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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的易燃易爆特性决定了燃气事故的危害巨大,给人们带来的生命财产损失也特别巨大,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燃气管网不断发展延伸,燃气用户也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室内燃气设施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室内燃气设施安全问题不仅是燃气企业的工作重点,更需要广大的燃气用户给予高度重视。为确保室内燃气设施正常运行及安全供气,加强室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有利于发现和解决这类安全隐患,使安全工作由被动救灾型向主动防空型转变。因此本文重点阐述室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措施。
1 室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方面存在的问题
1.1 安全检查人员较少,缺乏有效的技术装备
入户安全检查人员依靠传统的检查模式,缺少专业技术方面的培训,专业技能不够熟悉,无专业检测、检漏工具,时间短,任务重,安检质量无法保证。既抄表又安检,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劳动强度大,工作中容易出现失误。
1.2 燃气用户缺乏安全用气常识
用户安全用气的意识、安全用气常识掌握差、漠视燃气安全的情况严重。城市燃气具有易燃易爆、易使人中毒的特点。泄漏后与空气混合易形成爆炸性气体,引发爆炸燃烧事故;同事,易造成人窒息,焦炉煤气中的CO易引起人体内缺氧,造成恶性中毒事故。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管道燃气越来月普及,燃气灶具式样繁多,燃气热水器、采暖炉、烤箱灶等进入了寻常百姓家,但是人们对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十分淡薄,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知之甚少。如燃气泄漏后,不懂得怎样紧急处理,有的还在室内拨打报警电话、开排风扇,发生火灾后不懂得如何正确灭火;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器具,如直排式热水器;再有燃气设施的房间内睡觉;长期外出时不关闭表前阀门,装修时将燃气管道、阀门、燃气表等密闭在壁橱里;以上这些错误的燃气使用方式都将给燃气管线安全运行和用户的用气安全造成长期隐蔽的危害。一旦燃气泄漏,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后果。
1.3 不能有效的保护室内燃气设施完好
保证管道设施系统的完好,确保燃气封闭运行,是保障燃气安全的基础。有的用户家中安装的燃气泄漏自动报警切断装置未接通电源,形同虚设;私自改装燃气管道,接口密封不符合规范要求;连接灶具的软管使用多年不更换或胶管超长,还穿过墙壁;把燃气管道当做家用电器的接地线;管道上悬挂重物;在管道丧钻孔、或跨接燃气表盗窃燃气等等。
1.4 室内燃气设施建设质量不过硬
室内燃气施工过程中监管不到,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未严格按照相关的施工管理规范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管,给燃气安全运行留下了隐患。可能产生的后果是,燃气设施、管件质量不合格造成燃气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穿墙未按要求设置套管,管线防腐没做好,或者做好的防腐层被施工过程中破坏,这些都将影响室内燃气设施的的使用年限,给燃气安全运行埋下安全隐患。
2 解决的措施
2.1 增加安检人员,加强专业技能培训,配发先进的检漏仪器
室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任务重,工作量大,时间长了容易产生麻痹大意的思想,应该增加安检人员,降低劳动量,定期对安全检查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增强员工专业技术能力,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对每季度的入户安全检查制定一个详细的技术标准、实施规范和操作步骤,要严格过程管理,建立科学有效地考核指标和奖惩制度,并以此考核员工的工作绩效,形成完整的奖罚机制,提高员工的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杜绝虚假、胡编乱造的现象。为安检人员配备便携式燃气泄漏仪,定期对管线,室内检测燃气浓度,对不同浓度范围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2.2 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树立强烈的安全用气意识
宣传教育是燃气供应商和国家有关管理部门的责任,熟悉并正确应用安全用气常识是燃气用户的责任,只有这两方面紧密结合,才能解决好相应的问题。掌握了安全用气常识,并重视燃气安全,时时刻刻关注燃气安全,才能杜绝燃气事故的发生。用户在燃气使用前中、后的各个阶段,都要按照规程操作。比如,在点火时,如果首次打火点不着,一定要关闭旋钮,等待约5―10秒或更长时间再点火,以使首次未燃的燃气扩散掉。严格按操作规程特别重要,否则泄露的燃气小范围集聚,形成爆炸性气体,十分危险。燃气企业应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定期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注意事项和安全用气手册,并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扩大影响。让老百姓能时刻把安全用气放在心中。
2.3 保证好室内燃气燃气设施的完好性
燃气安全检察人员要认真检查室内燃气设施,将检查的结果记录在册,并由用户签字确认,对待发现的隐患能排出的要及时排出,不能排出的要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帮助排除隐患。燃气安全检查人员要重点检查室内阀门接口、管道间接口是否完好,在使用过程中维护室内燃气设施的完好是燃气企业和用户共同的责任。检查的方法是:建议用户经常用肥皂水涂抹接口,检查是否有气泡产生,以确定接口处是否有燃气泄漏,如发现异常,用户应及时报修。连接灶具和灶前阀的软管应是具有耐油和耐压的燃气专用软管,软管应根据使用情况,每2―3年更换一次,以保证其性能良好。软管长度不超过2米,以有效减少因老化等原因出现泄漏点的机会。燃气具应具备良好的燃烧性能,既不出现脱火、回火,也不出现黄焰等然烧不充分的现象,否则应及时更换或维修。有条件的情况下,建议用户使用具备安全保护功能的燃气器具将更有效的保护用户安全用气。室内燃气表泄漏引发爆炸事故也时有发生,因此,除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燃气表要避免磕碰外,还应在规定的时限进行检修或更换。
2.4 推广使用室内燃气泄漏自动报警切断装置
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是事中控制的有效手段。报警装置在燃气泄漏后浓度达到爆炸下限的20%,就开始发出蜂鸣声,如果泄漏继续进行,室内泄漏的燃气浓度进一步增大,安装在燃气管道上的电磁阀开始动作,并切断燃气通路,如果泄漏点是在该阀门之后的某点,则泄漏将会终止,从而可有效的避免事态的恶化。大力推广燃气泄露报警装置,引导用户安装使用,以较小的投入换取平安。
2.5 加强施工管理,严把质量关
