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4 17:15:54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基层社会治理取得的成效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一)取得的主要成果、亮点、成绩
过去五年,三骏发展蹄疾步稳、务实奋进。在中央、省委、扶余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乡上下紧紧围绕建设绿色、开放、幸福、美好三骏的奋斗目标,在抢抓机遇中苦干实干,在应对挑战中克难前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都取得了新成绩。
五年来,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主要经济指标较快增长,预计2021年生产总值9.8亿元,比2016年增长1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850元,比2016年增长25%。创新转型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农业机械化、规模化和信息化水平大幅提高,粮食产量保持在14.2万吨,比2016年增长9%。新增小规模养殖场15户,牧业增加值增长6%。农村集体资源清理成效明显,收回资源1.03万亩,清收资金近593.3万元。成功引进扶余市科农谷业生产基地“万头牛、三万只羊”项目,引进投资4.5亿元。
五年来,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现了农村垃圾收转运一体化,改造农村厕所2676户,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100%;打造精品路线1条,创建进步村、示范村17个,完成道路硬化35公里,拆除危旧房屋、残垣断壁538处,安装路灯1793盏,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两级河长累计巡河7000余次,完成造林绿化807.4公顷,联系秸秆打捆企业8个,累计打捆24113.2公顷。乡容乡貌进一步靓化,环境得到大幅改善。
五年来,脱贫攻坚成绩斐然。5个省级贫困村全部退出,541户1008人实现脱贫。监测户、边缘户返贫风险全部消除。实施产业扶贫项目1个,带动群众人均增收600元。实施农房改造247户;全面落实“两免一补”,享受“雨露计划”19人;办理慢性病证459人,累计报销医保、大病救助、医疗救助等各项费用1000多万元;开发乡本级扶贫特岗29个。
五年来,民生福祉持续增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生工程深入实施,一批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有效解决。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新成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医疗卫生设施继续提升,社会保障扩面提质,住房、就业、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全面深化改革有序开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初步成效,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不断深化。平安三骏、法治三骏建设成效显著,社会和谐稳定。
五年来,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转作风、抓落实、促崛起”活动,党员、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新发展党员104名。大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基层基础不断夯实。注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强化。完善惩防体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共处置问题线索27件,其中立案8件、开除党籍4人、党内警告4人、诫勉谈话14人、谈话提醒31人。党管武装、群团、老干部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持续加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产业发展后劲不足,产业发展品质不高;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难度较大。二是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待提高,社会矛盾依然存在,维稳工作任重道远。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存在层层递减现象,部分基层组织比较薄弱,少数党员干部思想不够解放,先锋意识、担当意识不强。
二、未来五年(2022-2026)工作安排
(一)发展形势分析
2022-2026年三骏乡将以乡村振兴为抓手,在充分挖掘文化底蕴上下好功夫、在做大做强特色产业上下好功夫、在在做强做特文旅经济上下好功夫、在美化创优乡村环境上下好功夫。
一是在充分挖掘文化底蕴上下好功夫。三骏乡具有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民俗文化等,还有得天独厚、独具特色的自然景观。可以打造“一村一品”等文化产业,为乡村振兴注入文化动能,激活乡村业态,带动乡村发展。
二是在做大做强特色产业上下好功夫。鉴于三骏乡实际情况,要抓住产业振兴这个“牛鼻子”,立足“黏玉米”特色产业,在“特”字上做文章、在“优质”上下功夫,加快特色农业发展步伐,以产业振兴吸引资源、留住人才、带旺乡村。实现乡村产业振兴,必须加快调整优化乡村产业结构。要坚持以商业化的经营为方向发展农业,积极引导农户做大农产品加工,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实现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在做强做特文旅经济上下好功夫。三骏乡拥有旅游资源,有少数民族文化。可以说,我乡发展文旅经济已经有一手好牌,关键要打好、用好这副牌。要把“龙头”舞起来,我们要着力打造的景区,文化内涵丰富,文化形态多元,要成为发展全域旅游的龙头。要加大创建力度,既要抓路、水、电、网等基础设施,也要抓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保障,还要抓服务品质、运行机制、宣传推介,多管齐下、全面推进,着力提升景区对全域旅游的核心带动作用,争取将核心景区纳入全市旅游总体规划。
四是在美化创优乡村环境上下好功夫。把乡村扮美,全力打造生态宜居、幸福开放新三骏。我乡依然不够“美”,一些村庄也仅仅停留在“面子”上,“里子”还比较虚,存在文化优势发挥不明显、生态挖掘不充分、服务配套不健全等问题。
(二)重点工作安排
1.力促经济发展有速度更有质量。立足新发展格局,大力气推进产业转型。一是铸强总部经济支柱。继续把招商引资作为稳增长的重要途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力争再引进1-2家上规模企业落户三骏。二是发挥现代农业特色。完善农田水利设施,筑牢现代农业发展根基,充分整合资源,科学统筹布局,优化产业布局,聚力打造规模种植业,力争培育1-2种绿色品牌产品,全面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三是激发服务业态活力。以生态文化旅游为突破口,深挖生态资源和特色文化,积极融入扶余市“一村一品、一乡一景”的特色乡村环境创建,力争打造1-2条精品线路,打造锡伯族民俗文化园。
2.力促城乡面貌有颜值更有底蕴。一是以扶余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为契机,努力实现全面全域人居环境整治的美丽蝶变,力争形成了“一户一处景、一路一幅画、一线一风光、一村一特色”的大美格局。二是以基础设施打底,实施五化并进,硬化县级道路2公里、硬化屯内道路19公里,新建排水设施33公里,安装路灯0.17万基,绿化村屯面积0.1万亩。三是以环境保护修容,全面打响生态革命工作持久战,抓好河长机制长效运行,全力推进秸秆全量化处置。四是以乡村文化铸魂,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到村、进户、见人、走心,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等宣传活动,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引导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理念,形成节约简朴、爱护环境的社会风气,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
3.力促民生改善有力度更有温度。坚持民生优先导向,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办好民生实事,让发展更有“温度”,让幸福更有“质感”。一是筑牢社会保障。坚持把更多财力投向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扎实办好民生实事,实现全民参保目标。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充分发挥政府救助和慈善救助的叠加效应,加大弱势群体社会救助力度,实现托底救助保障全覆盖。二是巩固社会事业。坚持质量兴教,推进教育优质发展,大力繁荣文化事业,加快锡伯族民俗文化园建设,加强民俗文化的传承宣传,彰显本土文化底蕴和历史积淀。重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完善道路健身设施,多层次举办群众体育健身活动,呼应群众新需求。推进公共医疗事业发展,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增强基层医疗能力。三是促进致富增收。巩固提升脱贫成效,进一步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加大对农村闲置劳动力、低收入农户等重点人群就业帮扶力度,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本土产业“规模化、精品化、特色化”发展。
