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防安全的建议汇总十篇

时间:2023-08-28 16:55:31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关于消防安全的建议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关于消防安全的建议

篇(1)

为认真落实集团有关节假日期间消防安全的工作要求,防止各类可防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集团及大家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在七一前组织人员对企业内部全面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认真查找本单位安全工作存在的漏洞和隐患,特别是要加强对领导办公室、员工工位、企业车间、配电室、安全通道等重点部位、重要场所的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二、 员工下班前请断水、断电,关窗锁门。

三、夏季天气炎热、也是火灾高发时期,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宣传,要注意用火用电安全,严禁违章用火用电,要做到人走时关闭工位(办公室、车间)各类电源开关及插座,确保不发生火灾及火险事故。

篇(2)

1.问题的提出

信息化时代,人们通过电视、网络、手机等方式接受信息,感受、认识周围的事物,其中,消防安全方面的重大事故足以让人们谈火色变。可是,偏偏有一些人持有“事不关己”的态度,他们总是认为:大火离自己很远,一般情况下也是不易发生火灾的,没有必要谈火色变。殊不知,这种消防意识的淡薄才是真正可怕的,最关键的是人们消防意识的淡薄,直接影响到了孩子,这是最为可怕的,是我们必须及时纠正、弥补的。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但他们身心各方面的发展还不成熟,知识经验缺乏,能力有限,在体力神智等方面还不能适应各种复杂情况,极易成为火灾事故的肇事者和受害者。因此,只有增强孩子的消防意识,丰富消防知识,才能真正杜绝人为火灾的现象,让孩子们远离火灾。

2.幼儿消防安全教育现状

规模较大的幼儿园,在消防安全教育方面做得比较好。在幼儿园的设施、规章制度、教学安排、教具和教材、教师能力等方面,都能够达到消防安全的要求,并且他们会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演练。但是,有一些民办幼儿园是营利性和公益性的矛盾结合体,幼儿园的大部分经济来源是保育费,为争生源,极力迎合家长,使幼儿园具有功利色彩。他们开设各种特色班,如:在课程上注重识字、算数、音乐、英语等见效快的内容讲授,将智育内容放在幼儿园教育的首位,而安全教育的内容很少涉及,上课以简单的说教形式完成,安全教育并没有像其他教学内容一样得到重视,安全教育的时间和质量难以得到保证,甚至被忽略了。

另外,有一小部分幼儿园的基础设施不足,存在较多、较明显的消防安全隐患。某些幼儿园的领导和教师对消防安全认识不够,他们嘴上说一套,实际上做一套,他们认为:只要孩子在幼儿园不出事就万事大吉,至于幼儿园之外的事情,与自己毫不相关。幼儿园是教育幼儿的地方,他们有责任培养幼儿的消防安全意识,传授给幼儿消防安全知识,让幼儿无论身在何处,都能很好地保护自己甚至他人。

家庭是幼儿最重要的休息和活动场所,家长的以身作责在幼儿安全意识的形成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现实生活中,一些家长根本不重视消防安全教育,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才是他们关注的重点和中心。这种现象对幼儿消防安全教育极为不利,也是消防隐患的重要因素。

3.幼儿消防知识的内容

我们最常用的幼儿消防知识内容有:①火柴、打火机不是玩具,一旦发现,应告诉大人或老师。②不要摆弄家里的电器、煤气、灶具开关等。③燃放烟花爆竹要在大人的看护下进行,不得单独燃放。④发生火灾时,要立即通知大人或在场的其他成年人,并迅速离开火场不要灭火,以免受到伤害。⑤知道幼儿园和家庭火灾疏散的途径。⑥在通过烟气弥漫的火场时,要低姿行进或匍匐爬行,不要深呼吸并用湿毛巾蒙住口鼻。⑦一旦身上着火,要立即站住,就地躺下打滚不要乱跑。⑧困于火场时,要拨打“119”电话向消防队求救。

4.结论与建议

4.1结论

没有安全保障的教育就不能称之为成功的教育,没有安全保障的人生也会失去意义。因此,幼儿消防安全教育不容忽视,是学前教育的重中之重。它需要领导、教师、家长和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做到、做好。孩子的安全大于天,我们的责任重于泰山。

4.2建议

关于幼儿消防安全教育的书籍、资料、规章制度、教学手段等有很多,也比较规范。可是,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落实不够,以至于幼儿消防安全教育大打折扣,甚至名存实亡。针对这些不合理现象,本文给出了一些具体建议:①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要求,完善幼儿园的设施。②教师要严格地按教学计划开展消防安全的教学工作。③幼儿园要定期对消防安全设施、教学工作开展检查。④幼儿园要定期开展消防知识教育活动和安全演练。⑤幼儿园要定期开家长座谈会,围绕消防安全知识进行交流。

篇(3)

3月3日,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全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企〔2005〕54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超市、****饮服公司、****大饭店、****招待所等经营单位实施检查,检查中发现**超市二楼仓库疏散通道被堵,**超市疏散通道标志不易引起注意,位于**市场三楼的****招待所疏散通道未开,超市普遍存在消防器材不足等,执法人员当即对两家超市提出了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对****招待所则责令其停业整改。共组织检查组12个,出动检查人员76人次,检查单位51个,发现火灾隐患7处,整改火灾隐患3处,提出防范措施12条。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政办〔2005〕54号)下发后,我局组织五个检查小组,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对可容纳50人以上或2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开展全面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车辆26台次,检查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56家。

