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30 16:38:21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国际工程合同管理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引言
二战之后,世界的经济进入了一个相对较稳定的时期,全球的建筑业随着经济的平稳发展得到了快速地发展及提升。随着全球建筑业规模的不断“膨胀”,一个份额巨大的国际工程项目承包市场就应运而生了。本文就是为了能够使国际工程的承包和合同管理能够更加地趋近于标准化,在实际的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管理中采用的了FIDC合同条件在合同管理中对国际工程合同变更的应用,探讨了国际工程承包管理中的工程变更的具体应用和程序、国际工程变更与索赔之间的关系。
1 概述
1.1 国际工程承包
所谓国际工程承包,指的就是一项以工程建设为重要对象的、特点为跨国经济技术的综合性的技术经济交往及商务实践活动。国际工程承包主要通过国际间的招投标,由具有法人地位的承包商与国际工程项目业主之间按照一定的价格和其他条件来签订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对双方的权利及义务进行约束和规范,承包商与业主都要按照合同的要求来办事。
1.2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4]
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工程项目承包的范围日益广泛,且适用于比较广泛的经济项目,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三大类经济项目:(1)基础设施及土木工程项目;(2)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项目;(3)制造业工程项目。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类型也可以分为三大类,即(1)总价合同,即在一个国际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中已经对承包价格进行了规定,业主按照承包合同中的规定分批次或者是一次性地付清工程款。(2)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相对于总价合同而言的,指的是按照合同的单价来支付工程款。(3)成本加酬金合同。指的是业主将工程的成本所需的成本费用以及双方商定的管理费和利润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一种合同形式。
2 FIDC合同与国际工程承包
2.1 FIDC的涵义
FIDC的的英文缩写为Federation International Desingenieus Consils ,翻译过来即为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C成立于1913年的英国,二战结束之后,随着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FIDC迅速发展起来。迄今,全球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加入其中而成为会员。中国于1996年加入,这就使得FIDC迅速壮大。
2.2 FIDC与国际工程承包变更
当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技术规范出现了让业主不够满意的情形时,业主就会根据这些因素的变化而对工程项目加以更改,使得工程项目某些部分的质量、形式以及施工的顺序等方面均发生变化。这就称为工程变更。在FIDC的条款规定中,国际工程承包变更是一个重要的内容。
2.2 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分析
工程项目的业主应该在工程项目合同专用条款中制定合理可行的工程变更处理程序,并保证在实际的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地按照合同中的变更程序进行施工。笔者通过查阅相关的资料及实际的工程经验,先将工程变更的程序罗列如下几点:
2.2.1 首先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是工程师)需要准备一份经过授权的申请书,指出该项目需要变更的地方、费用估算以及工程项目变更的依据和理由;
2.2.2 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或工程师将申请材料准备完毕之后,需要上交给工程项目的业主,业主需要对该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地查看,待其对申请进行了批准之后,此时项目负责人需要与承包商共同协商下即将变更的项目的价格,对变更工程的价格进行确定;
2.2.3 如果价格等于或少于批准的总额, 则工程师有权向承包商必要的变更指示,如果价格超过批准的总额, 工程师应请示业主进一步给予授权;
2.2.4 在紧急情况下, 不应限制工程师向承包商他认为必要的此类指示。如果在上述紧急情况下采取行动, 他应就此情况尽快通知业主。
根据如上关于工程变更的程序的描述,可以将上述的五个国际工程变更的程序用下述拓扑图来表示:
图1 国际承包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2.3 工程变更与施工索赔之间的关系分析
对于工程变更和施工索赔两个概念之间的界限,有很多人都不能够很好地辨别。笔者通过查阅相关文献,看到很多文献中经常将二者混淆视听,因此笔者认为对于二者的区别进行澄清显得十分有必要。究其原因,可以知道施工索赔主要是由于工程变更、业主原因(主要有工程图纸、征地以及支付等发生了延期)、施工的自然及社会条件发生的变化、业主风险、物价原因、工程效率低下等方面,而工程变更仅仅是施工索赔产生的原因中的一个方面。工程变更与施工索赔在处理程序上有着本质的、较为明显的区别(施工索赔和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均有三步,但是却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主要区别可以用下表1所述。
表1 工程变更与施工索赔处理程序上的差别
项目 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发生前工程师同承包商协商变更支付价款 工程师发出工程
变更指令 承包商实施工程变更
施工索赔
施工索赔事项发生后, 承包商发出施工索赔通知, 提出索赔要求 承包商报送同期记录,索赔事项结束后, 在规定时间内, 承包商报送索赔报告及总帐单 合同双方协商解决施工索赔支付 业主、工程师决定索赔支付款
由以上对工程变更以及施工索赔在处理程序上的区别的分析可知,二者存在如下的区别:(1)工程变更的价款在工程项目施工之前就已经确定好了,而施工索赔价款却恰恰相反,在一个工程项目在索赔事项结束之后才确定;(2)工程变更时,工程项目价款的确定需要工程师与承包商共同协商而定,而施工索赔款的确定权却在于业主和工程师,承包商却处于被动的地位。(3)施工索赔中,业主可以向承包商提出反索赔,但是工程变更却不同,只有业主和工程师有权作出工程变更, 承包商只能要求工程变更, 没有决定权。
由上述对施工索赔的定义可知,工程变更仅仅是施工索赔的一个方面,这就是说发生了工程变更并不代表施工索赔就会产生,按国际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一般原则, 发生工程变更后由工程师确定变更工程单价并报业主批准。如承包商对此无异议, 则按合同正常程序支付。此时, 承包商不存在施工索赔问题。只有当承包商认为工程师确定的单价不合理时, 承包商可就他认为的不合理款项进行施工索赔。在这个过程中, 承包商对变更工程单价的认可与否是确定下一步是否进行施工索赔的分界点。
3 结论
综上所述可知,在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对工程变更的正确认识,非常有利于对工程项目的正常开展,也能够保护施工项目各方的利益。在这其中,无论是工程项目的业主,还是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承包商,都应该对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进行熟悉的掌握和了解,如果一个工程项目在发生某些纠纷时,完全可以按照程序进行处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
参考文献:
[1]李太成,申明亮. 国际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工程变更研究[J].湖北水力发电,1999(2).
[2]张久国.论施工承包商工程合同风险管理[J].科技资讯,2008.
[3]吕文学.国际工程合同管理[M].化学工业出版社,2O06.
