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8 16:55:30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电力企业法律法规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近几年来,电力企业利用合同这一形式进行市场交易,取得了显著成绩。虽然我们的合同管理水平逐年提高,但不尽如人意。在购电售电、电力并网、物资采购、投资合资、设备购销、股权转让、建设施工、土地使用、担保、租赁等合同方面出现了不少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签约把关不严,签订的合同存在着缺陷,履约过程控制不力等。
合同管理既是一种经营行为,又是一种法律行为。如何在合同管理中规避合同的法律风险,我们作如下探究。
一、要形成人员、部门、制度三落实的合同管理格局
当前,社会信用普遍较差,合同履约成本高、履约效率低下,为规避合同法律风险,企业要形成人员、部门、制度三落实的合同管理格局。
在企业的决策层应有经理或经营副经理分管合同事务;在管理层应有合同管理部门人员专管合同,或者明确某个部门人员兼管合同。在执行层应有专职或兼职人员承办合同。切实做到合同工作有人布置,有人负责,有人承办,有人考核。
要真正做到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应建立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或者叫《合同管理规定》)是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中最核心的制度,是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制订的规范性文件。
企业要认真制订或修订自己的《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对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合同评审及签订、法人授权委托、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及使用、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合同纠纷的处理、内部合同的管理、合同报表及合同档案管理、合同关闭及结算、合同的检查评价等都应一一作出明确规定。
《合同管理办法》应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办法中应明确规定企业有关人员在合同管理活动中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
要实现合同管理“三落实”,不可忽视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即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有的企业把自己的法律顾问等同于“消防员”,忽视了“防疫员”的作用。不少法律顾问一年到头主要忙于打官司,而为企业依法治企、依法经营、抓好合同管理的法律服务做得不够。企业要充分调动法律顾问的积极性,让他们参加企业经营决策活动,并提出相关法律意见,让他们大胆地进行企业合同管理、参与商务谈判、做好诉讼、仲裁方面的法律工作。
要实现合同管理“三落实”,企业要加强全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重点是推进本企业的普法规划的实施,首先抓好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普法教育,努力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他们依法办事和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能力!
事实证明,合同管理“三落实”抓得好的电力企业,合同纠纷或合同法律风险就很少发生,企业的合法权益就少受到侵害或不受侵害。
二、要认真把好合同签订关
(一)谈判、审查、批准等三权分立及其责任
要签一个好的合同,应认真把好签约关。这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工作,体现了规避合同风险,防患于未然的法律要求,也是企业面对市场交易的复杂性和险恶性的一种自我约束。
签订合同要把好合同谈判、审查、批准等三关。一般情况下,这三关的把关权应该分立,使其互相制约。
合同谈判人员负责考察合同相对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经营范围、履约能力。洽谈人要对合同的真实性、可行性和可得利益负责。
合同审查人员对合同条款是否齐全严密,意思表示是否确切,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评价和审查。审查人员对合同的合法性和严密性负责。一般来说,任何合同未经审查不得签约,不得签订在前,审查在后。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行使合同的批准权。合同是否签订生效,企业能否依约履行,对企业生产经营是否有利,由批准人决定。批准人对合同的经济效益和法律风险承担责任。
(二)把好合同签订关的一些具体作法
1、要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为了避免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风险,我们在签订合同之前要认真审查对方的经济实力、履约能力、资信情况、商业信誉等情况,千万不能盲目地和对方签订合同。
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有3种:(1)营业执照——属非法人企业的;(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法人企业的;(3)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属外商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是我国法律中用来证明企业身份的文件,上面记载的事项是法定的,了解上面记载的事项,有助于我们对对方的认识和了解。
例如“执照”上记载的注册资本金,你可以了解到该企业当年成立时候的资本和能力,以及该企业的最低价值。为此,你可以知道对方一部分信用情况但不是全部。
执照上记载的营业地址是该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总部。签约之前,你可要多长一个“心眼”,最好到对方营业地址“看一看”!如果对方事实上的营业地址几经变动,你要问一个为什么?如果对方没有营业地址,说明对方经营状况极差或者是个皮包公司,你可要当心才是!如果你对对方企业是否存在还有怀疑,可到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查一查对方企业的“年检”情况。
由于企业设立时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金只能说明企业成立之时的财务状况和资本,而经过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发生了变化,应对对方企业的经营现状作认真的、全面的了解。
2、合同主体应适格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否则会因为主体资格不合格,而使合同的效力受到影响。
贵州桐梓县箭头乡水电站未向工商部门申请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綦江人阮流财以该水电站名义与某供电局用电所签订了电力并网协议,后因并网问题未能解决,双方对簿公堂。双方均不具备签约主体资格,导致并网协议无效。
供电企业自己的内设机构没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即未取得对外进行民事活动的主体资格。以该内设机构的名义签订供用电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往往会因为签约主体不合格,致使供用电合同效力受到影响。
在签订供用电合同时,要认真审查用电人的主体资格,例如当一个企业或公司处于筹建阶段,则只能以筹建主体为签约主体,在企业或公司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后,可由筹建主体将原合同所有权利义务转让给注册成立的法人,也可以终止原合同而签订新合同。
有的电力企业与另外的企业或者与某行政单位签订借款合同,如果对方不按约定偿还借款,打起官司来,法院判决电力企业除可以收回借款本金外,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都将上交给国库。这是因为货币借款是一项金融业务,只能由国家指定的金融机构专营。企业之间或企业与行政单位之间均不能相互拆借资金,因为他们不是借款合同主体,所签合同是无效合同。
经济合同作为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并不是任何人,任何组织都可以签订的,要签订就必须具有签订合同的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所以在签订经济合同时,一定要进行严格的主体资格审查,以保证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
3、合同客体应合法
客体,是指合同的标的,也就是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可以是物,也可以是某种行为。但客体必须合法。
某供电企业的多经公司,为了获取高额利息,把钱存到某商业银行,实质上该公司与银行签订了放高利贷的合同。如果该合同的客体是物,即钱,那么高利贷就不构成客体非法;但法律认为客体是放贷行为,那么客体就是非法的了。
有的电力企业为了贪图便宜,购买走私汽车。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其客体是“走私的汽车”,因客体非法,而导致合同无效。为此,签订合同,明确客体,有着重要的实际意义。
4、合同内容的约定应全面具体
我们电力企业对外签订的某些经济合同,合同内容的约定不全面具体。如:合同标的不明确;价格条款不清楚;履行期限和时间不明确;履行地点不具体;履行方式不清楚;无违约责任条款;数字条款不确定等。
合同内容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大多数的法律纠纷都出在权利义务上。要积极争取由我方或以我方为主起草合同,因为合同的起草人总是首先考虑本企业的利益和如何规避法律风险。合同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我们的供用电合同,往往忽视履行地点的约定。例如:用电人的电能计量方式多为低压计量,而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点却大多在高压处,电能通过导体又必然有损耗,这样必然产生线损。如果在合同中不约定履行地点,用电人就会误认为电能计量表处就是履行地点。
为避免找用电人收取线损而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应按照《合同法》第187条“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的规定,来明确履行地点。
