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5 17:08:04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税务稽查风险防范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二、税务稽查以查促管,强化风险管理
(一)稽查在实践中取得的成效
1.注重驾驶培训机构辅导检查,促进基层所规范管理,强化风险管理。掌握基础数据、辅导企业自查、重点筛选检查,通过对企业报送的自查申报表与我们掌握的第三方信息进行比较核对,确定重点检查户。分析问题根源,统一征管政策,降低执法风险。通过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对征管部门加强管理起到了有效的促进。
2.开展事业单位发票专项抽查,促进基层所加强管理。抽查发现某事业单位取得的交易服务费未全额申报增值税及其附加,片面的认为:通过“非税收入一般缴款收据”和直接缴纳财政专户的款项不存在营利行为,就可以不交税,而在日常管理中,也没有对事业单位的此类问题予以重点关注。对本案产生的原因及时进行分析,并提出征管建议:一是要对辖区内行政事业有收费项目的单位集中进行清理辅导,达到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应纳税收费项目管理,切实防范此类执法风险的目的;二是要以此为鉴,集中税务干部加强税收政策的更新知识培训。
3.加强园区企业税务稽查,啃下“硬骨头”协助征管。针对难办案例,启动多项程序,规范步骤处置。面临经济下行大环境,小部分企业经营不散,没有效益可以没有增值税以及相应的附加,但是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却不是以企业经营好坏为前提的,对于一部分占地面积大的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款较大,常有拖欠习惯,税务所管理起来有难度,逐渐变成征管中的“硬骨头”。该局稽查局就税务所提交的几户企业征地后土地长期闲置或经营不正常而导致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征管难的企业进行了进户稽查。由于无法联系相关人员,通过到国土房管部门提取土地信息资料核定应补税款,经过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进行定性,在向该公司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果的情况下,通过报纸公告送达了相关税务文书。最后,通过税收约谈,讲清税收法律和税收政策的严肃性,已将拖欠的税款解缴入库。加强管查沟通,理顺协作机制,发挥稽查最后屏障作用。
(二)如何更好地发挥稽查“以查促管”作用,防止税收风险
1.完善征管建议制度。稽查部门的征管建议尽管能就某案、某事进行规范,少数也能积极影响到行业的征管,但是在部门配合、建议内容、建议形式和要求、文书格式、反馈方式和时限,传递程序、限改期限等方面缺少详细的规定,深度广度还不够,离“查一个案件、震慑类似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目标还有不小的距离。应进一步完善征管建议制度,针对征管部门平常不易发现的一些深层次的潜在问题,及时反馈并建议改进。
2.进一步健全征、管、查协调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完善“征、管、查”信息资料传递制度,进一步沟通案件查处情况和存在的税收问题、征管的改进建议和措施等,以便充分利用稽查成果,及时调整有关工作思路,研究加强管理的措施,确保稽查、管理的协调一致,形成工作合力。
3.加强查后的跟踪管理。要求征管单位对征管建议及时回送《征管建议回复书》,实行建议回访制,到税务所回访听意见,广泛征求一线征管人员对征管建议的办理情况及建议、意见,及时总结归纳出规律性、典型性的问题和解决方法,编写出《行业管理、检查指南》,增强稽查和管理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税收风险管理的未来发展应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信息管理
1.提高获取信息的质量。要求纳税人在税务登记,变更环节准确、完整的填写相应的信息,并提供相应的资料。此外,税务登记环节应做好纳税人填写资料的审核,并准确、完整的录入税收征管系统。
2.扩大信息获取的渠道。税务部门应该加强于工商,国土等部门的沟通,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导入到税收征管系统,对税务机关获取信息的做有效的补充。
3.加强税务系统内部信息的纵向比对和与相关部门信息的横向比对,设置预警指标,落实分析制度,为征管工作提供指导依据和技术支持,避免国家税收流失,降低执法风险。
(二)强化税收分析
一是采取有针对性的税源监控措施,如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税源监管,合理地配置税收管理资源,提高税源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税务机关应该对不同风险级别的企业,结合纳税信誉等级管理,通过制定企业管理办法、建立行业管理模型进行监控。做到层层落实管理责任、监控目标和监控措施,实施动态跟踪、重点核查、行业评估。
三是不断完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互动机制,实现由排除风险点到治理风险面、控制风险源的转化,发挥税收风险管理的最大作用,实现对税源的长效管理。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早已经成为了繁荣市场经济的主力军。特别是近年来,各类中小型企业的不断壮大给国家带来了大量的税务收入。因此,在新时期下,税务的稽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企业应该正确应对税务稽查的各项工作,并规避其中存在的风险。只有这样,企业才能保持持续健康的发展趋势。
一、企业税务稽查风险规避的问题
(一)对税务风险规避概念模糊
目前,我国的很多企业在税务稽查风险规避方面仍然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其中对于税务风险的规避概念不明确就是一大主因。首先,我国本身的税务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就存在不健全的问题,这给很多企业避税带来了法律漏洞。但是追究其法律依据,这些企业“钻空子”的行为并未违法,这就是我国目前法律制度的尴尬所在。但是规避税务风险与钻法律的漏洞而进行避税的行为本质上是完全不同的。规避税务风险是在保证企业正常纳税的前提下对其的一种保护。短时间内看,好像国家的税收收入受到了影响,但是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是有利于国家经济发展的。因此,企业在规避税务稽查风险的时候应该对其概念进行准确定位,这里的规避风险并不是让企业利用法律漏洞进行逃税。
(二)管理层缺乏税务风险意识
2008年以前,我国开始实行税收制度的改革工作。改革后,我国税收征管制度等变得越来越严谨,很多之前存在的漏洞在这次的改革中得到弥补。但是很多的企业对于这些法律层面上的变化却是知之甚少,故而造成了很多因税务风险而带来的损失。这些都是企业管理层对于税务的风险意识认识不够而造成的。其对于税务存在的潜在风险不重视,如果让这些风险任其发展的话,企业多年经营的成果甚至会毁于一旦。
(三)内部监督机制缺乏
目前,我国的很多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型企业,其内部的财务监督管理机制是非常不科学的。很多企业只有少数几个财务人员,而且大都身兼数职,并不是专业的办税人员。企业的管理层对于税务的管理也完全不懂,对于办税人员的业务能力无从判断。此外,还有很多企业的税务风险控制工作完全交由财务人员进行,管理层对其进行的监控力度很薄弱,这些都或多或少的造成了我国大部分企业税务风险应对能力较差的现象。
二、企业税务稽查的原因分析
目前,企业税务稽查的主要原因如下:一是,领导交办的任务。一般情况下,下属对于领导交办的事件都会全力以赴的去完成。所以,领导交办的税务稽查项目往往是进行税务稽查的一大原因。二是,举报。这里所提到的举报包括很多种类型,针对于不同的举报,税务稽查的方式应该是有所区别的。三是,专项检查。这是由国家相关部门牵头进行的专项检查活动,一般一年有几次,涉及一些重要的企业或者是行业。很多的专项检查中都会查出不少的违法犯罪事件。四是,当地开展的稽查行为。当地开展的税务稽查行为由税务稽查局对各个企业的账目进行审查,以达到税务稽查的目的。五是,对于企业的纳税情况所进行的评估。税务稽查后,对于查出的一些问题账目企业要及时进行修改和调整,从而制定出相应的应对方法。
三、企业如何正确的应对税务稽查及防范风险
(一)做好涉税事项自查自纠
企业想要正确应对税务稽查工作,避免税务风险,需要做好涉税事项自查自纠。第一,应该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企业应该缴纳的税种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同时,对于各种税收应该缴纳的金额做到心中有数,并按照要求按时报税交税,不要延误时机。企业的财务税务人员应该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并注意知识的更新,紧跟时代的步伐对于一些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要予以及时学习。如果企业遇到一些特殊的税务行为应该及时与当地的税务部门进行沟通,以求问题能够得到圆满的解决。第二,企业面对税务稽查工作应该给予积极主动地配合。这样既能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又能让企业财务人员得到充分锻炼。
(二)重视日常账务处理和税务管理
企业要想做好税务稽查,规避税务风险,就应该重视平时的账务问题并严格内部税务管理制度。做好日常的账务管理,一旦面临税务稽查,企业也会从容不迫的进行面对和处理,不会因账目不清楚而承担一些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三)重视日常业务流程的涉税风险管理
为了能够很好地规避税务稽查中的各种风险,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应该对日常业务流程中涉及到税务风险的地方予以格外的关注。企业应该建立一整套的涉税风险管理体系,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这些日常涉税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税务稽查中出现的各种风险。
(四)建立撰写高质量的纳税自查报告
面对可能存在的税务稽查风险,企业应该严格做足自查自纠工作。通过日常工作中的自查自纠,找到自己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特别是近年来,税务局要求的稽查项目越来越多,对于这些项目企业都应该做到心中有数。自查自纠环节结束后,企业必须要求相关人员就自查的结果撰写一份高质量的纳税自查报告。报告的撰写是自查工作的总结与汇总,作用非常巨大。
(五)正确使用实地稽查过程中的陈述申辩权
企业在面对税务稽查过程中,可能会被国家相应部门要求进行约谈。在这个环节中,企业应该善用其被赋予的陈述申辩权。在承认自己企业问题时,要采取恰当的自我保护措施。
四、结束语
现代企业在进行经营的过程中不但要适应市场环境的考验,还必须具备应对税务稽查的能力。企业应该对在税务稽查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防患于未然,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以保证企业更好地发展。
参考文献:
一、认真分析稽查执法风险的成因是防范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的关键所在
1、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随着税务稽查体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内部制度日趋完备,但在防范税务稽查执法风险方面尚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机制下,稽查人员手中权力过大、执法随意性强,导致弄虚作假、查而不实、查多报少、避重就轻、等现象时有出现,收人情税、等违法违纪现象尚未杜绝,稽查执法风险防不胜防。
