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安全的重要性汇总十篇

时间:2023-08-25 17: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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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安全的重要性

篇(1)

目前,我国许多业内人士对金融风险,金融危机以及金融安全混为一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前些年亚洲经济危机爆发之后,我国对金融安全也逐渐重视起来,金融危机,金融风险以及金融安全之间的相关性和区别也逐渐显现出来。以及在金融全球化的趋势中,金融安全问题的不断衍生,金融企业应当对这些变化进行动态适应。

1、金融风险、金融危机、金融安全

1.1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

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在一定的因素的影响下,金融风险会转化成金融危机,但二者之间也存在着很大的区别。金融风险是指金融结果会偏离预期结果的可能性,金融风险通常指金融结果的不确定性,既有可能会有收益,也可能会有损失。金融风险的存在是金融机构中经济运行的常态状况。金融风险具有可避免性,避免金融风险信息的掌握很重要,信息掌握的越全面,及时,避免金融风险的可能性就越大。金融风险还具有可测定性,在进行金融行动时,先进行预测,估值。在金融风险中,一方面损失了,可以从另一方面采取措施进行弥补,前提是要有全面的准备。金融风险还可进行转嫁和分散,可转嫁给众人,他人,也可将其在时间、空间方面分散,慢慢消化,或者在其他机构消化。我国在金融风险处理方面还有很多不足,如人们对风险的意识不够,人们认为金融机构有政府支撑,不会破产,且不注意自主掌握和分析信息来避免风险。又如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使各地金融机构的实力差距过大,使其承受金融风险的能力也不一致等。

金融危机与金融风险不同,金融危机是指金融体系与金融制度发生混乱和动荡。金融风险具有不确定性,金融危机则具有现实性,指已经发生。金融危机由金融风险转化而来,且金融危机的形成受很多因素影响,一是政府对风险进行保障,有了政府的出面,金融风险一般不会转化成金融危机。二是金融机构的信用度,信用度高,风险也不会转化。三是在风险有扩散的趋势前,立刻进行制止,控制范围。四是对风险的的承受和消除的能力,承受能力强,有条件进行消除,也可避免发生金融危机。

1.2金融危机与金融安全

金融危机的爆发影响着金融机构的安全,但金融不安全并不仅由金融危机造成的。金融危机一般会对整个国民经济造成致命的影响,因为此国家在金融领域发生了混乱和动荡,并对该国的金融机构产生严重的影响。

金融安全是指一种动态的安全,尤其在金融全球化的负面影响下,金融危机也迅速扩散,对国际金融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引起了金融领域的动荡。进而金融安全问题也逐渐被重视起来,并作为一个应对其负面影响的重要战略提出。金融安全是一种动态发展的状态,因为经济的运行态势也在持续不断的变化着,而金融安全的状态则是在这一过程中的不断调整中实现的。一个国家经济的独立是金融安全状态存在的基础,只有经济独立,国家的经济发展才不会被其他国家牵制,金融安全的隐患才能消除,才能对金融安全进行维护。在金融全球化的影响下,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差距也被加大,国际金融中也相应的存在一些不公平的现象,使得一些国家开始重视金融安全。因为各国国情的差异,金融安全问题也程度不同,并且各国对金融安全的维护的能力也有强弱之分,影响金融安全的因素也不相同。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当发生金融危机时,政府及金融机构都通过行政资源和经济资源来控制局势,进而摆脱金融危机。行政资源一般是社会力量以及国际的支持等,经济资源则更为重要,而这些都取决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一个国家在国际金融体系的位置也影响着此国家维护金融安全的实力。就西方的一些发达国家而言,它们在国际金融占有主导地位,维护金融安全的资源也很丰富。因此,即使金融安全出现了问题,这些发达国家也会对金融危机的扩散进行制止,继而维持其稳定的发展。而发展中国家则相对处于劣势,它们无力改变国际金融市场,且国内的金融体系也不够完善,还会受到发达国家对金融资本的控制。所以一旦发生金融安全问题就会危及其金融体系和制度的稳定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安全。

2、金融问题上的的防范与策略

2.1适当的金融创新

在金融全球化的影响下,国际的金融形势也日益复杂起来,因此,国家的应对策略很重要。当代金融风险引发金融危机的因素是金融创新,金融创新具有两面性,多样性的金融创新产品能够分散金融风险,中国应当进行适当的金融创新,健全和丰富我国的金融体系,增强其对金融冲击的抵抗能力,在面对动荡时,使企业,金融机构能分散风险,使中国经济在面对危机和波动时能富有弹性和韧性。当然,在进行多样化的金融创新时,应注意联系现实风险收益适当创新,过度创新会使风险过度积累,导致金融风险的增长。

2.2人才的培养和各国的联手合作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金融市场,提高自身在处理金融风险方面的能力是必须的,因此,对金融风险管理人才进行培养,提高识别和管理风险的能力。从根本上避免所有由金融风险带来的损失。在金融全球化的时代,金融危机不但会在一个国家发生,还会引发一系列的影响,造成更多国家陷入其中。发达国家引发的金融危机,也会让许多发展中国家受到牵连,因此各国联系在一起共同应对和解决金融危机是维护各国经济共同利益的必要方法。所以,应当对那些在国际金融体系占据主导地位的发达国家加强其国际责任,同时,也应让发展中国家更多的发挥其在国际金融体系的作用,进而提高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同时也维护了各国家的经济稳定。

总之,随着金融全球化的不断发展,金融市场也更加复杂,应弄清金融危机,金融风险和金融安全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并加以深刻研究和运用。且通过经济危机的爆发和解决的过程,应意识到金融风险的避免,金融危机的防范制止以及金融安全的加强和提高是至关重要的。

参考文献:

篇(2)

一、引言

金融全球化对世界金融发展既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也有加大风险的安全问题,对于我国而言,金融全球化给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对我国的金融安全也会产生威胁。面对安全风险,我们要做的不能是逃避,要在金融全球化的形势下,实施全面有效的安全防护对策,在保障金融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利用金融全球化的机遇发展我国的金融事业。

二、金融全球化背景下我国金融安全

(1)金融全球化概述。金融全球化是在全球化的一个方面,是各个国家逐渐打破金融管制而利用金融手段促进本国经济发展的一项策略,金融全球化自20世纪80年代产生开始就迅速发展壮大,包括金融市场规模的扩大、开放程度的提高、管制政策的放宽以及流动性和创新性的突出等。但是在迅猛发展的同时,金融全球化给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带来的不仅是促进和机遇,还有对国家金融安全的负面影响,包括对经济产生的打击、金融危机波及国家政局产生的动荡。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金融市场逐渐对外开放,也就是我们已经加入到金融全球化的发展中,面对金融全球化所具有的严重后果风险,我们不得不深入考量我国的金融安全问题。

(2)我国金融安全的问题。金融安全是金融全球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金融交易过程中难以完全避免的风险,这一风险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多是由发展中国家承担的,因为发达国家金融业较为成熟,在金融技术和金融工具等方面占有绝对优势,而发展中国家在金融交易信息、交易市场等多方面都较为落后,对风险的化解和抵御能力都不及发达国家。因此,对于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我国而言,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维护我国金融安全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金融安全问题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都要重点关注的课题,我们要不断扩大金融开放与国际金融体系相融合,吸引国际金融资本进入我国金融市场,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同时对我国的金融市场进行改革完善。在这一发展过程中,开放程度越高就会使得金融安全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也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

三、我国金融安全面临的现状

(1)金融全球化给我国银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在金融体系中银行是核心,银行的经营情况直接反映着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否,一旦银行出现经营风险,则会给整个国家的金融业带来连锁的风险,严重的就会发展成为金融危机。我国银行业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取得了飞跃的发展和进步,但是在现有银行经营体制中还存在一些制度上的不足,受过去计划经济影响因素还存在。因此,在市场化运营、不良资产、创新等方面与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对于其之间的竞争也是十分不利的。在金融全球化的影响下,我国银行业经营的一些业务不可避免地要对外开放,特别是加入WTO时也承诺了逐步开放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并逐渐取消一些限制,外资银行的进入将给我国银行业经营带来巨大的挑战,因为外资银行具有资本上的优势,也具有成熟的经营策略和更加优秀的银行人才,利率上也会相比国内银行更低,客户的流失将会成为国内银行的最大经营发展困境。

(2)金融全球化给我国金融市场带来的巨大的冲击。我国的证券金融市场发展较晚,当前正是快速发展的阶段,这一阶段证券投资收益率较高,这是很多的发达国家也无法相比的。在金融全球化的影响下,很多的国外资本也流入中国,但是我国的证券金融市场规模还较小,大规模的外资进入会使得证券价格被抬高,形成虚高的局面,一旦外资撤出将会给我国证券金融市场带来致命的打击。

金融全球化对我国金融市场带来的冲击还体现在货币市场,因为货币币值的变化也会吸引外资的流动,在人民币升值的预期中,大量外资流入我国,这给我国金融市场的融资带来了机会,但是由于我国金融市场机制还存在一些漏洞,在利用这一过程中实际上也存在巨大的金融安全隐患。人民币升值会引发国内的通货膨胀,会给国内市场带来动荡,这也是我国当前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的原因。金融全球化还对我国的外汇市场带有一定的冲击,因为在金融全球化影响下外汇管制必然会逐步放宽,外汇贸易也将逐步扩大,各类期货、期权贸易都会使得外汇交易量大幅上升,政府的干预也将难以发挥有效的作用,同时外汇管制的放宽还会使资本外逃更加容易,这也是严重影响我国金融安全的因素。

