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法规的特点汇总十篇

时间:2023-08-27 15:09:53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安检法规的特点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安检法规的特点

篇(1)

检查定义检查程序

中图分类号:U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1)002-136-02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以下简称《09安检规则》)的颁布实施,它构建了海事监管新模式,体现了“三个服务”,明确了立法的目的、船舶安全检查程序和内容,规定了海事管理机构及检查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体现了平等和责权统一的原则。对促进海事管理机构履行职责,规范船舶安全检查行为,提高检查人员素质,提升检查质量和效果,将起到很好的作用。

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其对内河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的影响,让读者对我国新的船舶安检规则的特点以及新规则实施后遇到的一些问题有一个新的认识。

1 船舶安全检查的几个定义

1.1 船舶安全检查

是指海事管理机构按照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对船舶技术状况、船员配备及适任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以督促船舶、船员、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以及船舶检验机构、发证机构、认可组织等有效执行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以及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这也是迄今为止对“船舶安全检查”的权威定义,它界定如下内容:

(1)船舶安全检查的主体,即“海事管理机构”:

(2)船舶安全检查的内容,即“船舶技术状况、船员配备及适任状况等”;

(3)船舶安全检查的标准,即是否“有效执行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以及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4)船舶安全检查督促的范围,即“船舶、船员、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以及船舶检验机构、发证机构、认可组织等”。

1.2 初步检查

对船舶进行巡视,核查船舶证书、文书和船员证书。船舶安检员在进行船舶安全检这前对船舶的历史检查情况进行评估,对于评估后风险系数较低,或船巡视后发现船舶安全状况较好的船舶,安检人员可对船舶进行初步检查或对检查项目进行检查。

1.3 详细检查

对于船舶安全状况较差、风险系数较高船舶或船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查人员应当对船舶实施详细检查,并告知船方进行详细检查的原因:

(1)巡视或者核查过程中发现在安全、防污染、保安、劳工条件等方面明显存在缺陷或者隐患的:

(2)被举报低于安全、防污染、保安、劳工条件等要求的:

(3)两年内未经海事管理机构详细检查的;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要求进行详细检查的。

1.4 船舶复查

海事管理机构根据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或船长中的任意方向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的复查申请,对船舶缺陷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的一种行为。根据新安检规则规定,为了充分体现了诚信、高效、便民的原则,对于安检中发现的缺陷,安检任意要求船方按处理意见进行纠正,除导致滞留、限制船舶操作、禁止进港、驱逐出港的缺陷外其他缺陷,船方可以自愿申请复查,而非强制性复查,同时要求船方要自行核查缺陷纠正情况,并在航行日志中进行记录。

需要注意的是对船舶进行复查时,复查内容应限于检查报告中船舶申请复查的缺陷的纠正情况。缺陷复查合格后,检查人员应及时解除相应的处理措施。

1.5 船舶跟踪检查

它是船舶安全检查的延伸检查,是选择性、目的性的结合性检查。新安检规则第十八条规定采取“滞留”、“禁止船舶进港”、“限制船舶操作”、“驱逐船舶出港”等处理措施对应缺陷之外的缺陷可视为一般性缺陷,不再强制实施复查。发生以下情形的,相关海事管理机构应对船舶缺陷纠正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应其他海事管理机构请求,船舶确需在本港纠正滞留的。”,“根据需要,核查前述一般性缺陷纠正情况的。”

需要注意的是跟踪检查作为船舶安全检查的延伸检查,跟踪检查新发现的缺陷可作为对船舶进行详细检查的证据,若跟踪检查发现该船安检缺陷未按照处理意见进行整改或整改未到位,安检人员可借此对该船开展详细检查,但新的详细检查需与正在进行的跟踪检查相互分离,在跟踪检查结束后方能实施。

2 船舶安全检查的工作程序

1997年,交通部以15号部令第一次了《船舶安全检查规则》(以下简称《97安检规则》),纵观《97安检规则》及相关的海事管理法规,除了没有对船舶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明确定义,也没有制定一套规范统一的工作流程;在海事管理机构实施船舶安全检查的法规依据上,除了《97安检规则》,部海事局还针对小型船舶专门了《小型船舶安全检查规定》;而且,我国以前的船舶安全检查工作面对不同的管理对象实行三种工作模式,即内河船舶安全检查、船旗国监督检查和港口国监督检查,在工作程序和有关执行标准上均存在较大差异。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进一步规范船舶安全检查工作,《09安检规则》在第二条第一款就规定了“本规则适用于对中国籍船舶以及航行、停泊、作业于我国港口(包括海上系泊点)、内水和领海的外国籍船舶实施的安全检查活动”,在第二章规定了“船舶安全检查和处理”,对船舶安全检查的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船舶安全检查”对中国籍船舶、以及相关外国籍船舶按照统一的工作程序实施监督检查。

《09安检规则》对于不同的安检对象,根据检查内容来区分,而不是在工作流程上进行区别对待;它所规定的船舶安检工作流程,基本是以港口国监督检查的工作流程为蓝本,如选船机制的建立、检查分为初步检查和详细检查、船舶安检信息的通报等等均是在港口国监督检查中的基本工作要求,但是对内河船舶安检人员来说,这些都是比较新的做法和要求。

3 《09安检规则》对缺陷处理提出了新要求

《09安检规则》对船舶安全检查的缺陷处理的新要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3.1 《09安检规则》第十二条规定了船舶安检人员对船舶存在的缺陷可以采取八种处理意见

(1)开航前纠正缺陷;(2)在开航后限定的期限内纠正缺陷;(3)滞留;(4)禁止船舶进港:(5)限制船舶操作;(6)责令船舶驶向指定区域;(7)驱逐船舶出港;(8)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际公约规定的其他措施。

这些处理意见,除了第三项滞留在《97安检规则》中明确提到,其他几项均是第一次在规则中列明。但是这些新的处理意见,并不是《09安检规则》制订者的新创,而是来源于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如《海上交通安全法》的第十八条、十九条中规定主管机关有权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船舶采取的强制措施包括禁止其进港或令其离港,或令其停航、改航、停止作业。《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02)》第五十九条、六十一条中规定为保障安全,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采取的强制性措

施包括责令其临时停航、驶向指定地点,停止作业,禁止进港、离港、强制卸载、拆除动力装置、暂扣船舶等。

3.2 《09安检规则》对缺陷整改复查的新规定

按照规则第十八条、十九条的规定,船舶对安检缺陷整改后,按照不同的处理意见,除滞留、禁止船舶进港、限制船舶操作和驱逐船舶出港须强制申请复查外,对其它缺陷纠正后,船舶可以自愿申请复查。

增加了中国籍船舶的船长或者履行船长职责的船员应当对缺陷纠正情况进行检查,并在航行日志中进行记录的要求,同时还规定海事管理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对缺陷纠正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此外,对于船舶自愿申请复查的项目,海事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受理复查申请。