引言
二战之后,世界的经济进入了一个相对较稳定的时期,全球的建筑业随着经济的平稳发展得到了快速地发展及提升。随着全球建筑业规模的不断“膨胀”,一个份额巨大的国际工程项目承包市场就应运而生了。本文就是为了能够使国际工程的承包和合同管理能够更加地趋近于标准化,在实际的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管理中采用的了FIDC合同条件在合同管理中对国际工程合同变更的应用,探讨了国际工程承包管理中的工程变更的具体应用和程序、国际工程变更与索赔之间的关系。
1 概述
1.1 国际工程承包
所谓国际工程承包,指的就是一项以工程建设为重要对象的、特点为跨国经济技术的综合性的技术经济交往及商务实践活动。国际工程承包主要通过国际间的招投标,由具有法人地位的承包商与国际工程项目业主之间按照一定的价格和其他条件来签订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对双方的权利及义务进行约束和规范,承包商与业主都要按照合同的要求来办事。
1.2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4]
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工程项目承包的范围日益广泛,且适用于比较广泛的经济项目,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三大类经济项目:(1)基础设施及土木工程项目;(2)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项目;(3)制造业工程项目。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类型也可以分为三大类,即(1)总价合同,即在一个国际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中已经对承包价格进行了规定,业主按照承包合同中的规定分批次或者是一次性地付清工程款。(2)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相对于总价合同而言的,指的是按照合同的单价来支付工程款。(3)成本加酬金合同。指的是业主将工程的成本所需的成本费用以及双方商定的管理费和利润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一种合同形式。
2 FIDC合同与国际工程承包
2.1 FIDC的涵义
FIDC的的英文缩写为Federation International Desingenieus Consils ,翻译过来即为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C成立于1913年的英国,二战结束之后,随着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FIDC迅速发展起来。迄今,全球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加入其中而成为会员。中国于1996年加入,这就使得FIDC迅速壮大。
2.2 FIDC与国际工程承包变更
当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技术规范出现了让业主不够满意的情形时,业主就会根据这些因素的变化而对工程项目加以更改,使得工程项目某些部分的质量、形式以及施工的顺序等方面均发生变化。这就称为工程变更。在FIDC的条款规定中,国际工程承包变更是一个重要的内容。
2.2 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分析
工程项目的业主应该在工程项目合同专用条款中制定合理可行的工程变更处理程序,并保证在实际的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地按照合同中的变更程序进行施工。笔者通过查阅相关的资料及实际的工程经验,先将工程变更的程序罗列如下几点:
2.2.1 首先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是工程师)需要准备一份经过授权的申请书,指出该项目需要变更的地方、费用估算以及工程项目变更的依据和理由;
2.2.2 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或工程师将申请材料准备完毕之后,需要上交给工程项目的业主,业主需要对该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地查看,待其对申请进行了批准之后,此时项目负责人需要与承包商共同协商下即将变更的项目的价格,对变更工程的价格进行确定;
2.2.3 如果价格等于或少于批准的总额, 则工程师有权向承包商必要的变更指示,如果价格超过批准的总额, 工程师应请示业主进一步给予授权;
2.2.4 在紧急情况下, 不应限制工程师向承包商他认为必要的此类指示。如果在上述紧急情况下采取行动, 他应就此情况尽快通知业主。
根据如上关于工程变更的程序的描述,可以将上述的五个国际工程变更的程序用下述拓扑图来表示:
引言
二战之后,世界的经济进入了一个相对较稳定的时期,全球的建筑业随着经济的平稳发展得到了快速地发展及提升。随着全球建筑业规模的不断“膨胀”,一个份额巨大的国际工程项目承包市场就应运而生了。本文就是为了能够使国际工程的承包和合同管理能够更加地趋近于标准化,在实际的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管理中采用的了FIDC合同条件在合同管理中对国际工程合同变更的应用,探讨了国际工程承包管理中的工程变更的具体应用和程序、国际工程变更与索赔之间的关系。
1 概述
1.1 国际工程承包
所谓国际工程承包,指的就是一项以工程建设为重要对象的、特点为跨国经济技术的综合性的技术经济交往及商务实践活动。国际工程承包主要通过国际间的招投标,由具有法人地位的承包商与国际工程项目业主之间按照一定的价格和其他条件来签订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对双方的权利及义务进行约束和规范,承包商与业主都要按照合同的要求来办事。
1.2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
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工程项目承包的范围日益广泛,且适用于比较广泛的经济项目,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三大类经济项目:(1)基础设施及土木工程项目;(2)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项目;(3)制造业工程项目。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类型也可以分为三大类,即(1)总价合同,即在一个国际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中已经对承包价格进行了规定,业主按照承包合同中的规定分批次或者是一次性地付清工程款。(2)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相对于总价合同而言的,指的是按照合同的单价来支付工程款。(3)成本加酬金合同。指的是业主将工程的成本所需的成本费用以及双方商定的管理费和利润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一种合同形式。
2 FIDC合同与国际工程承包
2.1 FIDC的涵义
FIDC的的英文缩写为Federation International Desingenieus Consils ,翻译过来即为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C成立于1913年的英国,二战结束之后,随着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FIDC迅速发展起来。迄今,全球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加入其中而成为会员。中国于1996年加入,这就使得FIDC迅速壮大。
2.2 FIDC与国际工程承包变更
当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技术规范出现了让业主不够满意的情形时,业主就会根据这些因素的变化而对工程项目加以更改,使得工程项目某些部分的质量、形式以及施工的顺序等方面均发生变化。这就称为工程变更。在FIDC的条款规定中,国际工程承包变更是一个重要的内容。
2.2 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分析
工程项目的业主应该在工程项目合同专用条款中制定合理可行的工程变更处理程序,并保证在实际的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地按照合同中的变更程序进行施工。笔者通过查阅相关的资料及实际的工程经验,先将工程变更的程序罗列如下几点:
2.2.1 首先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是工程师)需要准备一份经过授权的申请书,指出该项目需要变更的地方、费用估算以及工程项目变更的依据和理由;
2.2.2 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或工程师将申请材料准备完毕之后,需要上交给工程项目的业主,业主需要对该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地查看,待其对申请进行了批准之后,此时项目负责人需要与承包商共同协商下即将变更的项目的价格,对变更工程的价格进行确定;
2.2.3 如果价格等于或少于批准的总额, 则工程师有权向承包商必要的变更指示,如果价格超过批准的总额, 工程师应请示业主进一步给予授权;
2.2.4 在紧急情况下, 不应限制工程师向承包商他认为必要的此类指示。如果在上述紧急情况下采取行动, 他应就此情况尽快通知业主。
根据如上关于工程变更的程序的描述,可以将上述的五个国际工程变更的程序用下述拓扑图来表示:
图1 国际承包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2.3 工程变更与施工索赔之间的关系分析
对于工程变更和施工索赔两个概念之间的界限,有很多人都不能够很好地辨别。笔者通过查阅相关文献,看到很多文献中经常将二者混淆视听,因此笔者认为对于二者的区别进行澄清显得十分有必要。究其原因,可以知道施工索赔主要是由于工程变更、业主原因(主要有工程图纸、征地以及支付等发生了延期)、施工的自然及社会条件发生的变化、业主风险、物价原因、工程效率低下等方面,而工程变更仅仅是施工索赔产生的原因中的一个方面。工程变更与施工索赔在处理程序上有着本质的、较为明显的区别(施工索赔和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均有三步,但是却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主要区别可以用下表1所述。
表1 工程变更与施工索赔处理程序上的差别
项目 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发生前工程师同承包商协商变更支付价款 工程师发出工程
变更指令 承包商实施工程变更
施工索赔
施工索赔事项发生后, 承包商发出施工索赔通知, 提出索赔要求 承包商报送同期记录,索赔事项结束后, 在规定时间内, 承包商报送索赔报告及总帐单 合同双方协商解决施工索赔支付 业主、工程师决定索赔支付款
由以上对工程变更以及施工索赔在处理程序上的区别的分析可知,二者存在如下的区别:(1)工程变更的价款在工程项目施工之前就已经确定好了,而施工索赔价款却恰恰相反,在一个工程项目在索赔事项结束之后才确定;(2)工程变更时,工程项目价款的确定需要工程师与承包商共同协商而定,而施工索赔款的确定权却在于业主和工程师,承包商却处于被动的地位。(3)施工索赔中,业主可以向承包商提出反索赔,但是工程变更却不同,只有业主和工程师有权作出工程变更, 承包商只能要求工程变更, 没有决定权。
由上述对施工索赔的定义可知,工程变更仅仅是施工索赔的一个方面,这就是说发生了工程变更并不代表施工索赔就会产生,按国际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一般原则, 发生工程变更后由工程师确定变更工程单价并报业主批准。如承包商对此无异议, 则按合同正常程序支付。此时, 承包商不存在施工索赔问题。只有当承包商认为工程师确定的单价不合理时, 承包商可就他认为的不合理款项进行施工索赔。在这个过程中, 承包商对变更工程单价的认可与否是确定下一步是否进行施工索赔的分界点。
3 结论
综上所述可知,在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对工程变更的正确认识,非常有利于对工程项目的正常开展,也能够保护施工项目各方的利益。在这其中,无论是工程项目的业主,还是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承包商,都应该对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进行熟悉的掌握和了解,如果一个工程项目在发生某些纠纷时,完全可以按照程序进行处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
参考文献:
[1]李太成,申明亮. 国际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工程变更研究[J].湖北水力发电,1999(2).
张久国.论施工承包商工程合同风险管理[J].科技资讯,2008.
吕文学.国际工程合同管理[M].化学工业出版社,2O06.
