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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规模大、范围广、项目多,财政对非税收入的依存度较高。自1998年以来,即墨市坚持以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为目标,紧紧围绕综合财政预算管理,从源头入手,实行“票款分离”征收办法,强化收费征管及监督,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第一,非税收入征管改革得到深化。自2000年以来,对全市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的征收全面推行了“票款分离”制度,实行部门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的管理体制,收费指定专业银行代收,有效地从源头上堵塞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截留隐瞒收入、坐支挪用等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维持了财政正常分配秩序。
第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力度加大。根据有关规定,将部门、单位依法收取的非税收入统一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建立了“部门单位征收,财政统一监管,政府审批使用”的管理体制,实行预算内外合并拼盘使用,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按照定员定额原则,对部门、单位的支出进行分析测算,根据人员经费按实计,公务业务费分标准,购置修缮等专项资金视财力,大宗物品统采购的办法,对单位支出实行预算内外捆绑使用。单位总支出确定后,先自预算外安排,不足部分自预算内补齐,对单位收入预算大于支出预算的,收支结余作为政府统筹资金,用于全市重点工程建设。在预算执行中,严格预算程序,强化预算管理,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超预算不拨款。同时,按照“超收分成,节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在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下达后,对年终收入超计划的,超计划部分市政府与单位按一定比例分成,充分调动征收单位的积极性。
第三,财政专户管理进一步加强。在收入账户管理方面,取消了各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过渡账户,由市财政统一在各专业银行设立财政专户,用于各项非税收入收支统一核算和集中管理,收取的非税收入通过银行代收网点及时划解财政专户,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有效地遏制了收入资金分散在各部门单位存款账户上而难以监管的现象。
在支出账户管理方面,根据部分部门单位银行账户开设不规范、多头开户等情况,2002年即墨市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将71个收费单位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由单位分散核算改为统一核算。同时,加强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取消74个单位61个收入过渡户,由财政部门将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直接拨付会计结算中心,其他资金一律不得存入该账户。通过上述做法,进一步规范了单位收支行为,促进了廉政建设。
第四,收费票据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收费票据管理是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征管的源头和基础。为此,建立健全了严格的票据领用和缴销制度,对各种票据严格实行“按月审验,验旧换新”制度,并视单位特点,严格控制发售数量。单位缴销票据时,严格核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上缴财政情况等,如发现问题,停止供应票据,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建立了票据有奖举报制度,在广播、电视、报纸上公告,宣传票据有关政策,并设立举报电话,对不按规定使用收费票据的,按规定严肃处理,达到了以票控管、以票控监的目的。
第五,财政性资金调控力度加大。将预算外资金等各项非税收入全面纳入政府调剂资金收支管理,对一般性预算外资金按年初各部门单位收入预算扣除正常支出后,统一集中统筹,增强了财政性资金宏观调控能力。2000年~2005年,政府统筹资金累计近12000万元,重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教育事业等重点项目支出,不仅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而且促进了地方各项事业发展。
第六,“收支两条线”监管工作得到强化。一是建立收支稽查制度,由各部门抽调专业人才成立稽查科,专门负责对各部门单位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日常收支及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对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征缴、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处理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二是实施专项检查制度,自1998年以来,每年由市财政牵头,市监察、审计、物价部门配合,对市直部门单位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组织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严肃了财经法纪,有效地防止了“三乱”、滥支滥用资金、私设“小金库”等违规问题的发生。
非税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即墨市预算外资金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特别是自1998年以来,即墨市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狠抓预算外资金的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落实工作,广泛开展预算外资金的非税收入清理检查,规范收费、票据和账户管理,初步改变了预算外资金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薄弱的局面,使即墨市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征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非税收入涉及面广、项目多,征收方式复杂等特点,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界限模糊不清。目前,“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没有包括诸如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等政府取得的其他非税收入,预算外资金与行政事业收费、政府基金之间存在概念交叉问题,致使管理上存在一定漏洞。部分部门单位将非税收入甚至收费项目,下放到所属事业单位、企业或社会团体收取,形成了单位财务收支体外循环。少数部门单位未经批准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收费,逃避“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监督。不仅造成政府分配秩序混乱,导致财政职能虚位,财政资金流失,还助长了“三乱”现象的滋生。
第二,非税收入征管过于分散。目前,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基本上由财政部门制定或参与制定,而非税收入征收主体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执法主体过于分散,形成了多方征收、多家使用、多头管理的格局。因此,在非税收入征管过程中,部分征收主体因部门单位利益的驱动,收费行为不规范,乱收、乱罚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非税收入征管的严肃性。
第三,非税收入征管存在不确定性因素。在编制综合财政预算时,部分部门单位轻视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非税收入,收入填报不真实、少报、漏报,而对预算内资金很重视,出现了“重预算编制,轻收入管理”的倾向。同时,实施以零基预算为基础的综合财政预算后,个别部门单位支出范围、标准都是统一的,非税收入的多少与支出的预算安排已完全脱钩,挫伤了少数部门单位非税收入征管的积极性。加之非税收入征收标准浮动幅度过大,少数人员擅自减、缓、免,收“人情费”,造成了财政性资金的大量流失。
第四,少数部门单位收费和票据管理混乱。主要表现在少数部门单位对收费和罚没票据管理松懈,不按规定使用财政统一收费票据,有的开票收款长期不结账,有转让、代开、串开、遗失票据等现象,有的罚没款不用规定罚没票据,直接坐支罚没款。
第五,非税收入的使用监管力度不够。虽然政府对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实施了集中收支管理,并进行了资金统筹,但是大量资金依然是谁征谁用,部分部门单位经费开支比较浪费、数额较大,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措施,从而降低了非税收入使用效益,没有真正发挥出缓解财政困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
第六,中央、省对垂直管理部门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存在较大漏洞。目前省以下工商、交警、技术监督等部门收取的预算外资金实行上交省财政专户管理办法。实践证明这种办法存在漏洞,形成上级部门管得着看不见、地方财政看得见管不着的局面,坐收坐支现象难以杜绝。
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的探讨
通过对即墨市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征管改革实践的调查研究,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促进非税收入征管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非税收入征管及监督制度。
第一,合理确定非税收入范围,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明确提出非税收入新概念,合理界定非税收入范围,即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款和罚没收入、彩票公益金和发行费、以政府名义接收的各项捐赠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国有企业税后利润、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等统一界定为非税收入。同时各项非税收入必须严格依照财政部门规定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和国库,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并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管理范围,逐步将游离于财政监管以外的非税收入纳入财政专户。
第二,加快法制建设,完善征管体系。对非税收入的征管必须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为此应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的法制建设,逐步将非税收入的征管纳入法制化轨道。明确非税收入的征管范围、征管权限、票据管理、资金解缴、预算编制、监督检查等内容,使非税收入的征收与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处于严密监控之下。同时,进一步深化“票款分离”收缴,做好日常非税收入收缴工作,逐步完善非税收入征管体系。
一、充分认识加强征管工作,提高非税收入质量的重要意义
非税收入是各级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征管,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理顺政府分配关系,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客观要求。各地、各部门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制,确保我省财政收入增长和继续当好排头兵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提高非税收入质量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法规政策体系
各地、各部门要遵循“依法征收,依规使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基本原则,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依据,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研究和推动完善我省非税收入征管的法规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地、本部门非税收入征管的规章制度,确保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省财政厅要加强立法调研,积极研究起草有关非税收入征管的法规草案,加快我省非税收入依法征管进程。有关工作,法制部门要予以指导和支持。
三、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努力提高非税收入质量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粤府[*]40号文要求,进一步拓展理财思路,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把尚未纳入财政管理的非税收入,尽快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
