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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5-00-02
社会治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性工程,既是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又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改革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稳定进入风险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艰巨,社会管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实现从传统社会管理向现代社会治理转变。强调,创新社会治理,要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根本坐标,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推动管理重心下移,推动服务和管理力量向基层倾斜,实现从管理向治理转变,激发基层活力,提升社区能力,形成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
一、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的概念差异
(一)社会管理的概念
什么是社会管理?狭义的概念是指,社会管理作为政府的一项职能,与政治管理、经济管理相对,指的是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中除政治统治事务和经济管理事务以外的那部分事务的管理与治理,其所涉及的范围一般也就是社会政策所作用的领域。
广义的概念是指,政府和社会组织对社会生活、社会结构、社会制度、社会事业和社会观念等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过程。它与狭义概念的区别主要在于,管理的主体除了政府,还包括社会组织。
(二)社会治理的概念
社会治理,是指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人等诸行为者,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进行规范和管理,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
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不管是社会管理,还是社会治理,都是为了维护和达成社会秩序,对公民社会领域的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和社会活动进行规范和协调等管理过程,是对政府领域的行政管理和市场领域的管理。社会治理是社会管理的发展,作为一种理念,二者之间在主体、过程、内容等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区别。
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性
创新社会治理,是指依据现阶段的基本国情,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经验,顺应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规律,探索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科学的社会治理机制,对现有的不合理的治理理念和手段进行改革,形成一套新的相辅相成的高效系统,以促进治理目标的实现。社会治理创新的目的在于形成更为良好的社会秩序,产生更为理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强调“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因此,建立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三、新常态下社会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的社会治理取得不少可喜成绩,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新期盼相比,仍存在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问题多发突发倒逼社会治理创新
当前,我国社会问题主要体现在:医疗体制改革失败、教育体制改革问题众多、住房问题、国有企业私人化倾向、社会分配不公等等。如:拆迁自焚事件、医患纠纷案例、仇富现象……这些多发问题、突发事件倒逼我们的社会治理必须要进行创新,否则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社会流动性大
在推进的城镇化进程中,使得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向城市流动,不断增强的社会流动,对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三)社会治理本身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社会治理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观念落后2、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3、公众参与治理的热情不高。
四、创新社会治理的举措
党的十以来,同志从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高度,围绕创新社会治理,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思路新要求。这些新思想,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总目标相适应,是我们党社会建设理论和实践的新发展。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解放思想不是脱离国情的异想天开,也不是闭门造车的主观想象,更不是毫无章法的莽撞蛮干。解放思想的目的在于更好地实事求是,必须坚持一切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既大胆探索又脚踏实地。加强社会治理建设,努力实现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要求执政党充分意识到:要实现国家和社会的有效治理,就要改变原有的政府为主导的治理结构,确立多元化治理结构,实现从政府本位向社会本位的转变。摒弃政府控制、管理、统治社会的观念,树立政府引导、服务社会、政府与社会合作的治理观念。
(二)以人为本,源头治理。同志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核心是人,只有人与人和谐相处,社会才会安定有序。他还指出,社会管理主要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说到底是做群众的工作。一切社会管理部门都是为群众服务的部门,一切社会管理工作都是为群众谋利益的工作,一切社会管理过程都是做群众工作的过程。这些重要论述,阐明了社会治理的本质要义和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的着力点。
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必须走群众路线,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也是社会治理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必须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
当前,必须深入探究新时期新任务对群众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积极探索改进群众工作的新方法,把群众工作贯穿于社会治理各方面、各环节,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因此,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最根本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同时,要把治理工作重心从治标转向治本、从事后救急转向源头疏导,建立健全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真正把好源头关。
(三)多方参与,形成合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同志强调,“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努力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这些部署安排和重要论述,反映了党领导下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理念,体现了社会治理的重要特点。
社会治理必须发挥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促进共同富裕。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该管的事一定要管到位,不能推给市场、社会;该放的权一定要彻底放给市场、社会,不能职能错位、越位、缺位。在社会治理上,既要充分发挥政府作用,也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充分调动政府和社会力量两个积极性。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加速转型期,社会组织存在着功能结构不合理、作用范围有限、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等亟待解决的问题。社会组织发育不足,使社会整合尤其是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保护与整合变得困难,常此以往,不仅部分社会成员的边缘化趋势会加剧,而且整个社会也可能陷于无序状态。因此,需要培育各类社会组织,提高公民的参与能力和参与意识,保障公民的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公民权利,以促进公民社会的自我管理和自治。
社会治理的理念是“善治”。“善治”强调赋予公民更多机会和权利参与政府公共政策,通过沟通、协商使公共利益最大化。因此,政府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水平,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体制和机制,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让公众参与社会公共政策的讨论,保证民意能够进入到公共政策中去。
(四)坚持民主,依法治理。民主和法治既是人类社会治理的基本途径,又是推进社会治理发展的制度性保障。缺乏民主的法治,容易走向专制,而没有法治的民主,则容易走向混乱。因而,我们只有坚持民主和法治,社会治理改革才会有效地规范社会秩序,积极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同志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高度重视法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他还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这些重要论述,强调了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阐明了推进社会治理的实践路径和目标要求,指明了开展社会治理的方向。
当前,我国的制度和法律都比较完善,但是在制度和法律的执行上、领导干部和公民尊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上都还存在不少问题,影响着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依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理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推进依法治理,培育法治文化,增强以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的思想自觉,进一步培育起全社会崇尚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坚定信仰,逐渐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用法治方式破解治理难题,使社会治理各项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
创新社会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工程,牵涉到方方面面,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特点。因此,创新社会治理必须坚持立足实际、循序渐进的原则,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同时,以我国现有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为基础,立足于现有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创新实践的发展环境。创新社会治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新形势下我们要切实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应有贡献!
