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8 17:12:31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基金公司投资管理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一、引言
基金行业是高风险行业,面临的风险种类繁多而彼此交叉,如果缺乏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将会引发重大的金融风险。巴林银行、日本大和银行、长期资本管理公司等重大金融风险事件的爆发,都是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所致。近年来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飞速发展,但其风险管理却相对落后。若不及时提高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和加强风险控制,将会阻碍基金业的长足发展,甚至会导致金融动荡。因此,研究如何构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显得尤为重要。2003年7月美国COSO提出了《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框架》报告,从体系上规范了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目标、要素等,指出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要素包括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件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督。基金管理公司面临的风险种类复杂,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动性风险和宏观风险等。每一种风险也不是完全独立的,而往往是相互关联的,因此对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应是对各种风险割裂地管理,而要通过组织流程再造与技术手段创新并举实现全面风险管理。笔者认为,所谓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是由若干有机联系的风险管理要素组成的完整框架,这一框架将公司的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经营目标以及各种风险的管理和监控统一起来,既实现对各类风险的有效控制和管理,又将公司的风险和经营目标贯彻于这个框架始终,确保公司各项业务以及管理流程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文参照COSO的《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框架》报告,结合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风险管理的实际情况,构建其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构建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由相互联系的要素组成,这要素分别是风险管理环境、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设定、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内部控制、风险信息沟通和报告、监督评价。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面临的风险及现状分析
(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种类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面临的风险种类复杂且相互关联,主要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宏观风险等。(1)信用风险。指在进行证券投资过程中,由于证券发行人到期不能还本付息而使基金管理公司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这种风险主要受证券发行人的经营能力、资本大小、经营前途和事业的稳定性等因素影响。(2)市场风险。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所投资的证券价格变动的风险。根据导致证券价格变动的原因,把基金管理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分为特定股票风险(特定企业风险和特定行业风险)和利率风险。特定企业风险是指一个企业经营业绩下滑而导致其股票价格下降的风险。对于特定企业风险,由于基金管理公司相比较一般的投资者而言,可以进行分散投资,形成投资组合,因此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较好地避免特定企业的风险。特定行业风险是指行业的盛衰给这个行业的股票带来损失的风险。如果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的证券行业集中度比较大,那么基金管理公司的行业风险就比较大。利率风险是指市场利率的变动影响证券的市场价格,从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基金管理公司应根据对市场利率的预测进行调整以取得稳定的投资收益,这里主要是对债券期限长短的调整。(3)操作风险。基金管理公司面临的操作风险主要包括四类。第一类是由于内部员工的道德风险而产生的欺诈行为;第二类是法律风险;第三类是管理风险;第四类是技术风险。内部员工的欺诈行为,在基金管理公司与其内部员工的委托―关系中,由于内部员工的道德风险促使其进行欺诈,而使基金管理公司遭受损失的风险;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不遵守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定的惯例,合同义务或道德标准等导致的风险,由于法律作为应用规范的强制性,导致基金管理公司合约无效或被处罚追究的可能性;管理风险是指由于基金管理公司管理人的管理水平有限,导致投资决策和运作等失误而使基金管理公司蒙受损失的风险;技术风险是指由于基金管理公司的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以及信息系统等技术支撑系统发生故障而导致投资交易、核算和申购赎回等无法正常运作的风险。(4)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在市场中变现遭受的损失以及由此带来的成本。由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对象由股票、债券、期货或衍生金融工具等组合而成,因此这些金融资产价格的波动都可能对公司的资产净值造成影响而引发其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基金在日常运营中非常重要的一类风险。流动性风险常常由证券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基金净值的大幅缩水以及基金持有人赎回等引起,这些对基金本身的运作、基金市场形象均有重大负面的影响。开放式基金由于存在投资者赎回问题,因此它的流动性风险显得更为突出。(5)宏观风险。宏观风险主要包括以下三类。政策风险: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基金收益而产生风险。经济周期风险:证券市场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而经济运行具有周期的特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对基金投资的收益水平将产生影响,从而产生风险。购买力风险:购买力风险也叫通货膨涨风险,是指由于物价上涨,货币贬值而使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组合的价值降低的风险。如当基金管理公司收回以货币计量的本金或收益时,实际收入下降。基金管理公司减少购买力风险的防卫策略是在通货膨胀期间,将长期债券和优先股转换为普遍股。
(二)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管理现状 1998 年3月规范的基金管理公司正式登上中国的资本市场舞台,开始作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对我国证券市场产生了重大影响。进入2006年,基金行业的主体法律框架已经完成。伴随着市场环境变化和制度变迁的相互作用,基金管理公司在投资理念、组织架构和风险管理等方面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要在基金的价格分化和投资风险日益显现的情况下提升自身业绩,基金管理公司对风险管理日益重视。但是相比较其数量和规模的发展速度,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管理仍明显滞后。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欠缺风险管理意识和文化。我国基金管理公司大多历程较短,片面追求效益和规模,对风险管理重视不够。没有形成风险管理的文化,也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2)公司的治理结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不合理和风险管理权限职责划分不清晰。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是有关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制度安排。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发展时间较短,目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本上是依托于基金托管人成立,与基金托管人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极易发生内部交易和投资集中化,出现“机构坐庄”现象,增加了基金的投资风险。现代风险管理要求在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和权限职责划分上,要实现风险管理的全面性和完整性,要保持风险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的相对独立性,我国的基金管理公司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不完善甚至不完整,风险管理部门、监督稽核部门的独立性也受到限制和干扰。(3)风险管理流程不完善,管理技术和手段落后,内控制度和风险报告制度不健全。完整的风险管理流程要包括风险识别、评估、处置和监控,我国基金管理公司往往缺少相关流程和环节,并且风险评估中定量评估技术滞后。风险的内控制度和风险报告制度不健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风险控制及风险信息沟通受到限制。(4)对风险管理往往是按风险类别管理。这造成基金管理公司不仅忽视了风险的交叉性,而且风险管理缺少系统性和控制力。
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构建
(一)风险管理环境 构建的基金管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由相互联系的要素组成,这要素分别是风险管理环境、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设定、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内部控制、风险信息沟通和报告、监督评价。风险管理体系的要素相互独立、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共同构成了全面风险管理这一有机体系如(图1)。 风险管理环境是其他风险管理要素的基础,具体包括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管理文化、价值观和风险管理组织结构等。其中,风险管理文化是全面风险管理的核心,它影响到全面风险管理各个要素的活动;风险管理组织结构是全面风险管理得以实施的组织保障和支撑,在组织结构设计中必须对风险管理的职责和权限进行清晰的分配。(1)风险管理决策层。董事会对基金管理公司风险管理负有最终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的行为行使监督权。风险管理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是公司内部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能为对公司风险与内部控制管理的政策制度程序进行统一的决策,向董事会提供独立支持,风险管理委员会内设风险首席执行官。合规与审计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为风险管理的审计、稽核、监察政策、制度、程序的最高决策机构,具有充分完全的独立性,合规与审计委员会内设督察长。(2)风险管理执行层。包括风险管理部、稽核监察部和各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岗。风险管理部隶属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职能,实行垂直单元制管理,按风险类别设立相应的风险管理单元,各风险管理单元在风险管理业务上接受风险管理部的领导。在具体业务职能部门设置风险管理岗位,将风险管理关口设置在最前沿。在具体作业中,实行业务岗和风险管理岗并行的原则,并根据业务特色向本级和上级管理层以及业务部门提供风险分析报告、对策建议。稽核监察部隶属于合规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执行状况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如(图2)所示。