(一)国有资产(资源)和公共资源(包括有限资源、带有垄断性经营牌照资源及其他政府管理的资源)的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垄断)经营权等,应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招标或拍卖方式有偿出让,所得收益按规定全额上缴各级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不同类别、不同特点的国有资产(资源)的有偿使用,公共资源开发权、广告权、经营权等的招标拍卖,应按职责分工由相应的职能部门牵头负责,财政部门积极配合,共同研究制订严格、规范、具体的征管办法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1.国有土地、海域、场地等资源的使用权、开发权以及砂、石、矿产资源探矿权、开采权,按有关规定应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有偿出让的,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出租或转让,应尽可能通过公开招租或拍卖方式进行。
3.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设施(如道路、桥梁、公园、广场、建筑物等)的户外广告权和冠名权,应通过招标或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其中,为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国道、省道广告权的出让收益可以实行省市分成。鼓励企业投资参与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对政府与企业合作建设的道路、港口等公共设施,其广告权、冠名权等收益归政府和企业共同拥有。
4.公路客运和公交线路(包括城市内、城市间以及城乡之间的公交线路)的营运权,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逐步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营运人。条件较好的地区,可开展跨市、跨省客运班线经营权的招投标试点,之后再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5.城乡地下管网开发权、机动车加油站经营权、旅游资源开发权和经营权,应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经营者。
6.私家小汽车吉样号牌可实行竞价发放。竞价发放的号牌不超过每期发放号牌总量的10%,其余全部实行电脑自选。
(二)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国有资产收益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经营收益和非经营收益。国有资产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国有股股利、红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股权)出售、拍卖、转让收益和依法由国有资产享有的其他收益,都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上缴,防止国有资产收益流失。国有资产收益要逐步纳入国家预算管理体系,确保国有资产收益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促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三)事业单位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特定服务过程中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事业单位收取的体现政府职能或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都应纳入财政管理。
(四)以政府名义获得的各种捐赠资金,包括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获得的各种捐赠资金,都应纳入财政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部门罚没财物管理,按照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原则,罚没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有条件的地方要建设政府公物仓,加强对罚没物资和变价收入的监管。
四、加快全省非税收入征管电子化系统建设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财政厅、省纠风办《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全面推进非税收入电子信息管理的通知》(粤财综[2005]108号)的要求,加快全省非税收入征管电子化系统建设步伐,提高我省非税收入征管的效率和质量。要将收入项目、收入金额、票据使用、会计报表等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系统,逐步实现财政部门、执收单位、代收银行、人民银行国库的网络连接,实现实时查询和实时监控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对涉及中央、省与市、县分成的非税收入,实现自动按分成比例分别划解缴入中央、省、市、县国库。
五、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资金管理
(一)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征管非税收入,真实反映财政收入情况,不得虚大或少列财政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和罚没收入,必须全额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布的收费项目目录,凡应缴入国库的必须全额缴入国库,凡应缴入财政专户的必须全额缴入财政专户。其他类别的非税收入,在国家和省未有明确规定前,由各级政府视当地实际决定纳入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
(二)对中央、省与市、县分成的非税收入,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分成比例和缴交级次,通过各级国库或财政专户缴交。各地不得截留或挤占中央和省的分成收入,各部门上下级之间不得直接对非税收入实行集中、提取和分成。
(三)非税收入代收银行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各类纳入预算管理、应缴入国库的非税收入资金汇划工作,准确、及时地将代收资金上解到各级国库。代收银行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为执收单位开设任何形式的非税收入过渡账户。
(四)非税收入收缴过程中,执收单位必须按照《广东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使用财政票据,建立财政票据稽查制度。
(五)各地要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原则,把非税收入形成的可用财力纳入统一的政府预算体系。征收部门的正常经费,由财政部门按征收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核定,纳入部门预算,实行收支脱钩管理。
六、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
1税制结构优化与征管水平的关系
现代商品经济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是理性的经济人,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作为知情者的纳税人,很可能会在税收制度实施中隐藏自己的涉税信息、隐瞒自己的涉税行为而使具体的纳税行为偏离税制规定,达到其偷逃纳税义务以增加自己当前利益的目的。因此,必须通过税收征管才能实现税收收入,实现税制设计目标,而纳税人的文化水平、征管机关的自动化、电子化水平等都会影响税款的征收,因此这就需要政府建立起有效的税收征管机制,保障税制的准确实施。
1.1税制结构优化需要考虑税收征管的成本和征管能力
税制优化和税收征管是密不可分的,税收征管是保证税收制度有效运行的手段,税收制度目标依赖于税收征管来实现。目前纳税成本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征税机关从事征税、管理等活动所产生的成本;二是纳税人在缴纳税款时所付出的人力、物力及所花费的时间等造成的成本。因此,优化税制应当考虑到税务机关的征管费用和纳税人的依从费用[1]。因此,税收征管成本对优化税制目标的实现,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其影响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大到足以扭曲优化设计的税制目标。
税收征管能力对税制结构优化有制约作用,所使用的税制模式只有当它与政府征管能力相适应时,才具有实际应用价值。也就是说,税收征管所具备的相应的技术手段、征管水平、征管队伍所具备的相应素质,对税制的实施必不可少。因此,必须避免不顾自己的征管能力,片面追求税制优化,虽然税制结构设计理论上可能比较好,但由于没有当前的征管能力作支撑,反而可能导致税收征管中的税收流失,不能达到税制的既定目标。因此,在政府征管能力许可限度内选择和调整税制结构才是最符合实际的。政府征管能力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政府的征管能力通过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也是可以提高的,政府征管能力的提高给税制结构的选择提供了更大的空间,有助于税制结构的更加合理、更加完善、更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努力提高政府征管能力是我国税制改革与征管改革长期发展的重要任务。
1.2税制优化有助于税收征管效率的提高
税收征管能力对税制结构优化有制约作用,但反过来,政府税收征管能力、税收征管环境等因素影响优化税制设计的同时,税制结构的优化设计又有助于税收征管效率的提高。评价税收征管效率要从两方面考虑,一方面要考察取得定量收入所耗费的征管成本;另一方面也要衡量由于政府征管能力不足以及纳税人逃避纳税而造成的税收损失;同时还应考虑税收征管能够征收多大规模的收入,以满足政府必要支出的需要,又不会对经济产生过大的消极影响。因此过于简化的税制虽然其征管成本很低,纳税人也难以逃税,但集中的收入有限,又不够公平。而符合实际的合理的税制结构,一方面有利于征集到适度规模的税收收入,满足了政府必要的支出,发挥了税收的职能;另一方面也使税收征管部门有能力承担征管任务,做到应收尽收,能较好实现税制结构设计的目标。同时,合理的税制结构也有利于减轻纳税人的抵触情绪,有利于纳税人对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有利于纳税人之间的相互监督,这一切无疑会提高税收征管效率[2]。
2提高征管水平的措施建议
2.1建立健全税收法律体系,不断改进和完善税源管理、税种管理
税收征管是以完备的法律制度为依托的,税收的缴纳在一定程度上是纳税人的非自愿行为,税收征管的实施需要有确实、明确的法律依据。因此,税收征管程序、方法、手段及相关措施都应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使税收征管的一切行为都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有法可依。我国应尽快制定和颁布适合我国情况的税收基本法,作为我国税收工作的根本大法?鸦提升现行各税收法律的级次?鸦加强税收法律对征税人的约束,对税收征管手段、措施和操作规程在法律上做出明确规定,保证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从而健全税收征管实施的法律依据,真正使各行为主体的任何税收行为都根据法律的规定来进行。
同时应进一步加强税收经济分析,以税收弹性和税负分析为突破口,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税种、行业、地区、纳税人的税收与经济的对比分析,找出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提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积极探索建立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3]。还要切实加强户籍管理,充分运用经济普查、工商登记等数据资料,强化对纳税人户籍信息的动态管理。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制定工作规范,狠抓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其在税源管理中的作用。加强纳税评估,完善评估指标体系,规范评估结果的处理,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遵从度,促进纳税人如实申报纳税。通过落实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规范增值税网上申报管理,强化票表比对及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将增值税普通发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进一步完善对“四小票”和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清单管理,继续采取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管理的一系列措施,使国内增值税收入大大高于工商业增加值增长。深化企业所得税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堵塞管理漏洞,实行新的纳税申报表,改进汇算清缴工作,规范税前扣除标准,改进汇总纳税管理办法。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建立高收入者纳税档案,强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代扣代缴,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等。
2.2加速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创新,实现人机的最佳结合
