多个部门联合组织协调实施,并由这些部门组成的审计联席会议对审计的组织和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工作。现实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是一个比较松散的组织,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缺乏互动性,导致各自信息交流不通畅,信息反馈少,使得各部门未能形成一致的审计目标,影响审计机关的工作效率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审计结果的利用。
三、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若干对策
(一)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使经济责任审计有法可依
完善法律体系,改善审计执法环境。一方面要加强对被审计对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监管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审计人员承担审计责任的监管力度。
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其运作规范。明确相关单位的具体职责,建立审计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
完善落实整改制度。加强审计机关对审计整改情况跟踪检查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整改情况、整改督查、整改责任追究、整改结果公示等制度。一是审前告知整改制度,以自查促整改;二是审后督察整改制度,以督察促整改;三是审计整改公开制度,以公开促整改;四是整改情况上报制度,以报告促整改。
制定经济责任审计的承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一方面,要求被审计单位相关负责人做出书面承诺,保证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可靠。另一方面,建立审计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审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审计人员依法办事。
(二)提高审计的独立性
改变审计主体的隶属关系。经济责任审计要想取得更加明显的效果必须有更加广阔的发展平台,这需要不断提高审计机关的独立性,改变其隶属关系。改革审计体制,建立起立法型和司法型相结合的心的审计体制,让其接受人大的领导及对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
强化干部考核任用。应强化干部考核,做到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相结合,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相结合。同时,干部的提拔任用应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提高审计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在组织体制上,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监督、对上负责”和“谁管理谁审计、谁审计谁负责”的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模式。在工作方式上,将经济责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及内控评价有机融合。
一、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
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划分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两大部分,分别对领导任职期间和不再担任职务之后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和监督。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和工作过程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所占的比重是比较大的。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实现有效的沟通是很有必要的,因为有效的沟通对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来说都是提升审计质量的重要保障,有效的沟通可以高效的解决在审计过程遇到的一些问题。目前,针对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的沟通都集中在审计期间,也就是说,经济责任审计组的成员只有进行审计工作时才与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和员工进行沟通,在平时双方是基本没有沟通的。这就导致了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和员工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组的工作抱有抵触和消极的心理,他们不愿意和审计组的成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审计组成员很可能对被审计单位的领导的一些重要情况难以了解到位,在对被审计单位的领导进行任中审计时这种现象可能更加明显。另外,经济责任审计组的成员是在各个单位抽调而来的,他们事前可能互不相识和了解,处于各种有原因,也难以实现有效沟通
2.缺乏对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有效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审计人员的专业性和工作能力的要求比较高,因为其本身是一件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经济、政治、社会和环境等多方面因素,业务繁杂、政策性强,这就意味着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应该具备会计、审计、经济、管理、法律、信息技术等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并且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应该在沟通和协调上具备相关的能力,和被审计单位的领导与员工进行融洽的交流。而目前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人员普遍存在着胜任力低下的情况,这是由以下几个原因造成的:第一,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学历偏低,目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队伍中大专和本科学历的人员所占比例高达85%,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的比例仅为5%;第二,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单一,大多数审计人员只对会计和审计的基本知识有所涉猎,在实际工作中仅仅能够应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常常遇到的问题,工作能力比较差,对于信息技术、经济、法律和金融等方面的知识了解甚少;第三,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很难有机会接受继续教育培训,虽然国家规定内部审计人员应该在每一年度接受继续教育,但是工作和学习之间存在着固然的矛盾,导致审计人员学习时间比较短,接受教育的形式单一,难以起到后续教育的应有作用。
3.缺乏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
在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的过程中,审计工作组成员可以针对审计资源进行合理、有效的配置,使得有限的资源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真正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才。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工作是经济责任审计有效开展的前提和基础,如果计划欠妥,那么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将朝着错误的方向进行,造成资源的浪费和效率的低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和一般的审计工作有着很大的区别,其审计计划工作也相对具有主观性,和实际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需求联系不紧密。在实际工作中,经济责任审计结构为了突出自身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只追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数量,忽视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审计范围过大、审计工作没有重点,导致审计质量下滑。
4.缺乏对经济责任审计信息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信息的管理和利用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上级组织部门和领导层对下级事业单位上报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存在的相关问题没有进行系统的总结和分析,那样上级组织部门和领导就不能根据在审计工作中呈现出的问题提出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的对策和建议。首先,上级的组织部门和领导并没有针对每一个事业单位的领导建立相应的档案,这样导致上级部门和领导对事业单位的领导认识不够全面、具体,在评价其工作成果和绩效时也显得没有针对性和指引性,审计信息也难以高效、及时共享,经济审计资源没有得到全面的利用和发挥;其次,上级的组织部门和领导对于事业单位整体的审计结果没有建立独立的档案,没有对具体的审计单位出现的经济责任现象进行分析,很难提出强制性的整改措施;另外,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缺少对经济责任审计信息的动态管理,对被审计单位领导、事业单位本身和审计系统进行动态分析和理解和把握,经济责任审计信息系统运行效率低下。
5.缺少健全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目前我国针对事业单位的审计中评价方法、评价体系、评价标准各不相同,经济责任审计缺乏统一的、规范的评价体系,这导致各个单位和部门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时总是不尽如人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现象此起彼伏。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设置的不科学、不经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不能体现重点、突出全面,不能做到系统与分类相结合。