党的群众路线既是党的生命线,又是党的根本路线,这是群众路线比较经典的描述。群众路线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供了根本的价值指向,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必须坚持群众路线。
创新社会治理要为了群众。社会治理的任务落到实处,就是要维护群众利益,与一切为了群众的价值追求契合。为群众服务,就是要处处想到群众,为群众打算,把群众利益放到第一位。在创新社会治理中,要始终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落脚点,要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抓起,社会治理的各项政策措施一定要适合当前群众的觉悟水平和当前群众的迫切要求。
创新社会治理要依靠群众。创新社会治理,必须要依靠群众,要承认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要走入群众、发动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群众参与是创新社会治理的典型特征,要不断转变观念,从政府主导、包揽一切事务转变为多方参与,共同治理,更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政务事务的积极性,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肯定人民群众的创造性,逐步形成现代社会治理中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群众组织同政府管理互补、互动的良好局面。
创新社会治理要相信群众。坚持以人为本,认清群众才是历史的主人,多向群众学习、交流。要在工作中依靠群众,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创造公众参与的便利条件,提升群众组织活力,加强互动,要使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要适合人民的利益,如果有偏差,就需要及时纠正。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应尊重人民群众的主w地位,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意识。 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机制仍需完善
社会发展至今,我国所取得的各项成就有目共睹,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等方面都有长足的进步,但不可否认的是,伴随发展逐步积累了一些矛盾,这对创新社会治理提出新的挑战。
社会结构日趋复杂。群众主体由单一化朝多元化发展,原来简单的社会结构变得更为复杂,社会结构不再单一,群体诉求呈现多样化,过去的传统社会整合力量变弱,新的社会整合机制不健全,群众工作对象日趋复杂,对社会治理提出新的要求。
群众及社会组织参政热情不高。在创新社会治理过程中,要求社团组织承接部分政府转移职能,同时,群众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规范,防止政府与群众价值产生偏差。我国社会组织参政议政能力较弱,且个别地方政府对社会组织干预过多,使其在组织、功能和活动方式等方面都过分依赖政府。许多公共服务都由政府直接提供,导致效率水平有待提高。
群众参与机制亟待完善。在实践过程中,我国已制定了一些群众参与的基本制度和法律。但是,总体看来,我国群众参与的制度还很不完善,政府对提升公民参政意识还不到位,执行还不到位,制度化建设还不成体系,水平不高,群众参与的形式大于其实质意义,使得公众的利益不能得到有效表达,影响民主政治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创新社会治理要坚持群众路线,突出社会公平感
一切依靠群众是我党工作的力量源泉,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必须依靠群众,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实现治理主体的多元化。
创新社会治理要坚持群众路线,突出社会公平感。社会公平并不意味着社会中每个人平均占用社会资源,而是主张通过多种手段来弥补市场和政府的不足,从而实现社会总福利和人均福利的最大化,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公平公正感。社会存在矛盾是必然的,但长期存在于群众中的矛盾得不到合理的解决,则会增强群众的不公平感。积极妥善地处理好群众中的矛盾和问题,是增强社会公平感的一条重要途径。
创新社会治理要坚持群众路线,扩大群众参与。群众参与可分制度内参与和制度外参与两种途径。制度内参与是指在政府主导下的群众参与途径,并且有严格的程序和内容限制。制度外参与不存在严格的程序和内容限制,具有较强的随意性和自主性。
第一,群众参与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作用。首先,可以保证社会治理过程中各项政策、规定的公共利益价值指向。公共选择学派认为,从事政治活动和从事经济活动的都是理性自利的追求效用最大化者。在没有有效监督的情况下,部分政策及规定制定者一有机会便会谋求个人或部分私利,背离公共利益换取个人或部门利益,在垄断部门表现更为突出。此外,利益集团及个体的寻租活动也可以改变公共政策的公共利益导向,将社会治理中的公共政策变成某些人对行业的控制。群众参与可以保证公共利益不被异化,可以使公共政策、规定的出台更为公开化、透明化,公民可以获得更多的知情权,从而进行有效的监督。其次,可以提高社会治理中政策、规定制定的科学性。科学合理的政策、规定要达到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明确的目标导向,二是可行性强,三是可持续性,四是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群众参与可以提升社会治理中各项政策规定的认可度和可行性,群众自身参与和选择的治理方式很容易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大力支持,使政策在执行中不会受到抵制。
第二,创新社会治理过程中注重对群众参与的引导与规范。要不断完善群众参与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群众参与制度、规范,约束政府工作方式,明确群众参与的地位和效用;要避免走过场、花架子等华而不实的群众参与;要切实尊重和落实群众参政议政的要求,并确保人民群众能够在关系切身利益的事务中发挥积极重要的作用,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社会治理、通过参政议政,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使其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能落到实处。
第三,健全群众参与的制度保障。应当承认,虽然我国在推动群众参与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但由于各地区经济、文化发展不均衡等诸多因素的制约,群众参与实践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要做到有效、广泛、深入的群众参与,除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的发展,以及民主意识的培养和提高外,还要有法律的、制度的、程序的保障。
创新社会治理要坚持群众路线,培育和规范群众组织。“政社分开”是发挥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治功能的前提,要实现社会各类组织的合理分工,让政府不再大包大揽,厘清界限,按照社会管理的规范,还原群众组织的应有地位。同时,建立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治的良性互动,政府社会分开,是为了更好的合作,政府可以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把那些政府做不好、管理不好、管不到的事情坚决剥离出去。通过培育发展、购买服务等方式发展社会组织,“政社分开”可以提高效率、节约成本、提升水平,便于政府从纷繁复杂的事务中脱身,更好地致力于政府治理。二者除了相互促进,还可以相互监督,避免政府失灵与社会组织失灵,产生良性互动。
