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6 17:27:03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经济责任审计现状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1.审计内容标准未统一。虽然中央和部分省市对经济责任审计进行了有益探索,颁布了相关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意见,但这些指南、意见存在着一个“通病”――重宏观描述,极少有针对定量指标进行具体化、明确化的规定,因而在实践中,也难以为审计人员提供统一规范的审计操作指引。由于没有统一化、规范化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所以在面对不同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时,审计工作就会陷入“审什么、怎么审、评什么、怎么评”的难题之中。再加上经济责任审计是“人”,审计项目涵盖政策执行、财务管理、经济决算、绩效考核、推动科学发展等诸多方面,由此确定“审什么、怎么审”的统一标准,成为改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首要问题。
2.未遵循先审后离原则。政府及相关政策明确规定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必须先审后离。但现实中,部分地方对此规定置若罔闻,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及其成果的利用仍然存在“两张皮”现象。即,对领导干部调动、晋升或调整,以人动为先,之后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已调职到岗,组织部门才下达审计委托书,委托审计部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此时已然“人去楼空”,导致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作用有限。此外,还存在一种现象:即,审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单位的违反国家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作出处罚决定后,由于此次审计是在前任干部离任后进行,使得现任接班领导拒绝接受处罚,认为违规行为是对前任领导的审计,与自身无关,进而导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无法发挥应有作用。
3.审计结果利用率不足。近年来,地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使得经济责任审计逐步成为强化地方经济实力,监督约束地方领导干部的有效管理机制。但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方面,尤其是在地方领导干部的选任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具体地说,一是审计结果利用率偏低,审计结果报告滞后于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导致用人机制和审计制度严重脱节。二是缺乏完善的制度保障。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涉及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多个部门,即便审计项目齐备、审计结果客观,但缺乏严格、规范的保障制度,审计结果难以切实运用。
二、改善地方经济责任审计现状的若干建议
1.健全地方经济责任审计规范体系。地方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涉猎面广而深,因而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备较高业务能力。基于前述可知,由于缺乏统一化、规范化的审计标准,使得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实践中带有浓重的“主观色彩”,不同的审计人员对于同一审计对象,可能会作出不同的审计结果,进而导致地方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参差不齐。对此,建立健全地方经济责任审计规范体系迫在眉睫。具体地说,首先需要国家政府从宏观角度出发,制定适合社会发展、地方经济的分类型、分层级的经济责任审计准则和操作指引,从总体上和类型上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原则、组织协调、审计内容、审计实施、审计评价与结果运用等进行具体、细化的规范。与此同时,地方各级审计部门,也应响应政府号召,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具有可行性、操作性、适合地区经济发展的责任审计操作标准,使审计人员能够在统一规范准则和实务指南下实现审计重点突出、审计质量提高的工作目标。
2.切实改变“先离后审”的错误局面。对于这一问题的解决,很多学者和审计人员都提出了应对方案,笔者结合工作经验,认为经济责任审计的综合性很强,涵盖的内容很广,要纠正“先离后审”的错误局面,首先应加大任中审计调查力度,通过调查走访、实地勘验、群众举报等形式开展审计调查,尽快找准疑点、弱点,找准审计工作的突破口,减少审计工作中的迂回和反复,最大程度避免“先离后审”“先升后审”或者是“边离边审”等现象。其次,整合各类资源,将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财政审计、效益审计、专项审计、投资审计等项目进行整合,与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项目进行整合,通盘考虑、同步进行,一审多用、一审多果,形成以专门经济责任审计部门为主、其他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审计格局,确保在干部换届等特殊r期的审计支撑。
3.科学合理转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地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能的高低,关键在于对审计结果的运用。因此,必须科学、合理得转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将审计结果的运用情况予以公开,以起到警示、教育和制约任职期间严重违反财政财务收支规定,损公肥私或者,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的领导干部的作用,同时也发挥对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认真履行经济责任,工作成绩突出的领导干部的表彰和宣传作用,进而带动地方各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提高,推动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
二、进一步做好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理论制度支撑法规体系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规范,更是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支柱,尽管《审计法》的修订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相继出台,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规定和要求,但针对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具体规定尚不健全。为使高校内审人员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高校应根据《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原则,结合自身的特点,对原有规定进行修订、补充、完善,把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干部考核的常规审计程序,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档案资料管理,制定出适合高校自身的、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相关制度及规定,为人事部门考察和使用干部提供客观依据。
(二)加强培养高校经济审计人才
为了搞好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真正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高校建设中的作用,就需要建立一支政治素养高、业务技术精的审计队伍。这就首先要加强审计队伍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建设,培养审计人员坚持原则、依法审计的精神;其次要不断加强审计队伍的业务建设,提供更多的后续教育的机会,通过多种渠道、多样的培训,提升审计人员的业务素养;第三要加强审计队伍后续梯队的培养,通过招聘、帮、扶、带等方式,吸纳、培养更多的审计人才,缓解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人员紧缺的矛盾。本文来自于《经济师》杂志。经济师杂志简介详见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2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从历史上看,经济责任审计在早期发展过程中都有一种共性:以官员经济责任审计为核心的审计体系始终是统治者考察各级官员的一种主要手段,也是巩固其统治地位的一种重要措施。在古希腊,官员经济责任审计带有非常强烈的政治色彩,它是被作为监督官员、遏制贪赃枉法、加强民主建设的一种有力但非绝对有效的手段。当时官吏的责任观念已深入人心,渗透到整个希腊政府。在我国,周王朝时期就已经将官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官员的主要依据。在现阶段,经济责任审计已逐渐成为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打击和遏制腐败的重要手段之一,其在反腐败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显现。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的不断重视,我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入了又一个深化发展的时期。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现状
2000年9月,教育部下发《关于切实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教财[2000]21号),对教育系统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中办发[2000]1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007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教财[2007]13号)指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的校级领导干部在任职期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都应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并建立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交接制度,将审计报告列为省属高校领导干部工作交接的内容。2011年《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教财[2011]2号)要求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明确经济责任,加大审计力度。并肯定了近年来经济责任审计在领导干部正确履行经济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近几年,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取得了进展。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规定,所有部属高等学校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各校为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化和规范化,都结合实际,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并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或规定。有的以学校文件的形式颁布,有的以内部规定的形式颁布,并能健全有关经济责任的配套制度,规范运作。审计覆盖面不断扩大,审计对象的职级逐步提高,审计力度明显增强,已逐步成为高校内部审计工作重点。
(二)存在的问题
