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会计核算范围汇总十篇

时间:2023-09-10 14: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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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会计核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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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综述

1.1财政总预算会计

财政总预算会计(Public Finance Budgetary Accounting)[1],是指各级政府部门对财政性资金活动的相关核算和监督活动的专业会计,也称为总会计、预算会计。二十世纪末期,我国财政部预算会计部门为了加强对财政预算的管理,规范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印发了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预算会计是相对于企业会计来说的,按预算会计的监督和核算内容的不同,可以将预算会计分为企业会计,而财政总预算会计,是以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为目的,核心是执行政府财政预算,用于各类行政事业单位。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和单位预算会计,其中,单位预算会计又包括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从预算会计的适用范围看,相当于国外的政府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指的是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核算、反映以及监督单位预算执行的过程,以及预算结果的专业会计,这是预算会计的重要部分。也就是说,并不是财政部门才有总预算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也有,但是它们之间有一定的区别,并且针对的预算项目也是不同的。

1.2总预算会计的任务和特点

财政总预算会计,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的预算管理要求,及时、全面的反映出国家预算的执行情况,并且详细记录了国家的财政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的提供了相关的财务分配表报。总预算会计具有各方面的特点,例如:政策性和计划性,这主要是由于总预算会计积极的反映贯彻着国家的法律法规,并且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了相适应的分配计划;此外还具有统一性和广泛性,由于国家财政预算是全国统一预算,这就必须要按照国家的财政预算执行中心进行;当然还具有社会性和非盈利性以及宏观性和社会性等。

2.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难点分析

近年来,随着以预算管理为中心的预算管理的不断深化,财政管理制度存在着较大的问题,亟需进行全面的改革,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改革还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难点。

2.1收付实现制总预算会计具有局限性

收付实现制,它是对总预算会计本期已经发生的实际收支情况的真实记录,但是,收付实现制并不能够对本期负担的收入货其他相关的收入进行核算,那么这就会导致预算会计不能够将本期的资产和负债情况真实的反映出来,并不利于对财政风险的防范。不仅如此还会掩盖部分债务信息,不能够及时的反映出目前的风险状况,也就削弱了政府的管理力度[2]。并且会造成财政支出和财政收入在会计期间的非配比性,不能够真实的对收支结余情况进行真实评价。

2.2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范围较小

一般情况下,财政总预算会计都会受到当期财政支出的限制,并且不能够适应多样化的财务核算要求,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投资的形式已经慢慢的从单一的财政无偿拨款,逐渐发展成为多样化的形式,并且在我国国库体系的逐渐改革的背景下,国库资金的运用也在逐步走向资本化,甚至有的资产已经以有证券形式存在。但是现行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只能够对当期的财政支出进行核算,也就限制了一定的核算范围。

2.3缺乏统一的财务报告制度约束

财政总预算会计和一般的企业会计是有差别的,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报表格式并没有统一的标准,而我国政府部门的财务预算报告,只能够单一的将政府的收支预算决算显示出来,不能够真实的反应政府的债务以及资产等方面的情况。那么这就影响了财政的整体管理,没有统一的财务报告制度的约束,很容易滋生腐败,并不利于政府建立一定威信。

3.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对策

针对上述的制度改革存在的难点,相关部门应该积极的予以重视,积极的规划出针对改革难点的对策,完善我国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3.1将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

权责发生制并不能够完全的适用到各种行政事业的财务核算,也就是说,不能够将权责发生制运用到各个方面,这就需要会计人员积极的根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将预算事项有选择、有目的的采用权责发生制,以此来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情况进行核算。也就是说权责发生制并不适用于所有的财务核算,会计人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的对权责发生制进行适当的更改。例如:对于财政税收收入等方面的财政核算,仍然需要使用收付实现制来进行会计核算;对于地方财政购入的有价证券所取得的信息收入等,则需要实行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也就是说,权责发生制只是运用在那些必须依靠其他的相关资料,才能够进行核算的一些收入和支出。

3.2积极扩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范围

财政总预算代表的是国家政府部门的意志,来对国家的日常事务,以及会计核算等方面进行管理,财政总预算不仅仅受托对各级政府部门的实体投资情况进行反应,还会全面的反映出政府部门当期的预算执行情况,甚至是整个政府的财政收支的情况。那么,这就需要适当的将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核算范围进行扩大,不仅要将财政资金的收支情况,以及当期预算资金的运动情况等方面都纳入到会计核算范围之中,还应该将与整个预算资金有关的活动纳入会计核算范围,以便能够真实全面的反映出财政情况。

3.3制定统一的预算报表编制

科学的财务预算报表不仅能够对预算体系有帮助,还能够让使用财务报告信息的人员更加直观地了解整体的财务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收入来源等,并且,还能够科学的对政府的绩效以及经营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价。那么,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就可以扩展到对现有的总预算会计报表,制定出一套全面的预算报表体系,并且严格要求会计人员按照相关体系来对政府部门的财务情况进行科学的分析。此外还应该逐渐的实现预算内外资金合并报表,保证政府部门的内外资金能够得到有效的统一,全面保证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实施。

3.4扩展财政总预算会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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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会计是各级政府、使用预算拨款的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核算和监督各项财政性资金活动、单位预算资金运行全过程以及有关经营收支情况的专业会计。预算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具备核算和监督职能,是行政事业单位重要的经济管理活动,更是国家监督预算执行的重要手段。我国预算会计共分为三级目标,即基本目标、中级目标和高级目标。预算会计的基本目标是保证政府和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运用;中级目标是实施合理、科学、完善的财务管理;高级目标是解除政府和行政事业单位受托责任。

(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特点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首先,会计核算基础不同。收付实现制是行政单位预算会计的核算基础,事业单位可以采取收付实现制和权责权发生制。而企业仅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的基础。其次,会计要素构成不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要素由资产、净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组成,而企业会计要素则由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费用、收入、利润组成,从而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核算方法和核算范围存在着较大差异。其三,会计核算内容具有特殊性。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与固定基金相对应;对外投资与投资基金相对应;一般不进行成本核算,或部分事业单位采取内部成本核算;专用基金实行专款专用核算;不涉及利润和利润分配核算等。

(三)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运行现状

1998年,我国颁布实行新的预算会计制度,为规范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的运行提供了依据。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环境也发生了较大变化,使得传统的会计准则和会计预算制度与新时期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需求相脱节,预算会计的问题和缺陷逐渐暴露。为了促使预算会计适应客观形势的变化,满足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的新要求,迫切需要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

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会计信息不实

预算会计信息是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预算的重要基础。在以往的预算编制中,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均采用“基数法”进行预算编制,这种编制方法无需过多的会计信息,使得传统会计核算基础的弊端并没有显露出来。然而,当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正逐步推广使用“零基法”,这种编制方法一切从“零”开始,需要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占用的经济资源、人员配备等具体情况对资金使用额度进行最终确定,进而编制零基预算,这就要求预算编制部门必须通过可靠的会计信息掌握各部门资源的占用情况。但是,由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过程中存在固定资产登记不及时、资产变动情况反映不全面等问题,从而使得预算编制部门无法根据会计信息准确掌握各部门资源占用和使用情况,导致预算编制质量不高。

(二)预算会计科目设置不合理

在以往的财政资金拨付中,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工资和固定资产的资金均是由上级财政主管部门向用款单位拨付,而当前的财政资金拨付是由财政部门通过单一账户或采购专户直接拨入,这使得一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资金不再仅仅表现为货币资金。随着我国国库集中收付制和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财政资金的运作方式发生了变化,但是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科目却没有做出相应调整,使得会计信息难以客观反映本单位实际收支情况。尤其对于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而言,不是单纯依靠政府拨款维持运营,而是存在其他途径的资金来源,若仍然采用现行预算会计制度,势必会造成资金核算的会计信息失真。此外,在无形资产摊销方面,预算会计制度规定,对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要将无形资产在受益期平均摊销,并将摊销计入经营支出;没有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要将无形资产一次性计入职业支出。这样一来,在一次性核销金额大期限长的无形资产时,难免会存在估值偏差,从而降低无形资产核算信息质量。