电力企业经济合同中,不少企业对违约责任的约定不重视。例如:某电力施工企业委托某运输公司运输一台250t吊车到攀枝花。卸车时发现,吊车拨杆严重受损。该公司没有按约定的日子把吊车安全运达目的地,违反了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但由于该运输合同中没有设置违约责任条款,向运输公司索赔,在具体操作上出现了很多困难。
电力企业在经济合同中,应重视违约责任的约定。约定违约责任是为了保证合同更好地履行。《合同法》中列出了违约责任的6种形式:(1)继续履行合同;(2)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4)定金罚则;(5)支付违约金;(6)价格制裁(详见《合同法》第63条)。这几种形式,可供我们选择。
5、合同语言应严谨简炼准确
合同语言如果不严谨、准确,容易发生歧义,这给合同的履行或合同纠纷的处理带来麻烦,甚至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
某《高压供用电合同》违约责任部份有这样一段文字:“窃电行为按《供电营业规则》第10l条确定,供电人查获用电人窃电时,应予制止并可当场终止供电……”这里用“终止”显然不妥,应改为“中止”。否则,与《供电营业规则》第102条的规定相矛盾。
在供用电合同的起草中,对于“终止”、“中止”、“停止”、“制止”等词汇的使用要慎重,要用词准确。
某《低压供用电合同》出现了“如有异常,用电人应及时通知供电方处理”的句子。这里的“及时”没有时间限制,可以有多种解释,容易误解。这里可用多少个小时“之内”来替换“及时”一词。《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合同语言应避免存在两种以上的解释,否则,对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供电人将处于不利地位。很显然,“及时”一词不利于提供格式合同的供电人。
“及时”不是准确的时间概念。合同语言中,对期限作规定往往使用时间介词,如用“之前”、“之后”、“之内”来表述。
有的供用电合同对用电人窃电使用“处罚”一词也是不妥的。供电企业不是行政执法主体,不能用“处罚”一词对待用电人。供电人有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的权利,但没有处罚用电人的权利。
合同语言有时因一字之差或歧义导致纠纷。合同起草后要字斟句酌地审查每一句话或每一个字。
6、签订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合同起草完毕,双方当事人认可后,便进入签约这个环节。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签订时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审查对方签约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即审查该委托书是否明确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委托书的原件要作为合同附件妥善保存。
授权委托书一般不得使用转授权或转委托方式。必须使用的,应由被授权人向本企业提供复人的姓名、职务资料及法定代表人同意的证明资料,复人必须持有转授权委托书。
(2)原方型合同专用章早已停止使用,要拒绝社会企业使用废章。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工商[1997]7号文”指出:“更换经济合同专用章从1997年下半年开始,逐步进行,到1998年4月30日止。更换期间,原方形和新式椭圆形合同专用章同时并用。从1998年5月1日起,原方形合同专用章停止使用。”
(3)和对方签订的合同是你很少见到的而且又是很重要的合同,建议双方当事人到公证处办理该合同的公证。这样可避免合同内容的违法或合同无效。
三、对履约的过程实施控制
合同签订后,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全面、正确地履行自己承担义务的过程,就是履约的过程。抓好履约过程的控制,要重点抓好如下工作:
1、加强自身合同意识,全面履行我方合同义务
在履约过程中,合同承办部门是合同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具体操作合同的责任,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本企业应尽的各项义务。合同的协办部门应尽协作之责,积极为承办部门创造履约条件,促进履约的顺利进行。合同管理部门承担管理之责,一要对承办部门履行合同进行督促、检查、评价;二要积极协调承办部门与协办部门间的工作。
另外,这几个部门都有责任及时了解和掌握对方的履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交涉,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合同风险,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
2、抓好合同变更、中止、纠纷处理等工作
在履约过程中,有时还会出现变更合同、中止合同、合同纠纷处理等不确定的工作环节。
对于合同变更即合同中未曾约定的新情况的出现,要促使对方及时“签单”或记载于会议记录之中,使之成为合同附件。这里“新情况的出现”是指不同于原合同、原计划安排的变化,例如合同标的变更、履约进展放慢、履约地点改变、质量标准提高、材料价格变化等,从而影响履行期限和合同价款。利用“签单”或会议记录等形式对这些变化予以互相确认,有利于以后的合同结算。
对于合同的中止,要非常慎重。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中止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对于履约过程中的合同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来处理,最好不要影响履约期限和合同目标的实现。
3、做好合同索赔的准备工作
合同索赔的依据是合同,除了有意识地在合同中设立索赔条款和违约条款外,更为重要的是,从合同履行的第一天起,至合同履行完毕,要坚持做好履约记录和搜集保存好有关资料,做好履约档案的管理,便于将来主张赔偿时,从中提取有关的证据材料。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完善以及电力企业制度变革逐步深入的背景下,电力企业的法治化建设日益面临着挑战,依法治企已成为全社会对电力企业的一个更高标准和要求,企业只在适应这一迫切形势才能更好地发展自已。电力企业面对复杂的外在法治环境和企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以及科学发展的新任务和新要求,依法治企面临诸多新困难和新挑战,迫切需要探索依法治企的新思路、新方法,创新依法治企的工作体制和机制。
1 依法治企的重要性
一般来讲,依法治企,就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来治理企业,使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1)依法治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企业只有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才能得到国家、社会的认可和支持。目前,我国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电力企业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单位,必然要在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之下,在国家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中生产经营。电力企业自觉遵纪守法是企业不可推卸的义务,也是一个法治社会对电力企业的基本要求。(2)依法治企是继续推进电力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客观需要;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电力企业改革越来越触及到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进行调整,如政府与企业之间建立起“资产信托”关系,设立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管理行为,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这些都需要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需要依法治企工作的同步推进。(3)依法治企是电力企业加强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前提条件;企业管理是一个涉及企业各个部门、各个流程和各个员工的体系,这些企业管理任务的完成,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支持。法律作为调整社会各种关系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必然适用于企业的每一项管理活动中,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必然是相关法律法规在企业的具体细化和体现。
2 推进依法治企的具体措施
2.1 更新理念,固化依法治企核心价值观
法律是保证电力企业参与正常市场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经济活动和争议解决最主要的依据。法治化是实现企业决策科学化的根本保障,不推行依法治企,企业决策不严格遵循法治原则和法定程序,就很难确保企业决策的正确可行。电力企业需要更新理念,把依法治企放在企业的全局高度来考虑,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融入企业的规划与发展的战略理念里。
2.2 优化环境拓展依法治企内外空间
随着国家法治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近年来立法方面的完善尤显突出。在顺应立法大势的前提下,电力企业要参与、配合、研究与自身发展关系密切的法律动态与相关问题,积极参加国家电力立法,推进其他涉电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从省乃至市县的层面寻求更多法律和制度以解决电网科学发展中的难题。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和交流,使其更了解电力生产经营的特点以及面临的难点,能够更加准确处理相关案件。对电力企业电网建设施工受阻、电费被拖欠、电力设施遭到破坏、违章用电影响电力安全运行等事件,电力企业应主动联系司法机关,善于用诉讼等方式保障合法利益。协助行政执法。电力企业还要重视社会新闻媒体、公众行风评议、民间舆情组织等对于生产经营问题的介入和监督,既要对电力企业生产经营中某些行为可能受到合法性社会质疑进行预控和化解,也要加大普法的社会化。通过拓展普法宣传范围、改进宣传方式,正面宣传涉电法律法规,消除公众法律认识误区,加强公众的守法意识,减少针对电力保护方面的违法行为,优化内部法治环境。