1.高校审计工作主动性不强
在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流程中,多数是以根据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委托,审计部门成立审计组进行审计,可以看出审计部门被动地服从组织、人事部门的安排。委托多少,审计组就审计多少,难以突破固有的审计模式。真正意义上的经济责任审计应以注重预防为原则,预防重点环节和重大方面出问题,从源头上控制问题的发生,从源头上防止腐败。所以只有先提高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才能从意识发展到实践,用科学的计划指导实践,科学地开展审计工作。
2.高校审计缺乏客观公正性
目前“审计”这一概念在高校中认识模糊,行动力欠缺,发展的历史短。作为辅助高校工作的一个“新兴”部门,通常是在高校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审计人员根据单位情况和利益关系进行内部审计,缺乏独立审计的可能性,无法做到真正的客观公正。高校内部审计人员要树立以客观公正性为中心原则,严格按照审计流程和规章制度办事,做到审计工作的相对公正。特别是在涉及学校领导违纪等情况时,本着为学校长远发展的角度,应合理恰当地反映问题,不能纵容事态的发展。
3.高校审计内容缺乏全面性
在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迅速发展的情况下,大多数高校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内部审计实施办法。但是大多数高校在审计内容中都存在一定问题,主要有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审计对象分类不明确,概念模糊,没有突出审计重点,二是未能跳出财务收支审计的模式,鉴于这种情况,必须拓宽审计领域,有针对性的选择项目,进行专项审计,例如基本建设工程、物资采购、科研经费等等。同时应注重经济责任审计和日常审计工作相结合,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责任、管理责任、法律责任进行全面地审计,建立健全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4.高校审计缺乏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
审计人员在进行一系列的取证和审查之后需要得出具有科学性和权威性的审计评价,对高校干部就以后如何更好地履行职责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我国目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还未形成统一的指标体系,审计评价自成一派,层次不齐。对于审计结果如何定性和定量没有具体的规定,就审计结果如何对责任人和领导干部如何处理没有具体的操作标准,使审计人员难于对被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做出正确的评价,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准确性。
三、加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路与对策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将风险导向审计理论应用于经济责任审计,解决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规范难,评价难,结果运用难等诸多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建立高校经济责任审计风险评价体系和完善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一)风险导向审计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应用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的应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是一种全新的审计技术,是指以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为核心,旨在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效果的一种审计模式。风险导向审计的核心思想就在于:审计小组将其努力集中在具有较高风险的领域。审计人员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宏观和微观背景的综合评估,准确判断重大风险点和风险区域,将其作为下一步审计测试的重点,而审计小组也以此为基础设计并执行进一步的审计程序和其他审计程序,从而达到合理配置审计资源,降低审计成本,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的效率与效果的目的。
将风险导向审计理论应用于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不仅有利于提高审计的效率,而且有利于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一方面,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运用风险导向审计,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内、外部环境、业务现状及矛盾进行分析,在整体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确定高低不同的风险领域和风险点。另一方面,实施风险导向审计,可以使内部审计关注到对组织产生威胁的各类风险,通过审计程序把审计风险降低到审计人员可以接受的水平,为所在组织进行全面风险管理,达成组织目标,提供更切实可行的建议,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更重要的是能够加强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从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国家对高校不断加大投入,各高校的办学自越来越大,各种经费的来源渠道及对教育资源的配置也体现出更大的灵活性,这就对资源使用的规范性和效益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而使得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呈现出了审计目标多样化,审计范围广泛化,审计风险复杂化等特点,这就要求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找准审计定位的前提下,努力在各项审计任务中开展风险导向审计,积极主动地适应新形势,真正体现出高校内部审计的价值增值功能。根据实践调查不同高校的情况,我们提出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采用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实施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程序和重点步骤包括:
1.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
风险导向审计理论要在具体审计业务实践中发挥其指导作用,关键之一就在于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为此,审计组在每次经济责任审计之前,需要采用各种方式进行审前调查,根据审前调查的结果,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应对的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程序,从而完成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主要采取以下三个步骤:一是初步明确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目标责任和风险因素;二是积极收集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信息;三是编写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
2.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与督导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的制定,只是风险导向审计的起始关键点,要想使风险导向审计取得效果,审计程序的实施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因此,在审计实施过程中,需要审计人员经常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这些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审计重点。对应审计人员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编写的工作底稿,有序地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过程中,要突出相互监督相互复核的思想,审计组组长根据审计组成员的知识与技能等实际情况,有重点地进行现场审计的督导工作,对于那些审计经验不太丰富的审计人员,审计组组长指导他们严格执行常规审计程序,对于那些经验较为丰富的审计人员,审计组组长指导他们大胆运用分析性复核。对于不存在重大风险和问题的风险点,审计组组长可以授权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转入下一项风险点的审计。对于高风险点和重要风险点的审计结果,对审计证据是否充分,审计结论是否合理,职业判断是否恰当进行层层复核,确保审计结果谨慎准确。
3.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编制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对于领导干部任期内工作能力与效果的衡量标准之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审计报告中最重要的部分,是风险导向审计的重中之重。编写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要以审计风险点为中心,全面评估各阶段风险点、内部控制评价及实质性测试的结果,评价时应该做到实践与理论相结合,充分运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理论指导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反映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在编写审计报告时,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一个重要环节,关系到审计的优与劣。我们应该围绕审计流程制定科学的评价标准和责任界定依据,建立科学的审计评价体系,运用定量与定性的方法,把被审计对象具体化,尽可能用数字说明问题,不可盲目评价。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方法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是指高校相关职能部门以审计结果为依据,提请并予以表彰,或依法依纪做出处分、处理等决定的行为;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根据审计结果做出的整改、执行决定、加强管理和制度建设的行为。作为组织人事部门应在干部管理过程中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将其与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和考核等工作相结合。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考核评价、选拔任用、教育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作为审计部门审计处应依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分析研究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建议等。作为财务处应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将其作为加强财务、资产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应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风险导向模式下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可以规避传统意义上的经济审计模式的局限性,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开创一个新的局面。
参考文献:
[1]王翠芬.对高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J].中国农业会计,2010.