通过检查,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存在的问题有:

(一)普遍存在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业主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有的经营场所无任何消防设施,如****超市;

(二)有的虽然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安装了消防安全设施,但缺乏养护,造成双自动报警系统无法正常使用以及部分喷淋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如百姓超市;

(三)有的吊顶使用易燃装修材料的扣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微利超市;

(四)有的缺少消防设施,且设置不合理,无应急照明灯、灭火器和安全疏散标志等;

(五)有的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疏散通道被商品或杂物占用现象严重;

(六)有的电器线路布线不规范。

二、主要做法

(一)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及时召开相关分局负责人会议,传达国家、省及****市政府文件精神,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各分局负责人为专项治理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分局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治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上报工作。

(二)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各分局抽调精干力量,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对辖区内的治理对象按照通知的标准、要求逐一进行检查对照,基本查清了经营单位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隐患,并责令业主限期整改。

(三)加强了与消防部门的密切配合,在消防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检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我局执法人员也在此次检查中拓宽了消防安全监管方面的知识,为下一阶段的督促整改积累了经验。

三、下阶段工作

(一)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是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我局作为执法部门将长期坚持不懈抓好这项工作,将可容纳50人以上或2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作为日常监管对象,特别是要将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不足和安全隐患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及时督促其整改。

(二)各分局切实履行职责,将市场巡查与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记入巡查记录和录入内容监管系统,全程跟踪督促整改,并进一步健全汇报制度,将拒不整改的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提请相关部门处理。

(三)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及时向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整改情况,以取得支持,齐抓共管,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避免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

四、几点建议

(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建议统一由消防部门收集后以书面形式发出责令整改通知,同时抄送有关部门,各部门严格按照通知内容督促其整改;在监管过程中对拒不整改的经营单位,由各部门及时反馈给消防部门,由消防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

篇(4)

一、调查居民消防安全感的重大意义

经济快速发展地区(如中国大陆珠三角、长三角地区等)的城市化进程中,城市版图迅速扩张,原先分布在城市周边的农村被纳入其中,被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所包围,成为了“城市里的村庄”。 广州城中村,观其祠宇千年,庙堂巍然,积淀着广州悠久的历史文化。但城中村与城市现代化的矛盾日益凸显,“城中有村,村中有城;村外现代化,村内脏乱差”就是最贴切的形容。

2012年3月1日上午,广州市召开2012年度消防工作会议。会上,副市长谢晓丹直言点名批评石牌村。谢晓丹说,一遇到火灾,没有消防栓,消防车无法进入,只能接水管灭火,而且村里用的还是手推消防车,这是退回了清朝时代的消防水平[1]。副市长的一席话,精准地概括了目前城中村存在的最大的安全问题:消防。

消防安全感是人们对周围环境消防安全隐患和消防措施满意程度的主观感受,是社会安全感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为了保证城中村居民这一“边缘群体”的生活安全质量,提高其消防安全感刻不容缓。

此外,目前对城中村的研究较多都集中在城中村在城市发展进程中如何改造的政策措施上,而且不同学科的学者运用了不同的理论知识对此提出不同建议。

如《村落的终结》[2](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李培林)中,通过对中国发达地区DD广州“城中村”的调查,在调查中详细记录了村落终结的全过程,对此进行了对城中村改造的深入分析与研究;又如《广州市城中村改造的土地经济学求解》[3](广东商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张鹏),认为制定好的城市规划和项目方案在政府的主导和开发商、原住民的参与下,可以找到城中村改造的土地经济学答案。

二、方法与对象

(一)研究方法

1.调查法。在项目调查过程中,我们通过对广州市典型的城中村――石牌村的调查,了解城中村居民对消防安全的意识;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考察,了解广州城中村居民整体对消防安全和居住安全的的普遍感受,同时由点而面、由特殊到一般、由典型到整体地了解当前城中村居民社会安全感和消防安全感关系的真实情况。

问卷内容紧紧围绕以下四大部分:受访者的基本资料(性别、籍贯、年龄段、教育程度、职业、暂住或长住)、城中村环境、居民的消防意识及消防常识、和社会安全感及其与消防安全感的关系。

2.观察法。2011年10月19日至21日,我们通过①沿街拦防、②店铺“扫街式访问”、③与石牌小学的学生互动、④与石牌村老人院的长辈交流、⑤采访石牌村居委会消防相关负责人等方式进行调查。

调查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石牌村(石牌东步行街、石牌小学、石牌村养老院、石牌村居委会、石牌村内)。

回收情况:共发放300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为300分,有效率为100%。共进行200份实地走访考察,记录有效手稿为200份,有效率为100%。

(二)对象

1.对调查对象的性别进行区分,是因为在安全感方面男女的感受会有所不同。2、在户籍方面,分为广东户籍和省外户籍,原因是外籍居住人员的工作性质和对家产、安全的意识可能与本地人的观念不同。3、对年龄段进行区分,是因为不同的年龄结构对消防安全有不同的认识,如老年人普遍比较重视,万一发生火灾,老年人逃生的可能性没有年轻人高。4、对教育程度进行区分,是因为我们认为受教育的程度越高,收到有关消防教育的可能性越大。5、将居住属性分为暂住、长住、本地居民和路人。其中暂住时间为2年内,长住为2年以上但非本地户口。