(3)金融全球化对我国金融宏观政策调控的冲击。金融全球化的影响下,我国参与全球金融竞争的除了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包括金融制度体系也将接受严峻的挑战,也就是说我国的金融宏观政策调控也要顺应金融全球化进行改革完善。这种改革往往是由于形势所迫而被动进行的强制性的改革,在改革难度上也会比有计划的主动改革更难。金融宏观调控政策主要包括货币政策调控、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等,但是面对金融全球化,由于外资银行和外国资本的进入,会对我国的金融市场产生较大范围的传导性影响,无论是进行货币政策的调整还是央行政策的调整都有较大的难度,同时由于外国银行和资本涌入也会使得对资本流动风险的政策调控难度加大,对人民币汇率的变动也会受到更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以上因素都会影响我国的金融宏观调控政策调控,也加大了政策调整的难度。

四、面对金融全球化我国金融安全的发展策略

(1)稳步有序地开放我国金融市场。金融市场的开放应当从政策上加以全面的规划,要做到以保障安全为必要进行稳步有序的开放。在具体的开放进程安排上,要在金融自由化和开放的基础性上做好保障性措施部署。我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要结合我国入世时的承诺和我国金融市场的现状,选择有利的时间和适当的开放程度,稳步扩大开放程度。针对我国金融市场中包括银行在内的竞争实力不强的问题,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要加强自身能力的提高,为参与金融全球化竞争锻炼好自己,具体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市场,从参与竞争中学习更多的经营发展策略和金融创新手段,结合自身的情况进行国内金融机构的改革与创新,提升竞争能力,为面对金融全球化做好自我实力的备战。2)通过稳步的开放金融市场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完善,开放金融市场与金融安全并不是完全对立的,通过开放金融市场也能够为我国金融市场的制度完善提供动力,有压力才有动力在金融市场开放与金融安全发展上也是适用的。3)在开放金融市场的过程中要加强对国际资本流入我国的安全监管,尤其是对于大量的资本流进流出要进行必要的安全监管是极其重要的,可以通过政策规范加以管理约束等。

(2)加快我国国内金融制度改革完善。维护金融安全是一个国家金融制度的题中之意。因此,从根本上来说面对金融全球化给我国带来的金融安全风险要依靠我国金融制度的完善加以防范,而不能通过逃避和排斥金融全球化来解决。金融制度的改革完善要加强金融安全的防范,在这一方向上要对造成金融安全风险的因素进行全面的考量,以此为基础建立起防范风险为核心的金融安全制度。金融安全制度的完善也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在金融制度改革中对经济体制、金融体制和企业的体制进行创新,逐步与全球金融市场相适应建立现代金融制度,同时还要针对我国中央银行的管理进行调整,将宏观调控方式由直接转为间接,在市场调控的基础上进行风险防范。二是在金融制度改革中要建立起有效的监管制度,尤其是对于风险较高的货币市场、资本市场要通过健全的监管制度加以规范,对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管理也要制定安全防范的具体标准。三是对金融机构的操作性风险进行防范,包括禁止金融机构的违规行为、禁止不符合条件的市场准入,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严格的限制以及其他一系列的内控管理措施的制定。

(3)加强金融市场的监管,建立金融安全预警机制。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为了保障金融安全除了建立完善的金融制度,还要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对金融机构的经营和风险进行全面的监管,确保信息的全面完整和准确披露。在新形势下加强金融市场监管的手段也要进行创新,包括对合规性的监管、对风险性的监管,监管的有效关键是要对所涉业务全面的监管,保持银行经营体系稳定,同时还要加强监管部门对风险的预测分析,一旦发生风险还要有及时的反应来化解风险。监管还主要是事前的监管,事前的监管主要是通过对新业务产品进行科学的评估,对其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有效措施防范。对金融市场的监管主要是由政府部门来完成的,但是需要掌握好职能范围,不能对金融业务有超范围的干预,还要与金融政策相统一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而今后还要不断促进金融机构形成内部自我监管以及行业社会的监管。

(4)维护我国金融安全需要与国际接轨。金融全球化所带来的金融安全问题并不是我们一国单独面临的,是各个国家都需要进行解决的,同时这一安全问题还会产生连锁反应。因此,对于金融安全的防范一定要加强国家之间的合作,要通过建立国际统一的金融安全防范体系来为各国的金融安全提供保护。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我国在保障金融安全时还要注意发展金融业的效率,安全是基础,效率是目标。

参考文献:

[1] 黄萍,等.人民币升值预期下的金融安全问题研究[J].甘肃科技纵横,2005(2).

篇(3)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09)10―0047-07

一、引言

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引起了国内外各界对国家金融安全问题的关注,而当前的国际金融危机使该问题再度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中国金融业正处于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一方面自2006年11月加入WTO之后,国际金融风险与危机对中国金融体系的冲击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外资金融机构的不断涌入和非国有金融的迅猛发展,带来市场结构的显著变化,使得市场竞争与经营风险不断加大。同时,国有金融的治理机制正面临深刻变革,而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又相对滞后,使中国面临着日趋严峻的金融安全问题。

鉴于金融安全的重要性及其影响因素的复杂性,国内外学者已从不同角度对该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从目前所掌握的文献资料看,关于金融安全实证研究的成果还较少。国内学者刘莉亚等(2003)、董彦岭等(2009)分别对新兴市场国家及全球60个国家银行危机与货币危机的共生性关系及共生因子进行了实证研究;伍志文(2002,2003,2008)、沈悦等(2007)、万晓莉(2008)等从金融脆弱性、金融安全指数、银行系统风险方面对中国金融安全进行了实证研究。

虽然国外学者目前还没有明确提出和界定金融安全的概念,但已有许多学者对银行危机的成因及其预警和金融安全网的设计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其中的代表性结论是:Fisher(1933)对1929年金融危机的成因进行了研究,发现金融危机是由引发债务一通货紧缩的金融事件形成的。ICMinsky(1964)gk为,银行体系自身存在着脆弱性,并且银行脆弱性、银行危机与经济周期变化之间的关系是内生的,政府干预不可能从根本上消除银行脆弱性。Diamond和Dybvig(1983)的银行挤兑模型分析表明,正是存款人的恐慌心理导致了危机的传染和金融体系的不稳定。Mishkin(1999)通过新兴市场国家的研究表明,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导致了一国金融体系的不稳定,并且这种不稳定状态在外部冲击下,形成了货币危机,再由货币危机引起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财务状况恶化,最终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Corsetti等(1999)的模型分析表明,形成亚洲金融危机的根源是企业过度投资、高负债及其道德风险与政府赤字融资所导致的不可持续的外部不平衡,因而改革金融体系、保持一国经济内外平衡,是维护金融体系长期稳定的主要措施。Can(2004)的实证表明,银行业市场结构与金融稳定性之间存在直接关联。过度竞争将降低金融机构的特许权价值,引致金融机构的过度风险行为,从而造成金融体系的不稳定。Diamond和Rajan(2005)发现,银行倒闭具有传染性,但传染性并非源于银行储户的恐慌或银行间的契约纽带,而是银行特定的资产负债结构所致;银行的流动性问题与偿债问题相互作用并相互转化,最终造成了银行危机。Kane(2001)认为,在金融安全网的设计上,必须明确银行、纳税人、监管者的责任,确保各方行为的透明度;并且只保持安全网官员的政治独立性是不够的,还必须通过制度设计产生私人部门约束银行的安全网体系。

本文更加关注金融安全及其影响因子的实证研究。该方面的研究自亚洲金融危机后多了起来,代表性成果有:Sachs等(1996)利用线性回归方法建立了危机预警模型――STV横截面回归模型,结果发现实际汇率贬值越高、国内私人贷款率越高,国际储备/M2比率越小,金融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大。Demirguc-Kunt等(1997)的研究表明,随着通货膨胀率的上升,发生银行危机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加,因而通货膨胀是宏观经济因素中能够预测银行危机的主要指标。旧Kaminsky等(1998)选择了过度借贷周期、银行挤兑、货币政策、经常账户、资本账户、经济增长等六大类20个指标,对20个国家25年间的货币危机和银行危机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国际银行体系正趋于脆弱。㈣Berg等(1999)在Kaminsky等人的研究基础上,增加了M2与储备比率、经常账户与GDP比率两个指标,并用1995年4月25个国家的横截面数据,成功地模拟预测了亚洲金融危机。Edison(2003)在Kaminsky等人的研究基础上,又增加了美国产出、七大工业国产出、美元利率、油价、广义货币与外汇储备水平值比率、短期债务变动与外汇储备变动比率、短期债务与外汇储备水平值比率等7个变量,构建了金融危机预警模型,并成功地模拟预测了1997-1998年问发生在西方工业国家的一些金融危机。Bussiere等(2006)利用多元logit模型构建了一个金融危机早期预警模型,通过1993-2001年间20个新兴市场国家数据的实证检验,发现这种多元logit早期危机预警模型能够更准确地预测金融危机。

本文在上述研究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选择微观金融、宏观经济和国际金融市场三大类17个指标,并根据各类指标对国家金融安全的不同影响各赋予了不同权重,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对各类指标进行综合打分,再结合主观权重构建了国家金融安全指数。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对影响中国金融安全的主要风险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本文的主要创新在于,在金融安全指数的估算上引入了微观金融稳健经营指标,改变了以往以宏观因素为主的估算方法,使估算出的金融安全指数更具合理性,也更全面地反映了中国金融安全的实际状况。同时,本文还进一步对影响中国金融安全的风险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到了威胁中国金融稳定和安全的主要风险因素,为中国有效防范国际金融危机提供了有益的理沦尝试。