(二)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设定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目标:一是结合公司的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和经营目标确定风险管理的战略目标;二是让整个基金管理团队清晰认识到投资和基金运作的风险来源和程度;三是建立一套客观的评估和监控风险的方法,并严格、一致地应用这套方法,使得风险在风险容忍度以内。根据风险管理目标制定明确统一的各类风险的管理政策,以实现风险管理目标和基金管理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紧密结合。
(三)风险识别 首先对业务和管理中是否存在风险进行判断,然后对风险的种类、来源进行监测和分析。风险识别是风险评估和风险对策的前提。风险识别由具体的业务人员来执行,然后报风险管理部和监督稽核部核准。
(四)风险评估 可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评估风险的程度。可根据不同的风险目标和风险类别确定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对能计量的风险以VaR为核心度量方法确定受险程度,对不能计量的风险采用定性方法进行评估。
(五)风险对策 风险对策是指在识别和评估了相关的风险之后,所做出的防范、控制、转移和补偿风险的各种策略和措施。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对策主要包括投资组合风险管理(主要管理市场风险)和内部控制机制(主要管理难以计量的风险)。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内部控制机制既是全面风险管理的一大风险管理要素,也是管理难以计量风险(例如操作风险)的风险对策。(1)投资组合风险管理。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组合风险管理的流程应包括如下步骤:一是股票或债券投资小组选定投资组合的券种并决定相应权重,构建模拟投资组合;二是投资数量分析人员运用EMA风险管理软件对模拟投资组合的事前跟踪误差进行评估,如果模拟投资组合的风险在规定的范围内则正式建立该组合,并开始对该组合的跟踪误差进行实时监测,如果事前跟踪误差不在规定的范围内,则基金经理重新挑选股票或者重新确定股票的权重直至事前跟踪误差达到预定的标准为止;三是基金经理实时监控投资组合的事后跟踪误差以决定风险收益状况是否相匹配,如果基金经理认为风险和收益基本匹配,则不作调整,继续监测组合的跟踪误差,如发现风险与收益不匹配,那么基金经理需要重新调整组合,直至组合的事前跟踪误差和事后跟踪误差均达到规定的标准为止。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组合风险管理流程如(图3)。(2)内部控制机制。基金管理公司要想有效地防范和控制风险,为投资者牟取更高利益,除了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投资组合风险管理外,更为重要的是要建立有效的风险内部控制机制。基金管理公司在进行公司管理和基金运作中会由于自身的原因而导致公司管理和基金运作出现问题而造成管理困难、信誉受损和市场份额丢失。我们认为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风险。
(六)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既是一种风险对策,也是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中的一大要素,这一要素是对风险管理流程的保障。内部控制包括内部控制制度和活动。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公司基本制度、风险控制制度、部门管理办法和业务管理办法组成。公司基本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等。风险控制制度具体包括法规遵循政策、岗位分离制度、业务隔离制度、标准化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权限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监察稽核制度等。内部控制活动主要通过组织结构控制、操作控制和会计控制来实现。组织结构控制在基金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设计中已经阐述。操作控制是指公司设定了一系列的操作控制的制度,如标准化业务流程,业务、岗位和空间隔离制度,授权分责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保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档案资料保全制度和客户投诉处理制度等,控制日常运作和经营中的风险。会计控制是指公司确保基金财产与公司自有资产完全分开,分账管理,独立核算。公司会计核算与基金会计核算在业务规范、人员岗位和办公区域上进行严格区分,公司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以及本基金下分别设立账户,分账管理,以确保每只基金和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
(七)风险信息沟通与报告 风险信息沟通指及时地实现信息的流动,自下而上地报告和自上而下地反馈。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风险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公司制定风险报告制度,包括定期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制度按照每日、每月、每年度等不同的时间频次进行报告。在风险报告路线上,分为执行体系报告路线和监督体系报告路线。执行体系报告路线:各业务人员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向风险管理部报告,风险管理部再向总经理、风险管理委员会和首席风险执行官报告;监督体系报告路线:公司员工、各部门负责人向稽核监察部报告,稽核监察部向督察长报告,督察长定期出具监察报告,报送合规与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如发现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
(八)监督评价 监督评价是评估公司各个时期风险管理的质量过程,这个过程包括持续监督、个别评估或者两者的结合,而持续监督和个别评估的频率则取决于评估过程中所包含的风险水平。督察长和稽核监察部门人员负责日常监督工作,促使公司员工积极参与和遵循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制度有效地实施。公司监事会、合规与审计委员会、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稽核监察部对风险管理各流程、风险信息沟通和报告、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地进行检验,检验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加以充实和改善,及时反映政策法规、市场环境、技术等因素的变化趋势,保证风险控制和管理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何孝星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一、国际PE入资中国的积极影响
国际PE进入中国。主要带来四方面积极的影响:
第一,弥补了中国PE业长期发展不足的缺陷。尽管中国在上世纪80年代就提出了“创业投资”的概念,但经过十余年的发展,于1995年才引入PE概念,并在当时翻译为产业投资基金,2005年,《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中国创投业开始进入健康发展的轨道。此时,国际PE开始纷纷进入中国,为中国带来了全新的投资理念和方式,中国PE业开始活跃,出现了政府引导基金,国内私募和国际私募等多种基金形式,一时进入中国私募股权基金业的鼎盛发展时代。通过对PE投资的规范,中国的金融体系也日益完善,降低了金融体系的系统风险。
第二,拓宽了中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私募股权基金类似于上世纪90年代在中国流行一时的风险投资,最初的不同。来源于风险投资多投资于创业型高科技企业,而PE则倾注于相对成熟的企业,随着全球金融投资业的发展,二者的界限越来越模糊。PE的大举进入以及对中小有前景企业的青睐大大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拓宽其融资渠道,在中国的经济环境下,大大拓展了优秀民企的生存空间。
第三,推动了中国高新企业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国际PE注重对高科技企业的投资,资金与技术的结合有助于促进高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从而推动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促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扩大科技含量。
第四,完善了中国境内企业股权治理结构。国际PE的入资为被投资企业带来了全新的股权管理理念,用全新的管理方式和股权治理方式对中国原有不完善的企业结构注入最新的国际元素。
二、国际PE投资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作用
经济发展中普遍存在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在长期具有计划经济特色的中国,这种表现尤为突出。广大中小企业面对着国企对投融资份额的挤占而艰难生存。由于银行投资获得的艰难,寄希望于债权投资往往使中小企业失望而归,但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对实体经济、绝对收益和长期投资的钟爱,为众多中小企业找到了融资出路。
私募股权投资是一种直接融资方式,PE资金直接作为股权投入,能够帮助企业迅速壮大,对于企业的成长、健康市场的培育、产业结构的调整都十分重要。企业上市之前,特别是在初创期和高速发展期,获得贷款难度较高,出路往往借助于PE投资。中国政府看到了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等对缓解中小企业特别是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积极影响,从上世纪起开始积极推动其发展,出现了国际PE积极人资中国中小企业的案例,一些成功案例由外资背景的私募基金运作,如蒙牛、无锡尚德、盛大网络、李宁等,其背后皆是一些国际私募股权基金,如摩根、KKR、百仕通、凯雷、华平、新桥、英联等。国际PE的人资加大了中小企业经营成功的概率,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国际PE为中小企业带来了充实的资金,帮助打破其发展瓶颈。入主中国的国际PE皆为国际大型基金,强大的资金实力使得其对中小企业有足够的投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资金的注入大大缓解了中小企业发展困境,解决发展所需。在关键环节可以帮助企业度过发展孕育期或一时的困境。
第二,国际PE入资中小企业带来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并引入科学的股权治理结构。国际PE在带来充裕资金的同时,还带来了国际最先进最前沿的管理经验,并引入了比较全面的股权治理结构。在企业管理、财务制度等方面引导了中小企业,使其在发展进入良性轨道的同时也能够较好地独立发展,而不会出现PE退出之后的自身成长难问题。
三、《办法》对国际PE入境投资的积极意义
新出台的《办法》允许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这是我国通过立法吸收外商投资的一种新方式,特别是为国际PE进人中国开辟了一条快捷通道。
(一)《办法》出台前外资PE入境投资法律形式演变。我国对外商投资类企业实行专门的管理,办法出台前,规范外商投资行为的法律主要有三部,即《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在这些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私募基金已经可以采取多样化的组织形式,如信托制、契约制和公司制等。但用于采取合伙制企业形式进行投资的方式一直没有在法律上得到明确的界定,PE入资中国采取合伙制形式一直受到限制。
2005年,央行、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创投办法》),中国PE业开始大举发展,特别是国际著名PE,纷纷入主中国进行投资,并于2006年酿造了“中国PE年”。但因创设资商事主体类型限制,这些投资主要只能采用有限公司形式,无法最大限度地发挥一般合伙人(GeneralPartner,GP)与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LP)各自的权利义务。即便是使用《创投办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特别规定设立的“非法人中外合作创投企业”(《创投办法》规定“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适用《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运作符合相关条件。可以享受本办法给予创业投资企业的相关政策扶持。”),在形式上虽能体现PE合伙的功能,但因《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立法之时,本就未承认合伙的存在,其章节“特别规定”中有关的“非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并非实质意义上的合伙,且因《创投办法》仅为部门规章,其所创设的商事主体类型及PE模式中的LP所承担的有限责任,能否为司法所认同,因无判例,无从得知。