三、结论性评述与建议

(一)关于消防安全感的结论差异

一方面,根据问卷调查数据的各个角度独立分析,虽然城中村居民的消防安全感在性别、年龄、居住时长等方面呈现着各自的特殊性差异,我们可看到,对城中村安全环境持乐观态度的受访者比例占到了绝对性的优势,所以观其总体趋势可以看出在城中村受访群体中消防安全感总体上来说属于中上水平。

根据调查显示,在受访居民看来,只要在自己居住时期内,未曾发生过火灾,未给自己的人身财产带来损失,生活能够正常进行,就是安全的,至于今后怎么样?是否存在隐患?他们则并不关心。

然而,另一方面,从客观的实地走访结论,我们发现,在消防设施、预防、现状改进、环境因素各方面,消防安全环境都存在着严重的问题,这是亟待有效的措施予以改进的。也就是说,石牌城中村居民心目中的消防安全感与我们所预期的消防安全感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二)两种消防安全感差异存在的原因

经过我们的调查总结,石牌村居民心中似乎存在着“较高”的消防安全感,然而本文所定义的消防安全感是在城中村人口众多的情况下,消防环境仍能满足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安全需求,是独立于居民自我意识之外,不因事物存在而改变的;在城中村杂乱的消防环境下,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是非常重要的,而居民对消防环境却表现为“自我的”满意,这种“高”安全感实际上一种虚无的、微弱的消防安全意识的体现,是对周围消防环境的漠视和无力感。由此可看出,这两种消防安全感的差异是由于居民本身所处的生活环境及其对消防安全的要求不高引起的,在藏着多种消防安全隐患的环境下,居民薄弱的消防安全意识导致了这种虚假的安全感的出现。

(三)结论

居民消防安全感是盲目的、过于乐观的、无依据的。在安全感较强的情况下,实质的安全防范是没有的,石牌城中村居民心中的安全感概念是缺失的或者说是某种程度上的自我安慰。

城中村居民们的盲目安全感来自于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缺乏消防安全常识和责任感。在石牌城中村消防安全措施配备不完善、消防宣传工作不到位、居民隐患意识不够的情况下,为城中村居民其建立科学、客观的消防安全感观念,迫在眉睫。

四、建议与对策

调研结果给我们的启迪是:要尽可能提高城中村居民消防安全感,首先是要给予城中村居民真正的“安全”,而这个主导者只能是管理部门。从政府方面出发,采取一些适当的强制措施较为有效,具体可采取以下做法:

1.普及消防知识。

政府要合理安置外来人口,解决居住问题,以防出现像猎德村改造时大批外来人口涌向其他城中村,增大改造难度;其次,由于城中村的外来人口众多,政府应定期举行消防安全讲座,并按区域“硬性”要求居民去参加和演练,提高居民消防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增加消防投入。

政府可从村民的福利基金中抽取一定数量金额,对村内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更换或维修,在应急通道设置明显标志,并增加应急灯,更换的旧电线。

3.放慢改造速度。

在规划过程中,政府应把消防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合理安排道路,均匀设置消防栓位置,切不可为了改造进度而忽视消防安全。

通过思想动员、设施到位、强制保护,可以有效加强城中村民众消防安全感,从而消除陋习,保护民众安全,给予民众更多的实实在在的“幸福”。

参考文献:

篇(5)

引言

现代社会,受土地资源紧张和环境保护压力的影响,民用建筑呈现出向高空延伸争取空间的发展趋势。这个情况在居民住宅和办公用楼方面体现的尤为突出。高层建筑已经成为现代化城市的一个重要发展特征。房地产开发是我国重要的支柱性产业。当前各地开工建设的居民住宅中,高层商品楼的占据着很大一个比例。高层建筑具有高度高、层数多、结构复杂以及人员、物资密度大等特点,虽然提高了容积率,减少了用地成本,但对于意外灾害,特别是发生火灾时的抵御能力较弱。逃生通道线路长,提高了居民疏散难度。相对于其他种类住宅,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安全尤为显得重要。目前,我国高层住宅消防安全采用的是政府主导,公安消防部门指导、监督,小区物业单位负责具体管理的传统运作模式。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合当前快节奏的生活方式和复杂、繁琐的实际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力度和效果有所下降。近年来,各地高层住宅建筑发生重大火灾的消息是由耳闻,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更危害到安定和谐的社会秩序。加强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保证人民生活安全,已经成为各地政府和公安消防机关的重要任务和课题。现实生活中,我国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缺陷,降低了住宅的防火能力和安全水平。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详细探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的形成机理,是有效开展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依据。

1 开展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现实意义

高层居住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是以保证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目的,通过一系列科学措施和方法,减少、消除高层住宅消防安全隐患,提高建筑防火救灾能力的重要工作。高层居住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水平和质量,与住宅业主、住户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随着城市发展规模的提高,高层建筑人员、物资越来越集中,一旦发生火灾,造成的损失也就更大。现代社会,人们对于消防安全的认识程度愈加深刻。政府已经出台了相关指导性文件,对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出了明确的规范。开展高层居住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不仅仅是保证住宅消防安全,更是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和健康平稳的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条件,是建设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的客观要求。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已经逐步成为现代城市建设安全管理体系中的有机组成,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建设顺利进行方面发挥出重要作用。

