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汇总十篇

时间:2023-08-28 16:55:32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信用风险管理体系

篇(1)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构建

科学技术发展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其中互联网技术已经渗透至人们生活、工作当中,尤其是与金融领域的深度融合,形成了互联网金融。作为传统金融的延伸,互联网金融能够提供网络支付、信息处理等服务,具有成本低、效率高等优势。但事物两面性决定了互联网金融市场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更大的挑战,由于开放程度高,使得金融业务隐藏着信用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威胁着相关主体的合法利益。因此积极构建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中信用风险产生原因

(一)市场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对金融市场制定的法律法规主要倾向于传统金融市场,尚未出台新的法律制度,与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难以实现对金融市场的有效监督和控制。P2P、微信支付等金融业务处于无监管环境当中。在此过程中,如果出现纠纷,难以通过法律渠道得以解决。不仅如此,第三方支付、互联网基金等处于分散状态当中,没有形成整合效应。如余额宝作为阿里巴巴与天弘基金合作产品,相比较传统银行,信用水平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即便我国存款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并完善,但我们依旧无法保证余额宝会出现信用违约的情况。

(二)应对预设不到位

互联网金融一切交易都在网络环境中开展,受到网络自身开放性等特点的影响,极易受到黑客、病毒等方面的恶意攻击。不仅如此,互联网金融缺乏完善的身份验证、识别等保障,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如果互联网金融系统出现问题,市场中各种客户信息都将遭到泄露。受到当前我国技术发展水平落后的影响,应用于互联网金融市场中的所有软件都是进口的,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的保障,进一步增加了市场信用风险。

(三)缺少交易监督制度

信息不对称是当前互联网金融市场发展的主要问题。由于缺少对参与主体识别、信用记录等评估,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主体参与风险。而缺少完善的交易监督制度,使得第三方支付、P2P网贷平台等风险频发。通常情况下,第三方支付平台涉及到的资金具有复杂性,资金流向不够清晰,风险已经出现,参与主体才能够获知。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

(一)完善法律法规

要想从根本上避免市场信用风险,提升互联网金融可信度,需要对参与主体进行严格的审核与约束。而制度作为一种高效的外部保障手段,积极完善相关制度非常必要。如风险准备金制度,严格设置好准入机制等。同时加强对交易全过程的监督,尤其是滞留资金的监控,及时遏制风险的产生。针对互联网金融犯罪进行立法,严厉打击互联网诈骗等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形成和谐的金融市场秩序。目前,传统金融向互联网的延伸已经具备较为完善的监督体系,其风险更多的体现在金融业务方面。而互联网企业将业务转移到网络当中,使得其风险更加集中在业务层面上。对此我们应进行分开监督,以此来强化监督针对性。

(二)构建预警方案

根据互联网金融市场特点来看,构建高效、及时意外事件处理方案非常必要,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外部因素产生的消极影响。当出现问题时,预警体系能够在短时间做出响应,以此来降低金融市场信用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另外,随着科学技术不断发展,还需要加大对数据加密技术的研究力度,为金融市场交易全过程保驾护航,以此来保证交易信息的安全、可靠性。网络安全技术发展作为降低金融市场风险的关键,只有真正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才能够从根本上提升互联网金融安全。

(三)创新风险管理方法

目前,互联网金融市场还无法依靠“无形的手”进行自我调节,需要国家相关部门的引导和支持。因此相关部门要构建与之配套征信系统,广泛收集平台重要信息,并将信息传输到数据库当中,进行统一管理。对于互联网企业信息要做到定期更新,向社会公开企业的信用情况,形成内部与外部双重监督格局。创建投诉平台,接受客户的投诉,实时掌握市场信用状况。采取这种方式,能够最大限度上消除信息不对称性带来的风险。另外,我们还可以利用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对互联网金融信息进行甄选,整合数据库信息,通过上述创新性管理方法,能够做到防患于未然的同时,还能够向参与主体普及信用风险防范的重要性,从思想与行动两个层面完善。

三、结束语

根据上文所述,我国互联网金融尚处于发展阶段,缺少完善、且具体的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支持和帮助,隐藏着信用风险。一旦出现违约等问题,将会对消费者财产造成一定损失,不利于我国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应立足于当前市场现状,坚持合理原则,加强对法律制度的完善,创新更多风险管理方法,提高金融企业信息透明度,拓展投诉渠道,减少信用风险的出现,从而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1]陈秀梅.论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J].宏观经济研究,2014

篇(2)

科学技术发展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其中互联网技术已经渗透至人们生活、工作当中,尤其是与金融领域的深度融合,形成了互联网金融。作为传统金融的延伸,互联网金融能够提供网络支付、信息处理等服务,具有成本低、效率高等优势。但事物两面性决定了互联网金融市场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更大的挑战,由于开放程度高,使得金融业务隐藏着信用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威胁着相关主体的合法利益。因此积极构建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中信用风险产生原因

(一)市场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对金融市场制定的法律法规主要倾向于传统金融市场,尚未出台新的法律制度,与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难以实现对金融市场的有效监督和控制。P2P、微信支付等金融业务处于无监管环境当中。在此过程中,如果出现纠纷,难以通过法律渠道得以解决。不仅如此,第三方支付、互联网基金等处于分散状态当中,没有形成整合效应。如余额宝作为阿里巴巴与天弘基金合作产品,相比较传统银行,信用水平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即便我国存款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并完善,但我们依旧无法保证余额宝会出现信用违约的情况。

(二)应对预设不到位

互联网金融一切交易都在网络环境中开展,受到网络自身开放性等特点的影响,极易受到黑客、病毒等方面的恶意攻击。不仅如此,互联网金融缺乏完善的身份验证、识别等保障,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如果互联网金融系统出现问题,市场中各种客户信息都将遭到泄露。受到当前我国技术发展水平落后的影响,应用于互联网金融市场中的所有软件都是进口的,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的保障,进一步增加了市场信用风险。

(三)缺少交易监督制度

信息不对称是当前互联网金融市场发展的主要问题。由于缺少对参与主体识别、信用记录等评估,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主体参与风险。而缺少完善的交易监督制度,使得第三方支付、P2P网贷平台等风险频发。通常情况下,第三方支付平台涉及到的资金具有复杂性,资金流向不够清晰,风险已经出现,参与主体才能够获知。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

(一)完善法律法规

要想从根本上避免市场信用风险,提升互联网金融可信度,需要对参与主体进行严格的审核与约束。而制度作为一种高效的外部保障手段,积极完善相关制度非常必要。如风险准备金制度,严格设置好准入机制等。同时加强对交易全过程的监督,尤其是滞留资金的监控,及时遏制风险的产生。针对互联网金融犯罪进行立法,严厉打击互联网诈骗等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形成和谐的金融市场秩序。目前,传统金融向互联网的延伸已经具备较为完善的监督体系,其风险更多的体现在金融业务方面。而互联网企业将业务转移到网络当中,使得其风险更加集中在业务层面上。对此我们应进行分开监督,以此来强化监督针对性。

(二)构建预警方案

根据互联网金融市场特点来看,构建高效、及时意外事件处理方案非常必要,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外部因素产生的消极影响。当出现问题时,预警体系能够在短时间做出响应,以此来降低金融市场信用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另外,随着科学技术不断发展,还需要加大对数据加密技术的研究力度,为金融市场交易全过程保驾护航,以此来保证交易信息的安全、可靠性。网络安全技术发展作为降低金融市场风险的关键,只有真正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才能够从根本上提升互联网金融安全。

(三)创新风险管理方法

目前,互联网金融市场还无法依靠“无形的手”进行自我调节,需要国家相关部门的引导和支持。因此相关部门要构建与之配套征信系统,广泛收集平台重要信息,并将信息传输到数据库当中,进行统一管理。对于互联网企业信息要做到定期更新,向社会公开企业的信用情况,形成内部与外部双重监督格局。创建投诉平台,接受客户的投诉,实时掌握市场信用状况。采取这种方式,能够最大限度上消除信息不对称性带来的风险。另外,我们还可以利用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对互联网金融信息进行甄选,整合数据库信息,通过上述创新性管理方法,能够做到防患于未然的同时,还能够向参与主体普及信用风险防范的重要性,从思想与行动两个层面完善。