(三)预算会计监管不严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监管不严,从而行政事业单位存在会计信息不实、公共资金流失等问题。

1.原始凭证的真实性不足

原始凭证作为发生经济业务的基本资料,对其开展审核工作是判定会计信息真实性的重要手段。然而,由于会计中心人员并未直接参与到行政事业单位的具体业务,只能根据报账发票手续是否完备,票据是否合法、规范来判断票据在会计核算中的有效性。在会计核算缺乏有力监管的情况下,行政事业单位可能会出现弄虚作假、、公款私用等违法乱纪行为,进而造成财政资金流失、浪费。

2.预算会计目标定位设计偏低

行政事业单位仍以收付实现制作为预算会计的核算基础,将预算会计目的定位于公共资金流动的有效记录层面,而没有建立健全内部激励机制,也没有落实经济责任制,无法通过预算满足公众知情权,从而使得预算会计缺乏有效监控。

(四)预算会计地位的局限性

行政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其预算会计的核心任务是为预算管理服务,而不会直接参与物质生产。预算会计体系主要由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组成。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了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使得行政事业单位发展所处的内外部环境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尤其对于兼具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而言,可以实行独立的经济核算,甚至如民办学校等一些事业单位,可以逐步走向商业化、市场化的发展道路,促使事业单位由公益性向营利性转变,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由于预算会计的非营利性与部分事业单位的营利性经营性质出现了矛盾,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预算会计在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中的地位,为此必须重新界定预算会计的地位。

三、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存在问题的解决途径

(一)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行政事业单位要确保预算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为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奠定坚实基础。具体做法如下: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预算编制综合部门,细化预算编制工作,避免出现重复性编制;准确界定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做好各项业务的账务处理工作;通过优化财务管理组织结构,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准确区分财政拨款与预算外资金,将财政返还纳入到预算外资金,经营性收入计入事业性收入;在会计核算中引入权责发生制,将单位各项实际收入与支出均登记入账,缩小会计违规操作空间,使预算会计能够客观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现金流量,为成本分析提供可靠依据,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二)完善预算会计核算内容

为适应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需要,应不断完善会计核算内容,创新预算会计核算方式,以客观、真实地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情况。首先,完善预算会计科目设置,按部门设置一级预算会计科目,使预算科目分类能够满足部门预算制度的需求。增设二级和三级预算会计科目,细化预算会计核算事项,拓展预算会计核算范围,使预算会计核算能够全面反映本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其次,创新预算核算方式,重新设置收支类账户明细核算项目,将行政事业单位基建工程纳入到会计核算范围内,完善固定资产、“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账户的核算方法,建立健全预算会计管理体系。

(三)加强预算会计监管

为了实现预算会计目标,应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监管,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连续性。首先,加强预算执行监管。行政事业单位要将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到预算体系中,避免出现预算外资金流动。财政部门要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分析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内容,对重大的支出项目进行重点监控,实行跟踪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同时,还应当借助各种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经费使用情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职能。其次,加强会计监管。行政事业单位要落实会计集中核算,认真实行收支两条线。报账会计必须持有会计上岗证,做好会计台账登记工作,定期进行核对,在事先审查完原始凭证的真正性、合法性之后,再上报到会计中心。再次,行政事业单位应设立财政稽查部门,加强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监督,并建立违法乱纪行为档案,提升财政监督的威慑力。财政稽查部门要通过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横向比较,以及不同年度财政经费支出的具体情况比较,查找异常部分,分析造成财政经费支出异常的原因,并及时进行纠正。

篇(3)

二、预算会计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协调的主要表现

为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能够顺利推行,财政部对1998年开始实行的预算会计做出了一些补充规定。由于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都应用于财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因此,二者在当年财政支出核算方面是比较协调的。但二者也存在一些不协调之处,主要表现是:

1.预算会计核算基础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协调

在会计核算中,对收支的确认有两个基本标准,即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这两个标准对会计核算关系重大,因此国外会计理论界有的称之为会计基本假设,有的称之为会计基准,我国习惯上叫做会计核算基础。预算会计制度规定: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的会计核算和事业单位会计非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两个直达”的精神实质也是收付实现制。这样看来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协调的。但是,为了解决年终结余的核算问题,财政部规定实行国库制度改革的地区财政总预算会计年终结余资金核算可以实行权责发生制;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结余的用款额度,财政部规定年终要收回,同时要求单位记入“拨入经费”或“财政补助收入”,这其实就是权责发生制的具体应用。预算会计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会计核算基础不协调,预算会计核算收支结余的标准不统一,就难免出现人为操纵收支和结余数字的现象,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2.财政总预算会计支出列报口径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协调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后,预算单位向财政部门提出用款申请,财政部门批复的是用款额度。财政部门根据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单列报支出,其实质是以实际支出数列报支出。而我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财政总预算会计以财政拨款数列支、列报。这样就造成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地区,预算支出进度相对比较缓慢。在实行收支统管,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情况下,财政支出如按实支数列报,产生的财政结余就是虚假结余。

3.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核算的范围不协调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上连财政总预算会计,下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成立此机构的重要目的是为了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性资金进行全面、全程监控。然而该机构却只核算当年的财政拨款支出,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其他收支业务、以前年度结余和暂存、暂付往来业务则不核算。可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核算的范围明显小于预算会计核算的范围。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核算的范围不协调,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充分发挥作用就无从谈起。

4.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会计信息的提供上不协调

目前,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没有专门的会计制度和统一的会计报表。它虽然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但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中只反映预算收支,不显示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使用情况、国库存款中有多少是未支付预算单位的资金等内容。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会计信息的提供上不协调,那么领导就无法及时掌握国库集中支付机构运行质量和效果。

三、协调预算会计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对策

预算会计和国库支付制度的协调问题处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财政国库制度改革的成败,因此,对这个问题应加强研究和探索,尽快找到一套稳妥的办法,使财政国库制度改革取得更大的成效。笔者提出如下方案。

1.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程序基本保持不变,但相关内容调整

(1)对于财政机关下达各预算单位的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要按照收付实现制编制会计分录,进行会计核算;

(2)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停止使用“已结报支出”科目。办理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手续,向财政国库机构结算资金时,不再作为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而作为用款额度支出核算。

2.财政总预算会计

(1)财政总预算会计以批复的用款额度数列支,用款额度剩余退回时,作冲减支出处理。年终预算结余资金核算不实行权责发生制。

(2)《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债类增设一个“待结算支付资金”科目,此科目用于核算与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往来待结算款项。财政机关下达用款额度时,借记“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科目或者“行政事业支出(专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手续与财政国库机构结算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或者“财政专户存款”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财政国库机构超拨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现金数;本科目的贷方余额,反映财政国库机构欠拨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现金数。本科目应根据支出性质和支付方式进行明细核算。

3.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

作为财政机关资金调度中心的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目前主要承担两项任务:一是根据财政机关下达预算单位用款额度,办理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手续;二是负责监管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那么其会计核算的重点就应放在预算单位用款额度收支结余情况及单位其他收支结余情况上。据此,笔者为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设计了如下一套会计科目。

4.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银行存款”科目系资产类会计科目,用于核算预算单位其他收入、以前年度结余和各项往来款项等形成的存款。本科目借方,记银行存款增加数,贷方记银行存款减少数。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银行存款的结存数。本科目应按预算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2)“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科目系资产类会计科目,用于核算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资金支付的业务。本科目贷方,记录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当日办理的支付数,借方记录当日国库存款账户和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划入冲销数。本科目应按预算内和预算外设置明细账。

