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贸易金融汇总十篇

时间:2023-09-10 14: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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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贸易金融

篇(1)

关键词:跨境人民币结算;效应;运行机制

一、研究背景及文献综述

《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作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重要内容,金融政策创新已成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一大亮点。海南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开展的十分迅速,为海南企业的对外贸易提供了极大的结算便利,有效地推动了海南省进出口贸易的增长。

由于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2009年才开始启动,因此针对海南省跨境人民币业务的研究并不多。国内学者对全国范围内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的运行情况进行了探讨,从制度安排、融资措施、人民币回流机制及离岸金融中心构建等方面都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如苏意君(2009)、韩骏(2009)、刁云涛等(2010)、曾之明(2010)等。另一些学者从区域性范围的试点情况着手,肯定了跨境人民币结算对区域贸易及人民币国际化的推动效应,同时也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如杨国辉和孙霞(2011)、梁宏祺(2011)、齐虹丽和侯菲(2011)等。邓昕、符瑞武(2010)在对海南外贸企业进行的抽样调查显示,海南省开展该项试点工作有较强的企业实际需求,因此分析海南省跨境人民币结算效应及存在问题具有现实意义。

二、 海南省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现代旅游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业发展的支持,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建设关键正是要充分利用金融发展对旅游业的支持;同时,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建设也为海南探索开展离岸金融业务提供了重要的历史机遇。综合考虑了人民币的国际接受度、海南省对外贸易情况、与特定区域的金融合作等因素,海南省在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时,具有以下优势:

(一)海南省居民和非居民对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有明显需求

贸易方面的迅速发展是推动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快速发展的主要力量,当前海南省贸易伙伴多元化成效明显,对新兴市场贸易增长强劲。邓昕,符瑞武(2010)对海南外贸企业进行了抽样调查,抽样企业中,超过60%的企业都有使用人民币结算跨境贸易意向,而无此意向的企业仅为14.8%,有18.5%的企业未确定意向。结果表明,海南省外贸企业有较强意愿在跨境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结算,尤其是具有选择结算币种和定价能力的岛内进出口企业对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有强烈需求。据海南省商务厅数据显示,2012年进口贸易伙伴83个,出口贸易伙伴达到153个。其中作为海南省的主要进出口市场、重要投资伙伴和传统重点客源市场的东盟国家,是人民币跨境结算先期试点的重要贸易伙伴国,对人民币接受程度较高,因此与东盟国家贸易频繁的海南外贸企业对使用人民币结算表现出较高的意向。另外,在人民币的升值背景下,人民币投资需求增加,借此获取收益的境外出口商以及在海南进行直接投资的外资企业对人民币也有大量潜在需求。

(二)政策优势

《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一系列发展海南省金融业的措施,这不仅为海南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带来了政策支持,也将促使海南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更具备后天竞争优势与保障。国际旅游岛的战略定位,不仅将促进海南加大投入建设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为人民币跨境结算奠定硬件基础,同时还将极大地促进制度方面的建设和完善,为金融创新创造良好的软环境。此外,国家对国际旅游岛的建设的支持以及给予海南省的相关政策优惠,给境内外投资者带来了利好预期,极大的激励了外资和非海南居民对海南岛的投资热情,创造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潜在需求。

(三)金融合作优势

目前海南省与香港、台湾等地都建立了金融合作关系,对海南省的金融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外部支持。随着2009年《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和2010年《两岸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的正式生效,台湾海峡两岸金融业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速。另外,香港金融机构也有意到海南设立分支机构,与海南一道共同设立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开发适合旅游消费需要的金融产品;同时,海南与泛珠区域也在积极构建合作框架,合作框架的构建也有利于泛珠三角区域内的金融资源及人才等参与到海南的金融改革中,共同探索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不断提升区域内金融服务水平。

三、海南省开展跨境贸易结算的积极效应

(一)规避汇率风险,降低企业出口成本

企业作为人民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主体,也是最大的直接受益者。过去我国的对外贸易主要以美元、欧元和日元进行计价结算,不仅汇兑手续费较高,由此带来的汇率波动风险也由境内企业承担。在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后,企业贸易可以直接用人民币进行结算,不仅能够帮助外贸企业规避汇率风险,锁定财务风险,同时贸易交易成本大幅降低,节省了大量人力和资金投入。这是因为选择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可直接进行支付与交易,减少了换汇的环节,极大节省了汇兑成本;同时减少一次汇兑不仅可减少资金流动环节,缩短结算过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还可减少外币衍生产品交易的进行,为企业节省了人力和资金投入。因此,企业在对外结算时选择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能够帮助外贸企业规避汇率风险,锁定财务风险,提高效率。

(二)扩大海南省的对外经济、贸易和投资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贸易,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中国人民银行,2009)。作为一项新兴业务,人民币跨境结算可以满足企业以人民币作为支付货币与境外进行交易的需求,有利于简化国际贸易手续,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人民币的国际市场地位。同时,随着跨境人民币结算份额的不断提升,也使得岛内旅游者与投资者在相关国家能够方便使用人民币进行交易与投资,进一步促进海南省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发展。此外,国际旅游岛的建设离不开旅游业的发展,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开展使得跨境旅游消费和购物更加便利,同时能够为海南涉及旅游的企业拓展海外业务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吸引国外涉及旅游的企业在海南投资,通过引进先进的国际旅游服务,进一步促进海南旅游业的发展。

(三)促进海南省金融业的发展与开放

一方面,海南省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试点业务,可以吸引国内及国际大银行、保险、投资基金等金融机构和跨国公司的进驻海南省,丰富海南省金融机构的数量与种类,同时通过借鉴先进业务水平和管理机制等促进海南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海南省金融机构推进创新业务,丰富其金融产品结算工具的种类。在此带动下,与此相关的针对非居民的业务应运而生,而非居民对人民币投融资产品和衍生产品需求的扩大将推动整个金融市场的发展与开放。在此过程中,金融业务的增加会使金融机构拓宽业务范围和实现金融业收入结构多元化。

(四)加快推进海南省离岸金融中心的建设

随着人民币结算业务的不断深入与规模的扩大,必然会增加大量金融服务的需求,因此仅靠金融机构的网点服务将会无法满足大量人民币业务交易与结算的需求,这也对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产品的丰富程度以及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水平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需要建立起一个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以承担大规模的人民币清算和交易任务,同时为人民币的流通提供平台。没有离岸金融中心的支撑,就没有人民币在海外的广泛流通。加快推进海南省离岸金融中心的建设也对海南省金融机构数量、金融监管制度、金融创新环境及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进而推动海南省在金融业发展上不断创新,不断完善。

四、对海南省跨境贸易人民币交易运行机制的创新思考

海南省跨境人民币交易程度还处于形成阶段,除了经验不足之外,亦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就全国范围而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试点规模和范围还不大,主要存在如美元结算的传统难以改变,人民币国际化程度不足且流出渠道及规模受限,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监管法规、操作流程等均不够完善等制约因素。针对以上情况,学者也都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比如进一步加快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逐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和决定机制;加快资本账户开放,建立人民币通畅的流出和回流机制;尽快形成货币互换运作机制,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支付清算机制以及跨境贸易人民币收付信息管理机制等。本文试图针对海南省人民币跨境贸易的发展特点,提出了一些更为具体的解决措施:

(一)增加服务网点,提高服务效率

由于外方客户对采用人民币结算接受程度不高,以及海南省境内能够办理跨境人民币交易业务的金融机构较少,因此进行少量业务不仅操作麻烦,而且成本较高。这样就制约了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开展。在信用货币时代,境外贸易伙伴接受人民币结算的首要条件是能够用人民币购买所需要的商品和服务。而实现这个目标的前提是中国能够大量生产提供这些商品和服务,所以加快服务网点建设成为推进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关键所在。同时金融机构须推出多种营销方案,推动岛内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

(二)推进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开展

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改革的重要参与主体是境外企业,而境外进口商主要通过贸易融资获得人民币资金。如果不能顺利获得用于结算的资金,结算业务也无法顺利进行,因此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应作为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配套业务相应展开,推动海南人民币业务进入良性循环。对企业从签订贸易合同到货物进口付汇的全程交易过程,金融机构可以针对性的推出相应人民币融资产品及担保产品,如人民币远期进口开证、进口信用证押汇等,充分满足客户在贸易结算、资金汇兑和融资等各项金融服务方面的需求。金融机构在开展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同时既增加了相应的手续费收入以及息差收入,也为人民币存款提供了新的资金出路。

(三)为境外企业和个人提供多元化的投资渠道

随着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改革的开展,境外人民币存量将会大量增加,进而会促进人民币债券业务以及相关的衍生品的发展。由于境外人民币存量的增加,境外企业和个人拥有人民币后,除了用于支付向中国进口的商品外,还会产生其他的投资需求,因此还要考虑允许境外企业和个人使用人民币购买人民币债券或其他人民币衍生产品,以及对海南省进行直接投资等。结合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的发展需要,相关金融机构可以发展以人民币计价的旅游金融产品、旅游保险、房地产投资基金等等,推出相关衍生金融产品,为海南省旅游业、房地产业等融资提供新的渠道。相关部门也可以大力推动海南金融机构和企业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境外投资者对海南省跨境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人民币进行投资。(作者单位:海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杨国辉,孙霞.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与昆明区域性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中心建设[J].经济问题探索2011(3).