二、加强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和对策
1.成立经济责任审计联络员工作机制
为了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效沟通,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果,提高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力度,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向着全过程跟踪的方向转变,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建立其审计联络员的工作制度和方法。经济责任审计联络员能够对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充分的把握和了解,在自己的上级单位和被审计的事业单位之间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渠道和反馈机制,使得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方法得到有效的提升。在实际操作中,上级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对审计人员进行任务分配,是他们每一个人负责若干下属事业单位的联络和沟通工作,对下属事业单位的财政收支情况、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解和掌握,并组织联络员定期进行会议召开,汇报和研究各个联络单位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在会议中提出解决和整改措施并传达给下属事业单位。
2.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队伍建设
经济责任审计队伍素质的提升关键在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人员素质的提升,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可以从人才的选拔和继续教育两个方面下功夫。在人才选拔上,一方面要重视应聘者的学历和专业,另一方面要重视应聘者的知识结构,考察应聘者的知识和能力是否符合实践和工作的要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仅仅要求审计人员具备专业的知识和能力,还要求其在实践经验和政策的领悟上具有较强的能力。选拔人才的时候要着重吸引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参与到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中来,同时还要聘用法律、管理、经济、信息技术人才到经济责任审计组中,使得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具有专业性的保障。
3.强化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应用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标是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实现对经济责任审计效果的提升。首先,在主管领导同意的情况下,针对被审计单位领导的审计结果应该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使得被审计单位领导的履职情况得到全面的了解和把握,与此同时也可以据此考核和考察被审计单位领导的工作绩效,并和年终考核连结起来,其次,应该建立起被审计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档案,不同的事业单位的审计结果能够反映出其领导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发展的趋势,对于领导在工作中表现有缺陷的地方应该及时予以阻止,对于表现优良的地方应该予以表扬。
4.建立健全的经济责任评价体系
科学、规范、完整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有明确的绩效指标,能对绩效做出客观的评价,促使领导干部管好用好财政资金,促进增收节支,既是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要求,也是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要求。我们应该科学地构建客观的定量指标评价体系。在定量指标的制定上可以结合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来确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例如可以建立预算执行、财政收支、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廉洁自律、对下属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情况等指标。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D23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2-0258-02
1 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1 对经济责任审计认识不够
不同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不同,客观上造成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开展。从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定位上看,有人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管中发挥有限的作用,既是经济监督又是行政监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行为受多方面行为规范的制约,由此形成道德、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公共责任与控制有机结合的监督体系,各种责任交织一起,很难把握准经济责任审计的地位。但社会大众及有关部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定位过高,而将审计结果的运用简单化、绝对化,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
1.2 审计时间不足。审计力量有限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时间跨度大、工作量重、时限紧迫的综合性审计工作。由于很难预测组织、人事部门委托审计的时间,不能列入审计工作计划内,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范围较广,而审计时间要求往往比较紧,要准确界定领导干部的责任,实事求是地评价干部的工作业绩,在有限的时间内就很难达到目的。还有一些审计工作是临时交办的,审计时间与会计决算期也不一致,基层审计人员任务繁重,加上目前高素质的审计人员较少,这使审计力量受到限制。
1.3 审计人员素质不高
经济责任审计的高要求、高难度与审计人员素质要求方面存在很大差距。审计结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计资料的占有和对宏观经济形势下领导干部行为的判断。这就要求审计人员要具备多方面的知识,而我们相当审计人员的素质还达不到这个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文化知识、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偏低,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多,缺乏必要的审计专业知识和技巧,但需要审计的项目众多,往往在审计委托书下达后临时组建审计小组,很难保证审计人员的质量。
1.4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难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核心内容是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评价的准确、恰当、公正、客观与否,直接关系到审计质量和风险。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广泛性,它包含了财务、法纪和绩效等各方面的内容,综合性很强。审计评价的内容、目的、要求不明确,没有一个统一的评价标准,给审计工作带来很大的随意性和伸缩性,使审计评价难度增加。
1.5 审计结果运用较差。重视不够
审计结果运用主要是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部门的工作范围,客观上造成了审计与结果运用的分离。审计机关要应付过多的审计项目,没有运用好审计结果,虽然工作上付出很多,但是收效甚微。经济责任审计在结果运用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审计结果的利用率低,“先离任后审计”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审计结果报告滞后于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用人和审计脱节;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对审计结果的态度,多年的审计实践已充分证明,若得不到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领导干部的重视,审计结果很难以得到有效运用;审计结果的不公开不透明,审计结果运用缺乏标准,对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也会带来不利影响。
2 改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2.1 提高认识,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
要搞好经济责任审计,提高认识是关键,必须加强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营造一种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氛围,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正确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同时中央及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一些新的制度、规定和办法。对审计结果运用中各机关的职责做出了明确规定,建立和完善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运用反馈和检查制度、运用情况督查制度,以有效地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2.2 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极强的审计工作。实践证明,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的前提是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加强对审计人员自身执政能力的培养。各级单位部门要选派那些经验丰富,具备相应的技术资格和业务能力的审计人员充实审计队伍,还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与培训,使审计人员形成一种基本的职业意识,这种职业意识应随着经济责任审计的职业化规范的健全而逐步强化,将审计人员从行为的强化延伸到思想意识上的强化,保证审计的独立性。
