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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保护空气环境的措施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一、清洁空气权与民间公益诉讼概述
(一)清洁空气权
雾霾天气频现,空气质量严峻,我们不禁思考自己是否享有在清洁的空气中生活的权利。西方发达国家在其工业化发展初期也碰到过我们今天面对的环境恶化、空气污染、雾霾频繁的问题。因此,我们不妨把目光投向在清洁空气权方面堪称鼻祖的美国。美国环境保护立法发达,环境保护制度设计引领世界立法潮流。而清洁空气权的立法也肇始于美国,当然,这是在美国人民经受了严重的环境公害事件后的反思与选择。世界环境公害事件中有两件发生在美国,一件是1943年的洛杉矶烟雾事件,另一件是1948年的多诺拉事件。这两大公害事件都是因严重的空气污染造成的。美国国家和社会痛定思痛的选择是建立清洁空气法。
尽管我国环境保护法并未规定公民的清洁空气权,但是环境法理论界仍对我国公民环境权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思考和设计,为我国日后的环境保护立法提供指导借鉴作用。我们界定清洁空气权为公民享有的、呼吸清洁的空气而不被污染的空气影响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的权利。
(二)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是相对于私益诉讼而言的,是指特定主体对于损害社会公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公益诉讼制度在古罗马时代已经存在,在近现代西方国家中得到完善发展,在中国亦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呼吁。因为作为法律制度整体构建中的一部分,公益诉讼制度自身有其他制度无可比拟、无法替代的优越性:它在某种意义上弥补了法律制度上的缺陷,有效保护了社会公共利益,为扩大司法解决纠纷方式、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一定的作用。其运作带来的法律效益远远超过它所随之带来的不足之处。
二、国外清洁空气权与民间公益诉讼的实践探究
随着工业社会的发展,空气污染越来越成为一项严峻的国际环境问题,雾霾现象尤为严重。例如上世纪50年代,伦敦雾霭重重酿成灾难,而成了“雾都”。全球对清洁空气权的呼声越来越高。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都专门制定了治理空气污染、保障救济公民清洁空气权的法律,以下我将介绍几个典型国家(或组织)的立法:
(一)美国
1881年,芝加哥和辛辛那提市开始了进行保护空气质量的立法尝试。1955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空气污染控制法》颁行。1970年,美国通过《清洁空气法》(Clean Air Act),成立了环境保护署(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标志着美国对环境控制采取了严格的新方法。1990年,《清洁空气法》经修订后,成为全世界为控制空气污染制定的意义最为深远的法律之一,对美国雾霾的治理起了很好的作用。该法要求环保署颁布来自“多个或多种”污染源的大气污染物清单,这些污染物由于其在大气中的浓度“被合理地认为危及公众健康或福利”。如果违反相关义务可以通过在联邦法院提讼强制执行。因此,这项规定意味着公民享有清洁空气的权利,并且享有充分的司法保护措施。
在救济方面,有行政保障措施、形式实施保障措施和诉讼保障措施。其中规定:公民诉讼的原告可以是公民、地方政府或非政府组织,即任何人均可对违反环保法律的行为提讼,而不要求与诉讼标的有直接利害关系,这对我们研究清洁空气权的公益诉讼具有很大的借鉴之处。
(二)欧盟
雾霾是工业革命的副产品,欧洲伦敦、鲁尔工业区等地都曾深受雾霭的摧残。欧盟加强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如2001年第六个行动规划就要求欧盟制定有关空气质量的实施战略。为了实施这一政策性文件,欧盟制定了一系列包括区域联防联控措施在内的空气保护立法,例如1985年《关于削减硫氧化物排放30%的议定书》,1991年《关于进一步削减削减硫化物的议定书》。欧盟各成员国将上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指令转化为国内的法律或者法令予以贯彻落实。
在救济方面,欧盟委员会在其《对理事会和议会关于“实施共同体环境法”的报告》中已经提到增强司法诉讼的必要性。在该领域的一个最重要的公约是《奥胡斯公约》。该公约的第9条“诉诸法律”明确规定具有充分利益的所涉公众或认定某项权利受损的所涉公众能够求助法庭或其他复审程序,并且每个条约缔约方应确保向公众提供复审程序有关信息,该条款在国际上具有重大意义,也是我国治理雾霾、保障公民清洁空气权可借鉴之处。
三、中国应该如何进行公民清洁空气权益保护
(一)健全清洁空气立法
我国在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有关法律中都作出了规定,赋予任何单位和个人保护环境的义务及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具有检举控告权。但并没有像美国一样,明确地规定公民的环境权利、环境权受侵犯时的权利救济制度。因此,健全清洁空气立法是中国首应解决的问题,是民间公益诉讼的前提。
(二)完善民间公益诉讼制度
2005年国务院的《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第27条指出:“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检举和揭 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这是中国官方文件第一次正式出现和认可“公益诉讼”这个概念;2012年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次修订时制订了公益诉讼条款,其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等损害社会公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该条款明确了公益诉讼制度对公益诉讼的主体规定过于狭窄,一般认为只有相关政府管理机构和社会组织(比如消费者保护协会)才具有提起公益诉讼的资格,而把普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排除在外。这种规定实际上是不利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直接运用诉讼方法保护自己的环境权益的。
在近年的具体司法实践中,民间环保团体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势头不断增强。赋予具备诉讼能力的民间环保社团以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在我国当前严峻的环境保护形势下极为必要,因为这一方面可以让民间环保社团的天然优势通过更多渠道在更大范围内得以发挥,有效帮助受害者,监督政府和污染者;另一方面,也可以帮助政府更好地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减轻政府的行政负担。在司法领域,这方面的探索已经先于立法而展开。受太湖蓝藻事件催生,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5月6日正式设立环保审判庭,并允许民间环保社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被专家认为将是“最有影响的一步”。
