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核心汇总十篇

时间:2023-09-08 17:12:35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核心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核心

篇(1)

1 引言

电信和互联网形成了迥异的商业模式,在产业链布局、计费模式、客户关系维系等多方面存在着各自的特点。随着3G时代的来临,各大电信网运营商已经开始相继布网。智能化手机的逐渐普及、技术的进步为电信和互联网融合发展已经具备了必要的基础,也为电信行业和互联网行业的直接竞争搭建了舞台。在后3G时代,目前电信行业单一的商业模式将产生巨大的变革。

2 互联网和电信网的商业模式比较

互联网提出了有异于传统电信的技术框架,包括IP分组、用户自治、尽力而为的实现思路,并得到极为成功的应用。互联网技术在上世纪90年代的高速发展,打破了电信一统天下的局面,形成了特有的商业模式,给电信产业带来了极大的冲击。相比电信网,互联网在商业模式上存在下面几点显著的不同,并由此构成了互联网在市场中的竞争优势:

(1)“后向收费”的付费模式推动了互联网的高速普及

传统电信行业实施的是“前向收费”模式:电信运营商为用户提供通信服务,同时由用户来全额支付其享受的电信服务。而互联网采用的是“后向收费”模式,终端用户除了支付固定的上网费,其他业务运营费用基本上由业务提供商承担。用户可以免费浏览新闻、使用邮箱、即时聊天工具等种类丰富的业务而无需额外承担费用。互联网的“后向收费”模式得到了最终用户的极大认可,互联网用户数逐年激增,极大促进了互联网的商业化程度。

(2)简单的计费原则提高了互联网用户的认可度

电信网的计费模式比较复杂,除了考虑用户的使用时长外,还会区分电信服务的长途/本地模式、通信费/信息服务费、是否漫游等。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电信运营商还提供了种类繁复的优惠套餐,但基本计费原则始终保持不变:即对用户的收费,与其享受到的服务质量以及服务对资源的占用程度呈正比。繁复的计费标准,既造成了客户使用电信服务的困扰和疑虑,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电信服务的普及。

互联网用户按月支付固定的费用即可享受到Internet服务,其享受服务的时长、服务类别、资源占用程度等完全由用户的使用习惯决定,并且用户使用增值服务的收费也与互联网接入提供商完全无关。最典型的例子,用户交纳包月费用后,就可以通过Internet浏览本地网站,还可收取国外服务器上的邮件,或进行收费游戏。单一而廉价的费用,提高了用户感知,提供了极大的用户价值,也使得互联网在短短几十年的时间内达到了较高的普及程度。互联网企业独立的计费支付平台,也对电信运营商的价值链体系带来冲击[1]。

(3)产业链布局的差异,是互联网和电信网在商业模式上最基本的影响因素

电信行业的产业链较为简单和单一,主要包括了电信运营商、内容提供商、终端厂商和设备厂商等,产业链的发展是以电信运营商为核心的。行业的价值产生通过电信运营商提供给用户,行业的收入和利润又沿同样单一的路线反馈给上游各参与者。单一的产业链和收入结构,必然造成整个行业的收入过分依赖于终端用户的费用支出,导致电信网在价格上相比互联网存在着明显的劣势。

互联网产业拥有极为丰富的内容提供商,并且形成了集通讯、广告、娱乐、商业、娱乐、社交等多层次的应用,产业链各方以客户为中心紧密配合。事实上,正是由于互联网行业形成了极为丰富的产业链,能够为不同的细分用户提供对应不同层次的免费或付费服务,创造了极为庞大的客户价值。正是由于商业广告提供的大量资金,使得互联网行业发展初期也能够坚持应用“后向付费”的商业模式,通过产业链上不同层次的节点来承担为大量用户提供的近似免费服务的费用。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随着电子商务和网络游戏的兴起,互联网产业链进一步得到扩展,为用户提供了更加丰富的业务服务。

3 电信和互联网的融合新趋势

从整个市场的角度中,电信网和互联网市场中都有以下几类市场参与者:接入提供商、终端提供商、服务提供商、设备提供商和最终用户。下面将各参与方进行行业间的横向比对(参见表1),进而对整个产业链进行价值分析,得出互联网产业和电信产业的几个重要特征:

(1) 服务提供商的角色和市场地位存在巨大反差

互联网行业和电信行业,在服务提供商的市场地位有着明显差异,这也是两个商业模式最明显的差别。在互联网领域,接入提供商仅提供最基础的网络接入,面向用户的应用服务由淘宝、网易、腾讯这样的信息提供商提供。这类公司的市场地位高、影响力大,并且通过深入挖掘用户需求,开展了电子商务、网络游戏、即时通讯等杀手级应用,很大程度上主导了互联网市场的发展。在电信行业中,电信运营商除了提供接入,也通过自营业务向用户提供了相当一部分内容,但在市场收入和重要性上还无法和基础通话服务相提并论;而其他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必须通过运营商的准入,才能为最终用户提供服务,其市场地位也完全无法和互联网企业比拟。各大电信运营商仍然是市场的行业主导者。

但目前的现状随着两网的融合必然会发生改变,随着网络接入的普及,网络的稳定性、通话质量等将成为最基础的同质化服务。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优势,就必须准确把握用户需求,为用户提供差异化的服务,服务将成为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2)互联网在终端市场略占优势,移动终端和个人电脑的融合为产业融合发展注入活力

互联网采用个人电脑(PC)作为大部分最终用户终端。由于PC能够为用户提供大数量、直观展现的信息,方便了互联网的内容提供商寻找商业赞助,通过广告成本弥补了初期运营的亏损。在行业发展中期,借助PC的强大终端功能,互联网行业为用户提供了电子商务、网游等“杀手级”服务,开始发掘出行业内在的价值盈利模式,其网络渗透率和影响力仍保持了极为惊人的上升势头。

电信产业的发展一直受到终端的制约,通信终端的信息展现形式单一,在功能和操作性上也无法和PC相比。在产业发展的大多数时期,语音成为绝大部分业务形式,这显然无法构成必要的广告要素,同时终端功能的单一也无法为用户提供其他的附加价值,造成了电信行业只能依靠终端用户付费的单一商业模式。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认为,终端最终决定了网络和业务的演进过程[2]。

随着近几年智能机的普及,电信产业终端的功能得到了极大提高,手机终端和PC在性能和价格方面的差距也越来越小。同时,个人电脑逐步向轻便化和移动化方向发展,PC也逐渐由大宗家电向普通消费品转变,与手机终端的定位越来越相似。当电源、投影等关键技术得到解决后,互联网和电信网在终端侧的融合在近期内成为现实。基于智能终端的移动互联,很可能取代互联网在业务内容上的主导地位,将成为电信网和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推动力。这一发展动态,业已成为资本市场关注的焦点[3]。

(3)电信网和互联网的网络覆盖高度重合为融合发展建立了广泛的用户基础

据工信部公布的数据,中国的电话用户数在2009年5月突破10亿,其中手机用户数6.9亿。互联网监测研究权威机构DCCI2009年7月的数据显示,中国互联网用户数达到3.5亿。从覆盖率上分析,通信行业仍占有优势。而从用户年龄结构分析,互联网大部分用户为年轻人,这部分人群具有互联网用户和电信网用户的双重身份,对互联网和电信网都具有良好的普及知识。这部分用户年龄不大,具有较强的消费能力和商务需求,对新的应用和服务具有良好的接受能力和渴求度,这为两网的融合发展和业务普及奠定了基础。

4 两网融合趋势下电信行业发展策略分析

4.1 行业盈利将来源于新商业模式创新

目前,我国的电信网在用户数量上的高速发展已经逐步放缓。随着高端用户的逐步饱和以及农村市场的开发,用户平均收入逐年下降。用户在通话费上的需求已经基本得到满足,通讯类收入将逐年保持稳定。与此同时,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国内居民对电子商务、文化娱乐等信息服务有着极大的需求,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居民在这方面的消费支出将得到显著增长,将成新的行业增长点。电信行业在满足用户的基本通讯类需求之后,应逐步向信息提供和服务供应方面进行转型,实现通信与电子商务和文化娱乐的融合,搭建人们工作、学习、生活、体验的平台。电信企业可以充分利用无线网络的高覆盖率和移动终端的便携性,建立起涵盖教育、医疗、娱乐、文化、商务、社交等全方位的商务模式,为用户提供视频、图像、图书、音乐、资讯、社交、商务、第三方支付等全方位服务。

4.2 产业链将围绕客户为核心进行优化重组,互联网和电信企业将直接展开市场竞争

在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中,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一定要依赖产业链上各个环节、各类企业群的同步协调和良性发展。单个企业的竞争优势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整个产业链的整合程度和企业在产业链中的定位。特别是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兴起,大量的互联网企业和电信企业将针对同样的客户群体展开直接的商业竞争。在这种情况下,目前单一的、以运营商为核心的产业链将难以适应复杂多变客户需求,亟需构建适应市场变化的产业链布局。

