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大自然的诗歌汇总十篇

时间:2022-03-12 21:45:49

序论:好文章的创作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我们为您推荐十篇描写大自然的诗歌范例,希望它们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阅读品质,带来更深刻的阅读感受。

描写大自然的诗歌

篇(1)

托马斯・哈代(Thomas Hardy,1840-1928)是连接19世纪和20世纪英国文学桥梁的伟大作家之一。他的成就体现在小说和诗歌方面。在哈代看来,只有在诗中才能“更充分地表现与顽石般的消极意见相对立的思想与情感”。

哈代认为,世间万物构成了自然的整体,人类也是自然的一部分。哈代的一些自然诗深受浪漫主义诗歌的影响,表现了对大自然的敬意、同情与热爱。然而,在自然面前哈代的意识是复杂的,因而其自然诗中的自然经常是阴郁的、冷酷无情的,在一些自然诗中,哈代对自然持否定的态度,在自然界和谐的表面下面看到的是残酷的竞争。由于深受达尔文进化论思想的影响,哈代的自然诗揭示了一个令人深感悲哀的事实:残酷是贯穿整个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法则。在哈代的诗中,自然是现实的反映。颜学军曾指出,哈代的现实感使其自然诗超越了浪漫主义的自然诗。他对自然的关注实际上是对人类生存状况的关注,他从自然万物的悲剧性中看到了人类的悲剧命运。虽然对于哈代来说自然是灾难的承受者,本身有许多不和谐因素,自然界与人类社会均充满着残酷的竞争,然而他在自然诗中从来没有让人们放弃生存意志,而是希望人们用坚韧和刚毅的态度来对待生存的痛苦。

《郊外雪景》(Snow in the Surburbs)是一首借雪景抒情的诗,诗中生动地描绘了雪景,从形象到声象, 从静态到动态, 观察入微,富有情趣。当然,诗人并不止步于写景,他借景抒情,以期引起读者对自然现象带给生物界灾难的思考。诗中的第一节描述了静态的雪景,首先是树干上的雪,树枝上的雪,而后写到大街小巷的静悄悄一片,渲染了一种静的气氛:

雪使树干变粗了,/雪把树枝压弯了;/一个个树杈都嵌满白雪,/一条条街巷都人声寂灭。

好一幅寂寥的冬景!冬天的萧瑟,在皑皑白雪的背景下,再加上人声寂灭的条条街巷,给人以一种残败感。大雪压弯了树枝,变粗了树干,嵌满了一个个树杈,我们不禁感觉到自然的冷酷,体会到人类生存的环境是如此的恶劣与艰难。第二节诗是对雪景的动态描写

雪花迷失了路转向上飞去,/遇到新的雪花一齐向下飘去。/条条篱笆被雪花连成一片围墙,/静悄悄中鹅毛大雪在飞翔。

此节的前两句描写了迷路的片片雪花,是否象征人生的飘忽不定与沉浮无助?第三句中雪花连成的篱笆围墙,笔者认为正象征了人生道路上不会一帆风顺,总会有坎坷障碍。“静悄悄中鹅毛大雪在飞翔”,一方面继续暗示人生中的阴晴,另一方面又体现出作者敢于去体验残败、冷酷的大自然的心境。第三节依然是动态描写:

一只麻雀飞上了树枝,/摇落一团团银絮,/雪块有它的三倍大,/朝着它的头和眼睛洒下。

第三节和第一节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同样是阴郁、冷漠的自然,同样是恶劣的自然给生物带来的恶运,只不过这次人变成了麻雀。麻雀在浩瀚的自然背景下是如此的渺小,残酷的自然给麻雀带来的恶运要数倍于它。

雪块冲倒了麻雀,/几乎把它埋在雪窝。/麻雀飞到低枝上栖歇,/又抖落树枝上片片玉屑。

第四节的前两句,“雪块冲倒了麻雀,几乎把它埋在雪窝”。冷酷的自然真的向麻雀发起了攻势,这个弱小的生物几乎抵御不了。但勇敢的麻雀却出乎意料地战胜了严酷的自然,尽管没有大获全胜,至少它飞上了低枝,并且还又抖落了树枝上的片片玉屑,对冷漠、残酷的自然也算是进行了一场漂亮的反击。

台阶变成了白色斜坡,/走来一支有气无力的黑猫,/饥饿的大眼睛,骨瘦如柴,/我们把它抱了进来。

最后一节,我们可以感觉到大自然无情的法则一直在循环反复。尽管麻雀飞上了低枝,它仍旧有可能成为黑猫嘴中的美食,尤其是一只饥饿至极的猫。反过来,黑猫已饿得骨瘦如柴、有气无力,饥饿使它的眼睛变得硕大。但如果黑猫没有足够的力气,使得低枝上的麻雀成为它自己的美餐,它就只能是大自然的又一个无情的牺牲品。偏偏人类在这个时候,像个救世主似的,把黑猫抱了进来。人类果真是救世主吗?救了黑猫,同时也救了麻雀吗?其实不尽然。“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大自然的规律,是达尔文进化论的精华。在1911年和1924年,哈代曾两次列出对他思想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人物名单,其中,达尔文被置于首位。人类的突然出现,在哈代看来,实际上是对自然和谐的一种破坏,我们不能不生出一丝忧虑。

从《郊外雪景》映射到哈代的自然诗歌,不难看出,哈代的自然诗再现了阴郁、冷漠、残酷和伤感的自然。在他的自然诗中,把阴郁的自然同阴郁的人生联系起来,从而揭示残酷是贯穿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法则,人们必须面对残酷的现实,而不能奢望从大自然中寻求解脱。

读哈代的诗歌,我们能够体会到浓郁的现代意识。他对人们心灵创痛的坦诚表现以及他对人在冷酷的世界里生存困境的执着探索,使他的作品颇具现代文学的精神。从表面上来看,哈代的诗歌表现了诗人的悲观主义思想,诸如阴郁自然的背景下,麻雀的弱小与无力,黑猫的气息奄奄,但是我们如果深入研究,就会发现哈代诗歌中深沉的乐观主义精神。麻雀在浩大的自然背景下虽弱小无力,但也能振翅飞上枝头,抖落片片玉屑。

哈代的诗歌总是从许多角度对生活进行考察和反思,表现了诗人对人类生存状况的关注和对人类摆脱生存困境的途径所进行的真诚探索。尽管他的诗歌流露出悲伤的情绪,但是,哈代的诗歌与其说是悲观主义情绪的流露,倒不如说是对人类前途的忧患意识和对人类的愚蠢和荒诞行为的极度失望。《郊外雪景》中的那只麻雀是拼搏的化身,面对冷酷的自然,它没有退缩,没有让自己弱小的身躯被雪窝埋葬,而是奋力飞上枝头。那只有气无力的黑猫,也许象征了挣扎在贫困线上的下层百姓,尽管饥饿难耐,依然没有停下觅食的脚步,依旧在路上前行。诗中结尾提到黑猫被人类抱进了屋,表面上看,黑猫得到了拯救,但深入思考后,我们会发现,拯救只是暂时的,大自然的法则会在人类的参与下遭到破坏。读哈代的诗歌,你会从不同的角度体会人生,反思生活。

哈代的自然诗是丰富的,诗中有对大自然的敏锐观察和细致入微的描写以及对自然状况的忧虑。哈代的自然诗是深刻的,因为它们探索世间万物的秘密、人类生存的状况及意义。更重要的是,哈代的自然诗歌颂生命,歌颂生命在逆境中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同时也揭示了自然的残酷法则,批判人性中的残忍和无情。从这个角度而言,哈代的诗歌具有现实意义。

哈代在他的自然诗中真挚地表现自己的情感,坦诚地表达自己的社会观和人生观。其诗歌直率、深刻,因为哈代追求真理,坚持在诗歌中表现生活的本质。所以,他的诗歌很容易引发人们对生活作出深刻的思考。不管人们是否接受哈代的生活理念,但是,他对大自然的真诚探索和面对惨淡人生的勇气会深深地打动每一位读者。

参考文献:

[1]王佐良等:《英国文学名篇选注》,商务印书馆,1983。

[2]诸国忠、李珠:《哈代的人生理想和诗歌创作风格》,《齐鲁学刊》,2002.6。

篇(2)

中图分类号:I712 文献标识码:A

0引言

罗伯特・弗罗斯特是美国20世纪最受公众欢迎的民族诗人,他的诗歌以描写乡村风土人情和自然风光为主,以自然界中的种种日常事物为载体,如花草、锄头、镰刀等自然事物,也有对底层劳动人民生存状态的剖析。弗罗斯特的诗歌通过对自然事物的描写,展现了人类最原始的情感和自然情感,这种情感的释放,给读者带来了一种审美的愉悦。《心理学大辞典》中认为:“情感是人对客观事物是否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产生的态度体验”。苏珊・朗格认为:“呈现情感不是为了欣赏(甚至是古希腊后期文化意义上的欣赏),而是为了某种概念;难以获得的不是情感经验(它是在唤起记忆时预想的),而是情感的知识。”可见,文学艺术创作表现了审美情感,那么诗歌中的情感释放同样彰显了情感的美学意义,本文拟从情感美学的角度来解读分析阐释罗伯特・弗罗斯特的田园诗歌,诗歌中释放出的情感的张扬和皈依带给人类生动丰富的情感世界,同时也带来了情感的审美愉悦。

1罗伯特・弗罗斯特诗歌中情感的特征

罗伯特・弗罗斯特大器晚成,从小并未接受过正规的教育,因而从未接受过关于诗歌的美学思想的熏陶,然而诗人的诗作却始终保持着最纯真,最天然的情感色彩。他笔下的现实世界是用他情感化的视角用审美的方式对人生对世界的一种自然地倾吐。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说过:“诗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弗罗斯特的诗歌是诗人自我情感的释放。从罗伯特・弗罗斯特的诗歌中,我们可以看出诗人钟情于大自然,在大自然中寻找心灵的回归。弗罗斯特诗歌的一个典型特点就是情感真挚,用情感在书写诗歌,用诗歌来张扬情感。

《没有走的路》(The road not taken)是弗罗斯特最耳熟能详的作品之一,诗人回忆了在两条路中所作的选择,诗人在森林中行走,到了岔路口处停下来沉思,到底该选择哪条路呢,良久,终于选择了一条人烟稀少的道路,诗人谈论往事,对未来遇到的种种境遇由衷地感慨。弗罗斯特借助描写林间的两条小路来抒发真挚的情感,由情感出发来表白内心的追求,用情感化的内心来描述现实。而诗人流露出的情感不是病态的,不是软弱的,不是消极的,他用一种平和的语调,用一种含蓄的方式,用大自然中的林间小路作为载体来探寻内心深处真实的情感。