一、要组织经营燃气的企业、门店职工认真学习住建局下发的泾政建发(3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冬季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吸取西安“11.14”液化气罐泄漏引发爆炸惨痛教训,严格经营管理制度,确保全县燃气行业经营安全。
二、前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对燃气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技术和安全隐患再排查。对可能造成事故隐患的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节日燃气正常供应。要严格按照燃气经营管理制度和规程进行管理和操作,认真查漏补缺,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三、规范经营,确保燃气使用安全。各燃气器具经营单位、安装门店,要遵守行业规范,不准销售假冒伪劣燃气器具及配件,未经省燃气行业气配检测试验并予以注册登记公告的燃气器具,各门店一律不得销售。要认真做好燃气器具销售前后使用常识和服务宣传工作。石油液化气用户要做到“七不准”:不准使用提手用螺丝连接的钢瓶;不准将重瓶集中放在经营场所;不准用明火或热水、蒸汽对钢瓶加热;不准将钢瓶倒置或卧放使用;用户不准私倒残液;液化气不准与其它火源同室使用。不准将重瓶放在门店或人行道上。天然气公司要充分利用企业的服务平台,做好用气安全宣传教育,散发安全使用常识宣传单,确保用户正确、安全使用燃气器具,做到发展一户,跟踪服务一户,人人安全操作,户户正确使用。各天然气加气站要严格按规范要求充装加气,停放车辆不得超过加气柱位数,私改车辆不准充装加气,前后要加大对充气车辆的进站审查力度,确保安全。
四、做好前后燃气保障供应工作。节前各燃气企业要积极组织气源,保障供应。严格执行顺差供应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抬高供应价格,切实保障居(农)民正常的生活用气。
五、前后燃气经营企业三不准。
1、不准在站区5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2、不准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站区。
2005年某市开展大建设以来,居民燃气用户急剧增加,以下为近年燃气用户增长表。
1. 本市自2006年至2011年6年累计增加60.4万居民燃气用户,年均新增10.1万户;
2. 2005年底某市保有居民燃气用户仅20万户,为1982年公司成立至2005年23年时间累计发展户数,年均新增0.9万户;
3. 2005年后年新增居民户数为2005年前年增长的11.2倍;
4. 近年新增居民燃气用户中,约10%为新建城区内拆迁复建点6万户,此类住户大多此前未接触天然气,用气知识匮乏,为安全用气重点关注对象。
二、燃气公司人力资源状况相对稳定,日常安全检查用气设备及附属安全装置难度加大
1. 2005年至今,某市燃气公司负责居民户内维修及安全检查人员均保持在130人的职工队伍,公司创立之初约30名员工均已进入退休年龄,人员结构趋于老化,员工数量整体呈下降趋势。新增员工数量和居民燃气用户增长不成比例,户内维修及安全检查岗位工作量急剧上升;
2.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提高,不同区域内不同小区居民用气需求多样,用气习惯迥异,户内燃气服务人员工作难度加大,户均服务时间趋长。
三、某市燃气公司目前入户安全检查措施
1. 服务所编排安检计划,提前三天与物业公司联系,在小区入口明显处张贴安检通知;
2. 安检工利用工作日的下午和晚上时间、双休日白天时间集中到小区,逐户排查。排查项目:户型及通风情况、户内管道气密性、立管和表后管锈蚀情况、高层膨胀节运行状况、灶具情况及连接胶管、热水器使用等,漏气等重大隐患现场上报处理,一般隐患口头告知,签字保存;
3. 服务站所配备应急维修工,漏气等重大隐患户服务站所现场二次上门,当场消除,无法排除的重大隐患用户,向客户发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做好隐患登记,服务站所后续跟踪,确保安全隐患的彻底整改。
四、安全检查入户率偏低,隐患种类多样、比例偏高
1. 入户:某市燃气公司自2011年10月集中开展居民燃气入户安全检查,截至目前已安排1689个小区454834户安检量,实际入户295642户,入户率约65%;小区入住率低和住户在家时间不确定,给入户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困难;
2. 隐患:排查隐患53912户,隐患率为18.2%,其中软管超长老化21734户,灶具软管未安装管卡15124户,敞开式厨房(厨房与客厅无门隔断)7484户,重大隐患9595户(含漏气6059户,热水器无对外排烟道2987户,用户私自改动燃气管到卧室和浴室549户),重大隐患率为3.2%。
隐患排查情况对比统计
(1)安全形势严峻:排查隐患53912户,占入户18.2%,查处隐患种类众多,比例较高。居民安全用气意识淡薄,用气知识缺失严重,用气习惯急需养成,用气常识急需普及;
(2)用户私自点火现象较多:软管及管卡隐患36858户,占隐患比例68.4%,占入户比例12.5%,是最主要隐患潜伏点,此问题多为用户私自连接灶具点火造成,由于用户缺乏灶具连接常识,所用软管质量无法保证,较短年限后即老化严重,且管卡漏装情况普遍;
(3)敞开式厨房司空见惯:敞开式厨房7478户,主要由于投资性住宅逐渐增多,50平米以下小户型住宅呈现逐年增多趋势,为节约空间此类住宅多为无隔断敞开式厨房,一旦燃气泄露将迅速扩散室内,容易引起人体伤害。受户型所限,此类住户基本不整改,需燃气公司长期关注,多做检查,用户若时刻保持开窗通风的用气习惯,基本可以消除安全隐患;
(4)重大隐患亟待消除:重大安全隐患9595户,其中漏气6059户,热水器无烟道2987户,燃气管在卧室或浴室549户,此类隐患极易引起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漏气住户均已现场维修排除,热水器无烟道和燃气管在卧室浴室需时刻关注,不整改住户坚决予以停气,源头杜绝安全隐患。
【中图分类号】F546 【文章标识码】B 【文章编号】1326-3587(2013)02-0100-01
一、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目前,城市居民和工业企业使用的燃气主要有液化石油气、人工燃气、天然气等。燃气给我们的生产和生活都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由于燃气具有易扩散性、易缩胀性、易燃烧性、易爆炸性的特点,燃气的使用不当也会给人们带来灾害。近年来,随着城市气化率的逐年上升,燃气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比较典型的事例如:2010年1月4日上午11时45分左右,武安市普阳钢铁公司发生煤气泄漏事故,共造成16人煤气中毒,其中7人死亡,爆炸原因系工人未采取可靠煤气切断措施。2011年4月11日8时27分许,北京朝阳区和平街12区3号楼发生燃气爆燃事故,导致该楼东侧5单元整体坍塌,6单元大部分坍塌,造成6死1伤,爆炸原因为天然气泄漏,遇明火引起爆炸。
正是由于这种燃气易燃易爆的特性以及城市燃气使用过程中的不当行为会给城市的公共安全造成隐患甚至是巨大的损失,关系到国计民生,因此才要加强燃气安全管理,防范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城市燃气安全存在的问题分析
城市燃气是一项危险的系统工程,从燃气的采气、燃气的输送到用户的使用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存在安全问题。
(一)燃气输送环节存在的安全问题。
城市燃气输送方式主要有管道燃气、液化燃气等,在这些输送方式中,管道输气方式相较于其他的方式虽然安全性较高,但由于燃气管道输送气源具有开放性(铺设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隐蔽性(埋设地下)、危险性(燃气泄漏后极易造成事故)和长期性(使用时间长)的特点,燃气管道的腐蚀、焊接等原因可能会引起燃气事故。燃气管道泄漏的原因主要包括:
1.管道设备老化损坏。
城市中有些管道使用几十年从未进行检测维修,其安全可靠性无法确定。另外由于阀门、法兰锈蚀,氧化,将导致连接不严发生泄漏。
2.管道受第三方破坏。
据有关部门统计,燃气事故中由于第三方破坏造成的占50%以上。因此要保证燃气管网安全、正常供气,预防和减少第三方破坏事故非常重要。第三方破坏的原因一般包括:巡线人员不到位, 保护措施不够;第三方施工方对燃气设施的保护意识薄弱,存在野蛮施工现象,违章作业造成管道损坏。
3.燃气施工过程操作不当。
燃气施工主要指燃气公司在燃气设施安装、带起开口作业、置换等重要施工环节。主要风险是设备材料质量缺陷、施工人员违章作业等人为因素造成施工质量问题。
(二)用户使用燃气环节的安全隐患。
燃气用户包括有工业用户和居民用户,虽然工业用户使用燃气量大,但是因其安全措施等都比较齐全,一般很少发生安全事故;相反,居民对燃气危险性、危害性的认识远远不够,相当一部分用户缺乏安全用气常识,大部分管道燃气用户没有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有的随意改装室内管道,有的偷盗燃气,有的使用伪劣燃气器具。有些燃气经营企业对用户安全用气的指导不够,造成许多隐患。
三、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确保城市燃气输送的安全。
1.按时进行燃气管道维护和保养。
燃气管道维护和保养是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对管道设备进行及时的维护,可以降低机械损坏率,对管道设备定期的保养可以减少自然损耗。这样既能提高燃气系统的安全可靠程度,又能延长其大、中修的周期。此外,依据系统的运行状况确定大中修周期,使设备的维修养护形成一种制度,便于提高设备的使用完好率。
2.预防和减少第三方破坏事故。
防止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可以做好以下措施:(1)加强管道巡线检查。管道巡线检查的方法在防止第三方损坏方面已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通过巡查,可以对燃气管线附属设施、周边第三方施工工地和临时占压建筑均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处理,为燃气管线的安全稳定运行提供有力保障。(2)加强第三方工程的施工监护,杜绝野蛮施工。市政工程施工以及其他施工作业容易造成燃气管道、设施的损坏,现已成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点。所以要对重点地段加强布控、对违章行为要早发现并及时制止。防止违章违规占压管道,避免盲目施工损坏燃气管道。(3)提高公众素质。大多数的第三方破坏不是故意造成的, 应归结于无知, 不但不知道地下管线的准确位置, 而且也搞不懂管线的各种地面标识及其一切有关管线的事情。通过公告、开展公众教育和媒体宣传等手段, 加强与毗邻管道居民地经常性沟通,可以大大减少第三方破坏事件的发生。
3.保证燃气工程质量。
燃气工程质量不过关,容易给今后管网运行留下隐患,造成供气管道事故,直接威胁广大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要严把工程质量管理,对全部工程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项目法人责任制,逐步从勘探、设计到施工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从而为优质、高效的工程质量提供保障,为管网安全运行提供扎实的基础。
(二)加强用户安全用气教育,强制推行安全防爆措施。
1.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
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对于有效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具有重要意义,燃气企业应加强同用户的联系,广泛深入地开展燃气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常识。具体做法如:利用电视媒体作为宣传途径,向客户普及燃气安全知识和消防知识;发放宣传材料,开办技术咨询服务,或者利用入户巡访、安全检查等时机进行燃气 有关知识的宣传。使用户了解必要的燃气管理法规,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及燃气事故的危害性,违章处理情况等。
2.加强入户安全检查。
燃气企业应定期进行入户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燃气设施有无安全隐患以及操作维护人员有无相关操作证件,确保不发生燃气安全事故。
深入贯彻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省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和省领导批示指示,通过企业自查、属地检查、行业抽查的办法,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排查各类设施设备安全情况,整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县冬季城乡燃气安全稳定供给。
二、排点
(一)排查燃气加气站、液化石油气瓶储站、灌装站、小区燃气管网等重要设施设备安全情况。加强对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瓶储站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检查安全风险辨识开展情况,安全风险防范规章制度分级管理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情况;居民区内建筑物占压、与其他地下管网交叉、安全距离不够等问题处理情况,第三方施工管控措施落实和违规施工、野蛮施工等问题治理情况;加强对压力容器、压力表等设备的检验检测,检查经常性检修维护情况。尤其要对容易产生冻涨、地质沉降等原因导致的燃气管线设施损害情况进行系统排查。
(二)排查燃气运输,液化石油气充装、销售、使用等环节安全情况。严格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运输行为的排查,检查运输车辆证照审核、遵章运行情况;加强对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的排查,禁止报废钢瓶、超期未检钢瓶充装使用;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瓶装液化气非居民用户进行排查,检查使用环境条件,操作人员必要的安全常识、基本技能及处置突发问题能力情况;联合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黑瓶”、“黑气”和游商小贩的打击力度,防止不合格燃气流向农村市场。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利用主流媒体、发放宣传单、进小区广播等方式普及燃气安全常识。
(三)积极配合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商场、学校、医院、养老院、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工作。重点对居民小区内瓶储站、楼内和地下管网安全运行进行排查;集中开展一次城区内供气小区入户排查工作,主要检查阀门、软管及两端接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燃具是否符合安全距离等情况。