二、中国金融安全指数的构建

(一)金融安全指数构成指标的选择及权重设置

1 金融安全指数构成指标的选择

本文估算金融安全指数的主要目的是客观描述中国金融安全的状况及其变化,而不用于预警,故在金融安全指数构成指标的选择上与以往研究有一定的区

别:(1)本文所选指标均与金融安全呈正相关关系;(2)在具体单个指标的选择上,未专门采用银行存款这一广泛使用的指标,取而代之的是资本充足率、资产收益率(ROA)、存贷比等反映金融机构经营状况的指标;(3)未将考察重点集中于国有银行的信贷领域,而是综合考察中国主要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经营业绩及流动性状况;(4)对经常账户类指标进行了精简,将出口额、贸易条件、实际汇率、经常账户余额与GDP之比等指标简化为经常账户余额一个指标;(5)鉴于中国证券市场尚不成熟,股票价格指数并不能客观反映宏观经济基本面和上市公司绩效,故放弃了证券市场价格指数这一同样被普遍采用的指标;(6)考虑中国拥有巨额外汇储备和相对较少的外债余额,外债偿债风险并非影响金融安全的重要因素,因而未考虑外债指标。

在借鉴以往研究文献的基础上,本文在金融安全指数的估算上还增加了以下新指标:(1)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因为这两个指标的高低对一国金融安全有重要影响;(2)经济景气指数,因为该指标直接反映了经济主体对当前及未来宏观经济形势的判断和预期,也是反映金融市场运行状况和金融安全的重要指标;(3)资本跨国流动规模,因为中国是外资流入和利用大国,资本大规模的异常流人和流出,会对中国经济和金融市场的稳定产生重要影响;(4)美国、欧洲、香港三个代表性证券市场股票价格指数,因为该类指标一方面反映了国际经济、金融的运行状态,另一方面也会对中国经济、金融及外资流动产生重要影响。表1详细列出了本文选择的三大类17个指标。

2 金融安全指数构成指标的权重设置

鉴于中国自1949年以来未曾发生过严重的金融危机和系统性金融风险,故无法通过历史事件来检验各指标在预测危机中的表现。为了客观准确地估算金融安全指数,本文采取了主观赋值与主成分分析(客观赋值)相结合的方法来确定各指标的权重。首先,根据以往相关研究成果和本文对金融安全影响因素的调研与判断,将17个构成指标分为微观金融稳健经营、宏观经济和国际金融市场三大类,分别赋予0.5、0.25、0.25的权重;其次对每大类中各指标进行主成分分析,提取主成分的标准化值(表示为每个大类中各原始变量标准值的加权平均值);再根据各主成分的方差贡献率,对各大类进行加权求和;最后,根据各大类的主观权重,计算出各年度金融安全指数。对三类指标权重的主观赋值主要基于以下考虑:(1)微观金融主体的稳健经营是构成一国金融安全的内在基础,而宏观经济和国际金融环境等外部因素对一国金融安全也产生重要影响,本文认为内因与外因的重要性没有显著差异,因而均赋予0.5的权重;(2)在外因方面,中国加入WTO后,特别是2006年11月逐步全面开放金融市场后,国际金融因素对中国金融稳定的影响明显增强,基本上可以等同于国内宏观经济因素对中国金融安全的影响,但目前无法准确区分两者的差异,所以赋予相同的0.25的权重。

(二)数据来源、处理与金融安全指数的计算

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由于1998年之前部分银行的稳健经营指标数据不完整,所以本文选择了1998年至2007年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恒丰银行等15家中国主要的商业银行为研究样本。资本充足率、资产收益率和商业银行存贷比数据均来源于各年的《中国金融年鉴》,和巨潮资讯网;内部控制机制为虚拟变量,2003年国有四大商业银行改制上市前为0.5,2003年后为1;宏观经济方面选择了1998年至2007年间GDP增长率、经常账户余额、财政盈余、外汇储备、经济景气指数、企业盈利水平、居民收入、房地产投资规模为样本,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外汇管理局网站、中国经济景气检测中心网站和各年的《中国经济年鉴》;监管及信息披露为虚拟变量,2003年“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格局成立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实施之前为0.5,2003年之后为1;国际金融市场方面选择了1998年至2007年间中国外资流人流出规模、美国道琼斯工业指数、伦敦金融时报指数和香港恒生指数为研究样本,数据来源于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和锐思金融研究数据库(见表1)。

2 金融安全指数的计算

用上述样本的指标数据和SPSS16.0统计软件,可得到每一类指标的所有主成分及每个主成分对应的特征值、每个主成分的方差贡献率及累积方差贡献率(见表2、表3和表4)。

综合考虑方差贡献率及特征值大小,本文选取微观金融稳健经营指标的前两个主成分、宏观经济指标的第一个主成分、国际金融市场指标的前两个主成分分别为三大类指标打分。计算中,各主成分的权重为其方差贡献率,各主成分标准化值向量由SPSS16.0生成。计算得到三类指标各年的分值(见表5)。

根据三类指标各年的合成分值,采用以下公式估算出中国的金融安全指数。估算结果见表6。

FSI=MICRO×05+MACRO×0.25+INTERNATIONAL×025

(1) 根据表6的估算结果,可以绘制出中国1998-2007年间的金融安全指数趋势图(见图1)。

由表6和图1的变化趋势可以看出,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及金融机构风险意识和风险控制的加强,中国的金融安全状况总体上逐步得到改善;特别是在2003年开始中国金融安全状况有了明显的提升,这说明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及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改制与上市,对中国金融安全的改善起到了积极的显著影响。另外,2007年中国金融安全指数有较大的提高,说明白2006年底全面开放金融市场后,中国的金融安全状况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三、中国金融安全的实证检验

(一)实证模型变量选择与说明

本文对金融安全指数的估算,虽然反映了中国的金融安全状况,但还不能准确判断影响中国金融安全状况的主要因素。接下来将通过实证研究,进一步分析影响中国金融安全的主要风险因素。考虑到影响中国金融安全与稳定的主要风险包括:不良贷款比例、游资流动规模、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资本市场风险及通胀风险,因而选择该6种风险因素为解释变量。其中,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例的数据来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cbrc.省略)和一些学者的学术论文;游资流动规模变动率的数据来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safe.省略)银行间债券市场七日质押式债券回购利率的月均值标准差和通货膨胀率的数据来自锐思数据库;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REER)月均值标准差和中国股票价格指数月均值标准差的数据来自IMF网站(省略)。各变量的代码、说明及数据来源详见

表7。

(二)主要研究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表8报告了主要研究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从表8可以看出,在1998-2007年间,中国不良贷款比例的最大值为41.22%,最小值为6.72%,均值为21.58%,并且该比例呈现逐年递减趋势,表明在样本期间内,中国商业银行面临的违约风险比较突出,但逐渐改善;中国游资流动规模变动率的最大值为437.61%,最小值为-212.59%,均值为71.54%,表明资本外逃的增速放缓(存在资本外逃现象的样本期内)或游资流入的增速加快(存在游资净流入的样本期内),但总体上中国对游资的吸引力在逐年增强;中国债券回购利率的年标准差均值为0.51,说明样本期内基准利率水平变动不大,风险较小;实际汇率年标准差的最大值是最小值的2.8倍,均值为1.91,说明样本期内的汇率波动较大:中国股票价格指数年标准差最大值为50.59,均值为11.67,表明中国资本市场波动较大,风险较高;消费物价指数变动率的最大值为4.8%,最小值为-1.4%,均值为1.13%,说明样本期内没有出现严重的通货膨胀问题,通胀风险较小。

表9报告了各回归变量序列的平稳性情况。检验结果显示,除了FSI和CMR之外,其它各回归变量的水平值均通过了平稳性检验,均为平稳序列。

为了进一步揭示各风险变量与中国金融安全指数之间的关系,本文对各风险变量与金融安全指数的变化趋势进行了比较(见图2)。图2a比较了不良贷款比例与金融安全指数的变化趋势,可以看出两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反向变动关系;图2b反映的是游资流动规模变动率与金融安全指数的变化趋势,从中无法看出两者之间的变动关系;图2c反映的是基准利率波动与金融安全指数的变化趋势,从中可以看到两者的变化趋势没有明显的关联;图2d反映的是实际汇率波动与金融安全指数的变化趋势。从中显示出两者的变化趋势之间不存在明显的变动关系;图2e反映的是股票价格年标准差与金融安全指数的变化趋势,从中显示出两者之间存在比较明显的一致性;图2f比较了通货膨胀率变动与金融安全指数的变化趋势,从中反映出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正向变动关系。

(三)模型及实证检验

本文首先假设银行不良贷款比例(违约风险)、游资流动规模变动率(国际游资流动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资本市场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会对中国金融安全产生显著影响。基于该假设,本文建立以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其次,中国利率水平和汇率水平仍然受到政府较为严格的管制,利率波动较小,而汇率波动虽然比较明显,但主要是人民币升值的结果,是完全可以预期的,因而利率风险与汇率风险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可以控制的。如果风险是可以控制的,风险水平一般较低,不会对金融安全产生严重影响。所以本文进一步假设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不构成中国金融安全的主要威胁。本文通过剔除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两个解释变量,建立计量模型(3),并通过与模型(2)的回归结果比较,来验证这一点。