相对目前要求船舶安检缺陷按规定整改后必须申请复查,海事管理机构收到复查申请后也必需到船舶现场复查的工作规定,有相当大的区别。

当然,《09安检规则》的实施后,按照其规定除在上述三个方面对内河船舶安全检查的影响变化外,在其他方面如对检查人员的管理要求,使用新的《船旗国监督检查记录簿》和《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船舶整改情况必须在航行日志进行记载、行政处罚额度的变化等都将对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带来相应的影响。

4 《09安检规则》实施中值得探讨的一些提法以及需要明确的一些问题

4.1 《09安检规则》用词准确,表述清晰,歧义不多,但也还是存在着一些值得探讨的地方

(1)第二条称“船舶安全检查”系指海事管理机构按照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对船舶技术状况、船员配备及适任状况等进行的监督检查,这里没有提到对保证船舶安全至关重要的船舶安全体系运行情况的检查,让人感觉在表述上有所欠缺。

(2)第八条规定船舶安检内容包括“对船员人身安全、卫生健康条件的检查”;如果能参照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将这句话改为“对船员在船工作最低要求、就业条件、劳动安全与社会保障的检查”似乎更好。

(3)第九条规定:经海事管理机构检查的中国籍船舶或经“东京备忘录”成员当局检查的外国籍船舶在六个月内一般不再进行检查,能否将经“巴黎备忘录”成员当局检查的船舶也包括进六个月内一般不再进行检查的范畴呢?

(4)《09安检规则》中多次提到“隐患”和“缺陷”一词,第三十三条对什么是“缺陷”有定义,但对什么为“隐患”却无定义。另外《09安检规则》多次提及对“缺陷”要加以纠正,但没有提及对“隐患”应该如何处理?

4.2 《09安检规则》中还有一些需要明确的问题

(1)第九条规定:依选船标准核算具有较高安全风险指数的船舶不受六个月内不在检查的限制。但具有较高安全风险指数的船舶是怎样核算出来的,规则本身并没有做明确规定。

(2)第十七条规定:应在航行日志中记录在船舶安检过程中发现的缺陷的纠正情况。是否所有在船舶安检过程中发现的缺陷的纠正情况都要记录?是记在航海日志的记事栏内还是重大事项记载栏内?怎样记?规则都没有说明。

篇(2)

安全检查是对施工项目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条件、事故隐患等所进行的检查,其主要内容包括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卫生设施、查安全教育及培训、查生产人员行为、在防护用品施工、查伤亡事故处理等。

篇(3)

*集团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新庄煤矿是一家年产90万吨的地方企业,从建矿时起,就以高起点、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实践中着力构建适合自身特点的安全管理体系。

一是制度严密。几年来,新庄煤矿的安全管理工作逐渐形成了以矿安委会为领导、安检科具体负责的网络化管理体制。建立了以剿“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查隐患为主要职能的监督管理体系。除遵守国家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增加了许多安全管理内容,形成了一套科学、全面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一、月平安生产月活动内容和工作安排的情况

营造关注平安、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为强化全民平安意识。发明良好的平安生产环境,促进我县平安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依照省州的安排安排,结合天城实际,县认真制订了年天城县平安生产月活动方案》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中积极开展主题为“遵章守法、关爱生命”平安生产月活动。

一各司其职。认真开展全县平安生产大检查活动

县国土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具体布置是⒈县安监局牵头。负责非煤矿山、危化品、商贸企业的平安检查;⒉县煤炭局负责煤矿的平安检查;⒊县公安局牵头,县经贸局、县工商局参与,负责道路交通、消防、爆炸物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的平安检查;⒋县交通局牵头,公安交警、县农业局参与,负责乡村道路的平安检查;⒌县水务局负责水库、坝塘除险加固和库区船只的平安检查;⒍县建设局负责建筑施工和城市燃气的平安检查;⒎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负责特种设备的平安检查;⒏县教育局负责学校住宿、教学楼、食堂的平安检查;县卫生局负责食品卫生的平安检查;县旅游局负责景点景区、宾馆饭店的平安检查。其他行业的管理部门根据本行业实际情况和特点进行平安生产大检查。

二开展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势头;二是组织县水务局、县教育局等部门开展抗旱防汛、危险水库坝塘、校舍危房的专项整治工作,一是组织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清理整顿违法驾乘摩托车和预防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确保汛期平安。

三县政府分管平安生产工作的领导发表电视讲话

四举办平安生产工作专题学习讨论会

⒈县安委会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认真学习《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研究深化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平安生产长效机制。

⒉为增强平安生产责任人的平安意识和责任意识。召开好三个培训会议。一是召开好各乡镇平安生产责任人会议;二是召开好县级各部门各单位平安生产责任人会议;三是召开好有关企业平安生产责任人会议。通过召开会议,以会代训,学习贯彻好《决定》精神和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

五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州县人大代表视察平安生产工作。

六积极开展全民平安知识学习和警示教育培训

组织学习《劳动维护》杂志、平安生产宣传品服务指南》等宣传材料,以观看《以人为本、平安第一》防火平安、人人有责》等专题影视片为学习、教育载体。全县广泛深入宣传学习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使广大干部群众拥有平安和享受安全,平安生产月”活动期间,重点组织乡镇、城区中小学生和有关企业新员工进行平安知识培训和警示教育。

二、开展检查的情况

县在平安生产月”活动中,依照《活动方案》安排安排。由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牵头,组成个组,针对全县近期事故多发、隐患明显的乡镇、部门和企业进行平安生产大检查。目前,个组的平安生产大检查已基本结束,通过检查,查出事故隐患条,发出整改通知书份,现已完成事故隐患整改条。

三、近年来平安督查的隐患整改情况

年月,为加强平安生产的监管力度。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县组建了县安监局,县安委办正式设在县安监局,平安生产监管工作由部门科(股室管理步入了工作部门的专项管理。县安监局的成立,形成了综合管理,监察执法,协调服务”工作格局。近年来,全县共组织平安生产检查次,检查单位个,查出事故隐患条,发出整改通知书份,整改条,保证了全县平安生产形势的平稳运行。

四、学习贯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决定》情况

月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县平安生产委员会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组织学习贯彻《决定》精神,并结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州人民政府关于平安生产指标控制管理、州人民政府与我县签订的年平安生产目标责任状,对我县六月平安生产月活动方案进行认真、广泛的讨论。通过学习讨论,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县年平安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平安生产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各部门和有关企业,一定要明确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的责任,强化目标责任,建立健全平安生产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好各项监管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平安事故的发生。这次学习讨论会,共发放资料份

决定》份。

县又结合县情实际,六月“平安生产月”活动开始后。由县安委办制作宣传折页份,对《决定》精神进行宣传,同时,按我县《平安生产月活动方案》布置,于月日举办了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和有关企业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多人参加的平安生产工作知识培训,培训会上除观看警示片外,还学习贯彻了决定》精神,整个培训会,共发放学习资料份、决定》份。另外,县安委办还根据《活动方案》要求,分别于月日、日举办了矿山、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人的平安生产知识培训,发放学习资料份、决定》份。有力地推进了决定》贯彻落实,为全县平安生产工作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五、第三季度的工作意见