三、结束语

根据上文所述,我国互联网金融尚处于发展阶段,缺少完善、且具体的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支持和帮助,隐藏着信用风险。一旦出现违约等问题,将会对消费者财产造成一定损失,不利于我国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应立足于当前市场现状,坚持合理原则,加强对法律制度的完善,创新更多风险管理方法,提高金融企业信息透明度,拓展投诉渠道,减少信用风险的出现,从而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篇(3)

针对互联网金融平台自身的性质而言,其具有高度的开放性、自由性和关联性,在这种极为自由的互联网平台中,金融体系会受到不同类型信用问题的干扰和波及,所以对互联网金融市场存在的信用风险进行大力整顿和管理,以此来降低信用风险的出现几率,减少心信用缺失事件的发生率,从而为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发展和经营创造一个更为合理和科学的金融信用环境。基于此,下面本文围绕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存在的信用风险以及构建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具体策略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产生的原因 

在当今互联网金融模式逐渐普及的背景下,关于互联网金融平台中的信用风险也逐渐显露出来。在作为新兴金融方式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中,其作为区别于传统金融市场的一种新兴模式,伴随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扩张和成熟,在互联网金融体系中的参与主体数量和种类也在不断增加和扩展,表现出强劲的竞争力和生命力。那么在这样缤纷复杂的互联网金融世界里,各个主体之间存在着信用等级方面的差异,伴随交易业务数量的提升,衍生的信用事件也在随之增加,这就会大大增加互联网金融平台内部的信用风险,甚至会演变成金融信用危机[1]。 

(一)互联网金融企业经营的信贷行为不存在实物抵押和担保 

由于建立在互联网平台上的金融交易方式为虚拟货币交易形式,在抵押物方面来说不具备以实物进行抵押的条件和平台,因此会在金融业务的交易后期出现担保物价值不足以达到贷款标准,从而为互联网金融企业带来很大的违约风险。 

(二)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征信体系不完善 

针对征信体系来说,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信贷业务主要是面对个人小额贷款客户,由于信贷对象数量多且繁杂,会造成对贷款对象的信用评估工作冗长且效率低下,同时科学性也有待提升。那么这种不规范的征信体系会使得互联网金融企业难以准确评价信贷客户的具体信用指标,容易发生互联网金融企业亏损、贷款中断且流失的现象。 

(三)信贷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信用道德感”缺失 

在互联网平台中,由于个人信用贷款的需求更为强烈,客户类型繁多,因此面对借款人的具体信息方面,互联网金融企业难免会发生客户信贷业务信息不对称的行为,这便大大提升了互联网金融市场整体的信用风险系数,不利于更加完善和全面的掌握信贷信息[2]。 

二、当前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管理制度的缺失 

1.目前我国未出台关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适用法律 

在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全新的金融行业金融交易方式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之中,尽管得到了越来越多人们的应用,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说,我国并没有专门出台关于互联网金融市场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因此这种法律制度的缺失会造成互联网金融市场的规范性较低,同时也使得互联网金融手段比如P2P贷款、众筹等金融业务自身的法律遵循程度也较低,没有真正的生存于法律接受、容纳和法律允许的范畴之内,从而存在很大的信用风险,也非常不利于对互联网金融市场进行系统化的信用风险管理[3]。 

2.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监督主体处于“真空”状态 

在大量互联网金融企业诞生的背景下,各个企业存在于互联网平台中,在实际生活中并未在工商部门进行实际的注册和认定,那么对不同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上来说,便无法具体的制定相关的信用管理制度。并且很多互联网金融企业也并未给自己构建较为完善和适用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和相关机制,造成企业内部对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并不重视,管理制度和体系较为缺失。 

(二)互联网金融市场交易过程监控力度薄弱 

1.对参与主体没有制定合规的有效审查和验证 

在广为复杂和开放的互联网金融体系中,面对不同起点和规模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而言是具备高度容纳性的,但也正是由于这种高度容纳性造成了互联网金融市场并未对各个互联网金融企业制定较为合理和完善的审查机制和有效验证机制。由于缺少更为适用的参与主体验证体系和审核体系,会造成金融业务交易的过程中,出现参与主体的故意损害行为,比如通过销毁当前的网络链接和IP地址,让其他参与主体遭受到财务和信用双重方面的损失。这种行为和现象的出现,大大挑战了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信用管理工作,为信用管理工作带来了系数较高的难题。 

2.缺少对互联网金融市场流通的金融资金的有效跟踪 

在当前的互联网金融市场中,针对金融交易发生过程的相关跟踪机制并未彻底的落实下去,那么这种对金融资金的跟踪工作无法开展会造成贷款款项的缺失和多次流转,从而造成金融流程的隐蔽性过强,容易发生信贷业务的舞弊事件,从而造成信用危机。 

(三)缺乏科学合理的信用风险控制手段 

1.未与我国中央金融征信系统相连接 

在当前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中,适用的征信机制过于单一,并且构建的征信系统也并未与国家中央金融征信系统相连接,表现出很大程度的单薄性特点。这种过于单薄和独立的征信机制,会使得互联网金融市场缺乏固定和流通的征信标准,不利于各个金融业务的统一开展。同时对各项客户的信用评级标准不一,没有一个更具威严性和科学性的衡量标准,从而造成了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信用风险问题[4]。 2.面对互联网平台的海量信息,信用风险控制手段应接不暇 

在当前互联网金融市场上的信用风险管理手段中,主要应用的便是宏观调控和微观调整方式,利用事中管理的形式进行风险管理。但是伴随互联网平台的逐渐成熟和完善,互联网金融平台上包含的各项信息越来越多,相关金融业务也越来越复杂。所以面对互联网金融市场上海量的金融信息,在传统事中风险管理的手段上已经无法满足现代化金融业务的发展需要。当前这种过于单一和单向的风险控制手段难免会造成信息过剩,收到的干扰也越来越多,大大降低了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效率。 

三、构建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策略 

(一)完善现有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制度 

1.加快健全相关法律进程,逐步完善互联网金融市场适用法律体系 

为了构建更为规范和健全的互联网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需要利用更为全面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来有效引导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开展和进行。基于此,我国相关法律部门要切实针对当前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实际发展状况,把握市场的发展规律,构建更符合互联网金融市场发展脚步的相关法律体系和法律程序,提升互联网平台电子货币交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构建金融业务往来的法律标准,从而降低互联网金融市场中金融犯罪的几率。 

2.针对参与主体个性特征,构建明确分工的监管框架 

为了在整体方向上有效引导互联网金融市场的良好发展,针对互联网金融主体来说,需要进一步明确金融市场上的参与主体角色,将各个参与主体的责任和职能明确区分开来,才能有效引导互联网金融市场监管体系的形成,从而构建更为合理的监管框架[5]。 

(二)提升对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力度 

面对不断扩张的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要想改善风险四伏的现状,需要构建更为完善和全面的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加大对信用风险管理的力度。首先要形成职能性更强、监管性更深入的监督部门,落实监督者的角色,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相关业务进行实时性的监督和把控;其次要发挥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的管控功能,有效制定行业发展标准,规范相关金融业务的开展,促进互联网金融新产品更加适用市场的发展,同时也达到科学规避信用风险和缓冲风险的效果。 

综上所述,针对互联网金融平台自身的性质而言,其具有高度的开放性、自由性和关联性,在这种极为自由的互联网平台中,金融体系会受到不同类型信用问题的干扰和波及。因此本文以上通过进一步提出有效解决和防范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存在的信用风险,目的是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实现良好发展,提升互联网金融平台信息的严密性,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现有的信用风险水平降低到最低水平。通过对互联网金融市场存在的信用风险进行大力整顿和管理,以此来降低信用风险的出现几率,减少心信用缺失事件的发生率,从而为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发展和经营创造一个更为合理和科学的金融信用环境。 