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税务管理信息系统,是我国税收征管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将使我国税收征管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1995—1997年间,增值税发票存在很多问题:假发票满天飞、虚开发票的案件年年层出不穷,但通过信息化就控制住了,增值税的生命线保住了,新税制也保住了。近年来,我国逐步建立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其基本模式是以税务总局、省、地、县局四级为主干网,以统一规范的征收管理系统为平台,以税收企业管理应用系统(包括公文处理、税收法规查询、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系统)外部信息应用管理系统(包括互联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纳税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等)、税收决策支持应用系统(包括建立在综合数据交换处理系统之上的税收预测、分析等辅助决策应用系统)为子系统。通过积极整合各项信息资源,进一步强化和拓展数据分析应用,依托信息化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提高各税种税源管理水平。通过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构建数据处理分析体系,提供支持各税种管理部门的数据分析应用平台,为查找征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加强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供了有效帮助。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客观上要求税务机关加强管理,并在管理观念、管理体制、管理方法上进行创新,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真正做到人机的最佳结合,充分利用机器设备,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潜能。
2.3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大涉税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税务部门应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重点查处涉税违法案件和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对房地产业及建筑安装业、服务娱乐业、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煤炭生产及运销企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及用废企业和高收入行业(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等进行税收专项检查,并选择一些重点地区和征管薄弱领域进行税收专项整治。要建立起有效的税收稽查机制,确定合理的税收稽查面,提高税收稽查的针对性和准确度?鸦提高税收稽查的技术水平,提高税收检查人员的业务水平,使税收检查人员能够适应当前税收征管模式条件下对税收稽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机制以达到税收征管的目的,即促使纳税人依法纳税。但目前我国税收处罚力度较弱,税收稽查技术和稽查水平不高。如个人所得税逃税现象十分严重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对逃税的惩罚太轻。虽然在《税收征管管理法》中,对偷税做了较为严厉的处罚规定,但实际对个人偷逃所得税发现率较低,实施处罚往往较轻,使偷税机会成本较低,偷税比重较大。针对此种情况,我国应加大税收处罚的力度,提高纳税人偷逃税的机会成本,对依法纳税起到应有的激励作用。
3结束语
税制结构优化设计涉及很多方面,征管能力和征管水平只是影响优化税制结构的一个方面,但征管水平的高低对设计税制结构的目标实现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因此,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水平,对设计优化我国税制结构,实现税收职能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严格坚持依法征收。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政策规定,按照“清、转、并、纳”的要求,继续开展非税收入清理整顿,规范非税收入征收范围。依法履行征管职责,大力组织非税收入,确保应收尽收,努力完成市本级非税收入预算任务。
2、深入挖掘增收潜力。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以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产权转让收入为重点,着力加强国有资源(资产)类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的征收管理,建立罚没物资收入规范管理机制,堵塞征管漏洞,确保应征尽征,进一步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的完整性。
3、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密切跟踪以结构性税费减免为重点的积极财政政策走向,准确把握积极财政政策下非税征收管理政策的变化调整,确保相关政策落到实处,发挥非税收入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功能作用。
二、规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
4、规范非税收入项目管理。全面梳理非税收入项目,健全全市非税收入项目库。强化项目库动态管理,非税收入项目的增减、调整严格依据政策和审批程序办理,确保源头控收。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目录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5、规范非税收入预算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规定,将除教育收费等特殊项目外的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预算管理秩序。结合非税收入政策、项目等变化情况,科学编制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年度预算,确保非税收入预算真实、准确、完整。
6、规范非税收入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国库管理制度和财政专户管理要求,规范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管理,加强非税收入对账工作,及时处理待查款项,规范非税收入核算和资金划解,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户)。按照规范、简化、安全的原则,建立规范统一的非税收入分成、退付机制,确保非税收入资金安全。
7、规范非税收入代收管理。加强与银行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巩固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和解决代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格执行《市市级政府非税收入银行代收工作考评暂行办法》,加强对代收工作的监督考核,强化奖惩措施,规范代收行为,确保“非税委托协议”得到全面落实,推动银行代收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8、规范非税收入减免审批。认真落实有关政策规定,严把收费减免审核关,杜绝违规减免行为,防止非税收入流失。对符合政策的教育基建、开发园区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项目,足额兑现有关优惠政策,支持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9、规范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强化非税收入票据发放、购领、核销等日常管理工作,实行用票计划申报和定量定期购领制度,着力提高非税收入票据核销率。继续实行非税收入票据年检制度,严格票据发放前的票款核对管理,实现收缴管理和票据管理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以票控收”作用。
10、规范非税收入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市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科学制定非税收入监督检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非税收入年度稽查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非税收缴行为。充分利用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非税收入收缴和票据管理的日常监督和动态监管,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督。研究建立财政、人行、审计、物价、纪检部门以及财政内部相互合作的监督检查机制,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探索试行非税收入监督检查信息披露和公告制度,充分发挥以查促管作用。
三、深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改革
11、创新非税收入征收方式。巩固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成果,进一步强化财政部门征收管理主体责任,积极推行行政服务大厅集中征收方式,以建设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为突破口,不断扩大财政直接征收范围。探索建立非税收入执收工作激励约束机制,明确执收单位受托代征职责,规范委托代征行为,提高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绩效。
12、丰富非税收入收缴方式。积极推动非税收缴方式转变,严格限制非税收入集中汇缴,逐步扩大直接缴款方式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自助设备和POS刷卡应用范围,积极探索网上银行等电子化缴款方式,提高非税收入收缴效率。协调银行研究收缴模式和方案,运用POS刷卡等新型收缴方式,满足部分学校规范学费收缴管理的需要。
13、推进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充分利用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实现非税收入票据登记入库、核发出库、使用管理、核销缴销等各环节的全程电子化管理,实现非税收入票据及时自动核销,提高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水平。
14、推进区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落实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市辖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加快建立统一规范、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力争2012年底前将全市所有执收单位和非税项目全部纳入改革范围。
四、加强非税收入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
15、健全收入分析报告制度。制定全市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分析工作考评办法,健全收缴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制度,进一步提高报表质量和分析水平,研究、把握经济发展和财政政策对非税收入实现的影响,切实提高征管工作的主动性和预判性。
16、加大非税收入政策研究力度。顺应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研究分析非税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动课题研究成果的运用,为完善非税征管政策措施提供参考。按照绩效创新年活动要求和年度工作计划,2012年重点开展非税收入对新增财力贡献状况研究、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建筑渣土处置费征收管理、非税收入直征试点和罚没物资收入管理等专题调研。
17、完善非税收入专项征管制度。研究拟定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罚没物资收入征收管理等专项征管制度,探索、研究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征收管理的机制和办法,逐步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体系。
五、深入推进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设
18、增强信息系统功能。根据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政策、预算管理方式和会计核算办法的调整,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项目库管理以及票据管理、会计核算、分成划解和统计分析的系统功能,着力保障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网络运行安全。启用市级非税收入在线查询系统,促进各单位执收管理水平的提升。
19、推动区级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对区级财政部门的技术指导,加快市辖区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步伐。2012年底前,已实施非税收缴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市辖六区要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信息系统收缴非税收入。
20、推动非税系统上下贯通。积极做好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与财政一体化管理平台系统的对接,并依托金财工程大平台,以报表汇总、项目库管理为突破口,逐步推进全市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上下贯通,实现各级财政之间以及同级财政、执收单位、银行之间的信息共享。
六、切实加强局机关自身建设