在新的商业模式下,电信业务的接入、基础服务提供和各类增值业务完全并行开展,由不同的市场主体根据自身的市场定位、优势资源、客户关系管理,来寻找不同的细分市场,提供各类差异化的服务。将来运营商将着重于网络侧接入和基础服务,并为各类增值业务提供具有竞争力的渠道。其他各类企业,则根据自身特点和市场需求,面向用户提供具体的内容服务。内容服务方面,除了电信行业原有的企业,目前互联网行业的领先企业,也会加入到市场竞争中,迅速将互联网上普及的业务以移动互联的形式在电信网上开展。在这个过程中,产业链将得到极大的丰富和完善,互联网和电信行业间的篱障也将被打破。

4.3 电信行业的产业的组织方式发生改变,实现分段专业化

在迅速发展的市场环境,面对日益多样化的用户细分群体,仅仅依靠单个企业,是无法形成一套有竞争力的商业体系的。随着用户需求的多样化,促使每个企业必须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形成特有的、具备竞争优势的产业链。企业自己的战略发展的设计依据,不能再局限于企业本身,而是必须着眼于整个价值创造系统,根据自身的竞争优势,找到自己在价值链上的定位,在为上下游企业创造价值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价值。

电信运营商应提供网络侧的接入服务和基础信息服务,并集中优势自由为各类增值服务提供有效渠道。设备提供商需要进一步加强系统集成能力和IT服务,针对电信服务提供全方位的企业级解决方案。终端提供商要关注手机智能化和个人电脑移动化的特点,突出终端在价值创造中的重要作用。各类内容提供商则需要将目前已经得到良好应用的服务迅速普及,并根据两网现融合的特点挖掘出新的“杀手级”服务。通过上下游企业各自竞争优势的结合,实现服务的无缝化链接,使整个产业链通过市场联盟构成满足最终用户需求的能力。

参考文献

[1]何廷润. 从互联网角度看电信融合的策略选择[J]. 移动通信,2008(14):11-14.

篇(2)

最近几年,互联网在全球发展迅速,尤其是我国的互联网经济更是突飞猛进,由之前的实体店经济逐渐转变为互联网金融经济,在这期间,社会生活与生产方式产生了巨大影响。互联网商业模式改变了人们的出行、交易以及交流的方式。互联网经济有如此之深远的影响,离不开法律法规的监督与管理,证明了法律法规对互联网金融的潜在激励特性,可以为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本文从互联网金融模式的风险性和创新性出发,证明经济法对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有效性。

一、互联网下金融模式的特点

互联网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其结构错综复杂,一环套一环。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创新不仅有利于企业健康快速地发展,而且也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的质量,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为我国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但是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联动着传统商业经济形式,对资源配置、财务管理、盈利模式有着不可避免的冲突。在与既有的商业模式和谐发展的过程中,带有无法估计的时间、精力与金钱消耗,稍有不慎,就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具有风险性。

1.互联网金融商业模式创新的必要性

第一,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发展可以給消费者带来优惠力度的大力提升。互联网商业模式的便利性深受消费者青睐,由原来的传统商业模式需要到店购买逐渐转变为网上支付、在线咨询等方式,消费者足不出户就可以购买到自己所需的任何物品。满足消费者的深层需求,切实解决消费者消费时遇到的各种问题才能使互联网商业模式更快、更健康地发展。例如,由互联网商业模式发展出的一种共享经济形式,深受消费者的喜爱。例如,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共享充电宝等等,大大便利了人们的生活。第二,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可以加快互联网的发展。科技是发展的第一动力。由互联网商业模式创造出的另一大经济体系——电商经济发展迅速。例如,京东,天猫,淘宝等电商平台通过提供商品发售的平台,消费者可以在这些平台网购,相比传统的商业模式,此举无疑要方便快捷许多。而且电商经济可以促进快递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就业岗位,服务了人民,提高了人民的生活质量。互联网企业也因电商经济相互竞争,促进了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发展。最后,互联网商业模式所带动的互联网公司相继崛起,推动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例如,信息产业,游戏产业,科技产业等都离不开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推动发展,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发展推动着人民走向更美好的生活。

2.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的冒险性

第一,互联网商业模式作为一个新型的商业模式,必然会有一定的冒险性,很多企业因为已经获得了一定的市场地位,不愿冒险尝试互联网商业模式,害怕失去现有的市场地位。这样的想法不无道理,互联网商业模式基于互联网这个庞大的组织,接触的都是高新科技产业,满足用户的深层需要,所以刚开始注定只能被小部分消费者所接受。第二,高额的前期投入不一定能换回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应有回馈。许多企业前期投入大量资金投资,后期开始步步为营,逐渐收回成本,但这并不是所有企业的做法。OfO共享单车公司的没落就是因为和摩拜单车公司相互较量,双方在价格上你来我往,讲求更低价格,一时间一元骑一月等噱头流传开来,导致资金不足以支撑优惠活动,价格反弹,流失很多客源,面临倒闭的风险。正是有这么多的风险,使很多企业不敢尝试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创新,因此经济法对互联网商业金融创新的方面有着一定的措施。

二、经济法对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的激励

经济法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激励的原因有以下两点。第一,时代在进步,全球经济飞速发展,我国也紧跟时代潮流,积极发展互联网经济,传统的市场经济产生的效益相对互联网商业模式发展的经济效益较少,但是却很稳定,所以很多企业为了规避风险,不愿尝试,不敢发展,此时经济法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发展具有激励作用。第二,在自由的市场环境中,有些企业盲目自大,贪图利益,不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严重影响了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健康发展,所以经济法有必要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经济进行有效的规范引导。

1.法律对互联网商业模式激励的必要性

第一,在市场经济自我激励失灵的情况下,政府会伸出援手帮助互联网商业模式进行外在激励,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国有企业会更加容易进行自我激励,会陷入另一种不公平之中,也容易导致国有企业无法发挥应有的创新热情。第二,法律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激励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法律具有引导作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设定可以为互联网商业模式制定一套相应的标准与准则,帮助其建立正确的风貌,各个企业遵纪守法,良性竞争,保障了互联网商业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此外,法律可以有效降低风险,法律的制定可以影响各企业对于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态度,激励性法律更是如此,政府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性政策可以消除企业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经济发展的顾虑,可以放手去发展互联网经济,由此可见,法律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发展激励能够起到最大作用。

2.经济法对于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激励的合法性。

法是国家根本,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就是指法,经济法是国家干预市场经济的法律,对互联网商业模式下的经济具有促进作用。国家适度地干预经济,既要对互联网商业模式进行干预,也要把握干预的力度,对互联网商业模式下产生的违法行为进行整顿,树立良好的经济风貌,调动各个企业的积极性,经济法对于营造良好的互联网商业模式下健康稳定的经济趋势,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创新更是高度契合。经济法是一门完整的法律,很多法律包含其中,这些法律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发展都有激励作用,其中财政法和税法的作用尤为突出。

三、互联网下商业模式创新的财政法激励

财政法属于最具有经济激励效果的法律之一。我国社会每年总支出的一半来源就是财政支出,对于促进经济的发展比其他任何形式的商业支出都要强有力,互联网下商业模式的运行需要强大技术的支持,也需要特殊独到的运营模式,这些都要有一定的资金加持,而目前很多的新型互联网产业处于雏形阶段,资金供应不足,很大程度上需要国家经济施以援手。但是目前我国的财政法存在一些缺陷,不能够很好地为互联网下商业模式创新做到激励效果。

1.财政法激励现状

目前我国在财政投入方面居于世界前列,其中研究经费占据较大的比例,耗费资金最多的产业是计算机、电子设备研发以及通信。但是在国家战略层面来讲,财政补贴以互联网投入为主,对于互联网下商业模式创新的财政补贴却有不足,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世界各地对于互联网下商业模式的创新都很关注,并且都有一定的政策补贴,涉及范围广、种类多。而且政府采购中,加大了对于信息产业的力度和种类,极大地推动了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但是在互联网下商业模式创新这一方面,采购措施存在着不足,关注较少。

在财政法激励政策上的不足,首先体现在国家缺乏战略性财政投入。即使每年我国对于科技研发经费的支出持续增长,但商业模式创新的具体计划还未实施,而且相关的财政补贴不到位。互联网下商业模式的创新作为提高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项目,接受国家扶持,享受政策优惠的金额虽然在逐年增多,但是中央财政补贴还是不足,国家补贴范围在地方上较多。目前的财政法对于商业模式创新补贴的范围、方式不明确,补贴制度不健全,缺乏弹性,不重视补贴的专项性、时效性,这些使得财政负担越来越重,违背了财政改革的本意。再者,政府的采购不够大力,制度需要完善。对于创新型商业模式的采购不重视,没有相对应的招标政策,而是更注重互联网产品技术的发展,没有发挥对于互联网下商业模式创新的经济激励作用。

