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30 16:38:26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建筑工地环保要求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一是搞好城市绿化,加大城市绿化建设力度,强化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植树造林,种草栽花,扩大绿化覆盖面积,进一步发挥植物吸尘、滞尘作用,以净化城市空气。
二是加强对建筑施工、固体废弃物的管理,避免发生二次扬尘污染。切实加强监管措施,对建筑工地和市政施工工地采取有效的、符合环保要求的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工地必须采取围挡、遮盖、喷淋装置,减少黄土,硬化工地车辆出入道路,封闭清运建筑垃圾,车辆驶出工地必须冲洗轮胎,对环保不达标工地一律责令停工整顿。在城区大力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对政府实施的公建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要逐步强制实行商品混凝土,减少混凝土现场搅伴施工带来的空气扬尘等。
三是加强建筑节能工作。抓好新开工公共建筑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筑节能工作,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施工单位、监理企业认真履行建筑节能工作职责,严格按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和监管。凡是未经过施工图审查的项目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凡是建筑节能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中图分类号:F291.1城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发展,建筑施工对其周遭的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已经越来越突出,要控制建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制定合理的环保措施并将其运用到施工过程当中,在施工过程中再针对所造成的具体污染物进行分类清理,以有效控制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一、城市建筑施工中的环境问题
1、植被破坏及水土流失
建筑本身除占用土地外,施工过程中又会带来对周围生态环境的破坏。例如建筑施工过程中,由于开挖地基,取土建楼等,对地表破坏较大,使周围植被遭到破坏,若不采取有效的措施,在大雨条件下,极易引起侵蚀,发生局部水土流失。此外,建筑施工中,存在大量的弃土弃渣,若处置不当,会影响周围自然环境。
2、空气污染。
施工期对大气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施工扬尘。施工扬尘主要来自两方面,其一为运输材料过程中由于公路凹凸不平或装运过饱满等原因造成的抛洒及车辆身后真空吸力所造成的道路扬尘; 其二为施工工地装卸、堆放材料及施工过程中由于地面干燥松散由风吹所引起的扬尘,扬尘不仅会严重影响沿线居民的生活及环境卫生,还能大大增加大气浮尘含量,甚至给沿线路旁农作物带来不良影响。
3、噪音污染
很多建筑施工,需要大量的大型机械设备,机械设备产生的噪音污染一直是建筑施工中不可避免的问题之一。比如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运输车辆和各种施工机械如打桩机、挖掘机、混凝土搅拌机、运输车辆等都是主要的噪声源。现场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很高,而且实际施工过程中,往往是多种和多台设备同时作业,各种声源辐射后相互叠加,噪声级将会更高,辐射范围亦会更大。有些施工单位为了赶工,选择夜间加班施工,这样产生的噪音污染的危害更大。
4、固体废弃物污染
建筑施工垃圾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期间可能涉及河沟填埋、土地开挖、道路修筑、管道铺设、材料运输、房屋建筑等工程,在此期间将有一定数量的建筑材料如砂石、石灰、混凝土、废砖、土石方等。另外,建筑施工周期较长,施工人员工作和生活产生固体垃圾数量不少。
二、城市建筑施工中的环境控制对策
1、树立环境意识。
施工单位的领导应组织广大施工技术与管理人员学习环保知识和有关法规,提高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意识,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环保法规。
2、审查环保设计。
在施工前准备阶段,认真调查收集沿线相关资料,结合环保要求对设计单位的工程设计进行检查和现场核对,对不利于环保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
3 制定环保措施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有效的环保措施,施工时加强环保管理,可采取如下措施:
(1)减少水土流失:根据实际填挖土质合理设计;合理设置土石方填挖施工现场临时排水系统,及时疏导雨水,以减少雨水对挖填土地的冲蚀。
(2)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a)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标准,禁止推土机、挖掘机等高噪声设备在夜间22:00 ~凌晨6:00 施工,特别是在居民区、学校等敏感区域内要少用或不用这些设备。昼间施工应避免在午休时间使用大型机械,如果特殊需求,必须在夜间进行有噪声污染的作业,应事先填写申请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而且应该提前通知附近居民。(b)尽量选用低噪声级的设备机械。对于产生高声级的设备,应设法安装隔声装置,建立封闭的操作棚,减少噪声的扩散,尽可能把设备放在建筑工地的中心,以最大限度减轻施工机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c)设置隔声屏障。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简易隔声屏障,能有效地阻断声音的传播,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d)用商品混凝浆代替水泥搅拌站,也可有效减轻建筑施工噪声的环境影响。(e)倡导文明施工,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环境意识,防止噪声扰民。
(3)扬尘及废气污染的防治措施。
(a)采用封闭式施工法。将建筑工地与周围环境分隔,可在工地四周设置维护栏,以起到阻隔工地扬尘和飞灰的作用,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b)采用商品混凝土浆。采用商品混凝土浆可以大大减少水泥、黄沙、碎石等建筑材料在运输、装卸、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影响,同时还可以减轻水泥搅拌机的噪声影响。(c)严禁超载。运输材料及渣土的车辆不得超载,并要加覆盖物,防止运输过程中的飞扬和洒落。驶离建筑工地的车辆轮胎必须经过清洗,以避免工地泥浆带入城市道路环境。(d)坚持文明施工。设置专用场地堆放建筑筑材,堆放过程中要加蓬布覆盖,防止建材扬尘。施工道路采用硬化并随时清扫洒水,减少道路扬尘。(e)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大风天禁止工地车辆施工,减轻扬尘对环境的影晌。(f)定期检查车辆的尾气排放情况,做到合格排放。(g)在施工区禁止焚烧有毒有恶臭物体。
(4)固体废物污染的防治措施。(a)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做好处置计划,明确渣土的运输方式、线路和去向。工程结束后,要将建筑垃圾及渣土等处理干净。(b)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虽然量少但危害大,要用专门的容器收集,及时清运至当地市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否则会影响市容及周边居民的正常工作生活。