(3)“内部往来”科目系资产类会计科目,用于核算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与财政国库机构发生的往来结算款项。财政机关下达用款额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拨入用款额度”,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手续,与财政国库机构结算资金时,借记“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财政国库机构欠拨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现金数,贷方余额反映财政国库机构超拨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现金数。本科目应根据支出性质和支付方式进行明细核算。

(4)“单位其他暂付”科目系资产类会计科目,核算预算单位发生的应收、暂付等待核销结算款项。发生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应收、暂付款项收回或转作支出时,借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待结算的应收、暂付款数。本科目应按预算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5)“单位其他暂存”科目系负债类会计科目,核算预算单位发生的临时性暂存、应付等待结算款项。收到暂存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冲转或结算退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结算的暂存款数额。本科目应按预算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6)“单位其他结余”科目系净资产类会计科目,核算预算单位其他收入、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年终将“单位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贷方,借记“单位其他收入”,贷记本科目;将“单位其他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借方,借记本科目,贷记“单位其他支出”。本科目的贷方余额为预算单位其他收支业务的滚存结余。本科目应按预算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7)“拨入用款额度”科目系收入类会计科目,用于核算财政机关根据预算单位用款申请批复的用款额度。财政机关下达的用款额度时,借记“内部往来”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用款额度支出转入冲销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用款额度支出”科目。平时贷方余额反映拨入用款额度累计数,年终结账后,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预算单位未使用的用款额度数,即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年终预算结余资金数。本科目应根据支出性质和支付方式进行明细核算。除上述之外,行政、事业和建设单位会计仍按现行会计制度及相关的补充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即可。

四、预算会计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协调对策的优越性

上述方案不仅能够解决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协调的问题,而且具有如下优越之处:

1.预算单位从单位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支出后,可能有少量的结余。此外,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在没有支付给供应商或劳务提供者之前,都沉淀在财政国库账户上。

2.财政总预算会计掌握和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加全面,便于领导进行科学决策。

3.扩大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监管范围。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核算的范围涵盖了预算单位的所有收支业务,符合预算单位的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统一核算和综合平衡的核算原则,即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大收入”“大支出”概念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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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研究综述和概念

(一)相关研究综述

预算会计准则的历史起源较早,但是现代意义上的会计准则的出现还是在近代的资本主义社会,西方国家在“会计核算”领域的研究成果较国内更加丰富,在近三十年来我国在会计核算领域的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从90年代以来众多发达国家,例如,美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已经开始对本国的会计核算进行了改革,并引起了相关国际机构的关注。Stalebrink研究了固定利息模式下的预算会计与收入管理之间的关系,并建立了相关的应用模型。Monson在2000年对预算会计准则与市场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了研究,作者指出随着各国政府在公共财政的预算管理中越来越成熟,政府和一些非盈利机构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上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向适应了,预算会计的发展可以使得政府的资金使用更加有效率,从而增加了社会福利,促进了社会的发展。SalmcNasi对不同国家的预算会计进行了比较分析,作者在研究中发现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往往能够制定比较好的预算,并且能够较好的执行,而那些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预算会计准则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不同的预算会计准则使得国家的发展也有所差异,最后,作者指出发展中国家进行预算会计准则的调整是十分重要的,并提出了相关的发展建议。我国的预算会计在改革开放以后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学术界和政府在预算会计实践和理论上都进行了一些列的探索。刘光忠对我国预算会计改革进行了探索,作者作为在进行预算会计制度改革时处理好预算与会计的关系、我国国情需要和国际惯例之间的关系是实现我国会计改革的必然要求。厦门大学的吴向能以我国当时的财税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型为背景对我国预算会计体系的发展和现状进行了研究,作者认为只有将原有的预算会计发展成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政府会计才是预算会计的发展方向。此外,作者也提出建立与国际社会相适应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预算会计体系对于我国自身的发展和融入世界发展都是有促进作用的。郭宇指出不论是在我国的会计核算体系中还是在国外发达国家的会计核算中预算会计规范与市场中企业的会计规范都是会计核算领域的两大主要规范,我国以及初步实现了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预算会计准则,并且我国的预算会计还在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地改变。在当下我国的预算会计准则中还存在一些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地方,与发达的市场经济体相比还有改进的空间,最后,作者也提出了相关的促进建议。

(二)相关概念

1.会计准则会计准则是会计工作领域的规范性方针和工作指南。当前对会计准则的划分有不同的依据和标准,其中采用最多的是以使用单位的经营特性来进行划分,通常分为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会计准则也是规范会计信息记录和披露的系统文件,其存在的目的在于使会计核算变得真实可信同时又是标准一致的从而便于使用。

2.预算会计准则体系预算会计制定的目的是为社会非盈利机构的会计信息管理提供一套完整的规则从而促进社会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预算会计准则体系是以预算管理为核心的国家非盈利组织进行财务核算的会计规范。

二、我国预算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与发展中的问题

(一)我国预算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

从我国预算会计准则体系的初始发展来看,我国在建国初期采用的是苏联的预算会计体系,并在结合我国的发展实践中不断得以完善。在1951年财政部根据当时国家发展的阶段和社会环境对原有的预算会计制度进行了修改,此次修改主要参考的是苏联的发展经验。在1965年我国社会的发展环境与前期相比又出现了差异,同时苏联的经验模式在我国开始出现不适应,针对这种情况我国财政部在当年对我国预算会计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初步形成了一套与我国实际国情相适应的预算会计准则,这次修改确定了总预算与单位预算相结合的预算会计体系,并形成了与企业会计体系不同的独立会计体系。我国的预算会计准则是根据我国的社会发展而在不断发展的,财政部在1983年和1988年分别对我国的预算会计准则进行修改,增加了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内容,并以制度的形式确立了我国的预算会计体系的独立性。我国当前采用的是在1998年实施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等一系列会计预算制度。在2001年我国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建立了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在此背景下财政部对国库管理的会计核算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改革,并出台了《〈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制度〉补充规定》等预算会计处理规定。

(二)我国预算会计准则体系发展中的问题

1.预算会计体系不完善由于我国预算会计体系建立的时间较为短,独立发展的时间就更短了,目前我国的预算会计分为三大分支,即财政总预算、事业单位预算以及行政单位预算的三大预算会计组成部分。三大预算分支之间并没有形成良好的协作发展体系,缺乏统一发展的基础,对于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报告信息的披露以及外部人员的财务信息获取都带来了困难。从而降低了总体预算会计准则的应用效果。

2.预算会计体系的保障机制不完善在我国的一些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中对于预算会计的操作往往不能严格按照要求的进行,特别是在基层行政单位和地方管理的事业部门中这种现象更为明显。这种执行的不严格是因为预算会计体系的保障机制不完善,没有形成一套可以督促各级执行部门严格执行的保障措施。预算会计制度没有良好的保障措施来支持其运作,最终使其预算功能大幅下降。

3.预算会计准则落后会计实物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较快,而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准则主要是在十几年前制定的,这使得我国的预算会计准则并不能和会计实务发展相适应,落后于现实的需要。当前,我国在预算会计准则上进行了一些改进,但是和现行的政府以及事业单位的财务规定和采购现象仍然难以匹配。例如,对于政府采购如何进行支出核算,是否应当增加关于政府采购的相关内容等都成为与实务发展不协调的问题,并且这种不协调越来越明显。

三、我国预算会计准则体系的完善

(一)政府会计体系的改革完善

当前我国采用的预算会计体系是由总预算和单位预算共同组成的,在会计核算内容上包括财务的收支。但是,这些现行体制仍然呈现出了较为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对市场经济环境下公共部门财务状况难以正确反映,所以对预算会计体系进行进行改革完善成为促进我国会计核算体系发展的必然选择。根据当前市场经济发展趋势和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结合当前国际上的一些成功案例,我国未来的预算会计体系将向政府会计方向发展,转变后预算会计的核算内容将会有所改变。政府所以资金变动的活动都将成为会计核算的范围,现行的预算会计核算将成为政府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还需要增加预算体系的执行、管理。