一认清形势。认真抓好当前平安生产工作

县共发生各类平安事故起,今年—月。死亡人,受伤人,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了和,全县平安生产的形势越来越严峻,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的起数和死亡的人数压力相当大。为此,县一定根据中央、省、州、县平安生产工作会议的安排安排,坚持“以人为本,平安第一”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平安生产控制指标为中心,以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和企业责任制为主体,强化宣传教育和培训,继续做好平安生产评估评价基础工作的前提下,更加坚定信心、排难而上,深化平安专项整治,建立平安生产长效机制,全力做好平安生产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

县将在月“平安生产月”活动的基础上,进入第三季度。把各乡镇、各部门和有关企业平安生产的领导、监管、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全面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决定》矿山平安法》危化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监督、落实措施、严格管理,确保平安生产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同时,严格平安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依照国务院号令的规定,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实行倒查制,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平安责任事故。对在平安生产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三积极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

特别是进入—月份以后,随着雨季的来。县将加大道路交通、矿山企业、建筑工地、危险水库坝塘、校舍危房、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等现场检查力度,及时排查整改平安隐患,对违规经营、违章作业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及时进行整改处置,对违反平安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立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统筹布置、突出重点。

扭转平安生产严峻形势的突击性整治工作。县将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平安专项整治是针对事故多发行业。继续抓好违法驾乘摩托车清理整治、预防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的同时,认真抓好矿山、危化品、建筑行业等平安专项整治,借鉴外县经验,明确专项整治的牵头单位,成立相关部门参与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县平安生产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遏制重大平安事故发生。

五继续开展宣传培训和警示教育。

篇(5)

一、依法治矿健全制度是前提

整章建制,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是依法治矿搞好安全管理的前提。依法治矿首先要有法可依。国家法律法规是企业和每个职工必须遵守的,但往往国家法律法规讲的是原则性和根本性的东西,要使这些原则性根本性的法规得到贯彻执行,就必须将其细化为企业内部一系列完整的规章制度,这样才能使国家的法规得到有效的落实。因此,整章建制,系统地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从1986年到1996年的11年中,尽管××铺矿的安全状况也还不错,但毕竟11年中有7年发生了死亡事故,而且从1994年到1996年,连续三年,年年有事。这对矿领导的震动很大。特别是1996年“5·13”事故以后,××铺矿经过认真分析,深刻反思,在安全管理上查出了“十个不到位”的问题。即:安全意识不到位;安全教育不到位;现场管理不到位;自保互保不到位;质量标准化不到位;作业标准化不到位;业务保安不到位;技术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到位;齐抓共管不到位。而这“十个不到位”的根本所在是制度不健全,分工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考核没兑现,从而造成安全管理上的随意性和无序性。要改变这种状态,实现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就必须走依法治矿的道路。走依法治矿之路,前提条件是有法可依。为此,××铺矿从大局着眼,从细微处着手,按照“全系统、全方位、全过程、全部门、全员”的系统安全管理的原则,按照管理、监督、考核、奖罚的程序,对顶板、机电、运输、通风、地测、调度、地面、其它等八个专业,整章建制,出台了54项制度,19个附件,汇编成《××铺矿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以下简称《制度汇编》),形成了全方位、全过程、多渠道、多层次的环环相扣,封闭运转的制度体系、标准体系和考核体系,使××铺矿的安全管理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轨道。这一套法规,很受职工欢迎。过去,工人违章,发生事故,没有标准,是管理人员说了算,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是领导说了算。没有统一的标准,往往同类“三违”事故,出现不同的处理结果,职工没有申辩的依据,意见很大。有了《制度汇编》一书后,三违、隐患、事故标准、奖罚政策等等一清二楚,工人违反了哪一条,只要翻开书“对号入座”,就一目了然,如果处理不公正,违反了《制度汇编》中的规定,工人会对照规定到安检部门要求复议,安检部门会按规定再认真落实。这样做,职工信服,管理科学,做到了人人有专责,事事有标准,件件有考核,好坏有奖惩。因此职工同志们称《制度汇编》一书是他们的“小宪法”。

二、依法治矿领导带头是关键

落实责任,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是依法治矿搞好安全管理的关键。再好的规章制度如果责任不落实,也就无法有效运行,如果规章制度不能有效运行,那么依法治矿也就成了一句空话。而落实责任的重点是要落实各级领导的责任,特别是要真正树立起制度的权威性,做到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铺矿过去在处理事故中,因无明确的规定,轻重程度,灵活性很大,尤其是在对待各级领导干部的违章违纪处理上,往往避重就轻,群众有意见。有了《制度汇编》后,事事按规定做,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效果就不大一样。如1997年1月ⅸ1203巷发生了一起微风作业未遂人身事故,尽管说没有产生大的不良后果,但还是按照制度规定给予矿长助理、通风区区长撤职处分。再如,2000年8月运销科一名主要领导和职工打麻将,按规定给予免职处理。这些事故的处理,都是严格按制度规定执行,没有出现“以情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体现了领导严格执法,带头守法的思想,在干部职工中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还有一件事,对刚刚实行依法治矿的××铺矿影响很大。那是1997年4月份,矿党委书记带领部分矿领导和中层干部20余人外出考查,未完成当月的安全考核指标,按规定应免发当月的安全奖,但部分领导不同意免奖。党委书记知道后,当即表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领导更不能搞特殊,严格按规定办,先从我的奖免起。”月底,考核结果一公布,全矿职工很受鼓舞。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遵纪守法,为依法治矿开了个好头,树立了榜样,也为持续稳定走依法治矿的道路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三、依法治矿狠抓现场落实是重点

安全管理的重点在现场。现场管理的主题是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质量标准化、岗位作业标准化、隐患排查是现场三项基础工作,认真落实三项基础工作的各项制度,是实现现场管理主题的有效途径和手段。

正是在现场管理上紧紧抓住现场“三项”基础工作,以制度的形式加以规范,并依法管理,依法检查,依法考核,奖罚兑现,对××铺矿的安全生产长治久安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在质量标准化上,以《质量标准化标准》和《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制度》为准,明确单位、班组、岗位、个人的职责范围,工作任务,加大现场管理力度,在动态上作文章,在落实上下功夫,主管业务科室牵头,巡查、检查、抽查相结合,实行动态考核,奖罚兑现,使全矿井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为职工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安全的工作环境。

在隐患排查上,××铺矿制定了《隐患排查管理规定》,矿成立了两级隐患排查机构,形成了覆盖全矿的隐患排查网络。《规定》中按井下、地面10个类别558条,《地面高处沟槽作业安全技术管理规定》中以6类170条,将各类隐患明确列出,供职工对照排查,同时完善了各区队的隐患排查制度,明确岗位隐患排查责任,要求干部、工人,人人查,岗岗查,及时发现,及时排除,并加大了隐患排查的处罚力度,对单位“六大员”〈指队长、书记、安全副队长、跟班干部、班长、安检员〉实行隐患责任追究制,对每条隐患的处罚,都要落实到责任人头上,促使单位,岗位自查自纠,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大大降低了现场隐患的发生率和存在率。