(三)鼓励民众参与民间公益诉讼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保护环境越来越成为人们的共识,参与环境保护的人和民间环保组织也越来越多。如环境维权的民间第一人――王灿发教授,1998年他率领一批志愿者率先在全国发起并成立了“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并开通了全国第一个向污染受害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的热线电话;再如,2010年12月30日我国首例环保资金资助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在贵阳开庭并当庭一审宣判。这是一起由中华环保联合会、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提起的诉讼,“状告”贵阳市乌当区定扒造纸厂水污染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保护环境、在良好的空气下生活越来越成为人们的共识,公民参与到自身维权、环境公益保护是发展趋势,有必要让个人及社会团体有权提起公益诉讼。
“无救济则无权利”,这句法谚告诉我们救济制度对权利的重要性,对于清洁空气权而言同样如此。由于空气是公共资源,每个人都在相同的空气中生活,因此,空气的清洁关乎公共利益,而针对清洁空气权的救济也便应该提起公益诉讼。
参考文献:
[1]吕忠梅著.环境资源法学[M].科学出版社,2004
[2]吕忠梅著.境法新视野[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3]金瑞林,汪劲.20世纪环境法学研究评述[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4]梁睿.美国清洁空气法研究[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2010
[5]陶建国.日本东京大气污染诉讼及启示[J].承德民族师专学报,2008(03)
[6]李艳芳.从‘马萨诸塞州等诉环保局’案看美国环境法的新进展”[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7(06)
[7]陈平.日本空气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探讨[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3,6
2自然环境变化的新形势
2.1自然环境受人居影响深化
人居范围的不断扩大以及人类由于个人生活对自然条件的改造成为自然环境变化的主要原因。一座城市的建立可能会破坏拥有上百年寿命的森林环境,使大面积的土地被覆盖在钢筋水泥之下,地表的反射率提高,空气也因此更加干燥;水利和风力设施的建设影响了水循环以及大气循环系统,使得自然环境也因此受到影响;城市车辆的逐年增长和不断进行的城市规划,使大气中的颗粒污染物不断增多,导致雾霾现象,直接威胁人们的身体健康。
2.2环境污染之间的关联性更强
由于城市环境的复杂性,大气污染与其他类型的环境污染之间的关联性更强,例如城市土壤环境恶化、风沙大,风沙之中夹杂了大量的粉尘和颗粒,使大气污染指数提高;水污染中的重金属成分提高,经由水循环系统进入大气,造成污染源的转移,使污染面积扩大等。目前在城市环境中进行大气环境保护与治理,就必须从系统的角度入手去寻求有效的治理措施。
3新形势下大气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措施
3.1进一步加强城市汽车尾气污染管理
雾霾肆虐于我国大多数城市,而山区和农村则少受其影响,究其根本在于,城市存在着一种特殊的污染源,即城市汽车。汽车尾气中包含了大量污染物质既有二氧化碳、二氧化氢、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也有燃油废物等颗粒污染物。汽车上路行驶还直接造成了城市内的烟尘污染。对汽车尾气污染进行管理是新形势下大气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必要措施。首先,应对城市内的所有汽车进行定期检测机制,有关部门还应该采取抽样检测工作,以保证汽车在全年的任何时候都符合污染防治规定;其次,应该不断加强机动车燃料管理工作的开展,从燃料的纯净度入手控制汽车尾气的排放物质结构和状况,保证燃油燃烧率以降低废气产出率;再次,国家应该加大对清洁型燃料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工作,对那些主动应用环保节能燃料的汽车给予相关奖励性鼓励;第四,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油气存储、运输、以及加油站的管理,减少因事故所造成的油气污染;第五,通过以旧换新等政策,实现对不达标的汽车进行更换。
3.2以绿化作为大气环境保护的先锋
汽车尾气、工厂燃烧的废气以及居民日常生活造成的二氧化碳和油烟都是污染大气环境的罪魁祸首,这些污染物质通过大气循环流动到其地区,形成广泛性的污染。面对这种情况,环保部门和相关单位采取了各种措施,在防治大气污染的众多措施当中,绿化造林不失为既高效,又经济的一种防治办法。在城市和农村以及未开发的区域进行植树造林,能够有效地净化大气、过滤污染物,使重新键入大气循环的空气和水质纯净,为城市输送健康的空气和水源。另外,绿色植物相当于天然的空气过滤器,城市绿化当中的植物还具有吸附和阻碍灰尘的功能;植物经过光合作用之后能够吸收空气中二氧化碳,并向大气中释放出大量氧气,有助于空气质量的改善。
3.3采用科学手段控制和治理颗粒污染物
湿法治理主要是先利用水或者其他液体润湿存在于大气环境中的颗粒污染物,然后再把它们收集起来进行相应去除处理,当前阶段主要使用的几种湿法治理办法有泡沫除尘法和洗涤除尘法等,期间会使用到喷雾塔、填料塔和泡沫除尘器等设备;过滤法则是利用有很多毛细孔的滤料老过滤含有颗粒污染物气体来达到去除颗粒污染物的目的,当前阶段常用的方法有布袋过滤法和填充层过滤法等,其中会用到的过滤设备有颗粒层过滤器和带式过滤器等;静电法主要是利用高压电场的电场力作用去除存在于大气中的颗粒污染物,在使用此种方法的时候需要把颗粒污染物大小、数量、操作费用等多种因素都考虑到,以此为参考依据选择适合的治理办法。
4实现大气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必要基础
4.1城市环境保护各部门需要密切配合
由于大气环境污染与城市的水污染、噪音污染、风沙天气等相关性非常大,因此,单纯从空气治理的角度出发,其防治效果并不十分明显。城市环境保护各部门需要相互配合,寻找各种环境污染之间的关联性和关键的作用点,以此为基础去进行系统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规划,只有这样,大气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才能够真正取得成效。
4.2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需要进一步提升
环境保护并不是单个政府部门或者某些企业单位的专属工作,人居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影响着环境,环境保护也应该是社会公众的共同责任。在大气环境保护和治理方面,公民需要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环保意识,积极参与到该项工作中。公民可以做到的是自动减少私家车上路的频率,积极应用公众交通以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量;自觉戒烟以减少相关的空气污染;自觉参与植树种草等活动,为城市环境保护和建设添砖加瓦。
5结语
综上所述,进行大气环境的保护与治理,需要从宏观的角度入手,以解决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元凶为出发点,秉持调节生态环境的基本理念,采用相关的科学技术控制和减少特殊污染物的存在。以城市环保部门的互相配合以及市民环保意识的提高作为大气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基础条件,只有这样,该项环保工作才能够真正取得成效。
作者:丁芳蓉 单位:宁夏银川金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袁宝成.新形势下大气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探讨[J].科技创新导报,2015(12):110~111.
