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风险控制汇总十篇

时间:2023-09-04 16: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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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风险控制

篇(1)

(一)企业税收风险的内涵

目前,税收风险主要分为以下两种:一是企业涉及到税收的相关行为并没有遵守税法规定而导致的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损失;二是企业会不可避免的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而造成企业未来利益的损失。由此可见,企业税收的风险主要是企业在税收上的不可预见性而导致的财务后果,但是企业的抗税、偷税、漏税等主观行为导致的税收问题,不作为税收风险的研究范畴,而主要是客观环境的变动带来的税收风险。

(二)企业税收风险产生的原因

企业税收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税收制度变动、企业业务变动两个主要因素,具体来说,首先企业税收制度的变动是产生税收风险的根本性原因,是税收风险产生的前提性条件。一般来说,税收制度稳定,对于企业来说税收负担是确定的,因而不会产生任何的风险,而一旦制度变化,企业必然遭受到税收风险,因此企业要高度重视税收制度的变化。其次,企业业务的变动是税收风险产生的基本原因和现实条件。由于投资、经营和销售等生产活动的改变,使得企业业务发生变化,导致原来适应税收制度的业务不再适应,而开始适应另外的制度环境和文本,以至于企业税收产生了不确定性,导致企业税收风险的产生。这两种因素也是相互影响的,税收制度的变动会使得企业改变业务以适应制度,而企业业务的变动也会使得制度变动,以调整资源分配,保证国家的税收收入。这两种因素的“和谐互动”也能够带来较大的社会效益,提高人们的社会保障,增加社会福利。因此,保证与税收制度的良性互动,控制企业的税收风险对企业的发展具有更大意义。

(三)企业税收风险的主要类型

按照企业对风险控制的能力,可以划分为可控性税收风险与非可控性税收风险;按照企业生产过程来划分,又可以将企业税收风险分为筹资活动的企业税收风险、投资活动的企业税收风险和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税收风险;按照企业对税收风险的管理过程,可以将企业税收风险分为税收筹划(安排)风险和税收管理风险。这三种类型,也是当前企业税收风险划分的主要形式。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制度的完善,税收制度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增加,税收对企业的财务影响日益增强,成为产生税收风险的重要原因,这种因素是企业无法有效控制的,属于非可控制的税收风险。同时,企业的管理与控制过程中,同样会产生税收风险,按照税收风险的控制过程,可以将企业税收风险分为税收筹划风险和税收管理风险。税收筹划风险是企业税收未产生之前的风险,是一种潜在税收风险;税收管理风险是经营中产生的,是企业管理、经营和销售等环节不到位出现的税收风险。企业对各类风险并不是束手无策的,而是具有防范和控制的能力的,是需要系统的政策设计来管控的,但现实中企业的这种管控能力还有待提升。

二、企业税收风险管控的现状与不足

(一)企业对税收风险的管控能力增强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加强,企业也日益重视税收制度的变化。一是企业更加注重税收筹划。企业开始建立专职的税收筹划人才队伍,招聘了财务经理,这些人熟悉税收法规、税收制度,专职从事税收筹划业务,并逐渐专业化和职业化,日益成为高收入的职业。二是部分企业建立了专业化的税收管理部门。一些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和央企,基本都设立了专门的税收管理部门,从事企业税收风险的管理、控制等方面工作。三是对于税收的研究加强。很多企业、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开始组织专业化的队伍研究税收问题,尤其是在新税制出台后,会通过组织财务、销售、法律、经济等精英人员,对税收优惠政策、制度理念、基本内容等进行深入研究,以降低税收制度变化给企业发展带来的风险。

(二)企业税收风险的粗放式管理问题突出

企业虽然开始重视了税收风险的管理和控制,仍然存在粗放管理、被动管理的问题,在企业内部税收控制中,往往重视事后控制,而忽略事中控制,这使得企业内部税收风险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对于以前出现的问题也仅是“保守预防”,不去分析产生的深层次问题,就容易导致企业承担全部税收风险,也增加了企业处理这些风险的成本,降低了企业的收益。例如,一些企业在发票的管理问题上,不重视发票真伪的检查,支付流程也不符合规定,税收风险极大。同时,企业对待税收风险,过于注重事前的税收筹划和安排的设计,但是实际工作中却没有按照方案严格执行,存在企业税收的漏洞,一旦税务机关严格审查,就会带来极大的损失。由此看来,这些税收风险的产生主要是由于企业粗放、被动管理所致,粗放管理和被动管理思维所导致,忽略了事前预防,发展中的动态化调整,必然带来税收风险问题。

(三)存在税收风险的单一化控制问题

企业发展中普遍重视对某个比较重要的税种,或者极力减轻整体税收的负担。单一控制一个税种的风险,忽视其他税种有可能增加企业整体税收负担。而一味控制整体企业的税收负担,又容易影响企业效益。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企业税收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只是增加效益的一种途径,并不能完全从这个角度来发展企业。因此,要充分理解有时候单一依赖看起来合理的税收筹划,可能会降低企业产品的竞争力、市场占有率以及销售能力,损害企业经营者的利益,有时候甚至危及企业的信誉,这些管理思维背离了企业应有的发展目标,不符合企业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必须把税收风险管理与企业发展结合起来进行分析。

(四)税收风险外部管理的水平有待提升

税收风险外部管理主要是税务机关及工作人员对于风险的解释、提醒和管理服务,但是目前来看对于税收风险的外部管理仍然不足,部门地区的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能够及时解释、宣传税收制度的变化,并向企业提供一些建议,使得企业能够有效的避免税收风险。但是有些税务人员认为税收风险的防范是企业的事情,企业太多很难全面的帮助,企业应该自己担负起应有的责任。这也导致一些企业得不到相关部门的帮助,尤其是中小企业在税收制度变动时,没有及时做出调整和反应,以至于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影响了企业的效益。

三、企业税收风险的控制与防范对策

(一)建立动态精细的税收风险管理机制

由于规模、效益、经营模式等变化,企业总是处于不断发展和自我调整的过程中,企业税收风险还受到税收制度变化的影响,因此企业对于税收风险的控制与管理要因时而变,要根据环境、条件和自身情况相应的及时调整管理和控制标准,主动、积极应对税收风险。同时,也要更加注重精细化的税收风险管理机制建设,要结合企业的经营特点、规模和管理机制以及税收风险管理的关键环节,找出影响税收风险控制的重要的节点。可以从企业设备购置、材料加工、产品产出、经营管理、票据审查、账务来往等各环节入手,这些环节都是对印花税、所得税影响较大的环节,也是税收风险控制的关键。确定企业关键点后,企业就可以通过研判、筹划、控制等措施,严格加强对关键环节的日常化监督管理,建立起对应的管理机制,确保税收风险的防范和控制的精细和有效。

(二)构建防范和控制税收风险的整体意识

税收风险自始至终办税企业发展全过程,而且管理税收风险不是某个部门的事情,涉及几乎企业内部各个部门,是企业的整体性责任。因此,对于企业税收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必须要形成整体管理的意识。企业管理层要建立起系统性的风险防范意识,经常性研究和探讨税收风险的控制成效,判断未来税收制度变动的可能,提前谋划各种不可预测的事件发生,并能够建立起统筹协调各部门的制度。同时,企业税收风险与各部门也是密切相关的,仅仅依靠税收风险管理部门很难完成,这就要求各部门、每个员工都要密切参与其中,建立起整体参与管理的理念,通过制定税收风险防范管理的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完善的体制机制,明确各部门和责任人的职责,确保税收风险管理机制能够有效落实到位。

(三)依靠专业人才对税收风险进行管理

篇(2)