4.力促基层治理有活力更有效能。持续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一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网格服务团队、群防群治团队、志愿者团队、新时代文明实践团队建设。提升平安综治软实力,紧抓平安创建。健全公共安全机制,完善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提升全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二是推动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有机融合,充分发挥自治强基、法治保障、德治教化的“乘数效应”,构建“一核多元”的基层治理新体系。四是坚持需求导向,突出精细要求,下沉治理重心,做到大事不出乡、小事不出村,建立纠纷解决对接机制,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以细“治”入微的服务提升基层治理的温度。
三、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获得荣誉情况
1.省级
我局以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为统领,以预防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大力加强各项业务建设,不断提高服务大局、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和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取得了一定成绩和良好成效。
一是完善基层司法所建设。我局于2013年底全部完成基层司法所建设,目前,全市共有司法所316个,其中新建52个、购置79个、政府划拨97个,改建20个,租用7个,灾后重建40个。316个基层司法所已全部立户列编,其中直属所208个占65.8%;挂牌所95个,占30.1%;另外,武侯区13个司法所与街道的综合治理、维稳、机构进行整合,实行大科室制,成立了促进和谐建设办公室。全市司法所共有工作人员942人,其中专职司法助理员510人,兼职司法助理员432人;专职司法助理员中,司法行政专项编制318人、地方行政编制155人、事业编制37人。经过建设,全市基层司法所办公设施建设得到改善,现有轿车30辆、面包车21辆、摩托车91辆,共计142辆;计算机359台,少部分司法所配备了音响、电视机、摄像机、照相机、传真机、打印机。
二是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提高人民群众法制意识,依法办事,建设法制社会,我局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013年以来,围绕“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中心工作,全市基层司法所共开展法制宣传13336场次,受教育人数为11157888人次。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引导人民群众合理表达诉求,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
三是创新司法行政工作。我局在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积极创新司法行政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需要。2013年,我局撤销了老干处、法制教育处,增设法律援助处、人民调解处,2014年又增设警务督察处,整合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处和基层处,在基层建立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并把法律服务体系延伸到乡镇,为人民群众直接提供法律服务。2008年,全市共招进司法助理员165名,有效改善司法队伍素质,增强司法队伍力量,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深入发展。在这基础上,通过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帮教安置、社区矫正工作,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使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四是取得显著工作成效。自年来,我局司法行政系统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3733条,被基层政府采用3197条;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17789件,处理成功17012件;参与疑难复杂民间纠纷调解11976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045次;防止群众上访1777次;防止群体性械斗754件;参与“严打”整治活动及专项治理活动20146人次。这些所取得的成绩获得了基层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在抗震救灾工作中,都江堰市司法局崇阳司法所所长张忠理被司法部授予二级英模,一个基层司法所和两名基层司法所所长受到司法部表彰。
二、司法行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深化统筹城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中取得明显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能忽视的问题,主要反映在基层司法所建设方面。
1、人员编制不足,空编严重,补员不及时
司法所承担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九项职能,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但人员编制严重不足,全市316个司法所,仅有专项编制318人,与司法部的要求相距甚大。全市司法所共空编79人,不能满足司法行政一线工作需要。在缺编少员的情况下,司法助理员调离后长期得不到补员,严重影响司法所司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2、司法所管理体制不顺
一是缺乏统一的管理体制。目前,司法所存在由司法局直接管理的直属所,和由乡镇(街道)直接管理、司法局给予业务指导的挂牌所两种体制。我市316个司法所中,直属所208个,挂牌所95个。由于挂牌所的人财物全部由乡镇(街道)管理,导致挂牌所人员兼职多、任务杂、流动大,队伍不稳定,难以正常开展司法行政工作。
二是司法行政专项编制违规下放到街道。市人事局、编办、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的通知》第7条“凡统一招录的基层司法助理员,其编制、组织、人事关系必须统一由各区(市)县司法局管理,严禁下放到乡镇和街道。”五城区103名政法专项编制的司法助理员中,共有80名政法专项编制违反该文件规定下放到街道,这部分人员组织、人事、工资关系均在街道,大部分从事综合行政、招商引资、民政等非司法行政工作,五城区司法局对这部分人员事实上“管不住,用不到,调不动”。
三是政工机构负责人未进入党组班子,全市20个区(市)县司法局除青白江区司法局政工负责人进入党组班子外,其余均未进入,弱化了对司法工作人员的管理。
3、司法工作保障条件不完善
一是司法经费缺乏刚性保障。目前,我市司法所没有基本经费保障,主要靠挤用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和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来获得,且数量有限,致使司法工作运转困难。
二是缺乏基本的装备保障。我市司法所车辆等装备保障建设长期落后,明显不足,不能满足随机性、急迫性等工作,影响司法所工作效能。
三是信息化建设落后。我市司法所尚无与上级司法局建立纵向的办公信息网络,也无任何业务专网和业务应用系统,对反馈工作信息与交流工作情况带来很大不便。
三、加强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
要深化统筹城乡管理体制机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效能,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必须按照中央的精神和“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与能力,服从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这里面要着重加强和规范基层司法所建设,使基层司法所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思,努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预防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基层稳定、建设和谐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1、落实和规范司法所人员配置及管理
一是要在司法所总的编制内,确保人员到位,每个司法所应当配备至少3名工作人员,其中设所长1人,司法助理员1名;一圈层区市县司法所至少配备三名辅助工作人员,二圈层司法所至少配备二名辅助人员,三圈层司法所至少配备一名辅助人员。二是要保证司法助理员专编专用,现有编制空编的应及时补充,如到期不补充的,由市里收回编制统一调配。三是由市政府协调省人事部门,将司法助理员空编职位纳入统一招考,解决空编问题。四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建设的通知》文件要求,由各区(市)县司法局根据工作需求和工作人员空缺情况报区(市)县政府确定,公开招聘一定数量的辅助人员充实司法行政一线。招聘人员的经费纳入财政综合预算。五是把全市316个司法所建成区(市)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现区(市)县司法局直管,对政法专编和地方编制人员推行实名制管理,形成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管理相互协调配合的制约机制,提高调入、调出审批权限,强化监督管理。六是制定计划,逐步将95个挂牌所改设为直属所,由区(市)县司法局直接管理为主,乡镇(街道)管理为辅,按规定设立办公场所、配置工作人员、任命司法所长。建议区(市)县党委将区(市)县司法局政工机构负责人按规定配备到党组。
2、纠正司法所不规范现象
建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事局与司法局共同成立专门督查组,督查五城区落实成机编办号等文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发出限期整改意见函,清理纠正不规范现象,将违规下放到街道的政法专项编制收回到司法局。司法助理员全部实行实名制管理,确保专编专用。
3、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
