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2 22: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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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坚决整治一些地区和部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综合整治重点。
1.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省市领导有关批示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2.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放任企业无序违规发展。3.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4.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不到位;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5.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1.对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对全区化工园区完成风险排查、对标评估和整治提升工作,对新、扩建危化品生产项目严格把关。2.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完成全区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结合前期危化品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3.开展废弃危化品等危险废物排查,吸取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重点整治超量存放、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建立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的监管体系。4.利用危化品安全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的物流管控子系统,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尤其是外地进入车辆的管控力度,重点建立危险货物运输行为监管、非法行为查处和事故处置联动机制。5.继续开展危化品使用企业排查摸底,继续加大排查力度,重点查清危化品使用企业数量、行业分布和使用危化品种类、数量和储存情况,录入“全省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实现每个行业有监管部门,每个行业有企业清单,每个企业有信息档案。要鼓励危化品使用企业进区入园。6.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实施危化品使用企业专项培训,实现危化品使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管员培训全覆盖,危化品使用岗位人员培训不少于30%。(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委、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科技经信局、区商务局)
(三)其他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1.消防。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和文物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宿客栈、宗教场所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文旅体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经信息局、区应急局、区城管局、区委统战部、区供电公司)
2.交通运输。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临水临崖、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区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乡镇自用船舶、农民自备船非法载客等问题。(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3.建筑施工。重点整治地下空间以及起重机械、高大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结合冬季气候特点,做好工地防滑防冻措施和消防安全措施。从严查处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坚决杜绝年底盲目抢工期行为,做好工地停复工安全检查。(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重点工程处)
4.燃气。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5.铸造。重点整治铸造装置维护不及时、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等问题。(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科技经信局)
6.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烟花爆竹、旅游、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电力、特种设备、水利、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文旅体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科技经信局、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总体安排
(一)动员部署。从即日起至2019年12月25日,各乡镇街、各部门组织开展实施细则制定,部署本地区、本部门集中整治工作。
(二)全面开展。从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2月15日,各乡镇街、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整治活动,企业同时开展自查自改。
(三)总结验收。从2020年2月15日至2020年2月23日,各乡镇街、各部门对活动进行总结验收,收集活动资料、整理相关数据、上报活动开展情况,提出下步长效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街、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落实专项整治行动的主体责任,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学习领会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通过为期半年的“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推动各村各企业进一步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落实风险“常态研判、动态管控”和隐患“每日排查、动态清零”制度,实现风险全感知、隐患全排查、责任全落实,切实把风险化解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除在成灾之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好局、起好步,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范围
此次“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的范围是全镇各行政村、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确保整治覆盖面达100%突出三个整治重点。一是突出危化品、道路交通、农村建设、特种设备、消防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10个重点整治领域;二是突出项目建设施工等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三是突出学校、卫生院、景区、寺庙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整治重点
(一)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集中整治重点
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每日排查隐患,每周研判风险,每月汇总隐患整改和风险管控情况,建立“每日排查、动态清零,每周研判、集中管控,每月汇总查漏补缺"的常态化机制,确保各类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各项隐患得到全面治理,彻底解决反复发生、长期得不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1.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一是全面辨识风险。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和全体员工,对自然灾害、生产工艺、生产安全系统、厂区厂房、设施设备、管理体系、制度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方位辨识,确保无遗漏。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风险台账。按照“疑险从有、疑险必研、有险必判、有险必控”的原则,建立覆盖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责任制度,将风险辨识评估等工作纳入员工业务技能培训。二是全面强化措施。根据风险特点,逐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既要包括责任落实、制度建立完善、规范管理、教育培训、安全投入等常态管控措施,又要包括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紧急状态下的管控措施。要在风险点位、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处置措施。三是落实管控责任。结合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在全面辨识管控风险的基础上,建立完善风险管控青仟浩单、将闵管控青仟诼一菠立到工区车间班组岗位和具体人员。
2、立即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完善制度,列出清单。结合清单制管理工作,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列出包括隐患排查治理等在内的日常安全检查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二是每日排查,闭环整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每天组织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一线人员规范操作情况等进行排查检查,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措施、预案、资金、时限、责任,按照闭环管理要求切实整改到位。
(二)各村机关事业单位集中整治重点
各村机关事业单位要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将本村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健全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动态监管,确保风险辨识到位、可控、受控,隐患排查全面、动态清零。
1.精准管控风险。一是摸清风险底数。各村机关事业单位要定期组织会商研判,对行政辖区内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估,根据风险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并结合本村安全风控情况,汇总建立安全风应数话库,绘制安全风险空同分和是分级分类监管。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加强监督检查。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掌握本村安全风险变化情况,并对企业是否全面辨识管控风险进行复查,督导企业落实风险管控整治措施