(5)废水污染的防治措施。(a)施工期间产生的大量泥浆水和雨水,应建废水沉淀池,将废水沉淀达标后再外排,可避免城市下水道的堵塞。(b)施工单位应为建筑工人创造一定的文明生活和工作条件,注意建筑工地的环境保护。工地食堂废水应先隔油后排入城市下水道,如有条件尽量使用工地附近相关建筑物内的厕所,若无条件要定期及时清运产生的垃圾和粪便,保证建筑工地的环境卫生。(c)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环境。
4、加强管理措施。
将环保管理纳入施工全程管理中,做到前期审批、中期管理、后期验收,加强防治施工污染的管理力度。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开工前期强制移种灌木或成年树木的早期绿化,改善了城市生态同时伴随着建筑垃圾再生技术的成熟、建筑废水回用的实施。
消除和减少施工中的污染, 是施工企业必须面对的问题。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 基于施工污染而产生的事故和纠纷越来越多。因污染而造成的对施工单位的索赔屡见不鲜。实际上, 只需在生产中给予必要的重视和投入, 就会在施工中产生很好的效果。“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是2 1 世纪的主题, 施工人员必须明确这一点,从施工产生的污染源头开始, 消除和减少施工污染, 从而创造美好家园。
参考文献:
[1] 翟沅江. 公路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预防[J]. 建设机械技术与管理. 2006(05)
[2] 季学庆. 建筑施工对环境影响及保护和管理措施[J]. 建材与装饰(下旬刊). 2007(09)
宽阔整洁的路面、郁郁葱葱的绿化、碧波荡漾的江面,走在清远街头,令人心旷神怡。
来到江对岸的东城建筑区,记者看到所有工地都“穿衣戴帽”,从工地出来的车辆在视频监控下经过洗车槽,一扫过去“尘土飞扬、噪声不断”的旧貌。
“好多啦,干净多啦!”陪同的老赵,道出了清远市民对一个多月来被称作史上最严“治超”的真情实感。
清远“超载”现象一度十分突出。“道路坑洼、尘土飞扬”曾是不少人对清远交通的印象,路中绿化被“染”成白色更是让人嘘唏不已。城区300多个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也严重影响了空气质量。
打蛇打七寸,治污治源头。2013年3月8日,清远市政府公告,从3月2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年的打击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行为的专项整治。为进一步抓好“治超”工作,今年5月6日,市政府又印发通知,将市区三条主干道广清大道、城西大道、清佛公路列为严管路,对道路运输扬尘、道路运输洒漏、超限超载和道路环境卫生问题等,开展为期8个月的环境综合整治,实现上半年道路环境明显好转、年底彻底整治并形成长效机制的目标。
源头严堵,面上严打,采取超常规的治理办法。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提升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水平,工地的围墙、洗车槽、视频监控设备必须按标准建设和规范管理。加强陶瓷土场、采石场、堆砂场、“三场”(陶瓷原料堆放场、破碎场、加工场)及大型运输企业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每个场地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称重设备和洗车槽等设施,防止车辆超限超载和带泥沙上道出行;凡是没有按照要求整治和经营的“三场”,造成污染的,一律关停整改。严格控制瓷土场增量,今后不再新批瓷土场。优化治超点布局,增设流动治超点,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路面巡查,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及非法改装行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密封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因渣土遗撒或者泄露而产生扬尘污染。对三条“严管路”的重要路段和关键节点进行环境整治提升,全面排查道路两旁现有的闲置地、地和边角地,大力开展园林绿化;沿线两旁经营场所全部硬底化,并做好排水设施,有效防止地面扬尘污染,防止车辆从支线带泥沙入主干线;整治期间三条“严管路”必须每周清洗一次。
“全国治超看广东,广东治超看清远。”这场被称作史上最严“治超”实施一个多月来,取得明显成效。有关负责人表示,尽管“治超”带来了一些运输成本的增加,但是清远将在妥善处理企业诉求的同时继续坚持“治超”,进一步提升交通综合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
业内最严“管理”
“二氧化硫浓度29mg/Nm3、氮氧化物浓度83mg/Nm3、烟9.25mg/Nm3”。
每天过往行人,都能从家美陶瓷厂门口的电子显示屏上,一目了然地看到工厂排污实时现状。
在工厂治污区,记者看见喷雾塔、脱硫塔、污水处理池等治污设施正在稳定运行,墙上“环保为人人,人人为环保”的标语赫然醒目。除了厂门口电子屏,通过联网监控,环保部门也能时刻监视到这些治污设施的一举一动。
“今年我们新投入1000万元,完善这些治污设施。”据工厂许经理介绍,“公司在省外江西、省内云浮等地都有生产基地,但在清远环保要求是最高的、管理也是最严的。”
近年来,随着邻市佛山产业转移,清远建筑陶瓷业发展迅速。全市现有建筑陶瓷企业40家,其中主要分布清城区(18家)、清新区(18家)。2013年全市建筑陶瓷业产业约100亿元,约占全市GDP的1/10,同时解决了大量的劳动就业;但能耗也占了全市的27%,成为影响清远空气质量的一个主要污染源。如何推动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让建筑陶瓷产业做大做强做好,是清远市发展中关注的重要工作。
自2012年起,清远市政府先后印发了《清远市推进陶瓷企业“煤改气”工作实施方案》、《清远市陶瓷行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印发清远市陶瓷行业执行阶段性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指导方案的通知》、《清远市推动陶瓷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在2014年6月30日前所有陶瓷企业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确保废气达标排放;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符合关闭条件的,将依法关闭。
为确保整治工作稳步落实,在严格监管的同时,去年6月至12月,市环保局局长亲自带队,先后五次到陶瓷企业召开现场工作会议,主动送出服务,与陶瓷行业商会、各陶瓷企业共同探讨解决污染问题。
在示范企业带动下,各个陶瓷厂加大了整治力度。目前,陶瓷企业二氧化硫和粉尘基本能达标排放;氮氧化物治污设施均已建设完成或正加快建设。位于清新区云龙工业园内的燃气公司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建成6个储气罐,园区内5.3公里的燃气管道已铺设到16家陶瓷厂门前。
据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来看,各个企业应该能完成整治任务。不过,整治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陶瓷企业希望各地至少省内各市都能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这是企业的心声,希望有一个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二是煤改气工作仍存在一些实际难题,不少企业对燃气能否保障供应、燃气价格如何确定等还有不少担忧。
省里最大“脱硝”
水泥行业,是清远另一支柱产业,也是清远空气污染又一主要来源。加强水泥行业污染整治,亦成为清远大气治污攻坚的主战场。
英德市,广东水泥产能大户,享有“中国水泥之都”的美誉。然而,近日当记者再次走进这里采访时,却听不到机器的轰鸣声,闻不到刺鼻的煤烟味,看不到横流的污水。水泥厂里高高矗立的烟囱,冒出来的只有白色的水蒸气。