2.3 合理利用审计力量
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量较大、时间要求紧,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必须合理运用审计力量才能提高工作效率。首先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共同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视和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的积极配合,是开展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基本保证。其次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性,妥善处理工作任务较重与审计力量有限的矛盾,合理安排、统一组织。再次要对审计工作进行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的作用,提高审计质量。
2.4 规范审计评价
建立一套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是一个可行的方法,但要考虑到目前审计机关的工作量,并围绕审计目标、被审计人的经济责任和不同单位或部门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实际情况来设计、实施。要做好审计评价工作,必须坚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原则,重要的是在进行审计时,要遵守党和国家制定的各种法规、经济政策、规章制度等,也要遵循从事经济活动处理经济信息的各种理论上的原则、程序和方法,以及社会公认的一般惯例以及科学上、职业上的规则等。审计评价必须突出重点,结论要恰当、准确,不至于引起误解。
在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大部分的审计工作都需要经过领导小组的批准之后,才能够交由审计部门正式展开。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导致审计部门不能够将审计工作的相关计划和任务划入到年度审计工作的行列中,导致经济责任审计缺乏计划性,不能够掌握主动权,而且审计工作在开展的过程中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
(二)不能够对审计成果进行有效的转化
在对领导干部进行调整的过程中,往往只需要较短的时间就能够完成,但是为了对干部的工作进行有效的保密,组织部门通常在对干部进行调整之后,才能够向审计部门发放审计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从当前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行的现状来看,对领导干部的责任审计往往需要经过较为复杂的流程,为了提升审计的效率,大多数的审计部门都会采取临时委托的形式进行审计,导致在对相关项目、人员以及时间的安排方面不能够掌握主动性,往往在领导干部离任之后,才能够开展审计工作。这样的审计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严重的影响了审计工作的时效性,导致审计报告提交滞后,造成审管审、用管用,审任脱节,不能够充分的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作用。
(三)审计标准缺乏统一和规范性
由于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刚刚确立不久,在审计工作开展的过程中缺乏一定的经验,尚未建立起科学合理、统一规范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导致在实际的审计工作中,工作人员不能够依据明确的指导标准进行审计,特别是对于违规违纪较为严重的额问题,缺乏合理的判断依据。另外,为了尽可能的避免审计风险的出现,大多数审计部门的审计评价往往缺乏针对性,导致审计结果不准确。
(四)审计工作存在较大的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关键在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因此要对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状况以及廉政状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评价,审计评价如果缺乏准确性,将会直接影响到审计对象的政治发展前途。因此,审计部门担负着非常重要的责任。如果不能够提升审计工作的质量,确保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就会造成审计评价不合理,导致审计风险的出现。
二、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优化和完善的有效对策
(一)构建科学合理的责任审计制度
高水平的责任审计工作必须要以科学合理的责任审计制度为前提。在今后的责任审计工作完善和优化的过程中,首先要结合实际情况对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制度进行完善,并制定严格规范的议事准则。在此基础上,要对审计成果的运用标准进行建立和优化,通过运用机制的建设,来提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和配合,从而实现合理分工、权责分明,相互协作,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高效的运转。除此之外,还应该将责任审计工作与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有效的结合起来,在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以及考核档案中加入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有效的实现 “审”与“用”结合,从而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作用充分的发挥出来。
(二)将监督关口适当前移
将监督关口进行前移是指,通过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及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各个类型的审计工作进行全面的结合,从而实现领导干部的经常性监督,提升监督的有效性和力度。通过将监督关口前移,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监督的力度,对于那些情况比较严重的违规违纪情况,要通过实行行政问责制度来进行处理。另外,在对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优化和完善的过程中,还应该提升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性,提升审计工作的细致性和针对性。
(三)对审计评价体系进行有效的规范
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审计评价体系的规范性直接影响到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因此,在今后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和完善的过程中,必须要运用科学的手段来对审计的范围、标准以及审计方法等进行有效的规范,最大程度的提升审计评价的公正性。当前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负债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在对审计评价进行优化的过程中必须要对这些指标进行有效的定量和定性分析,从而对审计工作的权责进行明确,提升审计工作的
公正性。
三、结语
总的来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确立,为我国防腐败建设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极大地助力,能够实现对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提升党的廉洁度。但是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际开展过程中,由于种种因素的限制,导致当前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为了进一步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升审计的公正性,实现对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相关部门必须要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建立高效合理的审计运行制度,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处理,从而为党的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審计署武汉特派办课题组,程光,陈超 . 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探索和实践 [J]. 审计研究,2012(03):3-7.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机构依法依规对高校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的行为。在近年来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发现了高校主要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一些常见问题,分析这些问题对促进高校主要领导干部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从而推动高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大经济决策方面的问题
在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发现部分高校没有专门的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对各项重大事项决策的机制和程序不明确、不细化,导致一些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集体决策即执行,或虽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但决策的依据不够充分或经济事项执行完后再来补相关的手续。另外,有些高校的重大经济决策内容违反国家有关的规定,部分重大事项因决策不当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