社会组织能够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部分职能,对传统政府管理进行有效的拓展,有利于构筑多中心的社会治理体系,从根本上推动政府公共管理模式的转变。政府要认真履行职责,规范社会组织,与社会组织共同管理好社会事务,为群众自治提供良好的软环境;社会组织要主动培育参政意识,要明确与政府一道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形成所谓的“小政府、大社会”。
实现我国社会治理体制创新,要紧紧地把握好社会发展规律,由政府主导,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及各种社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激发社会活力,不断循序渐近,产生良性互动,逐步把社会治理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更高的水平。
社会治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要真正使社会治理创新“接上地气”,增强对群众诉求的回应能力,就应当从群众路线入手,强化群众参与理念,健全群众参与体制机制,使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贯穿到社会治理工作的始终。坚持将党的群众路线与社会治理有机结合,是有效地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的关键所在。
着眼加强社会协同,持续发动群众,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新模式。社会治理的目的是为了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作用,真正做到当家作主。在社会治理中贯彻群众路线,就是要求政府将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最高标准,就是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从群众的反映中发现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针和政策;就是要了解和掌握群众需求和利益,总结提炼群众的意见,形成社会治理的具体措施,并外化于群众的自觉行动。为加强社会协同,持续发动群众,克拉玛依区以构建“网格为主、条块结合、梯次管理、逐级负责”工作格局为导向,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网多责、一格多员”网格化精细管理的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探索并建立健全社区管理服务、综治、法治、社会矛盾化解等长效工作制度,从而引导和保障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发挥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力,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着眼夯实基层基础,坚持服务群众,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服务水平。社会的复杂性决定了社会治理的艰巨性,加强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和贯彻群众路线的战略重点,就是要着力服务好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其本质和核心就是“为人民服务”。这就要求,政府要转变观念,由管理者的角色向服务者的角色转变,真正做到把人民群众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支持不支持作为社会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服务群众方式,寓社会治理于服务之中,从而实现社会治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五百”工作机制是克拉玛依区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中的有益探索,其着力从关注百姓身边的小事做起,进一步推进社会治理重心下移,使机关干部和社区工作者更加深入居民、深入实际,实现信息在一线掌握、呼声在一线倾听、政策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检验,极大地夯实了服务治理基础,提升了新形势下社会治理与服务工作的细致化、具体化和可操作化水平。
着眼运用现代科技,真诚贴近群众,不断破解社会治理新课题。现代科技对于社会治理的核心价值和作用,在于促使政府的体制机制、管理结构和运行流程发生转变,目的是使人民群众获取政府的服务更加简洁,使政府的服务和管理更加高效。因此,要创新社会治理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其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履行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建立全面覆盖、动态跟踪、联通共享、功能齐全的社会治理综合信息系统,构建社会治理信息化应用平台。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以来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广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营造平安稳定的机关事务管理环境。
二、宣传重点
1、党的十以来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
2、各地、各单位深化平安建设,破难题、补短板的实践探索和经验做法;
3、各地、各单位保障和改善民生,教育管理、救治帮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良行为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政策措施和成功做法;
4、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新方法,妥善化解劳动关系、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医患纠纷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的典型经验;
5、依法惩治“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传销、网络电信诈骗等各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排查整治社会治安乱点、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的成效;
6、各地、各部门开展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的有关做法,抑郁症、焦虑症等人们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和疏导缓解办法;
7、物流寄递、公共交通运输、危爆物品等重点行业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要求;
8、介绍危害、普及禁毒知识,宣传禁毒法规,传播禁毒观念,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
9、公众安全感与zd单位满意度提升工作;
10、人民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
三、工作措施
1、多种形式宣传。一是在家属小区开展综治工作宣传教育或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二是在机关组织学习、讨论,开展集中宣讲、座谈等活动。三是属(管)单位要联系实际,结合工作特点,开展丰富宣传活动。四是由委”精准扶贫”工作队在驻点村悬挂综治宣传标语、制作法治宣传长廊,走访重点WW户等。
2、开展排查工作。集中开展治安隐患大清查、矛盾纠纷大排查,逐个解决,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有效开展。通过多方位的排查,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四、有关要求