参考文献: 

篇(4)

信用风险又称信誉风险或保证风险,是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最重要 的风险,指借款人 、债券发行人或金融交易一方由于各种 原因不能履约致使金融机构、投资人或交易对方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从狭义上讲,指借款人到期不能或不愿履行还本付息协议,致使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它实际上是一种违约风险 。从广义上讲 ,信用风险是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对银行信用的影响,使银行等金融机构经营的实 际收益结果与预期目标发生背离 ,从而导致金融机构在经营活动 中遭受损失或获取额外收益的可能程度。

信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取得了一定的进步, 但信用风险管理依然存在很多问题。

一、 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现状

( 一) 风险管理文化落后,信用风险意识不强。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主流模式是按照风险类别由银行内部不同的部门进行管理,因而存在无法集中有效地管理风险, 准确地反映风险、及时地应对风险的缺点,且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尚未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全过程。

( 二) 信用风险组织管理体系不完善。

我国商业银行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界限不清、职责不明的现象普遍存在。风险管理部门独立性原则在工作中体现不够 , 易受外界干扰从而难以保证贷款审查和审批的客观公正。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的绩效考核体系不科学。收益与风险不挂钩,导致出现忽视信贷风险、片面追求高效益的短期行为。

( 三) 信用风险管理方法落后 , 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存在问题 我国商业银行在进行信用风险管理时过分依赖定性分析和管理者主观经验判断。这些传统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存在着固有的局限性,已不适应当前风险管理发展的需要。其次, 风险计量所需的数据不充分、不完整, 从而无法建立先进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型,无法把先进信用风险管理技术运用到银行实际的信用风险管理当中去。

( 四) 社会信用体制不健全,企业评级情况难以真实反映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良好的社会信用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前提。我国目前缺乏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 社会上普遍缺乏信用意识及信用道德规范。在这种环境下, 企业风险就得不到真实反映以致于信用评级的结果与企业的实际风险等级并不匹配, 不能真正反映企业目前的真实经营状况。

( 五) 外部监管体制不完善, 外部监督乏力。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最重要的监管机构为银监局, 但其监管职责的发挥还有待提高, 主要表现为监管体系缺乏系统性、连续性,无法对银行形成持久的监督。具体而言我国银监局主要注重事后监管而不注意日常经营活动监管,其更注重合规性而缺乏监管的主动性, 缺少有效的创新机制。再者, 其对金融衍生品等金融创新的监管力度不够, 无法准确判断出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 也无法采取有效的预警措施。

二、改进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管理途径

(一)培育健全的贷款信用风险理念。

让各级信贷业务经营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信贷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贷款信用风险与个人利益的直接统一。 同时,我国应树立先进的银行风险管理观念。一要适应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变化,逐步建立董事会管理下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二要在风险管理的执行层面, 要改变行政管理模式,逐步实现风险管理横向延伸、纵向管理,在矩阵式管理的基础上实现管理过程的扁平化。三要改变以往商业银行内部条条框框的管理模式,实现以业务流程为中心的管理体制,并不断摸索以战略业务体为中心的风险管理体制。此外,商业银行还应逐步实现在业务部门设立单独的风险管理部门 ,通过它在各部门之间传递和执行风险管理政策,从业务风险产生的源头进行有效控制。

(二)优化贷款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强化风险揭示。

在采用信用评分方法等传统模型计量信用风险、强化贷款分类管理的同时 ,我国商业银行应结合自身特点 ,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运用现代信用风险管理方法来度量和监控信用风险,并对有关的现代信用风险管理模型进行结合自身实际的改进,或 “ 量体裁衣式”地开发新的信用风险度量模型,使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度量和控制工作适应金融业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 。

(三)建立全面的贷款信用风险管理体系。

1、组建全面风险管理部门 ,健全贷款信用风险管理组织体制

2、健全贷款信用风险管理制约机制 ,提高风险化解效果一方面要强化贷款的审贷部门分离 ,实现横向制约。另一方面通过完善信贷授权和转授权制度、强化非同一经营层次运作系统之间的制约关系,构成纵横交错 、上下贯通 、多环节、 全方位 、立体式信贷制约网络 。二是建立重大授信风险联动处理机制。对于日常管理中发 现的重大授信风险,经营单位与总行管理部门实现上下联动 , 强力化解风险 。三是建立全面的贷款信用风险监控管理制度。商业银行应将现有信贷业务各环节管理办法进行整合 ,上升到风险管理的层次 ,制定《信贷风险监控管理办法》, 为保证全过程的信贷风险监控体系的有效构建 ,该办法至少应包含以下方面 : 授信客户准入的监控 ;贷后管理的交叉监控 ,区别对象 , 实施分类监控;建立动态的风险监控机制 ,尽快实施片区监控制度 ;加强现场监控的力度 ;继续完善后评价监控制度;在监控中防范和化解授信风险 。四是设计与贷款信用风险管理工作相匹配的新的风险管理流程。信用风险管理不仅取决于商业银行的内部评级体系建立 完善与否 ,而且还要求改革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流程和组织架构 ,否则信用风险管理方法就不会发挥应有的效果 。

(四)完善信贷风险分析系统和信贷质量评估体系,细化信贷资产分类管理随着商业银行机构的扩张 ,管理幅度的扩大 ,必然要求对贷款信用风险管理的档案管理 、 数据分析提出更高的要求 。 商业银行应通过专业机构提供支持 ,结合自身特点,不断丰富和完善基础数据库 ,并在此基础上开发新的档案管理系统和新的贷款信用风险管理计量、分析、评估 、处置系统。存储客户基本信息、财务信息、经营管理信息、信誉记录、账户交易记录 、合同信息的客户数据库 ,存储宏观经济 、产业经济 、 金融市场等信息的环境信息数据库 ,存储自身资产品种 、数量 、 质量 、分布的数据库 。同时 ,利用先进的OCR、识别术(即光学字符识别技术 ) ,从信贷档案实物的影像输入、影像前处理、 文 字特征抽取 、比对识别 、最后经人工校正到结果输出,实现信贷档案实物的电子化管理 。该系统可为后台管理人员提供尽可能完整 、及时 、准确 、全面的信贷档案资料 ,达到随时远程调阅档案的目的 , 从而极大地节约了现场 检查的人力 、 物力资源 , 提高工作效率 。

(五) 建立信贷风险信息和共享制度 ,规范信息沟通行为 商业银行应制订相应的《信贷风险信息管理规定》,该规定应至少包含以下方面:一是明确管理部门和各经营单 位的信息职责 ;二 是建立信贷风险监测中心 ,该中心主要负责宏观经济因素 、行业和区域等宏观层面上的风险监测和预警工作 ,具体包括 :风险信息的收集和传递 、风险分析 、 风险处置以及后评价等 。该中心应定期 相关的风险预警报告 ,指导全行信贷工作的正确开展 ;三 是从经营单位到总行评审部门,到贷后管理部门,再到不良资产管理部门等均应加强交流沟通 ,以达到业务线条涉及的各个环节均能全面掌握客户和授信风险状况,各自根据需要确定风险管理重点;四是建立风险信息库或风险案例库 ,为各级人员提供参考 ,或从中总结经验 、吸取教训 ;五是明确在信息过程中不作为或无效作为的惩罚措施 ,以强化各主体的主动意识 。

(六)完善贷款信用风险管理考核制度 ,加大考核力度。

树立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信贷经营管理思想,信贷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激励和控制。首先 ,应制定全过程的 信贷风险管理考核制度 ,或尽快出台授信风险问责制度,实行授信业务终身责任制 ,对授信业务发生到结束的各个环节的风险管理质量进行考核 。 其次 ,在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的同时 ,应强化激励机制,以充分发挥信贷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

参考文献 :