“两条路在黄色的林子里岔开,可惜作为一个过路人,我不能同时踏上它们”,这样的开始浅显直白,既描写了自然,又映射了内心,将现实中的困境与内心的情感结合,“我站了很久吗,尽力向一条望去,直到它拐进了那片丛林。”弗罗斯特笔下的自然景色是阐释情感理想的一种方式,这两条路,一条代表了真实的大自然,另外一条却直接通向了诗人心灵深处的王国,“而在那个清晨它们同样都铺满了叶子,没有留下踏过的痕迹”, 大自然经过了弗罗斯特情感的过滤,把诗人在人生的岔路口中的种种犹疑转向了大自然中的一种真实的场景,我们的读者顺着诗人的思路走向了真实的大自然,而在真实的大自然中体味着诗人进行心灵剖析和人生选择的情感历程。弗罗斯特钟情于大自然,在大自然的景色中表达着诗人的情感世界,寻找着心灵的皈依。

2罗伯特・弗罗斯特诗歌中情感的本质

《虞书》曰: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朱光潜在引用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关于诗歌的起源时认为:诗歌的起源有两层原因,一是模仿本能,一是求知所生的快乐。总之,纵观整个世界历史,人类诗歌的起源从多方的证据看,就是表现人类情感的,这种情感依据一定的外在载体表现对现实世界的感受。弗罗斯特笔下的现实世界也正是诗人借助于大自然的载体来抒发对现实的情感理解。弗罗斯特一直生活在新英格兰的农场上,他本人也算是一位农夫,加之出身于并不富裕的家庭,这些都对弗罗斯特的诗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使他的诗歌带有浓厚的乡土气息,同时也赋予诗歌一种浓郁的民族活力。他对工业化社会中下层劳动人民的同情,使他在创作诗歌时保持着一种本真、纯洁的情感色彩,在对人类孜孜不倦地追求终极幸福的道路上遭遇的各种现实的困扰,用一种纯真、天然的浪漫情感去解读、去阐释。弗罗斯特穷一生去追求“诗歌以欢欣开始,以智慧结束”的境界,弗罗斯特的诗歌直白易读,但用诗歌构造出的情感化世界却不易懂。弗罗斯特在写大自然中的一草一木,但是透过这些自然景物在传达自己的人生经验,在宣泄自己的感情历程,因此诗歌中并不是单纯的田园风光的描写,而是隐含了多重寓意,他能够洞悉人性,了解人性的弱点,因此诗歌中的情感充满了深刻的涵义,那些充满智慧的语句是对情感因素的有力放纵。

3结论

弗罗斯特诗歌中不仅直接抒发自然带给他的欢欣快乐,也将这些自然之物转向内心,追寻情感表达的升华,弗罗斯特以自然为载体,从自然中寻求情感解放的方式,从自然中构建了自己的心灵之旅,弗罗斯特通过歌唱自然,来探索情感归属的另一世界,给读者带来了情感的审美愉悦。

基金项目:此文为渭南师范学院人文社科类育苗项目课题:“20世纪美国诗歌中的情感研究”(16SKYM15)阶段性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篇(3)

新农民主义诗人叶赛宁出生于梁赞省的农民家庭,从小在乡间长大,田野、森林是诗人的游乐场,小狗、小猫是诗人的玩伴,他在自传中这样写到“童年时代我是呼吸着民间生活的空气长大的。”因而与大自然密切相关的俄国农村和农民的生活都是他创作的主题,其中饱含作者对淳朴的生活,对美丽自然的款款深情。纵观叶赛宁一生的诗歌创作,动物形象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它们不只是描绘乡村生活背景的道具,同时也是作者表达心声的代言人,在它们的身上体现了作者对于自然的态度和看法。

高尔基在回忆聆听叶赛宁朗诵完自己的作品时的情景,曾称叶赛宁为俄罗斯“文学中头一个如此巧妙,而且能以如此真挚的爱来描写动物的人。”根据统计,在被研究的叶赛宁近339首诗中,有124首都有提到动物形象,种类多达60种。可见动物形象在诗人的作品中占据重要地位。

叶赛宁的很多诗中都提到了狗这一形象,诗人称它是朋友。“今天的狗儿使我想起,它曾经是我幼时的朋友。”(《狗之子》1924年)。 还称它为亲人,“母狗姐妹和公狗兄弟/我也像你们受人轻视。(《牝马船》)《给卡察洛夫家的狗》中,“我”对着小狗吉姆倾诉衷肠,叮嘱它代替自己表达对那位最沉默最忧伤的女客的歉意。在这首诗中,诗人说“吉姆在你的朋友中,各色各样的人很多”,叶赛宁不只是把狗平等对待,而且还把内心最隐秘不能表达的感情托付给小狗吉姆。

除了这种兄弟般的平等友情,叶赛宁认为动物也有崇高的感情,而且丝毫不比人少。在《狗之歌》中,完全以动物为主人公,以动物细腻的情感打动人心的。诗歌的题目使用了”Песнь”一词,是作者的精心设计。”Песнь”是崇高体裁,是属于颂诗写作。作者用这样的题材来写一首关于母狗的叙述诗,原因在于,在诗人看来这首诗的主人公虽然是一只母狗,但作者赋予了小狗以女人和母亲特有的情怀和本质,进而歌颂了神圣的母爱。诗歌的叙事诗按照时间顺序,清早、傍晚、晚上、和月亮出来了,讲述了在短短一天之内母狗得子到丧子的情感变化。值得一提的是,诗歌按照时间,先将母狗清晨诞下小狗,一直到傍晚,直到闷闷不乐的主人把狗仔装到麻袋里,但是诗人没有描写无情的主人如何把小狗们投入水中,而是用平静河面久久的颤抖来引起读者自己的想象,这种方法不是叶赛宁的首用。在屠格涅夫的《木木》中,也使用了相同的手法,通过描写水波的变动让读者产生自发的共鸣。同时对于母狗看到这一幕,伤心欲绝的反应,作者也巧妙的避开直接的描写,而是通过写母狗脚步的踉跄和不断的流汗,来反应它内心的震荡。在中国的诗歌里,所谓“话到七分,意境深远”,也是这个道理,如果全部平铺直叙,则大大减少了需要联想才产生的艺术效果。诗到这里还远远没有结束,母狗把天上的弯月,误看成是自己的孩子,这样的虚实对比,加强了悲伤的渲染。最后以两行狗泪结束了全诗。自然的情化,情感的物化,虚虚实实,情景交融,让悲伤的情绪贯穿诗歌从头到尾,耐人寻味。《狗之歌》最大的成功在于它情感的真挚,而真挚的原因在于,叶赛宁相信动物不只有基本的喜怒哀乐,在动物身上也存在着人类的崇高感情,动物并不是我们想像的那么简单,虽然不使用人类的语言,但是他们也是大自然的作品,大自然给予人类和动物相同的天赋和平等的地位。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体会到这一点,叶赛宁有着与生俱来的敏感和语言天赋,借助诗歌把动物的声音传达出来。难怪高尔基在听完叶赛宁对《狗之歌》的朗诵后“不由得想到,谢尔盖・叶赛宁与其说是个人,毋宁说是造化特意为诗歌,为表达绵绵不尽的田野的悲哀,表达对一切动物的爱和恻隐之心(人比万物更配领受它)而创造出的一个器官”。

叶赛宁对马也有很深的感情,在所有使用的动物形象中,马的频率最高。首先 还是朋友情节。在《我不打算欺骗自己》中,诗人写道:“每一匹又累又脏的马,都会对我点头相迎。我是动物亲密的朋友,每句诗能医治他们的心灵。”除此之外,在叶赛宁的笔下马还代表了逝去的美好时光。在《我不惋惜、呼唤和哭泣》中, 有这样的诗句:“生活,如今我竟倦于希冀了?莫非你只是我的一场?仿佛只是在那喧闹的青春,我骑了玫瑰色的骏马驰骋。”在这里最后一句,一方面是指时光匆匆流逝,如骑在马上飞逝。另一方面,好像也可以理解成,青春年少如马上驰骋般的快意,只可惜短暂易逝,让人觉得惋惜。而1920年发表的这篇《四旬祭》,最集中也最鲜明的表达了叶赛宁对于自然的护卫和对破坏自然的工业化的恐惧和排斥。马在这首诗中象征了即将逝去的乡村和自然,是叶赛宁表达自己自然观的代言人。诗中,一只“不自量力”的红棕马驹在奋力追赶铁的列车,诗人用对比的手法凸显这种赛跑的换缪于差距。一个是“铁爪”、“铁鼻孔”,边轻松的打着“响鼻”,边快速前进,而另外一个跑跳着竭尽全力,但是纤细的前腿已经抬到最大限度了,这样的比赛在一开始就定下了赢家。

虽然作者表面嘲笑马儿是“可爱而又可笑”的傻瓜,但是他心里真正排斥的是代表破坏自然的工业化和机器化的列车,这从全诗的头两句就可以明显的看出作者的观点:

毁灭的号角吹响了,吹响了!

我们如今怎么办,怎么办,

在这肮脏无比的路的大腿上?

但是作者还要用问句嘲笑小马,“莫非它还不知道铁马已经战胜活马?”其实这是作者的对自己的审问。十月革命后,苏维埃的社会理想是建立工业化国家,这样的国家导向必然引起工业文明与自然的冲撞,钢铁的城市与木头乡村的摩擦。面对这种趋势,叶赛宁预见到了自然面临的危险。但是作为诗人,他还是选择站在诗意来源的自然的一方,只是这个时候的诗歌里不自觉的带着浓郁的忧伤和担忧。他就像是那只代表传统木头乡村的,代表自然的小马,明明已经知道结局,但是还是不能坐等钢铁文明的侵吞,竭尽全力给予反抗。所以与其说诗人嘲笑自不量力的小马,不如说诗人是同情捍卫自然的抗争者。从今天生态学的角度来评价,叶赛宁在诗中流露出了对自然在机器时代的命运的忧患,对自然田园依依不舍的眷恋,以及对于如何拯救俄罗斯大自然,保护俄罗斯的美的思考,这种生态意识是符合今天的科学自然观的,从叶赛宁的诗中看到了他一贯坚持人与自然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观点通过分析叶赛宁诗中的几个主要的动物形象,我们可以看到,~赛宁对动物感情真是来源于对自然的尊敬与热爱,反过来说,正是通过这些活灵活现,充满真情的动物形象,传达了叶赛宁朴实基本的自然观――人与动物是平等,友好,亲如兄弟的关系,不可低估动物的情感,它们也是与人类一样拥有崇高情感的自然之子,同时还包括工业文明和自然、自然和人类要和谐共生的先进生态自然观。

【参考文献】

[1]顾蕴璞译.叶赛宁诗选[M].上海:译林出版社,1999.