在作业标准化上,××铺矿在明确岗位作业标准,规范职工操作行为的同时,在“三违”管理方面,也有独到的做法。

⑴制定了《三违管理规定》,按顶板、运输、机电、通风、地测、地面、其它等七类,列出372条“三违”行为标准,并通过学习“三违”标准,让职工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引导职工规范行为,杜绝违章。

⑵把控制“三违”的“权力”交给基层单位,在区队健全“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各区队都有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网络,队干部、班组长、安检员、验收员每月都有抓“三违”、查隐患指标,超奖欠罚,每月由安检部门考核兑现。

⑶加大了对各类事故的处罚力度。如对轻伤,每发生一起,除责任者按规定处罚外,全队职工按人均30元罚款。各主管业务科室有关领导都要受到牵连。2000年元月份机修厂发生了一起轻伤事故,受处罚者达274人。这样做,达到了传递安全压力,发动群众的目的,使大家都认识到,要保证不出大事,就得从小事抓起,从每个人抓起,从严抓起,从自保互保抓起,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互相监督的作用。

四、依法治矿严格监督考核是保证

严格监督,严格考核,奖惩兑现是落实各项制度的重要保证,也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这一作用发挥的好,有利于安全生产,发挥的不好,安全管理将流于形式,势必给安全生产造成负面影响。而依法治矿强调的就是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因此,××铺矿特别重视对各项制度实施的监督、考核,并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监督考核体系。

一是领导监督。安全副矿长是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第一责任者,对于矿上安排布置的每项工作,每月都要组织检查、考核,为了考察基层单位的工作是否落实,每月都要组织抽查考试,考核结果要带入单位领导和单位的月度考核。对于每月的“三违”、隐患、事故的落实、处罚、兑现都要亲自审查、签字。对于未按规定执行者,要落实操作人员的责任,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二是职能业务科室对基层单位的监督。实行区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后,矿上制定了月度、季度对基层单位的考核、验收办法。安检科每月至少对基层区队进行一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检查,检查结果和单位当月的安全绩效考核挂钩。如今年三月份,运输队发生了一起工伤事故,按规定扣除单位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分50分,扣除安全绩效工资1.1万元(不包括对事故责任者罚款)。

三是矿各类小分队的现场监督考核。为强化现场管理,矿还成立了“矿长安全小分队”、“安全督查小分队”、“机电小分队”、“一通三防”小分队、“质量标准化小分队”、“群监安全小分队”、“地面安全小分队”等七个小分队。安全小分队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现场检查,各系统小分队每月不定期组织活动。安全督查小分队每天组织活动,覆盖所有作业现场。重点查干部上岗、制度落实、“三违”、隐患等问题

篇(6)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保证参加庭审活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安检工作直接为审判工作服务,是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具体体现,司法警察依法执行安全检查勤务,其他任何部门不得干涉。对所有进入审判场所的人员及携带物品实施安全检查,就是要将一切可能危及审判场所和参加庭审活动人员人身安全的危险、违禁品消除或控制。据此,安全检查的对象是所有进入审判场所的人员及其携带物品。进入审判场所的人员包括:1.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周围人员;2.刑事案件被告人家属;3.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周围人员;4.公诉人、律师;5.新闻工作者;6.进入法院的其他旁听人员;7.为法院提供服务的人员。安全检查所指的危险、违禁品是指不能进入审判场所的人员及具有危险性的限制物品、管制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

安全检查是以预防为主的安全保卫措施,必须严密实施,才能发挥其作用,否则就失去了安全检查的意义。在安全检查中,一旦发现上述人员和物品,必须区分不同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司法警察是执行安全检查的主体

安全检查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授权司法警察为维护审判场所的秩序,保证参加庭审活动人员人身安全和审判工作顺利进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所有进入审判场所的人员及其携带物品进行公开安全检查的职务行为。由司法警察执行安全检查,是我国法律、法规赋予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一项重要职责,司法警察执行安全检查不仅是代表人民法院依法行使职权,而且是人民法院权威的一种重要体现。安全检查的警力配备一般情况下不少于两人,必要时应适当增加人员。安全检查时设引导员和检测员两个基本工作岗位,引导员的主要工作是查验或登记受检者证件,引导其进入安全检查门;检验员的主要工作是对进入安全检查门的受检者进行安全检查。采用人工检查时,对女性受检者的人身安全检查应由女法警进行。

三、安全检查的基本原则

(一)严格原则。严格原则是“执法必严”法治原则的具体体现,它总的要求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安全检查中要合法、合理、适度,严密控制限制物品、管制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进入审判场所。具体要求:一是必须做到依法检查和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二是要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安检纪律,自觉抵制权力观、金钱观、人情观,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三是对每一个工序、每一个环节,安检人员都要做到一丝不苟,全神贯注,严把验证、人身检查、物品检查关,做到万无一失。

(二)细致原则。就是要求司法警察在进行安全检查时,对进入审判场所的人员、物品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不放过与违法犯罪有关的蛛丝马迹。通过细致的安全检查,严格控制无关人员入内,及时发现并控制非法携带限制物品、管制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进入审判场所,及时发现可以迹象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文明原则。文明原则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文明原则体现出来的不仅仅是一个工作方法问题,更是一个思想态度问题。因此,在安全检查中,凡是国家政策法律允许的,要大力支持,认真保护,简化手续,提供方便,讲究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注意工作态度,做到以理服人,不蛮横粗暴,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要做到文明原则,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必须端正态度。安检人员要以满腔热情对待工作,以主动热情、诚恳周到、宽容耐心的服务态度对待进出审判场所的人员,反对冷漠、麻木、高傲、粗暴、野蛮的恶劣态度。二是必须规范化服务。安检人员在值勤时仪容整洁,举止端庄,说话和气。三是必须摆正严格检查与文明服务的辩证关系,两者是互相紧密联系的整体。

四、安全检查的组织实施

(一)感官检查。感官检查是通过人的感官器官,如手、眼、鼻、耳、口等进行的直接检查。这种方法简易便行,不受时间、条件等因素的限制,适用面广,是最常用、最基本的检查方法。在对受检人随身携带物品经过x光检查仪检查后仍不能确定是否安全时,应该进行开包检查,其方法主要包括:看、听、摸、拆、掂、捏、闻、探、摇、敲、尝、开等等。开包检查时应注意箱包的底部、角部和外侧小兜,注意发现夹层;对包(袋)等被检查物检查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损坏或弄脏,涉及个人隐私物品应注意妥善放置;对有疑点的物品,要进行询问,对管制物品和危险物品应先行控制再询问。检查完毕后,应协助理妥箱包,并提示受检者取走自己随身携带物品。