(四)排查燃气企业事故应急预案、抢险力量等应急措施准备情况。主要对应急预案编制是否结合实际及时修改完善并组织经常性演习演练。检查燃气企业应急力量配备情况,保证有与企业性质相符的抢险队伍,配备有充足的物资器材,能够对事故险情快速反应、有效应对。检查企业应急机制建立情况,24小时值班制度是否建立等情况。
三、组织领导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全县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局长杨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局安全科科长李刚、县燃气管理中心主任杨廷文担任,成员由县燃气管理中心副职领导组成。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燃气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杨廷文兼任。
四、职责与分工
局安全科负责此次排查治理行动的协调工作;县燃气管理中心负责按此方案执行监督排查、总结等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中旬前,组织各燃气企业进行集中动员,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提出具体要求。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控燃气安全生产平稳运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扎实开展燃气安全生产领域和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严加落实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提高燃气设施设备,不断强化燃气用户安全防护能力及安全意识,消除隐患,进一步完善燃气安全相关体制,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实现燃气及壁挂炉安全使用、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宣传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各村、居委会、学校、幼儿园自查自检,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各相关单位对本区域内燃气及壁挂炉用户从2019年一月至2019年三月末进行三次排查,即每月排查一次。并粘贴燃气安检帖,安检贴每月贴一次,共三次,严禁一次多贴,同时各村、居委会做好燃气及壁挂炉安检台账,制定本单位安检计划,每周五将安检台账及照片复印上报宜居办。
三、检查内容
1、室内燃气管道穿过承重墙、地板、楼板的必须加钢管套,套管内管道不得有接头,套管与管道之间的间隙要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2、软管与管道、燃具的连接处要采用压紧螺帽(锁母)或管卡(喉箍)固定,软管上游与硬管的连接处要设阀门,橡胶软管不得穿墙或顶棚。
3、软管使用两年以上必须更换。
4、燃气灶要安装在有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的厨房内。
5、餐饮场所存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四、工作时限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1月1日—1月10日)。
各村、居委会针对所属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安检工作计划、做好档案管理、成立安检领导小组,上报宜居办。
2、自检自查阶段(1月11日—3月31日)。
各村、居委会组织燃气安全员对辖区内燃气用户开展百日攻坚战活动。全方位巡查、建立工作台账,形成攻坚清单、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领导。按照排查要求逐项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个消除隐患,实行消号处理制度。三月底前将开展排查整改情况自评自控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宜居办。
五、工作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燃气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公共安全的大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百日攻坚战行动,要把“安全第一”落实到每个环结,尽一切力量保障燃气安全平稳运行扫除监管盲区,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安全生产。进一步细化和落实燃气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堵塞监管漏洞。
2、强化落实,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建立严格的检查台账,不留死角和盲区。发现隐患必须跟踪到底,直至整改完毕。确保隐患和问题逐个清号,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隐患“死灰复燃”。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方案严格落实。制定了《xx区住房和建设局2016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以x住建【2016】x号文通知我区各施工企业,要求各施工企业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专门制定《深圳市xx区住房和建设局燃气行业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各瓶装燃气储备站、供应站、服务点严格实施。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1.“安全生产月”期间,共发出《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手册》160册,悬挂安全标语挂幅共85条,宣传挂图100幅,微信手机信息430条。2. 结合我区物业管理工作实际,通过短信、电话通知等方式,指导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利用小区宣传栏、黑板报网络等方式,做好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标准,严格落实我区物业管理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机制。3.要求各燃气企业紧密结合消防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夏季防火宣传教育培训。一是要紧密结合夏防工作特点,广泛开展以学习掌握防灭火常识、疏散逃生技能为主的宣传教育,规范安全用火用电行为。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编印一批消防宣传资料,发放到用户手中,切实提高用户的防火警惕性。三是开展针对夏季防火为主题的宣传活动。6月13日,我局参加东门文化广场举行“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并联合燃气企业,开展现场安全宣传、现场咨询服务等工作;6月7日,组织辖区内各燃气企业在深圳市燕山燕鹏石油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开展消防应急实兵演练;6月24日,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在桂园街道办事处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有奖竞猜、游戏体验、派发手册等方式提供居民的安全用气常识。