2、稽查人员综合素质无法满足执法需要
稽查工作对稽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都有较高要求,既需要熟悉税收政策、财务会计、计算机、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更需要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敬业精神。而实际工作中有的稽查人员业务不熟,对税收政策法规的理解存在偏差,稽查执法效率低下、质量不高,甚至违反程序、,使稽查执法风险日积月累。
3、政策因素不容忽视
主要表现在与税务稽查相关的政策法规的制定上。由于立法和制定税收政策法规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些漏洞,加之实施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政策法规无法全部涵盖和解决,税务稽查人员在实际办案过程中有时难以把握政策,一定程度承担了政策法规缺陷带来的稽查执法风险。
4、外部环境有待优化
一方面是地方党政部门干扰税务稽查执法的现象屡禁不绝,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检察等相关部门协税护税意识不强,对税务稽查执法存在一定偏见,较易形成稽查执法风险。
二、建立完善稽查工作机制,全面规范稽查工作流程是防范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的有效途径
1、加强对选案环节的监督制约,切实解决“想查谁就查谁”的问题
稽查选案要详细列明选案依据或案件来源,逐步推行利用数据分析和数据模型筛选稽查对象,实施主动选案、科学选案,确保选案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不断提高选案准确率。
2、加强对检查环节的监督制约,切实解决“想怎么查就怎么查”的问题
稽查执法过程中,稽查干部与稽查对象及相关人员的一切接触(包括约谈、政策辅导、询问、调账、检查等),须有二名以上的稽查干部在场方可进行,实施检查前主动告知稽查对象税务稽查的办案程序、执法规范、纳税人权利和义务、救济途径等事项。
3、加强对审理环节的监督制约,切实解决“检查处理随意性”的问题
负责审理的稽查干部要对案件检查的全过程进行实体、程序方面的全面审查,加强对各环节工作内容、办理意见和工作记录的审核检查;严格按照规定依法对稽查对象作出处理(处罚)决定,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拟免除处罚案件,由稽查局集体审议决定,重大案件应提交审理委员会审理。
4、加强对执行环节的监督制约,切实解决“查完之后久拖不决”的问题
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执行税务稽查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稽查案件的执行工作必须由两名以上的执行人员实施,执行过程中要加强对被执行对象的跟踪管理,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申请法院执行等职责;对符合涉税犯罪移送标准的案件,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5、依托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过程监控,切实解决“工作好坏一个样”的问题
搭建覆盖总局、省、市、县四级稽查部门执法所有环节、岗位和事项的稽查信息化网络平台,按照稽查业务内在规律,对案件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掌握案件查办进度,实现上级稽查局对下级稽查局、稽查局对稽查干部查处案件的全程监控,减少执法随意性。
三、构建内外并举的预防监督保障体系是防范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的有力保证
1、加强岗责考核监督,规范稽查工作流程
通过规范稽查工作流程,建立科学严密、责任明确、考核到位、监控有力的稽查工作考核体系,确保对税务稽查执法全过程、全体稽查人员实施有效监督,做到选案环节要选准,实施环节防失控,审理环节定案准,执行环节保到位。
2、加强稽查四环节的相互监督制约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明文规定了稽查工作流程,明确了税务稽查整体工作的四个环节及各环节的职责,确定了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体制,所以监督体系建设的重点在于加强税务稽查部门的内部监督。不仅要在职责和机构设置上实现“四分离”,也要在人员上实现“四分离”。最终建立职责明确、相互制约、衔接紧密、运转高效的稽查业务系统。
3、加强落实稽查执法监督制度,强化监督制约力度
切实落实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责任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把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纳入稽查局目标管理考核,明确规定各个部门、各个岗位的职责事项、工作规程、考核标准、过错责任,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原则,实施事前警示、过程监控和事后监督,有效避免不良现象的发生。
4、加强社会责任监督
加强外部监督的重点是加强稽查对象的监督。可以通过制作廉政公约和稽查廉政监督卡来加强稽查对象的监督。除加强纳税人的监督,还需畅通其他外部监督渠道,构建起全方位的税务稽查执法外部监督体系。通过在社会上广泛聘请兼职廉政监督员,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增加税务稽查的办案透明度,实行案件公告,接受媒体舆论监督;探索“一案双查双报告”制度,在稽查各个环节都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检察部门的监督。
在市场发展的新形势下,研究所的税务风险管控也要与时俱进的发展。税务风险管控对研究所的可持续发展有重要的意义,只有提高税务风险管控水平,才能够保证研究所长期稳定的发展。研究所发展中面临的税务风险是指:研究所日常涉税业务没有按照国家税法规定执行,导致纳税不合规,影响到研究所财务、信誉、经营等各环节的正常运行。一方面实施税务风险管控有助于降低研究所的税务成本,减少研究所不必要的税务支出,通过有效的税务风险管控机制可以进一步提升研究所的核心竞争力,为研究所的发展提供更大的资金保障。另一方面,有效的税务风险管控有助于规范研究所财务管理制度并完善财务管理体系,税务风险管控在合理降低税务成本的同时,还可以减少税制改革及政策变化带来的影响。通过合理的税务风险管控,可以加强研究所税务风险管理,全面提升研究所税务管理水平,并且对研究所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也有着重大意义[1]。
二、新形势下研究所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及面临的主要税务风险
研究所在管理中存在很多风险隐患,而税务风险是研究所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研究所应将税务风险管理贯穿于研究所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使税务风险管理发挥应有的作用。在社会不断发展的大背景下,研究所在市场中的发展空间在逐渐变大,也将面临更多机遇,但同时市场的竞争也在不断加剧,为了保证研究所在发展过程中有一定的竞争力,就要求研究所不断的提高税务风险管理能力。研究所的税务管理部门要对税务风险管理工作有深入的了解,明确税务风险管理以风险防控为基础,通过风险防控最大程度的将税务风险降到最低,从而避免税务风险造成的财产损失和声誉损失,保证研究所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当前的研究所税务风险管理工作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一方面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可以通过信息技术完成税务信息的收集和整理,从而提高税务风险管理的效率,也保证了税务信息的准确性。另一方面,在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纳税人的信用等级也显得极为重要,纳税人信用等级的高低会直接影响研究所日常工作能否顺利进行,例如会影响到对外签订合同、招投标、各项资质申请,甚至会影响研究所日常报税及发票的领用。新形势下研究所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分别体现在重大投资、经营决策、日常经营活动以及税务管理等工作中。就目前的发展分析,研究所面临的税务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税务稽查风险:随着我国营改增政策的推广以及“金税三期”税务系统的不断完善,使得我国税务稽查体制迅速发展,税务局正在逐渐加大税务稽查力度,税务稽查已经成为税务监管过程中一个重要环节。但面对税务稽查的过程中,研究所的税务风险管理工作仍存在较大缺陷。首先,研究所缺乏规范的税务管理流程和完善的体系建设,很难让研究所有效的防范税务稽查风险;其次对于税收政策理解不到位,在纳税申报环节很可能出现纰漏,导致税务风险的产生。除此之外,研究所在日常管理中尚未开展税务自查自纠工作,缺乏税务风险稽查意识。并且研究所对于税务稽查及相关信息的宣传力度不够,使得税务管理人员对税务稽查的重视程度欠缺。第二,税务信息监控风险:就目前研究所的税务管理工作分析,有很多研究所没有建立税务信息监控系统,或者有的研究所有税务信息监控系统,但信息监控系统的建设体制不健全,直接影响了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缺乏税务信息监控系统会导致研究所的税务数据申报及数据统计的准确度降低,无法及时防范税务风险并且无法高效的解决税务风险管理过程存在的问题。第三,税收政策风险:目前在研究所的税务风险管理中存在的最显著的一个问题就是税收政策的不完善,税收政策的不完善会导致管理层面临较大的税务风险,使税务管理工作很难有效的开展。税收政策风险主要包含以下几个内容:首先,税收政策制定的针对性不强,在税收工作中缺乏指导性的意见。其次,税收政策没有与新形势下的税务风险管理要求接轨,导致税收政策制定不完善,在很多方面缺乏实效性。此外,一些税收政策的制定比较模糊,在执行的过程存在较大漏洞,部分研究所在税务政策的运用上有较大的主观性,这也是导致税务风险的关键原因之一[2]。
三、研究所税务风险管理中的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及税务管理体系建设针对现阶段研究所税务风险管理的现状,存在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就是缺乏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及税务管理体系,税务管理工作应该贯穿于研究所经营发展的各个环节之中,如果缺乏相关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就会导致税务管理工作很难落到实处,也很难发挥相应的作用。首先,导致研究所缺乏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的主要原因是管理者缺乏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尚未实现对税务风险的管控和防范,没有将税务风险管理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点。其次,研究所没有建立税务风险管理评价制度,无法准确的评价和考核税务管理工作,不能保证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此外,研究所虽将税务管理工作贯穿于经营发展的过程中,但在采购管理、销售收款及合同管理等方面仍然缺少有针对性的税务管理,并且尚未形成完整的税务风险管理理念、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以及全面的税务管理体系。