2 当前我国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执行层面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认识和观念上的影响,住宅物业安全管理更加重视防盗工作,而对于消防安全有所忽视。这直接导致住宅楼消防安全管理力度松懈、体制机制不健全、资源投入不足、消防设施、设备陈旧、难以满足火灾时消防灭火的实际需要。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业务量大、专业知识、技能水平要求高,应由专人专岗负责。实际工作中,高层住宅的消防管理人员往往由其它岗位的人员兼任。这些人同时负责多项工作,投入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精力有限,同时,由于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兼职消防人员实际发挥的效能十分有限。此外,由于缺乏重视,住宅建筑配有的消防设施、设备长期得不到应有的维护、维修,破损、缺漏、遗失、老化等现象非常普遍。一旦发生火灾,这些设备往往不能发挥应有效用,甚至会因为状态不良而造成二次安全事故,进一步扩大消防事故的损失。当前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一般有小区物业负责。相对于高速发展的市场经济,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进展缓慢。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的规范和约束,高层居住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不明确,相关主体之间的法律责任模糊不清,物业公司人为因素对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影响很大。而物业公司处于经济效益考虑,往往不会再消防安全管理方面投入大量资源。这些都限制了我国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质量的提升。

2.2 监管层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于2011年制定实施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对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和社会组织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予以了明确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工作和分工。但从实际运行情况上看,我国高层居住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在监督和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多的缺陷和不足。一是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不到位。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建筑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消防管理部门的消防验收。在实际工作中,很多高层住宅没有经过消防验收就交付给业主使用,建筑本身存在着很多消防缺陷,给后续使用过程中火灾的发生埋下隐患。二是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我国公安消防机关负有对辖区内物业企业消防管理监督检查的重要职责,是督促物业企业改正不足、规范行为的重要保障。但由于我国国土面积辽阔,人口众多,而消防机关人力有限,日常工作繁多,再加上高层建筑自身的复杂特性,使得消防机关对高层住宅的消防安全监督工作很难做到位。

3 提高高层居住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质量的建议

一要高度重视高层居住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各级政府、部门、企业的管理人员,要深刻认识到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的重要意义,下大力气全面推进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二是要完善监督机制。公安消防机关要充分发挥行政管理作用,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格依照消防法履行监管职能。三是要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真正使消防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建立全社会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

4 结束语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高层住宅建筑在建筑总量中所占比例越来越高,其消防安全状况对于城市建设发展的影响也越来越大。抓好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是保护人民安全,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措施,是各级政府、消防机关和相关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的重要职责。各单位及所属人员,要充分认识到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做好本职工作,彼此间加强协调、合作,为切实保障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参考文献

篇(6)

一、中小型化工企业火灾事故特点

(1)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由于生产化工原料本身都是一些易燃易爆品,也有的是有毒、易腐蚀物品,因此如果发生火灾的话,基本上就会伴随爆炸、复燃复爆等问题。必然导致企业不能正常生产,设备被损坏以及人员伤亡重大等非常严重的后果。(2)污染环境。化工原料以及生产过程中的杂质以及排放出的废弃物都是有毒、有腐蚀性的,因此一但发生火灾造成泄漏等问题,将会造成空气污染,若是流入江河也会严重污染水质,并且影响范围巨大,时间持久,基本上后期治理是非常困难的。(3)灭火难度大。一旦中小型化工企业发生火灾之后,救援问题是非常困难的,也经常会导致我们的救援人员造成伤亡。由于化工事故的现场一般都很复杂,经常发生爆炸,导致火势蔓延的更加猛烈。加上很多原料是有毒的,若出现有毒气体排放出来,将会严重导致救援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如若有腐蚀性的物质出现,同时也会造成救援人员皮肤以及器材的灼伤、损坏。这些化工企业的特有问题给救援人员带来了很大的难题。