(二)仪器检查

一是金属探测仪检查法。适合对人身进行检查,由安检人员手持金属探测仪对受检人的人身进行人工检查。具体顺序是:由上到下、由里到外、由前到后,即从受检者前领起,至双肩外侧、双手手掌、双肩内侧、腋下、背部、后腰部、裆部、双腿、脚部。目前,由于金属探测仪价钱不太高,大部分法院都采用这种方法。

二是安全门检查法。适合对人身进行检查,被检查人在通过安全门之前,应按照安检人员的提示将身上的金属物品(香烟、钥匙、打火机、照相机等)放入托盘内,如果安检门没有报警,则认为可以通过。如果报警,则用手持金属探测器进行进一步的检验。

三是x光机进行图像识别。通道式x光机作为物品检验的设备,具有快速、准确和方便的特点,当包裹放在传送带上时,包裹内物品的结构、形态、密度等方面的信息将直接在荧光屏上显示从而达到不需要开包,即可把伪装包裹在电子器材、玩具等物品内的危险品检验出来。当然,x光机造价也不菲,很多法院目前都没有能力添置。

五、安全检查的处置方法

(一)一般情况的处置方法

1、对证件不符合规定的人员要求进入审判场所时,要劝阻说服,不服从者交有关部门处理。证件的查验和登记包括:(1)是否超过有效期;(2)照片、姓名、年龄、性别等相关因素是否与持证人相符;(3)准予旁听的证件是否与旁听的案件和法庭相符。

2、对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要求进入审判场所时,要进行劝阻、教育,不服从者由有关部门交其家属。

3、对精神病和醉酒的人员,应当迅速带离审判场所,交有关部门处理。

4、被剥夺政治权利、正在监外服刑和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受检人员,应阻止其进入审判法庭。不听劝告者,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5、对检查有疑点的受检者,应进行询问。检查完毕后,应提示受检者取走自己的物品。

6、对有疑点的物品,要进行询问,对管制物品和危险物品先行控制再询问,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7、检查完毕后,应协助理妥箱包,并提示受检者取走自己的随身携带物品。

8、发现其他可能妨害法庭审判秩序的人员或其他可能妨害法庭审判秩序的物品时,要阻止其进入审判场所。

9、值勤司法警察对安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处理时,要及时报告。

(二)特殊情况处置方法

1.对限制物品实行寄存制。对限制物品的物主证件和限制物品的件数、型号进行登记,经受检者确认签字后,发给寄存号牌。对寄存物品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或遗失。

2.对不许私人携带的枪支、刀具等管制物品予以收缴,由司法警察部门统一处理。

3.对查出的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和其他不得带入法庭的物品,在确保没有危险的情况下,按限制物品寄存方式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予以收缴。

4.对受检者以语言形式对抗安全检查时,值勤法警要心态冷静,不卑不亢,冷静地告诉对方,实施安全检查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权利,每个公民都应予以配合,同时还应告知根据《安全检查规则》的规定,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不服从安全检查人员安排的不得进入审判法庭。

5.军警人员携带管制刀具、爆炸物品、枪支等物品的,检验其证件后责令自行处理,否则不准进入法庭。

6.属不准带入的物品(如照相机、摄像机、录音机、易燃物品、大件包裹等)待其自行处理后,方可进入。

7.值勤人员在旁听人员通过安全门,安全门发出报警时,应引导被检者到制定区域,用手持金属探测器做进一步检查,必要时可以搜身。对于女性受检者,应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对拒绝检查者,禁止其进入审判法庭。

8.遇有拒绝接受安全检查,并不断逼近法警的情况时,值勤法警应伸出左手阻止受检者继续逼近自己,命令受检者站住别动,并适当后退,使自己与受检者保持1.5-2米的距离,以防止出现袭警情况,并严厉告之如继续靠近法警,将面临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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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TS207.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5)15-0290-02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城乡经济社会稳定协调发展,是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是21世纪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农药是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是常备的救灾性物质,更是确保农业高产稳产不可或缺的关键措施。农药的不合理使用不仅达不到除病害、保增产的目的,而且会影响农产品的质量与安全。因此,合理使用和管理农药是确保农业高产、稳产及保障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的重要手段,对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榆林市农药使用与管理现状

1.1 农业概况

榆林市地处中国中西部结合带,位于陕西省最北部,是传统的农业大市。全市总面积43 578 km2,总人口33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占80%以上;农耕地面积109.7万hm2,农业人均面积0.37 hm2,居全省第一。榆林市是我国北方农牧交错地带,干旱半干旱特色农业优势产区,地形地貌多样,土壤类型丰富,具有蓝天、净水、无污染的农业生产条件,有23项优势农业资源居陕西省第1位。红花荞麦、大明绿豆是世界级优势产区;优质马铃薯、春玉米高产示范、玉米杂交制种、优质小杂粮、小杂粮良种繁育、旱作农业示范是国家级生产示范基地。总之,榆林市是名副其实的农业大市,被授予“陕西现代农业的希望在榆林”的美誉[1]。因此,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控制,特别是农产品投入品农药的使用的控制关系着榆林市现代农业和特色农业的健康发展,应引起足够的重视[1]。

1.2 农药使用与管理情况

榆林市在发展现代农业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增加了部分农药的使用量,如用除草剂代替人工除草,虽然可有效降低人力投入,但若不进行有效的农药监管活动,必然会引起农药残留相关的质量安全问题。榆林市发展现代农业不仅在技术层次引起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而且在农业投入品特别是农药的安全使用方面也引起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如市农业局下属单位榆林市农产品检测中心(简称中心)积极落实《榆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实施方案》,利用在城区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建起的检测室对进入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进行查验、登记、抽检、处理、公示,做到不合格的农产品坚决予以退市下架和无害化处理,确保了市民的消费安全[2]。2013年以来,中心有效配合省市例行抽检,样品抽检超过1 000份,为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迅速提供质量报告,为事件的认定处置提供了依据,为政府部署农药监管活动提供了信息。

2 榆林市农药使用与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农药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2.1.1 购药、配药、用药不科学。在榆林市从事农业种植的除了农业合作社及企业外,也存在着大量的零散农户。农业合作社及企业属于规模型种植,同时从事农业种植的管理人员也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通过榆林农技中心的指导与培训有效地提高了购药、配药、用药的科学性。相反,零散农户具有分散经营、种植规模小、收入低、文化低、不便于培训与管理等特点,使得农户在购药、配药、用药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在用药方面,农户滥用农药的现象普遍存在。首先,由于农户的文化及技术所限,不能根据具体的防治目标有效施药,而是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其次,部分农户往往有意识地提高用药剂量,存在打太平药、保险药的现象[3]。