2007年6月1日起,中国开始施行最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09年颁布的《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明确了外商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可以采用合伙形式设立,打破了只有国内基金企业可以用合伙形式设立股权投资管理基金企业的历史。
(二)《办法》对外资PE入境的积极意义。允许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是我国利用
外资的一种新方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做了必要的管理规定。此规定大大简化了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审批环节,简化了办事程序,使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比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更为简便灵活。《办法》是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等外商投资法律法规之后我国颁布的又一部重要法规。《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继续推进我国改革开放,稳定和扩大吸收外资,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拓宽了国际PE投资中国的渠道。在原有设立“三资”企业的基础上,《办法》为国际PE开辟了新的投资途径,通过设立合伙制企业,国际PE的投资形式更加灵活,方便PE进行投资各阶段的操作,方便人资撤资、实现收益。这将大大吸引国际PE前来中国投资实体经济,并利用其丰富的管理经验和科学的股权治理结构为中国企业融资和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第二,降低国际PE投资设立合伙企业门槛。《办法》从三方面大大降低了外资设立合伙企业的门槛。一是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设立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这不仅减少了行政审批,简化了办事程序,而且有利于稳定和扩大吸收外资,便于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设立合伙企业,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二是外国人可以自由与中国人合伙、入伙、退伙;三是外国人可以创办合伙企业,也可以自由入伙中国人现有的合伙企业。
第三,为国际PE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营造宽松的法律环境。外商合伙企业是和“三资”企业不完全相同的一种外商投资方式,不再适用有关“三资”企业的法律、行政法规。《办法》赋予了外商投资者与境内投资者同等的“国民待遇”,可以有力吸引国际PE入资中国。从而引进更多先进技术和庞大资金支持我国经济发展,国际PE的加入也活跃了中国刚刚起步的PE业发展。为进一步完善私募股权基金治理环境及行业发展有积极的影响。
四、登管结合,完善外商投资私募股权行业相关政策
《办法》的出台无疑为PE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但完善的市场规范是活跃交易的前提,针对当前我国外资PE相关政策的不尽完善,特别是在法律规范方面的缺失,应着力制定登记、监管和与之配套的政策法规。
(一)准入条件不明确。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尚未出台外资合伙制PE登记相关程序性规定,各地基本都是按照各地方性法规或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登记。以重庆市为例,目前登记合伙制PE的依据只有《办法》、《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而以上法规、规章,对股权投资类合伙企业的名称、经营范围、执行事务合伙人条件、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以及是否有行业主管部门、设立是否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都未做明确规定。重庆市在2008年10月出台的《关于鼓励股权类投资机构发展的意见》,倒是有部分相关依据,但又因效力层级的限制,难以符合《行政许可法》对工商登记的要求。
(二)加强市场监管和“信用”防范。作为21世纪在中国大力发展的创新金融产物,PE市场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应筹建风险投资协会,通过协会规范市场运作。与此同时,还应完善市场风险退出机制,为PE投资提供更多保障性政策,推动PE市场体系建设。此外,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国际、国内对金融业的信用防范意识普遍增强,在加大引进外资PE的同时,还要加大对此类企业的“信用”要求,注意防范金融风险。对信用记录良好的PE给予政策奖励,而对有信用风险的企业则加强防范。而对境外机构成为PE的普通合伙人,如何防范因其职业操守或投资失败而导致债权人的诉求因债务人身处境外而难以追索,都是需要在法律、法规层面予以解决的。
资金集中管理主要是指企业各成员单位所收各类款项一律存入企业的统一账户,成员单位的所有支出一律由该账户支付,各成员单位资金流向置于企业的指导和监控之下。这种管理模式有利于企业集中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质量,最大限度地盘活企业内部资金,减少银行贷款规模,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和信誉。资金集中管理是投资公司进行财务管理的有效方法,也是投资公司实现资金两性循环,获得更好发展的必要手段。
一、投资公司资本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投资公司财务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总体上比较落后,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信息沟通不畅。现阶段我国企业的网络化程度还比较低,难以有效对成员单位资金账户的实时监督和控制,空间和时间的限制使得企业和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不畅。企业与各成员单位掌握不同信息的情况时有发生,并且总账、分账之间的对账也不及时。目前,公司的简单集中管理并不能真正实现信息交流与沟通的畅达。应该积极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远程集中管理。
(2)资金使用率不高。首先,企业内部一些成员单位账户存有大量的闲置资金,集团缺乏有效地控制方法进行控制,体外资金循环现象无法避免。其次出现资金富余的成员单位与资金缺乏的成员单位之间没有资金调剂的机制,不利于企业集团整体目标的实现。最后,由于缺乏资金的集中管理,无法将内部资金集中于优势领域,大大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3)资金管理模式落后。现阶段我国资金集中管理模式主要有企业核算中心、内部银行和财务公司三种。这些资金管理模式都是通过在企业内部设立专门处理资金管理的部门,将各个成员企业的资金管理权限交由资金集中中心管理。这只能实现一定程度上的集中管理,而并不是真正的集中,仍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企业仍然无法对各家银行的成员企业的资金使用状况和资金头寸信息进行实时掌握,资金划转依旧是粗放式资金管理的做法,各账户银行信息独立,不能在同一系统进行统一管理,资金监督和资金控制仍然无法发挥真正的作用。
二、投资企业实行资本集中管理的必要性
(1)资金集中管理能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市场经济是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都有可能造成企业经营困难,致使企业经济效益滑坡。体现在资金使用上则变现为寅吃卯粮,为了解决资金困难,更好地应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风险,有必要采取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发挥资金的规模效益和对资金进行合理配置。
(2)资金集中管理能充分发挥企业的规模效益。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集中优势资金,通过统一的投资经营活动和纳税行动来增强企业的整体实力,充分发挥资金的规模效益,使企业以更强的姿态参与市场竞争,既可避免企业内部资金分散,又能提高企业的整体形象和资金的整体应用效益,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3)资金集中管理是控制成本费用支出的客观要求。由于企业内部资金较为分散,在资金使用与分配问题上存在不均衡现象,因此有必要进行资金集中管理,企业可以对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和控制,对资金紧缺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记性统筹安排。这样能够保障投资公司目标的顺利完成,保障整体经济利益。
三、资金集中管理具体措施
资金集中管理模式主要有统收统支模式、结算中心模式、集中监控模式、财务公司模式、内部银行模式,公司应该结合基本集中管理模式各自的优缺点,根据自身的行业特点、控制方式,采取合理的资金集中管理模式。本文以资本结算中心为例具体来谈资本集中管理具体措施。
(1)设立资金结算中心。在公司财务部设立资金结算中心。这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对资金实行管理、调控、运营和监督的部门,负责人可由公司财务部主任担任,配备若干财务人员负责日常资金结算、资金管理和资金计划等工作,账户须开通网上银行功能。
(2)开设银行账户。第一,公司在银行开设公司收入总账户,用于实时归集各成员单位收入户资金和向各成员单位拨付资金。第二,公司各成员单位在本地银行中开设收入账户,专们用于收入的归集,该账户在收到客户款项时通过网银系统定期上划到公司开设的收入总账户中。同时,各成员单位在协办行开设一个基本结算账户用于日常开支(客户款项不得收入到该账户),只能收取资金结算中心下拨资金。收入户与支出户按成员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不限于同一家银行。各成员单位在所在地银行开设的“收入账户”专户和“支出账户”专户均须开通网上银行功能。
(3)开设内部账户。公司各成员单位均在资金结算中心开设“内部银行”账户,用于归集和区分各成员单位在资金结算中心的存款或贷款。“内部银行”账户根据业务性质可以开设不同的账户,如存款户、贷款户等。
(4)资金收入结算。各成员单位实现的收入,进入各自的“收入账户”。公司和银行约定收入划拨方式,待各成员单位收入户达一定金额时将各成员单位“收入户”资金全额或保留一定金额上划至集团公司收入总账户,同时增加该公司在结算中心的存款账户金额。资金上划可以通过网银系统自动划转,也可以由结算中心会计人员按时上划。
(5)资金使用结算。公司各成员单位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要,编制本月资金使用计划,并经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核会签后,并提前将下一月度资金使用计划上报资金结算中心,结算中心汇总审核后,负责上报公司财务部主任和分管财务副总经理审批。当各成员单位在结算中心的余额大于公司领导审批的资金拨付计划时,结算中心操作人员将在次月月初,按审批额度通过网上银行一次性拨付到企业的“支出账户”。
当各成员单位在结算中心“内部银行存款”的余额不足本单位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时,差额部分经公司财务部主任审核、主管财务副总经理审签,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可向结算中心申请内部借款或向商业银行融资。
(6)内部交易结算。投资公司与各成员单位直接通过结算中心进行内部结算。公司财务部每月末,将本月应付各成员单位企业的货款余额通过结算中心,转至该企业在结算中心的存款账户。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业务结算,原则上由各成员单位通过银行“收入账户”或“支出账户”自行办理款项划转,特殊情况可通过结算中心结算。确实需要通过结算中心办理的往来结算业务,委托付款单位在结算中心的“内部银行存款”账户足以支付的,由付款方填制委托付款申请单,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财务印鉴,经结算中心审核后办理内部收付款业务,同时核减委托付款单位资金下拨计划。
总之,投资公司的资金管理内容比较负责复杂,涉及环节比较多,投资公司必须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采取合理的资金集中管理模式,提高资金的利用率和使用效益,切实保障投资公司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张金韬.浅析投资公司的风险特征及抗风险能力[J].中国内部审计,2011(01).