2.财政法激励对策

促进财政法激励互联网下商业模式创新的对策,首先要扩大财政投入规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商业模式创新要注重用户需求,主要为用户提供良好的体验。所以,互联网下商业模式创新所能带来的用户数量是关键,可以决定互联网下商业模式的创新是否成功。对于初创公司来说,不能仅仅注重用户的数量,要加强财政支出这一专项扶持力度,提高财政拨款在商业模式创新的资金投入中所占的比重,同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再只重视技术研究,也应该重视商业模式创新,合理利用财政补贴,全面發挥其推进作用。其次要健全财政补贴制度,发挥财政补贴弹性。互联网下商业模式创新不仅是要创新,同时也要注重技术研究,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需要技术的支持,但是研发技术又需要强大资金的支持,所以就需要财政法对于前期投入大的雏形企业进行一定的补贴。而且,不仅应该加大补贴的范围,还应该将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的补贴落实到中央财政政策上,明确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补贴的对象、范围、方式、补贴程度等,将标准具体化。加强财政补贴的弹性与灵活性,及时根据国家政策对于补贴的金额、范围进行调整,最大程度发挥财政的作用,完善补贴标准,落实效率,完美地发挥财政法的激励作用。最后要明确采购标准。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的发展有一定的风险,政府采购属于宏观调控的一种方式,可以促进创新发展、防控风险、活跃经济,所以加大政府采购的力度是必要的,要完善相关的制度,明确采购的标准,健全采购招标的流程制度,使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健康、积极地发展。

四、税法激励对于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影响

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受到税法激励的影响,税收是国家资源分配的一种重要方式,税收政策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着国家的财政收入,而且还能调动市场经济的热情,调节社会公平。但是由于我国的税收政策以及立法存在着不足之处,因此税收政策对于互联网商业模式一直不太友好。

我国税法激励的状态与财政法现状相差无几,我国税法对互联网行业整体更加关注,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激励还处于萌芽状态,使得现在税法制度相对于互联网网络模式的创新处于落后状态。但是政府对于这个情况已经有所关注,但是对于发展地区针对性不强,发达地区发展会相对好点,例如在互联网经济高度发达的杭州,对一些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激励互联网商业模式产生了良好作用。

1.税法激励的不足

税法激励的不足在于以下两点。第一,我国税法对于互联网商业模式缺乏严格的立法政策,对形成多元化的互联网商业模式大格局有负面的影响。我国的各种税法例如《个人所得税法》等对于互联网商业模式产生的类型性质没有明确的定义,由此产生的商业模式的税务问题没有明确解决方法。第二,我国税法政策对于互联网商业模式税收优惠政策力度小,范围小,对于发达地区的税收政策也处于前一阶段,减弱了税收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的调控能力。

2.税法激励对策

篇(3)

根据艾瑞咨询网民网络行为连续性研究系统iUserTracker数据显示,2012年Q2微博服务覆盖人数达到2.8亿,季度浏览时长达到7.8亿小时,在社区交友类细分服务中黏性最强。

艾瑞咨询分析认为,微博推出之后,迅速获得了大量的用户,同时由于它自身的媒体性与社交性,使得网民能够在该平台上长时间停留。微博已经具备了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基础庞大的用户基础和可观的用户黏性。在此基础上,微博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将庞大的流量变现。

微博本质即互联网基本商业形态的载体

互联网公司的商业模式基于其媒体和渠道的本质。作为媒体,互联网面向个人用户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吸引用户,同时帮助企业用户营销推广以及维护公关。作为渠道,互联网搭建起数字化信息平台,成为企业用户的销售渠道。

艾瑞咨询分析认为,微博以实时信息流的形态呈现,每天在微博上产生大量丰富且具有即时性的内容。一些热点话题甚至呈病毒式快速传播。微博目前已经成为满足用户日常信息需求的服务,能够承载以媒体为基础的互联网商业模式,如网络广告和企业宣传公关等。从渠道模式来说,微博作为实时信息平台,能够整合供应链资源以及目标客户资源,搭建起规模用户的销售渠道,例如微博可能成为电商平台和游戏平台。

篇(4)

[关键词]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运营模式运营商

移动与互联两网日益融合,web2.0业务风靡全球,手机正成为新的互联接入工具。截止到2009年6月,中国使用手机上网的网民达到1.55亿,半年内增长了32.1%[1],而随着3G时代的到来,手机上网人数将会呈现出爆炸式的增长。互联网企业围绕各主流业务纷纷走上多业务发展道路,并且快速布局移动互联业务领域。对于移动运营商来说要抓住这个历史机遇,合理布局,夺得移动互联产业链的主导权,从战略进攻角度和战略防御角度均有重要意义。

移动互联网与互联网融合趋势从战略进攻角度:能够支撑运营商战略转型、增强用户忠诚度、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夺取产业主导权、增强业务创新能力。

从战略防御角度:一方面能够应对互联网企业的渗透压力。传统互联网企业布局移动互联战略,渗透电信领域业务,运营商需抵御互联网企业的替代效应。另一方面,能够应对竞争对手的威胁。竞争对手进入互联网领域,获取协同效应,从而提高竞争力,逐渐侵蚀客户和收入。电信和联通利用宽带优势和固网运营经验,对互联网与媒体化具有自身优势。

一、移动互联网发展的核心——商业模式

商业模式是一个整体、系统的概念,是企业把资金流、物流、信息流高度整合,形成一个完整的高效的具有独特核心竞争力的运营系统,最终将增值的商品和服务传递到客户,并通过最优实现客户价值最大化,同时使系统达到持续赢利目标的整体解决方案。商业模式的本质:企业的价值创造逻辑,而这种价值创造逻辑包括顾客价值创造逻辑、伙伴价值创造逻辑和企业自身的价值创造逻辑[2]。

移动互联网发展的核心是商业模式。各细分领域的企业都在积极探寻适合自身发展的商业模式。中国移动集团副总经理鲁向东指出,“WAP网站没有正常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无线的信道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将肯定会比有线信道成本高得多,如果没有一个健康的商业模式,不可能支撑移动互联网的健康发展”;百度董事长兼CEO李彦宏认为,“Web2.0的挑战在于没有商业模式,一年找不到商业模式可以,两年找不到商业模式也可以,三年、五年找不到商业模式就会出问题”;爆米花总裁吴根良说,“未来视频分享将插播付费广告”。

二、移动互联网典型商业模式分析

移动互联指通过移动终端如手机、PDA或其它手持终端为接入手段,以无线接入方式,通过各种网络接入互联网(还是通过TCP/IP通信协议、WAP通信协议)。移动互联是移动通信和互联网从终技术到业务的融合。移动互联网的发展需要从以下三方面推动,才能保障其持续健康发展[3]:(1)通道:访问速度;(2)终端:接入方式;(3)业务:产业链各方以合作、开放、共赢的态度开发出更适合移动终端用户所需要的业务。

移动互联网增值业务主要有五类:(1)通信类:语音、视频电话、PushtoTalk、公共无线局域网、高速数据传输业务等;(2)信息类:资讯、手机导航等;(3)交易类:手机购物、功能集成、移动信用卡等;(4)娱乐类:下载、手机游戏、娱乐信息定制、FLASHDIY等。(5)移动互联类:移动社区、移动RSS、移动博客、手机邮件等。

本文选取三家移动互联细分领域旗舰企业进行深度研究,挖掘成功的商业模式,进而总结对运营商有哪些借鉴性。

(一)移动终端—iPhone与运营商合作分成盈利

第一,运营模式

iPhone运营模式第二,盈利模式。(1)与运营商合作分成收入。通过与运营商签订协议,终端销售帮助运营商提高用户规模和收益,所得到的运营商收入分成收入;合作销售终端收入。(2)增值服务收入:基于终端提供长期持续的内容服务,包括影音娱乐、应用软件、互联网应用等在线服务。(3)自有渠道(专卖店、网上商店等)终端销售收入。

(二)手机游戏—空中网按游戏时间和增值服务收费

第一,运营模式

空中网运营模式第二,盈利模式。手机游戏业务主要盈利模式:(1)按游戏时间来收费;(2)虚拟物品和游戏周边来收费。而百宝箱单机版游戏,主要以包月、一次性下载等收费模式为主,空中网和运营商收入分成模式。虚拟物品和服务通过第三方收费平台或是运营商代收费的方式付给空中网。