篇(5)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4-0139-02

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中心,其兴盛衰败可以影响社会的方方面面。商业银行对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的责任特别重大,其经营好坏对整个经济有着最为直接的影响,一旦倒闭,不仅自身是直接受害者,而且社会公众将丧失存款、丧失信心,企业营运资金链断裂,经济发展受到严重破坏。因此,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1 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在发展战略的取向上走的是一条片面追求速度和规模、忽视质量和效益的粗放式经营道路。风险意识淡薄、内控机制不力,在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业务品种不断增多的同时,不良资产数量也在日益增多,信用风险迅速膨胀、严重影响了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和生存能力。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已逐步建立起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但是与国际性银行相比,在数据的采集、加工、度量方法的运用上都存在着相当的差距,尤其是风险的定量管理还很落后。与拥有成熟金融体系国家的商业银行相比较,我国商业银行在信用风险管理的理念、技术、体制等方面都存在着不足之处,具体如下。

1.1 尚未形成正确的信用风险管理文化

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漠视风险的思维定式以及行为惯性的影响,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依法经营意识比较薄弱,多数工作人员对信用风险管理的认识不够充分,信用风险管理理念陈旧,已不能适应新时期业务的高速发展及风险环境复杂的需要。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文化的缺失最突出的表现为:对银行业发展与信用风险管理的关系认识不够充分和对银行发展的眼前利益与长远目标的协调认识不够充分。

1.2 风险管理技术落后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尚未建立起有关信用资产的历史数据库,存在数据瓶颈制约,且缺乏对信用风险进行量化的分析能力,在短期内还无法建构出科学的风险评估系统;在信用风险管理方面表现出传统的风险管理模式的特征,即重视信贷质量的定性分析,主观性较强,重视贷款去向的合理性、贷款运行的安全性等方面的分析,但在量化分析方面的手段欠缺,在信用风险识别、与监测等方面的客观性、科学性不够突出。与国际上先进银行相比,在大量运用数理统计模型、金融工程等先进方法方面,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方法显得相当落后。

1.3 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

信息不完全不仅是指人们由于认识能力 的限制,不可能知道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发生任何情况,而且是指市场经济本身不能够生产出足够的信息并有效地配置它们。信息不对称是指行为人之间的这种信息占有的不同,其具体表现为“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尽管这两种情况都是商业银行不愿看到的,但都会显著地降低我国商业银行的运作效率,对其造成一系列的不利影响,并可能导致金融风险。

1.4 内部评级不完善,风险揭示不充分

内部评级法对风险的敏感度较高,有效地降低资本要求,提高银行的竞争力。选择内部评级法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加强信用风险管理,以进行国际竞争的必然选择。然而我国各商业银行的内部评级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是我国商业银行开展客户评级的时间较短,采用的是简单的打分法,数据资料的缺乏使得评级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在评级过程中,商业银行只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未对贷款进行评级,且其评级结果仅用于银行内部授信额度的确定,并未对外公开,这就使得评级结果的准确性难以判断。二是与先进的国际银行相比,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的内部评级不论是在评级方法、评级结果的检验,还是在评级组织结构、基础数据库等方面都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从而极大地限制了内部评级在揭示和控制风险方面的作用。

1.5 政府监管力度仍有待加强

当前,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在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方式上正在由以合规性监管为主转向以风险性监管为主的方式,在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开展这项工作的时间较短,经验也不足,目前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工作仍然停留在表层阶段;我国的宏观经济制度的不完善,使得金融、投资、财政和社会保障制度存在较多不合理的地方,从而加大了信贷风险产生的可能性;我国现阶段缺乏关于社会信用方面的立法规范,使各经济行为主体在社会信用方面缺乏必要的法律约束,导致他们的信用观念淡薄,助长了道德风险的扩散,由此加大了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

2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2.1 健全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目前还沿用原有计划经济体制模式下的总分行制,按行政区设立分支机构,机构下设立风险管理部门,造成了管理层次多、对市场信号反应慢、风险管理的独立性差的局面。对此,应调整银行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适应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变化,逐步建立起董事会管理下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改变行政管理模式,实现风险管理横向延伸纵向管理。

2.2 建立内部评级机制,规避客户信贷违约风险

首先,学习借鉴IRB法,逐步向实施新资本协议和内部评级法迈进。从发展角度看,实施新资本协议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政府应鼓励国内商业银行提前做好准备。尽管IRB法只是新资本协议提出的一种资本监管方式,但它源于西方银行长期发展的经验总结,凝聚了大量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技术。我国商业银行应持续跟踪、学习和借鉴IRB法的实质内容,以此充实管理手段,增强风险内控能力,并应尽早建立能够应用于实际管理的内部评级体系,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和完善。

其次,联合各方力量,不断健全完善银行内部评级机制。由于评级系统建设需要较大的人力物力投入和数据支持,可以由中央银行或银监会牵头,以国内中型商业银行为主体,专门负责联合开发内部评级系统。在将各银行业务数据进行集中整合后,运用统一的方法论和分析标准,建立内部评级模型。欧洲银行的经验证明,这种方法可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大幅度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开发周期,非常适合于中小银行实施内部评级法或建立符合监管规定的计量分析系统。

2.3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信用风险测量模型

首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银行要加大信息收集的人力、物力,配备专门的力量进行信息的收集、加工和管理工作,并加强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交换,确保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同时,要建立可靠的贷款风险信息系统,由环境监测信息系统、客户信息系统和信贷风险监控信息系统等部分组成。其中环境监测信息系统包括宏观经济环境信息、区域经济和产业结构信息、同业竞争市场信息;客户信息系统包括客户财务信息、账户信息、与客户相关的其他信息;信贷风险监控信息系统包括信贷违规性信息、财务指标异常变化信息、不良贷款信息、客户监管信息。

其次,构建信用风险测量模型,建立全面风险管理预警系统。银行要在确定企业承贷能力分析指标、企业现金流量指标、企业盈利能力分析、贷款客户综合贡献度测评分析等指标的基础上,构建信用风险测量模型,对贷款客户评定授信等级,并据以进行贷款投放和管理决策。同时,按照新资本协议有关PD和LGD的要求,银行必须要建立全面风险管理预警系统,只有在认真分析研究各种风险信息数据的基础上,才能正确地判断风险大小、正确发出预警信息并及时地采取对应措施,有效地防范风险。

2.4 加强对操作风险的识别和评估

目前我国银行业难以按照新资本协议的要求对业务类型进行细分,只能采用最简单的基本指标法计算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这既不符合新协议中“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系统的规范与复杂程度应该与其风险状况相称”的原则,也不利于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提高。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加强对高级计量法的研究,争取尽快达到符合标准法的要求,努力提高操作风险计量能力,以加快全面风险管理预警系统的建设进程。

2.5 合理进行金融创新

为推动商业银行的战略转型,改变以传统利差为主的盈利模式,银监会曾要求大中型银行力争通过5-10年的努力,中间业务收入占比由现在的17%达到40%~50%。对此,商业银行正在积极进行多方金融创新,表外业务收入不断增长,取代传统的存贷利差成为拉动商业银行业绩的主要因素,但不能忽略其相对于传统贷款具有更大的风险。在无法较为准确估测市场风险,或对市场风险不具备相应防范能力的时候,盲目草率的进行金融创新会将使商业银行暴露于极大地风险之中。但这并不意味着由于市场存在风险,商业银行就不能从事金融创新。雷曼兄弟破产为中国的银行提了个醒,即要把握好创新和风险控制的平衡关系。一方面创新是推动金融业发展的动力之源,不能因噎废食。另一方面一定要跟银行本身的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想匹配。在控制和管理风险的同时实现盈利和发展。

2.6 加强金融监管

当前我国一些银行正在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美国的次贷危机警示中国银行业在大力进行金融创新的同时必须加强金融监管。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交易平台的扩展,金融交易不再仅限于某一国家或某一经济体内,交易时间已由原有的场内固定时间拓展到全天候24小时交易模式,任何一国的金融市场出现异动都会对其他国家的金融市场甚至是实体经济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而银行机构作为一国金融体系的枢纽,是首当其冲的主要被影响对象。银行机构应充分评估金融全球化影响的深度和联动效应,对金融创新的应用和推广做辩证分析。而对银监会来讲,则要更加稳妥的处理好监管与创新的关系,积极引导和扎实推进银行业金融创新,同时注意防范创新风险,坚持风险可控、成本核算、信息充分披露的监管理念。