法律是企业经营活动的行为准则,也是也是企业能够发展壮大的关键。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无不涉及到各种各样的法律行为,所以也带来了各种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环境中客观存在的,能够导致电力企业费用损害等,所以法律风险实际上存在于电力企业的风险防范领域和法律事务领域,是电力企业所承担的发生潜在其他或者经济损失的风险。
一、电力企业法律风险的预防内容
(一)保护电力设施
电力企业不管在电力设备建设过程中,还是在电网的建设和改造过程中,都存在着很多纠纷问题。比如审批环节和环保部门的审批工作环节都比较复杂,组要对电力设备产生的各种污染项目进行逐项审核。我们都知道在电网建设或维护过程中,难免会存在电磁污染,目前我国对电磁污染方面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加以规范,所以就造成了电网建设过程的拖延。由于电网建设不同于其他住房占地或者商业用地,所以在征地面积和补偿方面的计算项目比较复杂,不同区域上的征地损失相差会比较大。违章建筑是电力设施建设过程总最大的障碍物,电力设备通常不会选择建立在新建建筑中,但是老街坊中杆线建设又不方便,难度较大。还有一些建筑是私自建造的,居民在原有房屋基础上加宽加高建筑面积,也不利于赔偿核算。
(二)管理经济活动
电力企业对外进行一些列经济活动时,签订完善的合同是经济活动的有效保障,但目前我国电力企业的经济活动中,由于个别负责人在活动中没有依靠相关法律,所以合同的签订存在的很多问题造成电力企业不必要的额外支出。较低的利用法律维权意识,给电力企业带来很多经济损失,严重制约电力企业的发展。电力企业的日常经济活动中,合同签订是造成损失的主要原因,因为电力企业合同签订环节不完整,所以施工合同和承包租赁等合同存在较大法律风险。
(三)触电事故
电力企业风险问题上人们首先会想到其造成的出点事故,触电事故在所有的电力企业中都是普遍存在的,但近几年其事故发生率只增不减,企业需要支付高额的赔偿金,这给企业的工作环境和企业形象都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触电事故只能在事前加以预防,但其预防措施对于经济活动或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来说都是比较困难的。触电事故预防方面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事故一旦发生,造成人员死亡,后果不可挽回。我国目前法律条文在触电损失方面规定,设备出现故障造成的触电损失,产权人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但政府部门的监管工作不到位,使得电力企业在触电损失方面预防工作开展缓慢,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面临很多困难。
(四)人员管理
目前我国电力企业日常工作中没有引进先进的自动化和智能化设备,很多工作还是需要聘用人员来进行建设和维护。虽然在社会发展的推动下,电力企业在人员选用方面有了很大进步,但还是存在一些劳动合同签订或劳动制度不明确等方面的问题。企业在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将明确说明和写明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性,合同签订形式也应该合理化,应保障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在合同条款上,应明确保险条款,并根据职工的工作性质对保险种类进行合理配置。对已经入职的职工加强日常管理,对临时工或者新员工要进行重点培训,员工必须严格规范作业,并且企业应注重安全宣传工作,保证所有员工都能将安全作业放在第一位。
二、电力企业法律风险的解决对策
(一)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现代电力企业应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企业内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宣传教育法律知识,能够提高社会公民的安全用电、合理用电意识,自觉避免风险发生。减少触电事故的发生从而减少电力企业的法律风险。在偷电、违反合同用电等情况发生时,电力企业应和国家普法部门一齐开展案例宣传,严厉打击犯罪,维护企业的法律利益。在进行宣传过程中,应积极鼓励学校、社区居委会、司法机关等参与其中,实现综合治理。
上述是对企业外部进行的法律宣传工作,企业内部法制宣传教育是为了促进企业法治化管理,使得电力企业员工能够依法经营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实现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应定期对电力企业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并结合电力企业案例组织法治讲座,在对人员进行岗位和技能培训时,将所涉及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及企业规章制度纳入到培训计划和日常的业务学习计划中,要求员工在学习业务知识的同时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企业领导者也应具有较强的法律风险意识,否则这些潜在的风险将变成不可挽回的人员伤亡,因此,企业管理这也应学习法律知识来提高法律风险意识,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保持清醒的头脑。
当然,电力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离不开一支优秀的法律风险防范推广队伍,法律风险防范推广队伍是电力企业引导的具有不可替代性的主力军。加强法律风险推广队伍的建设,能够做到真正有效和快速的强化电力企业法律风险推广人员的责任意识,将其工作认真落实到基层中。电力企业应建立法律风险防范部门,任用高素质的防范人员和管理人才,来从事相关方面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
(二)完善电力法律法规
电力企业应积极推动电力法律和法规的完善进度,消除电力法体系内部的相互矛盾,电力行业立法为人大立法,保证其权威性。电力企业应推动落实政企分开的电力行业法律、法规,我国现阶段很多电力行业对电力行业民事、行政两种性质的管理并不明确,电力管理很难在有序的法律框架下有效进行工作。还应专门完善触电伤害事故的处理方法和相同案件不同的处理结果,在判决结果上具有很大差异。也许是出于对受害者的同情,触电事故的宣判结果一般倾向于电力企业承担法律责任,这样违背了法律的科学严谨性。所以应完善电力方面触电伤害事故的处理法规,明确事故人员责任和电力企业责任,这是电力企业法律防范的需要,也是现代社会法制建设的需要。
企业内部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时首先应遵循全方位原则,法律风险存在与电力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全方位管理过程中,应将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渗入到经营管理的各个细节中,并运用综合法律风险防范手段筑起一道坚固的法律风险长城。规范化运作原则中要求各电力行业应通过本企业规章制度来规范各部门、各岗位在法律风险防范工作中的角色,建立和完善本企业内部法律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在制定内部规章制度时应与时俱进,体现时代特色,根据国家电力法律的不断完善而进行更新。所以,电力企业内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应不断进行动态更新,并定期进行评估,完善更新机制。
(三)合同管理体系的建立
市场经济的逐步规范形势下,电力企业应加强对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管理体系建设,是解决企业法律风险的有效方法之一。现阶段我国很多电力企业对合同管理只是例行公事,并没有充分发挥合同的效力,不能满足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以合同为有效证明的需要,所以,合同管理工作是否有效进行关系着电力企业的经济利益。企业建立健全与之相应的规章制度,并且委派专人对合同进行规范化管理,提高电力企业内合同管理水平,对企业法律风险进行有效防范。
电力企业应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基础,并结合本企业实际发展情况,制定出合同规管制度、合同授权委托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合同管理工作,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逐渐趋于规范化,规范和监督电力企业的合同签约和履行合同的行为,减少合同漏洞,能够极大地降低电力企业法律风险。
(四)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一)劳动用工方面
现阶段,我国电力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并没有全部使用先进的智能化和自动化的机器设备,还是需要聘用大量的工作人员来维护和建设企业。在社会转型的背景下,电力企业在聘用工作人员时较以前已经更为规范,但因企业较大,有时在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的执行上仍然存在一定问题。例如有时基层电力企业在和劳动人员签订合同之前,未对工作中的危险性进行明确说明,且合同内容未严格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来拟定,签订合同时也未按照合理化的流程来实施。另外,在合同签订的条款中,未对保险中的条例进行明确,未严格按照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性质来合理分配保险的种类。同时在用工培训方面有待加强,除了应对已经进入企业工作的员工进行培训,加强日常管理外,尤其应增加对新员工或是临时员工的安全培训,加大企业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二)电力建设方面
对于电力企业来说,目前在改造或建设电网的过程中,纠纷数量仍保持高位运行。例如,在电网的维护和建设工作中,常常会产生电磁污染问题,但是现阶段我国还没有针对电磁污染的情况颁布相关的法律法规,因此在电网建设过程中,常常因阻工出现工期延迟。又如,在电网建设过程中,时常遇到违章建筑物的情况,因为通常情况下,电力设施设备不会在新建的建筑物范围内选址,但是如果选择在老街范围中,建设杆线又十分不便,甚至还存在着私自建造房屋或在原来房屋的面积基础上私自加宽或加高的情况,这些问题都不利于电网的建设,同时也给核算赔偿工作带来了困难。
(三)其他方面
目前,电力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涉及了企业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如营销法律风险、调度法律风险、安全生产以及依法决策法律风险等等。
二、电力企业法律风险预警对策研究
(一)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预警机制