(三)手机音乐—TOM音乐与运营商分成音乐服务收入

第一,运营模式

Tom音乐运营模式第二,盈利模式。TOM音乐收入主要来自与运营商分成收入。运营商通过包月下载、流量等形式收取费用。

三、对运营商的借鉴

互联网行业的领先企业,在战略上都将向电信领域进行渗透,Google等企业的跨界战略已取得相当成绩,电信运营商以积极姿态应对这种渗透的战略与执行,日益紧迫。

在我国,手机的普及率已明显高于电脑,但手机用户对移动信息服务的使用活跃度处于较低水平,提升ARPU值是个难题,更好地从发展移动互联服务获益,大势所趋。

移动互联——获得价值以分享价值为前提。

对于各移动互联业务,运营商首先需要决策的战略是:是否完全基于自身的资源进行发展;对于一些难以基于自身资源进行发展的业务,不论是主导合作还是对等合作,均需要明确各业务的运营商业模式,商业模式成功与否,是业务发展最大决定因素;伴随对“客户价值”理解的深入,所有使客户为我们带来价值的业务,都由运营商行使绝对主导地位,并不科学。有时,获得价值是以分享价值为前提的[4]。

按照市场当期获利性与运营商资源完备性(自有资源对业务的支撑完备性)两个维度衡量,运营商具体应采取的策略如下:

(1)运营商资源完备性强且市场当期获利性高的业务(比如:移动IM、手机邮箱等),应通过加速研发获得加速发展,在提升用户黏性前提下拓展收入。

(2)运营商资源完备性弱且市场当期获利性弱的业务(比如:移动商务、移动流媒体、移动搜索等),运营商应通过共享获益,以合作姿态提升市场获利性为主

(3)运营商资源完备性强且市场当期获利性弱的业务(比如:移动社区、手机广告等),市场未成熟,但紧握先入为主。

参考文献:

[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2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网站:

篇(5)

1 引言

物联网将互联互通的网络概念进一步延伸到现实生活各个物质实体,把在互联网和电信领域取得成功的新一代IT技术运用到各行各业,并通过智能感知识别、通信网络以及智能运算平台的技术设备,形成对每一个网络节点进行识别、定位、监测、管理和操控的网络系统。基于此,物联网除了扩大网络覆盖的广度和深度,最重要的是通过技术和应用,彻底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习惯,形成规模化的应用,产生新的经济增长点。因此,发展物联网除了加快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还要加快产业社会化进程,形成规模化商业应用。由于物联网产业链较为复杂,涉及商用主体类型较多,因此必须根据其自身商业特点、不同行业市场需求以及个体关系特点,设计相应的商业模式。

2 物联网商业模式研究现状

作为互联网业和电信业衍伸的新形态,物联网需要从这两个领域获取商业模式经验。互联网发展已由传统盈利模式研究转向价值网络体系和商业生态系统的研究,着重于挖掘、掌握、导向乃至创造市场需求,同时分析商业模式系统中个体的竞合关系以及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和价值流的表现,使系统动态发展,与外界互动协同发展,同时研究政府等个体在商业模式中的作用,将盈利为主的商业模式概念转成改革生活方式、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向。

目前的物联网商业模式研究,比较集中的研究方向是分析商业模式运营核心平台的搭建以及市场运营过程运营商、系统集成商、服务提供商等主要个体的相互关系、服务提供方式和收入分配方式。

中国电子商务中心提出了物联网发展五大类商业模式,包括:

(1)系统集成商主导,运营商检验运行情况;

(2)运营商提供网络连接,收取服务费用,系统集成商在网络上运行业务;

(3)运营商自行为客户提供数据流量;

(4)运营商自行为客户开发相关服务;

(5)运营商为客户定制服务。其主要的区分点在于服务提供主体和方式上。

参考文献将物联网的商业模式分为通道型、合作型、自营型和定制型四类,强调不同模式中运营商地位和作用的差异,并介绍物联网在国外医疗、物流、环保等领域的应用。

参考文献从运营商主体性出发,提出了合作开发、独立开发和定制服务的物联网商业模式类型,强调不同合作方式的结构和实际应用案例。

参考文献根据中国移动已有业务结构,分析7种物联网商业模式,包括:

(1)企业投资自建型;

(2)企业自建运营型;

(3)定位平台免费开放型;

(4)全租赁佣金型;

(5)运营商系统集成型;

(6)运营商与系统集成商合作型;

(7)运营商产品库型。

还预测未来可能产生的3种新模式:平台租赁运营型、平台广告运营型和项目型。同时认为,当前物联网主要盈利来源还是以用户购买和支付服务费为主,广告收入为辅,并对其在移动支付、智能电网、GPS导航、环保监控等领域的应用进行分析和展望。

由是可知,当前物联网商业模式的研究主要体现为系统集成商和运营商的运营主体竞争以及服务方式的多样化扩展,强调的盈利方式仍然是用户单次设备购买、日常通信服务以及网络运营商的佣金收入。关于物联网商业模式的市场运作、盈利模式以及个体关系类型的研究取得较多成果,其中对于广告平台建设的思维也符合网络产业商业模式中低资费、规模平台、广告支撑的发展趋势。但由于缺乏对用户需求的综合挖掘和行业拓展,研究的群体和行业范围偏窄,忽视了物联网公共特性以及政府在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商业拓展的广度和深度都有较大欠缺,导致相关业务市场渗透能力差,用户接受程度低,周期长,不利于产业发展。同时,对电信领域的创新商业模式借鉴不够,忽视了物联网潜在的多价值主体特性,对运营商、系统集成商之外的价值创造研究不够。

3 未来物联网商业模式预测

作为新兴产业,物联网未来发展核心应该是通过对用户需求的覆盖,以及日常应用领域的全面渗透,进而培养用户的物联网消费习惯,甚而创造出新的用户应用需求和模式。因此,应该从公共事业和常规消费领域着手,采取低价甚至免费的方式,尽可能降低用户使用门槛。在具体模式应用上,可以设计如下商业模式:

3.1公共事业应用型

此类商业模式一般由政府等公共事业部门搭建公共平台,客户租用或者购买平台以及相关软硬件产品,并支付通信费用。向用户提供免费产品。比较典型的应用方式是各类企业的视频监控、面向用户的楼宇监控和家居监控、GPS导航定位、公共事业信息查询、公共安全、公共物流体系等。

该类商业模式是物联网民生化应用的体现,贯穿于各个发展阶段,此间,政府对技术、市场的把握非常重要:初期,通过行政手段迅速普及产业应用,投入资金搭建设备体系;与商业机构合作,以赞助或者成立股份制公司的形式运营和维护物联网公共事业;在特殊领域如公共物流体系等,则需要迅速完成平台体系搭建,通过政府独资、土地出让、合资经营、业务外包的方式转移成本和吸引资金,保障物联网应用的维持和扩展。此类模式来物联网发展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作为主要政策推广模式。在主要公共事业平台采用此类模式,可以让用户免费体验物联网应用,培养使用习惯,为其他类型的业务推广打下基础,同时政府等公共事业部门由此推广普及物联网,带来社会效应,增加财政收入。

3.2广告平台型

物联网中的网络广告模式是传统媒体广告模式的延伸,一般是由运营商、互联网企业搭建公共平台,集成物联网感知和传递的软硬件设备,租给广告商进行运营,广告商通过广告收入来支付物联网平台运营费用。由于物联网行业覆盖广泛,潜在客户源多,这一模式越来越被广告商看好,出租车、公交车、地铁移动电视,楼宇电视、营业厅的移动广告屏幕,都可以作为该模式的覆盖范围。而物联网的作用是给这些信息平台赋予移动性和地理标签的附加信息,并逐渐开放用户交互界面。

该模式的本质是公共信息平台的物联网化升级,在传统公共信息平台的覆盖特性基础上,通过物联网技术应用体现移动性和地理坐标性,更可以根据政府和信息提供者的需求,实现平台信息的移动化、区域化、群体化和行业化。该模式可以使上述信息点在其各自不断扩大的用户群覆盖的基础上发展成综合类信息的平台,通过对用户群体的公有和专有覆盖,探入、获取乃至引导总体和专有用户的信息关注行为和趋势,从而吸引广告商的加盟,形成第三方获利的生态体系,让用户零成本使用的同时,以广告效应获取盈利收入。

3.3软硬件集成商主导型

以上两种方式是公共领域可以应用的商业模式,而 对企业和个人用户端,发展趋势之一是价值流多源化和集中化,体现在商业应用中即为终端融合以及物联网相关应用的无限开发和拓展,对此可以预测软硬件集成商主导型的商业发展模式。

该模式主要来源于苹果“iPhone”模式,核心软硬件集成商通过与运营商合作,在获取用户终端一次购买费用的同时,通过一定比例分配用户日常应用消费,同时大量应用开发者为终端系统促进广大应用开发者为系统开发各类应用模式,以免费和低价模式为主(苹果大部分应用费用在0~0.99美元),在硬件销售的同时,开拓应用下载这一新盈利点,并通过习惯和文化渗透的方式促进硬件终端和软件的普及。此类模式可用于与个人用户市场相关的便利类和控制类领域,例如位置服务、智能物流、智能家居、数字城市和智能校园等,通过在已有智能手机终端系统或者未来可能出现的专有物联网终端上开发相关行业应用下载,使用户可以免费或者很低代价选择和使用物联网软件平台和应用。