(三)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一是在这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局以防范重特大事故为中心,以严格依法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为手段,以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建筑起重机械伤害等事故为重点,于6月2日-6月23日,对我区48个建设规模较大的报建项目开展了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检查中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停工通知书1份,省动态扣分通知书2份。目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已严格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二是对辖区各瓶装燃气储备站、供应站、服务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辖区各瓶装燃气供应站、服务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通过企业自查、主管部门督查的方式,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监督现场整改和立即下发《燃气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维持xx区燃气行业的安全稳定形势。在要求企业自查自改基础上,我局采取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由xx区住房和建设局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彭龙副局长带队,燃气管理大队和xx区辖区各燃气企业为成员,对辖区内燃气企业消防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各燃气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防雷设备的检测和维护保养以及日常检查记录;检查了各燃气企业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检查了各燃气企业制定应急预案以及不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情况;四是检查了乱拉乱接的用电现象,加强对服务点电动车辆充电设备的管理;五是结合安全生产月,我局同各燃气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演练活动。三是开展物业管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6月,我局会同街道办事处,抽查了辖区10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以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日常安全检查等内容为重点,推进安全巡查规范化,建立季度执法检查制度,落实检查内容、检查对象、检查时间等;特别是指导各物管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和备案工作,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此次检查共开出一份《责令整改通知书》,并抄送区安监局、分管领导、街道办事处及市物业管理协会,提醒相关部门在职权范围内跟进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我局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
(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安全知识进工地活动。我局已将近期下发的安全管理法规、规范、通知及时传达给各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广泛宣传讲解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大力宣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以取得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二是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各施工单位已按要求组织一线作业人员认真学习,并观看相关警示教育片、结合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降低各类安全事故。并按要求在施工现场悬挂安全标语、挂幅共85条,各项目自制安全月板报44幅。三是开展观摩交流活动。组织监管中心施工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于6月2 日参加2016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暨现场观摩交流会。活动参观了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鹏瑞深圳湾壹号广场7#塔楼(南地块三期)”项目。通过这次活动,增强了监管中心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意识,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五)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一是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已按要求于“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通过演练,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识灾、辨灾、防灾、逃宰、避灾和自救、互救、共救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全区在建项目共开展演练45场。二是督促各燃气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一系列的燃气行业应急演练。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检查了各燃气企业制定应急预案以及不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情况;同各燃气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演练活动。