证券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主要包含证券的经纪业务、证券的承销保荐业务、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其他业务。具体内容如下: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主要是指证券企业作为,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开展买卖证券的业务活动,具体来说有资金的存放与取出、客户账户的管理、金融产品交易的委托等。在此业务下,证券企业的收入来源于收取交易的佣金和委托费用。证券公司的承销业务可分为包销、投标承购、代销、赞助推销四种方式。证券公司的保荐业务指审核证券发行方的发行、上市文件,确保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向发行人推荐证券发行和上市的相关业务活动。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主要是指企业通过合法筹集到的资金或者自有资金,进行买卖证券的活动来获得利润的活动,其中交易的证券产品有国债、企业债、股票、基金等其他金融衍生品。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指企业充当资产管理者的角色,在符合相关法规法律的前提条件下,与客户签订合同。依照所签订合同中规定的要求、方式、和限制条件,对客户的资产进行经营运作与管理。证券公司的其他业务包括证券投资的咨询,即为投资人提供证券投资的分析、预测、投资建议等有偿咨询服务的业务。证券企业的融券融资业务,即指在客户可以提供担保物和保证金的前提条件下,证券公司出借资金,使客户可以买入证券市场上的证券,从而收取利息。

2证券公司的税收风险

2.1经纪业务的税收风险

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营业税计算以向客户收取的全部手续费为基础,通常不会有任何扣减。但证券公司代为收取的交易监管费用、经手费用、为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开户费用、过户费用、托管费用等可以从其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税收风险主要是指业务收取的佣金和手续费结算不能及时入账.一般会有一段时间的延迟,特别是小额的现金收入。

2.2自营业务的税收风险

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营业税计算主要以股票、债券等产品卖出价格与买进价格的差额作为基础,买入价格是指债券、股票等在购入时的价格.不含在购进时需要支付的其他费用,但需要根据相关会计财务标准的规定,由购入价格减去持有期间取得的收入后的余额进行制定。卖出价格是指债券、股票等产品卖出时的价格,没有扣减卖出时需要缴纳的相关税金和费用。在同一大类下产品买卖所产生的负向差额,在同一纳税周期内可以相抵.倘若抵扣之后还有负向差额,能够结转到下一纳税期间进行抵扣,但如果在年底还存在负向差额,则不能再结转到下一会计年度。

2.3资产管理业务的税收风险

证券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业务的管理者,建立一个特殊的账户管理所要委托的资金,把资金用于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等其他金融产品,达到使委托资金增值或实现其他目标,证券公司也借助这种业务来得到管理资产所获得的收入或业绩报酬。资产管理业务的营业税计算以向委托客户收取的资产管理费和业绩报酬作为依据。

2.4融券融资业务的税收风险

融券是证券企业将自有股票或客户投资账户中的股票借给投资者,投资者借证券进行出售,到期返还相同种类和数量的证券并支付相应利息。融资是证券企业向外借出资金,以便客户能够买入证券。融券融资业务的实质是证券公司通过证券借贷服务和资金来获得利息收入。融券融资业务的营业税要以向外借出的资金、借出的证券借贷而获取的利息收入为计算根据。

2.5其他业务的税收风险

根据已有条例明确指出,许可证券公司可以从其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一些费用。例如:证券交易监管费用,所的证券交易经手费用,代为收取的开户费用、过户费用、托管费用等。费用种类较为多,不应被证券公司忽略,否则会加重企业经营费用负担。

2.6增值税风险

证券公司买卖证券以卖出价格减去买入价格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我们比较容易确定卖出价格,相比较而言,确定买入价格有些困难。对于同一只股票而言,由于市场环境的多变性,价格可能因为反复的买入与卖出、数量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在实际经营中,多数情况下应用移动加权平均计算的方式,从而确定证券对应的买入价格。税务机关会对结果进行核实,查看证券公司内部投资理部门的交易记录明细等。

3税收风险控制

3.1加强财务工作的管理

证券公司首先应当理清已有的全部关于税务的会计科目,对于“营改增”要根据实际经营管理的需求新设增值税会计科目,并在财务报告中注明新增的“营改增”,明确相关的核算规则。依照相关税务优惠政策的规定,真实、正确地核算各项减免税业务成本、收入等,探究理清“营改增”对成本和预算等方面的影响,从而保证能够准确计算、申报、缴纳相关增值税费,规划出满足经营管理要求的预算方案。还要针对客户和供应商的信息来收集相关涉及税务的数据。为了保证可以正确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按照实际的业务收集税务登记证、纳税人资质类型等基础数据信息,向客户收集开具发票的相关数据信息,确定最终的成本。修订相关比价规则,更加合理科学准确的对比价格。除此之外,为了避免日后产生定价的争议,应当按照不包含增值税款和税额,对企业服务和产品进行报价。公司要结合证券行业的特点和监管要求,明确“营改增”对费用和成本的影响,分析调整价格的可能性,更好的进行财务工作,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2加强对税务工作的管理

在纳税申报管理的流程中,证券公司应当对销项和进项税进行统一梳理,对比设置风险控制点,优化进项和销项特殊事项的管理方案,做到无遗漏事项,确保进项和销项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证券公司应当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和企业自身业务的特点,做好纳税申报管理工作,依据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增值税计算的数据来源要清晰明了。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发票日常使用管理体系,规范进项和销项发票使用管理体系。证券公司需要以自身经营管理的需要为出发点,结合采取“营改增”后给税务管理工作造成的影响,分配足够数量的税务工作人员,对税务登记流程等其他税务工作进行清晰规范,提高税务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3规避税收风险的对策

针对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税收风险,可采取向客户收取手续费用的收入不做扣除,小额零星的现金收入及时申报纳税的对策。对于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税收风险,对股票、基金等的买入价格确定,尽管不把购入时支付的各种税费包括于内,但应当除去在持有股票等期间内得到的红利。卖出价格中应当避免减去卖出时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在计算本企业营业额时,各类不同金融产品的正向负向差额不再进行抵消。针对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所产生的税收风险,可采取的策略是把资产管理业务不仅反映在企业内部资产管理部门账套中的相应科目中,还需在营业税的营业额计算中充分表现出来。对于证券公司其他业务带来的税收风险,相关对策是计算缴纳营业税时,要注意把代收费用,如:监管费用、开户费用、过户费用、经手费用、结算费用、托管费用等从营业额中进行扣除,从而减少企业不必要的负担。

3.4加强企业内部税务工作人员的培训

企业之间的竞争不仅表现在技术方面,还表现在人力资源方面,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生产要素,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一支能力高、素质高的队伍。提高企业内部税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要及时学习国家关于税收的规章制度,及时更新税收知识体系。提高自身专业能力,注重探析规避税收风险的合理措施。企业还要重视对人员的专业考核,促进工作人员更积极、主动的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以企业的长远发展为宗旨和目的。

4结束语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税务工作改革的进行,证券企业在纳税申报会计核算、发票管理等方面需要做出改进。证券企业理应梳理、分析税收风险,加强财务管理、业务管理和税务管理,探究措施来规避税收风险,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证券市场的波动起伏较大,因此经营风险也较大。在现有的税法体系下,证券公司应当结合相关规定和自身经营特点,进行科学合理的纳税筹划,降低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促进企业长远发展。

作者:韩丽 单位:资阳市老鹰水库管理所

参考文献:

篇(3)

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理财管理的重要内容,旨在通过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事先安排和筹划,以实现“节税”或税后利益最大化目标。而税收策划风险是很难避免的,特别是在税收减压下因缺少财务方面的全局分析,很容易致使企业整体成本的攀升。为此,本文从税收筹划风险的概念界定出发,利用风险及风险控制理论相关方法,全面分析构成税收筹划风险产生的原因,试图从现行的税收政策和相关制度的分析中,科学、合理、正确的评估税收筹划风险,以进一步提升企业风险控制能力。

一、税收筹划风险概述

1.税收筹划风险

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旨在不违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利用合理、合法的手段来统筹安排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以达到节税、减税的目标。在纳税人追求税负最小化的过程中,由于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存在,税收筹划风险也是难以避免的。因此,加强对企业税收筹划风险控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2.税收筹划风险的基本特征