(二)预算会计向基金会计模式发展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基金的影响范围将会进一步扩大,目前在美国的一些非盈利组织中都改变了原有的预算会计模式,转为采用基金会计模式。在这种会计模式下,基金也变成一种会计主体,它是在一定的法律、法规的限定下以完成某项活动或者是达到某种目标为依据而设置的财务资源,这种财务资源的目的性强并且受到更多的监管同时还具有较广的受托责任。非盈利单位以将使用的资金转变为基金来作为管理单位。在这种模式下政府会计能够发挥更加高效的财务核算和预算作用。

(三)预算会计准则的完善

在我国采用新会计标准之前,过去无论是盈利企业单位还是非盈利单位都采用的是“科目+报表”的预算会计模式,这一时期的会计制度成为预算会计执行的主要标准。但是,对于预算会计工作而言这些会计制度在解决某些具体问题的时候还存在规定模糊的问题。针对这种现象,在西方国家目前已经普遍采用了会计准则规范的方式来规范会计实物的发展。采用预算会计准则可以对在进行会计实物时发现的问题及时的进行处理,通过单独制定准则来规定新出现的会计核算问题,而不必对会计制度进行修订。这样对于加快预算会计核算,降低工作难度都具有促进作用。

(四)规范预算会计权责,促进预算会计准则发展

相关部门应当对预算会计的权责问题进行进行明确和规范,明确部门权力与责任。在相关部门执行预算会计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来进行。只有这样政府的财务报告才能真实的反映预算会计的实施结果。为了进一步服务会计实物的需要,还要对会计准则进行发展和完善,使其能不断地适应新出现的问题,从而进一步提高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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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重点调研了以下情况:一是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落实情况,二是收回财政存量资金总预算会计核算情况,三是总预算会计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情况,四是预算会计职能划分与会计账套设置情况。主要考虑是:

1.选择对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调研,主要是因为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要求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年末调研落实情况,可以在一个相对完整的会计周期内,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掌握情况。此外,财政部2016上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发现,个别地区尚未落实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存在需要进一步了解并解决的问题。

2.选择对收回财政存量资金总预算会计核算情况进行调研,主要是因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是国务院的决策部署。2016年执行中,地方反映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面临着一些制度,其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账务处理办法有些不易操作。此外,中央财政在对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后,个别预算单位的个别预算科目也出现过负支出的情况,与地方所反映情况类似。

3.选择对总预算会计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情况进行调研,主要是因为2015年底财政部提出:“财政总预算会计按支付系统中记录的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记账”。国库司于2016年初先行启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的系列工作,发现了一些问题,也积累了一些经验。2016年10月11日,《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出台,要求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改革,调研相关情况恰逢其时。

4.选择对预算会计职能划分与会计账套设置情况进行调研,主要是因为2015年底《财政部关于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出台,要求财政系统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切实提高财政部门的风险防控能力和内部管理水平。从各级财政国库部门的会计职能划分和会计账套设置情况,可以具体了解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管理的工作水平和财政资金运行管理的风险防控能力。本次调研的主要做法是:调研小组首先向两个省的财政厅国库处发出调研提纲,调研小组赴两省后,与省本级、五个地级市、两个县的财政厅、局的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共同调研。一是座谈交流;二是现场查看;三是资料交换。通过调研,所梳理的情况、抛出的问题、释放的信息,得到了参与人员的一致认可。

二、调研了解到的主要情况和问题

(一)主要情况。从调研了解到的情况看,总体而言,地方各级财政高度重视总预算会计工作,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注重夯实总预算会计基础工作,以不断适应建立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需要。

1.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落实情况。2015年新修订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一个显著的变化是,在核算预算收支的同时,首次采用“双分录”会计核算方法,对与预算收支变动密切相关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核算,增设了用于核算反映政府财政持有的股权、债权等资产的会计科目和不同类型政府财政负债的会计科目。落实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利于奠定编制政府财务报告的数据基础,有利于促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出台后,各地高度重视,深入领会新制度精髓,积极组织辖区内各级财政部门贯彻落实,综合运用集中面授、视频培训等方式,对于新制度出台的背景与意义、新制度的内容与变化、新旧制度衔接及执行新制度的要求等开展全方位的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对于新制度的理解力和执行力。同时,做好会计核算信息系统的记账规则、新旧科目转换、升级改造等技术准备工作,为新旧制度平稳对接和新制度执行提供技术保障。所调研两省的各级财政均执行了新制度,只是落实程度不一。

2.收回财政存量资金总预算会计核算情况。财政存量资金情况复杂,部门如何缴回、会计如何处理,对于总预算会计属于新的工作任务。为规范会计核算方法,财政部2015年出台了《财政部关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预算会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5]81号)。所调研省份之一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文件,结合本省实际,印发了《省财政厅关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预算会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省直部门存量资金,收回时,按照财预[2015]81号文件,挂“暂存款”科目。支出时,按原用途使用的,直接冲减“暂存款”科目的挂账;调整用途的,先按原拨款支出科目冲减本级当年支出,再重新安排支出。该省反映,由于部门的结转结余资金一般年限长、项目杂,部门很难分辨具体的原拨款支出科目,因此,收回的存量资金一旦盘活他用,很难准确地按原科目冲减支出。所调研省份之二收回的存量资金先挂“暂存款”科目,重新安排支出时区分是否安排到原资金使用部门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对于仍安排到原部门使用的,冲减原支出科目;对于调整资金使用部门的,则难以按规定冲减原支出科目。实际执行中,对于收回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使用时,大多作了调整,因此难以严格按照财预[2015]81号文件进行会计处理。

3.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情况。《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财预[2016]135号)于2016年10月11日出台,由于此项改革试行方案刚刚出台,地方尚处于改革前的探索阶段。所调研省份之一的省本级对于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已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其核算数据由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自动转入总预算会计核算系统进行记账。所调研省份之二的总预算会计尚未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目前只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通过试编2015年度支出经济分类决算,反映出各地不同程度存在项目支出经济分类的预算编制细化程度不高、经济分类支出预算约束性不强、预算单位对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4.预算会计职能划分与会计账套设置情况。一是从会计职能划分看,大部分省、市、县国库处(科、股)和支付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国库机构的职能设置能够满足会计核算的需要;个别市、县受人员编制限制,国库和预算合署办公。两省国库处均专门设有“会计组”,对预算内、非税及其他专户资金进行会计核算;市级以下国库部门有的总预算会计参与资金核拨、会计核算及决算编制全过程,存在不相容岗位同一人兼任的现象。二是从会计账套设置看,各地能够根据制度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资金性质合理设置账套并组织会计核算。所调研省份之一的省本级把会计业务分配给会计一组和会计二组,区分组别分别进行账套设置和会计核算:一组主要负责总预算收支会计核算,定期报送省本级旬(月)报、编报省本级和全省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等;二组主要负责教育(非税)专户、统发工资等财政专户的拨款及会计核算。所调研省份之二的省本级共设置五个账套:一是总预算会计账套,主要进行金库收支、国库集中支付等的会计核算;二是非税专户会计账套,主要进行非税收入收缴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会计核算;三是社保基金专户会计账套;其余两个是其他财政专户会计账套。