篇(4)

关键词 华兹华斯 诗歌 生态美学

华兹华斯被誉为湖畔诗人,他认为大自然是人生快乐、智慧之源头,他厌恶城市文明与冷酷的金钱关系,他寄情于山水,从大自然中得到慰藉。他用诗歌作为武器来捍卫人类与自然之爱的关系,他的诗歌中充满了对自然万物的关怀,赞美自然的魅力,体现了自然性、整体性、交融性、主体间性的生态之维。华兹华斯的诗歌抛开了自我,融入自然,开放了全部感官,从而扑捉到自然发出的一丝一毫的信息与美。

一、华兹华斯诗歌中“自然性”生态审美原则

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的诗歌承担起了为自然代言的使命,歌颂自然之美、之情、之爱。华兹华斯的诗歌充满了对大自然的崇敬,体现了大自然的辉煌与智慧。华兹华斯在《水仙花》中,这样来描写到,金色的水仙花迎春开放,/在树荫下,在湖水边,/迎着微风起舞翩翩。/连绵不绝,如繁星灿烂,/在银河里闪闪发光,/它们沿着湖湾的边缘/延伸成无穷无尽的一行;/我一眼看见了一万朵,/在欢舞之中起伏颠簸。水仙、树荫、湖水、微风、繁星、银河、湖湾等自然景观并置,形成了一副生态自然之美的风景画,体现出对自然本身之美的爱。而在《麻雀窝》中,华兹华斯用其情谊与爱与自然建立平等的关系,在人与自然之间架起了生态平等、和谐、关爱的纽带。总之在诗人的眼中,自然不是人认识的客体,而是成为了与人平等的主体;自然不是人利用的工具,而是与人互相尊重与爱的共同体。生态批评与审美是自然物本身的美和这种美的感知过程。由此可见,华兹华斯在其诗歌中用生态审美的眼光关怀着自然,感知着自然。

二、华兹华斯诗歌中“整体性”生态审美原则

华兹华斯在《致杜鹃》中用一幅整体的生态画面诠释着整体美。杜鹃鸟的歌声在山丘飘逸,流淌到聆听者的心怀,飞入那关阔的幽谷,抚摸着青青的草地,万物彼此融通,交织成整体性生态和谐的美好画面。《致蝴蝶》中,诗人从小到老一直这样,当看到彩虹就勃勃心跳,他希望永远保持儿时的天真,因为儿童是成年人的父亲。情境化为一,从一生成多,多最终归为一,这一就是自然大地的童真,正如道家思想老子所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法自然的整体动态的和谐观念无不流淌在华兹华斯的《致蝴蝶》中。

三、华兹华斯诗歌中“交融性”生态审美原则

在《水仙花》中,我好似一朵孤独的流云, /高高地飘游在山谷之上, /突然我看到一大片鲜花, /是金色的水仙遍地开放。“我”置身于自然万物,与其共存,相互关照,彼此交融。同时不难发现,物我之间的交融敞开了自我认识、自我情感,从而摒弃了自我观念、自我理性、自我经验,本能地与自然共呼吸,彼此启发,领略自然的智慧。华兹华斯在自传体长诗《序曲》中追忆了童年的经历,同时在于大自然交流共融的过程中发现,自然其实最接近上帝,自然感化、净化人性,纯洁人的孤寂情感。人与自然交融的审美可以克服人的孤寂,超越物化,达到自然“他者”的彼岸。华兹华斯诗歌无疑反映了生态批评与审美的交融性原则,唤起了人们感知自然的力量,鼓励人们回归自然,返璞归真,享受自然与人美好的关系。

四、华兹华斯诗歌中“主体间性”生态审美原则

篇(5)

威廉·华兹华斯(WilliamWordsworth,1770—1850)是横跨两个世纪的英国大诗人,其诗歌艺术和诗学理论是国内外学术界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从目前的研究现状来看,在研究对象方面,“已有的研究涵盖了他的自然观、社会观、民主观、主题性复归、时间性修饰、意象意境、诗歌语言、诗歌题材等众多领域”…;在方法论方面,已经有心理学研究、新历史学主义批评、文本批评、性别批评、西方批评、解构主义批评,这说明国内外的华兹华斯诗歌研究成果颇为丰硕。然而,我们深以为憾的是,人们忽略了华兹华斯对“快乐”的理解与阐释,以及其背后丰厚的诗学意义和伦理价值。而从华兹华斯的诗学理论和诗歌艺术综合来考察,“快乐”无疑是其基本要素之一;无论从其诗学观念还是诗歌艺术实践来看,它都有着潜在的深层内涵,并且维系着其内在的统一性和逻辑性。可以这样说,华兹华斯的“快乐”诗学,在当时英国的历史文化语境下对诗学理论起着拓展作用,对当今世界的诗歌创作与诗歌理论也富有相当的启迪意义。

一、

统一性与逻辑性:华兹华斯的“快乐”诗学

华兹华斯的诗学理论,主要集中体现在《“抒情歌谣集”1800年版序言》和《“抒情歌谣集”18l5年版序言》这两篇长文中。从总体上来说,其关于诗歌创作与批评的理论,主要包括对“情感”、“题材”、“语言”、“创作目的”等几个方面的理解与认识。无论从华兹华斯自己所撰写的两篇序言来看,还是从其诗歌艺术经营来看,“快乐”始终都是其中隐伏的一条主要线索和一个重要的诗学主旨。华兹华斯的“快乐”诗学具有丰富而独到的内涵,主要体现在:

首先,诗歌中的情感应当是一种以快乐为主的情感。华兹华斯认为:“诗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它起源于在平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诗人沉思这种情感直到一种反应使平静消失,就有一种与诗人所沉思的情感相似的情感逐渐发生,确实存在于诗人的心中。……然而不管是一种什么情绪,不管这种情绪达到一种什么程度,它既然从各种原因产生,总带有各种的愉快;所以我们不管描写什么情绪,只要我们自愿地描写,我们的心灵总是在一种享受的状态中。”这是一段常常为人所引用的话,不过,引用者多半是以此来说明诗歌情感的来源,即诗歌往往来源于诗人对于过去生活的一种回忆。其实,华兹华斯在这里所表达的诗学思想远没有那么简单。笔者认为,这段诗学名言中涉及到了这样几个问题:其一,诗歌的本质是一种情感的自然流露;其二,诗歌的创作过程是诗人在平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向诗歌逐渐迁移并流人诗中的过程;其三,诗歌创作是在一种自愿并且自然的情况下完成的,强调诗歌艺术的自主性与自由度;其四,诗人的情感是愉快的,而诗歌中的情感是诗人情感的流入,可以推断也是愉快的,并且,诗人在整个创作过程中是一种享受的状态,自然也是一种愉快的状态。在这四个方面的诗学思想中,最重要的就是“快乐”诗学思想。我们也许应当提出一个问题,那就是诗人能够回忆起来的情感是从哪里来的?其逻辑起点是什么?华兹华斯在《颂诗——忆幼年而悟永生(永生颂)》一诗中这样写道:“儿童既然是成人的父亲,,我就能希望自然的敬爱/把我的一生贯穿在一块。”诗歌对儿童的天性作了高度的赞美。在这首诗中,华兹华斯认为:“婴幼时,天堂展开在我们身旁!/在成长的少年眼前,这监房的/阴影开始在他周围闭合,/而他却是/看到了灵光和发出灵光的地方,他见了就满心欢乐;/青年的旅程日渐地远离东方,/可仍把大自然崇拜、颂扬,/在他的旅途上陪伴他的,/仍有那种瑰丽的想象力;/这灵光在成人眼前渐渐黯淡,/终于消失在寻常的日光中问。” “儿童是成人的父亲”,其理由在于:儿童生活在天堂里,拥有着瑰丽的想象力和与大自然高度的亲和力;更重要的是,儿童总是自由而快乐的,他正是由此与成人区别开来。华兹华斯要表达的真正意思,正如约翰·比尔所指出的那样:“华兹华斯真正要写的是,儿童出A具有创造性的上帝自己;正是神圣自然中保留的这庄严的光辉,才将其周围的世界变成了‘天堂’。”

“也就是说,华兹华斯认为儿童是人间和天堂(上帝)的直接联系者。如此说来,华兹华斯所要回忆的便是儿童时期在天堂里的感觉了,正是它为诗歌提供了一个情感的源头。这样的回忆性的情感同样是快乐的,当然,也包括无拘无束的想象力和与大自然的浑然一体。因此,从逻辑上讲,从儿童时代的天堂之乐到对它的深情回忆,冉到诗人情感的进入诗歌,以及诗歌创作的整个过程,在华兹华斯看来都是一个享受的过程,而“快乐”则是这种感觉的根本所在。

其次,诗歌的题材就是诗人的情感,在具体的诗歌作品里情感与题材往往是一种一体化的形态。华兹华斯曾经这样认识诗的题材:“题材的确非常重要!因为人的心灵,不用巨大猛烈的刺激,也能够兴奋起来。”他看重的诗歌题材好像只是来源于诗人的心灵与诗人心灵的刺激与震动。当然同时他也认识到:“是情感给予动作和情节以重要性,而不是动作和情节给予情感以重要性。”如此看来,华兹华斯认为只有以情感作为诗歌艺术的推动力,将题材有机地组合成为合理的动作或是情节,才能创作出真正完美无缺的诗篇。而我们要思考的问题是,情感和题材的契合点到底在哪里?我们还是只有从华兹华斯自己的论述中来寻找。华兹华斯曾经这样说过:“只有愉快所激发的东西,才能引起我们的同情。”同时他还曾经这样强调:“没有一种知识,即是,没有任何的一般原理是从思考个别事实中得来的,而只有由快乐建立起来,只是凭借快乐而存在我们心中。”而诗人所能做的是一些什么呢?诗人往往依据人自己的本性和他的日常生活来看人:“觉得到处都有事物存心中激起同情,这些同情,凶为他天性使然,都带有极大的愉快。”我认为,华兹华斯的论述隐含了这样几个问题:其一,诗人对诗歌和生活的态度是人之本性,立足点是自己的日常生活;其二,人(包括诗人)在不断地与外界事物发生作用和反作用,这种相互作用的发生是情感的诱发因素;其三,由于诗人创作诗歌的基点是人之本性和日常生活,诗歌具有着与外界(包括读者)天然的亲缘关系,容易将外界事物演变为诗歌题材,促成诗歌艺术的诞生;其四,外界事物刺激诗人,诗人凭借诗歌与外界发生情感的交流都是由于愉快之情的诱发,而读者与诗歌发生共鸣,引发同情,其最终也是为了获得愉快。由此可见,在华兹华斯这里,题材和情感的契合点确实是诗人内心的快乐。让我们看一看华兹华斯的名诗《我们是七个》的片断:“‘可他们两个都已经死去!/灵魂已升进了天国!’/这些话全都是白说,,/这位小姑娘还是不改嘴:/‘不,我们是七个,’她说。”按照常理来推断,两位亲人离去本应是很悲伤的事情,可是这位小姑娘执拗地坚持她们七兄妹是同在的,其原因就在于那个小姑娘对生死的看法本位于快乐的原则;诗人在此淡化人间的生死,其实质是看到了亲情给人带来永远的愉快。综上所述,从诗歌选取题材的原则、在诗歌艺术的实践以及诗歌客观的艺术感染力、诗歌文本的客观呈现来看,“快乐”都在其中担负着枢纽的作用。