篇(2)

中图分类号:F832.6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0-0-01

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产生背景与定义

1.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产生背景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后,以美元为首的国际货币汇率发生了大幅度变化,单一的国际货币政策无法满足全球化的需要,国际货币多元化成为了众多国家关注的焦点。2008年之前,我国人民币跨境结算目前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仍然保持着以美元、欧元等国际货币作为主要结算手段,导致我国企业承担着由于汇率变动引起的巨大风险。如果人民币能像美元、欧元一样发展成为国际结算货币,这将有效地降低企业的财务成本,同时简化外汇兑换手续和外汇监管程序。但是现阶段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尚不完善,人民币所占有的国际地位尚不够重要,限制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发展[1]。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国际金融体系的问题越来越严重,促使国际货币体系剧烈震荡,加快了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的步伐。因此,我国国务院常务会议于2009年4月8日正式决定,在上海和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2.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定义

本文参考相关文献,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行重新梳理与概括,对其定义与基本职能进行了探讨。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定义为:在遵守法律法规与市场标准规范的基础上,企业可实施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的结算,商业银行也可以为企业提供必要的结算服务,如进出口信用证、托收、汇款等[2]。

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发展历程与影响因素

1.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发展历程

2009年4月,国务院决定在上海和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城市作为试点率先展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2009年7月,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第一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在中国银行顺利完成,表明我国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正式进入实质发展阶段[3]。

2011年8月,我国《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的通知》,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在全国范围内扩展,并顺利发展。

2011年8月-至今,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有条不紊的推进,并持续增加多样化结算业务。

2.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影响因素

(1)汇率。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我国外汇储备也得到了迅速增长,为保持人民币稳定的汇率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因此,人民币汇率稳定与否将决定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发展程度。

(2)物价水平。物价水平可由物价指数衡量,指的是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其价格指数的变动情况。因此,物价指数稳定与否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4]。

三、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SWOT分析

本文综合分析目前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发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利用SWOT分析法探讨了其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优势、劣势、机会以及挑战,如表1所示。

四、保障措施

从宏观层面与微观层面提出了保障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稳定发展的措施,如下所示。

1.宏观层面措施

(1)全面提升综合国力与经济实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2)逐步开放金融市场,进一步加强人民币汇率机制,保持稳定汇率。

(3)加快建设统一的监管机制,构建境内外信息资源平台。

2.微观策略

(1)提高商业银行在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风险管理能力。

(2)开拓结算业务新产品,提高收益水平。

(3)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五、结语

本文阐述了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发展历程和背景,探讨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优势、劣势、机会以及挑战,从宏观层面与微观层面提出了保障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稳定发展的措施。

参考文献:

[1]付伟.人民币跨境结算的影响因素研究[D].哈尔滨商业大学,2013.

[2]何微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SWOT分析[J].现代经济,2009,06:128-129.

篇(3)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为把握与宏观经济热度、整体偿债能力和国际收支状况相适应的跨境融资水平,控制杠杆率和货币错配风险,实现本外币一体化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在总结前期区域性、地方性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跨境融资,是指境内机构从非居民融入本、外币资金的行为。本通知适用注册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统称自贸区)的企业(以下称试点企业),以及27家银行类金融机构(以下称试点金融机构)。本通知适用的试点企业仅限非金融企业,且不包括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企业。

二、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宏观经济热度、国际收支状况和宏观金融调控需要对跨境融资杠杆率、风险转换因子、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等进行调整,并对试点金融机构跨境融资进行宏观审慎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试点企业跨境融资进行管理,并对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全口径跨境融资统计监测。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之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三、建立宏观审慎规则下基于微观主体资本或净资产的跨境融资约束机制,试点企业和试点金融机构均可按规定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

试点企业和试点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融资按风险加权计算余额(指已提用未偿余额,下同),风险加权余额不得超过上限,即: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

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本外币跨境融资余额*期限风险转换因子*类别风险转换因子+外币跨境融资余额*汇率风险折算因子。

期限风险转换因子:还款期限在1年(不含)以上的中长期跨境融资的期限风险转换因子为1,还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短期跨境融资的期限风险转换因子为1.5。

类别风险转换因子:表内融资的类别风险转换因子设定为1,表外融资(或有负债)的类别风险转换因子设定为0.2和0.5 二档。

汇率风险折算因子:0.5。

四、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中的本外币跨境融资包括试点企业和试点金融机构(不含境外分支机构)以本币和外币形式从非居民融入的资金,涵盖表内融资和表外融资。以下业务类型不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

(一)人民币被动负债:试点企业和试点金融机构因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产生的人民币被动负债;境外主体存放在试点金融机构的人民币存款。

(二)贸易信贷、人民币贸易融资:试点企业涉及真实跨境贸易产生的贸易信贷(包括应付和预收)和从境外金融机构获取的人民币贸易融资;试点金融机构因办理基于真实跨境贸易结算产生的各类人民币贸易融资。

(三)集团内部资金往来:试点企业主办的经批准的集团内跨境资金(生产经营和实业投资等依法合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集中管理业务项下产生的对外负债。

(四)境外同业存放、联行及附属机构往来:试点金融机构因境外同业存放、联行及附属机构往来产生的对外负债。

(五)自用熊猫债:试点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并以放款形式用于境内子公司的。

(六)转让与减免:试点企业和试点金融机构跨境融资转增资本或已获得债务减免等情况下,相应金额不计入。

中国人民银行可根据宏观金融调控需要和业务开展情况,对不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的业务类型进行调整,必要时可允许试点企业和试点金融机构某些特定跨境融资业务不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

五、纳入本外币跨境融资的各类型融资在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中按以下方法计算:

(一)外币贸易融资:试点企业和试点金融机构的外币贸易融资按20%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期限风险转换因子统一按1计算。

(二)表外融资(或有负债):试点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的内保外贷、因向客户提供基于真实跨境交易和资产负债币种及期限风险对冲管理服务需要的衍生产品而形成的对外或有负债,按20%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试点金融机构因自身币种及期限风险对冲管理需要,参与国际金融市场交易而产生的或有负债,按50%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

(三)其他:其余各类跨境融资均按实际情况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

中国人民银行可根据宏观金融调控需要和业务开展情况,对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中各类型融资的计算方法进行调整。

六、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的计算: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资本或净资产*跨境融资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

资本或净资产:试点企业按净资产计,试点金融机构按核心资本(即一级资本)计,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跨境融资杠杆率:试点企业为1,试点金融机构为0.8。

宏观审慎调节参数:1。

七、试点企业和试点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签约币种、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须保持一致。

八、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及上限的计算均以人民币为单位,外币跨境融资以提款日的汇率水平按以下方式折算计入:已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挂牌(含区域挂牌)交易的外币,适用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或区域交易参考价;未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货币,适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参考汇率。

九、中国人民银行建立跨境融资宏观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在跨境融资宏观风险指标触及预警值时,采取逆周期调控措施,以此控制系统性金融风险。

逆周期调控措施可以采用单一措施或组合措施的方式进行,也可针对单一、多个或全部试点企业和试点金融机构进行。总量调控措施包括调整跨境融资杠杆率和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结构调控措施包括调整各类风险转换因子。必要时还可根据维护国家金融稳定的需要,采取征收风险准备金等其他逆周期调控措施,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试点企业和试点金融机构因风险转换因子、跨境融资杠杆率和宏观审慎调节参数调整导致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超出上限的,原有跨境融资合约可持有到期;在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调整到上限内之前,不得办理包括跨境融资展期在内的新的跨境融资业务。

十、试点企业跨境融资业务:试点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办理跨境融资业务,具体细节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另行细则明确。

(一)试点企业应当在跨境融资合同签约后但不晚于提款前三个工作日,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办理跨境融资情况签约备案。为试点企业办理跨境融资业务的结算银行应向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试点企业的融资信息、账户信息、人民币跨境收支信息等。所有跨境融资业务材料留存结算备查,保留期限至该笔跨境融资业务结束后5年。

(二)试点企业办理跨境融资签约备案后以及试点金融机构自行办理跨境融资信息报送后,可以根据提款、还款安排为借款主体办理相关的资金结算,并将相关结算信息按规定报送至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关系统,完成跨境融资信息的更新。

试点企业应每年及时更新跨境融资以及权益相关的信息(包括境外债权人、借款期限、金额、利率和自身净资产等)。如经审计的净资产,融资合同中涉及的境外债权人、借款期限、金额、利率等发生变化的,试点企业应及时办理备案变更。

(三)开展跨境融资涉及的资金往来,试点企业可采用一般本外币账户办理,也可采用自由贸易账户办理。

(四)试点企业融入外汇资金如有实际需要,可结汇使用。试点企业融入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用于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并符合国家和自贸区的产业宏观调控方向。

十一、试点金融机构跨境融资业务:试点期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对试点金融机构跨境融资业务实行统一管理,试点金融机构以法人为单位集中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报送相关材料。试点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融资业务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外币跨境融资业务的操作规程和内控制度,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后实施。