[2]罗霞.适应形势需要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发展[J].管理学家,2010.
中图分类号:F239.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2-000-01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也在不断地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更加的繁多和明确。国家的审计的思想必须从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审计的职能,细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逐步的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覆盖面,完全的展现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
一、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和意义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从最初的探索起步,到后来的发展推广,再到最后的深化发展阶段,经济责任审计从国家治理的角度出发,已经不断创新发展成为了我国的独特的一项审计制度。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也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经济决策的制定奠定了有效的基础,同时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也在经济政治层面上,为国家和人民大众服务做出了贡献。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有助于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的发展,防止。
二、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不合理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不合理体现在经济责任的审计的作用主要用于监督干部的权利工作,旨在治理腐败,防范。这一定位导致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不能完全的发挥致使经济责任审计在一定程度上收到了限制。实质上,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主要是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积极地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但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不能仅仅局限在党政上。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大目标是满足治理国家的需要,协调各部门的发展,通过事先预防,事后警告和问责等方式来积极推动国家建设过程,而这往往是极易被忽略的。
2.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不完善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不完善表现在不能明确界定问责的目标。依据我国在阶段的基本情况来看,国家对于职能部门的领导的权利和义务的界定没有明确的划分也没有明确的界定其相应的经济责任。一般来说,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应该参照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书来进项考核来评价领导干部的责任,以此来确定个人的责任。但是由于责任的分工不明确,或者责任人的双重职务导致了审计责任的内容缺乏明确的范围,给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带来了困难。
3.经济责任审计标准不明确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存在一定的缺陷。比如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问责体系存在漏洞,使经济责任审计的标准无法对相关部门或者机关的权利进行有效的制约。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问责的焦点和核心不明确,导致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难以明确,难以找到责任人也难以确定责任人该负何种责任。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不明确性还表现在审计结果的运用和责任的落实情况。即使是明确了责任人和审计结果,在落实责任的过程中,由于审计部门不具备影响干部任职和职责的权威,审计的结果具有时效性的限制,归责受到了拖延和阻碍。种种的障碍不仅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也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带来了困难。
三、应对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对策
1.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定位
国家治理的主要对象是政府部门。此外,社会和市场也是国家治理的目标。合理定位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功能需要充分认识国家治理的目标,不能仅仅将眼光放在政府部门的整治上,要充分的协调国家治理的对象的关系,统筹兼顾,保障各个部分都能有效的工作,紧密互动,避免出现权利滥用的情况,达到对国家的经济进行综合的治理的目的。推动国家经济审计发展的动力就是协调各个对象之间的利益关系,因此合理定位经济责任的审计功能,不仅能保障经济责任审计的正常进行,也能确保国家治理进程的有效推进。
2.细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包括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国家治理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国家经济和国家政治以及国家文化的诸多方面的综合审计。为国家进行综合的经济治理提供了重要的依据。政治和文化中涉及了经济的因素,经济领域也包括了政治和文化的概念,三者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经济审计的内容应当在今后的审计过程中明确的指出。在今后的经济审计过程中,明确责任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打破传统的审计的模式,在财务审计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当下的政治和文化因素,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明确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的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维护国家治理秩序的稳定。
3.制定详细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应当根据实际的审计情况制定。经济责任审计标准间接影响着国家经济审计的质量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效率。制定适当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有助于国家治理政府和市场,合理的配置市场资源,分配政府职能权利。选择经济责任审计标准还有助于降低审计过程中的风险,为国家制定合理的经济审计政策具有重要的意义。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应当具有先进性,与时代相结合,打破形式主义,突破传统局限,以维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为目的,结合实际的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分出层次,督促部门领导在职权范围内工作。
四、总结
总而言之,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做到重点突出,任务明确。尽量避免审计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积极调动审计相关的部门协调工作,共同参与。依据国家实际的情况,制定适当的审计的标准,不断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体系结构与制度,优化经济责任审计的资源配置。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F23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0-01
一、问题的提出
提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间选择这一问题原因有二:一是何时实施审计将直接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效益和风险。举个简单例子:如果被审计对象任期很长,而审计只是在离任时进行,则任期内若有什么问题或损失就很难得到及时补救和挽回。二是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和制度对审计时间的安排尚无统一的规定和意见。本文拟就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选择做一下简要讨论。
二、经济责任审计时间选择的现状分析
目前在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通常会遇到两种尴尬的局面:“做不完”以及“没事干”。由于过去很多年实行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是在“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进行的规定,导致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带来了诸多不便。
第一,审计任务与审计力量时常发生冲突。按以往规定,应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干部是在其任期届满或面临升、降、转、轮、调、退的时候,导致审计对象需要审计的时间跨度长、涉及内容多,因此审计部门的力量要满足大批量、多工作量的审计显然是不可能的;而在平时,由于没有干部工作变动,组织人事部门没有审计任务交办,审计部门专职从事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员却闲着“没事干”。