要按照要求管理使用好司法所办公用房,严禁挪用、拆迁、出租、出让和转借办公用房,凡挪用、挤占司法所的,必须交还司法所使用;新建和改扩建的司法所要按照司法部《关于统一司法所标识的通知》(司发通〔2009〕124号)要求,统一规范使用司法行政徽,统一规范司法所办公场所标牌,保持所容所貌整洁,树立司法所良好形象。
“当庭宣判率”又让位给了“调解结案率”。除了刑事案件,几乎没有不能调解的案子――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但可以“协调”一由政府出面协调。司法调解不仅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调解一起被纳入到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而且还创造出了“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委托调解、邀请调解”等一系列贯穿民商事审判全过程的调解机制。审判庭的法官们现在也都有了很强的“全局意识”:以前提倡审判独立,要求严格适用法律,保证法律效果,审判庭是轻松了,但许多案件判下来都是空判白判,很难执行,等于把包袱都甩给了执行庭。执行不力,再碰上当事人上访闹事,“卖判决书”,造成不良影响,酿成“”,上面的领导可是要拍桌子的。所以说,现在广泛适用调解,注重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强调社会效果,也确实是法官们不得不然的选择。
绩效考核是现实的压力,但并不是说法官就因此一味无原则地“强制”调解,而是长期积累的司法经验与大面积的“执行难”问题已经使他们养成了一种思维习惯,即将执行问题前置。无论判决还是调解,都以化解纠纷、解决问题为第一要务,只不过调解的灵活性比较强而已。基层法官拿到一个案件,在了解了基本的案情之后,首先关注的就是双方的身份、职业、收入、家庭状况与社会关系,抽象的平等诉讼主体在他们眼中迅速转化为基层社区中某种具体类型的人(“放高利贷的”、“黑摩的司机”、“外来农民工”等等),从而对他们的诉求、实际履行能力以及围绕审判可以动用的社会资源――包括一些符号资本――有了一个基本的预判。法官替当事人双方都“着想”过了之后,才本着“能拿到多少算多少”的宗旨,以此为指导开始选择进一步的纠纷解决方式或判决尺度――“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如果当事人坚持不适用调解,很有可能最终还是会拿着一份无法兑现的判决书走进执行庭,接受执行庭法官关于执行和解的“教诲”。
以这个基层法院所受理的大量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为例,官司能打到法院,有很多情况都是因为肇事车辆手续不全――“黑车”或“黑摩的”,一方或双方都没有保险,并且最重要的是,这“黑车”或“黑摩的”可能还是一家老小糊口谋生的工具,除此再无其他可供变卖的财产。如果考虑严格依据侵权责任归属,判决不能解决问题一“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法院就只有居中调解。但如果受害方有保险,法官甚至会一边“软硬兼施”地督促肇事方想办法弄钱,一边协调说服受害方多承担些责任,从而可以通过判决从保险公司那里多拿到些理赔。所以说,无论判决或调解,化解纠纷的考虑总是压倒严格的法律责任判定。
这不禁会使人越过“书本上的法律”,将视野投向广袤的基层社会。“道路通向城市”,连接城市的是宽阔平整的现代化公路,但这些交通动脉还连接着如毛细血管般密布的乡村土路。我们已经过了先生谈及的乡下人进城“不明白怎样应付汽车”的年代,各种现代化交通工具也早已风驰电掣般地穿行于城乡的大街小巷,但是在基层社会,却很难说已经拥有了配套健全的交通和车辆管理系统与社会保险机制,来驾驭、控制和分担现代交通的风险。法律文书中“平等的民事主体”在利用各种易得的现代化机器作业时造成了一些现代的“侵权类型”,但他们的身份、社会法律关系与责任能力却可能还是“前现代”的――需要法官来“剪裁事实”,所造成的损害也可能远远超出一个裸的“自然人”的承受能力。如果没有保险之类的社会机制来分担风险,“人祸”亦是一场“天灾”。因此,在这样一个来得太早的“风险社会”中,现代侵权法的施行不仅找不到一个基本的平面――缺乏均质化的现代社会“责任主体”,甚至还可能遭遇“同命不同价”的尴尬。因此,基层法院所能够提供的“司法救济”,究竟是强调形式化的“司法”,还是着眼于实质性的“救济”?的确成了一个问题。
再以“司法救助制度”为例,我们所在的这一基层法院在当地政府较为充裕的财政支持下,推行一种特殊的“司法救助制度”。这并非一般意义上减缓免交诉讼费的便民举措,也并非逐渐开始推行的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而是一种类似于“执行救助基金”式的制度,即对生活极度困难或急需医疗救治、被执行人又无力履行判决的申请执行人进行经济救助或救急资助。但是,这一本来无可厚非的救助机制却在实际施行的过程中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无论是交通事故,还是工伤赔偿,需要救助者都不在少数。执行庭的走廊里每天都是人来人往,但究竟是哪些申请人从中获益了呢?在翻阅了上半年所有的申报材料之后,就会发现,绝大多数受益的申请执行人都是“上访大户”,基本上都有越级上访、直奔北京的备案纪录。大概是当地局到北京领人领怕了,市领导的政绩本上也扣了不少分,所以才由市政法委牵头(作为司法救助基金的最终审批者),市财政拨款,通过司法救助的形式来真正做到“息诉罢访”:往往是申请人在执行庭法官的指导下起草一份申请书,不论实际判决赔偿10万还是20万,每笔救助款最多都不能超过一定限额,一般情况批下来也就是两三万元,但必须签协议按手印,保证就此结案永不追究,更重要的是,保证不再上访闹事。因此,只有那些将司法过程中的“执行难”问题“闹”成一个事关稳定大局的政治问题的申请人,才有可能优先进入司法救助者的视野。
虽然“司法救助基金”的数额在逐年增加,但是刚过7月,这一年的救助款基本上就快用完了。“明年还得向财政申请追加20万”,执行庭的庭长不禁感叹,“我们是做好事,但不宣传,申请人一般也不能问这笔钱的明确来历。”的确,等于是一纸打了折的判决书,最终还要在上访的压力下由财政“埋单”,个中的曲折与无奈,能宣传吗?
治理不循法律,重要的是福柯意义上
的“安全配置”。正如之前的研究早已揭示的,“行动中”而非“书本上”的基层法院,在中国现阶段主要着眼于纠纷解决,而非规则之治。因此,并非是法院要提供打折的公共产品,而是如果不打折变通的话,明显感觉,转型时期社会结构中某些脆弱的部分就承受不起――不是打折品,就是奢侈品。如果我们可以把基层法院这种处处以稳定为先,灵活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摆平理顺”问题的运作模式称之为基层司法的“治安化”;那么,基层司法的“治安化”就不仅仅是为了“保一方平安”,拔高一点,同时也是服务于现代民族国家构建与民族崛起的“稳定大局”――“全国一盘棋,稳定压倒一切”。基层法院的日常工作也必须随时与中央和上级的步调保持高度的一致。临近奥运,刑庭的法官和政法委的同志们都很忙碌,筹备着在空旷的市政府广场召开公审公判大会――“迎奥运,保平安”。执行庭的工作反倒轻松了许多,特殊时期为防止激化矛盾,上面指示,执行庭“不能有大动作”,强制执行这块的工作基本上都停了。不唯如此,每年赶上国庆春节、全国两会召开、省市人代会党代会前后,一年有四个月左右的时间,执行庭都处于半歇业状态,大部分“敏感”案件都停办了。但维护稳定大局下的这种“轻松”都是暂时的,都是不轻松的,在执行期限的压力之下,一方面要防止案件持续积压,一方面还要在数字上保证每年度的“执结率”稳定上升。
执行难与合法性
“县级市”这种行政建制,本身就隐含着一定的动态属性,意味着一定的工业化发展程度与城市化转型步伐。在县域经济蓬勃发展的长三角地区,这一点尤为明显。在发达贯通的现代化高速公路两旁,你会发现,连接县与县的并非是西部地区常见的广袤农田,而是鳞次栉比的开发区与厂房,商品批发城与交易中心;农地在逐渐减少,高楼在日益增多;江南水乡古镇的风景依旧,只不过更多的是出现在路旁巨幅的旅游广告牌上。
这就呈现出一幅不同的基层司法背景。传统乡土社会的纠纷形态正在逐渐退隐,代之而起的除大量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金融债务,还有日益棘手的城建环保、拆迁补偿与劳资矛盾;传统乡土社会中人们安土重迁,“生于斯,长于斯”,现在人员财产流动频繁,执行庭法官日伏夜守,却还是堵不到“老赖”;传统的乡土社会文字不必下乡,现在执行庭的法官们考虑的却是打报告请示批准“短信送达”,先解决法律文书“送达难”的问题;传统的乡土社会靠的是“维系着私人的道德”(语),现在执行庭的法官们却整日巴望着所谓的信息化管理、全国联网的“社会信用体系”;传统的乡土社会中靠添丁加口来壮大家族,现在执行庭的法官却要东奔西跑地为计生委收罚款。如果涉案的是市里重点扶持的“龙头企业”、“利税大户”,执行庭的案子可能就更难办了。
“科学发展观”是高蹈的远景,地方政府的GDP生存逻辑才是具体的现实。“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在很大程度上依然是许多基层法院所面临的一个基本的制度约束。现在基层法院办案受到政府直接干预的情况的确是越来越少,但法院整体的工作和发展还是不可避免地要受当地政府的制约,服从服务于当地政府的工作大局。我们所在的这
基层法院办案经费不是问题,办公条件也得到了很大改善,但这个县级市每年的财政收入以及它在全国百强县中的排名,依然是法院的领导不能不关心的问题。
发展经济靠的是招商引资,招商引资靠的是政策优惠,项目的审批、立项、建设、投产,有“绿色通道”一条龙服务,土地、工商、税务、城建、环保等等一系列部门都密切配合。法院作为司法部门虽然不会直接参与――法院和公安一样,只是负责保证经济发展所需要的“稳定环境”,但亦不能自绝于为政府招商引资、发展经济降低交易成本的这样一个“场域”。在当地土地储备不足的情况下,投资办厂需要土地;招商引资有必要重塑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名片”,所以旧城改造也需要土地;级差地租形成,外来人口增多,房地产开发还是需要土地。推民房起高楼似乎成了当下经济发展的必经之途,似乎任何东西都抵挡不住开发商轰鸣的推土机。这一过程中,如果有“钉子户”到法院告状,基层法院要么因为“受案范围”的缘故不敢受理,要么受理之后帮助政府从中“协调”――但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期间不中止强制拆迂的行政裁决的执行。
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一些纠纷在所难免,个别判决的执行遇到一些阻力也属正常,但如果执行庭里涉及建筑承包纠纷的待执行判决越堆越高,执行庭一次次为农民工讨薪的行动都差不多全体出动、大动干戈,那就恐怕不仅仅是“执行难”的问题了。不唯如此,从社会转型的角度而言,因为渐次被纳入到现代社会系统中的“责任主体”尚未最终定型,“历史遗留问题”不断累积,所造成的一个后果就是法律主体身份模糊混乱。乡镇政府“多方筹措资金改善办公条件”,国企改制分流,“挂靠企业”剥离,事业单位“法人化”过程中所产生的林林总总的纠纷,往往也都是“找不到管事负责的主儿”(冯象:《政法笔记》,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69-70页)。基层法院执行庭一次次清理积案的“专项行动”,都需要党委、政府、公安、工商、银行、劳保等等其他系统的配合协作,“重拳出击”,方能收到一定的成效。