2.督促隐患“清零"。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家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开展解剖式安全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包括隐患排查治理生在内的科学的日堂实仝松杏洁单每曰开属陷串白本对陷串敕改情况定期复查验收,确保隐患动态“清零",推动企业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
3.深化“打非治违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重点检查各企业风险辨识情况、管控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对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依法严厉打击惩处。综合运用行刑衔接、关闭取缔、联合惩戒、公开曝光等措施,形成强力震慑和高压态势,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抓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4.严肃事故调查。对集中整治期间发生的每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开展调查,必查风险有没有辨识、隐患有没有整治、制度有没有建立、机制有没有还仃,找准问题,厘清责仕,坚决追责问责。
四、工作安排
从2020年7月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排查、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
各行政村机关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各企业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辨识安全风险、排查隐患,制定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坚决整治消除隐患,各村企事业单位要对各个领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也要对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
(二)集中整治、巩固成效阶段(9月1日起至11月30日)
我镇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和“四不两直”“三带三查”(带着执法查、带着媒体查带着专家查)等多种方式,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整治,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开展了风险辨识、风险辨识是否全面、管控措施是否落实、风险是否可控受控、是否每日开展隐患排查、隐患是否动态清零。坚持标本兼治,认真梳理总结,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三)“回头看”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行政村各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对风险辨识官控、隐患排查整治、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开展“回头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集中整治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本次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是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也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开篇布局,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上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落空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工作责任和工作标准要求,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分头落实。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辨识管控风险、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根据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控风险、除隐患、防灾害、压事故、保平安”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执法力度、深化源头治理,集中整治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发展理念树立不牢固、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重点任务
(一)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是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措施及规程、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等情况,是否存在走形式、走过场;是否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落实;是否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二)重点防范露天矿山边坡垮塌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是否建立健全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作业前是否对工作面进行检查,清除危岩和其他危险物体;是否对边坡重点部位和有潜在滑坡危险的地段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节理、裂隙等地质构造发育、容易引起边坡垮塌事故的,是否采取人工加固措施治理边坡;是否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或分层的方式进行开采;工作帮坡角是否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台阶(分层)高度是否超过设计高度;边坡是否存在滑移现象;是否有在排土场捡拾矿石的情况。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宣传教育
组织员工认真学习观看电视专题片,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着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排查整治
1、迅速安排部署。县安委会2017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之后,我局立即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制定印发了《县工信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规范月活动方案》,对工信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规范月活动安排部署。
2、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这次集中规范月活动取得实效,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规范月活动领导小组。
3、开展集中整治。我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4个工作组,严格按照集中排查整治重点内容要求,对工信领域重点企业进行全面系统地集中排查整治。共检查出安全隐患59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13条,一时难以整改的46条,结合企业实际,合理确定整改时限,责令限期整改。同时要求企业采取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生产安全。
4、抓好资料归档整理。根据县安委办《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印发迎接国务院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发〔2017〕28号)、市工信委《关于印发市工信系统迎接国务院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发〔2017〕107号)要求,制定了县工信系统迎接国务院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巡查清单,抓紧做好本部门安全生产资料归档整理,确保各类资料齐全。同时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对照《县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巡查工作要点(企业)》,全面进行自查自纠,不折不扣地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求,查漏补缺,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是资料收集装订还不规范。安全生产资料未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巡查“类”进行分类整理归档,还存在资料收集不全面、台账和影像资料等缺项漏项的问题。二是隐患问题整改还不到位。隐患问题主要集中在规划设计、安全设施配套及运行管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等方面,目前尚未整改到位。三是主体责任落实方面还不到位。部分企业还心存侥幸,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在安全生产方面舍不得投入,该建的安全设施不建,建成的不按要求运行。一些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
为切实将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落到实处,高度重视,成立了排险除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责任部门,并制定印发了《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确保养老服务场所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建立分级负责
督促各镇(街道)成立养老服务场所“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督查小组,建立“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机制,对业务范围内的养老服务场所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各养老服务场所以此次安全隐患排查为契机,进行常态化拉网式大排查。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项、不留一个死角”。
三、迅速行动,开展整治工作