(一)试点金融机构首次办理跨境融资业务前,应按照本通知的跨境融资杠杆率和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以及本机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核心资本(即一级资本)数据,计算本机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和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并将计算的详细过程报送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试点金融机构办理跨境融资业务,应在本机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处于上限以内的情况下进行。如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低于上限额,则试点金融机构可自行与境外机构签订融资合同。

(二)试点金融机构可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等管理制度开立本外币账户,办理跨境融资涉及的资金收付。

(三)试点金融机构应在跨境融资合同签约后执行前,向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核心资本金额、跨境融资合同信息,并在提款后按规定报送本外币跨境收入信息,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后报送本外币跨境支出信息。如经审计的核心资本,融资合同中涉及的境外债权人、借款期限、金额、利率等发生变化的,试点金融机构应在系统中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试点金融机构应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本机构本外币跨境融资发生情况、余额变动等统计信息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有跨境融资业务材料留存备查,保留期限至该笔跨境融资业务结束后5年。

(四)试点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可用于补充资本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并符合国家产业宏观调控方向。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试点金融机构融入外汇资金可结汇使用。

(五)试点金融机构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分支机构按本通知纳入其总行统一管理,不再适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跨境融资与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银总部发〔2017〕8号文印发)。

十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分工,定期或不定期对试点金融机构和试点企业开展跨境融资情况进行非现场核查和现场检查,试点金融机构和试点企业应配合。

发现未及时报送和变更跨境融资信息的,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在查实后对涉及的试点金融机构或试点企业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发现超规模上限开展跨境融资的,或融入资金使用与国家、自贸区的产业宏观调控方向不符的,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可责令其立即纠正,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借款主体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暂停其跨境融资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将试点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行为纳入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考核,对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还可视情况向其征收定向风险准备金。

对于办理超限跨境融资结算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将责令整改;对于多次发生办理超限跨境融资结算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将暂停其跨境融资结算业务。

十三、对试点企业和试点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实行外债事前审批,试点企业改为事前签约备案,试点金融机构改为事后备案,原有管理模式下的跨境融资未到期余额纳入本通知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各自贸区、试验区实行的本币、外币境外融资等区域性跨境融资创新试点,1年过渡期后统一按本通知模式管理。

试点企业中的外商投资企业、试点金融机构中的外资银行可在现行跨境融资管理模式和本通知模式下任选一种模式适用,并向管理部门备案。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再更改。如确有合理理由需要更改的,须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十四、本通知自2017年1月25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试点金融机构名单

主要目的为反洗钱

篇(4)

[中图分类号]F8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283(2012)07-0099-02

作者简介:刘降斌(1968-),男,哈尔滨商业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导师;付伟(1986-),女,哈尔滨商业大学金融学研究生,研究方向:货币与银行经营。

基金项目:2011年研究生创新科研基金项目“黑龙江省人民币跨境结算问题研究”,项目号:YJSCX2011-174HSD。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以及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在国际上人民币的结算范围也越来越广,世界各国对人民币的接受意愿逐步增强。2010年底,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出口企业扩大到67359家。从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业务的实际运行来看,中国香港是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最主要地区。2010年,香港办理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额达3692亿元,占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总额的73%。截至2011年底,人民币跨境贸易累计结算额达2.58万亿元。在取得一系列成果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人民币跨境结算的发展不平衡,其中进口约占85%~90%,出口约占10%~15%。而且,国际上的大宗商品基本上都以美元计价,美元强大的地位使得很多企业不愿意改变结算货币种类,这也使得推进人民币跨境结算的动力不足。

一、人民币跨境结算的意义

人民币跨境结算是我国国力增强的象征,不仅可以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国际知名度,而且能够节约汇兑成本,降低汇率波动风险。

(一)人民币跨境结算利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实现人民币跨境结算是人民币国际化的必要步骤,推进人民币跨境结算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提高我国国际地位的必然选择。一种货币首先要可以进行大范围的贸易结算,再以金融交易计价,然后才能成为国际储备货币。由此可见,推进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是人民币国际化的前提条件。

(二)人民币跨境结算利于推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

由表1可知,我国近年来的GDP国际排名稳步上升,进出口贸易总额也在不断增长。2010年,我国对外贸易总额达到29728亿美元,仅次于美国,出口贸易总额达15779亿美元,成为世界第一大出口国。随着人民币跨境结算的范围逐步扩大,促进了我国与世界各国之间的经贸往来,为我国企业拓展国际业务带来了契机,起到了稳定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

(三)人民币跨境结算利于外贸企业规避汇率风险

在以美元和欧元等作为结算货币时,我国企业要承担人民币与外币兑换产生的汇率波动风险。若以人民币进行结算,进出口企业可以提前锁定支出与收入额度范围,有利于进出口企业合理安排自己的收支,也节约了汇兑成本,减少损失,有利于提升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人民币跨境结算的发展现状

从境内来看,2010年第一季度人民币跨境结算金额为183.5亿元,第二季度为486.5亿元,而第三季度结算金额达到1265亿元,比第二季度增长了160%;2011年一季度银行累计办理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金额为3603.2亿元,第二季度5972.5亿元,第三季度5834.3亿元。可见,从试点之初至今,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飞速发展。2011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最后11个人民币跨境结算试点地区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至此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范围拓展至全国。

从境外来看,截至2010年底,人民币跨境结算主要集中在中国香港和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其中,香港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额达1.6万亿,占总额的83%,香港已经成为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全球中心。

三、人民币跨境结算中的制约因素

推进人民币跨境结算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尤其是对外贸易发展,但是这一推进过程并不一帆风顺,存在一系列的制约因素,这将直接或间接影响人民币在国外的可接受程度。

(一)金融行业发展水平较低

境外企业通过购买我国金融服务以满足结算和资金的需要,而我国金融发展水平较低阻碍了这一业务的开展,不利于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的推进。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可自由兑换,而在资本项目下尚未实现自由兑换,这使得人民币缺乏畅通的回流渠道。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对跨境金融服务的需求也不断增大,然而我国商业银行在挖掘需求、开发产品、定价和服务等环节还未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服务链条和体系,尚不能满足人民币跨境结算的需要,这也是我国商业银行在未来一段时期所要面临的重大挑战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缺少结算货币选择权

在进出口贸易中,用何种货币进行结算直接关系到由谁来承担更多的汇兑成本、汇率风险等利益的问题。我国经济虽然飞速发展,但进出口企业的实力与许多跨国公司相比差距甚远,国际分工地位也不高,这会导致我国进出口企业在对外贸易中将承担较多的交易成本和较大汇率风险。2010年,我国加工贸易占贸易总额的38.9%,为了降低汇兑损失,境外企业在进出口环节倾向于使用本国货币进行结算,这无形中也压缩了人民币跨境结算的发展空间。

(三)人民币跨境结算收付不平衡

人民币跨境结算中,进口约占85%~90%,出口约占10%~15%。2011年上半年经常项目人民币跨境结算实收金额为1430.3亿元,实付金额为5244.7亿元,实付比实收金额高出3814.4亿元。可见,进出口贸易中人民币跨境结算收付严重不平衡。

四、推进人民币跨境结算的对策建议

(一)促进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

截至2011年5月,香港地区人民币存款达到5489亿元,2011年1—5月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额为8057亿元。截至2011年6月,有49家机构共发行人民币债券634.4亿元。可见,人民币存款和人民币债券的规模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币跨境结算的需要。人民币跨境结算必然会引起人民币境外流通与循环,而人民币的回流渠道却不畅通,所以有必要建立并扩大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解决人民币安全回流的问题。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地理位置优越,目前具备包括现金流通、结算、信贷和证券等在内的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的基本体系架构,若香港成为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人民币跨境结算乃至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将会加快,可以间接地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

(二)提升产品竞争力,增强结算货币选择权

提升出口产品的品质,提高外贸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其在对外贸易中结算货币的选择权和话语权,这是推动人民币跨境结算的内在动力。我国企业应引进先进技术、借鉴先进经验,增强自主品牌的创新力度,抢占国际市场。不断提高产品设计、品牌塑造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能力,从而提升企业价值,增强企业竞争力。尽量降低加工贸易在贸易总额中的比重,积极鼓励企业“走出去”,尽可能地避免对外贸易中出现“人民币—外币—人民币”的两次兑换现象,提高人民币的议价权和定价能力。

(三)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

一国的综合实力决定着其在国际上的地位,决定着该国货币在国际上的被认可程度和接受程度,只有一国的经济和综合国力足够强,其他国家才愿意接受该国货币作为计价和结算货币。与此同时,我国应在风险既定的情况下适当扩大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范围,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增强人民币在国际上的吸引力,提高人民币的可接受程度。

[参考文献]

[1]刘文娟.当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障碍与对策分析[J].经济研究,2011(12):76.

