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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村镇银行发展中的问题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2007年12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江西省首家村镇银行在江西修水县义宁镇开业,这意味着江西农村金融改革开始向更深的领域推进。经过四年的发展,江西省已共有14家村镇银行(见表2—1),截至2011年6月底,江西省村镇银行存款余额29.58亿元,贷款余额23.33亿元,初步实现了规模化。1进入2012年,村镇银行的建立和发展更是突飞猛进,根据2012年4月召开的江西省政府一季度金融形势分析会上披露的数据,仅2012年一季度,江西省村镇银行已开业20家,新增贷款13.56亿元。
综合江西省村镇银行近四年的发展历程来看,呈现出以下明显特点:
第一,覆盖范围广,规模逐渐扩大。从省内第一家村镇银行在九江落户,截至今年4月,江西省十一个设区市在各自辖区内都已经开设了村镇银行,不少设区市辖区内都已经有多家村镇银行。这些村镇银行的规模逐渐扩大,第一家村镇银行九银村镇银行注册资本1500万元,到赣州银座村镇银行注册资本已到达1.5亿元。村镇银行的支行及网点也逐渐增多,江西辖区内最大的村镇银行——赣州银座村镇银行已经在赣州8个区县设立了支行。
第二,村镇银行的发起机构主要为城市商业银行。分析江西省辖区内的村镇银行,尚未发现有国有大型银行作为发起行的例子,主要发起人均为所在区域的城市商业银行。如修水九银村镇银行发起人为九江银行,南康赣商村镇银行发起人为赣州银行等,呈现出较强的地域性。值得注意的是越来越多的省外城商行在江西省开设了村镇银行,如台州银行、顺德农商行、稠州商业银行等省外分行均在江西省开设了村镇银行,表明江西农村金融市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第三,民间发起与政府推动相结合的模式。截至2011年末成立的14家村镇银行,无一例外都存在着先由企业界发起成立,政府部门予以极大支持的设立方式。在一些村镇银行成立过程中,政府甚至发挥了主导作用。如位于上饶万年的黄河村镇银行,是由万年县招商引资,由宁夏中卫信用联社发起成立,整个设立过程基本由政府主导。
(1)江西省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对江西省14家村镇银行的分析,特别是对南康赣商村镇银行的研究,我们可以从中发现江西省村镇银行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1.业务经营方面的问题
第一,资金来源缺乏保障,吸收存款能力较低。江西省辖区内的村镇银行网点很少,而且均未加入银联,居民存取款感觉不便,对一般居民缺乏吸引力。
第二,市场定位产生偏离。我国设立村镇银行的初衷是解决农村地区资金供求矛盾,满足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对金融的需求。但根据对江西省14家村镇银行业务开展的调查来看,一些银行的设立仅仅为了追求利润,在这个新兴市场中“分一杯羹”,并无意服务“三农”。
第三,支付结算系统相对孤立。村镇银行并未开通通存通兑业务,也尚未加入银联,所有从外地汇入的款项都是跨行跨区,汇费非常昂贵,因此缺乏对农村居民的吸引力。虽然银监会规定符合条件的村镇银行可以申请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以及支票影像交换系统,这一结算问题,赣商村镇银行四年以来仍未有效解决。
三、公司治理结构与管理方面的问题
一是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中国银监会颁布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单个自然人股东及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单一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这一20%条款,产生了两个问题:一是容易导致村镇银行发起行“一股独大”,村镇银行独立法人自主决策无法体现出来;二是大、小股东间经营目的存在差异,会导致村镇银行经营混乱。目前江西省村镇银行除一家外,其余村镇银行发起行持股比例基本占到了股本总额的50%以上。
二是风险控制机制不完善。分析南康赣商银行可以发现,其在内部机构的设置上没有独立的审计和会计稽核部门,也没有专职审计人员,银行在运行过程中并未制定详尽的风险控制规划。类似于赣商银行这样的村镇银行,风险来源主要有两个:其一,农村的信用环境较差,农户贷款缺乏抵押担保物,部分村镇银行贷款片面追求高效率,对贷款额审查不严格;其二,政府在村镇银行成立过程中影响太大,对其扶持也较多,很难否定村镇银行运行过程中没有政府的行政指导,政府甚至会通过行政手段让村镇银行发放贷款,其中必然蕴含很大风险。
四、问题产生的原因
(1)村镇银行自身的原因
村镇银行作为全新的农村金融机构,很多方面需要开拓创新,需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开展业务,但纵观各村镇银行的业务,大部分都是城商行或农信社业务的翻版,很难对客户产生吸引力,也很难在竞争日趋激烈的金融市场中抢占一席之地。目前村镇银行的主要经营人和管理者大多来自于传统的商业银行,带来的是传统银行的经营思想与经营方式。但村镇银行本身却并不具备传统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与条件,按传统商业银行的模式去经营,在各方面明显表现出先天不足。这些原因使村镇银行在发展中产生了一系列问题,极大限制了它的发展。
(2)政府部门和银行监管机构方面的原因
由于村镇银行起步不久,银监会等监管部门对村镇银行的监管还未形成统一思路。比如,以村镇银行为代表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为其制定新的存款准备金率,还是执行农村信用社标准或执行其他商业银行标准,目前并没有明确规定。再如对村镇银行存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范围也没有加以规定。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型商业银行相比,村镇银行具有不同的产权制度、明显的区域性、不同的管理水平,这决定了对村镇银行的监管也需要具有独特性。作为江西省的银监主管机构——江西省银监局,也尚未看到其对辖区内的村镇银行出台相应的监管措施。
五、促进江西省镇银行发展的对策建议
江西省村镇银行自起步以来,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有力地支撑了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对于解决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率低、金融机构服务水平差、机构间竞争程度低、农户贷款难等“金融抑制”问题起到了比较好的推动作用,但也存在着如前所述的各种问题。村镇银行应该坚持政策性与商业性相结合的市场定位,探索和改进信贷制度,解决风险分散和盈利性问题,同时也需要政府加快完善村镇银行的差异化政策,鼓励大银行支持村镇银行的发展。
注解:
①数据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
参考文献:
[1]爱德华·肖著,邵伏军等译,1997:《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上海:上海三联书店,P8~P117。
[2]郭俊,2008:村镇银行市场定位:独特性与阶段性,《武汉金融》第4期:P42~43。
[3]韩俊,2009:《中国农村金融调查》,上海:远东出版社。
[4]胡士华、卢满生,2011:信息、借贷交易成本与借贷匹配——来自农村中小企业的经验证据,《金融研究》第10期P100~111。
[5]洪正,2011: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可行吗?——基于监督效率视角的分析,《经济研究》第2期:P44~58。
关键词 村镇银行 发展 对策研究
一、引言
村镇银行作为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主要试点机构,拥有机制灵活、依托现有银行金融机构等优势,自2007年以来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对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的局面起到了很大的改善作用。但同时村镇银行本身也有诸如成本高、成立时间短等弱点,而且面临着来自其他金融机构的威胁,其发展前景不一定十分乐观,村镇银行依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村镇银行发展历程及现状
2007年3月1日,注册资本达200万元的我国首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在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金城镇挂牌开业。这是我国为解决农村金融供需矛盾所迈出的第一步。5年来,全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规模稳步推进。2010年5月,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设立村镇银行,村镇银行的发展进入提速期,到2011年底,我国已开业村镇银行达700余家。村镇银行从设立之初起,就以“服务三农、支农支小”作为主要职责,坚持小额、流动、分散的原则,搭建城市资本回流农村、农村资金留在农村的渠道,以激活农村市场,加强、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力争在支持县域经济、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活跃农村金融市场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从现实情况来看,村镇银行也确实发挥了部分在设立之初就已确定的金融服务功能。但由于其身处农村发展面临着很多制约因素,村镇银行在取得可人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特定的问题。
三、村镇银行发展存在的困难和挑战
(一)外部政策支持困难。一是村镇银行目前按25%的税率交纳所得税,而信用社却不需交纳所得税。二是村镇银行与农信社都是为“三农”服务,但是目前村镇银行尚没有获得类似支农再贷款等优惠政策的支持。
