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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高校内审工作的一种探索性实践活动,是高校内部审计工作领域在新经济形势下的拓展。作为高校内部审计的一个崭新的课题,各高校在具体实施中不同程度地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1.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滞后。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机构对有关行政负责人任职期间、任职期满或因提拔、调动、辞(免、撤)职、离退休等原因离开现职工作岗位之前,就其管理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依法作出评价。而绝大部分高校都是在组织决定对领导干部工作进行变动后才委托进行审计,造成先离后审的事实,这种做法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审计成果的利用转化,有一定的滞后性,形成了审归审、用归用,审用两张皮的现象,难以达到审计应有的效果和目的,影响了审计评价的有效性,降低了审计工作的权威性。
2.思想认识不到位。目前高校中相当一部分人对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缺乏思想上的正确认识,大多数普通老百姓认为:被审者都是领导干部,他们的晋升、调任组织已有意向或已作出决定,审计只不过是搞搞形式、走走过场,装个样子给人看罢了;有的教职工缺乏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本身意义的正确理解,甚至觉得谁有了经济问题才会审谁。有些被审对象也认为:学校搞经济责任审计就是对领导干部不信任,进而产生消积、不配合甚至抵触行为;部分审计人员也觉得:被审对象都是领导,高校内部人与人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使审计人员产生畏难思想和厌战情绪,既认真不得,又不能马虎从事。不能不审又不敢认真审代表了相当大一部分特别是高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心态。各种不正确的心态来面对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致使一部分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能主动、深入而顺利地开展下去。
3.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实施对有关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这些负责人在管理职责范围内经济活动的业绩和对存在的问题应负的经济责任,以促进加强学校的财政管理、并为组织人事部门提供考察和使用干部的依据,促进加强干部管理。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无疑是一种制约措施,对此干部群众都寄予厚望,期望通过审计,问题就会水落石出。但由于现实中审计所具有的局限性,特别是面对当前高校经济运行不够规范、信息有失真风险的复杂经济环境,致使有些深层次的问题,审计人员无法查证,加之相当数量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一些问题一时无法查实,造成某些结论失实,由此使群众对审计产生误解,缺乏热情,认为审计是走过场。经济责任审计失去了应有的作用。
4.经济责任审计内涵的加大与审计人员素质低下之间的矛盾。随着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扩大,高校拥有了越来越多的融资渠道,资源的配置形式愈来愈广阔,高校经济活动日趋频繁,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日益加重。经济责任审计涉及财务、基建、产业、后勤、成果转化、高校收费、贷款、各项资金管理等经济行为,需要对经济责任人的经济管理水平、工作业绩、决策水平、管理能力等作出全面的定量或定性评价,审计业务内容的宽泛与现有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无形中产生了矛盾。现有相当一部分审计人员素质不高、知识结构单一、缺乏相关行业的基础知识,虽具有一部分审计知识,但实际发挥能力较差,导致部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因人为因素质量不高,从而加大了审计风险。
5.审计评价缺乏标准和依据。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核心内容,是对干部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一个权威性结论,委托部门和审计对象对此都十分关注。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是近年重点开展的新工作,缺乏经验借鉴,而且许多责任人上任期间组织上也没有明确过具体的经济责任和目标,现在定量的评价缺乏规范的指标体系,定性的评价也难以把握。经济责任明晰度低,导致审计评价难以确定。
二、进一步深化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1.正确认识和定位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首先要求高校领导要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排除阻力和压力协调校内纪检、人事、组织、财会等部门进行积极的配合与协作,在高校形成领导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教职工正确理解经济责任审计行为;审计人员支持和积极参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新形势下,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应定位在:加强高校财务管理、规范高校经济秩序、推进干部廉政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上,切实寓监督、检查于服务中,为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保驾护航。
2.明确审计内容,突出审计重点,客观评价经济责任。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应从被审者任职期间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效益性入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
3.规范审计程序,防范审计风险,积极稳妥推进高校内部责任审计工作。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牵涉面广、政策性强、任务重、责任大,因此,制定和遵循的、合理的审计程序,对于顺利开展审计工作、规范审计行为、保证审计质量、作出正确的审计结论都是至关重要的。
审计准备阶段。校审计处根据组织人事部门委托编制审计方案、成立审计小组,按规定向被审对象所在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并要求被审计人根据审计限期提交书面述职报告及相关经济资料等书面材料。
审计实施阶段。在审计的实施阶段,通过听取被审者的情况介绍,对被审计单位的机构、人员、资产、资金、经济指标等情况作初步了解;通过各项经济资料和被审计单位的核算程序、资金来源、运用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掌握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通过走访群众、个别交谈、召开座谈会、内查外调等形式,收集动态资料,以补充了解在审查静态经济资料中不易察觉的一些;通过对所收集的原始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形成完整系统的材料,进而认真填制审计工作底稿,为审计报告和处理提供充分的依据。
审计终结阶段。客观、公正地分析审计工作底稿,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完成审计报告,对被审者的经济责任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审计小组应将审计报告初稿交送被审对象及所在单位征求意见,并认真对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所提出的书面意见进行复核,复核结果经审计处审核后向委托部门提出最终的审计报告。经过层层把关的审计报告既是对被审对象负责,也是对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负责。
4.建立规范的、可对比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由于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时间不长,经验积累不多,操作性强的、规范可比的评价体系尚未建立,高校应边实践边摸索,尽快探索、和制定一套科学的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和,使审计人员的审计评价有可依据的标准,以进一步增强审计结论的权威性。
5.加强审计队伍建设。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业性、政策性很强,审计风险大,因此要求审计人员不断加强审计知识培训,提高专业素质,更新知识。审计部门应定期组织优秀审计项目评审和典型案例分析,促进审计人员提高审计业务技能,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调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加强对最新颁布的财经法规、审计法规的,更加准确的把握政策界限,为科学全面的考核和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创造条件。
6.实现客观审计方法创新,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率。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综合审计,是多种审计形式的复合体。为了提高其工作效率,我们内部审计机构应充分利用内审优势,逐步完善审计方法,把经济责任审计同财务审计、效益审计,特别是审计调查紧密结合起来,使它们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在做好事后审计的同时,注重加强经济责任的事前、事中审计监督,以及时发现和反映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达到强化内部管理,确保国有资本安全完整、高效运作的目的。
7.建立落实审计意见和正确运用审计成果的有效运行机制。加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各部门间的相互配合与协调,把经济责任同对干部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反腐倡廉的规定有机结合起来,成立专门小组,交流汇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组织协调审计意见的落实和审计成果的运用,研究和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并注重加强经济责任后续审计,对审计意见和决定的落实进行跟踪审计,并及时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和审计处理意见反馈给管理层,从而加大审计决定的执行力度,真正将经济责任落到实处。
经济责任审计是手段,运用审计成果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促进干部队伍素质建设是目的。经济责任审计不但拓宽了干部监督渠道,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使用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而且对于维护高校正常经济秩序、增强领导干部的财经法制观念、促进高校经济健康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实践表明: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具有特色的高校内审长期而艰苦的工作,是高校适应主义市场经济极富创举的一项实践活动。探索和完善一条适合高校校情的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道路是高校审计工作者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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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刘昌春。实施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需把握重点。中州审计,2002(8)
最近不断爆出的高校领导干部严重违纪事件,可谓一时成为各大媒体的头条新闻,在一件件触目惊心的案件曝光后,留给我们审计人员的是无尽的思考,思考我们应如何做好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让经责审计工作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干部监督管理的作用,将违纪犯罪扼杀在摇篮中,发挥“免疫功能”,这也是我们每个内审工作者的最大心愿。