在混业经营条件下,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再次将监管的全球性协调提到重要位置,应采取更积极措施,加强金融监管的全球协调。同时在当前金融分业监管体制下,国内几大监管机构间应建立较好的协调机制。完善对有问题银行的处置制度和程序,提高处置效率。银行风险很容易蔓延,为高效解决有问题银行的风险,监管机构应该拥有一套完备灵活的程序,有权利和能力迅速的处置有问题银行,实现危机银行低成本和高效率的市场重组和退出。

2.7 关注房地产信贷风险

从美国次贷危机来看,房价的快速上涨往往掩盖大量的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当前我国部分房地产企业出现了销售额负增长的情况,因而我国银行面临的房地产信贷风险也不容忽视。由于多数房地产企业的资金主要来源银行贷款,一旦资金链断裂,势必会影响到贷款的归还。此外,由于很多大中城市的房价出现下跌现象,很多住房贷款将面临违约问题,预计将出现大量不良贷款和坏账。因此,各商业银行必须进一步关注我国房地产市场走势,重新检讨现行的住房开发贷款和按揭贷款管理制度,最大限度的估计房地产泡沫破裂引发大规模不良贷款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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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信用意识未形成,信用需求不强烈

由于计划经济的惯性,使得人们普遍缺乏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观念,信用文化尚未形成,信用资产价值被低估,信用要素报酬未充分实现,导致对信用产品的需求减少。诚信的普遍缺失,一是因为诚信的成本过低和利润过低,诚信的低成本使他们不关心诚信,诚信的低利润使他们不屑于诚信,由此不难理解企业对“诚信”二字的态度;二是部分经营者法律意识差,知假买假、知假进假,给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提供了生存的环境

(二)缺乏有效的法律、制度的保护与制约

社会信用管理服务要求数据公开化、透明化,不可避免地涉及到消费者个人的隐私权和企业商业机密,都要通过法律或法规的形式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如从事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成本低、见效快、利润大、风险小,执法部门对此类问题无法根治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法规不健全,缺乏一致性或相互街接不够,造成执法不到位和处理差异太大。一般的假冒案件达不到刑事追究的立案标准,无法严厉打击非法行为。另外,由于失信的惩罚机制不健全,造成行政执法力度不够,严重影响了执法职能的有效发挥。从已公布的许多案件的处理结果来看,对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员明显处罚不力,其结果是处罚根本起不到应有的警示作用。

(三)企业的信用支撑体系发育不到位,缺乏诚信操作的平台

缺乏诚信操作的平台,它的苍白无力也就在所难免。资信调查体系发育程度低和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发育不健全造成信用中介服务的市场化程度很低。虽然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已经起步,如国家建立了中国市场信用网,在全国多座城市建立了企业的信用档案数据库,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了数据中心,开通了银行信贷咨询管理系统,但这些工作还远远不够,特别是对中小企业的征信工作还没有完全开展。商业化企业征信体系的发育程度还相当低,权威性的信用评级机构缺乏且征信数据的市场价格偏高,再加上政府主管部门对其刚性约束的手段不多、收集和协调征信数据的技术手段落后等现实情况,信用数据封锁情况突出,使企业的资信调查具有较大主观性和片面性,这些都压抑了对信用信息数据产品的需求。

(四)企业内部普遍缺乏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

通过分析可以看到,造成我国企业信用危机的原因包括企业外部环境和企业内部管理两方面。其中,企业内部管理方面为主要因素。客户的信用风险是客户不良的信用对应收账款产生的风险。目前企业授予客户的信用是在主观决策控制下运作的,缺乏有效的信用决策系统;企业没有统一的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和客户授信制度,企业对客户的信用档案不完整,信用决策和信用控制缺乏有效的信息支持。由于企业盲目地提供信用政策,从而导致应收账款风险的产生。目前,很多企业的主管对信用管理工作有片面理解,认为信用管理工作只是收收账,无需更多的专业知识。因此,大部分企业内部没有设立信用管理的机构,没有建立完整的信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不重视先进信用风险防范技术的应用。大部分企业没有配备专职的信用管理人员,即使是配备了从事信用管理的人员,也因缺乏专门的信用管理训练和职业素质培训,无法就信用管理所需资源向企业的主管做出规划并进行说明。从而造成因授信不当导致合约不能履行以及违约现象频繁发生。同时,由于信用数据的市场开放度低,缺乏目标企业的正常获取和检索途径,造成企业对合作客户的信用状况缺乏了解,使许多企业受骗上当,导致经济纠纷大量出现。

二、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途径探讨

(一)明确政府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职能

信用恶化和政府行为有密切联系,因而治理的基本原则应是政府以外在制度的建设促进内在制度的演化,利用其超经济的强制力量来主持、操作市场秩序的建立、健全和维护。基于我国体制转换和经济发展水平,政府应按照“制定政策、创造环境、加强监管、提高信用”的原则健全法律和道德的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破产法》、《合同法》、《担保法》等企业信用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并以此为基础,制定出企业信用管理方面的具体的条例和实施细则,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同时,政府要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加大对商业性信用评级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的扶持和监管,做到市场、监督部门信用资源的共享。还必须适当引入处罚时效机制并监管到位,严格执法,对不守诚信而造成严重后果者,不仅要在经济上追究其责任,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及时消除那些“害群之马”,使讲诚信的单位和个人得到社会的赞赏并获得回报,以利于营造惩恶扬善的社会氛围。

(二)依靠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自身信用管理机制

企业信用体系最大的受益者应该说是企业本身,它为企业各种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提供有效的制度安排。企业信用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和综合性较强的工作,须由特定的部门或组织来完成,而以往由财务部门担当信用管理的主要角色已不能适应完善企业信用管理的需要,因此企业应设置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同时建立健全各项信用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的信用管理人员,确保信用管理职能的实现。

(三)把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同具体管理工作结合起来

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看,信用的本质是一个信息传递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建立有效的企业信用信息传输系统及其商业合作伙伴的信用考评系统是企业在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建立全程的信用管理制度的必要条件。根据企业和不同客户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确定适宜的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将信用管理的重点转向事前和事中阶段,强化各环节信用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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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初受世界性金融债务危机的影响,国际商业银行更加重视信用风险的管理,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量化工作开始受到重视。20世纪80年代末起,我国也逐渐引入信用风险量化模型,以期为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提供服务,然而时至今日,我国的大多数商业银行采用的仍然是传统的定性风险评估办法如五级分类法、专家判断法等,文章将结合现代风险量化的几大模型探讨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量化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现代信用风险管理模型简介

(一)KMV模型1993年,KMV公司开发并公布了KMV模型,该模型的基本思想是:将公司股权价值看做是买入一份标准欧式看涨期权。如果负债到期时公司资产市场价值高于其债务,公司偿还债务,当公司资产市场价值小于其债务时公司就可能违约。在此模型中以违约距离表示公司资产市场价值期望值距离违约点的远近,距离越大,公司发生违约的可能性越小,反之较大。这个模型实际上是从公司本身的角度代替债权者对公司的信用进行评价。KMV模型的优点在于:(1)KMV模型是以股票市场数据而不仅以会计数据为基础,故具有动态及时性和前瞻性。(2)KMV模型不仅适用于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也可以参考上市公司进行计算。KMV模型的缺点在于:(1)该模型对资产收益服从正态分布和公司结构不变的假定以及利用期权定价方法求解公司资产价值和波动性,缺乏有效的方法检验其精确性;(2)KMV模型运用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市场有效,股价波动能反映公司实际价值,因此这个模型能否适应于新兴股票市场很值得探讨。