(二)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
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高校预算必须按照批准的规定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但在高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常常发现以下问题:一是超预算支出或未完成预算支出等预算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二是执行预算过程中随意调整、追加预算的现象比较严重;三是实际支出与预算核定的开支标准和用途存在较大差异。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预算起不到应有的刚性和权威的作用。
(三)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方面的问题
科研项目的财务管理不透明,科研经费的收支明细没有完全公开,出现了很多科研人员拿非科研项目的发票来进行冲账的现象。科研经费使用的违规成本过低,科研人员强化科研经费合理合法使用的积极性不高,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科研项目经费开支范围不符合规定。科研项目经费都有其特定的开支范围,但审计中经常发现超范围支出科研项目经费的情况,如将项目经费转化为个人家庭消费或支出其他与项目无关的开支问题,使用经费购买日用品、手提包、衣服、保健品、酒水等,甚至使用经费旅游、美容等;二是冒领劳务费或虚列劳务人员名单套取科研经费等。审计中发现部分劳务费签领单上的签名是同一个人的笔迹或经调查发现所列劳务费名单的人员并没有领取过该劳务费等;三是部分大额项目报销手续不全。对于大额报销学校一般有规章制度要求有一定的审批与招投标程序等,但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有部分大额报销只有一张发票,而无其他相关的证明手续完备的附件。
(四)物资采购管理方面的问题
高校一般都会对物资采购制定出各种专门的管理规定,比如招投标管理办法、招标采购工作程序、科研设备管理办法、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等。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高校并没有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别大额物资采购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标;二是一定金额以上的物资采购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三是有些物资采购未按规定由学校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四是有些采购项目先实施后进行形式上的补审批或补验收。
(五)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
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购建的部分物资未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的报增,形成账外资产;二是管理权分散,职责不清。高校实行的是账物分管的固定资产管理模式,高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统一采购和固定资产的报增,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财务核算,各职能部门负责归口固定资产实物的使用与管理,而对各大类固定资产缺乏统一管理和协调的部门,使得固定资产管理出现重复、交叉,相互间又缺乏沟通,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报废和清查等常常处于监管的真空地带,导致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难以落实,固定资产流失、账实不符、家底不清、固定资产盘盈或盘亏等问题严重;三是使用效率低,浪费严重。高校固定资产的投资缺乏统筹安排和可行性的论证,没有形成资产共享的机制,不同院系常常重复购置相同的设备且长期闲置,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低,投资过于盲目,资源浪费严重。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改进对策
(一)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按照教育部关于建立现代高校制度的有关要求,深化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全校体制、机制和法律制度等治理体系建设,促进高校运用制度管理各方面工作的治理能力水平的提升,严格高校各项制度的执行力。特别要注重完善高校重大经济决策机制的建立,并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其贯彻落实到位。
(二)加强预算管理,建立预算管理绩效考核机制
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随意性使得高校预算执行存在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高校需要加强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的编制工作,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的可靠性;完善预算调整机制,控制预算执行进度与开支金额;规范预算执行,将预算执行率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和标准执行预算。同时,为了激励各单位或各部门更好的做好预算管理工作,可以考虑建立预算管理绩效考核机制,以考核促进预算管理的完善。
(三)严格执行科研经费使用内部控制制度,加大科研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
项目经费包干制是国外通行的做法,我国高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该做法,科研项目研究质量或研究成果只要达到了预期要求,课题组成员就可以自由支配和使用项目经费,或者明确总经费中的一定比例用于补偿课题组成员的劳动支出,从而避免科研人员过多依赖发票进行报销现象的发生。
建立成果绩效拨款机制的科研项目经费资助方式,即启动经费拨款相同,但要根据项目研究质量的情况预留一部分经费,质量优秀的追加经费,质量低下的就要扣减经费,以此激励科研人员努力提高科研研究的质量,重视科学研究,减少重立项轻研究质量现象的出现。同时,科研项目管理与科研经费分批拨款同步,可以有效对科研项目进行调控,掌握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
高校要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严格科研经费报销的审批。科研处要严格依据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相关科研经费补充规定和项目经费支出管理计划等严格审批经费报销。财务处要依据相关财务报销管理规定,结合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或手续不全的支出不予以报销。同时,高校要加强对劳务费支出的管理,以防出现冒领劳务费或以劳务费的名义套取科研经费的问题。另外,要发挥高校财务、科研、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协同配合作用,以规范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要加大滥用科研经费的查处力度,发现滥用或挪用科研经费的问题,应及时依法处置,严格追查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控制度,规范物资采购行为
要做好物资采购工作,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要完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加强物资采购的审批和验收工作管理,严格执行物资采购报销和相关招投标的规定。各高校要针对物资采购各环节容易出现问题的风险点,制定出应对风险的具体措施:一是物资采购审计组织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要求一定金额以上的单件物资或批量物资需要经审计后方可进行采购,特别是对于大型仪器设备,要督促实行公开招标,审计全程跟踪监督;二是对物资采购项目审批表、采购项目验收报告、招投标采购申请表和相关合同书等证明相关采购项目手续完备的报销附件不齐全者,财务部门一律不能给予报销。同时要明确物资采购工作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一旦采购工作的某些环节出现了问题,可以明确归责相关部门及人员,从而增强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的责任意识,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这种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以制度管理采购行为,以制度管理人的管理方式可以有效地对物资采购行为进行全程的控制。
(五)强化固定资产的报增及清查盘点管理
一是高校加强固定资产的报增及核算管理,对需要进行固定资产报增的,在未进行固定资产报增前不予以报销。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二是建立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机制。首先,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对学校的全部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的管理。其次,各职能部门负责所使用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并且要接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最后,各教研室或实验室等负责所使用固定资产的存放地点、负责人、故障发生和维修等日常登记和维护保管工作,并且接受归口职能部门的监督。三是建立专管共用,资源共享的管理机制。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统筹全校的固定资产投资,做好全校固定资产的整合工作,鼓励各院系之间互相租借固定资产,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提高现有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避免闲置浪费,盲目投资固定资产和重复投资固定资产现象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徐晓音.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教育财会研究,2006,5.