3.4“云聚合”型

在物联网商业模式的高端发展阶段中,还可以结合云计算的思路提出云聚合概念。云聚合商业模式是一种建立在云计算基础上,以用户服务为中心,根据已有运营平台和业务能力,针对目标市场整合内外部资源,形成用户、商家、其他市场参与者共同创造价值的网络商业模式。其主要特点是在一定的安全机制下形成信息全面自由流通,通过大量快速的信息传送实现价值的高速增值。各个主体既是价值的创造者同时也是接收者。而从盈利模式上看,各个运营主体向云聚合平台,一般是政府或者其他部门交纳租金费用,而由于应用的方式多样化和生活化,用户最终可以免费的方式使用平台内一切资源。

上述分主要商业模式类型通过表1体现出来。

4 商业模式发展建议

在物联网发展被一致看好的情况下,上述商业模式的市场推广未如想象顺利,主要原因是各行为主体对商业模式的内涵以及市场适用性挖掘不够,使用门槛高,缺乏以用户低成本使用推进的商业应用。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方面推进:

(1)政府支持和技术标准化。在商业模式推广中,政府最直接的作用体现为方向引导、资金投入和平台建立,行业应用初期,政府应该通过行政手段,为物联网进入重点行业提供基础通道,形成先天进入优势。此外,产业标准化是克服发展障碍以及降低成本的关键,物联网时代,各国起跑线差距不大,所以更应加快研发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并试点和应用,抢占技术制高点。

(2)增加商业模式价值主体。可在现有运营商、系统集成商等主体的基础上,引入软件、硬件制造商、集成商,服务提供商、广告商、内容提供商、应用开发者等主体,在产品体系上可以扩大市场需求覆盖,通过多个主体的价值创造,分摊运营成本,提升用户规模,增强平台效应,创新盈利模式。

(3)促进个体间合作和共赢。政府可以通过与其他运营个体的合作,打造完善应用体系,调动各方力量,把盈利模式中以单次购买和用户从量使用为主,逐渐过渡到用户低价或者免费使用为主。而在第三方投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经营方式上,应在保证用户利益的同时,通过集中关注的方式促进其他消费需求增长,实现各方共赢。

(4)推进示范产业应用。选择具有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和示范效应、产业化进程快、附加值高、环保的重点领域开展物联网先导应用示范,通过成功范例提升社会认知度,这些产业应用包括智能电网、数字城市、智能物流、环境检测、公共信息平台、数字医疗、智能家居等。同时加大公共事业服务的物联网化,在个人客户端将物联网作为公益服务的升级方式。

(5)促进终端融合。未来物联网终端必将是多种功能融合的载体,需要重点加强软件扩展性。免费使用物联网软件是大趋势,软件开发者应争取从其应用的广告平台以及可能引发的消费需求发掘盈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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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定价:42.00元

近段时间有种观点进入了大视野:互联网进入了下半场,即“交付幸福”阶段,作为一个发展了近30年的行业,互联网以其信息共享、开放平等的行业特征,变革了你我生活的方方面面,也因此成为优秀人才的聚集地。但对于诸多投身或想要投身互联网行业的仁人志士来说,互联网的本质究竟是什么以及如何才能做好互联网成为横亘在面前的一道实实在在的难题。

这是一个英雄辈出而时机转瞬即逝的行业,前几年说BAT三巨头对于互联网的垄断阻碍了市场的创新,而滴滴、新美大和今日头条的崛起则宣告了垄断论的瓦解。市场创新永远存在,重要的一点在于,当机会来临时,你是否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互联网的核心本质,是信息的无限复制与分发。这让它具备传统行业无法具备的优势:几乎为零的边际成本,进而以更低的价格,替代了各个传统产业中的信息价值。以此为基础,衍生出了囊括几亿人的超级商场――淘宝网、连接数亿人沟通需求的超级工具――微信,以及对信息的搜集和查阅的超级引擎――百度搜索……虽然新的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互联网形态仍在不断诞生,但其本质无出其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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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发展历程

(一)“互联网+”1.0时代——“平台+免费”商业模式创新

所谓平台商业模式创新,即借助互联网平台,打造网络商务闭环,构建一体化的多边市场平台。平台价值在于通过互联网集合客户群体,通过各种客户群体的互动创造最大商业价值。例如百合网、世纪佳缘等相亲网站,就是通过相亲的男女方客户互动产生盈利;再比如淘宝网通过建立开放式的购物平台,为消费者提供了一站式、多元化的购物体验,并收取入驻商家的宣传费用。所谓免费商业模式创新,即在互联网上给予消费者免费的基础服务,其主要形式分为三种:一是基于双边或多边市场的免费服务或免费产品,借助第三方支付弥补产品与服务的成本;二是除了基础服务免费外,对高级服务进行溢价收费;三是利用免费服务培养忠实客户,养成良好使用习惯,进而采取后续收费模式。作为“平台+免费”商业模式创新的佼佼者,奇虎360在2007年异军突起,凭借着免费的杀毒服务,成功塑造了品牌形象,相继推出的安全卫士与软件管家等免费服务,为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服务体验。2008年,“360安全浏览器”的推出,更是为奇虎360带来了大量现金流,免费的网站导航服务,广告费盈利模式弥补了其经营成本,随后的360游戏与360其他自主软件也吸引了大量用户,在用户优势下,平手其他品牌,形成了多边化的协同效应,促进了行业发展。

(二)“互联网+”2.0时代——“内容+社区”商业模式创新

在互联网商业模式中,产品、平台与社区分别是根本的三个层次,在“平台+免费”商业模式创新快速发展过程中,“内容+社区”商业模式创新优势逐渐展现,以小米为代表的商业模式创新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内容+社区”商业模式核心在于媒体属性+商品与社交属性,通过媒体传播产品的内容将消费聚合,而后通过社区消费者的培养、沉淀,形成共同的价值观,进而开展商业活动。“互联网+”2.0时代的内容,即全媒体化内容,企业借助媒体网络,更有针对性地吸引客户、提高消费者的忠诚度与粘性。伴随着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的出现与快速发展,使得全媒体化的社会关系网络逐渐完善,企业能够与消费者产生内容互动链接,随时调整发展战略,拓宽销售渠道,提高口碑与品牌价值。互联网的社区化发展,打破了时间与空间的局限性,让人们可以在任何时间与地点购买商品,在网络社区进行沟通与交流。以小米社区为例,在小米手机设计阶段,便积极吸纳手机发烧友,共同探讨手机的功能。从小米1到小米6历经六展历程,小米秉承“一切环节皆体验”的商业理念,通过小米社区持续不断的培养忠实客户,通过提高客户的参与感与忠诚度,扩大了市场份额。在及时有效的互动沟通中,小米公司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提高产品的使用体验,形成了良性发展循环。

(三)“互联网+”3.0时代——“互联网+O2O产业链”商业模式创新

随着移动4G网络的快速发展,“互联网”+3.0时代的到来,各行各业与互联网的融合与渗透率不断提高,互联网产业链外延不断拓宽,O2O线上线下商业模式成为了当前的关键词。相较于“平台+免费”与“内容+社区”商业模式创新而言,“互联网+O2O产业链”商业模式创新的优势在于“流量至上”商业逻辑,随着前期发展的流量积累,企业的竞争优势日趋明显,在大流量的堆积下,流量的变现功能凸显,例如视频网站、旅游网站与购物网站,纵向的产业链发展趋势明显。“互联网+O2O产业链”商业模式创新的本质是借助互联网开展O2O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发展,一方面提高了传统产业链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效率,另一方面重塑传统产业链,打造了新型商业模式与供需程序,拓宽了市场空间。以京东商城为例,随着京东自营物流的布局日趋完善,其产业链的闭环逐渐形成,通过定制供货与自营销售等方式,塑造了京东物流的核心竞争力。与“互联网+”2.0时代相比,3.0时代的变现特征在于线上与线下共同变现。通过线上线下的融合,创新商业模式,遵循顾客导向,利用互联网技术解决传统供需矛盾,扩大供给与需求,提升产业资源利用率。例如,以现象级Uber、滴滴、快的为代表的打车、租车商业模式,就是借助互联网平台与技术,将传统产业与互联网相融合,开创了新型商业模式。