(二)缺乏审计与内部稽核监督对研究所进行大量的调查评估之后发现,有些研究所缺乏审计与内部稽核监督,或是审计和内部稽核监督制度缺乏完善性,这都很大程度的影响了研究所税务风险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在研究所的税务风险管理中,必须要有与之相对应的稽核制度和措施,稽核制度应在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如果没有完善的稽核制度,将会导致研究所的税务管理缺乏系统的风险评估,从而使得涉税业务缺乏合规性。除此之外,在当前的研究所内部也没有建立完善的税收稽核监督体系,在研究所的税务风险管理工作中无法发挥相应的作用,从而导致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没有稳固的基础,无法在数据申报前实现风险规避,这都会降低研究所税务管理工作的效率。另外,在研究所内部审核监督中还存在税务数据缺乏真实性的现象,有些研究所虽然在税务风险管理工作中有完善的稽核监督,但是提供的数据却难以保证真实性,由于技术手段落后等原因导致信息失真,严重的影响了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开展的有效性。
(三)财务人员税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财务人员管理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很多研究所的税务管理人员对新的税务政策解读不全面、不彻底,没有及时了解税务系统的最新变化,对税务工作的认识还停留在以往的层面,并且没有结合税务政策的变化及时改进税务管理模式,因此导致税务风险防范工作无法进一步实施。近几年,我国税收政策随着市场环境的发展也在不断变化,这就要求研究所财务人员不断加强对新的税收政策的学习和研究,运用新的税收政策开展务管理工作。但从目前的状况来分析,多数的研究所都缺乏专业的税务管理人才,而且有些税务管理人员对税务政策的解读不到位,无法与全新的市场形势接轨,对新形势下的税收政策的研究不系统、不透彻,因此当研究所遇到税务风险的时候,不能提供合理的风险管理建议和方案。此外,部分研究所财务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对税务风险管理工作认识的比较片面,从而使得税务管理工作的开展不顺利。
四、新形势下研究所税务风险管控的建议
在研究所的日常工作中,需要做好税务风险管控工作,全面提高税务风险管控的质量,确保研究所的长远发展,下面针对新形势下研究所税务风险管控工作如何开展提出了详细的建议和方案,以进一步推动研究所的税务管理工作。
(一)建立和完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在新形势下对研究所税务风险管控的建议,就是建立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完善的税务管理体系是税务管理工作能够有效开展的关键。在建立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过程中,首先要提高研究所税务风险防范意识,管理层应当充分认识到税务风险管理对于研究所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严格遵守国家各项税法规定,将税务风险管理作为研究所日常管理工作的重点。其次,研究所要形成与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相对应的科学措施,通过系统的指导和人员的实施,建立科学的责任标准和责任处理办法,从而形成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保证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在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过程中还应保证税务风险管理的科学性,避免夸大其词和虚假信息的出现,从而提高税务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和风险防范能力。研究所应进一步完善税务风险管控体系,将税务风险管理工作深入到研究所各个部门的工作之中,使税务风险管理融入到研究所各项重大决策的制定中,并为研究所的各项决策提供可行的风险防范建议[3]。另外,研究所还应加强税务信息系统的建设,通过税务系统和研究所财务信息系统的连接,将存在的涉税风险点添加到研究所ERP系统中,保证各项税务申报数据的准确性以及税务信息系统的完整性,并结合当前大数据时代的信息技术提供全面、有效的财务数据,建立一个更完善、更全面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4]。
(二)强化审计与内部稽核监督强化审计与内部稽核监督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第一,优化内部稽核监督的环境,内部监督的开展要以管理层的参与决策为基准,作为研究所的管理层要对研究所内部稽核监督给予大力的支持,因为研究所的内部环境建设是决定内部稽核监督能否有效实施的前提。因此管理层应将研究所的内部稽核监督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目标。第二,建立和规范税务风险管理岗位职责,岗位职责的确定能够使内部监督稽核工作有的放矢,通过明确岗位职责可以提升全体员工的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和防范意识,这也是提高内部稽核管理工作实效性的重要措施。同时要不断的提升内部稽核监督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保证内部稽核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三,制定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目标,管理目标的制定可以为内部稽核管理工作指明方向,研究所要根据自身发展方向和经营特点制定具体的发展计划,税务风险管理目标主要包括税务风险防范、纳税申报、税收筹划以及税务自查等方面,在制定税务风险管理目标的基础上也要保证税务稽核监督工作的开展符合税法的相关规定[5]。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化,企业业务日趋复杂,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和更新,企业的税务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已紧密相连,所以企业应将税务风险防范纳入重点范围,避免因税务风险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利益损失,下面从纳税评估、纳税稽查和发票管理方面探讨如何防范税务风险及应对措施,通过实际案例分析,揭示企业在日常业务中应该规范和注意的方面,使企业做到依法纳税,诚信纳税,步入良性发展轨道,特别是小型企业,从原来的以偷税、漏税来获取企业利润最大化的思想观念转变为合理享受税收优惠、规避税务风险方向发展。
一、纳税评估
纳税评估的具体界定是指税务机构使用相关技术,对收集的数据信息进行细致的分析和研究,从而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税务履行情况进行判断,判断时要严肃、认真、公平,得出结论后从而对其进行相应的管理的行为。纳税评估一般是在年度汇算清缴之后进行,企业每月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财务报表和年度报表就是纳税评估的材料。主要指标有: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主营业务变动率,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三项费用变动率,成本费用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税前列支费用,利润指标,资产类评估指标等。通过对各项指标的评估分析和测算,设置相应预警值,将纳税人申报数据与预警值比较,与同行业比较,与财务报表数据比较,与历史同期数纵向比较,对企业生产经营结构,主要产品能耗、物耗等生产要素的当期数据、历史平均数据、同行业平均数据以及其他相关经济指标进行比较,推测企业实际纳税能力。
应对措施:如果企业被列入纳税评估对象后,首先要测算企业的各项税负率,其次是将上述各项主要财务指标测算,与上年同期或历史数据比较,找出差异存在的原因。如果是增值税则考虑是否有抵扣不均衡或销售收入确认滞后、售价下降、成本上升和进项税抵扣比例不一致等原因造成。如果是所得税则考虑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和三项费用等变动造成的原因。如因经济环境影响,确属材料成本上或下降,导致各税负率异常,可将采购发票作为说明成本上升或下降的有力证据。也就是说在日常账务处理中要善于分析各数据比例变动原因,做到心中有数,要合理平衡税负率。
纳税评估是纳税信誉等级管理制度能够科学、高效、公平开展的保障,纳税评估的好坏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纳税信誉等级。
二、税务稽查
税务稽查的定义是指税务机构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整体纳税状况和扣缴义务人情况开展的税务检查和处理行为,如果在税务稽查中被查出任何违反《税收征管法》的行为,将对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并且严重影响企业的声誉。税务稽查分稽查选案、稽查实施、稽查审理、稽查执行四个阶段,稽查选案重要来源是举报案件,在稽查实施过程中税务机关有查账权,场地检查权,询问权,责成提供资料权,查证权,取证权等一系列权利。企业在了解税务人员的权利后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如果企业对处理结果不服,可以申请听证,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当然这是到了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作此决定。
应对措施:严格税务登记,企业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当依法办理税务变更登记;按时纳税申报,每个税种在规定时间内准确无误地、及时地向税务机关申报;账簿凭证管理规范,不存在应税收入、应税所得核算混乱的,不存在有关凭证、账薄、报表不完整、不真实的情形;税款及时入库,每月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否则将产生滞纳金,容易被列入稽查对象;及时与税务本门进行交流,古语有云知彼知己,百战不殆,这句话运用到这里就是要求纳税人不但要对自身和所处的企业了解,还要对税收管理制度和税务稽查工作比较了解和熟悉,能够自主的、及时的完成纳税义务。此外,还要积极的将企业运转情况和商品的销售管理情况告诉给税务人员,从而方便税务机构对该企业形成初步的认识和了解,对企业的资金往来和企业经营变动都有掌握,当然,更重要的是规范企业业务流程,同一会计期间收入比率、成本比率、费用比率、利润率等指标上不会产生较大波动;依法纳税,不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行为,无偷税、逃税、骗税等行为。
三、发票管理
发票是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或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开具、取得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收付凭证。发票管理已贯穿于企业的整个财务过程,从采购到销售,都离不开发票,稍有不慎,可能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首先说采购,采购上有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服务发票等,除定额发票外其余发票的付款单位一定要与实际付款单位相符,发票所开内容必须与实际采购物资一致,否则,在税务检查中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扣以代开虚开发票罪名,所得税中进行纳税调整,已是百口难辨。再说销售发票,凡一般纳税人都是利用税控防伪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应严格按照《增值税发票使用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按规定保管IC卡和发票。