[2]潘云霞.高校往来款管理探讨[J].会计师,2012,10.
一、建立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现实需求
2011年7月7日,全国审计工作座谈会在呼和浩特召开。审计署决定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加强对经济活动复杂、资金资产量大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领导干部以及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等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实行“关键岗位重点盯防”。会上,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指出,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定审计对象尚未实现全面覆盖,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尚未全面展开。今后,在对各级领导干部全面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还要突出重点。审计署确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三项重点:一是突出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加强对经济活动复杂、资金资产量大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领导干部的审计;二是突出关键岗位,加强对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等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三是突出重点事项和重点资金,加强对管理、分配及使用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的部门、单位和岗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我国的经济工作岗位众多,其中不乏管理、分配及使用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的关键岗位。这些岗位在经济监督上容易被忽视,导致这几年出现了一些案件。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对关键岗位的部门领导干部进行相关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好秩序很有意义。
二、建立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存在的现实问题
(一)对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作用认识不足
某些审计人员认为只对达到一定级别的领导干部实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才有意义,对级别较低的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毫无意义;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只能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参考依据,对免职和因其他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部门领导干部作用不大;审计过程中只偏重于审查家底经费,查看与经费收支有关的账目,对其他的经济活动缺乏监督力度;一些人事部门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看作是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面考核,在部门领导干部提拔、调动、免职和因其他原因离开工作岗位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时不能客观地分析运用审计结果。对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模糊,造成相关人员思想难统一,给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增加了不应有的阻力。
(二)先升任后审计的现象普遍存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难展开
一些单位在部门领导干部升任更高一级职务后,才委托审计部门对其进行审计,这种情况在现实中的普遍存在,使审计工作陷入两难的境地。不如实反映其任职中的情况和问题,将违背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该同志的升任已成事实,且担任了更高的职务,将对审计工作不利,审计结果也起不到为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重要参考依据的作用;充其量只能起到反映情况,摸清家底的作用。
(三)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制定不健全,结果难运用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提升、调动、免职三类即将离开原岗位的负有经济责任的有关干部。由于这三类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各不相同,因此,审计的内容和侧重点应有所不同。而现行的审计制度在审计范围、程序、内容和结果运用等方面没有明确区分干部离任的不同情况,在实际操作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方法、评价标准以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各方的风险责任等方面也没有具体区分这三类情况的规定。导致在审计过程中,除了对提升的干部按规定的内容审计外,其他情况审计人员只是凭主观感觉和一些经验,导致审计内容不规范,审计结果运用效益差。
三、完善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认清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1、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正确合理考核干部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用大量的数据、详实的资料反映部门领导干部在任职期内的工作情况。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可通过审计结果,正确评价干部。一方面为合理、正确使用干部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另一方面为正确评价免职、退职的干部提供科学依据。
2、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即将离任的部门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是对违法乱纪、贪污腐化行为的抑制,可以促进发扬求真务实作风,改变某些干部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思想观念,对部门领导干部既是一种预警机制也是一种激励机制,能促使干部在任职期间增强责任感、事业心和廉洁自律的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以赴地开展工作。
3、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接任人的工作顺利开展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如实地反映干部在任职期间内相关的资产状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这将给接任人尽快适应工作、搞好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接任人可以通过审计资料全面了解新单位的家底及情况,总结借鉴前任工作中成功的经验,吸取出现问题和失败的教训,发扬成绩,克服缺点。
(二)着力提高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真实性
1、选择合适的审计时机
采取“先免职、再审计、后任用”的办法,再决定某部门领导干部离任或有调整意向前,先免除其相关职务,再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待审计结果出来后,由有关部门和领导参考审计结果,综合全面情况决定是否任用。这样可以避免被审计对象利用职权进行干扰,打消所在单位干部群众的思想顾虑,有利于掌握真实情况和顺利开展审计工作,有利于审计机关作出真实准确的审计结论。
2、探索创新审计方法
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大多时间紧、内容多,审计工作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这就需要审计人员灵活运用各种审计方法,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真实性,保证审计项目高质量的完成。一是与预算执行相结合,从银行账户入手进行审计。二是审计查账和审计调查相结合。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部门领导干部的审查离不开审计查账,同时也可以采取其它审计调查方法。三是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在被审计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要求被审计单位被所提供的审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同时也要求被审计的党政领导干部作出承诺。审计人员可采用抽样审计的方法,防范审计风险,保证审计结果的真实有效。
3、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评价
(1)审计评价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
用实际工作业绩与预定的可考核目标对比的方法来评价被审计对象,同时还要考虑到被评价对象主观努力所不能够控制的影响其工作业绩的客观因素。