(一)资金密集
电力行业投资大、技术要求高,且资金周转速度较慢是电力行业资金的基本特点。“十一五”期间,电力建设需要资金约17500亿元,巨大的现金流对电力行业资金管理提出了更高的需求和要求。
(二)资金存量分布不均匀
电力集团几乎在全国各省均有资产分布,现金流量受机组大小、当地经济水平、用电量、煤炭价格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各区域分公司、子公司现金流存量差异较大,有些单位有大量资金沉淀闲置,有些单位资金短缺需要大额融资贷款,因此造成集团合并报表货币资金和借款融资双高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融资类资金波动性较大
电力行业投资较大,且资本金投入比例相对较低,国家要求的最低资本金投入比例为20%,其他部分靠企业自筹融资解决,因此电力集团对融资的依存度较高。目前无论直接融资模式还是间接融资模式,资金提款进度受国家货币政策、货币市场供求状况及国家信贷政策影响较大,很难做到融资与项目进度完全匹配,因此存在融资资金一步到位的情况,对企业货币资金存量造成波动较大。
(四)月度生产经营资金波动规律
电力行业尤其是发电类行业,月度生产经营资金有明显的波动规律特点。一般而言企业月中固定需支付煤款、税款、材料科、工程款等,因此月度中间资金支出较大,资金存量较低;而月底电网公司电费结算陆续进账,现金流得以有效回流,资金存量又迅速回升,因此月度资金存量呈现出两头高中间低的U形分布形态。
二、电力集团财务公司资金特点
银监会对财务公司有严格的功能定位,财务公司是指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因此集团的资金特点决定了其组建财务公司的资金特点,发电集团财务公司资金有如下主要特点:
(一)资金来源以成员单位活期存款为主,外部融资来源少
财务公司的功能定位决定其主要的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渠道。电力行业尤其是发电集团成员单位,为控制资产负债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货币资金存量控制较严格,基本为保证生产运营的流动资金,因此货币资金的运用形式也基本为现金和活期银行存款。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从而达到集团系统内资金集中的目的,因此资金负债来源的大部分为集团成员单位的活期存款。财务公司的监管限定了财务公司外部负债资金来源渠道,以保证财务公司必要的流动性安全为主要目的,如与资本金规模相匹配的拆借、回购等短期资金融资来源。
(二)活期存款稳定性较高,可视同部分长期存款
存放于财务公司的成员单位存款,虽然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存放,但成员单位为保证生产经营安全运转,必须保持合理稳定的资金备付余额,因此资金存量会在合理备付余额范围内上下波动,趋于稳定。因此发电集团财务公司存款稳定性相对较高,活期存款有相当的部分形成了稳定的资金来源。
(三)资金运用以贷款为主要运用形式
发电行业大量融资需求决定了财务公司集中资金的主要运用途径,是解决集团公司存贷双高的现象,合理降低集团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优化集团公司整体资金配置方向,重点支撑集团支柱产业和单位的融资需求。因此发电行业的财务公司资金的主要运用途径是发放贷款,通过合理的信贷结构优化集团的融资结构,促进集团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电力集团财务公司资金头寸管理要点
电力集团财务公司应根据集团资金特点和财务公司自身资金特点,充分运用资金市场工具,结合集团公司财务管控要求,对接成员单位资金预算,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做好资金头寸管理:
(一)加强资金集中管理
财务公司资金管理首要的是对成员单位货币资金的集中管理和银行账户流量监控管理,这也是资金头寸管理的基础。通过集团公司财务部或结算中心的资金集中管理要求,开展内部统一结算或统一对外收付结算,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财务公司资金闲置,加强资金运作效率,及时有效地掌握头寸变化,使财务公司头寸能够控制在最低范围。
(二)做好资金计划管理
财务公司作为集团公司管理资金的专业公司,依赖集团的集约化管理优势,对成员单位资金计划的掌控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随着集团管控力度的加强,财务统一政策的实施,财务公司可嫁接起内部结算与成员单位财务预算、财务核算、公司ERP无缝对接的全过程现金流量控制系统。通过对成员单位资金计划的提前掌握,可以提前做好资金平衡计划,克服电力行业成员单位现金的大额波动对财务公司资金平衡带来的冲击。财务公司根据较为精确的资金计划,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备付资金的留存限额,进一步提高资金运作效率和效益。
(三)丰富资金平衡手段
在资金计划的基础上,丰富资金平衡手段,在月中成员单位资金低谷时期,利用货币市场融资工具,进行资金融资平衡,在月底成员单位货币资金充分回流后,归还融资保持合理的备付水平。对于成员单位突发性的资金支付需求,则选择用同业拆借的形式迅速弥补头寸,保证资金支付安全。
城投类公司作为各级政府的政府性投融资平台,承担政府融资职能,为城市基础建设和重点投资项目作好资金保障。随着现阶段城市基础建设的不断扩大,重点投资项目推进,对资金的需求急剧增长,涉及资金体量巨大;而随着相关法规政策的颁布,平台公司的融资将受到限制。在资金需求不断增长而融资受限制情况下,对城司的资金战略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是迫切和必要的。本文通过分析资金战略管理转型升级的必要性,及管理会计在资金战略管理中具体运用,实现预期资金管理效益。
一、城投类公司资金战略管理转型升级必要性分析
(一)是政府性投融资平台的定位和外部环境要求
随着《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 号)出台,政府性投融资平台公司以政府信用为担保的融资行为受到限制;而随着各地城市化建设的加快,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都面临着由于大规模城市化建设所带来的巨大资金问题,为应对这种现状,目前城投类公司还是各地政府向国内外金融机构筹措资金用于市政建设的主要融资平台。对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始终是公司资金战略管理的一大核心问题。
(二)是资金合理配置、提升整体运用效益的内在要求
城投类公司想要做大、做强就必须将其自身的资源充分调集起来,将整个公司所具有的融资议价能力和金融资源整合能力发挥出来,达到低成本融资、少资源浪费的目的。资金战略管理中实施资金预算管理、风险控制和绩效评价等,能够有效克服资金管理的分散F状,实现集中资金管理,降低闲置资源,提高资金利用率和收益率,并利于统一筹划控制资金,提升企业整体的市场竞争能力。
二、管理会计在资金战略预算管理、风险管理与绩效管理中具体运用
(一)资金战略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根据战略规划(城市建设发展的规划,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等)、投资预算的资金计划、融资预算的资金计划等编制公司年度资金收支计划,制定公司年度融资计划和投资计划。
2、预算指标分解。 一方面,将各项预算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明确责任部门和最终责任人;另一方面,将年度预算指标分解细化为月度、季度预算,通过实施分期预算控制,实现年度预算目标。
3、预算执行与控制。预算管理最关键在于执行和控制,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就应当严格执行。对城投类公司来说,建设工程项目多,涉及资金体量较大,建议建立重大项目预算特别关注制度,对其关键性预算指标,密切跟踪其实施进度和完成情况,严格监控;对超预算或预算外的资金支付,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严格审批和规范预算调整程序。
4、预算分析。实行预算预警机制,对预算差异,要分析其内在因素,是客观原因还是主观素,是可控的还是非可控的,如主观的可控的预算差异,应分清责任归属,纳入业绩考核;因外部环境变化导致的预算差异,应分析该变化是否长期影响企业发展战略的实施,并作为下期预算编制的影响因素。
(二)资金战略风险管理
1、建立危机管理计划。 牢固树立“安全高于一切,安全就是最大的效益”的理念,从企业投资决策风险、经营合作风险、融资偿贷风险、 抵押担保风险等为重点,建立公司危机管理计划,并纳入年度经营管理体系。
2、建立和健全风险控制组织体系,实行立体化的监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切实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加强重大决策论证,加强重大经营事项流程和环节的岗位控制管理,并加强监事会、监察部门的监管和审计监督,防范债务、投资、 盈利、现金流等风险。
3、资金集中管控。通过资金集中管理,企业能够实时掌控公司资金的变动信息,全面提升资金管理效率。
4、强化财务风险防范。通过设定合理的目标控制线等措施,严格控制债务规模,结合速动比率、流动负债比率等指标分析,防范债务风险;同时通过优化融资结构,创新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增强资金保障能力,防范财务风险。
(三)资金战略绩效评价
绩效管理体系作为一个系统管理工程,首先,要对战略目标和定位进行梳理,分析关键驱动因素;其次,考核目的在于激励、 创造价值、加强协作、实现目标。
1、资金战略绩效的框架。 清晰的战略愿景、定位与目标建立绩效管理体系的前提。资金战略愿景,融资能力强、财务风险低、流动资金充裕、资产效益良好、盈利能力稳健等。 资金战略定位,城市重大项目筹融资主体、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城市资产开发经营主体。资金战略目标, 根据未来三年、五年行动计划,新增融资、总资产规模、项目投资有效投资额、收入等达到一定目标。