篇(5)

上海自贸试验区在外商投资领域,探索实行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并被党的十三中全会文件所肯定。这一新的模式在短期内成为国内研究者的热点课题。于是,人民币结算呼之欲出。为了克服跨境贸易存在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与时俱进,采取了新对策、新措施。《关于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的函》于2012年6月正式公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制度从“正面清单”向“负面清单”转变的新号角正式吹响。根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制度的现状,紧密联系该制度向“负面清单”模式切换的新趋势,具体探讨了加速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负面清单”结算管理模式值得注意的若干问题及对应措施。

一、人民币成为跨境贸易结算货币的意义

美元,和欧元一直是国际贸易的结算货币。近年来,由于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不断深入发展和深刻变化,人民币国际化的现实需求日益强劲,推进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损失

随着美元,欧元等主要结算货币的汇率震荡剧烈,导致我国多数外贸企业原本微薄的利润在汇率的波动中消失于无形。此外,进出口企业若欲采取规避汇率风险的措施,如对外汇采取套期保值的办法,则又会增加相关的人力物力成本。而人民币的汇率表现则处在较为稳定的范围。因此,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有助于交易国双方企业消减汇率风险,降低财务及汇兑成本,尽量扩大收益。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需求增长

我国与邻国,(如俄罗斯、朝鲜、越南、老挝、尼泊尔和哈萨克斯坦等)使用人民币结算贸易已经长达二十年之久。新世纪以来,我国与周边地区的贸易更加活跃。同时,区域相关国家在自然禀赋、技术水平、出口市场等方面有较强的互补性。此外,由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大多数经济相对落后,外汇短缺,在对外贸易中也需要用人民币来进行计价结算。

(三)美元“去杠杆化”和“去风险化”的间接效应

一方面,美国的这一货币政策造成流动性趋紧,导致外贸企业缺乏有效的交易支付工具;另一方面,从2008年尾开始,我国已与多个国家或地区签署了货币互换协议,人民币在境外渐渐富裕了起来。受此气候影响,境内外很多贸易企业对人民币的需求日益旺盛,采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的双向意愿也愈加强烈。

(四)中国跨境经济发展强大的自然结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出口规模强劲增长,对外贸易继续扩大,人民币汇率稳步升值,在全球贸易中所扮演的角色愈显突出,GDP总量业已跃居世界第二,稳步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目前人民币在国际交易中的作用较弱,而我国经济地位已有大幅提升,两者地位是极不相称的。为此,人民币须尽快占据对外贸易结算货币的优先位置。

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模式现状分析

新世纪以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事业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但是其发展过程中依然出现了一些深层次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民币结算风险仍存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风险主要是人民币汇率波动所引起的。如果人民币升值,出口商将倾向于用人民币来实现结算,而进口商却要大声说“不”。反之亦然。利益矛盾仍然尖锐。因此,只有获得长久稳定可期的人民币汇率,才可能同时提高进、出口商的积极性,使得两方均愿持有或支付。然而,近年来人民币的汇率仍旧波动频繁。自2012年开始,人民币再次升值,汇率(对美元)突破6.30大关。这种频繁的波动,贸易商家犹豫持有、使用人民币,从而阻碍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后续推进。

(二)离岸人民币储备不足

境外非居民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获取人民币:其一,金融贸易;其二,国际贸易;其三,境外消费。目前境外人民币的存量仍然呈现相对有限的状况,这就必然导致境外人民币的获取渠道不畅。此外,一些国家或地区采取政策限制措施,不允许直接使用人民币进行商品交换活动。

(三)配套金融服务滞后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对配套的金融服务提出了极高的要求。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程度不高,金融产品品种单一,金融机构对外服务能力明显不足。我国金融服务水平尚无法与国际直接实现无缝对接。这主要表现在:跨境结算汇款手续繁琐,资金运用不透明,结汇核销程序冗繁,手续费用偏多,信用评价缺失等。

(四)正面清单向负面清单的转变之路才刚刚开始

2012年6月《关于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的函》正式实施,才真正意味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制度从“正面清单”转变为“负面清单”模式,但后续的诸多结构性匹配相对滞后,新思路带来的结构性阵痛将在未来一个时期忽隐忽现。

三、“负面清单”模式下人民币用于结算跨境贸易的探讨

(一)“负面清单”模式的特点

负面清单一般是指国家(或开放型地区)明列其其禁止或限制企业投资的产业和项目的目录清单。清单恪守着投资领域“非禁即入”的基本原则。这也就意味着“法无禁止即可为”。较之以往外商投资管理体制,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明显更胜一筹,具备以下明显优势。

1、促进全球经济一体化

当前大多数发达国家基本上采用“负面清单”方式。负面清单秉持着实行国民待遇的基本主张。如上海自贸区,采用了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愈加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如此一来,国家间的经贸往来频率迅速加快了。负面清单模式的尝试,持续增强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力度,必然有利于持续释放改革的红利。

2、推动国内政治体制改革

负面清单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政府与市场两者之间的关系,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良性转换,提高了行政效能。我国在外商投资管理制度方面,虽然进行了一些改革尝试,但是迈开如小脚女人的步子,整体上仍显滞后,且主要体现为政府权限过多。特别是审批制度,进行事前管理,逐项审批,费力费时,动辄需要几个月时间。负面清单的一大好处即是:明确界定政府与市场的权责,便于达到各司其职的目的。

3、有利于深化改革及开放

改革开放至今,能改的、可改的,都改了。剩下的都是一些“硬骨头”,很难啃得动了,几口下去,不见“牙痕”。总理说: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还难。地方部门需要一改过去向中央要政策要优惠的模式,而紧紧依靠制度创新。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我国的试用,又何尝不是一种制度创新呢?毫无疑义地,这种创新也将促进我国的改革开放向着纵深方向发展。

(二)“负面清单”模式用于人民币结算跨境贸易的探索

2011年以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已经由境内地域范围逐步扩大至全国各地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正式结束试点期,进入全面开展的新里程。2012年6月,国家正式公布了《关于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的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制度开始从“正面清单”向“负面清单”转变。为了最大程度发挥制度创新优势,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跨境贸易人民币“负面清单”模式。

1、降低人民币结算风险,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打下坚实基础

目前,境外资本对我国农业和制造业的投入势头有所减弱,主要兴趣开始转向服务业。为了适应这种趋势,金融服务应该在这些领域得到优先体现。同时需要丰富产业类型。此外,考虑到人民币结算风险主要是由汇率波动所决定的,丰富而强大的产业基础和良性发展的经济态势,稳定了人民币汇率,同时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负面清单的发展。

2、加速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负面清单模式的配套法律建设步伐

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制度作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重要制度支点,自此实现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从正面清单转变为负面清单的根本性变化。但是要充分发挥负面清单的优势,需要尽快协调和完善法律制度。加快修订“外资三法”。理顺人民币结算负面清单、国内投资相关法律、国际双边投资协定之间的关系。对涉及跨境贸易政策进行全面梳理,最终按照国民待遇原则,整合、完善、统一不同市场主体在利润转移、企业经营、技术应用、对外竞争等方面的差异性政策规定,形成政策合力,最大可能地减小人民币结算法律程序。

3、增加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负面清单模式的透明度

在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负面清单模式试验之初,负面清单应列明国家与地方层面的法律、政策对投资准入中涉及货币结算的所有限制,使这些 “不符措施”条例化,而不一味追求清单之精简。在此基础上,再努力实现非金融领域的相应开放,并引入第三方评估,增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负面清单制订的时效性和科学性。

4、着重拟定并落实负面清单模式的国民待遇标准

负面清单模式的基本原则即国民待遇原则,当前我国多种所有制企业并存,从而使得投资者地位存在一定的高低差异。首先,国企和民企的政策待遇明显在不同等级,存优劣之分。在金融、电信、电力、航天、航空、铁路、医疗、教育等领域,民营资本的准入尚有诸多形式不一的“隐形”障碍。其次,区域经济政策也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地方政府为吸引投资,常常通过减免税费、降低地价等措施,给予不同类别企业不同的优惠条件。因此,国家迫切需要统一国民待遇的标准,真正做到凡是未列入负面清单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准许条件均相同。

5、完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负面清单模式的监管制度

当前改革开放进入攻坚阶段,而负面清单是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突破口,但同时也加大了管理者的责任。因此,特别是要加快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安全审查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设,切实增强风险预警和管控体系,提高政府和社会应对金融风险的能力。

6、推广负面清单在跨境贸易领域的应用范围

其他方面负面清单的全面普及,必然会增加宏观政策的协调性,减小人民币结算负面清单的执行难度,使这一全新使用的模式能够更加有效地服务于国家跨境贸易。

四、结束语

“负面清单”已经成为我国对外贸易中采取的新方法。文中深入总结和探讨“负面清单”模式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中的应用方法、存在问题及相应改革措施,以期有利于人民币国际化,有利于金融领域的深化改革,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再添“金黄”绚丽的色泽。

篇(6)

对于企业来说,跨境人民币业务能有效地帮助企业降低经营成本,解决资金占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企业在对外贸易中的竞争力。尤其是在当前复杂的经济金融环境中,企业要逆势而上,脱颖而出,还需要提供综合服务的专业银行来助自己一臂之力。

中信银行成立于1987年,是中国最早参与外汇业务的商业银行之一。近年来,中信银行进一步向国际化银行道路迈进,2006年和BBVA银行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在2009年5月,收购了中信集团的海外金融平台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并将其旗下的中信嘉华银行正式更名为中信银行国际,成功搭建了国际化的战略平台。

篇(7)

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发展概况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使得美元出现流动紧缩及贬值压力。美元是全球贸易中第三方结算的最主要货币,因而导致了全球贸易由于美元紧缩而急剧萎缩。在此国际经济背景下,我国开始推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2009年4月8日,国务院决定在上海等4个城市先行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境外地域范围暂定为港澳地区和东盟国家。2009年7月2日,国家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正式对外公布。