再次,诗歌的语言应当是美丽而富于趣味的。华兹华斯对于诗歌的语言有过一段很精彩的论述,他说:“这些诗的主要目的,是在选择日常生活里的事件和情节,自始至终竭力采用人们真正使用的语言来加以叙述或描写,同时在这些事件和情境上加上一种想象力的色彩,使日常的东西在不平常的状态下呈现在心灵面前·真实地并非虚浮地探索我们的天性的根本规律……使这些事件和情境显得富有趣味。”将这段关于诗歌语言的话和他提出的选取题材的标准结合起来分析,可以发现其中的统一性和相异性:其统一性表现在语言运用的立足点是人之天性和日常生活情节;其相异性体现在想象力的渗入使得诗歌的文本形式又迥异于生活的一般形式,造成诗歌与现实生活的距离,从而获得一种陌生化效果。诗人创作的根本目的,在于诗歌艺术对事件和情境的糅合而具有趣味性,也就是快乐的营造与获得。如果能够与诗歌的情感、题材吻合起来,就可以使得诗歌艺术具有一种统一性。在华兹华斯看来,语言的使用存在一个历史性与现时性的问题。

历史上出现的优秀诗歌创造了优美纯粹的语言,而语言的反复使用又会使其从优美堕为俗滥;同时,语言必须与时俱进,适合人们的Et常现实生活,方能获得生生不息的生命力。为此,华兹华斯认为诗歌语言的使用要合情合理。他说:“我想使我的语言接近人们的语言,并且我要表达的愉快又与许多人认为是诗的正当目的的那种愉快十分不同,……我希望这些诗里没有虚假的描写,而且我表现思想都是使用适合于它们各自的重要性的文字。……这样做有利于一切好诗的一个共同点,就是合情合理。”如此看来,华兹华斯对诗歌语言提出的要求,其目的在于对人们的现实生活进行真实描写,探索人性的根本规律,传达诗歌应有的愉,追求语言使用的情感性、愉、合理性、生活性的多位一体。

第四,诗歌创作的目的在于使读者能够感到一种少有的愉快。华兹华斯说过:“诗人希望把他的情感接近他所描写的人们的情感,并且暂时完全陷入一种幻觉,竭力把他的情感和那些人的情感混在一起,并且合而为一,因为想到他的描写有一个特殊的目的,即使人愉快的目的。……诗人做诗只有一个限制,即是,他必须直接给一个人以愉快。”。人们之所以喜欢读诗是为了什么?也许有的人认为是为了了解诗人的情感,也许有的人认为是为了寻求一种美感。华兹华斯则明确地指出人们读诗就是为了寻求快乐。诗歌创作是为使人愉快的思想,也明显地体现在华兹华斯的诗歌艺术实践中。其诗作《布莱克大娘和哈里·吉尔》讲述了一个地主和穷人的故事:布莱克大娘不堪严冬的寒冷而去偷地主哈里·吉尔的篱笆来烧火取暖,结果被哈里·吉尔捉住了,大娘向天祈祷哈里-吉尔不再感到温暖,哈里·吉尔终于受到上帝的惩罚,而永远失去了温暖的感觉。这个极具戏剧性的故事掩盖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大娘和地主之间的矛盾本是激烈的阶级矛盾,大娘的悲惨遭遇和哈里·吉尔的奢华生活形成了尖锐的对立,诗人并没有将冲突的解决诉诸血与火的暴力,而是极力加以淡化,借用上帝的力量来惩处人间的罪恶。这样的处理方式的真正用意,在于以“善”感化“恶”而最终达到消泯恶的目的。更重要的是为了将情感的宣泄导向平静与美善,从而促成读者对诗歌艺术接受体验愉悦感的充分实现。

华兹华斯“快乐”诗学思想体现出了一种比较严密的逻辑性。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其一,华兹华斯把诗歌的情感来源定位于人之记忆领域,强调人之主体感受性与外在世界的交感融合,从而导致了某种情感因素在记忆领域的贮存,期待着诗歌创作的唤醒、重现以及艺术化展现。其二,华兹华斯利用“沉思”来实现情感从记忆领域到艺术领域的转化,诗人以个体之情感来感受、体味人类普遍性情感,实现诗人情感由“小我”向“大我”的提升;“沉思”也体现为诗人寻找特定的艺术媒介,如艺术体裁、语言、韵律等,从而实现记忆领域之自然性情感向艺术情感的转化,并寻求与诗歌艺术媒介的高度契合。

对于情感的表现,华兹华斯用“合情合理”加以调节和控制,一方面是在反抗西方诗学史上对情的压抑的倾向,另一方面合理地“纠正了浪漫主义诗学可能造成的滥情主义”。《我们是七个》和《布莱克大娘和哈里·吉尔》两首诗,对于亲人死去的哀痛以及阶级之间残酷的欺压与迫害,作者对其情感的表露都维系在哀而不伤、怨而不怒的较为恬淡、平和的情绪氛围中,并且用理想化的“‘不,我们是七个,’她说”和上帝的惩戒来寻求心理的安慰与矛盾解决的良方;同时也维系了华兹华斯诗学情感的快乐色调及其艺术魅力,显示了华兹华斯极其深厚的诗学修养。华兹华斯的诗学理论呈现出完整的流程性与逻辑性:记忆(情感的贮存)——沉思——创作——合情合理。整个流程显示了华兹华斯既是诗人又是理论家的双重身份,而从“沉思”与“合情合理”的关系来看,“合情合理”昭示了其独立的诗歌主张,即诗歌应该给读者以或教益,“情”与“理”并举;“沉思”不仅体现为情感与艺术媒介的契合,也是“情”与“理”冲突缓解的中介。故而“沉思”与“合情合理”维系了华兹华斯“快乐”诗学的一体性以及创作上的可行性,共同铸就了其“快乐”诗学的美学魅力。

总的来说,华兹华斯“快乐”诗学的基本内涵,就是强调作为诗之基本要素的情感、题材、语言、创作目的,都要有“愉快”的因素,认为“愉快”是诗歌创作的起点也是终点,它维系着整个诗歌创作过程的统一性、协调性、逻辑性;其诗歌艺术文本给人一种清新淡雅的愉快之美,完美地演绎了其诗学主张。因此,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诗歌艺术实践上讲,华兹华斯终其一生都在极力构建一种具有重大意义与价值的“快乐”诗学。

二、去庸俗化:“快乐”诗学的伦理内涵

华兹华斯的“快乐”诗学涉及到了诗人、诗歌艺术、读者三者的内在关系,而其立足点则是人性之本与日常生活,也就是如何看待生命本身和生命如何存在与怎样发展的问题,即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艺术的关系问题。华兹华斯对此发表了极为重要的意见,这种诗学思想以及在其中蕴涵的深厚的伦理内涵,值得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首先,华兹华斯认为人与自然要和谐共处才会有生命的趣味产生。他曾经这样指出:“他(诗人)以为人与自然根本互相适应,人的心灵能照映出自然中最美最有趣味的东西”,同时“诗是人和自然的表象”。这不仅道出了人与自然的真实关系,并且也确认了诗歌作为一种艺术体式同人与自然都具有一种十分密切的关系。华兹华斯认为自己被大自然赋予了一种成功和艺术评论家必须拥有的品质,而他也因这一言论而“名声大噪”l7l720如此看来,自然给人以感化与启迪,人也能感应自然界中美和趣味的东西,二者互相适应,具有一种生理上和心理上的交感性,而诗歌正是二者交感的艺术表征。

从艺术创作上来讲,自然无疑是艺术来源的给养;从伦理上讲,自然往往给人的心灵以净化,使人的灵魂得以超升,摆脱功利的约束而进入自由之境。华兹华斯在《写在早春的诗行》中这样写道:“大自然使我躯体中的灵魂/同大自然美好的作品结合;/我呀,想起了那问题就心疼:/人把人变成了什么?/……/IN下伸展的带嫩芽的枝梢/扇子般地招引轻柔的风儿;/任我怎么样,我不由得想道:/那中间也有着欢乐。”对此可以这样理解:其一,大自然具有净化人类灵魂的力量,也具有一种与人类灵魂亲和的质性;其二,人类离开了大自然面临的只是灵魂的异化,人类脱离了正常人性发展的轨道,就会远离生命的本真形态;其三,在大自然里的一切都是快乐的,那里才是美好的天堂、人间的乐土,人类应该学会像大自然中的生命共同体那样和睦相处、相亲相爱。总之,华兹华斯通过人与大自然的关系给读者留下的伦理学启示是:大自然中的生命存在形式是人类相处的理想模式,人类理应接受大自然的浸染、熏陶,让生命与生命之间和谐相处,抵制功利对灵魂的蒙蔽与异化,从而才能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快乐。

其次,人与社会也是一种相辅相成、相互依存的关系,人只有在一定的社会中才能生存与发展,社会的发展也离不开人的个性、气质与风采。华兹华斯认为人是社会的构建因子,社会是人类的生存环境,人的个性在社会中得以彰显,同时又要受到社会性的制约。而华兹华斯常常把人和社会的关系上升到整个宇宙的高度,从而在一个人、自然、社会乃至整个宇宙的宏大场阈下来确立人的地位和社会的关系,“华兹华斯意在拓展我们对一个非个人的宇宙之伟大性的激赏,直到我们学会将我们自身界定为所有无数生命中不可分离的一份子,离开了它们,我们将无从存在”。而在这个宏大的场阈关系网中,人以获得愉快为其立身之本,愉快的获得演变为人与人之间的爱和崇高的热情。华兹华斯在《诗行:记重游葳河沿岸之行》这首诗中多次提到“欢乐”:“而在城镇和都市的喧闹声里,/在我困乏地独处屋中的时候,这些景致会给我甜美的感觉,/会使我血脉和顺又心头舒畅;/它们进人我心灵深处,使那些/沉睡着的往日欢乐感情开始”,“欢乐具有的神威使我们目光/沉静,看清事物的生命/……/我在精神上多少次求助于你!/……灵上的图景再次苏醒过来;/我站在这儿,体会现时的快乐,/也高兴地想到在这个时候还将/给未来岁月增添生气和精神/食粮/……/自然也就是我的一切”。这首诗里所表达的思想是极其深刻的:人、自然界、社会构成一个宏大的宇宙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人是自然和社会的中介。因此,人从自然界吸取精神食粮,向深处能够体味人性与生命的存在方式和生存价值,向广处能够反省社会的现时状态。诗人认为都市和城镇的喧闹不适合生命的诗意栖居,而只有向自然朝拜,从那里激发人性之圣洁的爱,从而整合现时的社会矛盾,理顺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从情感上讲,只有这样人才能获得欢乐;从伦理上讲,只有这样人类社会才能真诚而合理。正是人与自然、社会构成了华兹华斯认识人与社会的关系主线:大自然——人(欢乐)——认识人性、激发圣洁之爱——反观社会、从而构建合理社会,而“欢乐”正是这条主线的情感本体,社会伦理道德则是其潜在的衍生。