2、资金战略绩效的关键驱动因素。 财务层面: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需要政府政策支持和优质资源注入, 还需要自身不断强化“造血功能”,培育收益高的经营性项目。 客户维度:作为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类公司,公司的顾客就是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它们的需求和满意程度是公司资金战略绩效的重要驱动因素。内部流程维度:强化资金管控能力,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完善治理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效率。 学习与发展维度:大力倡导公司核心价值理念,努力营造公正、公平、积极向上的企业氛围;增强员工凝聚力、向心力和业务能力,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3、资金战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作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多为政府性建设项目,地方政府和公众是其“购买者与消费者”。公司资金战略绩效评价应充分反映股东的财务绩效诉求,以及客户(地方政府和公众)的需求和满意度。同进,还需要实施内部流程管理,将上述目标转化成各部门和个人的绩效目标,构建基于平衡计分卡的资金战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如下图列示:
三、通过管理会计在资金资金战略中应用预期可带来的成效
(一)管理会计应用将对资金战略制定与实施起到较好的支持作用
1、协助企业找到战略目标定位。利用价值管理分析工具,结合内外部环境分析,协助企业找到战略目标定位,重构价值创造模式。
2、在战略执行中起到了重要支持作用。通过预算和绩效管理落实经营目标, 促进了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运行|量的提升。预算管理系统和业绩评价系统的有机融合,将战略规划通过业务流程贯彻到具体的作业,实现了精细化管理。
3、有效管控战略风险。战略管理关注方向性、长远性的问题,风险性问题尤其重要,在风险管理中,管理层通过风险控制机制、风险评价指标等最大限度地规避和控制风险,从安全角度最大限度地增加企业的盈利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
(二)管理会计应用将提升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1、为了保证项目资金的落实, 通过预算技术来规划资金筹集, 包括时间安排与总量安排; 公司将资金预算作为项目的前置管理,确保资金预算与各个项目进度计划的高度匹配。
2、在资金筹集决策中较好地突出了资金战略导向。有些城投类公司,为了完成城市建设任务,什么钱都要,不计成本,不计风险。通过对资金筹集建立了一系列的评价标准,基于资金战略导向需求,从风险性、筹资成本多角度进行评价,引导资金筹集。
(三)管理会计应用将提升了公司的绩效管理水平
1、资金分级归口管理强化了预算责任人的执行力,进而促进资金管理效率提高,这类绩效管理的成效充分体现在公司“闲置资金”管理的效益上。
2、强化战略绩效评价是以价值创造为核心的,有利于引导公司提高资本经营效益与资本管控能力,为实现绩效目标而努力。
3、多角度全方位考核企业、经营管理层和员工绩效,全面清晰地传递企业战略目标。
结束语
在城投类公司资金战略管理中,充分运用管理会计的手段,通过资金预算管理、过程控制、风险控制和绩效评价等,创造价值,并为平台公司积极应对外部政策环境不利因素和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一、 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营销概述
证券投资基金是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并将投资收益按基金投资者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的一种间接投资方式。
基金的营销,与一般市场营销一样,需要针对投资者设计一套营销系统计划,并进行一定的控制。但是基金产品不像一般商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在时间空间上是分离的。这就使得在这个买卖过程当中,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人在基金商品的生产中相互影响。
二、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产品销售现状
到2009年6月底,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规模只有人民币23120.36亿元,其中封闭式基金占比4.22%,共有37只,而开放式基金占95.78%,共有511只,说明我国的基金市场已日渐成熟,开放式基金完全成为基金市场的主体。但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总规模与美国平衡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基金相比,占比仍然很小。
从过去五年的情况看,我国新基金发行的年度主题非常鲜明:2005 年是货币基金年,2006 年和2007 年是股票基金年,2008 年是债券基金年,2009 年是指数基金年。年度主题基金的发行规模均超过了当年基金发行总规模的30%,其中2007 年股票基金的发行规模甚至超过了当年新基金发行总规模的3/4。
三、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产品销售中存在的问题
(一) 费率定价不合理
定价问题是影响开放式基金营销的一个敏感因素,费率过高会打消投资者的积极性,费率过低又使得基金公司的利润受到影响。我国基金产品在各种费率上仍然存在诸如基金销售费率过低、“后端收费”模式带来的问题、托管费率相对偏高、投资者投资于开放式基金的交易成本相对较高等问题。
(二) 基金产品目标市场分析不到位。
我国证券市场环境的特殊性使得基金市场原有的分散小额投资无法化解的系统风险的作用难以实现。
基金产品应该是针对不同客户的不同风险和收益偏好,制定不同的产品设计,而我国的基金销售仅仅靠的是人脉关系和客户资源,并没有把所有潜在的投资者细分化类,大多数产品无差异,不利于基金的销售。
(三)基金产品销售渠道单一,选择余地小
目前我国基金销售渠道结构较为单一,主要集中在银行、券商,缺乏专业基金销售公司、投资顾问公司等其他形式的销售机构。
我国开放式基金的销售模式是基金管理公司选定某一家银行作为主代销行,同时也将该银行作为基金的托管银行。销售渠道过于狭窄也导致基金营销成本大幅度上升和销售效果不尽人意。
根据2009年基金中报数据统计,在基金产业链上,09年上半年,基金业获取的管理费用总额为126亿元,扣除给银行的奖励,估计实际到手80多亿元;银行获取的托管费及销售费用,估计超过90亿元。销售渠道的狭窄也使得基金公司的利润大打折扣。
(四)缺少可持续营销的观念
由于基金产品未来的存续规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新基金的首发规模,所以基金管理公司在每一个新基金的宣传和销售上都苦下了一番功夫,但在首发以后对之后的持续营销却很少尽心尽力,仅停留在维护的层面。2006年下半年以来,持续营销开始被各基金公司所重视,但纵观基金业近几年来的发展,可以发现,很多基金公司都是在没有新基金发行或新基金发行困难的时候才进行持续营销,持续营销意识还不够强。
区别对待基金的首发和持续营销是基金营销管理理念和策略方面的缺陷。新基金的营销工作与其他基金产品的营销工作应该融合在一起,可以有主次之分,但应该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营销工作的开展,不应该被人为地割裂开来。
(五)促销手段过于简单
我国基金管理公司在广告宣传、形象宣传方面有相对较多的投入,但营销活动缺乏整体性,仅侧重于大众化宣传,较少根据特定服务对象开展针对性营销。
目前,采用最多的促销手段就是费率优惠。很多基金之间的差异性被抹杀,只能靠费率优惠等商业促销手段来获得投资者的青睐。
四、改进我国基金产品销售的对策和建议
(一)拓宽基金销售渠道
建立以证券交易系统为主,银行分销为辅的交易系统。这样的好处就是能提高申购赎回的效率,而且又能降低成本。现阶段中国开放式基金的目标客户主要选定为证券市场的股民,而证券交易系统的便捷也最为股民所了解,可以使开放式基金得到较快的发展。
(二)进行基金产品组合营销
对现有产品进行各种组合营销,既可以满足各种偏好类型的投资者,又可以为不同类型的多只基金吸引到资金、扩大规模,尽量减少出现某种类型的基金受特定市场环境的影响,规模波动起伏太大,从而影响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策略和基金业绩的情况。
(三)积极推出创新产品
一是要将基金产品向精细化细分方向发展。差异化的基金产品和多样化的基金投资风格才能满足不同的资金配置需求,实施差异性营销战略。二是利用国外资本市场,开发国际化投资品种。三是结合金融衍生品工具进行的产品创新。从国际市场来看,期货、期权等衍生品与基础资产工具的多元化组合,可以设计出不同的金融产品,金融衍生品已经成为金融创新的基础工具。
参考文献:
[1]刘新亮. 我国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市场营销分析[D]. 上海财经大学, 2005.
[2]张小梅. 我国开放式基金营销策略研究[D]. 天津大学, 2006.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是全国社保基金的受托人,负责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全国社保基金2002年选定的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有华夏基金管理公司、鹏华基金管理公司、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博时基金管理公司、长盛基金管理公司和嘉实基金管理公司等6家基金,2004年选定的投资管理人有易方达基金管理公司、招商基金管理公司、国泰基金管理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公司。2010年进一步选聘了如下社保基金境内投资管理人:大成、富国、工银瑞信、广发、海富通、汇添富、银华等基金管理公司和中信证券公司。另外已经选聘10家境外投资管理人: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公司(Allianz)、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INVESCO)、瑞银环球资产管理公司(UBS)/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CICC)联合投资团队、联博有限公司(AllianceBernstein)、安盛罗森堡投资管理亚太有限公司(AXA Rosenberg)、道富环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State Street Global Advisors)、骏利英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JanusINTECH)、普信资产管理公司(T. Rowe Price)、贝莱德有限公司(BlackRock)、PIMCO等。