进行农村医疗保险改革,建立农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广大农村职工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是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的重要任务,我国政府已明确提出农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目标,虽然改革已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从目前看仍有相当差距。
一、农村医疗保险取得的成效
1998年,中国开始建立农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农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具体表现在:医疗服务领域的供给能力全面提高;医疗服务机构的数量有了明显的增长,技术装备水平全面改善,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迅速提高;建立了合理的医疗保险基金筹措机制和医疗费用制约机制,保障了职工的基本医疗;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促进了医疗机构改革;在农村中成功地建立起统筹医疗保险的基本框架,在农村中试行合作医疗模式。此外,通过所有制结构上的变动、管理体制方面的变革以及多层次的竞争,明显地提高了医疗服务机构及有关人员的积极性,内部运转效率有了普遍提高。卫生部在此基础上于2008年进行新医改试点,安徽、云南、江苏等地有望成为首批新医改方案试点地。
各地医疗改革取得的具体成果有:
1.各地市响应卫生部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提出“限制兴建豪华医疗场所”的号召,选择了一部分综合公立医院建立平价医院或济困病房,实行预算式全额管理,收入上缴,支出由政府核拨。自2005年下半年起,全国各地就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了大大小小的“平价医院”。2005年12月21日,北京首家“平价”医院——上地医院在海淀区树村西街正式开诊;新疆乌鲁木齐市推出济困医院,乌市计划在现有12家济困医院的基础上,再增加12家,全疆县以上医院设10%的扶贫病房;长沙市第六医院决定在其分院——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推出平价病房。
2.在农村医疗改革中,以农村医疗卫生结构与功能转变为核心,充分挖掘、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最大限度地改造现有医疗机构,使其为社区卫生服务。以肃州为例,肃州每年由区财政划拨资金10万元用于社区卫生服务,增强了医疗机构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积极性。在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上,该区按照"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在重点加强中心卫生院所和边远地区卫生院所建设,提高农村医疗水平,方便农村群众就医的同时,积极引导增量资源和存量资源向预防保健、村组及城市社区卫生薄弱环节转移,使医疗资源得到优化组合。肃州先后制定出台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等8个配套文件和社区卫生基本职责、基本工作制度17项,推行了统一标志、统一管理、统一健康档案、统一微机管理的“四统一制度”,有力地促进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有序的发展。目前,该区已建成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居民检查费用较以前降低了30%,药价降低了10%。
3.各地市推出了具有特色的收费机制。以镇江为例,镇江市第二人民医院2007年4月起在全省推出外科系统单病种限价收费,到目前为止限价病种已扩展到外科系统70个常见病、多发病,一年多来已有582名患者受益,共为病人节省费用36万元。单病种限价受惠的不仅仅是患者,医院也从中受益。与去年同期相比,50个单病种的工作同比增长12%,均费同比降低19%,其中一些常见病种的工作量增幅和均费降幅尤其明显,基本实现社会满意、患者实惠、医院得益的三赢局面。
二、农村医疗保险改革仍存在的不足
1.改革中过分重视经济增长,包括医疗卫生事业在内的社会事业发展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改革开放开始以后,传统的医疗卫生体制特别是医疗保障体制在相当长时间内都没有形成明确的体制调整和事业发展思路,而是被动地修修补补、维持局面。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提上议事日程后,在改革的目标设定上存在明显的偏差。更多地是服从于其他体制改革的需要,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视为一种工具性政策,忽视了其服务于保护公众基本健康权利目标的重要性。
2.对医疗卫生事业的特殊性缺乏清醒的认识,简单将医疗服务机构视同于一般企业,政府放弃自己的责任,企图通过鼓励创收来实现医疗服务机构的自负盈亏,这就偏离了医疗卫生服务于社会的大目标。鼓励医疗卫生机构追求经济目标,必然损害社会和患者的利益。在医疗费用筹集与分配方面,忽视疾病风险与个人经济能力之间的矛盾,忽视风险分担与社会共济,也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要求。此外,政府将医药生产流通企业视同一般的生产企业,放弃了必要的监督和规制,也是一个明显的失误。3.自费比例太大。中国人看病的费用大部分要自己支付,看个感冒要花几百元,动个手术要一次性拿出几千元甚至上万元,这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笔很大的支出。这就是为什么在中国看病,不但穷人叫贵,连生活较为富裕的人也叫贵的主要原因。自费比重太大时,使得医院有条件利用信息不对称和自己的垄断地位来收取高额费用。
三、解决我国农村职工医疗保险问题的对策和方案
1.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不可能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模式,必须设计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障模式来适合不同人群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这是发展中国医疗保障体系的必然之路。
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包括:第一层次:基本医疗保险。第二层次:补充医疗保险。第三层次:商业医疗保险。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监督和管理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在社会保险和政府保险模式下,政府要有一套严格的监管标准,包括保险覆盖人群、保险待遇、基金管理机构的准入、基金操作规范等。对于非强制性保险,政府可以不直接干预保险计划的运行,但必须对其进行引导和监管。政府应主要是通过税收政策、市场准入制度、产品审核等手段对非强制性保险进行引导和监管。
2.建立新机制保证医疗卫生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资金来源多渠道、项目建设市场化,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医疗领域,不但可增加医疗资源供给,更重要的是加快医疗领域竞争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打破公立医疗机构一统天下的垄断格局。
3.恢复医院的公益性。应该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投入政策,公立非营利医疗机构是保证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主体,应由政府承担责任,同时,实行医疗机构的收入上缴,其建设发展及运行费用由政府核定拨付,并实行严格的价格管理。建立“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纠正片面追求经济收益的倾向,实行“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以及“医药分开”。“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意在强化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医药分开”的实质是改变医院“以药补医”的状况,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政府财政对医院给予相应经费补贴,并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切断药品收入与医院的经济联系。
4.加强农村医疗保险的宣传和监督。治理认识偏差,让广大职工从被保护的救济对象转变为积极的社会保障参与者,使“基本保障人人有责、量入为出逐步积累、效益优先维护公平、社会服务公众监督”等医保理念深入人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动用社会舆论以及行政监察手段进行有效的监督。对于长期抵制医保工作、拒缴医保费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追究其责任、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建立一套科学的医疗保障评价系统,对参保情况、基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医疗机构的服务和医药市场公平性、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健康改善与医疗保障的关系确定一套全面科学的评价指标。
笔者通过分析我国农村职工医疗保险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解决策略。认为必须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使医疗卫生投资主体多元化,恢复医院的公益性,建立全民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和监督,才能积极稳妥地解决我国农村职工医疗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孙宇挺.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初确定.中国新闻网,2007.
[2]汪言安.医卫改革拒搬国外模式坚持公益走中国道路[N].第一财经日报,2008.