2011年8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等联合《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的通知》,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地域范围扩大至全国。

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存在的问题

(一)人民币的流通性问题。中国经济强劲稳定的增长和经济实力的增强使得人民币币值稳定,人民币的跨境流通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但是,从整个国际经济贸易上来看,人民币的国际流通性仍存在很大的局限性。港澳台是跨境流通人民币数量最大的地区,因此以香港为例分析人民币流通性。在香港推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前提是人民币在港具有良好的流通性。然而,在港人民币的供给不足成为人民币流通的桎梏。按照相关特别行政区政府统计处的统计,以粤港地区为例,2008年粤港贸易额约为17,007亿人民币,如不考虑开展人民币跨境结算后两地的贸易增量,并假设两地贸易结算中仅10%使用人民币结算,那么仅贸易结算方面对人民币的需求就达1,700亿人民币左右。根据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4月底,相关人民币存款余额仅为530.2亿元。可见,人民币存款无法匹配巨大的贸易结算规模,这存在极大的局限性。

(二)对人民币的接受程度。境外交易对手对人民币的接受程度有限是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最大障碍之一。国内贸易商绝大多数愿意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但是我们在贸易谈判中的竞争力不足,国内企业与境外对手相比普遍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在国际贸易中中国主要作为商品出口国,在国际贸易谈判中占优势地位的自然是境外进口商。事实上,即便是我国进口商品,谈判的优势地位也经常在境外。然而,境外进口商在贸易结算货币使用上,大多倾向于用美元或进口国货币结算,对人民币的流通性和稳定性仍存在疑虑,某些国家如韩国、阿根廷、巴西、俄罗斯等国通常缺少美元储备。其政府也希望本国出口商收到美元。因此,境外交易对手不愿人民币作为贸易结算货币,成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主要障碍。

(三)国内外清算渠道问题。清算根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人民币跨境清算的渠道有两条:一是通过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进行人民币资金跨境结算和清算;二是通过境内商业银行境外商业银行进行人民币资金跨境结算和清算。目前,国内可供实现人民币跨境流通的物理渠道主要有三个:一是携带人民币现钞跨境流通;二是依托人民银行支付系统经由广州、深圳城市处理中心进行清算;三是依托银联网络进行跨境结算。

在国内外清算渠道方面,当人民币像其他可自由兑换货币一样通过国际结算的主要渠道(信用证、托收、汇款)进行清算时,对于银行的国际结算和国内清算渠道都有相应的要求。然而,我国并未形成一个成熟的人民币国际清算中心。当前的人民币跨境清算安排仅供满足小额货币兑换和消费性跨境支付的需要,金额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过低,难以与更多国家和地区开展人民币计算。清算渠道的狭窄制约了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发展。

(四)外汇管理方面的问题。人民币成为结算货币后,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联系将更加紧密,国际经济形势的波动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加大了。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的外汇管理制度是以外汇的跨境收支为条件来设计的,许多监管工作是基于企业收支外汇并发生结售汇来开展的。我国现行的进出口核销制度是以企业出口贸易必须收到外汇、进口贸易必须支付外汇而设计的。人民币用于跨境贸易结算后,将会出现出口收汇是人民币、进口付汇也是人民币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使当前的进出口核销制度出现操作性困难。如何界定资金来源是否来自境外,与进出口核销相关的出口退税依据等成为重要问题。

三、完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几点对策

(一)增加用于贸易结算的人民币供应量。要解决人民币的流通性不足问题,就必须增加贸易结算的人民币供应量。目前我国境外人民币供应的主要方式是货币互换。从2008年底以来,我国相继与印尼、俄罗斯、马来西亚、巴西、香港、阿根廷签署了双边货币互换协议。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深入发展,这些资金远远不能满足结算规模的需求。因此,必须扩大人民币互换协议的规模,由近及远的推进与其他国家的货币互换。

在货币互换的方式之外,还可以通过一些其他办法来增加人民币在贸易结算中的供应量。如允许境外银行为我国企业提供人民币贸易融资;允许境外合格机构在我国发行人民币债券;逐步放松人民币与港元的兑换限制,等等。

(二)提高贸易对手对人民币的接受程度。要提高境外交易对手对人民币的接受程度,就需提高人民币的可兑换程度,这就要求有一个成熟的金融市场体系为之提供完善的服务。我国目前缺乏成熟的离岸人民币清算中心,成熟的人民币远期汇率市场以及对外国投资者开放的人民币金融产品市场。只有建立了成熟的金融市场才能提供更多以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产品,稳定推进人民币的国际化。与此同时,扩大人民币计价结算范围,活跃跨境贸易,利用货币互换提供的流动性来吸引跨境贸易对手选择人民币结算。对大宗原材料进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给予优惠政策。简化相关手续,加大宣传力度,鼓励企业使用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

(三)完善国内清算体系。第一,调整我国商业现行的国际结算系统,不断完善商业银行本币结算行方式。我国商业银行的系统按本外币分为两大系统,国际结算属于国际业务系统,不能做本币业务。人民币作为跨境结算需要对现行的系统进行调整以便适应业务开展需要。还可以鼓励与境外银行建立关系,为人民币提供存放、结算服务机制和渠道,引导人民币通过银行体系参与国际贸易;第二,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尽早将上海建成人民币清算和交易中心。这将为境外拥有人民币的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多资本项目下以人民币计价的金融投资工具,从而强有力地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开展。

(四)加强监管调控与统计监测。从宏观管理层面看,应调整监管的着力点,将长期以来以外汇以及外汇收支作为监管内容的管理框架转变为以跨境资金流动为监管内容的管理框架。从制度安排及监管设计上,将人民币的跨境流动以及境外资产负债纳入监管监测体系并作为重要的监管内容。与此同时,要研究如何与此相适应,进一步开放国内金融资本市场,加强对进入国内市场的各类主体的监管,而非当前单纯地对外汇资金的监管。随着国内金融体系逐渐完备,人民币结算必然有一个好的前景。

主要参考文献:

篇(8)

一、引言

从2009年7月开始,中国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主要是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整个世界经济衰退的危机,减少汇率风险和人民币升值对中国出口的影响,并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然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在发展中遇到了较多的挫折与阻碍,业务试点之初结算规模较小,与预期结算量有较大差距;近期业务量有了较大的增长,并扩大了规模,经历了由冷到暖的发展过程。本文将通过借鉴其他省份调研经验以及结合江西省自身的特点来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江西试点现状、障碍与前景进行分析。首先要结合已有的研究成果和相关理论分析介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基本概念以及全国范围内的试点情况,其次具体分析江西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试点情况以及所面临的障碍与挑战。最后通过调研分析给出合理的建议。本文还研究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程中存在的问题,除了政策协调不一致问题外,还存在人民币在境外无法自由兑换、境外缺少足够的人民币来源、外汇市场发展滞后以及人民币缺乏投资途径等金融环境方面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如加强政策的协调,加快国内金融市场和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建设和发展,使境外人民币资金获得一个正常的投资渠道和回流渠道,稳步推进资本账户开放是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程的可行措施。

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持续蔓延,世界各国实体经济都受到了冲击,表现出了疲软或是震荡衰退,作为主要的国际结算货币的美元、欧元汇率大幅度波动,使得世界各国的贸易结算面临着较大的汇率波动风险。为了降低汇率风险,我国决定开展跨境贸易的人民币结算试点。2009年4月8日,国务院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4城市先行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境外地域范围暂定为港澳地区和东盟国家。同时也迈出了人民币走向国际化的关键一步。2009年7月2日,由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共同制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正式对外公布。2009年7月6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在全国5座试点城市正式启动,人民币国际化的历史帷幕被拉开。

二、文献综述

所谓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经国家允许指定的、有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和投资的结算方式,商业银行在人民银行规定的政策范围内,可直接为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相关结算服务。跨境人民币计算有利于企业节约汇兑成本和套期保值费用,优化汇率风险管理,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随着中国经济地位的提高,人民币在国际经贸活动中的地位也随之变得越来越重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仅有利于降低我国对外贸易的汇率风险,同时也使得人民币国际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一般的货币国际化主要包括三个步骤:从贸易结算开始,到金融交易中作为计价货币,最后成为国际储备货币。日本东京大学教授伊藤隆敏(2011)在其研究中指出,在未来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除了经济规模对货币国际化是很重要的以外,中国还需要进行金融自由化的改革,即人民币国际化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而其中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人民币国际化至关重要的一步。罗伯特-麦考利(2011)认为,当前的人民币国际化是在资本项目管制背景下推进的,这就也意味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将受到资本项目管制的制约。

由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在2009年7月才开始推出,践行时间很短,国内学者对此的研究还不多。从笔者收集到的国内研究文献来看,大致可归纳为以下方面:

(1)关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现状分析。如张承惠(2011)在其研究中阐述了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基本现状,并对首批试点城市的人民币结算基本现状做了一定的说明。

(2)关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推出的意义研究。对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意义,陈红泉(2011)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其认为: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有利于夯实人民币国际化这一长期战略的基础,也是我国国际经济地位不断上升的内在要求;同时有助于巩固香港国际金融的中心地位。