第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往往缺乏主动性。按照以往规定,经济责任审计要组织人事部门委托后方才进行。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组织人事部门的委托就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某种意义上,经济责任审计部门成了组织人事部门的办事机构,工作被动,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制约。
第三,审计质量难以保证,审计风险相应增加。经济责任审计是全方位的审计,涉及面广,主要包括领导干部的决策、内部控制、遵纪守法等方面,如果进行大批量的突击审计,难免会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审计的深度广度都达不到,这种经济责任审计并不会对人事部门后续的人事任用产生实质性作用,实则造成了一种资源浪费。
因此,要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职能,有必要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选择慎重考虑并做相应改进。
三、任期内审计与离任审计的选择
天津市卫生局下发的津卫审〔2011〕492号文,《关于天津市卫生局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四条提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行任中定期审计、专项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领导干部任期内应当接受三年一次定期审计和上级相关部门及领导交办的专项审计;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因工作调动、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原因离任的,应当接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这样做的好处有以下几个方面:
1.任期内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能更加体现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对领导干部进行任期内审计较之离任时审计,更能发挥审计监督及时性和有效性的作用,使审计监督的关口前移,以利于防微杜渐,保护领导干部。
2.任期内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更有利于干部的健康成长。干部的健康成长是渐进的,干部的考察和培养是一个过程。一次离任审计起不到长期考察培养干部的作用,通过任期内审计,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评价干部的业绩功过,促进工作的改进,提高管理经验,有利于促进干部的健康发展和单位事业的良性循环。
3.任期内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将审计结果融入到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的考察评价之中。较之离任时审计,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更能及时向组织和人事部门考察干部提供较为经常、及时的信息依据,这样更有利于对干部的考察和培养。
4.任期内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堵住漏洞,挽回损失。当前有关领导干部涉及的一些经济案件,涉案追溯时间往往较长,这也跟监督的滞后性不无关系,如果我们能及时定期开展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及时发现问题,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同时也保护干部起到重要的作用。
5.任期内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还有利于解决离任审计时间紧张的问题。领导干部离任时往往时间仓促,此时安排审计一般审计期间跨度大,会造成审计时间紧张,从而影响审计质量。如期间已进行过任期内审计,一般而言,离任审计时间就会相对较短,这样就能较好的解决审计时间紧张的问题,有利于保证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需要指出的是,强调了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并不是不要离任审计,津卫审[2011]492号文件指出无论有否实施过任期内审计,领导干部离任时还是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这是因为离任审计可以对被审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职情况做出评价,对被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经济状况进行审计确认,明确离接任双方的责任界限。
四、审计时间的选择
单就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而言,究竟应该在领导干部离任前实施还是离任后实施?对此时间的安排应该根据不同情况,安排合适的审计时间,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有计划地进行。
1.离任前实施审计。有的领导干部离任有明确的时间表:如到了退二线或退休年龄的、届期满后明确不再连任的、所在单位改制合并已有明确期限要求的。对于上述情况,应该安排在离任前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还有一些领导干部离任前,组织人事部门已有明确的意见,如调任(包括平调和晋升)的,审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安排离任时间。另外,对于群众意见较多,举报不断,且没有经过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前次经济责任时间间隔较长的领导干部,则必须在离任前安排审计,即使已有任命,也要在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再予赴任为宜。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2-0-01
长效机制,指保证制度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的制度体系。这个体系是规范且稳定的,也是推动制度运行的动力。不仅要将机制与制度在之间联系起来,还要出于自身利益而积极推动和监督制度运行的个体和组织。尤其是针对经济责任审计,建立此方面长效机制对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所以,经济责任审计长效机制的建立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
一、目前经济责任审计所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监督功能过于弱化,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目前,有些党政领导干部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大多采用先离任,后审计的形式。而有的则是在审计工作没有完成时就已经开始任命了。审计人员在针对已经提拔或平调的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经常会出现审计结论难下,审计报告难写等现象。不能较为客观公正的评价审计对象。尤其是一些已经提拔或平调的领导干部。这样一来就不能充分利用和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结论的作用,从而审计监督功能也因此被弱化。除此之外,我国在数十年前就曾颁布过关于党政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等规定,甚至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都涵盖其中,虽然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国家给予了法律规定,希望能借此使经济责任审计在未来工作中可以有法可依,但目前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已经不能依靠数十年前所颁布的条规,一些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等方面都需要得到法律的保障。
(二)无法及时提供审计资料,审计工作时间过于紧迫。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较广,属于综合性审计。被审计单位要在短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并积极配合审计方。要积极的帮补审计方获得审计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完整性。但有时在实际工作中,有些被审计单位无法提供需要的审计资料,使审计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受到严重影响。一般形成上述原因的大多是被审计单位正处于人员调动时期,审计档案资料没有得到妥善的保管和交接,导致在接受审计的过程中不能及时提供给对方审计资料。经济责任审计是一个复杂的操作过程,其中包括绩效审计、财务审计及经济责任评价,需要对全面审计被审计人的所在单位和各项业务。这些工作的完成需要配备相当的专业人才和宽裕的时间。但目前情况则是常常出现未审先任或审任同步现象,干部的免、审、任三者间的时间差较小,有关部门审计工作时间段且又十分紧迫,还要对审计方案中所涵盖的重点审计内容和范围要审查清楚和透彻,以致所有审查工作都积压在一起,使审计工作的质量受到严重影响。
二、建立经济责任审计长效机制的措施