大气中的主要污染物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颗粒物。它们在空气中的含量若是超过一定的标准,就会危害人们的健康。空气污染指数小于50,说明空气良好,污染物浓度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一级标准限值,为一级优,符合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一些需要特殊保护地区的空气质量要求空气污染指数大于50,小于100,表明空气质量一般污染物浓度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限值,为二级良好,符合城镇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的空气质量要求。
防治大气污染,控制污染排放是改善空气质量的根本措施,其主要途径有:工业合理布局,搞好环境规划改变能源结构、推广清洁燃料、使用清洁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强化节能,提高能源利用率、区域集中供暖供热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和老污染源的治理,实施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等。
珠海是我们的“家”,应该把她建设得更美好。但空气污染问题十分严重,应该怎么办呢?我建议:
(1)搞立体绿化,扩大绿化面积,可以搞无土栽培。植物有过滤各种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和净化空气的功能,树林尤为显着,所以绿化造林是防治大气污染的比较经济有效的措施。
(2)解决燃料问题,尽量使用太阳能等无污染或污染小的能源。
中图分类号:X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7)6-0098-03
1 引言
城市道路担负着市民出行的重任,担负着城市经济发展所需交通基础建设的需求,加快城市道路规划对城市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随着城市道路的新建或改扩建,在施工过程中和运营过程中带来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本文主要就城市道路环境影响技术评估要点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减少生态环境影响,促进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2 道路选线方案评估要点
(1)道路选线方案重点关注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如城市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生态建设规划)的要求相符性。
(2)道路选线避开依法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文物保护单位、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及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重要湿地名录的湿地等环境敏感区并与其保护要求相符。
3 道路工程建设内容评估要点
道路工程建设内容主要评估技术要点包括建设道路的性质、组成(如是否有桥梁、隧道、地下通道以及其他配套工程等,或交叉断面的设计)、设计车流量(一般情况下应按近、中、远期分别说明)、长度、红线宽度、走向、占地类型及面积、拆迁情况(拆迁规模和拆迁主体)、起止点以及主要关键节点的桩号、土石方工程量、排水工程(雨水和污水)、施工方式及施工工艺、施工场地布置、施工进度安排等。
4 现状调查与评价评估要点
4.1 自然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要点
包括调查地理地质概况、地形地貌、气候与气象、水文、土壤、水土流失、生态、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等内容。根据工程特点选择相应内容进行详细调查。
4.2 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评估技术要点
声环境现状调查采用现场监测的方法,根据工程特点及周边环境特征,选择有代表性的交通噪声点位和声环境敏感点位进行检测,当敏感目标高于(含)三层建筑时,还应选取有代表性的不同楼层设置测点。为满足预测需要,也可选取若干线声源的垂线,在垂线上距声源不同距离处布设监测点。在现状调查和监测的基础上分别评价不同类别的声环境功能区内各敏感目标的超、达标情况,说明其受到现有主要声源的影响状况。
4.3 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评估技术要点
包括评价区内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的调查与评价(若不涉及地下水,可以省略该部分内容),可采用收集资料和现场监测相结合的方法。表水环境现状调查包括工程线路涉及的地表水体的地理分布和水质现状;工程涉及的水源地(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范围、分布、水质以及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调查和评价。
4.4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评估技术要点
重点调查和评价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可充分利用现有监测资料,或根据道路布局和车流量状况,并结合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分布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设置监测点位。
4.5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评估技术要点
结合项目生态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对评价范围内生态环境现状进行调查。
4.6 环境敏感区和环境保护目标评估技术要点
包括国家法律法规确定的需要保护的环境敏感区,以及通过环境影响识别和现状调查评价确定的需要保护的主要目标(包括已建、在建和拟建的)。重点关注是否明确给出了敏感区及保护目标所处位置,与本项目的关系、规模、保护级别、保护时限、主管部门和相应的保护要求;是否采用图表方式给出了规划线路及配套设施与环境敏感区及环境保护目标的相对位置关系。
5 环境影响评估要点
5.1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主要技术评估要点包括:第一,结合施工时间安排、施工场地布置、施工工艺以及周边敏感点的分布情况,对工程建设期间产生的声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注意施工噪声的叠加影响分析。第二,全面准确预测与评价道路(含高架线、地面线、过渡段)交通噪声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应根据工程特征及周边环境特点,设计不同的预测情景。第三,明确给出工程交通噪声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受影响的人口规模,不同声环境功能区噪声达标距离。第四,明确给出噪声防护措施建议、防治效果要求及投资估算。