基于风险的不确定性和损失的可能性,对于税收筹划风险来说,需要从企业生产经营的内外部环境出发,来正确分析税收筹划风险的特征。一是客观性,税收筹划离不开企业所从事的经济活动,也离不开企业所处的税收环境,而税收筹划的过程实际上企业在相关税收政策环境下的合理筹划经济行为,税收环境政策的变化是客观存在的,其税收筹划风险也是不可避免的;二是主观相关性,不同企业面对税收筹划的认识和理解是不同的,对于税收筹划方案的设计与税收筹划风险的判断与企业的主观判定相关,如企业管理层的风险意识,企业财务人员对财务、税收、法律等政策的掌握程度等;三是复杂性,从税收筹划的风险因素来看,既有客观环境的影响,如国家经济、税收因素,又有主观认识制约,如相关筹划人员对风险的判别能力,企业内外经营环境的变化,这些都是造成税收筹划失败的重要因素;四是不确定性和可能性,风险的不确定性决定了税收筹划风险的不确定性,社会、经济、政策法规的变化,企业筹划人员对税收环境的理解不同等也给税收筹划方案带来了风险的可能性;五是可度量性,事物的发展是有一定规律的,尽管风险是难以把握的,但结合税收筹划风险对未来结构的预测分析,可以借助于一定的经验数据,运用数理统计方法来加以评估和测算,从而为风险的预防提供参考。

3.税收筹划风险控制效应分析

随着企业内外经营环境的日益复杂,企业的利润空间也相对越来越小,对于成本的控制要求也日益提高。税收筹划风险控制的实施,其目标是通过制定相应的税收筹划方案,也实现对企业风险的实时监控,减少经济损失,其效应主要有两点:一是税收筹划风险控制的经济效应,对税收风险进行筹划,首要任务是消除企业税收筹划中隐含的风险,如筹划方案失败后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因此,从税收筹划风险控制目标的设定上,更加突出减轻税负、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二是税收筹划风险控制的社会效应,对于企业自身来说,通过税收筹划风险控制,在确保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社会效益,特别是对企业纳税信用的维护,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增强企业品牌的无形财富。

二、企业税收筹划风险因素分析

税收筹划必须遵守货架政策法规及税务机关政策导向,不能偷税逃税。作为一种事前风险控制行为,税收筹划需要具有计划性和前瞻性。而企业管理层在实施税收筹划风险控制过程中,需要针对企业面临的诸多不确定性问题和不可控因素进行统筹分析,主要从以下几点着手:

1.正确认识税收的本质属性

税收作为国家强制实施的一项基本制度,具有强制性、固定性、无偿性等特征,纳税主体依照国家税收政策和法律纳税不仅是无偿的,更是一种义务。因此,在制定税收筹划方案时,企业的涉税行为处于被动地位,而税收筹划行为的是否合法,需要税务机关来核定,从而导致税收筹划风险的存在。

2.筹划人员的主观因素的有限性

税收筹划是在合法的前提下达到合理节税、减税目标的,而有些企业的筹划人员误将税收筹划与偷税、逃税相混淆,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采取欺骗、隐瞒的手段来少缴或不缴税款,直接导致税收筹划风险。同时,由于企业筹划人员缺乏对相关税收法规、财务知识的全面理解,特别是对于某些因经济变化而需要协同配合的政策,难以做到及时、准确的把握和修正,导致税收筹划陷入被动地位,因此需要从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上努力。

3.征纳双方的博弈风险

税法制度并非是无懈可击的,在设计和实施中难免出现漏洞和缺陷,因此,为了确保政府税收的有效征管,需要从不断完善税法上来调整税收政策,而企业作为纳税方,面对税收的政策变化的不确定性,也给自身的税收筹划方案带来风险隐患,如因税收政策的调整,导致企业无法及时修正税收筹划方案而增加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

三、加强企业税收筹划风险控制的对策

1.构建企业税收筹划风险识别体系

企业的内外部环境是不断变化的,对于企业税收筹划方案来说,构建科学有效的风险指标识别体系是避免税收筹划风险的重要内容。为此,结合筹划主体的选择、风险信息的收集、筹划目标的确定与反馈分析,从而发现潜在的税收筹划风险,提升筹划方案的可行性和控制水平。

2.加大对税收筹划风险的测量

在税收筹划风险识别的基础上,加大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或不良后果的量化和分析,从而利用数理统计方法,来评估发生风险的概率和可能造成的损失,并依此来筹划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规避税收筹划风险控制中的各类风险。如建立企业风险预警机制和风险排序系统,通过对相关税收数据信息的收集,有效预测企业税收风险的变化趋势,设定预警参数和预警区间,从而排列出风险等级,调整筹划方案,避免不确定性因素对企业税收筹划带来的影响。

3.制定全面的税收筹划风险控制方案

从风险控制的方法来看,主要有风险回避、风险转移、损失控制和风险保留,而对于税收筹划风险控制来说,也需要从四个方面进行着手。一是增强企业风险意识,对于某些风险行为做到主动放弃,以避免给企业带来更大的风险;二是结合税收风险的特征,从减少风险损失的角度来制定控制方案,降低税收筹划风险的发生概率,最大化减少风险出现后企业的损失额,加大损失预防,从事前控制上制定应急措施,如加大对税收筹划信息的管理力度,确保信息质量,加强税收筹划人员的管理,从业务素质上、执业道德上、沟通协调能力上提升筹划水平;三是借用风险转移来增强企业面对风险的能力,与保险公司、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合作等;四是合理保留税收筹划风险,有计划的对企业税收筹划管理中的风险进行主动承担,通过调整企业资源来弥补和完善筹划方案,使得企业面临较小的筹划风险。

四、结语

税收筹划风险是企业生产管理实践中不可避免的风险之一,需要结合企业自身实际,采取有效合理的经济和技术手段,做到对税收筹划风险的有效识别和评估,从而避免额外风险损失的发生。

参考文献:

篇(4)

软件企业销售软件产品时,存在以下税收风险。

1、对软件生产企业销售软件产品所获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缴纳了企业所得税,新办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不能享受“二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二款规定:“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基于此规定,软件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且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可以享受“二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但是,实践当中,企业要享受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必须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否则不可以享受,使企业多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 第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实行审批管理的,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明确规定需要审批的内容。”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有资质认定要求的,纳税人须先取得有关资质认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第二条规定:“减免税是指依据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以下简称税法规定)给予纳税人减税、免税。减税是指从应纳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指免征某一税种、某一项目的税款。”第四条规定:“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报批类减免税是指应由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备案类减免税是指取消审批手续的减免税项目和不需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

第五条规定:“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执行。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一律不得减免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第二条规定:“除国务院明确的企业所得税过渡类优惠政策、执行新税法后继续保留执行的原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减免税优惠政策,以及国务院另行规定实行审批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外,其他各类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均实行备案管理。”第四条规定:“今后国家制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凡未明确为审批事项的,均实行备案管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三条规定:“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基于以上政策规定,软件企业销售软件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要享受“二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必须到当地税务主管部门进行报批,否则没有资格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不准确,使企业要么多缴纳增值税,要么少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二条的规定,所谓的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对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进行了以下详细的规定: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3)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第五条规定:“对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不需出具确认书、不占用投资总额,除国务院国发[1997]37号文件规定的 《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基于以上政策法律依据,软件生产企业对享受即征即退增值税的范围把握不准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计算不准,就会使软件生产企业要么多缴纳增值税,要么少缴纳增值税的风险。

3、软件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收入缴纳了营业税,没有享受免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相关营业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免征营业税,并简化相关程序。具体办法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基于此规定,软件生产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是免征营业税的。

(二)软件生产企业销售软件产品的涉税风险控制策略

针对软件生产企业存在以上两大税收风险,必须注意以下控制策略

1、软件生产企业必须要但当地软件主管部门,如科委,依照法定程序办理《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到当地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再到当地税务主管部门办理税收优惠政策审批手续。

2、注意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范围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范围: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

3、注意软件产品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五条对软件产品和嵌入式软件产品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进行了规定:

(1)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

案例:

某软件开发企业2012年3月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取得销售68000元,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为1346元;支付运费300元,取得的国有运输企业开具的运费发票上列示:运输费用200元,保管费60元,押运费40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实际应负担的增值税为多少元,应退增值税多少?