进行城镇医疗保险改革,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广大城镇职工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是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的重要任务,我国政府已明确提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目标,虽然改革已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从目前看仍有相当差距。
一、城镇医疗保险取得的成效
1998年,中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具体表现在:医疗服务领域的供给能力全面提高;医疗服务机构的数量有了明显的增长,技术装备水平全面改善,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迅速提高;建立了合理的医疗保险基金筹措机制和医疗费用制约机制,保障了职工的基本医疗;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促进了医疗机构改革;在城镇中成功地建立起统筹医疗保险的基本框架,在农村中试行合作医疗模式。此外,通过所有制结构上的变动、管理体制方面的变革以及多层次的竞争,明显地提高了医疗服务机构及有关人员的积极性,内部运转效率有了普遍提高。卫生部在此基础上于2008年进行新医改试点,安徽、云南、江苏等地有望成为首批新医改方案试点地。
各地医疗改革取得的具体成果有:
1.各地市响应卫生部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提出“限制兴建豪华医疗场所”的号召,选择了一部分综合公立医院建立平价医院或济困病房,实行预算式全额管理,收入上缴,支出由政府核拨。自2005年下半年起,全国各地就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了大大小小的“平价医院”。2005年12月21日,北京首家“平价”医院——上地医院在海淀区树村西街正式开诊;新疆乌鲁木齐市推出济困医院,乌市计划在现有12家济困医院的基础上,再增加12家,全疆县以上医院设10%的扶贫病房;长沙市第六医院决定在其分院——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推出平价病房。
2.在城镇医疗改革中,以城镇医疗卫生结构与功能转变为核心,充分挖掘、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最大限度地改造现有医疗机构,使其为社区卫生服务。以肃州为例,肃州每年由区财政划拨资金10万元用于社区卫生服务,增强了医疗机构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积极性。在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上,该区按照"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在重点加强中心卫生院所和边远地区卫生院所建设,提高农村医疗水平,方便农村群众就医的同时,积极引导增量资源和存量资源向预防保健、村组及城市社区卫生薄弱环节转移,使医疗资源得到优化组合。肃州先后制定出台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等8个配套文件和社区卫生基本职责、基本工作制度17项,推行了统一标志、统一管理、统一健康档案、统一微机管理的“四统一制度”,有力地促进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有序的发展。目前,该区已建成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居民检查费用较以前降低了30%,药价降低了10%。
3.各地市推出了具有特色的收费机制。以镇江为例,镇江市第二人民医院2007年4月起在全省推出外科系统单病种限价收费,到目前为止限价病种已扩展到外科系统70个常见病、多发病,一年多来已有582名患者受益,共为病人节省费用36万元。单病种限价受惠的不仅仅是患者,医院也从中受益。与去年同期相比,50个单病种的工作同比增长12%,均费同比降低19%,其中一些常见病种的工作量增幅和均费降幅尤其明显,基本实现社会满意、患者实惠、医院得益的三赢局面。
二、城镇医疗保险改革仍存在的不足
1.改革中过分重视经济增长,包括医疗卫生事业在内的社会事业发展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改革开放开始以后,传统的医疗卫生体制特别是医疗保障体制在相当长时间内都没有形成明确的体制调整和事业发展思路,而是被动地修修补补、维持局面。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提上议事日程后,在改革的目标设定上存在明显的偏差。更多地是服从于其他体制改革的需要,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视为一种工具性政策,忽视了其服务于保护公众基本健康权利目标的重要性。
2.对医疗卫生事业的特殊性缺乏清醒的认识,简单将医疗服务机构视同于一般企业,政府放弃自己的责任,企图通过鼓励创收来实现医疗服务机构的自负盈亏,这就偏离了医疗卫生服务于社会的大目标。鼓励医疗卫生机构追求经济目标,必然损害社会和患者的利益。在医疗费用筹集与分配方面,忽视疾病风险与个人经济能力之间的矛盾,忽视风险分担与社会共济,也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要求。此外,政府将医药生产流通企业视同一般的生产企业,放弃了必要的监督和规制,也是一个明显的失误。
.自费比例太大。中国人看病的费用大部分要自己支付,看个感冒要花几百元,动个手术要一次性拿出几千元甚至上万元,这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笔很大的支出。这就是为什么在中国看病,不但穷人叫贵,连生活较为富裕的人也叫贵的主要原因。自费比重太大时,使得医院有条件利用信息不对称和自己的垄断地位来收取高额费用。
三、解决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问题的对策和方案
1.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不可能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模式,必须设计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障模式来适合不同人群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这是发展中国医疗保障体系的必然之路。
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包括:第一层次:基本医疗保险。第二层次:补充医疗保险。第三层次:商业医疗保险。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监督和管理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在社会保险和政府保险模式下,政府要有一套严格的监管标准,包括保险覆盖人群、保险待遇、基金管理机构的准入、基金操作规范等。对于非强制性保险,政府可以不直接干预保险计划的运行,但必须对其进行引导和监管。政府应主要是通过税收政策、市场准入制度、产品审核等手段对非强制性保险进行引导和监管。
2.建立新机制保证医疗卫生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资金来源多渠道、项目建设市场化,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医疗领域,不但可增加医疗资源供给,更重要的是加快医疗领域竞争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打破公立医疗机构一统天下的垄断格局。
3.恢复医院的公益性。应该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投入政策,公立非营利医疗机构是保证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主体,应由政府承担责任,同时,实行医疗机构的收入上缴,其建设发展及运行费用由政府核定拨付,并实行严格的价格管理。建立“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纠正片面追求经济收益的倾向,实行“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以及“医药分开”。“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意在强化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医药分开”的实质是改变医院“以药补医”的状况,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政府财政对医院给予相应经费补贴,并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切断药品收入与医院的经济联系。
4.加强城镇医疗保险的宣传和监督。治理认识偏差,让广大职工从被保护的救济对象转变为积极的社会保障参与者,使“基本保障人人有责、量入为出逐步积累、效益优先维护公平、社会服务公众监督”等医保理念深入人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动用社会舆论以及行政监察手段进行有效的监督。对于长期抵制医保工作、拒缴医保费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追究其责任、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建立一套科学的医疗保障评价系统,对参保情况、基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医疗机构的服务和医药市场公平性、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健康改善与医疗保障的关系确定一套全面科学的评价指标。
笔者通过分析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解决策略。认为必须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使医疗卫生投资主体多元化,恢复医院的公益性,建立全民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和监督,才能积极稳妥地解决我国城镇职工医疗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孙宇挺.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初确定.中国新闻网,2007.
[2]汪言安.医卫改革拒搬国外模式坚持公益走中国道路[N].第一财经日报,2008.
中图分类号:TP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13)31-7152-02
当社区管理者面对着:”社区内部卫生打扫后很快又有人乱扔垃圾,车辆乱停乱放防碍交通,当邻居产生矛盾应该什么人来管理?”等社区居民所不满的问题时,我们的社区管理者为了化解这些矛盾,为了维护社区百姓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提高社区公共服务质量,提高社区百姓的生活幸福指数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和探索。这里我主要介绍一下我们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铁西街在社区管理中的优秀做法—社区网格化管理。
1 铁西街网格化建设指导原则
铁西街党委最初在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并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九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紧紧围绕乌兰浩特市委提出的“五地一区六个红城”建设总战略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在铁西街开展了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全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试点工作。铁西街在建设网格化管理之初就提出了:“坚持以为民、惠民、便民为宗旨,以基层党员干部为主体,以整合资源、创新方法为手段,不断创新城市服务管理模式,建立健全职责明确、管理精细、信息共享、渠道畅通、服务有效的网格体系,努力在基层建立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动态管理服务机制,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推进我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总体目标”。
2 铁西街网格化管理工作方式
乌兰浩特市铁西街将其所辖的钢花、矿泉、青松、吉庆社区的居民,按照地缘相近、人文相联、居住相邻、便于管理的原则,将其辖区内的7800余户以50—100户为一个单元网格的原则划分为128个单元网格,聘请网格员128人。形成了一级网格团队+二级网格团队+三级网格团队的团队服务管理模式。像铁西街在组建一级网格服务团队,为了使服务团每一名成员都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作用,首先在人员配置上采取了选优配强的原则,建立由街道机关干部、社区干部、党小组长、居民代表、民情顾问、辖区政协委员等组成的网格服务团队,每个服务团队一般10人左右,设正副组长各1名,从团队构成上可以看出它是一个多元化、专业性强的团队,有效的提升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能力;其次明确服务团队的类型。铁西街网格服务团队共分为民生保障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法律服务、人居环境卫生服务、宣传教育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社区文化服务、计划生育服务、政协委员服务等9个团队;最后明确每个团队的工作职责。对于每个团队铁西街网格化管理小组首先对其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如民生保障服务队其是由以民政为主社区工作者、网格管理员共同组成,其工作职责有宣传有关帮扶救助的政策法规,对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居民及时审核上报等,这些都是明确的硬性的规定,每个团队都是这样一条条,一款款的明确指出了其应该完成的每一项工作;据铁西街负责人介绍,其对服务团队的日常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如每个服务团队对所联系网格内的群众开展经常性走访,主要是通过日常联系、沟通交流来掌握社情民意并进行积极的信息反馈;积极开展生产、生活、环境、安全、党建等方面的服务通过入户宣讲、发放资料等形式,推动政策法规有效落实;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
3 铁西网格化管理取得的成效
县**年政法工作会于**年1月27日在县城召开。我乡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相关人员收听收看视频会议,会后认真学习传达贯彻落实,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收看视频会议。我乡党委书记、分管领导、综治专干、各村党总支书记、治保调解主任和派出所、司法所全体干警共34人,收听收看了**年全县政法工作视频会议,认真听取了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所作的重要讲话,以及副县长、县公安局长**对落实会议精神所作的工作安排,在收听收看过程中,大家仔细听,仔细记,认真领会。
二、认真学习传达会议精神。会上,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从三个方面对**年政法工作做了准确精辟的工作总结,对所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指出我县**年政法工作在流动人口、社区矫正、青少年预防犯罪、反、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禁毒防艾等各项工作上均取得较好成效;讲话客观分析了政法工作存在的问题,指出当前国内国际形势依然严峻,敌对势力对我国的分裂活动一直存在,国内群众内部矛盾有可能升级,抓好政法工作任重而道远;特别是对**年全县的政法工作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即一是社会矛盾化解,二是社会管理,三是公正执法,四是改革创新。会上,赖副县长对落实此次会议精神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抓认识,二是抓措施,三是抓稳定。强调全县要做好当前的春节社会稳定工作,安排好节日值班,做好本单位的春节安保工作,确保全县人民过上安定祥和的春节。