5.2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主要技术评估要点包括:第一,明确给出施工期施工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产生和排放方式、排放去向以及水环境影响程度。尤其对于涉及水体的项目,结合项目涉水工程与水体的关系、涉水施工工艺、施工时间、施工场所布置等,预测与评价工程建设期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第二,对于存在配套设施的项目,明确给出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水量、水质,主要污染物的类别,排放去向以及水环境影响程度,明确提出水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的要求。第三,对于穿越地表水源保护区、地表水Ⅱ类水体和重要自然湿地的规划线路,提出线路走向调整的合理意见并说明建设单位的采纳情况,尽量绕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第四,预测和评价地表水径流(主要考虑初期雨水)对工程所涉及水体的影响。
5.3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其他环境影响
主要技术评估要点包括:第一,结合施工场地布置、施工车辆和施工机械运行线路以及周边敏感点的分布情况等,对工程建设期间产生的环境空气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主要考虑施工粉尘、施工机械废气、沥青烟等对环境的影响。第二,结合道路运营期车辆及交通流量情况,分析和评价机动车尾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第三,若工程有配套站点等存在,则考虑配套站点可能对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若工程涉及隧道工程,则考虑隧道风塔废气对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
5.4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主要技术评估要点包括:第一,结合工程施工期间各类固体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分析其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有拆迁建筑垃圾、清淤淤泥、弃土弃渣、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第二,若工程涉及配套工程,应分析其配套工程在运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5.5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若工程涉及地下水,报告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中相应要求,预测与评价工程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5.6 生态、景观影响评价及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主要技术评估要点包括:客观、准确地分析规划实施对城市生态敏感区域(如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区域土地利用功能的变化情况,以及绿地、植被、古树名木、珍稀物种或农作物的损失情况,明确给出影响范围和程度,并提出生态影响防护和恢复措施要求。
6 环境影响措施评估要点
6.1 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主要技术评估要点包括:根据工程施工特点以及敏感点的实际情况,按照《施工期噪声排放限值标准》提出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主要技术评估要点包括:根据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实际情况,结合噪声影响预测分析的结果,明确提出降噪措施确定的原则,给出采取措施的区段、方式(如优化路线设计方案、使用低噪路面结构、采用声屏障降噪、环保拆迁、对敏感点上隔声窗、功能置换、加强交通管制等)、投资估算以及降噪效果等,并明确降噪后所达到的标准要求。结合城市用地功能及声环境标准要求,提出噪声防护距离和规划控制要求,防止产生新的噪声超标问题。
对于新建道路工程,采取保护措施的原则一般为:①项目应优先采取主动防护措施,使敏感点处达到相应的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②在无法达到上述的情况下,采取被动防护措施,使敏感点室内声环境达到《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等规范性文件要求。
对于改扩建道路工程,采取保护措施的原则一般为:①项目应优先采取主动防护措施,使敏感点处的声环境质量不劣现状;②采取主动防护措施后,虽然劣于现状,但仍能够满足相应的声环境功能区划;③在不能达到前述要求的情况下,采取被动防护措施,使敏感点室内声环境达到《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等规范性文件要求。
6.2 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主要技术评估要点包括:明确施工期生的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的收集及处理措施、排放去向、排放标准;对于涉及水体的项目,则进一步从工程施工工艺、施工场地选择、工期安排等方面进一步强化施工期间水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主要技术评估要点包括:根据工程特点提出工程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对于设有站点的工程,分析站点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方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以及排放标准要求。对跨越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和二类以上水体的桥梁,在确保安全和技术可行的前提下,提出在桥梁上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并在桥梁两侧设置沉淀池,对发生污染事故后的桥面径流进行处理,确保饮用水安全。对于隧道工程等可能对地下水环境产生环境影响的,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6.3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主要技术评估要点包括:针对施工粉尘、施工机械废气、沥青烟等对环境的影响,提出相对应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主要技术评估要点包括:若工程设有配套站点,针对配套站点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提出对应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6.4 生态保护措施及水土保持措施。
主要技术评估要点包括:工程实施可能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提出能有效的避免或缓解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及建议,可结合工程水土流失影响分析及水土保持方案,提出有效可行的水土保持措施。包括:改善和恢复生态功能的措施,保护文物、景观协调的工程优化设计要求,工程建设尽量少占耕地、林地和草地,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或补偿。严格控制路基、桥涵、隧道、立交等永久占地数量;尽量减少施工道路、场地等临时占地,合理设置取弃土场和砂石料场等。
参考文献:
[1]吴南江.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技术评估要点分析[J].工程科技,2017(1):96.