一、高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反腐倡廉的关系
1、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
随着国家对高校教育的重视,财力投入不断加大,高校经济活动领域不断拓宽,高校已成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一员,这为高校领导干部施展才干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但同时我们的干部考察工作也面临着挑战。实施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其任期工作业绩作出评价,能够达到客观、公正地确认其业绩,全面评价考核干部任期业绩的目的,为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了依据,同时有利于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廉洁执政。
2、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具有预警作用
高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学校财务资产、教务、招就、科研等各行政职能部门和院、系、所、后勤主要行政负责人及校办企业法人代表任职期间、任职期满或因调动、退休、辞职、免职、撤职等原因离开现职岗位前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高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是学校权力的拥有者及使用者,是学校事务的决策者、管理者,也是我们高校内部最有可能发生腐败的群体,对领导干部开展审计,就是提醒和告诫这些关键岗位可能的腐败者,要严格认真履行职责,廉洁自律地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以避免违反廉政规定,故有预警作用。
通过上述两个方面的论述,可见高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反腐倡廉之间的关系,二者相互联系,目标一致。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促进领导干部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重要手段。经济责任审计拓宽了干部监督渠道,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使用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增强了领导干部财经法制观念,维护高校的正常经济秩序,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是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监督职能。当前一些腐败现象的特征和反腐败斗争的客观要求,以及经责审计自身具备的职能优势和针对性、直接性的特点,都决定了经责审计在反腐倡廉斗争中具有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反腐倡廉做好助力
1、发挥“免疫系统”功能,前移经责审计“关口”
目前,高校的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基本都是在干部离任的时候,组织部门才安排审计部门对其进行审计,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不利于对干部问责制的落实,离任的领导干部或退休或升任了更高的职位,使得其经济责任造成的后果很大部分由后来者承担,最终导致问责的板子很难打到位,对领导干部的问责流于形式。
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能够弥补离任审计责任界定困难的局限。领导干部问责制强调责任的追究与落实,因而,前移审计监督的关口,将任前、任中、离任审计相结合,全过程跟踪监督;将任中审计结果记录于领导干部任期内的考核档案,强化了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其经济责任造成的后果也只能由自己承担。
审计“关口”由离任前移至任中,并使其审计结果直接关系到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的利益,其目的在于警示、教育干部,促进其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及廉洁自律。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由于领导干部还在任职中,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负有责无旁贷的纠正责任,因而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能得到较好的执行和落实。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拥有决策地位、掌握着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们会感到一种较强的约束力,其当家理财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得到增强,促使其悟尽职守地履行受托经济责任。这就促使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或意见,能够正确认识并且积极对待,边审计,边落实,边整改,不仅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而且还能防止和避免经济行为的“一错再错”。不仅能对干部在浑然不知的情况下犯错误及时提醒。而且还能调动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单位配合审计工作开展和落实的积极性,使审计监督职能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预防、教育和惩处的多重作用,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经济责任,增强科学、民主决策和规范行使权力的意识。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将审计监督的关口前移,移到权力可能发生腐败之前,移到容易发生腐败的环节和源头,把腐败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于从源头防止腐败,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洁起到重要作用。
2、把干部的权力关进笼子里,发挥对权力的制衡作用
审计源于受托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是保证和促进受托经济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经济责任和经济权力具有对称性,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一方面,委托人将控制经济资源的权力授予了受托方,受托方因此就获取了支配该经济资源的权力。另一方面,受托人由于获取经济资源而须向委托人承担责任。基于委托人的愿望和保证受托人经济权力运用的适当性,产生了对经济权力审计监控的需要,即委托人借助审计来监控受托人经济权力运用的状况。对受托经济责任履行状况的审计,从另一个视角来看,就是要对履行责任背后的行权情况进行考察。促进受托经济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必须保证经济权力的正确运行。经济责任审计是现代审计制度在中国的一种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的落脚点是对“人”作出评价。经济责任审计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理念,针对“人”进行审计,充分发挥了其对经济权力监控的特点。经济责任审计对权力行使者的经济权力行使状况进行审查,最终对经济权力的行使状况作出综合评价。高校领导干部的经济权力是由各单项经济权力组成,经济责任审计在对被审计人进行综合评价时,即可对各单项经济权力进行直接监控。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干部权力监控的有效方式。
但凡权力的使用都有相对严密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高校的领导干部一样也应遵循这样的规则,没有监督制约的权力是随时可能发生异化的,腐败即是权力异化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经济责任审计将领导干部的责任和权力结合起来,并明确告知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要对自己经济行为的结果负责,落实“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的监督问责机制,对履行职责全过程的监督使经济责任审计完善了权力运行监督机制。
3、强化对审计成果的运用
首先,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转化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将其运用到干部的各项考核之中,包括任前考核、表彰考核和晋级考核。任用、表彰在经责审计中得到较好评价的领导干部。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确有经济责任问题的被审计者,采取相应的惩处办法。其次,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到学校管理活动之中。对于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给予重视,积极采纳,对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提请至校级联席会议进行研究和处理,着重从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分析这些问题发生的原因,推动有关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实现高校内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第三是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在一定范围内对审计报告进行公告,既可以对高校内部各行政机关、学院领导增强约束力和自律性,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减少违纪现象的发生,又可以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反腐倡廉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第四是高校应将审计结果作为对全体领导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的客观依据,做好宣传工作。对政绩突出、廉洁勤政的领导干部予以正面的、积极的表扬宣传,而对那些普遍性、多发性的典型案例,总结教训,借助适当形式开展批评教育活动,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第五是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对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评价作为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内容重要依据之一。重视经责审计成果的利用,不仅有利于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而且有利于发挥内部审计在反腐倡廉建设的预防、教育、监督、惩处等方面的作用。
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查办案件的能力
内部审计工作与纪检工作两者都是专业性较强的工作。由于工作需要,一名合格的高校纪检人员必须掌握纪检监察工作的原则、方针、政策、方法及其他纪检工作相关的知识,但在财务会计知识方面就比较薄弱。而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主要偏向于财务会计知识、审计知识,对纪检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相对缺乏,这使得在审计工作中有可能漏掉某些违法违纪行为的线索,影响了内部审计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作用的发挥。为此,有必要加强审计队伍建设,着重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在纪检业务与实践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从而提高高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案件线索与查办案件的能力。
【参考文献】
[1] 姜彦彦、潘锦全:浅议高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预警作用[J].会计之友,2011(7).