(二)主要问题。受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及财政财务管理理念等因素影响,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各有不同。调研中主要发现了以下问题:1.对股权、债权、债务的会计核算问题。2016年是执行新制度的第一年,受财政部门内部职能分工多变、政府资产管理模式多样、需追溯信息的时间跨度较为久远等客观因素影响,实际工作中,为了启动并完成对股权、债权、债务等新增事项的会计核算,各级总预算会计是在困难中摸索前进。一是会计核算依据获取困难。总预算会计对股权、债权、债务等进行会计核算,需要相关单位提供原始数据及相关资料作为依据。但实际情况比较复杂,尤其是涉及的股权管理部门数量较多、各部门对股权的管理水平不一,总预算会计获取股权投资数据的准确完整性和真实可靠性难以保障,信息获取的渠道也难以确定。二是股权、债权核算内容需进一步明确。基层情况比较复杂,政府组织招商引资、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活动都会涉及大量的资金运作,所发生的业务是否形成股权、债权等,需要在管理环节予以明确。但目前,有些文件资料对于是否形成股权、债权等的管理规定并不明确,会计人员在具体进行会计处理时,难以做出准确判断,容易因会计人员业务能力和理解水平不同而造成会计处理方法各不相同。2.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的会计核算问题。调研发现,对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的会计核算方式,地方财政存在打政策球现象。由于使用存量资金安排支出时,需要冲减相关预算单位、相关支出科目的当年支出,可能会影响相关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同时辨别存量资金曾经列支的科目也有难度,各地财政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有的不视具体情况只冲减“暂存款”科目的挂账;有的将收回的存量资金从“暂存款”转入“调入资金”科目,再重新安排使用,出现重复列收列支问题。

3.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问题。调研发现,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单位与总预算会计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在目前尚未正式实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的情况下,受预算单位对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使用不够规范、现金提取时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填写较为随意等现象的影响,预算单位的实际支出与总预算会计核算的支出,其经济分类科目数据存在不一致的问题。二是部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数据难以获取。第一,由于尚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部门,其资金拨付仍采用实拨资金流程,部分经济分类支出数据总预算会计无法获取。第二,对于地方涉及到非本级预算单位的支出,是由财政代编支付计划时选择经济分类科目。这类拨款一般为大额的一次性拨款,在编报支付计划时无法具体列报经济分类科目支出计划。第三,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的资金,由于尚未形成实际支出,则暂时无法确定经济分类科目数据。

4.不同会计账套重复核算的问题。调研发现,虽然各地账套设置较为合理,涵盖了全部财政业务,能够全面核算、准确反映本地区财政资金情况,但从具体核算情况看,不同账套间存在核算内容重复的问题。以其中一个省本级为例,总预算会计和财政专户会计对非税收入收缴业务重复进行会计核算,两个账套每天分别就单位名称、入库时间等收缴明细事项同时做大量的核对工作,两个账套核算的明细程度相同,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力和资源的浪费。

5.基层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配备问题。各地普遍反映国库部门人员编制不足,尤其是基层国库部门人员偏少,有的与预算部门合署办公,有的国库股只有1人;市、县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人员配备尤其不足,一人多岗现象较为普遍,未能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进行岗位设置,也难以建立规范的AB角替岗制度,致使会计核算管理业务难以细化,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存在潜在风险。

三、对总预算会计核算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强化新制度的落实1.进一步开展调研活动。结合编制政府财务报告、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财政改革进展情况,有侧重地选择政府资产负债情况复杂、新增会计事项多的省份进一步扩大调研范围,广泛开展交流活动;在进一步了解各地情况的基础上,邀请与资产管理相关的部门召开研讨会,共同探讨解决有关股权、债权、债务等核算和反映方面的焦点、难点问题。2.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制度通常具有宏观性、一般性和指导性,为做好具体实施工作,往往还需要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对于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实施过程中,尤其是 对于股权、债权、债务等新增事项进行会计核算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议研究制定实施细则,规范相关信息的统计口径和资料报送机制,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新制度的落实。

(二)严格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相关制度的执行。为规范对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的会计核算方法,《财政部关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预算会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5]81号)规定,总预算会计在收回资金时列“暂存款”科目;安排使用时,如按原科目支出则冲销“暂存款”,如调整用途则先冲销“暂存款”和原支出科目、再按实际支出科目列支。这种制度安排,一是符合《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二是可以避免年度之间的重复列收列支。因此,建议各地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对于冲减支出可能对当年预算执行情况产生的影响,建议通过区分数据统计口径予以解释,一是可以在原预算执行报表后,附注说明冲减支出情况;二是可以生成预算执行数(含冲减支出数)和资金实际支出数(不含冲减支出数)两张报表。对于执行中的困难,建议总预算会计加强与其他内部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通过完善系统功能、建立台账等方式尽可能掌握每笔资金的来龙去脉,规规矩矩组织会计核算,实实在在反映财政资金运行,充分发挥总预算会计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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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财政总预算 会计改革 问题建议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理论概述

1、财政总预算会计定义

总预算会计定义是我国各级财政机关核算、反映及监督其财政资金运行情况的专业会计。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基本任务是:处理总预算会计日常核算业务;依据财政收支的特点,合理分配资金,提升资金使用率;通过会计核算提出预算执行情况,参与预算监督管理;实施组织和指导该行政区域的预算会计工作;做好预算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等。

2、财政总预算会计现状

我国自从有预算会计体系以来,该体系变化一直不大。直至1997年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改革,满足了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国情,并且开始采用会计准则管理预算会计核算,这也是借鉴外国政府会计改革的成果。此次一改往前的收付实现制,进而改为以收付实现制为主,使预算会计能全面反映各项支出及主要资金的变动情况。

二、财政总预算会计在改革中存留的问题

1、核算范围小不能全面反映资金运动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后现行的制度不能完整准确的核算和反映出新业务,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第一,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投资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发展,但总预算会计制度并非与时俱进,它还沿用政府直接拨款的单一核算方式。第二,我国国库体系相继发生改革,国库资金的运用方向朝着资本化发展,目前已经有部分政府的资产以有价债券形式体现。现在执行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并没有可以核算有价证、国有股份的范围,目前的范围只可以核算当期支出。

2、收付实现制使政府负债内容不完整

会计制度要求以收付实现制为根基处理总预算会计核算。收付实现制对核算现金实际支付的部分毫无问题,对当期发生但还未用现金支付的核算则无能为力。此外,收付实现制虽然有利于管理者了解现金流动情况,但其通常在“坏结果产生之后”才进行确认和计量,会计信息存在滞后的现象,对将会产生的财政风险起不到预警和防范。

3、现行制度不能提供透明的政府会计信息

近年来,政府预算的信息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因此政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也要更准确清晰。一直以来,现行的财政制度规定预算和决算报告的内容是财政收支及预算执行的情况,而对政府举债及偿还、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等却缺乏信息披露。如果将政府的债务“隐藏”,那么政府真实的财务状况不能被反映出,这对政府规避财政风险没有益处,为良好的运行财政经济带来了隐患,不仅给信息使用者带来困扰,财政部门也将缺少宏观决策所需要的有效信息。

4、正在使用的制度没能更好与现状接轨

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政府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的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还有公共管理的需求,无法得以以绩效为向导的会计管理。近期,我国财政投融资市场逐步被推进,伴随个体部门涌进公共领域,政府投融资项目也越发多元化,这就对政府会计信息透明化和准确化提出很高要求,既要求现实与政府会计信息可比,还要求政府部门出具足够的信息对成本实行核算。

三、财政总预算会计改革的建议

1、改进会计制度适应资金运动

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后,为了适应新业务的产生发展,需要改进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增设对应的会计科目。具体改进是增加政府采购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核算内容来应对核算需要;对于国债转贷、社会保障金和粮食风险基金等的专户核算科目,清晰确定会计科目核算范围,并完善专户资金管理;目前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是采取分别核算的,这与收支分类科目改革没达成一致,建议取消分别核算依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要求执行,保持科目体系的统一性。