二、中小型化工企业中常见的消防安全问题

(1)企业的生产厂房不达标。由于是中小型的化工企业,因此投资不是很多,有的企业会直接选择租用废弃的厂房用来生产,这些厂房必然是不符合工业流程的需要以及国家安全标准的,在很多方面都存在安全隐患,例如通风、防泄漏、消防等方面,都存在着火灾隐患。(2)消防设施不齐全。大型的化工企业在消防设施上是非常完善的,但中小型企业一般都会缺少消防器材,有的小型企业甚至根本就没有置备消防器材。有的化工企业室内外的消防给水系统也是不完善的,有的企业虽然有设置给水系统,但却由于厂地较偏远,供水网络无法满足火灾扑救是对于水的需要。(3)消防的审核以及验收等手续不齐全。中小型的化工企业中很多都是家族式的企业,生产规模较小,技术等方面也较薄弱,企业的经营人员法制意识较差,没有经过相关方面的教育训练。有的中小型企业领导者在厂区里随意的更新、改建带有危险品的车间和仓库,以及使用新的设备等,并且不及时主动的报告给消防部门,导致很多化工企业的生产设施和空间都是不符合消防安全的。(4)缺乏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人才。由于大多数的中小型化工企业都是个人企业,因此对于消防组织是不完善的,基本上不会聘用消防管理方面的人才,也因此导致消防安全问题无人管理,无人负责,呈现管理混乱的局面。大部分的企业都会为了减少人员资金投入,而选择在消防管理人员上削减,有的管理人员则是一个人负责多项内容,导致消防问题根本没办法真正落实下去。(5)企业管理人员缺乏安全防范意识。由于中小型企业一般都是个人企业,因此最注重的是自己的利益,对于安全意识是非常缺乏的。很多企业领导者本身都不知道如何才能保证安全,在未发生火灾事故时,不会去问津安全方面的内容,提到安全时表现为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不服从安全整改等制度。(6)缺乏安全方面的培训活动。中小型化工企业一般是不会花钱为自己下面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的,同时也由于企业中人员的流动性是很大的,这种安全教育做起来非常的困难,因此很多员工都没有参加过有关安全方面的培训。由于厂间员工,甚至对于化学物质一概是不清楚的,对于操作设备的规范流程也不十分清楚,非常容易由于自己的违规操作而导致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一旦火灾事故发生了,由于人员没有经过培训,又不懂得如何使用消防措施以及如何扑救火灾和自我逃生的方法,这样更会导致火灾的蔓延和扩大,最后不可收拾。

三、针对上述问题提出的解决对策

(1)加强企业人员的管理。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企业的消防问题,则应该从最基本的开始做起。企业人员应该加强对于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对现场操作设备的工作人员,更应该培训到位,保证每个人都对设备的规范流程有所了解,并且按照规范的流程进行操作,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的解决。同时也要对员工进行火灾发生后如何处理的问题进行培训,使员工了解如何使用消防设施以及如何进行自救,使损失达到最小。(2)积极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在中小型企业中也要实行安全责任制,即每个环节都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行配置和管理,将责任降到每个人的身上。这样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可以追究到每个人的身上,这样会很大程度提高管理人员对于安全的重视程度。(3)加强企业领导的安全防范意识。一个企业要想从整体上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首先需要加强企业领导的安全防范意识。唯有企业领导本身了解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才能够根据消防规范要求,从根本上解决中小型化工企业的安全问题。(4)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消防设施的管理也是一项非常棘手的问题。犹如上述所说,许多中小型化工企业由于对消防设施不重视,很多企业的消防设施都是不合格的,这一点政府部门应该加强管理和干预。首先是关于消防供水问题,偏远的厂区消防供水是供应不上的,我们需要对消防供水的水池、水罐等水源进行调查,并采取一定措施解决这一问题。另外关于消防栓、消防泵以及消防水泡等设施,在保证充足的情况下,还需要定期进行维护,使它们处于一种良好的备用状态。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是关于报警按钮、雨淋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的等设施的检修和维护工作,保证各部分正常有效的进行。(5)定期在企业中组织消防演练工作。现如今消防演练已经成为了各中小学校必须完成的一项内容。同时去建议,在中小型私人化工企业中也要进行消防演练工作。国家消防部门定期下到各企业中,为企业进行消防演练,相信企业员工通过消防演练过程,能够发现很多问题,并且及时的去解决它。演练时不光有企业和消防部门,环保部门也应该积极参与进去,建立起完备的安全预案。(6)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政府。企业中有一些难以整改并且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隐患,企业需要及时的将情况上报给政府有关部门。同时消防部门也应该加强安全监督问题,定期、不定期的下到各个企业中去,与环保部门、公安部门等各个部门联合起来,提高对企业的整改力度,加强消防安全设施的可靠性。

四、总结

中小型企业是我国经济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由于中小型化工企业有着它特有的特点,消防安全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关于中小型化工企业的消防安全问题,我们需要不断去探索,认真做好防范工作,从根本上解决消防安全问题,最大限度的降低这些企业发生火灾的概率,以保证企业的人身以及财产安全。

参 考 文 献

[1]张洪江.关于中小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的思考[A].2011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年会论文集[C].2011

[2]许学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及其运行机制研究[A].

2007年湖北省消防学术论文集[C].2007

[3]张淑秋.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N].吉林日报.2011

[4]金天诚.浅谈西部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企业导报.

篇(7)

一、当前社区和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消防安全通道不畅通。新建小区采用封闭式管理,除主要入口外,不少消防车道的出入口被封堵、锁闭。有的为了住宅小区符合环境安静的要求,阻止各种车辆进入小区噪声扰民,将小区入口处的通道人为地设置路桩、栅栏;有些小区内的建筑物因隶属于不同的使用单位,这些单位又将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用围墙等圈起来,形成小区内又有小区,使消防车无法迅速到达起火部位。

(二)消防给水系统不完善。有些小区特别是一些老旧小区,室外消防管网没有形成环状,消火栓数量不够,位置布局不合理,供水管管径过小,压力偏低,并有被损坏和埋压圈占现象。

(三)消防设施器材不健全。有的物业管理单位甚至连最基本的消防桶、沙箱、铁锹、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都未配置;有的对器材缺乏保养,形同虚设。