一是临时性与计划性矛盾。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不确定性造成了任务安排的临时性,了审计部门的计划性,审计力量的协调也是一个问题。由于审计任务的临时性、没有计划性,最明显的表现形式就是“先任后审”的逆程序作法,这种“马后炮”式的审计,给审计人员核实问题、搜集证据、征求意见、处理问题、落实结论等带来诸多不便,特别是办理了调任、转任、升迁的领导干部若发现了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给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督部门处理问题带来更大的难度,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就流于形式,起不了监督领导干部廉政勤政的效果,给造成不良影响。
二是资源配置不合理。经济责任审计部门一般是挂靠同级审计部门,基层经济责任审计机构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影响了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平时审计部门既要完成审计署、审计厅等上级业务部门带全局性、战略性任务,还要对同级财政、财务收支实施监督。由于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加快,人动频繁,离任审计对象较多,如领导换届,一次性的离任审计委托少则十来个、多则几十个,有的时间跨度较长,而审计部门力量较少,审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审计方法还多停留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老一套上,审计资料的连贯利用也不够,往往使离任审计工作人疲马乏、效率不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难于保证, 存在一定的审计风险。
三是审计评价难。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事项评价就是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及所在单位的内控制度、管理情况等作出综合性评价。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主要体现,是组织人事、纪检部门认定领导干部功过是非的主要依据,事关领导干部升降,由于具有其特殊性就显得更为重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恰当准确、客观与否,关系到审计结果报告的质量,也关系到审计的风险,更关系到党和政府对干部使用的导向。但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评价体系,没有统一的评价指标,审计人员也就无法对领导干部进行好坏评价。如何客观、准确、具体地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事项进行评价,一直困扰着审计人员,特别是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有效的评价方面,缺乏一个较为系统的评价体系,没有量化界定,审计人员难以操作。
四是结果运用不透明。按照中央两办的规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机关根据审计情况写出审计结果报告,审计结果报告报送同级人民政府,抄送干部管理和纪检监察部门;审计机A关出具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不公开披露。至于干部管理和监察部门如何运用审计结果以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如何反馈等,在中央两办的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至于存在什么经济问题的干部在组织部门任用时应提醒、诫勉、追究责任以及降职、免职等也没有具体标准。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审计结果运用缺乏标准,不利于将群众监督与审计监督结合起来,也不利于审计人员在群众监督下,不徇私情、客观公正地实施审计。
二、全面推进责任审计工作应采取的对策
首先实行真正意义上的部门联动。严格按照中央两办《规定》,成立一个由党政有关领导参加,组织、人事、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布置、反馈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党委、政府要根据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需要,确定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模;干部管理部门和审计机关共同拟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名单,提交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再提交党委、政府批准, 纳入审计机关年度项目计划。组织部门严格应坚持“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做到不审计、不离任、不重用,审计结果,再决定人事去留。将“离任审计”的观念转变为“任职审计”的观念上来,积极推行“任中审计”有利于分解工作量,避免突击性,从而使得审计部门有充裕的时间来澄清,保证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结果的利用程度。
其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领导,重视和支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审计机构,选调和配备一批素质好、熟悉审计业务、具有一定政策水平的干部从事这项工作,以尽快适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需要,充实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力量。要切实保证审计机关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所必需的经费,将经济责任审计所需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从多方面给审计工作尤其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必要的支持,为尽快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根据__省纪委对2013年和2014年度省本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问责追责情况通报和本人多年从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践,我认为,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种表现形式:
一是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主要是以政府专题会议等形式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未经公开招投标或虚假招投标发包工程项目,监管失控导致工程项目被违规转包分包、工程质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某县人民医院新建医技大楼项目,按规定应经公开招投标程序,该县县长从照顾本县建筑企业出发,召开政府专题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为该项目量身定制了一套只有本县建筑企业才有资格参加投标的相关规定,该县某建筑公司如愿中标。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由于监理单位严重失职,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经群众举报后,被省建设主管部门叫停,并责令拆除重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多万元。上述问题中,该县县长、建设局分管工程建设的副局长、监理站站长、人民医院分管工程建设的副院长,因对某些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分别被纪委作出诫勉谈话的问责。
二是国土、环保、民生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主要是未经集体研究或以政府专题会议的形式干预土地出让,未经招拍挂程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采取定向招拍挂的形式出让商住用地、擅自变更土地用途、违规调增土地容积率、少征或违规返还大额土地出让金等。如某市先签订供地投资协议再挂牌出让4宗652亩商住或商服用地,向房地产企业返还大额土地出让金;调增3宗房地产企业土地容积率,少收或欠收房地产企业大额土地出让金;对2宗商住用地低于评估价挂牌出让等,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上述问题中,该市原副市长马某对部分事项负有主管责任,因严重违纪已被和公职,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
机关依法处理。市城乡规划局原局长邓某、原副局长陈某、周某和原行政审批科科长殷某对部分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邓某已被和公职,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陈某、周某、殷某因涉嫌犯罪已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赵某和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前后两任原主任吴某、蔡某对上述部分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均因涉嫌犯罪已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其他4名有关责任人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三是不经集体研究,由个别领导直接签批出借或拨付大额财政资金给民营企业,造成资金本金和利息逾期不能收回。如某区经过区长、副区长、财政局长等多人分别批准,多次向民营企业出借财政资金,造成部分财政资金逾期多年后未收回、部分财政资金因借款企业关闭无法收回。上述问题中负有直接责任的区长、副区长和财政局长分别受到省纪委诫勉谈话的问责。又如某县城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某私自授意财务科长,向某民营建筑公司出借财政性资金2000万元用于周转,周某在建筑公司出具的借据中签批“同意借款”。由于某建筑公司经营效益不佳,原定借期6个月的借款,三年后仍无法收回,在审计查出该问题后,城司立即进行整改,多次催款无效后,向法院,进入司法程序。上述问题中,董事长周某负有直接责任,该县纪委责令周某作出书面检查。
四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科学不规范的问题,盲目引进企业或上马重大建设项目,多年不能获得应有的经济效益。如某市招商引进一家企业,因立项前论证不充分,项目投产后发生严重亏损,4年多所收缴的利税仅占市政府向企业奖励资金的3.4%。该市常务副市长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移送处理,该市副市长和经济开发区主任因对该问题负有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分别受到作出书面检查和诫勉谈话的问责。
对领导干部违反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问题的调查处理,是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处理好严格执纪问责和与促进改革、创新、发展的关系,为领导干部勇于担当、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对领导干部违反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问题的调查处理,一般应分为三个步骤:
一是以审计结果报告为基本依据,核实违纪违规问题定性是否准确、责任界定是否清晰。纪检监察机关在收到经济责任领导小组提交的经济责任问责建议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后,应对审计结果报告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对问题的定性依据是否准确,对问题的定性是否有避重就轻或定性过重的现象;审核责任界定是否清晰,定性为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的事项是否有充分的依据,是否有混淆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的现象。因为责任界定是经济责任问责的基础,责任界定是否清晰是实施经济责任问责的关键。
二是以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为重要参考,确定经济责任问责方式。实施经济责任问责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能否知错就改,是体现领导干部能否做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标尺之一。因此,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可以作为确定经济责任问责方式的基础。对审计整改比较到位的,可以从轻问责;对审计整改不到位的,应从重从严问责。
三是根据经济责任问责程序实施问责。根据《__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公开道歉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实施,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重大决策事项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关键应做好如下二个方面的工作:
全市粮食部门内审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深化改革,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开展工作;纠正铺张浪费造成资财严重损失问题;维护本部门、本单位的正当利益;查处弄虚作假,钻改革和制度不完善的空子贪污盗窃,行贿受贿;协助有关部门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做好财务收支、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二、健全机构,充实人员。
加强审计人员队伍建设,是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根本保证。各县区粮食部门、各单位在企业改革中,要按照《国家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设立独立的内审机构,针对人员偏少的实际,也可以明确审计职能部门(财务或其他部门)。同时,要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优化审计人员队伍的专业、知识和年龄结构,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尽快形成一支“政治强、作风硬、品德好、业务精”的审计人员队伍,以适应内部审计工作日益发展的需要。
三、不断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不断提高质量和水平,是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职能作用的前提,也是内部审计工作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各县区粮食部门、各单位及其内审机构要进一步确立内部审计工作为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为本部门、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领导决策服务的指导思想,把定位点切实转移到为促进本部门、本单位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上来;认真执行审计法规和审计规范,不断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要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为指导,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推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改革,努力开拓新局面。要虚心接受当地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要与当地审计机关保持联系,密切配合,妥善安排,避免多头审计、重复审计。
针对当前粮食系统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各级粮食内审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审计工作,重点是:围绕经济效益,积极开展经济效益审计;围绕加强管理,开展内控制度评审;围绕企业改革,开展资产负债审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围绕廉政建设要求,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围绕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总之,要在坚持做好财务收支审计、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正常审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经营决策审计、基建工程予决算审计等审计项目,不断拓宽审计领域,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四、进一步加强审计报表和审计信息的报送工作
(一)开展对保增长等政策落实情况和重点项目的跟踪审计,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年,全市审计机关按照市委、市政府全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工作要求,审计工作始终注意突出重点,大力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促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市审计局完成了785个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开展了保增长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审计金额528亿元,核减工程造价41.41亿元,出具审计报告1512份,其中完成了3个含中央投资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审计,审计金额6.61亿元,核减5403万元;完成了深圳市援建汶川地震重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组织人力投入对口支援甘肃陇南三县一区恢复重建的审计工作,及时掌握财政部门对口支援重建资金拨付和资金到账及使用情况,派出审计组5次到现场跟踪审计我市援建的24个项目,荣获“深圳市援建四川地震重灾区过渡安置房援建工作先进集体”、“深圳市抗震救灾对口支援光荣集体”称号。福田区审计局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金额25.76亿元,出具审计报告1442份,审计项目数及项目金额均创该区历史新高,核减2.37亿元。龙岗区审计局积极服务大运会重点工程建设,探索重大项目拆迁全过程跟踪审计,完成政府投资预、决算审计项目300个,核减2.42亿元,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拆迁审计“龙岗模式”,受到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光明新区审计局创新工程变更备案办法,全过程跟踪审计审定造价24.91亿元,核减1.88亿元,推动新区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按照“服务企业保增长”的要求,市审计局深入开展“服务年”活动,在税收征管审计中披露了16家公司未足额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问题并分析原因,市政府根据审计情况出台了《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的通告》;对我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科技研发、支持外贸发展、财政扶持软件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和市国资委所属20家国企近三年来投资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对影响我市经济长远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政府储备土地管理、产业集聚基地建设运营以及四家市级体育场馆转为国有企业后的管理运营开展了绩效审计,深入剖析了我市各类企业、重点产业在金融危机影响下面临的发展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引起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得到审计署的充分肯定。罗湖、南山、宝安等区审计局加大了对财政性专项资金尤其是金融危机下政府扶持企业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审计结果总体情况良好,已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关注重点民生工程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保障民生福利和社会稳定。
市、区审计机关年加强了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重大民生工程的审计,积极关注社会保障、义务教育、资源环境等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状况,切实做到服务群众保民生。市审计局在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披露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临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管理欠规范等问题,有关部门加强整改,并专门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较好地解决了学校临聘人员编制不足和临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的问题;对关系市民日常生活的冻猪肉储备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指出了储备轮换次数不够、部分时段库存量过低等问题;对特区外96所原村办小学设备设施标准化改造、市欠薪保障资金管理使用进行了绩效审计,对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珠江流域(深圳)水环境综合整治、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桃源村三期经济适用房房价构成等民生项目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提出了进一步改善民生福利的审计意见和建议。罗湖、盐田、宝安、龙岗等区审计局把教育领域作为审计重点,分别对区内重点学校财务收支、教育均衡化、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补助、学校教育经费收支等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为推动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解决“读书难”问题服务;光明新区审计局对辖区内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新增公交线路进行了绩效审计,促进了新区群众出行难问题的解决。