在英德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这个花园式的水泥厂,完全颠覆了以往对水泥厂“烟囱冒黑烟、天空灰蒙蒙”的老印象。先进的新型干法水泥旋窑生产线取代了原有落后的立窑生产线。
Abstract: ready-mixed mortar has set up a file in the our country has to promote the use, the article emphasizes ready-mixed mortar in some engineering of the use effect. As a kind of new type construction material, the authors from ready-mixed mortar technological process, technical index, performance characteristics, market conditions were analyzed and discussed, and with the traditional now mix mortar made a synthetic comparison, let people deepen our understanding of the ready-mixed mortar understanding, and make people realize with the demand of social development, ready-mixed mortar replace traditional now mix mortar will gradually extended to all parts of the country.
Keywords: ready-mixed mortar, promotion, is discussed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前言
近几年来,北京工程建设突飞猛进,高楼越来越多,城区规模越来越大,新技术、新材料在工程建设中也得到了广泛应用,在工程施工现场的材料使用中,有两个最显著的变化,一是结构加固材料,大面积碳纤维加固逐步取代了传统单一的钢板加固;二是建筑砂浆,预拌砂浆逐步取代了传统的现拌砂浆。这里就预拌砂浆的实际运用结合有关理论分析进行一些探讨。
预拌砂浆系指由专业厂家生产的,以水泥为主要胶结料与干燥筛分处理的细集料、矿物掺合料、加强材料和外加剂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混合物,通过专用运输车运至使用地点的工程材料。通过对预拌砂浆与传统的施工现场拌制的砂浆比较,发现预拌砂浆在生产品质、文明环保、施工性能及社会效益等方面都具有明显优势,其取代传统现场拌制砂浆已是必然趋势。
北京某单位近几年建设和维修改造的近10项工程所采用的建筑砂浆全部是预拌砂浆,经过施工使用、检查和交付后回访,发现质量可靠,功能效果明显,充分说明了预拌砂浆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取代现场拌制砂浆的好材料。本文主要介绍和讨论预拌砂浆的特点、特性,并相对于传统现拌砂浆的优点,以及推广预拌砂浆的各种办法。让相关人员加深对预拌砂浆的认识,并意识到随社会发展的需要,预拌砂浆取代传统现拌砂浆将会逐步推广到全国各地。
一、预拌砂浆发展应用情况
预拌砂浆从上世纪五十年代的欧洲建筑市场开始发展壮大,如今在德国、奥地利、芬兰等国家将预拌砂浆作为主要的砂浆材料,仅德国就有年产10万吨以上的工厂200余家,平均每五十万人就拥有一个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在亚洲,新加坡、日本、韩国、香港等地的预拌砂浆发展也十分迅速,如香港建筑领域抹灰砂浆中超过四成是预拌砂浆。
我国在预拌砂浆方面的研究最近几年发展较快,随着对商品混凝土的研究和推广带动了预拌砂浆的研究和使用。我国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至今,预拌砂浆发展已成燎原之势。2004年北京市政府正式提出鼓励应用干混砂浆等预拌砂浆,并且出台了相关的规定。从2007年9月1日起,北京、上海、广州等10个城市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水泥搅拌砂浆,工程中全面使用预拌砂浆(含干混砂浆和湿拌砂浆)(第一批);从2008年7月1日起,重庆等33个城市的工程施工现场全面使用预拌砂浆(第二批);从2009年7月1日起,长春等84个城市的工程施工现场全面使用预拌砂浆(第三批);还有许多城市都有提倡使用预拌砂浆的计划,关于预拌砂浆的推广政策和地方标准正在制定中。
随着工程质量、环保意识和文明施工需求的不断提高,施工现场拌制砂浆的缺点及局限性越来越突出,而预拌砂浆因在技术性能、社会效益等方面的优势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将很快会在全国各地普及开来。
二、传统现拌砂浆的缺点和局限性
砂浆作为一种建筑材料已有上千年的历史,其生产方式一直沿用施工现场拌制方式。但随着建筑技术的发展,对施工工效和建筑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现场拌制砂浆的缺点也逐步显露出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配合比设计的随意性较大,严重影响材料的内在质量。在建筑工地,砂浆的搅拌很难做到由专职工程师值守,施工队伍的技术水平也良莠不齐,拌制砂浆时往往凭经验或从别处借鉴配方,对自己选用的原材料缺乏个性分析,又缺乏系统性能检验,现场砂浆配合比执行不规范、不严谨;有的建筑工地即使设计了砂浆配合比,也未严格按配合比执行。造成砂浆性能低下,必将给工程质量带来风险。
2、现场计量控制不准造成质量波动。大多数现场仍停留在人工计量的阶段,全凭工人现场估计,称量误差很大,不能准确控制加水量,无法准确添加微量的外加剂。其后果是胶结料少了,会造成强度下降;胶结料多了,一方面企业会增加成本,同时砂浆又会因为水泥的收缩问题而产生裂缝。
3、混合均匀性难以保证。现场搅拌一般采用小型砂浆搅拌机,对于微掺量的添加剂分散能力差,常会出现拌和不均匀的现象。有些建筑工地为了图省事,现拌砂浆甚至很少或者从不添加外加剂,和易性能差,导致隐患多、质量事故多,如有些抹灰砂浆空鼓、开裂、剥落,防水砂浆渗漏等。
(二)实行车辆禁鸣。
(三)各商户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
(四)文化娱乐场所经营秩序得到根本扭转。日常监管机制得到完善和健全。
二、主要措施
(一)坚决取缔无证照文化娱乐场所
严格清理文化娱乐经营场所是否持有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文化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凡没有取得证照的文化娱乐经营场所,要采取有效措施。一律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准确资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文化、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取缔。
(二)对证照齐全的文化娱乐场所。
并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责令调整经营项目,严格整治设在居民楼内和居民集居区内的文化娱乐场所。凡是开办在这些地方的文化娱乐场所。或迁移经营地址,确保市民生活有一个宁静的环境。
(三)城市主要路段实施禁鸣。
(四)对未得到许可的夜间建筑施工工程。
(五)公安部门要加大对商业噪声扰民的处罚力度。
三、工作要求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和职责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有行政不作为的单位要追究其部门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三)严格依法执法。市环保、文化、工商、公安、建设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加大舆论宣传。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对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积极报道专项整治的进展情况,形成整治规范环境噪声的良好氛围。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