分析:

应纳税额=68000×17%-1346-200×7%=10200(元)

实际税负=10200÷68000=15%,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实际应负担税额=68000×3%=2040(元)即:只在3%范围内征税,也就是只征3%,97%即征即退。

即征即退税额为10200-2040=8160(元)

或者,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3%)-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68000×(17%-3%)-1346-200×7%=9520-1346-14=8160(元)。

(2)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征即退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17%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其中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按照下列顺序确定:

①按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③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

在计算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税额时应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确认嵌入式软件产品的销售额。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四条规定,在判断和计算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税额时必须剔除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的销售额,纳税人应依次选择按以下方法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销售额的方法:1.按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3.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

不过,如果纳税人选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的销售额,除分别核算软件产品与非软件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进项税额外,还应当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部分的成本,未分别核算或者核算不清的,不得享受即正即退优惠政策。

第二步:确认嵌入式软件产品的进项税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六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对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可不得进行分摊,直接用于抵扣软件产品的销项税额,如:用于软件设计的计算机设备、读写打印器具设备、工具软件、软件平台和测试设备等发生的进项税额。

第三步:计算嵌入式软件产品的实际税负,确认实现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数额。

案例:

长江软件开发公司2012年实现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为35100万元(含税),其中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为11700(含税),生产嵌入式软件而购入的材料金额为2340万元(含税)。该企业的销售成本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的金额为6000万元,期间费用可列支的金额为4000万元。长江软件开发公司实际应负担的增值税为多少元,应退增值税多少?

分析:

长江软件开发公司2012年度销售嵌入式软件应当计算缴纳的增值税额为:[(35100-11700)÷1.17-2340÷1.17]×0.17=3060(万元)。

企业销售软件的增值税实际税负=3060÷[(35100-11700)÷1.17]=15.3%。

实际增值税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实际应负担税额=[(35100-11700)÷1.17]×3%=600(元)。

即征即退增值税税额为3060-600=2460(元)

或者,征即退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17%-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17%-3%)-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17%-3%)-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35100-11700)÷1.17] ×(17%-3%)-2340÷1.17×0.17=2800-340=2460(元)

篇(5)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实体,其经济行为与经济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现代企业要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并且有所发展,不仅要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收入,还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减少原材料消耗,降低生产成本;但在经济资源有限、生产力水平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收入的增长、生产成本的降低都有一定的限度,减少税款的支出成为实现企业目标的内在要求。通过税收筹划降低税收成本也就成为纳税人的必然选择,但是我们要注意的是,税收筹划在带来节税利益的同时,也存在着相当大的风险。因此,在税收筹划活动中重视风险研究,采取有效方法防范和减少风险至关重要。

一、我国税收筹划现状

税收筹划诞生于西方发达国家,已历经几十年的发展,渐趋成熟。西方国家现在拥有专门的税务顾问行业,针对繁复的税务相关法律给客户提供咨询。而在我国,税收筹划尚属新生事物,发展较为缓慢。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意识淡薄、观念陈旧。税收筹划目前并没有被我国企业所普遍接受,许多企业不理解税收筹划的真正意义,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偷税、漏税,认为税收筹划旨在鼓励纳税人逃避其对国家应尽的义务。除此之外,理论界对税收筹划重视程度不够也是制约我国税收筹划广泛开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税务制度不健全。税收筹划须有谙熟我国税收制度,了解我国立法意图的高素质的专门人才,但很多企业并不具备这一关键条件,只有通过成熟的中介机构税务,才能有效地进行税收筹划,达到节税的目的。我国的税收制度从20世纪八十年代才开始出现,目前仍处于发展阶段,并且业务也多局限于纳税申报等经常发生的内容上,很少涉及税收筹划。

(三)我国税收制度不够完善。由于流转税等间接税的纳税人可以通过提高商品销售价格或降低原材料购买价格将税款转嫁给购买者或供应商。所以,税收筹划主要是针对税款难以转嫁的所得税等直接税。我国的税收制度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过分倚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间接税种,尚未开展目前国际上通行的社会保障税、遗产税、赠与税等直接税种,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简单且不完备,这使得税收筹划的成长受到很大的限制。

二、税收筹划风险控制的措施

税收筹划在带来节税利益的同时,也存在着相当大的风险,如果无视这些风险,而进行盲目的税收筹划,其结果可能事与愿违,以节税目的开始,却以遭受更大的损失而结束。通俗地讲,就是税收筹划活动因各种原因失败而付出的代价。由于税收筹划是在经济行为发生之前做出的决策,而税收法规具有时效性,再加上经营环境因素及其他因素的错综复杂,使税收筹划具有不确定性,蕴涵着较大的风险。

从目前我国现状看,企业的税收筹划总是与经营决策分而治之、脱节处之,无长远眼光,再加上税收筹划目的上的独特性,使其风险必然客观存在。面对风险,筹划人应当主动出击,针对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的发生。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税收筹划的收益。

(一)确立风险意识。确立风险意识,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无论是从事税收筹划的专业人员还是接受筹划的纳税人,都应当正视风险的客观存在,并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和涉税事务中始终保持对筹划风险的警惕性,千万不要以为税收筹划方案是经过专家、学者结合本企业的经营活动拟订的,就一定是合理、合法和可行的,就肯定不会发生筹划失败的风险。应当意识到,由于目的的特殊性和企业经营环境的多变性、复杂性,税收筹划的风险是无时不在的,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当然,从筹划的实效性看,仅仅意识到风险的存在还是远远不够的,各相关企业还应当充分利用现代先进的网络设备,建立一套科学、快捷的税收筹划预警系统,对筹划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风险,立即向筹划者或经营者示警。

(二)准确把握税法,依法筹划。税收筹划应当合法,这是税收筹划赖以生存的前提条件,也是衡量税收筹划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因此,在实际操作时,首先要学法、懂法和守法,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税收法律的内涵,时时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趋势,务必使税收筹划方案不违法,这是税收筹划成功的基本保证;其次要处理好税收筹划与避税的关系,从减少税负的角度看,税收筹划与避税有相同之处,但二者也有本质的差异。避税是指纳税人以合法手段,通过精心安排,利用税法漏洞或其他不足来减少其纳税义务的行为,避税行为尽管不违法,但往往与立法者的意图相违背,世界上多数国家对此采取不主张、不接受甚至是拒绝的态度,并且大都通过单独制定法规或用特别条款加以限制,我国也不例外。“九五”期间,我国涉外税务系统共对2,829户企业进行了反避税重点调查审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2.7亿元,调整征税7.4亿元,为国家挽回了巨大的损失。因此,税收筹划不仅不能违法,而且还必须符合税收政策的导向性,使企业在享受有关税收优惠的同时,也顺应了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意图,防止陷入偷、逃、骗税的境地,减少恶意避税的嫌疑与风险。

(三)密切关注税收政策变化。成功的税收筹划应充分考虑企业所处外部环境条件的变迁、未来经济环境的发展趋势、国家政策的变动、税法与税率的可能变动趋势、国家规定的非税收的奖励等非税收因素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综合衡量税收筹划方案,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为企业增加效益。目前,我国税制建设还不很完善,税收政策变化较快,纳税人必须通晓税法,在利用某项政策规定筹划时,应对政策变化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防范筹划的风险,因为政策发生变化后往往有溯及力,原来是税收筹划,政策变化后可能被认定是偷税。因此,要能够准确评价税法变动的发展趋势。

(四)注重综合性。防止税收筹划方案因顾此失彼而造成企业总体利益的下降,从而导致税收筹划的失败。首先,从根本上讲,税收筹划归结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它的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所决定的。税收筹划必须围绕这一总体目标进行综合策划,将其纳入企业的整体投资和经营战略,不能局限于个别税种,也不能仅仅着眼于节税。也就是说,税收筹划首先应着眼于整体税负的降低,而不仅仅是个别税种税负的减少,这是由于各税种的税基相互关联,具有此消彼长的关系,某种个税税基的缩减可能会致使其他税种税基的扩大。因而,税收筹划既要考虑某一税种的节税利益,也要考虑多税种之间的利益抵消因素;其次,税收利益虽然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经济利益,但不是企业的全部经济利益,项目投资税收的减少并不等于企业整体利益的增加。如果有多种方案可供选择,最优的方案应是整体利益最大的方案,而非税负最轻的方案,即便是某种税收筹划方案能使企业的整体税负最轻,但并非企业的整体利益最大,该方案也应弃之不用。例如,某个体户依法要缴纳相应的流转税和所得税,如果向他提供一份税收筹划方案,可以让他免缴全部税款,前提是要他把经营业绩控制在起征点以下。这项税收筹划方案一定会遭到拒绝,因为该方案的实施,虽然能使纳税人的税收负担降为零,但其经营规模和收益水平也受到了最大的限制,显然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应综合考虑、全面权衡,不能为了筹划而筹划。