(二)CreditMetrics模型该模型以信用评级的改变为基础,其核心思想是组合价值的变化不仅受到资产违约的影响,而且还受到资产等级变化的影响CreditMetrics模型的优点在于,(1)模型清晰地表达了紧盯市场的思路,不仅表现在及时的关注多种信用等级状态之间的迁移,还表现在不同信用等级采用不同信用利率。而模型的缺陷在于模型运用的一系列假设:(1)该模型假设等级迁移概率服从稳定的Markov过程,这与实际的历史数据是不相符合的。(2)该模型假设同一信用评级内所有的债务人都有相同的评级转移概率,而KMV的研究认为,这个假设并不成立。(3)该模型用股票相关性来代替资产相关性。这些假设使模型在具体运用的过程中受到制约。

(三)CreditRisk+模型该模型(Credit Risk Plus)是由CS2FP公司在1997年提出的―种违约模型,其只考虑债务人对债券或贷款是否违约,而不考虑评级下调风险,并假定这种违约服从泊松分布,与公司的资本结构无关。模型的优点在于数据要求比较简单,运用泊松分布使的计算很有效。模型的缺陷在于:(1)是债务人没有被赋予相应的信用等级,其违约概率不取决于其风险特征,并假定每笔贷款的信用风险暴露在计算期间内固定不变,而这与实际不符;(2)模型没有考虑市场风险,而在实际的操作中,市场风险是不容忽视的。

(四)CreditPorffolioView模型该模型(CPV模型)是麦肯锡咨询公司于1997年开发的。该模型实质上是通过对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态势分析和信用周期的评价来评价信用风险。模型的优点是(1)将宏观因素纳入模型中,修正信用度量技术的偏差(2)对风险暴露采用盯市法,适用于不用国家及行业。其缺点在于:(1)模型的应用需要国家和行业大量的长期数据,而获取数据比较困难,(2)该模型未考虑微观经济因素,特别是企业个体的特征。

二、现代信用风险模型在我国适用性分析

从以上的模型简介可以看出,这些模型发挥作用须满足一定的前提,而从我国目前金融市场的发展来看并不能完全满足这些条件。

(一)我国信用评级市场的现状难以满足风险量化的需要

从模型的简介可以看出CreditMetrics模型、CreditRisk+模型应用的一个基本前提是信用评级的存在,实行信用评级是风险量化管理的一个核心问题,没有精确、权威的评级结果,这些模型的分析就失去了基础。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并没有建立起关于信用分析的数据库,外部也没有权威的机构提供相应的评级结果。虽然我国目前信用评级市场有了初步发展,但由于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相关经验缺乏,信用评级的结果权威性较低,国际认可度不高,在评级市场上,仍是穆迪、惠誉、标普占据主导地位。同时由于我国评级业处于起步阶段,评级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操作,评级的结果可能并不能真正的反映企业的风险水平,这些因素的存在都阻碍了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量化管理的发展。

(二)弱势有效的股票市场难以为量化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从KMV模型中我们可以看出,资产市场价值的计算需要股票市场的数据支持,但目前我国股票市场仍是一个“弱势有效”的市场,股价并不能完全反映公司的经营能力以及未来的发展潜力。并且目前我国的股票市场仍然属于“政策市”,股价的波动容易受国家政策的影响,不能真实的反映市场的供需状况。这也决定了即使根据股票市场的数据利用量化模型进行风险分析,分析的结果不十分准确。

(三)对贷款质量的分类达不到量化管理的要求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大小除了与债务人的信用等级有关外,还与债项本身有着密切的关系,信用风险量化模型的应用除了对债务人的信用等级有需求,对债项也有着详细的界定,而我国目前对债项质量的划分仅有五级分别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而且各个级别之间并没有量化的区分标准,过度依赖主观判断,贷款质量划分准确与否取决于专家的数量和质量,而目前我国风险分类人员的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缺乏高素质的风险管理专家,难以保证分类的准确性,这种粗线条的划分,难以精确的反映债务风险的大小,更难以满足信用风险量化管理的需要。

(四)量化工作的成本过高

量化分析模型仅是用于测算信用风险大小的工具,具体的操作需要熟练掌握金融知识、具备风险管理经验,又有深厚的计量经济学功底并能熟练掌握系统工程学、物理学等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的复合型人才,而我国目前这样的人才匮乏,难以达到商业银行开发信用风险度量模型并进行及时改进和维护的需要。并且我国商业银行管理是垂直式的管理体系,基层机构的人员很难进行创新、创造活动,因此要想进行量化管理首先需要对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必要时还需聘请国外的高素质人才,这些都加大了银行的经营成本,在市场竞争日益 激烈的情况下,银行为了维持一定的收益水平往往不愿承担这样的成本。其次,我国传统的信用风险评估大多采用定性的方法,一直以来都没有建立起采用量化分析所需的数据库及相关的硬件设备,因此银行要想采用量化的分析方法需要重新采集数据并建立相应的内部评级系统数据库,而这往往需要大量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仅仅靠一家银行的力量是难以做到的。

三、加快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量化管理的对策研究

(一)加快建立银行的内部评级系统,建立起企业信用数据库

内部评级法是新巴塞尔协议中鼓励商业银行采用的一种信用风险管理的方法,采用此方法可以使企业更加精确的评估信用风险,为此商业银行应加快建立内部评级系统,建立起企业违约数据库,但这是一项复杂、长期的工程,需要包括中央银行在内的各家银行的共同合作,需要国家政府给予一定的支持,同时需建立方参考新巴塞尔协议中的有关条款,借鉴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中国的国情,建立起适用的数据库。

(二)积极推动金融自由化改革

进行量化分析的一个基础就是拥有可靠的数据来源,股权分置改革以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票已实现同股同权。新会汁制度施行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更加及时、准确、全面,但我国目前的股票市场仍属于“政策市”,容易受国家政策的影响,股票的价格并不能完全的反映企业的市场价值的变动,价格信号容易发生扭曲,为此国家应加大金融自由化改革,提高信息市场的透明性和有效性,为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量化管理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

(三)积极推动资信评级市场的发展

国家应积极鼓励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建立起银行信贷征信体系,具体包括:约束信用行为的法律体系,促进企业和个人履约的诚信体系,帮助债权人判别对方信用状况和违约风险、降低交易成本的征信体系,建立起统一的共享的信息数据库。规范信用评级的标准,制定严格的监管体制,促进资信评级市场的公开、透明,提高我国评级机构的国际认可度,从而为信用风险的量化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

(四)努力营造信用文化氛围

不论是信用风险的定性分析还是定量分析,最终的目的都是希望将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降到最低。而信用风险通常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另一个就是债务人的还款意愿,还款意愿是一个人的主观意识,可以通过外界环境教育改变,因此加大对人们的信用意识教育,营造社会的信用文化氛围,提高人们的信用意识,也是降低信用风险的有效方法,为此一方面商业银行要会同有关方面,在全社会广泛开展信用文化教育,向社会各阶层普及金融法律知识,引导教育金融市场的参与者知法、守法,提高全民的信用意识,另一方面国家应加快全民信用体系的建设,完善个人征信系统,给予人们相应的制度约束。

(五)鼓励人才创新,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量化模型

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量化管理工作推广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多数的信用风险量化模型是从国外引进,而这些模型的使用需要满足一定的基本条件,但这些条件在国内有的是很难满足的,也就使得这些量化模型很难在国内发挥作用,因此商业银行应该积极鼓励从业人员创新,在借鉴国外经验、考虑国内目前现状的基础上,研发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模型,从而使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量化工作得到实质的进展。

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长远角度来看,信用风险的量化管理是一个趋势,但目前国内进行风险量化的条件仍不成熟,存在一些问题,因此需要政府、银行共同努力,使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量化的工作逐步步入正轨。

[参考文献]

[1]方金兵.张兵.刘荣茂.现代信用风险管理模型的比较分析[J].经济师,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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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3)04-0040-05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3.04.08