大气中的主要污染物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颗粒物。它们在空气中的含量若是超过一定的标准,就会危害人们的健康。空气污染指数小于50,说明空气良好,污染物浓度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一级标准限值,为一级优,符合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一些需要特殊保护地区的空气质量要求空气污染指数大于50,小于100,表明空气质量一般污染物浓度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限值,为二级良好,符合城镇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的空气质量要求。
防治大气污染,控制污染排放是改善空气质量的根本措施,其主要途径有:工业合理布局,搞好环境规划改变能源结构、推广清洁燃料、使用清洁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强化节能,提高能源利用率、区域集中供暖供热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和老污染源的治理,实施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等。
(1)搞立体绿化,扩大绿化面积,可以搞无土栽培。植物有过滤各种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和净化空气的功能,树林尤为显着,所以绿化造林是防治大气污染的比较经济有效的措施。
(2)解决燃料问题,尽量使用太阳能等无污染或污染小的能源。
关键词: 空气质量;污染防治;障碍
Key words: air quality;pollution prevention;obstacles
中图分类号:X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1-0136-02
0 引言
全省环境空气状况总结:目前,全省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等3项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13个省辖城市中多数达标,部分城市受可吸入颗粒物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处于三级及以上。各市空气污染指数(API)优良天数比例在76.5~93.4%之间,全省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8.9%。全省酸雨频率总体上呈下降的趋势,其中无锡市酸雨发生率最高。全省各地降水中的pH均值变化不明显,说明降水酸度并未明显减弱。我省的沙尘天气基本推进方向是从江苏西北部到东南方向蔓延,沙尘空气影响到各区域时,其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基本稳定在较高的位置,随时间的推移其影响逐渐减弱,其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也随之变小。经监测和分析在南京,春季大气汞浓度平均值为6.94ng/m3,超出全球大气汞浓度背景值1.5~2ng/m3;大气汞浓度随气温、湿度、太阳辐射量、大气压的变化而变化,大气汞浓度与湿度正相关。
1 为改善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应对措施
1.1 江苏省政府关于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大气环境的意见 江苏省于2010年8月2日实施了《关于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大气环境的意见》,在该意见中明确提出:全省到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和任务,并对目标和任务提出科学研究、综合治理、联防联控、完善政策以及目标管理等具体措施。
第一、实施联防联控。
为了进一步提升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整体水平,全省范围内建立起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对规划、监测、监管、评估、协调方面进行统一,各地各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与此同时,严格标准,健全相应的政策措施。积极防治大气污染,以及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等。为构建实施蓝天工程的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区域大气污染物特征因子的排放标准。
第二、铸就碧空蓝图。
通过产业转移环境监管机制,进一步防止污染转移。结合产业结构对城区内的重污染企业进行搬迁改造,对于建成区及郊区的新建、扩建的钢铁、有色、石化等重污染企业强化管控力度。
对投入运行的新建燃煤电厂实施严格控制,通过在线方式对其脱硫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并对能源结构鼓励其进行调整,通过创新,不断发展新型能源。2011年全面启动火电厂氮氧化物的污染防治工作。新、改、扩建的火电机组,在“十二五”规划期间,必须建立配套的烟气脱硝设施,对现役的火电机组进行改造,在低氮燃烧技术的基础上让其建立配套的烟气脱硝设施。并对钢铁、石化等重污染行业进行达标治理。
在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方面,停止使用怠速法,对轻型汽油车尾气检测一律采用简易稳态工况法。加大机动车尾气治理力度,严格遵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并定期对运行使用中的机动车进行尾气污染检验,对于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车辆,不予办理签章手续。对机动车环保标志进行规范化发放和管理,通过制定交通管制的措施对无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在行驶区域、行驶时间等方面进行交通管制。
推行“绿色施工”,加大扬尘污染治理。通过建立和完善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机制,积极推广施工扬尘报监制度及扬尘控制责任人制度,采取措施控制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及物料堆场作业扬尘等。
在防治秸秆污染和综合利用方面,对高速公路、机场及其他重点区域加大监测力度,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积极推广秸秆还田以及秸秆生物气化、热解气化、固化成型和炭化等技术,进一步发展生物质能,对于以秸秆为原料的综合利用项目要加大扶持的力度。截止到2012年底,全省稻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率35%以上,其综合利用率高达80%以上。