篇(6)

(一)实施者素质较低

纳税人业务素质的高低对税收筹划是否成功具有重要影响,如果纳税人的主观判断错误则会导致税收筹划失败。但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纳税人对税收、会计、法律方面的政策、知识掌握程度不高,严重影响了税收筹划的质量。受素质条件的限制,即便一些纳税人想通过税收筹划达到节税的目的,但往往事与愿违,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二)税收方案的不确定性

税收筹划方案是在特定的环境产生,要想实施也必须要有特定的环境,税收筹划的环境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纳税人的内在环境,二是外部环境。首先企业要想获取某项税收利益,就要针对税收政策进行筹划,抓住税收变化方向,享受税收优惠带来的经济利益。一旦对预期的经济活动判断失误,就会加重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经营成本。其次,国家会针对外部市场经济的改变不断调整税收政策,无形当中增大了企业税收筹划的难度和风险。

(三)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称

纳税人作为税负的主要承担者,有权利进行经济利益的自我保护,通过一系列措施保护自身的权益。而税务机关是征税的主体,有征税的权利,但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高低之分。现实情况却并非如此,双方主体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权利与义务并不对等,主动权掌握在立法者的手中,一旦调整和改变税法,就会给纳税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二、税收筹划风险控制措施

(一)避免税收筹划风险

税收筹划风险避免策略是目前为止避免风险效果最好的一种方法,能使企业因为税收政策改变而造成的损失为零,有效保护企业的经济利益。通常采用以下两种方法:一是根本不从事可能会发生税收变化的经济活动。;二是一旦某项经济活动存在特定风险就选择中途放弃。但两种方法的实现有一定的条件限制,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出现较小的风险,在企业承受范围之内不需要中途放弃经济活动,只有当风险较高,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时才选择中止经济活动;如果规避税收筹划风险的成本较高,甚至高于实施经济活动时,则不需要放弃经济活动;要根据风险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进行决策,不能一味的规避风险而错失发展机遇;规避某项风险时不能保证不会遇到其他方面的风险,要对风险进行仔细甄别,选择恰当的规避风险的方法。

(二)控制税收筹划风险损失

税收筹划具有前瞻性,控制税收筹划风险主要集中在事前和事中两个阶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管理

第一是筹划主体的信息,要分析筹划主体过去和现在的经营状况,根据信息梳理预测未来经济活动的发展方向。第二是税收环境的信息,筹划者在具体筹划之前需要充分了解纳税人的外部环境,特别是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将各个税种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提高整体的节税性能。还要掌握有关的税务行政制度,以便自身权益收到侵害时能够及时维护。第三是政府涉税行为,税收筹划者的方案既可能满足法律要求,也可能违背立法,所以筹划者要抓住政府涉税行为,提高税收筹划方案实施的可能性。第四是反馈信息,税收筹划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具体实施时要根据环境和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根据反馈的信息及时消除外部环境对企业发展的不利影响。

2、人员管理

篇(7)

纳税是现代企业的责任与义务,依法纳税不仅是对国家的贡献,同时也是为了帮助国家更好的推行各项政策及服务管理工作,最终确保社会安定及企业健康发展,因此依法纳税对于国家及企业自身来说都是有益无害的。但是纳税不是一向简单机械的工作,纳税筹划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来说也意义重大,纳税的多少也与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质量与水平密切相关,因此 当前众多企业都致力于如何更好的实现纳税筹划。但是在纳税筹划工作开展过程中仍然会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一些风险,这些风险有内部原因也有外部原因。企业如果不能很好的显现对纳税筹划风险的管理与控制,也很可能给企业带来更加严重的经济损失。所以加强税收筹划涉税风险的管理应该成为现代企业经营者、管理者与决策者所关心的重要问题。

一、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分析

(一)外部风险

外部风险主要包括了诸如政策风险。虽然纳税筹划是国家所允许并积极鼓励的,但是纳税筹划的具体内容及何种方式算合法,哪些方式有违法嫌疑,目前仍然未有进一步明确的政策出台,因此许多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存在着不少违法风险。其次,在国家税法与地方税法之间虽然地方税法是贯彻国家税法的大方向进行执行,但是在某些具体方面仍然做出了地方上一些具体规定,而在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时,可能会出现国家税法不违规但却违背了地方税法精神的问题,这些问题将如何处理才是得当,目前仍然未有一个明确说法。

(二)内部风险

内部风险是指由于企业内部在纳税筹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疏漏而让企业蒙受纳税风险。首先是财务管理人员及纳税筹划工作人员由于自身素质较低,无法准确把握税法精神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出现疏漏,让企业蒙受经济损失设置涉嫌违法。其次,企业如果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因为操作问题或其他顾全不周的问题而产生了让税务机关误以为是偷税漏税的事件,那么就将对企业未来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诚信信誉造成严重影响,不仅会影响今后的纳税筹划,甚至在市场竞争及生产销售等方面也都受到社会质疑,影响其健康发展。

二、加强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控的思考

前文提到了当前企业在纳税筹划工作中会存在着的一些纳税风险,这些风险虽然由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两方面构成,但是对于企业来说,政策终将不断向着正确科学的方向发展,而企业自身的建设则需要投入更多精力与努力,所以我们应该将防范风险的精力更多的放在企业内部工作质量提升方面。

(一)树立科学筹税意识

虽然当前关于纳税筹划具体手段合法性问题仍然众说纷纭,但是企业应该本着诚信的原则,最大限度依法纳税,避免涉及到解说不明的灰色地带,更加不可将税务筹划与不择手段降低企业纳税数额等同起来,否则很有可能走向误区,最终危及企业健康存续。

(二)提升管理队伍综合素质

纳税筹划虽然是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方面,但与普通的财务管理工作相去甚远。企业应该根据国家对纳税筹划工作人员的具体要求将不合格人员严肃清除,同时加强这方面的专门人才的引进力度,打造一支优秀的纳税筹划专门队伍。在提升管理队伍素质的同时,还需要加强其他部门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的素质,因为纳税筹划虽然是筹税人员的工作,但资金运作及税费的产生却涉及到企业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所以加强其他部门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在依法纳税、合理筹税方面的主动性与了解程度,能够提升税务筹划相关制度的执行效率,营造良好内部环境。

(三)加强纳税风险防范机制建设

篇(8)

2012年7月,全国税务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提出要建立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基本思路,目标在于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随着“金税三期”系统在全国上线,针对风险管理的地方特色以及税务人员的实际工作需求,设计并开发了具有地方特色的税收风险监控系统。

1 税收风险监控系统流程控制的需求分析

税收风险监控系统的主要功能是识别出具有一定税收风险特点的纳税人,对其进行纳税评估等,同时也会处理一些税务机关内部事务。税收风险监控系统基于国家统一推广运营的“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设计,用于处理税收风险事务的配套系统。税收风险监控系统主要负责的业务如图1所示。

税收风险监控系统包括处理纳税人风险事务的流程和处理税务机关内部事务的税务机关流程,通过风险识别识别出存在风险的纳税人并在系统中进行风险应对,包括任务统筹、纳税评估、税务审计等业务流程。每个流程又可分为内容录入,领导审批等环节,一部分业务流程为直线流程,还有一部分流程存在环状子流程,如领导审批不同意时又会流转到内容录入环节。每一项事务都有省、市、县、税务分局四个区域的划分,还要体现当前操作员和上一操作员,当前环节和上一环节及环节的办理情况(处理中或已处理)。

此外,部分环节存在文书打印功能,因此在整个流程结束后仍然可以打印相应环节的文书(例如税务事项通知书)。流程控制还需要实现对税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即考核工作的完成情况。

综上所述,流程控制既要实现对风险管理事务的综合管理和监控,又要实现对税务人员的绩效考核。

2 税收风险监控系统流程控制的设计

2.1 整体框架的设计

将系统数据分为两类,即流程控制数据和业务数据,两类数据通过Oracle的sys_guid()方法生成32位字符串进行关联。

分别建立状态(即环节,以下统称状态)代码表,状态流转代码表,文书代码表,文书状态关系代码表,岗位状态关系代码表。控制流程的基础数据从以上代码表中提取。

将流程控制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纳税人流程,另一个是税务机关内部流程,每一个流程分别由两张表记录,一张表记录流程当前状态数据,另一张表记录整个流程所有状态的历史数据(即流程明细数据)