经过10年的积累和发展,社保基金规模迅速扩大。随着金融深化和金融发展,金融市场日新月异,社保投资的工具与渠道不断丰富与增加。在基金规模扩大和金融市场环境变化的条件下,社保基金需要扩大投资管理人队伍并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和机构风格特征优化投资管理机构结构,把海内外投资管理当中长期投资业绩优秀、风险扩张能力强、治理结构优秀的资产管理机构纳为投资管理人,更好地实现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社保基金规模迅速扩大,是扩大投资管理人数量并优化投资管理人结构的内在要求。全国社保基金2001年积累的规模仅仅只有200亿元。而到2010年,社保基金规模剧增到8566.9亿元。预计到“十二五计划”末,社保基金规模将达到2万亿元。社保基金的资产规模不断增长,而且因其财政拨款和国有股转持的筹资机制,其资本规模基本处于逐年快速增长的态势,因此需要相应扩大其投资管理队伍并优化其投资管理人结构。
社保基金规模扩大的直接的制度原因是2009年6月19日国资委、证监会、财政部、社保基金联合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凡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均须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中国的产权结构特征是国有资产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特征,这在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当中也有明显的体现。伴随一级市场股票发行规模的不断增长,社保基金的规模跟随国有股转持也同步快速增长。
社保基金投资渠道与范围不断扩大,相应提出了要求扩大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对伍。2001年社保基金成立,初期主要的投资工具为银行存款和固定收益产品等。根据金融市场的发展变化,社保基金的合法投资范围进一步扩展到股票、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境外投资、股权投资、私募基金、直接投资等。不同的投资类别、投资工具具有不同的收益风险特征,不同专业的投资管理机构也有不同的专业投资优势、不同的投资风格。目前社保基金境内外投资管理人的数量和机构所代表的投资类别和投资风格仍然相对有限,需要根据金融市场的发展扩大投资管理人数量。
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数量管理的要求,在于逐步扩大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的数量。从2002年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平均每家管理资产200亿元,到2004年境内投资管理人平均每家机构管理的社保基金规模近166亿元。按照目前8566.9亿元的社保基金规模,各家境内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投资规模达到当初管理的社保基金规模的几倍。除了社保基金委托投资的境内外资产之外,社保基金理事会自身直接操作管理了大量的存款和债券投资。
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结构管理的要求,在于优化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结构,把社保基金投资管理机构扩大到包括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养老金公司等所有合格机构投资者。按照《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社保基金可以选择符合规定的基金管理公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担任投资管理人。现有的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结构以基金管理公司为主,证券公司仅有中金和中信两家。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大量优秀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脱颖而出,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的候选机构大量增加。我国金融行业目前的监管与运营模式实行分业监管、混业经营,各类专业投资机构形成不同的投资风格和专业优势。进一步扩大社保基金投资管理机构的选择范围,可以使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机构具有更广泛的行业代表性。各类专业专业机构投资者,在金融资本市场各展所长,有能力、有意愿成为社保基金的新的投资管理机构。社保基金管理投资政策相对稳定、管理成本较低、赎回压力小、市场拓展成本低、投资理念成熟、可投资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其业务受到各类投资机构的青睐。
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队伍数量和结构问题,也是社保基金的资产配置问题。扩大机构队伍、优化机构结构,可以优化基金的资产配置,更加有利于实现投资目标。
参考文献
一、社保基金投资管理
(一)社会保障基金
社会保障基金是指用于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的那部分社会消费基金。社会保障基金的构成源于社会保障制度各构成部分形成的基金,即包括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助基金、社会福利基金和社会优抚基金等。目前我国社保基金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省级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基金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二)社保基金投资管理概念及原则
社保基金投资管理是通过对各项社保基金筹集、使用以及投资运营进行全面规划、系统管理和监督,以实现社会保障政策目标的管理的系统总称。具体包括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体制的选择、社保基金筹集与支付管理以及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一般情况下,投资都要遵循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和社会性这四项原则。社保基金也不例外,并且由于社保基金的基本性质,其也决定了社保基金投资管理原则是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和社会性。
二、社保基金投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在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上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其仍存在许多问题:
第一,监管和监督体系不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社保基金管理中不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的监督机制,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透明度过低等问题的存在,会导致基金利用率低、挤占和挪用等现象的发生。由于地方与部门的利益倾向等原因,使得社保基金结余资金会被擅自利用。然而,这些基金的一般流入风险投资,这样会破坏基金的安全性,进而损坏基金收益人的利益。
第二,社保基金管理层次非常多,同时管理机构分散,导致资金不集中。各部门和各级别相关机构都参与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统筹,这就导致部门和地区间难以集中和协调运营社保基金,扩大了基金的投资风险,同时不能发挥规模效应。另外,各部门分别设置管理机构,造成许多效率低和浪费的问题。
第三,投资工具有限,缺乏有效的保值增值手段。目前,我国社保基金主要用于安全性投资,其主要用于社保定向债券、国债和银行存款,只有一小部分用于股市投资。虽然我国对社保基金运用方式的限制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安全性原则,但同时也导致了资金运用的低效率,这在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上产生了一定的约束限制。
第四,缺乏专业化资产管理能力的经营管理机构。现阶段,我国并没有市场化、专业化的社保基金运营机构,而且社保基金管理主要问题是其不善于投资经营、缺少专业人才,比如金融人才。其次与社保基金投资有密切关系的证券管理公司和商业保险公司自身不硬,存在着许多问题,资产管理能力亟待提高。近年来基金管理公司的获益情况并不好,因此,为提高社保基金投资效益水平应选择合适的基金管理公司和委托投资管理人。
三、完善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的对策建议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的效率及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同时,为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我认为可以采取如下几点措施:
第一,加强社保基金的制度建设,并提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的透明度。这里的制度包括信息披露制度,以及监督、监管制度。具体来说,社保基金制度建设有两个层次,一是有关法律法规。应该建设起高效和完备的、并且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法规体系,其中包括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和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这样可以提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的透明度。二是具体的制度体系,这就包括科学的决策机制、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专家论证制度、协调统一的内外部监控机制以及必要的听证制度等。
第二,进一步加强我国社保基金的机构建设。其具体包括社保基金所涉及的各种主体,以及各级监管机构和各种营运机构的建设。对于不同的社保基金机构,要明确其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由于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分散,管理层次过多,在明确他们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同时,可以进行社保基金管理机构的改制和重组,以提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的效率。
第三,社保基金投资渠道应多元化。我国社保基金投资主要是安全性投资,银行存款、国债和社保定向债券,只有一部分在股市上。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安全性原则,但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其保值增值问题。在保证一定安全性下,社保基金投资渠道应多元化,这样有利于社保基金的保值与增值,也有利于提高社保基金管理的效率。比如,投资开放式基金、发行定期保险基金的国债、委托银行抵押贷款、公司或企业债券等方式可以作为社保基金投资的方式。
第四,建立具有专业化资产管理能力的社保基金管理机构。现阶段,我国并没有市场化、专业化的社保基金运营机构,而且社保基金管理主要问题是其不善于投资经营、缺少专业人才,比如金融人才。但是,市场上那些社保基金投资管理公司和委托投资管理人的投资效益并不是很好,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受到影响。因而,应逐步建立专业的社保基金管理机构,聘用专门的人才,进而实现社保基金的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企业年金基金绩效评价包括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绩效和投资绩效,投资绩效是管理绩效的体现,是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的主要目标。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绩效的评价,不仅是对投资管理人及投资组合的业绩考核,也是对投资管理实施和投资目标实现进展的考核,是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主体设定战略目标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战术管理的主要参量。
一、确定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目标
严格地说,确定投资目标是先于企业年金基金绩效评价的环节,确保投资目标的实现是企业年金基金绩效评价的最终目的。一般地,企业年金发起人或投资管理委员会或受托人委员会根据企业年金计划长期的资产和负债情况,确定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的目标。对于长期收益最大化目标,企业年金计划发起人一般采取谨慎态度,投资管理的重点往往放在下行风险上。
一段时期内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在可承受的风险波动范围实现某个实际投资收益。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计划发起人或投资管理委员会或受托人委员会制定投资指引,对资产进行分类,并确定每个资产类别的业绩基准。
二、确定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的资产配置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包括战略资产配置、战术资产配置以及投资运营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超额收益相应地来自于战略资产配置的基准收益率、战术资产配置的超额收益以及投资管理的超额收益。战略资产配置是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主体和投资顾问的重要职责,是先于监督投资管理的重要工作。在设计一个投资组合时,确定资产类别中有哪些资产以及每个资产的权重属于投资政策范畴,而选股、择时则是投资策略。Gary P. Brinson等人在对91个组合10年投资收益的研究后发现,这91个组合10年投资的年化实际收益率平均为9.01%,其中因选股和择时分别丢掉的收益率为36和66个基点。也就是说,战略资产配置后,如果采取消极管理,这91个组合的年化收益率应为10.11%。归因分析后,他们发现投资政策解释了全部的实际投资收益,而投资策略仅解释了93.6% 。投资政策对投资收益的贡献远远大于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是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重要职责,包括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以资产配置为中心,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主体根据投资目标、风险政策、法规约束、资产收益和风险特征等制定战略资产配置以及再平衡规则,控制基金的总体风险。
战略资产配置是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根据各类资产的长期特征和企业年金可以接受的风险程度制定的长期配置计划,是企业年金总体风险程度和长期收益水平的主要决定因素。根据企业年金基金长期投资目标,明确企业年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和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战略资产配置是企业年金基金绩效评价基准的依据,是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的核心。合理的战略资产配置能够较好地平衡实现长期收益目标和控制短期波动风险的两方面需求。由战略资产配置比例和各类资产的投资基准所决定的基准收益率是企业年金收益构成的主要部分,是企业年金承担市场系统风险所获得的回报。
战术资产配置是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基金投资管理主体通过分析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发展趋势,主动偏离战略资产配置基准,以期获得超额回报的中短期积极配置策略,是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另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短期资本市场和资产价格的变化趋势,分析研究进一步的投资决策,主动偏离战略资产配置以期获得战略资产配置基准之上的超额收益。战术资产配置对企业年金收益的贡献大小,取决于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基金投资管理主体对经济和市场的变化趋势的把握程度,如果能够正确把握经济和市场的变化趋势,战术资产配置可以较大幅度地贡献超额收益。
投资管理人对企业年金收益的贡献只是其受托管理组合实际收益超过委托基准的超额部分。投资管理人通过选择投资时机和选择投资对象力求战胜委托基准,获取超额收益,其投资管理能力水平决定组合的超额收益。尽管投资组合的超额收益对企业年金收益有重要影响,但并不是企业年金收益的主要决定因素。
三、遴选投资管理人
对投资管理人的评选采取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定性评价包括投资管理人的公司及其产品、组织管理及团队、投资流程等。对公司及其产品的评价包括公司的发展历史及有无违背法律法规的记录,公司的所有者结构以及未来可能发生的所有者结构变化对投资活动的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客户基础的广度和深度,资产和受托管理账户的增长情况,产品的历史、质量、优势与不足,产品是否符合企业年金基金的需要。
对组织管理及团队的评价包括投资团队的资质、背景和从业经验,关键人员在投资过程中的参与度和努力程度,关键人员的薪酬和激励机制,专业岗位的职责和资格要求。
对投资流程的评价包括投资理念是否清晰,投资策略是否合理,表述的投资策略和实际投资策略一致,投资的决策机制和流程以及独立研究能力以及研究的深度和质量,投资组合构建方法、标准和程序,交易流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定量分析技术。
定量评价主要是对历史业绩的评价,运用包括绝对收益、相对收益、风险调整收益、风格调整收益、选股能力、选时能力等多种指标,剔除历史业绩中各种偶然因素,客观反映投资管理绩效。
为应付日益加大的人口老龄化压力,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探索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即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构成。其中,社会统筹基金由企业根据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个体工商户和其他城镇人口依据当地的平均工资,按照一定的比例由个人缴纳),主要用于当期养老金支付,实行现收现付制;个人账户养老基金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用于个人养老金的支付,实行完全积累制。
由于转制成本(历史债务)的存在以及过去统账混合管理的财务机制,我国个人账户长期“空账”运行。但自2001年以来,全国11个省相继开展了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工作。2005年底,吉林、黑龙江、辽宁三省做实个人账户资金达265.9亿元。2006年底,11个试点省个人账户做实资金达485亿元。2007年末,达786亿元。可见,随着个人账户的逐步做实,一笔规模庞大的资金正在逐步形成。