形成电力企业法律风险预警机制,也就是通过让企业利用法律风险中存在的明显指标的信息来对网络形成反馈,以此来强化企业风险的控制和监督,确保企业能够正常运营。它的重要功能体现在它可以理顺电力企业法律风险预警流程,实现预警的网络化和电子化,也就是可以通过使用法律风险预警机制来实现辨识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并对法律风险进行评价、评估和警示等,另外,还可以通过使用此机制来实现对企业法律风险数据库进行在线检索、维护和查询等,在给企业管理者提供法律风险预警平台和法律咨询的同时,也可以实现企业、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企业间的法律风险管理的互动交流和沟通。
要构建法律风险预警机制,就要遵守系统的整体性和根据风险的动态性,来及时更新和调整法律风险评价、估计、辨识的方法,并且要灵敏的找到企业法律风险中的关键风险因素,及时发出预警信号,给风险管理者提供有效的风险决策信息。
(二)形成网络化企业法律风险预警机制
在社会转型期间,随着法律规定的更新不断加快,使得企业运营中出现各种不确定的因素,因此,网络化的企业法律风险预警机制,也需要其他受益者、企业和政府的共同参与。在这种大背景下,如何使用网络是形成全国或区域性的法律预警机制的关键问题。网络化预警机制的构成,是由政府的法律风险预警中心系统、电力企业法律风险预警系统和受益者的终端相连接,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它是由数据库子系统、风险警示子系统、中心系统入口和风险分析子系统组成的。操作流程是,由受益者和企业分别把风险预警的检测和历史信息,由政府的风险预警中心传达到数据库子系统中进行储存,来给受益者和电力企业提供企业法律风险的依据。
(三)全面提升依法治企氛围
Key words electric power enterprise;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legal risks; precautions; legal awareness
1 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中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作用
当前形势下,我国社会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越来越完善,电力企业产生巨大变革。为了对市场经济环境进行适应,明确社会发展需求,电力企业必须要不断完善和调整自身的经营和管理体制。近些年来,电力企业纷纷致力于提升职工素质和能力,但是却忽视了法律风险防范,很多电力企业均采取传统的工作内容和方法,没有获得改善,导致电力企业无法适应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变化。因此,必须要充分意识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变化,通过落实具体措施,对环境变化进行适应,对自身检验工作进行强化,进而为电力企业的发展创造可靠、稳定、积极的环境。在当今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下,电力企业加强风险防范工作,已经成为实现企业生产管理的重要渠道和内容,风险防范工作已经成为电力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当今电力企业管理以及风险防范工作的对象均为人,电力企业日常管理工作目标实现的渠道也是教育和组织防范人员,防范人员是电力企业风险防范工作的中心。电力企业风险防范人员通过实施具体的工作和任务,进而实现风险控制。
伴随着当前我国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电力企业若想要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必须要实施风险防范。在我国加入到世贸组织之后,电力企业加强风险防范便更加紧急和迫切,我国在逐渐走向国际市场以后,企业面临的挑战越来越严峻,压力也越来越大。在这样的形势和环境之下,电力企业不仅要坚持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对自身自主创新意识进行强化,还要注重防范法律风险,增加自身市场份额。在电力企业发展过程中,不断培养协作精神,提升全体职工法律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够促使电力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中处于不败之地。加强对电力企业职工进行防范风险宣传,培养防范人员,加强塑造劳动人员以及防范人员责任意识。将电力企业职工观念陈旧、产品单一、技术落后等现状改变,从本质上提升电力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促使电力企业在市场竞争过程中,迎接挑战和困难,取得稳定、长远发展。
2 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主要法律风险
2.1 设立和解散风险
电力企业设立风险是最为首要的法律风险,在电力企业设立的过程中,若企业存在不规范行为,将会为电力企业日后健康运行埋下法律隐患。若此时电力企业无法正确防范法律风险,将会导致企业成立之后,电力企业内部频繁出现纠纷。如电力企业发起人出资不足、违反出资义务等纠纷。此外,在电力企业解散的过程中,仍然会存在大量的纠纷,纠纷涉及债务承担、清算等诸多方面。
2.2 权益纠纷风险
在电力企业成立以后,企业管理和治理工作中的核心问题就是内部纠纷问题。伴随着新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新类型纠纷层出不穷,致使电力企业内部纠纷成为重要问题。比如电力企业股东和董事会、股东和股东等之间的股权转让、股权确认、股东权益诉讼等问题。又如股东请求撤销诉讼、企业对管理人员或股东提起诉讼等问题。
2.3 兼并、改制、融投资风险
电力企业改制安检中,改制双方纠纷十分常见,这也是电力企业主要的法律风险。如债权转股权纠纷、分立纠纷、合作制改造纠纷、兼并合同纠纷等。除此之外,在电力企业融资、投资过程中,也会存在很多纠纷,这些纠纷是电力企业法律风险十分重要的一部分。
2.4 合同风险
在电力企业经营行为中,合同是最为基本和最为常见的法律文本,电力企业最为常见的纠纷就是合同纠纷。在电力企业法律风险中,合同风险是重要的内容。电力企业生产和经营过程中,方方面面均会涉及到合同风险,不管是电力企业成立,还是电力企业解散,亦或是电力企业对外经营,合同风险在每一个环节和阶段中均存在,并且合同风险和其他法律风险之间交叉存在。
2.5 知识产权风险
当今时代是知识经济时代,在当前形势下,企业最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就是知识。纵观我国诸多电力企业,不难发现,我国电力企业普遍存在知识产权观念和意识淡薄这一问题,电力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比较差,并且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措施并不完善。比如轻专利而重发明,轻保护而重运用等,这些问题从本质上对电力企业发展产生了制约。电力企业保护机制不完善、自有知识产权申请机制不完善等,均是主要的知识产权风险。
2.6 人力资源风险
在电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从人员招聘,到人员面试、人员录用、人员使用、签订合同、待遇,一直到职工离职,均会存在劳动纠纷,人力资源风险会为电力企业带来负面影响。在当前电力企业管理和发展过程中,人力资源纠纷对企业产生了制约,不仅是电力企业构建和谐企业的难点和重点,也是电力企业改制过程中的重点。常见的劳动争议有劳务派遣、工资、工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开除职工、辞退职工、保险等。
3 电力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策略
3.1 建设防范队伍
企业风险包括法律风险、商业风险以及自然风险,法律风险和商业风险、自然风险不同,企业法律风险的特征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市场经济自身属于法制经济,电力企业属于市场经济的主体,因此,电力企业必须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开展经营和管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来开展各种经济活动,这已经成为电力企业最为基本的前提和要求。所以,从电力企业成立,到电力企业解散,以至于电力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种行为,均会存在法律风险。如企业对外投资、企业并购重组、企业改制、企业产销行为、企业契约合同等。因此,电力企业必须要注重建设防范风险的队伍,对法律风险防范人员实施培训,不管是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均为电力企业提供有力保障。
3.2 注重宣传教育
电力企业应注重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通过企业网站等形式来开展宣传工作,将法律知识宣传作为重要的内容。此外,电力企业还可以通过网络或者会议来实施宣传,为电力设备安全性提供保障,将职工施工风险有效降低,促使职工更加直观的意识到加强法律风险所具有的重要性。同时,电力企业还要在职工工作和培训过程中,加强法律风险的宣传,将法律风险防范作为一项基本的工作任务,促使职工从本质上提升法律风险的意识。此外,电力企业还要进行对外宣传。加强居委会、公司、学校等场所的宣传力度,为居民普及安全用电相关知识,提升人民群众安全用电的意识。同时,电力企业加强对不安全用电、破坏电力设备等行为的惩罚力度。
3.3 聘用法律顾问
聘用专业的法律顾问能够从本质上对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进行防范,电力企业设置法律顾问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根本要求。近些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越来越深化,各个行业均在不断调整自身,目的在于与社会市场需求相适应。因此,电力企业聘用专业的法律顾问,能够为电力企业运营提供根本保障。聘用法律顾问不仅可以为电力企业节省法律方面的成本,更可以促使电力企业落实法律顾问责任,通过责任制度来实现所聘用的法律顾问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自身作用。
3.4 坚持定期回访
国资委在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中明确提出,通过2012年—2014年三年努力,要着力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和总法律顾问制度,基本杜绝因企业自身违法违规引发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电力企业如何贯彻国资委的要求,加强企业法制建设,防范企业法律风险迫在眉睫。
1 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性