(四)私搭乱建现象突出。这些搭建的简易小房大多耐火等级不高,并且造成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道被阻塞。有些小区内临时搭建的简易小房又被出租给了一些外来打工或经商的人员,这些人员成分复杂,消防安全意识不高,有些还成为经商者的临时仓库,这些都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

(五)重防盗轻防火思想严重。大部分社区设置了综治办公室,但多数重治安防盗,没有很好地介入消防安全管理,管理工作趋于重防盗轻防火。

(六)义务消防组织不完善。相当一部分新建社区、由于管理机制体制等原因,小区还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建立义务消防组织。

二、物业小区存在隐患的主要问题根源

(一)法律责任主体不明确。物业管理涉及开发建设单位、业户、公安、社区委员会及城市管理的多层面,他们之间的诸多权利义务关系不清,致使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不明确,相关主体间的法律责任不清。如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火灾、偷盗等事件物业管理单位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目前司法机关在调解和判决时还缺乏法律依据。

(二)建设单位和管理机构划分不明确。有大部分物业管理单位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派生出来的,这种体制决定了物业管理从属于、依附于、受制于房地产开发,重销售、轻管理的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在规划、设计等方面留下深重的多层面的问题,加之物业管理中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体制上的种种弊端,使消防安全隐患剧增。

(三)重效益轻安全仍是制约消防工作的瓶颈因素。一些开发商受利益驱使在与业户签订购销合同时,有意把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条款弄得模棱两可、模糊不清,对小区内消火栓的设置等硬件设施尽量做到能少则少,甚至可有可无。为减少开支,精减人力,物业公司消防管理人才短缺。现有人员身兼多职,素质低下,保安大多属于临时雇用性质,消防安全的意识与技能差。

三、加强和改进社区与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对策

(一)把好火灾隐患源头关。加强政府调控,城市规划建设部门应针对不同建筑的火灾特点,依据有关消防规范,搞好建筑防火设计。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要严格审核验收,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工程不予批准和验收。

(二)建立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合作机制。在政府主导下,将公安消防、城建、文化、教育、城管等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联为一体,建立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划清责任,形成条块结合各司其职的消防管理防护网络。法律、法规的制定部门要随着城市社区管理的发展,不断制定、修改、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的法规、规定。

(三)发展专业化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发展扶持独立经营、拥有专业人才队伍、具备先进管理和服务经验的物业管理企业,并引入市场公平竞争机制,充分发挥行政监督职能,引导其合法、规范经营。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建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和培训,使物业管理人员增强消防安全观念,树立起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要保证建成小区内各类固定消防设施及配套设施的完整有效并定期维护保养,一但出现火灾,物业管理人员要做到会报警、会组织人员疏散、会组织扑救火灾。

(四)坚持社区消防安全的群防群治。充分利用社区现有资源,建立集群众共同参与社区管理和专业化管理于一体的新机制。建立业主委员会制度,将消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使社区居民广泛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向物业管理单位提出意见建议。由社区委员会牵头,组建热心消防事业的城镇低保人员、下岗职工、人员参加的社区消防巡逻队,形成坚强有力的民间组织。负责对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居民楼内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随时制止各种消防违法违章行为。

篇(8)

在我国经济得到高速发展的同时,多样化的城市建筑群也随之出现,不管是居住区还是商场购物区,高层建筑给人们带来了崭新的生活体验,商场因其消费性的特点,对建筑的美观设计要求较高,需要注意的是,商场内的美学设计通常需要可燃物的掺入才能达到想要的效果,其艺术性的确可以得到发挥,但安全性随之降低,设计复杂的商场往往密集性较高,商铺之间几乎没有空隙,因此保证建筑内的消防安全困难较大。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多部相关的法律规定建筑内的设计要考虑消防安全,加之信息科技的到来,电子化产品也有效地改善了城市建筑的安全问题,可建筑内的火灾事故一旦发生,便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所以保障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问题仍旧需要相关部门的重视。

1.城市内部分建筑的消防安全状况

1.1加强消防安全意识,政府与人民同在

政府的职责是为人民服务,在消防安全的问题上,政府可以定期开展大规模的消防安全系列讲座,动员群众参加消防安全活动,同时根据当地的建筑群创办有关安全逃生的网站,通过网络与市民进行沟通,把消防安全工作视为重中之重。如此,当地的商场负责机构、企业管理人员才会积极配合消防督查工作,完善所管辖区域的消防预防机制。从整体情况来说,我国人民的消防安全警觉性较高,伴随着近几年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加深,人民的自我保护能力得到了加强,无论是城市居民还是乡镇村民,在有关城市建筑的消防安全问题上都有了初步的了解,大部分群众都接受过防火演练教育,或者通过网络信息掌握了有关消防安全逃生的小知识,对如何扑灭火种、如何自救及施救都有自己的认知。