(六)加大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力度。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工人的安全教育、“平安卡”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明显的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全区在建项目共开展工人培训65场次。二是督促各燃气企业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应急知识和应急技能。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 全力推进建筑工地标准化建设。为全面提高建筑工地安全防护标准化水平,全力推行《深圳市建筑施工安全防护实体标准化指南图集》。我局已下发通知要求各施工企业加强安全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场视频监控系统,不断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实现信息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随着现代城镇整体建设的规模化发展,以及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天然燃气以其热能高、污染少、使用方便、快捷等优点逐步取代了传统燃料,成为城镇居民及公共用户的主要燃料。同时,天然气源供气管网的不断拓展, 燃气用户的急剧膨胀, 燃气输配系统设施的陈旧老化, 导致了城镇居民燃气正常运行出现失调。由于燃气管道气源输送自身的特点,气源输送管道系统及用户的燃气设施易发生漏气、火灾、爆炸或中毒事故,严重威胁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给检修维护工作带来了很大隐患,同时也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影响及危害。天然燃气的集约化利用程度日臻倍增,迫使人们对于燃气管道运输和安全输送建设有了更高的要求。
由于燃气管道输送气源具有开放性(铺设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隐蔽性(埋设地下)、危险性(燃气泄漏后极易造成事故)和长期性(使用时间长)的特点。因此,针对城镇各燃气输送环节容易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分析,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于确保供气安全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人结合多年的燃气管道输送设计管理工作经验,对城镇燃气气源管道输送涉及的安全问题因素总结如下:
1燃气管道输送气源的开放性和密集性,造成气源输送运行的管理带来安全隐患。
随着城镇现代化建设的集聚发展,居民对燃气的利用需求越来越广泛,导致了燃气管道输送工程建设的规划复杂。城镇道路和建筑改造工程的频繁施工,致使燃气输送管线设施被破坏挖断及损伤的现象时常发生,造成燃气泄漏安全事故,如果气源供气企业和相关部门缺乏科学性的燃气发展宏观规划, 供气管道结构布局建设不合理,必然严重影响广大居民对天然燃气的方便使用。
2燃气管道安装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燃气管道输送设备的质量问题及其自身缺陷给燃气运行留下了安全隐患。
在燃气管道安装施工过程中,如果施工质量监管人员对燃气管线安装施工的沟槽深度,防腐防蚀处理措施监管不到位,加上受客观技术条件的限制,在设计和制造燃气输送管道的过程中,管道输送材料自身存在的质量问题也给燃气输送造成了不可避免的安全隐患,
3燃气管道输送气源的持久性,天然燃气的自身特性造成的安全隐患因素。
气源输送的各种燃气管道在露天或地面覆盖下,由于受天气、地理条件的影响,因风化,侵蚀等自然原因造成的质量老化问题,加上地质地形结构复杂多变的客观影响,也会造成燃气泄露,环境污染等相关问题。同时,天然燃气自身存在的可挥发性,易燃性,毒性,更给城镇居民带来火灾、爆炸、或中毒等安全隐患。
4燃气用户缺乏必要的燃气基本知识和安全使用常识,致使燃气安全使用的可控性不高,盲目的改建私用燃气管道设施,给燃气管线安全运行及用气安全造成潜在的危害。
随着城镇居民居住条件的改善,居民对房屋装修的要求也越来越讲究,少数居民用户单纯追求装修效果美观,缺乏对燃气的基本知识和安全使用常识的了解,,擅自私改燃气供应管线设施,改变燃气使用性质,,不注意室内通风,将燃气管线密封在装饰墙内,有的甚至隐蔽在整体橱柜内,也没有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给燃气管线安全运行和用户的用气安全造成长期隐蔽的危害。一旦燃气泄漏,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后果。
另外,现代化城镇发展的迅猛,商业用气与民用气比例严重失调, 气源供气企业在追求利润的驱动下,盲目发展,一到用气高峰时期,造成严重的气源短缺和匮乏,有些用户则出现私自破坏燃气管线盗取盗用气源的不法现象,严重破坏了居民用户正常的燃气使用秩序。同时因停气或气压不稳等现象, 造成燃气供应管道设施损坏和燃气中毒等重大事故。
根据以往许多燃气运行安全事故的情况分析,结合现代化城镇建设的需要,特提出相关燃气运行对策如下:
1政府职能部门要严格把关城镇道路、建筑、地下管线施工的审批程序,必须充分认识到燃气管道上违章建筑的危害性,加大对燃气管道输送气源设施的管控力度。严防外界人为因素损坏燃气管道造成燃气泄漏安全事故的发生。
2进一步加强燃气管道安装施工质量的监管工作,确保燃气管道安装运行质量。完善监管程序,提高燃气管线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熟悉燃气设计安装规范标准。对燃气管道的设计、材料选择,沟槽开挖,防腐处理,管线焊接,管道铺设及竣工验收等要有一套完整的质量控制标准和要求,并且要责任到人,确保燃气管线达到国家燃气安装质量标准。
3做好燃气管道输送设施的定期检查维修和改建工作,城镇小区居民要切实提高防范意识,认真检查和使用燃气设备,不论燃气管道供应企业还是燃气用户都应使用符合国家质量安全规范的燃气输配设备和燃气器具, 并由有相应安装资质的企业和安装资格的人员进行安装调试; 同时还应对居民室内燃气设施及器具的安装质量进行定期检测,逐步对有隐患的燃气管线进行改造重建,这样既消除了燃气泄漏安全隐患,又能延长燃气管线的使用年限。
4专业监管人员和居民都要具备燃气安全使用基本常识,熟悉燃气管道输送设备周围的障碍物及地下各种设施的分布情况,明确局部范围内与燃气管道相连接的用户数量及用气量情况,根据现有用户情况及今后的发展规划,设置必要的阀门,安检设施,以便在发生紧急事故或维修时能够及时切断气源,避免带气操作,减少更大的安全事故。
5优化室内燃气输送管道,燃气管道的合理布置是燃气安全运行的重要保证。建筑专业设计人员在进行室内设计装修时,应严格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布置燃气管道,并适当考虑位置安装布局的合理性。确保燃气管道输送的畅通、通风等问题,做到既安全美观,又方便检查维修.这对安全使用、保障气源供应是十分必要的。
二、整治内容
1、液化气供应站点违规销售掺混二甲醚液化气的行为。目前,我市很多液化气供应站点违规灌装、运输、销售掺混二甲醚的液化气。由于二甲醚对液化气钢瓶橡胶圈具有较强的腐蚀作用,长期使用极易导致液化气钢瓶泄漏,引发燃气安全事故。
2、燃气供应站点违法设立、违规经营和违章操作的行为。按照《省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未取得燃气供应许可证,不得从事相关燃气经营活动;燃气供应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目前,我市有些液化气供应站点未经燃气主管部门许可非法设立;有些液化气供应站点供应许可证未按期年审,已经不具备合法燃气供应资格;燃气供应站点经营场所达不到城镇燃气设计规范,普遍存在违规使用充装超期报废钢瓶和违规倒气等现象。
3、个别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个别燃气经营企业虽然取得了燃气经营许可,但在经营过程中,不依法经营,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淡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燃气储存、输配、充装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现场管理混乱,从事安全管理、作业和抢险抢修人员,未按规定接受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安全管理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入户安检、燃气安全宣传不到位。
