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方式汇总十篇

时间:2023-08-30 16:38:11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社会治理方式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社会治理方式

篇(1)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和重点都在基层,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直接关乎社会稳定大局,意义十分重大。

一、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应有之义

现代社会治理的核心就是法治。法治一方面通过调节其特有的结构调节社会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对社会治理的合法性加以解决。另一方面法治通过国家强制性保障社会治理活动的法律权威性;最后法治通过确定边界和底线使社会治理活动有可预期性。法治中国建设的重点和基础就是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社会矛盾和冲突多发于基层,集中体现于基层治理中,伴随着社会转型和经济转轨,加速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已成为现实问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于现代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而言有着无法替代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可以提高社会治理方式的创新程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实现社会治理资源的整体优化。换一个角度来讲,基层治理法治化是体现和反映国家治理能力的“风向标”。

就我国当前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实际情况来看,基层治理法治化所起的作用是关键性和基础性的,同过去以“管控思维”为主体的社会治理方式相较而言,法治化治理方式能够最大程度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并在最大范围内聚集民意。法治化治理方式通过制度建构方式,运用法律手段,可以最大限度杜绝管理部门、管理人员的“不作为”、“乱作为”,真正实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等目标。

二、社会治理的法律属性包含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从理论而言,社会治理是一项公共职能,为了实现这一公共职能,社会治理的主体可以采用行政命令,行政计划、行政处罚等一系列管理手段。因此,“社会治理”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讲本质上就是公权力的行使,是行政行为的实施。在现代法治国家,只要是权力的实施行使,就必须受到法治约束,只要是权力的意思表示就必须符合法治精神。社会治理采取的行政行为本质就是法律行为,这是社会治理的法律属性。这一点从根本上决定了社会治理中必然包含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普遍运用。具体而言,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现社会治理主体的法治化。就社会治理的国家公权力而言,管理职能之间的空缺、重叠和冲突都需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机制和法治方式协调、沟通和解决;就社会治理的社会公权力而言,公共职能与国家职能的界限、分工、冲突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明确、指导和协调。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社会治理行为的法治化。社会治理行为作为一种行政行为,体现了行政行为一般性原理,体现着自由裁量权的运用。而且现实中,在社会治理中,这种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会直接面对尖锐的利益冲突、强烈的价值碰撞和巨大的社会诉求,其运用得当与否将最直接影响国家形象及公民的法治信仰。三是运用法治思维确保社会治理责任的法治化。有权力就有责任,责任是权力的本质属性,而且这种责任应当且必须是一种法律责任。法治思维与权力思维的差异之处就在于是否承认权力的最高性。法治思维认为法律的权威高于权力,公权力的行使者必定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制度障碍

虽然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都有关于基层社会治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条例。但从现实情况看,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面临着严重制度障碍:其一,现在制度已经相对落后。我国原有相关法规是适应传统社会管理模式而形成的,社会管控思维严重,与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要求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相去甚远,出发点和制度建构的主要做法完全不同,无法适应当前社会发展。其二,立法相对滞后。进入新时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以后,实施由“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由“行政色彩”向“法治主导”转变以来,许多地方在实践中已经做了许多有益尝试,且取得了一系列富有创新意识的成果,但是相应的立法工作却显得滞后,特别基层自治组织、基层治理机制合法性问题,涉及老百姓利益保障问题的许多方面仍未纳入法治保障轨道。其三,法规效力层级不足。从目前现实情况来看,从国家立法层面来看,有关基层社会治理的法规较少且缺乏可操作性。许多地方通过地方政府立法对现实矛盾加以调节,但是这些地方性法规效力不高,甚至因为没有先例可循,在一定程度上违反相关上位法规的问题。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不复存在,何以谈其效果和作用?

(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不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于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当前基层社会治理主体,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不足,一方面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法律知识储备不够、依法治理的传统和氛围缺失,另一方面是在客观上大量存在许多领导干部不愿意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而是采取行政手段的“短、平、快”,更有甚者提出法治方式让其“畏首畏尾”,在一些场合发表进一步加强社会管控的传统思维。

(三)行政手段的路径依赖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特别社会结构和利益需求呈现多元趋势越来越明显的背景下,行政手段难以“一招定天下”,需要多种手段协调,其中法律手段应该成为主导,如前所述,行政手段应在法律框架设立的范围内发挥效用。过去中国,在人-单位-国家这样的架构下,通过上行下达执行行政命令实现社会治理确实有着无法比拟的优势,但是面对社会主体的多元化和社会分层的现实情况,过分依赖行政效率只会导致基层社会治理陷入僵局,而且极易导致权力寻租,导致腐败。这样的路径依赖极易发生打着“发展压倒一切”等片面观点的旗号,时不时发生突破法律边界的行为,甚至侵犯公民权利,认为改善了群众生活,尽管违法但是可以被理解。如此种种,突破法律边界和底线,不惜一切代价和手段处理矛盾纠纷,最后结果往往是进一步激化矛盾,是短视行为,于长远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

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路径的思考

(一)最关键的是领导干部要具有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通过自觉学习,增强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通过法治思维进行思考,将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理念内化于心;通过比较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与人治思维、人治方式在治国理政方面的优劣,使领导干部充分认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必要性,改变过去那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人治”思维模式,以法治眼光看待一切,明确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决不允许任何领导干部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始终牢记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通过干部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潜移默化地影响领导干部的法治精神、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使领导干部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重视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两方面作用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要充分运用正面典型的引导作用,使领导干部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习惯。同时对反面典型的警示、警戒作用不能忽视,应在组织、人事管理等重点领域坚持给人治亮“红灯”,只有这样才能促使所有领导干部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三)要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上强调法治指标

正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指出的:“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因此要将法治指标纳入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之中,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各级组织部门要把是否具有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治能力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提拔重用那些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领导干部,通过激励机制,促使更多领导干部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四)要积极营造法治环境

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努力营造稳定有序的法治文化氛围,使领导干部习惯法治思维,习惯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使其养成良好的法治思维习惯,形成优秀的法治思维品格,养成良好的法治能力,形成推进依法治国的良好法治氛围。

崇尚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根据法律思考,把法律当成思考、解决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法治思维在现阶段主要指限制、约束权力任意行使的思维。法治思维改变了一些领导干部思想中存在的重权力轻权利、重治民轻治官、重管理轻服务等思维误区;法治方式指领导干部遵循法治原则和法治精神依法治理,通过制定、执行法律,运用法律方法治国理政的行为方式。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核心是用权利制约权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强化对权力行使的约束和规范,约束公权力、保障私权利。

总之,我们需要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坚持法治导向,提升法治能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

篇(2)

关键词:政治社会学;防灾减灾;灾害评价;忧患意识

中图分类号:X43,X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11)06-0082-05

在政治社会学的当代视野里,我国的防灾减灾工作具有广泛的应用空间,它既关乎社会发展,又与社会稳定密切相关。这项工作包括灾害区划、灾情预测、灾情教育、防灾预案制定、防灾工程建设、应急反应机制建设、灾害发生后的社会力量动员、救灾的组织实施和灾后重建等内容。政治社会学强调社会治理的政治性及其效果,使防灾的应急准备、实际救灾能力和灾后重建能力建设成为长期的、全面的思想、技术、组织准备和力量积蓄。本文的写作初衷是从这一新的视角审视灾害和人控制灾害意识的现实关系及处在灾害环境中的人的未来命运。

一、灾害的“族群”与灾害认知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在更高的起点和水平上全面推进,人口和社会财富进一步增长,人们的社会经济活动更加广泛,同时,各种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几率趋于增大,并成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现实的制约因素。从增强公民对各种灾害的忧患意识、强化社会责任感和自我救护的多重视角考量,应强化对两大灾害系统的认识。

(一)深入了解和把握关涉自然灾害的基本理论和知识

目前理论界对自然灾害的分类研究,是我们强化对自然灾害认识的一个重要维度。

地质灾害。地震、火山爆发、山崩、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陷等属于此类。地震是地球运动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地球大规模、迅速地释放能量的结果。地震预测的实质在于对地壳运动状态进行深入的了解和科学的把握,对震前种种异常信息的捕捉和综合分析也是地震预测的重要辅助手段。[1]关于火山爆发,到目前为止,人类对它爆发的时间和原因很难做出有说服力的解释和科学的预测。我国传统的治理滑坡的措施主要包括:排除地表和地下水,防止河水、水库对滑坡体坡脚的冲刷,改变滑坡体外形、设置抗滑建筑物,改善滑动带土质性质等。[2]有学者注意到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山体突变灾害多发生在雨季这一现象,把山体突变灾害从理论上抽象成材料科学平面上的一条裂缝。这样做的结果,不仅从理论上找到了山体骤变灾害产生的条件、滑动的准则,而且以该理论为依据为预测这种灾害的发生提供了现实可能性。

气象灾害。暴雨、洪涝、热带气旋、冰雹、雷电、龙卷风、干旱、酷热、低温、雪灾、霜冻等属于这类灾害。学者们普遍认为,多数气象灾害与人们面对自然显示出的傲慢和无节制地利用环境资源有着密切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智慧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问题,人类如果能以爱心对待万物,与万物平等相处,世界将充满生机而又呈现出丰富性和多样性。生命智慧的形式不是“知识”而是“境界”,“境界”是心灵存在的方式,是存在与价值的统一,善待自然是人生的一种境界;境界又是情感与理性的统一。[3]人类生存是动态的,是生命创造与生命的延续与发展,友好地、理性地对待自然是减少气象灾害的基本途径。

生物灾害。病虫害、森林火灾、沙尘暴、急性传染病等属于这类灾害。生物灾害实际上是由自然界的生物失衡引起的。在政治社会学的视野里,人在发现、发明、掌握和运用科学技术解决实践中遇到问题的过程中,即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水平和实践能力。一方面,科学技术是防治生物灾害、维护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科学技术的革命和创新又使人类活动和追求的起点越来越高。人的本质力量在人类积累新知识、探索新规律、创立新学说、创造新方法的过程中不断增强,当然也就为防治生物灾害提供了更多的新手段和新方法。面对可能发生的生物灾害风险,社会政策更多需要考虑的是,以科技新手段预防和管理这些风险,强调多元、参与、平等、协商和互动。