(二)自身经营管理困难。一是资金筹集渠道单一。(1)吸收存款难。村镇银行设立于农村地区,虽然具有一定的本土优势,但受地域自然条件和开放程度等限制,农民和乡镇企业闲置资金有限,客观上制约了村镇银行存款的增长。同时,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与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相比,农村居民对村镇银行的认可程度不高,使村镇银行在发展初期的竞争中处于劣势。(2)留住存款难。村镇银行网点少,现代化手段缺乏,缺乏对绝大多数农村居民的吸引力,部分居民将钱存到村镇银行,其初衷主要是为了获得村镇银行的优惠贷款。(3)存款之外的资金来源受限。村镇银行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吸收公众和企业的存款都有限,村镇银行需要寻求存款以外的资金。但由于结算系统不畅,同业拆借难以进行,村镇银行不能发行、买卖金融债券,融资渠道受限。
(三)风险管理面临挑战。(1)村镇银行信贷支持的主要对象决定了风险控制在其经营发展中的重要性,在农业保险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如何防控风险无疑是村镇银行所面临的重要课题。(2)农村金融需求旺盛,村镇银行吸收存款又比较难,这种资金供给与需求的不对称性使得村镇银行存贷比过高,容易产生流动性风险,影响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四、进一步推动村镇银行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建议政府及监管层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实现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一是给予村镇银行一定的支农再贷款支持,以扩大村镇银行的资金实力。在村镇银行成立初期人民银行应执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降低再贷款条件,将支农再贷款向村镇银行倾斜,在进入征信系统、大小额支付系统等系统时给予优惠政策。二是放松利率管制,允许村镇银行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资金供求状况、债务人可承受能力自主确立贷款利率。三是参照信用社改制期间的政策,对初创阶段的村镇银行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支持其发展壮大。四是出台有关政策,支持村镇银行与农村信用社进行适度的有序竞争,增强村镇银行的活力。
(二)拓宽资金筹集渠道,不断壮大资金实力。一是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向公众宣传设立村镇银行的意义和目的,介绍村镇银行开展的相关业务,正面引导公众充分了解并认可村镇银行。二是设立村镇银行分支机构,扩大服务半径。三是村镇银行员工应深入“三农”的各个触角,及时了解农民、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引导他们将闲置资金存到村镇银行。
(三)正确处理好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的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一是继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把制度落实到实处,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把防范风险作为拓展业务的前提。二是控制好贷款的投放规模,要与资金实力相匹配,要与贷款管理能力相匹配,严防出现流动性风险。三是不能盲目进行贷款创新,要先试点后铺开,循序渐进,严防贷款风险,实现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
五、结语
村镇银行要尽快结合小法人机构特点,探索建立简洁有效的法人治理模式,健全评价制度和效率评估体系;制定内控建设规划,构建制度流程体系和内部治理、风险控制、责任追究、协调联动、培训教育的长效机制,健全内部考核机制,切实转变以规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和激励约束机制,尽快建立以资本金配置效率和经济利润为主要约束的考核机制,按现代金融企业要求转换经济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2006年12月,国家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同时选择六省推出了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2007年10月,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市)。自此,我国农村金融改革进入了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为突破口,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金融体系的新阶段。抓住国家降低农村金融进入门槛的机遇,加快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是解决新型农村建设金融需求旺盛与农村金融供给严重短缺矛盾的有效途径。
一、郏县广天村镇银行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郏县广天村镇银行于2009年10月28日挂牌,是河南省成立的第5 家村镇银行,注册资本5000 万元,内设四个部门(客户一部、资金组织部、综合业务部及营业部),员工20人,网点一个,业务范围已覆盖郏县县城,正逐步向周边各乡镇铺开,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表现在:(1)资产规模快速扩大,存款余额持续增长。至2010年末,资产总额2.5亿元,较2009年末增长1.2亿元,增长率92.3%;存款余额1.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亿元,增长171%。其中储蓄存款0.3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0.27亿元,增幅270%;对公存款1.5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0.87亿元,增幅131%。(2)信货投放稳步增长,支农力度不断加强。截止2010年末,贷款余额l亿元,较2009年末增长0.8亿元,增长率125%。其中涉农贷款占比54.7%,在服务当地“三农”经济和县域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截至2010 年末,贷款利息和贷款到期回收率均为100%,无逾期和不良贷款,圆满实现了稳健经营的目标。(3)经营利润持续增长,盈利能力明显提高。截至2010年末,利息收入587.7万元,贷款利息收入528.8万元,金融机构往来收入58.9万元,利息支出66.49万元,营业支出382.03万元,其中业务及管理364.92万元,营业税及附加17.11万元。在“应提尽提、应摊全摊、据实列支”的前提下,2010年末实现账面利润32.05万元,净利润23.65万元,较2009的年末利润数增长将近25万元。
新型村镇银行的特点。(1)公司治理较为完善。一是注册资本规模较大。按照规定村镇银行最低注册资金,县(市)300万,乡镇100万元,郊县广天村镇银行注册资金达5 千万元,在全省已经成立的14 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居于前列,高于最低规定的16倍,具有较强的发展实力。二是股权结构比较合理。郏县广天村镇是银行是由平顶山银行为主发起银行,6家企业和11个自然人入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其中发起行投资1200万元,占股本的24%,为第一大股东,其他股东按出资额合理分配股权。这种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股权结构,既有利于树立主发起银行的主导地位,保证村镇银行日常经营管理的规范,又能保证企业及个人股东积极参与村镇银行经营。三是治理结构较为完善。广天村镇银行依照其发起行――平顶山银行的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进行建设,建立了“三会分设、三权分立”的制度,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同时,制订了《郏县广天村镇银行核心业务系统操作规程》等59项规章制度。由于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监督制衡机制,其经营管理比较规范,风险管理能力较强。四是产业资本积极参与。广天村镇银行6家法人股东都是当地矿产、电力安装、物资及工程监理等经济实力强且口碑较好的企业,这些产业资本的参与,为农村引入了多元化的金融供给,体现了村镇银行多渠道募集资本的开放性。(2)经营方式有所创新。一是信贷审批程序快;二是信贷业务经营灵活;三是金融支农模式新颖。(3)业务运营平稳,支持县域经济效果明显。广天村镇银行挂牌经营后,注意融合平顶山银行的经营理念,结合郏县实际,迅速成长为一支新生的金融力量。广天村镇银行积极发挥面向地方基层、面向农村的特色,努力解决中小企业农户和个体工商户贷款难问题,开业至今,共发放小额农户贷款24户、计100万元;农村养殖贷款2户,20万元;发放农村工商业贷款24户,计4125.3万元;发放个体工商业贷款21户,计4210万元;发放中小企业贷款4户,计1000 万元。在短时间内,对解决该县中小企业及工商户、农户贷款难问题起到了立竿见影的作用。
二、郏县广天村镇银行发展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个别部门思想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村镇银行是一种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旨在培育健康、多元的竞争性农村金融新市场体系,有效增强对“三农”的金融服务,从而支持新农村建设,促进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但通过对郊县广天村镇银行设立、发展的调查,笔者发现一些问题不容忽视。一是认识不到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个新生事物,一些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其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发展金融机构只是银行系统的事,不是地方政府部门的事,对新型金融机构根本没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去大力推进和发展;二是地方政府对以村镇银行未来发展的思路不清。一些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如何发起、如何监管、如何扶持缺乏思路,不知从何下手;三是对于村镇银行的设立,部分基层心存顾虑。一些干部认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份复杂,监管困难,怕重蹈“三会一部”的覆辙,有畏难情绪,推动起来不积极。