按照“服务基层保稳定”的要求,市审计局年组织安排对市城中村改造扶持资金进行了绩效审计,反映了城中村综合整治进展、整治成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建议,促进加强社区城市化建设。盐田区审计局对社区建设及管理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对社区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科学整合社区公共服务资源、积极引导社区服务站建设、进一步规范社区收费行为等审计建议,区政府主要领导已要求相关单位对照问题逐条整改。宝安区、光明新区审计局均开展了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管理及运营情况的审计和专题调研,提出了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规范管理、维护基层稳定的建议,引起街道集体资产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
(三)查处违法违规问题,评价领导干部履职情况,推进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年巩固和深化财政审计,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促进问题整改和行政问责。市审计局在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注重全面掌握市本级总体财力情况,反映了涉及10个部门单位的24个问题,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作出审计决定,审计报告全文向社会公开,有关部门和单位就审计发现的问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说明并回答了委员们的询问,市监察局对有关问题逐一进行了调查,提出了问责意见,促进财政管理进一步向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宝安区审计局注重查处违法违规问题,财务收支审计发现7家物资材料供应商涉嫌开具虚假发票等行为,及时将有关线索移送税务部门查处;部门预算审计查出某局下属单位违规发奖金等问题,引起区政府高度重视,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后已退回奖金。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扎实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年来,市区两级审计机关共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78个,其中审计行政机关领导48名,事业单位领导24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6名,审计查出违规问题金额6359万元,损失浪费金额2.52亿元。南山、龙岗两区审计局出台了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办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化、常态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稳步推进,市审计局配合市委组织部组织专家评委会,完成了2008年度23个市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评议工作,1名基本合格,1名不合格;福田、盐田、宝安等区审计局也分别配合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评议工作,其中盐田区对9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进行了评议,评定8名合格、1名基本合格,问责机制得到进一步落实和完善。
“阳光审计”工作不断取得进展,增强了审计透明度,在促进审计整改、建立健全问责机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审计局自2008年7月在全国率先实行审计报告向社会公开以来,至年12月已在互联网站公开审计报告139份。罗湖区审计局制定《罗湖区审计局审计报告公开暂行办法》,审计报告直接在罗湖政务网上全文向社会公开,全年公开审计报告89份。南山区审计局年实现了对政府投资审计、绩效审计结果的直通车公告,区人大关于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被纳入区政府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并向各相关单位发出专项督查令,要求限时整改并及时报告整改结果。宝安区审计局也在本局网站上全文公告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报告。龙岗区审计局汇编99个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并在龙岗政府网站上公告。
(四)加强审计管理等基础建设,提高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
审计管理得到不断改进。市审计局着力解决审计管理中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经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印发了《深圳市审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审计项目管理的意见》,从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认真编制审计方案、落实审计组组长责任制、推行审计项目动态管理、实行审计项目质量考评、建立审计项目审理制度、健全审计业务会议制度、规范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公开、完善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等九个方面加强审计管理,努力规范审计行为,提高业务质量和工作水平。罗湖区审计局年9月正式启用行政监察系统审计子系统,从审计项目进点开始到审计结果公告以及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情况全过程接受时效监督,通过自我加压,变压力为动力,加强了审计管理。龙岗区审计局顺利完成街道审计管理体制改革,4个审计所正式挂牌,改革经验获得市领导的批示肯定。
信息化建设取得较好进展。市审计局实行了审计项目动态管理,预算执行审计通过使用AO现场审计软件加强了对市本级财政收支结构的深度分析,大多数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都采用了计算机审计,审计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较好地实现了审计目标。罗湖、龙岗等区审计局“联网审计”成效明显,南山区审计局《AO在科技资金使用和管理绩效审计中的应用案例》荣获审计署AO实例应用奖项,是广东省计算机审计项目该年度获得的最高荣誉。
审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市、区审计机关坚持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严格执行新的审计“八不准”规定和各项廉政纪律,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丰富机关文化生活,开展了以审计业务培训、文化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月”活动,举办了第七届全市审计机关体育运动会,全面提高广大审计干部的综合素质,涌现了不少先进集体和个人,增强了审计机关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审计工作也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制度机制、队伍素质等方面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有差距,审计工作自觉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还有待提高;科学审计理念、规范化建设、现代审计技术的实践和推广存在不足,审计管理等基础建设仍然需要加强。这些问题都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全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经济发展模式转变,推动审计工作创新发展
新的一年审计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从国际环境看,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日渐减弱,世界经济呈现明显复苏迹象。从国内环境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已作了全面分析部署,年经济工作将重点在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上下工夫,力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总理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也就年的审计任务进行了统一部署。从深圳自身发展来看,今年将迎来特区建立30周年大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的贯彻落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新兴产业增长、大运会筹办、区域板块新的开发与提升、城市全面更新改造以及一系列民生项目启动等,将为深圳新一轮大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市委四届十三次全会明确我市新一年经济工作要抓住加快转变发展模式这条主线,围绕“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抓创新、推改革、优环境”六个方面展开。审计机关要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总理的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要求上来,认清形势,找准定位,切实安排好年的审计工作。
年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更加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分析和反映问题,更加注重增强改进和完善建议的针对性,全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经济发展模式转变,全力推进改善民生和法治建设,在更高层面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按照这一总体要求,我们要继续以绩效审计为主导,预算执行审计、政府投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年全市审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加大对稳增长、调结构等相关政策措施实施情况的审计力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对稳增长、调结构等政策实施情况的审计监督,把绩效审计与审计调查、检查面上情况与审计重点项目、揭示问题与推动完善制度、促进当前发展与实现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决策和部署落实到位。一方面,要注意加强对相关政策实施情况和效果、政府投资和新增贷款、产业发展扶持资金、节能减排资金等的审计调查,检查财政支出、政府投资的结构和投向,关注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促进有效落实相关政策和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大运会场馆、轨道交通等重大投资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推动项目尽早建成并发挥效益。