天文灾害。天体撞击、太阳活动异常等属于这类灾害。对天文灾害的分析应有一个逻辑框架,这一框架必须以客观可见的天文灾害的定向变迁因素为基础,而不应过多涉及主观的、现时的愿望。换言之,天文灾害的客观性,不仅制约着对这种灾害的认识,也规定着人们治理这种灾害的能力,我们只能根据特定历史环境中的天文事件来认识天文灾害。危机与行动主体对危机的快速反应是政治社会学中的重要主题,天体灾害的防控与现代高科技在这一领域的运用有着密切的关系,面对天体灾害所选择的手段是思维多样性、理论多样性和方法多样性的统一,这是应对天体灾害所应予以认真思考的问题。

其他自然灾害。雪崩、冰崩、海啸、鼠害等属于这一类。对其他自然灾害的强调,为人们提供了一种认识自然灾害这种多“族群”实体并使之保持一个整体和互相关联的状态的视角:在一个统一的、正在进行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的广大疆域内,将自然灾害实体看成一个整体,并时刻关注这个整体的另类,其社会效能显然要远远高于只关注其局部、大部抑或某些即使是危害极为严重的灾害个体。雪崩、冰崩与环境变暖有关,鼠灾与生物链的断裂有关,海啸与地球内部的运动有关。对这类灾害监控的关键是要组织人力、运用高科技手段对可能发生灾害的地区进行跟踪监控,注意搜集异常情形的信息并加以分析研究。

自然灾害主要是由自然因素引起的,这类灾害一般都要经过潜伏期、爆发期、期、缓解期、消退期等五个阶段。防灾减灾的中心任务是,发现自然灾害在潜伏期的征兆,以最短的时间控制自然灾害爆发后的态势,缩短自然灾害对人们损害的持续期以及从自然灾害的突发性中吸取教训等。还须注意,自然灾害是自然界作用于人类的结果。自然的突变对人类产生巨大影响,人类反过来又要对灾害产生巨大的反作用。从政治社会学视野里考察防灾减灾工作,才能更有意识地、不断地强化这种反作用;逐步深入认识自然灾害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地跟踪、研究、形成具有创新价值的行之有效的对策,消除自然灾害可能给人们带来的灾难性后果。

(二)关涉人为灾害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深入了解和把握

生态环境灾害。烟雾与大气污染、温室效应、水体污染、水土流失、气候异常、人口膨胀等属于此类。人类在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活动超出了大自然的资源承受力和废弃物降解力,是导致生态环境灾害的最重要原因。人类在科技、经济和社会关系上协调不当,引起了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失衡,从而造成温室效应、热岛效应、环境污染等人为灾害。自然界是生命之源,应当把人与自然界看成是人的生命的整体,人与万物应是生命共同体,万物是“我”的朋友,不是与“我”对立的它者。所以在开发、规划和社会建设的全过程中,应从社会意识角度切入灾害和人的生活层面,重视对公民进行生态环境灾害宣传教育:要选择最有说服力的理论和事例,促使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生态环境灾害进行现实体验,体会灾害给人们造成悲惨境遇的情景,逐步培养和强化人们人道主义的真诚思想、行为表达和对未来美好社会的追求。

工程事故灾害。岩土工程塌方、爆炸、人为火灾、核泄露、有害物失控(毒气、毒物、有害病菌等)、水库溃坝、房屋倒塌、交通事故等均属此类。人类对灾害的研究促进了材料科学的发展。在19世纪,钢铁材料在机器和建筑中广泛使用,曾经引发灾害事件,最典型的是19世纪中叶在欧洲多次发生火车车轴断裂造成车毁人亡。对这类灾害的研究,使材料科学理论和材料开发有了重大发展:一种新的试验方法和一个新的分支学科――金属疲劳(Fatigure)学应运而生。到目前,从对金属疲劳的研究又延伸到新的更为广阔的领域,扩展到了陶器、复合材料等方面。我们应该从中获得某种启示:既要从源头上查找工程事故灾害的原因,探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又要从设计、制造、加工、使用、监测等多方面堵塞漏洞,预防这类灾害的发生。

社会灾害。球迷骚乱、战争、集团械斗、人为放毒、车祸、海难、空难、毒气污染、社会暴力、动乱、金融风暴等属于此类。这些危害社会的行为如果发展成为特大恶性事件,就可能加剧社会系统的紊乱。政治社会学观点认为,从全局上避免社会灾害的发生,肯定了社会人作为个体的特殊性、意义和价值,实际上就是肯定了多数人;同时,要按照法治的要求社会灾害识别,界定社会灾害的主体,防止制造灾害的行为,以法治理,消除危害。治理社会灾害的道德和法律规范蕴涵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样的规范如何论证和阐发,体现了国家和民族的能力和风格,我们要不断地提高对社会灾害的理论阐发能力和实际控制能力。

灾害的多元并存格局对防灾减灾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同时也为各种防灾减灾观念和方式的创新突破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新的技术条件下,科学家关注的社会问题的范围极其广泛,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科学家自觉地把自己的研究成果与整个社会的利益结合起来。[4]政治社会学强调社会治理的政治性和相对平衡性,就此提出了一项现实而紧迫的任务:既要让人们从整体上认识各种灾害,进而为灾害治理夯实现实的基础,又要在科技和社会认知领域架起融通的桥梁,在灾害的范畴内保持概念的多元性和层次化,为当下我国的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分析工具,以便更好地指导防灾减灾工作。

二、灾害的评价尺度

笔者认为,仅仅依据财产损失来确定灾害危害程度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应该根据人员和财产损失程度、对本地区造成损害与GDP的比例关系,社会影响大小等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地说,应该在以下三个方面予以注意:

(一)根据灾害造成损失的绝对数把灾害分成五类

根据灾害造成的损失对其进行分类,是一种对灾害的基本分级方法。这种方法对灾情的判断最为客观具体,可以直观地看出灾害造成的损失的大小。1.巨灾。死亡10000人以上,经济损失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2.大灾:死亡1000-10000人,经济损失在1000万-1亿元人民币。3.中灾:死亡在100-1000人之间,经济损失在100-1000万元人民币。4.小灾:死亡人数在10-100人之间,经济损失在10-100万元人民币。5.微灾:死亡<10人,经济损失<10万元人民币。[5]

(二)根据我国东中西部的差异对灾害损失进行评价

虽然以损失和伤亡数为指标,可以给人具体而深刻的印象,但单纯以绝对数划分等级,也不尽合理。在我国东部地区,1000万元不算大损失,而对于国内生产总值仅亿元的中西部的县市则是重大损失。所以在进行灾害损失评估时,首先应测算出其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绝对数,第二步就是要看灾害损失对GDP总量所占的比重。自然灾害对GDP造成的损失超过35%的,为特重度影响区;对该地区GDP造成的损失在25%-35%之间的,为重度影响区;在15-25%之间的,为中度影响区;在10%-15%之间的,为轻度影响区;小于10%的,为微度影响区。[6]这种灾害评价目的是要考虑灾害给本地区带来的财产相对损失,对政府科学估算灾害损失和在多大程度上组织全社会力量赈灾具有重要意义。

(三)根据灾害给国家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评价

有些突发事件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它们给社会和国家带来了不良影响,有损于我国的政治形象或者伤害了民族大家庭的感情,给人民造成心理创伤,或者引起社会和民众的恐慌等等。这种影响就是灾害的社会危害和政治危害。由此可知,对灾害的评估不能限制在定量分析比较狭小的视野和范围内,必须尽可能地将主体的眼界放宽广些。这样,当灾害来临时,政府才能根据灾情进行科学的把握,以便决定在多大程度、多大范围、多大强度上进行社会动员,组织救援力量。

三、灾害的演变规律与忧患意识培育

政治社会学视野里的防灾减灾工作反映了一种崭新的灾害观,是灾害治理的一种新的理念。它要求人们,既要对灾害进行整体的、科学的把握,又要特别关注不同灾害的特殊性和独特的潜伏及爆发形式;既要强化人们对灾害的整体把握和科学防范意识,又要提高人们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精神境界。

(一)骤变型灾害更要求人们强化忧患意识

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和某些工程事故灾害,如岩土工程塌方、爆炸、人为火灾、核泄露、有害物失控(毒气、毒物、有害病菌等)、水库溃坝、房屋倒塌、交通事故等,会以突然袭击的方式对人们造成危害,有的危害后果极为惨重。这种突发型灾害,乍看起来好像猝不及防,事实上事先防范与疏于防范会产生截然不同的效果:南美的智利,在宪法里明确中央政府在处理灾难性事件中的责任。自1977年起,智利的学生每年都会参加三次地震演习。2005年,由于一个关于海啸的谣言,大批居民在凌晨时分逃离家园。在没有任何天灾的情况下,逃离时的混乱造成1人死亡和17人受伤。这种惨痛的教训增强了智利从国家到公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在这个国家里,所有建筑须符合非常严格的防灾标准,以保证能抵御地震和其他灾害的侵袭。如果你到了这个国家,就会有人告诉你,楼房承重墙在哪里,地震时应在楼房的什么地方避险。2010年2月27日,智利发生里氏8.8级强烈地震,只造成799人死亡。加勒比海岛国海地则是一个在历史上未曾发生过巨大灾难的国家,对灾害的忧患意识就不那么强烈。2010年1月12日,发生里氏7.3级大地震,造成27万人死亡。这充分说明,是否具有防灾减灾的忧患意识,是否针对骤变型灾害开展卓有成效的预防工作,会产生截然不同的减灾效果。

骤变型灾害的发生通常缺少先兆,爆发是突然的,发生的过程历时较短,但破坏性很大,而且可能在一定的时间内重复爆发,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过程难以控制,但是人在极短的时间内是可以充分利用长期训练积累的经验和聪明才智的。政治社会学强调,对灾害的关注和认知要具有特殊的政治情感和命运体认,这“有助于减少社会上的挫败感,从而提高政治稳定性”。[7]这种从全社会强化人们对骤变型灾害的警惕的内在精神感受和忧患意识应该成为我们全社会的共识,要进行典型经验和教训教育,采取近距离的观察体验以深化人们亲身体验的心理感受。