2.村镇银行设立阶段发起行难找。在本辖区内,具有主体资格的发起行较少。找到合适的主发起行,史成功组建村镇银行的关键问题。根据设立村镇银行的标准,组建村镇银行必须要求有一家符合条件的银行业法人机构(或金融资产公司)作为主发起人,通过调查发现:目前平顶山市符合条件的主发起行只有平顶山银行和平顶山卫东农村商业银行两家机构,所以说发起主体相对较少,要破解组建村镇银行本地主发起银行缺乏的瓶颈,必须从外地引进合适的主发起行。外部具有资质的金融机构,在欠发达地区设立村镇银行的意愿较为薄弱。目前为解决中西部或不发达地区发起行不足的问题,监管部门采取了东西挂钩、发达及欠发达地区挂钩的政策,要求全国范围内的商业银行,在东部地区设立村镇银行,必须按比例同时到中西部地区设立一定数量的村镇银行,但由于中西部地区农村金融盈利率较低,投入成本和耗费精力更大,主动愿意到这些欠发达地区设立村镇银行的外地银行不多。
3.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高,风险防控困难。村镇银行是商业性金融组织,不是政策扶贫机构,必须实观资本保值升值的目的,才能生存并持续发展。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了几个影响其可持续发展的因素:一是社会认知度较低。郏县广大村镇银行成立时间仅一年,规模小、网点少,在广大农户心中的品牌地位不高,吸储能力不强。二是运营成本偏高。村镇银行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居住在乡(镇)、村的农民,较城市居民居住地分散,单笔贷款额度小,甚至有时信贷员考察农户项目的车旅费高于贷款利息收入。三是风险控制困难。目前供村镇弄可借助和参考的现成风险防控体系几乎没有,比如征信体系,农村企业、个人信用信息还没有纳入征信管理体系,农村企业信息分散在人行、工商、税务、经贸等多个部门,缺乏必要的信用资源整合,评估农产信用难度大。同时,现阶段我国农业保险体系还很不健全,村镇银行信贷资金安全面临很大挑战。
4.政策扶持不够。大多地方政府没有出台具体的扶持政策。以平顶山为例,除国家及有关部委出台的扶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文件精神外,目前还没有出台地方性扶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有关利率管理、征信、存款准备金缴存、支付清算、执行税率及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工商注册登记等问题,仍未统一解决。现有针对村镇银行优惠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广天村镇银行为实证,该行在筹建阶段,郏县政府会议研究对组建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比照农村信用社享受所得税5年内先征后返和减免部分营业税(按3%执行)的优惠政策;涉及村镇银行的本级行政事业收费一律免收,服务性收费执行最低标准。但是落实起来比较困难,广天村镇银行的营业税直到2010年7月份才从5%降到3%,筹建初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也没有得到全部减免,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发展,也对其他拟到平顶山市设立村镇银行的机构造成负面影响。
三、推进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目前,全国各地都在抢抓国家鼓励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机遇,郑州、安阳市已建立2 个村镇银行或农村资金互助社,全省利用台资拟建30 家村镇银行正在进行,南阳由天津支持每县成立一个村镇银行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中,诸多实际情况表明机遇与挑战并存,因此应采取更加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村镇银行建设。
1.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村镇银行的设立和发展。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研讨会、媒体等宣传解释试点政策,报道试点进展情况和外地先进经验,提高全社会对村镇银行的认知度。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县两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对村镇银行的发展总体部署,加强业务指导,通过相关的制度安排,真正将村镇银行发展工作摆上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三是建立政策协调机制。由金融办、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局、财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土地局、公安局、农业局、广电局、扶贫办等有关部门针对村镇银行发展中的困难,协商给予筹建、监管、补贴、税费等方面政策优惠。
2.基层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应加大“招行引资”力度。从全省己成立的13家村镇银行的发起行属地看,外省银行占58%,省内占42%,表明外省地方性金融机构呈现出“圈地扩行”的燎原之势。地方政府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应牢军抓住机遇,充分调动和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密切联系人行各分支行积极引导国内外的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及民间资金等社会各类资本到辖内农村地区创业发展,并全力推进村镇银行在辖内的健康发展。同时,支持大中型国有和股份制行商业银行通过创新管理架构,探索成立业务部、管理总部等多种方式投资组建村镇银行。
3.加快制定激励政策。在我国现阶段,涉农金融机构呈现成本高,风险大、收益低等特点,因此单纯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来解决农村信贷投入不足问题是不现实的,必须给予更多的政策扶持。可供借鉴个别地区先进做法,一是税费支持。对新设立的村镇银自营业之日起,前3年县政府按其缴纳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予以奖励,第4~6年予以50%奖励;禁止有关部门向新设立的村镇银行乱收费和乱摊派;凡是给予农村信用社的有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村镇银行同样享受;二是业务支持。县政府优先为新设立的村镇银行推荐对公优质客户。督促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村镇银行开展业务,积极引导各类涉农资金存入村镇银行,增强支农实力;鼓励将农业政策性信用业务交由村镇银行办理;积极向村镇银行推荐地方优质项目,帮助其拓宽农村信贷服务领域。三是资金支持。村镇银行如期开业后县政府奖励开办费用100 万元,同时,帮助协调营业办公用房,其租金前三年由政府承担。
一、河南省村镇银行发展的情况
河南省在 2008 年 6 月16日成立第一家村镇银行――栾川民丰村镇银行。2012年5月26日,银监会《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到15%。受此利好影响,河南组建村镇银行的步伐进一步加快。截至2013年5月末,河南省开业村镇银行56家,筹建3家,另有4家已获得银监会正式备案。2012年,全省村镇银行新设支行39个,新覆盖28个县(市),18个省辖市实现“全覆盖”,其中5个省辖市实现了县域“全覆盖”。河南省村镇银行正在规范管理中加快发展。2012年,全省村镇银行资本金增长102%,盈利增长175%;69个县(市)设立村镇银行,占全省县(市)总数的64%。按照河南省银监局对农村金融机构总体工作安排计划,全省村镇银行数量要达到100 家左右,争取实现县域“全覆盖”。
二、河南省村镇银行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1、相关扶持政策力度不够,配套改革滞后
(1)相关扶持政策力度不够。一是在税收政策方面,营业税优惠幅度不大,目前村镇银行执行3% 的营业税率,且5万元以下的小额农户贷款才适用减免税政策。在所得税方面,村镇银行没有优惠,但农村信用社暂时免征或减半征收。二是补贴方面,对村镇银行定向费用补贴的政策时间短,仅限于2009―2011 年,并且要求也高,必须达到存贷比大于50%,实现贷款余额同比增长。按照这一规定,实际上村镇银行开办的前两年是享受不到的。财政对农业银行、农信社发放农业贷款进行贴息,对村镇银行发放农业贷款则没有相关规定。
(2)配套改革滞后。一是我国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农村居民还是愿意把钱存入邮政储蓄银行与农村信用社,影响了村镇银行的吸收存款的能力。二是农业保险制度不完善,且农业又具有弱质性,导致村镇银行发放贷款的风险较大。三是对村镇银行的利率管制多。
2、吸收存款难,且融资渠道较窄
(1)吸收存款难。一是社会信誉认知度低。河南村镇银行成立只有五年多的时间,是个新生事物,且资产规模较小,资金实力弱,再加上绝大多数村镇银行只有一家经营网点,品牌影响力极其有限,导致农民不愿意把钱存到村镇银行。二是村镇银行基本上都是设立在县城,资金来源主要是农村居民和乡镇企业的闲置资金,而它们的闲置资金较少,客观上限制了村镇银行的发展。三是结算功能不健全。目前河南村镇银行基本上未加入中国人民银行的支付清算系统,也没有加入银联,不能发行银行卡,不能实现银行间的直接汇兑,不能异地存取款,不具备开具票据的条件等等,使得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存取款非常不方便,也直接导致村镇银行吸收存款难。
(2)融资渠道较窄。一是《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限制了非银行性金融机构及其他社会民营资本的资金投入份额,使得村镇银行无法融通更多优质资金。二是村镇银行发行债券资格受限,不能发行、买卖金融债券,即不能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另外,村镇银行只能向当地金融机构拆借资金,不能进入全国银行间拆借市场进行交易。
3、风险较大且控制能力差,监管力量薄弱