2.1.2 个人防护不规范。目前农药销售人员,特别是零售门市及上门兜售人员缺乏防护意识,不带口罩和手套;农户施药操作时基本不佩戴防护口罩和手套,部分人员甚至“赤膊上阵”,同时也存在逆风施药现象,增大了身体接触及吸入农药的概率。另外,有的农户错误地认为温度高,施药效果好,结果多采用正午高温期间施药,容易造成中暑和中毒现象。

2.1.3 农药保管不周全。大型农药销售部门基本可以实现分门别类、按性质储藏农药,但小型农药销售经营点及上门兜售农药贩的农药保存未遵守相关的农药保管制度,存在随意乱放、混放,以及在光照强烈的地方放置的情况。对于农户而言,由于一家一户的分散性经验的格局,带来了千家万户分散式保管农药方式,引起了严重的安全隐患,为错用、误用、服毒和作案者提供了便利[4]。

2.2 农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2.1 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目前,国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农药管理、使用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规仅仅只是提出禁止在生产上使用某些农药品种或某些作物上禁止使用高剧毒农药,而对违反法规使用者的处罚未做明确规定,执法时操作性差,使用者未得到应有的处罚[2],另外,国家尚且未制定专门防治农药污染的法律[3]。

2.2.2 监管尚未形成合力。目前,榆林农药的主要监管部门有公安、安检、工商和农业局。公安、安检部门是按危险化学品对农药进行管理,不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开展农药的市场管理,实质是经营资格管理,不涉及高毒、限用等农药;农业局对农药的管理基本涉及了公安、安检及工商监管以外的内容,但是由于农业局内部的农业执法、农技中心、农产品检测等部门虽然承担相应的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但职能划分不是十分清晰,不能有效地对农药的生产企业、经营场所及农药残留进行监管。

2.2.3 农药技术较落后。农药技术的更新涉及农药生产、农药使用及农残测定等。目前,多数农药的生产企业所生产的农药的毒性逐渐呈现降低趋势,但仍然有一定的毒性和残留性,不可避免地引起农药残留及环境污染;从农药使用方面而言,由于农药喷洒设备的落后,多数农户使用手动喷雾器,农药利用率不足50%,既造成农户身体的伤害,也带来了农药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从农残的测定来说,目前,农残的测定标准有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但是部分标准的可操作性较差,给农残测定工作带来了不便。

3 加强农药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对策

3.1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及规章制度

应对目前颁布的农药管理、使用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学习与探讨,对于不合理、不完善之处,提出改进型意见或建议,从而促进农药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进一步修改与完善。

在目前的农药相关法律框架下,应结合农产品产地环境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且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如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及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记录(专项检查、监督抽查及质量安全普查),严把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关。又如加强企业诚信、产品标识、产地追溯、信息、事故报告与责任人追究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3.2 分清职能形成合力

在法律法规不断健全的基础上,榆林市相关部门应加大职能部门权利的划分工作,使公安局、工商局、农业局等部门权利明确职责,实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相互协调、形成合力的管理局面。做到从源头上打击违规生产农药的企业,促使违法企业不断创新工艺流程,转变经营方式,实现由不敢、不能到不想违规生产的转变;做到深入群众,广泛宣传《食品卫生法》《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等法规,强化农民安全用药意识,最终实现农民合法购药、正确配药及合理施药。

3.3 更新技术促进生产

应引进或鼓励生产先进施药装置,代替目前的手动喷雾器,实现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目的,最终提高农药使用率,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和人体的伤害。

应加大对新型、低毒、低残留农药的研发及生产的支持,尽快让毒性较大、残留性较高的农药退出市场。另外,应大力发展生物防治及多项物理防治技术[4],如利用微生物、有益昆虫、生物制剂防治作物病虫害,利用性诱剂、诱虫灯等诱杀害虫。

应继续加大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设备的投入及农产品追溯系统的普及,使规模型种植企业或合作社能够快速对农产品的农药进行检测与记录,做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真正可追溯[5-6]。

4 参考文献

[1] 鱼智,黑登照,张翔,等.现代农业使榆林旧貌换新颜[J].中国农业通报,2011,9(27):74-76.

[2] 文家富,陈光华,王刚云,等.严格高毒农药使用管理 减少和控制农药污染[C]//第二十一届全国农药械“双交会”论文集.北京: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2005:262-265.

[3] 李剑英,张玉萍.加强农药监管是保障农产品安全的关键[J].农药科学与管理,2014,3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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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407 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防范措施是对危险进行预防的最好措施,那么对于船舶而言,要保证船舶的正常行驶,那么常规的检查无意是非常关键的,那么在船舶体的检查过程中,重点项目的控制是保证船舶安全行驶最为关键的部分。

二、船舶检验的种类

船舶检验按其性质分为三大类:

1.船舶法定检验:船舶法定检验,英文名称:statutory survey,法定检验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主管机关颁布的技术规范(法规),以及船旗国政府批准接受、承认或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条约),由主管机关下设的船舶检验机构或主管机关委托、授权、指定的检验机构对船舶、海上设施和船运货物集装箱实施的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要求的检验活动。

2.船舶入级检验:船舶入级检验,英文名称:class survey,其他名称:船级检验,船东为保险和市场竞争的需要,为取得某船级社的船级而自愿申请该船级社进行的检验。

(一)入级检验。系指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管理人在法定检验的基础上为了保险和航运市场竞争的需要,向船级社申请入级,由船级社对船舶、海上设施和船运货物集装箱是否符合船级社的船舶入级规范的检验活动。它包括船舶、海上设施、集装箱及相关工业产品的入级检验和发证工作。入级是船东由于保险和船舶登记的需要而自愿申请,接受船级社的检验,使自己的船舶或海上设施在该船级社的监督下并按照该船级社的技术规范建造或由该船级社进行全面的初次入级检验,证明符合或等效于此船级社的规范或规定,即为取得该种船级。入级检验合格后,由船级社发给证书,授予船级符号及附加标志,并登入船级社出版的船舶名录内。

(二)船舶入级检验的性质和特点。按照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入级检验是由船级社根据其制定的规范、检验程序对船舶实施的检验。入级检验是一种商业性质的检验服务,从法律意义上讲,属于非强制性检验。但目前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规定了几类特殊船舶需要进行入级检验。

3.船舶公证检验:船舶公证检验,英文名称:justice survey。公证检验是指船检机构接受委托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某种情况进行鉴定,出具证明的一种检验。检验机构进行公证检验后出具的检验报告可作为交接、计费、索赔及海事仲裁行为的有效凭证。另外,船舶的起、退租检验、保修项目检验、船舶买卖核价及核定废钢船钢铁重量等均属公证检验。