(五)建立长效机制。要认真分析黄冈城区环境噪声的状况及各职能部门在管理中存在问题。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建立起一套有针对性的符合黄冈城区实际的环境噪声管理长效机制,使环境噪声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正轨,促进建筑、文化、商业、交通运输市场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结合实际,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文化、工商、公安、建设等部门和区政府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要求,广泛发动,认真部署。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将整治任务落实到相关单位和责任人。
(二)清理整治阶段
(一)工作原则。①各级政府对辖区内的环境空气质量总负责,环保部门根据政府的工作部署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依据相应的职责实施监管和治理。②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③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二)总体目标。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颁布的环境保护标准以及我市制定的石灰和碳酸钙、化工、焦化、露天矿山开采、城市扬尘等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规范和总量控制标准要求进行治理,通过治理,2012年下半年起,我县环境空气质量良好率达到80%以上,辖区内群众对环境空气质量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大气污染治理方案
(一)二氧化硫治理
(1)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区水和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下达的治理任务。
2012年3月底前,鲁源酒业公司1台锅炉,沃源公司2台锅炉,光力士公司1台锅炉、1座窑炉,制药公司1台20吨锅炉,鲁阳公司九分厂2台煤气发生炉安装末端脱硫设施,建成并投入运行。
2012年12底前,联合化工公司(原东风化肥厂厂区)和硝酸分厂2台锅炉,药玻公司(老厂区)窑炉安装除尘及末端脱硫设施,建成并投入运行。(督导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各有关企业)
(2)市政府下达的治理任务。
2012年6月底前,制药公司、联合化工公司、联合化肥公司完成锅炉烟气脱硫,投入运行。(督导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各有关企业)
建成区内所有燃煤茶水炉,所有饭店、馒头房、早餐工程、早夜市的直接燃煤饮食炉灶,所有洗浴中心的供热锅炉严禁燃煤,一律改用电加热或清洁能源。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改造的,由县政府组织公安、建设、环保、城管联合执法进行拆除。(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大力发展集中供热,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一律采取集中供热。对现有分散燃煤供热小锅炉要。(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建成区沿街房、商业房等要采取集中供暖或采取清洁能源供热,严禁私自采取燃煤取暖。(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集中供热管网不能覆盖的新建小区或规划新建小区,不得新上燃煤锅炉,一律使用清洁能源供热。(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规划局)
(二)粉尘、烟尘污染治理
1、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2012年5月底前,第五水泥厂等水泥(粉磨站)企业全面完成辅料棚盖、原料入库封闭存放,严禁粉状原、辅材料露天堆放和晾晒,各排尘点全部安装高效除尘设施。(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东里镇政府、各有关企业)
2012年6月底前,源能热电公司锅炉完成静电除尘加布袋除尘改造,烟尘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³,西厂区新上末端脱硫设施。(督导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源能热电公司)
2012年6月底前,完成南麻镇位于电厂区域的综合治理:完成鲁阳公司九分厂、光力士球窑厂、联合化肥公司、瑞丰高分子公司、新力塑编公司老厂区茶水炉烟尘、二氧化硫除尘及脱硫设施改造。(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南麻镇政府、县经贸局)
2、焚烧作物秸秆及其他废弃物污染治理。
县农业局等部门和有关乡镇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和工作措施,巩固2011年秸秆禁烧工作成果。从2012年起,扩大禁烧范围,将树木枝叶、枯草、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纳入禁烧范围。城市建成区内有县城管执法局负责治理,建成区外的由各乡镇政府负责治理。县城管执法局要切实抓好建成区废品回收及经营点的集中治理。(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农业局、县城管执法局)
3、城区餐饮服务油烟污染治理。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制定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大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查处力度,集中整治餐饮服务业和露天烧烤油烟污染。(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三)扬尘污染治理
1、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治理。
县公路局、交通局、城管执法局要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负责对省道、城区及乡村道路进行扬尘治理。重点完成泰薛路全程扬尘治理工作,机扫率、洒水(冲洗)率要达到100%。在城区周边主要路口建设24小时执勤的运输车辆漏撒固定检查站点,重点加强对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篷盖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求所有散装物料运输必须采取箱式封闭运输或全篷盖至车厢上沿下方30厘米,严格执行公安部门城区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和行驶时间的管理规定,严禁未采取封闭方式运输垃圾、渣土、砂石、工业固体废弃物等的运输车辆进入外环路(包括外环路)范围以内行驶。公安、交通、城管执法部门要联合对无证、无篷盖易漏撒物料污染道路的运输车辆实施依法处理。(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公路局、交通局、城管执法局、县交警大队)
2、施工扬尘污染治理。