本文利用上述样本数据,采用OLS方法和统计软件Eviews5.0,分别对模型(2)和模型(3)进行回归分析,分析结果见表10。

从表10可以看出,无论是模型(2)还是模型(3),拟合度都较高,不存在序列相关问题。模型(2)和模型(3)的回归结果高度一致,都显示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例、国际游资流动规模变动率与金融安全指数显著负相关;股票价格年方差与金融安全指数显著正相关,利率风险、汇率风险、通胀风险与金融安全指数不存在显著相关关系。该结果表明,银行业面I临的违约风险和国际游资流动规模变动所产生的风险构成了中国金融安全的主要威胁;资本市场风险与金融安全指数正相关。这看似矛盾,但事实上是符合中国实际的。中国资本市场经历了一个较长时期的熊市,其后逐渐开始活跃,再到2007年的牛市,股票价格波动在市场开始活跃及牛市阶段是比较大的,因而资本市场风险水平与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存在一定程度的同步性。该结果也进一步证明,本文对中国金融安全指数的估算是合理的。同时,模型(3)在剔除利率风险变量和汇率风险变量后,拟合度进一步提高;而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例、游资流动规模变动率、资本市场风险指标的显著性逐渐提高,进一步说明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不构成中国金融安全的主要威胁,支持了本文的后一个假设。另外,在两个模型中,常数项均不显著,表明模型没有遗漏重要的解释变量,模型设计是合理的。

善起到了积极的显著影响。同时研究结果还表明,银行业面临的违约风险和国际游资流动规模变动所产生的风险,构成了中国当前金融安全的主要威胁;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通胀风险对中国金融安全的影响并不显著,而资本市场风险与中国金融安全状况同方向变动。如果风险是政府可以控制的,那么这些风险不构成国家金融安全的主要威胁。上述结论与我们观察到的中国现实情况基本吻合,也进一步印证了本文对中国金融安全指数估算的合理性。

根据上述实证结果,本文得到以下政策建议:

(1)继续坚持稳妥的金融市场开放政策。在风险因素可控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开放金融市场,同时进一步完善微观金融机构的治理机制和风险管理,加强对资本市场风险的监管,改善中国的金融安全状况。

(2)高度重视中国银行业的违约风险和国际游资流动风险。监管当局应尽快完善对该两类风险的监控系统,加强对外资银行和金融机构的监管,及早防范和处理可能的金融安全隐患。虽然中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例自2000年来有了明显的下降,但经营环境和社会信用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并且该指标在近期有上升的苗头,因而政府仍需要通过信息披露制度和信用制度建设来改善银行业的经营环境,建立良好的市场信用机制,确保国家的金融安全。

(3)可选择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例、国际游资流动规模变动率和股票价格变动率作为预测中国金融安全状况的风险监控指标,建立中国金融安全预警系统。

篇(4)

一、对民间融资实施监管的重要性

民间融资在国外文献中被称为“非正规金融”(Informal Finance),世界银行将其定义为那些未被中央银行监管当局所控制的金融活动。民间融资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在为民间资本寻找出路、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另一方面,它的趋利、隐蔽、不规范、面广、量大等特点也带来了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首先,大量资金体外循环,容易对正规金融形成有力竞争,影响正常金融秩序的维护和金融业整体发展;其次,削弱了国家宏观调控的效果,不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再次,民间融资活动中包含的各类带有欺诈性或高风险的金融活动,容易演变成非法集资和高利贷行为,严重干扰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因此,对民间融资实施有效监管,是控制融资风险、发挥融资功效的必需措施。只有完善民间融资的法律责任,民间融资主体才能预测行为的性质后果并加以修正规范;监管者的监管行为才能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民间融资活动才能在法制的框架下扬长避短,兴利除弊,充分发挥对中小微企业和农户的输血功能,促进经济发展。

二、近年来我国民间融资的监管理念及策略述评

(一)维护金融安全的监管理念

理念是在长期积累和不断总结中形成的,上升到一定理论高度的指导思想、价值目标或原则。法律理念包括自由、秩序、正义、公平、安全、效率等价值观,是法律制度存在的前提条件和灵魂,在法律制度的设计中具有重要作用。我国的民间融资监管,总体上体现出强调金融安全、忽视金融效率、压抑金融自由的立法理念和价值取向。

维护金融安全向来是金融监管工作的重点。自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就成为我国金融监管理念的核心。特别是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更加强化和凸显了维护金融安全的重要性。同时,我国民间融资尚未纳入法制化轨道,缺乏有效法律规制和监管措施,具有运作不规范、高利率、高风险等弊端,为防范金融风险、稳定金融秩序,强调金融安全毫无疑问成为民间融资监管的核心理念,并深刻影响到相关制度设计。

(二)刑罚为主的监管策略

在维护金融安全的监管理念支配下,我国政府对民间融资施以严格监管,以取缔和打压为主,“非法集资”几乎成为民间融资的代名词。金融自由与金融效率的理念无法兼顾,成为被压抑与漠视的对象。民间融资的监管策略是在立法上,突出强化刑事责任的震慑作用,忽视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建构,这成为我国民间融资监管法律的突出特色。

现行《刑法》关于融资犯罪设置了三个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擅自发行股票和公司、企业债券罪;集资诈骗罪。其中集资诈骗罪仍然保留了死刑罪名,不仅有悖于司法领域近年来慎用死刑的大背景;也使我国成为全世界唯一对经济犯罪实行死刑的国家。从1991年温州郑乐芬因投机倒把罪被判处死刑开始,以重刑治理民间融资之“罪”成为民间融资的监管常态。2008年以后随着民间金融泡沫的集中破裂,对民间融资活动从严整治的趋势更加明显,全国范围内已有10人之多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

强化刑事责任的监管作用,反映了监管者对民间融资“犯罪”倾向的高度警惕和严厉态度。当然,这种惩罚的强度也受到“发现几率”和“追究能动性”的影响;未经批准而进行的集资行为无论是用于投资经营还是转用或消费,都属“非法集资”。 此外,刑事责任过于强化还表现在从严打击的刑事政策以及民间融资刑事罪的扩张适用。

但是,严苛的刑事责任并未有效降低金融风险、达成监管目标。否定性的制度安排使融资双方缺乏稳定的交易规则,往往隐蔽在地下交易以躲避监管,不仅未能有效控制民间融资活动,反而加剧了金融风险。而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缺失使得民间融资一旦发生纠纷,通常失去了民事环节的处理、行政机关的干预,直接演化为犯罪。但是,刑事制裁的司法成本、社会成本较高,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及处理结果上争议不断。尤其是死刑案件,在国内外都会产生负面影响。

三、民间融资监管理念与策略调整的内外因素

(一)严格管制损害本国金融安全

我们要理性地看到,监管也是把“双刃剑”,并非越严越好。尽管民间融资的严格监管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维护金融安全的作用,但在严格的监管体制下,民间资本投资收益和资金配置效率降低,资金流动性受限,导致金融效率的低下和金融资源配置的严重扭曲。这种以牺牲金融效率与自由为代价换取的金融安全并不足取。同时,严格监管使得中小微企业一旦进行民间融资活动就可能触碰刑事制裁的高压线,而刑事制裁通常又不足以补偿社会的损失,这样就形成了恶性循环,企业在融资活动中为避免破产倒闭不得不铤而走险,踏上逃避法律制裁的险途,甚至“老板跑路”。其中所酝酿的金融风险一旦爆发,将对金融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

(二)世界范围内的金融竞争呼唤金融自由

在金融全球化、国际化的时代背景下,金融活动(包括民间资本的流动)已经不局限于一国之内,而是扩大到世界范围。金融资本的趋利性决定了它将流向金融制度最合理、金融交易最活跃的地区。因此,民间融资的监管理念除了确保金融安全的考量,也要充分重视增强金融竞争力、提高金融效率。在效率、安全并重这一监管理念的引导下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如果延续对民间融资严格管制的固有思路,不仅降低了金融效率,更严重的后果就是有可能使民间资本向金融法律监管更宽松灵活的国家和地区转移,从而造成本国金融资源的大规模流失。

四、民间融资监管理念与策略的调整思路

(一)监管理念的调整:赋予金融自由释放民间资本活力

从法律的角度看,金融自由是指金融行为自由,意味着主体可以自主地选择和实施一定的行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设立、变更和终止金融权利和义务。这既包括个人可以自由使用资金取得投资收益,也包括市场主体可自由结合组成金融组织从事融资活动。金融自由是金融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推动力,理应成为金融法律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随着金融全球化加剧金融市场竞争,金融市场垄断格局的打破,市场主体所享有的融资自由对民营经济的发展有利,需要在法律上给予承认与保护。

在金融监管中,监管部门应树立尊重金融自由的理念,对民间融资市场的自然运行过程不作特别干预,对市场准入规则不作特殊规定,当民间融资活动明显违法时才介入并处理。这无疑会大大促进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释放民间资本固有的活力。

(二)监管策略的调整:弱化刑事责任构建全面法律责任体系

民间融资法律责任的构建,应围绕以下思路进行具体制度设计:

第一,弱化刑事责任,放松严格监管。刑事责任通过对人身的强制来达到惩罚犯罪的目的,是法律制裁的最后一道防线。在严格规制、重刑监管广受诟病的情况下,应弱化刑事责任在监管中的作用,刑法不宜过早、过快、随意地介入民间融资纠纷,应给予民间融资必要的生存空间,将取缔、打压的思路转换成规范与引导。要慎重处理好刑民交叉案件,对已经被认定属于非法民间融资活动的,在司法中应准确定性、合理量刑,特别要慎用死刑。

第二,完善行政责任,强化预警功能。行政责任有着重要的监控预警功能,可以有效预防犯罪,完善行政责任是预防民间融资演化为犯罪的有效手段。我国现行的民间融资法律制度虽然规定了若干行政责任,但实践效果并不理想,主要原因在于银监、工商、公安等监管部门社会职能的缺失、不作为或乱作为导致监管不力。当集资者资金链断裂,集资行为浮出水面时,政府才出面进行打击,而此时大范围的社会损害已经产生,行政监控预警为时已晚。类似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民间融资行为,本身没有很强的违伦理性,施以有效的行政监管是可以避免其演化为犯罪的。

行政监管的措施包括:向民间融资主体提供咨询、服务,或采取干预、训戒、警告、责令停止、行政处罚等措施,对民间融资活动进行引导与规制。在行政监管活动中,地方银监部门、工商、公安等监管机关要重点加强对放贷人的登记管理;对民间融资广告宣传的管理;逐步建立民间融资监测预警机制,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对民间融资发展的监测职责;建立健全民间融资信息的统计共享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各监管机关还应与中国人民银行建立长效协调合作机制,及时将相关监管情况通报给人民银行,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安全和稳定。

此外,还要重视培育民间融资的行业自律组织,发挥自律组织在监管中的作用,逐步形成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良性互动的局面,举全社会之力共同促进民间融资的规范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陈蓉.论民间融资法律规制理念的反思与重构[J].货币银行,2011,(7).