篇(6)

罗伯特・弗罗斯特在早期诗歌中就已经形成了田园诗风。我们可以感受到他对自然的依恋与喜爱。在他的很多诗歌中,弗罗斯特完成了与自然的对话,与大自然进行了心灵上的交流。在这些诗歌中,也折射出诗人的品格、思想与内心的观念。通过这些诗歌,诗人探索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启发人们对自然与社会现实进行思考。

一、诗人与自然的对话

弗罗斯特认为人与自然是不可分割的,在诗中,可以感受到诗人对自然的依赖。诗人从与自然的对话中获得美的体验,从自然中获得信心,完成了情感与思想的升华。

(一)心灵的宣言

在《进入自我》这首诗中,诗人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做了深刻的思考,可以感受到诗人心灵深处的呐喊。

One of my wishes is that those dark trees,

So lod and firm they scarcely show the breeze,

Were not,as’twere,the merest mask of gloom,

But stretched away unto the edge of doom.

I should not be withheld but that some day

Into their vastness I should steal away,

Fearless of ever finding open land,

Or highway where the slow wheel pours the sand.

I do not see why I should e'er turn back,

Or those should not set forth upon my track

To overtake me,who should miss me here

And long to know if still I held them dear.

They would not find me changed from him they knew――

Only more sure of all I thought was true.

这是弗罗斯特的第一首十四行诗,可以说,在这首诗中包含了诗人创作中所有的内心情结,体现了弗罗斯特诗歌创作的显著特点:主题、题材、态度和诗人向内心观照的倾向。《进入自我》这首诗字里行间流露出诗人与大自然的紧密相连,感知诗人与大自然进行了亲密接触。《进入自我》表达了诗人有关人生、有关诗歌创作的具体思考。

在这首诗中,诗人用到了三个隐喻,“dark trees(郁郁葱葱的树林)”、“open land(广袤的空地) ”、“highway(大道) ”。这三个隐喻各有含义,表达了作者的心声。其中,“open land(广袤的空地) ”表达了作者的孤寂,无人做伴,却勇往直前;“highway(大道) ”暗示了作者尤其内心的追求,虽然路上人来车往,但是诗人仍独善其身,不随波逐流。诗人在开篇写道:“One of my wishes is that those dark trees”,这是诗人的追求,是他人生的目标。不害怕被孤立,也不屑于人云亦云,而是独自一人去往那郁郁葱葱的树林,去追寻自己的梦想。可以说,这是诗人内心深处的声音,愿意用心灵和去大自然交流,也愿意将自己全身心的融入到大自然中去。

诗人相信人和自然是密不可分的,只有回归自然,才能捕捉到生命的真谛。因此,尽管诗人要孤身一人前往密林深处,但并不是真的要脱离人群,脱离社会,知识希望能够有更多的机会去亲近自然,了解自然,更深刻的去思索人生,从自然中获得启迪,探寻真理。

(二)对自然美的惑悟

弗罗斯特渴望亲近自然,渴望与大自然融为一体,对自然的美,诗人一直都是欣赏并发自内心来赞美的。对于罗伯斯特来讲,他是一个融入自然的人,并不断的发现、探索自然的美。也只有这样,诗人才坚信并宣称人与自然不可分割,人的心灵应于大自然相通。这在诗作《深秋来客》中深有体现:

My sorrow, when she’s here with me,

Thinks these dark days of autumn rain

Are beautiful as days can be;

She loves the bare,the withered tree;

She walks the sodden pasture lane.

Her pleasure will not let me stay.

She talks and I am fain to list:

She’s glad the birds are gone away,

She’s glad her simple worsted gray

Is silver now with clinging mist.

The desolate,deserted trees,

The faded earth,the heavy sky,

The beauties she so truly sees,

She thinks I have no eye for these,

And vexes me for reason why.

Not yesterday I learned to know

The love of bare November days

Before the coming of the snow,

But it were vain to tell her so,

And they arc better for her praise.

可以说这首诗所带给人们不论是在听觉、视觉还是知觉上的感受都是震撼的。在这首诗中,弗罗斯特展现了他对自然的超高的审美知觉。诗人与自然心意相通,与秋天对话。在弗罗斯特心中,秋天具有人的特质,有血有肉,她优雅美丽,活泼可爱,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去改变周围的环境。在这首诗中,并不觉得秋日的萧瑟,有的只是对秋日俏皮可爱的会心一笑。在诗人的笔触下可以看出,弗罗斯特已完全融入到了自然之美中,看出她对秋天的赞同与欣赏,也向读者展现了秋日的美,讲述了自己的感悟,可以说,这是完全投入自然的一种审美关照。

这首诗给人以启迪。人是自然中的人,作为人类,应该去亲近自然,与自然保持一种亲密和谐的关系。我们应当学会去发现自然的美、欣赏自然的美、热爱自然的美。种种漠视自然、破坏自然的心态与行为都是不应该的。自然给人以力量,是人类的栖息之所,人能够全身心的投入自然,找到自己心灵的栖息地,对于人类而言是一种难得的幸福。

(三)心灵和大自然的对话

在《红朱兰》这首诗中,弗罗斯特用心灵与自然进行了对话。诗人在诗中表达了对自然的热爱,并呼吁人们要认识自然、尊重自然。人和自然本是一体,人类的发展不能脱离自然,只有出自本心的去热爱它,尊重它,才能获得自然的善待,尊重自然也就是尊重人类自己。

A saturated meadow,

Sun―-shaped and jewel--small,

A circle scarcely wider

Than the trees around were tall;

Where winds were quite excluded,

And the air was stiffing sweet

With the breath of many flowers―-

A temple of the heat.

There we bowed us in the burning,

As the sun's right worship is,

To pick where none could miss them

A thousand orchises;

For though the grass was scattered,

Yet every second spear

Seemed tipped with wings of color

That tinged the atmosphere.

在这首诗中,诗人表达对自然的热爱与崇敬。不论是草地,还是太阳,诗人都对其进行了发自内心的赞美。这是一片长满了红朱兰的草地,这些美丽的花儿如同宝石般闪闪发光,从生动的描写中,不难体会诗人对其喜爱之情。诗人将草地比喻成庙宇“A temple of the heat”,认为自然是神圣的,不可亵渎的;而红朱兰则是充满活力的,熠熠生辉的;在俯身采撷花朵之时则是向太阳礼拜,这些都不难看出自然在诗人心中崇高的地位,也可以体会到诗人渴望与自然亲近,进行心灵深处的沟通。

弗罗斯特对红朱兰的喜爱体现了他积极、乐观、向上的人生追求,充满着对大自然的虔诚,体现了人和大自然相依相存的伦理情怀。事实上,这首诗通过诗人与自然的对话,意在批评那些不珍惜自然,毁坏环境的种种现象。诗人意在唤起人们对自然的珍爱,意识到自然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毁灭自然,最终毁灭的是我们人类自己。

二、结语

诗人眼中的自然是带有诗人自己内心影子的自然。对自然的感受,实际上是诗人内心观念、情绪、需求、动机等心理特征的投射,是诗人思想、品格的投射。诗人的心灵在大自然宏大、纯净、壮美的熏陶感染中经受了洗礼,形成了优秀的审美品格。诗人有意识地从心灵深处主动地离弃世俗的丑恶而在大自然中寻求精神的美好的行为,最终形成了自然朴素清新的诗歌风格以及体现这一风格的精彩纷呈的诗歌篇章。

参考文献:

[1]濮阳翔,李成秀译. 二十世纪美国文学[M]. 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4.

[2]江枫译. 弗罗斯特诗选[M]. 北京: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2.

篇(7)

1912年4月15日,英国白星航运公司的超级客轮泰坦尼克号(Titanic)从英国到美国纽约开始她的处女航,出发不久之后,这艘规模空前的庞然大物就在南太平洋上与大西洋飘来的一座大冰山相撞。造成一个世纪以来最为惨重的海难。《合二为一》是托马斯•哈代于1913年为前一年泰坦尼克号(Titanic)事故而写。诗歌描写了豪华游轮沉没在漆黑海底的悲惨景象,阐述了诗人对这艘世纪巨轮消逝后的冥思。

传统的批评理论认为,这首诗歌表达了哈代对遇难者的哀痛,对人类命运的关注。而本文把生态理论和《合二为一》联系在一起,分别用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两个观点分析哈代《合二为一》诗歌中的生态主义思想。

2.生态学的两个观点

2.1人类中心主义。人类中心主义是一种以人为宇宙中心的观点,它把人看成是自然界唯一具有内在价值的存在物,是一切价值的尺度,自然及其存在物不具有内在价值而只有工具价值。(雷毅,2001:15)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人统治自然及其存在物并且人对自然并不存在直接的道德义务,因此它就把自然及其存在物从人的道德关怀领域排除了出去。

人类中心主义影响了传统的文学批评理论,表现在无视文学作品中的自然生态和作者的生态哲思。生态批评理论旨在唤醒人类的生态意识,使人类逐渐转变到生态中心主义。这种观点把整个生物圈乃至宇宙看成一个生态系统,认为生态系统中的一切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人类的生存与其他部分的存在状况紧密相连。

2.2自然中心主义。人类中心主义观点伴随着人类从原始时期的蒙昧走向了现代社会的文明。当我们一次又一次征服自然,创造了人工自然的奇迹的时候,人的理性、人的智慧、人在自然面前的强大力量,进而是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也一次次受到了人们的歌颂。而今天,当人类由于罔顾自然规律,对自然的肆意妄为而导致了自然界的报复,使得全球性的生态危机威胁了人类进一步的生存和发展的时候,人们也开始了对人类中心主义这种观点的反思。

自然中心主义探讨自然界万物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反对人类中心主义。它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统,倡导人类应该尊重自然,担负起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并回报自然,构建整个宇宙生态系统的相互平衡。今天,地球生态危机,受到了威胁,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中心主义思想在不同学科领域中受到了质疑,甚至是批判。生态主义者认为,人们应当以一种非人类中心主义的普遍共生的态度来对待自然。在生态主义者的眼里,人类并非处于绝对的"中心"位置;人类和其它自然物一样,是地球生态系统中的一部分;人与自然万物互为环境、相互作用。