1.1 法律风险是现代企业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
在企业经营中必不可少的要涉及到企业风险管理。我们在分析了企业中存在的各种风险时候之后发现,通常这些风险最终都是法律风险。宏观角度来讲,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单位,它们在运作中要严格的遵守经济法制结构,不然就无法更顺利的与其他企业和民事主体进行经济交往;微观角度来讲,企业是法人实体,种种风险造成的后果不仅会给企业带来损失,而且要承担法律责任。比如在给企业带来重大的损失后,往往对企业下一步的发展带来重大影响,有时甚至导致企业解散、破产或者被并购重组等等。所以,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发现,不管是宏观角度还是微观角度,在风险管理中,最重要、最基本的都是要做好法律风险的防范。
1.2 法律风险的防范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
作为国有大型企业,国家电网公司经过长期的积累和发展具有较高的信誉、雄厚的实力,市场份额也比较稳定,市场上的竞争者也比较少,能够较好的抵抗外部风险。但是近年来,国际国内都出现了大型公司、百年老店严重亏损,甚至倒闭破产的事件,例如国外的有:英国巴林银行的倒闭,美国雷曼兄弟公司及世通公司申请破产,日本文由收集整理本的八佰伴公司破产,国内的有:上市的德隆的破产,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严重亏损,在分析了这些案例之后我们发现,他们的亏损或者是破产绝大多数都是由于没有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运营,因此我们要想实现大型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就要不断创新,创造世界级的品牌,不断加强法律风险防范。
2 电力企业主要防范八方面的法律风险
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其他行业市场经营风险,电力企业以下八方面的法律风险需要特别关注。
第一是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律风险。主要是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建房、违章作业、违规种植等行为而产生的风险。
第二是营销管理方面的法律风险。主要是业扩管理、电费电价管理、供用电合同管理等方面不到位产生的风险。
第三是客户服务管理方面的法律风险。
第四是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风险。主要是违规担保、国有资产处置不当等方面产生的风险。
第五是电网建设方面的法律风险。主要是建设用地补偿、施工合同方面的风险。
第六是劳动用工方面的法律风险。主要是劳动合同不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同工不同酬等方面产生的风险。
第七是合同管理方面产生的法律风险。主要是合同管理体系不完善、监管不到位产生的风险。
第八是公司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的法律风险。
针对以上八个法律风险,怎样才能更好地
转贴于
防范,不仅给企业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也在考验企业是不是能够获得长足的发展。
3 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
怎样提高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主要要做到以下四点:
第一,要切实加强企业的法律管理。
企业要提高法律风险的防范能力,除了要做好法律事务日常工作更重要的是要做好法律管理工作。一是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企业各项制度,这就要求我们更加严格的对企业制度合规性进行审查。二是要重视企业法律事务部门、法律顾问提出的审核意见。业务部门必须在向企业高管报告本部门意见的同时,报告其征求法律事务部门的意见。三是要保证企业内部文化的合规性,这能够有效地保障企业合法进行经营管理。总之,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讲最重要的就是法律管理。
第二,严格的执行相关的制度。
在国有企业中,国家电网算是大型的公司,通过不断的努力,其制度体系已经比较成熟,一定要认真做好制度执行工作。
第三,大力培养企业内部法律人才。
我们要想建立更好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专业队伍,就要选用合格的企业内部法律人才以及优秀的企业法律顾问,有人将企业内部法律人才比喻为公共设施的维修人员,当企业管理中出现问题之后才发现,实际上他们不只是在公共设施出现问题时进行维修,更重要的作用是对公共设施进行日常保养和维护。企业内部法律人才与社会律师比较而言,企业内部法律人才更了解企业所在行业,这样就很方便他们发现企业内部的法律需求,再根据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对相关的法律事务进行处理,不断加强法律管理,所以,企业内部法律人才在企业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能打赢官司的企业内部法律人无疑是优秀的,但能使企业少打或不打官司,同时保障企业依法经营、不断开拓壮大的企业内部法律人才是最优秀的。那么如何培养企业内部法律人才?这就要求他们不仅具备相当好的法律专业素质,而且要深入的认识企业核心业务。为了让她们更好的发挥其作用,一个很有效的方法就是让他们积极参与到企业的业务设计、重大决策、合同谈判中去,使企业法律顾问真正的实现其知情权。参与权是保证知情权的前提,只有让他们真正地享有知情权,才能让他们具备更全面的素质,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四,完善企业内部法律风险评估体系,变“补救”为“预防”。
中图分类号: U2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基本概念
企业法律风险, 是指由于企业外部法律环境发生变化, 或由于包括企业自身在内的法律主体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而对企业造成负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 事实上, 企业如果对法律风险行为估计不足或处理不当, 有可能给企业带来相当严重的法律后果, 有时甚至是颠覆性的灾难。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制的完善, 企业管理应该越来越规范, 企业管理者也应树立守法意识。所以, 建立健全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是公司商业风险管理最基本的要求, 也是公司可持续性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电力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存在的问题
电力企业作为法律规范的主体之一, 在市场经济中, 企业的所有经营活动都离不开法律规范的调整, 只要其行为涉及法律规定, 就有可能存在法律风险。 笔者根据多年的工作实践, 总结得出目前电力企业在防范法律风险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 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不强
由于各级电力部门多年政企合一的管理模式的惯性影响, 造成许多供电企业仍旧按照过去的行政管理模式和思考方式处理问题,对法律环境认知不够, 对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电力企业缺乏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主要表现为不正当竞争、电力设施验收不当等。 其中, 不正当竞争主要是电力安装业务问题。目前电力安装业务相当一部分是由供电企业分离出来的电力多种经营企业完成, 而这些电力多种经营企业大多办理了法人营业执照, 与电力企业是平等的实体, 但与电力企业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部分供电企业指定用户在电力多种经营企业办理的一些业务行为,可能违反了《电力法》,也可能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电力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不强还表现在对司法实践的认识不足。目前民事法律风险是电力企业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 主要集中在因触电造成的人身伤害赔偿、合同纠纷和劳动纠纷等方面。其中,因触电造成的人身伤害赔偿的法律风险最大。近年来, 触电伤亡纠纷大量发生, 成为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普遍关注的热点之一。 据不完全统计, 全国电力企业每年因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的损失高达十几亿元。在司法实践中, 地方法官往往从保护弱势群体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处理案件, 让供电企业承担无过错责任, 使得电力企业在电力伤害赔偿案件中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
(二) 合同缺乏有效的管理
合同纠纷的法律风险是电力企业另一个主要的风险。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契约经济, 合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现代企业的经济往来, 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 所以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能否实施有效管理, 把好合同关, 也是现代化企业经营管理,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电力企业目前的合同管理存在诸多题。特别是由于电力企业在市场上长期处于实际上的强势地位, 企业的员工对合同管理普遍不够重视。 很多合同未能得到有效的过程管理及监管, 使得合同履行存在着很大的风险。 合同出现问题之后也未能及时的进行总结, 甚至有的明显错误和失策的合同根本没有引起企业足够的重视。
(三) 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
近年, 电力企业在电力生产方面的管理可以说是上了一个台阶。但是在从法律的角度来看, 企业内部还存在着责任不清, 分工不明的情况, 加上制度的不健全, 监管不力等都给电力企业带来了法律的风险。 电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 就可能导致的犯罪包括国有