全县各类工地必须严格按照《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控制扬尘污染。工程建设单位要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向县环保局报送施工扬尘防治实施方案,并进行排污申报。所有施工场地周围必须设置稳固整齐的围挡,工地建筑结构施工架外侧必须设置能够有效抑尘的防尘网或防尘布;建筑工地施工场地出口必须设置车辆清洗平台,严禁运输物料的车辆带泥土上路行驶;施工期间,粉性物料堆放场要设置挡风墙或进行篷盖。县建设局负责建筑施工扬尘的监管。房管局负责拆迁工地扬尘的监管,建筑拆迁作业时,应配合洒水以抑制扬尘飞散。县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拆迁和房屋装饰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的监督检查。(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部门:县建设局、房管局、城管执法局)
3、各类堆场以及矿山开采扬尘污染治理。
2012年5月底前,全县货场、堆场要完成场地及运输道路的硬化工作,所有存放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等散状物料的堆场必须采取围挡、遮盖或全封闭以及洒水降尘等措施;2012年5月底前,依法取缔城区周边分散的无证煤炭经营业户及煤炭经销场点。(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有关乡镇政府、县内贸局)
2012年5月底前,全县所有矿山企业、采矿区石子生产企业必须采取作业现场局部封闭、安装布袋除尘等措施;矿山开采运输途径道路必须硬化,并采取湿法保洁定期冲洗措施;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或取缔。县国土资源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严禁城区周边及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开采矿山,依法做好破坏山体和开采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恢复的督导工作。(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有关乡镇政府、县国土资源局)
(四)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
加快机动车检测线的建设,在全县开展机动车排气简易工况法检测。2012年7月1日前,我县建成一处经省环保局验收后委托检测的检测站。加强机动车排气监管机构建设,明确机动车监管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机动车排气抽检工作,并与市环保部门联网。(督导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
㈠明确目标、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落实责任
按照打造全国一流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现代化煤炭矿井的目标要求,推进矿井建设绿色开发、和谐发展,努力建设绿色环保型、美丽和谐型矿区,还矿区一顶蓝天、一片绿地、一泓清水。建立了以矿长、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的环保管理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制订下发《山阳煤矿环境保护基础管理考核细则》、《环境保护污染减排考核办法》,制定了环境保护规划、年度计划及考核指标。并与各施工单位项目部、各部室签订了环保责任书,落实环保责任。做到环保工作有计划安排、有检查总结、有考核落实。并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专题会议,积极邀请并配合当地市、县环保部门对环保工作进行现场指导检查;积极委托进行环境监测,全年监测不少于2次;定期对施工现场环保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督催施工单位进行治理整改,使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㈡加大环保学习宣传、增强全员环保意识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环保有关法规规定,开展了“爱我山阳、绿色美丽”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在矿区悬挂“生态园林、绿色长廊”等横幅标语十余副,各施工地设有《环境保护公约》、《职工文明施工行为规范》牌板,征订《中国环境报》等宣传资料,定期举办职工环保法律法规学习班;按规定参加市县组织的各项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㈢坚持项目建设“三同时”原则
一是矿井高标准设计,坚持科技进步和创新,采用一流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机械化采煤,同时提升矿井的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水平,打造全国一流安全高效节能环保型矿井。矿井设计按照“节能环保型、生态园林型”标准,严格按照主体工程与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的规定进行设计,大力发展新型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和装备,选用和使用无污染、低污染、防尘降噪的工艺技术和设备,设置防尘装置;同步建设同等规模选煤厂、“圆筒仓”密封煤场,场区无落地煤和排矸渣,最大限度减少环境污染;场内设有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为600m3的处理站,达到污水零排放。矿区楼房、公寓及建筑物色调与周围自然环境协调一致。二是坚持“边施工、边治理”,加强“三废”治理管理
1.加强了施工环境保护。
对施工场地采取防尘降尘、防尘网遮盖、平整场地、植树种草、复垦绿化等措施;场区内施工道路硬化,每天安排专人清扫洒水冲洗,减少道路扬尘;加强环境监管、监测,重视施工现场工业卫生治理和环境保护,划分卫生责任区,矿区设有30余只环保型垃圾箱、20余出垃圾堆放点,对矿区生活、工业垃圾进行了集中分类处理;开展地面标准化建设活动、创建省级文明施工工地活动。每旬进行一次场区环境卫生检查评比。2011年、2012年山阳矿单身公寓楼、联合建筑工地分别被评为省级文明工地。山阳煤矿项目管理被陕煤化集团授予“项目建设先进单位”。
2.加强了矸石排放管理。
矸石堆放严格按环评要求,实行定点分层堆放,定期监测,定期洒水、碾压平整等防杨尘措施,并逐步覆土植草绿化,达到环保要求;建立了排矸专线,矸石装卸、拉运中采取了防杨散、防抛撒措施。与合阳县签订了煤矸石综合利用协议,提高矸石利用率,减少矸石排放量。在施工垃圾清运中,适量洒水减少扬尘,严禁随意凌空抛洒造成扬尘。计划今年完成拦渣坝和排矸场防污染治理设施工程。
3.加强了排污水治理管理。
建立了矿井排水了沉淀池,对井下排水二次沉淀后用于施工用水;对全矿生产废水进行去煤泥、去泥沙、加药、净化和沉淀等工艺处理后,让污水“褪色”、清水缓流,用于场区洒水降尘、冲洗公路、地面绿化,实现循环利用;所有排放水均要求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设有临时排水坝和排水管道;对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和泥浆水,严禁直接排放,设封闭污水池,指定专车拉运,定点排放。
4.加强了噪声污染管理。
在施工作业中尽量控制噪音影响,对噪声过大的设备尽可能不用或少用,并采取防护等措施;施工现场倡导文明施工,不使用高音喇叭或怪音喇叭,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做到不扰民。
㈣加大环保投资,加快绿色环保矿区建设步伐
山阳煤矿设计概算用于污水处理站、拦矸坝和排矸场等环保设施投资1亿余元,概算场区环境绿化工程6000余万元,目前已完成绿化工程投资3000多万元,已经完成进厂道路的绿化工作,栽植树木2600株;种草种化绿化12500m2。完成办公楼前绿化景观工程,栽植树木3600株;种花种草绿化260m2;硬化道路2000m;景观工程16处。建起了总面积达6000m2、绿化面积达1400m2、集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山阳煤矿休闲广场,使矿区绿化总面积达到20000m2,绿化覆盖率达49%。一个环境优美,生态园林型的新型矿区的雏形已展现在人们面前。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建设生态为目标,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要求,牢固树立“命门”意识,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全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成果,不断深入和细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绩效考核,进一步增强全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长效化管理,确保大气污染治理达到上级政府提出的要求,实现生态建设目标。