【关键词】国际工程 合同管理 要点
一、持续深入学习和研究FIDIC系列合同文件
FIDIC系列合同条件的认识和理解水平是合同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对其系统地、持续深入地学习,将会使每一位从事国际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的合同认识和管理水平得到极大的提高,在工程项目管理的理念上和国际接轨。在学习和研究FIDIC系列合同条件时,应遵循以下方法和思路:除了要正确认识各版本的具体条款规定,还要全面了解其所积极倡导的公平合理的国际工程合同风险分担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以及工程项目管理的国际惯例;与项目采购模式的研究相结合,例如新红皮书对应DBB模式,新黄皮书对应D&B模式,银皮书对应EPC/交钥匙模式,金皮书对应DBO(设计-建造-运营)模式等,对比分析不同FIDIC版本的异同有助于提高对不同项目采购模式之间的差异的认识和理解;在应用FIDIC系列合同条件时,切忌对FIDIC合同条件的具体条款规定教条主义,而要从具体项目采用的具体采购模式出发,将FIDIC合同条件作为一把国际惯例的标尺来对照分析具体项目的具体情形。
二、提高国际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管理水平
一方面,合同变更管理的加强。合同变更是索赔的重要依据,因此对合同变更的处理要迅速、全面且系统。合同变更指令应立即在工程实施中贯彻并体现出来,在合同变更中,量最大、最频繁的是工程变更,它在工程索赔中所占的份额也最大。对工程变更的责任分析是工程变更起因与工程变更问题处理、确定索赔与反索赔的重要依据。
另一方面,索赔问题的解决。国际工程的风险大多数落在承包商,如果承包商不会利用承包合同和法律,对自己不得不完成超出合同规定的份外工作或者特别困难的施工条件所造成的额外开支索赔回来,那么肯定将蒙受损失,甚至导致项目亏损。进行索赔工作时,必须熟悉全部合同文件并能灵活运用,以便印证合同l款来建立和论证自己的索赔权,另外还应熟悉工程所在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和国际惯例。
三、国际工程合同全过程管理策划
第一,投标报价阶段。该阶段合同管理即应介入,主要工作包括:识别雇主确定的项目采购模式及合同计价和支付方式;全面审查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合同附件以及图纸和技术规范,评估合同风险;提出合同风险处置意见;从合同管理角度,为投标报价策略提供咨询建议;参与项目的澄清答疑;全程参与并监控投标报价过程;做好本阶段文档管理和信息交流与传递。
第二,合同谈判与订立阶段。该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依据项目采购模式对应的国际惯例,全面审查合同文件,检查合同文件的完整性和公正性;制定谈判策略;作为主谈判人之一参与谈判;起草、补充或修订合同文件;协调法律部门对合同文件进行法律层面的审查并提出意见,与法律部门共同对合同文件提出修正意见;见证合同签署;做好本阶段文档管理和信息交流与传递。
第三,项目实施前准备阶段。该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全面分析合同文件并进行合同管理策划,搭建项目合同管理组织架构;对全体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与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制定文档管理和信息系统详细操作规程;监督项目开工前置条件的满足,包括购买保险,办理履约保函等;审阅并递交初始进度计划、施工组织方案、HSE管理计划;参加项目开工前会议。
第四,项目实施阶段。该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主持并确保合同管理组织架构的正常运转,做好本阶段文档管理和信息交流与传递工作;指导和监督内部施工管理遵守合同规定;负责与各参与方的合同关系及管理协调关系的维护和界面事务处理;监控各个合同方的履约状况,出现偏差时进行预警;负责处理变更和索赔;负责合同争议协调和处理。
第五,合同关闭阶段。该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负责与各参与方的合同关系及管理协调关系的维护和界面事务处理至项目最终完工;监督项目竣工及最终完工前置条件的满足,包括竣工结算和履约保函的返还等;做好本阶段的文档管理和信息交流与传递工作;做好竣工资料的移交和归档工作;处理未完成的变更和索赔(如有);配合法律部门进行诉讼或仲裁(如有)。
四、人才保障措施
当前参与国际工程项目承包的中国承包商合同管理人才短缺现象比较严重,缺乏高素质的合同商务人员已成为制约中国公司在国际工程市场取得良好效益的瓶颈。很多时候由于缺少合同经理和合同管理部门的设置,多由项目经理或总工代为行使合同管理的职能。但由于项目经理或总工习惯于且盲目复制国内施工管理经验,缺乏必要的合同及合同管理意识且精力有限,导致合同管理差强人意,甚至造成重大损失。
另一方面,合同管理是复合型、综合性、专业性极强的管理工作,需要同时具备工程技术、管理、经济、金融、语言、法律等知识和能力体系,并且是实践性很强的工作,需要经过实践锻炼具备相应的阅历、经验和胆识。
因此,应注意合同管理专门人才的系统性培养,在相关高校设置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教学和培训课程,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企业也要通过外部招聘和内部培养两种方式相结合做好合同管理人才梯队建设,加强合同管理复合型人才的储备,是做好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人才保障。
五、结语
1 前言
在全球范围内,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的规模都在不断的扩大,因为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日益加快,越来越多的基础建设采用在国际范围内招标,国际工程的市场竞争程度日趋提高。对于国际工程的承包企业来说,其成败的关键在于企业是否具备足够的经济技术实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主要反映在企业对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管理上,即合同的管理水平。因此,研究国际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对提高我国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促使我国企业与国际接轨具有重要的意义。
2 国际工程的涵义
国际工程指的是一个工程项目从咨询、融资到承包和管理等各个阶段都不止一个国家参与,而且按照国际上通用的管理模式对工程进行管理。国际工程属于国际经济合作的范畴,由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组成。由于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一个开放的市场,工程项目市场将会进一步开放,国际工程除了我国去海外进行投资和实施的工程外,例如中国水利水电公司的海外工程,还有大量的国内国际工程,例如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
承包国际工程是国际技术经济合作的形式之一,它通过国际市场的竞争,以合同条款为纽带,实现不同国家企业在施工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国际流,互补长短,共同发展[1]。通过开展国际工程,我国的企业可以建立比较完善的业务基础,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经营能力不断提高。同时,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的很多项目也在世界范围内招标,这些项目从招标、投标到评标都是按照国际惯例实施。开展国际工程是我国建筑企业走出国门的需要,同时是巩固国内市场的需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3 国际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特点
(1)国际工程项目是一项高风险的事业,承包商需要面临不熟悉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自然环境等。这些不熟悉的环境因素必然会带来很多不可预测的风险,这就使得国际工程项目合同的实施困难加大,风险加大。(2)国际工程大多是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结构复杂的项目,加上一些不可预见的因素,合同完成一般需要两年以上的时间,合同管理必须在长时间内连续的进行。另外,在施工过程中,自然因素的影响、规划设计的变更和人为的干扰,都会对工期和造价等造成影响。所以,超出合同规定的事项会不断涌现,这就使索赔任务的难度加大。(3)国际工程项目从购买标书到合同结束,从工程的局部完成到整个项目的结束要经历几百甚至几千个合同事件,在整个过程中稍有疏忽就会造成经济损失。因此,国际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必须在工程的全过程和每个环节上都用心管理。(4)国际工程项目合同文件一般包裹合同协议书即附件、投标书和中标函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的工作已在合同中有明确定义,所有管理人员必须以合同为指导,充分认识合同并理解合同。因此,合同管理具有全员参与性。
4 国际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要点
4.1 建立合理的合同管理组织和程序
要想真正的搞好合同管理必须建立一个有效的合同管理组织。合同管理的组织结构不论是采用直线式还是职能式都必须按照项目实际的需要而定。最主要的就是为合同管理部门创造良好的环境,使合同事件可在项目管理中得到及时的沟通,提高应对能力和反应速度。在一个合同事件发生时,合同管理部门要从事件的发生确认出发,跟踪调查事件,记录事件资料和事件谈判过程,最后到事件解决,都必须得到项目管理其他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程序是人们在长期的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共同遵守的基础原则。按照程序可使工作得到高度的统一和协调,从而提高工作的效率。合同管理具有全员参与性的特点,合同管理部门的工作必须得到公司其它部门的支持,其管理规定必须得到其他部门的严格执行,这样才能按照合同的要求,按时完成工程项目。因此,制定合同管理程序,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同时使各部门之间易于协调和管理,工作效率才能提高。
4.2 深入了解国际工程合同的法律环境
合同受法律的管理,法律高于合同,法律环境是工程合同实施的基本条件。合同的生效、解释、争议和索赔等都必须以法律为基础,国际工程合同如果与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有矛盾,一般是以所在国的法律为准则。所以,深入研究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环境,对搞好国际工程项目就具有重要的意义。