Abstract:At present, to accelerate the construction of service-oriented government, innovation and social management pattern has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o do this, you must do: firmly establish the concept of governance of a people-centered government and its staff, effective transformation of government functions, build a new pattern of government-led diversification of social management, and improve the network of basic services and improv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functional departments of the government service system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ivil service of government agencies.
Key words: service-oriented government building; social management pattern; innovation.
中图分类号:D523.1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从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城乡结构、就业结构、社会阶层随着改革的深入发生了重大变化,许多“单位人”逐渐变成了“社会人”,原来有的单位管理机制适应范围也随之变小,而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却尚未健全。处在社会转型期的我国,影响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不断凸现,各种社会矛盾更趋频繁,对抗性冲突也在增强,处理难度也相应加大,但政府加强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变化、新要求,也没有建立起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广覆盖的社会管理新体系。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格局,对于构建和谐有序、公平正义、服务百姓、改善民生的社会管理体系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格局的现实意义
世界各国的实践证明,进一步转变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和创新,对建设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格局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期,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以及人们的思想观念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处于弱势的广大社会群体,急需政府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有效渠道来表达与维护其自身利益。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能使政府承担起解决社会公正、公平问题,建设以民为本、促进社会公平为目的的公共服务型政府,缓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格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二,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格局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要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使政府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目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将其职能由“管理型”转变为“服务型”,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化投资环境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服务。
第三,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格局有利于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建设。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转变政府职能,能够使政府将更多的精力集在解决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基本民生问题,着重解决好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生态环境、食品安全、收入分配、教育卫生、居民住房、社会治安和司法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不断提高公共产品供给和公共服务能力。
二、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格局的对策建议
创新社会管理格局要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站在转型发展与现代化建设的高度,高度重视社会与经济的协调发展,解决好当前社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社会和公众需求为导向,建立中国特色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模式。为此,必须做到: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社会管理新格局,完善基层服务网络,健全并落实政府职能部门服务制度,加强政府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
第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强化服务和责任意识,由“权力本位”转向“责任本位”,从偏重行政控制转向科学化的公共治理,注重解决好民生问题,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首先,在社会与政府的关系上,要确立有限政府的新观念。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权威不是权力的张扬,而是权力制约基础之上的社会认可,是一种有限权威。其次,要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实践有效政府理念。政府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环境,以社会和市场需求为导向,有针对性地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高效率提供最优质的服务。第三,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服务政府”的管理理念。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必须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树立重服务、轻管理,重事后监督、轻过程干预的服务型政府管理理念,建设一个公开、透明廉洁、阳光的公共服务型政府。[[1]阎新平.创新社会管理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N]长治日报, 2011-11-7][1]