[2] 李有星,杨俊,罗栩.民间融资法律责任之完善[J].法制与经济,2011,(5).

[3] 李志刚.经济法上的两权对抗及其消解——以国家对民间融资的法律管制为视角[J].法学,2006,(1).

[4] 刘燕.发现金融监管的制度逻辑——对孙大午案件的一个点评[J].法学家,2004,(3).

篇(5)

在传统条件下,金融是指货币的制造、流通和回笼,贷款的发放和收回,存款的存入和提取,汇兑的往来等活动。在那种条件下,金融活动的监管易于操作,金融安全的表现比较直观,并且通过审计跟踪等手段,也能很好地实现金融安全。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网络的出现,使得整个世界成为“地球村”。与此同时,传统的金融概念也发生了深刻变化,以电子货币、网络银行、电子商务为特征的新的金融营运体系的出现,给我们如何确保网络时代国家的金融安全提出了新的课题。

20世纪90年代机构性和区域性金融危机频繁爆发和金融一体化趋势有重大关系。金融一体化是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必然要求,国际贸易发展和生产一体化要求便利的跨国界服务,如资金融通和全球化资本自由流动;通讯技术,特别是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期权、期指等金融衍生工具和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为资本的自由流动创造了技术条件。由于现有的国际金融体系缺乏对跨国界资本流动的有效约束和监督,特别是对金融管理工具和银行表外业务的管理,投机金融机构很容易利用保证金交易,集中大量资本蓄意攻击某个薄弱环节,从中攫取巨大利益。

一、网络时代的金融活动的基本特征

网络时代的金融电子化,能充分利用先进的化技术与设备,提高金融活动的效率。新技术与金融业务相结合可以大大降低融资成本,据美国有关部门测算:同样一笔交易通过银行柜台交易成本为1.02美元,通过电话交易成本为54美分,文传成本为26美分,而通过互联网只需13美分。可见,网络在金融业务中的可以提高金融机构的竞争能力,总起来说其主要特征有:

1.虚拟性

网络时代的金融机构通常表现为没有建筑物,没有地址而只有网址,营业厅就是首页画面,所有交易都通过因特网进行,没有现实的纸币乃至金属货币,一切金融往来都是以数字化在网络上得以进行,这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金融机构的运作成本,同时也使地理位置的重要性降低,提高金融服务的速度与质量。

2.直接性

网络使得客户与金融机构的相互作用更为直接,它解除了传统条件下双方活动的时间、空间制约。另外,网络为资本的国际流动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储蓄和投资会划拨变得更有效。需要大量投资的穷国已不再受制于缺乏资本,存款已不限于本国市场,而能在世界各地寻求投资机会。“由于投资者能把自己的有价证券更广泛地分散到各地,风险也随之多样化,使得化解金融风险的难度更大”。[1]

3.电子化

国际金融体系由全球各地的数十万部电脑显示器组成,它是第一个国际电子市场。电子货币是建立在计算机空间而不是地理空间上的全球性经济的一种表现形态。电子货币造成的管理方面的根本问题源自电子市场与地理之间的脱节。例如,控制货币供应量这个概念本身就假定地理能够提供确定市场范围的有关手段,它假定经济边界是有效的;货币的跨边界流动是可以监视和控制的;一个固定的地理区域内的货币总量是重要的。在数字化的世界经济中,所有这些假定都变得越来越成问题了。

4、风险性

电子货币和数字市场的日益重要性给中央政府对经济和经济活动参与者的控制带来了难题。它们还会使国家市场和民族国家周围的边界变得越来越容易渗透。由于电子货币发行者的多元化(既有中央银行又有民间组织)使得对参与网络交易的行为具备潜在的更大的风险,必然使我们面临诸如在电子货币发行者破产、系统失灵或智能卡遗失的情况下如何保护客户的权益问题。另外,在网络经济中,舞弊和犯罪活动将变得更加隐蔽。

二、当前我国金融机构的网络化程度和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信息产业的不断发展,以及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加上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决定了我国的金融业也必将融入到世界经济中来。当前我国的证券交易基本实现了全国联网,网上炒股日益发展,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也都建立了各地的局域网,其中银行已建立了以总行数据处理中心为核心辐射海内外的全辖网络化应用体系。这些新生事物给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它不仅方便了客户,而且可以大大降低金融营运成本。但是,网络化的金融体系如其他一切事物一样是“方便往往与安全针锋相对”,虽然我国目前还没有开放金融市场,但仅在当前的低级网络化进程中我们还是遇到了不少关系到金融安全的问题。比如,非法入侵金融机构的网络系统,攻击金融组织的数据库,通过网络盗取他人股票、金钱的行为也开始出现,利用职权之便,改动网络数据为己谋利。凡此种种行为都给金融监管提出了更大的挑战,使得国家的金融安全受到很大威胁。从整个世界金融体系来说,我国所用的计算机硬件设备主要依靠从美国IBM等公司进口,由于美国对其他国家实行技术上的歧视性政策,而我国目前自己的加密技术和密钥管理技术及数字签名技术相对落后于金融电子化发展的需要,加之不断有报道指出从国外进口的软件技术都有明显的秘密通道,所有这些都成为网络时代金融安全的隐患。

三、面对为确保我国安全应采取的对策

随着金融服务网络化程度的提高乃至我国金融交流的国际化,金融安全必然成为国家安全中的最重要的。可以想象,在未来网络时代,任何人可以在网上自在漫游、查询、申请贷款,在实际交易中就有可能引来网络入侵者。不管是盗领还是更改资金资料,对于信用重于一切的银行都是极大的风险,而对于国家都是巨大的损失。

任何经济安全问题都能找到应对办法,但对金融市场的运转方式、运作技巧等,我国金融业还不太熟悉甚至不理解。亚洲金融危机充分显示了发达国家金融机构在这方面的实力。应当说,这方面的较量是冷战后国家力量、国家意志博弈的重要体现,是家、新兴国家与发达国家在后者最具有优势的领域进行的较量,这种较量将持续相当长时间,直至与发展中国家、新兴工业国家真正进入发达国家行列相始终。因此,现代高级金融人才的培养与经验的获得,对维护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基本做好人才和知识的准备之前,要把握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报告,全球游资已达7万多亿美元,每天流动量达1万亿美元、每天金融交易中与实物经济有关的仅为2%,[2]在虚拟经济已大大脱离实物经济发展需要而存在的今天,我们应当在开放金融市场时保持清醒的头脑,有对可能导致“泡沫经济”的金融商品、金融机构、金融经营方式说“不”的勇气和决心,在此基础上,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强化国家金融安全的意识

在未来网络时代,在我们与国外的金融交往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与发达国家在这个领域的差距势必长期存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时刻注意捍卫国家的金融安全。网络化在一定程度上冲淡了国家的概念,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东、西方在意识形态方面的差异不会因网络化而消失,恰恰相反,网络在一定程度上为其推行新经济政策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我们在目前不利的情况下,既要充分利用网络化给我们提供的机遇,又要高度警惕它对我们不利的一面。

2.确保金融机构信息体系的安全

据美国能源部和航天局估计,目前世界上已有120多个国家具备了发动信息战的能力,还有成千上万的电脑“黑客”可能对信息系统进行攻击。“1994年美国国防部特意组织一批‘黑客’对国防部的机系统攻击,结果在被‘黑客’攻击的8900台计算机中竟然有88%被‘黑客’掌握了控制权”[3]与美国相比,我国的信息系统显得脆弱得多。因此,在推进金融网络化的进程中,必须把确保我国金融系统的信息体系的安全尤其要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特别要增强计算机系统的关键技术和关键设备安全防御能力。具体地讲,必须建立完善的防护设备,这其中包括客户端的乱码处理技术、防火墙。以及保护交易中枢不被入侵的可信赖作业系统,使得从用户的电脑端开始,资料传送就受到层层保护。对所有金融数据进行加密传输,使用户经过多级认证以提高网络的安全性

金融系统计算机设备要把防电脑病毒放在极其重要的地位,建立严格的业务操作规程,尤其是要加强对金融部门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杜绝利用金融部门计算机系统进行与业务无关诸如玩电子游戏、修改相关数据等活动。定期彻底清除金融网络系统的安全隐患。在这个问题上更要强调开发研制我国自己的电子技术产品,在硬件设备上迅速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在金融网络化进程中掌握主动权。

3.提高摄取金融市场运行信息的准确度

在完善网络监管的基础上,尽量提高对金融市场运行信息的数量和质量的掌握,从而更准确地化解金融活动的风险,平滑金融振荡,以实现减少金融波动的目的。因为,网络信息往往鱼龙混杂,良莠不齐,虚假信息经常充斥其间。因此,必须加强对这些网络原始资料的判别整理,以尽可能地掌握更多、更准的信息,具体措施就是建立严格的网络金融的认证体系,扩大宣传力度,使广大成员知道哪些网上银行符合网上金融经营的标准,从而保证网络金融活动的健康、有序进行。