二、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的具体任务
(一)道路、交通运输扬尘污染治理
1.道路清扫保洁。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交通局、区环卫局、公路分局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成区及国道、省道、外环路、区县连接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城区主干道路机扫率要保持在90%以上,减少人工普扫造成扬尘污染。
2.道路冲洗保洁。区环卫局、公路分局要加大建成区、国道、省道、外环路及区县连接道路的冲洗保洁,严格按照规定的冲洗区域和规范要求实施冲洗作业,冲洗率要达到100%。
3.实施密闭运输。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渣土等散装物料密闭运输管理的通知》(政办发〔〕19号)要求实施密闭运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路查制度,促进密闭运输工作有效开展。
4.禁止大货车违规进入城区行驶。公安交警部门要设置明显禁行标志,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杜绝大货车违反禁行规定穿城行驶现象。
5.做好路面硬化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对辖区内主要道路与支线的平交道口进行硬化,杜绝车辆带泥上路造成扬尘污染。
(二)建筑、拆迁、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
1.房地产开发、旧村改造、道路和市政工程等各类建设施工项目必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由项目审批的住建部门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环境的日常监管工作。
2.建设项目开工前,各建设单位首先规划建设好施工场地道路,并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标准的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建筑施工场地周边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全封闭围挡。
3.项目开工后,房地产开发单位、旧村改造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道路和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管,配备专人负责施工工地的环境管理工作。施工现场渣土要及时清理,杜绝渣土堆形成。
4.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达到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六个100%。
5.实施绿色建筑制度,大力推行建筑工地文明施工。
(三)物流园区和料场堆场扬尘污染治理
1.物流园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物流园区必须对所属场地实施绿化、硬化和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密闭运输;设置车辆冲洗点,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
2.粉性物料堆场、货场扬尘控制措施。存放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等散状物料的堆场、货场的道路和场地必须实施硬化或绿化,并采取自动喷淋和洒水降尘措施;在储存、堆放过程中采取制式固定的围挡、篷盖等全密闭措施;物料装卸过程采取封闭作业方式,并采取喷淋等防尘措施;进出车辆采取密闭运输措施;建立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保洁。
3.渣土堆清理整治。严格按照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城区渣土堆清理整治的实施意见》(环工委办〔〕5号)要求,全面完成城区及城乡结合部所有渣土堆和建筑、拆迁垃圾的清理整治工作,建立即时清理长效工作机制,杜绝新的渣土堆形成。
4.规划建设建筑垃圾吸纳场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格制止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有条件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规划建设建筑、拆迁垃圾吸纳场所,对垃圾渣土采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建立规章制度,确保工作落实。
5.闲置场地绿化。对于闲置或未开发的土地,实施“黄土不露天”工程,各土地产权单位或个人负责实施全面绿化,并采取围挡降尘措施,减少城区地面。
(四)露天矿山扬尘污染治理
全区范围内禁止矿山开采,废弃露天开采矿山要实施生态恢复和绿化。加强对已关停矿山的日常监察、监督,严厉打击私采滥挖行为。
(五)企业扬尘污染治理
按照要求开展“加强规范化管理、实施无尘化清洁生产”活动,努力实现无尘化清洁生产。
1.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建立健全“加强企业规范化管理、实现无尘化清洁生产”管理制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2.企业应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和《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环发[]151号)有关要求开展生产。现场管理要科学、合理,实现无尘化清洁生产目标。
3.加强原料、粉性物料和堆场管理。各企业原料和所有粉性物料必须密闭储存料棚内,严禁露天存放或篷盖存放于料棚外;料棚内洒水降尘设施每天定时使用;水泥、热电、建陶、金属矿产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粉性物料转运站、混凝土搅拌等行业严格按照行业精细化环境管理规范的要求加强现场管理;所有存放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等物料的堆场、货场场地必须实施硬化、绿化,必须有自动喷淋和洒水降尘措施,必须采取制式固定的围挡、篷盖等全密闭措施;物料装卸、运输过程必须封闭作业。
4.加大厂区扬尘、粉尘污染治理。所属区域道路要进一步加强道路的冲洗保洁,没有全面硬化的路面必须进一步硬化,洒水、冲洗设备要尽快完善并有专人使用保管,所属区域道路要按规定时间及时进行冲洗保洁,避免造成扬尘污染。
5.加强车间内无组织扬尘点的监管。对易产生扬尘的点位要由专人负责管理,防止排放管路密闭不严,造成粉尘外漏;车间内要经常清扫保洁,形成制度。
6.加强运输车辆无组织排放管理。车辆进出企业必须按照《关于加强企业进出货运车辆清洁运输的管理意见》(环发[]119号)要求,在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运输粉性物料的车辆要按规定篷盖,所有进出厂的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实施轮胎冲洗,防止带泥上路。
(六)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1.加强机动车排气监管机构建设。环保分局要严格按照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106号)要求,督导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相应设备,积极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工作。