应对措施:接收的发票必须项目要素齐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发票在规定期限内认证抵扣,不接受代开虚开和清单不详的发票,财务报销时减少现金交易。增值税发票在开具时要从以下方面加强管理,首先发票上开具的金额要和交易金额一致,不可随意更改;发票上的字迹要清晰,不能出现压线和错格的现象;发票联和抵扣联都要有财务专用章或是发票专用章,若这两联没有相对应的章,则视为无效发票;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时间必须准确,应该为发生交易的时间;按照红字发票相关规定开具通知单和申请单,申请单与通知单一一对应;按照发票作废规定开具发票;出现丢失增值税发票的情况,区分是记账联丢失,还是抵扣联丢失,或是同时丢失记账联和抵扣联,来填写《丢失增值税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供购货方抵扣使用,避免埋下不必要的隐患。
2013年2月重大涉税案件,皮包公司牵出特大虚开发票犯罪网络。这是一真实案例:2013年2月14日,镇海区地税局向警方提供了一条某企业虚开运输发票的线索。经过细致调查,发现这家注册资本为30万元,自有车辆23辆的运输企业存在重大嫌疑,具体的说:这家公司所有车辆均属挂靠性质,本身无实际运力,但成立以来已开出发票3053份,涉及金额1.45亿元,抵扣税款1017.29万元。但这家“效益超好”的公司成立才8个月就被注销了,线索到这就断了。就在侦查陷入停滞时,侦查人员在中介人刘某的住所查获了一本账本,上面详细记录了一次次交易。这本账本的出现,又牵出了另外两家类似的皮包公司,这两家公司共开出发票6735份,金额1.4亿元。由此确认,看似三家独立的公司,其实就是三块牌子一套人马。捣毁了一个空前庞大的虚开运输发票网络,共有13家企业涉案,虚开的发票票面金额高达15亿元。
经过本案可以看出,企业在接收发票上也不能掉以轻心,不能让从中渔利的收取好处费的不法份子有空可钻,一定要遵循“与谁签约,就与谁结算”的原则,并且严格控制现金交易。
加强办税人员业务学习:
为什么说加强办税人员业务知识学习也可以有效防范税务风险,由于市场经济的变化,民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崛起,而民营企业一般不会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但税收政策法规经过近几年的改革后,废除了相当一部份文件,取而代之的是新的政策法规,如果办税人员对新的政策法规不能及时掌握,犹如赤手上阵,如何能做到有效利用资源,达到合理享受税收优惠的目的?这就需要办税人员根据企业自身业务状况,结合实际情况,不断更新自己的业务知识,合理利用税收政策法规,用足有关优惠政策,避免多缴税款,减少不必要的税收负担。
以风险识别为基础,搭建平台、建立机制、风险分级,实现风险应对的最优化
我国目前的税收风险防范尚处于起步阶段,但发展迅速。国家税务总局在“十二五”规划中已经明确把加强税收风险管理作为税收管理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以科学的风险管理理论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持的税收风险管理,可以进一步落实税收征管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加强税源监控、防止税款流失”。
武汉市地税局敏锐地意识到税收风险管理是提升征管质量、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有效手段。因此,市局党组果断决策,于20__年元月组建了武汉市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市局局长任指挥长,市局副局长任副指挥长。
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实践,新组建的武汉市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在税收风险防范实践中大胆尝试,勇于实践、勇于探索、勇于创新,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进一步深化武汉市地税税收征管改革闯出了一条新路。武汉市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以风险规划—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监控评估为主要流程环节的税收遵从风险控管体系基本确立,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分级应对、绩效评价诸环节的逻辑关系得到进一步明确,并通过制定各类规章制度予以固化,为税收风险防范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成立机构,打牢风险防范的关键点。在税收风险防范过程中,武汉市地税局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设置了综合管理岗、风险信息管理岗、风险分析识别岗和风险应对实施岗,对各岗位的职责进行明确,确保了岗位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同时,按照单项性税收风险的管理、系统性税收风险的管理、涉税情报信息类税收风险的管理、依申请或依职权办理涉税事项风险的管理进行分类,制定了启动、办理、处理、反馈的工作流程,为税收风险防范夯实了现实基础。
同时,打造“一个体系”,全面推进风险管理的制度建设。行政执法岗责体系是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突出作用。今年,在新的岗责体系应用推广过程中,武汉市地税局将风险管理贯穿于整个岗责体系之中,修订了《风险管理办法》,按风险类别分级、分类、过滤、筛选、排序、推送和应对,出台了《武汉市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征管与稽查协作工作规范的通知》文件,进一步理顺了与市局各处室、重点办、零散办、评估办和稽查局的关系。通过组织专班到各基层单位调研,认真听取基层一线的意见和建议,归类整理并认真回复,优化风险管理系统与行政执法岗责平台的数据共享和传递,推动了风险管理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融合。
(二)进行风险分级,打牢风险防范的参照点。武汉市地税局在按照规模、行业、事项对税源进行分类的同时,又引入税收风险的大小这个参照系,科学确定一级、二级、三级税源户,将有限的征管资源应用到税收风险最大的纳税人上。并根据税收征管程序和风险管理流程,将税源管理职责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和不同岗位之间进行合理分工,重构税源管理岗责体系,从而形成以规模管理、行业管理和风险管理为特点的税源分类模式。如2013年以行业管理为突破,以分级分类推送为重点,初步建立了房地产行业税收风险指标体系,探索性开展了行业性的风险防范工作。通过数据生成、风险等级排序,优选生成了81户房地产涉税风险企业,并推送至市局纳税评估办公室,建立了房地产行业的风险等级排序、风险分级应对的行业性风险管理机制。通过市局评估办的评估任务审核,共计查补81户房地产涉税风险企业地方税费1.3亿元。
(三)搭建平台,打牢风险防范的支撑点。紧紧依托湖北省地税局税费征管核心软件,搭建市局、区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三级应用平台,发挥信息技术在税源专业化管理过程中的支撑作用。他们自主研发的税源专业化管理子系统,其主要内容涵盖了涉税事项的前置办理、日常税源管理、涉税基础资料信息等方面,并与减免税、行政处罚等税收管理业务进行了有效对接,从而形成了以涉税事项管理为基础的税源专业化管理信息流。行政岗责执法平台,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税源专业化管理为基础,以闭环管理为目标,全面梳理岗位职责和流程,建立起涵盖涉税事项前置办理、“先办后审”事项任务分级推送、日常税源管理、电子征管资料、行政执法文书的应用平台,并与风险管理平台对接,形成了以涉税事项管理为基础的税源专业化管理信息流。挖掘梳理了税源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78个风险点指标,通过税收风
险特征库与原始基础数据库的标准化筛选,实现了税收风险数据的自动化、定时化生成,并将全市各级税收风险管理部门的日常风险应对,全部纳入到了管理系统中,实现了风险管理的全程信息化,完善了税收风险防范评价体系和应用体系。
(四)建立机制,打牢风险防范的着力点。武汉地税通过制定《税收风险防范管理实务手册》、《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工作方案》以及《税收风险管理实施办法》等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分级分类处理机制,对于税收风险大、对税源影响大的数据,在系统中直接推送至稽查部门进行应对;对于带有行业性、普遍性的税收风险数据,在系统中直接推送至纳税评估部门进行应对;对于风险较小,带有一般性或个体性的基础性风险数据,在系统中直接推送至基层税源管理岗位应对。系统在相应数据推送至对应部门应对后,实现对应对处理结果的自动统计汇总,为下一步的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形成了风险管理信息化的完整链条。比如,针对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管理,通过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风险识别和比对,共计核实应补税人数1706人,补缴个人所得税1309万元。针对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通过对企业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及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申报表的深入分析,预先设定报表间的逻辑公式条件,通过系统进行批量数据筛查,共计推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风险668户,共计880条数据,核实应补缴企业所得税户341户,共计补缴企业所得税1515万元。
同时,抓好市局、区局、税务所“三级联动”,严格把关风险防控的管理质效。在风险任务推送环节,紧密联合市局各业务处室,优选风险事项,严控风险总量,着力抓好市局、区局、税务所的“三级联动”机制。在市局层面,做好风险事项的分析、推送和考核工作,与各业务处室紧密合作,确保风险事项一个出口、绩效考核一个标准。一是在任务分析阶段,人工对风险数据进行关联性分析,尽可能将风险任务的误伤性降到最低程度,并明确税收风险防范中心与各业务处室的考核职责和范围,严格把控任务总量,实现风险任务过滤式推送。二是尝试在某一时期,将同一纳税人的不同风险在系统中进行汇总,实施风险任务的捆绑式推送,减轻基层和纳税人负担。三是严格把控风险推送的完成时间,实现风险任务的均衡式推送,避免基层在某一时期内超负荷运转。在区局层面,抓好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在风险任务推送时,各区局税收风险防范中心明确工作任务,明晰各部门职责,分工协调配合,严把质量关和考核标准。在税务所层面,抓好把关责任人。风险任务推送至税务所后,在风险管理系统中可按照各税务所责任人的分工,预先在系统内明确风险任务回复的审核人,由系统进行连带锁定,在回复事项时把好质量关,建立了风险任务在市局、区局、税务所的“三级联动”机制。
(五)实现“五大功能”,着力构建税收情报的聚集点。今年以来,为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税收征管的科学化水平,武汉市地税局党组高度重视,从战略高度出发,决定在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的基础上,筹建武汉市地税局税收情报中心,全面发挥“五大中心”功能(即文献中心、期刊中心、数据中心、情报分析中心、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于2013年10月21日召开了税收情报中心的模拟运行汇报会,相关的税收情报分析工作已按照预定计划开展。作为税收情报中心重要组成部分的湖北省数字图书馆武汉地税分馆已建立,通过汇集全国一流的税收专业数字图书资源,将实现图书期刊借阅、数字图书阅览等功能,并承担涉税数据管理、税收理论调研等多项工作。税收情报中心的建立,将实现从情报分析到风险应对的全面升级和创新,为风险管理迈向新台阶打下坚实的基础。