2.2 类的设计

税收风险监控系统流程控制的类图设计如图2所示。字段用途以及表间关系、设计逻辑如下:

(1)操作员通过系统首页的当前流程数据,点击“处理”跳转至对应的业务模块,各业务模块的入口页面均设计为查询业务数据的页面,然后操作员处理具体事务再由该入口页面点击“处理”跳转至具体的业务操作页面。部分业务存在环状子流程的情况,即流程数据可能与业务数据表的主键是一对多的关系,而页面跳转需要的参数一般都是业务数据表的主键。

(2)用模块大类、模块子类、状态三张表对业务域进行划分,一个模块大类可能存在多个模块子类,一个模块子类又可能有多种状态,每种状态对应唯一的操作?面。由于这种三层的划分方式中存在纳税评估模块,因此需要划分四层,故增加了流程所属大类代码表来应对存在子流程的情况。

(3)状态流转表记录当前状态和上一状态的关系,即从此表抽取流转的数据,决定当前状态该向哪个状态流转,且记录了当前状态对应的页面URL。

通过纳税人信息表去纳税人省、市、县、税务所的存储过程如下:

CREATE OR REPLACE PROCEDURE PROC_GET_NSRSWJG(V_DJXH VARCHAR2,

V_JGJCDM VARCHAR2,

V_SWJGDM OUT VARCHAR2,

V_SWJGMC OUT VARCHAR2) IS

--通过登记序号获取纳税人所属省市县代码及名称

V_NSRSWJGDM CHAR(11);

V_ERROR VARCHAR2(512);

CURSOR CUR_ZGSWSKFJ IS SELECT ZGSWSKFJ_DM FROM DJ_NSRXX WHERE DJXH = V_DJXH;

BEGIN

OPEN CUR_ZGSWSKFJ;

LOOP

FETCH CUR_ZGSWSKFJ INTO V_NSRSWJGDM;

EXIT WHEN CUR_ZGSWSKFJ%NOTFOUND;

END LOOP;

CLOSE CUR_ZGSWSKFJ;

SELECT ZGSWSKFJ_DM INTO V_NSRSWJGDM FROM DJ_NSRXX WHERE DJXH = V_DJXH;

SELECT A.SWJG_DM, A.SWJGMC

INTO V_SWJGDM, V_SWJGMC

FROM DM_GY_SWJG A

WHERE A.SWJG_DM ‘00000000000’

AND A.JGJC_DM = V_JGJCDM

START WITH A.SWJG_DM = V_NSRSWJGDM

CONNECT BY A.SWJG_DM = PRIOR A.SJSWJG_DM;

EXCEPTION

WHEN OTHERS THEN

V_ERROR := SUBSTR(SQLERRM, 1, 512);

END;

定义游标取状态流转的信息:

CURSOR C_ZTLZXX IS

SELECT A.MKDLDM,

A.MKDLMC,

B.MKZLMC,

C.DQZT,

C.DQZTMC,

D.SXYM,

C.SYZT,

C.SYZTMC

FROM DM_MKDL A, DM_MKZL B, DM_ZTLZB C, DM_ZT D

WHERE C.XH = V_LZXH

AND A.MKDLDM = C.SSMKDLDM

AND B.MKZLDM = C.SSMKZLDM

AND D.ZTDM = C.DQZT;

(4)??流程需要流转到下一个状态时,首先更新当前流程的数据,将游标取出的状态流转信息更新为当前数据,然后将流程明细表中属于同一个ID的当前状态发生时间最大数据的当前状态标记更新为1(已处理),然后将当前流程的数据插入到流程明细表中。每次流程更新时执行一遍上述动作即可实现流程的流转。

(5)在DM_ZT表中定义了完成时限字段,确定每个状态由多少个工作日完成,此处的重点是需要考虑法定假日以及各市可能存在的特殊假日。由如下存储过程实现(此段存储过程实现了完成时限加上假日得到实际的完成时):

CREATE OR REPLACE PROCEDURE PRO_GET_WCSX_GXR(V_DQZTDM CHAR,

V_SWJGDM CHAR,

V_DQZTYYSX OUT VARCHAR2) IS

V_WCSX VARCHAR2(3);

V_DQZTYJSSJ_1 DATE;

V_CNT VARCHAR2(3) := 0;

V_GZR DATE;

CURSOR C_GZR IS

SELECT RQ

FROM TA_GY_GXR_BAK

WHERE SFGZR = 1

AND RQ > SYSDATE

AND SHIJUID = SUBSTR(V_SWJGDM, 1, 5) || ‘000000’

ORDER BY RQ;

BEGIN

SELECT WCSX INTO V_WCSX FROM DM_ZT WHERE ZTDM = V_DQZTDM;

IF V_WCSX=’0’ THEN --当前状态为结束时,完成时限为0

V_DQZTYYSX :=’0’;

ELSE

OPEN C_GZR;

LOOP

V_CNT := V_CNT + 1;

FETCH C_GZR

INTO V_GZR;

IF V_CNT = V_WCSX THEN

V_DQZTYJSSJ_1 := V_GZR;

EXIT WHEN C_GZR%NOTFOUND;

EXIT GZR_LOOP;

END IF;

END LOOP GZR_LOOP;

CLOSE C_GZR;

V_DQZTYYSX := TRIM(TRUNC(V_DQZTYJSSJ_1) - TRUNC(SYSDATE));

END IF;

END PRO_GET_WCSX_GXR;

(6)在流程表中定义了三个字段,通过当前状态发生时间、当前状态应结束时间、当前状态实际结束时间,当前状态发生时间与包含假日的完成时限可得到当前状态应结束的时间。通过应结束时间和实际结束时间的比较,可实现考核税务工作人员事务的完成情况。

2.3 流程控制的Web页面处理流程设计

由系统后台风险识别筛选出存在风险的纳税人并推送至前台进行风险应对,通过读取流程控制数据,操作员进行风险应对业务的处理,其界面展示如图3和图4所示。

3 税收风险监控系统流程控制的实现

篇(9)

税收筹划的风险,通俗地讲就是税收筹划活动因各种原因而导致的筹划失败所付出的代价。由于税收筹划是在经济行为发生之前作出的决策,而税收法规具有实效性,再加上经营环境及其他因素的错综复杂,使其具有不确定性,蕴涵着较大的风险。

美国著名保险学家特瑞斯、普雷切特将风险定义为“未来结果的变化性”,这里强调的是风险的不确定性特征;另一位美国学者威雷特则强调了风险的客观性特征,他把风险定义为“关于不愿发生的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的客观体现”。中国许多学者认为,风险是事件出现损失的可能性,或者更广义地认为是事件实现收益的不确定性。税收筹划风险也同其它许多风险一样,具有不确定性和客观性两个不对等的特征。税收筹划风险可以通过筹划的预期结果与实际结果之间的变动程度来衡量,变动程度越大,风险越大;反之,则越小。

(二)税收筹划的风险存在性分析

从我国税收筹划的实践情况分析,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过程(包括税务机构为纳税人筹划)中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税收筹划的主观性引致的风险

纳税人选择筹划方案的形式,以及如何实施筹划方案,完全取决于纳税人的主观判断,包括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与判断、对税收筹划条件的认识与判断等。通常,税收筹划成功的概率与纳税人的业务素质成正比例关系。全面掌握税收、财务、会计、法律等方面的政策与技能,有相当的难度。因而,税收筹划的主观风险较大。

2、税收筹划的条件性引致的风险

税收筹划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筹划方案都是在一定条件下选择与确定的,并且也只能在一定条件下才可以实施的。税收筹划的条件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纳税人自身的条件,主要是纳税人的经济活动;其二是外部条件,主要是纳税人适用的财税政策。税收筹划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纳税人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对财税政策的灵活运用,有时是利用政策的优惠条款,有时是利用政策的弹性空间。而纳税人的经济活动与财税政策等条件都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税收筹划的风险也就不可避免了。