(四)“互联网+”4.0时代——“互联网+跨界生态网络”商业模式创新

基于互联网生产力工具理论视域下,近年来跨界商业生态网络组建形成。相较于“互联网+O2O产业链”商业模式创新,“互联网+”4.0时代真正开启了全社会的资源整合模式,除了传统产业链的“互联网+”发展之外,国内互联网巨头凭借着流量优势、资源优势与经验优势,推动了“连接一切,跨界融合”的全产业链生态发展。根据阿里研究院研究报告指出,“互联网+”的根本在于传统产业的数字化与在线化发展。在物联网、云计算与大数据等技术不断革新趋势下,移动终端设备与互联智能终端设备层出不穷,为“互联网+跨界生态网络”商业模式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从后端数据支持到前端数据支持,再到基础设备支撑,多个方面协同发展共同缔造了“互联网+”的新型跨界生态网络。纵观BAT(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三家企业,目前都在向着“互联网+跨界生态网络”商业模式发展,一方面是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的对外开放,例如百度医疗云与金融云、阿里巴巴政务云与电商云;另一方面是跨界与融合发展趋势明显,例如京东与国美、阿里巴巴与苏宁等,多家大型互联网巨头企业的联合,通过各种社会优质资源的整合,构建了更丰富、更健康也更庞大的新型跨界生态网络。除了互联网巨头之外,传统产业巨头也在积极转型升级,包括万达集团、联想集团与苏宁集团等,纷纷通过“互联网+生态网络”的方式,拓宽了产品线与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用户的消费体验与附加值。在多元化合作路径下,越来越多的跨界、跨产业生态网络不断发展壮大,引领着“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发展。

二、“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发展趋势

跨界融合新业态。自“互联网+”4.0时代以来,跨界融合成为商业模式创新的新趋势,通过培养行业新生态的方式,跨界融合取得了长足发展。苹果电脑跨界手机,颠覆手机行业龙头诺基亚;腾讯以微信平台跨界通信领域,颠覆传统运营商的短信与语音服务,开创“微时代”;特斯拉进入汽车产业,阿里巴巴携手上汽公司等,互联网的跨界发展取得了杰出成果。未来“互联网+”时代,企业的竞争绝不仅是产品与服务的竞争,更是跨界融合的竞争。随着科技不断发展、互联网渗透率不断提升,行业间边界越来越模糊,行业与企业的跨界竞争壁垒不断降低,使得跨界竞争成为了新常态。客观而言,跨界融合需要企业利用竞争优势打造新的生态,秉承共享、共赢与合作原则,完善商业生态系统,扬长避短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市场配置共享经济。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以WeWork、Airbnb与共享单车等为代表的共享经济商业模式大热,凭借着其独特的管理模式与商业模式,颠覆了传统商业模式。从资源配置角度而言,共享经济的价值在于提高资源配置率,激活闲置资源,让参与者获取共享红利,并实现多方共赢互利的目的。以Airbnb为例,从2008年成立以来,品牌已经在全球两百个国家拥有两百万套房源,全球范围内的客户量超过三千五百万户,品牌估值已经超过两百五十亿美元。国内方面,从短租平台到出行交通工具,再从物品分享到知识技能共享等,共享经济商业模式也取得了飞速发展。根据市场调查数据显示,我国2016年共享经济市场规模高达两万亿元,参与人数超过五亿人,涉及领域包括房屋短租、生活服务、生产能力以及金融、知识技能和交通出行等方面。在国内共享经济热潮下,诞生了小猪短租、神州租车、共享单车与滴滴出行等新兴知名企业。“三流”融合新闭环。信息流、资金流与物流是商业模型的基本要素。其中,物流是产品与服务的表现,资金流是支付与资金运转的表现,信息流是商业信息与产品信息的互动。在“互联网+”时代的未来,利用“三流”合一打造商业闭环,将有助于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京东、苏宁与阿里巴巴等企业,均是打造商业闭环的杰出代表。借鉴其成功的完整内部商业生态打造经验,现代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是信息流的把握,要借助微博、微信等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工具的作用与价值,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及时、准确采用大数据分析,为商业模式创新与产品服务创新奠定坚实基础;其次是物流体系的构建,充分实现产品价值,提高产品附加值。在互联网时代,企业的产品信息与品牌的价值信息能够轻松通过互联网传递。为了打造商业闭环,现代企业需要秉承“线上线下结合”发展理念,通过与物流公司、互联网公司合作,打造线上线下无缝的服务体系;再次是资金流的保障,借助第三方支付渠道与金融管理部门,保障资金流的良好循环,打造商业模式的生态圈,实现对消费者行为数据的全方位了解;最后,通过“三流合一”的方式布局线上线下,构建闭环生态系统,其类型可包括以下三种:一是自上而下的商业闭环,其主要对象是互联网企业,通过向下整合资源,构建内部生态闭环,以BAT为代表,通过补充线下实体店,收购实体线下企业的方式,进行线下布局,打造闭环生态圈。以阿里巴巴为例,其不仅成立了菜鸟网络科技公司负责物流端,而且还投资和收购了苏宁、文化中国、海尔日日顺与快的打车等企业,补充了其信息流与资金流;二是自下而上的商业闭环,主要以传统企业为主,通过顺应互联网时展趋势,寻求线下向线上的商业延伸,构建O2O闭环生态。例如苏宁电器、银泰宝货与万达百货等,借助互联网平台与支付体系,推动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垂直一体化打造闭环,例如已经构建生态圈的乐视与小米等,通过产业链上下游积极延伸,整合了内容、平台与终端资源,构建了完整生态圈。小众市场长尾模式。所谓长尾模式,即以“款多量少”的核心理念,推动企业发展的模式。对于传统制造企业而言,借助互联网平台直接面对消费者,其优势在于降低消费者的购买成本,同时提高服务商的运作效率,有助于充分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尤其是在物联网体系下、众筹模式下,通过及时了解消费者的真实需求,制造企业可以利用定制化或小众市场运作方式,降低库存成本,提高销售量。长尾模式下C2M、C2B、C2F最为常见,在近年来发展迅速。C2M模式核心在于按需生产,C2B直接连接品牌企业和消费者,C2F则是互联网平台与工厂连接定制个性化的网络产品。客观而言,在定制与按需生产的模式下,能够让消费者买到价格低而性价比高的产品,随着市场经济背景下消费者需求的多样化与个性化趋势,C2B、C2M、C2F模式必然更符合市场规律,将成为未来发展的主流,现阶段国内外已经出现诸多类似网站,开启了全新的互联网商业定制时代。个性化、小批量、多样化的小众市场长尾模式,生产销售企业利用信息化技术充分掌握了分散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打破了传统商业流通环节的信息不对称瓶颈,能够按需生产、定向销售,通过创新与创意的融合,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发展的启示

顺应互联网发展潮流。从“平台+免费”到“内容+社区”商业模式创新,再从“互联网+O2O产业链”到“互联网+跨界生态网络”商业模式创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革新与广泛应用,“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发展过程中,呈现出了不同的结构特征与商业特质。从“线上流量变现”到“线下融合聚变创新”,“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发展历程的真实写照,其实就是互联网发展潮流、发展规律的映射。随着网络时代对生活与工作的影响越来越明显,消费者的需求愈加多元化,企业需要采用互联网思维,顺应时展的趋势与潮流,积极做出改变,遵循商业逻辑与价值逻辑,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注重商业模式创新价值。“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企业除了要注重技术创新以外,更要高度关注商业模式创新的价值,强调深度挖掘客户需求,把握客户的痛点。借助互联网工具,实现产业链整合或跨界融合,与互补性的社会资源合作,发挥优质资源的优势,打造合作共赢的商业生态网络。通过更高效的为客户提供全过程体验与解决方案,提高产品与服务附加值,创造更大商业价值。遵循商业模式创新的基本原则。保持商业模式的持续生命力,需要始终保持价值创造与价值获取动力,这就是商业模式创新的基本原则。价值创造是基础,价值获取是目的,前者是指创造顾客价值,后者是指获取企业价值,两者需要同时兼顾。通过创造附加值,让消费者感受其消费收益大于支付成本,则有助于为消费者带来最佳的购物体验,有助于企业培养忠实的客户。与此同时,企业通过营业收入补偿成本费用获取更多利润,才更有利于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在商业模式创新基本原则下,价值创造与价值获取需要平衡兼顾,符合商业发展规律。反之在过度的“烧钱”发展模式下,在缺乏合理盈利方式下,在产品创新与服务创新难以有所作为的形势下,必然不会产生最佳的商业效果,其商业模式难以符合市场与客户需求,不利于企业或商业模式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丰晓芳.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研究[J].商业时代,2014(24)

2.刘建刚,钱玺娇.“互联网+”战略下企业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协同发展路径研究——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案例[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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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传统电信业向移动互联网转型的必要性

随着智能手机的大规模应用,我国传统电信业务的资费虽然有了较大幅度的下滑,但电信行业的增长速度却出现了不小的反弹,尤其是移动数据业务收入以及宽带接入成为了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目前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多数产品和应用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APP化的趋势,这一新型的APP业务创新模式对传统电信业的基本业务模式、商业模式和资源发展模式带来了极大的冲击。该模式不仅在技术上实现了云和端的直接对接,而且对智能终端和即时通信类客户的发展也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自即时通信类软件在2011年一经推出,软件的客户规模一再出现井喷,预计在2016年能够达到12亿人次。一个客户可以在手机上安装多个即时通信软件,采用基于手机通讯录的微信、米聊、飞聊等短信聊天软件,通过无线网络实现短信功能。此类应用使得传统的点对点短信和彩信的业务量和收入不断下降,而即时通信类业务量和VoIP类业务量将不断增大。根据摩根士丹利统计的移动数据流量发展总体趋势可以看出,移动视频将会对2014年移动流量的总量起到最为重要的作用,估计占总量的66%。此外,其它移动互联网应用(如移动游戏、音乐、图片、QQ农场等)也将带来数量流量的大爆发。根据Ericsson最新的报告[1]可以预测,在2016年之前,全球的移动数据流量将会以每年60%的速率快速增长,移动数量流量将会达到传统语音业务流量的30倍。因此,实现从传统电信业到移动互联网的转型是市场所需,势在必行。