4.3 正确签订国际工程合同
正确签订国际工程合同是合同管理最重要的环节,合同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力和义务,项目合同是项目实施的基础和准则。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采购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沟通管理和风险管理等都以合同为基础。因此,我们必须正确签订国际工程合同,从而保证后续管理工作的正确进行。
4.4 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管理
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管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进展和效益。关于合同管理在施工前的准备工作首先是认真吃透合同文件,正确的理解和解读合同的每一个条款,然后根据合同文件编制成本控制计划,最后加强合同文件档案管理工作[2]。(2)做好物资供应工作。一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费用占总造价的百分之七十左右,合同中对此方面的规定比较详细,管理有方的企业可在材料和设备费用中获得很多的利润[3]。因此,按照合同准备物资的供应工作,按技术规范选购合理的设备,同时加强免税管理等工作可谓企业获得更多利润。
4.5 索赔管理
索赔管理工作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工程项目的实践经验证明,合同管理工作的水平越高,索赔的成功率就越大。通过索赔管理承包商可保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弥补工程的损失,从而提高经济效益。要做好索赔工作,必须熟知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条款,依据合同进行索赔。要有主动索赔的意识,在出现索赔机会时,要充分及时的收集索赔证据,对索赔过程中的争议事件要积极与业主进行沟通,提出索赔的合理性,争取得到费用和工期上的补偿,从而维护自己的利益[4]。例如,小浪底工程建设中,国内某设计院通过投标和德意承包商联营体签订了分包合同,负责第二标段混凝土部分车间图设计。由于合同出现纠纷,分包商作为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被告为了追求更多利益,将已分包给原告的工作量以更低的价格转包给第三方设计院。由于原告注重了索赔证据的取得和索赔资料的整理,证据确凿,经法院宣判,分包商最终维护了自己的正当权益[5]。
参考文献
[1] 杨忠.国际工程管理的重点在合同管理-执行苏丹麦洛维大坝项目有感[J].中国招标,2011,(25):35.
[2] 刘秀玲,朱树成.浅析国际工程项目合同解读要点[J].经济师,2008,(7):184.
中图分类号:F28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 (2010)28-0190-02
为了全面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中国的工程公司纷纷到国外承揽工程项目,由于我们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特别是对合同条款的认识和和经验不足,将造成中国工程公司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同时,中国公司认识不到遵守合同的重要性,签订合同后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这里,对国际工程的合同管理方式做以探讨。
1正确签订国际工程合同
签订合同是国际工程的合同管理的第一个环节,也是最重要的环节,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在合同中体现,项目管理的以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为核心的目标管理,以及以采购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沟通管理组成的资源管理,以及以集成管理、范围管理、风险管理组成的综合管理在合同中都有明确的界定,项目合同是项目实施的依据和基础。
我国由于市场经济不够发达,长期以来人际关系、人情观念代替了法制,在工程建设行业也没有树立合同的权威性。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国际项目管理体系,是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我们应该注重对合同体系的研究,建立符合中国实际的工程合同管理体系。
由于工程合同的复杂性,普通市场人员对工程项目的技术、经济和法律并不清楚,因此,在签订前,应该由工程、经济和法律方面的专门人员对有效语言文本进行评审对合同的质量、进度、费用风险做到事前预控,尽可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施工合同的风险。
这里需要说的是签订国际工程合同不仅仅只有FIDIC条款,每个国家都有本国的合同文本,签订前须仔细阅读具体的合同条款。
比如,利比亚签订国际承包合同时,使用的利比亚本国条款,并用阿语解释。
2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
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是为了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有序地进行,使工程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受控状态,以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对于任何一份合同,都必须提出明确的质量要求、进度要求及工程款和支付办法,这就是提出工程的目标。
2.1做好合同交底,实行目标管理
合同签订后,具体的执行者是项目各管理人员,每人需认真学习合同各条款,对合同进行分解、分析。项目负责人、分管合同负责人要向各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存在的风险做出解释和说明,实行目标管理。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及要求、管理程序,了解自己的合同责任、工作范围以及法律责任,确保在执行合同时不出或少出偏差。
中国某公司在北非某国签订工程合同后放到了档案室,项目经理和施工队伍到达现场时竟没见到有效的合同文本,使设计发生重大不符。
2.2建立规范的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和报告、行文制度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繁多,要协调好各方面关系,使合同的实施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业主和施工、监理、供应商之间的沟通都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以书面形式为最终依据。
2.3建立文档系统
项目上设有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各种合同资料和相关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这些工作非常繁琐,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工程的原始资料都是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产生的,建立这文档与对这些文档进行管理对日后工程的索赔与反索赔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3加强合同实施过程管理
合同实施管理是合同实施过程中对合同实行管理的重要环节。
3.1对工程目标进行强有力的控制、跟踪和监督
工程实施控制的目标主要围绕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费用,管理这些目标就是为了保证工程实施按预定的计划进行,顺利地实现预定的目标。同时、由于实际情况千变万化,导致合同实施与预定目标发生偏离这就需要对合同实施进行跟踪,不断找出偏差,调整合同实施。
3.2对合同实施过程加强信息管理
信息化管理是给工程合同管理提供了一种先进的管理手段,必须从三方面着手:一是明确信息流通的路径,避免无效信息和信息交流的混乱;二是建立项目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有关信息进行链接,做到资源共享,加快信息的流速,降低项目管理费用,提高效率;三是加强业主、总承包、监理、分包商等的信息管理,对信息发出的内容和时间有对方的签字,对对方信息的流入进行及时处理。
4合同变更管理
合同内容的频繁变更是工程合同的特点之一,这是由工程建设的多变、不确定性决定的,也与相关合同的变化引起一系列合同变化有关。合同变更常伴随着合同价格的调整,是合同双方利益的焦点,因此,合理确定并及时处理好变更,既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又有利于业主对工程的总体控制。
合同变更是索赔的重要依据,因此对合同变更的处理要迅速、全面、系统。合同变更指令应立即在工程实施中贯彻并体现出来。在合同变更中,量最大、最频繁的是工程变更,它在工程索赔中所占的份额也最大。对工程变更的责任分析是工程变更起因与工程变更问题处理,是确定索赔与反索赔的重要的直接的依据。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变更都可以作为合同变更的。只有满足合同变更要求的变更才是合同变更,这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
5合同实施的索赔与反索赔管理
争议裁决委员会(DAB)作为FIDIC 1999年第一版合同条件中新增的合同管理工具,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设立DAB已成为大部分工程项目业主、工程师和承包商的共识。笔者根据所在工程项目的实际操作,详细介绍了DAB的成立、现场访问及争议提交的程序,并对过程当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思考和总结。
工程简介
博茨瓦纳骆察尼大坝项目是由博茨瓦纳政府全资新建的一个大坝项目,位于离首都哈博罗内约360Km的蒙那塔拉村上游2km。合同名称:骆察尼大坝及附属工程,合同编号:PR.10/3/3/09(XII)。业主为博茨瓦纳水务部,工程师为SMEC ARUP CPP Joint Venture。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公司(SINOHYDRO)于2008年11月中标承建。包括一座1500m长,30m高的粘土直心墙堆石坝,净宽180m的钢筋混凝土溢洪道,进水塔,一座饮用水泵站和6KM灌溉管线。