三、船舶安全检查与船舶检验的关系

1.船舶安全检查是船舶检验的延伸按照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国际惯例,船舶的检验一般有初次检验、期间检验、特别检验、坞内检验、年度检验、临时检验等,间隔时间最短的是年度检验,为每周年检验一次。如何在一年的间隔期内保证船舶的状况符合有关技术要求,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这是政府主管机关所面临的难题,船舶安全检查正是在这种前提下提出的。船舶安全检查的历史较船舶检验要短得多,国内的FSC检查也就二十多年的历史,PSC检查的历史更短,只有十多年的历史。但实践证明,船舶安全检查是海事主管机关监督船舶是否适航,船员是否适任的一项非常有力的手段。因为船舶检验受时间的限制,不能随时进行检验,而且虽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船舶存在船损、机损的情况下应申请检验,但船东通常为避免麻烦而不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临时检验,从而导致船舶检验机构无法对船舶的实际状况进行有效地监控。

2.船舶安全检查是对船舶检验的监督和补充“金无足金,人无完人”,让每次检验均相对到位,特别在目前船舶检验机构和人员良莠不齐的状况下,这在实际上是很难保证。在国内虽然国家主管机关三令五申,但由于受利益的驱使,“人情船”的现象在部分地区仍相对严重。验船师未按要求进行检验,随意降低技术标准,使大量的低标准船投入营运,这不仅给合法经营的航行企业带来很大的冲击,而且也对船舶的安全营运埋下很大的事故隐患。所以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对这种情况进行监控。安全检查就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手段,因为安检的范围可以覆盖船舶检验的内容,只要船舶存在检验质量问题,船舶安全检查到位,一般均可以在检查中体现出来,这样就可以通过海事局设立的地区船舶检验管理处追究责任单位或人员的检验责任,从而达到源头管理的目的。

3.船舶检验是船舶安全检查的技术支持就目前我们国内而言,船舶技术方面的规定和规范基本上均是以前船舶检验方面的人员制定的。船舶检验机构通过多年的实践,积累了很多有益的经验,而船舶安全检查虽然也注重经验的积累,但毕竟历史很短,就技术资料而言船检较安检要全面的多。所以我们有一种通俗的认为:验船师是专家,安检员是杂家。因为船舶检验分船体、轮机和电气三个方面,每个方面均有验船师分工负责;而船舶安全检查由于受人员、时间等方面的影响,很难达到分工合作。所以安检员必须了解船舶的各个方面,而验船师只需了解或精通自己负责的方面即可。

四、船体检查的重点内容

以集约化发展和创新驱动为引领,强化技术和品牌竞争力,着力优化船舶产品结构,巩固和提高国际市场份额,大力推进精益造船,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增强造船业的综合竞争优势,抢占产业发展和技术竞争制高点。

1.《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对船体结构的焊缝设计要求作了规定。

一般要求有:①船体各种焊接结构上的焊缝,应避免布置在应力集中区域,在结构剖面突变处应有足够的过渡区域,尽量避免焊缝过分集中;②船体结构中的平行焊缝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对接缝之间的平行距离应不小于80mm,且尽量避免尖角相交;对接焊缝与角焊缝之间的平行距离应不小于30mm;③外板、甲板的端接缝不应直接布置在大开口角隅处和上层建筑的端部,外板和内底板的端接缝不应直接布置在主机座两端。此类接缝距离上述规定的横边应不小于500mm。

内河船舶大多采用圆舭,尚应注意舭列板与舷侧外板的边接缝应至少超出舭部圆弧以外100mm,并超过实肋板面板表面以上150mm。

从强度来看,外板的端接缝承受总纵弯曲应力,应布置在1/4或3/4肋位处,板在该处的局部弯曲应力最小。

2.船体结构装配检验

船体结构装配检验是建造检验工作的主要内容。船体装配检验的目的是检查构件的规格和装配质量,检查构件的完整性,防止局部构件的漏装。

需特别注意下列部位时检验:①横骨架式单底纵向构件如中内龙骨、机座纵桁的相互交错;或骨架由一种型式过渡到另一种型式时构件的相互延伸。②双层底过渡到单层底时纵向构件的延伸;双层底在首、尾过渡为单层底时内底板的延伸形式。③双舷结构内舷板向首、尾的延伸形式。④过焊孔和流水孔的切割。⑤各种接头的错位值、安装间隙。

3.密性试验

密性试验是船体建造检验的重要内容。根据船体保种结构对强度和密性的不同要求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一般有冲水、压水、充气、渗透等方法。

试验前通常需要检查船体结构的焊缝区域的情况,不得涂刷油漆、水泥或敷设隔热材料等,并应注意试验时的环境温度(低于0℃时,应采取适当的防冻措施)。

压水试验虽然实效性很强,检查效果一目了然,并能达到强度试验的效果,但执行比较困难,对小型普通货船,一般可用充气试验代替。

五、结束语

总之,船舶船体的检查时船舶在运行之前和运行之中保证船舶安全非常重要的因素,因此定期的检查和对关键重点部位进行检查,是保证船舶安全最为有效的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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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冬季防火工作顺利开展。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开展冬季防火工作。

组长:略;副组长:略;成员:略

设在市公安消防大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冬季防火期间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方法

以开展冬季消防平安大检查为抓手,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平安“防火墙”工程建设为基础。全面共分三个阶段:认真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冬季消防平安工作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结束。

(一)全面发动阶段市政府将组织召开“冬季消防工作会议”

分析我市冬季防火工作形势,通报近期全市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会后,全市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对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系统的冬防工作进行全面安排。有针对性地制定消防工作方案,真分析研究本单位、本部门消防工作突出问题。认真谋划,全面落实冬季消防平安工作任务。

(二)检查实施阶段全市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要全及时开展消防平安巡查和检查,面开展消防平安自检、自查、自改行动。纠正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整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公安、消防、安监、文化、教育、卫生、旅游、民政、宗教、商务、工商等相关职分工开展检查和督察,能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采取联查、专查、互查、抽查等形式,集中整治各种违全面加强节日期间的消防平安捍卫工作。冬防期间,反消防法规行为和火灾隐患。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行业、系统冬季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市政府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各单位要对本年度冬季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验收。逐级上报工作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情况。

四、重点检查场所

(一)影剧院、礼堂、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戏厅、网吧、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

(二)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

(三)商场、超市和室内外集贸市场;

(四)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敬老院、医院;

(五)劳动密集型企业、小娱乐场所集中的村镇、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区域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六)加油站、加气站、油库、液化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

(七)各级党委、政府驻地。以及举办大型活动的场所、两会”驻地等;

(八)高层建筑及大型地下空间场所。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疏散通道、消防车道、防火分隔设施的检查。督促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严禁宾馆、饭店、医院、学校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时刻保证疏散通道、平安入口疏通。严禁营业期间封堵、锁闭安全出口;确保防火卷帘、防火门依照要求正常使用;坚决清理挤占疏散通道。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的违章建筑。

(二)加强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检查。重点检查单位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移动式灭火器材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及时督促各单位对自动消防设施、系统定期维护颐养是否落实到位。落实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防冻措施,配置的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保养。严禁关闭消防给水阀门严禁擅自停用自动消防设施。