(二)发展型灾害是渐进积累的结果

自然灾害中的暴雨、台风、洪水和社会灾害中的战争、集团械斗、人为放毒、车祸、海难等属于此类。与骤变型灾害相比,发展型灾害在爆发之前有一定的先兆,往往是某种灾害渐进积累的结果。这种灾害发展比较迅速,但是比骤变型灾害要缓慢一些,因而其过程具有一定的可控性。“每个人的主要生活内容都总是属于某一系统的,人们的共同活动的适当方式也就体现在社会生活体系中”。[8]面对发展型灾害,各主体承受感的强化是政治社会学关注的基本问题之一,要使社会不同群体的思维和行动发生积极的变化,在全社会实现关注重心的下移,深化公民对人的生存和精神状态的认知,力争将发展型灾害控制在潜伏期和预备爆发期。

(三)持续型灾害表现为连续地对人类造成危害

旱灾、涝灾、传染病、生物病灾害等就是以持续性方式对人们造成危害的。灾害爆发后,持续的时间可几天、半年到几年。在中国千百年防灾减灾的历程中,由于受思想观念和技术条件的规约,在过去很长的时间里,对持续型灾害的防治缺乏自觉的政治关怀和灾害意识。党坚持以人为本,才使防灾减灾工作真正成为为人民解除痛苦、维护社会稳定和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手段。我们必须懂得,在现实生活中,国家的政治法律只是为公民预防各种灾害提供间架,具体内容需要由各级政府和公民进行创造性填充。预防持续型灾害必须以创新观念为牵引,处理好政治法律的规定性和措施的创新性之间的关系。形式的规约对于内容的创新提供了保证并发挥激励作用,防灾减灾内容的变革则是创造力的源泉。要进一步培养和强化人们负责任的生活方式,引导人们积极主动地为社会承担防灾减灾义务并使之内化为社会的主流价值标准;要积极地将防灾减灾的思想理论成果运用于实践中,以持之以恒的精神对持续型灾害进行防治。

(四)环境演变型灾害通过对环境造成危害危及人的生存

沙漠化、水土流失、冻土、海水入侵、地面下沉、海平面上涨、以及区域气候干旱化等环境灾害是以演变的方式对人类构成危害的。环境演变型灾害的发展是一种长期的自然过程,是自然环境演化再加上人类不当行为造成的结果。因其进程缓慢,不易引起人们的重视而采取有效措施,更何况有些措施需要人类共同合作才能完成。不过,这类灾害具有统计意义上的可预测、可预报性。如二氧化碳倍增可能引起全球气温升高1-3℃,这在理论上比较容易计算出来;它导致的区域干旱化和海平面上升的后果,人类也可以比较准确地加以测算。

我们要发挥政治社会学的学科优势,强化人们对灾害的强烈的关注和应有的问题意识。政治社会学提出了一个长期被人们忽视却又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要根据人与灾害的矛盾焦点,更为广泛地、内在地触及民心民意,从中清理出那些具有价值或值得吸取的教训,渐进地推进各种措施的落实,把现实和历史、理论和价值统一起来。应设立科学的灾情防御标准,以便在灾害发生后,政府能够确定在多大程度上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救灾;还应强化全民族的防灾教育,使防灾知识教育以及实地演习走进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成为生存培训的基本内容。这样,当灾害发生时,灾区的政府和社会组织才能从容应对,企业、学校、社区才会更为积极地配合,而个人则有可能快速调节心理状态以适应突如其来的危急情势。

参考文献:

[1]焦双健等.城市防灾学[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6:68.

[2]全国重大自然灾害调研组.自然灾害与减灾[M].北京:地震出版社,1990:306-307.

[3]蒙培元.追求生命的智慧[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14-15.

[4]邹农俭.社会学的视野[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492-493.

[5]原国家科委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自然灾害综合研究组.中国自然灾害综合研究的进展[M].北京:气象出版社,2009:60-140.

篇(3)

以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以组织开展“争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镇活动”统揽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全局,建立完善“打、治、防、控”一体化的工作体系,构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全党动手,全民动员,全面规划,分布实施。经过三年的努力,建立起全方位、全天候,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反应快速、打击有力、治理及时、防范严密、控制有效的适应形势要求的新型治安格局。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争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镇的目标,确保全镇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

二、工作目标

在“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取得重大胜利的基础上,为巩固“严打”成果,建立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保障社会治安持续平稳的长效机制,针对我镇当前的治安形势,我们要在全镇实施以建立新型的“打、治、防、控”机制为主要内容,争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镇活动。实施“争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镇活动”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争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镇活动,逐步实现“四个转变”,即在工作方针上由以打开路、侧重打击向预防为主、重在治本转变;在工作范围上由单纯解决治安问题向排查消除不稳定因素、全面维护社会稳定转变;在工作方式上由依靠政府、依赖专门机关向防范工作主动化、市场化、有偿化转变;在工作模式上由静态控制为主向动静结合、以动态控制为主转变。全面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文秘站网-找文章,到文秘站网]新型的治安防控网络和保障机制,使我镇社会治安进入良性循环轨道。

三、任务要求

争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镇活动是一项民心工程,是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关系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的一件大事。要充分认识实施争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镇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加大力度,狠抓落实。各行政村、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争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镇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紧抓好。

争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镇活动,要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提高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要坚定不移地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要坚持以“破大案、追逃犯、打团伙、治乱点”为主攻方向,加大破案追逃的工作力度,争取做到重特大积案破案率达到90以上,现行重特大刑事案件力争发一破一。

(二)、要妥善处理各类人民内部矛盾,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行政村、各单位、各部门都要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化解,并通过多项措施的建立和完善使这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三)、要贯彻“预防为主”方针,深入持久地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城区安全创建活动要与即将开展的城区建设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加强社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完善群防群治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创建活动。农村安全创建要通过抓组织、抓制度、抓巡逻防范、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的开展,全面提高农村创安水平。

(四)、要强化动态控制,建立“打、治、防、控”一体化的防控快速反应体系,做到“反应快速、打击有力、防范严密、控制有效”。要建立完善“四个体系”,即以专门机关为依托的打击犯罪体系,解决“打得狠”的问题;以公安部门为依托的动态防范体系,解决“控得住”的问题;以社区为依托的基层防范体系,解决“防得牢”的问题;以有关部门为依托的重点管理体系,解决“管得严”的问题。

四、方法步骤

争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镇活动分三步实施,即一年打基础,力争有进步;二年抓规范,整体见成效;三年抓巩固,全面上台阶。

20__年为基础年。工作上要强力实施四个突破,即城镇在健全“打、治、防、控”网络建设上有新的突破;广大乡村在安全创建,抓好群防群治网络建设上有新的突破;城乡结合部,交通干线在整治治安乱点上有新的突破;“严打”斗争在打击乡村流氓恶势力和盗、抢等侵财型案件上有新的突破。

20__年为规范年。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推广典型,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全面达标,不留死角,使争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镇活动的各项目标基本得到实现。

20__年为总结评比、巩固提高年。要在总结,评比,完善,提高,巩固,创新的基础上,构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建立完善以下保障措施,确保争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镇活动顺利实施。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为争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镇活动的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多渠道筹集综治工作资金,为争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镇活动的顺利实施提供经费保障;三是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为争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镇活动的顺利实施提供人力保障;四是严格奖惩,通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落实,为争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镇活动的顺利实施提供高效的激励机制;五是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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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治社会学的当代视野里,我国的防灾减灾工作具有广泛的应用空间,它既关乎社会发展,又与社会稳定密切相关。这项工作包括灾害区划、灾情预测、灾情教育、防灾预案制定、防灾工程建设、应急反应机制建设、灾害发生后的社会力量动员、救灾的组织实施和灾后重建等内容。政治社会学强调社会治理的政治性及其效果,使防灾的应急准备、实际救灾能力和灾后重建能力建设成为长期的、全面的思想、技术、组织准备和力量积蓄。本文的写作初衷是从这一新的视角审视灾害和人控制灾害意识的现实关系及处在灾害环境中的人的未来命运。

一、灾害的“族群”与灾害认知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在更高的起点和水平上全面推进,人口和社会财富进一步增长,人们的社会经济活动更加广泛,同时,各种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几率趋于增大,并成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现实的制约因素。从增强公民对各种灾害的忧患意识、强化社会责任感和自我救护的多重视角考量,应强化对两大灾害系统的认识。

(一)深入了解和把握关涉自然灾害的基本理论和知识

目前理论界对自然灾害的分类研究,是我们强化对自然灾害认识的一个重要维度。

地质灾害。地震、火山爆发、山崩、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陷等属于此类。地震是地球运动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地球大规模、迅速地释放能量的结果。地震预测的实质在于对地壳运动状态进行深入的了解和科学的把握,对震前种种异常信息的捕捉和综合分析也是地震预测的重要辅助手段。[1]关于火山爆发,到目前为止,人类对它爆发的时间和原因很难做出有说服力的解释和科学的预测。我国传统的治理滑坡的措施主要包括:排除地表和地下水,防止河水、水库对滑坡体坡脚的冲刷,改变滑坡体外形、设置抗滑建筑物,改善滑动带土质性质等。[2]有学者注意到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山体突变灾害多发生在雨季这一现象,把山体突变灾害从理论上抽象成材料科学平面上的一条裂缝。这样做的结果,不仅从理论上找到了山体骤变灾害产生的条件、滑动的准则,而且以该理论为依据为预测这种灾害的发生提供了现实可能性。

气象灾害。暴雨、洪涝、热带气旋、冰雹、雷电、龙卷风、干旱、酷热、低温、雪灾、霜冻等属于这类灾害。学者们普遍认为,多数气象灾害与人们面对自然显示出的傲慢和无节制地利用环境资源有着密切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智慧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问题,人类如果能以爱心对待万物,与万物平等相处,世界将充满生机而又呈现出丰富性和多样性。生命智慧的形式不是“知识”而是“境界”,“境界”是心灵存在的方式,是存在与价值的统一,善待自然是人生的一种境界;境界又是情感与理性的统一。[3]人类生存是动态的,是生命创造与生命的延续与发展,友好地、理性地对待自然是减少气象灾害的基本途径。