合同总价P742,566,007普拉(约合9300万美元),均为当地币支付。主要工程量有土石开挖约183万m3,坝体填筑总量143万m3,基础灌浆:33140m,混凝土:2.5万m3。
合同工期912天,2009年4月6日正式开工,2011年10月4日全部完工,缺陷责任期365天。
合同条件
《合同通用条款》采用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简称“菲迪克”)所编写的《用于雇主设计的建筑和工程之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1版)。专用合同条件修改内容不多,主要是调差公式、当地劳务、环境保护等。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详尽完善,合同条件相对公平、规范典型 。合同语言为英语。投标文件附录中,对合同工期、延误罚款及DAB的成立等做出说明:
20.2 DAB应为 一人单独成员/仲裁员;
DAB应于合同工程开工后56天内建立;
20.3 DAB 成员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应由南非仲裁员协会(South Africa Association of Arbitrators)的主席指定。
工程量清单暂定金额中列项用于支付业主承担的DAB费用(Payment for Employer’s Cost of Dispute Adjudication Board)450,000普拉。
DAB的成立
一般项目DAB可以根据项目的大小、历时长短和涉及的专业领域,考虑选用三人或一人DAB组成。根据合同规定,本项目DAB由单独成员组成。
3.1 双方推荐人选。
由于前期工程施工相对顺利,配合良好争议事项不多,双方都没有注意到DAB成立的重要性。工程进行到一半时,由于出现了河床段不良地质条件导致工期延误127天,承包商认为潜在的争议可能不会容易得到解决,根据20.2 款提请工程师尽快成立DAB,并立即向工程师报送了推荐人选的简历。但业主和工程师仍认为争议可以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不需要成立,有意拖延。经过多次的协商和督促,业主方也提出了他们的候选人选。随后Mr. AP和Mr. MW, Mr. TA 分别作为承包商和业主方的推荐进行讨论。FIDIC 官方网站有主席推荐名单(President's List of Approved Dispute Adjudicators)供用户选择。
需要提交进行对比的文件包括:
候选人的简历、工作经验特别是作为DAB成员的经历、
与各方无潜在利益关系声明、
报价及合同条件等。
报价及简要对比如下:
双方互相致函表达了,分别以潜在利益关系、年龄、工作经历等,拒绝接受对方候选人的意见。
3.2 向南非仲裁委员会申请
鉴于双方不能根据推荐人选达成一致意见,根据合同规定,双方应共同向南非仲裁员协会主席申请指定。承包商通过网站联系到南非仲裁员协会,并提交申请。申请时间约需28天左右。申请资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填写指定仲裁员申请表;
双方共同同意申请指定的声明,包括要求特别条件和双方已经推荐的候选人;
工程简介、合同条件及其他必要的背景资料;
支付2,200兰特的申请费用
由于本工程涉及大坝导流、洪水回归期等问题,双方共同要求指定成员应具有大坝施工经验且熟悉FIDIC99合同条件,并写入共同指定声明中。随后Mr. BH作为指定成员被推荐给承包商和业主,并收到了简历、能力说明、无相关方利益关系声明及报价。
3.3 再次协商确定
经过双方对Mr. BH的简历研究后,双方共同认为其作为仲裁员的经历丰富,且在水资源管理、国际水法方面富有的经验,但大坝施工的相关经验较少。报价与Mr. AP和Mr. MW差距不大。双方认为不能接受指定(南非仲裁员协会的指定并非最终和决定性的),考虑时间关系,工程师建议是否双方可回到原推荐人选进行新的协商。经过进一步协商和研究,双方决定同意Mr. MW作为唯一DAB成员。他是特许土建工程师,FIDIC主席推荐人员,南非仲裁员委员会会员。三方通过邮件方式确定了协议书格及其他相关协议内容,并决定于3月份进行第一次现场视察(Site Visit)时签订协议书。自承包商首次提出要求成立DAB要求至正式成立,共历时8个月。
DAB 的现场考察
4.1 协议签订
三方签订争端裁决协议书,包括《争端裁决协议书》、《争端裁决协议书一般条件》和《程序规则》。业主、承包商和成员均应在协议书上签字,一般工程师应作为协议的见证人也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协议书一般更改不大,但考虑部分工程的特殊性,可根据实际需要经成员与双方协商后,做出相应的修是必要的。
4.2第一次现场视察(Site visit)
根据三方协商确定了第一次现场视察的时间安排后,DAB成员发来首次现场考察的时间安排及议程供双方确认。首次现场考察应引起承包商的高度重视,应尽量让DAB成员对工程概况、合同履约情况基本掌握,并对潜在的争议问题有所了解。
DAB成员在承包商、业主和工程师的陪同下,简单察勘了工地,并召开了现场会议,签订了三方《争议裁决协议书》。会议主要议程如下:
介绍DAB成员、雇主和承包商代表
各方利益关系声明
各方准备提交给DAB成员的合同文件 及其他相关的文档
沟通方式及工作程序
双方进行工程合同细节及合同履约情况解释
双方简要介绍潜在的可能提交DAB裁决的争议事项
总结及其他事项
下次访问时间及安排
第一次现场考察在现场历时7小时。会议结束后,DAB成员整理的了会议纪要,发给双方并抄送给工程师。
4.3费用支付
费用支付一般由承包商先行支付,然后由雇主和承包商平均分摊,业主承担部分承包商可以按照暂定额金额项目计收承包商的管理费。一般来讲DAB费用将占到合同总价的0.3%左右,本工程由于成立较晚,总费用估计将约为合同总价0.2%,月均42,000普拉,其中约40%用于日历月的酬金,60%用于现场访问、听证及其准备和差旅费。
4.4 文档准备
承包商在会前准备了PPT和潜在争议问题列表,并对其中主要问题进行了陈述,简洁明了的说明了目前的工程状况和合同状况。工程师也代表业主对潜在的反索赔事项进行了简要陈述。进度计划、主要信函(索赔通知等非细节内容)、工程月报、会议纪要等需承包商准备提交给DAB参考。合同文件等应由业主方准备一套完整的复印件给DAB参考。所有各方与DAB成员间的文件往来均应同时抄送给另一方。
争议的提交与解决
5.1争议的解决程序
第一步,一方当事人将争议提交给DAB,同时抄送给另一方。两点比较关键,一是提交事项必须是向DAB清楚的表明争议事宜,并供DAB决定,二是提交的争议必须是已向工程师提交并拒绝的事宜。
第二步,DAB成员应于收到委托后84天内做出他的决定,其间可根据需要要求双方提供附加资料、现场考察和召开听证会等。
第三步,如果有任何一方当事人对DAB的决定不满意,应在收到通知后的28天内发出不满意通知。并根据20.5款,于56天之内争取友好解决。
第四步,56天满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自将争议提交给仲裁。但如果任一方在收到DAB的裁决后28天内,均未发出表示不满意通知,则该决定应成为最终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这也是DAB和DRB的最主要区别,DAB的意见立即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而DRB的意见是推荐性,不具备约束力。
5.2争议解决时间
根据20.1款的索赔程序和DAB争议解决程序,计算出一项索赔从递交正式索赔报告至获得DAB的裁决至少需要168天以上。对于通常两年工期的项目而言,这个处理周期还是显得太长。同时由于一般要求有工程师的3.5 决定才能提交DAB仲裁,工程师决定时间不被限制,因此争议时间处理时间可能更长。因此承包商应争取在DAB的首次现场会议时,与成员和业主协商对争议解决程序和时间限制加以限制,以争取尽可能缩短争取时间。同时承包商应尽早将潜在的争议事项列举出来提供给DAB备案,并提出适当的时间要求。
5.3 提交的文档和听证
通常来讲DAB成员会要求提供如下资料才能提交争议给DAB,提交的资料应明确要求DAB决定的具体细节,并应具备如下相关要件:
工程师的书面意见、指示、决定、证书或估价
当事人一方对工程师意见、指示、决定等有异议的书面陈述
工程师对这些异议的书面回应
作为提交方的书面说明。
承包商应通过书面形式,要求工程师在合理时限内给予明确的决定或对承包商的异议给予书面回应。根据不同的DAB,成员可能要求双方共同提交报告或各方各自提交自己的文件并抄送给对方,显然后者的信息更全面更具实用性。承包商应非常重视提交的资料充分性和专业性,从而争取DAB的支持 ,并积极响应DAB成员可能在过程中随时要求提交的补充资料。DAB成员通常也会采用听证会的方式以获得更多信息以做出决定,通过这种调查性的会议的询问获得对各方书面资料中疑问的解释。
5.4征求DAB意见
DAB解决问题方法不仅限于争议提交裁决,根据合同20.2 款,当事人双方可以在任何时候联合将某事项交给DAB提出意见。要注意的是程序规定不允许任何一方当事人独自向DAB咨询,因此征求意见应是双方共同的。针对一些涉及金额较小,针对合同条款含义及意图理解等简单事项,宜采用此方法,有效的消除歧义和疑惑。笔者就与工程师针对索赔事项清单,逐项分类,确定继续协商、提交DAB裁决或征求意见等不同的方法促进快速解决。
5.5 提供预防措施
同时DAB成员还会在现场考察或会议过程中,发现潜在争议,并提供预防性意见,也对避免更多的争议起到良好的作用。在本合同中承包商提交了工期索赔报告,要求工期延长127天,但工程师超过42天仍未对此做出任何决定,仍书面要求承包商按原合同工期完工。承包商认为业主的指示为赶工指示,但业主予以否认。在现场会议的陈述DAB成员注意到了潜在争议,指出“对于必要的赶工及其费用,应根据13.2款,在赶工措施付诸实施之前形成一个明确的批准或协议。就此而言,很明显承包商提交EOT索赔应被紧急的确认,如果有的话”。促进双方认识到问题的关键。一个正式的争议提交到形成最终决定,往往需要很长时间,因此更灵活的便捷的征询意见和提供预先的讨论将很大程度上提高争议解决的效率。
DAB的影响和效果
某种程度上可以说DAB的参与削弱了工程师的权力或影响到工程师的职能,能够促进其公正、公平地行使权力。DAB的成立实际上是增加了一道监督程序,形成了有别与工程师的真正的居于业主和承包商中间的公正的第三方,从而避免了工程师在变更、指示、处理争议时的随意性,增强了约束力,进而使承包商获得与业主平等的合同地位。一般性的DAB会议也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合同问题的解决,使双方更冷静、直接地面对这些争议,并会在提交和裁定之前更仔细地研究。通常的争议都能够通过DAB来解决,避免将合同争议最终提交给仲裁法庭,从而节约大量的时间和费用,事实上DAB的决定也更容易被双方接受。在这一点上,也是DAB方式的巨大成功。
结语
DAB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合同管理工具,有效的促进合同各方高效快速地解决合同争议。
参考文献:
[1]FIDIC施工合同条件 1999年第1版,用于雇主设计的建筑和工程, FIDIC著,机械工业出版社;
[关键词]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风险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10.066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10-0-02
0 引 言