(一)界定法律责任审计职能,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督查机构。经济责任审计需要法律的保证,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定地位是推动其发展的关键。可以按照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来划分法律责任范畴,在审计机关中最重要的一项职责则是加强对权利的监督和制约。然而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政府依然没有对其过多的重视,极度缺乏清晰的法律界定,导致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机关因为没有法律支持,使审计工作质量受到影响。所以,明确和界定审计、组织及纪检部门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只能,争取做到依法行政。受托性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明显特点,而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效率最大化的内在要求是有效组织形式和制度安排,完善和建立监督与服务统一和谐的责任审计制度。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提高在于建立有效的自我制约,外部性问题的内在化通过利、责、权来明确界定。对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健全独立的监督机构,其监管和监察都有具备独立性。党政人员要规范和约束行为,一旦出现违规行为要及时给予严厉警告。保护审计对象的权益要做到依法审计、依法查处。
(二)加强全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功能的关联性。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最主要原因在于不规范的和非制度化的经济责任审计。根据相关实践证明,如果政府党政干部重视经济责任审计,那么在今后的工作中,它会用权利来着重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反之,经济责任审计只是走“过场”而已,并不能发挥其真正作用。所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和发展需要合理和良性的制度来保证审计的时效性,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要选择适合国情发展的责任审计模式,推动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完善相关激励机制和评价标准,注重制度间的平衡。建立科学和规范的奖励和评价制度,是建立经济责任审计长效机制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尤其是在评价标准方面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及公开化。经济责任审计动力来自外部的激励和审计主体社会地位的提高。目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缺乏奖励和约束机制,成为审计监督中迫切解决的问题之一。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经济管理手段,不管是政府哪方面人员,都要树立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观念,对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活动要给予支持,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除了要完善奖励和约束机制,要平衡制度间的联系。如均衡公正与效率方面;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服务,其手段多种多样,如果把手段当成目的,那是混淆概念,只有统一目的,才能不让偏差出现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均衡服务供给与有效需求;解决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分担问题是建立长效机制的关键性因素,不仅要适应有效需求的状况,还要满足供给体系,保证两者和谐统一发展。
三、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经济不断递增,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加重认识,这也是保证财产安全和完整的前提。经济责任审计展现了其他审计无法替代的作用,不管是在健全党政干部的监督管理方面,还是在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完整性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建立经济审计长效机制,要加强全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完善相关激励机制和评价标准,注重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间的平衡,使其发挥更大的功能。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为了强化对高校领导干部的管理以及监督的水平,能够在教育事业中促进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来维护高校的财务、经济能够正常的进行。但是在我国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着许多问题,通过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特征以及实践意义进行研究,能够总结到其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归纳为:
(一)规章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高校教育中,由于制度中存在着缺陷,这就导致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没有一个相对完整、具有严格标准的框架来进行具体便准的规范,这就使得在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了
不确定性的管理,使得审计结果不够规范,在内部行政权力中,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没有发挥正常的工效,失去了制度的规范。
(二)在思想认识上的问题。
在思想上出现的问题主要的表现在:高校的领导干部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监督形式,在思想上的重视程度不够高,并且在工作中没有对审计的对象进行重点研究,在工作中知识注重了形式,没有做好具体的规范检查。
(三)在原则上出现的问题。
在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中,在领导出现离职或者是调转的时候,一般实行的是:“先离职,后审计”的原则,这就出现了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造成了一系列问题:离职后领导的重视程度不够高。没有对具体的审计工作进行事前的变更安排,造成工作中出现的漏洞,这就使得在以后的工作中使得“审”与“用”脱节,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
(四)审计工作中独立性比较差。
由于在当前,我国高校教育事业中,经济责任审计是学校内部额审计部门来进行具体的审计工作,但是在高校经济中,审计对象不够明确,在工作中会受到各种牵制,这就造成在工作中不能完全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实施,仅仅是存在着一种经济业务的依托关系,影响了审计的结果。
(五)审计工作在规划中的缺失。
在我国高校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现状基本上可以归纳为:审计的内容比较复杂;时间紧;审计覆盖的面积比较广,因此在具体额工作中对人事制度上存在着不足,这就会影响审计工作的具体规划,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仅仅限制于形式上,并没有对结果进行具体的规划设计。
(六)审计工作中方法和技术的缺陷。
在我国高校审计工作中,由于受到传统的审计方法的限制,这就导致在工作中会出现一些违法的账面,这种状况就是由于审计工作中的方法和技术不够完善,严重的影响了审计结果,造成审计中风险。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策略分析
在高校教育中,审计策略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促进高校融资的正确进行以及在财务工作中的顺利实施,这就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审计策略,其中审计策略是指审计人员为了更有效的实施审计目标来具体安排的关于审计计划的流程,审计方法以及在审计评价体系中的具体事项,最终制定一套比较完整的体系来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降低审计中的风险,提高审计的效率,促进高校财务工作的有效实施。具体的审计策略表现在:
(一)对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工作。
在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为了保证审计结果的准确性,这就需要在具体工作前要制定明确的审计目标,并且选择合理的审计方法,在根据现有的资源中进行颗粒的调整计划,使得审计工作能够科学有效的顺利实施,增强审计的审核结果,完成审计成果,在计划工作中做到合理、高效。
(二)安排具体的审计流程。
在审计策略的制定过程中,重点是从审计的准备工作、实施阶段以及审计的报告阶段进行的。具体的实施过程包含着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对审计对象进行确定,明确具体的经济目标,在识别审计风险的过程中来具体确定审计的流程,根据高校经济责任的具体步骤来实施审计的过程,这样就能够大大降低审计的风险性,提高审计的质量,之后做出比较科学的审计报告。最终在合理的审计方法中来确定具体的经济责任。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技术方法和评价方法。
在研究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审计的技术方法有:从账户进行入手,将账簿和银行账户,来确定具体的会计科目,并且做好相关账目的审计监督工作;在查账取证中研究审计的方法:常见的方法是顺查法、逆差法、抽查法、抽样法、计算法等,在审计方法中还包含着财务分析方法,在高校财务状况中对经济责任以及具体的经济目标进行客观的评价;审计调查法,连续审计法等。
在研究高校审计评价的方法中:它主要是高校经济责任下来研究审计方法的重点以及难点问题。具体有:层次分析法、以及在选择审计评价方法中遵循的具体原则。
总结
在研究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后,能够根据具体的现状制定科学合理的审计策略,在研究审计方法以及审计评价提下中构建了完整的经济责任审计程序,最终为完成高校经济工作中的内部控制以及财务状况做出了有效的保障,在领导干部的正确领导下,有效的提高了审计的质量,强化了运用的实效,最终为高校教育事业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完善的体系。
参考文献:
[1]谢文轩,李家声,陈小芳.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几个难点问题以及对策探讨[J].当代经济,2012,(16).