(1)风险较大且控制能力差。一是信贷风险较为突出。第一,农业生产易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当借款人无法获得预期的收入时,村镇银行就面临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的风险。第二,河南村镇银行发放的贷款,普遍存在“无抵押”贷款现象。第三,大多村镇银行没有建立一套完整而科学的信用指标评价体系,缺乏对客户的信用评价制度,贷款业务中存在大量的控制盲点。二是风险控制能力差。第一,与其他银行相比,村镇银行注册资本要求低,通过对河南省内的村镇银行进行调查发现,其资本金数额较小,抗风险能力差。第二,河南村镇银行组织机构不完善。虽然大多数村镇银行成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但部分村镇银行的董事长、行长及监事长由主发起行高管兼任。另外,多数村镇银行没有成立内部审计委员会,也没有专职的审计人员,稽核监督机制不完善。
(2)监管力量薄弱。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村镇银行,一方面,由于市场准入门槛相对较低,另一方面,各地政府设立村镇银行的积极性较高,所以河南村镇银行机构数量增加较快。然而县域监管力量比较薄弱,这是因为由于监管办的整合,有的部分县城没有监管部门,而有监管部门的县城,由于普遍存在人员少、监管任务重等问题,对村镇银行的监管也难以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村镇银行的监管质量。
4、金融创新能力不足,业务发展受限
一是绝大多数村镇银行存在缺乏个性化金融产品、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一般的做法是很多村镇银行的发起行将信贷技术“移植”到村镇银行,缺乏成熟和符合自身实际的范例作参考;或者与当地信用社开展的业务基本重合,具有趋同性。相比村镇银行,信用社经营规模大,资本实力雄厚,网点众多,这大大降低了村镇银行在农村地区的竞争力。二是受监管部门资本充足率、存贷比率、单户贷款占比等多项指标限制,业务难以有效拓展。另外,村镇银行经营的业务具有“分散、小额、频率高”的特点,所以,村镇银行存在规模不经济问题,经营成本较高,可持续经营难。
三、完善河南省村镇银行发展的对策建议
1、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1)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一是给予村镇银行税收优惠政策。建议对于初创期的村镇银行,五年内免交营业税和所得税,营业满五年以后,可以执行较低营业税率和所得税税率。二是给予村镇银行更多的财政补贴和资金支持。对村镇银行的涉农贷款给予定向补贴和增量奖励,提供再贷款的政策支持等。
(2)积极推进相关配套改革。一是应尽早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可以降低村镇银行的流动性风险,避免个别村镇银行破产倒闭引起存款人挤兑;还有助于提高村镇银行的信誉,增加吸收存款的能力。二是扩大村镇银行存贷款利率上下浮动幅度。允许村镇银行根据借款人的风险状况、资金供求状况、当地经济的发展水平情况等自主确定存贷款利率,合理定价,实现自身财务可持续发展。三是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降低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减少灾害对农民、农业生产的影响,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四是加快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健全的农村信用体系有利于降低村镇银行的经营风险。
2、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一是村镇银行要积极拓宽存款资金来源渠道,这是实现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本文认为,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让农民了解村镇银行的性质、经营方式、服务对象和产品等,使其赢得广大农民的信任和支持,从而提高社会信誉度。另外,地方政府也要积极引导,借助官方信誉,消除公众对村镇银行的疑虑。同时村镇银行要提高业务服务水平与质量,在业务量较大的地方增加营业网点,为广大农民、乡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更便捷的金融服务,吸引他们闲置资金的存入。二是通过多种多样的融资方式,来增加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鼓励村镇银行向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及其他商业银行通过市场机制进行拆借资金,增加中国人民银行对村镇银行发放支农再贷款,支持村镇银行通过发行债券、票据,甚至上市等形式进行融资。
3、尽快加入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系统
村镇银行只有根据广大客户的需要,能为客户提供安全、快速、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满足客户的基本需求,才能争取更广泛的客户资源,增加存款资金的来源。因此,要尽快协调解决好河南村镇银行支付结算难题,完善结算网络系统,指导其加入中国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清算系统、账户管理系统,加入银联系统等,畅通支付结算网络,为客户提供方便。同时,支付结算系统的畅通也可以使村镇银行能够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开展同业拆借,增加村镇银行的主动型负债,拓宽融资渠道。
4、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一是防范信用风险。村镇银行必须根据自身情况,研究并建立一种科学有效,适应农村金融环境的农村信用评估方法。同时,要积极探索多种担保、抵押方式。另外,尽快让村镇银行接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这样就能够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企业与个人的信用状况,而且要逐步将村镇银行的农村企业、农户信用信息导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数据库。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村镇银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如建立多部门组成的贷款审查委员会,实行多部门审批制,防止信贷风险的发生;设立审计部门,配备专门的审计稽查人员,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专项检查,防范操作风险与财务风险等风险的发生。三是加强村镇银行的监管。监管村镇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存贷款比率等指标状况,村镇银行要控制好规模扩张的步伐,确保稳健经营;监管村镇银行在发放贷款时是否坚持“小额、流动、分散”的信贷原则,信贷资金是否用于支持三农和小企业发展等。银行监管部门既要监管村镇银行内部管理机制的运作情况,又要完善其信息披露制度,同时还要与地方政府、人民银行做好协调工作,防止互相推托,出现监管上的“真空”。
5、明确市场定位,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
一是村镇银行要明确市场定位,应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在认真做好细分市场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二是村镇银行是县域一级法人,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灵活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如河南栾川民丰村镇银行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特点,开展小额信贷业务,推出了“家庭宾馆贷款”、“个人投资经营贷款”,又针对农民进城经商需要短期流动性资金的需求,开发了“农经商”个人贷款业务,最大程度地满足了县域居民、农民从事涉农经营的临时性、周转性流动资金需求。三是创新服务方式,加强银银合作,实现合作共赢。如河南栾川民丰村镇银行与洛阳银行建立了资金拆借平台,把闲置资金协议上存,既提高了资金的收益,减少资源浪费,又增强了市场风险的抵御能力;又与洛阳银行的科技部合作,实现了总分行系统的上线,解决了民丰不能发行借记卡从而严重影响储蓄业务发展的情况。
(注:基金项目:2013河南省科技厅项目《河南金融发展的现状问题、原因及对策研究》(No:132400410284)的阶段性成果;2013河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重点项目《河南省农业保险制度研究》(No:13B790882)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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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村镇银行是为了解决现有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金融服务缺位等问题,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但目前村镇银行发展中仍存在一些制约因素,须引起关注。本文基于海南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分析其在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一、海南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2010年4月,海南首家村镇银行——文昌国民村镇银行挂牌开业,之后村镇银行这一新兴金融主体陆续进入海南。截至2013年9月末,海南共有9家村镇银行,注册资本2.2亿元,资产总额20.79亿元,负债总额18.46亿元。其中,贷款余额10.69亿元,存款余额11.35亿元。全省村镇银行存贷款总额占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款总额均低于0.3%。不良贷款余额34.04万元,不良贷款率0.03%,贷款质量良好。2013年1-9月累计实现净利润2037.86万元,实现盈利的村镇银行4家,亏损5家。