4、未经审批擅自建设和运行燃气供应设施的行为。按照《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应当符合燃气专项规划,并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按规定办理工程项目审核手续。个别企业未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开工建设CNG加气站;部分镇街社区违规安装使用天然气瓶组供应站、私自制造高压容器。
5、销售不带熄火保护装置及其他不符合标准的燃气燃烧器具的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无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禁止上市销售。目前,我市燃气灶具市场仍然存在大量不带熄火装置的燃气灶具,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6、城镇居民、工矿企业、学校食堂、宾馆、饭店等用户使用超期报废钢瓶的行为。
7、个别餐饮服务业户非法安装(使用)燃气气化设施的行为。
8、部分燃气用户因缺乏安全用气常识导致使用不当,引发安全隐患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
本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6月24日至6月30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电视台、新闻中心设立宣传专栏,连续播发、刊登《全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通告》;及时报道专项整治相关内容。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燃气安全心中留”主题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增强燃气安全防范意识。开展燃气安全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通过发放燃气安全使用明白纸,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注燃气安全的浓厚氛围。各镇街以及教体局、高教办、公用事业局要将《实施方案》和《通告》送达所有燃气经营企业、液化气供应站点和有关食堂餐饮服务业户,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当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个人,并要求认真自查整改。
2、自查整改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在镇街以及有关部门的督促指导下,由各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自查自纠。一是所有燃气供应站点要按照《市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建设标准》(见附件2)和《办理燃气供应许可工作流程和标准》(见附件3)的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并立即停止灌装、运输、销售掺混二甲醚液化石油气等行为;二是各燃气经营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三是相关企业和单位自行拆除未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而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燃气工程;四是燃气灶具经营业户停止销售无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五是停止使用超期未检或报废钢瓶,并到市煤气公司更换合格气瓶。各镇街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见附件5),对各自辖区内的相关企业、单位及个体工商业户的8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逐一检查落实,确保自查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市公用事业局要重点对非法安装及使用瓶组气化设施的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并为各镇街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提供技术指导;市教体局要重点对城区中小学餐厅食堂液化气使用自查情况进行督促整改;高教办要对大学园区高校食堂液化气使用自查情况进行督促整改。
在燃气供应站点自查整改工作中,要按照“整治规范一批”的要求,区别对待,分类督促,逐步规范。各镇街及有关部门对按照要求认真自查整改,并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发放燃气供应许可证,并作为市煤气公司的供应站点,统一由市煤气公司供应合格气源,规范经营。对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不到位的,各镇街及有关部门要依法予以关停取缔。自查整改结束后,各镇街及有关部门要将相关档案资料移交市政府督查室、市公用事业局。
3、集中整治阶段。(7月16日—7月25日)。由全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组成两个集中整治检查组,按照“关停取缔一批”的要求,分组分片进行集中整治(见附件4)。公用事业部门负责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的管理,对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达标的,要坚决取缔,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吊销燃气经营(供应)许可。城管执法部门要依法查处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擅自销售、代灌液化石油气的经营站点,未经审查批准建设城镇燃气设施的行为;严厉处罚向无供应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的行为。质监部门要对充装非自有产权液化石油气钢瓶及不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依法予以处罚。质监、工商部门要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储存、销售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等掺假使假行为;严厉打击制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等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对违规运输燃气的车辆予以依法查处。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对厂矿企业、宾馆、饭店、食堂、商贸单位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燃气设施及威胁公共安全的行为进行查处。