(一)审计项目计划不到位存在的审计风险
由于人动无固定规律(换届除外),目前,审计部门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大部分是根据组织部门临时委托通知进行的离任审计,只有小部分(主要是任中或任前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部门年初通过制定项目计划来实施的。2009年和2010年,我局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由组织部门临时委托的项目就占全年经济责任审计计划项目的85%和88%。而组织部门临时委托的离任审计项目,往往项目集中,数量多且要求完成审计的时间又很短,有的甚至连进行完基本的审计程序的时间都不够,特别是有的责任人已经调离了当前岗位(有的已提拔到新岗位)。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这种不确定性,使得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难以计划到位,有的势必造成一些离任审计项目审计流于形式,只是走一个审计的过场而已,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结果报告权威性要大打折扣,更不要说具有参考价值了。审计部门接受这样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存在很大的审计风险。
(二)审计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审计风险
1.审计程序不到位带来的审计风险。由于有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一次性安排项目多,且要求完成的时间短,而审计部门的审计人力资源又不够,因此,有的审计机关为了完成任务,就不按合法的审计程序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有的审计程序被忽略或者被简化,特别是由于时间紧,有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只有压缩审计实施时间,有的则减少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时间,经济责任审计中这种审计程序的不到位,将为审计的合法性以及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带来一定的隐患,形成很大的审计风险。
2.审计取证不合规存在的审计风险。审计取证不合规不论是存在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还是存在于其他类型的审计工作中,都会对审计产生不良的后果,形成审计风险。由于有的审计人员责任感不强,风险意识淡薄,在经济责任审计取证时未做到合规、合法,因此留下了审计风险。
3.审计证据不充分带来审计风险。从某种意义上说,审计工作就是围绕审计取证来开展的,通过收集、整理、分析审计证据,从而得出客观、公正的审计结论。审计人员形成的审计意见没有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作为支持,审计披露的事实和做出的审计结论就会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会形成审计风险。实际工作中,审计证据不充分带来审计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审计人员忽视基础工作,对被审计单位环境证据和一些特殊审计事项的取证不充分,未做到严谨细致,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和审计结论失去了可靠的依据。如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对被审计单位管理及其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或者提出加强管理完善内部控制的审计建议,有的审计人员由于忽略而没有对以上环境证据进行取证。有的审计人员追求证据数量,忽视了证据的质量,使审计证据代表性不强,难以充分支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留下审计风险隐患。二是审计取证相关性不强。由于时间紧导致审计实施不彻底,审计人员对一些隐含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难以及时、全面、准确地把握,收集的审计证据与审计事项或审计目标的关联度不高,关键和核心证据有时未能及时取到,造成审计取证相关性不强,难以有力支持审计结论,形成审计风险。
4.会计信息化、会计信息失真等外在因素形成审计风险。会计信息化使得电子会计数据可以快速地复制、删除、修改,会计信息容易被篡改,使利用会计信息系统作弊变得更加容易和隐蔽;有的单位个别财务人员甚至制造虚假的会计信息,有意识的舞弊,甚至着力隐藏严重的经济犯罪,手法隐蔽性较强,使审计人员难以发现,给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埋下了隐患,加大了审计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
5.审计人员素质问题带来的审计风险。由于审计人员的素质原因,如查账技能水平低,工作方法不当,财经法律法规掌握不够等,或者审计组人员内部沟通不够,协调配合不够,审计组长、主审对审计情况不能完全掌握,导致遗漏重要审计事项或隐瞒重要审计发现问题的情况,形成一定的审计风险。
(三)审计评价中存在的审计风险
1.由于地方审计机关受地方政府的领导,政府意志有时极大地影响了审计评价的客观公正性和准确性,特别是对有意向将要提拔或者已被提拔的责任人,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就容易产生人为意向性的导向,从而加大了审计风险。
2.有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超越了审计范围,脱离了经济责任进行评价,从而带来审计风险。
3.有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轻问题,重业绩的现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轻描淡写,对责任人做出的业绩歌功颂德,甚至夸大其词,不实事求是,从而造成审计风险。
(四)审计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
由于有的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较差,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索贿受贿;,用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出的问题做交易,;利用职权拉关系,为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也必然会形成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廉政风险。
二、防范和规避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对策
针对经济责任审计中产生上述风险的现状及原因,为有效防范和规避审计风险,笔者认为可采取以下对策进行防范和控制。
1.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工作。为避免审计项目风险,应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协作配合,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组成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合理安排和部署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对于无法按照审计程序进行或不符合法定程序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计部门应该不立项,不对该项目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以合理规避审计风险。
2.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工作。未逢换届时,审计部门应适当计划安排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或任前经济责任审计;若逢换届时,审计部门应与组织人事部门加强联系和沟通,并由组织部门负责,分期分批对拟审计对象适时通知审计机关,明确工作要求,确保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有效避免审计风险。
3.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程序,严格依法审计。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审计法》及《审计法实施条例》等审计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这既是降低审计风险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审计质量的要求。应严格法定程序,在审计的每个环节都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将《审计法》贯彻于审计活动的始终,特别要注意加强和完善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依法取证工作,在提升审计质量的同时,提高审计取证的风险意识,规避审计实施中存在的风险。
4.分清责任,规避责任风险。为防范会计信息化及会计信息失真等外在因素造成审计风险,要求被审计对象对提供的资料做出承诺,明确划分会计人员责任和审计人员的责任,有效规避审计人员的责任风险。
5.为规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风险,在作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时,应尽量遵循以下评价原则:
(1)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既要客观评价存在的问题,也要如实评价取得的业绩,要避免有所偏颇。
(2)要评价审计了的事项,不评价未审计的事项。
(3)要评价与经济责任有关的事项,不评价与经济责任无关的事项。
(一)降低经济责任审计成本是合理利用审计资源的有效保证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资源是有限的、稀缺的。目前,审计工作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审计任务繁重和审计资源不足之间的矛盾。据统计,大部分省市审计机关在安排完成好同级财政审计及署定、自定项目后,已没有更多的人员及时间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所以,降低经济责任审计成本,有利于审计机关合理安排人力、物力和财力,从而有效利用审计资源。
(二)降低经济责任审计成本是政府改革的要求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表明传统的政府治理方式已不能适应时展的需要。庞大的公共开支导致财政危机是一种普遍的行政现象,同时效率低下、成本过高以及腐败的滋生又引发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危机,因此寻找高效率、低成本的政府运行模式已成为政府改革的目标。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组成部门应顺应政府改革的需要,在提升管理水平,特别是在降低经济责任审计成本上要多下工夫。
(三)降低经济责任审计成本有利于成本意识的强化按照经济学的理论,如果一个项目的投入远远大于其产出,那么该项目就是不经济的,不值得做,审计也是如此。然而,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成本意识非常淡薄,这不利于审计经费的合理使用。如果要在经济责任审计上树立成本意识,就需要在降低其审计成本方面多做努力。
二、降低经济责任审计成本的有效途径