1.2系统性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尚需完善

我们无法控制天灾,但可以预防人祸。火灾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但人为原因居多数,这对人民的生命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社会主义现代化改革以来,我国逐渐由封闭转为开放,加上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人民的物质要求水平也随之提升,因此城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经济方面的破坏程度就越来越严重。首先,因为土地占地面积的原因,城市内的建筑群朝着高层发展,这也是一座城市经济文化水平的展现。根据相关的研究数据表明,我国已经有上万栋高层建筑楼完工,高层建筑的确能够缩减发达城市的土地占地面积,但其带来的消防安全问题却难以得到解决。高层楼房的设计往往缺少相应的精准消防设备,建筑内部若出现火灾,由于其建筑高度难以企及,短时间内很难施展救援,这就是为什么高层火灾往往损失惨重的原因[1]。其次,社会人员的居住及购物场所密集也是城市建筑消防安全的隐患。由于人流大的地方消费场所也较多,因此密集场所发生人为火灾事故的可能性远远高于空旷场地,对于消防人员来说,密集处的火情控制要照顾到被困人员的安全,施救工作并不能顺利进行,火势也无法掌控,往往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再就是城市建筑材料的使用不规范问题。城市中心的建筑从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城市的发展水平,因而城市建筑十分重视美观,使建筑美化通常需要复杂的结构设计,像装饰材料的易燃性、供暖供水的管道设计等均存在着不安全隐患,一旦与这些新型设计相匹配的消防设施不到位,在火灾的预防问题上就失去了主动性。

1.3多次大型火灾事故导致人心惶惶

根据研究资料表明,随着我国的快速发展,火灾的预防措施虽有效地降低了灾情的发生率,但依旧处在频发的阶段,现在人民的生活越比以往富裕,火灾发生后的经济损失就越严重,不过值得欣慰的是,现在的火灾消防安全明显的降低了人口的伤亡。在这里有个大型火灾事故的典型案例,像2010年的上海静安区火灾事故,造成了58人死亡,70多人受伤,经济损失高达5亿元。这起事故的发生是由于在高层建筑的施工当中,几名焊工在工作时操作不当导致火灾发生,随后赶到的消防人员在施救时无法到达28层的高度精准喷射,加上直升飞机在大火的影响下无法接近楼顶,使得救援任务不能及时进行[2]。

2.城市内部分建筑的消防安全问题

2.1城市建筑的审核不过关

我国制定了严格的建筑物设计制度,其中针对消防安全问题也有很多要求。比如对建筑设计的防火材料、建筑物的疏散通道以及每个房间的间隔距离等等,这些都有详细的参考标准,若想降低火灾的发生频率,必须要按照严格的操作标准来执行。然而,由于从事建筑设计的工作人员水平不高、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不高、建筑施工的经费不足等原因,火灾的消防工作往往不到位,建筑的所属单位过于重视经济利益而忽略安全方面的问题,造成城市建筑的消防安全审核不过关,但由于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相互牵扯,在检查时睁只眼闭只眼糊弄了事,使得许多建筑物并不具备严格的安全设施。

2.2施工过程过于零散,缺乏系统指导

在城市建筑的施工中,有些开发商不再安排专人监管建造楼房的工作过程,使得部分工人因为利益降低工作量,批发一些质量不达标的材料,但由于清单上对此项审核较为严格,不易动手脚,有些包工头就开始针对建筑群的消防设施,最典型的是疏散通道的应急灯,使用劣质产品来代替标准产品,以致于真正发生紧急情况时应急灯失灵,给逃生人员带来附加伤害[3]。这些偷工减料的行为往往不是施工者本身的胆大妄为,而是整个产业链的利欲熏心,在施工过程中本身就过于零散的消防保障,加上没有系统性的安全指导,安全隐患就无处不在,在遇到灾祸时便乱了阵仗。

2.3消防安全缺少专业设备管理

消防设施在多数建筑完工后都会进行审核,达标后方能投入使用,但在每年的检修当中,消防安全设施不再受重视,例行检查通常是走过场,对安全出入口的封堵置之不理,对消防安全的专业设备缺乏规范的操作管理,建筑物内的人员也对消防设备管理缺少必要的认知。

3.加强城市建筑的消防安全刻不容缓

为杜绝火灾的频发,建筑设计的每个环节都要严格加以控制。首先是建筑完工后的审查,这是保障建筑内部安全的第一步,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来进行[4]。其次是消防安全讲座的推行,告诫群众火灾预防的重要性,再就是现场的定期审核要到位,政府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建筑物建设标准进行审查,引进专业针对消防安全的专业人才。

4.结语

消防安全如今是保障居民生产生活顺利进行的关键,做好对城市建筑的安全工作,需要政府、施工部门、普通群众的共同努力。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指挥下,施工者要把消防安全视为重点,落实到施工的每一个环节中去,真正做到安全防范,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将消防安全任务进行到底。

参考文献

[1]胡明.关于提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几点思考[J].建材与装饰,2016,(33).

[2]曾援.高层建筑消防系统设计建议与对策[J].消防界(电子版),2016,(07).