21、加强学习培训。完善定期集中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鼓励干部职工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业务与思想相结合、自学与培训相结合,不断提高学习效果。加强非税征管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提升非税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当前,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规模大、范围广、项目多,财政对非税收入的依存度较高。自1998年以来,即墨市坚持以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为目标,紧紧围绕综合财政预算管理,从源头入手,实行“票款分离”征收办法,强化收费征管及监督,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第一,非税收入征管改革得到深化。自2000年以来,对全市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的征收全面推行了“票款分离”制度,实行部门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的管理体制,收费指定专业银行代收,有效地从源头上堵塞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截留隐瞒收入、坐支挪用等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维持了财政正常分配秩序。
第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力度加大。根据有关规定,将部门、单位依法收取的非税收入统一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建立了“部门单位征收,财政统一监管,政府审批使用”的管理体制,实行预算内外合并拼盘使用,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按照定员定额原则,对部门、单位的支出进行分析测算,根据人员经费按实计,公务业务费分标准,购置修缮等专项资金视财力,大宗物品统采购的办法,对单位支出实行预算内外捆绑使用。单位总支出确定后,先自预算外安排,不足部分自预算内补齐,对单位收入预算大于支出预算的,收支结余作为政府统筹资金,用于全市重点工程建设。在预算执行中,严格预算程序,强化预算管理,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超预算不拨款。同时,按照“超收分成,节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在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下达后,对年终收入超计划的,超计划部分市政府与单位按一定比例分成,充分调动征收单位的积极性。
第三,财政专户管理进一步加强。在收入账户管理方面,取消了各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过渡账户,由市财政统一在各专业银行设立财政专户,用于各项非税收入收支统一核算和集中管理,收取的非税收入通过银行代收网点及时划解财政专户,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有效地遏制了收入资金分散在各部门单位存款账户上而难以监管的现象。
在支出账户管理方面,根据部分部门单位银行账户开设不规范、多头开户等情况,2002年即墨市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将71个收费单位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由单位分散核算改为统一核算。同时,加强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取消74个单位61个收入过渡户,由财政部门将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直接拨付会计结算中心,其他资金一律不得存入该账户。通过上述做法,进一步规范了单位收支行为,促进了廉政建设。
第四,收费票据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收费票据管理是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征管的源头和基础。为此,建立健全了严格的票据领用和缴销制度,对各种票据严格实行“按月审验,验旧换新”制度,并视单位特点,严格控制发售数量。单位缴销票据时,严格核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上缴财政情况等,如发现问题,停止供应票据,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建立了票据有奖举报制度,在广播、电视、报纸上公告,宣传票据有关政策,并设立举报电话,对不按规定使用收费票据的,按规定严肃处理,达到了以票控管、以票控监的目的。
第五,财政性资金调控力度加大。将预算外资金等各项非税收入全面纳入政府调剂资金收支管理,对一般性预算外资金按年初各部门单位收入预算扣除正常支出后,统一集中统筹,增强了财政性资金宏观调控能力。2000年~2005年,政府统筹资金累计近12000万元,重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教育事业等重点项目支出,不仅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而且促进了地方各项事业发展。
第六,“收支两条线”监管工作得到强化。一是建立收支稽查制度,由各部门抽调专业人才成立稽查科,专门负责对各部门单位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日常收支及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对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征缴、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处理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二是实施专项检查制度,自1998年以来,每年由市财政牵头,市监察、审计、物价部门配合,对市直部门单位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组织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严肃了财经法纪,有效地防止了“三乱”、滥支滥用资金、私设“小金库”等违规问题的发生。
非税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即墨市预算外资金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特别是自1998年以来,即墨市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狠抓预算外资金的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落实工作,广泛开展预算外资金的非税收入清理检查,规范收费、票据和账户管理,初步改变了预算外资金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薄弱的局面,使即墨市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征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非税收入涉及面广、项目多,征收方式复杂等特点,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界限模糊不清。目前,“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没有包括诸如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等政府取得的其他非税收入,预算外资金与行政事业收费、政府基金之间存在概念交叉问题,致使管理上存在一定漏洞。部分部门单位将非税收入甚至收费项目,下放到所属事业单位、企业或社会团体收取,形成了单位财务收支体外循环。少数部门单位未经批准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收费,逃避“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监督。不仅造成政府分配秩序混乱,导致财政职能虚位,财政资金流失,还助长了“三乱”现象的滋生。
第二,非税收入征管过于分散。目前,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基本上由财政部门制定或参与制定,而非税收入征收主体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执法主体过于分散,形成了多方征收、多家使用、多头管理的格局。因此,在非税收入征管过程中,部分征收主体因部门单位利益的驱动,收费行为不规范,乱收、乱罚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非税收入征管的严肃性。
第三,非税收入征管存在不确定性因素。在编制综合财政预算时,部分部门单位轻视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非税收入,收入填报不真实、少报、漏报,而对预算内资金很重视,出现了“重预算编制,轻收入管理”的倾向。同时,实施以零基预算为基础的综合财政预算后,个别部门单位支出范围、标准都是统一的,非税收入的多少与支出的预算安排已完全脱钩,挫伤了少数部门单位非税收入征管的积极性。加之非税收入征收标准浮动幅度过大,少数人员擅自减、缓、免,收“人情费”,造成了财政性资金的大量流失。
第四,少数部门单位收费和票据管理混乱。主要表现在少数部门单位对收费和罚没票据管理松懈,不按规定使用财政统一收费票据,有的开票收款长期不结账,有转让、代开、串开、遗失票据等现象,有的罚没款不用规定罚没票据,直接坐支罚没款。
第五,非税收入的使用监管力度不够。虽然政府对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实施了集中收支管理,并进行了资金统筹,但是大量资金依然是谁征谁用,部分部门单位经费开支比较浪费、数额较大,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措施,从而降低了非税收入使用效益,没有真正发挥出缓解财政困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
第六,中央、省对垂直管理部门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存在较大漏洞。目前省以下工商、交警、技术监督等部门收取的预算外资金实行上交省财政专户管理办法。实践证明这种办法存在漏洞,形成上级部门管得着看不见、地方财政看得见管不着的局面,坐收坐支现象难以杜绝。
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的探讨
通过对即墨市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征管改革实践的调查研究,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促进非税收入征管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非税收入征管及监督制度。
第一,合理确定非税收入范围,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明确提出非税收入新概念,合理界定非税收入范围,即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款和罚没收入、彩票公益金和发行费、以政府名义接收的各项捐赠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国有企业税后利润、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等统一界定为非税收入。同时各项非税收入必须严格依照财政部门规定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和国库,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并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管理范围,逐步将游离于财政监管以外的非税收入纳入财政专户。
第二,加快法制建设,完善征管体系。对非税收入的征管必须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为此应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的法制建设,逐步将非税收入的征管纳入法制化轨道。明确非税收入的征管范围、征管权限、票据管理、资金解缴、预算编制、监督检查等内容,使非税收入的征收与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处于严密监控之下。同时,进一步深化“票款分离”收缴,做好日常非税收入收缴工作,逐步完善非税收入征管体系。
第三,强化财政专户管理,深入开展国库集中收费制度。明确一级财政只能设立一个财政专户,而取消现行的财政部门按资金的类别设立多种财政专户状况,逐步完善分级财政专户管理制度,确保各项非税收入按财政级别直接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在“票款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础上,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深入落实集中收费制度,将部分二级单位纳入会计核算中心实行集中核算,建立财政国库单一账户,通过财政资金核算中心结算,取消各部门单位开设的基本账户。在收入征解方面,通过银行代收网点直接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在资金使用方面,人员经费实行工资统一发放到个人;公用经费实行均衡拨付,从结算中心账户直接划转到商品供应商或劳动提供者的账户,业务费实行“收支挂钩,比例拨付”;部分单位只从结算中心提取限额现金作为零星支出的备用金。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现状分析
2009年,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达3949.35亿元,占总税收收入的6%,占全国财政收入的5.76%,占全国GDP的1.04%,可以看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收入水平任然处于较低水平。除了目前的分类所得税制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之外,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效率也不容乐观。近年来,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流失率常维持在50%以上的水平,说明个人所得税的实际征收额与理论税额有较大差距,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效率亟待提高。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1.税收征管法律的不健全,征收过程中出现“逆征收”的情况。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主要实行源泉扣缴为主,自行申报为辅的申报制度。鼓励年应税所得额超过12万的高收入者自行申报,但是由于税务机关无法清楚掌握纳税人的具体收入情况,不确定纳税人是否申报,以及申报数额、项目是否属实,因此对高收入者的征管效率低,往往造成高收入者的偷逃漏税。而工资薪金阶层往往实行源泉扣缴,不容易出现偷逃漏税。因此,容易出现对高收入者不征税,而税负主要落在中低收入者身上,不仅没起到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反而出现“逆征收”情况,加大收入的差距。