3.《合二为一》的生态解读

人与生灵万物互为依存的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的观点,在哈代的《合二为一》中有明显的体现。

3.1人类中心主义与《合二为一》。在本首诗歌中,人类中心主义的代表是钢铁巨轮。诗歌以沉没于海底的"泰塔尼克号"开始。以"生活的骄傲"、"万无一失"著称的巨轮惨遭灭顶之灾,绚丽的火焰在股股寒流中熄灭,化作阵阵有潮汐般韵律的竖琴声。往日映照着荣耀的镜子而今却映出了一群群海底生物,他们是如此的奇异,如此的微弱,如此的麻木,又是如此的漠然,好像并不在乎人们津津乐道的荣华富贵。沉没在黑暗中的珠宝似乎并不在意周围的环境,因为这一片黑暗正是他们展示的舞台;他们自以为是光亮的使者,梦想着自己的绚丽夺目的光彩使人陶醉,孰不知这灿烂的光泽只能变得黯然无色,无人理会,永不见天日,当迟缓的鱼儿游进她的时候,凝视着涂了金色的富丽堂皇的东西时,惊奇地瞪大了眼睛。钢铁巨轮静静地埋没在无边无际的大海中,人类在她身上打造的虚荣和傲慢也随之灰飞烟灭,从此喧闹不再,随着而来的是无尽的寒冷和孤寂。

坚硬的钢铁、豪华的镜子、玲珑剔透的珠宝、富丽堂皇的钢铁巨轮都是人类从自然中获取的。20世纪初,西方正处于工业社会。人类肆无忌惮的任意开采自然,破乱自然,以满足人类自己的虚荣和骄傲;人类中心主义盛行,无视生态中心主义,使自然丧失主体地位和言语权。这是近现代生态危机和环境灾难的根源。如果人类中心主义继续自大狂妄,无视自然的存在,那么人类必然会被自然抛弃,最终面临不可挽回的局面。所以人类必须及时改正自己的人类中心主义思想,放弃对自然的征服占有,从主宰地位退位,成为生物系统中的普通一员,与自然进行平等的对话交流。否则,人类只能被自然抛弃,导致严重的后果。

3.2自然中心主义与《合二为一》。在这首诗歌中与钢铁巨轮相对应的是冰山,很明显,冰山是生物中心主义的代表。在如同装有双翅大鸟形成的同时,就为这华丽的巨轮准备了不详的伴侣--冰山。"万无一失"的巨轮在自己的处女航中,就惨遭空前的海难。这既嘲弄了人类中心主义,又暗示人类不能随意奴役自然,说明自然有自己的存在,而不需要以人类规定的尺度来衡量自然的价值。从诗歌题目《合二为一》就可以体现诗歌的主体内容--两个部分的"相逢"。但在整首诗歌中,哈代使用了很多词汇描写巨轮坚实的内部构造,和富丽堂皇的装饰,而只在末尾处提到了"好伟大,好壮观"的冰山,没有其他的词汇。这暗示了人们过多的关注人类中心主义,只想着操控、掠夺自然以满足人类自己的虚荣和傲慢,无视生态中心主义。

4.结语

对生态自然的关注,对自然的赞美和憧憬,是哈代诗歌的一个重要主题。本文通过对《合二为一》进行生态学的解读,感受到哈代的生态主义哲思。他的诗歌让我们看到了大自然的价值,唤起了我们对大自然的热爱与关注,抨击了人类中心主义的残忍、贪婪和丑恶。这也告诫我们人类要尊重自然、爱护自然,按自然规律办事,与大自然和谐相处。在全球生态危机日趋严重的今天,研究哈代的诗歌,解读其中蕴含的生态观,具有很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参考文献

[1]胡志红.西方生态学批评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篇(8)

罗伯特•李•弗洛斯特(1874~196),一生获过四次普利策优秀诗歌奖,是迄今仅有的一位。他的诗,在美国各阶层拥有广大的读者群。他的诗歌在形式上与传统诗歌相近,不像浪漫派、唯美派那样矫揉造作;不追求外在的美,往往以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土人情开始,渐进哲理的境界,朴实无华,细致含蓄,耐人寻味。

弗罗斯特的诗可分为两大类:抒情短诗和戏剧性较强的叙事诗。弗罗斯特的抒情诗主要描写了大自然和农民,尤其是新英格兰的景色和北方的农民。这些诗形象生动,具有强烈的感染力;他的叙事诗一般都格调低沉,体现了诗人思想和性格中阴郁的一面。弗罗斯特的自然观比较复杂,他把自然看成是一个善与恶的混合体。因此,他的诗一方面描写了大自然的美和自然对人类的恩惠,另一方面也写了其破坏力以及给人类带来的不幸和灾难。

《白桦树》一诗,写一般人总想逃避现实,但终究要回到现实中来。《修墙》写人世间有许多毫无存在必要的有形和无形的墙。除了短篇抒情诗外,还有一些富于戏剧性的稍长的叙事诗,刻画了新英格兰乡间人物的精神面貌,调子比较低沉,亦颇有特色。在格律方面,弗罗斯特爱用传统的无韵体和四行体的各种变体,时常押韵,在节奏上具有自己的特色。

弗洛斯特的代表作《未选择的路》,有着特别的意蕴,是一首哲理抒情诗。它表面平易,实则蕴含深邃的哲理;看似倾诉个人经历,实则表达人们的共同感受,正是借写自然界的道路来表达对于人生之路的思考。在这首诗里,弗罗斯特抓住林中岔道这一具体形象,用比喻的手法引起人们丰富生动的联想,烘托出人生岔路这样具有哲理寓意的象征。诗人选择的是人们司空见惯的林中岔道,来阐发如何抉择人生道路这一生活哲理的。诗人以含蓄清新、别具匠心的艺术风格再现出优美的自然风光,并且通过对自然景物的描写,反映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波澜。诗人是通过优美的意境创造和浓郁的抒情表达把哲理隐含其中并传递给读者的。这首诗描绘的是一个面临选择的人和他进行选择时的心态,至于选择的具体内容并没有写出,诗人的着眼点是选择本身。每一个读者都能够在这首诗中发现自身的生活体验,理解其中的哲理内容。因为,这首诗具有内涵的开放性,犹如一个巨大的构架,其中的内容有待读者去填充,在其中回顾自己的人生之路,从而受到触动而引发深深的思索。

在形式上,他不赞成自由诗,尽管他后来也偶尔打打这样的网球,例如:早期的《火与冰》已经很像自由诗。然而他始终重视“句子的音响”,他的诗行节奏,常用“松散的抑扬格”,有些韵式,经过精心的设计,例如:《雪夜林边暂驻》。他的语言,不尚夸张,不事雕琢,力求从“今日听到的”民间活的口语,方言汲取淳朴、清新,富干生命力的营养,《牧场》可认为是最好的例证。弗洛斯特不仅善于抒情,也善于叙事。他的叙事诗多采取独白或对话的形式,直接使用经过提炼的口语、方言,有节奏、无韵,富于戏剧性,常常像是一出出的独幕剧。《雇工之死》是弗洛斯特叙事诗的杰出代表作,曾被当作独幕剧搬上舞台演出而获得很大成功。这首诗描绘了三个人物,被刻画得最充分的是那个没有出场的、劳碌一生、已经精疲力竭以至终于死去的雇工。他贫穷而自尊,宁愿出卖劳动力以维持残生,也不卑躬屈节去乞求身为银行董事的阔兄弟的怜悯,劳动时全力以赴,对别人十分关心,诚实,然而愚昧。老了,像被挤干了的柠檬,走投无路,无家可归,甚至可能死无葬所。由于心灵高尚而优美动人的,是那位女主人玛丽,温柔、善良、对同类满怀柔情,代表了弗洛斯特所标榜的爱。而沃沦,作为雇主,尽管按我们的划分阶级标准看,只是个雇佣少量季节工而并不富裕的上中农,却仍然具有一个雇主的精神特征。当他想到那位雇工时首先想到的是对自己有用无用。像《爱与问题》一样,弗洛斯特常用社会最小的细胞――家庭象征全社会,在《雇工之死》这首近200行的叙事诗里,他写的是美国农业地区一件细小的生活插曲,却反映了整个国家的一些重大问题,贫困劳动者的窘境,金钱支配下的人际关系,等等。弗洛斯特的诗,无论是抒情诗或是叙事诗,都仿佛是一幅幅素净的水墨画:质朴无华,淡而有味。

弗罗斯特认为,对于一个诗人来说,大自然和宗教一样重要。他坚持在平淡的日常生活领域开拓诗歌的境界;他说他是一个现实主义诗人。他认为现实主义有两种:一种是把大量带有脏土的土豆出示在人们面前,以表明那是真实的土豆;另一种则满足于刷洗干净的土豆。他说他倾向于第二种,在他看来,艺术的作用就在于净化生活。弗罗斯特用他的诗歌净化的自己和他人的生活。读他的诗,你会感到他那被净化的了的像水晶一样的生命。他那与众不同的体验找到了他与众不同的表达。从他那许多好诗中,你会听到源自生命的富于伸缩性的语调,那是弗罗斯特自己特有的朴素自然的语调,是从他的心里流淌出来的。他在生活和写作中不事夸张,不装腔作势,弗罗斯特的诗歌给人的一种强烈感觉是在平实描写之后出现的无穷无尽的难以阐释的意韵,你分明感觉到“此中有真意”,但是“欲辩已忘言。”

有些评论家说弗罗斯特算不了一个诗人:渊博、深奥、玄妙等现代派的特色在他的诗中找不到;有的说他一味地写田园,没有重大社会题材进入他的创作视野,说他是一个逃避主义者。但弗罗斯特没有因为那些非议改变自己,他在自己认定的艺术道路上往前走,用他的话说:赶时髦和诗创作是两回事,诗是自己生命的一部分,人格的一部分,信念的一部分,是自己生活经历中最宝贵的一部分。诗创作必须走自己的道路。

综上所述,弗洛斯特的诗作通过对我们身边自然景物的平时描写,展现出其深刻的洞察力,注意引起人们的联想,把理性与情感融于诗之中,深化了诗的意蕴,给人以丰富的启迪。

参考文献:

[1].常耀信:《美国文学简史》,南开大学出版社,1994。

[2].程爱民:《20世纪美英文学论稿》,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

[3].宁倩:《美国文学名家》,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3。

[4].张曼仪:《现代美英诗一百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篇(9)

关键词:悖论孤寂厌倦自然

中图分类号:I106文献标识码:A

罗伯特・弗罗斯特,20世纪美国最杰出的诗人之一,素以诗风通俗简洁而著称,自然景物和新罕布什尔朴实的农民是他诗歌中的主角。他的诗朴实无华,然而细致含蓄,耐人寻味,给读者理解带来困难,分析弗罗斯特诗歌的悖论性对其诗歌的理解有着重要的意义。

逻辑学上悖论可以这样表述:由一个被承认是真的命题为前提,设为B,进行正确的逻辑推理后,得出一个与前提互为矛盾命题的结论非B;反之,以非B为前提,亦可推得B。那么命题B和结论非B都是悖论。我们按照某些约定的规则去判定某些命题的真假时,有时会出现无法解决的悖论问题。

陶乃侃曾著文《弗罗斯特与悖论》,运用悖论思想分析了弗诗的意象和语气,本文旨在在此基础上从思想意义上分析弗罗斯特诗歌的悖论性。

一貌似和谐的现实生活与内心的孤寂

17世纪法国最具天才的数学家、物理学家和哲学家布莱斯・帕斯卡尔(Blaise Pascal)曾惊叹于人类现实生活不和谐的、矛盾的处境:人是怎样一种怪诞的东西啊!是怎样的奇特、怎样的怪异、怎样的混乱、怎样的矛盾主体、怎样的奇怪啊!