2 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移动互联网,是指通过移动终端(如手机、PDA等)为接入手段,以无线接入方式,通过各种网络接入互联网。移动互联是移动通信和互联网从技术到业务的融合。目前世界各国都在建设自己的移动互联网。各个国家由于政策法规、市场竞争条件、技术发展水平以及运营策略的不同,在移动互联网业务的发展上也不尽相同。一些电信运营商采取了较好的商业模式,成功地整合了价值链环节,取得了一定的用户市场规模。特别是在日本和韩国,移动互联网应用成效显著,凭借着出色的业务吸引力和资费吸引力,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2]。在国内,三大运营巨头均已将移动互联网业务作为今后公司发展的重中之重。伴随着智能手机的快速应用和IPV6的实施,国内的移动互联网正逐步进入快速增长期,并在深刻改变信息时代的社会生活。但任何一个新兴产业在给大家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在其发展初期都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难题,如手机上网资费高、速率低,计费方式相对单一等。在诸多难题中,运营商数据业务普遍存在增量不增收的现象已经成为制约移动互联网发展的关键因素。

在2008到2013年的五年时间里,全球移动数据业务的数据流量增长达17倍,但同期的数据业务收入增长仅有1.8倍。与此同时,随着智能手机的广泛使用和便携式移动宽带上网的快速普及,数量流量也出现了空前的增长速度,在整个网络中的比例升至83.5%,而盈利价值则降到0.01美元/兆[3]。这意味着,数据业务收入的增长速度远远低于流量的增长速度,全球的电信业面临着增量不增收的尴尬局面。

增量不增收问题的关键在于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的选择。如果采用的商业模式不符合实际,那么所有的运营商和企业将不会盈利,移动互联网作为当今世界发展最快、市场潜力最大的新兴产业即使再美好也只能是空中楼阁。因此,怎样建立可盈利、可持续发展的健康的商业模式,找到自己的位置与营收方式已成为大家目前所关注的重要问题。

3 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未来发展趋势

发展移动互联网业务,关键在于能否建立成功的商业模式。目前针对移动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尚无统一的标准定义。但多数学者普遍认为,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其用户模式和盈利模式的选择是否正确。其中,用户模式主要为了创造客户价值,盈利模式则是使得企业获利[4]。如何进一步丰富和改进用户模式和盈利模式的内容,将是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未来发展的重中之重。

3.1 协调好用户规模、用户活跃度和用户时间之间的关系,改进用户模式

在传统的商业模式中,用户模式往往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传统的电信业务多数是从盈利模式开始考虑的,一定是有利可图、想清楚了盈利模式才会去做这个生意。但在移动互联网行业,企业必须首先要将重点放在集中精力考虑用户模式。首先考虑如何扩大用户规模,然后再考虑占领用户的时间份额,即注意力经济。全球的互联网业务都是存在竞争关系的。谁能够把握足够多的用户,谁就占领了时间份额,谁就会是通信市场未来的巨无霸。由于移动互联网用户的上网时间是有限的,因此业务之间竞争的核心就是用户时间。在未来的用户模式中,我们可以在扩大用户规模、提升用户活跃度和占领用户时间三者之间进行有效协调,使其达到良性循环,从而实现用户模式的优化改革。具体如下:

⑴调查客户的实际需求并开发相关产品,迅速扩大用户规模。这个过程所获得的用户对企业来说往往是匿名的,企业并不知道用户是谁,具有什么特征,而只是通过相关业务形成了一定的信息流量规模。也就是说,这个过程一般只卖流量。

⑵通过内容丰富、功能优化来提升用户活跃度。企业可以建立用户的真实档案信息,真正了解和掌握用户的特征并切实的拥有用户。一般来说,抓住客户的,都会带来信息流量。

⑶通过用户规模和用户活跃度来占领用户在线时间份额,最终创造客户价值。

3.2 采用衍生收费的盈利模式,占领客户的钱包份额

移动互联网的盈利模式是商业模式中最为关键的子模式。目前移动互联网的盈利模式往往只局限于 前向模式和后向模式。前向模式是向使用了相关服务和内容的客户收钱(开通-保障-计费),如各大运营商向用户收取的移动网络流量费用等;与前向模式恰好相反的是后向模式,是向内容和服务的提供商收费,即向企业收钱(吸引客户,客户使用,有人付费),如通过各种衍生的广告模式来进行广告分账,包括CPC、CPR、包月收费等各种流量分账方式。企业如果采用单一的盈利模式并不能最大程度地实现盈利。为了更好地占领客户的钱包份额,企业可以将前向模式和后向模式黏合起来,形成“衍生收费”的双模模型。即服务提供者通过用户模式所形成的用户黏度,吸引用户尝试新的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向新产品服务提供商收费的模式[5]。

4 结束语

传统电信业的商业模式要求电信业务在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同时,也可以通过该业务获取盈利。而新兴移动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在业务实体和时间上不再高度耦合,可以实现分离,即为客户创造价值和为企业获得收入的业务可以不是同一业务。企业可以先提供业务,创造客户价值,再利用客户规模创造盈利,最终实现移动互联网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成卓,贺石昊.移动互联网迈入2.0时代 加速与传统行业跨界融合[J].通信世界,2014,1(2):41-42.

[2]庚志成.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J].移动通信,2008,32(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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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中国零售业的大型综合商业形态:购物中心在我国兴起。购物中心是一种大型的零售设施或零售网点,在西方被称为shopping mail,也叫shopping center。购物中心通常由发展商承建,而后将经营面积或店铺出租给零售商或其他类型的服务经营者,由承租者从事商品与服务的经营活动。发展商与经营者之间是一种租赁关系,发展商收取租金,并向经营者提供相应的服务。在信息技术发展的条件下,购物中心之间的竞争激烈,传统的购物中心商业模式开始发生变化,其经营范围从线下经营逐渐扩展到线下与线上同步经营,购物中心开始独立扩展网络商业模式,或者通过与一些大型网络服务公司合作的方式,抢占网络市场,形成020电商模式。我国首先参与到互联网020模式的购物中心当属万达企业。20XX年8月29日,百度、腾讯与万达召开会,宣布在香港注册电子商务公司一万达电商。虽然阿里巴巴也一直在布局电商服务的020模式,但是仍旧处于萌芽状态,其他购物中心对于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探索也刚刚起步。就目前来说,万达与百度、腾讯的合作属于首个购物中心与网络服务商合作的案例。因百度与腾讯在网络服务方面具有很大差异,全面研究的话难以深入有序,因此本研究主要关注万达与百度的合作模式,提出互联网背景下购物中心新型商业模式的优劣势以及发展趋势网络营销论文开题报告络营销论文开题报告范文。万达企业与网络服务公司主要采用账号体系打通、会员体系、支付与互联网金融产品、建立通用积分联盟、Wifi共享、产品整合、大数据融合、流量引入等方面的合作。万达电商主要从事服务电商业务,而不关注实体电商,通过生活服务类的020服务,百度与腾讯通过原有平台整合推出万达广场、酒店以及度假区业务的服务。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购物中心网络模式的研究不多,当前管理购物中心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线下发展模式,表现出购物中心与网络平台研究分散的现象,因此研究购物中心的互联网发展模式,从理论上说,能够弥补其研究的不足;从实践上说,互联网商务已成为当前发展的主要趋势,购物中心进入互联发展是时代的必然产物。对互联网环境下购物中心的商业模式进行研究,对专家指引购物中心商业模式发展以及网络平台的选择,促进其商业模式发展的完善,表现出积极的实践意义。

三、本文研究涉及的主要理论

购物中心是一个由零售商店及其相应设施组成的商店群。作为一个整体的管理,购物中心通常具有几个核心商店或者品牌服务,周围围绕着其他店铺。购物中心周围交通便利,建立有停车场、饮食餐厅以及电影院等娱乐设施,满足顾客购物需求的同时满足其娱乐性的需求。我国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建立购物中心,相对于国外,我国的购物中心一般缺少核心商店或者品牌店铺。通过向外出租以及招商的形式,购物中心吸引各个类型的企业参与到购物中心店铺中,购物中心的管理者对于这些店铺进行统一管理,并通过租金等获得报酬。