(二)积极开展民生工程和资金审计,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要进一步加强对涉及城市安全、住房保障、公交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教育发展、医疗卫生、文化建设等热点难点问题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民生资金进行审计监督,促进公共资源配置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促进惠民政策的落实,降低惠民政策的实施成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在审计中,既要关注改善民生情况,揭示和反映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目标未实现以及严重影响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也要关注资金分配不合理、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研究如何进一步规范管理和提高效益的措施和办法,更要注重严肃查处在民生工程中弄虚作假、违法违规问题。围绕我市城市发展建设中水污染的治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人居环境的建设和维护等内容,积极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促进加强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保障和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三)规范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规守纪尽责,严格依法行政。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要以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为主线,以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以守法守规守纪尽责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制定和执行、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合法合规及科学有效性,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重大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对直接管理部门和下属单位监管的情况,同时也要关注领导干部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及个人遵守有关廉政建设规定的情况等。在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时,必须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围绕“守法、守规、守纪、尽责”的要求,紧紧把握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坚决揭示和反映违法违纪违规及失责问题,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该处理的要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组织部门报送审计结果,认真配合做好审计结果的评议工作。
(四)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和绩效审计,揭示和反映体制机制问题,促进深化改革、完善制度。
不断深化预算执行审计、绩效审计,围绕中心做好审计选项工作,注重把握财政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的总体情况,科学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促进政府深化财政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提高财政审计的宏观性、时效性和建设性,不仅要从宏观和全局的角度去认识和审视审计掌握的情况,去分析和反映审计发现的问题,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的角度去研究和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还要从宏观和全局的角度,去统筹和部署审计工作,去安排和调配审计资源,去组织和实施项目审计,从根本上提高审计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五)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从这些年的审计情况看,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仍时有发生,违法犯罪的手段、方式也在不断翻新。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一定时期内,尤其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过程中,打击犯罪,惩治腐败是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和任务。当前,要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国有企业、土地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揭示和查处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揭示和查处违背产业、土地、投资和环境保护等政策的问题,揭示和查处铺张浪费和损失浪费问题,揭示和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案件。同时,要更加注意结合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揭示制度方面和制度落实方面的漏洞,推动反腐倡廉和审计整改制度创新,促进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三、把握规律,坚持创新,争当新时期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排头兵
深圳审计工作的发展,是一个不断探索创新的过程。我们要认真总结基于审计实践形成的认识、观点,汲取发达国家和国内的先进审计工作经验,把握审计工作发展规律,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好地担负起历史使命,更好地在服务科学发展这一过程中,实现审计工作的科学发展,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争当全国审计系统排头兵。
(一)创新审计管理,加强资源整合和协调。
要创新审计管理,着力解决审计资源调配和整合问题,切实处理好审计任务、审计力量和审计风险之间的关系。加强项目计划的整合,做好各项目之间、年度项目计划与长期发展规划之间的整合和衔接,加快完善项目库建设。巩固和发展现有的综合审计或一体化审计模式,加强审计内容的整合,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审计的多方面需求。根据项目特点,科学选择审计、审计调查和跟踪审计等方式,加强审计方式的整合。
(二)加强审计法制和规范化建设,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
按照审计署的工作进度,年审计法实施条例即将出台,国家审计准则和关于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规定等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也将实施,要组织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深圳绩效审计立法和完善内部审计规章,制定符合深圳实际的审计项目审理办法,全面推行审计项目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审计项目目标责任制和重大审计质量问题责任追究制,审计质量检查工作逐步制度化和经常化,全面推进审计报告向社会公开的工作。注意加强与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沟通,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切实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
(三)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
近年来的实践证明,审计信息化建设是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的重要途径。当前的审计信息化建设,要以金审工程为依托,以创新审计方法和技术手段为基础,把计算机技术应用到机关行政管理和审计质量控制的各个环节,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区审计信息快速通道和共享平台,提高审计管理信息化的整体水平。要提高审计业务实施的信息化,探索以在线审计、实时审计为特征的联网跟踪审计系统,加强审计项目的动态管理,提高在信息化条件下开展审计工作的能力。
(四)注重研究分析,提升审计成果运用水平。
二是驻外市场部或营销公司是民营企业内审主体。鄞州区10家民营企业如雅戈尔、三星集团、广博集团、洛兹集团、布利杰集团的内部审计对象主要是公司驻外市场部或营销公司。比较典型的是雅戈尔集团和三星集团,两家公司都是鄞州的特大型企业,年销售都在30亿元以上,雅戈尔集团公司在全国有156个市场部,三星集团公司在全国有营销公司60余家。如何保证这些市场部或营销公司资金和资产的安全是内部审计机构工作重中之重,他们把市场部或营销公司的库存商品、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销售收入作为审计重点。目的是为了查错防弊,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完整,不受损失。
三是机构相对独立,内审人员素质比较高。鄞州区10家有内审组织企业中有8家都成立了独立的审计机构,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而且从事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素质比较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90%以上,具有注册师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占6成以上,雅戈尔、广博集团、华泰集团等企业还专门聘请了高级会计师加盟内审人员行列。