三、认真安排部署综治工作。会后,乡分管领导对当前工作做了安排;乡党委书记张志文对会议进行传达,认真分析了全乡当前存在的问题,认为当前全乡主要存在林改纠纷、移民后期扶持遗留、土地权属等问题,如果处理不好这些矛盾纠纷就有可能进一步升级,影响全乡稳定。全乡干部要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进一步提高群众信誉度,各村要认真抓好本辖区的社会稳定工作;相关站所要各司其职又要团结协作,派出所要认真开展“百日会战”活动,加强巡逻,加强监控,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时值春节,特别是要做好宣传,教育群众,加强培训,抓好农村偷盗防控;司法所要认真排查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当前存在的林改纠纷、移民后期扶持遗留、土地权属等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乡办要积极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化解群众纠纷;各村委会要经常知民情解民意解民忧,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第四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乡**年综治工作,要按照申书记要求,落实抓好矛盾化解、公正执法、社会管理等重点工作,具体抓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抓队伍建设。在维护全乡的社会稳定工作中,以建立和完善村级三支队伍为重点,一是建立健全村委会的治保调解队伍,配齐配强治保调解员,并对新老治保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二是组建一支以民兵、党员、共青团员为主、由民兵营长或总支书记为队长的义务巡逻队,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逻查夜;三是在各村成立治安联防队,并把老年协会的成员纳入治安防范工作中来。二抓防范打击。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深入开展整治农村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完善以马公路沿线村委会、单位内部的治安防控网络,构建动静结合、点线面相互衔接、各种防范力量相互策应的社会治安防控格局。认真做好巩固“无毒乡镇”工作,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帮教措施,把巩固“无毒乡镇”和巩固“无邪乡镇”纳入巩固“平安”工作中。三抓内部管理。通过“平安**”创建巩固和“平安家庭”的创建,**乡把防范的范围延伸到了单位,要求各单位加强自己的内部管理,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增强服务质量。四抓流动人口管理。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1次,研究部署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对出租房和外来人口登记造册,全乡共有163名流动人口。建立外来人员和暂住人员的登记管理制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五抓群防群治。广泛开展警民联防、农户义务轮流值日、编组值日等活动,大力倡导各种形式的义务防范,努力扩大治安志愿者队伍,形成“社会治安人人参与”的群防群治格局。对群众进行按户编组,轮流值班。再在当地聘请一名德高望重的离退休老干部作为治安监督员,监督群众轮流值班的情况,在全乡群众中树立了“抓防范一家为大家、保平安大家为一家”的防范意识,提高了村民自防自治的能力。六抓“三室”建设。继续抓好村委会“三室”建设,不断完善“三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三室”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堡垒作用。七抓社区矫正工作。按照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定期帮教的工作方法,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村委会干部一对一帮教、亲属帮教等形势多样的帮教活动,为矫正对象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八抓铁路护路工作。抓好曲祖村委会铁路护路工作,确保不发生一起铁路交通安全事故。
县委、县政府一直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招商引资的环境保障工程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治本工程来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六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体系。我县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以及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人武部部长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六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进行调整充实。各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单位也相应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六五”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2012年建立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制定出台了《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考核办法(试行)》,明确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主体及奖惩措施,改变了过去普法工作中“小马拉大车”的局面,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是科学规划,全面部署启动。研究制定了县“六五”普法规划和“五五”依法治县规划,经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作出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深入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关于县2011—2015年依法治县规划的决议》,并以县委文件转发和印发了这两个“规划”,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效指导。2011年10月,召开了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对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总结表彰,对“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县里要求,也迅速启动“六五”普法。及时组织开展了“六五”普法、“五五”依法治县启动宣传周活动,掀起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
三是专兼结合,壮大普法队伍。组织抽调司法及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法律人才,成立“六五”普法讲师团,镇、村、学校设立法制宣讲员、法制辅导员,同时,大力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全县普法队伍不断壮大。采取举办培训班和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对普法讲师团队伍、法制辅导员和骨干宣讲员的培训,“六五”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0多期,培训普法骨干5000多人。
四是明确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定期听取主管部门的普法工作汇报,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县工作重点和党委、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了狠抓落实的工作合力。“六五”普法以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党政联席会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6次,召开普法领导小组会议10次,召开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工作会议3次,县人大先后20多次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审议,有力地指导和促进了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县委、县政府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普法经费由原来的2万元增长到目前的17万元,为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
二、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需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高起点推进
“六五”普法以来,我县按照规划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中心和大局,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开展“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活动。深入开展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教育和引导公民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是加强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宣传,服务招商与转调创工作。组织全县各相关部门加强市场经济和宏观调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大对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土地流转、知识产权、对外贸易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全县相关职能部门深入企业,开展“送法”活动,帮助企业提高防范能力。“六五”以来,共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讲座20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6000余次,为企业办理诉讼法律事务3500余件,有效地促进了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推动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三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及与社会和谐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配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了《人民调解法》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依法办事、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六五”以来,共开展“平安之夏”、“严打整治”等维护社会稳定宣传活动20多次;举办调解员培训40多期次。
四是关注民生,认真开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法制宣传活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大力宣传与改善民生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有关的法律法规。针对征地拆迁和城镇建设,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有关房地产、土地转让、房屋拆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利用“消费者权益日”、“全国土地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活动日大张旗鼓地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土地管理法》和校园安全等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50多次,有力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
“六五”普法以来,全县共开展大规模法制宣传活动70多次,举办各类法制讲座、培训班500场次,法制文艺演出300多场次。组织各类宣传月(周、日)活动75次,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突出重点对象,坚持“分类施教”,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不断增强
我县把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城(镇)务工经商人员和农民作为“六五”普法的重点对象,立足对象特点,坚持“分类施教”原则,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成效。
一是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为着力点,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我县积极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龙头带动作用,建立健全了党委(组)中心组学习、法制讲座、普法考试和任前考试等一系列制度,坚持机关学习日集中学习制度,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县里重大决策出台前都要从法律角度进行科学论证,确保了我县经济建设和各项工作的依法进行。“六五”以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4次,举办法制讲座3次,以县委党校为主阵地举办县镇领导干部法制培训班17期,培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2500多人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4000人次,农村干部参加法制培训班1700人次。利用“大讲堂”,邀请专家对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突发事件应对等法律知识培训2300人次,县普法办每年都组织全县干部进行普法考试,成绩及格率达100%。
二是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着力点,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在全县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程,村村设立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联络员,宣传法律法规,解答农民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充分发挥农村远程教育、普法一条街、农民夜校、法律图书室(角)作用,利用宣传栏、标语、编演普法文艺节目等形式,宣传与农村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六五”以来,利用群众工作日、乡镇大集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10次,发放宣传材料10万多份;利用乡镇党校,对各村法制宣讲员和调委会成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36次,受训人员8000多人;组织农村庄户剧团自编自演法制文艺节目52块,演出350多场次。通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提高了农村干部依法管理水平,广大农民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自觉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三是以和谐社区建设为着力点,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大力加强社区普法阵地建设,认真落实“六个一”工程(每处社区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一个法律图书室,一个法制学校,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每个社区都设立法律服务室,部分社区建立了法治文化广场,为村民学习法律知识、咨询法律问题、寻求法律服务提供了便捷平台,完善了农村普法宣传网络。“六五”以来,共深入社区上法制课200场次,赠送法律书籍5000余本,解答法律咨询70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8万人。