2.加强对机动车简易工况法检测站及机动车环保合格分类标志的监督管理。做好道路运输经营单位的机动车排污申报工作,全面掌握道路运输车辆的排污状况。
3.加大对高污染(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车辆的查处力度。交警、公路、交通部门要采取路查措施,限制高排放大型货运车辆、低速货车和黄标车进入城区内行驶。禁止高污染(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车辆上路行驶。
4.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黄标车等高污染车辆的淘汰力度。
(七)秸秆和垃圾焚烧污染防治
1.秸秆焚烧污染防治措施。要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要求,加大监管力度,特别要抓好夏秋季节的禁烧监管工作,防止焚烧现象的发生。要建立完善秸秆收集、储运和综合利用体系,从源头上控制秸秆焚烧污染。
2.垃圾焚烧污染防治措施。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垃圾收购站点管理,禁止垃圾焚烧,特别要杜绝焚烧电线和用橡胶垃圾作燃料的现象。
(八)镇办和片区扬尘治理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面负责辖区内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全面开展无尘化综合治理活动。加大经费投入,购置必要的机扫冲洗车辆,加大对辖区内主要道路的冲洗保洁。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厂区内及周边道路冲洗保洁工作的督导落实,切实做好本辖区内小街小巷清扫、洒水等降尘工作。大力推行生态绿色社区建设,切实强化社区扬尘环境管理的组织领导。
三、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的阶段划分及时间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自月日起至月日,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治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按任务分解要求完成阶段性综合治理任务。
(二)检查验收阶段。月日开始,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将按照《区年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组织验收,通报有关情况,迎接市政府考核。
(三)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扬尘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履行日常监管职能,实行联席会议、集中办公和联合检查等制度,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制定方案、细化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组织调度检查,适时组织专项行动和考核,实现扬尘污染治理的制度化、经常化。
四、扬尘污染治理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全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由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交警大队、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环卫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局、公路分局、环保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林业局、工商分局、区煤炭局、供电部等部门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调度督导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中遇到的问题,抓好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情况通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及时上报扬尘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经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区政府。
(二)责任分工
1.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全面负责辖区内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2.区政府督查室负责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的督导和检查考核工作。
3.交警大队按照要求在主要交通路口划定大货车禁行区域,设立禁行标志,加强对无蓬盖运输散装物料货运车辆及大货车违反禁行标志行驶的查处。加大对高污染(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车辆的查处力度,禁止高污染(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车辆上路行驶。限制高排放大型货运车辆、低速货车和黄标车进入城区内行驶。
4.公路分局负责国道、省道及外环路的维护保养,负责国道、省道、外环路和区县间连接道路冲洗保洁工作。积极探索在外环路和有条件的路段道路中间隔离带埋设管道冲洗设施进行路面自动冲洗的试点工作。负责设立固定检查站,对城区外未采取密闭运输装置车辆进行查处。承担的交通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强对道路施工扬尘的管理。公路建设中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公路两侧及料场、弃渣场等的生态恢复。
5.区交通局负责全区范围内各平交道口的硬化和绿化。负责督导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所属物流园区场地实施绿化、硬化和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密闭运输,设置车辆冲洗点,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
6.区环卫局负责城区道路的清扫和冲洗保洁工作,制定清扫、冲洗工作计划,按照需要随时增加洒水冲洗频次,确保城区道路整洁。
7.区住建局负责抓好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拆迁施工工地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督导建设单位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8.国土分局负责督导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废弃露天开采矿山实施生态恢复,加强私采滥挖现象的监管和查处。做好对已关停矿山的督导检查工作,防止死灰复燃。
9.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查处在城区内未采取密闭运输措施造成洒漏的行为。负责城区及周边建筑渣土、生活垃圾私拉乱倒和垃圾焚烧行为的查处工作,禁止城区内露天烧烤。加强对建筑工地以外渣土堆的清理整治和管理。负责城区内所有饭店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工作。
10.区农业局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11.环保分局负责监督企业扬尘污染治理及企业运输车辆清洁和密闭运输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及机动车环保合格分类标志的监督管理。