我国20XX年末的购物中心有364个,其中主要是集中在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的购物中心数量达到121个,占据30%的比例,而二三线城市的购物中心数量比较少。仲量联行大中华区董事总经理冯建强预计2017年购物中心数量将会增加到600多个,其中表现出面向二三线城市发展的趋势。冯建强提出当前我国购物中心发展繁荣,但是其在吸进商户入驻、吸引消费者方面也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如果购物中心选址不当以及销售方式与管理不当,将会面临淘汰。根据20XX年四季度房地产市场报告显示,购物中心的房产类型交易成交量同比下降61.1%,购物中心的写字楼空闲问题非常严重,达到40%左右,随着房地产政策的调整,这一数据还会持续增加。

本文根据购物中心的独特性和新环境构建商业模式,涉及到购物中心的中心地理论、同类聚集理论和零售需求的外部效应理论。中心地理论是CMstaller (1934)年提出的,其根据购物中心的发展需求以及竞争方式分析,提出购物中心定位的高低取决于购物中心内部商铺的数量以及定位内部设置以及外部消费者需求沟通构成了购物中心的中心地理论。在中心地理论中,消费者购物时,对商品具有一个心理定位,其购买商品花费的时间、金钱以及距离的综合如果超过心理定位,购物中心对于消费者的意义就会减少。按照中心地理论,假设消费者购买产品属于一次性行为,购物中心为了吸引消费者,或者通过建立在消费者对于购物中心道路心理距离之内,或者降低产品的价格以弥补其时间以及距离的付出。

四、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及研究框架

(一)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本文主要是对于互联网环境下的购物中心商业模式进行研宄,研究从互联网模式下的购物中心商业模式产生背景、有关概念与理论出发。在对于购物中心的宏观环境以及行业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消费者需求特征,提出购物中心互联网商业模式,并以百度万达合作为案例,具体分析购物中心电子商务模式的优劣,劣势以及发展趋势。

(二)本文研究框架

本文研究框架可简单表示为:

五、写作提纲

六、本文研究进展(略)

七、参考文献

[1] Allan Afuah. Business Models: A Strategic Management Approach [M] Boston,Massachusetts: McGraw-Hill, August 2004.

[2] B. Mahadevan. Business Models for Internet-based E-com#merce: An Anatomy[J] . California Management Review,Summer 2000,42 (4):55-69.

[3] E. Deanne Brocato, Clay M. Voorhees, Julie Baker. Understanding the Influenceof Cues from Other Customers in the Service Experience: A Scale Developmentand Validation[J]. Journal of Retailing. 2012 (3)

[4] Edward F. Konczal. Models are for Managers, not Mathematicians [J] Journal ofSystems Management, 1975, 26 (1):12-14.

[5] Edward F. Konczal. Models are for Managers, not Mathematicians [J] . Journal ofSystems Management, 1975, 26 (1):12-14

[6] F. A. Dottore. Data Base Provides Business Model [J] . Coraputerworld, 1977,11(44):1-3.

[7] Gary Hamel. Innovation as a Deep Capability [J] Leader to Leader, Winter,January ,2003, 27 (1):19-24.

篇(10)

目前国内的互联网公司,上市的有40家,最牛的两家是百度和腾讯,4月24日,百度的市值470亿美金,腾讯是475亿美金。这两家公司的创立时间都不长,很多人在互联网创业时,都会有个梦想:自己能不能是下一个百度?

互联网企业简单分,可以分为平台类企业、应用型企业、为产业提供服务的企业。平台类企业,像凡客等,是在平台上卖产品或者服务,必须要长期对客户提供有黏性的互联网服务;应用型企业,像网易做游戏非常好,是非常典型的创意于用户企业,其产品本身是否满足用户的需求,品质、性价等很重要;产业服务型企业是服务的专业化。目前,大家所有关注焦点都在第一类,即平台型企业,也是比较典型的互联网企业。

互联网包括移动互联网,本质是信息的传递,更多、更快、更便宜。联网核心解决的是营销问题,把好的产品、信息提供给消费者。我们总结一句话:互联网,包括移动互联网的本质是传输信息渠道,通过对用户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影响、促进或达成用户消费。

达成用户消费其实就是电子商务。这句话对普通创业者可能很简单,但是必须要去想清楚这句话的意义。把互联网商业模式进一步拆开解释,我总结了6个字母,UISCML,下面具体来讲讲。

U是USER,用户。不管你是通过社交工具还是垂直网站,能吸引到什么样的用户,用户有什么特征,这是整个互联网模式当中的基础。互联网的模式是营销式,是把所有的产品通过渠道来影响用户,把信息传递给用户的,所以用户的数量和质量是整个商业模式的关键。像腾讯、百度等典型的互联网企业,有一定用户后,盈利模式是可以进行衍生的。以腾讯为例,2011年腾讯的游戏市场增长了30%多,其他所有游戏公司加起来的增长率没有它高。所以,我们可以看到自己的用户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的价值。又比如,很多人使用搜狐的产品搜狗输入法,它是非常典型的互联网产品,通过它捆绑搜狐浏览器,再捆绑导航、搜索等。过去大家讲得比较多的商业模式是SOCIAL、MOBILE和LOCAL,很多人忽略了USER目标用户。用户量,包括信息对用户消费者的影响力,这是在互联网模式中非常重要的,但是提的人少。

I是IMPACT,信息影响力。是指你获得用户、向用户传递信息,或者用户之间传递信息,信息对用户消费的影响力是怎么样的?是否能诱导用户进行消费,消费包括信息是否能直接引导消费,消费的总额,这些都是信息的价值。

S是SOCIAL,社区。WEB1.0是门户或者垂直网站,这样的企业招十几、几百个编辑可以形成社区,但是如果市场上有比较多的网站,市场会分流。通过网民产生内容,是非常重要的互联网生意模型。像百度最早是搜索,当时也有很多搜索引擎,百度比别人好是它的搜索里有“知道”,就是由人产生的内容,也是一个问答社区。其他搜索引擎想跟百度竞争,非常非常困难,因为那些人回答的问题已经在那里了,别的地方很难去产生。WEB2.0是非常典型的社交网络,你去了新浪微博就不太可能去别的地方。

C是COMMERCE,是电子商务或者叫交易。如果你影响了用户的消费,最靠近用户的环节是最有价值的。举例来说,新浪是品牌广告,百度是信息广告,你在新浪看到品牌会去百度搜索,最后在淘宝交易,淘宝就是最靠近用户的。越靠近交易流程的末端,你的信息是越有价值。

很多人认为淘宝是电子商务公司,其实它是媒体公司,2011年淘宝的88亿收入有30亿是淘宝商城(现在叫天猫)的交易费。这是非常典型的媒体型公司。在我看来,淘宝未来一定是中国最大的媒体公司。2011年我国广告市场增长了57.3%,淘宝增长了将近150%,还会持续增长。百度目前的增长率高于淘宝,因为它的盘子比较大。对于创业者来讲,如果你的信息能够指导交易,靠近交易模式末端,你的商业模式就越好。

M是MOBILE,移动。移动互联网的时代到来了,越来越多的人在PC上的时间越来越少,艾瑞有数据,我们从2006年的7月1日正式搜集中国网民的行为数据,2010年是PC时代的最后一个黄金年,2011年开始网民的红利期基本结束,2011年之前中国网民在WEB的时间不断增加,而且增加得很快,2011年初开始停滞,很多媒体的访问量不再增加,但是媒体的手机端口流量在不断增加。新浪微博2011年初的手机微博信息量占百分之二十几,到年底已经超过百分之五十,一年间新浪微博在移动互联网的信息量增加了一倍,PC还是在涨,但是对整个盘子来说基本停滞。2009年~2011年移动互联网市场的增长势头,恰似1997年~2000年PC时代的增长,现在是移动互联网市场的爆发期,蕴藏很多创业机会。在这个信息时代的创业机会,如果跟移动互联网没有关系的话,可以说你的商业设计是有问题的。

L是LOCAL,本地化。LOCAL的地域化不是说本地,是说地理属性,是指地域化的。像美国比较火的AirBnB是租房子的,可以省去中间环节,这是属于地域化的,LOCATION可以非常有效地帮助完成地域问题。

总结下,考量商业模式先看以下信息要素:U(用户)、I(信息影响力)、S(社交),即是否由用户自己产生内容,把社交关系留在你的社区里。然后是C(交易),你是否接近交易的末期,在你网站产生交易是最好的。具备这些,你的商业模式是比较健康的。M(移动)是趋势的要素,是否能平滑顺利地在移动互联网上,是否能结合手机的典型特征,还有L本地化特征。UISCML组成了影响互联网模式的核心,即信息渠道。创业者的商业模式可以从这6个要素上去打分。

有了好的商业模式,要去找好的团队,如果是互联网营销模式,一定是产品经理导向的,除了马云、张朝阳不是,像马化腾、丁磊、李彦宏等都是好的产品经理。如果是产品模式,一定要找资源导向,经验导向,游戏的话一定是游戏开发。

所以,互联网创业成功的要素简单来讲就是:选准团队,进入适合的行业,在行业的早期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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