2、建设政府财政报告审计制度

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者行业使用者分别是政府行政当局和社会公众。但是报告的编制者和报告的使用者立场往往不一致,因此要格外重视政府财务报告的质量。为了保证政府财务报告的可信性和相关性,通过审计可以协调报告编制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可以为报告编制者提供借鉴,另一方面可以增加报告使用者对其的信任;审计政府财务报告还能有效改善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促进政府工作人员高校廉洁的开展工作。

3、扩大财政总预算会计范围

扩大财政总预算会计范围,是把原来的会计核算对象扩展成为包含预算资金在其中的政府一切资金。这样做可以增进总预算会计制度的延伸速度,还可以建设和政府收支分类统一的总预算会计科目及制度,在实行政府会计全方面的核算时拥有统一的会计制度作为参考依据;增加适当的政府固定资产核算和反映,也是扩大财政总预算会计范围的有效措施,政府资产的投入及结余信息可以得到提供。

4、建立统一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

政府会计信息最终以政府财政报告形式呈现,它是为了满足信息使用者而客观完整的反映政府财务工作的报告。全面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可以掌握政府资金的用途和目的是否如预算限定一样;可以反映国有资产的财务信息,特别是资产构成及收益情况;还可以反映政府总体收支情况,更有利于客观地反映政府绩效及经营情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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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新公共管理”(NPM)运动的推动下,世界上已有不少国家在政府会计中开始引入权责发生制。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由新西兰率先发起,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美国等西方国家先后进行了政府会计改革。经历二十多年的改革和实践,许多国家已经基本建立了以权责发生制为主要核算基础的政府会计体系,并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目前,世界经济合作与开发组织(0ECD)一半以上的成员国在政府财务报告中采用了权责发生制。

从各国政府会计改革所取得的成效来看,权责发生制在强化政府会计责任、增加政府财政的透明度、提高政府机构管理效率、减少财政支出以及提高财政信息的准确性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政府部门的长远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在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公共财政框架的构筑,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改革不断深入,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的现行预算会计的弊端和不足日益突出。因此,引入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基础,重构现行预算会计体系,使其逐步向政府会计体系转变,对于推动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健康发展,提高政府工作绩效将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西方国家应用权责发生制改革政府会计的实践与经验借鉴

从已经进行政府会计改革的国家的实践看,其推行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的方式各有特点:一些国家是全面采用权责发生制,如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家,在政府会计核算、合并财务报告和预算编制等各个环节和所有会计事项中均导入了权责发生制基础;一些国家是部分采用权责发生制,或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如加拿大、意大利、美国等国家,这些国家在合并政府财务报告、预算编制、会计核算的某个或全部环节逐步深入地采用权责发生制,但在一些不产生或不能转换为现金的实物资产、预付费用的核算上,仍沿用收付实现制;一些国家总体上仍采用收付实现制,但在某些特定事项上采用权责发生制,如丹麦等国家。总体而言,世界各国在政府会计中引入权责发生制时,都没有搞狂飙突进,而是采取了相对温和的推进政策,都是在理论、实践方面做了大量充分的准备后才逐步展开改革行动的。

另外,从各国改革经验看,权责发生制在加强政府的资产和负债管理、控制财政风险、 提高政府预算及会计信息的透明度等方面和收付实现制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从我国目前的国情看,要在政府会计核算、合并财务报告和预算编制等各方面全方位地引入权责发生制为时尚早,但通过借鉴OECD国家成功的经验,在一定范围内,有选择地、有步骤地采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和修正的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形式,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必要的。

二、我国现行预算会计体系存在的问题

和OECD国家相比,我国现行预算会计体系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不利于反映政府资金的整体运行情况,更不利于政府绩效的考核与公共财政的全面改革与推进。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现行预算会计体系的构成不合理

我国的预算会计体系和西方预算会计体系在构成上存在较大差异,它由财政总预算会计、单位预算会计、基金会计和特种公务会计构成。其中,单位预算会计又可以分为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基金会计主要有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建设单位会计、社会保障基金会计以及某些公共福利机构如希望工程会计等。

目前,我国不少事业单位日益走向市场,在资金上与财政逐渐脱钩,实行自负盈亏。但与此同时,行政单位与财政的关系日益密切,而与其附属单位逐渐脱钩,客观上导致行政单位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的差距进一步扩大。另外,从1998年底起,我国财政部将事业单位的会计管理工作从原来的预算司(历来负责管理预算会计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转入了会计司(历来负责管理企业会计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而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的管理工作依然留在预算司。这使越来越多的人对事业单位会计是否仍应归属于预算会计体系产生了怀疑。

(二)现行预算会计制度亟待改革

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是1997年财政部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对当时的预算会计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改革后而颁布的,主要有《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于1998年1月1日起施行。这套会计制度与改革前的预算会计制度相比,预算会计核算体系更加系统,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程序更加规范,财务报告内容更加完整,但目前已不能适应客观经济环境变化的要求,亟待改革。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会计日益显示出其营利组织会计的特质;而目前日益发展的社会保险基金却独立于预算会计制度之外,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游离于政府会计的监督体系之外,割裂了社会保险基金和财政预算资金的联系通道,无法准确地反映财政资金的整体运行,也不利于防范财政风险。

(三)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目前,我国总预算会计、单位预算会计主要采用收付实现制(除事业单位开展经营性业务可采用权责发生制外),这与我国目前投入控制型的预算管理模式相适应。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发展, 收付实现制基础已经显露出若干重大缺陷:它无法全面、准确地记录和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难以真实、准确地反映各政府部门和行政单位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成本耗费与效率水平。例如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对于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因此,报表上无法反映固定资产的净值情况,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的背离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远;总预算会计中由于实行收付实现制导致的“以拨列支”,致使政府的投资在核算上定为支出,一旦由财政拨出即脱离政府预算管理,对于进入国有企业的国有股权没有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因此难以实现对国有资产所有权和收益权的管理,更难以反映政府资产的整体状况。又如,在收付实现制下,未能全面反映政府发行的国债中应由本期负担的以后年度支付的利息,从而形成政府的隐性债务,给经济持续、健康运行带来了隐患。故而,在我国预算会计制度改革、财政管理改革和经济发展的进程中,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的采用已越来越彰显其客观必要性。

(四)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有待进一步改革

我国缺少统一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虽然我国的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均规定了相应的一套会计报表, 但各报表自成体系、分别编报,没有一套能够完整地反映各级政府的资源、债务和净资产全貌的合并会计报表。

三、权责发生制的引入与预算会计体系的重构

要对我国现行预算会计体系进行重构,会计核算基础的转换,即权责发生制的引入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因为无论是会计制度还是会计报告的改革,权责发生制无疑都是其中的重要元素之一。但是推行权责发生制、重构预算会计体系,不是一个单纯的会计问题,它必须满足政府财政管理的需要,必须考虑预算编制与财政运行中日常管理乃至政府审计监督的需要,否则就会加大政府公共财政运行成本,降低工作效率。因而,引入权责发生制、重构我国预算会计体系应是一个在借鉴OECD国家成功经验基础上的一个扬弃与渐进的过程。

(一)调整现行预算会计规范体系

这主要是对事业单位会计的归属进行重新界定。对于实质上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无论其性质是否为国有单位, 都应将其会计核算制度划分到企业会计范围中; 对于非营利性的事业单位, 要区分是国有的还是私立的, 对于国有的非营利事业单位, 其会计核算制度应该纳入预算会计体系, 至于私立的非营利组织, 其会计核算应列入新颁布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范畴。因此,我国预算会计名称应相应地改变为“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还要拓展现行预算会计的核算范围,构建政府会计体系。主要是考虑如何采用权责发生制,对国有股权和资产纳入政府会计核算范畴。同时,应将社会保障基金的整体运行状况以及中央政府的债权、债务纳入政府会计核算的范围。随着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行,还应考虑如何反映政府采购资金的相关财务信息。