2.信息化管理不健全,缺乏统一的个人所得税信息管理系统。当前各地区自己花费人力物力建立个人所得税信息系统,而全国性的联网仍然没有建立起来。纳税人没有统一的税号,仍然是在哪里取得收入就在哪里申报。而对于那些自由职业者,如果纳税人不主动申报纳税,税务机关也很难查证。另外,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是由地方税务局征收,各地很多都使用自行开发的征税软件,个人所得税管理无法实现全国联网,也没法统一。税务机关和其他相关部门,如海关、工商、银行等缺乏信息交换与信息比对,也加大了税务机关的征管难度。另外,电子报税统一征收系统标准,数字不够准确。
3.税收征收部门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低,队伍庞大,征税成本高。由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中包含大量个体工商户,税源分散,税额较小,纳税意识淡薄,自行申报率低,给税务机关带来较大的工作量。而由于经费不足、交通通信设备差等原因,对很多个体工商户的监管和征收还处在定额定率征收的低级阶段,工作效率低。另外,税收部门的工作人员队伍庞大,而且大部分都并非是税收、财政、会计、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的人员,对税收的征收和管理能力低,加大了税收的征收成本。同时队伍的庞大同样带来了巨大的办公设备支出,也增加了征税的成本。
4.征管质量不高,逃税现象严重。由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众多,税源隐蔽分散,个人收入来源渠道多样,税务机关无法监控隐蔽性收入和灰色收入,加上社会整体的纳税意识还很淡薄,因而个人所得税是我国征管难度最大、逃税面最宽的税种。目前还没有完善的、可操作的个人收入申报法规和个人财产登记核算制度,加之流通中大量的收付交易以现金形式实现,在实践中也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以制约和保障,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在向纳税人支付各种应税所得时,还做不到完全严格的扣缴。
5.纳税宣传不够,纳税意识淡薄。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的工资薪金阶层的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源泉扣缴,纳税人在领取所得时得到的是已经由所属单位财务部门代扣代缴过个人所得税的纯收入,无需再自行缴纳。年应税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也想法设法通过一系列方法和手段减免或逃避纳税义务。因此,纳税人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意识非常淡薄,应当对其进行宣传和税收征纳方面的教育,提高自觉纳税的意识。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改革建议
1.建立一套严格完善的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减少各种优惠减免措施,增强执法的刚性和严肃性。加快完善个人所得税税收法律和税制改革,并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法,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监督和管理,鼓励高收入者依法自主申报纳税,健全税务服务,为纳税人节税提供服务和帮助。减少各种优惠减免措施,避免高收入者利用优惠措施达到偷逃税的目的。
2.尽快建立并完善个人所得税信息化建设。(1)推行全国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可以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个人税号,如个人的身份证号,由税务机关联网管理。纳税人的各种收支、纳税情况、社会保险费等都与该税号挂钩。纳税人如不按时缴纳税款或偷逃税的,一经查实,税务机关可以依其情节严重程度修改其信用额度并计入其个人税务档案。(2)加强税务信息化建设。推广计算机在个人所得税管理中的应用,开发全国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系统平台。税务部门应通过整合现有资源,加强内外协作,既要做好与国地税内部的纵向联网,也要做好与海关、工商、银行等部门的横向联网,在切实加强计算机应用安全的基础上真正做到信息共享。另外,应引进精通计算机的高素质人才,对现有干部进行培训,从整体上提高税务干部的信息化办公能力,从而更好地控制住税源,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力度。(3)开发统一软件,建立自我纳税评估机制,提高纳税评估信息采集的质量。根据纳税评估工作的新要求,尽快统一研发全国性的纳税评估软件系统。从而更合理地整合现有的“CTAIS”、“金税工程”等系统,并自动选定评估对象、读取数据、进行数据测算,促进整个纳税评估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有效地监控纳税人的经济活动。同时,建立自我评估机制,主要实行自我管理,税务机关仅进行简单的监督和检查。对从事金融、演艺等高收入职业的纳税人实行重点监督、重点征管。
3.建设一支高水平的税收征管队伍,提高征管人员业务水平,熟练掌握税收政策法规,充实稽查力度,广收案源信息。建设一支高水平的税收征管队伍,首先需要适当增加专业税务人员,完善税务机构设置。未来的税收征管过程中,除了需要较高的专业素质外,征管人员也将通过数据库系统掌握更多个人及其家庭收支等隐私情况,要求提高税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4.加大打击偷逃个人所得税的力度,建立个人税收违法与查询系统。在今后的税收征管中应加大对偷逃税的惩罚力度加快建立个人税收违法和查询系统。通过建立个人税收违法和查询系统,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违法行为和处罚措施公布于众,从而有效加大纳税人偷逃税款的隐形成本。对个人偷税行为,除进行罚款等以上相应的处罚外,甚至应计入个人的税收档案和诚信档案。同时,应在全社会大力提倡诚信纳税,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氛围,将是否诚信纳税确定为在选择交易对象时的重要参考依据,从而规范纳税人的纳税行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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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晓凤.“金砖四国”个人所得税比较分析[J].涉外税务.2009(10)
一、郑州市积极探索涉外演出的税收征管的途径
涉外演出税收管理是指一国根据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对非居民来源于本国收入和所得行使征税权,并进行相关税收征收和管理的活动。根据国际税收协定有关“艺术家和运动员”条款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团体或个人在我国从事文艺及体育演出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外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的演员以团体名义来内地演出,应该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但目前国内对于境外演出团体应缴纳的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一直是一个盲点,每年导致大量税款流失。对此,郑州市积极探索涉外演出的税收征管途径。
1、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涉外演出的税收征管制度
为维护国家税收权益,进一步加强境外团体在郑州市从事文艺及体育表演的税收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文化部、国家体委关于来我国从事文艺演出及体育表演收入应严格依照税法规定征税的通知》(国税发[1993]089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团体或个人在我国从事文艺及体育演出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06号)有关规定,郑州市国税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郑州市涉外演出税收征管情况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郑州市境外演出团体税收征收管理办法》,明确了征税范围、税务登记方法、纳税义务确定、应税收入计算、税款征收方式,打破了管理瓶颈,建立了长效机制,理顺了申报、扣缴及管理环节,明确了各级工作职责,建立起相互监督制约机制,规范了涉外演出的税收征收管理。
2、强化税源控管
郑州市国税局为严密征管,根据《郑州市境外演出团体税收征收管理办法》,要求主管税务部门对每个境外演出项目单独建档,进行纳税初始认定,及时审核其完税情况,既为税款申报或扣缴提供具体辅导,又为税源的跟踪管理提供线索,防止税款流失。而且在市局质量管理考核办法中,把涉外演出税收征管作为重大加分项目,考核机制的引导效应确保了我市的涉外演出税收征管工作快速打开局面。
3、健全组织机构体系
为了加强对全市涉外演出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郑州市国税局成立了涉外演出税收管理组,明确了人员及职责,定期召开小组会议进行交流,从业务指导、人员配备、组织协调等各方面确保了非居民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4、加强沟通,信息共享
在同地税共享信息基础上,积极同郑州市商务、外汇管理、文化、教育部门建立沟通联系,获取各类外部信息,发现薄弱环节、以上信息的取得,使得郑州市国税局及时了解到涉外演出活动的计划安排,及时了解掌握、及时监控涉外演出、外籍演员、国外演出团体的基本情况,采取措施积极主动管住税源。既提高了管理针对性,也消除了管理中的盲点。
5、加强税收宣传与辅导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专题宣传培训,着力提高管理人员素质。首先组织业务骨干参加了由国家税务总局协定处领导主讲的国际税收协定讲座;其次根据涉外演出税收管理专业性强、政策涉及面广的特点,在各基层局组织了多次由税务业务骨干和企业专业人员参加的国际税收基础知识培训。2005年至2007年共印发各种书面宣传材料10000余份,结合实际案例详细讲解了涉外演出及税收协定等涉税管理专业知识,内容涉及税收政策、工作特点、业务流程等各个方面;第三,市国税局的网站专设国际税收专栏,开展涉外演出政策及相关的税收法规网上查询,网上答疑,政策讨论,以提高境外演出团体的税收遵从度。第四,抓住有利时机,联系办公室及新闻单位,在各大媒体相继发表几十篇新闻报道。其中《演唱会散场,50万元税款谁来“扛”》在中国税务报头版头条发表,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扩大了我局国际税收工作的影响力,推动了涉外演出税收工作的开展。
6、加强情报收集与分析工作
加强情报收集与分析工作。利用外部资源,收集整理相关信息,为税收执法提供参考资料。如:通过国际权威收入调查机构,获取香港、台湾等演员、艺术家在其原居住国演出的收入水平,系统分析后掌握了不同级别演员的平均收入水平,及其在我国演出的收入浮动比例,为外籍演员收入核定、纳税评估、税务约谈工作提供了有价值的参照数值。加强情报核查与提供工作。一方面认真采集、制作税收情报提供给协定国,防止非居民避税,以提高其税收遵从度;另一方面深入及时核查协定国提供的税收情报,充分利用、深入挖掘,严密非居民税收管理。2005至2007年,郑州市国税局向美国、日本、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提供129份自动情报,税款1502万元RMB,付汇金额26508万元RMB。
二、涉外演出的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郑州市涉外演出的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五个方面。
第一,税收征管难度大。技术、人才、劳务及经贸活动,来郑的外籍演员、国外演出团体也逐渐增多,这些非居民人员一般具有高素质、高收入、知名度较高、国际影响大、停留时间短、流动性大等特点,这使得涉外演出的税收征管也呈现出管理事项繁杂、税源分散、发生时间不确定、税收易流失等特点。这些特点加大了涉外演出的税收征管难度。由于外籍演员、国外演出团体在郑州从事文化交流活动的信息资料难以收集、纳税证据难以获得,征税与否很难界定,因此无法实施有效的管理。
第二,相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由于来郑演出的外籍演员、国外演出团体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也不需要使用税务监制的发票,这增大了税务机关及时掌握他们在华的相关业务信息的难度。再加上国内相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动机制,这也使得税务机关对于外籍演员、国外演出团体的演出时间、演出人数、演出费的支付等涉税信息无法及时获取。
第三,中方接待单位、外籍演员、国外演出团体对来华演出的非居民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义务缺乏了解。由于我国对外开放、对外经济交流是逐步进行的,加之关于涉外演出的税收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内容缺乏针对性,这使得中方接待单位对外籍演员、国外演出团体只知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而对在华演出的外籍演员、国外演出团体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义务缺乏了解,这会导致中方接待单位在与外籍演员、国外演出团体的交流中处于不利地位。这样,国内企业由于缺乏了解,使得国家税款流失,同时也使自己在经济上受到了损失。