海南9家村镇银行均由中小金融机构发起,其中7家为外地银行发起。目前全省各村镇银行管理流程基本参照发起行的模式建立起来。相对于其他银行机构,海南村镇银行规模较小,内部组织架构较为简单,人员相对较少,除1家村镇银行有2个网点外,其余均仅有1个网点,主要分布在县城城区。
各村镇银行发展不平衡。从存款市场份额看,存款最多的为海口苏南村镇银行,占全省村镇银行存款总额的82.03%,其他8家村镇银行存款都少于5000万元,其中存款少于1000万元的村镇银行有2家,最少的村镇银行存款仅有539.05万元,存款增长较慢。从贷款市场份额看,海口苏南村镇银行贷款余额7.11亿元,占全省村镇银行贷款余额的66.51%,其他8家村镇银行合计仅有3.58亿元,其中少于5000万元的有5家,最少的村镇银行仅有528.22万元。村镇银行以短期贷款为主,短期贷款余额占77.38%。贷款主要支持小微企业,全省村镇银行成立以来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86.12亿元,占成立以来累计发放贷款金额的79.69%。贷款投放行业渐趋扩大,分布在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个人贷款、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住宅和餐饮业、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制造业等多个行业。
二、存在的问题
(一)资本金实力较小,业务难以有效拓展
截至2013年9月末,全省9家村镇银行中有5家机构注册资本均仅有1000万元,在吸收存款时与其他银行机构相比缺乏令农民信服的资金实力,金融供给能力有限,风险抵御能力较弱。近年来其他省份绝大部分村镇银行注册资本金均在5000万元以上,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村镇银行资本金最高达2亿元。
(二)吸存能力偏弱,发展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
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社会各界对其缺乏了解,社会认知度偏低,客户基础相对薄弱,农村地区群众对农信社、农业银行等传统涉农金融机构更为信任,对相对陌生的村镇银行持怀疑和观望的态度,加之信贷业务之外的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不及其他银行机构,农民不愿把资金存放在村镇银行。目前,海南村镇银行只有一家存款达到九亿元以上,其余村镇银行存款均少于5000万元,甚至有2家村镇银行存款不足1000万元。吸存能力弱、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是当前村镇银行面临的最大难题。
(三)存贷比高位运行,存在流动性风险隐患
截至2013年9月末,海南9家村镇银行有8家机构存贷比超过监管标准,其中有2家村镇银行的存贷比分别高达555.22%和426.91%,分别超过监管标准480.22个百分点和351.91个百分点,流动性风险隐患大。发起行通过同业存放款项方式给村镇银行提供信贷资金支持以及村镇银行自身吸存能力弱是村镇银行存贷比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村镇银行处在贷多存少、资金超负荷运转状态。
(四)“三农”服务力度有待增强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村镇银行在缴足存款准备金后,其可用资金应全部用于当地农村经济建设。村镇银行发放贷款应首先充分满足县域内农户、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但目前村镇银行存在贷款“脱农化”现象。截至2013年9月末,全省村镇银行农林牧渔业贷款余额仅占27.62%;成立以来累计发放农户贷款金额仅占累计发放贷款金额的8.05%。
(五)业务发展过多依赖主发起行,业务种类和服务方式单一
村镇银行设立的条件之一就是要有一家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行。主发起行在村镇银行的建设、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支持作用。虽然村镇银行属于一级法人机构,但村镇银行在管理和经营上还是较多依赖于主发起行,自主经营权难以有效发挥或缺乏独立经营意识。村镇银行目前主要办理存款、贷款等传统业务,还未开展代销基金债券、代缴水电费、保险等中间业务,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能力不足,盈利模式单一。
三、建议
(一)扩充资金来源渠道,加大存款营销力度
一是通过各类银企对接会、村镇银行股东网站、“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等渠道,开展多方位宣传,正面引导公众充分了解并认可村镇银行,增强公众向村镇银行存款的信心。二是积极与当地各大商会、行业协会进行交流合作,维护和发掘有价值的客户资源。三是动员股东资金结算和留存,信息渠道广泛的优势,拓展其上下游企业群体。四是合理运用利率杠杆,灵活做好存款利率定价,提高吸存竞争力。
(二)多方式提升自身经营能力,扩大业务范围
一是提高资本实力,扩充村镇银行股权规模,构建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努力吸引各类投资者投资入股,提高村镇银行风险抵御能力。二是走特色化、差异化模式,主动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联系,了解当地重点发展农业产业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把握本地农村经济发展特征和农户金融需求特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针对不同需求的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探索并开发相应的金融产品。如在贷款方面,应积极探索开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林权抵押、农机具抵押、农产品订单质押等多种担保形式金融产品,以满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三是扩大业务范围,逐步开展理财产品、银行卡、网上银行等业务,提高中间业务收入。
(三)加大扶持力度,落实优惠政策
一方面,建议地方政府适当向村镇银行提供一些财政性存款、征地拆迁补偿款等存款资源,以增强村镇银行资金实力和提升示范效应。另一方面,加强优惠政策及风险分散补偿配套机制的整体设计,从机构设立、业务经营、利息补贴、税收征缴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健全农业担保和保险体系,降低农户因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而产生的损失,实现风险分担。
(四)加强金融监管,及时提示风险
监管部门应引导村镇银行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帮助村镇银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同时,加强对村镇银行的风险监测和监督管理,对村镇银行风险管理、资产质量、资本充足状况、关联交易等方面实施持续、动态监管,及时提示风险。
参考文献
2007年3月1日,中国首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在四川省仪陇县金城镇正式挂牌开业,揭开了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序幕。2007年10月,在总结内蒙古、吉林、湖北、四川、甘肃、青海6省(区)村镇银行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由6省(区)扩大至31个省(区、市)。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划目标是,到2011年底,我国村镇银行发展至2 000家,即有条件的地区一个县一家(刘明康,2009)。村镇银行的建立与发展,对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等问题,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培育健康、多元的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体系,有效增强对农户和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我国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一些突出问题已发展成为影响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认识村镇银行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对其进行科学分析,提出应对之策,显然是当前我国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我国村镇银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问题
我国酝酿设立村镇银行始于2006年。2006年12月20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的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和境内外各类资本加大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投资,增设网点,设立村镇银行。可见,村镇银行设立的初衷是为“三农”服务,缓和农村发展中的“贷款难”问题。而一些村镇银行经营者坦言,村镇银行的股东都是为赚钱才来投资的,各家村镇银行为吸引股东都制定了近期盈利分红计划,不可能只考虑政策性金融的需求。他们认为村镇银行首先要解决生存问题;其次是发展问题,只有在发展壮大后,村镇银行才能更好地为“三农”服务。
由于多数农民无法像企业一样出具企业财务报表来证明个人资信状况,因而,村镇银行对于农村贷款的程序相对一般商业银行要更简单,一些村镇银行甚至还推出了两万元以下贷款无需担保的优惠政策。从村镇银行运作四年来的情况看,贷款程序的简化和这些优惠政策为农民群众在村镇银行贷款提供了便利,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大了村镇银行的信用风险,一旦出现问题贷款,农民能够提供的抵押品诸如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小企业厂房设备、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等是很难变现的。基于上述因素,村镇银行往往为降低风险,实现利润最大化,将贷款悄悄地转向城市企业等盈利性较高、风险相对较低的客户,从而背离了村镇银行设立时服务“三农”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这一做法也违背了村镇银行赖以存在和持续发展的根本宗旨――面向“三农”。