生物灾害。病虫害、森林火灾、沙尘暴、急性传染病等属于这整理类灾害。生物灾害实际上是由自然界的生物失衡引起的。在政治社会学的视野里,人在发现、发明、掌握和运用科学技术解决实践中遇到问题的过程中,即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水平和实践能力。一方面,科学技术是防治生物灾害、维护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科学技术的革命和创新又使人类活动和追求的起点越来越高。人的本质力量在人类积累新知识、探索新规律、创立新学说、创造新方法的过程中不断增强,当然也就为防治生物灾害提供了更多的新手段和新方法。面对可能发生的生物灾害风险,社会政策更多需要考虑的是,以科技新手段预防和管理这些风险,强调多元、参与、平等、协商和互动。

天文灾害。天体撞击、太阳活动异常等属于这类灾害。对天文灾害的分析应有一个逻辑框架,这一框架必须以客观可见的天文灾害的定向变迁因素为基础,而不应过多涉及主观的、现时的愿望。换言之,天文灾害的客观性,不仅制约着对这种灾害的认识,也规定着人们治理这种灾害的能力,我们只能根据特定历史环境中的天文事件来认识天文灾害。危机与行动主体对危机的快速反应是政治社会学中的重要主题,天体灾害的防控与现代高科技在这一领域的运用有着密切的关系,面对天体灾害所选择的手段是思维多样性、理论多样性和方法多样性的统一,这是应对天体灾害所应予以认真思考的问题。

其他自然灾害。雪崩、冰崩、海啸、鼠害等属于这一类。对其他自然灾害的强调,为人们提供了一种认识自然灾害这种多“族群”实体并使之保持一个整体和互相关联的状态的视角:在一个统一的、正在进行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的广大疆域内,将自然灾害实体看成一个整体,并时刻关注这个整体的另类,其社会效能显然要远远高于只关注其局部、大部抑或某些即使是危害极为严重的灾害个体。雪崩、冰崩与环境变暖有关,鼠灾与生物链的断裂有关,海啸与地球内部的运动有关。对这类灾害监控的关键是要组织人力、运用高科技手段对可能发生灾害的地区进行跟踪监控,注意搜集异常情形的信息并加以分析研究。

自然灾害主要是由自然因素引起的,这类灾害一般都要经过潜伏期、爆发期、期、缓解期、消退期等五个阶段。防灾减灾的中心任务是,发现自然灾害在潜伏期的征兆,以最短的时间控制自然灾害爆发后的态势,缩短自然灾害对人们损害的持续期以及从自然灾害的突发性中吸取教训等。还须注意,自然灾害是自然界作用于人类的结果。自然的突变对人类产生巨大影响,人类反过来又要对灾害产生巨大的反作用。从政治社会学视野里考察防灾减灾工作,才能更有意识地、不断地强化这种反作用;逐步深入认识自然灾害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地跟踪、研究、形成具有创新价值的行之有效的对策,消除自然灾害可能给人们带来的灾难性后果。

(二)关涉人为灾害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深入了解和把握

生态环境灾害。烟雾与大气污染、温室效应、水体污染、水土流失、气候异常、人口膨胀等属于此类。人类在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活动超出了大自然的资源承受力和废弃物降解力,是导致生态环境灾害的最重要原因。人类在科技、经济和社会关系上协调不当,引起了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失衡,从而造成温室效应、热岛效应、环境污染等人为灾害。自然界是生命之源,应当把人与自然界看成是人的生命的整体,人与万物应是生命共同体,万物是“我”的朋友,不是与“我”对立的它者。所以在开发、规划和社会建设的全过程中,应从社会意识角度切入灾害和人的生活层面,重视对公民进行生态环境灾害宣传教育:要选择最有说服力的理论和事例,促使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生态环境灾害进行现实体验,体会灾害给人们造成悲惨境遇的情景,逐步培养和强化人们人道主义的真诚思想、行为表达和对未来美好社会的追求。

工程事故灾害。岩土工程塌方、爆炸、人为火灾、核泄露、有害物失控(毒气、毒物、有害病菌等)、水库溃坝、房屋倒塌、交通事故等均属此类。人类对灾害的研究促进了材料科学的发展。在19世纪,钢铁材料在机器和建筑中广泛使用,曾经引发灾害事件,最典型的是19世纪中叶在欧洲多次发生火车车轴断裂造成车毁人亡。对这类灾害的研究,使材料科学理论和材料开发有了重大发展:一种新的试验方法和一个新的分支学科——金属疲劳(Fatigure)学应运而生。到目前,从对金属疲劳的研究又延伸到新的更为广阔的领域,扩展到了陶器、复合材料等方面。我们应该从中获得某种启示:既要从源头上查找工程事故灾害的原因,探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又要从设计、制造、加工、使用、监测等多方面堵塞漏洞,预防这类灾害的发生。

社会灾害。球迷骚乱、战争、集团械斗、人为放毒、车祸、海难、空难、毒气污染、社会暴力、动乱、金融风暴等属于此类。这些危害社会的行为如果发展成为特大恶性事件,就可能加剧社会系统的紊乱。政治社会学观点认为,从全局上避免社会灾害的发生,肯定了社会人作为个体的特殊性、意义和价值,实际上就是肯定了多数人;同时,要按照法治的要求社会灾害识别,界定社会灾害的主体,防止制造灾害的行为,以法治理,消除危害。治理社会灾害的道德和法律规范蕴涵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样的规范如何论证和阐发,体现了国家和民族的能力和风格,我们要不断地提高对社会灾害的理论阐发能力和实际控制能力。

灾害的多元并存格局对防灾减灾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同时也为各种防灾减灾观念和方式的创新突破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新的技术条件下,科学家关注的社会问题的范围极其广泛,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科学家自觉地把自己的研究成果与整个社会的利益结合起来。[4]政治社会学强调社会治理的政治性和相对平衡性,就此提出了一项现实而紧迫的任务:既要让人们从整体上认识各种灾害,进而为灾害治理夯实现实的基础,又要在科技和社会认知领域架起融通的桥梁,在灾害的范畴内保持概念的多元性和层次化,为当下我国的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分析工具,以便更好地指导防灾减灾工作。

二、灾害的评价尺度

笔者认为,仅仅依据财产损失来确定灾害危害程度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应该根据人员和财产损失程度、对本地区造成损害与GDP的比例关系,社会影响大小等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地说,应该在以下三个方面予以注意:

(一)根据灾害造成损失的绝对数把灾害分成五类

根据灾害造成的损失对其进行分类,是一种对灾害的基本分级方法。这种方法对灾情的判断最为客观具体,可以直观地看出灾害造成的损失的大小。1.巨灾。死亡10000人以上,经济损失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2.大灾:死亡1000-10000人,经济损失在1000万-1亿元人民币。3.中灾:死亡在100-1000人之间,经济损失在100-1000万元人民币。4.小灾:死亡人数在10-100人之间,经济损失在10-100万元人民币。5.微灾:死亡<10人,经济损失<10万元人民币。[5]

(二)根据我国东中西部的差异对灾害损失进行评价

虽然以损失和伤亡数为指标,可以给人具体而深刻的印象,但单纯以绝对数划分等级,也不尽合理。在我国东部地区,1000万元不算大损失,而对于国内生产总值仅亿元的中西部的县市则是重大损失。所以在进行灾害损失评估时,首先应测算出其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绝对数,第二步就是要看灾害损失对GDP总量所占的比重。自然灾害对GDP造成的损失超过35%的,为特重度影响区;对该地区GDP造成的损失在25%-35%之间的,为重度影响区;在15-25%之间的,为中度影响区;在10%-15%之间的,为轻度影响区;小于10%的,为微度影响区。[6]这种灾害评价目的是要考虑灾害给本地区带中国整理来的财产相对损失,对政府科学估算灾害损失和在多大程度上组织全社会力量赈灾具有重要意义。

(三)根据灾害给国家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评价

有些突发事件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它们给社会和国家带来了不良影响,有损于我国的政治形象或者伤害了民族大家庭的感情,给人民造成心理创伤,或者引起社会和民众的恐慌等等。这种影响就是灾害的社会危害和政治危害。由此可知,对灾害的评估不能限制在定量分析比较狭小的视野和范围内,必须尽可能地将主体的眼界放宽广些。这样,当灾害来临时,政府才能根据灾情进行科学的把握,以便决定在多大程度、多大范围、多大强度上进行社会动员,组织救援力量。

三、灾害的演变规律与忧患意识培育

政治社会学视野里的防灾减灾工作反映了一种崭新的灾害观,是灾害治理的一种新的理念。它要求人们,既要对灾害进行整体的、科学的把握,又要特别关注不同灾害的特殊性和独特的潜伏及爆发形式;既要强化人们对灾害的整体把握和科学防范意识,又要提高人们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精神境界。

(一)骤变型灾害更要求人们强化忧患意识

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和某些工程事故灾害,如岩土工程塌方、爆炸、人为火灾、核泄露、有害物失控(毒气、毒物、有害病菌等)、水库溃坝、房屋倒塌、交通事故等,会以突然袭击的方式对人们造成危害,有的危害后果极为惨重。这种突发型灾害,乍看起来好像猝不及防,事实上事先防范与疏于防范会产生截然不同的效果:南美的智利,在宪法里明确中央政府在处理灾难性事件中的责任。自1977年起,智利的学生每年都会参加三次地震演习。2005年,由于一个关于海啸的谣言,大批居民在凌晨时分逃离家园。在没有任何天灾的情况下,逃离时的混乱造成1人死亡和17人受伤。这种惨痛的教训增强了智利从国家到公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在这个国家里,所有建筑须符合非常严格的防灾标准,以保证能抵御地震和其他灾害的侵袭。如果你到了这个国家,就会有人告诉你,楼房承重墙在哪里,地震时应在楼房的什么地方避险。2010年2月27日,智利发生里氏8.8级强烈地震,只造成799人死亡。加勒比海岛国海地则是一个在历史上未曾发生过巨大灾难的国家,对灾害的忧患意识就不那么强烈。2010年1月12日,发生里氏7.3级大地震,造成27万人死亡。这充分说明,是否具有防灾减灾的忧患意识,是否针对骤变型灾害开展卓有成效的预防工作,会产生截然不同的减灾效果。