3、征纳双方的认定差异引致的风险

严格意义上的税收筹划应当具有合法性,纳税人应当根据法律要求和政策规定开展税收筹划。但是税收筹划针对的是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行为,而每个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都有其特殊性,而且筹划方案的确定与具体实施,都由纳税人自己选择,税务机关并不介入其中。税收筹划方案究竟是不是符合税法规定,是否会成功,能否给纳税人带来税收上的利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收筹划方法的认定。如果纳税人所选择的方法并不符合税法精神,诸如一些“打球”的做法,税务机关可能会视其为避税,甚至当作是偷逃税,那么纳税人会为此而遭受重大损失。

4、税收政策、经济环境的变化引致的风险

税收筹划利用国家政策节税的风险,称为政策风险。政策风险包括政策选择风险和政策变化风险。政策选择风险是指政策选择正确与否的不确定性。该种风险的产生主要是筹划人对政策精神认识不足、理解不透、把握不准所致。例如某服装厂接受个体经营者代购的纽扣,但由于未按要求完成代购手续,在税收检查时被税务机关确认为接受第三方发票,不仅抵扣行为被撤消,而且还受到相应的处罚。政策变化风险是指政策时效的不确定性。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及时调整经济结构,一个国家的经济政策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总要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作出相应的补充,修订和完善。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的税收政策总是具有不定期或相对较短的时效性。例如,从1998年1月至1999年12月,为了抵御1997年席卷全球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冲击,刺激外贸出口,国家税务总局先后6次对出口退税政策进行了调整,全国平均综合退税率提高了3个百分点;从1999年到2001年3年内,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国内外各种经济贸易形势的发展,我国出口退税率政策变动了11次;据《财经时报》透露,为了有利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税收再分配,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缓解目前人民币所面临的市场升值压力,逐步削弱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后我国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影响,中国政府从2004年开始调低出口退税率,即从目前的平均15%下调到11%;同时,羊毛、铅、焦炭、稀土、钨的出口退税率被首次取消;预计在2010年前后,国家将全面取消出口退税率政策。从实践上看这项政策一旦实施,那些依赖出口退税率生存的企业将面临一场厄运,有的甚至是灭顶之灾。

二、税收筹划风险的规避与控制

(一)提高税收筹划的风险意识

1、健全税收筹划风险防范体系

税务机构要树立税收筹划的风险意识,立足于事先防范。在接受委托时,要告知委托人(纳税人)税收筹划必须合法,只能在一定的政策条件下、一定的范围内起作用,不能对其期望过高;要向委托人说明税收筹划的潜在风险,并在委托合同中就有关风险问题签署具体条款,对风险有一个事先约定,减少可能发生的经济纠纷;在具体筹划过程中,要注意相关政策的综合运用,从多方位、多视角对所筹划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和企业的综合效益进行充分论证。

2、建立税收筹划风险评估机制

要事先对税收筹划项目进行风险评估,综合考虑的因素有:客户要求是否合理、合法;客户对筹划的期望值是否过高;企业对筹划的依赖程度有多大;过去及当前企业经营状况如何,所处行业的景气度如何,行业的总趋势是否发生不良变化;以往企业纳税情况如何,是否对税务事项过分敏感,以前年度是否存在重大税务、审计问题;税务管理当局对该企业依法纳税诚信度的评价如何;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对筹划事项的熟练程度如何;等等。最后评估出一个较为客观的风险值,然后再决定是否接受委托,或决定如何进行筹划。

3、建立完善的税收筹划质量控制体系

执业质量对中介机构的生存和发展生死攸关,尤其是在中国加入WTO后更是如此。税务机构要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强化对业务质量的三级复核制;设置专门的质量控制部门(如技术标准部),依据统一标准,对所内各业务部门及下属分所、成员所进行定期质量检查,做到防检结合,以防为主。要制定税收筹划工作规程,对于具体的筹划项目要确立项目负责制,规定注册税务师与助理人员的工作分工、重要税收筹划文书的复核制、工作底稿的编制与审核等。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划分事故等级,通过教育、解聘甚至机构调整等办法予以纠正。

(二)提高税收筹划执业水平

1、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税收筹划人员业务素质

税收筹划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是评价税收筹划执业风险的重要因素。注册税务师资格是税收筹划人员必须具备的执业资格。在此基础上,税收筹划人员还必须具备较高的税收政策水平和对税收政策深层加工能力,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税务机构当务之急是加强人员培训,吸收和培养注册税务师,建立合理有效的用人制度和培训制度,充分挖掘人的潜力。要使执业人员除了精通法律、税收政策和会计外,还要通晓工商、金融、保险、贸易等方面的知识,能在短时间内掌握客户的基本情况、涉税事项,筹划意图等,在获取真实、可靠、完整的筹划资料的基础上,选准策划切入点,制定正确的筹划方案。

2、建立完善的税收筹划系统

提高税收筹划水平,除了有优秀的人才外,还应有完善的税收筹划数据库和信息收集传递系统,使之能及时收集到准确的筹划信息,建立一套包括资料库、人才库、方案库、客户档案等在内的完善的筹划系统。

3、及时、全面地掌握税收政策及其变动

税收政策在不同经济发展时期总是处于调整变化之中,这不仅增加了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难度,甚至可以使企业税收筹划的节税目标招致失败。税收筹划从某个角度讲,就是利用税收政策与经济实际适应程度的不断变化,寻找纳税人在税收上的利益增长点,从而达到利益最大化。因此,税务机构进行税收筹划就要不断研究经济发展的特点,时刻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趋势,及时系统地学习税收政策,全面准确把握税收政策及其变动,从而避免和减少因税收政策把握不准而造成的筹划风险。

(三)加强税务业的管理和自律

1、制定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

到目前为止,我国税收行业尚未制定具体的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面对日益加强的税收征管和稽查,一旦筹划被查出问题,注册税务师就必须承担因筹划失败而被追究的责任。税务业可以参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尽快制定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

2、规范税务机构内部运行机制

税务机构要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提高管理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程度,强化内部管理。脱钩改制的税务中介要独立面向市场,参与公平竞争,提高水平。要完善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不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要及时调整或清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要树立质量意识,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抵制各种违规违纪的行为,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提高业信誉。

3、加大对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

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实施同业复核制度,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力量。行业协会除履行服务、协调等职能外,重点是充实管理职能,制定行规行约,加强自律管理。对进入本行业的机构和人员进行资格预审,防止非执业人员从事执业活动,对执业质量进行检查督促,并对存在问题实行行业惩戒或提请政府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等。

篇(10)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相关税务制度改革措施的逐步推行,国内企业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对于纳税方案的选择和应用更为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进而促进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和能力的整体提升。企业财务活动主要包括:筹资、投资、资金营运和收益分配等四个基础环节,企业如何运用税收筹划对财务活动进行科学的指引和约束,不但有利于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而且有利于促进企业战略发展目标的制定和实施。但是企业在税收筹划的运用中,一定要坚持科学、合法、规范的原则,进而才能对各类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

1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定义及特征

目前,国内外经济学界对于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定义存在一定的差异,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但是综合各种观点的核心思想不难发现:企业税收筹划风险是指现代企业在经营与管理活动中,尤其是在所有税收项目的筹划及实施中,面临的一种潜在税务责任,其具有不确定性的特征。随着国内外金融市场中竞争的日渐激烈,现代企业在寻求生存与发展中面临了更多的现实问题和矛盾,其中税收筹划是企业合理规避高额税赋的重要手段之一,只有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制定纳税方案,才能有效减少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如果企业在纳税方案的制定与实施中,存在某些不合法、不合规范的现象,极有可能受到税务机关的检查和处罚,甚至是追究刑事责任等,企业因此而承担了较大的税收筹划风险。从现代企业管理学的角度进行分析,税收筹划风险是企业经营与管理中面临的重要阻碍之一,并且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盈利情况,企业只有将各类潜在的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才能逐步降低其经营和管理风险,更好地实现经营与管理的战略发展目标。

在我国现行的市场经济体制中,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项目管理的同时,也面临很多纳税项目的处理问题。税收筹划主要在客观方面反映了企业相关税务活动的现状,其研究范围涉及到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国家中央及各级税务管理部门适时加强了税收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进程,并且通过强制性的税收管理措施对于偷、漏、逃、骗税等不法行为进行了严格的管理和监督。由此可见,在现代企业的财务活动中,有效运用的税收筹划是不仅利于企业减轻自身税务风险,而且可以帮助企业实现可观的经济利益,具有鲜明的时代意义和社会意义。