12.区煤炭局负责做好煤矿、煤炭加工企业的煤矸石堆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督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煤炭经营场所喷淋、围挡、覆盖设施建设。对无证及达不到环保要求的煤炭经营站点(含型煤加工企业)依法取缔。
13.区林业局负责城区外绿化工作,减少地面。
14.工商分局负责加油站点添加燃油清洁剂的抽检工作,对销售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点依法予以查处。
15.供电公司供电部负责配合参与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因环境问题被责令停产取缔的企业依法停止供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创建“生态”的重要举措来抓,对照任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通过全面普查,摸清家底,掌握目前的投诉热点和存在的问题,采取规范准入条件、强化综合整治、完善长效管理等手段,逐步使群众投诉强烈的餐饮油烟和小区噪声基本得到解决,明显违法行为基本得到纠正。20*年将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工作机制,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完成30%扰民企业的综合整治。20*年结合国家文明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全面推进餐饮油烟和小区噪声整治工作,基本解决突出的城区环境问题。2009年将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二、领导机构
区政府成立餐饮企业油烟和小区噪声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区府办副主任为副组长,环保分局、工商分局、城管局、卫生局、安监局、公安分局、宣传部、局和各街道为成员单位,整治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各街道也须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各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三、整治范围
全区餐饮企业均是油烟污染调查摸底的对象,整治的重点为严重影响群众生活环境的餐饮企业。整治范围划分以地域为主,同一区域的餐饮企业须一次性完成整治。
小区噪声整治的对象主要是影响小区群众生活环境的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商业企业(含餐饮企业)、服务加工企业、小区周边的物流企业、文化娱乐企业、家庭娱乐、社会活动等。具体将根据群众投诉和排查情况开展整治。
四、街道、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
按照“街道为主、部门保障”的原则,这次整治工作由各街道负责具体实施,环保、工商、城管、卫生、安监、公安各司其职,加强业务指导和执法保障。各部门和街道在每月5日前向区整治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度。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环保分局:履行好整治办职责,把握工作进度,制订整治方案和整治标准,建立监督检查和任务考核制度,协调解决整治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提交领导小组决定。把好环保审批关和验收关,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配合街道督促企业整改。
工商分局:严格依法执行登记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把好建设项目登记注册关。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甬政发〔20*〕83号、海政办〔20*〕3号文件规定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以及违反《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管理办法》(省政府216号令)规定的企业和个人。对超经营范围的经营户发放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符合审批条件的经营户补办审批手续。配合街道督促经营户整改。
城管局:配合做好对餐饮企业油烟排放的日常监管,督促经营户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对不符合油烟排放标准且未及时整改的企业和擅自闲置净化设施的企业依法查处。加强夜间建筑施工检查,严厉查处违规施工行为。对商店、饮食服务业及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中使用冷却塔、水泵、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污染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配合街道督促企业整改。
卫生局:对餐饮企业厨房设置不合理、废弃物处置(排放)不规范的行为发放整改通知。配合街道督促企业整改。
安监局:根据《*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督促餐饮企业定期清洗排烟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公安分局:加强对公共场所娱乐、集会等活动的管理,劝阻或查处影响旁人生活的家庭卡拉OK娱乐、夜间装潢施工等活动,对商业经营活动中非法使用高音喇叭、音响招徕顾客的行为进行查处。在取缔无照经营或联合执法行动中提供执法保障。
街道:负责调查摸底,了解群众投诉内容,确定整治企业名单,按照职能部门的要求督促相关企业认真整改,并及时向职能部门反映整治中遇到的问题。
五、20*年整治工作时间安排
(一)调查准备阶段
1、5月10日前,广泛调研,制订整治方案。
2、6月10日前,成立领导机构,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宣传发
动工作。调查和执法人员集中培训。
3、6月10—30日,对辖区单位开展全面的调查摸底,重点了解油烟和噪声扰民信息。
4、7月10日前,整治办确定第一批整治单位。
(二)全面整改阶段
1、7月20日前,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检查第一批整治单位,
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明确整改要求。
2、7月20日—9月30日,企业自我整改,各部门开展指导、
检查。
(三)执法提高阶段
1、10月1—31日,各部门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立案查处。
2、10月1—31日,对照整治要求开展全面检查,查漏补缺。
(四)检查考核阶段
1、11月1—30日,营造整治亮点,塑造特色成果。整理工作
2004年6月26日,我们班乘车到泰和实习,早上6点半出发,上午11点到达,在泰和实习了3个小时,我认识到:泰和至井冈山高速公路是江西省路网规划中的旅游高速公路,也是通往井冈山风景区的便捷通道,全长62公里。同时建设厦坪至井冈山旅游城茨坪镇连接线,长22公里。泰井高速公路工程按全线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计算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连接线计算行车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16 米。全线共设桥梁42座,其中主线特大桥1座,大、中桥23座,涵洞218道,隧道3座,累计总长4008米,其中津洞隧道左线单洞长2015米,是江西省迄今为止最长的公路隧道。目前,上万名建设者克服雨水多、工期短、环保要求高、地形地质复杂等困难,科学安排施工,全面加快工程进度,力争在2005年5月建成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