然而关于其投资运营,根据劳社部发[2005]27号文件规定,在做实个人账户中,中央财政补助部分可由省级政府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并承诺一定的收益率;中央财政补助之外的个人账户基金由地方管理。地方管理的基金根据国发[1997]26号文件规定,目前只允许投资于国家债券和银行存款。而这两种投资方式都很难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这直接会影响到我国养老金的偿付能力,影响到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或加重国家财政负担,最终会影响我国由现收现付制到部分积累制这一重大改革的可持续发展。所以,积极探索个人账户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尤为重要。基于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将个人账户养老基金逐步投入资本市场是实现其保值增值的迫切需要和重要途径。
一、当前个人账户养老金投资运营模式分析
当前个人账户养老金主要由各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管理和投资运营,主要是存银行和买国债。这种投资运营模式属于财政集中型管理模式,虽然它使基金具有投资风险较低、易于操作等优点,但其弊端也很多,主要体现为以下两大方面:
1.投资工具过于单一,收益偏低
对于贬值风险的规避、收益的保障,进行多元化的投资是必要措施。但我国个人账户养老金只能存银行或买国债,其投资工具过于单一,另外,“存银行、买国债”的投资方式在投资期限上也难以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的长期性相匹配。1998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取消了8年期存款。目前,最长的也只有5年期存款品种可供选择;再者,国债的发行规模也相对较小,不能满足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全部投资需要。况且,基金投资由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由于没有明确的投资收益驱动力,缺乏专业的投资技术人才等原因使得个人账户养老金投资收益偏低。据了解,当前11个试点省份中的大部分年投资收益率低于5%。其中,山西、天津、山东、上海、湖北、河南等省市地方做实资金尚存在财政专户,没有进行任何投资运营。
2.基金管理分散,不利于规模投资,容易流失
现阶段我国个人账户养老金实行属地管理,目前实现省级统筹的只有13个省,资金被分散于3000多个县、市、地区中,因而难以进行规模投资,投资结构和组合也难以进行调整和优化。同时,还容易滋生基金利益地区化、部门化现象,加大基金监管难度,不仅影响基金的保值增值,甚至造成基金的挤占、挪用和贪污,威胁到基金的安全。
二、建立新型个人账户养老金投资运营模式
由于社保经办机构主要负责基金的收缴、日常管理和计发等工作,并非专业的投资机构,随着个人账户养老金规模的扩大,为了更好的保值增值,其投资应由专业机构来进行。所以,对于个人账户养老金,应主要通过多元分散型基金管理模式来进行投资运营。即社会保险专门机构委托银行、信托公司、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对个人账户基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信托投资,并规定最低投资收益率的基金运营模式。这种模式能充分利用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水平,制定更科学合理的投资组合和投资方式种类,起到专家理财的作用,而且由于多元竞争的特点,能在一定程度上更有效率的分散基金投资风险,提高投资绩效。
1.一般信托投资运营模式
标准信托投资运营模式如图所示:
其中,受托人为决策中心,由其决定和选择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以及账户管理人,制定投资监管策略。考虑我国具体情况,由于全国社会基金理事会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管理上已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对资本市场中各基金管理公司已有相当深入的了解,而且在做实个人账户中,中央财政补助部分已经由省级政府委托其进行投资运营,所以对于个人账户养老金,可以考虑将其作为主要受托人。
账户管理人是信息中心。结合我国地区差异较大等现实情况,可以考虑将省级社保经办机构作为主要账户管理人。
投资管理人在遵守受托人投资监管原则下,主要负责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具体投资等职责。结合我国国情,在当前主要由获得资格的基金管理公司承担。
托管人主要负责保管个人账户养老基金的托管资产,执行投资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负责办理资金结算等职责。在当前主要由获得资格的商业银行承担。这四个主体之间分别存在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2.联合投资管理主体信托投资运营模式
一般信托投资运营模式虽然能克服当前社保经办机构直接投资的主要弊端,但还是存在一定问题。
首先,在信托过程中,存在着多重委托关系。即个人账户养老金是通过委托(参保职工)―(受托人)、委托(受托人)―(投资管理人)的方式进入资本市场。受托人集、委托人于一身,但并不是投资受益人。这样,一方面,受托人会更加厌恶风险,体现在对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约束会过多,对其业绩考核趋向短期化,使其不能发挥专家理财的优势,导致低收益。另一方面,对于委托关系中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投资收益流失问题,受托人由于不是投资受益人,对其监管和解决可能不那么尽力。
其次,通过一般信托投资模式,受托人通过委托将所有个人账户基金进行集合投资,这样一方面,参保职工对自己的个人账户投资没有自主选择权,另一方面,取得投资收益后,不能具体确认各参保职工个人账户的增值数额,也即投资收益分配存在平均化或不明确的倾向。这样也不利于参保职工的权益保护。
而个人账户基金是参保职工退休生活的主要物质基础,数额很大,利害攸关,个人对其投资选择应有一定空间,这样既有利于个人权益的保护,增强其投资理念,发挥参保个人的投资智慧,加强对投资管理人的监督和激励;又有利于减轻受托人和国家财政的责任压力;同时投资管理人还可以进行更富有针对性的投资组合策略,促进个人账户投资绩效的提高。
所以,对于个人账户养老金投资,受托人不能作为唯一仅有的投资管理主体。还应将参保职工作为另一投资管理主体。具体操作过程可以这样进行:将个人账户积累的资金按一定依据分为两部分,即“共同投资部分”和“个人投资选择部分”。 “共同投资部分”由受托人按一定的比例或额度委托其选择的多个投资管理人进行投资,如对基金公司A委托10%的投资基金,对基金公司B委托15%的投资基金等等;“个人投资选择部分”由参保职工在受托人选择的投资管理人范围中进行自主选择某一个或某几个投资管理人进行投资。如职工甲可以将其自主投资部分资金全部委托基金公司A进行投资;或对对基金公司A委托15%的投资基金,对基金公司B委托5%的投资基金等等。并且这部分账户资金可以自由流动,即可以从一家基金管理公司转入另一家基金管理公司。
结合我国个体投资者还不很成熟的现实特点,以及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性质,两部分中,“共同投资部分”所占比例应大于“个人投资选择部分”。其次,各自所占比例可以按一定依据进行变动。如:若以参保职工工龄为依据,在参保职工刚参加工作的前十年,由于资金有限,个人无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有限,“共同投资部分“与“个人投资选择部分”比例可为9:1;在第二个十年,个人投资水平有一定提高,风险承受能力有所增强,两者比例可为8:2;在第三个十年,个人投资水平进一步提高,风险承受能力较强,两者比例可为7:3;在余下的时间里,由于临近退休,风险承受能力较弱,两者比例可为9:1。当然,比例划分还可以结合个人收入、年龄、家庭负担、所处地域、教育程度等相关因素进行综合确定。
三、完善个人账户养老金投资运营的相关配套要求
为实现联合投资管理主体的信托投资运营模式,使个人账户养老金更好保值增值,需要在以下几方面进行努力。
1.尽快出台关于个人账户养老金投资的投资管理规定
目前关于个人账户养老金投资管理的规定,已经不能适应个人账户基金的发展要求,所以应尽快出台新的投资管理规定,在投资管理规定中,应对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任职条件、职责和权限进行明确说明。使个人账户养老金投资做到有法可依。
2.继续做实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养老基金是其投资的资本基础,没有资金,投资无从谈起。另外,为保持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做实个人账户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所以,在尽快出台关于个人账户养老金投资的投资管理规定基础上,我国应该继续坚持通过各种途径逐步做实个人账户。
3.提高养老金统筹层次
目前我国养老金管理分散,统筹层次低,不利于基金的监管和保值增值,所以应进一步提高养老金的统筹层次,由县、市级统筹向省级统筹努力,最后力争做到全国统筹。这样可以减少投资管理成本,使基金投资更富效率。
4.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
要为个人账户养老金投资提供良好基础环境支持,我国资本市场还需进一步完善,如加强债券市场的发展、加快金融产品的开发创新、提高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管理水平、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社保金交易平台等等。
总之,只有通过多方面的努力,我国个人账户养老基金才能真正实现保值增值。
参考文献:
[1]吕学静:社会保障基金管理[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7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报告[M].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