第四,涉外演出的税收征管手段单一,涉外演出的税收征管没有充分发挥现行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的作用,没有综合、有效地利用税收情报交流、合作和反避税的国际税收管理手段。一是税收情报交换程序繁琐,时间跨度较长,不适应外籍演员及演出团体频繁流动和演出时间短等特点。二是税收情报交换对象仅限于税收协定缔约国及税收协定适用税种。三是税收情报交换技术手段尚需完善。四是税收情报交换方式有限,实践中真正应用并取得实效的是专项情报交换和自动情报交换,行业范围情报交换和同期税务检查等方式尚未付诸实践。五是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争端解决机制仅限于双方税务主管当局通过相互协商程序进行磋商,争端的解决取决于双方对具体问题的理解以及解决问题的诚意,缺乏外部约束力。这使得在涉外演出的税收征管过程中,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外籍演员、国外演出团体对于自身的涉税信息掌握着比较完备的关键信息,处于信息优势,税务机关则处于相对的信息劣势。
第五,从事涉外演出税收征管的外语人才及从事国际税收专业和经历的人才缺乏,难以保证涉外演出税收管理工作及非居民税收管理的人力资源需求。
三、提高涉外演出税收管理的可行性措施
第一,完善涉外演出税收管理的税收法律政策。针对管理所存在的问题,一方面国家应站在维护发展中国家权益的角度,对原有的国际规则进行重新修订,适当调整税收协定中的有关涉外演出税收管理内容,使税收协定能够兼顾发展中国家利益,能够更加科学、简化、明确,更有利于推动文化交流和人才往来。另一方面,国内税制应当根据经济的发展进行适时改革、修订,制定易于理解、便于遵从的操作性强的税收政策体系,剔除一些较难取证、较难把握的条款,使操作简单化,并保持适当透明度。
第二,充分发挥国际税收合作与协调的效用。应拓展国际税收信息交换与信息共享,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和税收协定网络,定期与缔约国互相提供及核实税收情报,防止非居民利用税收协定漏洞或征管手段滞后规避税收,防止外籍演员、国外演出团体进行国际避税。同时,开展反滥用协定调查,与部分国家换函或谈判,堵塞征管漏洞。
第三,实行外籍演员、国外演出团体备案制,并对这些备案资料进行及时更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团体或个人在我国从事文艺及体育演出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中方接待单位应在对外签订演出或表演合同后的7日内,将合同或协议等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或各有关演出、表演活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帮助其事前控制税务风险,鼓励其自我规范,降低税收遵从和税收征管成本,有效控制纳税不遵从行为的发生。
第四,加强专业化涉外演出税收管理的队伍建设。在基层税务机关配备从事涉外演出税收征管的外语人才及从事国际税收专业和经历的人才,研究纳税人需求,建立新的合作型税法遵从模式,建立友好的征纳信任合作关系,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和服务,保护纳税人合法权利。
第五,税务机关与公安、工商、海关、银行、物价、文化等部门联网建立覆盖广阔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税收监控网络。通过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和沟通配合,完善社会协税护税网络,加快税收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以实现信息交流和信息共享,开展经常性的税收执法交流与沟通,为税务机关及时了解掌握监控涉外演出、采取措施积极主动管住税源,有效堵塞管理方面的漏洞提供有效的保障。
第六,加强对外籍演员、国外演出团体的税收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宣传内容的针对性。税务机关应通过加强税收宣传与辅导,鼓励外籍演员、国外演出团体在法定申报限期内离境前,主动向市地税局纳税申报,离境清税,并应发放英文宣传资料、在市地税局网站提供英文版税收法规,提高涉外演出的纳税遵从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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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郭烈民:提高我国税收征管效率的思考[J].税务研究,1999(8).
1.明确三大目标。即:财税收支总量目标、财政支出结构目标、财税运行质量目标。要克服一切困难,千方百计完成财政收支预算和地税收入计划,确保财政收支平衡;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提高用于民生保障和产业发展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降低行政成本性支出比重;强化“地方财政收入”概念,在提高地方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比重的前提下,提高财政总收入中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不断增强地方可用财力;同时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增强科学发展理念,做到债务可控,切实防范财政风险,确保财政稳健运行。
2.突出三大重点。一是在“收”字上出实招,拓宽三个渠道。把依法治税与帮扶企业统一起来,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用足用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既发挥税收政策资源的最大效应,又做深做细征管工作,堵塞征管漏洞,做到应收尽收;拓宽理财领域,强化非税管理,推进社保费“五费合征”。加强与国税、罚没收入执罚单位的协作配合,齐心协力抓收入。二是在“管”字上下功夫,做到“三个子”管理。所有政府性收入实行财政统筹管理,实行一个“笼子”管理收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以一本预算综合、完整反映一个“盘子”总预算;推进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标志的国库支付制度,实行一个“口子”管支出。三是在“用”字上严把关,处理好必用与可用、多用与少用、急用与缓用、有效使用与监管的四个关系。
3.创新“三个机制”。一是创新财源培植机制。充分利用新一轮省对市县财政体制奖补机制特别是营业税奖励政策的导向作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优化财政收入结构。进一步丰富财政支持经济增长的手段,综合运用财政补助、贴息、奖励、政府采购等手段支持经济增长,实施引导社会资金加大投资的财政支持措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突出支持港区开发建设、工业产业转型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努力形成多点支撑、多极增长的财税增收格局。二是创新财政筹融资机制。处理好扩大内需与防范风险的关系,一方面要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的作用,增加政府公共投资,扩大投资和消费需求;同时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谋划,分轻重缓急科学安排财政投资项目。狠抓土地出让收支计划管理,增强国司担保能力,稳妥调度财政资金,加强财政资金增值运作,积极盘活存量资产。积极做好与上级项目对接工作,努力争取上级财政支持。三是创新财税协调机制。多争取社会各界对财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优化工作环境和办公环境;围绕强化税收征管、推进财税改革,加强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综合协税、护税体系;积极培育财税文化,按照“依法治税、为民理财、务实创新、廉洁高效”的思路,牢固树立政治、经济、法治、创新、服务、风险“六种意识”,念好“实、稳、优”三字诀,正确看待津补贴规范后个人薪酬待遇问题,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建立健全干部队伍管理长效机制。
三、迎难而上、奋发有为,圆满完成2009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主题,提高财税科学发展水平。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要求,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一是着力提高思想认识。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网上辅导、专题讲座、集体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培训,切实解决好干部思想观念上不利于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尤其要使干部树立起“越是困难形势,越要科学发展”的理念,摒弃面对困难相互推诿、无所作为、无所事事的精神状态,增强推进科学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着力增强实践能力。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年度工作任务落实,组织开展“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财税大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以蹲点调研、课题调研、座谈会等形式,走进基层,服务群众、深入调研,千方百计为税收增收出谋划策。三是着力强化整改落实。针对社会各界反馈来的意见、建议,认真组织梳理,分类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让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民生进入制度化流程,成为工作的常态,形成一种氛围。四是着力取得工作实效。紧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把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到克难攻坚上来,体现到解决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思路方法和体制机制上来,用推动业务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促进财税事业更好地走上科学发展轨道。
(二)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确保收入任务的完成。面对严峻的收入形势,我们必须按照抓紧、抓早、抓实的要求,出实招、增实效,坚持“任务到分局,责任到片区、奖罚到个人”的原则,全力完成增长6%的目标任务。一是科学指导组织收入。按照“法治、务实、有为”的要求,全面开展税源分析、税收预测预警分析、税收管理风险分析和政策效应分析,强化重点税源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分析,强化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坚决堵塞征管漏洞,始终牢牢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二是强化主体税种管理。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的营业税征管,强化对农村建房、房屋租赁、资产转让、餐饮住宿、休闲健身等行业的税收征管,探索无证房产处置的有效方法,推广应用《税友20*》不动产建筑业税收项目管理软件。认真做好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汇算清缴工作,加强非居民企业、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管。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管理和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工作,依托信息化手段推进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三是优化地方税费管理。加强信息比对和委托代征工作,着力加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管。认真抓好外资企业房产税征管,全面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税源信息。落实好车船税交警部门代收代缴工作。落实房地产交易一体化税收征收管理。加强政府非税收入计划和征缴管理,强化罚没收入管理,拓宽政府非税收入范围和征收渠道。四是夯实税收征管基础。进一步完善现有征管模式,建立健全定期税源管理分析例会制度,完善信息比对、纳税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组织年度税源结算,加强案头分析,密切管查协作,推行税源绩效管理,夯实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申报征收等税源基础工作。落实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管办法,强化个体税收征管。五是扎实推进“五费合征”。全面落实“五费合征”实施意见和试行办法。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调整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政策。完善和规范缴费登记、申报、缴纳、评估、检查及费源管理等征管流程,不断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管。六是继续优化纳税服务。把规范管理与优化服务统一起来,更加重视税收征管的公正性、优惠政策落实的公平性和管理服务的人性化。加强税费政策宣传,有效整合“财税百晓”服务、面对面和电话咨询服务、短信服务等多种服务资源,构建大服务体系。深入开展以“十百千万送服务”为主要载体的企业减负“春雨”专项行动,让企业切切实实感受到温暖。
(三)以勤俭节约为途径,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的意识,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进一步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把财政资源更多地用于提供公共服务、保障民生的各项支出,保障重点支出需要。2009年机关公用经费按预算数核减5%,接待、会议、车辆运行经费“零”增长,出国经费比上年压缩20%;压缩项目经费,按照工作任务和实际情况实行零基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冻结一年,核减、压缩的预算经费用于民生等重点支出。严格控制预算调整行为,除特殊事项外,执行中原则上不进行预算追加。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整合,切实解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分散和使用效益不高等突出问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等统筹财力的安排,重点保证续建项目,新增项目从严控制在民生工程、农村基础设施、铁路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国家扩大内需十大措施范围内。