资产流失犯罪、 职务犯罪、 单位犯罪及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工程重大事故罪等。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 国资监管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电力企业面临的市场法律环境越来越规范和严格, 法律风险越来越大。
电力企业中还存在比如内外勾结窃电; 出纳员卷款潜逃; 在签订、 履行合同的过程中, 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电力多种经营企业虚假注册等事件。笔者在电力企业工作中就遇到过营业员利用收费系统漏洞卷走用户电费, 还有企业人员与外单位签订了对本企业严重不利的经济合同, 这些都属于可能的职务犯罪。 造成这些情况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 仅仅建立制度还不行, 还要建立保障制度得以贯彻的机制。
(四)电力法律、 法规不够完善
在我国电力方面的法律、 法规还不够完善, 甚至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 例如反窃电的有关法规。虽然《电力法》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部分条款都对此有规定, 但内容比较笼统零乱, 对窃电行为的刑事处罚不具备可操作性。 尽管可以将窃电归为盗窃罪, 但在实际工作中电力企业很难和司法部门合作, 利用刑事法律对窃电犯罪进行打击。
我国的电力企业历来被赋予大量的电力行政管理的职能, 过度的行政管理, 弱化了电力企业作为一般产权人履行民事义务的意识与能力。因此, 国家关于电力的一些法律法规, 会在无意中模糊了电力企业的行政管理和民事行为的界限, 造成了可能的法律风险。例如, 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在检查窃电中如果工作方式方法不对, 就可能超越行政执法权而出现行政违法的风险。
三、 电力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对策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对于电力企业及时发现、 减少法律风险具有重大意义。具体对策包括:
(一) 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电力企业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 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包括对外和对内两个方面。
对外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原则和目标是: 通过宣传、教育, 以提高全体公民的安全用电、 合法用电意识, 自觉避险。减少触电事故的发生, 从而降低电力企业的法律风险。而对窃电、 违反电力合同用电等, 配合国家普法工作的开展进行案例宣传, 打击犯罪, 维护企业利益。宣传主体应实行多元化和社会化, 除电力企业自身参加外, 应注意鼓励学校、 幼儿园、 家庭、 城市居委会、 农村基层组织、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司法机关等积极参与、 综合治理。
应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及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求,我国电力企业不断扩大,而且行业类别也相对比较复杂。近些年来,电力企业的运营模式也在不断变革,随着机构的增加,出现了许多法律上的纠纷。面对现在的法治社会,电力企业的经济管理必须学会使用法律来维护和规范企业的运行,转变思想观念,充分认识到法律知识是电力企业顺利开展工作的有效保障,法律知识的应用不仅可以为企业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还可以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成功。
1法律知识的应用对电力企业的意义
(1)法律知识的应用对电力企业内部管理具有指导意义。电力企业内部的优化,以一个全新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来实现管理,需要重视法律工作的积极作用。企业不断完善和建立有效的监督体系,并在同行中进行竞争就需要灵活应用法律相关政策,把握法律的限度,避免在监督体系的建立实行中触犯到法律,在同行竞争中造成不正当竞争。此外,电力企业为内部员工制定的相关制度要符合劳动法,避免造成对员工自身权利的侵犯,加班放假制度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在企业内部的管理员工中要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法律指导企业及员工的运营和工作,这样电力企业内部才能有效有序地进行运转。
(2)法律知识的应用对电力企业外部形象建设有着重要意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一个企业在社会上的立足不仅仅是靠其强大的经济实力,还需要软实力的竞争与树立。现在企业都注重自己的外在形象建设,在同行竞争中尊重对手,进行正当的竞争等行为都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的。电力企业作为我国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行业,应该学会应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企业的形象,树立企业侵权意识,使自己的企业更加规范,更加合法。法律规范下的企业不仅能得到业内甚至广大群众的认可,还可以为自己树立一个好的口碑,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有利于与同行的竞争,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3)电力企业重视法律知识的应用有助于我国整个电力行业良好风气的形成。现在企业之间,甚至各个行业之间都存在着效仿效应。因此如果一家或多家电力企业都注重法律知识在管理中的应用,产生不错的效益和好处,其他的企业也会相继效仿,在整个电力行业形成一种风气,既而对优化我国电力企业的管理具有现实性的意义。
2电力企业中应用法律存在的问题
(1)电力企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电力企业相关工作的开展使法律的应用陷于被动地位,由于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不强,认为其电力工作与法律没有太大的关系,因此出现一些法律小纠纷也不在意,采取地下私自解决的方式化解纠纷与问题,这使得一些企业内部存在的问题不能够及时的引起重视,进而不能被有效解决,容易出现反复的现象。
(2)电力企业在法律应用中的力度不够,不能灵活应用其规范企业管理。现代的电力企业对于法律知识的应用基本处于应对状态那天,在企业生产过程中遭遇到法律问题时才会去咨询法律相关知识,在解决问题后对法律和自身企业关系的认识又回到了原来。使电力企业不能拥有一套积极、安全有效的法律防范体系,使电力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证,影响其外在形象的建立。
(3)电力企业对法律应用的忽视使得电力企业之间存在盲目的,甚至恶性的竞争,不仅会触犯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在产权及专利的问题上难以解决,还会给企业造成损失。这种忽视也不利于我国在电力企业方面法律制度的完善,导致法律与时代的进步和发展脱节,不利于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
3加强电力企业经济管理中相关法律知识应用的具体措施
(1)增强电力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加大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
增强电力企业员工法律意识是提高整个企业法律应用水平的关键,员工的法律知识水平提高了就能够在日常工作中自觉地应用,从而使得电力企业整体对法律的认识和应用得到提高,树立良好的学法懂法的风气。在遇到有关法律纠纷的问题能够及时反映,找出问题的根源,采取相应的措施。一般企业都设有自己的法律顾问,电力企业应该重视法律顾问的作业,利用拥有的资源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再将法律知识与电力企业相关联系结合,加大企业内部法治宣传力度,规范企业的管理,为企业创造更安全的生产环境。
(2)建立完善的电力企业法律顾问体系。
现在企业要想适应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就必须有一个有效权威的体制进行保证,现代企业制度是每个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标准,因此电力企业也应该着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离不开法律的保驾护航,现代企业大多数实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电力企业应该拥有自己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利用这一资源,对企业存在的法律漏洞进行补救,在遇到涉及法律问题的时候及时咨询法律顾问采取应对措施。在许多企业出现法律顾问形同虚设的现象,这是一种资源的浪费,电力企业要认识到这一点,避免同样情况的出现。
此外,法律顾问制度符合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也是提倡企业学会依法管理企业和处理企业之间问题的一种方式。法律顾问制度也是我国将法律工作人员植入企业的最好方式,这样使得我国法律工作者工作更具实践性,提高其灵活应变的能力,在实践行动中得到锻炼。同时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设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对我国市场经济中企业文化的建设也具有积极的作用,在电力企业中法律顾问不仅要负起对企业整体利益的维护的责任,还要对企业员工的切身利益进行维护。
(3)制定完善的企业法律风险计划,注重对风险的评估。
电力企业在市场竞争环境中需要进行一些预测性的投资或规划,具有预测性的投资与计划都有其不定因素的影响,因此,电力企业在进行部署时应该考虑所出现的问题,尤其是与法律相关的问题,及时地进行预防性的法律风险预案。企业在对某一重大项目进行决策时,其牵涉到法律的相关问题,应该做相应的咨询后再做决定,这样可以减低企业在后边实施时承担的风险。电力企业管理者应该加强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在触及法律方面的问题要做到有效咨询和解决。