第二,切实转变政府职能。面对新阶段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挑战新问题,以及社会需求对社会管理提出了新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已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迫切需要与必然要求。创新社会管理格局,转变政府职能,在管理理念上要实现从重经济建设轻社会管理向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在管理主体上要实现从重政府作用轻多方参与向政府主导型的社会共同治理转变,在管理方式上要实现从重管制控制轻协商协调向更加重视沟通协商转变,在管理环节上要实现从重事后处置轻源头治理向更加重视源头治理转变,在管理手段上要实现从重行政手段轻法律道德向多种综合手段运用转变,进一步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改革城乡社会管理体制,加强社会管理方式创新,提高依法实施社会管理水平,完善社会管理领导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2]容.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温商网,2011-07-05][2]
第三、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社会管理新格局。当前,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管理格局,学习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在“新公共管理”中引入的各种制度、机制,形成以各级政府为主导,私营部门和第三部门等社会组织协同配合,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的多种方式并存的中国特色管理格局,从而实现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要围绕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重点推进以下十个方面的改革与发展: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加快事业单位改革,改革户籍制度,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和管理,畅通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培养和使用好社会工作人才,严格依法实施社会管理。[[3]龚维斌.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社会管理新格局.中国广播网,2010-04-09][3]
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实施社会组织进驻基层工程,加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推进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让社会组织在惠及百姓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家园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二、思路举措
(一)建立社会组织智库,推动基层治理专家把脉会诊
设立社会组织首席专家制,通过认定一批参与社会治理方面的专家、行家,建立社会组织专家库,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作用。
1、评选一批社会组织首席专家。成立由政府相关部门领导或管理人员,社会工作师、教师,优秀社区干部、社会组织专业人士等构成的社会组织专家库,专家库成员由各业务主管单位、全县性社会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等推荐,县委政法委、民政局等单位进行审核,并名单。
2、加强对首席专家的动态认定管理。严格社会组织专家考评,并根据个人表现、工作需要等,对专家库人员进行适时调整。
(二)引导社会组织进驻基层,推动社会服务专业化
通过引导社会组织进驻基层一线,深入社区家庭,参与社会服务,承接服务项目,推进政府和社会协同治理,预防和降低社会风险,防止发生极端事件。
1、安排场所入驻。在县、乡镇、社区三级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及各类便民服务中心,动员有关社会组织入驻,通过建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站)等服务平台,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专业社会工作者,及时有效参与社会心理服务、矛盾纠纷调解、弱势群体救助等工作。
2、开发服务项目。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开发适合社会组织参与的社会服务项目,并及时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积极参与、主动承接、发挥作用。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者扎根社区,联合爱心企业、社区工作者、群众组织、志愿组织及其它社会力量主动开发项目,精准对接群众需求、精细运作服务项目,不断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人才“三社”联动工作水平。
3、开展宣传培训。推进社区心理知识普及,组织相关专业人才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对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进行心理学、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其沟通交流、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化解矛盾的能力。
(三)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推动社会组织能力提升
1、开展公益创投活动。扎实推进“福彩慈善•助力社区”公益创投活动,以百姓知晓、百姓参与、百姓监督为目标,在前期动员、项目征集、项目评审、项目实施等多个阶段和环节寻求创新突破,全力打造一批特色品牌和标杆项目。
2、实施政府扶持项目。深入基层,广泛征集群众服务需求,年内实施民政理论研究、养老托老服务、困境儿童关爱、助力精准救助、矛盾纠纷调处等6个左右政府扶持项目。通过财政支持,推动一批成长型社会组织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培育壮大专业人才队伍,提升服务能力。
(四)开展社会组织公益采购,推动政府购买服务与职能转移
1、帮扶困境儿童。对困境儿童进行分类帮扶,为孤儿、重病重残儿童、贫困家庭儿童提供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保障;为服刑或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子女提供监护支持、精神关爱、法律援助等;为心理缺陷儿童、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有违法犯罪倾向青少年等对象进行心理疏导、行为干预、法制教育等,促进他们更好地回归和融入社会。
3、参与防灾减灾。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全方位参与常态减灾、应急救援、过渡安置、恢复重建等工作。积极参与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编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防灾减灾救灾课题研究和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推广应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灾害风险评估和必要的中小型应急救援和生活安置演练等活动。