骤变型灾害的发生通常缺少先兆,爆发是突然的,发生的过程历时较短,但破坏性很大,而且可能在一定的时间内重复爆发,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过程难以控制,但是人在极短的时间内是可以充分利用长期训练积累的经验和聪明才智的。政治社会学强调,对灾害的关注和认知要具有特殊的政治情感和命运体认,这“有助于减少社会上的挫败感,从而提高政治稳定性”。[7]这种从全社会强化人们对骤变型灾害的警惕的内在精神感受和忧患意识应该成为我们全社会的共识,要进行典型经验和教训教育,采取近距离的观察体验以深化人们亲身体验的心理感受。

(二)发展型灾害是渐进积累的结果

自然灾害中的暴雨、台风、洪水和社会灾害中的战争、集团械斗、人为放毒、车祸、海难等属于此类。与骤变型灾害相比,发展型灾害在爆发之前有一定的先兆,往往是某种灾害渐进积累的结果。这种灾害发展比较迅速,但是比骤变型灾害要缓慢一些,因而其过程具有一定的可控性。“每个人的主要生活内容都总是属于某一系统的,人们的共同活动的适当方式也就体现在社会生活体系中”。[8]面对发展型灾害,各主体承受感的强化是政治社会学关注的基本问题之一,要使社会不同群体的思维和行动发生积极的变化,在全社会实现关注重心的下移,深化公民对人的生存和精神状态的认知,力争将发展型灾害控制在潜伏期和预备爆发期。

(三)持续型灾害表现为连续地对人类造成危害

旱灾、涝灾、传染病、生物病灾害等就是以持续性方式对人们造成危害的。灾害爆发后,持续的时间可几天、半年到几年。在中国千百年防灾减灾的历程中,由于受思想观念和技术条件的规约,在过去很长的时间里,对持续型灾害的防治缺乏自觉的政治关怀和灾害意识。党坚持以人为本,才使防灾减灾工作真正成为为人民解除痛苦、维护社会稳定和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手段。我们必须懂得,在现实生活中,国家的政治法律只是为公民预防各种灾害提供间架,具体内容需要由各级政府和公民进行创造性填充。预防持续型灾害必须以创新观念为牵引,处理好政治法律的规定性和措施的创新性之间的关系。形式的规约对于内容的创新提供了保证并发挥激励作用,防灾减灾内容的变革则是创造力的源泉。要进一步培养和强化人们负责任的生活方式,引导人们积极主动地为社会承担防灾减灾义务并使之内化为社会的主流价值标准;要积极地将防灾减灾的思想理论成果运用于实践中,以持之以恒的精神对持续型灾害进行防治。

(四)环境演变型灾害通过对环境造成危害危及人的生存

沙漠化、水土流失、冻土、海水入侵、地面下沉、海平面上涨、以及区域气候干旱化等环境灾害是以演变的方式对人类构成危害的。环境演变型灾害的发展是一种长期的自然过程,是自然环境演化再加上人类不当行为造成的结果。因其进程缓慢,不易引起人们的重视而采取有效措施,更何况有些措施需要人类共同合作才能完成。不过,这类灾害具有统计意义上的可预测、可预报性。如二氧化碳倍增可能引起全球气温升高1-3℃,这在理论上比较容易计算出来;它导致的区域干旱化和海平面上升的后果,人类也可以比较准确地加以测算。

我们要发挥政治社会学的学科整理优势,强化人们对灾害的强烈的关注和应有的问题意识。政治社会学提出了一个长期被人们忽视却又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要根据人与灾害的矛盾焦点,更为广泛地、内在地触及民心民意,从中清理出那些具有价值或值得吸取的教训,渐进地推进各种措施的落实,把现实和历史、理论和价值统一起来。应设立科学的灾情防御标准,以便在灾害发生后,政府能够确定在多大程度上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救灾;还应强化全民族的防灾教育,使防灾知识教育以及实地演习走进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成为生存培训的基本内容。这样,当灾害发生时,灾区的政府和社会组织才能从容应对,企业、学校、社区才会更为积极地配合,而个人则有可能快速调节心理状态以适应突如其来的危急情势。

参考文献:

[1]焦双健等.城市防灾学[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6:68.

[2]全国重大自然灾害调研组.自然灾害与减灾[M].北京:地震出版社,1990:306-307.

[3]蒙培元.追求生命的智慧[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14-15.

[4]邹农俭.社会学的视野[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492-493.

[5]原国家科委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自然灾害综合研究组.中国自然灾害综合研究的进展[M].北京:气象出版社,2009:6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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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2-0219-02

一、加强相关法制建设

1.明确立法思路。一是实现立法指导思想从“控制管理型”向“培育发展型”转变。目前中国社会组织立法的指导思想是建立在“控制型管理”的基础之上,也建立在对被管理对象“不信任”、“不成熟”的指导原则基础之上 [1]。① 但是社会组织单靠政府管制的“呵护”是永远不会“成熟”的,如果不解决立法的指导思想问题,法律即使制定出来,也未必能反映社会发展的真实需求和制度变革的理性要求。二是要把握好现实与发展的互动关系,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和导引作用。作为法律来说,它是对已存在和发生的社会现象的反映及其规范,在这个意义上,它对应于社会现实,并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制度规范问题。而且法律需要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不可能频繁修订,因此一部好的法律应尽可能预见到所调整事物的适时性、稳定性和连续性问题。因此中国民间组织立法原则必须把握好现实与发展的互动关系,中国民间组织发展中的问题有自身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在体制转轨过程中旧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与新的市场经济体制矛盾的反映。因此,依靠强化管理来解决问题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而且很容易扼杀组织的创新精神和发展活力。

2.加强法律规制。(1)对NGO经营活动进行管制。法律明确规定,NGO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也不能从事与自己的章程规定的宗旨不一致的活动。② 为了进一步拓展NGO的资金渠道,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允许社团兴办经济实体,依靠自己的技术、知识优势谋求生存。但这却又引发NGO营利化的问题。因此,对NGO经营性活动予以管制是必要的。(2)通过法律解决NGO员工就业和相关的社会保障问题。社会组织的人力资源包括专职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从目前的情况看,中国NGO专职工作人员较少,志愿者更为缺乏。NGO的非营利性决定了其从事的大都是公益性事业和社会服务事务,所提供的较低的回报使其在吸引人才上相当困难。从而进一步影响NGO的总体质量水平和竞争力。因此应当采取一定的扶植、鼓励措施以保证NGO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的稳定。将NGO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相关的制度规范,纳入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整体的人事、福利、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建立人才交流中心对社会组织人员的档案管理制度,在医疗、退休养老、劳动、失业保险金的缴纳方面,制订社会组织相应的标准。(3)对NGO进行财务监管。从目前立法状况看,对这部分内容的规定较少,现有的主要是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法律层级较低,如《国家民委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财政部关于对明确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等问题的函》等。从内容上看,这些规定比较笼统、零散,也没有体现NGO财务监管的特点——NGO的非营利性决定了它们既不能像企业一样开展经营活动,也不能像政府可通过财政收入维持运转,它们只能依赖社会捐赠、政府财政拨款、税收减免、服务性收费、志愿活动等形成的公益资产来维持最基本的生存与发展需要,因此对NGO的财务监管也应区别于企业和政府。针对政府资助和社会捐赠资金,首先应当坚持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使用赠与资金,不能挪作它用。其次,NGO接受捐赠财产的数目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公开接受监督。除了向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报告外,还应接受财会审计部门及社会监督,从而确保这部分资金使用的合法性。

二、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

Deborah Eade说:“(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应该是促进改革公民社会的参与与民主程度。能力建设是一种达到目的的手段,通过评估增强对受援组织活动的质量的改善,对机构的组织和运作能力的提高。能力建设一种目标,通过对环境的分析和目标的选择,以提高机构的决策能力。能力建设是一个适应变革的过程。”[2] 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明确组织目标与使命并有效地传达出去。一个组织的使命是该组织建设的首要问题,决定和规约着其组织活动的目标、领域和方式。一个NGO必须对它为什么存在,要实现什么样的目标有绝对清楚的认识。同理,它也要清楚什么是本组织不能,或者不应该试图去做的事。组织内部人士对共同的价值和目的具备清醒的认识。只有这样,他们才能由此发展实现这些目的的战略。有了明确的特性、价值观以及目的,一个组织就需要把这些东西清楚而有效地传达给不同的群体:它要在其中活动的社区,政府部门,它想要影响其政策或行为的企业和其他机构或组织,以及潜在的捐助人。这些群体都是相互关联的。政府部门更可能关注公众知名度高的组织的言行,而个人则更愿意把钱捐给他们以前通过报纸、电视或其他渠道听说过的组织。

2.实行民主、高效、公开的治理。中国社会组织的组织管理应实行民主、效率、公开原则:社会组织的民主管理,除了需要有一套制度规则与程序之外,还需要有一系列非正规的行为准则,以切实在组织内部形成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体制。社会组织的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不是利润取向,但同企业一样,必须进行成本核算,追求在既定投入条件下的产出最大化,因此必须像企业那样尽可能有效地运用这些资源,不仅要获得经济效益而且要获得社会效益。

3.加强专业能力建设。NGO需要在它选择的领域开展优质的工作。由于许多NGO刚刚开始在诸如个人咨询、社会工作、肢残和精神残疾儿童康复等方面开展工作,这些工作无论对它们,还是对中国都是很新的领域,所以,这个要求很难。这些组织大多高度敬业,也非常有创新精神,但它们几乎无一例外地缺乏经验。在某些选定的环节提高其员工的技能,对许多本土NGO的成功至关重要。 这主要要依靠对员工的经常性培训。组织应拟订可满足个人发展需要,切合工作要求及顺应组织发展需要的训练及培育计划,即所谓的员工事业规划方案(Employee Career Develop Program,简写为CDP),并按部就班地安排同仁参加训练及培育的活动,以帮助员工了解和熟悉工作,更重要的是培育他们成为资深且优秀的人才。