(三)加强对用火用电设施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检查。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违法贮存或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单位厂区内严禁使用明火作业、动用电气焊;加强对周边地区的巡逻检禁止在厂区周围烧荒、焚烧垃圾和燃放烟花爆竹;学生宿舍、医院病房等要杜绝使用电炉、酒精炉、查。液化气灶具等用火用电设施;督促各社区、居(村)委会要定期对居(村)民家庭的电气线路、生活用火确保符合消防平安要求。对单位设置、装置用火用电设备不符合消防平安要求的一经发设施进行检查。要立即纠正,现。并督促单位指定专人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四)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冬季防火期间。对隐患严重且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依据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行梳理和论证。对整改难度大的要实施政府挂牌督办。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冬季防火期间集中整依法确立为重大火灾隐患。改一批问题严重、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

(五)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资料的检查。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及疏散通道等处房间凡是不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顶棚、墙体、地面易燃可燃装修装饰资料进行专项检查。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国家规范要求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治理。

(六)加强对夜间营业场所的监督检查。公安局、消防大队要根据冬季火灾特点把警力布置在火认真执行“错时”工作制,灾高发时段和高发部位。加强对夜间营业场所的监督抽查,严厉查处消防控制室人员及其他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脱岗离岗、营业期间锁闭平安入口等行为。

(七)加强节庆、重大活动期间的消防平安检查。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及大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全市防火检查,型群众性活动期间。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做到提前部周密布置,署。强化措施,及时堵塞漏洞,确保消防平安。重点对节庆期间商贸活动场所、春运场所等大实施不间断地监控,型群众活动场所、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确保消防平安;广州亚运会、亚残会和全市“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两会”期间。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全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平安环确保全市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境。

(八)加强对农村、社区火灾隐患的检查治理。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社区冬季防火工作。街将冬季防火工作任务层层分解,道、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发挥组织领导作用。明确工作职责,强逐级履行消防平安职责,化工作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冬季防火工作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冬季防火工制定村(居)民防火公约,作。建立多户联防等村(居)民自我管理机制,督促村民加强柴草等燃料的堆严格炉灶、烟囱和室外用火的管理,放和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九)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各相关部门要把消防水源建设纳入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进行维修颐养。同时,位要对现有消防水源情况进行一次排查登记。要依照乡村和农加大消防水源建设力度,村消防水源建设规范。确保遇有火灾消防水源充分。

(十)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各委办局、各乡(镇)要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灭火常识,火期间。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大力普及冬季平安用火、用电等防火知识和逃生自救知识;要根据冬季火灾规律特点冬季火灾防范措施。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剖析冬季火灾案例。营造浓厚的冬季防火宣传氛围;各职能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宣传普及,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不时增强人民群众的消防法制全面提高社会公民的防火平安意识,观念和自防自救能力。自觉维护《消防法》严肃性和权威性,筑牢切实营造平安和谐的消防平安环境。冬季防火工作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六、任务分工

进一步加强沟通配合,市政府将统一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制度将实施挂牌督办,形成全方位消除火灾隐患的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并依法督促存在火对不能保证人员生命财富平安的将灾隐患的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间的平安防范措施。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坚决责令其停业整改。对已取得营业执照但不具备消防平安条件的生产、经营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整改后仍不能达到消防平安条件的要撤销批准文件。营业执照。教育、安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担负起中小学生、进城务工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知识教育、培训任务。新闻、出版、广电等有关主管部门要大力开展消防平安义务宣传教育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房产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机构严把建筑工程审核、验收关。教育、卫生、文化、人防、旅游、民政、交通运输、广电、商务、宗教、林业、工商、建设等部门要监督本行业系统的督促落实消防平安责任制,各单位做好消防平安工作。整改火灾隐患。民政、村屯、社区要落实对所辖范围内的弱势群体人员的看护责任。工商、住房和城乡建设、供水、供电、供气、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完成灭火救援任务。监察部门要对各级领导干部履行消防工作对行动缓慢或者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要加强督办。各乡镇、街道要指导和监督居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制定防火平安公约,(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进行消防平安检查。各公安派出所要切实加强对列管单位和居(村)民区的消防监督管理。推动社会单位提高消防平安“四个履行消防监督职能。牢固树立消防平安责任主体意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消防平安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平安检查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和巡查。加强对本单位员工消防平安教育和培训,定期维护颐养消建立并落实“平安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消防平安管理机制,防设施。确保本单位消防平安。

七、工作要求

篇(10)

小学英语教材中,有些课文内容在法制教育上很有代表性,有些课文内容本身就是介绍英语国家的法律常识或者是法律意识。教师要充分利用这些课文内容向学生传输法律法规知识,解释中外法律法规的差异,使学生中西合璧。如六年级上册Unit 4中,教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让学生明白与笔友之间的信件、电邮往来,均属受法律保护的个人隐私。当自己的信件、电邮等个人隐私被侵犯时,应该用法律武器寻求保护。再如六年级下册Recycle 1 Let's Take a Trip中,通过课文“Good to know”部分插入安检常识,让学生谈论自己关于外出旅行时曾有过的安检经历,强调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来保障旅客出行安全。

二、用名人事迹培养学生优良品质

小学生往往凭兴趣学习,遇到困难就想退缩。为激励他们持之以恒的学习,平时我注意向学生介绍有关革命领导、科学家和英雄人物刻苦学习外语的动人事例,作为他们学习中的楷模。如马克思58岁开始学俄语,七十多岁坚持学英语,精通十几门外语,会见外宾是有时还可帮助翻译人员更正翻译的错误;朱容基总理能用英语巧答外国记者提问;我国许多科学家在国际学术会上用英语宣读学术论文;张海迪身残志不残,翻译出几十万字的英语资料等。

三、培养爱国情怀

同志指出:“在爱国主义精神激励下,我们的国家和民族自强不息,具有伟大的凝聚力和生命力。”爱国主义作为一种道德情感和价值观,必须经过长期的培养教育才能形成。小学英语教材本身包含有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在教学中,我通过课前认真钻研教材、精心备课,注意寻找教学内容与激发学生爱国主义情感的结合点,使同学们产生共鸣,在潜移默化中受教育。比如,在教“flag”一词时,适时进行爱国旗、爱祖国教育;在学了“China”一词以后,我出示一张中国地图,让学生指指说说贵州在哪里,北京在哪里。孩子们在看、听、说的过程中,更深刻地认识到祖国的地大物博,从而激起民族自豪感,为祖国的明天奋发学习,打好扎实的基础;在教“panda”一词时,告诉学生大熊猫是“国宝”,是我国珍稀动物。

四、口语训练中培养文明礼貌习惯

小学英语日常用语中有大量的关于文明礼貌方面的语言。常用的有:“Good morning”“Excuse me”“I'm sorry” “Thank you”“Goodbye”等,通过这些英语的大量运用,培养学生使用文明礼貌语的习惯。另外引导学生使用文明语,养成文明行为习惯。比如:去别人家办事时,应先敲门并说“May I come in?”需向别人借东西,就说“May I use your…?”上课迟到了应说“Sorry, I'm l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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