篇(6)

中图分类号:TP393

农村信用社是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为农业发展提供了支持和保障[1]。纵观农村信用社金融安全,计算机应用及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突出,为了深化农村信用社的改革、维护农村信用社的网络安全以及保障农村社的金融安全,开展农村信用社的计算机安全问题的分析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1 农村信用社计算机安全现状分析

1.1 环境安全分析

大部分农村信用社的计算机室都配备有空调和灭火器等装备并配备有联运电子防盗门及防弹玻璃等防范设备,环境安全基本情况是良好的[2]。

1.2 设备安全分析

在各大农村信用社的营业场所内,通常都配备有应急电源、电子监控设备、报警装置等,设备安全性相对是比较安全的。

1.3 网络安全分析

农村信用社的金融服务现在基本都是基于网络实现,大部分的信用社都与上级建立了主干网络通路和备用网络通路[3]。

1.4 信息安全分析

金融信息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大部分农村信用社的计算机都安装有计算机病毒防范软件,而且及时更新,可以较好的保证金融信息的安全[4]。

2 农村信用社计算机安全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2.1 不能正确的认识计算机的风险

农村信用社通常地处偏远,很多的计算机管理人员以及实际业务操作人员没有正确认识到计算机风险对金融风险的防范重要性[5]。主要体现在:(1)密码管理混乱、密码设置过于简单或密码长期不更换以及同一密码不同场合共用等。(2)业务授权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

2.2 计算机专门人才缺乏

农村信用社由于地理位置相对偏远,有些计算机专门人才不愿意到偏远地方工作。在目前的农村信用社职工中,计算机能力较强的人员是非常缺乏的,大部分职工仅会最简单的日常操作,没有计算的维护和网络维护能力。

2.3 硬件设施建设不到位

在部分的农村信用社,特别是相对偏远的农村信用社,计算机硬件设施建设通常都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有些信用社并没有建设专门的机房,同时还存在数据备份不及时、系统经常崩溃以及数据丢失等计算机安全问题,而且这些问题很难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从而也次生了更多的计算机安全问题[6]。

3 提高计算机安全的对策

3.1 加强计算机的管理与维护

计算机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问题与计算机的管理与维护是密切相关的,为了保障农村信用社计算机的安全,必需要加强日常的管理与维护。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将计算机的使用、管理与计算机的系统维护等操作职责分开,明确各项责任。同时,要对信用社负责计算机管理与维护的人员进行明晰的职能划分,特别是系统管理和业务操作要严格区分,控制权限,形成良好的监督机制[7];(2)严格计算机的操作规程,并制定完善的计算机使用规章制度,严防各种错误的操作;(3)加强计算机安全的维护管理。基于计算机信息的安全和金融安全角度制度严格的岗位职责制度,对系统的管理员、数据库的管理人员、网络维护与管理人员、金融或会计实操人员等分配一定的权限,建立严格的操作口令管理、口令密封备案以及口令不定期更换等保密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对所有的系统维护项、数据修改或删除以及备份等项都要进行严格的备案;(4)做好计算机的日常保养与维护工作,如做好清洁、防尘,严禁不关机或非法关机以及做好日常的签到、签退制度等。

3.2 加强培训与计算机硬件建设

鉴于目前农村信用社的计算机安全现状以及成因,为了保障农村信用社的计算机安全,必需要加强计算机管理与维护人员的培训,因为计算机的安全运行与维护保养是由人来完成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进行计算机安全意识的培训。首先要加强的就是人员的计算机安全意识的培训和强化。这种培训可以是技术上的,也可以是制度上的,也可以责任意识方面的。不管从哪方面进行培训,最终要让计算机的管理与维护人员高度认识到计算机安全的重要性以及严重危害;(2)加强计算机硬件设施的建设与维护管理。农村信用社计算机安全存在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与硬件设施有关系,因此,除了加强人员的培训外,还要加强计算机硬件的建设,如建设专门的计算机机房,更新计算机设备等[8]。

3.3 强化风险防范意识

计算机信息的安全对于农村信用社业务的安全来说,是至关重要的[9]。如财会部门、信贷部门等计算机财务信息及会计信息的安全性必需要依靠计算机安全的网络环境以及相关的管理职能,必需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如计算机密码泄漏、计算机管理权限过于宽泛以及不安全操作等引发计算机安全的事件发生。

4 结论

农村信用社在其发展过程中,特别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步伐的推进,农村信任社的计算机安全隐患逐渐突显并对农村信用社的工作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为了保障农村信用社金融及相关综合业务的顺利开展,开展计算机安全的分析是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的。

参考文献:

[1]魏国庆.对农村信用社计算机安全管理的思考[J].科技信息,2010,5:97.

[2]李俊娟.农村信用社加强计算机安全风险防范的思考[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2,01:292.

[3]李晓美.农信社如何防范计算机犯罪-关于防范农村信用社计算机风险的对话[N].金融时报,2005,04,14.

[4]李永刚,杨柳.浅议如何推动农村信用社的电子化建设[J].金融信息化论坛,2004,9:5-8.

[5]卢加元,吴国兵,常本康.农村信用社计算机网络的设计与实现[J].计算机工程,2004,30(7):14-16

[6]李均.对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的思考[J].新西部,2008,4:23-24.

篇(7)

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信息安全占据首要地位。近些年来,互联网金融发展突飞猛进,在提高便捷度的同时,安全问题频出,致使人们对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安全问题重视程度日益加深,不断强化互联网金融安全防范势在必行。

一、互联网金融的含义

互联网金融,顾名思义就是把互联网技术和金融二者相结合,是一种全新的金融模式,金融支付交易以互联网为平台实行金融中介,支付和信息中介,是时展的产物。与传统的金融模式相比,互联网金融开辟了新的领域,代表着互联网精神,公平、开放、与时俱进,对金融行业的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互联网金融存在的安全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面临的主要威胁

1、法律威胁

由于交易过程中,交易各方没有对义务与权利做出明确的分配,导致相关法律条例的违反。并且关于网络金融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还未得到完善,立法尚未得到完善,因此金融交易面临巨大的风险。

2、信息安全威胁

由于网络支付日益发达,也使得支付方式多元化,但安全性也备受考验。不只是信息被篡改或丢失,也会有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的漏洞实施违法行为。

(二)引发威胁的主要因素分析

1、缺乏安全意识

就目前互联网金融安全问题频发现状来看,很大程度是因为人们忽视了安全问题的重要性,一味的追求便捷,不想其恶劣后果。究其根源有三方面的原因:第一,互联网知识匮乏,计算机技术不精,又缺乏安全意识;第二,多数金融机构轻视数字证书加密技术,认为传统的账户加密码就可以达到理想的安全保护;第三,大部分金融机构认为互联网防护技术是累赘,会占用部分资源从而影响公司盈利。

2、系统存在安全漏洞

除了安全防护意识薄弱之外,系统本身存在较多安全漏洞,轻者运行稳定性差,重则时常遭受各种恶意攻击。虽然互联网环境有一部分影响,但是金融机构自身的业务系统漏洞问题不容忽视。系统漏洞主要分为三方面,即网络系统,交易系统以及交易监管系统,由于互联网金融的特性,信息传递的私密性无法被保证,使得用户的利益受到损失。

3、法律制度滞后

目前,互联网金融领域缺少制度制约,立法较为滞后。一方面不利于对金融机构的制约;另一方面,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不能得到充分保证。

三、强化互联网金融安全的对策

(一)提高安全防护意识

要使网络金融的安全问题得到解决,首先要提高安全防护意识,认识到互联网金融安全问题的严重性,才能进一步采取措施,不断完善良性循环从而实现互联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这就要求金融机构摒弃传统思想,多学习互联网金融安全知识,确保认识与时俱进,立足于长远发展,不能急功近利。并且对相关的工作人员,加大培训力度,让每一个员工都充分认识到互联网金融安全放缓的必要性,在实际操作中把“安全第一”落到实处。

(二)强化技术防范

技术支持对互联网金融发展尤为重要,针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系统存在漏洞的问题必须通过技术来不断改进。专业的安全防范技能能够不断提高系统的防御能力,抵抗外来的侵袭,从而确保系统的安全。首先,金融机构需要通过不断的学习沉淀来提高互联网技术,确保其与时俱进的同时提高其可控性和实操性;其次,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实时进行风险评估,有针对性的制定不同的应对措施,制定完备的防御系统,尽量将隐患扼杀在摇篮里;最后,重视外来防范,强化加密技术,采用多种手段强化系统安全。

(三)加快立法进程

互联网金融是时代的产物,如果其相对应的法律法规在制定过程中出现滞后的现象,就很容易造成交易双方在金融活动中出现损失。因此,在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的趋势下,我国必须提升互联网金融的立法进程,深入了解和发现互联网金融的交易活动特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科学的法律法规,并成立相关管理机构,用法制的方式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督管理,避免交易风险,使操作活动规范化。通过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规定,打击通过网络金融谋取不法利益的罪犯,维护互联网金融的安全,保护客户的切身利益。

(四)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为加强互联网金融管理必须建立健全相关监管机制,将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在实际落实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则执行,不能与原则背道而驰,以积极规范的理念为指导,在不断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过程中,促使监管制度日趋的完善。与此同时,金融机构需要加大投入力度,定期开展培训活动,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水平。此外,可以借鉴国外金融机构的优秀监管方法,取其精华,建立合作,制定行业规范,共同维护金融行业健康发展。