(二)村镇银行的“吸存难”问题
村镇银行从诞生开始,就面临着与各类商业银行的激烈竞争,“吸存难”是我国村镇银行的普遍问题。从村镇银行自身发展和经验环境的角度看,我国村镇银行“吸存难”有以下主要原因:
首先,村镇银行由于成立的时间较短,规模小,一般居民对村镇银行不了解,社会认知度不高。据浙江龙湾农业合作银行对100户居民的调查,82%的居民认为村镇银行是“杂牌军”,钱存进去会打了水漂;45%的居民希望将钱存入势力较强的信用社;37%的居民希望将钱存入国有银行;仅10%的居民愿意将钱存入村镇银行,支持村镇银行发展;另有10%的居民将钱存入村镇银行,目的是希望得到优惠贷款(数据重叠部分为多项选择)。浙江象山县经济形势不错,象山农民村镇银行也获得了象山各政府机关的大力支持,但在当地人眼中,它只是一家“个人银行”,因而他们不愿到近在咫尺的象山农民村镇银行存钱,宁肯排队等候在各家商业银行或农信社,象山农民村镇银行加大宣传力度,仍然应者寥寥,究其原因,多数农户质疑将钱存在村镇银行是否安全。
其次,受自然灾害和市场条件影响,农业生产一直风险较高,且收益相对较低、不稳定,农村存款总量有限,也导致村镇银行吸纳农户存款较少。
最后,一般村镇银行网点较少,且没有加入银联,村民存款、取款都必须要到网点来,很不方便,也是导致村镇银行不容易吸纳存款的主要原因。
(三)村镇银行的治理结构问题
2007年1月22日银监会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村镇银行发起人或出资人中应至少有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单个自然人股东及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单一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按照这一规定,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于这一规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持审慎乐观态度,因为各商业银行更热衷于异地开设分支机构,投资参股村镇银行只是他们退而求其次的选择,各商业银行对这一规定更多的理解为是一种“政治任务”。从村镇银行的治理结构来看,与其他正规商业银行类似,其组织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应有完备的法人治理结构。虽然各村镇银行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三会一层”的议事机构,但因为主发起行为最大股东、董事长均由主发起人银行人士担任,拥有强大资金支持和影响力,促使村镇银行独立法人自主决策无法充分体现出来,法人治理不可避免地向主发起行倾斜,从而极大地削弱了其他法人治理的力量,导致村镇银行的其他股东权力逐步被边缘化。
此外,人才瓶颈问题、经营的外部环境问题、风险控制问题及监管方面的问题都会对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
二、大力发展村镇银行的政策建议
(一)加强金融监管,明确“三农”的目标定位
组建村镇银行是一项具有长远意义的战略决策,让一些有扩张需求的优质金融机构的服务延伸至村镇,既是对优质金融企业的发展引导,又能为农村弱势群体提供金融服务,还可以通过股份制等企业组织形式,吸纳民间游资,解决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难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农业升级换代、贫困农民尽快富裕起来,实现城乡的协调发展,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因而,组建村镇银行是一项具有前瞻性、全局观的重大决策,是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一项重大创新,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
服务“三农”是村镇银行生存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当前,我们并不缺少大银行,缺的是能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特别是能为贫困落后地区的农村农民服务、贷款门槛较低的小银行,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因而,在此背景下,金融监管部门必须加强监管,明确村镇银行服务“三农”的目标定位,新的村镇银行设立,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以县为单位,扎根农村,重点放在金融机构服务力量薄弱和农村信用社网点分布不到位的贫困边远农村地区。村镇银行特色在于“三农”,基于“三农”而生,偏离“三农”方向其存在即不合理。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建立起对村镇银行服务“三农”的考核体系,特别要对其服务“三农”的贷款情况进行考察评价,同时,建立相应的退出机制,对违背“三农”服务宗旨的村镇银行应有相应的惩戒措施直至退出农村金融市场。
(二)加强村镇银行自身建设,破解“吸存难”问题
从源头上讲,有关各方要严格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遴选,确保其有良好资质,主发起行应选择创新能力强、对农村小客户比较熟悉、精于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方面,能稳健经营,加强风险控制,尤其要以良好的业绩、丰厚的利润回报股东;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引导职工恪尽职守,消除经营中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加强内涵建设,以优质的服务和舒适的环境吸引客户,以现代化的手段为客户提供方便,不断提高经营管理与服务水平,为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声誉。在加强自身内涵建设、吸引客户的同时,也要加大自身宣传力度,让公众了解村镇银行的业绩和主要业务,增强一般民众对村镇银行的认同感。此外,村镇银行应加强政企互动,与地方政府建立日常联系制度,积极参加政府经济工作会议,争取地方政府和地方企业的大力支持,努力争取地方政府和地方企业的存款。
(三)完善村镇银行治理结构,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金融监管部门应支持业绩优良的村镇银行扩大股东人数,防止一股独大,这样既能扩大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实现资本构成多元化,又可以改善村镇银行的治理结构;应注重维护村镇银行作为独立法人的经营管理的自和决策权,推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金融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村镇银行相关法律法规,对村镇银行实行适当的优惠政策,如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给予政策性贷款利差补贴、允许申请央行再贷款、减免税收等,为村镇银行茁壮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结语
近几年我国村镇银行迅猛发展,一方面是因为农村经济发展对农村金融服务有强烈的内在需求;另一方面也得益于中央和各级金融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与推动。因为村镇银行发展很快,累积的问题自然也不少,有些问题,比如村镇银行的治理结构问题,要予以关注研究,但也有可能在村镇银行的发展过程中,伴随着增资扩股等,这个问题在发展中被解决掉了;有些问题,如村镇银行偏离服务“三农”的问题,现在必须高度重视,下大力气予以解决,因为服务“三农”是设立村镇银行的根本目的,偏离这一宗旨,村镇银行便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村镇银行服务“三农”的效果也事关整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村镇银行发展中的问题解决一方面要靠村镇银行自己抓住难得的机遇,不断加强自身内涵建设,又好又快地发展,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另一方面也有赖于各金融监管部门建立健全村镇银行相关法律法规,科学规划、给足政策、严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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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十年前相比,我国农村金融已有了显著改善。最近山西永济调研报告显示,尽管那里的农村金融发展还不尽如人意,但是,农信社、邮储银行、农业银行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等各种机构的业务均已深入到了乡村,形成了一定的竞争格局。需要融资的农民,至少是农业大户, 已经有一定的融资选择的机会。而在同一个地区,三年前农户在这些机构中几乎贷不到款。
从宏观层面上看,农村金融的改革也有了长足的进步。比如有报告显示,广西农信社联合社的不良贷款率在改革前的2006年高达33%。而今天降到了4%,且存款余额从不到500亿一跃到了2800亿,甚至超过了工、农、中、建、交,成了全自治区吸收存款最多,利润最大的金融机构。最近,各地农信社在加速筹建农商行。 广西恭城、四川攀枝花、辽宁沈阳、广东南海等多家农商行相继被批准挂牌。据银监会的数据,截至去年8月,全国已组建农村商业银行155家、农村合作银行210家。此外,1424家农村信用社已达到或基本达到农村商业银行的组建条件。随着重庆农商行在港交所成功上市,京、穗、沪、津以及江苏等多家农商行均提出了上市计划。 这些都从不同的侧面反映出了近年来农村金融改革出现的可喜进步。
但从整体上来说,农村金融服务仍十分落后,与需要改变的落后的农村和农业的发展需求有很大差距。未来不论城市化和现代化如何推进,中国都需要一个能养活13亿人口的大农业。农村金融跟不上,农村金融发展不平衡,现代农村和农业发展不能与城市化同步,中国经济发展就可能遭遇农业空心化、农村空心化的危机。
笔者认为,发展以涉农服务为目标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应成为农村金融改革下一步的主攻方向。村镇银行应成为重要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我们相信,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中的金融服务需求,同时也是村镇银行在农业和农村发展中的机遇。