(一)正确运用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资料从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来看,其主要内容及目标之一就是要审查责任人任职期间所在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从审计界对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定义和内容看,财政审计是对本级与下级政府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计监督。财务审计是对各级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计监督。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目标涵盖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全部内容和目标,它首先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人手,运用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资料,在经济责任审计时,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搜集整理相关资料,形成全面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这样不但可以直接找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切入点,确保经济责任的审计质量,同时也可充分利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成果资料,避免重复审计,减少审计工作量,缓解审计人员不足与审计任务繁重的矛盾,从而达到降低经济责任审计成本的目的。
(二)合理利用社会审计已完成的工作成果经济责任审计要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指令、上级审计机关的授权或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委托进行立项;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作为被审计单位的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都经过了社会审计组织的会计报表审计,且经济责任审计和年度报表社会审计在审计内容、程序、方法等方面有很多共同点。鉴于此,国家审计机关在执行责任审计时应充分利用社会审计已完成的工作成果,资源、成果共用,减少重复,避免浪费,降低经济责任审计成本。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国内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多集中在政府部门、国企等单位,涉及高校的并不多,并且主要以本科院校为研究对象,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研究。陈晓芳、桂珍若(2006)区分高校不同部门、不同性质单位的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作了明确阐述。张晓红(2009)分析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现状及原因,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优化框架。王亚荣、冯民柱(2011)认为应当从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入手,分析其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最后确定详细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石莎莎、杨明亮(2012)基于受托责任理论,分析了将社会责任纳入高校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必要性。贾明春、张鲜华(2013)以教育部直属高校为样本,实证分析了影响高校科研绩效的各项因素,提出应当强化高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中对科研绩效的评价。胡萍(2015)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进行分类,将不同类型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分为“共性责任”和“特性责任”,并详细列出了“共性责任”和“特性责任”的内容。
(二)关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研究。王奇杰、陈悦东(2008),朱莹、 杨柏冬(2010)将层次分析法用于解决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权重分配问题。王奇杰等(2008)基于科学发展观的视角构建了高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的指标体系,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吴秋生(2012)认为,经济责任有积极面和消极面。对积极经济责任应当采用指标分析评价法,消极经济责任应当采取问题责任界定法。耿彦军(2013)分析了高校不同财权配置模式下,高校院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和评价指标。张凯(2015)设计了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共性指标,还设计并详细解读了高校不同职能部门、教学部门负责人的个性指标。
(三)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其他方面研究。孙宝厚(2008)认为审计质量与审计风险成反比。刘更新(2012)分析了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机制框架。杨玉新(2012)分析了审计各个阶段的流程及存在的风险,提出了完善方案和风险防范措施。杨从印、刘琴(2015)以教育部直属高校为样本,调查了以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为重点的经济责任审计开展情况。
高校中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无论是办学规模、组织结构还是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区别,这也决定了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实施、评价、成果运用等方面存在显著不同。首先,财务管理模式方面,与本科院校多实行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模式相比,高职院校由于办学规模小,其组织结构相对简单,大多实行集中的财务管理模式,即学校只设一级财务部门,统一进行整个学校的所有财务管理、经费收支、预算及决算。校内所有二级单位均无权设置财务机构,也无任何财权。在这种模式下,二级学院(系部)及不同职能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就与本科院校有着很大的区别。其次,内部审计队伍建设方面,本科院校大多设置了独立的内审机构,设置不同专业领域的专职内审人员。相比之下,很多高职院校的内审机构尚未独立设置,内审人员的专业水平、业务能力也与本科院校有很大的差距。
从国内学者的研究来看,多以本科院校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研究的潜在对象,并没有区分本科与高职院校的现实差别。而且在目前实际工作中,高职院校也没有专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作为参考,实施及管理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着不同学校不同做法的普遍现象。
二、建立健全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工作机制的探讨
(一)建立健全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保障机制。
1.加强内部审计组织领导。(1)进一步提高高职院校领导对于内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职院校的主管部门应当把内部审计的开展情况列入学校主要负责人的业绩考核内容之一。在对高职院校负责人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将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效果作为审计的侧重点,以此提高高职院校领导层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2)要求高职院校校长参加全省教育内部审计工作会议。(3)保证学校审计部门的知情权。学校审计部门作为高职院校的内部监控机构,应当充分享有对学校重大事项的知情权,校长办公会议纪要应及时抄送内审部门,必要时学校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列席校长办公会议,便于内审工作的有效开展。(4)组织校内审计培训。在校内积极举办内部审计以及财务规范培训,要求校级领导及中层干部参加。通过相关法规与案例的学习,加强其对内部审计及财务风险的了解,充分认识内部审计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即内部审计将防范关口前移,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领导的财务风险,也能提高整个学校的资产使用效益。(5)加强上级主管部门对高职院校的走访调研。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对高职院校的实地走访督查或调研,与学校党政领导进行深度交流。对专职审计人员配备、内审经费、经济责任审计轮审情况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使高职院校领导意识到内审工作的必要性。
2.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1)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学校主要负责人应直接领导内审工作。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审计校领导、分管财务校领导为副组长,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内部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议事规则,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定期将审计结果在联席会议上通报,以制度促进审计信息的公开,从而充分发挥审计的作用。有关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的专题联席会议,应该要求基建后勤部门和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年度审计计划、审计报告应纳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范围,在会上传达新形势下教育厅、审计厅等上级部门对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工作要求,提高学校领导的审计意识。把审计结果作为学校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2)确保高职院校内审机构的独立性。(3)建立全面、系统、可操作的学校内审规章制度体系。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最新出台的相关审计法规和会议、文件精神,针对学校实际和审计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新情况,及时制定、修订学校内部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基建修缮工程审计、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等各类专项资金审计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内部审计的立项程序和操作规程,做到学校内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4)完善学校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分析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所产生的原因,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对属于内控制度缺失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不定期地对学校的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和修订,不断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体系。属于人员操作层面的,要加强人员管理,对流程不规范不清晰的要加强过程管理。学校要加强资金监管,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完善覆盖项目决策、管理、实施主体的逐级考核问责机制,实行全过程信用记录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加强资金预算和项目论证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及财务制度执行,以控制业务活动的真实性为重点,加强经费支出的报销审核,规范报销流程,提高项目风险管理与控制能力。加强内部监督管理部门间的沟通交流,不能以审计监督来代替内控机制,协调发挥各类监督综合作用。