公安部门对执法检查中拒不接受检查和行政处罚,甚至暴力抗法危及执法人员安全的,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在集中整治阶段,两个检查组要按照“关停取缔一批”的要求,对拒不整改和逾期整改不到位的燃气供应站点,坚决予以关停取缔。对燃气经营企业自查后仍不达标的,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后仍不达标的,停止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年审,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注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凡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燃气工程,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对仍在销售不带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具的,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4、巩固提高阶段。在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省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把“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须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建设”,作为燃气经营(供应)手续办理的前置条件,未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不得办理规划、建设、消防、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市公用事业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强化燃气安全源头管理;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强化燃气市场监管;各镇街要安排专人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复查,杜绝死灰复燃;市煤气公司要对下属供应站点加强日常管理,完善制度,规范运营,健全完善燃气市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督查室、住建委、公安局、消防大队、城管执法局、安监局、工商局、质监局、教体局、交运局、经信局、开发区园区管理局、公用事业局、新闻中心、电视台、高教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两个专项整治检查组,分别由市公用事业局刘伟副局长和市政府督查室一名副主任任组长,成员由公安局4人、消防大队2人、城管执法局4人、质监局(从事压力容器监管工作)2人、工商局2人、安监局2人、交运局2人和公用事业局6人组成。公用事业局负责安排执法车辆,制定专项整治计划,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由专项整治检查组向市政府写出专题汇报。各镇街也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组,认真做好本辖区的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在年初便召开全局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做了全年计划和部署,成立了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阶段整治内容、任务,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针对性的要求,确保整治工作成效。
二、开展集中整治
(一)进行专项检查
疫情期间,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1份。
(二)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销售)行为
对经营(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相关企业,要求其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未经批准,对任何单位和个人设置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点和销售点,设置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点、存放点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不得利用车辆、车库、网点房等场所存放、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
要求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和气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建立用户和气瓶充装档案,向用户提供合格气瓶并对气瓶充装安全负责;按规定定期对用户安全用气及燃气设施安全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全要求的气瓶,按规定予以检验或报废处理。
通过年初疫情期间的专项行动,强化了源头治理,排查治理了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隐患,进一步防范和遏制了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需进一步增添措施,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销售、使用全环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是目前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重点抓源头企业管理,对销售和使用环节缺乏有效监控和管理,部门之间安全生产权责不明晰、检查范围广,查处难度大。二是相关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尚不完善,制约了瓶装液化石油气全环节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
(二)宣传力度不足,宣传范围偏小。在整治工作中发现城乡结合部及乡镇居民,关于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使用常识宣传的力度和广度还不够。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城区液化石油气企业的管理。一是加强检查力度,对企业的生产安全设施进行检查,企业自查自纠为主,部门督查为辅,确保企业生产安全设施达标;二是规范企业充装行为,企业要自觉遵守气瓶充装有关的法律法规,严禁充装过期瓶、直口瓶和报废瓶,严禁向无证的网点和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切实履行安全供气职责;三是严格执行执证上岗制度,做到人证一致和人岗一致。
(二)规范供气网点售气行为。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评估现有网点的经营条件,燃气企业切实履行对供应站点的检查指导义务,严禁存放违规气瓶,严禁擅自进行倒残倒灌行为、严禁缺斤少两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