4.提高合理调动资源特别是本土资源的能力。要使NGO的宗旨和目标得以实现组织必须建立对获取所需资源的投入。它既包括资金、物品的投入,也需要人力的投入。同时组织必须建立对获取所需资源进行有效管理和使用的机制。首先是资金来源,目前中国的一些社会组织,特别是小组织在调动资源上还缺乏相应的经验,因而常常无从下手。求助于国际资助,是目前许多中国NGO的无奈选择。但是中国的NGO数目正在不断增多,同时由于中国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和政府税收的稳定增长,国际发展机构,特别是附属于外国政府的机构将在未来几年里撤出中国,将它们的资源转到更穷的国家。因此,开发对本土资源的调动能力将更为重要。这就需要发现的眼睛和创新能力。除了筹集资金,NGO还应该提高对资源进行管理和合理使用的能力,并充分重视人才,吸纳人才,因为归根到底人才是最重要的资源。

三、建立社会组织与政府间的合作关系

1.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分析。一般来说,社会组织同政府关系可归结为四种类型:(1)对立的、不信任的关系。这可能是由于政府腐败,不热心于社会经济发展造成的;也可能是由于社会组织不热心于社会经济发展,热衷于反政府活动而导致的。(2)社会组织自行其是,不同政府发生关系。有些社会组织不接受政府资助,不抵制但也不配合政府的工作。这类组织大多规模不大,影响也很有限。(3)非政组织对政府的依赖关系。如果社会组织是政府建立并进行经常性干预,或者政府是主要资助来源,那么该组织就有可能在资金、思想和资源上形成对政府的依赖,可能会在决策和行动上不同程度地失去自主性。(4)合作关系。当社会经济发展是双方的共同目标时,政府和社会组织会形成合作伙伴关系,相互尊重、相互信任。政府接受社会组织的自、独立性和倾听社会组织的意见,社会组织则协助政府实施国家计划、政策和规章,共同从事社会发展活动[3]。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存在着既合作又冲突的关系,如何最大化地发挥其合作关系,而减少两者的冲突,对于社会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

2.政府对社会组织的主要作用。目前政府对社会组织的主要作用体现在培育支持和监督管理两方面。首先,就培育扶持作用来说,政府对NGO的扶持培育,最重要的是资金方面的资助。西方国家NGO的资金30%以上来自政府资助,如果缺乏政府提供的资源,许多NGO组织就难以生存。政府负责提供资金,NGO承担服务性工作,NGO的服务实现了政府期望的公共目标,政府资助则壮大了NGO的服务能力,这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取的做法,我们应该吸取他们的经验,制定具体办法,为中国NGO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援助。其次,就监督管理作用来说,从总体上看,中国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在登记环节控制得很严,但机构一旦完成登记,政府对组织的管理则变的很松甚至处于放任自流状态。因此,加强政府的监督管理势在必行。一方面政府应该放松登记管制,以体现公民的自由,同时加强对组织运作期间的管理,对其运作的规范化及质量进行监督,以确保这些组织的运行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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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无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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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市进行有效管理,对市民提供良好服务始终是城市管理者的主要任务。随着现代城市化进程加速,有效的城市运营更成为大多数城市管理者们致力实现的目标。

传统城市管理仍存弊端

传统的城市管理在城市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强化,普遍依赖体制、人力堆砌、条线式部门作业等方式。随着新技术的应用,城市整体的管理和市民的工作生活中也出现了更多、更高的需求,城市运营面临着新局面。

近年来,城市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数字化和网络化,为城市管理、企业经营与市民服务都带来极大便利,但尽管如此,还是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

缺乏在城市层面直接感受全城的运营主场。管理者缺少稳定的监控指挥中心把握全城信息,对涉及民生的城市领域进行监控和管理。这种缺乏表现在一个场所的缺失,实质上是需要一个机构一套班子乃至一揽子机制来提升和强化新形势下城市管理的水平和力度。

缺乏对城市运营快速有效的管控。包括:缺乏统一、联动的信息化平台,能够直接获取各领域、各部门的实时数据;缺乏集中、共享的数据资源,造成条块化分割严重的局面,形成人为壁垒,切断本应顺畅的业务流,降低部门运作效率的同时,严重降低服务质量;缺乏智能化的城市运行状态分析与预测,无法支撑精准的指挥与决策;缺乏便捷快速的跨部门协作,不能主动快速地应对突发事件,增加运营成本;缺乏面向公众的信息化服务提供与互动展示,公众无法实时了解城市运转情况,无法了解城市管理者在城市发展与规划上的雄心与蓝图。

烽火提出智慧城市运营中心

针对这些问题,烽火科技集团旗下的烽火众智提出了智慧城市运营中心的理念,即建设城市智慧运营的主场,通过统一的城市运营平台,实时感知城市状况,利用基础的大数据平台,为城市管理者提供数据资源与决策依据,提高城市管理与面向市民服务的水平与质量。烽火科技的智慧城市运营中心为现代城市的智慧运营带来实际效能。

使城市管理者拥有在城市层面统一管理与直接运营的主场,实时把握城市状态。为城市管理者提供实时、准确的信息与通信服务,将城市的微观信息汇总为城市层面的宏观信息,同时准确直接地将指令传达到城市一线。

使城市管理者的决策指挥更加精准、高效。运营中心的大数据应用提升趋势预测水平和能力,通过直观地显示三维现场和环境信息与预测模拟,为应急指挥预案的制定提供直观精准的情报,使应急防控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警转移。运营中心的数据共享与智能分析服务能为各单位部门提供决策辅助的数据支撑,挖掘运营状态的背后关联。

使管理部门统一协作,城市管理者能充分利用城市资源,减少管理盲区,加速城市管理与服务部门间的信息流动,降低城市管理成本,提高效率。

使城市状态能面向公众透明展示,形成信息互动。运营中心信息在大屏、桌面和移动端等多途径,不仅让管理者能第一时间更新城市运营的重要信息,更让每个市民在生活中能感受到城市脉搏、共享城市发展的成果。

烽火科技的智慧城市运营中心是在管理、展示、运营与服务等需求的共同驱动下的完美结合。烽火科技在公安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设计方面有丰富经验,曾为天安门指挥调度中心项目和武汉市公安局指挥大厅项目调研了世界1200多个案例,确定具有空间科学性合理性的智慧城市运营中心,最大特色就是实现“平战演”结合的三种模式。

实现“平战演”运营模式

在系统设计上,提供满足城市数据集中管理与统一展现的运营平台,向上提供服务应用,向下牵引相关的基础支撑与配套工程。在空间设计上,提供城市管理运营主场的基本空间环境与氛围。在工业设计上,为运营中心各级人员提供人性化的工作环境与设备,使每个细节都符合长期操作的实际需求。在展示设计上,提供面向城市管理者、运营中心人员和公众的不同方案,形成“平战演”结合的运营中心工作模式。

在可见的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场所背后是烽火科技坚实的技术基础支撑。从运营中心的应用入口、基础支撑、可靠承载、汇聚节点,到城市感知信息的来源和安全保障体系,均体现了烽火多年的技术积累与实力保障。

运营中心的应用入口实现系统融合的城市统一管理与运营平台,汇总各行业数据的同时也为各行业提供应用,同时结合市民生活中产生的空间数据,为城市运营带来巨大价值。智慧城市运营中心能够进行城市空间信息的最佳展示,突破城市运营的瓶颈问题,增进城市生活的智能化。从城市天际线到街道建筑、车辆到人脸识别,将城市的室内外空间与时间流结合,构建立体智能的4D城市运营模型。运营中心平台提供直观有效的途径,应用智能分析,使海量图像信息为城市运营服务。

运营中心的坚实基础,是实现了数据整合与智能化处理的云数据中心,满足海量数据从采集、存储、挖掘、应用乃至于管控的全周期需求,为各行业应用提供数据支撑。

城市大数据融合与应用,城市云与行业云为城市运营提供数据支撑,能够对所感知到的海量数据进行不同深度的处理和挖掘,从而为用户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不同层次、种类、不同要求的智慧化服务。

运营中心的可靠传输,除了大量的城市基础设施,信息承载的核心是高速、高效、高可靠性的通信网络,依托国家973计划光纤通信超高速超大容量超长距离光传输基础研究等高新技术积累,确保智慧城市信息传输承载需求。

运营中心的汇聚节点是定制开发的大型智能数据业务管理终端――智能舱。使城市云数据可真正落地于应用,在实际操作层面使各系统真正合一,形成“云”“管”“端”的系统闭合。在云端数据和高速网络链路的支持下,可即时进行数据跨系统调取、迁移、分析并呈现,智能舱设置有安全边界,在高级授权下可以跨网、跨系统调取数据,在地理信息系统上累加呈现,完美支撑了监控指挥中心的“平战演”结合模式,是未来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对城市进行高效管理和辅助决策的关键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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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廊坊智慧城市建设进程

廊坊地处北京、天津两大直辖市之间,被誉为“京津走廊上的明珠”,是京津冀1小时经济圈的中心地带。廊坊2012年被列为河北省首批两个智慧城市建设试点之一,2013年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列为首批90个智慧城市试点之一,廊坊市的智慧城市建设在河北省起步较早。作为沟通京津的咽喉要地,交通领域在智慧廊坊的打造过程中备受重视,智能交通管控系统和智慧交警项目,包括电子眼、绿波带等智能化的交通改善了廊坊市公交出行的环境。公共事业服务监管建设也是重点建设项目。此外,为助力廊坊市智慧城市建设,2014年,廊坊电信启动大规模百兆光纤宽带建设。据悉,百兆宽带可同时满足多部互联网移动终端的网页浏览、视频观看等需求,让“智慧家庭”真正走进普通百姓。廊坊智慧城市的建设为廊坊高校英语教学管理新模式的出现提供了新的理念和技术支持。