三、保障措施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侦查监督工作承担着履行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责,是检察机关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前沿阵地,侦查监督工作通过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察建议,办案风险预警提示等工作,能够融入到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更好的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本文拟从侦查监督工作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进行探讨,借此推动侦监工作更好的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侦查监督工作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政策依据及现实意义
侦查监督工作立足“三项”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依据及政策规定。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该规定使检察机关的性质获得了明确的宪法基础,作为国家政权的工具和必要保障,检察机关自产生之日起就是作为广义的社会管理主体参与对公共事务的管理,为整个社会运行提供法制、秩序和公正的保障,法律监督职能的定位,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2009年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第一条:“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参与创新社会管理。2011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规定了要强化法律监督,切实发挥批捕、等职责,依法打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刑事犯罪;强化诉讼监督,综合运用监督立撤案、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手段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标志着检察机关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参与模式”在制度规范上得以确立。
(二)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现实意义。当前,我国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这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社会矛盾的多发凸显期。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对就业结构、劳动关系、利益调整带来深刻的变化,可能产生新的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经济犯罪呈上升趋势,刑事犯罪居高不下,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和非正常上访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侦查监督部门作为检察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沿阵地,在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中大有作为,侦查监督部门通过执法办案,充分发挥审查批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三大”职责,找准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切入点、结合点,延伸工作触角,强化对社会治安形势的研判,及时准确查找社会管理中的风险源点,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关系的修复与社会和谐,努力从源头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法制化、科学化水平,更好的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侦查监督工作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从工作实践来看,当前侦查监督工作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尚存在以下不足:
(一)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主动性不强。在司法实践中,侦查监督部门被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现象比较突出。侦监部门和干警不能准确把握侦监工作在社会管理中的切入点和立足点,认为社会管理创新与侦监工作没有太大的联系,因而缺乏主动参与意识,习惯于就案办案,不能将执法办案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相结合,缺乏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方法,不能及时通过执法办案研判社会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办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主动性不强。
(二)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衔接机制不健全。当前,侦查监督工作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制度不完善,没有建立起与行政执法机关、基层社会管理单位的对接平台,使侦监工作在获取基层民意社情信息、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处于滞后地位,不能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当矛盾纠纷激化到通过办案来处理时,已经失去了最佳化解时机,浪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甚至导致复杂矛盾在侦监环节不能得到有效化解,增加了社会管理难度。
(三)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手段单一。侦查监督部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主要是通过监督的方式进行参与,手段较单一,往往是事后监督,监督权是程序性权力不是实体处分权力,法律没有就监督权的实施保障进行规定,当被监督的社会管理主体对侦监部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等不予采纳时,侦监部门就束手无策。进一步讲相关社会管理主体即便接受了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往往以各种不同的理由进行简答的答复,严重弱化了法律监督的效果,成为影响侦监部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瓶颈。
我市社会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积极进展,创造了很多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成功经验,如:区直管社区综合体制改革、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四大四进四送”活动、应急联动与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平安e家”电话报警系统建设、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服务管理工作和“大调解”工作机制的经验在全国推广,在全省首创并正在实施社区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城乡一体化户籍制改革等等,为提前八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铜陵奠定了坚实基础。