四是以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为着力点,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把法制教育作为全县中小学必修课,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县综治办、普法办、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规范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管理工作的意见》,为全县227所学校全部配备了法制副校长,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县关工委深入校园组织举办“学法、懂法、守法,争做四有新人”专题报告会。“六五”以来,全县法制副校长上法制课500多场次,县关工委共组织学校法制报告会30多场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五是以诚信守法经营为重点,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全县企业普遍建立了法律培训和法律顾问制度,县普法办会同有关部门每年都聘请法律、经济专家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送法到企业,为企业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六五”以来,举办企业法制讲座400多场次,受教育人员达2万多人次,提高了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水平。
四、依托地域特色,创新宣传形式,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日益凸显
“六五”普法开展以来,我县立足文化优势、地域特点,积极创新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宣传教育形式,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普法效果日益凸显。
一是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加强渗透宣传。注重挖掘我县“小戏之乡”、“书画之乡”的文化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创作编排了一批紧扣时代主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高质量法治文艺节目。组织开展了“县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创作展播法治宣传公益广告、举办法治文化摄影书画展,共征集书画、摄影作品500多幅,评出参展优秀作品150多件。组织优秀普法剧《东邻西舍》和《穿警服的亲兄弟》等进行巡演300多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六五”以来,全县共举办法制书画展120余次,群众自编、自演的各种法治类题材文艺节目达450多个,参加调演、汇演100余场(次),基层群众在享受艺术审美的同时,法律素质、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提高。
二是在新闻媒体开设学法用法专栏,加强直观宣传。整合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资源,设立法治专栏、法制栏目,普及法律知识,协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涉法问题。县电视台开设的《民生在线》、《百姓茶馆》、《新闻女生组》栏目,现已播出300多期;方言栏目《百姓剧》由普通老百姓表演现实生活中的涉法小故事,现身说法,深受群众欢迎;“普法网”,传递法治动态,解答群众咨询,方便快捷。新闻媒体以其独特的亲和力和影响力,成为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热点阵地。
三是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加强推介宣传。针对新时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出现的新特点、新问题,我县组织广大普法工作人员围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专题开展了调研活动,有力地指导和促进了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六五”普法以来,共撰写上报调研文章60多篇,其中《搭文艺舞台唱普法大戏》、《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等,被全国普法办《普法依法治理通讯》等国家级刊物采用。《健全机制丰富载体推动法治文化蓬勃发展》、《新形势下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调查与思考》、《创新理念凸显特色扎实推进新时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等文章被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及有关新闻媒体采用刊载推广。此外,300多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简报被国家、省、市普法部门、有关新闻单位采用。
五、全方位推进,“普、治、创”并举,“法治”建设水平稳步提升
我县坚持以基层依法治理、区域依法治理、行业依法治理为主线,全面开展法治创建工作,不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突出创建重点,注重示范引领,法治创建工作不断深化。
一是突出依法行政。实施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制定出台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推行政务公开,实行持证上岗,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组织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对行政权力进行梳理,共梳理执法单位50多个,梳理执法依据500多项,清理执法人员1600多人。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对全县50个行政执法部门履责进行全面检查,到目前,已开展执法检查活动300多次,有效地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六五”以来,全县未发生重大行政执法违法和徇私枉法案件。
二是突出公正司法。实行司法公开,政法和司法部门全部设立公开栏,将办案程序、收费处罚标准等张贴公示。执法司法部门普遍建立了执法质量考评制和首案负责制,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规范司法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县人大定期听取“两院”工作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先后组织23次部门法和行业法的视察检查工作。全县政法部门深入开展“三评三查”活动(“网评”评单位、“社评”评工作、“联评”评班子,执法行为抓督查、执法过错抓倒查、社会形象抓检查),从全县社会各界聘请监督员1000名,对司法工作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监督。
三是突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组织开展了以“法德教育、综合整治、建章立制、双约管理、文明创建”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不断健全农村群众自治机制。完善以“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村级组织管理制度,开展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法按程序撤销了原有的937个行政村(居),重新组建了345个中心村(居),设立村居法律顾问,村民依法办事和村级班子依法管理能力明显提升,村居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涌现出了一大批民主法治示范村。城关街道粟山村被司法部和民政部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辛寨镇大峪等9个村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依法治校示范校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也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已申报3个省级示范校,54个市级示范校。
四是突出全方位依法治理。围绕民本民生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社会、群众的需求为方向,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依法治理活动,巩固法治建设取得的成果。每年围绕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秩序、环境卫生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50多次,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处理,提高了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
(二)构建“一八三四一”工作模式,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着力提升社会管理依法治理水平。
一、今年深化司法监督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把握了指导思想的一贯性。本届以来,省人大对公检法司机关陆续开展了修改后的刑诉法执行情况的监督、规范执法公正司法情况的监督。今年,根据省委、省人大主要领导的要求,对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深化监督。在连续三年的专项监督中,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循序渐进,由浅入深,全面促进我省的司(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公正,把握了司法监督指导思想的一贯性,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公检法司机关的要求和期待。
(二)把握了工作推动的协同性。全省人大系统和公检法司机关对深化司法监督工作协调联动,配合默契。省人大内司委深入多地开展调研,先后召开三次全省人大内司工作座谈会进行专题研究,并通过实地检查、工作简报等形式,指导各地把握节奏,协同推进。省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厅、司法厅分别运用案件评查、专项督察、执法考评等方式,指导各地开展自查自纠,边查边改。与此同时,各市、县(市、区)制定方案,深入推进,在贯彻省人大部署要求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坚持多措并举。杭州市将深化司法监督与反贪反渎、经济犯罪侦查等专项监督工作相结合;宁波、舟山市与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相结合;温州市突出立案和执行两个重点问题、金华市突出主要业务部门和基层庭队所两个重点对象开展监督;湖州市专门组织了关注公正司法、代表一线视察活动;嘉兴、衢州市深入市县司(执)法基层单位逐个听取意见;绍兴、丽水市列出问题清单进行“健康体检”;台州市早谋划早部署,严格督促自查自纠工作。各市人大工作各具特色,效果逐步显现。
(三)把握了深化监督的创新性。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各级人大以发现问题、梳理问题、指出问题、督促整改问题为重点,深入推进司法监督工作。情况反馈后,公检法司机关普遍认为,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实在,对推进公检法司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表示认真整改。二是改进调研方式。既有面对面听取公检法司机关的汇报,又有背靠背征求纪委、政法委、等部门的意见;既直接听取律师、基层干部群众、企业家代表的意见建议,又深入实地了解监狱服刑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看守所羁押人员的反映,获取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增加了调研的实效性。三是把握关键环节。在调研的基础上,内司委分别上门召开座谈会,向公检法司机关主要领导当面反馈调研情况,对成绩充分肯定,对问题直接指出,意见建议实实在在。公检法司机关向常委会的专项报告,不讲常规工作,而是就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向常委会作报告,随后进行满意度测评,目的在于进一步促进整改。
(四)把握了代表参与的广泛性。全省人大在深化司法监督工作中,注重发挥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建议,积极邀请代表参与调研活动。省人大内司委在代表履职平台上向省人大代表发函征求意见,并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和吸收。每次调研活动,都邀请当地三级人大代表参加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广大代表对深化司法监督工作也给予了大力支持,有的省人大代表全程参与了省人大内司委在当地组织的调研活动。
(五)把握了问题整改的实效性。省人大内司委向省公检法司机关反馈意见后,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即认真研究,有的当场作出分工,有的专门召开党委会和全省电视电话会,研究整改举措,分解落实任务。反馈至今不到2个月,整改工作初见成效,对一些能够整改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也落实了责任,列出了计划。深化司法监督工作开展以来,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出台了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七条规定;省法院开展了千名律师民主测评活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依法保障律师执业的措施意见》;省检察院围绕涉案款物清理、律师会见制度落实等重点问题,对11个市检察院和20个县级检察院进行了专项督察;省公安厅修订完善了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办法;省司法厅会同公检法出台了《关于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等。
二、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成效
调研中,各方对近年来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1.队伍素质有提升。公检法司机关重视加强对司(执)法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和教育引导,不断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通过“三严三实”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司(执)法工作人员强化纪律意识,积极践行司(执)法为民宗旨。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督促司(执)法工作人员严守铁规禁令,切实改进作风,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制度建设有深化。公检法司机关重视制度建设,努力把司(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切实规范司(执)法行为。结合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法院系统探索建立科学量化的案件质量监管机制,针对办案涉及的各个环节,自动生成办案数据 “体检表”,运用大数据分析办案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检察机关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积极推广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转变司法工作人员办案方式,规范办案行为。公安机关围绕“又好又多”执法办案体系,以执法规范化工作为抓手,规范执法行为。司法行政机关及时出善有关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罪犯奖惩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指导执法实践。