(四)以保稳促调为根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把保增长作为财税工作的首要任务。一是帮减负,促发展。“民生为本,企业为基”,在当前形势下,保企业就是保经济、保就业、保民生、保税收。深入开展企业减负“春雨”专项行动,认真抓好社保费减征一个月、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和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落实等帮扶工作,加强税企沟通,优化纳税服务;认真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行政性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帮扶企业尽快度过难关。二是拓市场,保增长。抓住沿海产业带建设启动,构建“一轴一湾四片四区”格局等发展机遇,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贴息、税收优惠等财税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一批新兴产业在*落户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安排好财力,加大筹融资力度,财政基本建设投资重点支持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三是抓转型、促提升。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工业企业主辅分离发展服务业,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实现二、三产业联动发展。使用好2000万元高新技术发展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新企业所得税法“产业优惠”导向作用,支持“标准化战略”实施,为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落实好市级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考评奖励办法,完善小企业贷款和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办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四是扶“三农”,扩内需。继续加大“三农”投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提高公共财政用于农村的总量和比重。继续推动整合相关支农政策和资金,完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加强农业综合开发,着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民创业,实施家电下乡补助,促进农村经济繁荣,扩大农村消费市场。
这次全市财税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省财税工作会议精神,着眼于壮大财政实力、切实改善民生,客观分析财税工作形势,明确财源建设着力方向,落实财源建设政策措施,确保超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前段时间,省政府召开全省财税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公共财政建设、解决民生问题的财税措施,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刚才,长林同志就贯彻全省财税工作会议精神和实施财源建设奖励政策作了说明,国税、地税就加强税收征管、超额完成全年税收任务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我都赞同。下面,就全面加强财源建设,我讲几点意见。
一、客观分析我市财源建设面临的形势
总体上看,我市财税工作取得重大成效。各级各部门特别是财税部门围绕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群策群力,扎实工作,付出了艰辛努力,推动了全市财政收入增长和财税质量的提高。也要清醒看到,我市财政实力、财源后劲、调节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财政支出压力较大,财源建设仍然还有很大潜力。
成效主要体现三个方面:第一,财政收入实现持续稳定增长。2006年,全市完成一般预算收入××亿元,比2005年增收××亿元,增长×××,完成年初预算的×××。今年1-9月份,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16亿元,同比增长×××,全年超过预期目标大有希望。第二,财源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壮大支柱产业,不断培植新的增长点和税源,地税型产业和骨干税源不断壮大。第三产业对财政贡献逐步提高,今年上半年贡献率达×××。济钢、将军等一批重点企业成为税源的中流砥柱,对全市财政收入起到强劲拉动作用。县域税收占全市税收半壁江山,章丘、历下、历城、市中等县(市)区税收收入超过5亿,增幅均超过×××,历下今年有望超过12亿。第三,税源结构更趋合理。2006年,金融、房地产、钢铁、烟草工业和机械五大行业交税占全市重点纳税人的×××,成为地方税收主要来源。上半年,房地产、钢铁、机械、贸易服务和交通运输业增幅较大,均超过×××,初步形成结构调整与财源建设协调互动的良好格局。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对地方财政支撑作用逐步增强,2006年分别占整个税收的×××、×××、××0×××,今年上半年又有快速增长,反映出我市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和综合效益。这些成绩,是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财税系统广大工作者和各级各类企业共同努力的结晶。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纳税人,向全市财税系统广大工作者,表示衷心感谢!
差距和潜力主要有:一是财政实力还需增强。我市财政收入在副省级城市中居第12位,增幅第9位;省内与青岛差距逐步拉大,增速低于全省平均×××个百分点,居第16位。这远远不能满足我们解决民生问题、推进和谐发展的公共财政建设的需要。二是税收比重有待提高。2006年,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同青岛(×××)、莱芜(×××)等市相比差距较大,低于国内许多省会城市×××左右的比重。三是税源过于集中。主要集中在一些纳税大户,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实力对地方财政支撑力较弱,市属企业财政贡献小于中央和省级企业;许多建成的工业项目尚未形成新的税收增长点,第三产业一些优势行业税收贡献潜力没有充分发挥。这种过于集中的税源结构,特别是过分依赖资源型行业,遇到宏观形势和市场供需变化,将会引起我市财政收入大幅波动,不利于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四是财源建设仍不平衡。部分县(市)区经济基础差、收入总量低,非税收入比重大,可用财力相对不足,保平衡压力依然很大。这些问题,反映出我们在财源建设上的不足和差距,也反映出财源建设的潜力和压力。我们要正视困难和差距,变压力为动力,迎难而上,勇于挖潜,广植财源,推进全市财税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财源建设的着力方向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财税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公共财政建设的要求,加强财源建设,优化收入结构,依法科学征管,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把财政增长建立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基础上,不断提高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围绕这个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繁荣发展第三产业。把现代服务业放在事关结构升级全局的重要位置,全面提升金融、物流、会展、中介等生产业,突出发展软件、文化、教育培训等知识型服务业,大力发展旅游、商贸、社区服务等生活业,显著提高服务业在经济总量、地方税收中的比重。需要指出的是,当前我市金融业无论从增长率还是对地方税收贡献率,都表现出强劲势头。金融业对基础设施和环境依赖小、产出大,聚集财富迅速,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极大、外部性极强,做好金融业发展的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二)提高工业经济效益。以优化产业结构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重点,以提高企业盈利能力为取向,加快提升工业发展水平。转变工业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改变“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增长模式,依靠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产品附加值,创造自主品牌,形成名牌效应,实现规模实力、质量效益、产业集中度和创新能力四个明显提高。大力发展园区经济,显著提升园区承载力,培育高聚集度产业区,以骨干企业和名牌产品为龙头,延长产业链,提高产业互补和协作能力,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知名企业和特色产业基地。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改变企业管理方式,促进企业集约化经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增强盈利能力。
(三)培植中小企业发展。在继续发展、巩固、壮大骨干财源的同时,努力创造条件,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促进中小企业快速稳定发展,培植后续财源,形成多元化财源结构,分散财政风险,增加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运用财政贴息等手段,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和空间。对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实行公平待遇,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使中小企业平等获得各类政府性资金支持。帮助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中小企业管理经营水平,鼓励引导中小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开拓外部广阔市场。
(四)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县域之间均衡发展,缩小县域发展差距是财源建设的重要着力点。要在投资、金融、财税、外经外贸、技术开发和利用等方面给贫困县区适度的政策倾斜,营造县区的良好发展环境,激发县区后发优势。通过做扎实的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利用好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若干优惠政策,更多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对困难县区财政转移支付和重点帮扶力度,充分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增强县域经济造血功能,提升县域经济规模、质量和创新能力,不断把县域财政做大做强。(
三、完善和落实财源建设的激励政策
会上印发了我市加强财源建设意见以及财政局出台的实施细则,长林同志也作了说明。会前财税部门做了大量细致扎实的研究论证,会后各级各部门都要认真抓好政策的贯彻落实。总的来说,这次出台的政策主要有三个特点:
第一,导向明确。《意见》围绕保障科学和谐发展的主线,突出三个导向:一是鼓励转变发展方式。重点鼓励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更多的用于科技创新,支持循环经济和重大节能技术开发,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的防治力度,支持环保产业发展。二是鼓励经济结构调整。按照国家宏观调控方向和产业政策,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总部经济等发展,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三是鼓励财源质量提升。针对县域财源建设、税收收入比重提高、财源贡献大户、财政困难县区收入增长等方面的政策,都是为加快提升我市财税结构和质量,而采取的有效措施。这个导向,就是财源建设的方向,也是各级各部门以及企业发展的重要着力方向。
第二,力度加大。在目前财政支出压力过大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一次性拿出800×××万元专门设立财源建设扶持资金,而且每年都列入预算安排,这在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财源建设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对金融业的奖励,一次性补助×××万元—200×××万元,这个力度也是很大的。按照各财源单位对财政收入的贡献份额和动态增幅,相应调整扶持奖励幅度和分类补助标准,奖励幅度从2倍到10倍,也是前所未有的。
第三,保障扎实。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意见》从组织实施、实施细则、覆盖范围、资金来源都作了扎实而有操作性的要求。要求成立市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县(市)区、各部门、综合治税部门责任,对支持政策作了详细分解,对奖励条件、标准、幅度作了明确规定,奖励面涵盖县区、部门、企业、企业法人代表;特别要求县(市)区要把专项扶持资金纳入预算,体现出对财源建设的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把握好机遇,用足用好支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加强征管,依法治税
财税部门要加强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严格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力争全面反映经济发展成果。