四、结束语

总之,互联网金融发展势不可挡,发展迅速的同时安全隐患暴露的就越多,所以金融机构需要从多方面着手,从思想上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行动上不断强化技术防范和提高立法进程,重视监管机制的建设,在不断强化安全防护的过程中,推动互联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篇(8)

金融开放固然重要,但是开放本身并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从国内来说,金融开放应该服从国内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在合适的时间建立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金融开放。把开放作为目的而非手段,违背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考虑经济发展阶段、居民收入水平、金融市场的完善程度以及金融监管的能力,必然会带来金融、经济乃至整个社会的混乱。

从国际上来看,金融开放应该服务于国家利益。金融主权是国家主权的一部分,没有一个大国的金融是完全对外敞开大门的。现代社会,金融成为社会第三极权力,足以左右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政治格局。美国著名国际战略学家亨廷顿在《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一书中,将“控制全球的硬通货”、“控制全球的银行体系”和“控制全球资本市场”列为美国国家所必须掌控的14个战略领域中的第一、第二和第四位,而“军事控制”仅列为倒数第二位。金融安全的重要性要排在金融开放之前,主次分明,不能维护金融安全的开放是有害的,盲目开放无异于饮鸩止渴,有损于金融市场稳定和国家金融安全。

但是,金融安全本身也不是目的,金融安全是对“核心金融价值”的维护。“核心金融价值”是金融本身的“核心价值”,表现为金融财富的安全、金融制度的维持和金融体系的稳定、正常运行与发展;“核心金融价值”是受金融因素影响的国家的核心价值,即为国家的经济、政治和军事等领域的安全受金融因素影响的程度;“核心金融价值”是国际金融运行中本国的“金融价值”,其内容除了避免金融财富外流、外来冲击危及国内金融制度与体系,进而危及经济、政治和军事安全外,主要就是“金融主权”。

处理好金融开放和安全的关键,在于把握好“度”,把握好安全与开放的平衡,实现金融开放和金融安全的统一。要认识到金融开放是手段、金融安全是重点、维护“核心金融价值”才是目的;其次要清楚金融开放不意味着完全的自由化,完全的自由化是用来哄小孩的旧把戏。

金融开放有风险,风险需要被正视。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认为,若要动摇一个国家的社会基础,破坏它的通货体系乃是最精妙、最有效的办法。

首先,传统的政治风险不容忽视。金融作为一国经济核心,成为影响地缘政治的战略要素。在美国主导国际经济秩序与美元霸权体制之下,美国不允许有挑战他的第二个金融大国出现。历史上,美国曾利用各类金融手段牵制前苏联、降伏墨西哥、惩罚东南亚、遏制日本以及应对欧洲一体化的挑战。

美国金融机构在东道国落地生根后,利用该国的金融市场缺陷与监管漏洞,通过一系列金融操作制造金融动荡,吸食该国财富,商业与投资银行提供杠杆资金,会计师事务所与投资银行提供信息,评级机构提供与创造契机,对冲基金则实施攻击;美国不断以贸易逆差与“操纵汇率”等为借口,制造摩擦,逼迫中国接受新的“门户开放”(1899年是商品市场的开放,如今是金融市场的开放),施压人民币升值;美国金融机构很多背景复杂,在中国境内活动日趋频繁,投资银行与评级机构已经掌握中国企业海外投融资的主导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会计审计业已经形成垄断,由此涉猎大量政治、经济、商务乃至国防工

转贴于

业信息;中国企业在国际金融市场,尤其是美国金融市场,投融资以及进行其他金融交易时不断遭受非议、歧视甚至讹诈。

其次,新形势下国际风险传播需要重视。美国“占领华尔街”运动如火如荼,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一发不可收拾,世界经济很可能出现“二次探底”,这预示着发达国家主导60多年的世界经济秩序面临瓦解的可能,国际金融格局发生剧变,国际市场风险加大,在高度关联的全球经济中,很难有哪个国家能够独善其身。

全球流动性再次过剩。信贷的枯竭以及经济的失血,使市场对通胀的担忧退于次要地位,经济增长放缓风险加剧,美、日等发达国家通过“量化宽松政策”提高经济增长水平、冲销外债,而更多的新兴经济体面临“保增长”的压力,也加入到货币政策“宽松阵营”,全球范围内的宽松货币政策,必然在世界经济面临“二次探底”的特殊时期,加剧全球的流动性过剩,引起国际游资泛滥,全球的股市、房市、商品期货市场大幅震荡,通货膨胀压力加大。发达国家债务缠身、增长疲弱,势将恶化全球经济环境,2010年12月份,欧元区通胀率突破欧洲央行设定的2%警戒线后,一路攀升,今年9月份达3.0%,亚洲地区2011年通胀率预计为5.8%,其中印度通胀接近两位数。通货膨胀之下,资源价格大幅震荡,金融风险跨国传递;资本流动更加不稳定。经济的强劲复苏使大量资本涌入亚洲,未来资本流向难以判断,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性,有可能成为对冲基金攻击的对象。

再次,国际金融的监督、协调机制值得怀疑。国际金融监管滞后,国家间金融协调乏力。金融资本是美国霸权的重要工具,堂而皇之的外表难以掩饰其掠夺性的本质。一方面,“华尔街”通过操纵金融市场,不通过生产环节,就可以巧妙盘剥全球;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沦为“附庸之国”,自愿消耗本国资源、污染本国环境和用本国低廉的劳动力,为发达国家提供物美价廉的产品。美元作为国际货币恶性孳生,导致全球流动性的泛滥,大幅推升资产价格。不设防或防范不严的发展中国家,资金“大进大出”导致内外经济失衡,最终出现金融动荡乃至金融危机。

最后,关注复合性金融风险的持续积聚。一是外在风险内部化。随着中国金融不断扩大开放,外部金融风险通过多种渠道传导至国内,对中国脆弱的金融体系产生冲击。巨额国际游资在获取巨额收益的驱使下,投机人民币升值,通过多种渠道入境,加剧资产泡沫,扰乱经济秩序,威胁金融体系稳定。二是内在风险外部化。一些“走出去”的中资企业由于鞭长莫及与内控不力,原先潜伏的金融风险迅速暴露。2002年中国银行纽约分行违规被重罚,2005年中航油和中储棉投机巨亏,2006年“国储铜”投机巨亏等,中资企业不断违规经营,参与海外投机,损伤中资企业在国际市场的信誉,甚或对东道国以及国内金融市场产生冲击。

开放下的金融安全离不开经济发展,特别是实业的发展。实业为金融之根本,金融开放固然重要,所带来的财富效应确实诱人,但是脱离实业而过度虚拟化,必然带来资产投机泡沫,这次全球金融危机就是虚拟经济膨胀惹的祸。在“金融万能”的假象之下,全世界都在试图挤进产业链的高端,实现经济金融化,这就使实体经济被倒逼,不断失血萎缩,金融投机泛滥,资产泡沫膨胀,形成“倒三角”的畸形经济结构。

过去,在美国,金融资本复辟,“摩根主义”替代“福特主义”,华尔街银行家将道德、法制、资本主义的契约精神一股脑地抛到脑后,将金融职能从配置资源转化为转移财富、从服务实体经济的手段转化为主导国民经济的工具,将低劣的垃圾债券包装成为优质资产,进行大规模金融欺诈,给自己带来一时的暴利,却给美国乃至世界引致无穷的灾难。这种环境下,经济增长不再依赖实体经济的财富创造,转而依赖虚拟经济的投机,过剩资本从工业转向金融,企业只能通过资产负债表的高杠杆化维持运营,企业的资金成本增加,更多的工业资本试图通过“金融化”恢复过去的利润率,运营风险显著提升。

篇(9)

二、建立以“人民银行监管为主导、金融机构内控为基础、行业自律为制约、社会监督为补充”的立体式的金融监管运行机制。

1、以人民银行监管为主导。作为区域金融监管主要当局的中央银行分支机构在实施有效监管、实现区域金融安全区方面责无旁贷。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切实履行中央银行职责,大力推动开展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切实加强金融监管,提高监管效率,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确保金融稳健运行。

2、以金融机构内控为基础。各级金融机构作为创建金融安全区的主体和金融安全区的直接受益人,要加强内控,努力做好系统内的金融安全工作;要切实提高对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一套责权分明、平衡制约、规章制度健全、运作有序的内部控制机制,把经营风险降到最低限度;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要针对金融业长期普遍存在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管理风险这三大风险,充分发挥其防范和化解的作用。内部管理机制表面上看是一种“制度”,实际上它是一种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对金融机构内部任何人、任何事都有制约作用的“运行机制”。

3、以行业自律为制约。在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中,要注意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组织建设,有条件的地方要尽快成立银行业协会,制定《协会章程》,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在机构性质、内部组织、职能范围、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完善,通过积极开展活动,强化行业自律,杜绝违法违规经营和恶性竞争。真正发挥行业纠纷的调解人、行业利益的代言人的作用,组织银行业贯彻央行政策、稳定金融秩序。

4、以社会监督为补充。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与群众的监督作用,人民银行要对外公开举报电话,在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醒目张挂社会监督明示牌。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接待群众来访、来信、电话咨询及投诉,妥善处理利率等纠纷与群众举报事项,依据举报线索查处高息揽存、非法开展金融业务、乱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以维护国家金融政策的严肃性,保证客户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金融秩序的稳定。

三、建立金融监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列化,是提高当前央行金融监管有效性的途径、手段。

1、中央银行分支机构之间建立有效的监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

按照系统理论,任何一个系统都不是独立的、封闭的,而是与其它相对独立的系统共同构成了一个更大的系统,其内部的子系统之间是相互影响的、相互交流的。能否建立区域性金融安全区,除了区域内因素外,还与周围左邻右舍密切相关。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各种生产要素可以自由流动,周边邻近地区的经济金融运行状况必以各种方式影响、波及本地区经济金融运行;加上金融危机、金融风险具有较为强烈的波及性、对公众心理的强烈冲击性。试想,如果周围地区是金融高风险地区,陷入“孤岛”状态的本地金融安全区能维持多久呢?