以风险推送为纽带,分级管理、人机结合、信息管税,实现过程控制的最优化
武汉市地税局将风险管理的流程确定为税收风险特征库建设、数据审计、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推送、风险应对处理、风险决策分析和绩效考核八个环节,并以风险推送管理作为税收征管工作纵向互动、横向联动、内外协动运行机制的纽带。
一是税收风险防范管理流程化。通过税收风险防范管理平台,对内部、外部涉税数据开展税收风险防范指标分析、数据挖掘和数据评估,生成税收风险纳税人信息,对相关信息进行分级分类处理,建立指定税收风险各指标专项管理流程。全市地税系统以风险任务工作流的形式,按照市局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市局相关处室区局(市直属局或市稽查局)区局各科、税务所(市直属局和市稽查局相关业务处室)相应管理岗位操作人员的推送流程,从上至下进行税收风险防范任务数据的分层解剖,通过风险防范管理平台与税费保障系统、税收清结评审系统和税收征稽协作系统的工作任务流转,系统开展纳税评估、涉税调查(检查)、催报催缴和税务稽查等税收管理工作。同时,市局各级风险管理部门对税收风险防范工作任务流转及其反馈信息进行跟踪,全程监控税收风险任务的处理流程和处理结果,及时统计和汇总税收风险防范任务的处理情况,从而形成风险防范、日常管理、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整体联动,全程监控。
同时,在风险管理工作中,着力抓好内部、外部信息的比对分析。通过数据的挖掘比对,实现风险管理的全方位监控。一是做好内部现有的各子系统内部数据的关联性结合,通过深入挖掘内部数据之间的逻辑比对分析,查找风险事项,加强风险管理。二是做好外部信息数据与内部信息数据的对比性结合,加大对外部信息的监控力度,实现风险管理向外部延伸。一方面,加强对来自政府其他部门的第三方信息的筛查比对,强化对风险事项的监管。通过取得的土地登记主管部门的第三方信息,对全市共计356条新增土地登记信息,开展了土地登记基础信息的核实及补充录入工作,全市共计补录相关土地登记信息356条,补录土地面积825万平方米,补缴土地使用税5392万元;通过从省公安交管部门取得的车辆登记第三方信息,与全市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使用税信息进行比对,共计导入车辆信息近96万条,分析识别比对13.33万条,比对不一致12万条,核查补缴车船税1076万元。另一方面,加强对来自新闻、报刊、网络等媒体的新闻媒介类信息的信息监控,并以《风险信息专报》的形式,实现风险任务网上全电子化推送,及时进行跟踪监控,强化风险管理。截至2013年11月底,已编报了《风险信息专报》12期,共计推送风险任务602条,累计查补各类税款2.4亿元。
二是税收风险分类管理层级化。对全系统的税收风险识别在操作层面分为市、区两级进行。市局主要针对全局性的、方向性的风险进行操作,对全市风险数据的完整性、逻辑合理性进行审核,建立统一的后台技术支撑, 确定风险数据的等级、类别、规模、推送应对的部门以及处理方式,确定市级风险数据的推送方式、频率及各环节完成时限,并运用风险防范管理系统推送至相应部门进行处理。市局下属各区局建立区级风险管理模式,侧重对从市局流转的风险具体应对,结合区局自身管理需要设置的税收风险点,并进行风险处理。同时,按照市、区两级风险管理的界限,建立区级风险指标和任务数据的产生机制、处理机制,应用系统开展区级税收风险基础数据的分析,设计区局风险管理任务模板,将分析结果纳入风险管理平台,生成风险待办任务,并在网上流转,与纳税评审系统进行对接,通过具体应对处理形成上下联动,建立较为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
三是风险推送预警信息化。每个风险管理任务流转环节,市局都确定了风险管理的采用系统自动预警提示和手机短信提醒两种方式,风险责任处理人只要登录系统,就可以及时查看到最新需要处理的风险信息,即使不在电脑旁,也能通过短信查看消息,以便及时处理。对于机考类税收风险指标,税收风险管理平台将直接对风险应对情况进行审核,自动计算工作进度,以此作为下一步考核依据;对于公示类税收风险,各应对部门需在规定时间内,将风险应对情况人工输入风险管理平台,平台将自动汇总人工反馈的处理情况,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审核完成情况,给予最终评定。
四是风险应对考核标准化。他们将风险防范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以税收风险管理平台为依托,市局税收风险防范中心按月依据风险指标的特性,将当月生成的风险数据分成机考类风险指标、人机结合类风险指标以及突发性风险指标三种。凡是能够通过系统生成的结果,一律以系统数据为准,不得采用人工数据代替,保证每一条风险应对记录都有迹可循、有案可查。在此基础上,系统对每条风险数据的应对完整性和及时性都做及时审核,确保税收风险得到及时有效化解,风险应对真正落到实处。今年,市局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共计推送各类风险任务23.10万条,通过风险事项的核查,累计查补各类税款已达4.65亿元,并已全部入库。
以风险管理为重点,分层响应、差别应对、考核评估,实现征管机制的最优化
对不同的风险等级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实施差别化管理,是风险管理的重点,也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核心。为此,武汉市地税局分级分类进行了税源的科学化管理。
第一,多层面监控重点税源。一级税源户由市局重点税源办公室和市局直属局直接管理,二级、三级税源户按照“规模+行业”模式,由区局重点税源办、重点税源税务所与行业管理所实施重点税源集约化管理。利用重点税源管理平台,实行按月跟踪调查、审核、分析,市局、区局、科所“三级联动”,作为重点税源管理的实体,实时全面监控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和税源税收状况,实现重点税源监控由管户为主向管事分岗管理为主转变。2013年,纳入市局三级重点税源管理的企业共有3898户,占全市企业登记户的2.17%,入库税款488亿元,占当年全市地税税收收入的68.40%。
第二,多方式监控一般税源。对重点税源、零散税源以外的一般税源,按照属地、分事项团队化、协作化管理的要求,从提高税源监控精准度入手,由一般税源所实行专业化分工、团队化管理、流程化控制、优质化服务,变单兵式为团队流程化。各区地税局除重点税源所外,其他税务所为一般税源税务所,将管户与管事相协同,按管理环节和事项,进行专业化岗位分工管理。构建以管事为主、管户为辅的分事项、分岗位专业化管理格局。在一般税源所内,按地段分类管理,实行属地与分类管理相结合,以管事为主,努力把税源监控管理做精、做细,促进管理水平和收入水平的提高。
税务稽查本身是一项法制性非常强的工作,但是由于目前我国税务机关执法人员法制意识欠缺,税务稽查执法行为距离有法必依还有一定的差距,从而导致税务稽查公正性以及权威性受到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在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法制建设目标的时代背景之下,对于纳税征管机构来说,需要根据依法治国的要求全面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行为规范性,从而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重要作用。
一、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必要性
税务稽查是指我国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依法纳税情况进行对于监督检查,税务稽查包括专案稽查、日常稽查以及专案稽查三大类,税务稽查在维护纳税秩序、促进依法纳税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这决定了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必要性,这种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提升执法公正性
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对于提升执法公正性具有提升作用,维护好税法的权威性以及公正性是税务机关税务稽查中必须要注意的关键问题。法律从面前一律平等,任何纳税人都必须要遵守税法规定,而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目前税务稽查执法的不规范对于执法的公正性带来了很大的损害,这使得税法产生了区别对待的问题,因此需要以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为契机,来全面的提升执法公正性。
2.改善执法机构形象
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规范对于税务执法机构形象的改善具有重要租用,税务稽查行为的随意对于执法机构的形象是一个伤害,使得公众对于税务机关的信任直线下降,并给社会诚信征税的氛围带来了影响。税务稽查人员代表着执法机构的形象,通过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可以给广大纳税人传达一个公平政治、严格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从而为诚信社会氛围的营造贡献更多正能量。
3.杜绝各种权利寻租
税务稽查执法行为规范对于减少税源流失具有重要的作用,税务稽查的行为如果做不到有法必依,必然就会给权力寻租的产生提供了温床,从而带来税源的大量流失,同时更是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鉴于上述分析,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营造一个更加公平纳税环境。
二、税务稽查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之所以要对税务稽查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很大原因在于当前税务稽查执法存在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税务稽查执法行为违背了相关法律规定。
1. 法律意识以及知识欠缺
目前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法律意识以及知识方面还存在很多的欠缺,对于税务稽查相关法律法规不够了解,加上在具体执法中存在人情大于法治普遍问题,由此带来了一系列的税务稽查违规行为。税务机关对于税务稽查法律法规方面培训的重要性以及迫切性没有一个正确的认知,在员工法治培训方面重视不足,投入有限,工作人员法制方面培训机会很少,从而导致员工缺少税务稽查方面相关法律知识。具体到税务机关个体员工层面来说,员工在税务稽查法规的学习方面自觉性不足,这些原因导致了员工法律意识以及知识的不足,并成为了税务稽查执法行为不规范的导火索。
2. 稽查执法不够公开透明
目前税务稽查执法行为不够公开透明,税务机关以及被稽查对象在稽查工作开展方面存在较大的信息不对称,税务稽查的不公开以及不透明很容易导致被稽查对象对于这一工作的开展存在很大的抵触心理,并对于税务稽查结果不认可,从而容易引起一些冲突和纠纷,不仅仅给税务机关带来了法律风险,同时更可能会损害到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务机关在税务稽查方面,没有做到充分尊重纳税人的权利,没有将稽查内容、稽查流程等告知纳税人,从而给一些税务人员税务稽查行为不规范创造了条件。
3. 稽查执法存在权利寻租
税务机关当前税务稽查执法存在的权利寻租问题也比较严重,很多税务人员在具体税务稽查中,面对被稽查人员的寻租行为自制力不够,没有表现出来应有的职业操守,从而带来了税务稽查实质上的违法行为。税务稽查执法中的权利寻租带来了被稽查企业的偷税漏税,对于那些没有偷税漏税的企业来说是一个不公平,久而久之必然会导致税法权威受到严重的负面影响。而导致税务稽查权力寻租的问题的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响应的责任追究机制,税务机关人员没有因为自己的违法行为而付出应有的代价。