这种处境经常出现在弗罗斯特的诗歌中,他通过对农夫间关系的描述,来折射普遍的人类生存状态。《修墙》(“Mending Wall”)以诗人与邻居相约一起修墙这样极普通的事作引子,表达了貌似和谐,实则相互隔绝的人际关系的主题。诗中的墙实际是一个悖论。

1 高墙出友邻和高墙妨碍出友邻

一方面,邻居高唱“Good fences make good neighbors”(高墙出友邻)。人们并不清楚从何时起有的这堵墙,但是父辈之言,必须要恪守。每到春天人们便开始修墙。诗人和友邻相约,一起修补横在他们果园之间的石头界墙。两人一边干活,一边还相互交谈着。这种其乐融融的场景不免让人对农夫和谐恬静生活的心生羡慕。

按照这样的逻辑推理,诗人应该赞赏友邻,享受与邻居和谐友好的共处。但是,诗人却笔锋急转,从另一方面对墙的存在提出质疑,“在墙那地方,我们根本不需要墙/他那边全是松树/我这边是苹果园”。在诗人看来,唯有破坏这堵墙,人们才能更好地交流,才能出友邻。

有趣的是,诗人自己就是一个矛盾体。是他发起这项工作,通知山那边的邻居来修墙,而他一边修墙,又一边挖苦他的邻居。诗人理论上不赞同邻居的做法,但是迫于无奈,他又不得不做与自己内心期待相悖的事情。诗人肯定“高墙出友邻”就不该嘲笑邻居,肯定“高墙妨碍出友邻”,就该停止手中活计。无论如何判断,诗人都是一个矛盾体,整首诗的悖论性表露无疑。但恰恰是这种悖论性展示了貌似和谐实则相互隔阂、怀疑甚至敌视的人类关系。

2 没有悲哀的悲哀

婚姻似乎是文学中一个永恒的主题,弗罗斯特花了很多笔墨描写夫妻关系。不论是《家葬》、《伺候仆人的仆人》还是《山间妻子》里的妻子,都生活在貌似和谐,实则支离破碎、无爱、无沟通、更无欢笑的家中。

帕斯卡尔曾说过,人的伟大就在于人的思想,而这种思想首先就是对人的悲惨境况的认识。人之所以伟大,就在于他能够认识自己的可悲。笔者认为认识自己可悲乃是可悲的,然而认识不到自己的可悲才是更大的可悲。“The Hill Wife”(《山间妻子》)被R・弗伦奇评为弗罗斯特诗中最悲惨的作品。在这首诗中,妻子用乡村妇女日常聊天的口吻,压低嗓门的语调议论着周围的景、物、人、飞来飞去的鸟儿、黑色的松树及流浪汉的微笑。似是在谈论与己毫不相关的事情,实际却是因无人交流而造成的内心的孤独和恐惧的表现,但是她自己却丝毫觉察不到自己的可悲,这是一种没有悲哀的悲哀。

弗罗斯特正是透过日常生活中矛盾的事情,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思想冲突,表示人类彼此交往与理解的障碍,从而

使这首诗达到哲理的深度并使其具有普遍意义。

二对现实生活的热爱与厌倦和对梦幻的追求与放弃

弗罗斯特的诗歌表现对生活的热爱,又表现对生活的厌倦。于热爱生活中追求梦想,于追梦中回到现实生活,于厌倦中寻求解脱,于解脱中认识现实。

1 对现实生活的热爱和对梦幻的追求与放弃

在《雪夜林边停》一诗中就可以看到,在平凡的生活中,无须刻意寻找,美景往往无处不在,表达诗人对生活的热爱。诗人将读者带到一个令人神往的、美的意境――丛林、白雪、冰湖、黄昏、风儿、雪花。着墨虽少,却恰到好处。皑皑白雪覆盖着一片可爱的丛林,小马驹遥响铃儿,诗人独行在林子和冰封的湖之间,构成一幅动中有静,静中有动的境界。对自然的热爱,对生活的热爱,进而使他追求梦想,诗人陷入梦境中,和自然融为一体。

但是诗人并没有忘记自己的约会,没有沉醉于这一年中夜色最浓的夜晚。马铃儿将诗人唤醒,“我”不能只是听从内心世界的召唤,还有许多世间的约会、责任。“路迢途远岂敢酣眠”?诗人从梦幻中回到了现实世界,为了达到人生的目标,现在“我”还得向前跋涉。放弃即是追求,放弃眼前的景色,是为了追求许多更美好的东西。

2 对现实生活的逃避和对梦幻的追求与放弃

如果说《雪夜林边停》体现的是诗人热爱生活,进而追求梦想,并为了实现梦想回到现实。《白桦树》一诗则写诗人想逃避现实,但最终要回到现实中来。自然景物的描写揭示了生活的艰辛与磨难,这使诗人对生活产生厌倦情绪,想要逃避现实生活。他就像在森林中迷路的旅行者一样四处碰壁,蛛丝缠面,满脸烧伤,一只眼睛还因受伤而在流泪。

诗人转而写道“然后再回来,重新干它一番”、“你要爱,就扔不开人世”。毕竟生活中有许多美好的东西值得追求,因此,生活又值得眷恋。爬上去象征逃避大地,荡下来象征回到现实中。诗人梦想超脱大地,脱离混乱无序的现实,摆脱生活中的苦难。享受美好的生活,但脱离实际的梦想终究会破灭,最终要回到现实中来。诗中写道:

“我真想去爬白桦树,沿着雪白的树干/爬上乌黑的树枝,爬向那天心/直到树身再支/不住,树梢碰着地/把我放下来。去去又回来,那该有多好”

诗人告诉我们:生活的磨难会让我们暂时逃避现实,但我们最终还得面对它,短暂的休息和对美好生活的追求都不可少,人类正是在这种悖论中生存,社会在这种矛盾中发展。帕斯卡尔说他所赞许的,是“那些一面哭泣一面追求着的人”。哭泣并追求着也许是对弗罗斯特《白桦树》恰到好处的形容。

三大自然的友好和冷漠

弗罗斯特非常喜爱华兹华斯抒情诗的清新与质朴,但又并非一味地模仿。弗罗斯特一方面描写自然的美好和自然对人类的恩惠,另一方面也揭示自然的冷酷无情。

在《雪夜林边停》一诗中,诗人描绘了让人留连忘返的自然美景,这里不再赘述。但是在更多的诗中,读者看到的是大自然的冷酷无情以及他对自然的畏惧。正如R・弗伦奇所说:“如果说弗罗斯特的诗歌一再强调什么东西的话……它强调的就是人与自然的彼此隔绝”。他钟情于秋天和冬天,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象:白桦树、野花、森林、石墙、牧场、积雪等常再现在他的诗中,揭示描述宇宙万物中“黑暗的一方面”(the darker side of the universe). 正因为如此,著名的评论家Lionel Trilling 称他为“a terrifying poet”。

1 抒情诗中冷漠的自然

在《星星》一诗中,星星代表了自然的眼睛,诗人在仰望夜空,寻求同情和支持时,星星“仿佛关注着我们的命运/担心我们会偶然失足”,马上又变得十分冷漠:“然而既无爱心也无仇恨/星星就像弥涅瓦雕像/那些雪白的大理石眼睛/有眼无珠,张目亦盲。”冷漠的自然根本无视人类的存在,人在自然面前孤立无援,显得渺小而且可怜。华兹华斯认为人与自然彼此通感,自然是心灵寻求抚慰的源泉。但《星星》所表现的是人与自然彼此隔绝,自然中的人孤立无援,自然对人漠然视之,甚至充满敌意。

《踩叶人》中,深秋诗人在积满落叶的林子里漫步,树叶色彩斑斓,形状不一,对现代人来说,这是一种惬意和极富情趣的漫游。然而诗人却失去了秋兴。这满目的落叶似乎将他包围,要拉他一起走向衰老,走向死亡。“整个夏天,好像只听得它们/在向我威胁,那沙沙的低声/它们挨到要动身了,仿佛存心要/拉我一起,经历那死亡的路程。”在他笔下,连夏日充满生机的叶子也成了对人类生命的威胁。

2 叙事诗中无情的自然

即便是在弗罗斯特以人物为主题的叙事诗中,读者也不难发现自然对人类的冷漠。《山间妻子》、《老人的冬夜》无不弥漫着自然对人类的冷漠。自然独立于人之外,丝毫不理会人类的困苦以及孤独寂寞。以《山间妻子》为例,第一小节“Loneliness”(寂寞)“描写妇人眼中四季的变化及鸟儿们的来去匆匆,这是个位于偏远山区的农场,人烟稀疏,且少有人问津。她只能与鸟儿为伴,希望从鸟儿身上获取哪怕丝毫的慰藉。然而鸟儿们不解人意,无视她的存在,飞回来只是为了寻找食物、、筑巢。离去时绕屋飞行也不与她道别。这一切更加剧了她无以排解的孤独寂寞。

综上所述,弗罗斯特的诗歌朴实无华,没有刻意的精雕细琢,没有华丽的词语,描绘的仅是现实生活中身边平凡的事物,平凡的劳动人民,平凡的生活琐事。然而在平凡的现实生活和自然的描绘中,读者却往往能看到哲理性的东西。貌似和谐的真理经不起推敲,得出的是与之相悖的结论;看似信口道来的闲常聊天,道出的却是内心深处无以排解的哀怨。

不论是出于对现实生活的热爱而心生对未来的无限期待,还是由于厌倦现实生活而梦幻逃避现实,最终又不得不回到现实中来,于现实中追梦,于梦中回归。抛弃毫无事实依据的幻想,追求有认识基础的梦,得出事实如梦,梦与现实不可分的悖论。大自然给人类创造美景,给人类提供享受生活的源泉,同时又无视人类的存在,对人类漠然视之。这一切似悖非缪,似是而非的既通俗又玄奥的悖论或许正是弗洛斯特诗歌的精髓。正因为如此,弗洛斯特的诗歌耐人寻味,能够从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

参考文献:

[1] Alan Shucard,Fred Moranarco,William Sullivan.Modern American Poetry.G.K.Hall 1989.