由局分管领导带队,对照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中的排查清单,重点对养老服务场所安全生产责任制、用火、用电、用气、消防设施设备、应急疏散设施设备、防火检查巡查、值班值守情况、食品安全等方面开展了督导检查。截止目前,开展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11次,发现安全隐患14处,督促完成整改14处,督导检查覆盖率达100%,整改完成率100%。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市安办先后组织召开相关会议4次,对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和工作推进;市安办结合全市工作实际,细化制定印发了《市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行业部门集中整治重点和生产经营企业集中整治重点,对整治的内容、方法进一步明确。二是各乡(镇)、市级相关部门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认真研究制定部门、乡(镇)整治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三是市安办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协调指导作用,督促相关部门、乡(镇)深入开展整治工作,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落实风险“常态研判、动态管控”和隐患“每日排查、动态清零”制度,确保各项隐患得到全面治理。
二、强化工作重点,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按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汛期安全、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城镇燃气、农业农村、特种设备等10个重点整治行业领域以及学校、饭店(酒店)、客运车站、旅游景区、寺庙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共组织检查组55个,检查人员115人、检查各类企事业单位85家,排查整治一般隐患124项。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分类整治工作,对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单位(新设立、新运营)坚决予以取缔;对证照不全(包括证照过期)或虽然证照齐全,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并就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对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其依法搞好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档案的健全完善和汇总整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集中整理。
二,范围和要求
“回头看“阶段工作范围是我市建设行业、领域内的各建筑施工企业、市政公用设施运营企业。
工作重点:
1、新设立、新运营的无证无照(包括外地新入住*的企业)的一类企业。
2、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存在重大隐患未整改的二类企业。
3、在“省、市、县“三级联动检查中提出问题的生产经营单位。
4、进入冬季,各企业是否按冬季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做好了冬季采暖用火、用电的保障措施等。
三、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再动员再部署阶段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次“回头看”工作事关我建设系统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成败,要按照我局的统一安排,结合前三阶段工作实际制定企业具体的工作方案,对本企业“回头看”工作进行部署,对企业所属的项目、科室、运营设施、设备再深入进行一次自查自整,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作好迎接省市“回头看”检查组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集中行动阶段
为做好专项整治“回头看”再检查工作,强调以下几方面工作:
1、我局将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再进行一次排查摸底,对新设立、新运营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入驻*的外地企业)按规定进行分类并加以整治,同时将分类情况按程序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2、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一类企业(新出现)按照标准予以取缔,并进一步明确跟踪检查的责任人。
3、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二类企业一律停产停业,逐个进行一次检查,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对证照过期或证照不全的,督促其尽快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未取得合法、有效地证照之前,不得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虽然证照齐全,但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隐患经过整改仍难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列入取缔名单,组织实施取缔。
4、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三类企业逐个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整体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其依法搞好生产经营活动;对其中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整改。
5、对在“省、市、县”三级联动检查组的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要重点督办,对查出的隐患要整改到位,对新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治。
6、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档案资料的健全完善和汇总整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集中管理,各企业要按照《*市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逐条审查、落实好未完成的工作,补充完善各类档案资料。
集中行动阶段,我局对各单位的“回头看”工作进行检查,对不制定方案,不积极部署“回头看”工作的单位,要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总结阶段
我局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此项内容作为企业和个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之一,同时也是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进行动态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回头看”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我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成败。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理解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制定严密的工作方案,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2)明确责任,严格追究
通过整治,全面详细摸清我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无证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巩固打击取缔非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当前我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我县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健康发展。
二、整治对象
1、存在违规建设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2、安全许可证过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3、无证无照、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三、整治内容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延期手续的情况;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加油站),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理经营许可证或延期手续的情况。
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按照《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细则》办理相关许可审批手续的情况。
3、对无证无照、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单位(加油站和加油车)的打击情况。
四、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效果,成立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雷思高兼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如下:
1、安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扩建项目的审查和批准。督促证件到期企业尽快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手续。2008年底未办理的要采取停电、停产等强制措施。
2、交警队、交通局: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装卸人员的从业资格认定。打击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违法行为;查处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不安全行为。
3、工商局: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第370号令)依法查处、打击、取缔无证无照违法生产经营或擅自扩大经营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
4、质监局: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管理。依法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中的特种设备安装、使用、检验进行安全监察。
5、规划局: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建设项目的规划布局进行审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内有关设施建设的合理规划,并组织违章建筑的查处。
6、经贸局:负责对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项目核准,对未核准的企业,要联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其违法行为。
7、国土局:对不符合土地使用规划,非法占地和建设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要联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
8、供电公司:负责对非法违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停电措施。
五、整治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和制定方案。县政府制定整治方案,部署安全整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彻底的排查摸底,并报回县安委办。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由县安委会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整治方案对突出问题展开集中整治,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六、整治措施和要求