调研中同时也发现,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社区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理顺;流动人口等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存在缺位;社会管理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社会管理组织领导体系有待加强等。这些都要求我们积极主动地面对,开展有效的工作。
二、几点工作建议
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应着力构建“1115”工作格局,即:“以五大体系建设为载体,以一套班子(党政共抓)建设为保障,以一个中心(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为工作目标,以一条红线(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四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全面提高社会服务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以创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载体,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利用两年时间,建成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数字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一是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指挥机制和网格化布警机制。根据发案形势和特点调整警力和布局,扩大巡逻防控范围,延伸巡逻防控触角。二是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重点地区、繁华地段的治安乱点整治力度,重点打击入室盗窃、电信诈骗、赌博、抢劫抢夺财物等违法犯罪、扰乱治安、干扰民生的行为。三是构建打防管控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的防控体系。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列入综治工作目标责任考评,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措施落实到位。四是大力推进交通组织体系化建设、交通指挥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公路电子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确保城市道路畅通,群众出行方便。
(二)以创新新型社区服务管理体系为载体,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
一是建立社区多元治理机制。推进以社区党工委为核心,社区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为支撑的整体架构,理顺和规范社区组织体系各类主体之间的关系。二是完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推进社区工作准入制,减轻社区居委会工作负担。培育社区居民自治意识,健全社区居民自治规章,推进社区自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健全民意表达和监督评价机制。继续深化“四大四进四送”活动,大力推广听证会、论证会、居民评议、社区qq网络服务队等行之有效的做法,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四是全面推行综治“网格化管理、亲情化服务”服务管理模式。健全市、县区、乡镇、村四级工作平台,依托平安和谐服务队,履行“人、地、物、事、情、组织”六位一体工作职责。
(三)以创新流动人口等特殊群体服务管理体系为载体,体现服务为先新理念
一是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集中采集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全面推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证通”制度,以居住证代替暂住证,构建起流动人口常态化、动态式服务管理平台。二是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统筹市县(区)两级财政,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出监(所)必接机制。建立市级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职能为一体的“阳光中途之家”,安置重点帮教对象。三是进一步做好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人群的教育帮扶、引导工作。启动实施未成年人违法及轻罪记录消除制度的实践,探索完善工作流程。四是进一步做好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服务管理工作。继续将精神病人免费服药救助工作纳入民生工程行动,防范和降低社会风险。
(四)以创新社会管理队伍体系为载体,形成社会管理新合力
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2至3次,主要任务是分析社会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听取有关部门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汇报,研究贯彻落实省、市、县社会管理工作决策部署的意见措施,协调解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对推进阶段性社会管理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二)专项工作会议制度
局综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研究解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决策部署过程中的重大专项问题,统一思想,协调政策,推动落实。
二、专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度
局综治专门工作小组组长单位负责本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建立任务明确、责任到位、协调有效、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各成员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组长工作。各专门工作小组组长单位要明确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负责专项工作,成员单位要确定专人参与专项工作,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专门工作小组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主要任务是听取专项工作组、各成员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要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各专门工作小组下设的各专项工作组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情况报告制度
局综治各专门工作小组、专项工作组每月要向局综治办公室报告专项工作情况,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综治领导小组每年1月和7月分别向县综治委报送全年和半年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四、工作联系点制度
根据安排,挂钩联系镇(社区)开展综治共建工作。主要任务是开展调查研究,指导推动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每年赴联系点开展工作不少于2次,联络员应保持与联系点的经常性联系。联系点共建工作情况要及时向县综治委反馈,并作为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
五、联络员工作制度