(二)建立规范的政府会计与财务报告准则和制度

权责发生制会计模式的选择取决于政府财务报告的目标,只有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明确财务报告目标,权责发生制的作用才能得到更有效的发挥。当前,应重点研究政府会计与财务报告准则和制度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框架。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行权责发生制。如,可以只在政府会计和财务报告中采用权责发生制,而在预算中仍保留收付实现制,这样有利于信息处理的简化和预算制度的稳定性。在政府财务报告中引入权责发生制时,鉴于我国现有的预算会计财务报告还没有从权益的角度出发,体现政府预算管理的业绩和政府的工作效率,故改革的核心应当使预算会计的财务报告由单一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扩展为以报告国家预算执行结果为重点,更为广泛地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和财务效率的综合性财务报告,使财务报告信息既能满足政府管理和决策的需要,又能使社会公众了解政府的理财效果和财务状况。具体操作时,可先从基层政府的财务报告上开始,然后再扩展到统一、综合的政府财务报告上。

(三)会计核算上,有选择地采用权责发生制

考虑到我国的国情,目前尚不可能象新西兰等国家一样在政府会计核算中全面推行权责发生制。例如,目前对国有资产权益的确认和计量的依据难以取得,条件还不具备,还不能纳入预算会计的核算范围,但应积极创造条件,及早纳入预算会计主体的核算范围。当前,应将政府国有资产权益的变动情况作为政府理财的一部分,对固定资产的购置成本资本化,对政府及其部门运转过程中所耗费的固定资产成本,通过分期提取折旧的方法予以确认和计量。当然,对于一些比较难以确认的政府资产,如国防、军事资产等,可以不纳入核算范围。又如,对于国债还本付息费用,可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期确认;担保贷款的担保责任和借出债权确已成为坏账的,可按权责发生制入账,以达到充分揭示政府隐性债务、防范财政风险的目的。而对于收入,可以借鉴国际上的一般做法,采用接近收付实现制的做法,只对一部分有政府政策承诺的、可计量的负收入(补贴)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

综上所述,在引入权责发生制对我国预算会计体系进行改革时,当务之急是重构预算会计核算体系,将现行的预算会计体系改革为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体系。其核心问题是如何定位我国的事业单位。窃以为,可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如中国证监会、中国纺织总会、保监会、计生委等,随着改革的深入转化为行政单位;对于全部经费来源于业务活动的剧团、科研所、电视台等转为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应的制度进行核算;那些需要国家财政拨款的教育单位及其他事业单位应定位为国有或公立的非营利组织,其会计制度可在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上扩展而成;那些只面向特定对象提供服务的在实践中依靠民间资金运行的事业单位,可以实行民办,按照2005年1月1日实施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报告。在政府会计体系的构建中,应根据政府业务活动的特点,区分政务型活动、商业型活动和受托责任活动,有选择、有步骤地引入权责发生制,以全面反映政府经济资源、现时义务和业务活动全貌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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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周晓蓉.对我国预算会计体系的“破”与“立”的思考[ J ].现代会计与审计,2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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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算会计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必要性

据上所述,事业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具有不少弊端,因此适时地进行改革,引入权责发生制具有必要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权责发生制自身的优势。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不再以是否收支现金作为依据,而是以收入、费用的权责发生期间作为依据。凡是属于本期发生的收入,不管该款项是否收到都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来核算;同样,凡是属于本期应负担的费用,不管该费用是否已经现金支付都应当作为本期费用核算。对于不属于本期发生的收入或费用,即使已经收入或支付了,也不应作为本期收入或费用处理。由此可见,权责发生制更符合成本收入匹配原则,更真实地反映单位获得收益时发生的真实费用,计算更科学合理;二是符合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积极转变政府角色和职能,明确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分工并逐步从竞争性领域中退出向提供公共产品转变是新形势下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这一新趋势也对事业单位预算会计改革提出了要求,政府要想从之前的分配角色转向为综合管理角色,就需要相关的财务及非财务信息作为其管理决策的依据。收付实现制难以满足这一要求,而权责发生制则可以真实匹配公共产品的成本、费用,可靠核算其效率。这也有助于社会公众科学评价政府履职情况。三是有助于完善政府会计信息。在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政府财政资金有了多元化的来源渠道,这就要求政府部门能够正确核算所有与之相关的会计信息。但在收付实现制下,政府会计核算关注的重点仅仅是财政收支活动,难以全面覆盖所有的会计要素。而采用权责发生制,则可以全面反映预算会计的相关信息,增强政府会计透明度,更好地反映政府及事业单位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绩效情况;四是符合公共财政体制需要。在预算会计中引入权责发生制符合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需要,这样可以有效提高对公共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并有助于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评价分析,对于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在收付实现制下,当期实现的资金收支跟报表中的收支数据存在一定差距,不利于真实反映政府绩效,而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则可以避免这一弊端,可靠反映政府经济存量和提供服务的能力;五是可以准确反映事业单位资产状况。引入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有助于准确反映单位固定资产真实可靠的账面价值,明确固定资产的数量和规模,对于强化资产管理、提高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固定资产提取折旧费用,能够准确反映每个会计期间所发生的固定资产成本,符合成本费用匹配原则,真实反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损耗水平。

三、预算会计引入权责发生制的设想

1.预算会计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基本思路

事业单位预算会计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改革上要承前启后,还要积极借鉴国内外经验教训,有步骤、分阶段地稳步推进事业单位预算会计改革。可以从现行的收付实现制会计逐步进行过渡,先对部分单位或会计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之后逐步推广开来,在更大范围内推广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结合实际,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预算会计体系,以真实反映政府会计信息,全面反映政府部门财务状况和效率。

2.强化立法,明确预算会计改革进程

目前,我国没有专门法律规定来约束预算会计改革,这必然会影响到权责发生制会计的顺利引入。因此有必要就政府预算会计改革进行立法,以此为预算会计改革提供法律保障,明确政府部门的权利义务,规定权责发生制核算的适用范围,保证预算会计改革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3.预算会计仍以收付实现制为主

鉴于当前我国改革的实际情况和限制因素,将权责发生制全面引入预算会计条件不够完全成熟,而且在某些会计核算中,收付实现制还有其优势,因此在进行预算会计改革时,应当循序渐进,在原先的收付实现制基础上对部分单位和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先行试点,再行推广,确保全面推广权责发生制的成熟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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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需要

在现行预算会计报表体系下,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列报的每一会计期间的收入支出报表中所列收支与当期实际实现的收支有一定差距,难以担当起政府业绩报表的重任。相比之下,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下的收入支出报表,能够客观反映政府所控制的经济存量和经济流量,从而体现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的能力。引入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是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必然要求,不仅为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业绩评价创造了条件,有利于提高政府执政管理效率,而且将确保公共财政建设相关部门业务活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使财政政策有效发挥宏观调控作用。还有,按照现行预算会计制度规定,在收付实现制下,政府负债核算的内容不完整、不真实,只反映当年债务的还本付息支出,许多已经发生但需要在以后期间支付的现实义务并没有被确认为负债,而且所有负债也没有区分偿债期限的长短,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政府债务风险。在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下,将对政府债务进行较全面的确认与计量,所提供的负债信息能够准确评估政府的债务状况和偿债能力,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二)满足利益相关者对政府预算会计信息的需求

随着我国财政投融资体制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政府财政资金的来源变得更加多元,包括纳税人缴纳的税收。政府举借的各种债务资金、吸收的民间资本及外商投资等。当私人介入公共领域,这些利益相关群体开始日益关注政府资产状况及其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财政资金的使用状况、支出结构及其效果等。引入权贵发生制会计基础,可使政府会计更具透明度和准确性。此外,国际投资者和信贷者也迫切需要中国提供有关政府财务方面的必要信息,引导其投资方向,促进资本的合理、有效流动,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同时,改革现行预算会计制度。也是我国预算会计国际化的重要取向。