1、摸清底数,明确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再进行一次全面、详细的调查摸底,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许可证照的领取和换况;主要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各种规章制度的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办理各种安全许可审批手续的情况;尤其要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加油站和加油车)的地点、名称、负责人、生产经营的品种等摸清底数。调查摸底情况上报县安委办。对发现上报资料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制定详细整治方案,成立领导组,责成专人负责人,切实抓好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整治方案和工作情况要及时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对上报的调查摸底情况要及时上报市安委办。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和明确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的通知》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联合执法,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3、集中整治,分类处置。
(1)对违规建设项目,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办理相应安全许可和“三同时”审查手续。对态度消极、等待观望、不积极办理相关手续的企业,要采取严厉措施,依法严肃查处。
(2)对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未办理延期手续,仍在违规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相关部门要责令限期在2008年底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要采取停电、停产等强制措施。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分类整治工作,对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单位(新设立、新运营)坚决予以取缔;对证照不全(包括证照过期)或虽然证照齐全,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并就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对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其依法搞好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档案的健全完善和汇总整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集中整理。
二,范围和要求
“回头看“阶段工作范围是我市建设行业、领域内的各建筑施工企业、市政公用设施运营企业。
工作重点:
1、新设立、新运营的无证无照(包括外地新入住介休的企业)的一类企业。
2、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存在重大隐患未整改的二类企业。
3、在“省、市、县“三级联动检查中提出问题的生产经营单位。
4、进入冬季,各企业是否按冬季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做好了冬季采暖用火、用电的保障措施等。
三、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再动员再部署阶段(09年11月5日前)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次“回头看”工作事关我建设系统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成败,要按照我局的统一安排,结合前三阶段工作实际制定企业具体的工作方案,对本企业“回头看”工作进行部署,对企业所属的项目、科室、运营设施、设备再深入进行一次自查自整,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作好迎接省市“回头看”检查组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集中行动阶段(09年11月5日——11月30日)
为做好专项整治“回头看”再检查工作,强调以下几方面工作:
1、我局将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再进行一次排查摸底,对新设立、新运营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入驻介休的外地企业)按规定进行分类并加以整治,同时将分类情况按程序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2、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一类企业(新出现)按照标准予以取缔,并进一步明确跟踪检查的责任人。
3、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二类企业一律停产停业,逐个进行一次检查,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对证照过期或证照不全的,督促其尽快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未取得合法、有效地证照之前,不得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虽然证照齐全,但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隐患经过整改仍难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列入取缔名单,组织实施取缔。
4、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三类企业逐个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整体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其依法搞好生产经营活动;对其中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整改。
5、对在“省、市、县”三级联动检查组的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要重点督办,对查出的隐患要整改到位,对新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治。
6、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档案资料的健全完善和汇总整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集中管理,各企业要按照《介休市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逐条审查、落实好未完成的工作,补充完善各类档案资料。
集中行动阶段,我局对各单位的“回头看”工作进行检查,对不制定方案,不积极部署“回头看”工作的单位,要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总结阶段
我局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此项内容作为企业和个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之一,同时也是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进行动态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回头看”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我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成败。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理解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制定严密的工作方案,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2)明确责任,严格追究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有效的防控措施、更严格的监管执法、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力保护全县农业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不能等事故发生再倒查是谁的责任;不能等隐患变成事故再倒查整改隐患;不能等事故救援不力再倒查应急准备;不能等吸取教训再倒查政策机制;不能等事故问责再倒查履职尽责”的五个不能要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完善责任体系。2021年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县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重点任务
交通运输(邮政、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
1.开展船舶救生设备检查。开展船舶救生设备产品质量、船舶救生设备配备、救生设备技术状况核查和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整治船用救生设备产品不符合技术要求、船舶未配备持证救生设备、救生设备技术状况差等问题。
2.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和农业农村部制作的渔业安全生产专题片。结合本地实际,分级分批组织渔民群众、渔业企业负责人,以及基层渔业组织和渔业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同志,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学习教育和渔业安全生产技能及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3个批次,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到岗、落实到人,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3.将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积极在县电视台、县农业农村局公众号及时报道对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情况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实施情况。
4.要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分时段、分批次开展渔业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及时通报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5.聚焦“碰撞、自沉、风灾、火灾”四类事故高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同步开展、贯通全程,重点对渔船脱检脱管和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以及渔港水域安全、消防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安全隐患突出的地区和作业渔船进行重点整治,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航行。
6.采取“岸上排、水上查”的方式,对职务船员配备不齐和“人证不符”现象进行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