局综治领导小组明确一名担任综治工作联络员,其主要职责任务是全面准确地掌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协助做好我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加强与县综治办及县综治委各相关成员单位间的工作联系、沟通协调和协作配合,共同推动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
六、督促检查制度
自2008年海南启动国际旅游岛行动,尤其是短短两年后国际旅游岛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为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重大机遇,其中社会建设管理事业进行了诸多探索,立足知识经济、智慧治理、信息技术革新、文化大繁荣大发展、赋权型社会转型、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社会分化加剧与趋同化倾向并存、第三部门快速崛起、城市交通拥堵、科学社会管理和综合评价等新发展、新思路。
一、海南社会建设管理与“多规合一”试点内在关系
自1988年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 海南省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和关注, 海南经济社会获得了迅猛发展, 在发展的过程中海南省借助自身独特的地域优势,如何进行社会建设管理成为海南在肩负建设国际旅游岛这一重任下,面临的重大挑战。党的十报告对于社会建设管理的指示为海南省的社会建设管理指明了发展方向。
党的十报告明确指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
2015年中央深改组第十三次会议同意海南开展省域范围的“多规合一”试点,海南接过了历史性改革实践任务,再一次以创新者、探索者和闯海者的姿态站在了改革发展的前沿。
二、海南社会建设管理的重大举措
近些年来,海南省高度重视社会建设管理工作,随着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深入推进,创新改革层面取得较大突破。积极推进行政改革,创新社会建设管理,践行省直管市县的行政体制,不断积累实践经验,不断完善社会建设管理的相关条例,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简政放权,创新社会建设管理方法,多维度保障民生工作,。
(一)努力加快实现海南省城乡一体化。
近年来,海南省委、省政府在国际旅游岛建设背景下结合海南省自身发展的现状,推进实施《海南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总体规划(2010―2030)》,针对当下海南社会转型时期的问题,旨在利用20年的时间打破现今全省城市、农村、农垦三元分治格局,并依托海南省作为全国“多规合一”试点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整合海南省城乡及农场资源,实现全省规划开发与建设“一盘棋”。海南省委、省政府按照一个“大城市”的建设思路对全省进行统一规划,加快农垦融入地方步伐,在空间布局上将新农村建设纳入城市群的整体发展规划之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绿化美化工程建设。
(二)积极构建“服务型”政府,服务基层农村。
自2013年以来,海南省正确理顺和处理党群、干群关系,使各级党政机关干部积极服务农村,着力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针对农村扶贫攻坚及农民生产生活方面问题,主动帮助农民打开农产品网上销售通道。如今,海南省农村全面实行“两委”干部驻村“坐班”制,便民服务中心(站点)覆盖所有村镇,农业保险财政补贴15个险种实现全省覆盖,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
(三)转变工作作风和革新工作方法,从多角度创新社会建设管理,保障民生。
例如,省委书记罗保铭撰写的调研报告《五管齐下破解十大难题》,是其用了近一年时间,先后调查15 个市县的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掌握了第一手的情况而后形成的。该调查报告高度重视海南省社会建设管理,提出了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
三、海南国际旅游岛社会建设管理存在问题和主要不足
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发现、产生或形成了诸多不足和
问题,社会建设管理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建设管理体系不健全
主要是对社会特性、公共服务的本质认识不足,应该积极探索赋权型社会及其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明确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思路、措施和手段等。
(二)社会建设管理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不甚鲜明
应确立绿色经济是海南社会建设管理创新的基础和保障,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发展模式,探索绿色经济发展新动力,尤其是结合海南实际提出更为有效和明确的抓手。
(三)社会建设管理时代和地方特色不突出
应紧紧抓住城市海南的发展定位,突出海南作为一个整体的城市发展概念和理路,解决城市化进程中的突出问题,同时立足智慧城市、自媒体等因信息技术革新引发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形势对海南社会建设管理的影响,重点体现城市海南、智慧海南和自媒体背景下的海南绿色经济支柱产业――旅游业的价值,落脚于海南国际旅游岛的优先产业发展。
(四)社会建设管理重点不明确
应从城市交通、社区建设、家庭环境、地域文化等与人民群众切身相关的领域审视和推动社会建设管理,凸显海南在当下社会建设管理重点领域和内容上的示范效应,充分发挥海南先行先试的制度优势,从每一个市民需求入手,借鉴日本、德国、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经验,通过对重点领域和内容的研究及实践范例构拟,全面提升海南社会建设管理水平和能力。
(五)社会建设管理科学性、持续性和有效性亟待提高
应转变社会建设管理理念,扎实做好群众工作,创新社会管理体制,使海南省的社会建设管理体制自觉与海南旅游岛建设相适应,与海南省的自身发展相结合,改进社会建设与管理方法,构建社会建设管理绩效和成效综合评价体系,进一步健全社会基层管理监督机制,并做好相应的反馈信息处理和预警制度。
四、海南国际旅游大社会建设创新思路
时刻强调管理的科学性原则,在所有人类活动中都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同时也值得进行非常深入的理论探究,尤其是社会建设管理在当下及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将比其他任何一个时期都须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关注,自人类于16世纪进入科技革新时代以来,生产力的飞速发展,促使社会运转结构的复杂程度比任何一个时期都复杂。
近代科学诞生以来,每一个历史发展阶段中总会有一个国家的科学成果数占同期世界总数的25% 以上,成为世界的科学中心,经过约一个世纪后转移他国,相应的这个国家并将成为世界经济社会发展创新探索试验前沿。在当今美国成为世界科学中心和建立霸主地位之前,意大利、英国、法国、德国均各领100年左右,是时几乎所有国家及其人民均以此为榜样和目标,当然一个符合现代社会建设和公共治理的规范亦源于国家实力及公众态度。
社会建设的科学管理和有效实施需要与其相适应的公共管理,社会事务的处理和社会发展的诸多问题,均需有以政府组织为主导的公共组织的职能发挥及效用实现,特别是在社会阶层固化及其利益分化急剧增强的背景下,社会建设管理应更加突出现代公共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范式。进入新世纪以来,全球化、一体化发展的趋势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人类社会将使不同国家、地区处于整合―分化,合作―冲突,进步―落后等复杂的动态变化结构中,国际化、创新化、信息化、可持续发展成为时代的主题,需要政策公共化和管理知识化,与之相对的还有很多国家和地区的边缘化速度和强度均将加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