另外,在控制大气污染源方面,2011年底前,省商务厅同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餐饮服务业的布局规划。在指定区域和指定时间以外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实施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制度,对烟花爆竹进行管控。全面推广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溶剂的使用,限制管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
1.2 构件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①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研究分析各类大气污染因子对构成霾天气的贡献率,确定监测指标进而对大气环境质量进行客观检测,建立和完善灰霾监测指标体系,建立适合我省空气质量的地方标准。
②完善经济政策。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对编制大气污染防治规划、重点项目治理,以及对大气的学术研究等进行补助。为确保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顺利进行,积极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投融资机制,提高资金保障能力。为改善空气质量,推行相应的经济政策,鼓励电厂建立脱硝工程;通过差别电价措施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进行管控;与金融服务部门合作,建立污染减排的信贷投向分类机制,积极推行绿色信贷等。
③强化监测预警。自2010年起,在常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指标的基础上,同时加入细颗粒物(PM2.5)、臭氧、挥发性有机物、黑炭等指标,对灰霾污染进行监测。成立省级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构建区域全覆盖的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对大气复合污染成因及综合防治技术进行研究。
④建立协调机制。通过编制联防联控规划对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进行管控,逐年确定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并加强监督与考核。为了便于监督检查“蓝天工程”年度目标实施情况,进而建立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和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⑤加大环境保护宣教力度。借助媒体对大气环境保护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中来,倡导绿色消费,形成绿色的生活。
1.3 环保工程监测能力建设
①逐步开展臭氧监测,解决地级以上城市日益严重的光化学污染的监测需求。
②逐步开展细粒子的监测,解决重点城市和重点区域日益严重的细粒子污染的监测需求。
③加快开展低能见度天气条件下的空气质量监测,解决城市公众对此类频繁出现的环境现象的监测信息需求。
④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全国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的质控保障。
⑤继续完善及优化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络,满足急剧增长的城市化形势需要。
⑥建立卫星遥感、激光雷达结合地面监测的立体监测网络,为沙尘暴监测提供依据和预警信息。
⑦建立区域超级站,了解区域污染状况。
2 治理大气污染方面的障碍与难题
2.1 资金不是问题 从今年起,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环保部将开展PM2.5和臭氧监测,将其监测结果进行实时。当前最大的障碍仍然是资金问题,根据初步估算对388个地级以上城市进行监测,其购置监测设备总共要投入20多个亿,而各地能够掌握的资金非常有限。
从不把PM2.5当回事,到PM2.5监测千呼万唤始出来,尽管PM2.5监测要分四步走,到2016年才实行全国普遍监测,人们还是对当下的进步欢欣鼓舞,对城市空气质量的改善充满期待,但缺钱障碍似乎让人们感到前景不乐观。
资金难以筹措实质上反映的是环保态度问题。最大障碍不在于资金,钱的问题或许可以解决,更令人担心的是,监测设备买了,也安装了,但是不是如期客观数据还没有谱,进一步的问题是,我们如何真枪实弹地来降低城市空气污染程度,这才是最根本的问题,现在似乎还有确切的答案和有效行动。
2.2 缺乏完善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①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时间较早,许多规定设计并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而且法规法则规定多,缺乏可操作性。
②现行环境保护法律对自然资源的保护重视不足,偏重与污染防治,导致我国自然资源的滥用、破坏以及整个生态环境的持续恶化。
③环境法律责任不够明确,法律救济途径十分不通畅,导致环境污染与破坏更加严重。
④很多环保相关的规定只停留在政策上还未法律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缺少衔接,法规中逻辑结构很不完整有行为无后果等等。
2.3 传统理念的影响 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让公众参与环保,依然存在很多困难。追根溯源,除了缺少相应的法律制度外,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和制约,在环保事务中一些负责人坚持政府部门的绝对主体地位,特别是环保和地方的经济利益发生抵触的时候,政府凭借手中的职权对民间的环保声音与环保行为进行镇压,进而将环境保护和地方经济发展对立起来,认为环保与经济利益此消彼长,由煤炭、混凝土等带动的GDP,必然会因环保活动的高涨而出现下滑,对政府的“政绩”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当前,正是环境保护的重要时期,政府能否创造条件,带动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到环保中来,成为检验政府部门环保能力和环保意志的关键和标准。
我省的环境空气质量当前形势紧迫,这对环境保护、环境监测工作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进入二十一世纪,随着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不断深入,环境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正规化。对环境进行现代化的监测是现代环境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方式,对于当前构建和谐社会异常重要。在一定程度上,如果没有现代化方式对环境进行监测,那么环境质量、环境的变化趋势和变化规律,以及形成环境问题的原因就不能深刻地认识,必然导致环境决策难以进行准确性、科学性的量测。因此,对环境监测要加快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参考文献:
防治大气污染,控制污染排放是改善空气质量的根本措施,其主要途径有:工业合理布局,搞好环境规划改变能源结构、推广清洁燃料、使用清洁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强化节能,提高能源利用率、区域集中供暖供热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和老污染源的治理,实施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等。
空气污染问题十分严重,应该怎么办呢?我建议:
(1)搞立体绿化,扩大绿化面积,可以搞无土栽培。植物有过滤各种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和净化空气的功能,树林尤为显着,所以绿化造林是防治大气污染的比较经济有效的措施。
(2)解决燃料问题,尽量使用太阳能等无污染或污染小的能源。
中图分类号:F540.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5-2945(2017)33-0118-02
经济的发展促进了交通事业以及公路建设的优化与改革,然而,公路施工中的污染问题不容忽视,特别是对生态景观、空气质量、净水资源的破坏以及噪音污染和垃圾污染。本文将简要论述公路施工中的环境污染问题,并浅谈公路施工中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1公路施工中的环境污染问题
1.1公路对地表的破坏
不少公路工程所经支路众多,工程项目较为繁杂,不可避免地需要挖掘地面、清理便道与现场以及占用土地,这必然会破坏地表,影响地表植被的自然生长,加剧水土流失问题。而且,产生水土流失问题以后,当地的土壤肥力也会下降,严重的水土流失问题可能会导致河道受阻和水库淤积。
1.2公路施工造成的水污染
狭义上的公路施工水污染问题特指施工污水乱流问题,而冲洗设备材料、油料与其他液体原料存放不当也会滋生水污染问题。此外,一般情况下,公路在穿越净水资源保护区时难免会给水源保护区带来影响。
1.3公路施工的空气污染问题
公路施工过程中所拌和的水泥、粉煤灰和白灰等原料都会产生粉尘,交通运输工具的尾气也会加剧空气质量污染。
1.4公路施工的噪音污染
噪音影响是公路施工工程的重要问题之一,严重的噪声危害不仅会造成植被死亡,物种减少,而且会影响稳定的地质结构。此外,公路附近自然环境的噪音威胁不仅来源于公路施工,还来自大量的运输施工材料的交通噪声,对这一问题不能忽视。
1.5公路施工导致的垃圾污染问题
部分施工企业在处理公路施工垃圾时会将垃圾掩埋或者堆放到固定场所,但是这样做并不合理。掩埋垃圾会破坏土壤质量,污染地下水资源,垃圾中的有毒物质很多,有许多金属污染物和非金属污染物,人们饮用被污染的水之后会严重损害身体健康,例如患有佝偻病。如果掩埋垃圾的土壤受到污染,这片土地上的农作物就不能食用,误食有毒的农作物会导致霍乱病毒泛滥。而且土壤一旦受到污染,很難再改良土壤质量,不能再种植庄稼。把施工垃圾堆放到固定场所,垃圾越来越多,长时间堆放垃圾也会导致地面塌陷,有的垃圾中含有易燃物,容易引起火灾。因此,大量堆放公路施工垃圾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堆放众多公路施工垃圾不仅占用了大量的土地面积,破坏土壤质量,污染水资源,还会污染环境,影响空气质量。不少垃圾在温度和雨水或者水分的作用下,有机物质会发生分解,产生有毒的气体,这些有害气体会以粉尘的形式排放到空气中,造成大气污染,危害人体健康,造成动植物猝死。国家有时候会焚烧燃施工垃圾,在焚烧垃圾的过程中,会产生致癌物质,污染环境质量,破坏城市的生态平衡。国家也主导卫生填埋,将公路施工垃圾埋的非常深,这样可以避免污染土壤。但是,污染土壤的指数降低了,又会污染地下水资源,不利于地下水的流通,也不利于水流调节泄洪。
2公路施工中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2.1缓解水土流失问题
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理应尽力避免水土流失问题,了解当地近30年来的水文状况、地质条件、生态系统和植被种类等,参照以前和附近其他公路的施工方案,设计更精准、更科学的公路坡度与弯度。
其次,要在施工现场安装完善的临时给排水系统,这样能够在阴雨天气及时收集和疏导雨水,减少雨水对坡面的冲刷和破坏。对于已经被破坏的地表,可以采取种植绿色植被的措施来缓解水土流失。
另外,施工管理人员应该对施工现场的废渣和弃土予以科学的处理,在堆放土石时,应该选取最佳位置,将其置于公路两侧,在建设公路坡面时进行必要的使用,这样不仅可以减少水土流失率,而且能够节约施工资源。施工管理人员还需要注意的是在施工过程中,不能任意换填土质,因为土质之间存在差异性,其他地方的土质未必适合当地的水文结构,不同的土质会破坏本地的生态资源,很容易导致水土流失,浪费大量的水资源,使自然植物的正常生长面临困境,所以必须避免发生这种现象,在填筑土质时,要保持所填筑的土量与原来所开挖的土量基本一致,减少弃土量。
2.2综合治理水污染问题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管理人员应及时清理路基上的淤泥,不能任意堆放弃土和废石,避免造成河道阻塞。其次,施工人员应注重优化施工路面面径排水系统,利用重力流排水方式将施工路面径流水排出附近水源区,还可以安装优质排水泵,提高排水泵的自动化功能,确保路面径流水可以及时排出。而且,要做好防渗工作,阻止地表污水流入地下河流,并不断完善地下水系统,维护地下水环境。另外,在冲洗建筑材料时,要对废水进行及时处理,不能任意排放泥浆水。除此之外,施工管理人员要密封油料和其他液体原料,避免因其发生泄漏而污染水资源。
2.3避免空气污染
在公路施工的材料运输过程中,往往存在尘土飞扬的情况,虽然这一问题无法避免,但是可以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降低空气污染指数,净化空气质量。在解决空气污染问题时,可以先从清理废弃材料做起,处理完毕后,为路面洒水降低空气中的粉尘含量,缓解扬沙问题。对于施工过程中的临时道路面层,可以使用混凝土、礁渣与细石沥青等材料,这样能够降低道路中的灰尘。而且,施工人员应及时修正出现裂缝与瑕疵的路面。此外,施工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洗运输车辆,减少车辆本身的泥土与灰尘,以此降低空气污染指数。在存放施工材料时,应选用室内存放方式,如果因为条件限制而选择露天放置,就要做好防护工作,避免施工材料带来空气污染。另外,在运行施工机械设备(如搅拌机、碾压机、摊铺机等)时,需要对其设置围挡,适当洒水,安装喷雾防尘设备,从而全面降低空气污染指数。
2.4降低噪音污染指数
降低噪音污染,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为施工设备安装各种有效的消声设备以避免噪声危害,而且,在打桩时,最好在晴朗的夜晚进行施工,选择承载力最好的路基予以有效的夯实与振捣。其次,必须参照噪声等级标准,将距离自然景区和居民区一百米地方的噪声控制在67分贝以内。而且,施工管理人员需要依据噪声控制标准,设计公路路线与自然环境敏感点的距离,避免噪声对植被景观和正常的交通服务造成不利影响。如果有特殊需要,就可以为公路两边修建透明的消音墙,安装高等消声钢化隔音屏,确保自然环境和附近居民不受交通噪音的危害。
2.5正确处理施工垃圾
要降低公路施工垃圾的危害与污染,首先要节约资源,从源头降低排放污染物质,优化建筑设计,采用可持续利用的资源,在施工过程中,减少资源浪费与废弃物的排放量。近年来,中国的公路翻修与重修工程日益增多,在施工过程中,原本有许多可以利用的资源,例如水泥、粉煤灰和石灰等,可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这些资源都被当做垃圾处理了。因此,施工管理人员要推进垃圾资源化,就要注重实现这些资源的二次利用,避免造成资源浪费。