二、我国预算会计改革引入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的思路

我国应在现有预算会计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按照当前市场经济发展阶段及未来趋势,借鉴国际经验,在一定范围内有选择地逐渐引入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对影响政府财务状况及业务绩效质量并可准确计量或合理估计的有关资产。负债,费用,收入,支出会计要素及政府财务报告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操作性强的政府会计核算基础和财务报告体系,使政府会计信息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国家预算执行的结果,政府财务状况和政府工作绩效。

(一)预算会计要素的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

1.政府资产的权贵发生制会计基础。政府对国有资产权益的管理是政府理财的重要内容,也是考核政府部门绩效的要求。政府作为政府会计核算主体,应对国有资产的权益变动情况进行确认与计量。但是,由于目前国际上对国有资产权益的确认范围以及计量标准等争议很大,暂时不应将其纳入政府会计的核算范围。现行预算会计制度规定,所有固定资产都不计提折旧,这使得固定资产长期按其原始价值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既不利于如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损耗情况,也不利于如实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因此,应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增设“累计折旧”账户,作为“固定资产”账户的备抵账户,同时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项目下,增列“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净值”项目,反映政府控制固定资产的规模、实际价值及利用效率。

2.政府负债的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引入政府会计后。政府负债应在现行只核算政府当期实际收到现金的直接显性负债(主要包括政府债券和政府借款等)基础上,核算政府当期已经发生而尚未用现金偿付的直接隐性负馈(主要包括政府欠发工资、社会保障支出的缺口等)以及可能引起财政支出增加的或有负债(主要包括政府担保的各种借款、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引起的坏账等),全面,准确反映政府承担的债务偿付责任。应将政府负债区分为短期负债和长期负债,按照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基础,采用预提的方法,合理预计各会计期间应负担的支出,并在“短期负债”、“长期负债”、“支出”科目下,按具体负债项目设相应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3.政府收支核算的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对政府收入核算的权责发生制会计改革,可以先从基层预算单位的收入核算开始,部分实行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基础,如地方财政或预算单位购入有价证券等利息收入。财政或预算单位的上级补助收入等,但对大多数收入核算项目仍保持以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为主。对政府支出核算的权责发生制会计改革,应以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为主,而对预算单位的经费支出等项目仍保持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待条件逐渐成熟后,可以扩大政府收支核算的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范围,以全面、准确地反映政府的业务活动绩效和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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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自2000年开始实行预算会计制度,通过预算会计制度的实行,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效率得到了明显提升,会计核算的准确性也得到了明显的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制定有效的预算,实现了对会计核算工作的监督管理,为财务部门更好的开展工作提供了可靠保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方法以及核算内容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果国家不能及时的对预算会计制度进行有效改革,那么行政事业单位中预算会计制度作用的发挥将会受到影响,进而影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日常经营与管理,阻碍我国市场经济下社会主义建设。就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式而言,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二、新预算法下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在行政事业单位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

自新预算法实行后,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开始不断的变革核算方式以及核算内容,希望能够通过有效的变革来适应我国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然而,由于我国预算会计制度改革过程中,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完善,给很多的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带来的困扰。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改革后的预算会计制度开展工作后出现问题,得不到我国法律的保证,因此,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者对于新预算法下预算会计制度改革非常的排斥,尽量不在单位的会计核算中使用新的预算会计制度,以免出现问题给单位带来损失。另外,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细化了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预算,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费用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然而,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行政事业单位如果一味的细化支出预算,不总是对支出预算的整体把握,一旦整体费用过大,就会受到我国法律的制裁,行政事业单位想要通过支出预算的明细来说明其支出的合理性根本不可能,我国现阶段没有相关的法律保证其权益。

2.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不符合预算会计制度改革需要

传统的预算会计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的过程中设置了“拨出专款”以及“拨出经费”两个会计科目对单位费用进行核算,虽然从内容上看二者之间的差距很小,但在具体的会计核算中仍然存在一定差异。新预算法下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后,按照我国财政部的《关于修改行政事业单位事业支出核算内容的通知》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这两个会计科目应该统一进入 “事业支出”,通过“事业支出”这一会计科目进行统一的核算,因此,传统的会计科目无法很好的满足新预算法下预算会计改革的需要,如果行政事业单位依然延用传统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就无法很好的适应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步伐,让预算会计制度改革不能充分发挥其自身效用。

3.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较大

行政事业单位大部分的资金都来源于政府财政补贴或者是向政府借款。很多的行政事业单位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资金满足自身资金需求盲目的向政府借款,最终借款的数额越来越大,行政事业单位根本就无力偿还,给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行造成了非常严重的损害,同时还会危害国家的资金安全,对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利。

4.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支出与会计制度不符

行政事业单位自实行预算管理以后,单位各个方面的费用支出都严格按照预算数据分配,不考虑行政事业单位自身的实际情况,使得很多的费用支出缺乏合理性与科学性,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支出与会计制度存在较大的差距,行政事业单位很难根据预算对会计核算进行有效的管理。在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支出只是其费用支出的一个参考标准,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行政事业单位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效的控制,如果有特殊事项发生,超出预算支出范围的支出也在所难免。

三、推进预算制度改革,有效解决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带来的不利影响的措施

1.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预算中如果出现问题,那么对多数情况下都是预算会计制度的不完善造成的。行政事业单位为了更好的完善预算会计制度,首先要做的就是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完善的法律对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形成有效的保护,使得行政事业单位在实行新的预算会计制度过程中能够得到充分的法律保障,使得行政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日常经营顺利开展。我国的法律法规应该根据新预算法下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内部进行一定的调整,然后根据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在维护行政单位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预算会计制度改革。

2.调整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想要紧跟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步伐就必须要调整会计核算科目。首先,行政事业单位应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相关的业务进行有效分类,根据分类的结果把特定项目归集到特定的项目中去。其次,行政事业单位对于传统项目下的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必要的调整,根据新预算法下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做出有效调整。再次,行政事业单位受收付实现制的影响,在会计核算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因此必须要让会计核算人员积极地适应权责发生制,只有全责发生制下行政事业单位才能更好的适应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需要。

3.有效控制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

新预算法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进行了有效控制。首先,新预算法对于借款主体进行了限制,行政事业单位想要获得更多的借款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其次,新预算法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借款用途进行了限制,只有用于公益事业的资本支出来能取得借款。再次,新预算法对于借款规模进行了有效限制,对于超规模的借款不予批准。最后,新预算法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借款方式也进行了有效限制,这使得行政事业单位在借款时只能采用地方政府债券的形式取得借款,降低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贷款风险。总之,新预算法通过对借款的限制,有效降低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为行政事业单位更加长期稳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提高预算支出的科学性、有效性

首先,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应该综合考虑行政事业单位各个方面的综合因素,尽量减少预算与会计核算之间产生的偏差。其次,行政事业单位应该统一预算管理与会计核算的执行标准,使其产生的费用支出、成本支出之间的差距尽量降到最低,方便新预算法下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进一步进行,促进行政事业单位更好的发展。再次,行政事业单位应该在会计制度下设置“在建工程”和“拨入基建款”、“基本建设结余”等会计科目,有效满足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需求。最后,行政和事业单位还应该适当调整会计科目方便核算基础建设,在报表的过程中注意数据的简明扼要,报表形式简单易懂,方面信息需求者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有效的监督,确保会计信息能够详细的显示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

四、结语

行政事业单位是我国的基础性单位,它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基础性的服务,是我国经济的发展的基础。因此,我国政府必须高度重视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制定科学合理的预算会计制度帮助行政事业单位更好的发展。行政事业单位自身也要强化对预算会计制度的重视,及时解决单位内部阻碍预算会计制度实施的各种问题,保证预算会计制度的顺利实行,让预算会计制度在行政事业单位充分发挥其自身价值,帮助行政事业单位获得更加长远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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