(2)应进一步明确提升、调动、免职三类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区别,以便审计人员在实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区别对待,达到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
(3)改革失误和要区别对待。改革失误是在改革过程中由于政策导向的影响而产生的错误,而非个人主观过失所造成。是指某些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侵害国家利益,致使国家和公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审计人员要作出实事求是的分析和说明,区别两者的情况。
(三)建立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评价体系
1、科学确定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制定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结合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际工作情况,以任期审计评价内容为基础,可以将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归纳为经济管理能力和自控能力两个方面。
2、建立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操作中有一定难度,很难达到客观、公正之目的。应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为排除人为因素的干扰,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应主要运用计算机处理,人工输入标准及其审查结果,靠系统测评。
3、统一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
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有很多种,如基数指标法、绩效评价法、综合评价法等。不同的评价方法所依据的标准不尽相同,因此,根据不同的评价方法来评价会导致评价结果的不一致。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最终定位到干部任免的关键问题,评价结果要求准确、统一。为此,要统一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从诸多审计评价方法中选择一种或几种来作为统一的方法。
参考文献:
(一)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相对滞后
经济责任审计通常是在上级部门提出委托审计的书面指令和申请后,审计部门予以安排的一项审计工作,不同于列入年初制定的审计工作计划的审计项目,大多数属于上级或主管部门临时交办的审计事项。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先离任后审计,这就使得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并没有为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在领导干部的人事任免上提供参考依据,也就没有真正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二)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不高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评价被审计者经济职责的履行情况以及开展经济活动情况,因此,经济责任审计侧重的不应是被审计者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本身,而应是被审计者对问题应承担责任的界定和评价。但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通常将注意力主要集中在被审计者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和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检查上,从而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期限的跨度通常较大,被审计者任职期间单位财务会计人员发生变动的可能性很大,这给审计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一方面,后任会计可能对任职之前的工作情况不甚了解;另一方面,后任会计可能对任职之前的工作不愿意介入,尤其当任职前的工作存在一些问题时。了解情况难,取证难也会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三)经济责任审计责任界定难度较大
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通过被审计者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检查,评价被审计者经济职责的履行情况、开展经济活动情况。但是,影响一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情况的因素是复杂的,可能是由于主观原因,也可能是由于客观原因;可能是由于领导干部个人原因,也可能是由于领导班子集体原因;可能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也可能是由于现实的问题造成的。因此,对被审计者所应负的经济责任做出客观公正的界定和评价的难度比较大。
二、完善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建议
目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可以通过完善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审计重点、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等多方面的完善加以解决。
(一)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完善年度工作计划
经济责任审计是发生在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任期届满或离任时,而比较清楚领导干部任期情况的是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因此,审计机关在制定下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时,应主动与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沟通,了解即将任期届满或离任的领导干部信息。根据具体情况,做好年度工作计划。预先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做出客观公正的界定和评价,可以为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客观依据,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二)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突出审计重点
经济责任审计除了检查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是否真实、合法外,更重要的是检查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是否在单位各项经济活动中履行了经济责任。因此,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除了将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作为审计重点,更重要的是重点审计被审计者在任职期间所做作出的重大经济决策及其实施效果,如决策内容是否合法、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决策实施是否有效等。还应重点审计领导干部是否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如单位财务是否公开、单位购买活动中审批、经办是否分离等。另外,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也应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重点内容,如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健全和完善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农业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配合做好南涧县2010年度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对全县8个乡镇、80个村委会、1 591个村民小组及296个村干部进行了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1基本情况
南涧县辖8个乡镇,80个村(居)民委员会,农业人口20.66万人。2010年农村经济总收入114 193万元,比上年增长13.4%,农民人均纯收入2 502元,比上年增长11.6%。现全县已完成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8个乡镇,80个村(居)委会,审计了包括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兼文书)、大学生村官在内的村“两委”成员296人,审计完成率100%。审计时间为2007年至2010年12月,审计金额299.31万元,落实审计工作经费1.1万元。
2主要成效