3廊坊智慧城市建设进程中高校英语教学管理新模式探析

廊坊智慧城市建设取得一定成果的同时,也面临建设的复杂性和诸多困难。强化人才培养机制,大力推进高校英语教学改革将保障廊坊智慧城市建设深入长远发展。

3.1廊坊高校英语教学理念变革

智慧城市涉及工作、生活、学习、娱乐等诸多领域。智慧城市建设的实质是一项城市综合系统工程!高校的智慧校园的建设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系统。智慧校园面向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业务需求,将基于计算机网络的信息服务融入学校的各个应用与服务领域,实现互联和协作。以人为本,旨在实现教育环境的智慧化、教育资源的智慧化、教育管理的智慧化和教育服务的智慧化。而高校智慧校园中英语教学变革在智慧城市建设大环境的新浪潮下成为必然趋势。传统教学中,学生学习的内容从教师的言传身教和大量图书中获取,互联网改变了这一切。它使教育内容增加,使教育思想、教育手段更加先进。原有的基于班级授课制,以教师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以教室为中心的知识传递模式正逐步让位于广泛的学习资源,以学生为中心,以问题为中心,以活动为中心的创新能力培养模式。现代教育的发展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创新拓展人类学习手段的过程。2012年大规模开放式在线课程(MassiveOpenOnlineCourses,简称MO0C)在全球高校的爆发式崛起就是一个发人深省的信号———教育史上的“一场数字海啸”(斯坦福大学校长约翰•汉尼斯语)。很难想象如此发展下去,世界名牌大学和名牌教授们会否很快带来可怕的兼并垄断浪潮,所以从现在起,不能走向卓越就可能意味着不远的将来走向消亡[4]。高校英语教学改革重要性不言而喻。不能简单地认为是信息技术和机器的引入过程,它是教育思想、教育观念转变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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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2)12-0066-02

任何心理问题与心理障碍都有其认知根源,不健康的心理常常来源于不健康的认知。近年来,引起全社会关注与议论的马加爵、李启铭、药家鑫等在校大学生的恶性犯罪案件,进一步昭示我国心理健康教育生态系统中的认知教育,特别是社会认知教育的缺位和低效。社会认知是人类社会性发展的重要方面,是社会行为的基础,包含对个人的认知、权威、友谊、冲突、合作等双边关系的认知以及社会结构和社会角色的认知。它作为一种最基本的社会心理过程,往往是各种社会行为的动机源。笔者认为,从根本上预防大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应对大学生的社会认知方式进行重装和升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关键在于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社会认知方式。

一、社会认知方式的形成与发展

所谓社会认知方式,是指个体对与自我有关的各种社会信息的加工方法与形式,是一个人思想观点、思维方式、是非标准和基本信念等在处理各种社会问题过程中的集中体现。这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即外显信息加工和内隐信息加工。外显信息加工是指个体在有意识状态下进行的加工,它能被人觉察,容易获得反思与自省;内隐信息加工是指个体隐性的、自动化的加工,它虽是个体在无意识的状态下进行的,却是人们社会信息加工最主要的形式。

人的社会认知方式是在其自我图式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自我图式是关于自我认知的类化,它来自过去的经验,并能组织、引导与自我有关的信息加工过程。它既包括对自己经历过的,与自我有关的具体事件和情境的表征,也包括自己和他人对自己行为的事后评价,以及重复出现的分类基础上产生的更一般性的表征。个人的自我图式一经建立,就会发挥对社会信息的作用。它将决定信息是否被注意,怎样被建构,给予多大的重视和将引起什么样的反应。因此,自我图式本质上是一个人的重要品质和行为信息的载体,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一个人的心理健康水平。

二、社会认知方式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

社会认知方式在心理健康领域的研究并不是一个全新的提议。在勒温的“生活空间”理论中可以找到他的雏形[1]。美国临床心理学家贝克(Beck)在对情感失常和异常的患者进行长期观察的过程中发现,社会认知因素是造成这些病症的关键所在[2]。心理治疗专家埃理斯提出的ABC理论进一步证实社会认知方式对心理健康的影响。按照他的观点,有心理困扰的大学生是因为他们心中有许多非理性的想法,经常受这些想法困扰,容易形成自我挫败的行为模式,而这些非理性想法其实质就是在日常生活中形成的不正确的社会信息加工方式[3]。纵观国内外相关研究发现,不正确的社会信息加工方式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可以归纳为如下四个方面:第一,它影响大学生对社会信息的选择。当代社会,大学生的学习、生活与成长都面临着海量的信息,正确地筛选与分析信息是社会信息加工的基础,但现实生活中却发现大学生的信息选择存在如下特点,即符合主体意愿的信息会被其选择甚至放大,而不符合主体意愿的信息则往往被其忽略甚至拒绝。第二,它影响大学生对社会信息的评价。社会认知方式具有评价性,面对同样的信息,不同的人或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情境下会做出不同的解释和评价。例如,同样是交通肇事,大部分人想到的是救人性命,但药家鑫交通肇事后首先对被害人做出的评价是,农村人很麻烦,为杜绝后患不如故意致死省事。第三,它影响大学生对社会信息的情感体验。社会信息情感作为一种持久的、稳定的反映社会信息本质需求关系的内心体验,一旦形成便产生极大的情感效能,这种效能不仅提高大学生对信息的敏感度、兴趣度、鉴赏度和使用度,更让社会认知方式具有道德感、理智感和美感[4]。第四,它影响大学生的行为方式和人格发展。不同的社会认知方式,也会导致不同的行为方式,而行为方式的固定化和自动化,则会对人格的形成和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例如,有的人开朗、乐观,凡事都爱往好处想;有的人悲观、厌世,总感到别人和自己过不去;有的人自信、坚强,即使身处逆境也勇往直前;有的人消极、懦弱,总是瞻前顾后、杞人忧天。

三、社会认知方式的升华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深化

(一)从社会认知方式的角度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重装

在人特别是大学生的成长发展过程中,社会认知方式的水平和成熟度往往是制约心理健康发展的瓶颈。因此,心理健康教育的一个最为重要的任务,就是要为大学生的大脑不断地重装操作系统,使其了解社会认知方式的作用及其心理过程和运行规律,并在此基础上自觉地进行自我心理素质训练。

对于前者,实际上是面向全体大学生的一种普惠型的心理健康教育,属于知识层面,采用大规模的班级集体授课形式是有效的,重点调整原有的社会认知方式中外显的信息加工过程。首先,在这类心理健康教育中培养大学生良好的信息加工习惯是前提。所谓的信息加工习惯,不仅包括有效满足自身获得信息的需要,也包含对信息加工的积极情感体验。其次,要帮助大学生提高信息加工的自我调节能力。教师不仅要讲授基本的处理社会信息的知识和技能,更要教会大学生在信息加工过程中合理的情绪管理能力。第三,要培育大学生良好的信息加工品质,主要是指大学生信息加工要目的明确、动机纯正,具有健康的倾向性。

对于后者,实际上是针对各种有心理困扰即认知失真的大学生进行的心理健康养成教育,属于实践层面,目的在于改变嵌入在社会认知方式中那部分内隐信息加工的过程,采用个别或团体的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是有效的。由于认知失真具有无意识性、自动性、功能性,所以克服认知失真首先要使无意识意识化。一般而言,要做到这一点,第一步要实现表面的顿悟。这种顿悟虽然不能导致人格的改变,但却可以使之了解到自己的社会认知方式有问题,以及这种问题对他生活产生的困扰。在此基础上,帮助大学生进行三个层次的洞察。即了解我们会在生活中选择某些事件来困扰自己;了解我们最初获得非理性信念的方式,以及如何选定并保持这些信念;了解要改变我们的社会认知方式,不需要神奇的方法,只需要乐于去行动、去练习。著名心理学家埃里斯发明了许多卓有成效的训练方法,如“驳斥非理性信念”、“改变自我告知内容”和“幽默的使用”等。

(二)从心理健康教育的角度对大学生社会认知方式升级

从心理健康的角度对大学生社会认知方式进行重构、优化和升级能够有效提高大学生解决自己心理问题的能力。心理健康层面上的社会认知方式着重凸显三个特点,即积极性、客观性和灵活性。

一个心理健康的人通常都会积极地看待自己和周围的世界,而心理不健康的人则往往恰恰相反。贝克在对忧郁症的研究中发现,有忧郁倾向的人较容易使用自我责备和自我反对的图式,虽然在生活的许多层面上,他们都能采取理性和逻辑的态度,可在评估自己和自己的未来时,却倾向于做出悲观的、不合逻辑的推论[2]。事实上,在生活中,常见一些学生一次失恋或者考试不理想就对自己全盘否定,这种 “举证谬误”――在未拥有充分证据之前就骤下结论或“选择性萃取信息”――只注意到符合其自我失败图式的相关信息而忽略其他信息的方式来思考问题,这种方式实际上就是社会认知方式的消极表现。改变这种消极表现的关键在于让大学生养成表达有正向自我概念的社会认知评价。

客观地看待自己和周围的世界,是心理健康的一个重要标准。在现实生活中,由认知的选择性而带来的心理过滤,往往使人很难做到客观、全面。特别是对阅世不深、生活单一、受到的正面鼓励多、遇到的挫折少的大学生来说,把想象当事实、好高骛远、绝对化思维的情况更为普遍。在学校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同学,他(她)们总感到自己吃亏,总觉得别人在欺负自己,所以总是牢骚满腹,对同学充满敌意。事实上,这完全是认知失真导致的错误结论。然而就是这种错误结论引发的片面认识,使很多同学终日无心学习、郁郁寡欢,甚至最终走上自杀或杀人的道路。

健康的社会认知方式应该具有灵活性。由于知觉的恒常性,许多现象习以为常后,就会成为一种“成见”,一种“刻板印象”。这种“成见”和“刻板印象”常常会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一种独断专横的内心指令,使本来只是一种愿望的事情,表现为“应该”、“必须”等不留余地的要求。在许多大学生的心目中,存在着大量这样的“应该”和“必须”。例如:“我必须得到所有人的喜爱”,“我应该做好所有事情”,“他说他爱我,他就应该知道我在想什么”等。在这种专横的“必须”要求下,许多大学生不知不觉地形成强迫性人格,从而丧失了自我发展的灵活性和主动性。

参考文献:

[1][美]Jerry M.Burger;陈会昌译.人格心理学[M].北京: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0:119-120.