3.司(执)法公开有推进。省法院高度重视“阳光司法”,连续几年请第三方机构对全省各级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进行评估,并公布结果。在中国社科院2015年中国司法透明指数评估中,浙江省高院、宁波市中院、宁波海事法院均列全国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和海事法院榜首。检察机关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推进互联网上案件流程信息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等机制,邀请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推动检务公开。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推行警务公开、狱务公开,开发执法办案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执法办案信息。
4.司(执)法保障有加强。公检法司机关通过加强硬件设施和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强化司(执)法保障,规范司(执)法行为。法院系统扎实推进“浙江法院互联网+审判”改革项目,“点对点”网上查控财产执行机制、网上司法拍卖机制、数字化法庭改革等多项措施,已经运行。检察机关加强办案工作区建设,完善同步录音录像设施,用技术手段规范自侦工作。公安机关大力推进办案功能区建设,不断规范办案区的设置、管理、使用。司法行政机关全面深化智能化现代文明监狱建设,对监管区域、执法岗位的视频监控实现了全覆盖,同时积极推进县级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和执法大队建设,不断完善监管教育帮扶体系。
(二)主要问题
调研中,各方也反映了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在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省人大内司委针对公检法司的具体情况,分别作了梳理,经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已当面作了反馈。归纳来看,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司(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端正。一些基层司(执)法工作人员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重办案轻规范、重口供轻其他证据的问题,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司(执)法理念还需要进一步转变。少数司(执)法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意识还不够强,工作不够细致,作风不够深入,律己不够严格,影响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认识与认同。少数司(执)法工作人员执法不够严格,程序不够规范,简单就案办案,办案社会效果不佳。
2.严格、规范司(执)法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有的公安办案人员调查取证不够细致,证据收集保存不够全面规范,有的基层公安机关办案工作区使用不够规范,有的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还不够到位。公安协辅警人员数量众多,素质参差不齐,问题反映较多,影响了公安整体形象。看守所对入所羁押人员以健康为由拒绝收押的情况依然存在,有关方面对此反映强烈。二是有的基层检察人员在办理自侦案件时,没有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正常的休息时间,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的执行还不够严格,职务犯罪案件律师会见难的问题反映也较多。三是有的法院立案登记标准的执行不够统一,立案难现象依旧存在。民事执行工作意见反映比较集中,法院的案件执结率与群众的实际感受相差较大。四是有的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理念还有待进一步转变,社区矫正工作措施手段还较为单一。此外,基层对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考核工作反映也比较多,有的为了完成考核任务,忽视执法过程的规范,影响执法质量。
3.廉洁司(执)法的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公检法司机关经过多年努力,采取多种措施强化管理,加强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调研中大家也提出,公检法司机关队伍庞大,管理难度大,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廉政风险也不容忽视,少数司(执)法工作人员身份意识欠缺,与当事人交往过密,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情况依然存在,有一定数量的司(执)法工作人员因违法违纪受到刑事和行政处分。据省检察院提供的数据,2013年至2015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处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16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62人,渎职侵权犯罪101人。公检法司机关内部也各自立案查处了一定数量的违法违纪案件,涉及、失职渎职、违反工作纪律、违公德等几个方面。
三、进一步推进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的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规范和公正是司法工作的永恒追求。要切实加强队伍教育管理,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法治的队伍。一是提升思想理念。要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提升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法治理念和宗旨意识。二是提升司(执)法能力。要继续加强法律和业务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转变执法理念,提高办案能力,要切实加强对下指导,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类型案件,提高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加强人才梯次配备,促进队伍良性发展。三是提升职业道德。要加强教育引导,树立法律信仰,增强职业荣誉感。要从严管理队伍,牢固树立底线和红线思维,严格防止与当事人、律师的非正常接触,严格约束业外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要认真剖析违法违纪案例,举一反三,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队伍。
(二)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通过多年的努力,公检法司机关各项工作的制度日趋完善,关键还是要狠抓落实。一是加强制度学习,要通过学习让每个人对各项制度了然于胸、内化于心。二是规范制度落实,要切实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同一事项要尽量统一做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执行异化。三是强化落实责任,要建立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制,执行不力的要严肃追究,以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力。四是强化监督推动,要通过内外部监督机制,切实推进制度落实。
(三)进一步深化监督管理。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推动体制机制完善,提高工作实效。严格落实司(执)法责任制和内外部人员干预执法办案登记报告等制度,加强监督制约,高标准严要求,切实规范司(执)法权力的配置和运行。一是要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上对下的监督管理,落实后置环节对前置环节的监督制约,实现司(执)法的全过程留痕。要认真研究考核评估工作,科学设定考核内容,消除消极因素,发挥积极作用。二是要完善公检法司机关之间相互监督制约机制,按照刑诉法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相互间科学的配合和制约机制。三是要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敢于监督更要善于监督。四是要健全制度、畅通渠道,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一、坚持以人为本,缓解社会热点焦点问题
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在我市确实程度不同地存在,并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此,我们已经和正在采取以下措施:
1、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和药品统一降价政策,完善医疗信息公示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实行医疗违规收费查实免费制,建立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临床用药超常预警制度和不当处方内部公示点评制度,积极试行住院按单病种限价收费,大型设备检查和部分检查项目报告单互认,一、二级医院的“药占比”必须达到规定要求,市属医院每门诊人次平均费用年增幅保持“零增长”,每出院人次平均住院费用年增幅不超过5%。
2、改革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机制。加大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力度,完善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机制,逐步推行岗位工资制。严禁医务人员收入与医疗收费直接挂钩,坚决取缔科室承包、开单提成、小金库等违规行为。
3、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按照2005—2010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以创建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市为契机,年内完成10个建制镇13所卫生院向具备“六位一体”功能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型过渡,建成146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并实行镇村一体化管理,做到“小病不出社区、不出乡镇”,为居民提供经济、便捷、主动的医疗卫生服务。
4、深化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不断改进药品、医疗器械购销监督管理机制,集中招标采购公开化、规范化,加强药品配送的组织协调、规范操作和监督管理,试行药房托管工作,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规范购销渠道和药品市场秩序,有效遏制医药购销和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5、提高合作医疗结报比例和封顶水平。逐步提高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今年提高到130元,1-8月共筹集资金6718.15万元,门诊、住院补偿共6.08万人次,金额为3074.72万元,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扩大人群覆盖面,完善弱势人群的医疗救助制度,解决贫困农民看病就医问题。科学制订和调整补偿方案,降低报销起付线、提高补偿封顶线。建立老年人个人账户,开展70岁以上居(农)民免费健康体检,减少大病发生的风险。
二、整合卫生资源,提高农村医疗服务能力。
1、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乡村医生的管理,206名社区现有人员参加省厅举办的转岗培训,目前已完成了836名乡村医生两年一次的业务培训和年度考核。尽快出台加快全市农村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办法,今年年内完成至少100名全科医师培训。
2、加大卫生支农力度。实行市属医院主治医师晋升前到卫生院支医制度,每年市属医院下派10名后备干部到卫生院挂职锻炼,加强对卫生院在职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采取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巡回医疗、双向转诊、委托(合作)管理等方式,加强对基层社区卫生服务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帮助,扶持农村卫生院建设发展。
3、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岗位竞聘选聘制度,卫技岗位全面实施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实行评聘分开,试行高职低聘、低职高聘,切实执行待岗、解聘、辞聘制度,健全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推动医疗集团化经营。鼓励市属医院与建制镇卫生院组建医院集团,充分发挥好市一院、中医院医疗服务集团的作用,双向选择,人员互派,从管理、技术到人才培养全方位帮扶。
三、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障食品卫生安全。
1、全面提升卫生执法工作水平。加强卫生监督员队伍建设,建立奖惩制度,强化依法行政、监督和“四五”普法考核,继续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简政提速。严格医疗机构、人员、技术准入和监管,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实施行政许可“阳光操作”。
2、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将食品卫生执法监督摆在卫生综合执法监督的重要位置,深入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食品放心工程”。加强食品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信息、监管信息、诚信信息、不良记录信息等信息库,提高食品卫生监管水平。
3、强化打击非法行医长效机制。继续开展以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为重点的医疗服务市场整顿工作。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核准诊疗范围执业、任用非卫技人员从事卫技工作、科室对外承包等违法行为,严格查处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医疗宣传,维护医疗市场正常秩序,保障群众就医安全。加强个私民营医疗机构的管理,强化医疗机构执业校验,推进医疗机构诚信服务等级评定工作。
四、推进行风建设,努力提升卫生行业形象。
1、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对掌握物权、财权等重点岗位人员满3-5年(科长岗位3年、经办岗位5年)进行轮岗。运用正反两方面特别是身边的典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2、认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积极配合市行风评议组做好评议的各项工作。加强行风巡查力度,不断完善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做好院务、医务和党务、政务公开,规范公示的内容、渠道和时限,重点公示容易产生不正之风的内容。采取各种措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卫生工作的满意度。
3、大力推进卫生文明行业创建。在广大医务人员中开展“德技争先竞赛活动”,各医疗卫生单位今年要创成示范集体(病区、窗口)各10个,并积极开展文明单位争创工作。充分整合工青妇和各医学团体的力量,组织实施好第十六届“白求恩杯”各个竞赛项目,推进文明单位建设进程,使一批单位文明建设层次得到提升,为创建市文明行业奠定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