一是加强了村级财务管理和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规范农村干部和财务人员行为,消除干群之间的误解。二是有效地推动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了村干部的财经法纪观念。这次审计的目的在于让广大基层干部明确其财物使用范围和权限,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农村的长治久安。三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此次审计增加了农村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得到干部群众的高度评价,减少了社会难、热点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3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此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表明,全县自2007年换届选举以来,在南涧县委、县政府和乡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大多数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能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根据县委、政府和乡镇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团结务实,集中力量,理清各村经济发展思路,大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此届村干部已为当地百姓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审计中也发现部分村及村干部财经纪律松懈、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一是不按时报帐。部分村不按时或者推迟到村级会计中心报帐核算。二是自收自支。部分村出现自收自支现象,主要原因是财经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村委会可以不通过乡代管中心调拨资金[1]。三是遗留债权追偿难。很多村委会有遗留的债权,很难追偿[2]。究其原因,主要是追偿责任不明确。四是财务公开难,其原因如下:一是职责不明,对提供公开的材料实施公开,督查的人员不明确。二是公开的费用没有保障[3]。
4改进对策
4.1不按时报帐问题的改进
建立报帐员月例会制度。例会由镇代管中心主任每月定期召集1次。一般由村委会报帐员和镇代管中心工作人员参加,遇特殊问题需要解决,可邀请乡镇相关领导参加。召开例会可解决不按时报帐及各村委会执行财经纪律中存在的问题,也可以宣传学习培训财会业务[4]。
4.2自收自支问题的改进
一是村委会现金收入必须在3日内缴存镇代管中心帐户。未经镇代管中心帐户拨付的现金,一律不得使用。二是严禁自收自支。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自收自支行为给予相应处罚。四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大对现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4.3遗留债权追偿难问题的改进
一是发限期偿还通知书,明确指出过期不偿还借款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是严禁公款外借。
4.4财务公开难问题的改进
第一,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分工具体的财务公开制度。各级要高度重视乡镇代管中心建设:一是配备精良设备,改善办公条件;二是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正常运转;三是提高乡镇代管中心工作人员素质,建设一支为人民利益负责、为干部负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专业队伍。第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财务公开、民主理财情况。继续加强财务公开制度,各村委会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自觉地对村级财务进行公开。采用便于群众理解和接受形式,定期如实地向群众公布有关账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县委、政府牵头,农业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相关部门要与代管中心联系,适时做好督查工作。
5参考文献
[1] 丁虹,张劲松.新时期内部审计职能的变化[j].河南农业科学,2001(3):3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健全和完善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农业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配合做好南涧县2010年度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对全县8个乡镇、80个村委会、1 591个村民小组及296个村干部进行了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1基本情况
南涧县辖8个乡镇,80个村(居)民委员会,农业人口20.66万人。2010年农村经济总收入114 193万元,比上年增长13.4%,农民人均纯收入2 502元,比上年增长11.6%。现全县已完成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8个乡镇,80个村(居)委会,审计了包括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兼文书)、大学生村官在内的村“两委”成员296人,审计完成率100%。审计时间为2007年至2010年12月,审计金额299.31万元,落实审计工作经费1.1万元。
2主要成效
一是加强了村级财务管理和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规范农村干部和财务人员行为,消除干群之间的误解。二是有效地推动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了村干部的财经法纪观念。这次审计的目的在于让广大基层干部明确其财物使用范围和权限,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农村的长治久安。三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此次审计增加了农村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得到干部群众的高度评价,减少了社会难、热点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3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此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表明,全县自2007年换届选举以来,在南涧县委、县政府和乡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大多数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能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根据县委、政府和乡镇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团结务实,集中力量,理清各村经济发展思路,大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此届村干部已为当地百姓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审计中也发现部分村及村干部财经纪律松懈、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一是不按时报帐。部分村不按时或者推迟到村级会计中心报帐核算。二是自收自支。部分村出现自收自支现象,主要原因是财经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村委会可以不通过乡代管中心调拨资金[1]。三是遗留债权追偿难。很多村委会有遗留的债权,很难追偿[2]。究其原因,主要是追偿责任不明确。四是财务公开难,其原因如下:一是职责不明,对提供公开的材料实施公开,督查的人员不明确。二是公开的费用没有保障[3]。
4改进对策
4.1不按时报帐问题的改进
建立报帐员月例会制度。例会由镇代管中心主任每月定期召集1次。一般由村委会报帐员和镇代管中心工作人员参加,遇特殊问题需要解决,可邀请乡镇相关领导参加。召开例会可解决不按时报帐及各村委会执行财经纪律中存在的问题,也可以宣传学习培训财会业务[4]。
4.2自收自支问题的改进
一是村委会现金收入必须在3日内缴存镇代管中心帐户。未经镇代管中心帐户拨付的现金,一律不得使用。二是严禁自收自支。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自收自支行为给予相应处罚。四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大对现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4.3遗留债权追偿难问题的改进
一是发限期偿还通知书,明确指出过期不偿还借款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是严禁公款外借。
4.4财务公开难问题的改进
第一,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分工具体的财务公开制度。各级要高度重视乡镇代管中心建设:一是配备精良设备,改善办公条件;二是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正常运转;三是提高乡镇代管中心工作人员素质,建设一支为人民利益负责、为干部负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专业队伍。第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财务公开、民主理财情况。继续加强财务公开制度,各村委会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自觉地对村级财务进行公开。采用便于群众理解和接受形式,定期如实地向群众公布有关账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县委、政府牵头,农业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相关部门要与代管中心联系,适时做好督查工作。
5参考文献
[1] 丁虹,张劲松.新时期内部审计职能的变化[J].河南农业科学,2001(3):33.