从宏观的角度进行分析,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主观相关性

在我国现行的税务制度下,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普遍具有主观相关性的特征,其主要是指企业在税收筹划活动中所面临的各类风险,以及其所造成的损失都与风险的主体行为有着密切的联系,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在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中,不同行为者在面临同一风险事件时所产生的风险结果存在较大的差异,其主要原因是不同类型、规模的企业在税收筹划方案的决策时存在一定的差异,进而导致其实施流程的差异性。另外,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主观相关性还受到各类主客观因素的严重影响,税收筹划主体无法自主地选择客观条件,而仅仅是采取有措施对潜在的风险事件进行规避,是难以彻底清除风险事件存在根源的。

1.2复杂性

国内某著名经济学研究机构对我国的众多企业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研究发现:企业税收筹划风险多数具有显著的复杂性特征,主要表现为风险成因、外在表现形式、影响范围及作用力的不同。同时,从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形成原因而言,其中纳税人的主观因素以及外部环境的客观影响都是不容忽视的,具体可以归纳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两个方面。正是由于企业税收筹划中各种原因及影响的交叉存在,造成了其具有复杂性的特征。

1.3客观性

企业税收筹划都具有客观性的特征,即其存在与发生并不完全是人的主观意识可以支配和控制的,人为因素仅对其产生较为微弱的影响,其发展、运动有着固定的模式和规律。企业在进行收税筹划活动时,首先要坚持一个基本原则,那就是税收筹划风险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一定要遵循其常规的发展规律,只有在全面掌握这种规律之后,企业才能有效对其进行控制。

2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成因分析

在现代企业的经营与管理活动中,税收筹划的作用和意义逐渐得到广泛的共识。由于受到国家税收制度、税收政策,以及监管机制等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和限制,国内企业在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定与实施中普遍面临较为严重的风险问题。不但有可能造成企业出现重大风险事件,而且有可能影响到企业经营与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目前,国内企业税收筹划的形式较为多样,但是税收筹划风险的成因却具有普遍性,企业只有对于各类风险的成因进行系统的研究,才能保证有效降低风险,进一步实现盈利的发展目标。国内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成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税收筹划的主观性较强

国内部分企业在税收筹划方案制定时,缺乏对各方面客观因素的全面分析和考虑,进而造成了主观性较强的问题。企业税收筹划是一个综合性较强的财务管理项目,如果只是依靠纳税主体的主观判断进行方案的制定,极有可能导致企业决策的总体失误。从专业管理的角度进行分析,企业税收筹划必须由专业的部门进行组织和监督实施,纳税人应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其必须掌握会计、财务、税法、企业管理、金融管理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而且要熟悉国内税务制度,并且要具备预判各类风险的能力。但是在国内的部分中小企业中,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定流程较为简单,纳税人多是凭借主观认识对于税收筹划的主客观条件进行判断,无形中增加了企业出现税收筹划风险事件的几率,这对于企业的长期生存和发展是极其不利的。

2.2税收制度复杂多变

在 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国家政府及税务主管部门会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对现行的税收制度进行相应的改革和调整,从宏观经济调控的角度而言,税收制度的不断改革和完善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需求。但是从企业税收筹划的角度而言,税收制度的不断变化增加了企业经营与管理的难度,企业难以对外界环境做出准确的判断。另外,税收制度的复杂多样也增加了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不确定性,企业为了应对不断变化的税收制度,不得不对已经制定的税收筹划方案进行调整,这也影响到了其实施的连贯性和系统性,企业无法按照预定计划对于税收筹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的监管,风险事件的发生几率也自然会有所增加。

2.3企业活动复杂多变

企业税收筹划的过程实际上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税收政策的差别进行选择的过程,因而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企业要取得某项税收利益,必须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某一方面符合所选择税收政策要求的特殊性,而这些特殊性往往制约着企业经营的灵活性。同时,企业税收筹划不仅要受到内部管理决策的制约,还要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而外部环境是企业内部管理决策难以改变的。一旦企业预期经营活动发生变化,如地点、投资对象、企业组织形式、利润分配方式等某一方面发生变化,企业就会失去享受税收优惠和税收利益的必要特征和条件,导致筹划结果与企业主观预期存在偏差,从而导致税收筹划的失败。

3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控制措施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格局的逐步形成,我国企业在生存与发展中迎来了良好的机遇,但是也面临了日趋严峻的挑战。在现代企业的经营与管理活动中,盈利是企业的永恒目标,而税收筹划则是促进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的重要举措之一。在国内现代企业的税收筹划中,各类风险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企业应采取积极的态度和行之有效的措施,逐步将各类风险事件的发生机率控制在最低的范围内,进而才能实现企业经济收益最大化的战略发展目标。

3.1树立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意识

国内企业在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定与实施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活动时,只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有计划的进行,不能因追求企业利益而违反税收法律的相关规定,或者有意逃避税收负担。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坚持全面分析、综合考虑的基本原则,并且必须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环境的变化,及时对现行的税收筹划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另外,企业的纳税人一定要树立正确的筹划观,并且认识到科学的税收筹划措施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但是税收筹划不是万能的,其筹划空间和弹性是有限的,坚持合法筹划,防止违法减税。

3.2提高税收筹划人员的业务水平

目前,在国内企业的税收筹划中,财务人员承担了主要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因此,适时提高税收筹划人员的业务水平是至关重要的,也是有效规避风险的基础条件。税收筹划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是否合格,将直接关系到税收筹划的质量高低与成败。从企业财务管理的角度进行分析,税收筹划人员应对国家财务、税收、会计等方面的政策与业务做到深入的了解和认识,这是企业化解税收筹划风险的重要影响因素。另外,在企业的经营与管理中,要逐步加强对于税收筹划人员的业务培训,以使他们精通税收政策和会计业务知识,并了解工商、金融、保险、贸易等方面的知识,既能制定正确的筹划方案,又能正确地组织实施税收筹划。

    3.3合理选择企业纳税人的身份

在企业税收筹划风险控制中,纳税人身份的合理选择也是不容忽视的项目之一。《新税法》中明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而股份企业、有限责任企业缴纳完企业所得税后,股东还得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在企业成立时,就应该要考虑到各种组织形式的利弊。在我国现行的税务管理制度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体有其特殊性,它是指在中国境内有能力独立进行经济核算的企业或组织,而规模较小不具备独立法人能力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则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我国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按照财产的组织形式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划分。我国企业在税收筹划初期普遍会为选择何种组织形式的问题而困扰,因为企业组织性质的确定将直接关系到未来纳税的种类、金额及所享受的优惠政策等。企业在成立后要把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最为企业财务活动管理的重点项目常抓不懈,进而才能更好地协调好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之间的关系,并且有效规避有可能出现的税收筹划风险。

3.4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

在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中,对于各类风险事件的控制不能只是单纯地依靠检查财务报表,而且要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逐步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从我国现阶段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控制来看,多数企业没有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这必然造成管理的混乱现象,因此,从企业长期发展的角度考虑,必须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和技术,将税收筹划的风险控制归纳到统一的范畴中,对于税收筹划中的各类信息、数据都要进行严格的监控,一旦发现其中存在风险隐患,则要迅速做出反应,防止风险事件范围或影响的进一步扩大。

    5结论

现代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活动时,一定要加强对于各类风险事件的认真分析和严格控制。同时,在企业的管理组织设置和人员配置中,一定要选取专业素质较高的税收筹划人员,他们不但要具备丰富的税务方面法律知识,而且要熟悉现代企业的组织模式、管理制度、财务活动等,进而才能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风险控制提供保障,并且协助企业进一步完善税收筹划方案。

参考文献:

[1]潘雷,曲晓辉.论长期股权投资财务决策的税务问题[J].税务与经济,2006,(01):22-26.

[2]李晶.基于税收筹划角度的纳税服务体系创新[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10,(01):38-39.

[3]曲晓辉.我国税收征管方式的博弈分析[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6,(08):24-28.

[4]王淑华.新税法下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筹划研究[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9,(13):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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