总之,电力企业的发展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它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下能够完成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离不开法律体系的保证。在电力企业中学会使用法律知识,不仅是企业管理更加规范,也能使电力企业在改革的浪潮中脱颖而出,能够在众多的竞争中更具主导地位。企业员工知法、守法、懂法不仅能提高自身的素质与用法的自觉性,还能使电力企业的整体权益得到法律的保证,有助于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提高其在同行中的竞争力,相信在未来的电力企业中,对法律知识的应用将更加广泛,而企业在法律体系的维护下生产运营更加有保证,也有秩序。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2)10-0369-01
随着目前我国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和依法治国发展战略的稳步实施,依法治企已经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经济形势改革的必要举措。党的十七大报告别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方针战略、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明确指出“经济立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必行的调控措施和原则,企业要立足于现今市场经济的洪流之中,必须坚持依法治企基本方略,才能维护企业健康长久发展、促进企业高效稳步前行。
一、什么是依法治企
依法治企是指将我国法律法规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最重要依据,在企业进行经济管理的过程中,依照法律法规加以引导和规范。依法治企注重加强企业法制建设,在企业范围内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从而促进全民法制化进程。狭义的依法治企指代根据企业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对企业进行管理。这种对于依法治企的理解是不全面的,也不能表达依法治企方针的精髓所在。实行依法治企的最终目的是使企业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以我国法律为根本依据发展企业、服务社会。
企业作为社会经济中的重要组成元素,是一种生产和经营有效结合的组织结构。无论国家经济体制和经济形势如何变化,企业的社会使命都是为社会和自身创造经济效益。合理的运用企业资源在生产经营中获取利润是企业经营的重要目的。依法治企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实施,是规范企业健康发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依法治企的内容主要包含企业生产安全、质量安全、合法经营、依法决策、企业员工管理等方面,而且根据经营管理区域的不同依法治企的具体内容也有所不同。依法治企的经营管理模式是区别于传统的封闭式自行管理的一种适应新时期经济形势的企业管理策略。坚持依法治企,将法制观念紧密融合到企业的各项工作之中,有利于企业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之下稳步发展。
二、依法治企有利于企业经营管理
我国法制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法律作为国家发展的必然产物一定会影响企业的发展。法律为企业的成长壮大提供了一定的法制空间,实行依法治企对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扩大企业生产规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依照国家法律制定企业经营中的相关决策可以帮助企业远离风险、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依法治企有利于企业经营管理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实施依法治企是企业领导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职责的表现
在电力企业监管、审计、监督不断完善以及全民法律意识逐渐强化的前提之下,切实有效履行依法治企战略方针、全面提升企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能力、杜绝企业违法经营是国家和社会对电力企业部门发展的要求,是企业全面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的重要表现。
2、依法治企有效促进企业发展
如今我国电力企业经营管理机制不断调整变化,以适应市场经济形式的发展需求。切实履行依法治企方针对于规范企业经营管理、预防企业违法经营、强化企业工作人员法律意识、保障企业生产建设法制化起到重要作用。
3、依法治企是规范企业经营决策、保障企业合法经营的必要措施
依法治企是电力企业适应社会发展潮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必然选择,是实现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措施。切实有效实施依法治企的基本方针,有利于电力企业在前进发展的过程中依法经营、依法决策、依法建制、依法供电、依法维权。有力保障了电力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障了全民用电安全,有效防止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4、依法治企有效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合法经营
企业是否发展良好取决于依法治企方针是否切实实行。离开依法治企的规范引导,企业的不合法经营会导致市场经济秩序的紊乱。企业经营者关于企业发展没有进行依法决策,会导致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严重损失。企业整体对于法律意识的淡薄、法制观念不强,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效益。企业的发展离开法律的约束和限制,必将走入违法的误区,不利于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依法治企对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电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随之增多而且更为复杂化。企业的经营和生产离不开法律的保护和约束。企业的发展依赖于法律,法律规范企业的合理经营。在这样的形势之下,全面落实依法治企,切实履行企业所承担的社会使命和法律义务,是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稳步发展的先决条件。
1、实行依法治企是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对企业的要求
在社会法制化进程不断发展、全民法律意识不断强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确立的前提之下,电力企业的发展必须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形势、必须符合国家宏观发展的要求、必须保证合法经营、健康发展,才可以在市场经济的洪流中全面实现可持续发展。
2、实行依法治企能够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方式
在电力相关企业中切实有效落实依法治企的重要方针,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和现代化的科学管理模式。依法制定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发展决策、围绕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依法治企方略,能够保证企业经营管理高度统一,从而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不断提高。实行依法治企可以有效减少企业经营管理上的漏洞和失误,保证经营管理者在法律的约束之下做出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的正确决策。
3、实行依法治企是促进企业稳步发展的重要举措
在电力企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将依法治企方略与去企业生产经营有效结合起来,不仅可以保证管理监督的时效性,还可以保证企业自身的权益受法律保护。坚持依法治企,鼓励企业全员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效的将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为维护企业权益、保护企业效益、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大众打好基础。全面落实依法治企能够有效促进企业发展。
四、如何有效落实依法治企的战略方针
依法治企不是一项简单、独立的工作,必须将依法治企与企业生产经营紧密结合起来并且植根于企业快速全面发展。依法治企作为企业管理的宏观思想战略,只有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不断总结和积累经验才能取得实效。
1、组织企业员工学习法律法规,强化企业整体法制观念;
2、将生产经营和依法治企有效结合、紧密联系;
3、坚持依法治企,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4、完善管理制度,避免法律纠纷;