(二)对策:紧密围绕经济责任,区分不同审计对象,准确把握审计重点。紧扣经济责任,就是要按照《规定》对经济责任的界定,紧紧围绕经济责任确定审计重点,即围绕“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确定审计重点。这里,最重要的是紧紧围绕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所“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在这些职责和义务之中,一是要重点关注“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二是把握好“有关经济活动”的度,切忌将无关经济活动的社会管理等既不属于审计范围、又难以通过审计进行查证核实的内容及事项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畴,更不应当将此列作审计重点。
区分不同审计对象,准确把握审计重点,就是要对被审对象进行科学分类,根据不同审计对象确定不同的审计重点。县区审计机关经济责任的审计对象一般包括乡镇(街道办)党政主要领导、县区党政工作部门(含直属机构)、县区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主要负责人、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以及相关的下属单位等。由于县区国有企业陆续改制,多数企业已不再是国有或国有控股,因而县区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中企业的比重已经很小。关于乡镇(街道办)党政主要领导的审计重点,主要应当包括本乡镇(街道办)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使用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本级政府的财务收支情况等,同时兼顾科学发展观落实情况,重点项目决策及其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情况,以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由于县区财政体制改革使乡镇(街道)组织财政收支的功能弱化,因而财政收支的审计也不再成为乡镇(街道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审计的重点。关于县区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的审计重点,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作进一步划分和区别,其重点内容应当包括本部门(系统)、本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对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同时兼顾经济决策及其贯彻落实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以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或廉洁自律情况。
二、关于审计方法
(一)问题:审计方法过于简单。一些县区审计机关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只满足于查看账目、翻阅会议记录和个别谈话,缺乏对“过程”科学性、合规性的进一步核查,使得被审计者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得不到准确反映,审计评价也显得笼统、空洞。
(二)对策:对于审计重点,既要重视对 “现状”的审查,还要重视对产生现状的“过程”的分析,甚至还要合理预测其未来发展。例如,对于内控制度的测评和审计,既要检查内控制度的健全性,还要查看被审计人在内控建立健全时所起的作用,更要看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特别是被审计人在内控制度执行中的监督管理和率先垂范作用。不能用内控制度的健全性代替其有效性。又如,对于用举债进行的基础性、公益性等重点建设项目,既要现场查看项目实施情况,还要检查项目建设招投标制度执行情况,以及查看会议记录了解民主集中制决策情况,特别要检查被审计人在项目的决策、招投标、建设和管理中所起的作用,用事实来支撑对被审计人在本领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评价。再如,对涉农乡镇负责人的审计,还要审查其对上级党委和政府关于“三农”经济政策的落实情况,看是否存在只重视“面子工程”、“形象工程”而农民得不到实惠的情况。对于审计人员无法判断发展趋势的项目,审计组可以聘请专家进行预测和评估,以便更准确、更科学地评价被审计人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还有,对于被审计者廉洁从政的情况,要结合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财务收支审计、国有资产管理以及下属单位经济活动审计审查等情况加以判断,不能只根据廉洁从政调查表下结论。此外,对于有举报情况的,还需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调查、核实和取证,无论是否属实,都要有相应足够的证据支撑。
三、 关于经济责任划分
(一)问题:经济责任的划分不够准确。由于没能准确划分经济责任的类型等原因,一些审计项目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也就未能划分准确,有的甚至张冠李戴,一些审计项目干脆用“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的表述代替《规定》划分的经济责任,还有一些审计项目用“前任责任”和“现任责任”取而代之,更有甚者只提查出什么问题而不提经济责任。这些都是没吃透《规定》精神的具体表现。
(二)对策:严格按照《规定》划分的三种责任类型,做到“对号入座”。《规定》将被审计人员应负的经济责任划分为直接责任、分管责任和领导责任三种。直接责任包括:领导干部直接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即领导干部直接违规违法行为;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法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即领导干部操纵、庇护他人违法违规的行为;未经民主决策、相关会议讨论而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即不执行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并且造成严重损失的领导行为;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但是在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严重后果的行为;领导者应承担直接经济责任的行为。是否承担直接责任的关键是看领导干部是否与违法违规行为有直接关系。如果领导干部直接违规违法、操纵包庇他人违规违法或者不遵守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决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那么就应承担直接责任。
主管责任包括:领导干部对分管工作不履行和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在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严重后果的行为。是否承担主管责任的关键是看出现问题的相关工作为该领导干部分管,是否存在对造成严重损失的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把关不严。
领导责任:除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以外,领导干部对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其他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这实际上是领导干部对经济活动监管不力应该承担的责任。
四、 关于审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