(3)关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如梁京华(2011)认为,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管理效率不高、业务推广难度大和信息管理系统不够完善等问题已成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与推广的主要障碍。郭田勇、汤雯(2011)也在其研究中指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仍有五大方面的难题急需完善,包括资本账户管制严格,人民币并没有实现资本项目下的可自由兑换;对外汇的监管和政策也有待改进;境外企业对人民币的接受程度不高;国内外清算结算渠道尚未通畅;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也面临着很大的挑战。

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不断扩展深化,学者的研究也在不断完善中。

鉴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时间不是很长,可借鉴的有关研究文献较少,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问题因不同的城市所面临的实际问题也有所区别,所以本课题组将重点研究江西试点的现状及其面临的障碍与挑战,在此过程中将借鉴其他城市的调研经验以及分析方法,并与其他城市所面临的障碍进行对比。同时国内学者对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研究基本上是集中分析试点城市的进出口人民币结算数额、行业的分配比例,以及给进出口企业带来的额外效应等。本课题将以此类数据为分析主体,同时鉴于江西省有别于其他的城市,有其地理位置的独特性,行业结构和产业分布的独特性,课题研究将结合江西省特点,有针对性地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在江西省的试点情况展开分析,并由此得出有益经验。

三、江西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现状及其特征

自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正式启动试点以来,经历了由冷趋暖的过程,最后试点范围不断的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量快速增长,商业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486.6亿元,而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长中,企业和银行参与结算的积极性增加,结算的规模也在不断的增加。从贸易类型来看,进口业务占的比重最大,其次是出口业务和服务贸易。从结算量的地区分布来看,具有较大的差异性,明显呈现出不均衡的分布,其中像广东省的结算量占的比重较大,而从结算的境外领域分布来看,主要集中在香港和新加坡。

江西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内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发展,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部署、快速启动,为了更好推动全省跨境人民币业务顺利开展,在前期准备工作中,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积极地向总局申请设立县级外汇管理支局,尤其是加快“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区域的贵溪、遂川、广丰、万年、德兴、婺源等六家外汇县支局申请设立进度。同时,我省外汇管理部门还积极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和保税区的建设。

2011年9月8日,江西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江西省企业可以直接使用人民币进行进出口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项目贸易,办理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境外贷款和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的其他跨境投融资的人民币结算业务。

据统计,截至2011年末,江西省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共有11个设区市,已开展业务的银行共有九家,参与的企业约60余家,境外地域范围也不再局限于港、澳、台,而且从这些地区扩展到了新加坡、印尼等东南亚国家以及芬兰、意大利等这些欧洲的国家,业务品种包括了经常项目下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资本项目下的外商直接投资、境外项目贷款、境外股东借款、人民币债券融资等。截至2011末,仅三个月时间,全省银行机构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31.2亿元,其中跨境货物贸易项下的人民币结算金额为16.4亿元,跨境服务贸易项下的人民币结算金融为0.2亿元,跨境资本项下的人民币结算业务14.6亿元。此期间,银行机构龚向省内外向型企业“走出去”项目发放境外人民币项目贷款1亿元。

四、江西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面临的障碍和挑战

江西省不仅面临着自己省内的经济结构的问题,也面领着整体金融环境的制度制约,使其无法迅速发展。

在我国,对于资本和金融项目下的交易,人民币还未完全实现可自由兑换,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也是对于人民币国际化的迫切需求。首先,境外人民币的供给严重短缺,制约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发展,就连较为活跃的境外人民币结算中心,人民币也存在供给不足的现象,人民币的存款余额远远低于贸易结算所需要的人民币数额。其次,境外企业对人民币的接受程度不高,跟希望并习惯于用美元进行计价和结算。第三,人民币资本账户尚未开放,自由兑换相对落后,也制约了人民币跨境结算的范围和规模。最后,国内外的进出口商在交易时使用人民币计价,更关注于在使用人民币计价以后是否获得了更多的优惠政策。江西作为经济发展滞后的省份,如何解决在人民币跨境结算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是摆在江西人民面前的巨大考验和问题。因此我们必须牢牢抓住人民币国际化这个大趋势不动摇,努力提升自身实力,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努力解决人民币跨境结算的制度和人为,为我省经济的发展增添新的活力和新的动力。

五、促进江西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的政策建议及对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展望

通过借鉴其他省份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发展并结合江西省自身的产业机构特点,有以下政策建议。首先要提升自身对外贸易的竞争地位,充分利用人民币结算的优势,提高我省出口产品的竞争力、拓展传统出口产品的发展空间,加大自主创新,向出口的产品注入江西特色,促进外贸出口地域的多元化,提升综合竞争力。其次,有关金融机构应重视企业对于跨境贸易结算的需求,在办理此类业务时,应减少手续的繁琐程序,以增加企业对于人民币直接兑换的兴趣,使得交易更加便利,让企业能切身的感受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好处。最后,江西省作为中部欠发达的省市,应加强与周边较发达的省市的合作,加强,发展并巩固进出口贸易。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业务对我国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虽然在启动初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和困难, 但也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机遇。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中国目前已是世界第三大经济体,而拥有大宗商品、资源的定价权,是人民币逐步“走出去”的重要的目的。人民币国际化政治实行 “三步走”,目前人民币在周边地区以“硬通货”的形式出现,已经实现了准周边化,进而大宗为正式区域化及准国际化,最终人民币讲真正实现国际化。开展人民币跨境结算,意味着人民币区域化的正式启动,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机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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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发展概况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使得美元出现流动紧缩及贬值压力。美元是全球贸易中第三方结算的最主要货币,因而导致了全球贸易由于美元紧缩而急剧萎缩。在此国际经济背景下,我国开始推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2009年4月8日,国务院决定在上海等4个城市先行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境外地域范围暂定为港澳地区和东盟国家。2009年7月2日,国家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正式对外公布。

    2011年8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等联合《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的通知》,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地域范围扩大至全国。

    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存在的问题

    (一)人民币的流通性问题。中国经济强劲稳定的增长和经济实力的增强使得人民币币值稳定,人民币的跨境流通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但是,从整个国际经济贸易上来看,人民币的国际流通性仍存在很大的局限性。港澳台是跨境流通人民币数量最大的地区,因此以香港为例分析人民币流通性。在香港推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前提是人民币在港具有良好的流通性。然而,在港人民币的供给不足成为人民币流通的桎梏。按照相关特别行政区政府统计处的统计,以粤港地区为例,2008年粤港贸易额约为17,007亿人民币,如不考虑开展人民币跨境结算后两地的贸易增量,并假设两地贸易结算中仅10%使用人民币结算,那么仅贸易结算方面对人民币的需求就达1,700亿人民币左右。根据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4月底,相关人民币存款余额仅为530.2亿元。可见,人民币存款无法匹配巨大的贸易结算规模,这存在极大的局限性。

    (二)对人民币的接受程度。境外交易对手对人民币的接受程度有限是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最大障碍之一。国内贸易商绝大多数愿意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但是我们在贸易谈判中的竞争力不足,国内企业与境外对手相比普遍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在国际贸易中中国主要作为商品出口国,在国际贸易谈判中占优势地位的自然是境外进口商。事实上,即便是我国进口商品,谈判的优势地位也经常在境外。然而,境外进口商在贸易结算货币使用上,大多倾向于用美元或进口国货币结算,对人民币的流通性和稳定性仍存在疑虑,某些国家如韩国、阿根廷、巴西、俄罗斯等国通常缺少美元储备。其政府也希望本国出口商收到美元。因此,境外交易对手不愿人民币作为贸易结算货币,成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主要障碍。

    (三)国内外清算渠道问题。清算根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人民币跨境清算的渠道有两条:一是通过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进行人民币资金跨境结算和清算;二是通过境内商业银行境外商业银行进行人民币资金跨境结算和清算。目前,国内可供实现人民币跨境流通的物理渠道主要有三个:一是携带人民币现钞跨境流通;二是依托人民银行支付系统经由广州、深圳城市处理中心进行清算;三是依托银联网络进行跨境结算。

    在国内外清算渠道方面,当人民币像其他可自由兑换货币一样通过国际结算的主要渠道(信用证、托收、汇款)进行清算时,对于银行的国际结算和国内清算渠道都有相应的要求。然而,我国并未形成一个成熟的人民币国际清算中心。当前的人民币跨境清算安排仅供满足小额货币兑换和消费性跨境支付的需要,金额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过低,难以与更多国家和地区开展人民币计算。清算渠道的狭窄制约了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发展。

    (四)外汇管理方面的问题。人民币成为结算货币后,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联系将更加紧密,国际经济形势的波动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加大了。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的外汇管理制度是以外汇的跨境收支为条件来设计的,许多监管工作是基于企业收支外汇并发生结售汇来开展的。我国现行的进出口核销制度是以企业出口贸易必须收到外汇、进口贸易必须支付外汇而设计的。人民币用于跨境贸易结算后,将会出现出口收汇是人民币、进口付汇也是人民币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使当前的进出口核销制度出现操作性困难。如何界定资金来源是否来自境外,与进出口核销相关的出口退税依据等成为重要问题。