三、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具体策略
针对当前税务稽查执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需要税务机构给予高度重视,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重点是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积极学习法律制度
要想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关键就是要从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提升着手,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税务稽查人员法律知识、素养的培训,通过强化培训较好的解决税务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欠缺的问题。在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开展中,税务机关需要做足预算,制定出来形式以及内容都比较合适的培训讲座,全面提升培训效果。另外就是税务机关要注意构建学习型组织,以学习型组织为载体来让执法人员形成自觉学习的理念,主动的去学习税务稽查法律知识,并利用这些知识来指导税务稽查工作的开展,从而确保这一工作的合法性。
2. 阳光开展稽查执法
税务机关要加强阳光执法活动的推进,提升这一工作的透明性,减少因为不透明而出现税务稽查行为不合规的行为。税务机关要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将税务稽查所依据的条款,税务稽查内容以及税务稽查流程、税务稽查结果等内容都要告知广大纳税人,让纳税人做到心中有数。阳光税务稽查执法要求税务机关建立起来合适执法机制,设置稽查人员权力制衡机制,明确相关人员的稽查职责,稽查中要与被稽查对象进行充分的沟通,实现各种信息的无障碍流通。
3.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税务机关税务稽查执法要建立起来配套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税务稽查中执法行为的不规范要敢于追责,提升责罚力度,让税务稽查人员在工作开展中心中能够有一个约束,在做出违规行为之前能够充分考虑到可能受的责罚,从而自觉地规范自己的行为。面对各种权力寻租行为,能够果断说不,从而确保税务稽查工作的权威性,促进税务稽查效果的提升。
总之,目前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规范是刻不容缓,在目前经济增速放缓带来税收增长乏力的情况之下,我国要借助于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规范来减少各种偷税漏税的情况。同时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规范也是我国依法治国的现实要求,未来我国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税务稽查执法行为规范,综合从法治意识提升、阳关执法开展以及责任追究等几个方面着手,全面提升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规范性。(作者单位:华侨大学)
参考文献:
关键词 新企业所得 纳税筹划 风险 对策
现代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一定要与时俱进,对国家的相关政策、时代的发展需要、以及税务筹划工作进行实时关注,特别是对国家的一些相关优惠政策,必须加强对这类政策的关注度。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者必须掌握国家颁布的最新的税收政策,为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风险规避以及税收减免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关于纳税筹划的概念
所谓的纳税筹划就是指,纳税人为了减轻税务负担或实现零税收的目标而进行的一系列税务筹划工作。在我国税法的许可范围之内,税务筹划主要体现在以下的两个方面;一方面表现为,纳税人为了减轻税务负担或实现零税收,而对企业的交易、投资、理财、组织、经营等一系列的企业活动进行筹划。另一方面则表现在对企业的交易、投资、理财、组织、经营等一系列的经营活动的过程进行事先安排。总而言之,纳税筹划不仅有利于提高企业的会计管理水平,而且他对于提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管理水平也有很大的帮助。利润、成本、资金作为企业进行会计管理以及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三要素,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它们对企业的经济运行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纳税筹划使得利润、成本、资金在企业的运作过程中达到了最优的效果。
二、对企业运行过程中的税务进行筹划的意义
(一)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
在企业的运作过程中,一般会涉及到税收负担率的问题。所谓的税收负担率就是指企业在宏观方面的税收负担率,它的计算方式为(以企业当年的实际营销情况为基础):
税收负担率=企业的应缴税款总额÷(企业的营业总收入+企业的销售总收入)×100%
企业可以根据这个计算指标,来对当年的企业总体税收负担率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计算,同时企业还可以利用该指标来与同类企业或国家的宏观税收负担率的指标来进行对比,以便于找到企业的理想纳税值。在企业的整体业务没有明显的增减的情况下,开展税收筹划工作,不仅可以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额度,而且它还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率。例如,某企业在去年所交的税收总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而今年在进行纳税筹划后所交的税收总额为5700万元(人民币),直接就为企业节约了300万元(人民币)的赋税。
(二)让企业在最大程度上实现纳税零风险
所谓的纳税零风险指的是,相关的税务管理部门在对企业进行税务稽查的过程中,企业的税务情况不存在任何问题。目前,我国绝大部分的企业对于税法的理解均不彻底,因此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税收风险的问题较为普遍,而纳税筹划就是对企业存在的税收风险进行规避,以实现企业税收零风险的目标。本文中所提到的纳税零风险仅仅是一种理想的状态,这主要是由于纳税筹划在实行的过程中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企业可以利用纳税筹划使其纳税风险无限接近于零,这样做就可以利用合法的手段来有效地避免在税务稽查过程中,企业潜在的纳税风险。
三、关于税务筹划过程中存在的税务风险的概述
(一)税务筹划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在对税务进行筹划的过程中,所谓的税务筹划风险就是指,在进行税务筹划时,由于各方面的因素的影响而导致了企业的税务筹划活动失败,企业还在一定程度上为此付出了代价。税收筹划活动的进行一般是处于税法的边缘上,税法在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的时效性。税收筹划活动在我国的起步较晚,发展的水平也相对较低,这就导致了我国的税务筹划存在着较大的风险,所以,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的过程中,务必要对各种风险性的因素进行充分的考虑。
(二)税务筹划风险的分类
就风险的来源而言,税务筹划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有两类:即内部风险与外部风险。
1、外部风险
1.1宏观经济环境中的各类变化是引起企业税务筹划风险的原因之一,纳税环境的不确定性。这就使得从事税务筹划的工作的人员,在对税务进行筹划的过程中出现一定量的偏差,特别是对于那些中长期的税务进行筹划时,很容易出现较大的涉税风险。
1.2国家对于税法的变更也是引起企业税务筹划风险的原因之一,税法的变化,使得建立在以前的税法的基础上的合理税务筹划变得不再合理,从而导致了企业发生涉税风险。
1.3税务稽查执法过程中的执行力度同样是引起企业税务筹划风险的原因之一,这方面的风险主要是由于执法人员的认识存在偏差而引起的。
2、内部风险
2.1纳税人缺乏税务筹划意识导致企业发生涉税风险。
2.2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一味的追求低成本、高利润,让税务筹划人员违背其职业道德来为企业牟利,因此,让企业存在涉税风险。
2.3企业在生产营销过程中由于技术、市场以及管理等方面的原因,也会导致企业发生涉税风险。
四、对企业的税务筹划风险进行防范的对策
(一)加强企业的风险控制意识
在任何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纳税风险是一种常态风险,它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客观事物。由于税务筹划风险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所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对税务筹划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引起高度重视。具体的控制、防范方法有以下两种:
1、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纳税人必须建立起依法纳税的信念。
2、强化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过程中的风险意识。
(二)强化涉税的业务体系,提升涉税人员的整体素质
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企业的税务筹划风险管理的核心就是,对税务筹划风险进行识别,并对其确立责任人。在这个过程中,企业的管理人员必须对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并对企业的涉税业务进行规范管理,同时还必须完善企业的风险防范体系。
(三)合理的进行纳税筹划
目前企业的纳税筹划主要是在合法的前提下,用来提升企业价值的手段之一。因此,纳税筹划的工作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类来展开,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税务筹划。一个成功的纳税筹划,均是在纳税人灵活选择会计管理制度以及准确的把握住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前提下来完成的。
(四)定期进行涉税自查
企业是最了解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的,通过定期进行涉税自查,就会很容易找出那些潜在的税收问题,并对其进行及时的整改,这样做不仅效果明显,而且检查的速度也较快。与此同时,通过涉税自查的方式,企业还可以对自身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检查。
(五)建立健全企业的税务内控体系
建立健全企业的税务内控体系是对企业的涉税风险进行控制、防范的关键内容,因此,企业必须对税务内控体系进行完善。
参考文献:
[1]陈静川.探讨纳税筹划在企业规避经营风险的作用.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36).