商务部统计显示,我国仅在2014年新签订的对外承包合同就有7 740份,其中涉及水利交通、石油化工、电力煤炭等多个领域,创造了十分可观的外汇收入。可见,国际工程承包已经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新增长点,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不可忽视的是,国际工程承包过程中也面临着较大的风险与挑战。
当前我国的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技术贸易等,由于参与贸易的主体涵盖各个国家,这些国家在工程规范标准、相关法律规定等方面都与我国有所差异,再加上国际贸易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国际政治格局、国家经济变动等方面的影响,导致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存在较大的风险。对于承包商企业一方的项目合同管理来说,其大体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承包商施工现场机构内部的各项管理,另一方面是按合同要求组织项目实施的各项管理,承包商企业在开展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根据《国际工程合同法》的内容,既要考虑项目所在国的管理环境和管理惯例,又需采用国际上多年来形成惯例的、行之有效的一整套合同管理方法,并在项目开展的过程中严格控制每一环节存在的风险问题,不断提升自身的合同管理能力,提高管理的质量与效率。
1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是整个项目管理的核心环节,同样也是存在风险最多的环节,就目前而言,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1 缺乏前瞻性的风险应对方案
以某企业与印度的电建EPC项目合同为例,由于该企业在项目合同签订前,并没有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分析,在实际开工时遭遇土地征用问题、印度政府签证政策变化问题、业主要求修改设计方案以及村民干扰反对等问题时,没有较好的风险应对方案,导致合同工期拖延严重,同时也损失了大量的时间与资金成本。就目前而言,仍有部分企业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风险的预防不够重视,缺乏具有前瞻性的风险预测分析,也没有制订系统的、完整的风险控制方案。
1.2 合同本身存在漏洞或风险
合同本身的风险主要是指合同文本风险,由于签订的合同的内容在某些方面不完整、不平等、不明确等,承包商又没有较强的合同风险分析能力,导致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各种问题不断凸显,致使其处在十分不利的地位。如国内某企业签订了一个矿区开采的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但针对矿区开采费没有明确进行规定,导致在工程实施时业主将开采费归于“税”的范畴,将自己应承担的费用强加给承包商企业,要求承包企业自己承担该费用,致使该企业承担了大量的额外费用成本。
1.3 缺乏较高的索赔意识
笔者分析近年来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现状,发现贸易双方往往会因为合同细节问题、国际法律制度的不同以及合同漏洞等,导致出现合同纠纷。而部分企业在面对合同纠纷时,缺乏较强的索赔意识与反索赔意识,导致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却无法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利益,只能选择吃暗亏。
2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风险的控制对策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是一个较为复杂、系统的过程,既需要合同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与管理技能,还需要其具有较高的风险意识与组织应对能力,能够及时控制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风险,使国际工程承包合同能够顺利、正常的履行。
2.1 制定科学的、系统的合同管理程序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企业应根据合同签订的实际内容以及项目实施方案,制定科学、系统的合同管理程序,并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不断进行改进与完善。首先,企业应在合同签订前,充分了解、掌握项目所在国的相关法律制度以及外部环境等,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以及合同管理人员深入研究合同的内容,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点与漏洞。
其次,企业要重视国际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中的成本控制环节,在项目的设计、成本预算、材料采购、管理以及正式施工、调试阶段的全过程都要考虑到位,尤其是工程项目中常出现的工期延误、价格调整等事件,也要纳入到成本控制管理中,避免因各种因素导致成本超支,给企业带来资金上不必要的风险。
最后,企业自身也要强化合同履约意识,不断提升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合同管理风险意识,将责任意识落实到每一环节、每一员工身上。同时,企业要定期组织各部门人员进行风险培训活樱逐步提高各部门人员对风险问题的认识与重视程度,以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动或出现风险时,工作人员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风险预防方案,避免因问题处理不及时而导致较大的风险损失。
2.2 建立健全风险预测控制方案
面对复杂的国际贸易局势,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应在合同签订前,充分做好市场调研,认真分析合同签订项目所在国的政治环境、经济市场、法律政策以及自然环境等外部风险因素,对合同的履行制定科学的战略管理规划,以确保项目按照合同顺利实施。
首先,企业要针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做好应对准备,编写科学、合理、全面的应急预案文件,对合同风险来源进行识别与分析,学习国内外先进成熟的应急方案与风险应对原则,构建畅通的信息沟通传递机制,使风险预案能够真正落实到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每个环节。
其次,企业要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评估系统,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项目的风险进行系统的评估,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并根据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组织相关风险控制人员积极展开调整与控制,及时对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以免风险爆发给企业的工程项目带来较大的损失。
2.3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
合同管理人员作为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操作者,其自身的业务能力与职业素质对合同管理的效果有着直接的影响。工程承包商要强化合同管理队伍的建设,积极引进高能力、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其不仅要具备全面的国际工程承包的相关法律知识、合同管理技能,还要有较强的风险管理意识以及敏锐的觉察力。按照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基本要求,合同管理人员要明确业主、承包人、发包人等的具体责任,对自然条件的变化、工程的变更以及人为障碍等导致的工程风险,要有较强的反应能力与应对能力,能够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较好地为各方的利益,处理好业主与承包企业间的关系,使项目目标得以更快、更好的实现。此外,合同管理人员要能及时发现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问题,并在第一时间进行改进完善,保障承包合同的正常履行。
2.4 提升工程项目合同索赔意识
合同项目索赔管理是国际工程承包商维护自身经济利益的主要手段,也是一项十分繁杂、困难较大的工作。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应针对合同制定以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组织成立专业的索赔工作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认真研究索赔资料与相关法律政策,注意索赔谈判的技巧与策略,以便在合同l生纠纷或问题时,及时抓住索赔机遇,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当然,对施工合同的双方来说,索赔是维护双方合法利益的权利,与合同条件中双方的合同责任一样,构成了严密的合同制约关系。承包商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业主也可以向承包商提出索赔。因此,承包商企业要积极提升自身的反索赔意识,在面对因合同纠纷而被索赔的问题时,其应建立相应的反索赔应对机制,尽可能地把损失降到最低。
3 结 语
自我国加入WTO后,越来越多的承包商企业开始走出国门,开始签订国际工程承包合同,这对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因为国际合同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地域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也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这需要承包商在合同实施阶段,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认真负责地按照规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并负责维修。在开展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还要树立较强的合同管理风险防控意识,不断提升合同管理的质量与效率。
主要参考文献
[1]周菲,冯鹏洲,刘河东.浅析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控制[J].知识经济,2014(18).