[2]Beck A.T.Cognitive Therapy and Emotional Disor-

ders[M].New York:American Library.1979:200-203.

[3]钱铭怡.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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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管癌近年来发病率逐年升高,而化疗是治疗食管癌的主要措施之一。但化疗过程中往往会给患者带来严重的不良反应及并发症,使患者痛苦不堪。我们在临床上对食管癌放疗患者在放疗前及放疗期间进行有效的护理,可以明显减少患者不良反应及并发症的发生,护理疗效满意,现报道如下。

1临床资料

选择从2011年3月――2012年5月在我院收治的进行食管癌放疗患者36例,所有患者均经病理检查证实为恶性肿瘤。男28例,女18例,年龄46-72岁,平均年龄(59.57±3.94)岁,其中鳞癌16例,腺癌15例,小细胞癌5例。病变部位在胸中段15例,胸下段12例,胸上段5例,颈段4例。Ⅱ期8例,Ⅲ期15例,Ⅳ期13例。以射线行根治性放23例,姑息性放疗13例。放疗过程中均给予系统的护理干预。

2放疗前护理

2.1饮食护理食管癌患者一般进食相对比较困难,由于长期的进食困难,所以一般患者体质较差。所以因此放疗前一定要给患者讲解饮食与本疾病的关系。指导患者多食软食,避免冷凉、辛辣刺激、坚硬饮食;低盐低脂饮食;多食高热量、高蛋白、高维生素性饮食。比如含热量较高的食物米、面、馒头等;含蛋白质较高的食物有鸡蛋、牛奶、鱼、豆腐、瘦肉等;富含维生素主要是蔬菜、水果,如西红柿、橘子等。同时注意要细嚼慢咽,不能狼吞虎咽。如患者的营养状况较差,经进食不能改善其营养状况时给予静脉补充[1]。

2.2心理护理患者患本病后会出现一定的悲观心理,感觉食管癌是一种绝症,对疾病的治疗失去信心,当患者入院时,护理人员主动介绍病区环境、同室病友,主动与患者沟通,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以取得患者的信任,优美的语言、和蔼的态度使病人获得安慰[2],向患者讲解本病的相关基本知识,讲解本病的病因、病机、临床症状、治疗及愈后,对患者进行讲解目前的状态、放疗治疗的原理、优点、疗效、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并发症及相应的预防和处理措施。耐心解释患者提出的疑问,为患者讲解一些积极向上的事例,为患者树立信心。同时要与患者家属沟通,使患者家属对其进行关怀,以利于消除患者紧张、恐惧、绝望的心理,使患者产生一个轻松、舒适的心情,以利于放疗的治疗。

3放射期间护理

3.1一般护理嘱患者穿柔软、宽松的衣服,保持身体及衣服干净卫生。治疗期间要配合听从医技人员摆正、调整及保持。经常检查患者照射部位,如划线不清时通知医生重描,告知患者不可自行描画,每天早晚间护理帮其整理床铺,保持平整、干燥、无渣屑[3]。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血常规及肝肾功能变化,如有异常应及时治疗。饮食避免进辛辣刺激,生冷油腻,以高蛋白、高热量、高纤维素、易消化饮食为主。并保持心情舒畅,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

3.2并发症护理

3.2.1出血护理食管癌由于肿瘤的浸润或照射时肿瘤脱落或退缩较快,易引起食管出血[4]。所以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症状体征变化、有无黑便、吐血、呕血。如果少量出血,指导患者静卧,减少活动,暂禁食或给予少量止血药以防止继续出血,也有利于止血。如果出血量较大时应做好及时抢救,配合医生做好抢救工作,进行相应的止血药物应用,甚至输血等。

3.2.2放射性食管炎护理放射性食管炎是食管癌患者放化疗过程中的主要不良反应之一。患者因吞咽疼痛惧怕饮食,所以指导患者在进餐前用黏膜表面麻醉剂,严重时遵医嘱予抗生素、激素等药物静脉滴注。做好口腔护理,保持口腔清洁[5]。

3.2.3放射性皮炎护理放射治疗期间要对患者照射野内的皮肤进行相应的预防措施,以防对皮肤造成损害,出现放射性皮炎。放疗中保持照射野皮肤的清洁干燥,禁止在照射野涂化妆品、刺激性药物,粘贴胶布,不得使用刺激性大的肥皂清洗,不可用力揉搓,以减少对皮肤的刺激[6]。局部皮肤忌搔抓,皮肤脱屑切勿用手撕剥,避免冷热刺激,避免阳光直晒和风吹。如有感染应暂停放疗,局部换药,用抗生素控制感染,促进愈[7]。

4结果

经过对我院36例进行放射治疗的食管癌患者实施放疗前及放疗后的护理措施干预,放疗期间出现1例轻度放射性皮炎的不良反应,经过对症处理,放射性皮炎痊愈。未出现一例严重不良反应,护理措施干预疗效显著。

5体会

食管癌系指由食管鳞状上皮或腺上皮的异常增生所形成的恶性病变,食管癌象其他的恶性肿瘤一样虽然有基因的变化背景,涉及多因素、多阶段、多基因变异积累及相互作用的复杂过程,在分子水平上涉及众多原癌基因、抑癌基因以及蛋白质的改变。但长期不良的生活或饮食习惯可能是导致食管癌发生的元凶。食道癌患者一旦确诊后,常需要进行手术、放疗等治疗。在放疗治疗过程中会给患者带来不同程度的痛苦和烦恼,患者的精神状态和营养状态对治疗的成果和预后密切相关。所以在放疗过程中要给予患者相应的心理护理、饮食护理、并发症护理等护理措施,使患者有一个放松、心态平和的心情,营养充足、身体强壮的体质,并且防止放疗并发症的发生,才能有益于患者的快速康复。本次临床护理观察显示,经过对食管癌放疗患者进行合理的临床护理干预,可以明显较少并发症的发生,促进患者快速康复。

参考文献

[1]朱洁楠.食管癌放射治疗的饮食护理[J].实用临床医药杂志,2009,5(12):5.

[2]时文萍.100例食管癌放疗患者的情志护理体会[J].农垦医学,2008,6(30):510-511.

[3]苏淑华.食管癌的放疗护理[J].基层医学论坛,2011,15(24):733-734.

[4]王秀杏,邢桂红,鲍婷婷.食管癌放疗全程实施优质护理体会[J].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2011,32(15):2513-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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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七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坚持以点带面,属地管理的原则,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以“治乱”和“扫除黑恶势力,保一方平安”为重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创造人民满意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1、通过调整章建制,进一步完善各种综治制度和防范管理网络,使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达到制度化和规范化。

2、通过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使重点村、区域的治安混乱现象明显改观,盗窃、抢劫、抢夺等可防性案件明显下降。

3、治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排查调处,和重大治安事故得到有效预防和遏制。

4、通过综治工作,对一些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进一步得到消除,彻底摧毁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切实维护好农村的社会稳定。

三、开展重点整治的时间及内容

这次重点整治工作从20__年4月份开始到20__年10月底结束,主要抓好重点村的突出治安问题,要针对重点整治的袁川村打架斗殴和民事纠纷多发的现状,以及张家川镇上沟村部分村民拒绝执行自己应尽义务,拒绝执行国家政策,多次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并多次发生民事纠纷和打架斗殴事件的工作实际,加大对该村的重点整治力度,要在健全村级治保组织的基础上,加强说服教育工作和政策引导,并配合公安等部门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使该两村的治安状况得以明显改变。使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进一步提高。

第一阶段:排查阶段(4月1日—5月25日)。这次排查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快为主的原则,要全方位多层次的深入开展调查排摸,切实把各种不安全、不稳定的矛盾治安状况排查彻底,为妥善调处解决和治理打下坚实的基础。驻村干部要深入到户,通过走访群众、接待来访、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和基层组织负责人会议等办法,逐村逐户进行排摸梳理,确保把已经发生和正在酝酿的矛盾纠纷和治安案件一件一件搞清楚,不留死角和盲点。要把排查处的矛盾纠纷按诱因、时间、地点、组别、涉及人数、重点人员、承办人和责任领导以及处理结果、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登记建档,并及时上报镇综治办公室。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26日—9月10日).各村各单位要坚持分类指导、风流处理、因地制宜、应案施策、综合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思想政治的手段,妥善解决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治安问题。要深入分析矛盾纠纷的性质和原因,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进行化解,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低的成本解决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要落实责任人、掀起督办解决;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的,要列出解决时间表,积极创造条件予以解决;对群众突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进行说服教育,积极引导。个村党支部和工作人员要切实负担起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力争八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不能层层上交矛盾。一般矛盾纠纷有驻村干部和村组干部就地调处解决;涉及面广、需要条件共同解决的矛盾纠纷,由镇综治办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共同调处和解决。要健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调解机制,充分发挥镇、村组、中心户长“四道防线”在矛盾纠纷普查调处和社会总之智力中的积极作用,努力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9月11日—10月25日)。9月11日前各村各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自查验收,并向镇领导小组写出验收报告。9月10日至10月25日,镇上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为了搞好这次重点整治工作,镇综治办公室成立了重点整治领导小组,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派出所人员、司法 助理为成员,相互配合,认真搞好重点整治工作。对因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不能达到工作标准,重大治安问题得不到解决或有群体上访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2、在这次重点整治工作中,由镇综治办协调指挥,认真分析治安现状和形势。因地制宜,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各村、组建立健全各种综治规章制度,主要是《村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机构示意图》、《村治安防控网络示意图》、《村治保会工作职责》、《村调委会工作职责》、《治安责任区、治安小区、十户联防中心户长工作职责》、《安全文明村标准》、《“无毒村(社区)”标准》、《综治工作会议记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记录》、《治安联防队员花名册》、《小区、十户联防小组户花名册》、《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及“五种人”帮教花名册》、《“____x”人员花名册及帮教记录》等,确保重点整治工作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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