篇(9)

2006年5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这对当前消防机构的监督管理机制有了更新的要求,给予了全国公安消防部队更大的挑战。消防部队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能的重要性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社会,显得更加重要。要适应这一改革,我国公安消防应该理顺工作思路,根据新时期新形势做好工作定位,充分履行工作管理行政职能,用全新的理念和成熟的理论指导好消防监督执法工作。 根据多年工作实践经验总结,对新时期下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提出几点看法:

1 新时期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存在问题

(1)工作人员数量不足,整体素质参差不齐

由于经济发展迅速,各地火灾易发点较多,而编制有限,所以目前我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人员非常紧缺,已经成为严重制约消防工作发展的一个"瓶颈"。所以很多消防执法人员身兼数职,长期无法消息,长期下去,工作积极性则不高,身体疲惫度高,很多人都处于亚健康状态。

(2)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只治本

目前消防监督检查主要是通过消防安全整治,无法经常到各处检查,这种方式是整改火灾隐患的有效途径但无法根治,这也就是火灾隐患仍不断产生的根源。近年来,我国也加大了对消防整治工作的力度,总队部署开展"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以来,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习惯性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场所业主自觉保持疏散通道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完好的习惯正在形成,但就整个消防安全状况而言,经过专项整治后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现状还不能得到根本改变。

(3)单位责任制未能落实到位

公安部61号令对单位的消防责任和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都进行了明确,各单位要"自我管理、自负责任",但是目前在社会发展阶段还无法完成,一定程度上还必须依靠行政的强制力来保证。因为很多单位本身就存在诸多问题,比如组织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安全设施不完备、责任不落实。有的单位一味关心的是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不愿意投入经费在火灾设施的配置上。对存在的火灾隐患不能及时加以整改,有的在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情况下,强行开业,导致后面一旦引发火灾,对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将会是重大的。

(4)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仍在"水平低、效果差"

由于前述的消防监督检查队伍的素质整体不高,导致对一些火灾隐患确实没有发现,也有一些消防监督人员在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短期行为,多数采取当场罚款的形式,有的甚至收受了老板的钱款,就不再管这个单位是否真正做了整改。

2 改进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几点建议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经过近几年的大力整改,消防监督审批制度已经在建审、消防产品、化学危险品管理、建筑消防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等方面有一定进步,但是由于改革需要涉及法制、体制和政府职能转变等根本问题,一时之间想要根本对消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是不可能的。所以,要结合政府职能进行转变,修改法律法规,确定消防机构审批范围和权限,下放权限,简化程序,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强化审批监督,落实审批责任制和重大事项集体审批制度。

(2)改革监督检查方式

以往消防监督人员都是到单位检查存在的具体火灾隐患,是一种"大包大揽式""保姆式"的监督检查方式, 而没有注重单位对消防安全管理的落实点,造成单位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上存在一定的依赖性。所以应该明确社会单位的责任,告知他们根据《规定》, 他们是要责任自负的,必须将自己单位的火灾隐患自行除去,规范自身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进一步推动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3)形成规范性检查程序

由传统的随意性检查向规范化、科学化监督检查转变,工作人员要先做好设备检查工作,熟悉工作业务,多参看业务和法律书籍,经常学习,根据消防安全状况以及可能出现的隐患和问题,对这些问题应如何提出科学合理的整改意见,做好这些准备后,可以带着问题做好下一步的消防检查工作。外出时必须充分发挥消防监督检查器材的作用,事先准备好,应养成外出检查携带监督检查器材的良好习惯。

篇(10)

   一、认清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火灾的发生是现实生活中最常见、最突出、危害最大的一种灾难,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的大问题,所以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安全就是效益”、“消防工作是其他工作的保障”,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到尊重生存权、尊重人权的高度,本着对社会,对公众负责任的态度,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时刻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消防常识的学习。火魔无情,当我们被困在火场内生命受到威胁时,在等待消防救助的时间里,如果我们能利用地形或身边的物体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就可以让自己的命运由“被动”转化为“主动”,为生命赢得更多的“生机”。火场逃生不能只能希望于“急中生智”,只有靠平时对消防知识的学习、掌握和储备。危机关头,才能应付自如,从容逃离险境。所以我们一定要熟悉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火场逃生,人员疏散及自身自救的方法。

   三、保持良好的心态。“只有绝望的人,没有绝望的处境。”当面对滚滚的浓烟和熊熊的烈火,保持良好的心态,镇静自若尤为重要。因为只有保持平静的心态,才能冷静理智地去实施消防自救和逃生,就极有可能拯救自己,甚而助救他人。反之,就会出现不辩方向,慌不择路,致使失去有利的逃生机会。

   经过这次消防培训,使我对消防有了更进一步了解认识,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对消防设备设施存在的问题可以及时纠正;当真正火灾到来时,我们一定要记住以下的原则:

   1、“报警早,损失少”这是人们在同火灾做斗争中总结出来的一条宝贵的经验。

   2、“边报警,边扑救”在报警的同时要及时扑灭初起之火。

   3、“先控制,后灭火”在扑救可燃气体、液体火灾时,应首先切断可燃物的来源,然后争取灭火一次成功。

   4、“先救人,后救物”在发生火灾时,如果人员受到火灾的威胁,人和物相比,人是主要的,我们应贯彻执行救人第一,救人与灭火同步进行的原则,先救人后疏散物资。

   “听指挥,莫惊慌”发生火灾时不能随便动用周围的物质进行灭火,因为慌乱中可能会把可燃物质当作灭火的水来使用,反面会造成火势迅速扩大;发生火灾时一定要保持镇静,采取迅速正确的措施扑灭初起火。这就要求大家平时加强防火灭火知识学习,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制定周密的灭火计划,才能做到一旦发生火灾时不会惊慌失措。

   关于家庭消防的个人心得感悟范文

上一篇: 财务审计和工程审计 下一篇: 乡村体育发展现状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