中图分类号:E271文献标识码: A
0.引言
在进入新的发展时期,我国在建筑工程领域的发展也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进步,但是想要和国际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相接轨还需要进一步的努力,必须要在管理上达到规范化以及标准化,这对于提高我国在国际竞争中的能力有着关键的作用。在我国这一领域的发展过程中,国家实施了一些经济政策鼓励企业能够积极的“走出去”,这对我国的国际工程承包企业是一次良好的机遇,但是在实际的发展中,国际工程承包企业自身还有着诸多的问题需要得到解决。
1.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基本概述
1.1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特点分析
在国际工程合同的涵义上主要就是指在不同的国家有关的法人之间,为了能够实现在某一工程项目中的特定目的,进而签订的对相互权利和义务之间关系的协议。在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上有着其自身的一些特点。它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所涉及的环节比较多,故此只有将这些环节的具体操作通过合同来进行订立才能够对双方的利益得到有效的保障。在内容上比较全面,这也是对其管理的系统性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也正是合同文件在内容上全面,这也说明了其自身的复杂性,在整个管理上也比较琐碎,同时它有着比较完善的范本[1]。合同的周期比较长,并且在管理的过程中连续性强,风险和利润并存,在发达国家占据着垄断的地位。
1.2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
在这一管理的过程中是全面性的,故此内容就比较的广泛。在承包合同签订前要有多方面的准备工作需要完成,例如合同文件的草案准备、评价工作,投标以及合同文稿的确定等,同时对于风险的管理要将分担精神融入到合同中[2]。在实施的重要阶段时间比较长,由于在内容上涵盖比较广泛,也会得到双方的重视。在协作精神上也比较重要,另外就是在合同实施之后的评价管理,这其中就包括了合同的签订情况评价以及执行情况的评价和对于关键合同条款的分析等。在这些评价方面都要通过书面的形式进行工程总结,这是在知识管理上的重要组成部分。
2.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分析
首先就是在承包合同方面的管理意识还不够强,在我国从事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的管理人员基本都具有国内工程项目的管理经验,在国内的习惯影响下对于合同的重视程度一直都不高,在合同的管理工作上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从国外的情况来看,合同就是管理工作的一个核心所在,它在管理的整个过程中都能够得到体现,对于合同的管理它和项目工程的成败有着直接的原因,倘若没有在这些方面得到重视那么项目就难以得到顺利的完成。
在工程的变更和索赔管理方面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在国际工程项目实施的过程当中,外部环境的不确定以及规划设计的变更以及人为干扰,使得工程项目造价会随之而发生变化,这些都会超出合同中的规定,在索赔方面就显得非常关键。但是从我国当前这一方面的情况来看,索赔的文件编制较慢,业主以及工程师在这个问题上较为反感,还有就是承包商在语言和风俗习惯上的差异在协调上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在索赔上就不能得到意见上的一致,资金往往也成了一个难题[3]。
另外就是对于工程承包合同条款没有得到准确的理解,从目前的国际工程承包领域来看,FIDIC合同条件是比较广泛使用的标准合同条件,但是即便如此业主还是能够对其进行调整以及修改,将有利于自己的合同条款添加上去。在我国的承包商对于这方面的条款往往都是在理解上还不足,一些国际惯例的条款没有得到重视,这就造成了风险因素的增加。在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人才方面还较为缺乏,由于国际工程承包的过程较为复杂,内容涉及的也比较多,这就使得在专门的管理人才方面的要求也就很高,而我国的建筑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和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较而言还有着一定的差距,同时在法律合同以及实践经验等方面也有着诸多的缺陷,这些对于我国合同管理的发展有着严重的影响,这也是造成从事这一管理工作人才缺乏的重要因素[4]。
最后就是在承包合同的管理体系方面还没有完善,在合理以及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方面还没有得到建立,没有能够在总部或者是分公司等建立合同管理的小组等管理机构,覆盖层面不全,或者是设立了相关的机构但是没有对合同进行审核以及签订这些系统化的处理,管理上也没有得到规范化。总而言之,在这些问题方面对于我国的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有着很大的阻碍作用。
3.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问题解决策略探究
在我国的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过程中还有着诸多的问题需要解决,由于它是跨国的经济活动,所以在其自身就有着比较复杂的内容,在一些问题上对于我国承包商的盈利能力严重削弱了,进而对于国际工程的承包市场的开拓产生了阻碍作用。所以解决这些问题已经迫在眉睫,笔者根据以上的问题分析,对此进行制定了一些相应的解决对策。对于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工作首先要能够对其合同得到重视,要能够知道合同在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管理当中的重要性,而尤其是在当前的发展中,合同的地位已经愈来愈重要,它在管理的过程中贯穿始终,如果是合同意识不强那么对于承包项目的管理目标就会不明确,管理过程中也不能做到系统,并且难以实现高效的管理。从这些方面来看,加强合同意识是一个首要条件,只有在意识上得到了加强才能够在每个环节得到有效的管理。
对于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要进行详细的研究,对FIDIC合同条件的标准合同条件加以探究,在这方面要能够得到有效的加强,合同的签订过程中以及履行的过程中要能够有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参与到其中来,对于这一合同文件要进行全面的分析以及正确的理解,在权力以及义务方面要能够得到明确,在发现了不合理的条款时候要在签订之前及时的向业主提出,对于那么有利于自己的条款要努力的争取[5]。另外在索赔管理方面要能够做好,这是一项比较重要的内容,也是承包商对于自身权利得以保护的一个有力的手段,在这一环节承包商要能够得到高度的重视,在相关的法律上能够熟知,合同条款要明确,按照相关条款进行索赔,在索赔的意识上要能够得到加强,在出现问题时要及时的和业主进行沟通,维护好自身的利益。
在专门的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方面要能够达到相应标准,这就需要在一些法律以及语言、合同的管理上进行聘任,将相关的专家聘任到企业进行任职,对于合同当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探究研讨,要能够对于企业的内部人才进行挖掘,对相关的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将建筑以及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进行灌输,从而有效的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6]。也要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鼓励,使其到实际的工程现场,和实际的工作得到协调合作,在实践方面的经验要能够得到积累,将这一方面的人才力争合格的培养出来以供企业的实际需要。
最后就是在合同的管理体系方面要能够得到进一步完善,合同的有关管理制度要得到建立,在这些制度的基础上进行管理,在各个方面的工作进行协调规范。在各个的环节上要能够做到分工明确以及职责上的清楚,在合同的管理体系上以及运行的体系上要相互配合,对于合同的管理任务要进行分解落实,信息要能及时的传达,决策要果断。合同的管理评审体系要得到建立,从而使工程承包项目的管理得到顺利的实施。
4.结语
总而言之,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风险管理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过程,对于当前我国在这一方面的发展有着很大的挑战。我国的承包商在这一领域的发展时间有限,所以经验还不是很足够,诸多的地方存在着问题,这就需要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能够在这一领域进一步的得到管理上的强化,找寻更加适合的策略。
【参考文献】
[1]李涛,秦建国.加强国际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的探讨[J].公路,2013,(06).