2.6全面做好环境管理工作
全面做好公路施工中的环保工作,提升环境保护效益,施工单位必须有秩序、有总结地做好四步工作,第一步,加强环保教育宣传,定期开设环保讲座,以此提升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和业务能力;第二步,在公路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标志和标线牌,这样能够营造安全的施工环境;第三步,坚持开展每个月的环保质检工作,召开环保会议,及时反映和处理公路施工中的环保问题;第四步,坚持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清理和回收施工现场垃圾,严格检测空气质量、水环境、自然生态敏感点和噪音敏感点,如果发现有问题,就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2.7發挥监理工程师的作用
控制公路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做好环保工作,提升环保力度,必须完善环保机制,发挥监理工程师的职能。在公路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不仅要对环境保护方案和工作质量予以全面监督,而且要认真查看公路施工环节是否存在环保漏洞,并针对具体问题进行修整,制定科学的解决对策。此外,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公路施工单位制定完善的环保监督机制,全面监管施工过程,将污染指数降到最低。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全面做好公路施工中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施工人员理应协助本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环保教育宣传,定期开设环保讲座,不断提升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和业务能力,营造安全的施工环境;坚持开展环保质检工作,及时反映和处理公路施工中的环保问题;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清理和回收施工现场垃圾,严格检测空气质量、水环境、自然生态敏感点和噪音敏感点。
参考文献:
[1]刘绍波.基于公路施工中环保管理和实际措施分析[J].科技创新导报,2014(32).
中图分类号:X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4-152-01
一、引言
2013年1月下旬,在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相关人士表示,必须更严格地开展节能减排工作,优先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是2013年全国环保工作的重点。依托“十二五”循环经济相关科技发展规划,选择启动一批关系全局的重大技术项目和重点工程,加大对节能减排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也将是环保工作的重点。“十二五”期间,环保部门将以饮水安全、空气污染、重金属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大综合治理制度力度,力争让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二、环境污染现状
(一)空气雾霾
雾霾,这个今年“两会”点击率颇高的词汇,也是百姓最关心的话题之一。2013年第一季度尚未结束,北京所在的华北地区已出现了本世纪以来最严重的持续空气污染事件。据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监测数据统计,今年1月份京津冀共发生5次强霾污染。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有关专家表示,华北地区已是全球空气污染最严重的地区之一。空气雾霾的成因,目前公认的影响因素是气象和污染因素。气象是自然过程,污染是干扰过程。
(二)能源污染
我国能源消耗利用主要是以石油煤炭等资源,而这些资源都属于易引起污染的能源。环保部科技标准司相关负责人早就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耗大幅攀升,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经济发达地区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显著增长,臭氧(O3)和PM2.5污染加剧,在PM10和总悬浮颗粒物(TSP)污染还未全面解决的情况下,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区域PM2.5和O3污染加重,灰霾现象频繁发生,能见度降低。”即便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加严,但环保部科技标准司上述负责人指出:“不管是控制PM10还是PM2.5,改善环境质量的关键是节能减排,只有排放少了,污染物浓度降低了,我们周围的生态环境好转了,我们的空气质量状况才能真正得以改善。”
(三)土壤、水污染
由于城市化的加速和工业高速发展,绝大部分城市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然而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年处理率仅为2.43%,绝大部分污水直接排入附近的河流湖泊等水体,甚至有些地方直接将污水高压注入地下,致使82%的水域被污染,连地下水也难以幸免于难。今年年初,有网友在微博爆料称,山东省潍坊市一些企业将污水通过高压水井压到地下,致命性的工业污水肆无忌惮地污染地下水源却可以逃避监管。2月12日,公益人士邓飞在微博上发起“地下水污染调查”、“企业污水直排地下”现象引起很多人的共鸣。
三、可能的解决措施
In my opinion, to protect environment, the government must take even more concrete measures. First, it should let people fully realize the importance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hrough education. Second, much more efforts should be made to put the population planning policy into practice, because more people means more people means more pollution. Finally, those who destroy the environment intentionally should be severely punished. We should let them know that destroying environment means destroying mankind themsel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