为此,中央银行分支机构之间应建立起有效的监管信息沟通体系和渠道。从我国当前的中央银行分级监管的实际出发,考虑到地理位置相邻地区经济、金融运行质量的不同,金融运行蕴藏风险大小不同,以及央行分支机构有效金融监管信息沟通的现状,中央银行分行与分行之间、地市中心支行与中心支行之间应建立起有效的监管信息、不同风险处置与防范的信息沟通、共享体系,实现联手监管,在毗邻地区建立起有效的、防止金融风险传播的“防火墙”,密切监视其它地区金融风险可能对本区域所造成的影响。这对于分属不同分行、中心支行的毗邻区域,更是尤为必要。

2、金融监管当局之间建立起有效监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

目前,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模式,银行业由中央银行监管,证券业由证监会监管,保险业由保监会监管,这种监管模式适合当前我国金融监管能力与水平,也有力地维护了金融秩序稳定。但从金融业发展的沿革与其内部关联程度来分析,无论是银行业、证券业还是保险业之间都存在着内在的、必然的;高度关联的有机联系,无论是其中哪一部分发生金融风险,必然以各种方式迅速波及、蔓延到其它两个领域。同时,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管理模式中出现了三业相互渗透共同发展的趋势(如近两年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先后允许券商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允许保险基金进入股票市场,允许证券公司以自营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券为抵押向商业银行借款等等),三大金融监管当局之间应建立起有效的监管信息共享系统。从目前金融监管当局监管有效性角度看,虽然中央级金融监管当局之间已建立起了较为密切的监管信息共享渠道,但由于三大金融监管当局分支机构设立的空间分布上不完全一致、监管各自侧重点的差异,到目前为止三大金融监管当局分支机构之间基本上还是各自为政、各守一方,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监管信息共享体系。在即将加入WTO,我国经济、金融融入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之间相互交叉、渗透将会越来越显性化,三大金融监管当局分支机构之间建立起有效的监管信息共享渠道显得尤为迫切。

创建金融安全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面临的矛盾和困难会很多,应正确处理以下几个关系:

一要正确处理好金融安全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经济决定金融,经济不能很好地发展,金融运行环境就难以得到改善,实现金融安全也就无法做到。创建金融安全区,就是要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安全稳健运行。因此,区域内各金融部门要站在发展的高度,大力改善金融服务,加大信贷的有效投入,积极支持经济发展。做到在发展中防范和化解风险,实现金融与经济的共同发展。

篇(10)

对于资本市场而言,金融危机是其必须最为重视的发展问题。金融危机的出现,进一步说明了经济法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让更多的人认识到了经济发展对市场发展的意义。经济法价值功能的一个重要体现,在于对金融市场的监管,而这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

1.经济法及其价值功能

1.1经济法概述

经济法主要是指国家用来调控经济发展和干预经济过程而制定的法律法规,反映的是社会经济关系。经济法的产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早在1775年,《自然法典》中第一次提出了“经济法”的概念。到了20世纪,经济法逐渐被社会各界所重视,很多学者都从不同角度对经济法的概念进行了定义。综合这些学者的研究成果,可以认为,经济法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其本质上属于法律的范畴,经济法与其他法律有着一定的联系。二是经济法的重点在于调整社会经济关系,其重点在于调节国内经济发展,因此属于国内法律,而不是国际法。三是经济法与行政法等有本质区别,主要体现了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国家干预。

1.2经济法的价值功能

经济法的价值功能主要体现在干预主义和协调主义两个方面。在西方经济学中,凯恩斯经济学占有重要地位。凯恩斯经济主张政府对经济进行积极的干预。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凯恩斯经济学在解决资本主义危机中的效果使得西方国家开始重视这种经济思想。对于资本市场而言,市场自身的调节功能是市场不断发展的基本动力,但是,市场失灵的问题也是可能出现的。而一旦市场失灵,经济危机的爆发概率就会大大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就能发挥作用。所以,经济法的一个重要价值功能就在于干预主义,也就是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国家通过干预经济过程,来调整经济发展,从而保障社会经济活动的有序进行。从这个角度看,经济法就是国家用来干预经济关系的法律依据。因此,经济法的功能在于其能够促进市场公平、健康发展,保持市场环境中的公平竞争。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对经济的过多干预,不仅不会促进市场发展,反而还可能会因为限制企业自由发展和妨碍市场机制发挥,导致经济出现更多问题。因此,经济法的干预主义,强调的是国家的适当干预和谨慎干预,一定要建立在充分尊重经济自主的条件下,干预主义才能发挥有效作用。另一方面,经济法的价值功能还体现在协调主义方面。经济法区别其他法律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其具有新型的调整功能。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经济法的平衡协调功能。对于资本市场而言,经济关系非常复杂,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业很多。对于社会关系而言,调节这种经济关系非常重要,这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保障。经济法的价值,就在于岂能帮助国家调整经济关系,协调不同主体的经济行为和利益,从而可以保障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协调。二是经济法的综合系统调整功能。经济关系必然是存在一定的系统中的,因此,法律就必要对系统进行分段调整。而从社会发展来看,其都是沿着分化和综合两个方向发展。这样,法律也有必要调整经济关系的全过程。对经济法而言,其反映的就是经济关系的分化和综合发展情况,这就要求其能对综合系统进行调整。一方面,经济法通过制度规范,可以调整各种经济关系。另一方面,经济法也需要从更高层面,综合、系统调整经济关系。这也是经济法现展的必然要求。

2.金融风险及金融监管

2.1金融风险

对于资本市场而言,金融安全是市场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也是决定整个经济安全的关键所在。而对于现代社会而言,经济安全是人类活动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所以,经济安全的重要性无论是对国家和社会,还是对个人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而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和高度活跃,使得金融安全已经成为整个经济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各国政府都将金融市场的稳定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但是,由于金融市场是资金最活跃的部分,大量资金的涌入,使得金融的风险增高。

2.2金融监管

对于金融市场而言,如何防范金融风险成为经济学家最关心的问题。而维护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的关键,在于实施对金融的有效管制。这里强调的是有效控制,因为过多对金融市场的干预,会导致金融市场自身功能受到限制,从而影响到金融市场的创造性和自由性,这样反而会束缚金融市场的发展,降低了金融竞争力。而放任金融市场的发展,也会因为资产泡沫和不正当竞争等情况,导致部分金融机构破产,威胁到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金融风险是客观存在。金融安全的关键,在于对金融风险的防范。而金融风险防范的关键在于有效的金融监管。以美国次贷危机为例,其爆发的原因关键在于缺少对金融机构那些不正当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管,导致无法预防金融风险,进而使得风险爆发,严重影响了美国乃至世界的经济发展。

3.经济法在金融风险防范中的价值分析

经济法主要用来调整社会经济关系,因此也属于社会性质的法律。这样,经济法同样关注利益的协调问题,也就需要强调社会资源的有效分配,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对于金融行业而言,其在市场环境中,需要关注运营成本、自身的创造性、自主性和安全等方面的问题。经济法的价值在金融市场的体现,就在于其能够协调政府与金融之间的关系,保障两者关系协调发展,为政府的活动提供更多的法律依据,同时保证两种关系处理的效率化。经济法存在的价值,或者说是其本身追求的价值,都是在与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而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必须建立在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基础上。对于不断变化的市场而言,维护市场稳定,是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这对金融市场而言同样使用。金融安全问题是各界关心的重点问题,是经济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法的价值之一,就是为国家政府对金融市场的干预提供法律依据,从而帮助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防范金融风险。对于我国而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为了维护整个经济的稳定和全社会的经济利益,就会采取一定的手段,加强对经济领域的管理和调控。而经济法就可以为国家的这些措施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进而对确保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经济法可以通过宏观调控法、市场制度法、社会保障法等来稳定经济的发展,也能保障弱小群体的利益,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这些都是经济法在社会关系处理方面的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迅速发展,但金融风险问题也日益严重。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金融体制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金融市场的竞争力也不是很强。如何加强对金融市场的有效监管,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防范金融风险,是我国政府历年来工作的重点。

当前,我国自身的金融行业发展还不是很成熟,行业的规范和标准还不能完全满足金融安全保障的需要。因此,国家就需要在经济法的保障下,不断完善金融制度,加强金融市场的有效监管,才能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同样,对金融市场的监管,需要强调有效性,既不能放任不正当竞争的存在,也不能过度干预而导致金融市场缺少创新性和自主性。因此,我国也要不断加强金融市场的改革力度,通过制度和法律体系的深化改革,提高我国金融行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经济法可以为我国金融改革提供更多的法律依据,保障金融改革的有序进行。我们可以万婵金融行业内部的防范机制,改善立法环境,建立不同主体的信用评价体系,加强金融风险的监控和防范。此外,国家通过完善与宏观调控有关的法律体系,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协调发展,从而能够有效促进金融市场,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结论我国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进步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我们也要认识到,我国金融市场竞争力不强,基础薄弱,金融风险大。一旦金融市场出现问题,将会对整个经济安全产生致命的影响。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包括干预主义和协调主义两个方面,可以为国家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和调控提供更多的法律依据。对于国家而言,我们也要不断完善立法环境,深化金融改革,保障政府对经济调控的有序进行,从而能够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保障整个社会经济的稳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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