[2]黄明德.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探讨[J].现代物业(上旬刊),2011,(05).
[3]陆君兴.浅谈如何加强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J].经营管理者,2011,(13).
【关键词】国际工程企业 承包合同 问题 建议
一、合同管理的问题
(一)对合同管理的意识不足
我国在国际工程承包上的经验还不足,在开展国际工程承包活动中,参与企业合同管理的人员一般都是来自国内,大部分人员对国际工程承包管理并没有过多的经验,因此会习惯性的采用国内使用的合同管理的方法应用在国际合同中,然而需值得注意的是,国内的管理方式在国际上仍然存在着“水土不服”的问题。很多国内人员对合同的认识还是停留在对合同表面的理解上,而合同蕴含的内涵却缺乏相应的认识,特别是在项目管理的实践过程中没有意识到合同的核心地位,有时候还会发生由于业主的意愿和更改而违背了合同本身的规定的现象。工作人员对合同的管理工作并没有做到足够的重视和合理有效的利用,而由于业主的更改所导致的项目成本增加或利益损失往往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或赔偿。而与国内的工程企业相比,很多国外的同类企业对于工程项目的建设会严格遵循合同的规定,合同管理意识几乎渗透在了项目实施的的所有过程中,而合同的有效管理则影响着整个项目的成功。在项目执行中遇到的问题都要根据,且都能找到合同的有关规定来解决。因此,如果合同管理人员没有真正树立合同管理意识,忽视或者不能有效利用合同的各项规定条文,将很难使项目顺利进行下去并取得满意的执行效果。
(二)对合同的条款没有很好的理解
在目前国际工程承包行业中,FIDIC合同条款是普遍使用的一种标准合同的模式,也是被广泛采纳的比较合理的合同条件。不过在具体的实施中,合同双方也会对有些合同条款作出相应的调整和修改,来保持利益的平衡。我国的承包企业对于合同条款可能还缺乏很多的认识及深入的理解,在合同条款的具体应用中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比如,我们的施工单位在国内进行工程施工一般都是按照图纸来执行,但是对图纸设计的错误并不承担相关的责任。而这种情形在国外出现的可能性较小,因为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中一般都有条款规定,如承包商发现设计图纸有失误是需要发出相关的错误警告,这也是承包商在实践中默认的义务。一个有能力的承包商如果没有较好地认识和理解合同条款规定,在发生以上情形时没有及时的提出警告,将极有可能自己承担因此失误给承包商造成的损失。
(三)缺乏合同管理的人才
国际工程承包活动是一项艰巨且复杂的任务,工程不仅涉及到大量的技术知识和要求,还涉及到经济、法律等各个方面,这也对我们的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提出了相应的要求。我们必须承认的是,国内的建筑市场相比于发达国家来说,两者之间的差异较大,另外还有文化和语言上的障碍和差异更是让两者在具体的发展中存在一定的距离。我国很多的合同管理人员无论是在语言、文化沟通融合能力,是经济、法律等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上,都存在不少问题,并且使用技巧也略显笨拙,这些因素大大的制约着企业合同管理的进程,也造成了目前国际工程承包具有综合能力的合同管理人员匮乏的形势。
(四)工程变更以及索赔的不充分
在工程实际的执行过程中里,极易由于主客观因素,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刺激变化等让原本的规划设计发生了变动,对国际工程承包的管理带来重大的影响。这些变动会直接导致项目的工期和费用发生一定的变化,不少变化甚至会超过合同条款的规定。因此,在合同条款的谈判和设立时企业必须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重视并加强对工程变更以及后续可能产生的赔偿工作做好有效地管理。
国内的很多工程承包企业在国外开展承包活动时,常常在面临工程重大变故时缺乏相应的经验,很容易造成无法及时且正确地处理,而严重影响了工程的进度,甚至发生大量额外的费用,这是需要在整个合同管理过程中加以重视。承包商在工程变更里占据着重要的角色,需要对相关的变更赔偿事宜做出有效且及时的判断,尽快收集证据和编制相应的索赔文件,由于两国之间可能存在着语言以及风俗上的差异,对项目本身及合同条款理解的可能存在不同,很容易导致合同各方之间对变更以及索赔事项产生争议。如若双方不能及时达成一致的意见,可能会让索赔工作陷入僵局,甚至丧失索赔机会,影响项目推进和执行效果。
(五)合同管理体系存在不足
如承包商没有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总部和相关部门之间不能对合同管理做到有效的监督和协作,便很容易导致管理体系的不健全,存在大大小小的管理漏洞。企业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如不能有效加以防范,便很容易受到对方的牵制而损害自己公司的利益。企业在项目成立之后虽然有专门的机构来进行管理实施,但是如果有关管理制度不健全,人员不齐,部门协调配合不畅,则项目无法按合同规定有效执行,合同的权威性也无法得到有效地落实。
二、合同管理的建议
(一)重视合同管理工作
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是有效进行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贯穿于工程实施的整体过程。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可以使工程有序进行、提高效率。我们的工作人员需要明白,如果不能对合同管理高度认识,则无法形成系统和高效率的工作态势,从而导致无法实现项目的管理目标。因此,充分认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突出合同管理的先导地位,才能更好的推进工程的进度。
(二)重视合同条款的把握
FIDIC合同条件是国际承包工程行业比较常用且普遍的一种通用条款,我们的工作人员需要加强对合同条件的学习,更加深入的研究条件中所反映的逻辑关系,并且在实际运用中安排专业的人员对整个过程加以监督和调整,使合同的条款能够得到全面的分析和理解,将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化,特别是一些有争议的条款一定要做好沟通,如果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也要及时的指出,以维护公司的权益。
(三)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
由于在招聘中很难能找到合适的综合性的人才,因此,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企业可以采用咨询的形式来邀请合同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到为公司提供服务,在合同签订及执行过程中利用其专业知识来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加以判断,无论是在语言上还是在法律上,我们都可以在遇到问题时以咨询的方式加以解决。虽然咨询公司具有相当强的专业知识背景,但由于对公司业务缺乏了解,在实践中依然会存在不少的问题。因此,除了聘用专业咨询公司外,公司也可以运用内部选拔的形式来培养相关的人才。每个公司在成本工程合同签订时由于公司的发展状况不同会存在着一些差异,而在公司的经营生产中,内部人才是最了解公司的运作流程的,因此,如果加强对内部人员在法律、语言等知识的培训,再配以他们在工程承包中的工作经验,则可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本公司合同管理人员的才干,这是解决合同管理人才不足的根本办法。公司不定期的对合同管理人员做好建筑、法律等专业知识的培养,提高其的综合能力,并鼓励合同管理的人员深入到工程的实施现场中去,联系实际所发生的问题,积累一定的管理经验,力求培养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高素质高效率人才。
(四)做好索赔的管理
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中,索赔一直是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强调的因素,也是合同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有效的维护承包企业的权益,尽可能的避免工程潜在的问题,减少损失,这也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一种重要的手段。另外,经通过查阅相关的资料,有效的索赔条款的设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工程的造价效果,目前所得到的结果持续在10%到20%之间,因此,做好索赔管理,积极的配合管理工作人员来维护企业的正常利益,能够有效提高项目利润。综上,企业应高度重视索赔管理工作。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索赔主要涉及四个方面内容。第一是合同工期,第二是合同的生效条件;第三是在单价合同中,由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更;第四是原材料价格上涨引起的单价变更。因此在合同签订过程尤其应注意与上述四方面相关的合同条件。
树立国际承包工程相关的法律意识是开展有效索赔管理的前提。合同管理人员必须以合同条款作为依据,积极建立索赔意识,主动抓住索赔机会,首先分析合同索赔条件,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提高索赔敏感度,注意收集有效的证据材料,及时将这些资料归纳、整合,在适当的时机提交工程师以及业主。另外,如果在索赔时双方产生了争议,一定要做好引导和梳理,积极的和业主配合沟通,说明索赔存在的缘由以及其可行的依据,争取让业主对合同中规定的工期和费用做出相应的补偿,争取在最大程度上维护自身的利益。
(五)完善合同管理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