(二)建立健全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机制。
1.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将凡是负有经济责任的部门、单位“正职”及主持工作一年以上或者实际主持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全部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形成全覆盖格局。在高职院校的经济责任审计中,不同被审计人员的经济责任存在着很大差异。在审计原则、审计程序及评价标准的选择上,根据被审计人员的不同类别有所侧重,以确保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高职院校内无论是什么部门,其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都存在着共性。主要是(1)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2)预算执行情况,包括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3)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4)任期内遵守廉洁规定情况。在这些共性的责任之外,各部门由于工作岗位性质、部门职责不同及经济活动复杂程度等因素,负责人的经济责任也有着很大的区别,可以据此将经济责任被审计人员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学校下属经营活动频繁、实行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其经济责任除了共性责任之外,还在于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第二类是承担着重要经济管理职能、管理使用学校资金数额大的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如财务、基建后勤、资产设备、网络中心等。这些部门管理整个学校的财务收支、基建维修工程、设备采购、实验室网络及设备使用等,由于其部门职能所致而使得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重大。第三类是承担着重要的经济管理职能、管理使用学院资金数额大的系部(二级学院)、教学管理等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这些部门管理使用着大量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学生帮困资金、奖助学金等专项资金,除了共性的经济责任外,其责任重点还在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合规性、效益性。第四类是其他职能部门、科研单位、群众团体的主要负责人。这些部门由于岗位性质其经济责任较小,管理资金也少。
2.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不同,相应的经济责任也有所区别。为了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针对高职院校实际情况,遵照全面审计与重点审计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被审计人员经济责任的分类,对学校内部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分类管理。对于第一类独立经营核算的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采用对单位财务审计或主要负责人任中审计加离任审计方式,至少每年对单位开展一次财务审计或者任期内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任中审计,离任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于第二类经济责任重大、承担重要经济管理职能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实行任中审计加离任审计,一个任期内必审一次,离任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于第三类管理着各种专项资金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宜采用专项资金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的方式,以离任审计为主,加以必要的任中专项审计。对于第四类其他职能部门、科研单位、群众团体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一般实行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制度,必要时开展审计调查或抽审。
(三)建立健全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机制。经济责任运行机制就是处理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人、审计人、被审计人以及信息使用人之间关系以及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效开展的各项程序和制度。具体来看,主要有委托人与审计人之间的委托机制,审计人与被审计人之间的执行机制,信息使用人与被审计人之间的成果运用机制。
1.经济责任审计委托机制。经济责任的产生起源于财产、资源的所有权与管理权的两权分离。财产、资源的所有者将其经营管理权委托给无所有权的人,由此而产生关系。为了降低成本,所有者委托独立的第三方对人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在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实践工作中,校内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人通常是组织人事部门。虽然这些部门不是公共财产的所有人,但是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的审计,对他们的管理一般是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的,所以组织人事部门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人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在操作中,高职院校组织人事部门向内部审计联席会议提出学校内部管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建议,经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后,报校党委或校长办公会议批准通过。组织人事部门向审计部门发函,由审计部门具体实施。
2.经济责任审计执行机制。经济责任审计执行过程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审计准备阶段、审计实施阶段、审计终结阶段。(1)在审计准备阶段,审计部门按照组织、人事部门的书面委托书,对被审计部门进行审前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可单独立项,也可将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资金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绩效审计等联合立项,制订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组成审计工作组,向被审计人员送达审计通知书并开展审计。(2)在审计实施阶段,现场审计正式开始前,应当召开审计进点会,审计工作组全体人员、被审计对象、所在部门或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分管校领导出席,通报审计工作具体安排和要求,听取被审计人员介绍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在实施审计时,应当根据被审计对象的类别,明确相应的经济责任,侧重不同的审计重点。除了查阅会计凭证、文件记录等原始资料、实地盘点以及对一些疑问进行询证之外,还可以通过与被审计干部谈话,与被审计部门或单位其他干部、教职员工代表分别座谈,多渠道了解被审计对象执行财经纪律、“三重一大”、廉政从业等方面的情况。(3)在审计终结阶段,审计人员在充分整理、分析审计工作底稿和询证单的基础上,编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送达被审计对象,充分征求其及所在部门的意见。如果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持有异议,审计人员则需要进一步核实。根据最终无异议的征求意见稿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并做好文件归档。正式审计报告应送达委托审计的组织人事部门,被审计人员本人及其分管校领导。对审计报告提出的有关整改事项,被审计部门现任领导干部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自收到审计报告2个月内提交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已离任干部应予配合。内部审计联席会议应对有关审计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必要时审计部门可开展回头看检查整改情况。后一轮审计时要将前一轮审计提出的整改事项作为审计内容。
3.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机制。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的是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两办《规定》中虽然已提出应当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但缺乏强制性,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率仍然不高。干部管理监督部门对审计结果的应用不够重视,审计结果还未真正成为干部使用和监督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考核中的具体作用,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分析运用,健全与经济责任审计相配套的组织人事工作制度。此外,还必须强化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健全审计结果公开制度;加强对基建工程的审计整改;加强对科研项目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专项的审计整改,进一步规范科研及专项经费使用;加强对财务的审计整改,确保资金运用安全规范高效。
(四)建立健全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人才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保障力度。学校内审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应当单独进行,根据内审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及工作业绩,由内审部门负责人与分管审计的校领导直接考核评价,切实保护内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提升内审工作的效度。鉴于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特殊性,以及高职院校同类岗位经济责任的同质性和可比性,可探索实行同类岗位附近高职院校内部联合审计,尤其是经济责任较重的岗位,增强内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保障力度。
3.加大人才保障力度。应当出台政策为高职院校内审人员的后续教育、学历进修和职称晋升等提供有利条件。同时要重视实践对业务能力提升的重要性,为高职院校内审人员参与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的各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各个高校之间内部审计工作的交流,研讨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