四是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成为民营企业内审的一个重要。如雅戈尔集团公司审计部成立5年来,先后对近100家市场部的负责人离任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形成了“有离必审,先审后离”的制度,三星集团、广博集团、开开集团、华茂集团、洛兹集团、八方集团等公司实行了营销部或分公司负责人和主办会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五是处罚力度大。民营企业为了促进利润最大化,防止企业资金流失,一般对内审机构发现的处罚力度比较大。如雅戈尔审计部近几年来,先后查处驻外市场部截留货款、私设“小金库”、私分季节性商品价差、公款私分、私刻公章、假冒公司领导签字等违纪违规案件数十起,审计追回经济损失687万元,同时,公司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厉处罚,有23人受到了降职、免职甚至解除劳动合同处分;三星集团、洛兹集团、广博集团、向阳公司等企业还采用审计通报形式对违规违纪责任人员处以一定罚款,并在公司内部通报,起到警示作用。
鄞州区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虽然发展较快并形成了一定的特色,但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在发展过程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国家审计机关对民营企业内审工作指导监督缺乏政策法规依据和行之有效办法。根据《审计法》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国有机构和企事业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各部门、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的内部审计,应当接受审计机关业务指导和监督,《审计署关于审计机关指导监督内部审计业务的规定》也只局限于《审计法》规定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组织范围内。因此,以民营企业如何建立完善内审机构,国家如何加强对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指导,目前缺乏可操作性政策依据,如何加强对民营企业内审人员管理,如何规范民营企业内审行为,提高内审工作质量,国家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协会都缺乏行之有效管理办法。
二是审计范围不够广,局限于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目前大部分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基本上停留在财务审计即对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收入、费用、损益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审计查证上,目的是为了查错防弊,保证公司资产安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发展和完善,企业的经营规模,经营环境和投资主体都发生了变化,如何防范经营和投资风险,如何降低企业成本,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如何加强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等,这些都需要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经营管理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上来,内部审计必须从传统的查错妨弊的财务收支审计向采购审计、投资决策审计,管理效益审计方向发展。
三是审计行业尚待规范,审计手段尚需完备。民营内部审计虽然在国家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协会的指导下,建有一套适合自身企业特点的内部审计程序和操作办法,但它不象国家审计和审计一样有整套审计准则和操作规范,内部审计只能参照国家审计或社会审计的一些做法,操作上缺乏权威性。同时,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缺乏行之有效的审计手段,特别是审计到往来款项函证,银行存款对账,审计线索外调和延审等事项,缺乏上规定的审计权限和强制手段,一定程序上制约着民营企业内审工作质量。
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是我国改革和建立企业制度的产物,它具有广阔的前景和强大生命力。为了促进民营企业内部审计更快更好地发展,我们在调查基础上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议国家尽快出台《内部审计条例》,把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纳入国家审计机关业务指导和监督的范围,要严格规定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程序,赋予民营企业内审机构必要的审计权限和审计手段,国家审计机关或内审协会要制定内部审计准则,统一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提高内审工作质量。
目前国内对跟踪审计的研究集中在工程项目上,理论界对跟踪审计的界定尚未达成共识。安全是基于事物本身特性和规律,通过消除或减少工艺、设备中存在的危险物质或危险操作的数量,避免危险而非控制危险。根据已有的研究成果,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是对工程项目管理过程和结果所实施的一种全程的、动态的、有效的经济控制机制;它不仅可以主动发挥审计免疫功能,提升工程项目资金监管效率,而且能够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及有效控制工程项目审计风险。工程项目跟踪审汁控制的主体是具有综合素质的审计人员,主要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综合素质是指具有财务审计专业知识并精通工程设计、施工等适应跟踪审计的上程技术,这三种主体不同的地位和职能,决定了它们在工程项目跟踪审计中的不同定位和作用。当前,在我国政府审计资源有限,通过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政府投资项目或政府专项资金开展绩效审计是我国政府绩效审计走向完善和成熟的必由之路。我国今后仍应该把公共工程和专项资金作为绩效审计的重点。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看,相关审计效果不容乐观。
二、相关创新措施与对策
(一)以安全为切入点,监督资产质量的提升
着力加强对资产质量的监督。特别是在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监督资产总量的完整性。从摸清家底、核清资产、理清资产权属关系入手,针对一些单位存在的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的问题,及时帮助被审计单位设计库存盘点表,指导被审计单位盘点资产库存,按类别编制固定资产卡片,登记造册,使资产管理有序进行。
(二)加大对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
着力对交通工程、城市环保设施工程、水利专项工程等的审计监督,对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工程财务管理进行全面监督。监督资产存量的合理性。注重强化对资产存量布局状况的监督,通过审计,着力对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析,特别是强化对房屋、车辆等固定资产增减变化的监督,确保这两类资产形态的协调性;着力对不同行业资产比例进行分析,通过对行政单位资产、公益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的分析,掌握不同行业资产特征和运行规律。及时查找影响各行业资产安全运行的隐患,切实堵塞管理漏洞,保障国有资产存量处在良好、优化、健康的运转状态。
(三)公共工程项目和专项资金是审计的合适切入点
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选择基本上集中在政府公共工程项目或专项资金项目上。形成这样的状况,可能的原因主要是:一是我们刚刚开始尝试这种审计形式,缺乏足够的绩效审计经验,公共工程和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相对比较容易;二是它们有一定的代表性、重要性和影响力。与此同时积极尝试开展单位或部门绩效审计以及财政收支的全面绩效审计。从审计案例看,都是在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基础上,评价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从根本上说,这是一种多目标的审计,或者说是从合法性审计延伸到绩效审计,还不是专门的绩效审计,因此,我们应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单一目标的绩效审计,以便于绩效审计更加深入的开展。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道德教育。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文选》和hjt同志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实施纲要》,不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和法纪的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夯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
2、加强警示教育。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视教育,教育领导干部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形势,珍惜自己的荣誉、珍惜家庭,在大好形势面前保持清醒,增强群众观念、法纪观念、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观念,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3、要做好举报和案件审理工作。进一步畅通、拓宽举报渠道,发现案件线索。建立完善举报工作网络和机制,剖析案件原因,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4、要继续推进纠风工作,加强效能建设。坚持纠建并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工作作风问题的查究力度,督促机关工作人员依法、高效、廉洁行政,提高行政效能。
5、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彻底清查“小金库”。对于私设“小金库”以及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有价证券和实物的行为,一经发现,先予免职,再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要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6、继续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全面推进教育、制度等各项任务的落实。
中图分类号:E232.6 文献标识码:A
1高校基建工程内部审计问题
高校一般擅长于教学与科研,在基建工程的管理与审计方面经验欠缺,审计力量薄弱,给不法分子造成了可乘之机,致使“象牙塔”也随之成为腐败的高危区。面临这样的形势,高校审计人员应保持清醒的头脑,深入分析当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目标定位与审计理念问题。高校基建工程内部审计的目标、审计理念、委托、受托责任的履行方面均存在较大问题,即未能完全按照科学发展观对目标进行科学定位,风险与绩效意识不强,未具体明确委托关系,受托责任的履行效果不佳。审计目标定位不科学,审计的作用不能有效发挥;缺乏风险意识,风险管理审计的成效不显著;缺乏科学的绩效审计理念;委托关系不明确,受托责任履行效果不佳[1]。