由于成本上升部分加工贸易业向中西部转移已成趋势,农民进城打工的形式也随之而变,从大规模千里迢迢的候鸟方式转为更多就近打工。围绕转移的企业形成离农村更近、离欠发达地区更近的小城镇,或将成为未来城镇化的模式。这些转移的企业以及小城镇的形成,都会催生大量的金融服务需求。村镇银行可在这个转换过程中将获得长足的发展。
现在有个较为偏颇的观点,认为城镇化是城市发展的问题。实际上,城镇化和农村农业发展不可偏废。城镇化提速,劳动力大量进城,的农业生产模式就可能面对劳动力不足或者不可持续的问题。集约化农业,农业机械化和职业农民,可能成为未来现代农业的发展模式。未来农村土地的集约和土地的改良,大规模水利设施的建设和改善,农业机械化发展,职业农民的培养,都会产生大量新的农村金融服务需求,村镇银行完全可以成为推动农业集约化发展的主力金融服务机构。
金融与经济相互依存、促进和制约,经济繁荣的背后离不开金融的蓬勃发展,金融改革对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推进作用,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一员,以服务“三农”为旨,立足县域经济,地方政府在其发展中应正确扮演好管理、引导、宣传等角色。
一、县域金融与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1.资金外流明显,信贷投放不足
四川省大竹县具有一定代表性,以该县为例,存、贷款的增量及增幅极不均衡,存款逐年创新高,贷款增长却很缓慢,近5年存款净增77亿元,贷款仅净增23亿元。监管当局对存贷比指标的监管红线为75%,该县2010年末银行业存款138亿元,贷款41亿元,存贷比不足30%。按一般规律及实践经验判断,该县存款资金在当地运用很不充分,同时,银行整体盈利能力和营运水平尚未达到最佳状态。
从存、贷款与GDP关系看,该县贷款总量仅占GDP的四分之一,也说明当地信贷投放严重不足。
2.资金供给不足与资金需求旺盛之间的矛盾
一方面,银行存款资金呈刚性增长态势,可用资金充裕,但事实上整体存贷比却低于30%,如按存贷比监管指标计算,尚有62亿元资金可用于贷款投放,以合理配置经济资源,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在地方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随着改革开放步伐不断加快,新兴产业项目的引进,中小企业和个体经济的活跃,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消费的换档升级,城镇化建设进程的日新月异……无不孕育着县域经济发展的强大动能和巨大的资金需求。可见,由于银行业资金运用的巨大空间没有打开,必然导致合法融资渠道对有效资金需求供“血”不足,当正规金融不能较好地满足当地旺盛的资金需求时,极易诱发“高利贷”等危害金融安全的非法活动,一旦泛滥必然会严重扰乱地方经济秩序,影响安定团结。
3.村镇银行资金短缺与同业资金富余之间的矛盾
目前,我国县域本土银行以村镇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为主,它们是真正的县域金融主力军。仍以大竹县为例,农村信用社存款市场份额23%,位居第二,贷款市场份额达到58%,存贷比近72%,而邮储银行虽然存款市场份额位居第三,其存贷比却仅为4.18%。可见,只有本土银行才能担当起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重任,其他商业银行则将筹集的资金存放上级行统一调度安排,从而造成当地资金严重外流。由此,矛盾显而易见:一方面,村镇银行虽然比较优势明显,但却面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尴尬局面。村镇银行是真正意义上的“小银行”,显著优势在于机制灵活、决策高效,能充分借鉴发起银行的各种优势,业务品种丰富、内部控制有效、运作管理规范,没有历史包袱,没有臃肿的机构和人员,监管当局放宽容忍度,实行差异化监管策略,鼓励增资扩股及外设分支机构,国家给予优惠政策等等,都给村镇银行的发展壮大提供了良机,因此完全有能力用够用活政策、用好用足资金,但由于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资金筹集困难,业务规模不大,严重制约其资金供给水平,正所谓心有余而力不足;另一方面,其他同业与此相反,虽然资金筹集量很大,但受体制机制、信贷规模控制等因素影响,不敢用、不想用,形成可用资金“富余”、“抽血”不“输血”、多取少予的局面,而农村信用社体制不顺、历史包袱沉重、风险控制水平低下、存贷比接近监管红线等因素决定其未来信贷投放增长空间较小。
二、对策与建议
1.坚定信心,不等不靠,做实村镇银行
村镇银行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对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并充分利用优势与便利条件,做好服务“三农”这篇大文章,即使暂时规模不够大,但“有为才有位”,重要的是用实际行动让公众和政府目睹其强大与过人之处。一是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主动出击,利用自身比较优势选好支持项目,做好信贷投放和风险控制;二是借助发起银行资源,在内控有效的前提下,尽快开通银行卡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业务,完善服务功能,丰富业务品种和营销渠道;三是树立品牌意识,科学投放宣传广告,提高公众认知度;四是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得到最大限度的理解与支持。
2.政府倾力打造帮扶,做大做强村镇银行
一是抓好宣传配合,当前村镇银行普遍面临的难题是公众认知度不高,甚至有人将其与过去农村“三金三乱”相提并论,或者认为是私人银行,存款不保险。因此,地方政府应通过各种会议、各类媒体正面地大力宣传报道村镇银行,树立公众信心,消除群众等待观望情绪,尽可能引导民间闲散资金进入村镇银行。二是地方政府主导,信守招商引资承诺,综合运用行政手段,鼓励地方财税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存入村镇银行。同时,要积极引导各企事业单位到村镇银行开户和办理支付结算等业务。三是地方政府应将村镇银行的发展放在比其他商业银行更为重要的位置,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其提供更多优惠政策或创造便利条件,譬如政府支配资金存放银行的选择、亏损或微利期间房产税的减免优惠等,都应给予村镇银行最大限度的政策倾斜。
3.创新激励机制,改进考核方式
地方政府可通过科学制定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来激发银行资金对当地信贷需求的兴趣,侧重对存贷比、存贷增量比两项指标进行考核,以此激励各家银行在控制风险并遵从监管政策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当地资金运用比例,压缩不必要的“富余”资金,以更好地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加大对村镇银行资金筹集的支持力度,做大村镇银行规模,减少资金外流,才能增大县域资金的有效供给,地方经济的稳健、快速发展才能得到保障。历史经验表明,地方政府重视并大力扶持本土银行,就相当于给地方经济插上腾飞的翅膀。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4)07011301
1农业产业化发展面临的融资困境
1.1农村金融体系发展相对滞后
目前延安市农村金融体系已初步建立,其中包括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合行、邮储银行、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但农村金融机构数量与规模还很有限。虽然农村绝大多数地区能享受到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但除了农信社在乡镇一级设有网点,其他金融机构很少涉及。并且全市有近1/5的乡镇还未设任何金融机构网点。
1.2资金供求不平衡
随着延安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速,在建设主导产业,持续扩大产业规模中,资金需求不断增加。但就目前延安市农业资金供给状况看,从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银行的涉农贷款、民营资本对农业的支持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户的自有资金,都难以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资金需求。近5年来,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比重不但没有明显增加,甚至个别年份有所下降。银行的涉农贷款主要来自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和农合行),其他金融机构的贡献很小。此外,民营资本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农户的自有资本也十分有限。由现阶段农业生产收益低、风险高、周期长导致的资金供求不平衡显得格外突出,这也阻碍了现代化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1.3直接融资困难
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相对滞后,受到金融政策和金融渠道是制约,直接融资的主要对象是国有企业或大型企业。一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因为准入条件和企业规模的限制,想通过上市或发行企业债券融资非常困难。
2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金融支持
解决延安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融资困境,核心是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加大资金投入,降低风险控制成本,从而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资金供求平衡,构建多层次和可持续的农业产业化融资支持体系。