压力测试作为一种定量分析方法,是银行发现并控制潜在风险的重要工具。根据关注范围的不同,压力测试可以划分为两大类[1]:一类是微观压力测试,估算“异常但合理”的冲击所导致的单个机构资产组合价值变化,目的在于衡量冲击对金融机构某项业务或者资产组合的潜在影响;另一类是宏观压力测试,估量“异常但合理”的宏观经济冲击对金融体系的影响。由于单个金融机构的稳定并不等同于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因此,运用宏观压力测试方法对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工作意义重大。本文运用宏观压力测试方法,分析了宏观因素异常变化对银行最为关注的风险——信用风险的冲击,以此判断银行体系的稳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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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0-0-01

合规风险是指因违反法律或监管要求而受到制裁的风险、遭受金融损失的风险以及因银行未能遵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行为准则以及相关惯例标准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等方面的风险。加强合规风险管理问题不仅是农村信用社内部的一项核心风险管理活动,而且是农村信用社实现稳健运行的内在要求。但是,当前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合规风险管理工作仍相当薄弱,情形不容乐观,一些违规问题屡禁不止,这对农村信用社的又好又快发展产生了及其不良的影响。因此,本文笔者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就农村信用社合规风险管理问题及对策进行如下探讨,以供商榷。

一、农村信用社合规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人员素质较低,合规风险管理意识淡薄

就当前我国农村信用社合规人员的整体素质来看,大多合规人员由于受传统经营模式和管理理念的影响,合规风险管理的意识淡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专业性人才及其缺乏。据调查发现,当前我国农村信用社精通法律、信贷、风险管理、计算机、财务等业务的复合型的合规管理人才较少,这不仅导致在农村信用社合规风险管理过程中职责难以进行细化,而且也使一些先进的合规理念无法得到深入贯彻,使“重定性计量、轻定量监测”、“重事后管理、轻前瞻性分析”等一些不良现象仍广泛存在。此外,一些合规人员的思想素质不高,业务技能不熟练,责任心不强,在工作实践中容易受“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纪律”等不良文化的影响,对合规风险的认知度较低,对合规风险管理的具体操作缺乏明确的认识,不能主动将合规风险作为重要的风险源去进行控制,工作积极性不高,甚至存在侥幸心理在合规经营和违规经营之间打“球”,致使被动合规的行为较多。

(二)职责划分不明确,合规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差

随着农村信用社业务系统的升级,操作程序也随之呈现出逐渐增多的局面,但是由于当前农村信用社的合规管理还不具备实质性的功能,致使合规控制多集中于事中,造成柜面业务繁忙,出现环节多、手续多、授权复核多等不良现象。其次,在业务的处理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多方当事人,而当前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尚未与审计稽核、风险管理和监察等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这就导致责任心缺失的合规人员,会因某些员工工作的调动等原因,对贷款的管理责任产生推诿,致使责任划分不明晰,这不仅会纵容一些违规操作行为的发生,影响合规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而且也会使相关人员遭受牵连责任。

(三)管理方法不规范,合规风险管理的水平较低

当前农村信用社的风险管理方法不规范,管理技术水平较低的发展现状,不仅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对农村信用社的要求,而且也对农村信用社有效的进行风险识别、开拓新业务造成了极其不利的影响,成了制约农村信用社,其表现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农村信用社的业务发展日益多样化,这就要求农村信用社在进行合规风险管理时需要一定的技术做支撑,但是当前农村信用社并未建立合规风险监测模型,不能为新产品的开发和新业务的开展提供合规性的测试,使合规风险的衡量缺乏准确性。其次,在规章制度建设方面,没有形成一定的考核体系,奖惩机制的不健全,不仅不利于合规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提高,而且也导致一些合规人员为了完成业务指标,出现急功近利、违章操作现象。

二、解决农村信用社合规风险问题的对策

(一)提高人员素质,培育全员合规风险管理理念

农村信用社在其合规风险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应不断提高用人标准,逐步提高合规人员的素质,加快合规风险管理队伍的建设,将“合规人人有责”的理念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去,保证做到全员参与、各负其责,时时刻刻学合规,事事处处讲合规。这就要求农村信用社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能够切实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在选拔合规人员时,应注重人员的综合素质,选拔一些既懂得金融、财务、会计、法律等方面知识的专业人才,又有一定资质、从业经验的权威人士,从而在充实合规风险管理岗位的同时,也可以提高合规工作的权威性。其次,应当加强合规人员的学习意识,鼓励现有的在岗人员能够通过自学、培训等各种途径,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养,从而为合规风险管理存储后备力量,从组织上和智力上为农村信用社合规风险管理建设提供保障。最后,应当加强对合规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强化合规人员的合规风险管理理念,从而促使他们能够自觉将“诚信、正直、守法、合规”的理念贯穿于为客户服务的全过程,并在工作实践中丰富合规的文化内涵,真正做到变被动合规为主动合规。

(二)明确职责划分,构建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体系

构建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体系作为农村信用社实现其战略管理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是关键的一步。通过职责的明确划分,才能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提高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这就要求农村信用社应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逐级建设专业的风险管理部门,明确风险管理部门的责任定位、权限并保证其独立性。其次,应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合规部门与其他各部门之间的良性互动。这不仅有助于风险管理部门有效的开展风险监控和评估工作,而且也能使合规部门及时对风险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并为各部门提供建设性意见,为管理好合规风险服务。

(三)加大技术创新,提升合规风险管理水平

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趋势,农村信用社应当充分依靠科技的力量,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寻找合规风险监测、评估和测试的方法。比如:可以建立合规从业人员的信息数据库、合规问题纠错库等合规风险监测模型和指标,对潜在合规问题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合规风险问题进行防范。其次,应规范相应规章制度的建设,加强对合规工作人员的考核,做到奖惩分明。比如:对故意隐瞒违规问题而造成资金重大损失的个人,应当严格追求其责任,并加大处罚力度,以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而对于积极报告合规风险问题、自觉抵制违规操作的人员,应进行物质和精神等方面的奖励,从而调动合规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结束语

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经济的主力军,不仅是农村资金融通的重要桥梁,而且也是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保障。因此,在农村信用社的深化改革过程中,加强对农村信用社合规风险管理问题的重视程度,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及时解决农村信用社所面临的合规风险问题,逐步提升农村信用社的风险识别、风险防范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从而使农村信用社在不断巩固改革成果的同时,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理体制,实现自身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马英杰,张翠玲.浅析中国农村信用社合规风险管理[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8(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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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概述

1.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一般定义为银行的借款人或交易对象不能按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义务的潜在可能性。它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违约风险(default risk),指交易一方不愿或无力支付约定款项而致使交易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另一部分是信用价差风险(credit spread risk),指由于信用品质的变化引起信用价差的变化而导致的损失。以银行实际的风险资本配置为参考,信用风险占银行总体风险暴露的60%,而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则仅各占20%。狭义的信用风险通常指信贷风险。由于商业银行本身以经营信用为基础,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其信贷风险与生俱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需要管理的风险也逐步增多,其信用风险依然是最大风险,以我国为例,据了解在剥离大量不良资产的前提下,2005年末,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13133.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8.6l%,其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高达10274亿元,不良贷款率高达10.49%。并且,在开放的市场中,新增的各种经营风险都将最终表现为信用风险。

2.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产生与发展趋势。

(1)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产生。纵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风险管理从产生到发展已经完成了从传统风险管理至现代风险管理的重大转折。传统的风险管理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前期,主要经历了负债管理、资产管理和资产负债的综合管理三个阶段。现代风险管理源于2O世纪80年代初期,国际上多家银行受信用风险的影响而纷纷倒闭,商业银行由此开始普遍重视对信用风险的防范和管理的研究,我国尤其在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更深刻意识到: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理念、体系已经到了必须重新研究的阶段,于是商业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在这样的背景应运而生。

(2)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发展趋势。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在当前又有了新的发展趋势,如管理理念由保守型向进取型转变,由单纯控制信用风险转变为灵活运用信用风险。银行业越来越倾向于积极地、富有进取地管理信用风险,以在可接受的信用风险暴露下,实现风险调整收益率最大化;管理方式由人工管理发展到运用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而且信息透明度越来越高,银行业可充分共享包括银行在内的借贷信息和政府有关机构的公开记录等;管理工具由内部控制工具发展到外部交易工具;管理手段由静态向动态方向发展;管理内容由单一资产的信用风险管理向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管理发展,并更加注重全面风险管理。银行更注重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其他多种风险纳入到统一的体系中,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由各自为政向市场化、法制化方向发展;建立了完善的信用管理机构和有效的个人、企业信用评估体系。