    三、完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几点对策

    (一)增加用于贸易结算的人民币供应量。要解决人民币的流通性不足问题,就必须增加贸易结算的人民币供应量。目前我国境外人民币供应的主要方式是货币互换。从2008年底以来,我国相继与印尼、俄罗斯、马来西亚、巴西、香港、阿根廷签署了双边货币互换协议。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深入发展,这些资金远远不能满足结算规模的需求。因此,必须扩大人民币互换协议的规模,由近及远的推进与其他国家的货币互换。

    在货币互换的方式之外,还可以通过一些其他办法来增加人民币在贸易结算中的供应量。如允许境外银行为我国企业提供人民币贸易融资;允许境外合格机构在我国发行人民币债券;逐步放松人民币与港元的兑换限制,等等。

    (二)提高贸易对手对人民币的接受程度。要提高境外交易对手对人民币的接受程度,就需提高人民币的可兑换程度,这就要求有一个成熟的金融市场体系为之提供完善的服务。我国目前缺乏成熟的离岸人民币清算中心,成熟的人民币远期汇率市场以及对外国投资者开放的人民币金融产品市场。只有建立了成熟的金融市场才能提供更多以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产品,稳定推进人民币的国际化。与此同时,扩大人民币计价结算范围,活跃跨境贸易,利用货币互换提供的流动性来吸引跨境贸易对手选择人民币结算。对大宗原材料进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给予优惠政策。简化相关手续,加大宣传力度,鼓励企业使用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

    (三)完善国内清算体系。第一,调整我国商业现行的国际结算系统,不断完善商业银行本币结算行方式。我国商业银行的系统按本外币分为两大系统,国际结算属于国际业务系统,不能做本币业务。人民币作为跨境结算需要对现行的系统进行调整以便适应业务开展需要。还可以鼓励与境外银行建立关系,为人民币提供存放、结算服务机制和渠道,引导人民币通过银行体系参与国际贸易;第二,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尽早将上海建成人民币清算和交易中心。这将为境外拥有人民币的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多资本项目下以人民币计价的金融投资工具,从而强有力地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开展。

    (四)加强监管调控与统计监测。从宏观管理层面看,应调整监管的着力点,将长期以来以外汇以及外汇收支作为监管内容的管理框架转变为以跨境资金流动为监管内容的管理框架。从制度安排及监管设计上,将人民币的跨境流动以及境外资产负债纳入监管监测体系并作为重要的监管内容。与此同时,要研究如何与此相适应,进一步开放国内金融资本市场,加强对进入国内市场的各类主体的监管,而非当前单纯地对外汇资金的监管。随着国内金融体系逐渐完备,人民币结算必然有一个好的前景。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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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7)03-0106-07

一、引言

2013年9月和10月,主席正式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并倡议从加强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五个方面来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丝绸之路始于古代中国,连接了古代亚洲、非洲、欧洲的商业贸易,而如今再提出“丝绸之路”,不仅是为了恢复古老丝路的辉煌,更是在国家层面上提出了重大的发展战略。

金融作为经济的核心,是实现区域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的重要前提。“一带一路”沿线的货币流通,与国家之间的金融市场、金融机构等发展水平紧密相连,反过来又促进了区域金融的发展。自2009 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推出以来,人民币跨境结算快速发展,人民币的国际化水平不断提升,人民币国际地位也得到了全球认可。据环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SWIFT)的统计显示,2014年12月人民币已成为全球第五大支付货币,仅次于美元、欧元、英镑和日元,市场份额达到217%。中国银行2015年8月的跨境人民币指数(CRI)为321点,较上月上升了42点,创2013年指数以来历史新高,这意味着人民币在跨境和境外支付结算中使用比例扩大,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保持良好发展态势。2016年9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在乌鲁木R举行的丝绸之路金融论坛上表示,中国在2016年前8个月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跨境人民币实际收付金额达8600亿元。种种数据都反映了人民币跨境结算的总体稳步增长态势。

尽管整体走势良好,但是人民币跨境结算水平与美元、日元、欧元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人民币国际化程度也与我国经济实力不相吻合。“一带一路”沿线地理跨度大,国家与地区的经济、政治、制度差距也大,因此为人民币实现成熟的跨境交易带来了困难。

二、文献综述

人民币跨境结算是人民币国际化历程的一大组成部分,目前国内关于人民币跨境结算的研究,主要围绕人民币跨境的货币政策影响、人民币国际化的影响因素、人民币跨境结算的影响因素等方向展开。李稻葵(2008)指出,人民币国际化应从境内、境外市场两方面推进:一方面,境内改善金融机构设置,提高金融市场稳健运行的效率,逐渐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的可兑换;另一方面,境外充分发挥香港发达、现代化的金融优势,扩大人民币债券市场的规模。鲁刚(2013)提出,当某种货币的使用者越多,则该种货币的交易成本会越低,其流动性就越强,进而又会吸引更多的使用者,由此形成良性循环。一国货币要成为国际通用的货币就必须克服现有国际货币“货币惯性”的制约。沙文婕(2015)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以及对比几种主要国际货币国际化进程,指出人民币跨境结算影响因素分别为经济实力与发展模式,金融市场广度与深度,对内与对外币值稳定。白伟东(2016)指出,短期内我国经济发展状况、离岸人民币市场以及财政收入可以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量产生正向效应,促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量扩大,但长期来看,这些因素的影响不明显。而进出口贸易总额的增加,及人民币汇率上升会对人民币跨境结算产生长期的正向影响。陶士贵(2016)认为,利率市场化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前提条件,人民币的跨境交易也会在无形中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两者的关系更大程度是间接地通过利率与汇率来实现。他指出要提高了人民币利率和汇率的相关性,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有序推动资本项目自由化,实现资本流动的均衡管理,这样才能最终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林乐芬(2016)指出,温和平稳的通货膨胀、稳定的经济发展、贸易顺差以及初期的对外投资有助于实现人民币国际化,她还指出,目前急于追求开放、自由的市场并不一定能促进人民币国际化,一旦人民币被“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接受,在没有外部冲击条件下,将可能通过货币惯性因素长期持续下去,这对人民币国际化来说是难得的机遇。

现有文献主要关注“一带一路”进程中影响人民币国际化、人民币跨境结算的因素,大都从全球范围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但由于“一带一路”的战略提出不久,并且人民币跨境结算近年来才迅速发展,因此针对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行人民币跨境结算的研究较少且较为零散。

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民币跨境结算现状

2014年,人民币国际化发展较快,人民币跨境收支在本外币跨境收支的比重升至236%,人民币离岸市场进一步拓展,人民币的国际合作不断深化。

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直接投资中的使用规模稳步上升。2014年,经常项目人民币结算金额达655万亿元,同比增长416%。对外直接投资(ODI)人民币结算金额达18656亿元,同比增长1179%;外国直接投资(FDI)人民币结算金额达86202亿元,同比增长924%。从各方面来看,中国政府部门已经开始将人民币作为涉外经济统计、核算、管理中的计价货币。

就人民币在跨境贸易中的使用而言,境外地域涉及范围进一步扩大。2013年,我国人民币跨境结算主要在是香港地区,占比达74%。截至2014年末,有189个国家与我国进行人民币跨境结算。新加坡、日本、英国、德国等国家与我国的跨境结算量较2013年均有所上升,但总体占比仍然较低,跨境结算不均衡。

图12013年境外主要国家(地区)人民币

结算量份额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根据现有文献研究的关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所作的分类及沿线国家对中国倡议的回应及其政策意向,将这片广大区域从地理上界定为蒙俄、东南亚、南亚、中亚、西亚中东和中东欧地区的64个国家(未含中国),如表1所示。结合图1可以看到,沿线64个国家中仅有新加坡、印度尼西亚两国的人民币跨境结算量占总体比重较高,其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目前的占比仍很低,一方面可以看出现阶段“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推进人民币跨境结算方面略显不足,发展前景较为广阔;另一方面,也表现出中国的人民币跨境业务在不同国家发展水平差距较大。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包括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体,经济发展后发优势强劲,与中国经济具有良好的互补性。虽然不少石油输出国家的人均收入都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但其国民收入主要依赖石油出口,因而通常不将其划归到发达国家。由于“一带一路”跨度极大,各个国家在经济水平和对外贸易、投资、金融市场成熟程度、信用水平等方面差距较大,呈现地域性特征,我国要正视沿线国的发展差异,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措施,以各种途径深化人民币跨境结算,为未来实现人民币国际化奠定区域基础。

四、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民币跨境结算的影响因素

(一) 沿线国经济发展情况

“一带一路”建设将活跃的东亚经济圈与发达的欧洲经济圈连接在一起,沿线核心区域涵盖亚洲的大部分区域及欧洲、非洲部分区域,共涉及65个国家(含中国),覆盖约44亿人口,2014年经济总量约为23万亿美元,分别约占全球的62%和30%。经济发展、经贸合作潜力都十分巨大,蕴藏着大量人民币跨境结算的潜在需求和发展人民币国际化的巨大潜力(详见表2)。

相比于大量的人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整体GDP总量较低,经济水平相对不发达,除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制造业主要集中于电子制造加工等位于价值链高端的产业外,沿线国经济增长大多依托能源原料输出、制造业、外包加工等低附加值产业,处于产业价值链的底端。