5、建立完善的法律顾问制度,保证企业合法经营;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企业转变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民事主体。这一主体地位的转变,标志着电力企业成为市场经济中的普通民事行为人,不再具有任何特权,法律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底线,企业必须以依法经营为生命线,才能在社会经济交往中保持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态势。而通过对法律风险的防范,将法律关口前移,进而实现法律风险防范的目的---规避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法律的运用及风险的识别和防范,在企业经营管理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种形势下,电力企业如何从实际情况出发,把握自身的优势,通过不断提高全员的法律意识,妥善运用法律知识来防范法律风险,以较低的成本化解法律纠纷,以法律论证为经营决策提供切实可行的支撑和依据,以风险识别和控制来指导风险的防范,最终保障电力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关系法律风险防范问题的探讨对电力企业经营管理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1、我国电力企业发展及其经营管理现状分析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工业,在社会生产、人民生活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中国经济和社会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中国电力企业也经历了几次调整和改革。1949年建国后,中央政府成立燃料工业部,管理全国煤炭、电力和石油行业。之后体制变迁成为能源部。1993年,能源部撤销,电力工业部成立。1998年,电力工业部撤销,组建国家电力公司,国家电力公司成立标志我国电力工业管理体制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电力企业由原来的事业单位性质转变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具有独立的民事能力并承担民事责任,而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使电力行政管理职能移交到国家经贸委等综合管理部门,行业管理职能移交到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企业全面实现了商业化运营、法制化管理。2002年,国家制定了以市场化为导向的改革方案,重组电力公司管理的发电资产、电网资产。改革后,电力市场交易价格由政府主导定价,供电企业成为集产供销于一身的市场主体,对外销售自己的产品—电能,内部管理上为公司化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责任,是一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虽然具有行业性的垄断地位,但在经营管理中并不具有垄断性的特权,他不但受普通法的约束,如《民法》,《合同法》,还受特别法和行政法规的规范,如《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等。
但电力企业在纠纷解决中多处于被动地位,究其原因是具有强者的光环。仅以广东省某一发达地市供电企业的纠纷情况为基础,2011年共发生诉讼及非诉讼法律纠纷15起,涉及标的额约为3045万元,其中,仅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涉案标的就达560万元,补偿金额达130万元。这一信息表明,与电有关的纠纷,供电企业易于成为高发和众矢之地,而且,对于同类案件的处理,考虑到和谐与社会稳定因素,基于公平责任,供电企业可能会给予相关当事人以一定的补偿,进而,造成恶意诉讼的不良循环。供电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越来越高,风险成为现实后,其所需要的成本越来越大。
2、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2.1 电力企业所要面临的特有的法律风险及其危害
由于电力行业的诸多特殊性,电力企业除了要面临其它企业常见的法律风险之外,其面临的法律风险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具体的法律风险具有广泛性、诱惑性、依附性、转化性、隐蔽性、动态性相对客观性等特点,一般包括:对外法律风险和对内法律风险。
电力企业对外法律风险包括:投资、承包法律风险;交易法律风险;借贷、税收、担保法律风险;资产管理法律风险;环境保护法律风险;知识产权等法律风险。
电力企业对内法律风险包括: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和消防、卫生、安全管理法律风险。
电力企业的法律风险将会给企业带来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企业的经济损失和社会的经济损失,另外,企业无形资产损失也会受到破坏,而且法律风险一旦转化为法律事件,相关责任人还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2.2 经营管理过程产生法律风险的根源
根据产生法律风险的根源来看,可以划分为企业内部因素与企业外部因素两个方面。
(1)电力企业内部因素。虽然进入了市场经济,但由于电力企业转型相对比较晚,企业的惯性思维还停留在计划经济上,没有完全转变过来。对于市场经济认识还不够,缺乏自主经营的思想和行动;同时电力企业转型较晚,其法制建设依然比较薄弱,所制定的相关制度还不够完善,存在诸多的漏洞;一些电力企业的管理者对于法律工作的重视不够,抱着侥幸的心态,想钻法律的漏洞;成本控制缺乏科学性,致使工程设计与生产上缺乏合理性而导致技术上存在问题;经营管理中的监督工作不到位,疏忽大意为违法分子留下了有机可趁的漏洞。
(2)电力企业外部因素。外部的环境因素也会为电力企业带来法律风险,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电力法律法规多在计划经济时期制定,与现时电力企业的发展明显滞后,而且,电力行政管理的缺位,都使电力企业在经营管理中举步维艰,比如公司的运营,企业中的产权等;另外我国的市场经济和其他国家的市场经济有所区别,在电力企业的经营管理上不具有可复制性,导致电力企业的法律风险的识别难度高,革新需要探索出自己的道路,因此相关的法律也还是边摸索边完善,一旦不能和经营管理与时俱进就会出现法律风险。
3、电力企业如何在经营管理中运用法律知识防范法律风险
目前,我国法治氛围和企业经营环境不断健全和完善,新的风险和事项层出不穷,电力企业应如何更好的面对,如何在经营管理中运用法律知识防范法律风险是急待解决的问题。通过对典型企业的研究和分析,结合在电力企业的应用实践,构筑好法律风险防线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成效初显。
3.1 制定周全的法律风险管理计划,重视法律风险评估
法律风险管理战略是电力企业在综合考虑发展战略、竞争状况、管理能力以及资源配置等多方因素的前提下,详细制定的具有统帅性以及纲领性的在企业内部统一执行的战略部署。这其中包括了预防性法律风险管理措施和突发法律风险事件管理预案。详细来说,电力企业要在经营管理流程的整体设计上保障一定资质和数量的法律顾问以及法务人员参与其中,并在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发挥出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电力企业在制定重大经济决策之前,必须要主动争取法律专家的意见,邀请法律顾问对该决策的可行性与合法性以及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系统、全面的法律论证,最终提供一个书面的法律论证报告,让企业了解该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并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决策的的施行。
3.2 从经营管理制度上保证企业的经营决策合法
电力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前提必须在国家的法律范围内制定。电力企业要跟据国家最新完善出台的《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完善企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坚持合法经营、合法管理,发现规章制度方面的漏洞要及时处理,使企业在正常的轨道上不断坚持可持续发展。特别是对于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规定要做到具体细致、考虑周全,比如合同管理、诉讼管理、招投标管理等,对于它们的操作流程和执行方式的规定都要确保全面到位。这样可以使企业在内部和外部都受到法律制度的严格规范和制约。总得来说,要建立以事前防范为主、避免事后补救、严密监控过程的内部规章制度。
3.3 电力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要及时建立和不断完善
电力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并且要与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文化、员工培训合理的结合起来,把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当作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使企业经营管理体系没有法律缺陷和漏洞。企业法律相关内容的费用支出要做出明确的财务预算,从资金上积极支持法律风险控制的健康发展。在日常管理中要严格建立企业主要领导负责制,使其与企业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门相联系,共同参与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监督和完善工作。
3.4 建立健全电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为了更好的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电力企业要尽快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则能够帮助电力企业更好地实现现代化管理。法律顾问是电力企业依法经营以及防范法律风险的有力保障。电力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前提,关系到市场经济建设的最终成败。企业法律顾问能够为电力企业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对于维护电力生产秩序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可以说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一个灵活性的组成部分,法律顾问的良好发展有助于推动先进文化的进步。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责之一就是维护电力企业以及内部职工的合法权益,而维护企业与职工的权益就是更好地维护我们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4、结语
综上所述,电力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到国计民生,是保障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基本前提,而法律知识更是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电力企业更好发展的有力武器。因此,在这种条件下,电力企业应该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提高法律意识,运用法律知识提升企业在经营管理中的优势,加强风险防范,以保障电力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主动权。
参考文献
[1]赵煜.电力企业现代管理[J].中国电力教育,2010.
[2]宋宇,王坤.当前电力企业管理创新的抓手[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