2.1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近几年,延安市政府加大了对金融业发展的支持,其中优先考虑支持“三农”的金融服务,农村金融体系已初步建立。为了满足当前农村资金供给不足、解决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率低和农民贷款难问题,市政府鼓励和引导各类资本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村镇银行。但目前延安市村镇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尚处起步阶段,数量少、规模小,不能充分发挥其服务“三农”的作用,成为延安农村金融体系中的突出问题。因此,推进村镇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对解决延安产业化发展融资难题尤为重要。金融监管部门和政府需要加大对村镇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的支持。金融政策方面,对成立初期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给予适度宽松的信贷规模控制,并对其实行差别监管,适当放低监管力度、要求和标准。财税政策方面,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后一定时期内采取税收保护政策,为其提供一个自身积累期。此外,地方政府也要给予一定支持。可帮助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落实贷款担保;通过农村组织了解农民的金融需求、生产能力和现金流等信息,以此信息替代抵押品,确保贷款的偿还。
2.2加大资金投入
目前农业生产收益低、风险高、周期长,使其缺乏对外部资金的吸引,加上农业产业化初期的基础建设资金需求量大,需要政府力量给予支持。除了财政对农业的支持,还可以通过增加农业发展银行对现代农业的资金投放,适当补充资金需求,发挥示范和倡导效应,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我国市政债已从研究讨论阶段过渡至制度设计阶段,并有望在明年推出,市政债的推出,使地方政府可以尝试通过发行市政债为农业生产融资,从而加大政府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资金投入。
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各类资金投入,金融机构的农业贷款始终占主导地位。目前延安市提供涉农服务的主要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农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的贡献较小。在今年“两会”记者会上,央行行长周小川在表示央行可能在一两年内放开存款利率。银行业依靠存贷款利差经营的模式将受到重大冲击,其主要客户工商业的大企业将更多地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在这一背景下,具有极强生命力和广阔发展前景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将成为各家商业银行竞争的焦点之一。农业产业化发展将迎来其他商业银行的资金支持。
2.3降低风险控制成本
目前,延安已培育了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进一步壮大这些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实现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经营;同时培养农业产业主体的诚信意识,降低金融机构风险控制成本。此外,健全农业信用担保机制,由政府引导各方建立担保基金,降低风险控制成本。
参考文献
为破解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银监会出台了放宽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双鸭山市集贤润生村镇银行在这一政策背景下组建设立。为了解村镇银行的风险管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笔者对集贤润生村镇银行开展了专题调研。调查发现,集贤润生村镇银行在改善农村服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内部风险控制较弱、市场定位不清晰、法人治理不完善,影响了村镇银行的良性发展。
1. 基本情况
集贤润生村镇银行于2010年12月11日正式挂牌成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龙江银行出资1530万元占51%股权,企业股东5家出资1200万元占40%股权,自然人股东9人,出资270万元占9%股权。董事会共有董事5人,其中3人来自控股银行。截至2012年5月末,集贤润生村镇银行存款余额3179.9万元,其中,储蓄存款为2535.18万元,对公存款为644.72万元,共发放贷款1030笔,金额8373.27万元。
2. 村镇银行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操作风险隐患。
一是新员工合规意识不足。集贤润生村镇银行是控股银行由异地派遣行长、副行长,前中后台工作人员在当地招聘,经培训后上岗。该行共有员工28人,新招录25人,其中有银行实际工作经验6人。新录用员工工作经验匮乏,合规操作意识差。二是风险内控机制缺乏独立性。由于村镇银行规模小,内设机构少,没有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风险管理理念未根植人心,不能做到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风险意识贯穿到信贷及全员的实际工作中去。三是业务流程中的关键风险环节没有进行标识和区分。在通过询问、谈话等方式对业务人员了解时,部分人员无法准确描述业务办理流程中的风险点。关键风险点和风险控制措施不明确,业务操作人员难以识别风险控制的重点和难点。四是重营销轻管理。由于村镇银行刚刚起步,业务发展和同业竞争压力较大,存在盲目追求业务发展规模,忽视风险管理和防范的问题。
2.2流动性风险隐患。
广大农村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程度不够,对村镇银行陌生,加上村镇银行刚进入农村市场,开设网点较少,缺乏品牌效应,同时面临着老牌银行的竞争,吸收居民存款难度较大。吸储能力的困难直接造成了村镇银行面临流动性风险。集贤润生村镇银行开业以来存款余额仅为3179.9万元,贷款余额为8373.27万元,存贷比例达263.32%,流动性比率66.08%。目前,集贤润生村镇银行是龙江银行按分支机构进行管理的,如果该行真正以独立法人运作资金,其流动性捉襟见肘。
2.3利润压力大。
该行面临发起行与出资人的多方压力,将短期利润最大化作为经营目标。例如:集贤润生村镇银行按照控股银行的要求,要在2011年实现利润总额200万元,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投放8,000万元左右的贷款可以实现,但由于资金不足向龙江银行总行拆借资金8000万元,拆借年利率为4.5%,导致资金成本增加。同时,短期盈利的压力使部分村镇银行对投入成本高、利润小的支农贷款投放意愿产生了影响,对支农产生“惜”贷“畏”贷情绪,选择发展非农业务及大额贷款业务,该行发放的小企业贷款中涉农贷款不足50%,严重违背了“小额、分散,面向三农、服务三农”的宗旨。
2.4治理结构不清晰。
调查发现,该行总是以控股银行的分支机构自居,成了控股银行的附属机构,法人治理形同虚设,不能做到“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同时,当地政府将村镇银行的控股银行作为该行的上级领导,集贤润生村镇银行的部分优惠政策是依靠龙江银行设立分支机构而获得,仅仅包括一些行政事业收费减免和一些口头承诺(存款支持、地税返还等)。
3. 村镇银行完善风险管理的路径
3.1加强操作风险管理。
首先,加强对员工的培训。不仅要培训其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使所有员工了解操作风险,提高对风险的敏感性,使其在业务拓展的同时重视风险识别与控制,将“操作风险管理”融入到日常业务操作和管理过程中。而且要加大对业务的培训力度,使其尽快熟悉岗位各项要求、相关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把各项规章制度要求落到实处,从而真正起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作用,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其次要梳理关键风险点。根据村镇银行业务操作流程,排查易导致风险损失,或对造成损失有显著影响的关键业务环节中的重要风险点,并依据有关规章制度,制订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3.2加强政策引导,改善发展环境。
一是当地政府部门应将一些涉农部门的资金账户开设在村镇银行,尽快得到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的扶持,以解决资金上的问题;二是地方政府要充分发挥国家政策的激励和引导作用,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发挥存款准备金、支农再贷款、利率等货币政策在鼓励农村金融发展中的作用,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村镇银行延伸和发展针对农村和农户的金融服务;三是适当放松利率管制,允许村镇银行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资金供求状况和债务人承受能力自主确定贷款利率,实行略低于农村信用社的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增加村镇银行资金的流动性。
3.3充分利用控股银行及股东资源。
一是村镇银行应充分利用此有利条件,促进自身发展,但不能过分依靠控股银行,否则村镇银行将变成控股银行的附属机构,这可能导致村镇银行管理过程中行为扭曲,从而丧失灵活性。二是村镇银行应依托控股银行已形成的良好管理理念、机制和办法,结合自身条件和实际,制定适合自身发展和特点的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三是积极与控股银行合作,联合开展银团贷款等服务,满足贷款金额较大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缓解村镇银行的资金不足问题。四是利用控股银行较高的金融政策水平、更为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采取选派、联合培养等方式,提高村镇银行员工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五是充分利用村镇银行股东的地缘优势,使股东为村镇银行的发展给予有力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