(2)审计缺乏独立性与客观性问题。内部审计机构缺乏独立性,基建工程审计科室(岗位)不够健全;内审人员数量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审计的客观性得不到保证[2];
(3)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执行问题。多数高校在基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基建工程审计质量控制、基建工程委托审计、基建财务决算审计、基建工程监理审计、审计公示方面的制度建设还比较薄弱;高校内部审计制度的出台对于制度的系统性、科学性考虑较少,与高校的发展相比则相对滞后;在审计人员职业规划、审计信息化、绩效审计、风险管理等方面,均未被加以重视,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建设和完善。
(4)审计工作质量问题。审计内容不全面,审计重点太局限;审前准备不充分,‘审计方案不完善,审后跟踪不到位;审计技术与方法较落后,审计方式较保守;审计报告不够客观与实用[3]。
2工程案例
建设项目为体育馆,建筑面积17170m2,框架结构,资金自筹。建设单位为X高校。土建施工单位为Y建筑公司。A大学建筑设计院为土建设计单位、网架第二次设计单位,网架第一次设计单位为B网架公司,网架施工单位为C工程公司。学校委托D监理公司对项目进行监理(土建监理人E)。学校委托F单位地勘,委托G事务所对土建与网架工程进行审计。
土建工程预算造价1832万元,控制价为1684.16万元,合同价1471.72万元。网架工程预算造价991万元,控制价为902万元,合同价793.04万元。双方发商定在工程竣工前,监理酬金暂按工程估算价2000万元的0.8%计取(即壹拾陆万元)。
土建和网架合同价款采用合同价包干方式确定。工程竣工按中标价款的85%(应扣除甲供材料价款)付款,工程结算经审计完毕后3月内完清财务决算并付清工程保证金以外的其余工程款。
学校成立了招投标领导小组,组长为校长,其成员单位为纪委、监察、工会、设备处、审计处、财务处、基建处。
学校基建处负责对基建事务进行管理,审计处负责对工程的审计管理。学校一级财务负责对基建工程财务收支核算及工程决算。
3案例分析
3.1对X高校基建管理的分析
X高校的招投标领导小组由几个职能部门的行政负责人组成,多数是行政领导,对基建工程管理而言不懂专业,加之工作头绪多,在研究一些重要的事项时常派一般人员参会,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近10年,X高校的新区工程投资10多亿元,修建期间基建处工作人员16人,从数量上看还不少,但是具有大学本专科的仅有5人,工程师3人,其他人员为退伍安置人员和家属子女,只具有初高中文化水平。在本土建工程送审时,已经没有工程师能对Y企业编制的工程结算进行初审。
正值X高校体育馆修建时期,审计处2004年10月与纪委、监察合署办公,机构的不独立大大弱化了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挫伤了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当时审计人员5人,研究员1人,副教授1人,会计师1人,副处级审计员1人,科级审计员1人。相对于其他管理部门而言管理素质略高,但是仍然缺乏专业的基建工程审计人员。
一级财务配备了专职的基建会计和出纳(各1人)负责工程的财务核算与决算,但是内部缺乏业务稽核人员。审计对该工程甲供材料、基建财务核算与决算没有进行审计。
从修建中发生的事项可见:基建处在工程建设中缺乏必要的建设日记,现场代表的工程签证不及时、不准确,授权不当,一人负责该项目,缺乏内部牵制。学校对基建处的权限更未明确限制,关于同意变更、材料认价方面权限太大。签证材料基本都是因变更而增加了X高校的造价,没有相应减少X高校造价的情况出现,这是不正常的。
X高校对相关管理部门的约束与激励不合理,不利于工程质量、造价、工期的有效控制。X高校对管理部门及有关人员没有针对基建工程的约束性规定。X高校规定基建处按照工程造价提取工作经费(优良工程0.5%,合格工程0.3%),使其对工期与造价不重视;纪监审按照审减金额的5%提取工作经费,因而对质量与工期不太关注;其他部门没有提成则大大挫伤了其主动参与管理的积极性,配合管理往往也是走过场。
从结算审计结果分析:工程建筑面积17170m2,土建控制价为1684.16万元,合同价款1471.72万元(为控制价的87.39%)。土建工程增减变动送审l624.20万元,审定额958.79万元,审减额665.41万元,审减率为40.97%,土建总造价2430.51万元,超过控制价746.35万元。网架施工合同价款793.04万元(含设计费17.45万元),增加工程送审589.16万元,审定346.25万元,审减242.91万元,审减率为41.23%,网架造价为1139.29.万元,增加工程占合同价款的43.66%,超过控制价237.29万元。以上数据体现了低价位中标高价位结算,审减率奇高的结果。
X高校在项目管理上的不规范还体现在以下方面:该工程的勘探、监理、网架设计、土建设计为校方委托未通过招标(比选)确定,未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的跟踪审计。基建处、纪监审没有建立和实施相应的内部牵制制度、工作质量管理制度。这期间审计未对相关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也未对基建财务决算进行审计。X高校对监理合同、委托审计合同的执行缺乏有效的监督,基建处对监理公司的监管从资料上无从查证(除监理报告外),审计处也缺乏对事务所结算审计的过程监控。从外墙面层由挂贴棕黄色仿石砖改为玻璃幕墙,拼木地板改为PVC塑胶地板,可见X高校对工程修建设计方案考虑不成熟。
X高校网架第一次委托B公司设计支付设计费17.45万元,但是该设计失败,致使与之配合的土建工程延期半年之久,由此产生的脚手架租赁费、人工赔偿费、其他机械费赔偿数额达200多万元。
3.2对Y建筑企业的分析
Y建筑企业以较低价款中标该土建工程。竣工时得到85%的合同价款,修建过程中垫付了大量资金,加之因网架设计变更致使工程延期半年之久,资金成本进一步加大。Y企业在修建中凭借信息和专业技术优势,获得了一些工程经济技术变更,使投标时报价较低项目得以变更,实现其不均衡报价策略为公司赢利的目的。
Y企业在玻璃幕墙、PVC塑胶地板的价格协商中处于有利地位。
Y企业对于X高校委托B公司网架设计失败而延误工期的索赔,在各项价格的协商中处于有利地位。
Y企业于2009年6月报送工程决算资料,按照合同约定应在竣工一个月内报送,并且存在较严重的高估冒算。Y企业聘请的土建结算报告编制人为
D监理公司的土建总监E,这是典型的一人双重身份。
3.3对D监理公司的分析
D监理公司以0.8%的监理费用接受X高校的委托对土建与网架工程进行监理。D监理公司派驻的监理工程师只有2人。按照格式化的监理合同,D监理公司具有多项权利,但是在X高校没有得到行使(如;工程款支付的审核、签认权)。同时,D监理公司也没能全面履行其义务。监理合同(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一切经济活动”,土建总监E却担任Y公司的结算资料编制人。
3.4对其他方面的分析
在X高校近十年的新校区建设期间,政府审计未对贷款资金修建的工程项目进行过审计。
按照规定发改委要对高校的招投标备案管理,建设局要对高校的合同备案管理,然而,对X高校委托设计与监理未进行招标(比选)却没有实施行政干预,在网架设计图会审时也未发现重大问题。市造价站接受了土建结算中关于脚手架定额方面的政策咨询,为双方提供了规范的解释。
X高校在该工程修建期间很少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基本处于缺乏上级监管的自主管理状态。
该项目为委托勘察、设计。在网架委托设计中,由于第一次的设计单位B公司未能成为施工的中标单位,其设计方案与土建设计单位A的方案不配合,校方多次与之联系未果,最终重新聘请A大学的设计人二次设计。因设计更改延误X高校建设工期半年之久。
土建设计的费率2.4%,设计费估算为72万元;网架第一次委托B公司设计费17.45万元,费率约为2.25%,第二次委托A设计院的设计费为5万元。以上费用大大低于政府指导价格。
在该项目建设期间,电业局的所属企业为X高校修建了周边的高压线、配电站,水务部门将主水管铺设到位,环保局修建了化粪池。消防、安全办、档案局均例行到位。以上价格均为不可谈判的价格。
4审计建议
对本审计案例结合以上简要分析,作如下审计建议:
(1)X高校在体育馆项目的修建上对管理部门应明确授权。授予基建部门重点监管质量、工期的权限,授予工程造价3万元以下管理权限。3万元及以上的事项由学校授权招投标领导小组商议后报学校决策。
授予宙计部门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的权限。尤其对设计、委托监理、工程招标、设计交更、工程款支付、工程经济签证、材料议价等环节明确授权。
在建设的关键时期,X高校应确保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纪监审合并后,学校招投标领导小组的成员中就少了一个监督部门的声音,审计是从经济上实施监督,其监督的效果较之于党纪与行政监督更为有效。
(3)X高校应重视内部管理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业务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去行政化,鼓励专业技术人才的成长,使学校的招投标领导小组成为名副其实的智囊团。通过补充专业管理人员和加强对在职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管理队伍的业务水平。
(4)X高校应制定激励到位的内部利益分配机制,将各部门的经济利益与控制工程的质量、工期、造价目标挂钩,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保证实现管理目标。
(5)X高校应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对该工程实施计价与管理,并对清单实施全面的审计。本项目的土建和网架合同价款均采用合同价包千方式确定,从数据结果可知,增加工程数额很大,如果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对这部分能起到一定的控制效果。
(6)对投资规模如此大并且修建复杂的体育馆工程,X高校应对工程勘探、设计、监理、施工以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方,并不应单纯最求最低价格,应在合理价位上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全面执行合同条款的约定[4]。
(7)该项目增加工程数额之大,有校方主观变更、设计深度不够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建议X高校将成熟的方案交给设计单位做好细致的设计。
(8)建议基建管理部门对项目实施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专人管理工程档案资料,两人共同负责项目管理,按时做好工程建设日记,及时、准确完成各项签证,对监理实施必要的监督管理。
(9)审计部门应对基建管理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对监理公司的工作规范进行监督,对基建部门领导的经济责任结合工程建设进行审计,对工程物资管理实施监督,对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完善工程的各项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5结论
规范高校基建工程内部审计管理的对策:
(1)明确内部审计目的,明晰委托与受托管理责任。
(2)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保证审计机构的独立设置和权威性,并保证审计人员的全面配备及综合性。
(3)实施制度导向的基建工程内部审计管理。实施基建工程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制度;实施基建工程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实施基建工程的财务决算审计制度;实施基建处处长经济责任的审计制度;实施基建工程监理的审计制度。
6参考文献
[1]曹慧明.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务.1版.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l-269
[2]刘世林,方伟明.2006年.经济责任审计理论与实务.第1版.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