尽管沿线国家大都富含一定的能源、矿产、农业原材料以及旅游资源,有着广阔的开发潜力,但大部分国家的工业化程度都偏低,产业结构相对单一,对资源的利用率相对较低,且一味地依赖能源资源易导致国内环境的破坏和违背当今世界“绿色”的主题,此外也容易受到国际市场出口产品和原料价格波动的影响,例如2014年西亚和北非地区的经济增速就因受到国际油价持续低迷的影响而仅为187%。与此同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且人口规模巨大、劳动年龄人口比重较高。

(二)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的贸易合作

2001―2014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进出口贸易总额占中国总贸易额的比例由165%增至260%。其中出口比例更是几乎翻了一倍,从145%增至272%。这反映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中国的贸易依存度已经越来越高。

从中国与“一带一路”地区贸易总额来看,我国与东南亚国家贸易联系最为密切,其次是西亚、中东19国。这主要是因为与该地区产业、资源的互补性较强,以及文化、地缘的优势导致往来密切。中国对沿线国家出口商品以机械设备及纺织服装为主,进口产品以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沥青物质为主。中国与沿线国家进出口商品结构与这些国家出口优势行业基本一致,一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贸易竞争虽然在加剧,但是中国与其主要的贸易竞争国家(如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之间的竞争程度有所减弱;另一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互补性也在逐渐增强,从整体上看中国与沿线国家之间的贸易互补要强于贸易竞争,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国际贸易合作。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的贸易往来十分密切,从经常项目来看,中国与沿线国产业、资源互补性强,对沿线国石油、矿产资源进口的需求量大,集中在蒙俄和中亚5国以及西亚、北非地区,中国以建设出口基础设施和生产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

(三) 沿线国与中国的金融合作程度

金融乃经济的核心,也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不同发展程度的经济水平也将影响一国金融水平的高低。而金融正是“一带一路”所倡导的货币流通的直接载体,因此无论从金融,还是经济层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由于国家发展水平不同,都会影响人民币跨境结算的程度。

总的来看,共有9家中资银行在“一带一路”沿线24个国家设立了56家一级分支机构。其中,子行16家,分行32家,代表8家。中资银行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分支机构呈现出以下两大特征:从机构设立而言,五大行仍是中资银行“走出去”的主力军,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布局已初具规模。从地域分布来看,中资银行在俄罗斯、东南亚和西亚国家设点相对较多,在中亚、南亚、中东欧、独联体其他国家中的6国等地区仍有较大发展空间。另一方面,截至2015年末,来自20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56家商业银行在华设立了7家子行、18家分行以及42家代表处。从分支机构来看,东南亚国家的银行在华业务活动最为活跃,南亚国家次之。新加坡、俄罗斯、泰国、印度、菲律宾和马来西亚等国家的银行在华设立的分支机构较多。蒙古国、俄罗斯、中亚以及西亚、北非国家的银行设立的分支机构形式以代表处为主。与此同时,目前银监会已与28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签署了MOU(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谅解备忘录)或合作换文。“一带一路”沿线国除新加坡、阿联酋、卡塔尔和巴林等国金融市场较为发达以外,整体金融水平、金融的广度与深度都较为欠发达,这为人民币跨境结算带来不利的同时也意味着未来的金融市场空间广阔。

(四) 国家信用水平

根据中诚信对“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的信用评级,可以发现沿线国的信用呈现以下特征:1信用级差跨度大。主要欧元区国家(除希腊信用为CCC,展望负面)由于自身的经济实力和国际货币地位决定了信用级别普遍较高。部分中亚和东盟国家凭借丰富的资源及相对成熟的经济财政体系,信用级别较高。而“一带一路”沿线其他大多数国家,由于内部面临政治稳定及经济转型的压力,外部面临经济再平衡和资本外逃的风险,信用水平表现相对较弱。2部分国家信用评级中次级因素评分差异明显,其中部分国家政治及违约风险相对突出。欧洲国家经济风险较低,但财政风险相对突出。中亚、东盟等国财政风险较低,但经济及债务风险两极分化严重。除荷兰等欧洲四国及东盟的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个别国家外,整体沿线国家政治风险都较为突出。3部分沿线国家存在级别下调风险。总体来看,欧元区内部债务危机还在持续,尤其是希腊面临严峻的财政和债务局面,债务危机和银行危机之间形成恶性循环。信用水平的低下会恶化国内投资的预期,沿线国由于信用风险而难以获得融资也将进一步降低信用。投融资的不活跃必将影响跨境人民币的结算量。

(五) 人民币汇率走势

2005 年7 月21 日,我国开始采用更富弹性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不再单一盯住美元。此后,人民币进入升值通道,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也逐渐增大。2012 年4 月16 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交易浮动幅度由05%扩大为1%,2014 年3 月17 日,此交易浮动幅度又由1%扩大为2%。进入2015 年,随着欧洲等重要经济体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的实施,包括欧元、日元在内的大部分货币对美元汇率都出现大幅贬值的态势,虽然因为美元指数走强,人民币对美元出现了小幅贬值,但是人民币对其它主要货币实际上却是升值了,人民币对欧元、日元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货币的汇率更是出现了明显的升值。随着人民币升值及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增大,我国出口商的价格比较优势逐渐削弱,外向型企业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人民币跨境结算受对外贸易规模的影响,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了阻碍。

(六) 沿线直接投资格局

截至2013 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直接投资存量高达720 亿美元,占中国对外直接投资(OFDI)总存量的11%左右,远高于2003年的4%(见表4)。10年来,尤其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OFDI整体呈上升趋势,年平均增长率高达51%,超过了同期对其他地区的投资增速。

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地区OFDI的区域分布差异较大。其中,2013年对东南亚地区的投资规模最大,OFDI达727 亿美元,存量达到3567 亿美元,均占对“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投资流量、存量总量的一半以上。对中亚地区的投资增长最快,2003―2013年期间的OFDI年均增速高达69%,远高于对其他地区的年均增速。相比之下,中国对中东欧的投资最少,截至2013年末仅16亿美元。从国家尺度上看,中国OFDI集中在新加坡、缅甸、印度尼西亚、哈萨克斯坦、蒙古国和俄罗斯。自2007 年以来,新加坡已经成为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地区OFDI流量和存量占比最高的国家,我国主要投资领域涉及批发零售贸易、物流运输、金融和餐饮服务等。这不仅是因为新加坡集工业、金融和转口贸易中心为一体,还因为其政治稳定、市场有效性强,同时与中国文化相近。

整体而言,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的投资呈上升的乐观趋势,但投资区域分布的不平衡程度逐渐扩大,且沿线国在我国的直接投资量较低,不利于人民币跨境结算的区域化发展。且投资项目多集中于能源资源开采、加工制造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过剩产能的转移和国内资源的补充,但是由于这些产业相对的经济附加值不高,投资报酬率不足以吸引更多的投资主体,因此也遏制了投融资,降低了人民币跨境结算的需求。

五、“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民币跨境结算存在的问题

(一)外部贸易需求萎缩,对外贸易人民币跨境结算需求降低

经济新常态下,国内消费增速拾级而下,与之相伴的是国内民众大量采购海外产品,进行海外旅游。这表明当前中国经济面临的问题,并不是短期需求的匮乏,而在中长期有效供给的缺失,必须从供给端刺激经济增长。外部需求萎缩,发达国家将“再工业化”作为重塑竞争优莸闹匾战略,发出向实体经济回归信号,围绕信息、生物、环保等领域的新一轮科技和产业竞争愈演愈烈,从提升产品内在质量来开拓新一轮市场。在这样的环境下,我国的外部需求萎缩,将降低人民币跨境结算需求。

(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整体金融市场发展程度较低,不利于人民币跨境结算

“一带一路”沿线大多是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整体经济水平、金融市场欠发达,中国与沿线国的金融合作程度也相对较低。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极大地影响着该国货币国际化水平。一方面,我国“走出去”的中资银行数量较少,且大多是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市场广度较小,市场价格难以真实反映当前的供求情况以及未来的走势预期;另一方面,本国金融市场也不成熟,深度不足,提供的金融服务类型不足以满足国与国之间的交易需求。

(三)美元、欧元作为主流货币占据了跨境结算和计价货币的主要分额,货币惯性大,阻碍人民币跨境结算

美元和欧元是全球各国作为外汇储备的主要货币,无论是结算还是计价都具有绝对优势,美元和欧元有着完善、便捷的操作模式和结算网络,各国、各地区在对外贸易中已经形成了使用美元、欧元的惯性。此外,美国、欧洲高度发达、交易频繁的金融市场有着丰富的风险控制和投融资手段。货币持有者会因为美元、欧元较低的交易成本和持有风险较低而积极持币。相应的,美国、欧盟必然会因为人民币等货币动摇了其货币的霸权地位而采取各类遏制措施,阻碍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

(四)对沿线地区的直接投资发展不均衡、投资领域单一,投资产业链短,且投资摩擦大,在东道国负面影响相对较多

从投资目的地看,中国OFDI项目过度集中于资源开发和初级加工领域,而高端制造业、科技研发等中高端领域少。由于中国对外投资多旨在满足本国生产对资源的需求,而未充分考虑和维护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利益,不够重视沿线国对实现本国经济可持续多元化发展的诉求,在外媒的渲染下产生了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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