[2] Huang Zongying.A Road Less Traveled By.Beijing: Peking University Press, 2000.

[3] Michael Meyer,The Bedford Introduction to Literature,Forth Edition.University of Connecticut,1996.

[4] 方平:《一条未走的路》,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

[5] 郭瑞萍、李春宁:《论弗罗斯特诗歌中的辩证思想》,《名作欣赏》(下半月),2008年第4期。

[6] 陶乃侃:《弗罗斯特与悖论》,《外国文学评论》,1991年。

[7] 王素青、赵彦杰:《弗罗斯特诗歌所展现的人类关系及生存状况》,《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3年第5期。

[8] 义海:《雪夜林边伫立抒怀》,《外国名诗鉴赏辞典》。

[9] 左金梅:《美国文学》,青岛海洋大学出版社,2000年。

篇(10)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1)32-0086-02

威廉・华兹华斯是英国18世纪末19世纪初“湖畔派”诗人的代表之一,是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奠基者。他的主要成就除了诗歌创作之外,还在于他对浪漫主义诗学理论的阐释。他的诗学理论,集中体现在《1800年版序言》和《1815年版序言》这两篇文章中。其关于诗歌创作与批评的理论,包括对“情感”、“题材”、“语言”、“创作目的”等几个方面的理解与认识。他的诗论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开辟了19世纪西方诗学的新方向。

《水仙》是他的一首脍炙人口的抒情诗,写于1804年。诗歌记叙了华兹华斯和他的妹妹在一次郊游时所见的景色。由于这首诗视觉意象优美、节奏明快舒畅、韵律简洁工整,被人们视为英国浪漫主义抒情诗歌的典范。全诗共有四个诗节,描写了诗人外出散步,在湖边偶遇水仙心中愉悦,多年之后在独处时回忆起当时所见美景,感到发自内心的快乐。

一、诗歌的情感

华兹华斯认为:“诗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它起源于平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诗人沉思这种情感直到一种反应使平静消失,就有一种与诗人所沉思的情感相似的情感逐渐发生,确实存在于诗人的心中。”情感既是华兹华斯诗歌的灵感源泉,也是他是诗歌的创作主题。诗歌不是源自人的理性,而是源自人的心灵,因为“人的心灵能够映照出自然界最美最有趣的东西”。

据华兹华斯的妹妹在1802年4月15日的日记记载,她和华兹华斯拜访朋友归来,“在高巴罗公园那边的林中看到了几株临湖的水仙花……我从没见过这样美丽的水仙花。他们长在青苔石头中间,长在石块周围,长在石块上面;有的把头靠在石块上休息,如同靠在枕上来消除疲劳;有的在摇摆,旋转,舞蹈,仿佛随着从湖面吹来的轻风一起欢笑。它们看上去是那么快活,总是在闪闪发光,变幻不停。”两年之后,华兹华斯根据这段回忆创作了《水仙》一诗。仅从这首诗的创作背景就可以看出华兹华斯秉承了自己的诗学观念,诗歌是在平静时刻的一种回忆。时隔两年之后他将当时所见之景描写出来,就像是一个印象派画家,更看重的是当时所见之情景在自己脑海里留下的印象,而不是深入到细节。虽然当时的情景已不在眼前,但是在他心中平静的时候,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又一次涌向心间。

正如诗中最后一个诗节写到:

每当我躺在床上不眠,

或心神空茫,或默默沉思,

它们常在心灵中闪现,

那是孤独之中的福祉;

于是我的心便涨满幸福,

和水仙一同翩翩起舞。(飞白译)

多年以后,当时的情景还是会在诗人处于心灵平静的状态下浮现,如若不是此情此景给他留下了相当深刻的印象,他绝不会多年以后还记忆犹新,这就是他所说的诗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湖边成片的水仙,是怎样一番少见的美景,相信每个路过的人都会感慨一番。

二、诗歌的题材

华兹华斯在《序言》里说到:“题材的确非常重要!”他认为诗歌题材绝不是“疯狂的小说”,也不是“病态而又愚蠢的德国悲剧”,更加不是“像洪水一样泛滥的用韵文写的夸张而无价值的故事”在他眼中,好的题材能让读者体会心灵的优美和高尚,它来源于诗人真挚的情感的流露。华兹华斯强调:“是情感给予动作和情节以重要性,而不是动作和情节给予情感以重要性。”只有以情感作为诗歌艺术的推动力,将题材有机地组合成为合理的动作或是情节,才能创作出真正完美无缺的诗篇。华兹华斯认为,诗人进行诗歌创作应该立足于日常生活,正是由于诗人不断地与外界事物发生相互作用才导致了情感的产生;由于诗人创作诗歌的基点是人的本性和日常生活,诗歌才有了与外界天然的联系,就更容易将外界事物演变为诗歌题材,从而促成诗歌的诞生。

《水仙》取材于大自然,诗人认为大自然是美的源泉。同时,自然的东西也是最日常的东西,所有的普通读者都见过水仙花,能够对水仙花的美产生共鸣,虽然每个人对美的鉴赏力有高有低,但是这样的题材却最容易使诗人和读者产生天然的联系,激发读者内心相同或相似的感受。正如诗中描写水仙花的诗句:

忽然间我看见一群

金色的水仙花迎春开放,

在树荫下,在湖水边,

迎着微风起舞翩翩。(飞白译)

读者能从此情此景中感受到成片金色水仙花的美,如果将主题换做某一专业领域的生僻题材,恐怕就有故作阳春白雪之嫌,让大多数读者望而却步,这首诗歌也就无法像今天这样广为流传了。

三、诗歌的语言

华兹华斯否定18世纪新古典主义时期所使用的华丽辞藻,想要建立起一种新的诗歌语言传统。这既是诗人呼应时代要求进行的语言变革,也是他自身诗学思想发展的结果。《序言》中谈到诗歌的语言时华兹华斯说:“自始至终竭力采用人们真正使用的语言来加以叙述或描写。”华兹华斯认为语言必须与时俱进,适合人们的日常现实生活。语言学家特纳对华兹华斯的一些诗行做过难易程度的分析,数据显示,华兹华斯诗歌中的多数单词都包含在一个五岁儿童的词汇表之中。诗歌的语言简单,体现了华兹华斯提倡使用普通人语言来写诗的这一主张。其实诗歌的表现力不仅仅取决于所使用的语言的难易,更取决于对语言的把握和运用。要使用简单的语言来达到较高的感染力,必须在别的方面下功夫。因此华兹华斯很注意韵律在表达感情时的作用。比如在《水仙》一诗中,绝大多数诗节采用四音步抑扬格,且韵律整齐,所用的韵脚是ababcc,efefgg,hihikk,lmlmnn,每个诗节的第一、三行押韵,第二、四行押韵,最后两行押韵,这样就产生了一种强烈的节奏感,使诗歌读起来朗朗上口,达到了音韵美与意境美的完美结合。此外,这首诗还采用了大量的长元音和双元音,它们可以减慢诗歌的阅读节奏,让读者仿佛亲眼看到水仙花在微风中轻柔的摆动,诗人迈着缓慢的步伐欣赏着眼前的美景。

正如《水仙》中对水仙描写的诗句:

Continuous as the stars that shine

And twinkle on the milky way,

They stretch''d in never-ending line

Along the margin of a bay:

Ten thousand saw I at a glance

Tossing their heads in sprightly dance.

上面这几句诗中shine和line押韵,way和bay押韵,glance和dance押韵,让原本简单的诗句通过韵律的作用显得更加富有感情。该诗节中采用的基本都是人们的日常所用词汇,例如, “milky way”, “margin of a bay”等,简单通俗但又别有一番滋味,让人感受到其中无尽的美感。

四、诗的创作目的

华兹华斯认为,“作品本身自然就带有着一个目的”。即他强调诗歌所具有的教育和娱乐的目的。“我们的描写事物和表露情感在性质上和彼此联系上都必定会使读者的理解力有某种程度的提高,他的感动也必定会因之增强和纯化”。普通人能够通过阅读诗歌,感受其中强烈的情感,让他们也能拥有与诗人一样的想象力,从而使头脑摆脱麻木状态。达到了这一目标,就实现了诗歌的教育功能。华兹华斯把给予人们快乐,以及提高认识心灵的美丽和人的尊严的能力看作是“各个时代的作家所能从事的一个最好的任务”。他在给乔治・博蒙特的信中宣称:“每个伟大的诗人都是导师”。华兹华斯坚信诗人是人类精神的导师,诗歌能帮助人提高认知能力,实现自我发展。华兹华斯还很强调诗歌的娱乐功能,认为诗歌首先是带来快乐,“诗人作诗只有一个限制,即是,他必须直接给一个人以愉快。”诗歌满足了人对快乐的追求,显示出了对人之作为人的尊重,体现了浪漫主义诗歌对人的主体性的高度重视。

《水仙》极其生动的描摹了诗人所见的水仙花,让读者在想象中满足了他们对美的视觉欣赏要求,达到了让人身心愉悦的目的。同时,水仙花代表着大自然的美丽与恬静,大自然能够激起人们心中最美好的情感,让人得到真正的幸福。如诗中所写:“每当我躺在床上不眠,或心神空茫,或默默沉思”,唯有当日所见之美景,才“是孤独之中的福祉”,使“我的心便涨满幸福,和水仙一同翩翩起舞”(飞白译)。华兹华斯认为大自然得万物与人的本性相通,“与这样快活的伴侣为伍,诗人怎能不满心欢乐!”的诗句,表现了诗人希望人们能够回到大自然寻求精神的慰藉,感受发自内心的快乐。

五、结语

《水仙》是华兹华斯对自己诗歌理论的具体实践,他认为诗歌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没有感情的诗是不能引起人们的共鸣的。作为19世纪浪漫派诗人的奠基人,华兹华斯强调诗歌创作的主题应当贴近生活,反对新古典主义所采用的华而不实的语言。主张诗歌语言应当简洁,生动,且富有生活气息,诗人应使用人们真正的语言来表现日常生活中的事件和情节。他希望能通过对真实情感的描写,改变人们思想的麻木状态,激起人们心中对美的感受力与创造力。华兹华斯相信,诗歌可以陶冶人的心灵和情操,诗人要做的就是给读者带来愉快的感受,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受到启迪,情感得到升华。

参考文献:

[1]威廉・华兹华斯.“《抒情歌谣集》序言”.曹葆华译.十九世纪英国诗人论诗.刘若端编.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

[2]赵光旭.“化身诗学”与意义生成[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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