3.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影响因素。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是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外部因素指由外界决定、商业银行无法控制的因素,如国家经济状况改变、社会政治因素变动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内部因素是指商业银行对待信贷风险的态度,它直接决定了信贷资产质量高低和信贷风险大小,这种因素渗透到商业银行的贷款政策、信用分析和贷款监督等信贷管理的各个方面。

4.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内容。风险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渗透在所有业务中和银行管理的所有层次。目前,国际活跃银行普遍采用金字塔式的风险管理体系,如图1:

该体系可以涵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及业务风险等各种风险;此外,风险管理体系还引入了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风险对策、压力测试、情景分析等概念和方法。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中国加入WTO,外资金融机构开始进入国内,国外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逐渐传人我国,一些对银行风险管理比较重视、观念比较先进的国内银行开始认识到对全行风险管理进行统筹规划的重要性,开始慢慢尝试建立自己的风险管理模式。例如,中国银行率先在总行成立全球风险统一管理部,对中国银行的全球业务进行统一的风险管理。

二、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信用风险的发生通常具有突发性、不可逆性和传递性特点,而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存在的较多问题,使信用风险的控制能力是有限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较大问题,主要还是由于银行自身风险管理缺乏系统性和实效性所致。

1.运用现代风险度量模型计量信用风险时存在着主客观因素的制约。主观上。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度量的主观评价色彩浓厚,长期以来采取的是由信贷主管人员在分析借款对象财务报表和近期往来结算记录后进行信贷决策的主观评价色彩浓厚的传统方法,是静态和被动的管理方式。客观上。缺乏有效的征信渠道和信息披露制度。以我国商业银行为例,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征信公司经营规模小、收入低、效益差,业务开展上也不尽如人意:个人征信刚刚起步,征信的数据量很小,限制了其使用范围;企业之间信息不互通,透明度差,很多企业的财务数据无从搜集,已公开的一些大企业的财务数据也存在着失真现象。

2.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级体系尚不成熟。商业银行缺乏一套完善的信用风险内部评估体系,尚未建立起有效的预警、监测、转移和防范机制。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估整体水平较低,缺乏对个体信用风险基本要素及其损失的度量问题的定量研究,先进的信用风险模型的使用几乎没有开展,难以准确地识别和度量经营风险。国际上比较活跃的定量技术方法是VAR度量,目前国内对VAR方法的使用还主要限于交易或部门层次,在银行层次的运用还很少。商业银行普遍没有建立起以科学有效的信用风险识别、度量机制为基础的事前风险控制机制——风险预警机制。由此导致了商业银行的借款管理偏重于抵押贷款,而几乎没有建立具有高效的风险防范和转移功能的衍生产品以及证券化技术转移和分散管理机制。以中圈工商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为例,如表1。

表1中国工商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

3.商、世银行未建立起有关信用资产的历史数据库。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科学在银行业的应用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是由于商业银行在信息系统开发上缺乏前瞻性和不连续性,造成信息之间冗余,数据之间的一致性较差。目前商业银行已经或正在建立的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主要是信息采集系统,以收集客户信息,提供综合查询和统计报表等功能为主,大部分商业银行缺少企业详尽完整

的信息数据库,缺乏模型分析,银行无法迅速传递、反馈和分析信息,以便及时解决商业银行经营中的风险隐患。

4.尚未形成正确的信用风险管理文化。由于长期受漠视风险的思维定式以及行为惯性的影响,目前商业银行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比较薄弱,多数工作人员对信用风险管坪的认识不够充分,信用风险管理理念陈旧,已不能适应新时期业务的高速发展及风险环境复杂的需要。从我国商业银行来看,信用风险管理文化的缺失最突出的表现为:对银行业发展与信用风险管理的关系认识不够充分和对银行发展的眼前利益与长远目标的协调认识不够充分。

5.金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不健全,信用风险管理人才严重匮乏。现代信用风险管理是一门技术性非常强、非常复杂的新兴的管理科学,要求银行风险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很高的素质,经过严格的专业训练,否则很难理解业务和产品的风险性质,更难以采取适当的风险防范措施。因此,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人才与风险管理现代化的要求相比显得十分匮乏。商业银行还缺乏一批复合型加专家型的金融风险管理人才和先进的信用风险管理技术人才。

三、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1.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要尽可能地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就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并在日常业务运营中得到良好的执行。商业银行应该把下一步信息化建设焦点放在信用风险管理之上。首先要加快风险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其次,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做好商业银行的内部评级。商业银行应以改造和完善资产评级制度,特别是改造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制度为切人点,逐步建立起以市场为导向和客户为中心的风险识别管理体系。最后,针对目前国内信用环境较差的实际,研究、开发一套具有反欺诈功能的风险监测系统。通过量化和建模的方法,甄刖虚假财务数据,从源头扼制风险的发生。运用适当模型计量信用风险,并建立健全数据库,致力于开发新的度量模型。注意信贷资料的收集。完善信贷档案管理,做到专人负责、资料完整。组织科技人员统一开发适合本行的数据处理系统。商业银行还应与有关政府部门和科研机构一起,对信用风险度量模型进行改进。或量体裁衣式地开发新的信用风险度量模型,使之更好适应我国的信用风险管理的需要。

2.逐步建立健全内部评级体系。内部评级法在银行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应按照实施阶段和条件,分为在制定贷款审批权限结构、贷后管理、贷款组合报告与分析等三个方面的应用和在设定信用风险限额、确定贷款损失准备金、风险定价、资本分配与绩效评估的应用这样两个层次。前一个层次在近期可以实现,后一个层次在较长的时间内才能够实现。

3.建立独立体系,完善管理流程。在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建立相互独立的、垂直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应先明确董事会是银行管理的最高权力和决策机构,下设战略规划委员会负责起草风险管理战略,负责战略风险的管理。监事会下设风险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成员进行监测。风险管理战略必须强调的是只能自上而下,不能自下而上。风险管理战略应在系统内得到充分的认识,其制定、审批、分解执行和监督流程必须得到相应的组织制度保障。完善全方位的风险管理流程,则要逐步做到按产品、地区、业务、主线来识别风险;全面收集银行的业务管理数据。特别是要严格实行贷款授权审批机制。由总行依据分行的资产负债情况,授权分行信贷委员会一个最高审批限额,分行依据最高限额向分行信贷委员会成员转授权,核定每个委员的集体审批权限,当发生贷款时,先由信贷人员对企业资信全面评估,再交由信贷委员会委员批准生效,若贷款超过一定数额,则需报上级行信贷委员会核准,从而形成分层次的贷款授权审批制度。对那些不使用的流程应及时废除。

4.树立重视风险、对风险进行科学管理的企业文化。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培育良好的社会信用意识和法律意识,既是金融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创建金融安全的~项基础工作,因此商业银行要会同有关方面,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教育和风险教育,引导教育所有金融市场参与者充分认识到信用风险的危害性。在银行内部建立风险管理文化,倡导和强化风险意识,树立囊括各个部门、各项业务、各种产品的全方位风险管理理念,推行涵盖事前预测、事中管理、事后处置的全过程风险管理行为,引导和推进风险管理业务的发展。信用风险管理文化是一种融现代商业银行经营思想、管理理念、风险控制行为、风险道德标准环境等要素于一体的企业文化。商业银行应倡导和强化全员风险意识,树立全方位风险管理理念,要将个人行为与企业发展、风险管理与业务拓展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建立这一风险管理文化,使员工以诚实守信、审慎务实的态度来对待每一次信贷调查,以对客户负责、对全行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正确审批每一笔业务,建立一支品行端正、作风严谨、技术精湛的风险管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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