[2]赵洋.青岛永星公司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西北大学.2009.
[3]屈中标.企业税务筹划实证研究——以宁波金星物流公司为例.浙江工业大学.2009.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4-0-02
企业税务管理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科学降低税收支出有助于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下面我们从产品促销和政府补助两个方面浅谈一下企业纳税策略及风险管理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产品促销纳税策略和风险控制
如何吸引顾客,引起顾客的购买欲望,提高企业的销售额,从而增加企业的利润,是现代企业不得不思考的难题。现在许多企业会利用各种各样的促销手段,赠送是最常所用一种。按《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征收增值税。在此种销售方式中,应当将作为赠品处理的商品与普通销售的商品区分开来,并予以披露。
销售赠送行为是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企业为扩大销售而采取的特殊销售方式,在销售的同时赠送购买者事先约定的一些物品和有价证券。我们常见的销售方式主要有买一赠一,捆绑销售,购物赠券等赠送销售方式。
商业营销过程中,销售商品送购物券的活动,不仅销售商品按照发票全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赠送购物券还要视同销售货物,另计增值税销项税额。
1.“买一赠一”和“捆绑销售”模式。“买一赠一”或者“捆绑销售”,即消费者在购买某项商品时,可以免费得出某项商品,或者以远远低于赠品的价钱购买赠品。
首先免费得到赠品的情况,对于一般销售或者赠送行为时,在企业财务处理和税收政策问题上,是很明确的,但是赠品应该如何看待,如何征税?就赠品而言,消费者无需对赠品付款,如果从字面上理解,该赠品应该视为无偿赠送,按照增值税条例规定,应该视同销售,交增值税,但赠品表面上看是无偿的,可得出赠品的情况,必须是先购买,只有消费者购买指定的商品之后,赠予的行为才会发生,即赠予与销售同时发生,俗称搭售,所以这里的赠予可以视为有偿赠予,整个销售行为推定为商业折扣。
2.购物赠券的赠送形式。通常的话,消费者可以根据消费金额的不同,得到不同的面值的代金券,在固定范围内消费时,抵顶现金或者兑换部分商品,某商场临近十一,国庆节搞促销活动,采取“商品赠送代金券”的方式,如顾客一次性销售100元,可赠送一张50元的代金券,这张赠券可以在商场指定的范围再次消费时,抵顶现金50元,我们将赠送代金券和使用代金券,分成两个环节来看待,商家对外赠送的代金券,只是作为商品销售打折的书面承诺,究竟能否实现,要等到下次销售,才可以确定。
二、政府补助纳税策略与风险控制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履行世界贸易组织协定有关承诺,政府对企业的经济支持主要集中在关系国计民生的农业、环境保护以及科学技术研究等领域。比如,对粮、棉、油等生产或储备企业给予的定额补助,这些生活必需品涉及千家万户,其价格往往不能随行就市,售价低于成本造成的损失需要由政府来弥补。再如,为了环境保护,政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返还的税款专项用于环保支出。因此,政府补助通常为货币性资产形式的,如财政拨款、财政贴息和税收返还,但也存在非货币性资产的情况。
1.政府补助的特征。
(1)一是无偿性。无偿性是政府补助的基本特征。政府并不因此享有企业的所有权,企业将来也不需要偿还。这一特征将政府补助与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采购等政府与企业之间双向、互惠的经济活动区分开来。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的条件,这与政府补助的无偿性并无矛盾,并不表明该项补助有偿,而是企业经法定程序申请取得政府补助后,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该项补助。
(2)是直接取得资产。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直接取得的资产,包括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形成企业的收益。比如,企业取得政府拨付的补助,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返还的税款,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支持不属于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比如政府与企业间的债务豁免,除税收返还外的税收优惠,如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
还需说明的是,增值税出口退税也不属于政府补助。增值税出口退税实质上是政府归还企业事先垫付的资金,不属于政府补助。
在实际工作中,政府补助的形式主要有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和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企业不论通过何种形式取得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准则规定,在会计处理上应当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通常情况下,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因为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补助的原则和理念,政府补助主要是对企业特定产品由于非市场因素导致的价格低于成本的一种补偿。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最终也是与收益相关,只是暂时作为递延收益处理,在相关资产形成、投入使用并提取折旧或摊销时从递延收益转入当期损益。
2.政府补助的形式有四种:(1)政府向企业转移资产。(2)财政贴息。(3)税收返回。(4)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为不征税收入。实际操作中,对哪些财政拨款、基金可以认定为不征税收入,企业往往把握不准,索性把所有的上述收入都列为不征税收入,给自己留下了很大隐患。
三、企业税务危机与危机管理策略
税务危机这个概念,目前理论界还未形成统一的认识。一种观点认为,税务危机是指政府几乎无法征收到税金的问题,这是从国家财政收入的角度来理解税务危机的;一种观点认为,税务危机是因为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等受到纳税人的复议、诉讼、舆论抨击,面临信誉丧失、赔偿、人身攻击等危险状态,这是从税务机关的角度。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税务危机就是税务机关对企业的评估、约谈、稽查,或是媒体对企业不当涉税事项的披露,导致企业股价产生较大波动、税务信誉降低、被罚款甚至无法继续经营的危险状态,这是从企业的角度来理解税务危机。
1.企业税务策略选取存在的风险,企业三种不同的税务策略:
(1)激进税务策略:采取的是一种进攻姿态,积极利用一切减少税款和延期纳税的机会来增加收入和利润。若企业选择此税务策略,风险性大,并有可能因此受到税务处罚,产生税务危机。
(2)保守税务策略:相对来说,更加注重公司税务风险。若企业选择此税务策略,风险性较小,但有可能会因此而缴纳了税企之间还有争议的税款。
(3)“激进+保守”相结合的税务策略:根据不同的纳税事项、纳税主体,选择不同的税务策略。若企业选择此税务策略,风险性可控,也能适当减轻税负。
2.接受税务检查带来的风险。税务检查制度是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法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的监督、审查制度。通过税务检查,虽然有利于全面贯彻国家的税收政策,严肃税收法纪,加强纳税监督,但是查处偷税、漏税和逃骗税等违法行为,会给企业带来税务危机。
税务检查细分为三种:税务自查、税务检查和税务稽查。三种税务检查均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程度的税务危机。
(1)税务自查。税务自查是指税务机关的建议检查方式,企业在税务机关的要求下,进行自我检查,检查力度弱于税务检查,更弱于税务稽查。
企业做事按照制度或政府要求,但是不等于没有差错,如果复审或再次按过程操作一遍,你会发现绝对结果不一样。因为现代企业的业务越来越复杂,任何人任何时间在任何地方做任何事都在变化。
(2)税务检查。税务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检查纳税人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和税收法规的情况;检查纳税人遵守财经纪律和财会制度的情况;检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管理和经济核算情况;检查纳税人遵守和执行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的情况,查其有无不按纳税程序办事和违反征管制度的问题。
(3)税务稽查。税务稽查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步骤和环节,是税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一种形式。税务稽查的依据是具有各种法律效力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及各种政策规定。具体包括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
参考文献:
[1]司茹.财务人员纳税风险防范的新理念[J].生产力研究,2013(03).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法制经济,国家税法其实也是由各种通知和法律条文组成的,同时具有法律含义和经济含义。近年来,随着高校管理体制、办学自等方面发生的深刻变化,高校正成为一个重要的纳税群体。但高校的纳税风险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由纳税问题引发的麻烦层出不穷。随着税收征管环境越来越严格,税务机关内部责任落实逐步明晰,检查后的协调工作也越来越难做。像过去那种仅仅依靠和税务机关搞好关系来处理问题的思路,已经时过境迁。高校面对纷繁复杂,专业难懂的税收政策,会计人员在处理纳税问题时,已经感到力不从心。高校所面对的纳税风险与日俱增,纳税风险管理逐步进入高校的议事日程。
一、高校纳税风险与内部控制的关系
目前学术界对于高校纳税风险还没有权威的定义,参照企业的纳税风险定义,笔者认为:高校纳税风险是指高校由于主客观原因导致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发生偏差,受到主管税务机关等部门的查处所增加的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等额外支付,或者因未正确使用有关高校的税收优惠政策而多交税款等,从而使高校应得经济利益发生损失的可能性。这其中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因高校的偷漏税风险导致额外交纳了滞纳金、罚款和罚金等;另外一层含义就是因不懂税法、操作失误或不了解高校税收优惠政策等而使高校应得经济利益发生损失的可能性。这种风险往往被高校所忽略,但在高校的会计实务中却普遍存在。
虽然经营收入不是高校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但却影响到学校的方方面面。伏尔泰说:让人疲惫的不是远方的高山,而是鞋里的一粒沙。涉税事务一旦处理不好,势必影响学校战略目标的实现。COSO全面风险管理框架虽然主要针对企业而制定,但对于我国高校而言,同样适用。内部控制可以帮助高校在对法律法规、税务相关条文遵从的基础上对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地核算,做到一不交冤枉税,二不因漏税而遭受罚款,从而实现资产的安全完整,帮助学校提高经营效果,实现战略目标。高校的内部控制目标层次与相应的纳税风险关系如表1所示。
二、高校纳税环境分析
(一)高校内在环境
我国公立高校平日专注于科研、教学等方面,缺乏纳税观念,更有些高校,认为自己是事业单位,是吃财政饭的,忽视了对国家税收法律的学习,直接导致了财会人员涉税事务管理能力的欠缺。
由于高校会计人员自身业务素质的限制和税收法规、财务法规的复杂性,可能会出现对有关税收政策的理解偏差,或者在表面、局部上符合规定,而在实质上和整体上没有按照有关税收规定去操作,造成事实上的偷税,同样给高校带来纳税风险。很多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往往对税务知识一知半解,不知道税收优惠政策,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更是无从谈起。会计人员能力不足,缺乏必要的节税技巧,往往导致涉税业务处理不当,客观上加大了高校的税务负担。同时,由于应对税务机关不当,不能向税务机关进行合理的解释,从而导致税务机关的处罚。
另有一些高校管理者因利益驱使,心存侥幸,以违规的账务处理和与当地税务部门融通关系为两大主要手段,铤而走险,就如何应对税务机关的检查、偷逃更多的税款进行精心策划,有意识地偷逃税款,则更不可取。
(二)国家税制环境
在我国现阶段,税法体系比较庞杂,相关的税收法规及实施细则、规范性文件的变动比较频繁,相应的财务会计法规的变化也比较大,不同层次的税收法规之间,税法与会计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些因素直接影响高校的纳税行为,加大了高校涉税行为的不确定性,增加了高校的纳税风险。
随着税制改革,我国取消了传统保姆式的纳税模式,要求广大纳税人自行按照税法规定,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自行缴入国库。税务机关对包括高校在内的广大纳税人的税收政策不再像以前那样采用封闭的措施,而是公开办税。所以,如果税务机关到高校进行税务检查,只要发现高校存在不交或少交税款的情况,一般不考虑是高校的主观原因导致还是客观原因导致的,均按照偷税来处理,无形中加大了高校的纳税风险。
另外,分散在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教育部各种通知和规定中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之间存在矛盾、重复、混乱等弊端,缺少一个统一的“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单行法规。教育税收优惠的规范性、透明性在一定程度上还有待提升。
三、纳税业务流程与控制要点
纳税风险的控制一是要防范高校未能依法纳税的风险;二是防范高校承担不该承担的税务负担;三是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降低税负。所以,为了使高校的涉税业务走上正确的发展道路,就需要分析涉税事务的业务流程,找出其中的关键控制点,从根本上去防止纳税风险的产生。
(一)涉税业务及税种的识别
陶其高(2009)对高校涉及的税种作了详细的列示和分析后发现,高校虽然不是纳税的主要群体,税额也不是很大,但却囊括了几乎所有的现行税种。高校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将所得税、流转税、资源税等区分开,分别在国税局(增值税等)和地税局(营业税等)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将根据发放给学校的税务登记证,分派税务专管员,进行正式管理。相应地,高校财务人员要尽快熟悉与税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时了解税收政策的变化。只有知法才能不违法,只有知法才能争取到应有的税收优惠。例如,学校进口的教学仪器一般免征增值税;年底发放给职工的一次性奖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就有特殊的计算方法来实现节税的目的,这里不再具体介绍。
(二)开票环节
高校是事业单位,但又同时兼有其他经营行为,票据种类繁多。行政事业性收费(学宿费)主要使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内部往来则使用学校的内部资金往来票据;办理了国税登记的一般有税控增值税发票和国税局通用类机打发票;办理了地税登记的一般有地税局通用类机打发票和小额的普通定额发票,而且这还是进行了票种简化以后的情况。高校财务人员一定要认真区分业务收入的性质,正确使用不同票据。这是会计账务处理和税款计算的基础,绝对不能错用、串用,否则不但多交税款,还会影响月底票据的验旧缴销,造成以后票据的领用困难。
(三)会计核算与税款申报环节
内部控制其实是在高校内部各方面、各环节形成的一个体系,其任何一个方面和环节都受其他环节和方面的制约。税款申报既是财务信息的一部分,同时又以财务信息为基础,二者是紧密融合在一起的。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是税款申报的基础,也是税务机关进行税款征收和税务稽查的主要依据。有关纳税申报表的审批资料、涉税的鉴证报告、合同、法律文书等档案资料也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所以,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是学校内控的主要目标之一,在此基础上,一不多纳税,二不少纳税,实现学校资产的安全目标,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现在的税款申报一般是通过(Uskey)CA证书在互联网上电子申报,用户最好经常留意最新的通知和公告,也许细小的变动会影响到数据申报的成功与否,比如说税务申报期长短的调整,有可能与学校的工作安排相冲突,这就需要财务人员提前作出准备。
(四)信息交流与沟通环节
1.财务部门的内部报告制度。纳税风险防范需要有一个完善的内部监督和预警机制,单凭一个人的力量,很难完全把握,应该建立相应的税款申报复核制度,税款申报前,有关纳税申报资料都需要经过专业分析和复核。通过内部报告与管理者进行有效沟通,是纳税风险防范的关键控制点。
2.与税务顾问、专家的沟通。由于税收独有的专业性、复杂性和时效性,高校的会计人员在处理税收政策的疑难问题时往往存在困难。高校应主动寻求税务专家和顾问的专业支持,对拿不准的涉税事项、重要的专项税案,通过咨询税务专家,必能弥补缺漏,有所裨益。
3.与税务局专管员的沟通。税务专管员对所管单位具有辅导的义务,通过与税管员的沟通,可以实时了解税务政策的动态变化,做到心中有数,以便自身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变更。
4.与税务稽查人员的沟通。由于我国税制的原因,稽查人员具有一定的税收自由裁量权。他们在执法时,可能会存在不当行为,如果双方充分了解,充分沟通,多从对方角度去考虑问题,可将矛盾减至最小。对稽查结果仍觉不妥时,可联系税管员、税务顾问,询问解决方法,化解危机。如果认为执法不公,可以报主管校长批准后,通过行政诉讼解决问题。
四、成本效益原则的制约
纳税风险的防控也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学校的人力财力资源是有限的,不可能为了税收问题投入大量不必要的资源。内部控制的关键点很重要,如何找出税控风险的短板,是重中之重。细节决定成败,发现一个关键点,就可以堵住一个大的风险漏洞,其效果不可低估。
单位内部的正式内控和非正式内控同时在起作用,这是成本效益原则的另外一个依据。有时候,在没有正式机构要求与正式文件规定的情况下,高校长久以来的自身文化、内控意识、各种惯例无形中发挥着护航作用,再制定规章进行约束,将徒增内控成本,事倍功半,得不偿失。
综上所述,高校纳税风险控制是一项长期复杂而又系统的工程,需要高校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完善内部控制流程,提升税务管理水平,控制纳税风险,为高校创造良好的纳税环境,从根本上保证高校自身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中国税收政策前沿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