(一)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要立足增收,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收入组织工作。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在抓好大企业、大集团等骨干税源的同时,加强对中小企业和零星分散税源控管力度;严格税收执法,严肃征管纪律,强化税务稽查,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在抓好内资企业税源控管同时,加大对外资企业税收征管,对优惠政策到期的企业及时恢复征税。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抓好征管责任区和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强化税源管理,完善税源动态控管体系,防治税源流失;完善税务稽查工作机制,改进税收征管手段,发挥财税信息化功能,通过强化纳税评估,提高征管控制能力。深化综合治税成果,完善协税配合制度,加大区片管理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和零散税收征管。要区别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采取征管措施,切实加强对建筑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餐饮娱乐业等有潜力行业和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管理。
柞水是一个“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国家级贫困县,也是一个国家财政补贴县。近几年,我县在经济建设中,紧紧围绕现代医药、矿产冶金、生态旅游三大主导产业加快发展,财政收入出现了高幅增长态势,政府非税收入在地方财政收入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并且对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的作用日益突现。但是,由于管理机制不完善,加之部门利益的诱惑,全县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也出现了许多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统一。一些单位甚至是领导同志,把党和国家赋予的行政执收职能,当作本部门的特殊权力,把收取的非税收入视为单位自有资金,私设“小金库”;有的部门把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与“三乱”现象联系在一起,认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难免引发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也有的领导不着眼长远,不求自我发展,认为政府非税收入“毛多肉少”,深化改革会影响财政转移支付结算,得不偿失。二是征管机制不健全。我县政府非税收入有七大类、200多个项目,这些项目主要分布在农业、工商、财政、文化、教育、交通、政法、人事、劳动等部门,并且是以执收单位自行征收为主。这种多方征收、多头管理的格局,肢解了财政管理职能,分散了非税收入征管力量,增加了非税收入管理成本,不仅造成了“收费养人”局面,同时,给单位和个人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每办成一件事情,都要在涉及的部门“过关交费”,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三是管理方式不完善。由于国家还没有出台一部系统性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法律和较为科学实用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软件,所以,我们财政机关对非税收入管理的强制性不够,对超标准、超范围和随意减收、免收非税收入的问题查处不严,因此征收非税收入的随意性较大,出现了该收的不收,不该收的乱收的现象。
面对上述问题,县政府紧紧抓住省上推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试点的工作机遇,于2007年12月份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了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动员大会,制定下发了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方案从转变政府职能、实行财政直收、建立智能化征缴系统三个方面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确立了坚持公开透明、坚持科学规范、坚持积极稳妥三项基本原则,并按照“部门执法、大厅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的改革模式,选定了公安局、国土局、劳人局等15个部门为首批试点单位。
经过一年来的改革实践,我县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成效。
1.确立了一个模式。即:确立以财政直收为主、委托部门征收为辅的“部门执法、大厅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的征管模式后,明确主管部门的工作责任,建立相互制衡执法体系,较好地防范了非税收入征管的随意性和资金的体外循环。
2.构建了两个体系。即:在财政、银行、单位之间构建非税收入收缴软件体系和财务报表管理软件体系,既降低收入征管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又便于广大干部群众查询非税收入的管理政策、资金收缴和计划执行情况。
3.实现了三个创新。一是通过管理政策的宣传,使全县上下进一步了解非税收入的概念和资金的属性,形成共识,创新管理理念,加速了非税收入“三权”的归位;二是四个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出台,成为有史以来较为全面、较为规范、较为时尚的新制度体系,标志着我县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正在向法制化轨道迈进;三是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的改革创新,明确了工作职责,提高了执法地位。
4.发挥了四大作用。一是有利于发挥政府的统筹作用,增强调控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二是有利于发挥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作用,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步伐。我县实施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使非税收入计划与财政综合预算得到有机结合,规范政府与执收单位之间的分配关系,增强预算约束力和执行力,缩小了有执收权限单位与没有执收权限单位之间的利益差距,克服了过去那种用收费资金来养人、发奖金、发福利的不合理现象,为推行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奠定了基础。三是有利于发挥信息资源作用,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我县实行财政直收大厅管理模式,财政、银行部门在同一信息平台、同一办公地点操作开票和收缴业务,简化了缴款义务人办事程序和路程,受到了群众的好评;同时减少网络设备投资和办公经费100多万元,精减财政票据26种,杜绝执收人员乱用票据、混开票据的行为。四是有利于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预防腐败现象。我县通过清理收费项目、取消收入过渡账户、开展重点收入稽查、公示执收人员和收入运行情况,从源头上预防了非税收入征管中的腐败问题,有效地遏止了“三乱”行为,加快了“阳光政务”的建设步伐。
二、管理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的运行情况看,我县改革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四个方面:一是随着财政保障机制的逐步完善,执收单位存在着执法不到位的现象,由过去那种“用收费养人”极端主义,向现在的“养人不收费”享乐主义转换,出现了该收不收的行政不作为问题;二是有些单位存在着该收的不收、不该收的乱收,该取消的不取消、已经取消了的还在收的问题,严重地影响了政府形象;三是财政部门和代收银行使用的收缴网络、财务和报表系统,需要双方尽快完善;四是财政、银行、执收单位的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还要进一步提高。
三、深化和完善我县管理改革的思路与对策
根据财政部和省政府下发的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指导意见,结合我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国务院的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为契机,紧紧围绕“深化改革促发展、完善机制保增收、规范管理上水平、优化服务树形象”的基本思路,按照“完善、扩面、巩固、提高”,做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促进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具体讲,完善就是进一步开发系统功能和健全相关配套制度,着力财政、银行系统软件应用中存在的问题;扩面就是将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延伸到没有实施的单位和乡镇,力争县、乡改革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巩固就是通过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营造氛围,保持我县管理改革的良好势头;提高就是学习财政法规和外地先进经验,增强对非税收入管理政策的执行力度,努力做到应该收的尽收、不该收的坚决不收,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树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部门新形象。
(一)科学编制政府非税收入计划,增强部门预算的约束力。要按照“初次分配注重实效、再次分配注重公平”的财政资金管理原则,认真研究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并根据各执收部门的职能任务和收入项目,参照前几年的收入实绩,精心测算的政府非税收入来源,从严核定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把该收的非税收入打实打足,该安排的事业费支出也要按政策预算到位,力求把单位的财务收支控制在部门预算之中,增强部门收支计划的指导作用和财政预算的约束力,确保单位实现财务收支平衡。
(二)完善收入征管措施,优化管理系统功能。对委托单位现场收取的收入,由大厅开具“汇总缴款书”缴入代收银行(不再由执收单位填制手工缴款书),纳入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管理;对各单位领用的票据要实行非税收入票据系统管理,便于查询核对,减少票据差错率;对非税收入资金要实行电子账务管理,强化会计核算,实现财政国库与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的信息资源共享;对化非税收入管理网页应进行优化升级,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管理公示制度和绩效评价体系。
(三)加大管理政策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和谐的征管氛围。非税收入征管工作不仅需要领导和财务管理人员高度重视,更需要社会各界大力支持。要通过举办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知识大奖赛,让更多的人来关注、了解、支持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对非税收入管理出现的新情况要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并对在报刊杂志、政府网站、财政网站、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发表非税收入管理调研文章的同志给予奖励。积极创造学习培训条件,提高管理人员业务素质。
(四)加强收入监管,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一是把已经查出来的问题切实纠正到位,不搞“下不为例”的事。二是及时查处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特别要关注弱势群体反映有些部门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乱收表册、证照工本费问题。三是与监察部门联合查处个别单位利用职能,强行收费和变向收费问题。
(五)正确面对政策变化,强化征管措施,促进政府非税收入快速增长。国家为了拉动经济增长,出台了若干扩大内需政策,采取“正税清费”策略,取消了部分收费项目,经过初步统计,全县政策性直接减收在80多万元。对此我们要有正确认识,不能失去信心。一要认识到随着国家对经济的拉动,一些资源性的非税收入一定会增长;二要认识到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政策性的收费,它所带来的非税收入的增长,必须是有质量意义的增长,不是说收的越多越好,这里的“好”指的是把收入政策执行好,而且要符合法律规范,“多”指的是应收尽收,保证正常性的增长。为此,我县非税收入的征管工作,要在任务服从政策的前提下,继续坚持以往好的做法,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力求做到应收尽收。
一是建立收入考核制度。要将继续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分行业、分项目、分单位包抓征收工作,做到月月达进度,一月一兑现;要把收入计划细化到一线的执法人员和日程上,砸实征管责任,狠抓收入进度。
二是明晰征管思路。要根据经济发展形势,摸清家底,理清思路,及时调整本部门的非税收入征管重点,挖掘增收潜力;同时,要积极搞好收入稽查工作,堵塞收入征管漏洞,预防收入流失。
三是坚持“以票控收”的管理制度。继续加强票据管理,从源头上控制收入,防止收入在体外循环;按照票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各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领用的票据进行专项检查,制止一些不顾政策规定,随意上划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